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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估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文件精神,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委托广东中大管理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xx年5月至8月组织绩效评价小组,对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区城管局”)环卫一体化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为落实全市对于环卫工作的相关部署,进一步提升环卫作业一体化管理水平,根据《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xx〕10号)等文件精神,宝安区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开展政府环卫工作,创新环卫行业管理模式,率先在全市推进环卫一体化工作。项目实施单位为区城管局,资金使用单位为新桥、沙井、新安、福永和福海街道办。截至20xx年底,各街道实际支付35602.94万元。

评价小组根据指标体系,从决策、过程、产出与效益四个维度对项目进行了综合评分,综合评价结果80.79分,绩效级别评价结论为“良”,具体情况见下表:。

(一)环卫作业标准提高,环卫指数排名有所提升。

实施ppp模式以后,环卫作业标准和作业质量有所提升。根据生态文明考核关于抑制道路扬尘的工作要求,在投入车辆和设备的基础上,增加了冲洗、洒水作业车数量,实行“机械作业+人工作业+巡回检查”24小时保洁模式。同时严格按道路等级、车道数量规范各道路作业任务量,增加市政道路冲洗、洒水作业频次,环卫作业更加精细化,作业质量更高。

20xx年-20xx年上半年宝安区环境卫生指数排名逐年上升1名。从各街道来看,实施ppp后比之前的环境卫生指数排名有一定程度的提升。5个街道的环境卫生指数综合排名由实施ppp前的49.49名提升至实施后的41.07名。随着项目的持续运营,项目范围内的5个街道的环境卫生指数综合排名41.07名,高于其他未纳入环卫一体化项目的街道。

(二)引入优质社会资本,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

项目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供给,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本项目采用ppp模式,将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和绿化管养等环卫工作整合为一个项目交予中标的社会资本,由政府代表方与社会资本合资成立的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及移交,政府方负责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管理。一期和二期项目中标社会资本方均为全国行业内领先的环卫龙头企业,在环卫作业的综合实力、管理理念、专业技术等方面更具优势。

项目招标由一个街道多个标段变为两到三个街道为一个标段,改变过去传统的管理方法、作业模式。原各街道范围内标段过多、规模较小,各小标段相互独立,服务质量参差不齐。20xx年实施环卫一体化后,以ppp模式整合各街道的小散标段,由两家项目公司对区域内的环卫服务作业进行统一管理,明确责任主体,避免多头管理,防止作业界面推诿现象,降低政府监督管理的难度,减少接近合同期的企业履约缺位和服务质量明显波动的风险。

(三)作业设备投入增加,环卫作业机械程度提高。

一是增加了环卫作业车辆及设备的投入。一期项目购置环卫作业车辆827辆,各类设备17157件,购置智能终端1544台,总投资28289.02万元。二期项目购置环卫作业车辆874辆、各类设备5788件,总投资35859.75万元。小型化、智能化和机械化设备投入,提高了环卫作业的机械化和精细化程度。与传统燃油环卫车相比,项目公司投入的纯电动环卫作业车辆更加符合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要求。

二是增加了项目建设和运营内容,一期项目在沙井和新桥街道范围内建成三个环卫停车场,用于环卫车辆的充电、停放及管理。增加了城中村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及前段收运的运营服务。将分类收集、分类清运纳入环卫一体化,开展分类投放点“撤并改”,打造城中村沿街店铺餐厨垃圾上门回收、商业街其他垃圾定时回收的收运模式。

(四)建设智慧环卫平台,强化项目监督考核机制。

建立统一的环卫信息化管理系统,强化环卫作业过程和质量的监督管理。智慧环卫平台集成了清扫保洁全覆盖精细化管理子系统、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全过程监管子系统和环卫质量监管考评子系统等9大模块。项目通过引入智慧环卫平台,将gps与人员、车辆一一匹配,实时监控环卫作业车辆轨迹及作业状态、环卫作业人员的定位及作业状况,发现违规操作,平台及时发出预警通知。

完善绩效考核制度体系,强化环卫一体化项目的监督管理。区城管局制定了一系列制度文件,包括《新桥和沙井街道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监管考核办法(试行)》、《新桥和沙井街道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等,详细地规定了绩效考核流程和考核内容。各街道办每月对项目公司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服务费支付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激励项目公司提高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

(一)作业质量稳定性不足,效益有待进一步提升。

一是环境卫生指数排名有待提高。在全市74个街道中,5个街道环境卫生指数综合排名由实施ppp模式前的49.49名提升至实施后的41.07名,尚处于中等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另外,除沙井和福海街道外,新安街道近两年环境卫生指数月平均排名有下降趋势。新桥街道和福永街道20xx年6月-12月平均排名相比20xx年6月-12月下降也比较明显。

二是环卫作业质量有一定波动。从20xx年各街道环境卫生指数及全市排名来看,除福永街道自6月份开始逐渐上升,其余4个街道各月份的环境卫生指数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波动,并且各街道各月份的环境卫生指数全市排名也波动明显。

三是部分街道和服务内容考核扣分较多。现场作业质量每月均有相应的考核扣分情况,其中新桥和新安街道扣分较多。各项作业服务均有不同程度的扣分情况,其中道路清扫保洁扣分最多。扣分点主要是道路散落垃圾、杂物、泥土和沙石,有乱张贴、乱涂写和乱刻画,垃圾满溢等。

(二)项目的建设进度滞后,配置计划未执行到位。

一是硬件设施配置进度及建设未达到计划要求。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自进场之日起1年为项目建设及设备配置期,社会资本应于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停车场建设、智慧环卫平台建设以及完成项目所需车辆、设备和人员的配置工作,并完成验收。但实际建设过程中,项目车辆设备验收、环卫停车场和智慧环卫平台建设等工作滞后于ppp合同约定。

二是项目投资未完全按照配置计划进行。根据《关于请求审定新安、福永和福海街道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初始投资配置计划的函》,二期项目公司于20xx年8月制定了3个街道的初始投资配置计划,然而经区城管局和街道办组织验收,项目公司阶段性的实际投资金额并未完全按照提交的计划进行。而且二期项目公司未提交详细的优化作业方案,包括项目人员与车辆设备配备计划,各项业务人员与设备配备说明、作业标准等内容。

三是环卫作业人员配置不足。根据《沙井街道环卫一体化项目环卫作业人员和车辆设备优化配置方案(截至20xx年11月30日业务)》,截至20xx年9月30日和11月30日已接管业务,计划配置作业人员20xx人和20xx人,但是10月和11月实际投入作业人员1978人、1980人,12月投入作业人员20xx人,均未满足配置计划要求,二期项目各月份实际投入的作业人数也未满足配置计划。

(三)个别事项与合同不符,履约行为规范性不足。

一是未按照要求配置作业人员。根据《ppp项目合同》,运营期内项目公司应确保环卫人员始终符合女性年龄18-55岁、男性年龄18-60岁的要求,为全体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经了解,项目公司有45%左右的员工未缴纳社保,反映项目公司配置的作业人员超过年龄要求,且未按照规定为应缴纳社保的全体员工缴纳社保。

二是二期项目环卫作业人员基础工资未达到合同要求。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运营期内,社会资本直接聘用的或作为用工单位管理的环卫工人基本工资不应低于当年度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30%。虽然环卫作业人员整体工资水平较实施ppp模式前有所提升,但二期项目公司环卫作业人员的基础工资未达到上述合同要求。

三是项目公司作业管理规范性有待提高。评价小组实地调研发现,垃圾转运站管理不够规范。垃圾转运站的作业台账的日期提前填写,垃圾转运登记表交接双方签名处未见负责人签名,内控管理存在不足,容易引发垃圾流通环节的风险。

(四)年中预算调整比较大,未能及时支付服务费。

一期和二期ppp项目从20xx年3月和6月开始试运营,而各街道办申请20xx年项目预算是基于原合同的中标总价,实施ppp模式后街道支出比原来预算(原合同)有所增加,年中申请追加预算指标,预算调整较大。另外,通常情况下,每个月的服务费应在下月进行支付,但是实际各街道均有部分月份的服务费未能在下月及时支付。

(五)绩效指标设置不全面,不利于项目绩效考核。

宝安区环卫一体化项目绩效目标表中针对项目年度目标设置了一般性数字化案件处理、新能源车利用率、深圳市环境卫生指数测评居民满意度指数等绩效指标。但指标设置与项目的.产出和效益关联不够明确,未就项目全部建设和运营内容及履约情况设置绩效指标,不利于客观全面地对项目绩效实现情况进行考核,进而掌握项目的预期效果。

(一)强化按绩效付费的作用,提升项目整体效益水平。

加强项目合同履约考核,强化按效付费作用。区城管局和各街道办需强化运营期考核,严格执行监管考核办法,对项目公司的资金、设备、作业人员投入等履约情况进行有效的考核。同时强化现场作业质量的考核,按照现场作业质量考核扣分标准,落实考核工作。服务费支付与项目合同执行、现场作业质量、环境卫生指数等考核结果挂钩,根据考评得分扣减相应的服务费,促进项目公司提升履约质量。

建议区城管局联合各街道后续重点关注项目的成本效益,确定环境卫生指数排名目标,敦促项目公司稳定提升作业质量,降低服务质量的波动;各参与主体要深入分析环境卫生指数扣分点及原因,关注实施ppp模式后排名提升不明显的街道以及因项目公司履约不到位而导致的扣分等;强化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效性,就各项监督考核工作反映出来的问题,区城管局应敦促项目公司落实整改,并跟踪整改效果。

项目公司要规范作业流程,稳定提升作业质量。依托环卫作业机械化、车辆管理智能化、保障维修专业化等,合理规划“人机结合”的机械化作业模式,制定详细的优化作业方案。落实环卫作业管理各项规定,对特殊时段和城中村等难点地段的环境卫生重点保洁,强化道路保洁等作业质量。同时要高度重视环境卫生指数及日常考核结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落实整改措施。

(二)加强项目事前事中规划,严格执行优化作业方案。

建议区城管局后续项目立项时,对涉及工程等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合理规划。在制定方案时应与住建和国土等部门沟通,对项目的建设需求、建设地点以及环境影响有一定事前的规划和评估,减少项目建设的滞后或项目建设内容的调整。项目公司应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编写项目建设计划书,明确项目施工、完工、竣工验收等时间节点。项目设备配置、施工后,区城管局应及时对项目工程、设备采购等工作进行验收,对设备的更新维护重置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测。

就项目投资而言,项目公司需及时制定相关作业方案、配置计划和投资计划。并在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时,及时更新优化相关的作业配置。根据作业方案,合理确定车辆、设备、人员配置计划。再根据配置计划,及时更新投资计划。作业方案、配置计划和投资计划经街道办和区城管局审定后要严格实施。

就环卫作业人员配置而言,项目公司需严格按照审定的配置方案等投入环卫作业人员。在配备的作业人员数量不足以保质保量的完成作业任务时,应按实际需求无条件增加作业人员配置,合理安排人工清扫的作业人员,进而保障环卫作业质量。

(三)严格履行合同相关规定,规范服务供给的全过程。

项目公司需强化内部控制,严格履行合同各项约定。公司管理层和一线管理人员(保洁主管、班长、车队长)应提高内部控制意识,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约定提供各项运营服务,规范项目管理,包括按照合同规定的年龄要求配备作业人员,优化人员结构、为全体符合条件的员工缴纳社保,按标准发放基本工资,保障员工权益、加强台账等环卫作业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等,进一步规范履约行为,提高履约质量。

(四)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按时支付相应的服务费。

建议改变以往在清扫保洁经费、垃圾清运经费和道路绿化管养经费三个项目列支环卫一体化项目服务费,调整为设置统一的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经费,以便清晰掌握环卫一体化项目年度预算和支出情况。在预算编制的过程中,综合考虑现有ppp项目合同的付费规定,年度内即将接管的业务、预算执行情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在此基础上,按照在下月支付上月服务费的通常做法,及时支付项目公司的服务费。

(五)合理设置绩效评价指标,提高绩效自评工作质量。

在绩效评价时,科学设置环卫一体化项目绩效指标,全面反映预期投入、产出和效果,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质量,并将绩效目标作为判断项目绩效的重要依据。区城管局作为实施机构应在绩效目标申报和绩效自评时从项目建设和运营内容完成情况、环境卫生指数,以及项目公司的人员、设备和资金投入、项目公司管理等方面设置绩效指标和相应的目标值,以便全面反映项目绩效。

绩效评估报告

根据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和金安区民生工程要求,我中心对中市街道和三里桥街道组织实施的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展了自查自评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6分,分别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进行。现将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结果汇报如下:

20xx年,我区原实施的安徽国防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家属区和皖西大市场住宅区,因规划调整和业主认可度不高等原因,后经市同意进行了改造项目调整。后更改实施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为三里桥落星庙社区一建综合楼项目和中市街道迎宾社区锦绣花园小区、九墩塘新村小区连片改造2个项目。

一建综合楼建筑面积0、7万平方米,2栋,涉及49户,计划总投资260万元,实际中标金额2590306、2元,已于10月底完工。锦绣花园小区、九墩塘新村小区建筑面积7、3万平方米,16栋,涉及674户,计划总投资1950万元,实际中标金额18016642、97元,10月1日进场施工,现已完成施工合同量的100%。

