优秀作文是写作者对所学知识进行创造性运用和思考的结果,它能够展现出作者的思维能力和独特见解。通过阅读这些范文,我们可以看到优秀作文的共性和特点。

遇见高中作文

前生、今生、后世,这三生我所有的幸运都只是能遇上你。

——题记。

佛说,因果有缘,千百年的轮回就有缘而起。我想,上辈子也就是前生,我一定是千万次的回眸,亿万次的寻找,才能在茫茫人海中遇到你,唯一的你!

从小到大,一直都是笑容满面的我,内心是孤寂的,孤寂中包藏着忧郁和哀伤。我渴望有一个知己,有一个知我、懂我的朋友,以消除心中的孤寂。但如今,我依然孤寂。然而,三生有幸,我是你的孩子。你用那无微不至,无私伟大的母爱冲淡了我对知己的渴望,冲淡了笑容后的孤寂,冲淡了孤寂中的忧郁与哀伤。让我的笑容真正的阳光灿烂。

当我还在襁褓中的时候,你用鲜血消除我的劫难,那是几乎失去生命的代价。那时,你抱着瘦小的我,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迎面驶来一辆车。撞到了惊慌中的你,怀中的我安然无恙,而你倒在了血泊中,奄奄一息,却依然抱紧怀中的我。你的这份爱,我永生难忘。

小时候,你用鲜血消除我的劫难;长大后,你用泪水洗涤我的委屈、伤心、痛苦。

六岁那年的夏季,我身上长了很多疮,一阵一阵的发高烧,你抱着我看医生,整夜守在床边,把我哄睡,自己暗暗流下伤心无声的泪水。而我紧闭双眼,不让你看到眼中汹涌的泪水。

八岁那年,察计划生育,你陪我到姑奶家躲避,姑爷在干活时,无心但有意的敲了我的头,起了个大包,还说了些难听的话,你打了我,当晚带我走回家。在途中桥下,你伤心的给我揉被打伤的地方,安慰我。我虽委屈、难过,但看到你背对我抹掉眼角的泪水,一切都烟消云散。

成长的日子里,你对我的问寒问暖,对我充满爱的唠叨。在冬季漆黑的夜里,你那等待我放学的身影;即使我长大了,你为了不让我弄脏鞋子背我走过泥泞小路的`不宽阔却温暖的后背……你对我种种的爱,汇聚成一条条暖流,时刻流淌在我的心间,直至汇成温暖的江洋。

三生有幸遇见你,你是我心中的一股暖流,是我心中的慰藉,是我避风的港湾,希望我还有下一个“三生”再下一个,生生世世,永远有幸做你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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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匆匆的来又匆匆的去,不留丝毫的痕迹,那年的青春时光,装点在你的故事里,收藏在我的心里。生命中的遇见,不必祈求着心手相牵。

那年的我们,无言为暖。在放学后听一首清韵似乎成了你我的习惯,在这首清韵里似乎包含了彼此的心语,这种新人的语言是无法用言语来表达的,只是彼此心间都明白罢了,若是凝聚汉语精髓,找到要表达的语言,那就只有若是懂得,无言为暖最不为过了。

那年的我们,狂荡不羁。在茫茫人海的大街上徘徊着唱着情歌,不去在意别人另类的眼神;在山间草地上打滚,不去在意那些虚伪的形象;在山顶撕心裂肺的呐喊是我们青春最不羁的标志。或许只有那时的我们,才能如此潇洒狂傲吧!

如今的我们,天各一方。隔了山隔了水隔了光阴的岸,落了风落了雨落了岁月的尘。往事历历,旧梦依稀。,一切都只是回忆,在没有你的日子里,我曾消沉过,但依旧是花样的年华,伤痕就让时间去抚平,眼泪就让时间去拭干,我们不需要忧伤,我们不需要回忆。

每个人都是彼此生命中匆匆过客,看那枝头被染红了的枫叶,树荫下的女孩早已不在,一切都只是过去。或许那一弦清音不会像以前那样媚了眉弯,醉了心间,但也是很美。在成长的过程中保留一点遗憾,倒也不坏。

就让往事都随风,任它东西。以前就仿佛躺在这风中,做了一场梦,梦似水一样柔软,但醒后,一切都是过眼云烟。

向来缘浅,奈何情深。有些人的遇见,不过是擦肩而过。有些人的遇见,却再度回首。所以相遇和回眸都是缘分。一句懂得,便是生命中最美好的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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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陌生的转角就是一场美丽的邂逅。

——题记。

人生就是两条直线,有时平行,有时相交,也许交点的相汇就是瞬间的离别。有是我们想抓住所有,但却忘记我们只有两只手。无奈,不经意间许多美好的记忆和我们擦肩而过,随风而逝。然而,一次的擦肩而过就再也见不到了。

