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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原《劳动合同》有关事宜(或特定事宜)经共同协商,达成劳动合同变更协议条款如下:

1、原《劳动合同》工作地点由更为,工作岗位由变更为。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劳动合同》的其余部分继续有效。

3、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劳动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陕西世纪外服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盖章)(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变更协议书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____________合同。双方就该合同有关事宜(或特定事宜)经共同协商,达成合同变更协议条款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原合同____________废止。

5、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本变更合同协议生效,双方依变更后的合同履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变更协议书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协商,现就双方离婚后变更孩子抚养权等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被扶养人:_________,男/女,现年_________岁,原由男/女方抚养。

双方协商同意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儿子/女儿随女方生活,其抚养权归女/男方。

(二)被扶养人的抚养费及支付方式

1、抚养费: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由男/女方每月付给_________方_________元作儿子_________的抚养费(直至满十八岁周岁)。

2、教育费、医药费、生活费,由________方负责(或由女方垫付后,双方各承担一半)。

3、男/女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儿子的抚养费汇至女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3、探视(望)权

(1)男/女对孩子享有探望权。

(2)探望时间及方式:

(3)探望之前,必须先经与女方电话联系。探望期间,要保证孩子的安全及身心健康、愉快。

4、如遇其它未尽事宜或应时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一份交派出所办理孩子的户口迁移手续。

6、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变更协议书

甲方:(男方基本信息)。

身份证号:电话:

住所:

乙方:(女方基本信息)。

身份证号:电话:

住所: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协议离婚,现就双方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等相关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的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被扶养人(基本信息),原由男方抚养。双方协商同意自年月日起,儿子随女方生活,其抚养权归女方。

二、被扶养人的抚养费及支付方式。

1、抚养费:从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由男方每月付给_________方_________元作为孩子_________的抚养费(直至满十八岁周岁)。2、男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抚养费汇至女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三、探视权。

1、男方对孩子享有探望权。

2、探望时间及方式:。3、探望之前,必须先经与女方电话联系。探望期间,要保证孩子的安全及身心健康、愉快,不得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学习。

四、如遇其它未尽事宜或应时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派出所办理孩子的户口迁移手续。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变更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电话:住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住所:

甲、乙双方于20xx年xx月xx日协议离婚,现就双方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等相关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的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被抚养人 ,原由女方抚养。双方协商同意自 年月 日起,被抚养人随女方生活,其抚养权归女方。

二、被扶养人的抚养费及支付方式

1、抚养费: 从 年 月 日起由女方每月支付 元作为被抚养人的抚养费(直至满十八周岁)。

2、女方应于每月的 1 - 5 日前将抚养费汇至女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三、探望权

1、女方对孩子享有探望权。

2、 探望时间及方式:

3 、探望之前,必须先经与男方电话联系。探望期间,要保证孩子的安全及身心健康、愉快,不得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学习。

四、如遇其它未尽事宜或应时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签字、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派出所办理孩子的户口迁移手续。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变更协议书

更子女抚养权等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女儿__自 年 月 日起由女方__抚养,直至年满18周岁,其间

负责其日常生活、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的监护。

二、被抚养人的'抚养费及支付方式

1. 男方__ 则每年支付抚养费__元,不承担具体抚养工作。

2.男方应于每年的12 月1-5日前将儿子的抚养费汇至女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三、探视权

1.男方对孩子_____享有探望权。

2.探望时间及方式,没有抚养的一方每个月可以探望一次。

3.探望之前,必须先经与女方电话联系。探望期间,要保证孩子的安全及

身心健康、愉快。

四、如遇其它未尽事宜或应时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互谅互让,

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一份交派出所办理孩子的户口迁

移手续,户口迁移手续自本协议签订后三个月内办理完毕。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 乙方: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变更协议书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出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 更好的发展业务,甲方同意将公司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公司的所有权,特签定以下协议:

1、乙方变更法人及各项变更手续(转让协议书签字后)。

2、变更法人之日前,公司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转让前在经营期间发生的一切经济、法律问题,由甲方处理。

3、变更法人之日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在经营期间发生的一切经济、法律问题,由乙方负责。

4、甲方在中行北城支行开的基本帐户,由甲方一方,作为回款专项用,并且保留到应收款和应付款帐目全清日止,乙方不能擅自使用其帐号。

5、甲方应收的货款,已开具发票的 和未开具发票的

还有正在运行中的业务合计:,由乙方帮助甲方在年 月 日前付清甲方,协助甲方每月到银行打一张银行对帐单。款回到帐户上,乙方不能使用,并且第一时间付给甲方。其它单位的应收款回到帐户上,乙方也不能使用并且也第一时间付给甲方。