(一)关注以及改善民生的需要。20xx年完工的3个老旧小区项目,整体环境得到显著提升、治安防控更有保障、消防设施齐全更安全,小区秩序井然提升,居民生活全方位得到了提升。以锦绣花园为例,改造前,小区路面坑坑洼洼,路灯缺失,停车位紧张,影响出行;私搭乱建侵占消防通道,造成安全隐患;排水管线老化,堵塞严重,给业主生活带来不便。经过对小区进行综合整治,通过铺装沥青路面、对建筑外墙喷涂真石漆、重做屋顶防水、加装路灯、增设机动车停车位和非机动车充电桩、设立智慧安防系统、进行绿化广场景观设计等方式,使小区面貌焕然一新,大力提升了居住品质。

(二)结合拆违拆临,全面治理老旧“顽疾”。老旧小区因建成年代久远,因历史遗留等客观因素致使一些无手续“车库”、业主私自搭建储藏室等问题较为突出,使得老旧小区“破上加烂”,如拆除则业主当事人以各种理由阻挠,严重影响小区整体居住环境。我中心按照文件要求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前对业主擅自圈占公共用地、毁绿种菜、侵占消防通道、擅自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其中锦绣花园小区及九墩塘小区在违法搭建专项拆除行动中,锦绣花园小区拆除违建93处,拆除面积2269、8平方米,拆除老虎窗422扇,雨棚1533个,花架567个,晾衣架400个,铁门1个。九墩塘新村小区目前拆除违建25处,共计1580平方米,拆除老虎窗53扇,雨棚347个,花架295个,晾衣架107个,废弃空调架7个。有效制止了擅自搭建及侵占公共用地行为。

(三)结合物业管理,共同维护改造成果。老旧小区改造后及时把小区是否纳入物业管理列入征询意见的问题之一,由小区大多数居民集体自主选择,通过自主选择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及业主自治等方式,强化对已改造小区的后期管理工作,尽可能实现物业管理从无到有、从简易到专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共同维护改造成果。

评价结论:本项目绩效目标基本明确,预算执行合理,项目产出质量、时效符合规定。但是项目决策方面存在部分测算费用高于合同价格的情况;过程方面存在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到位率不高,相关文件中对改造内容范围不够明确具体,工程未及时结算,设计合同尚未签订补充协议的情况;项目产出方面存在未进行档案验收的情况;项目效益方面存在安全隐患风险,生态效益还需要进一步提升,社区长效管理机制尚待健全。

(一)项目产出情况。

本项目工作计划实施率为100%,房屋修缮总体完成率为90、61%,室外工程总体完成率为92、39%,其他设施修缮总体完成率为92、2%;本项目质量等级达到规定的质量等级标准,实施过程中未发生过质量事故,验收文件完整、合规、归档及时,但未进行档案验收;本项目未超出概算,各标段均及时完工,但共有11个标段发生变更,总体变更发生率为7、81%。

(二)项目实现的效益。

1、社会效益—居民居住环境改善情况。

本项目改造后收到了3个小区的锦旗,改造期间未发生过媒体负面报道、通报等情况。但是,发现13个小区均存在对讲门未通电启用、对讲门长时间处于开放状态等问题,易产生公共安全隐患。

2、生态效益—生态环境改善情况。

本项目新设置垃圾桶1036个,满足天津市垃圾分类的规定;但绿地率约为12、44%,绿地率偏低。

3、可持续影响—促进社区长效管理体系的形成。

本项目实施完成后计划由所在街道接收,截至20xx年9月30日,区住建委未提供相关合同,老旧小区改造的长效管理机制尚待健全。

4、服务对象满意度。

经调查,本项目主管部门总体满意度为97、78%,居民总体满意度为95、68%。

(一)预算测算费用过高,客观性有待提高。

评价组对比分析了合同、概算书中各标段工程费用,合同总金额为26279、37万元,概算为59279、76万元,概算测算的费用普遍高于合同价格。

以一期工程中地质家园为例,部分概算测算费用高于合同价,二期工程中新保楼小区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工程量和单价的测算概算数据和合同数据差别悬殊。

(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到位率偏低。

本项目批复概算为63500、12万元。20xx年抗疫特别国债16005万元,均已到位;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应到位47495、12万元,实际到位13159万元,资金到位率偏低,为27、71%。

(三)《宝坻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方案》改造范围不细化,制度不健全。

本项目实际施工范围包含户内窗户更换,而工作方案中未明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具体范围,居民户内窗户更换是否在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有待商榷。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制度执行不规范。

1、本项目设计合同的委托单位为天津市宝坻区房地产管理局,后期项目委托单位为区住建委,但委托单位发生变更后未签订补充协议。

2、项目实施单位未按照《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各单位的建设工程、科学技术研究、技术改造和重要设备更新等项目进行验收、鉴定前,应当由该项目主管部门的档案机构对其档案管理进行指导,并对档案进行验收”的规定,进行档案验收。

3、本项目共14个标段,竣工验收时间分别为20xx年12月30日、20xx年12月31日。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第二十八条“竣工价款结算一般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2个月内完成,大型项目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的规定,应在20xx年3月31日进行结算。但截至20xx年9月30日,本项目尚未开展结算工作。

4、本项目采光窗更换材质为断桥铝合金,与《天津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导则》中规定的窗户材质(塑钢窗)不一致。

(五)前期调研工作不充分,导致总体变更发生率大于5%。

本项目共14个标段,其中有11个标段发生变更,总体变更发生率为7、81%。发生变更原因包括:业主不同意改造、业主要求增加改造内容、设计漏项、根据现场情况增加改造内容、工程量清单上的工程量不足等。

(六)可视化对讲门利用率不高,易造成安全隐患。

评价组通过对13个小区的实地踏勘,发现均存在对讲门未通电启用、对讲门长时间处于开放状态等问题,易产生公共安全隐患。

(七)城市生态环境改善效果有待提高。

经过评价分析,本项目13个小区整体绿地率约为12、44%。参考其他省市经验,如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绿地率原则上不低于20%,《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中规定旧城改造区不得低于30%,该项目与北京、石家庄等的老旧小区绿地率相比差距较大。本项目在改造前对小区整体布局和规划设计的重视程度不够,尤其是没有增加绿化面积的考虑,老旧小区配套公共设施与小区绿化环境失衡。

(八)未按照规定进行长效管理。

本项目13个小区仍处于保修期内,改造的小区中,公共设施及绿化、苗木等由施工单位进行保修。实施完成后计划由所在街道接收,在小区管理区域内实施门岗执勤、巡视、清扫保洁、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四方面内容。但是,区住建委未提供与上述内容相关的合同,并且未明确公共设施(路灯、监控、岗亭、道闸等)、绿化、苗木的管理、养护责任者,不符合《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旧楼区提升改造后长效管理的意见》(津政办规〔20xx〕15号)要求,老旧小区改造的长效管理机制尚待健全。

(九)绩效管理意识需进一步深化。

区住建委自评材料实际提交时间为20xx年11月25日,自评材料提交时间不及时,绩效管理意识需进一步深化。

(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

针对本项目设计概算超出合同价格较高的问题,建议区住建委加强前期需求论证和可行性分析,明确现实需求,为科学编制预算和减少预算调整做好基础工作,例如,应充分考虑市场价格因素,保证预算编制的精准性,确保每一笔资金使用的科学、合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保证预算额度与绩效目标的匹配性,并符合行业造价水平。

(二)建议统筹好财政资金,重视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落实配套资金足额到位的自觉性,严格落实财政资金,强化资金保障,促进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效益的充分发挥。

(三)具体业务与改造范围要匹配,提高资金使用规范性。

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完善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尤其是明确居民户内窗户更换是否在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避免出现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情况。

(四)加强制度执行规范性,推动项目提质增效。

根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结算已超过规定期限,建议区住建委尽快开展项目结算工作。

(五)相关部门充分做好前期调研工作,减少工程变更。

建议区住建委先行做好各老旧小区原始资料的查找整理工作,如有基础资料不完善、与项目实际不符合的,应委托相关设计单位及时进行补测补绘。市政、电力、通讯、供水、燃气等部门单位和有关街道应协助提供各老旧小区地下管网分布图,并对地上各类管线进行集中调查清理。

街道社区应有序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尊重居民意愿。要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共商共建,必要时可推行“一栋一策”,变“要我改”为“我要改”。

同时,建议建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制度,列入改造计划项目应有序进行实地勘查和科学论证,在论证的基础上,选取细化改造方案优、群众改造意愿强烈、“共同缔造”基础好的项目,按“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启动改造。

(六)加强项目使用效果考核,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虽然可视化门禁系统弥补了旧式楼宇对讲的缺点,可以通过人脸识别的功能进行楼栋门开启,但是老旧小区内居民老年住户居多,广大老年人更熟悉传统服务方式,不习惯使用可视化门禁的功能,导致楼门长期开启,门禁系统形同虚设,无法达到预期效果,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财政资金的浪费。建议项目完成后,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加强对项目成效和使用效果的考核,对于利用率低、后期未落实养管责任的内容不再列入改造范围,或降低改造比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七)统筹好增设公共设施与小区绿化环境的矛盾,满足居民对环境绿化的需求。

老旧小区绿化是城市绿化环境重要组成部分,要统筹规划公共设施建设与小区绿化环境改善,在增设停车场地的同时,同步开展绿色社区建设,加大“拆违还绿、见缝插绿、立体营绿、多元增绿”等改造力度。例如,小区室外停车场可采用嵌草砖进行布置;观赏性绿地可采用草本或灌木进行搭配布置;在有条件的建筑物外墙实施垂直绿化,满足居民对环境绿化的需求。

(八)推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引进物业全覆盖。

老旧小区的改造不仅仅是对小区相关设施进行改造,更重要的是对小区改造后的维护和管理。如果没有长期维护和运营管理机制,改造后的效果难以长期保持,就会出现“改造—破坏—再改造”的现象,造成人力和资金的浪费。建议首先,做好小区居民思想工作,加强宣传引导,提高老旧小区居民购买服务意识,了解小区居民对物业管理的看法和需求。其次,根据小区居民意愿、支付能力和需求等实际情况引入物业公司提供专业服务,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公共设施、绿化养管等方面的难点问题,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提高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最后,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政府提供平台让居民充分协商,推行以居民共同参与为核心的共建共治共享长效管理机制,监督物业公司的管理行为,使改造后的老旧小区能够长效有序管理。

(九)强化绩效管理意识,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区住建委强化绩效意识,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关键点和突破口,在推进自评工作开展时,结合评价工作实际情况,推动项目实施过程中规范化、严格化,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正客观,真实反映绩效,如实反映问题,提高自我评价质量。健全完善评价机制,深入推进评价工作,提升整体绩效管理水平。

(一)因本项目的结算工作尚未完成,经与区住建委沟通确认,将《施工进度及拨付钱数情况说明》的已完工程量作为本次产出数量指标评价的依据,不作为结算及其他审计工作的参考。

(二)本项目尚未结算、决算,无法确定项目总投资,经沟通确认,暂以“合同额+变更工程价款+工程建设其他费合同额”作为实际投资进行分析,不作为结算及其他审计工作的参考。

绩效评估报告

县民政局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度省级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建设工作进行自评。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20xx年的民生工程运行方案(蚌民生办〔20xx〕3号)、民生工程资金办法(蚌民生办〔20xx〕4号)和五河县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要求,县民政局规范操作流程、明确工作内容,通过项目实施,社会效益明显,群众获得感较强。

(一)项目决策方面。

1.规划编制与审批。我县已将养老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进一步推进社会养老体系建设,20xx年,市政府出台了《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xx-20xx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等贯彻落实文件。依据市20xx年此项民生工程实施办法,我县及时印发了《五河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文件,同时,市民政、财政等部门针对20xx年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规范高龄津贴审批发放、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智慧化建设等工作专门制定工作方案;制定的相关文件均报各级政府、省民政厅批准备案;相关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我县根据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到实处。

2.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与执行。为进一步推动民生工程的实施效果,县民政局专门建立了民生工程工作小组,召开民生工程协调推进会议,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召开工作调度推进会,协调解决和部署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

3.绩效目标合理性。依据省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和绩效评价办法和市民生工程考核办法,我县及时设定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年度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定贴近实际,符合相关要求,我县认真贯彻执行文件精神。

4.绩效目标明确性。设定的绩效目标设定了清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指标;并做到了细化、量化、可衡量。

5.预算编制科学性。预算编制经过局内部会议讨论、县财政审核,经过科学论证,与项目内容相匹配,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6.资金分配合理性。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分配额度合理,与地方实际相适应。

(二)项目投入方面。

7.资金到位率。对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建设下发的资金均能及时拨付给各乡镇养老福利机构及享受各种津贴的老人,资金到位率100%。

8.预算执行率。能按照相关资金时限要求,将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建设相关经费及时拨付至相关项目单位。

9.资金使用合规性。我县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资金已实行了专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并及时纳入年初预算管理;高龄、居家养老津贴资金发放全部按月打卡发放;项目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现象。

10.公开公示制管理。我县能及时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通过政府的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

11.实施管理合规性。我县享受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的各类补助对象、申报材料和补助标准100%符合标准。

12.信息平台管理。我县认真填报市局建立的社会养老服务设施、机构基础数据库(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市养老综合信息管理智慧化服务平台、全市养老机构台账三种形式);对社会力量新增床位基本能及时、准确地进行动态管理。

13.服务市场监管。我县已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制度,及时查处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对所有政府补助的服务项目和补助对象都能及时进行服务质量和养老需求评估,确保项目实施质量符合要求。

14.政府购买服务。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经费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存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特殊困难老人提供实体援助服务,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发挥作用。