时间真的能够改变我们吗?有人说,人与人相处时间一长必生时间的迸发症,猜忌、背叛、出卖。如果,如果我们将彼此看的比什么都重要,是不是不会因为这样的心思而受到伤害了?但那毕竟只是如果,因为我无法保证你会将我看的比自己重要。我始终都知道我说的是如果。

不是每一个人在蓦然回首时都有机会看见灯火阑珊处等候的那个人,于是只能在回忆里寻她千百度。因为寻她,所以必修学会坚强。

然而当泪水一次又一次的打湿了枕头烧断的梦,强忍着的痛到了慢慢陌生的青春,年轮映下了苍老的痕迹。因为总是天长地久的东西其实就在转身与刹那间便不在了身边。你变成了我最熟悉的陌生人。原来,拥有友谊是一件多么奢侈的事。

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事,蔷薇花总有刺。友谊的悲哀莫过于你把一个人当成你的朋友,但她并没有象你一样把你当成她的朋友。

一个人太相信自己或是太相信依赖某个人,把自己的喜怒哀乐全都一股脑的寄托在他们身上,最后伤及你的人往往就是你认为最相信、看重、依赖、放不下、最在乎的人。有时候与其说无法放下,不如说不想放下。但是,很多我们以为一辈子都忘不掉的事,就在我们恋恋不忘的日子里被我们遗忘了。

同样的时间,同样的地点,同样的黑夜,同样的我,仰着同样的角度,看着同样的星星,身边却早已没有了同样的你。

也去我们都是彼此生命中的一个过客,但是我们永远都不会遇见第二个你、我。所以,你不知道你对我有多重要。罢了。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友谊真是一件奢侈品。

在下一秒的转角,我又会遇见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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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是一种感觉,有些人相处几十年也不会成为朋友,有些人只要一见面就知道她们会是朋友。是啊,我们才相识三个月多,却好像认识了好多年似的,我们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在这个金秋里,我们来到同一所学校。可那么有缘的是我们被分到同一个班同一个宿舍。犹记得第一次见你时,你是那么害羞,只留给我一个背影。可随着我们关系的拉近,我发现你颠覆了我的三观。

你是一个超级大路痴。我以为路痴只会出现小说里面那美丽又可爱的女主角身上。谁知,你也是路痴一枚。一开始,我还不知道,可你却用事实告诉了我一个真相。这让我不自觉的想起,我们俩又一起去万达广场时的一幕。你自告奋勇地说,你要带我去我们经常吃的面店里,我心想:好吧,你喜欢就好。你开心地说:“嗯,跟我来。”谁知道,你绕了三次,仍没有找到我们要去的地方。我一脸无奈地问你,说:“你到底知不知道怎么走去的呀?”你一脸的无辜,并耸了耸肩,说:“我不知道呀。我只是带你在熟悉一下环境而已。”“天啊,我们来这里五个手指都数不完吧。你说,你不知道怎么去,你是路痴啊!”我抓狂地说。“我是路痴啊。”你还说得理所当然。“那你不早说。”“你没问呀。”“好吧,你赢啦。”我心力交瘁地说。最后,还是我拽着你找到了那个地方。当然,最后的最后,我总是喜欢在下车时,问你向哪个方向走去目的地,你总是会指错,而我也已此乐而不彼。

你会太多太多的恶作剧了,我都数不清。不过,有的时候,我觉得你是最会给人温暖的天使。因为,遇见你,是我结得独特的缘。你会在下雨时,为我撑伞;你会在我长跑时,在旁边给我鼓励;你会在我哭泣时,借你那并不宽大的胸怀给我,为我挡去别人异样的目光;你会在我最需要你的地方出现,为我伸出那双小小的手。是你不仅一次次地告诉我:勿忘初心,而且还会督促我在这个自由散懒的学习生活里,仍然为我理想而努力。

佛说: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的今世的插肩而过。那么,我的前世是积攒了多少次的回眸啊,才换得今世与你相识相知?前世的事,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但是,我却明白:遇见你,是一种缘。我悄悄告诉你:你若白纱及地,我必以短裙相配。致我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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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情你无法选择,每一个人的父母、兄妹都是注定的,他们对你的爱是暖暖的;友情取决于你自己的人格魅力,人总喜欢找与自己志趣相投的朋友,他们对你的爱是甜甜的;而爱情需要的是你的努力与所谓的感觉,她对你的爱是又酸又甜有暖的。

“亲爱的,我多么幸运,人海中能够遇见你,就从这一刻起和你分享所有感觉,只要你在,我就有梦想,力量,你的爱没有保留,你的心献给了我,只要你在我就有理想,与你同在就好像拥抱天堂,每一天在这里永远永远有家的感觉,和你分享家的感觉。”喜欢这首歌,给人爱情的真谛:有家的感觉。