6、本协议签定之日起,双方互相遵守,不能违约,违约方要负责赔偿损失。

7、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变更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对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变更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劳动合同变更内容:

二、本协议签订后,原劳动合同仍继续履行,但变更条款按照本协议执行。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变更协议书

甲方:乙方:丙方:

一、甲乙丙三方经过协商,同意将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月___日签定的《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之乙方变更为本协议丙方。除本协议约定情形外,《原合同》其他内容不变。

二、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由本协议丙方代替本协议乙方承担《原合同》的全部权利和责任。

三、《原合同》中的权利和责任转移行为是建立在乙丙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由此产生的其他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四、《原合同》期满终止后甲方返还押金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_圆)给丙方。乙方已缴纳的押金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圆)已经由丙方支付。

五、丙方确认房屋内装修及设施、设备与《原合同》中描述一致,无损坏或丢失。

六、本协议生效前根据《原合同》规定承租方所应支付的费用(包括房租、水电费、物管费等)由乙方支付。

七、补充协议: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签名:签名:签名: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变更协议书

为了家庭和睦,照顾历史状况,妥善处理父母身后财产房屋确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父亲名下有房屋一套,房产证编号:xx地址:xx。系父母遗留共有财产。父母没有留下遗嘱。

二、父亲和母亲均已去世。生育有协议人三个子女,没有其它子女。

三、父母遗产由三个子女共同继承,占有均等份额,目前房屋由哥哥嫂嫂及家庭使用。在嫂嫂有生之年,两个妹妹均不得主张所有权,由哥哥嫂嫂及其家庭独占使用。

四、如出现嫂嫂走了(去世或离婚),兄妹三人均可要求占有房屋,并将房屋三分之二的房款(市场价打折)支付给另外两人,并且兄长优先。

五、任何时候,如出现房屋出租或出售,三人均分租金或房款。

六、为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尊老爱幼,相互关爱,互相帮助,为家庭和睦,共同签订本协议,永不返悔。

七、各协议人现身体状况、精神状况良好、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受胁迫、欺骗,意思表示真实。对父母遗产,除本协议约定外,没有其它任何争议。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每份一页,在每页签字(按手印)后生效,现各存一份。

协议人(签名):xx。

协议人(签名):xx。

协议人(签名):xx。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变更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___年___月___日签订了____________。

现甲方已更名为丙方。为理顺甲、乙、丙三方之间的合同关系,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书,具体内容如下:

1、甲方与乙方所签订的上述___份合同中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不变。

2、甲方与乙方所签订的上述___份合同,三方同意合同中约定的甲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全部由丙方承担。

3、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书自三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甲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变更协议书

(以下简称转让公司)系甲方于年月日投资注册的独资控股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万元,营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年。经双方充分协商,甲方有意将该公司按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转让给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政策之规定,并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双方签订本协议。

一、转让公司的基本情况:

二、员工的安置:

本合同公司转让时所涉及员工的安置,经甲、乙双方约定按如下方式处理:

三、债权、债务处理。

经甲、乙双方约定,除资产及负债表述明的资产之外的全部债权债务,均以企业变更登记时间为界,此前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此后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且各自经办的亦由各自承担。

四、土地及房产权属的处理。

本合同转让公司坐落场所的土地性质为________________,经甲、乙双方约定,按如下办法处理:________________。

五、公司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2、本合同签字后____________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前往相关部门办理完企业变更登记手续时,手续办理后,甲方确保变更后乙方企业享受福利性相关政策待遇,乙方支付给甲方剩余________________%转让价款。

六、产权交割。

双方办理完变更登记手续、甲方收到乙方100%转让价款后,双方凭资产及负债表所述资产进行核准并再次签字,转让公司及时交割给乙方管业,由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全部权利义务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承担任何权利义务。

七、费用和税费。

经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转让所涉及的费用和税费按如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

八、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对上述标的物拥有所有权及完全处分权,保证该标的物未设定抵押、质押,未被查封,且不受第三人之追索,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本次转让过户手续完成后,乙方即具有新公司全部权利;甲方负责新公司每年有________________万的相关业务提供对接合作,确保新公司的业务量(不开票)。