15.资料报送情况。我县能按照市民政局和县民生办相关工作要求,能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情况。

(三)项目产出方面。

16.高龄津贴发放覆盖率。20xx年共发放高龄津贴731.733万元、惠及18468名高龄老人,实现了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全覆盖,达到100%覆盖的目标要求。

17.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20xx年共发放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639.82万元,惠及5578人。

18.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我县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面积共5400平方米,平均每百户配建养老服务设施面积15平方米,配建率100%。

19.三级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情况。截至20xx年7月份,我县已建成14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站)、18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46个村级养老服务中心(站),建成县-乡(镇)-村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

20.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截至20xx年12月底,全县养老机构总床位数3347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263张,占比37.73%。

21.社会办养老机构补贴兑现情况。20xx年,符合规定的三家民营养老机构日常运营补贴共计50.69万元,已拨付完成。

22.智慧养老试点建设情况。20xx年在龙河社区的淮畔明珠小区建成五河县智慧医疗养老信息服务中心,已成功被评为省级第二批智慧养老示范项目(社区居家)。

23.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星级评定情况。20xx年9月份,县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县14家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开展评估工作,经过最终复核,确认朱顶镇敬老院、城关镇敬老院和五河县特困人员养护院评为三星级养老机构,已将结果公示并上报给市局。

24.农村养老服务建设情况。大力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打造出大新镇沟北村幸福院互助点;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向阳花社会服务工作社开展关爱农村老人专项活动,全面建立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农村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三项制度。

25.其他效益。我县通过实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民生工程,明显改善了贫困老年人生活状况,生活质量提到明显提高;三级中心建成后均能正常运营,满足了老年人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需求;通过开展社区养老服务活动及相关民政民生工程宣传活动,有效弘扬了敬老、养老、助老优良传统。

26.可持续影响。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建设项目实施得到了社会和广大老年人群的普遍认可和赞同,且积极参与和支持;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工作积极性高,工作零失误,服务对象普遍反映良好;市、县两级均将相关配套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年度内未出现过影响养老事业发展的不良事件。

五河县20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自评为优秀。

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机构较少,养老机构入住率较低。我们将进一步从政策、土地、资金、宣传等方面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以较高水平的服务质量吸引更多老人入住养老机构。

1、持续不断地抓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将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作为常态化工作对待,狠抓落实,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强化管护人员服务意识,切实增强对五保老人感情,树立牢固的为老服务理念,开展谈心活动,化解存在的矛盾,融洽管理人员和入住老人关系,建立和谐敬老院。

2、强化精品意识,建设高标准敬老院。按照《安徽省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管理工作细则》和《安徽省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安全工作规范》(皖民办字〔20xx〕189号)、《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文件,规范运营管理,开展服务评估,改善居住环境,加强功能建设,加强精品意识,全县所有敬老院都要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要求,提升一个层次,以便更好得服务辖区内老人。

绩效评估报告

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教秘〔20xx〕637号)文件精神和市、县民生工程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我县对照《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价指标》对我县20xx年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这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认真自评,总分100分,自评得分100分,具体情况自评如下:

20xx年春学期,我县享受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155所,学生33728人;秋学期享受学校为125所,学生32959人。全县100%采取食堂供餐,实现实施学校和受益学生全覆盖。全年累计拨付膳食补助资金2929.6万元。营养改善计划全年用于膳食补助、水电、设备更新、劳务用工、食堂维修、午间值班人员补助等运转经费已累计拨付1363.69万元。

20xx年7月1-3日,我县代表六安市接受安徽省财政厅对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民生工程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组张绍德处长给予很高评价,他总结,舒城营养餐工作特点是:1.经费保障较充分;2.多元主体参与,成效突显;3.食堂用工政府购买服务;4.互联网+视频厨房启动迅速。他认为舒城县营养餐工作取得丰富成果:1.营养改善计划实现100%全覆盖;2.财务管理工作规范统一,采用网络版会计信息系统,实时查询各校食堂财务情况;3.食堂安全检查始终没有松懈;4.积极开展专项资金审计,并督促整改;5.食堂从业人员基本有保障。

我县还顺利通过市教育局示范食堂复评,接待石台县、裕安区、阜南县等多个兄弟县区交流学习。

(一)投入情况(总分20分,自评得分20分)。

1.20xx年我县被列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教育、发改、财政、审计、公共资源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强调各部门要统一思想、细化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县政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工作。

2.20xx年县财政已经拨付学生膳食补助费用2929.6万元、用于膳食补助、水电、设备更新、劳务用工、食堂维修、午间值班人员补助等运转经费累计拨付1363.69万元。截止12月底已全部拨付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二)过程(总分40分,自评得分40分)。

1.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协调。

县政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县政府与省教育厅、六安市政府签订责任书;教育局与各中心校校分别签订了责任书;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工作;各校严格按实施方案,具体组织实施。

2.强化政策宣传,加强舆论监督。

我县注重营养餐政策宣传,及时制定《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宣传方案》、《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培训方案》,在广播电台《行风在线》栏目宣讲营养改善政策;利用民生工程宣传月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问卷调查各3万6千多份。我县还在省、市、县多家主流媒体加强宣传,扩大营养餐知晓度。

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深入地宣传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引导全社会各方面共同关心和参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为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深入推进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向学生、家长、教师及供餐工作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全县每个班级都建立家长微信群,由班主任实时发布每周带量食谱和当天就餐照片,让家长满意、放心。以此扩大此项民生工程的知晓度。

3.加强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为保证营养餐食品的绝对安全,我县严把食材采购关,县营养办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了《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管理实施方案》,从20xx年秋学期开始凡进入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大米、食用油、荤素菜、调味品等所有食材实行‘四统一’政府采购,即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质量,从源头和过程上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努力实现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的目标。

凡进入营养改善计划的食材都要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实行定点采购,不得擅自采用《政府招标法》规定的采购方式以外的其它方式采购;对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实行准入和退出制度;采购过程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引入竞争机制,择优确定供应商;加强民主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要求供货商一日一供,确保新鲜、保证质量、保证安全。每天安排三名教师轮流参与食材验收。县营养办还建立供货商资料档案,不定期抽检约谈供货商。把供货商资料提供给县市管局,由市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不定期抽检,协助监管。

做好规定动作。我们要求每校严格实行食品留样制度和校领导陪餐制度。建立了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安排食堂管理人员参加了业务培训。完善了学校食堂卫生设施设备,给所有学校配备了消毒柜、电冰箱、专用食品留样柜等设施。严格实行食堂经营许可和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经过严格检查,核发食堂经营许可证和从业人员资格证。

4.严格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1)不断完善食堂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财务管理,规范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工作,营养办配合计财股、教育经费核算分中心财务人员,在认真学习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了《舒城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营养改善计划会计核算的通知》(舒教财〔20xx〕41号),《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加强民办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财务管理的意见》(舒教〔20xx〕2号)。

(2)规范食堂会计核算。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实行专户核算,统一纳入县教育经费核算分中心管理,实行集中支付。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坚持“统一管理,独立建账,成本核算,收支平衡”的原则,对食堂进行财务和成本管理。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由学校自办自管。针对不同类别学校,在会计核算上实行分类管理。

(3)认真开展会计业务培训。

由于我县中小学校食堂会计人员绝大部分是兼职,业务生疏,为了提高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会计人员业务水平,营养办联合分中心积极组织财务人员业务培训。4月9日,我们在教师进修学校协助下,联合核算分中心组织全县中小学校财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共有240余人受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此外,分中心核算会计还分组亲临各校,手把手辅导学校主管会计记账、审核票据;我们还组织骨干会计人员对其他人员进行传帮带等。

(4)加强内部审计,守牢安全底线。

为进一步规范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加强内部监督和廉政建设,20xx年秋学期教育局下发了《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的通知》,制定了详细的审计实施方案,明确审计范围、方式、内容和重点,继续委托专业性强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对16所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的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目前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同时,遴选财务会计专家,组织开展对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会计进行专项评估,进一步提升食堂财务管理水平,守牢资金安全底线。

(三)产出(总分25分,自评得分25分)。

按照上级要求,根据我县实际,精心谋划,科学制定《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并由第十七届县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讨论通过我县100%食堂供餐。享受营养餐学生覆盖率达100%。

严格规范公示内容,每周公布一周食谱,每天公示当日带量食谱、当日供餐台账,每月公示当月财务收支报表。接收家长和社会监督。

严把食材验收关,确保质量达标。规定各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及原辅材料查验制度和索票索证制度,严把食品质量关。验收食品及原辅材料要实行“三人制”或“轮值制”,“三人制”需含1名教职工代表轮流参与验收。

还把供货商资料提供给县市管局,由市管局不定期抽检,协助监管。每学期教育局都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营养餐学校食品安全进行专项食品安全检查。

(四)效果(总分15分,自评得分15分)。

1.积极推进电子营养师试点工作。

我县从春学期开始就选择干汊河中心校作为电子营养师试点学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0月29日营养办组织8所市示范食堂学校参加市电子营养师培训会,我县干汊河中心校作了交流发言,得到市营养办充分肯定。目前,我县市级示范食堂学校都在试点电子营养师配餐,并逐步向全县推广,使学生由吃得饱、吃得好向更高层次的营养均衡发展,使我县的营养餐真正达到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增强学生体质的目的。

2.完成“互联网+视频厨房”建设。

全县125所学校已全部完成互联网+视频厨房”建设,并接入县级平台,通过电子监控,实现了阳光操作和透明化管理。使营养办实现对所有营养餐学校食堂进行实时电子监管,提高了我县营养餐管理水平。

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德政工程,此项工作能否规范实施取得预期效果关乎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为此我们将按照上级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更加扎实、努力的工作,做好迎接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绩效评价准备,把这项民生工程做得让群众满意,社会认可!

绩效评估报告

根据市、区要求开展“清无”绩效评估工作的要求,××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执法队与工商所、城管科密切配合,联合作战,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高标准严要求地开展了第一季度“清无”工作。此次在巩固上一季度“清无”成果的前提下,对辖区内的商户开展了细致有效的清理疏导,并根据区清无办《关于开展第一季度“清无”工作绩效评估的通知》要求,选取了××村、××大厦商业街、××市场和××市场及周边为检查区域进行自查行动。1月1日-3月31日我队共出动执法人员1950人次,560车次,共检查了店铺1180家,其中无照经营的有268家,查封取缔了160家(取缔废品收购站19家、无证诊所34家,拆除阁楼38处)。

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后续监管机制,巩固扩大“清无”成果。从今年2月底,按照市“清无”办的工作部署,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由执法队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街道相继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多项有针对性的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对网吧、餐厅、娱乐场所、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六小场所”等行业进行了重点清理。

一、以执法队作为执法主体,其他职能部门配合,开展清理整治无证无照黑网吧专项行动。按照市领导指示精神和《全市清理整治黑网吧统一行动工作方案》(深清无办【】1号)的部署与要求,执法队继续加大无证无照黑网吧打击力度。

二、以执法队作为执法主体,开展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执法队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的无证照豆腐作坊进行了地毯式整治。

三、由安办、执法队牵头,会同城管科、派出所、房管所不定期的开展专项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行动。我街道始终都把对“黑煤气”经营、储存点作为清查重点,加强了每天的正常巡查的执法力度,深入调查辖区内每一个煤气站点。

四、紧密部署,狠抓落实,切实做好辖区的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今年以来,我队始终把实施“食品安全”作为综合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进一步摆在了执法工作的突出位置。根据辖区工业区集中、城中村居民多为劳务工人的特点,我们在日常的监管工作中,特别加强了对工业区周边、城中村内和沿街的各类餐饮场所的检查力度。

绩效评估报告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民生工程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绩效评价及20xx年度民生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xx〕1640号),我局认真对照工作自评表,严格按照有关考核评分设置的分值和绩效评价指标全面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抓紧整改落实,确保按时按质完成20xx年度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民生工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xx年,我市完成42个老旧小区改造,建筑面积96万平方米,居民群众13290户,其中,田家庵区6个项目,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居民群众2173户;谢家集区11个项目,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居民群众4222户;八公山区1个项目,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居民群众356户;潘集区10个项目,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居民群众4000户;寿县6个项目,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居民群众960户;凤台县8个项目,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居民群众1579户。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停车位改造。对规划停车设施被改变用途的,先进行整治,恢复停车功能;合理规划小区内公共部位,增加车位;调整绿化形态,增加生态停车位;在小区附近选择合适地点,增建扩建停车位、增划车位,引导居民小区外停车,全年停车位改造约800余个。

2、管网改造。对雨污合流管网重新规划设计,布设雨水管网和污水管网,实现雨污分流,满足需求,全年雨污管网改造8200米,排水清淤26000米,新增雨水检查井280余座,雨水口360余个。

3、绿化改造。对原有的草坪、花灌、乔木、树林进行规划设计;增加行道树,结合生态停车改造,多植大树,适当增加小品。绿量平衡,整洁美观,以实用性为主,风景优美,满足生活需要,全年栽植绿化苗木470余株,新增提升绿地面积约7万平方米。

4、环卫设施改造。对原有垃圾房、垃圾池进行拆除,更换成封闭式垃圾桶、垃圾箱等,垃圾桶、垃圾箱规格一致,外观整洁,分类归集,分布合理,全年增设垃圾桶420个。

5、安防、消防改造。小区主要出入口、周界、重要通道、公共设施、车辆集中停放等区域设置监控探头。已安装智能化监控系统的小区应对现有设备及线路进行检修。老旧小区按防火规范要求增补小区室内外消火栓,疏通消防通道,在公共设施建筑内合理增设挂墙式灭火器,门岗道闸设置20余个。