人活着其实很卑微,很多时候追求的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家而已,希望有一种家的感觉。现在的我们,家的概念还只是父母和自己,那一年后呢?我们成年了;那四年后呢?我们大学毕业了;那十四年后呢?也许我们早已做起了一个家庭的顶梁柱。那时候的家,又是怎样一种感觉。其实有时候爱情真的不过只是一个家而已。

一直有个问题萦绕在我的心头,初中高中六年,老师家长始终在严防严打学生的早恋现象,但为什么高考一考完,所有的一切都会变得不重要,难道高考前的我们还是幼稚的,高考完的我们就成熟了吗?我承认,我只是个幼稚的孩子。

青春期的我们,总是会萌发太多太多的想法与感觉,我们现在做的一切都只是为了将来做准备,为了那个将来在人海中遇到的你,现在这个年纪的我们,渴望着爱情,也厌恶着爱情。

这尘世的古道,牵绊难了,爱恨难图,此岸冰雪纠缠,泪滴下的过程风化千年,回头望,这一眼的温柔早已取代一切。爱情说穿了,普普通通、平平常常,就是男人与女人相互理解、尊重、搀扶、关爱,互相取长补短,安慰体贴。故事的主角,永远都是饮食男女;故事的场景,永远是家庭和社会;故事的情节,永远不外乎一个男人喜欢上了一个女人或一个女人喜欢上了一个男人;故事的结局,不是悲剧就是喜剧,永远没有中间的道路。

现在的我们,人海中的遇见,所谓的爱不过是一种感觉,不同阅历的人追求的感觉也是不同的。我们生活在这么一个固定狭小的环境,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们阅历的增加。爱从青春懵懂期才会渐渐开始,和荷尔蒙的分泌也有关,早恋就是青春荷尔蒙躁动的表现。而只要有感觉也一定不可避免的会有错觉,随着人生阅历的丰富和环境的改变,爱在感觉上的歪曲会不断被矫正。同一个人,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给你的感觉也会不一样。对于异性越是懵懂越是被强烈的吸引,因为这时候的爱里面地是好奇和美好的幻想,是本能的异性相吸,其实爱的不过是对方明显的异性特征而已。当我们长大后,面对婚姻我们最先考虑的是爱的持久性。而现在年轻幼稚的我们,未必知道自己真正爱的是什么,在这个成长的过程中,心里的每一次放弃,都是一个成长的足迹,成熟!

多么幸运,人海中能够遇见你,那种“有气质的乐观”,让我有了家的感觉,未来的你,现在的我会努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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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一个多么动人的字眼,于这茫茫人海中,匆匆一瞥,相视一笑,还有擦肩而过的温柔,每天都在发生。

记忆中的那天很冷,贩夫走卒们都已经消失,路两边的店铺门紧闭着,一片萧条。寒风扑面而来,似乎有一丝丝的甜味,抬头四顾,我遇见了他。

他穿着黑色衣裤。瘦小的身躯,佝偻着背,缩在炉子旁,口中的白雾随着呼吸在这寒冷的天里起起伏伏。

这是怎样的一位老人啊?他黑色的棉袄衣袖已破破烂烂,破衣角在风中飘着;布满皱纹的脸上有两块被冻红的痕迹,像块饱经风霜的老树皮;双手戴着破旧的手套,露在外面的手背已经被冻肿。

“老爷爷,拿两个红薯。”我酸了眼眶。“小伙子,等一等,还有一会儿就好了。”他朝着我露出有些发黄的牙齿。我点了点头,缩了缩身子。“快到这边来烤烤火,暖和暖和。”老人对我招招手。我凑了过去,然后问他:“老爷爷,这么冷的天,怎么不回去啊?”他笑道:“哈哈,习惯了。”我看着他冻成紫红的脸说:“这么冷没生意的。”“这不还遇见了你吗?”他的声音中满是开心,眼睛里闪着光。老人坐了下来,与我交谈起来。

不一会儿,老人再次站了起来,娴熟地打开铁锈斑斑的炉子,摘下手套,仔细挑了挑,又小心捏了捏,才从炉子里掏出两个红薯。他秤了秤后递给了我:“一共6块3角2分,收你6块啊。”我抬头看着他:“那您不是亏了嘛!”老人笑了笑:“有人吃我烤的红薯我就很开心了!”看着寒风中他的笑脸,我心里暖暖的。

我双手捧着香气弥漫的红薯,低头小口咬了一块。软乎乎的红薯伴着热气在嘴里融化,满嘴的香甜仿佛将身体里的寒气都驱散了。

我沉浸于红薯的香甜中,“喂,老头,拿两个红薯”这尖叫声异常刺耳,一个穿着时髦的女人不屑地看了老人一眼,而后转头对孩子说着:“你长大一定要好好学习,不然就跟他一样。”我的心猛地一揪。

“谢谢你,老爷爷。”小孩这童稚的声音像一束光穿透了这茫茫黑夜。

老人笑了,我也笑了。

孤立静止不是生活,唯有遇见的人生才会多姿多彩。感谢遇见,让我漫长的一生更添多彩,如此明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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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禾苗遇见雨水,在雨水的沐浴下,禾苗变得滋润起来;当草儿遇见清风,在清风的陪伴下,草儿变得活泼起来;当红花遇见绿叶,在绿叶的衬托下,红花才显得耀眼。

遇见,或许是一种偶然,或许是注定的。但因为遇见,从而带来了希望。

一颗微小的花种,被花农们不小心丢弃在了人烟稀少的马路上。它哭泣着,无比的难过。路边盛开的鲜花嘲笑它,说它太丑陋了,被人们忽视了。从这路过的轿车,辗过它的全身;从这路过的人们,将它踩在脚底下;从这路过的野生动物,把它当作了垫脚石。它变得鼻青脸肿,眼泪都快哭尽了。

突然,乱来了一阵狂风。路边那些盛开的鲜花的茎杆被吹断了,花心枯萎、花瓣凋零。而这颗微小的花种“飞”了起来,它越飞越远,跃过了沧海桑田。它在空中,变得愉快,将狂风的呼啸当作了交响曲。它来到了人头攒动的`城市,风也停了,它从高空中坠落了下来。

它掉入了土壤里,进入之后,它努力的从泥里吸收着有机物来充足自己。在土壤的呵护下,它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从土里探出了头。这棵小芽并没有因此而骄傲,而是勤奋的成长。在它的眼里,自己不是最好的,但要做最好的。渐渐地,它吐出了第一个花苞,成为了待绽花蕾。又经过了无数个日日夜夜,在土壤的谆谆教诲下,它开花了。

那是一朵白的似雪的花,它没有其他花艳丽,但它是洁白无瑕的。它在心里默默的感激着风和土壤,因为遇见它们,才拥有了希望,才变得这般美丽。

当种子遇见风和土壤,在它们的帮助和教导下,它开出了绚丽的花朵。

有时候,会因为某一件事情而苦恼,但要静静等待,等到遇见属于自己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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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在一个寒冷的冬天,当我回到奶奶家,它伸着舌头,迈着四条小短腿,像一个多年未见的老朋友,热情地奔向我,亲热地在我身旁转着,像一只毛茸茸的小天使,让我觉得四周仿佛不再寒冷。后来我才知道,这只小狗是属于我的了,它的眼睛是黑色的,当它看着你的时候,你可以从它的眼中看出它心中所想:对你浓浓的爱与忠诚、信任。它的毛发十分旺盛,全身毛茸茸的,尤其是颈部有三四厘米长,当它奔跑起来,耳朵贴在脑后,一身长发被风吹得篷起来,像一只小型的雪白的狼,威风凛凛。因此我给它取了个名字,酷酷。

酷酷十分活泼,它总是扑到我的腿上不停地舔着我的手,不一会儿,我的手便湿漉漉的。每天,我都会带着它去外边溜达一番,以此让它发泄它那无处安放的旺盛的精力,酷酷喜欢去野外散步,它总是把我拉离马路,走进山里,在山里酷酷开始玩耍,它使尽全身的力气冲向前方,势不可挡,突然停下奔跑,头和身子猛地向后转,借着之前向前冲的力量,一下转过身来,尾巴竖起来不停地摇晃着,将身子平衡,然后又拼命迈动四条腿,箭一般地冲了出去,突然刹注脚,转过身来,就这样来回地跑动,直到它身疲力尽。

一天下午,我回到家时酷酷却没有冲上来迎接我,我心中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我找遍了所有地方,都没有发现它的踪影,最后在大人口中得知:酷酷咬了人,被杀掉了。我不敢相信,酷酷怎么会咬人呢?可事实告诉我,它确实咬了人,我十分悲伤,从此再也没有养过狗。感谢在我的生命中遇到了酷酷这条可爱的小狗,它给了我许多欢乐,可我却没有好好教导它,给了它一个悲惨的结局。

仁厚黑暗的地母啊,愿在你的怀里永安它的魂灵。

遇见高中作文

我坐在书桌前,很无聊地转动手中的笔,想着在摊开在书桌上的作文本上写些什么。突然,一阵风从窗户吹进来,把我吸引得闭上了眼睛。我又睁开眼睛,但我不在家这是哪里?人们来来往往,噪音非同寻常。其实是个菜市场。不远处,有几辆摩托车,其中一辆是跳舞的小女孩,这一幕立刻勾起了我的回忆。我脸色苍白,大步向前走去。果然,那个小女孩就是我。我从小就不喜欢进入食品市场。它的味道真的很无聊。