6、道路、硬化、照明改造。对小区内破损的道路、下水道、楼梯扶手及路灯、楼道灯等照明设施进行修复,结合停车位增划进行道路拓宽,对居民活动场所等进行硬化。对小区外沿主次干道的道路进行修缮硬化。道路无破损,照明设施完好,需要硬化的场所得到及时硬化,完成道路维修改造8、2万平方米,路灯安装300余柱。

7、小区容貌改造。对小区住宅沿主次干道外立面有破损的,进行修缮出新。对小区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饲养家禽家畜进行集中整治,整体环境明显改善,墙体粉刷40万平方米,拆除违章搭建6万平方米。

(三)项目任务完成情况。

按照20xx年度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目标任务,我市完成42个老旧小区改造,建筑面积96万平方米,居民群众13290户,顺利完成目标任务。

(四)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在专项资金使用中,淮南市城建局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专款专用,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民生工程资金共计5500万元,其中省级补助1052万元,市级配套1800万元,县(区)配套2648万元,全部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度民生工程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绩效评价及20xx年度民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xx〕1640号)文件,20xx年度民生工程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绩效评价的评价指标体系分为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一级指标,分设12个二级指标。绩效评价满分100分。综合评价项目得分为100分。评价结果具体分析如下:

(一)项目投入绩效。

1、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淮南市老旧小区维修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各区、县均成立了由县、区负责同志任组长,各镇、街道,县(区)直部门为成员的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及时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符合改造条件的各类老旧小区进行集中梳理、摸排,掌握基本情况,建立老旧小区基础数据库。

2、明确任务目标。按照各县区项目申报情况及省住建厅任务下达,我局下发了《关于下达20xx年全市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任务的通知》(淮旧改办〔20xx〕1号),明确年度任务目标。

4、强化资金管理。制定了《淮南市城市老旧小区整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淮南市城市老旧小区整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并开展了专项资金督查,进一步强化项目全过程管理。

(二)项目过程绩效。

老旧小区整治严格规范立项报批、规划设计、招投标、工程监理等工作程序,确保改造过程依法依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小区改造立项工作。由县区发改部门负责,严格立项报批手续,组织各项目逐一通过规划、环评、消防等相关部门审查;方案设计工作,聘请市内外资质较高、技术力量较强的专业设计单位进行科学合理设计。

2、工程招投标工作。按照淮南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方案的规定,对工程控制价在国家公开招标限额以上的项目,统一进行公开招投标;对限额以下的项目,简化招投标程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小区整治改造监理工作,从县区采购中心监理单位名库中通过摇号方式随机抽取确定了监理单位,全程负责监理项目实施。

3、施工过程。每个小区都设立了公示牌,公示工程改造项目、改造内容、工程造价、工程工期、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负责人的电话,方便群众对维修改造工程进行监督。各小区还分别聘请3—5名群众监督员,全程进行跟踪监督。

4、工程验收环节。需经专业部门和群众监督员共同认可方可通过,充分保证了居民对维修改造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工程的社会公信力得到了切实增强。

(三)项目产出绩效。

20xx年,我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项目实施以来,各区、县结合实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年度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全市42个老旧小区全面完工。整治后的老旧小区,统一设置了门岗、道闸,配备了小区文明公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展板、健身器材等文体设施,配置了垃圾桶,划设了停车位,安装了监控设施,积极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管理。

(四)项目效果绩效。

老旧小区改造重点实施小区道路、管网、照明、停车位、绿化等改造,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小区容貌、环卫设施、菜市场和摊点、公厕改造,推进文明社区建设;实施小区封闭管理,完善视频监控设施,强化平安社区建设;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老旧小区旧貌换新颜,实现了“水通、路平、灯亮、地绿、整洁、安全、有序、人和”的整治目标,居民居住环境显著提升。

(一)坚持问计于民。在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方案设计工作中,遵循“以民意为导向”的原则,问计于民“量身定制”,打造最适合的整治方案,最大限度地符合小区实际,最大限度地满足居民需求。在各改造小区设计方案出台后,市、区及时组织方案论证会,邀请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居民代表及规划、建筑、园林等方面的专家,共同进行论证修改,征集合理化建议。设计方案经过优化修改后,各镇(街道)及时在各相关小区进行公示,进一步征求居民群众的意见,确保改造内容符合小区实际,满足群众需求。

(二)重点把好“五关”。首先,把好拆违关。在项目实施前期,县区行政执法局和各镇(街道)相关人员,组成精兵强将,拆除各类违法建设,整治乱搭乱建,为开工建设做好准备。其次,把好进度关。督促各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工期,确保工程按时序推进。再次,把好安全关。针对老旧小区管线复杂、施工安全隐患多的特点,规定各项目须配备一名安全员,安全工作与施工单位经济效益挂钩,做到安全第一、警钟长鸣。第四,把好协调关。规定各建设单位要选派专门人员,负责项目施工协调工作,妥善处理施工企业与居民群众的关系,尽最大努力减少施工期间对居民群众正常生活的影响,为项目推进创造良好施工环境。第五,把好验收关。工程竣工后,由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和群众代表共同进行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小区管理移交给物业公司或所在社区,相关规划设计、工程施工等图纸和资料一并移交。

(三)坚持建管并举。为鼓励中标物业服务企业和相关社区认真履职,全力做好小区物业服务工作,部分区对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实行以奖代补,建立月考核制度,由所在镇(街道)牵头,每月对相关物业公司和社区组织一次考评打分,依据得分多少由区政府兑现奖补资金,确保物业管理服务有效运行。例如:我市田家庵区对实施专业物业管理和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的小区,分别按照每户每年90元和每户每年10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奖补资金实行一月一考核,半年一支付。

(一)少数整治改造后的老旧小区,私搭乱建、毁绿种菜等不文明现象反弹。

虽然整体整治效果明显,但仍发现少数小区存在绿化植被成活率不高、小区道路路面损毁、垃圾随意倾倒、私搭乱建等现象,影响了老旧小区改造效果,整治成果缺乏后续维护措施。一方面少数小区居民素质不高,缺少小区共同维护的责任意识;另一方面小区物业管理不到位,部分小区建成年代较早,自身物业管理能力不足,同时物业管理费收取率低,缺少相应的资金保障。

(二)提升型改造项目偏少,各区配套资金投入不够。

从我市已完成的整治项目看,基本型改造偏多,提升型改造偏少(节能保温屋面、墙体改造,增设无障碍通道等)。小区整治方案设计内容偏于保守,各区只有少量配套资金用于保证项目的前期费用和工作经费,各区兜底资金配套力度明显不足。

(一)加强建后管养,构筑长效管理机制。老旧小区不但要建好,更要管好,要结合小区规模、管理现状、居民的承受能力情况,坚持多种模式推进,实现物业管理服务全覆盖。

(二)加强政策支持,加快完善配套措施。针对老旧小区的特殊性,居民收入不高,有偿服务意识不强,政府需要发挥积极作用,对直接服务于老旧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实行财政以奖代补,建立完善考核机制,保持物业服务企业良性运转和提供有效服务,逐步培养居民群众缴费意识,实现物业企业自我造血。同时,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在老旧小区提供公益性岗位,推进社区管理持续、有效开展。

(三)广泛开展文明社区活动。积极调动居民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注重以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凝聚民心和人气,让居民的素质与小区良好的硬件环境相适应,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升居民的文化和道德素质。

绩效评估报告

按照《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教〔20xx〕150号)和《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申请、审核、公示、发放资金。同时,制订《雅安市名山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暂行)》和《雅安市名山区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暂行)》,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专款专用,积极做好资金监管,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坚持做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

(一)考评目的。

通过对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实施、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完成、项目效益的考评,衡量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评价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有效改善全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营养状况,逐步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和学生身体素质。

(二)考评依据及方法。

绩效评价考评组依据雅安市名山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雅安市名山区区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名财预〔20xx〕32号)文件和《雅安市名山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名财绩〔20xx〕9号)文件进行考评。考评组由区财政局工作人员组成,于20xx年11月23日对20xx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进行了现场考评。

考评组现场查看,查阅、收集项目财务管理等资料,采集相关数据,并对其审核分析,形成现场考评工作记录,在项目单位自评报告的基础上,以现场评价为主、非现场评价为辅,采取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对该项目进行绩效考评。

(三)考评结果。

按照《雅安市名山区区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程序,考评组对该项目绩效情况进行了综合考评,考评结果:考评综合得分92分,考评等级为优秀。

(一)资金到位及使用。

名山区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33所(其中村小7个),享受学生计13977人,其中小学9925人,初中4052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生均补助标准4元/天,20xx年12月底前已完成财政预算资金240万元的拨付。学校严格执行实名制信息和食谱价格信息公开,确保营养计划政策落实到位。

(二)项目组织管理。

1.项目管理情况。

20xx年度名山区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项目财政预算下达资金240万元,生均补助标准4元/天,资金到位率100%,资金已分配完成,20xx年12月底前已完成资金拨付,下拨各学校。该项目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该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使用安全有效。该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2.项目监管情况。

严格按照《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教〔20xx〕150号)和《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申报资金,并制订《雅安市名山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暂行)》和《雅安市名山区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暂行)》。

成立“雅安市名山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教育局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学校安全后勤管理中心、计财股、法规股、教育股负责人和享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校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校安全后勤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工作的领导和监管。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也相应成立了由校长担任组长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工作。同时成立了膳食委员会,由教师、学生、家长、媒体共同参与食堂管理和监督。

(一)项目完成情况。

名山区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33所(其中村小7个),享受学生计13977人,其中小学9925人,初中4052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生均补助标准4元/天,20xx年12月底前已完成财政预算资金240万元的拨付。学校食堂供餐所需粮、油、肉类、蔬菜、干杂等严格按照大宗物资“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的政策规定,统一公开招标采购,食品安全达标率100%。我区中小学实施营养餐改善计划后,学生的体重和身高都有明显的增长。学生发病人数明显减少,20xx年全区参加体质测试学生人数23106名,其中及格人数22389名,及格率为97.958%;优良人数为8919名,优良率为35.878%,体育达标人数稳定增长。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方面。

学校食堂基础建设明显改善。食堂供餐条件得到很大的提升,加快了农村教育发展。食品安全有保障。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行严格的餐前、餐中、餐后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确保每天13977名学生在校就餐,没有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资金安全管理得到加强。建立严格的学生营养改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坚持阳光操作,没有发生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学生膳食补助资金的情况。

2.可持续效益方面。

供餐质量明显提高。学生在校就餐数大幅上升,学生的营养状况得到有效改善,身体素质增强,学生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促进良好学风、班风、校风的形成。

3.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

师生、家长满意度达90%以上。

(一)项目涉及学校主体众多,在实施过程中监督检查不够全面、细致。

(二)学校食堂菜品种类、菜品味道、菜品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继续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学校作为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食堂卫生管理工作一刻不能松懈,应继续定期开展学校食堂卫生管理检查,完善学校食品安全制度,严格做好学校卫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时刻绷紧卫生食品安全这根弦。

(一)加强项目监管。

主管单位要及时了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督促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落实到位,善于发现和解决问题,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使绩效目标得到更好地实现。

(二)规范资金管理。

严格遵行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保障资金使用规范。

(三)统筹兼顾有序推进。

继续有序推进学校卫生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落实,要将专项检查与疫情防控、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食源性疾病防控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协调工作安排,做到合理有序、有力有效、及时迅速地开展工作。

绩效评估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衡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蒸财绩〔2022〕2号)精神,受衡阳县财政局委托,湖南天翼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组织人员成立绩效评价组,对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实施的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先基础后完善、先功能后提升、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把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作为城市有机更新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未来社区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积极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努力把老旧小区打造成居住舒适、生活便利、整洁有序、环境优美、邻里和睦守望相助的美丽家园,让人民住的更舒适,生活更幸福。

2、项目管理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主管单位为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是衡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人民防空办公室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为衡阳县住房保障中心,为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旧房改造、人居生态环境建设和村镇建设管理工作。

(二)绩效评价项目内容及范围。

(1)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政策情况。包括设立项目资金的政策依据是否充分、绩效目标是否设置准确、科学;政策实施的环境和条件是否发生了变化;是否出现了适用范围相似或相近的政策、可否归并或整合。

(2)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项目资金主管部门内部是否实现了统一管理。

(3)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资金使用单位财务制度是否健全、会计核算是否规范、资金管理是否严格,是否按计划使用资金,是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覆盖率,有无资金缺口或结余,有无超比例拨付行为,有无挤占挪用或套取资金等现象。

(4)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绩效情况。根据现场评价取得的资料,围绕绩效目标,通过横向比较、纵向分析、问卷调查等方式,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经济性、公平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实施效果的可持续性进行评价,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反映项目资金使用的绩效水平和预期目标实现程度,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政策性建议。

2、项目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的对象: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根据项目合同,项目主要改造内容为:楼道改造、消防通道改造、道路提质改造、小区停车位规划给排水设施改造、电力线路、照明设施改造、燃气设施等。

(2)项目范围: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完成情况、项目资金投入后的运行情况、项目实施后产生的绩效情况。

(三)项目绩效目标。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包含在《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绩效目标中,总体绩效目标为完成52、6076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改造老旧住宅4,645户,改造221栋,改造小区79个。

1、通过对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绩效评价,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评价其项目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资金使用成效,及时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