所以每次我妈妈去买东西,她都会让我骑上摩托车,自己去看着车里的小女孩还在高兴地挥手,我更确定是什么。一定是那天!那天,我正坐在车里,像那样玩。我不想让摩托车有一段时间失去平衡,掉到地上。我忍不住被车压死了。车头紧紧压着我的脸,车身紧紧压着我的腿。当我只有五六岁的时候,我怎么能下车呢,看到车子有点粗糙,我对自己喊道:“别玩了!小心点,但我好像没听见。我在自娱自乐。摩托车砰的一声掉了下来。我蹲下来,想把车抬起来,却发现我的手穿过了车。怎么可能呢?我不是来救我的命的吗。车下的小女孩惊呆了。不管她怎么挣扎,摩托车都不动。这么小的孩子怎么会知道该怎么办?忍不住哭了,哭中夹杂着几句含糊不清的“救命”。

但是啊,人们来来往往。他们注意到这里有人和路过的人,但是他们绕过摩托车离开了,我还记得我哭了很久,但是没有人把我拉上来。为什么?我是一个无助的孩子,渴望得到帮助。我和他们一起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希望生活充满温暖。但那一天,我亲身经历了这个世界的`冷漠。为什么世界如此冷漠!为什么我们不能给周围的人一些温暖呢?哪怕是一点点都是好的!当时,我不得不不停地求妈妈快点出来,可离菜市场很远的妈妈怎么能听见我的话呢?结果,我被车压了很久。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以为我的脸断了,腿也断了,我,在车下,显然是这样的痛苦。渐渐地,她没有哭,而是选择静静地呆在这个似乎与世隔绝的角落里,等待母亲的到来。我的心忍不住一痛,闭上眼睛,选择了逃避这一切。那一刻,我隐约想起一个中年人路过。我惊讶地睁开眼睛,“我”可以得救了就在这时,一个中年男子经过。也许是管理员,或者只是路人。他看见了那辆倒下的摩托车,就把它捡了起来。举起摩托车后,他惊奇地发现车下有一个小女孩!几句关心的话忍不住脱口而出:“你还好吗?”小女孩艰难地站了起来,整理好衣服,露出感激的微笑,说:“我没事。谢谢你,叔叔!感谢你在那一刻,站在我身边,我忍不住流泪。又刮了一阵风,我回到我的书桌我倒在书桌上哭了起来。也许舅舅自己也想不到,他帮他救了一条命。我多么想对所有经历过如此痛苦的人说声谢谢!感谢在冷漠的社会里遇到这样的温暖!谁知道一个不经意的举动有时会在人们中间种下希望之树。

穿越时空遇见了李白作文

哦,近了,近了,原来是历史上最负盛名的诗仙-----李白!他走到我面前,举了举手中的`酒壶,和蔼地说:“有酒才有诗,无酒诗不成。其实诗就在你的身边,小朋友,你,找得到么?”我眨眨眼睛,说:“李白爷爷,你是一位伟大的诗人,你作的诗意境深远,清新飘逸,读后让人回味无穷。不仅是我等这些学子,连老少妇孺也喜欢读你的诗。但是诗歌的内容和意蕴有的还是令人理解不透,是不是能用白花表述出来呢?”

“不可不可。”李白连连摇头,说道,“这诗讲究的就是要有朦胧感。倘若诗意浅露,就如酒兑了水,无味了。”“原来如此。可是现代社会的人们只接受通俗易懂小说、散文之类的东西,而对优美、高雅的诗歌却不屑一顾,致使诗歌在书架上昏睡多年,每次考试,不管是高考还是中考,也不管是会开还是平时考,作文的要求总是千篇一律:‘题材不限,诗歌除外’。世人这样冷落和排斥的诗歌,真是太过分了。”我愤愤的说。

李白笑了笑,说:“是吗?也许。毕竟是时代不同了。用白话写成的文章,通俗易懂,读起来觉得很流畅,可以自由表达较多的内容。在这点上,白话文章和诗歌可算是各有千秋吧。”李白顿了顿,又说:“虽然现在人们对诗歌还不能完全接受,但是我相信,诗歌一定会受人们喜爱的饿。小朋友,你说是吧?”

“恩,我也相信1!”我重重的点了点头。

李白开心地笑了,然后一摇一晃地向远处走去,最后消失了。

我的梦醒了。梦醒的时分已是21世纪。诗歌也醒了。

是的,说到诗歌的将来,我相信它一定会大多数人所接受。你等着吧,李白爷爷,诗歌的繁荣已i为期不远了,因为它毕竟是文学王冠上一颗璀璨的明珠!

我遇见了李白生活随笔

我,一个外星人,沃那多星人,遇见了人类,然后,我成为了一个人类。

以上,是我对故事情节的概括。

一本蛮有意思的书。在我以为正常生活的时候突然科幻起来,以为科幻下去的时候其实还是生活。

有一个不俗的开头,波折的情节故事,和一个早已预料到了的`结尾。人类尽管有诸多缺点,最后外星人还是爱上了人类。

大抵是人生。

“有一个悖论。书、艺术、电影、葡萄酒等事物虽然没有也不会死,但离开了它们还不如去死。”

是的是的,有音乐有美食有动画有小说可听可吃可看可读,让我觉得这个世界没那么糟糕。也会觉得,能够看见自己喜欢的cp安定发粮,多么让人开心!

“这种爱也许只存在于两种人身上,第一种是未来某一时刻将归于死亡的人,第二种是活得够久够丰富的人,他们深知爱与被爱很难正好合拍,因此一旦找到真爱,便能看到永恒。”

爱不会永恒,因为人类的生命尽管短暂,变心的速度却更快。然而人们是多么地期望被爱啊,又是何等小心地付出爱意。期待永恒的事物,是不变的能够充实自己的内心,而非日复一日的重复厌倦和空虚。但是所有期望永恒或让你看到永恒的事物,总会在不经意间慢慢磨损,以至于不再永恒。一旦不永恒,便没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你不需要成绩好,你不需要处处优秀。不要强求,不妨摸索着前进,在找到适合自己的东西之前不要停止摸索。也许最后你什么也找不到,也许你只是一条没有目的地的路,这没关系,不过要确保自己是一条有风景、能够供人从车窗外欣赏的路。”

如果真的能做到就好了,只是很可惜,但我仍然觉得很感动,有人真诚地对我说,你不需要成绩优秀。

穿越时空遇见了李白作文

《穿越时空遇见你》这本书,从书名就开始吸引了我,从打开书的那刻一股书香就把我引入到这个奇妙的故事中。我一口气就读完了它,而且重复看了好几遍,它是我看过的最有魔力的一本书。

这本书主要是讲了爱读书的小天和小鸟兄妹俩,发现了一本崭新的小书,叫作《谁来训服不听话的书》,书里讲了一个神奇的人物“图书训服师”,兄妹俩在疯狂地寻找这本书的作者叶西奇的过程中,发现图书管理员朗诗竟是书中训服师,接着发生了一串串奇妙有趣的事:书有灵魂、书中的主人公能走出书本……。

读了这本书我深刻地体会到,书确实是有灵魂的,这个灵魂不是走路,不是说话,它是活在你的脑海里,它最大的魔力就是,它所讲的故事像一盘dvd,书本上的每个人每件事,就像放电影一样,在你的脑海里活灵活现,所有情节一幕幕在你面前呈现,每次带你走入不同境界。记得小的时候不爱看书,觉得看书是一件枯燥乏味的事,看书时间长了不是发呆就是想睡觉,现在随着年龄的增长,慢慢明白了,书中真有黄金屋,它能让你学到好多好多东西,拓展你的思维,更主要让你明白好多东西。

记得在这本书的结尾,小鸟小天迫不及待地想成为图书训服师,他们觉得这个职业多帅啊!可朗诗却说:“我要像蜡烛不停燃烧,照耀每个人”。这让我深深感动,也让我明白了一个深刻道理,在你羡慕别人的同时,不要只看到别人风光的一面,其实别人付出了更多的艰辛,爱迪生在几十次上百次的失败中发明了两千多种东西,居里夫人在发明镭时也付出了自己的生命,阳光总在风雨后,这是在这本书里得到的最深的感悟。

世界上最神奇、最多变、最温馨的地方,就在书的字里行间。《穿越时空遇见你》就是一本充满魔力的书。

机灵古怪的欧阳小鸟与酷爱读书、品学兼优的张天飞翔是一对表兄妹。一个偶然,他俩在图书馆里发现了一本很薄、淡黄的小书《谁来驯服不听话的书》。书中讲述了一位图书驯服师与一群调皮捣蛋的书们的神奇的故事。被这本书深深吸引的小鸟与小天,在经过各种奇怪的方法后,终于找到这位书的作者―叶西奇。叶西奇曾是一位作家,她的`作品多次被退稿,只自费出版了这本《谁来驯服不听话的书》。因为过于冷门,此书被读者少有问津,叶西奇心灰意冷,改行做了一位果酱女。与此同时,小天在图书馆探出了真正的图书驯服师朗诗先生,并发现叶西奇与朗诗先生有着一种神奇的关联。()小鸟、小天和叶西奇在朗诗先生的带领下,穿越时空、书与现实三者之间,最后来到了梦幻的荷叶夜市上,见到了一些熟悉的图书中的人物。在结束之际,朗诗先生道出了他的最大的驯服武器―那就是爱,他消失时留下了一段话:我会在任何一本书里的某一页等着你!此时的叶西奇流下了感动的泪花。