2、促使项目承担单位根据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及时调整和完善单位的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并加强项目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同时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作为第三方机构,本着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绩效相关、公开透明的原则,采用全面评价和重点评价相结合,现场评价与非现场评价相补充的方法,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在评价过程中,结合被评价单位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听取情况介绍、收集和核实相关材料、检查财务会计账簿及凭证、综合分析等一系列工作程序,在全面了解单位项目的情况的基础上,形成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论。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0号)。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6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7号)。

《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蒸政办发〔20xx〕20号)。

《衡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蒸财绩〔2022〕2号)。

衡阳县住建局编报的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所涉及的项目审批文件、项目实施计划等相关资料。

(四)评价指标的设置及划分标准。

1、评价指标。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参照《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xx〕7号)文中《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进行设置。(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

2、评价等级。本次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依据湘财绩〔20xx〕7号相关规定,总分设置为100分,等级划分为四档,其分别为:90分(含)—100分为“优”;80分(含)—90分为“良”;60分(含)—80分为“较差”;60分以下为“差”。

1、评价方式。本次评价工作包括案卷研究、资料收集、座谈交流、实地核查、问卷调查等绩效评价工作方法。主要采取全面评价与重点评价相结合、现场勘查与非现场评价相结合、调查问卷与实地访谈相结合的方式。

2、评价方法。为了保证评估工作的科学性,评价小组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时,主要采用的方法如下:

(1)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投入与产出、效益进行关联性分析的方法。

(2)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评判的方法。

(六)评价工作流程。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分为前期准备、评价实施和形成报告三个阶段。具体情况如下:

1、前期准备阶段。衡阳县财政局与湖南天翼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组建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绩效评价组。收集本次绩效评价相关资料,2022年5月26日赴衡阳县住建局调研,了解项目预算资金及使用情况,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2、评价实施阶段。2022年8月9日,评价组前往衡阳县住建局,开展实地调查,通过听取情况介绍、现场访谈、查证复核、问卷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项目支出情况;并对现场掌握的有关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初步分析。

3、形成报告阶段。2022年8月,评价组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和要求撰写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经事务所内部质量审核后,形成评价报告初稿,提交县住建局和县财政局征求意见,根据反馈的意见对初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形成绩效评价报告终稿。

(一)项目资金筹措。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来源于中央补助资金2,096万元,省级资金185万元,合计2,281万元。

(二)项目资金分配。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际分配2,281万元。

衡阳县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317号)、《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72号)、《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213号)获得20xx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改造资金2,28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96万元,省级资金185万元,由省财政将资金直接拨付至衡阳县财政局。

截止2022年7月县财政局的指标单金额为1,570万元,县住建局根据指标单共支付建设项目资金1,252万元,配套资金140万元,剩余178万元指标县财政局未支付。

评价组随机抽查了咸水、保安、江口三个片区进行实地走访核查。从抽查情况看,实地核查与改造内容一致。但也发现,咸水村片老旧小区项目尚未完工。

20xx年老旧小区项目,共改造79个小区,改造面积52、6076万平方米,惠及221栋4,645户居民,对老旧小区进行楼道改造、消防通道改造、道路提质改造、小区停车位规划给排水设施改造、电力线路、照明设施改造、燃气设施等改造,解决了多年的损毁失修,配套功能严重滞后等问题,老旧小区改造从设计、施工方面提升绿化水平,有助于提升群众生态、环保意识。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通过基础设施再完善,设施功能再提升,安全管理再加强,较好的改善了居住环境,提高了所在小区的房屋价值,改善了居民的居住环境,改造后群众满意度较高,使群众深切感受到政府通过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所带来的红利和关怀,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一个舒心美好的家园。

根据《衡阳县住建局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附件1),从投入、过程、产出和效益三个维度对指标体系中各个指标进行分析说明。

(一)决策情况分析(满分15分,得分13分)。

1、项目立项决策(满分6分,得分6分)。

(1)立项依据充分性(满分3分,得分3分)。

项目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符合《衡阳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20xx—2035)》发展规划,且有相关的文件依据,立项依据充分,贴合老旧小区改造需要。

(2)决策程序规范性(满分3分,得分3分)。

项目主管部门与项目实施单位做到了按照《湖南省20xx年度重点民生实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和《衡阳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来进行项目决策,经过可行性研究并通过了衡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制定了单个项目的实施方案,完成了每个项目的初步设计,并于项目开工前,对项目现状进行了入户调查,确定了财评评审投资上限值。项目决策程序规范。

2、绩效目标(满分5分,得分5分)。

(1)绩效目标合理性(满分2分,得分2分)。

项目设有绩效目标且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并与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2)绩效指标明确性(满分3分,得分3分)。

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指标值清晰、可衡量且年度任务数与计划数对应。

3、资金分配(满分4分,得分2分)。

(1)预算编制科学性(满分2分,得分0分)。

项目未进行预算编制。

(2)资金分配合理性(满分2分,得分2分)。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79个项目分为8个包分别由对应的施工单位进行实施,资金根据对应工程量进行分配,资金分配额度相对公平合理,与实际相适应。

(二)过程情况分析(满分25分,得分17分)。

1、资金管理(满分15分,得分8分)。

(1)资金到位率(满分4分,得分0分)。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317号)、《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72号)、《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213号)获得20xx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改造资金2,28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96万元,省级资金185万元,由省财政将资金直接拨付至衡阳县财政局。财政局对住建局实际支出情况进行指标支付,截止2022年7月份,指标金额为1,570万元,资金执行率为68、82%。

(2)预算执行率(满分4分,得分1分)。

截止2022年7月份,衡阳县住建局指标数为1,570万元,支出数为1,39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8、66%。

(3)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7分,得分7分)。

从抽查项目看,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全部用于小区改造。

2、组织实施(满分6分,得分6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满分2分,得分2分)。

20xx年6月16日,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蒸政办发〔20xx〕20号),该办法对工作目标、改造范围、改造内容、改造计划申报等进行了解释。

项目单位制定了《衡阳县安居工程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衡阳县老旧小区改造施工管理制度》,具有相应的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相关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2)制度执行有效性(满分4分,得分4分)。

项目单位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较好。

3、绩效信息(满分4分,得分3分)。

(1)信息报送(满分3分,得分3分)。

项目单位按质报送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相关信息包括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等预算绩效信息。

(2)公开公示(满分1分,得分0分)。

项目单位未按时按质将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等信息公开公示。

(三)项目产出和效益分析(满分60分,得分57分)。

1、项目产出(满分30分,得分30分)。

(1)实际完成率(满分12分,得分12分)。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拆分为8个项目,其中7个项目于2022年3月份完工验收,衡阳县咸水村老旧小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未完工,合同签订完工时间为2022年12月22日。

(2)完成及时率(满分10分,得分10分)。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分为8个项目进行实施,其中2个项目合同签订完工时间为2022年1月份,5个项目合同签订完工时间为2022年2月份,1个项目合同签订完工时间为2022年12月份。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因春节期间和疫情原因,目前已完成工的7个项目均在2022年3月份完成验收。

(3)质量达标率(满分8分,得分8分)。

已完成项目经县住建局验收合格。

2、项目效益(满分30分,得分27分)。

(1)经济效益(满分6分,得分5分)。

通过老旧小区改造整体提升了小区内建筑物的居住价值和商业价值,对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起了积极作用;项目实施期间将需要大量的建筑、物流、建材、咨询设计等服务,提供了当地乃至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机会,有利于居民获取更多的就业机会,增加收入,也实质上带动区域价值上升。通过外部环境和基础设施改造,拉动居民改善家居条件,有利于拓展内需、促进消费。

(2)社会效益(满分8分,得分7分)。

对居民、社会、政府、投资企业都将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项目的建设直接社会效益是居住环境的改善,提高小区居民的生产、生活质量。通过对小区改造,改善了小区的居住环境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了小区的公共服务均衡性,并且有利于节约资源消耗和构建和谐社会,增强城市文化,提升城市形象。

(3)可持续影响(满分6分,得分5分)。

老旧小区改造通过改造小区房屋屋面、外立面,同时改造小区内管道及线路,楼梯口墙面清除墙面广告重新粉刷,楼梯扶手重新刷漆等,为居民日常生活提供了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环境,并充分尊重居民的生活习惯、行为特点以及环境心理的需求,从居民的行为习惯来规划合适的空间环境,为项目区以及整个衡阳县的居民提供了一个亲切舒适的休闲、交往、居住的场所。老旧小区改造后可充分利用其建筑使用功能以使其在可用年限内最大程度发挥作用,符合新时代可持续发展要求,顺应时代趋势。

(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满分10分,得分10分)。

满意度方面,共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发放30份问卷调查,总满意度99、99%。满意度高,达到了预期效果。

通过书面评价环节与现场评价环节,综合县住建局提供的佐证材料和现场核查结果,对照《衡阳县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衡阳县住建局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总体良好,综合评价得分为87分。其中,投入13分,过程17分,产出及效果57分。

按照《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xx〕7号)规定,综合评定等级为“良”。

(一)款项结算不及时。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317号)、《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72号)、《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213号)获得20xx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改造资金2,28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96万元,省级资金185万元,由省财政将资金直接拨付至衡阳县财政局。财政局对住建局实际支出情况进行指标支付,截止2022年7月份,指标金额为1,570万元,资金执行率为68、82%。

(二)绩效管理待加强。

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等绩效信息未能及时进行公开公示。

(三)可研报告投资估算与实际投入金额差额较大。

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八个项目投资估算为6,425、68万元,实际投入金额为2,281、00万元,投资估算与实际投入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为对老旧小区改造内容进行了调整,导致投资金额也进行了调整。

(一)加强资金管理。

加强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管理,及时跟进资金到位及拨付情况。

(二)加强绩效管理。

衡阳县住建局要进一步筑牢绩效理念,切实把预算绩效管理贯穿部门全部资金,对标补缺,相关绩效信息按规定予以公开公示。

(三)严谨项目投资估算。

加强项目前期调研工作,做好工程投资估算工作。严谨细致的前期调研工作是做好项目建设的前提,可研报告要科学严谨。投资估算要贴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公路绩效评估报告

为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财政资金,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xx〕33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江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我单位公路养护专项资金项目开展自评,现将自评结果汇报如下:

(一)设立依据。

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关系到农村公路的顺畅通行、群众的生活、生产正常出行及公路沿线广大地区经济发展。县交通运输局按工作管理职责由县地方道路管理站具体负责实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县财政安排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专项资金709.67万元。

(二)设立目标。

20xx年,为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工作重大战略部署,以推动我县脱贫摘帽工作进程,确保农村公路通畅、安全,方便广大群众方便出行,对江华瑶族自治县20xx年农村公路养护项目设立以下目标:。

1、数量指标:完成全县农村公路的养护工作。

2、质量指标: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实际合格率100%。

3、时效指标:计划20xx年11月底前。

4、实际完成率:完成全部农村公路养护工作。

5、社会效益指标(群众满意度):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出行,群众满意度100%。

(三)项目设立程序。

为了更好的管理好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我们依据湖南省农村公路养护系统所示的农村公路管养线路及里程,经各乡镇申报,我局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并结合农村公路运行现状,养护需求,正式下达指标文件分配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

根据中央、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从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价,根据评价标准对抽查项目实施评分。

经评定20xx年度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得分为96分。其中项目投入评价得分为20分,项目过程评价得分为29分,项目产出得分为28分,项目效果得分19分,绩效级别评定为“优秀”。

(一)资金落实及支出情况。

20xx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均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拨付,截止20xx年12月30日,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到位400万元,拨付到各农村养护单位及乡镇人民政府284.11万元,剩余应拨未拨20xx年全县乡、村、组道路养护资金542万余元待养护资金全部到位后下拨。

(二)项目绩效评价总体情况。

1.专项资金的组织管理情况。公路养护专项资金组织管理比较规范,资金及时到位,经费支出的进度进展情况良好。项目资金使用支出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养护拨付制度和领导审批制度。由江华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财务人员审核后支付,确保了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安全高效。

2.取得的实效。20xx年度的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单位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20xx年度全省农村公路养护考核中,并获得了全省第三名、永州市第一名的好成绩。

(二)公路养护经费不足,养护水平有待提高。由于养护经费紧张,部分农村公路出现水毁或破损,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维修。现有管护人员工资较低,管护队伍不稳定,管护人员的素质偏低。大多数养护队伍年龄结构老化,基本无专业技能,无法胜任养护工作,养护水平和养护质量都无法得到保证,就这样也不能稳定,经常性出现人员交替严重现象。其次,除公路大中修工程外,其余的日常养护及都是与自然人签订承包合同,存在法律纠纷隐患。

(三)建设标准低、安全隐患较突出。近几年来“要想富、先修路”的思想已是根深蒂固,农村公路通畅、提质改造工程的建设极大方便了群众的出行,随着现在通自然村公路的实施,更是掀起了又一轮农村公路的建设热潮。上级部门下达的农村公路建设计划远远满足不了群众要求修建公路的愿望。但也出现了农村公路建设等级低,大多数线路是在原来砂石路的基础上“就地滚龙”式实施了路面水泥硬化的情况。我县多山区,弯多坡陡的情况没有得到基本性改善,农村公路上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和防护栏杆等安保设施不完善,随着近年来农村经济条件的较大改善,私家车、学校校车、村际客班车逐渐增多,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二)、依法治路,进一步管理好农村公路。按照依法治路总要求,明确农村公路管理的主体,逐步完善县、乡、村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站和建制村村道管理议事机制。县交通部门除管好省、县道外,要协调各乡镇、村对农村公路划分界线,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增加公路管理配套资金投入,配足人员和车辆,各乡镇要成立专职的巡查队伍,加强巡查检查力度,加大巡路频率,清除各种路障,打击超限超载,维护农村公路的安全畅通。探索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路政执法力度。每年组织开展至少一次农村公路环境整治活动,彻底清理乱堆乱放现象,消除隐患。加强沿线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爱路护路意识的教育培养。