读到这本书的末尾,我的鼻子也有些酸酸的。也许这本书想告诉我们得就是爱吧。书中图书驯服师朗诗说过,很久以前驯服都是用锁链捆绑着的,这让缺少关爱的书们愈发孤独,最后变成黑暗系的书了。而能拯救它们的并不是多么巨大,多么厉害的武器,而是世界上人人皆有的最普通最善良的爱了。这就象书中所提到的非洲断肠草一样,虽然它们极度敏感,被人不小心碰了会慢慢枯萎后死亡,但如果同一人每天都去触摸它,它就会活很长时间。

那些调皮书就象我们的心灵,那些驯服诗就象是我们自己。心灵是需要呵护的,我们需要做的就是每天用爱滋润自己与别人的心灵。当它们孤独是,我们应该用爱去慢慢温暖它,将附于表层的冰冷融解,是心灵重新焕发光彩。这本书地故事充满魔力一般,将快乐、感动悄悄地流进我的内心深处,让我在成长的每个时刻学会珍惜,学会关爱,学会感动,并牵着我的手,让我又在不知不觉中穿过了一道成长的门槛。

夜深了,《草丛的村落》里的音乐家们开始演奏起一曲曲美妙的音乐。这是,一颗流星以飞一般的速度划过天空,仿佛一串《金色的脚印》。

我正听着贝多芬的《月光曲》,睡着了,朦胧中,我仿佛踏上了一条《丝绸之路》。

突然,一群日本兵冲了进来,旁边的那个小兵叽里呱啦的不知和领头的老大说了什么,那个老大突然朝我开了一枪,正当子弹要射穿我的心脏时,我又来到了另一个世界。

那是一个樱花漫天飞舞的世界,每户人家都安装了《新型玻璃》。一个公园的千年《杨树》最引人注目。一只鹦鹉在空中飞舞着叫道:“庆祝满族小学0周年!20000周年!”20000周年?难道说,现在是……21946年?天哪,居然穿越到未来了。

遇见高中作文

佛说:前世五百次的擦肩而过,只为换今世的一次回眸。如此我们的亲人,朋友,甚至无意间帮助过的陌生人,他们与我们的相遇在此刻也变得意义非凡,更应使我们感恩和珍惜。

有时我们会固执的.怀念某段逝去了的时光,无非是那段时光里有我,有他,有她。这些人,那些事都让本不起波澜的日子,变得熠熠发光,闪耀了那段生命。我们无法忘却那些精彩的岁月,是因为在那时我们遇见了对的人,遇上了对的事,而正是这些人和事惊艳了岁月,温柔了时光。

不管过去还是现在,亦或是未来,我们所遇见的一切都是一场双向的奔赴。我们在不停地寻觅,他们也是,而相遇使我们的奔赴,寻觅有了意义。

“这位妹妹我曾见过”这是宝玉与黛玉初见时所说。他们的爱情也由此开始。很难有人陪我们走完这一生,而我们的那个他(她)或许可以做到。也许现在那个人已经出现,但也可能他(她)还未曾到来。可是,未曾谋面的也终将相遇,总有那么一个人,山高路远。只为你而来,为你印证那句话: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遇见是一切美好的开始,让我们走出去,去邂逅那个未来的自己,去遇见那个也在朝我们奔赴的他(她)。

穿越时空遇见了李白作文

当我再次醒来时,发现自己竟在一个不知名的`地方,我的身边站着一位年轻人,他穿着一身古装,我向四周看看,都是古代的建筑,我问年轻人:“这是cctv的拍摄现场?”

听完我一阵大笑,no!他怎么如此熟悉:heis李白?不多久,我就和李白熟了,他作的诗非常的好笑,一次,我和他走到一座屋子前,我问他:“what’sthat他说哇死让他?随即他又说出一首诗:今日我等街上行,身边小孩又发问。哇死让他是什么?估计是个烧饼名.

我遇见了李白作文

不成不成。李白连连点头,说道,这诗讲究的就是要有昏黄感。借使假如诗意浅露,就如酒兑了水,有趣了。本来如此。但是当代社会的人们只接管浅显易懂小说、散文之类的东西,而对美好、高雅的诗歌却五体投地,导致诗歌在书架上昏睡多年,每次测验,非论是高考还是中考,也非论是会开还是平常平凡考,作文的要求老是陈旧见解:题材不限,诗歌除外。世人如许萧瑟和架空的诗歌,真是过分度了。我忿忿的说。

恩,我也信赖!我重重的点了点头。

李白高兴地笑了,然后一摇一晃地向远处走去,最后消逝了。

我的梦醒了。梦醒的时分已经是21世纪。诗歌也醒了。

是的,说到诗歌的将来,我信赖它必然会大多数人所接管。你等着吧,李白爷爷,诗歌的繁华已指日可待了,因为它究竟?成果是文学王冠上一颗灿烂的明珠!

假如遇见李白

从来不曾遇见你,在那晴空万里的日子里,我知道,你不在那儿。

早就遇见过你,在每一个月光皎洁的夜晚,我知道,对影已不止三人了。

看不清你的模样,你遥远得看不清面容,只依稀听见你,把酒吐毫言。我说,你是一个时代,是一个瑰丽璀璨的时代。你的头顶上笼罩着耀眼的光环,那是盛唐的缩影,在你之上,五光十色,绚丽有加。你没有言语,我想,你当然不会相信,也不会明白,自己如此不得志,“但是诗人最薄命,就中沦落莫如君”,再怎样,到底还是行路难,行路难啊。你摇摇头,举起酒杯,醋畅淋漓地饮掉一壶愁绪,但明月知道,你总有万古哀愁。但又有多少人想告诉你,光照千古的你赐予了他们多少力量,只因每个中国人,心中都信着那个怀才不遇的酒鬼李白,可爱又可敬地,活在生命中的每时每刻。

也许,我能在长江中的小舟里遇见你。偶然想起一句话—“我抛弃了所有的忧伤与疑虑,去追逐那无家的潮水,因为那永恒的异乡人在召唤我,他正沿着这条路走来。”不过,恐怕连泰戈尔都无法洞悉你内心的欢愉——遇赦东归,放舟江陵,两岸的猿声都在止不住的为你送行而歌唱。你的一叶轻舟,穿过千山万岭,又哪有那般简单?今人游三峡,一冲进峡口,便直奔巨石礁而来。可想而知,那真是雷霆万钧,舟如离弦之箭,稍不留意,便被撞个粉身碎骨。但那一天你突然得到命运的恩惠,连生死关头都悄然过去了,人生必定将再创辉煌!原本汹涌的波涛,凄厉的猿声,已不再令人心紧,反而如一支轻快婉转的棹歌,那彩云间的白帝城,那遥远的江陵,成了你赠予后人的礼物——生命的航船经过万般劫难后,总会驶出困顿,给你一路光明去歌颂。

也许,我能在洛阳城的笛声中遇见你。夜色苍茫,星辰昏暗,烛光下,你倚窗望月。在外漂泊,这也不知是第几个年头了,旅居孤寂,你怎能入眠?万家灯火都熄了,但此时窗外一缕悠扬悦耳的笛声,却轻悄悄地飘进了诗人的心里,爬上了洒满月色的窗台。珠圆玉润,清亮婉转的笛声,在你看来美妙无比。全洛阳,都听见了吧?一定是的。夜深人静,也不知道多少游子魂牵故里?本身就拥有丰盈情感的你,在笛声中,是否已让心绪,飞回到蜀地皎白的月下,而自己身在洛阳,独自品尝“断肠人在天涯”的苦涩,你的心,总是孤独的,不知是否残存着一丝傲气,在我看来,没有人真正靠近过。记得琼瑶曾写给三毛一句话——“说是了解你的,了解有多深?说是你的知交,相知有多少?说你不快乐,到底快乐是什么?”你就是这样吧。永远是一个孤寂独僻的人,生活在自己的世界,对故乡有怀念,我想,也有着对幸福的追求与向往吧。

也许,我能在金樽美酒的倒影里见到你。你向来有一双敏锐的眼睛,看得穿红尘万丈。饮酒放歌,好像太张牙舞爪,只有你知道,那是内心的疲倦与彷徨。早就累了,早已不是青丝而是双鬃斑白了,时光早就不打招呼地随着奔腾的水去了。你满怀的抱负早都腐朽在心中,又怎奈何得了?也许在某一天,你会同风一起逝去,所以你高歌一曲,人生易老,及时行乐!莫使金樽空对月!那一刻,感谢没有人真正为你倾耳听,歌舞升平的权贵们此时正在寻欢作乐,你再怎样他们也拿你当风,视你为空气,没有用的。曾经希望将自己腐烂在唐王朝的根茎上浇灌她的开放,现在你只想痛痛快快地当回饮者,不停杯,只愿沉醉,沉醉,只愿畅饮,畅饮,就是不愿醒来,独自面对冷酷的世界。又是一个尽兴的酒鬼,在美酒中迷失,何必再故作旷达?不羁潇洒之人,就要不羁潇洒地屹立世界!放纵,沉沦,享乐,但或许只有这样能使你更轻松吧。你过一生,抵得上别人过几世。生命的意义,或许你更喜欢这样来诠释。

也许,我还能在心中,遇见你。盛唐的骄傲,惟有你,李白。我不相信,你已远去。你是一个善于自我放逐的人,只是那一天放逐得有些远。你依然活在数以亿计的中国人心中,一遍又一遍,成为人们精神之支柱,回忆之食粮。当我们感到身心俱乏,陷于黑暗之时,你便摇摆着而来,或提一壶酒,高唱:

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