(三)、统筹管理,加大投入,做到有路必养。上级部门应根据农村公路实际情况,将部分由当地政府或群众自筹资金建设的公路、桥梁未纳入省级农村公路养护系统的公路、桥梁逐步纳入系统管理。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公路日常维护资金的财政预算投入,足额拨付配套资金。建立养护质量、数量与养护经费拨付相挂钩的工作机制。对于日常保洁、绿化等非专业项目,应鼓励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办法,吸收沿线群众参与。加大农村公路应急资金的投入,确保公路水毁能得到及时的修复,逐步完善农村公路安防设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工作绩效评估报告

根据渑绩效[20xx]8号文件的.要求,我局对照渑绩效[20xx]4号文件《关于下达二〇一一年绩效考核主要指标的通知》中关于我局的主要绩效考核指标,进行严格自查,进行自我打分。经过自查对我局上半年的绩效考核内容有了清楚深刻的认识,明晰了上半年工作的成绩与不足之处。通过对比也更加明确了下半年的工作任务,理清了我局下半年的工作思路,工作方向也更加明确,清楚。现对照我局绩效考核主要指标将我局上半年的绩效考核内容做如下汇报:

(一)重点工程

2、上半年共检验药品60批次,检出不合格18批次,

其中基本药物32批,不合格5批,检验正确率100%,信息平台输入正确率100%。

(二)争取资金

1、1-5月份我局引进资金项目:

引进开办明康大药房

金额:150万元

引进开办黄河路宏泰大药房

金额:40万元

引进开办康乐大药房

金额:14万元

引进开办艾米萨比萨自助西餐厅

金额:132万元

引进开办黄河路鲜鱼馆

金额:35万元

2、6月份引进资金项目:

引进楚天湖北菜馆金额135万元

3、上半年共计完成招商引资502万元

(三)自评打分

经自查重点工作所有指标我局上半年均已完成,自评打分40分。

(一)自身建设和其他工作

1、围绕“创先争优促监管,饮食用药保安全”这个主旋律,开展“两创一争”活动,在全局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树立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公环境;建设设施更完备的学习中心,制作“文明创建”、“两创一争”、“双争”、“创先争优”版面及楼梯、楼道警示标语30余块;创建了浓厚的教育氛围,使同志们时刻感受到党的影响。

3、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党组统一领导部署,科室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综合协调、办公室全面督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领导体系和责任体系,为政风行风评议和优化经济环境评议奠定良好的基础。

4、统战工作

5、复创市级文明单位,提升单位形象。我局为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质量组织人员到外单位参观学习,并邀请县文明办的工作人员来我局参观指导工作,对文明办工作人员指出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整改。

6、在信访工作会议结束后我局针对会上的要求立即拿出贯彻落实措施,工采取三方面的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二、实行“一岗双责”,不留责任空白;三、认真迅速,及时化解矛盾。上半年,我局监管措施得当,未发生一起上访事件。

7、上半年,我局积极配合计生委完成计生药品案件的查处,查处违法妊娠药品案件9起。单位内部的计生工作也全面完成工作责任目标。

8、截止5月份已完全完成文书归档工作,县档案局以为我局出具归档证明。

9、在县里组织防洪期间,我局配合县水利局抽调车辆、人员到南村乡展开抗洪防御工作。

10、我局上半年须知多次普法知识学习,全机关人员都参加学习。另外,我局还组织人员到仰韶广场做药品知识宣传工作,要求我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期间向老百姓宣传用药知识。

11、针对县节能办下发的节能任务,我局采取换节能灯,制定办公设备、空调等节能措施保证了节能指标完成。我局还参加县节能办组织的机关技能知识竞赛获得三等奖。

(二)市县经济社会发展指标

我局上半年在接收新职能和新到岗人员后积极展开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餐饮服务食品和药品市场,保证了我县餐饮服务市场和药品市场的良性发展。

(三)督查事项落实

我局内部建立督查体系,对交办不不力的工作内部出督查专报,保证工作落实。上半年的人大政协提案已全部完成并报送人大政协以及督查局。

(四)对县委、县政府安排的临时性工作,我局从不推诿,积极协办,从没有出现过拖办情况。

综上来看我局在常规工作方面进行自查自评可以得27分。

(一)我局在上半年获得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在第二届县直工委运动会中获得拔河比赛三等奖;在市食药监局组织的唱红歌比赛中两首歌曲分获二三等奖。

我局的创先创新工作可以获得5分。

县领导对我局工作基本持褒奖态度,充分肯定了局领导的工作,社会群众一直对我局评议较好,上半年无通报批评与媒体曝光。综上来看可以获得20分。

绩效评估报告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1月,对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88.84分,评价等级为“良”。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完善住宅小区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有利于为群众提供更加舒适的居住环境和便利的出行条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按照现行城市发展规划部署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均需配套道路、排水、给水、燃气、路灯等市政基础设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均规定,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等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建设计划,应当与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相协调,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施工原则,与城市道路同步建设。

项目主体工程临潼路位于“带钢厂地块”项目西侧,是该项目的配套主要道路。“带钢厂地块”是位于天津市南开区的住宅小区,于20xx年8月开始建设,20xx年10月竣工,建设有7栋住宅楼及物业管理用房、变电站等配套公共建筑。为完善“带钢厂地块”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居民出行和给水、燃气、排水等生活服务配套需求,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20xx年申请设立了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

2.主要内容。

项目主要内容是实施临潼路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给水工程、中水工程、燃气工程、路灯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绿化工程8项工程。

3.项目组织管理。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是项目主管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天津市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是项目实施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审核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上报的项目实施方案及年度预算,向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拨付项目资金,监督资金使用方向,监督管理项目实施质量、进度等。安居工程发展中心具体负责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验收、结算等工作。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项目批复资金1777.15万元,由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工程实际完成情况,分批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申请资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审核后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并拨付至安居工程发展中心。20xx年-20xx年,项目实际到位资金为1439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到位及时率为100%。截至20xx年9月30日,项目共签订23个合同,合同总额为1493.74万元,实际支付1210.53万元(按合同支付1210万元,印花税0.43万元,电费0.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4.12%。

(二)项目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中水工程等8项工程,缓解相邻道路交通压力、改善附近居民出行条件,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居民生活便利性。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临潼路进行了现场评价。

经过综合评价,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得分88.84分,评价等级为“良”。其中,决策15分,过程17.98分,产出35.06分,效益21.8分,项目自评报告及自评表填写不够规范扣1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较明确,财政资金足额及时到位,项目产出数量、质量基本达到预期目标,成本节约情况较好,实现了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居民生活便利性,缓解相邻道路交通压力、改善附近居民出行条件等社会效益,但项目在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方面均存在一定问题。决策方面,立项程序不够规范,预算测算数据不符合客观需求;过程方面,资金支出不够规范,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产出方面,项目实施进度滞后。

(一)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

(1)新建道路长度。根据《道路工程竣工图》《道路工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书》《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道路施工设计图》完成了252.12m临潼路的建设工作。

(2)新建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根据《排水工程竣工图》《道路工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书》《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排水施工图设计》完成了新建1条雨水管道、2条污水管道的工作。

(3)新建给水工程。根据《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给水管道工程总体验收报告》,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给水施工图设计》新建了1条dn300给水管道。

(4)新建中水工程。根据《中水工程竣工图》《道路工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书》《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排水施工图设计》新建了1条dn300中水管道。

(5)新建燃气工程。根据《燃气管道带气置换任务单》和现场调研,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新建了1条dn300燃气中压管道。

(6)新建路灯工程。根据现场调研,安居工程发展中心完成了新立15米灯杆4基、12米灯杆13基路灯工作。

(7)新建绿化工程。根据《道路工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书》《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和现场调研,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绿化施工图设计》完成了每间隔5米种植1棵胸径10cm白蜡树的工作,共种植74棵。

(8)新建交通设施工程。根据《“两类设施”验收告知书》和现场调研,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交通工程施工图设计》完成了临潼路标志标线工作、安装电子警察工程、安装信号灯交通设施工作。

2.产出质量。

竣工验收合格率。截至20xx年9月30日,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中水工程、绿化工程、给水工程、燃气工程、交通设施工程7项完成竣工验收,验收结果均为合格。

3.产出成本。

成本节约率。20xx年中批复项目预算1777.15万元,项目共签订23个合同,合同总额为1493.74万元,成本节约率为15.95%。

4.产出时效。

(1)工程完工及时率。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合同和对应工程验收报告等资料,发现仅路灯工程1项按照合同规定总工期按时完工,其余7项实际完工时间均长于合同规定总工期,具体情况见表2。

(2)竣工验收完成及时率。截至20xx年9月30日,除路灯工程仍未开展验收工作,其余7项全部完成验收工作,完成及时率93.91%。

(二)项目实现的效益。

1.社会效益情况。

(1)缓解相邻道路交通压力,改善附近居民出行条件。临潼路为“带钢厂地块”的配套道路工程,是城市次干线道路,行驶车辆可直接由临潼路右转青年路进入红旗路主干线路,起到交通分流作用;同时根据《项目建议书》预测每小时通行能力达到1968pcu,而周边小区(芳庭雅苑、雅美里小区)共有1597户居民,预估1600辆车,临潼路通行能力能够缓解相邻道路交通压力,为附近居民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条件。

(2)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居民生活便利性。根据现场调研及满意度调查,临潼路排水管道、给水管道、中水管道、燃气管道等配套管线建成后,完善了“带钢厂地块”基础设施,有效地满足了居民基本生活需求,提升了居民生活便利性。

2.服务对象满意度。

附近居民满意度。本次现场调研共发放问卷40份,回收有效问卷共40份。根据问卷情况,40%附近居民表示对临潼路及配套管线总体建设非常满意,55%表示比较满意,5%认为建设一般,附近居民对项目实施总体满意度达到95%。

(一)项目未开展可行性研究,进度风险管控不足。

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未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和墙子河西路界外污水管道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津住建计审〔20xx〕89号)内容开展可行性研究,未就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影响项目进度的风险因素进行预判、调研核实和分析,进而制定相应管控措施并合理安排工期,导致其中7项工程实际工期均长于合同规定总工期(详见表2)。

(二)项目未编制投资预算,以概算代预算,计划资金投入额度与实际投入存在一定差异。

按照工程类项目组织实施流程,在完成施工图设计后要编制投资预算,但安居工程发展中心并未开展此项工作,导致工程建设费合同额与批复总概算存在126.18万元的差异。同时,由于未编制投资预算,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未能进一步核定工程建设辅助工作,导致概算中批复的路灯切改、交通设施迁改、拆除绿化、迁移树木等工程,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因无需开展而未发生支出,计划资金投入额度与实际投入存在72.61万元差异。

(三)项目资金支出不够规范。

项目共签订23个合同,其中12个合同资金支出与合同规定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不一致,具体表现为:一是资金支出未按照合同规定付款方式进行支付。如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中水工程、绿化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规定,结算前主体工程完工后的资金支付额度为“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金额45%”,而实际支付合同金额的60%。二是资金支出时间与合同规定时限不一致。如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中水工程、绿化工程施工合同预付款未按照合同规定的“预付款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资金到位后15日支付”履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于20xx年8月拨付资金,而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于20xx年10月支付至委托单位。三是用款申请表计算错误。交通设施工程合同规定“工程完工后支付合同总价60%”,应支付至97.97万元,但用款申请表申请支付至95.31万元。

(四)个别制度执行不规范。

项目个别环节未能按照相关制度执行,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验收管理方面,给水工程验收单缺少施工单位签字及盖章,验收管理规范性有待提升。结算审核方面,一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未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财建〔20xx〕504号)规定费率进行结算,项目批复总概算1777.15万元,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财建〔20xx〕504号)中项目建设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表,建设管理费应为31.66万元,但实际结算金额35.54万元。二是燃气工程未按照规定开展结算审核工作,《工程建设合同结算管理规定》要求“合同发生调整的实质性内容(金额、约定内容等),需要在结算协议中列明并以新的结算金额与供应商签订结算单及结算协议”,燃气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中增加工程清单外工作量,但仅在结算报告中列明实际工程量(包括工程清单内、外工作量),未重新签订结算单及结算协议。

(五)项目验收、结算审核进度滞后。

项目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等8项内容,于20xx年7月3日开始施工,但截至20xx年9月30日,个别工程验收、结算审核工作仍未完成。其中路灯工程于20xx年12月18日建设完成,截至20xx年9月30日验收工作仍未开展,验收工作滞后;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中水工程、绿化工程4项工程施工合同规定“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结算资料”,工程已于20xx年11月24日完成验收工作,但截至20xx年9月30日仍未完成结算审核工作。

(一)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为后续有效实施奠定基础。

可行性研究是在项目建设前对建设必要性、经济合理性、建设条件可行性进行的科学论证,是项目投资决策重要依据,能为后期项目实施提供科学指导。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根据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立项相关政策文件,结合项目现状、申报材料,深入调研、分析各子项实际需求、市场价格,对项目实施必要性、可行性、实施计划、实施影响因素进行充分研究,以便于编制具体、明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项目后期实施提供有效指导。

(二)规范工程项目投资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合理性。

工程类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流程包括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交付使用阶段。决策阶段主要包括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设计阶段主要包括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施工阶段主要包括采购及施工;交付使用阶段主要包括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竣工决算。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严格按照设计阶段流程做好投资预算编制工作,根据项目既定的施工图纸,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核定资金投入额度、合理编制项目投资预算,避免实际费用需求与计划资金需求差距较大,确保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资金支付监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方式、时限等条款进行合同进度款支付,并严格落实《票据报销管理办法及财务报销程序》中规定的审批流程要求和对应经办人员责任,维护合同本身的法律效力,充分发挥制度本身对工作管理的约束和指导作用,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四)严格执行现有制度,提高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

针对已有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财建〔20xx〕504号)《工程建设合同结算管理规定》《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等工程管理制度,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严格执行其中的项目建设管理费率及计算方式、验收管理、合同结算管理等细则,规范项目过程管理工作,提升项目实施的有效性和全过程管理水平。

(五)强化项目过程管控力度,提升项目实施的有效性。

一是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加大自查力度,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核查、巡查,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并及时整改,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及时开展竣工验收和工程审计工作,按进度支付工程款。二是建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的督导工作,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保证项目执行进度与合同约定工期的一致性。

(六)组织培训、学习,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意识。

项目存在可行性研究缺失、未编制投资预算、资金支出不够规范、验收及结算审核进度滞后等问题,集中反映出项目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意识薄弱、经验积累不足。建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结合中央及我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政策文件精神,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的学习,督促项目主管单位、实施单位深化对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理念,将其融入到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具体管理,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

学校绩效评估报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深入推进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提质”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xx〕13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渝教基〔20xx〕22号)精神,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我校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先后召开行政会、教职工大会,学习了通知精神,并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上,召开了“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工作会议,并随后认真地进行了自查自纠、集中整改。现将自查自纠、集中整改情况总结如下:

1、我校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制度,实行按学生户籍所在地划片招生,遵循免试、就近入学的招生原则,确保服务区适龄学生全部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2、我校不存在与民办学校联合招生情况,不存在参与举办“占坑班”情况无学校组织招生考试或以竞赛名义招生,不存在将“奥数”同招生入学挂钩现象。对学生进行均衡编班。

3、整个招生及编班过程做到公开、透明、规范,并进行公示。就近入学和择校生的比例分别为100%和0在学生入学后,我校及时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同时按要求做好学生的变动及普及资料更新工作,目前学生学籍管理的制度健全。

1、我校严格规范考试行为,除每学期期末一次文化考试之外,未组织参加其它各种考试、竞赛、考级等活动,对平时的检测也进行了规范管理。

2、我校对学生考试成绩也予以规范的管理,从不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更没有按考试成绩给学生安排座位。我校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评价学生。

1、我校能严格执行课程方案,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做到:坚持按标准课时开课,不随意增减课时;坚持按课程设置开课,不随意增减科目;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坚持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坚持按规定的要求考试,不随意增加考试次数。

2、我校每周上课5天,学生每日在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7小时,每节课上课时间为40分钟。严格执行节假日放假通知,不占用课余和节假日等时间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不存在组织学生集体早自修的情况。保证初中生住校学生不少于9小时睡眠时间。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作息时间。正常开展阳光体育活动,鼓励学生完成好体育锻炼的任务。体育教师认真上好体育课和健康课。保证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制定课间锻炼活动计划,明确锻炼时间、内容、场地,加强活动指导。教务处加强监控活动落实情况。

3、严格控制作业量。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加大作业量。教师能根据课改的要求,精选作业内容,不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每日作业时间控制在90分钟以内,作业量适中。

4、严格教学设施和校外活动管理。学校从未将教学设施提供给社会组织或个人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从来没有为社会各类补习班、培训班提供教学设施和场地。也没有组织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活动。

5、严格学籍和学生信息管理。学校严格按市、区规定的办法和程序做好学生的入学注册、转学、借读、留级和休复学管理,没有留级,学校没有开除和劝退过学生。学生学籍有专人负责。学校非常重视学生信息安全,对学生学籍基础信息和考试考评成绩的纸质管理和网络管理都采取了保密措施。严禁学校和教师向社会泄露学生的学籍基础信息和考试考评成绩。

1.我校以完成7-9年级学段国家规定教育目标为基本标准,建立了以学业水平测试和学生综合素质等为主要指标的综合评价体系。

2.我校无下达升学指标和简单用升学率奖惩教育工作的情况,不以考试成绩对教师、学生排名;认真落实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我校的工作。

通过自查,我们意识到规范办学行为,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下一步我们将按上级部门要求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项目绩效评估报告

我市自推行部门预算改革、零基预算改革以来,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仍存在预算申报不实、标准化程度较低、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全面实施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应对财政紧平衡态势,强化重大事项财力保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建立完善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机制的总体思路:一是全面推行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将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实质性嵌入部门预算编制流程,使其成为预算编制的必要环节,提高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准确性。二是对接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预算评审结果直接服务于预算绩效管理,同时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又指导预算评审,共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服务。三是逐步建立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和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以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为切入点,根据支出政策、项目要素及成本、财力水平等,逐步构建不同行业、分类分档的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和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通过上述工作的开展,促进形成预算编制、执行、监管、绩效评价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一)理顺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职责。

市财政局负责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组织管理工作,制定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管理制度,提出加强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工作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点项目评审评估,并根据重点项目评审评估结果安排预算。各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自评和事前评估,配合市财政局做好重点项目评审评估,对项目基础信息、相关资料和评审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理性、准确性负责。

(二)明确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范围。

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的范围为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拟纳入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包括部门预算和转移支付预算。其中,按照《天津市市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津财绩效〔20xx〕19号)有关规定需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的项目,出具部门事前绩效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无需另行开展预算评审。已有明确定额标准、已签订合同明确付款金额(包括债券付息)项目不纳入评审范围。对于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要以相关审批部门的批复文件为基础材料,编制自评报告。对于500万元以上项目,以及500万元以下具有可比性、代表性的项目,市财政局将结合实际情况选择部分项目进行重点评审和财政事前绩效评估。

(三)规范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流程。

各部门拟纳入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除有明确定额标准、已签订合同明确付款金额(包括债券付息)项目外,均需于10月中旬前出具预算评审自评报告或事前评估报告,无报告的一律不纳入预算。市财政局业务处负责部门预算评审自评报告和事前评估报告的审核,且部门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将审核后的报告留档。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形式包括部门内部集体评议、专家论证评议、聘请第三方评议,或者部门间交叉评议。对市财政局重点评审评估项目,由市财政局业务处提出重点评审评估建议,预算处、预算绩效处审核汇总后统一委托财政投资业务中心进行重点评审评估。财政投资业务中心提出具体评审评估意见,作为审核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

(四)统一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内容。

预算评审报告包括项目实施必要性、项目方案可行性、项目筹资合规性和资金规模合理性四部分(见附件1)。其中,项目实施必要性至少包括项目概述、项目立项依据、项目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指标等;项目方案可行性至少包括项目实施具体计划、项目执行必备条件评估和执行风险评估等;项目筹资合规性至少包括是否新增隐性债务、是否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规融资、专项债券资金平衡方案、是否存在其他违规融资问题等;资金规模合理性要按照“现金流”管理理念,依据项目进度科学预测分年度、分月支出计划,将资金规模拆分为实物工作量和单价,并与市场价格进行比对。其中,科研项目经费无需拆分,只需预测分年度、分月支出计划即可。

事前评估主要从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五方面开展评估(见附件2)。其中,立项必要性主要评估项目立项依据是否充分,与现有政策是否重叠交叉等;投入经济性主要评估项目测算是否准确合理,投入产出是否匹配,投入成本是否合理等;绩效目标合理性主要评估项目绩效目标指标设定是否明确等;实施方案可行性主要评估项目实施方案是否合理,基础保障条件是否具备,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是否健全等;筹资合规性主要评估项目资金来源渠道是否符合规定,事权与支出责任是否匹配等。各部门完成事前评估后要形成评估结果,包括发现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评估结论。

(五)实施项目位次排序。

部门要按照以下原则对所有拟纳入预算项目进行统一排序(见附件5),并报送市财政局对口业务处:一是保障其他运转类项目,主要是大型公用设施、大型专用设备、专业信息系统等运行维护支出。二是保障基本民生项目,严格对照《关于印发20xx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测算范围和标准的通知》(财预便〔20xx〕98号)或以后年度出台的基本民生目录进行保障。三是保障政府债券还息项目。四是重点保障特定目标类项目中已由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明确议定的项目。五是对其他特定目标类项目,按照轻重缓急原则排序,两个不同项目不得处于同一排位。同时,要标明项目是否开展预算评审或事前评估,确保实现应评尽评。

(六)强化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结果应用。

所有纳入预算评审范围的项目,各部门要根据评审意见确定项目支出预算是否安排,申报预算额度原则上不能高于评审建议数。开展事前评估的项目,评估结论为“建议予以安排”的,可以申报项目支出预算,申报预算额度原则上不能高于评估建议数。对前期资料严重不足,不具备评审评估条件的项目,原则上不得通过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不得安排预算。建立基于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的约束机制,对申报不实、重点评审评估核减率较高的部门,按一定比例扣减该部门公用经费预算。

人口绩效评估报告

(一)项目概况。

国务院决定于20xx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为做好我县人口普查工作,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xx〕2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皖政〔20xx〕83号)和《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黄政〔20xx〕6号)要求,我县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全县人口普查工作。从20xx年3月起全面启动普查工作;先后完成了普查小区划分、两员选聘、普查小区地图绘制、部门信息收集、普查物资准备、清查摸底、入户登记、短表录入、长表录入、数据比对复查、行职业编码等工作。20xx年共投入资金200万元,截止12月底共使用资金104.65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全面查清我县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2、年度目标:按照统一的方法、统一的项目、统一的调查表和统一的标准时点,对全县人口普遍地、逐户逐人地进行的一次性调查登记。全面查清我县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对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项目全部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进行客观、公正的测量、分析和评判。并将结果作为编制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遵循科学规范原则、公正公开原则、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系统性原则和经济性原则,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和公众评判法等基本评价方法对项目实施的真实、客观、公正独立的评价,采取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和历史标准等开展评价工作。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成立了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严格按照《歙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歙县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操作规程和歙县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xx)67号)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对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采取现场和非现场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进行了分析评价,形成初步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歙县统计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8分,绩效评级结果为“优”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决策包括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投入三项。

1、项目立项: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项目立项程序规范,项目申请、设立过程符合要求。

2、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定合理、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绩效指标设定明确,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

3、资金投入:预算编制科学、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相适应。资金分配科学、合理。

(二)项目过程情况。

项目过程包括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两项。

1、资金管理: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一致,资金到位率100%。资金拨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行,截止12月底共拨付资金104.65万元,执行率52.32%。

2、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包括管理制度健全性和制度执行有效性两项。建立了健全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等,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按照相关的管理规定执行。

(三)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产出情况包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和产出成本四项。

1、产出数量。

2、产出质量。

项目质量达标率:通过集中培训、分片培训、乡镇业务骨干到现场入户指导、各普查区交叉学习,以强带弱等多种方式对“两员”进行培训,确保了普查数据质量。通过数据比对复查等工作,使普查数据达标率达到100%。

3、产出时效。

项目完成及时性:根据工作计划及时完成相关普查数据上报、审核等工作。

4、产出成本。

项目成本节约率:20xx年共投入资金200万元,。截止12月底共使用资金104.65万元。

(四)项目效益情况。

全面查清我县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1、强化认识,重视绩效工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单位提高行政效能和财务水平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总结工作经验,严格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才能保质保量完成绩效评价工作任务。

2、强化质量,规范绩效评价工作。只有通过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认真收集整理评价基础数据资料,才能按要求完成绩效评价报告,真实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预算执行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主要是由于经费需等到项目阶段性结束后才能够支付。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实施方案,加快推进阶段性任务,提高预算执行进度。

人口绩效评估报告

此次调查的主要对象是外地流入的男18─55岁,女18─49岁育龄人口,以及样本点上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机构。为了解流入人口的特点,此次典型调查是在流入人口集中的城镇进行的。10个样本点累计调查外地流入育龄人口357名,其中:男137人,女220人。1、流入来源:357名流入人口,264人为外省流入,占74%;市外省内流入9人,占3%;市内流动84人,占24%。

2、已婚育龄妇女落实节育措施情况:已婚育龄妇女共182人,其中:结扎54人,上环104人,药具3人,无措施21人。

3、年龄结构:流入育龄人口中年龄最小的18岁,最大54岁,一般集中分布在20至35岁之间。调查数据表明,所有人都是在38岁之前开始他们的第一次外出流动,也就是说,在被调查的全部育龄人口中,没有人在38岁以后才外出流动的。

4、文化层次:流入人口的文化教育程度普遍不高。其中:不识字或很少识字占5%,小学占20%,初中占60%,高中及以上只有15%。

5、流动特征:家庭型流动较多,与丈夫、子女一同外出的占60%;流动人口中育龄妇女占流动人口总数的比例,超过了常住人口中育龄妇女占总人口的比例。

6、职业分布:湖北的主要是布料、服装、电器等个体老板;河南的主要是城郊或公路沿线的汽车配件个体经营老板;四川的主要是房地产企业老板和建筑工人,以及街边修补鞋的修理匠;汉中的主要是经营熟食的个体户。市内流动的主要是服务业和进入服务业的打工者。被调查育龄流动人口的职业基本上能够代表当地的特色经济行业。

1、流动人口中计划生育工作的基础较差。流动人口大多数来自于经济水平相对不高的地区。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流动人口的生育观念比较落后,计划生育的政策思想不够牢固,多数人的生育意愿还比较强烈。一是流动人口持《婚育证明》率低。按照流出地分,样本点调查流入人口持证率本市63.3%,市外省内66.7%,省外85.6%。二是流动人口的节育措施落实率低。182名已婚育龄妇女中落实各种节育措施的161人,节育措施落实率88.5%,还有21人无任何措施,随时都有出现违法生育可能。三是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普及教育率低。从流入人口得到过免费宣传教育资料的比例看是比较低的,平均为35%。从流入育龄人口参加当地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情况看,参加过有关知识培训的为20%,从未参加过的为80%。

2、流入地对流动人口的关注普遍不够。流动人口为流入地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但当地社会给予流动人口的关注普遍不够。由于政策和待遇上的差异,流动人口的实际支出比当地居民更多。比如:流动人口的适龄子女入学时要多交学费,在企业打工参加养老保险的少,参加医疗保险的更少。在计划生育方面也存在同样的情况,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法律规定应该享受的各种奖励待遇难兑现,育龄妇女在流入地接受计划生育手术规定免费,在调查中发现还有个别人在做手术时交费。这种政策上的不平等阻碍了外来人口融入当地社会,不利于他们接受流入地的文化和思想观念,影响了流动人口生育观念和生育意愿的转变,也给流入地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增加了困难。

3、管理和服务工作难到位。由于流动性大,居住分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难到位。调查表明,流入地的《婚育证明》持证率,平均为79%,其中平利53.3%,岚皋70.1%,旬阳75%,白河75%,汉滨区75.6%等5个县区,还达不到平均水平,查验率普遍不高。还有21%的流入人口没有《婚育证明》,由于流出地和流入地之间缺少信息交流,因此这些育龄人口的情况不明,也难以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和服务。流入已婚育龄妇女采取的避孕措施主要还是“一孩上环、二孩结扎”,使用药具的只有1.9%,她们对自己使用避孕方法的相关知识了解很少,因此,对计划生育服务的需求也不足。实行统入地、流出地双重管理,以流入地为主的管理原则后,各地也出台了一系列的针对性措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逐步得到加强。但相对而言,对上门随访、宣传咨询以及维护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服务工作仍显不够。在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重管理、轻服务的现象。182名已婚育龄妇女中,54人采取了绝育措施,128名需要接受定期的计划生育“三查”服务,共需服务445人次,实际只服务300人次,三查率只有68%。

政每年对计划生育经费的投入是有人均指标要求的,并纳入各级党委、政府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但是,人均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的投入是按照常住人口为基数计算的,流动人口中实际上相当一部分没有能按常住人口统计。随经济发展,流动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每年以8─10%的速度在递增。从调查看10县区都没有落实专门的经费,使这项计划生育难中之难的工作成了无米之炊,只能仰仗常住人口管理从牙缝中挤出的残汤剩羹维持工作。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经费支出,有远高于常住人口,如去年镇坪一名四川流入妇女,违法怀孕第三胎,由于第二胎属剖腹产,所以第三胎引产难度大,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无条件毁胎引产,在县医院做手术一人就花费5000多元。经费不足不可避免导致相当一部分流动人口得不到起码的计划生育服务。

1、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思想认识是行动的先导,转变陈旧落后的观念和意识,是我们不断推进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流动人口的大量出现,是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带来的新变化、新问题和新现象,必须用改革和发展的眼光来充分认识流动人口及流动人口问题,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流入地的各级干部群众,要着重转变“流入群众是外乡人”的旧观念,更加关爱和尊重流动人口,要充分肯定他们为我市的发展所做出的特殊贡献,主动关心、服务和帮助流入群体,把外来人口视同户籍人口一样“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要引导外来人口视流入地为第二故乡,进一步转变旧的婚育观念,树立文明、进步、科学的婚育观念,自觉主动接受流入地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同时可在流动人口中开展“我为第二故乡做贡献”等活动,转变思想观念,为现住地做出更多贡献。还要坚决摒弃“管、卡、压”旧管理体制,树立以人为本,开展优质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管理和服务并重的新观念。

2、大力普及计生知识。以宣传教育为主是计划生育“三为主”工作的第一条。在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中,同样要特别重视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的重要作用。要通过各种各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的普及教育,大力倡导和宣传文明健康的婚育新风,转变人们旧的落后的观念。流动人口由于文化水平不高,又大多来自经济条件较差的地区,思想观念相对要落后一些。

因此,转变落后的生育观念是一个长期而艰苦的过程。要向流入人口广泛宣传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一法五规”,宣传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比如:有享受生殖保健服务的权利、有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方法的权利,如违反计划生育必须要承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义务等等。引导广大流动人口依法规范生育行为。要营造良好的生殖健康氛围,引导广大流入育龄妇女关注身体健康、关注生命质量,激发他们计划生育服务需求,不断提高流动人口的生殖健康水平。

3、广泛开展计生互助服务。汉滨区在西##复路和北京流动人口居住相对集中的地方,吸纳流动人口中具有互助精神和热心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人为会员,组织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定期开展各类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活动,这是计划生育的一种很好服务方式,在同类人当中具有特殊的效果。流动人口由于同样身居异乡,因而具有共同的心理特点。这些因素使得某些问题在流动人口间更能产生共鸣,可以将有关生殖健康的知识更容易宣传到每一位流入人口,而且可以将流入人口遇到的各种困难及时反馈上来。这种协会更适合于流入人群普及生殖健康知识,树立生殖健康新理念。

近年来,协会在各地得到了广泛的开展,并在转变旧婚育观念,提高保健意识和生殖健康水平中发挥了重大作用,实践证明效果很好。计生协会充分发挥了流动人口在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中的作用,也深受流动人口和基层计生干部的欢迎。

4、强化政府行为进行动态管理。从表面上看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发生在部门之间的协调不力,这只是表象。实质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卫生保健、教育培训等方面也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因此单纯地强调各部门的协作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从本质上讲是改革和发展中的问题,是旧的管理体系与新的服务体系并行中必然要发生的现象。必须构建新的以现居住地为主的管理模式。

因此,加强政府行为是非常必要的,党委政府不但要有领导小组及分管的领导,而且要组成专门的工作班子进行管理和协调指挥,及时准确掌握流动人口信息,进行分类梳理,实现动态管理。通过政府的行政行为,按照职责分工,把有限的社会资源进行重新整合配置。比如:流动人口信息的共享,计生和卫生部门的联手等等。有利于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和最有效的使用,为流动人口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5、加大投入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实现流动人口的动态管理,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水平,必须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增加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经费,落实各项保障措施。一要建设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干部队伍,解决好有人服务的问题。要配齐配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街道、社区居委会要有专职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居民小区要有计划生育宣传员和信息员。二要落实专项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

事实上,流动人口为当地的经济发展是做出了贡献的,流入地政府也应该拿出这部分钱来为流动人口服务好。要改变计划生育人均经费投入的计算方法,把流动人口问题总量也要考虑进计算基数。要重视和保证街道、社区、居委会计生工作人员、计生宣传员、计生信息员的报酬和补贴,稳定工作队伍。

学校绩效评估报告

为学习、贯彻、落实甬教督39号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精神,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我校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于十月中旬先后召开班子会、教职工大会,学习文件,传达相关会议精神,成立了学校专项行动领导组,积极开展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活动。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小组,对切实提高对学校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宣讲,将《浙江省教育厅“减负”工作“六项严格规定”、“六项工作制度”》、《义务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12条规定》进行学习。学期初,将规范办学行为及减负的措施要求列入学校的工作计划,定期对照反思。对于落实得好的及有偏的倾向及时反馈。对投诉件及举报意见能及时有效地调查整改。全面关注“慈溪论坛”的发帖情况,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现家长学生对学业、师德情况的投诉。

2.在学校大门口醒目位置,安装“规范办学行为”监督公示牌,公布宁波市、慈溪市、学校三级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开学第一周就将本学期的总课程安排,各班日课表、作息时间、课外文体活动、校历等教学活动安排在学校网页、校公示栏、教室等醒目位置公示,接受师生和家长监督。

3.学校从今年开始实施零择校制度,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确保学区适龄儿童全部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4.不分快慢班,学生均衡编排、师资均衡配置。招生后,我们按照新生户口来源,性别等因素,采取s型编班、班主任抽签的办法进行分班,每班学生不超45人,达到了有关要求。在学生入学后,及时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同时按要求做好学生变动及普及资料更新工作,目前学生学籍管理的制度健全。

5.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按规定开齐开足音、体、美课程,尽可能多的配足科学、音、体、美、信息技术等学科专职教师教师执教。相关设施设备达到有关要求。

6.认真落实大课间活动,在全学年的.大多数时间实行“四二”制作息安排,以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和充分的社团活动时间。推行“一踢两跳”运动,蓬勃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组织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测试和体艺“2+1”测试活动,开好运动会,组织第三届跳长绳比赛,抓好田径队训练。

7.我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作息时间,每周上课5天,学生每日在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6小时,每节课上课时间为40分钟。为了保证学生充足的睡眠时间和学习时间,我校制定了不同季节作息时间表。并通过家长会、《告家长书》等方式告知家长,并做好相关管理工作。同时学校加强每周的值周值日巡查,严格控制学生放学时间。按照放学时间放学,放学时间一到,学校督促学生离校回家。同时,我们要求学生每天睡眠不少于10小时。

8.严格执行节假日放假通知,不占用课余和节假日等时间,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9.严格控制作业量。我校一、二年级原则上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量不超过1小时。作业量大小时间的计算以学业中下等学生完成的时间为计算标准。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加大作业量。教师能根据课改的要求,精选作业内容,不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学生作业量基本上适中,鼓励各班分层布置作业,不准用增加课业负担的方式惩罚学生。教师对学生书面作业全部批改,并及时反馈。教导处对学生的作业量每学期进行抽查并在网上晒出来,每到期中对学生进行访谈或问卷调查,到目前为止,未发现负担过重情况。

10.严格规范日常考试。我校未组织参加没经教育局批准的各种考试、竞赛、考级等活动,对平时的检测也予以规范。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按成绩排列名次,更不得按考试成绩给学生安排座位等。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评价学生。

严格教学用书管理。我校学生所使用的均为《浙江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教学用书。教辅材料是在市教育局指定菜单下的用书。我校未组织学生统一购买规定之外的学生用书,也不向学生推荐各类教辅材料。

我校每学期开展1次征求家长及不同层次学生意见活动,对于相关意见及时汇总,对有关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反馈给相关或全校教师。学生和学生家长代表对学校课业负担评价满意度较高。

公路绩效评估报告

(一)专项资金概况。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xx〕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20xx年我县财政绩效评价工作计划,年初预算安排我单位20xx年农村公路通组路项目资金1773.33万元,并下达预算指标。

(二)专项资金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1、(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20xx年农村公路通组路项目资金1773.33,此项目总长73.45公里,路面宽度3.5米,共82个项目,此项目已全部验收完工,财政安排资金数为1773.324万元,已全部下达至相关乡镇财政所、街道。此项目已部完工。20xx年财政预算金额为1773.324万元,20xx年财政下达指标数为1773.324万元,全部指标到位。

(2)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完成20xx年农村公路通组路项目资金工程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畅通。通过对20xx年农村公路通组路项目资金工程全部投入,方便了当地居民的出行,对当地经济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逐步提高。

(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2、该项目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1773.33万元,指标全部到位。20xx年年初财政预算1773.33万元,指标全部下达至相关乡镇财政所和街道。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支付严格执行本单位《桂阳县交通局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桂阳县交通运输局财务管理制度》(桂交党组字【20xx】20号),财政预算管理制度,严格票据审核,附件发票完整齐全,符合本单位报账审批程序,及时进行账务核算。

1、全面完成了20xx年农村公路通组路项目资金工程,项目完成后实施地交通出行环境明显改善,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公路畅通。

2、20xx年农村公路通组路项目资金工程,改善了当地交通条件,尤其是为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3、从经济效益评价,20xx年农村公路通组路项目资金工程,工程完成后极大地改善当地公路的交通状况和道路的通行能力。对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加快沿线及周边地区脱贫致富和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4、从社会效益评价,20xx年农村公路通组路项目资金工程,工程完成后,对改善沿线的交通条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原来路面已砂路为主,路面宽度相对较窄且路况不好,不便会车且常出现事故,实施砂路硬化后,将存在危险的道路进行重修;解除、降低交通事故,该工程对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公路安全通行能力、符合生态环境要求、改善通行服务水平群众满意度等方面都有很大的提升。

1、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经统计,20xx年农村公路通组路项目资金执行率100%。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的督导,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合组织施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补助资金执行率。

2、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公路建设任务多、里程长、分布广,由于严控金融债务风险,逐步化解地方债务,造成地方融资渠道紧缩,地方财政资金缺口巨大。由于当前省市对农村公路的补助资金标准较低,造成县配套标准过高,县级财政举步维艰、难以为继,项目推进十分困难。

(2)部分下达的计划难以实施。

(3)部分项目自然条件恶劣。我县农村公路自然条件恶劣,坡陡、弯急、路窄是常态,建设成本增加,施工安全隐患大,路面施工难度较高,也影响了施工建设的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