3、本次转让事宜在完成前,甲、乙双方均应对本次转让事宜及涉及的一切内容予以保密。

4、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转让价款。

5、甲方应对乙方办理批文、变更登记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6、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日内,将该公司拥有的客户及供应商名单、技术档案,业务资料等交付给乙方。

7、甲方确保每年有________________万的原材料采购业务交由乙方新公司进行合作采购开票后转销甲方公司,甲方公司支付乙方新公司税务的相关费用(合作协商)。

8、甲方承诺作为公司股东或职员期间所获得的公司任何专有资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客户资源及业务渠道等等)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不会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占有或使用,亦不会用于自营业务。

九、争议处理。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效时,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具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十、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一约定,应承担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元,并赔偿相应损失,另一方有权及时解除本合同。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1、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了变更或解除协议,而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条款不能履行的。

3、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故没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认同的。

4、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必须签定变更或解除协议。

十二、权证变更甲、乙双方在交割完成后,应于________________日之内办妥权证变更事项。

十三、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2、企业资产表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附件;。

3、本合同共4页,附件_________件(共_______页)。一式5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产权交易机构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变更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xx年x月x日签订了xxx(合同名称)合同(合同号:xxxx,下称原合同)。由于xxx原因,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对原合同内容作出如下变更,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1、原合同条款:

现修改为:

2、原合同条款:

现修改为:

3、删除原合同条款:

4、生效及其它。

本协议是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协议变更的内容外,原合同中的其他条款仍然适用,对双方有约束力合同变更协议书格式合同变更协议书格式。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x份,双方各执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经办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xx年x月x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经办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xx年x月x日。

管辖协议书

二、平等者之间不存在司法管辖权。引申义:一个主权国家不得对另一个主权国家行使司法管辖权。

三、如此多的政府机构负责管辖那么多的生产者,一些不法经营者难免就会成为漏网之鱼。

四、这些岛屿一向属中国管辖,这是众所周知的。

五、人们相信他神力无边,智慧无限,对所管辖的人世公正无私,充满无限仁慈和爱心。

六、据1880年关于孟买辖区现由马哈拉施特和古杰拉特管辖的一份报告显示,一个帕迪次部落的成员“总是破衣烂衫、肮脏不堪,走起路来鬼鬼祟祟”。

七、为了早日脱离你的管辖,自毕业以后,就踏上西征的列车奔赴新疆,挂着名义是西部志愿者的头衔,就这样匆匆往西。

八、土耳其把塞浦路斯割让给英国管辖.

九、抗日战争时期,1938年属冀南行署四专区管辖.

十、本公司确认本协议及其诠释均受香港法律管辖,协议各方在此承认香港法庭之非独有审判权。

十一、督军是北洋军阀统治时期管辖一省的军事首脑.

十二、原则上,仲裁庭应该对其管辖权的异议作为先决问题作出裁定。

十三、由伯爵或郡主管辖之下的土地.

十四、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

十五、许多城市已经开始设立专门机构对互联网的使用进行管辖。

十六、与此同时,侦探将小佳带离42警局管辖区,而被指控试图谋杀,用枪支作为犯罪工具。

十七、管辖权是解决网络消费纠纷案件的先决问题,因此在网络环境下传统管辖权体制受到了极大的挑战。

十八、愚昧人宴乐度日,是不合宜的,何况仆人管辖王子呢.

十九、该消息在尼泊尔引发了轩然大波,负责管辖蓝毗尼的中央和地方政府都说他们从未协商或听过该项目,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的官员说,他们不对此项目枉加评论,他们想知道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是如何牵涉进此事的。

二十、对于海外领地,司法委员会同时享有民事和刑事管辖权,审理针对海峡群岛、马恩岛以及某些英联邦国家法院裁判提出的上诉。

二十一、企业申请变更的名称,属登记机关管辖的,由登记机关直接办理变更登记。

二十二、芳村区合并到荔湾区,行政上归荔湾区管辖.

二十三、大海和陆地服从宇宙,而人类生活是受最高法律的命令的管辖。西塞罗。

二十四、取而代之的是,他们对严格的主要目标制度低眉顺眼,这有意无意的鼓励警察们突击逮捕一些无名无姓的犯人来充数而不是努力让他管辖的地段更加的安全。

二十五、因博友如此之多,又如此贫困而无法对他们进行控告,而且大多数将他们带有诽谤文字的、沉思性质的文章聚集起来的博友并不在英格兰和威尔士的管辖范围之内,因此英国法庭也是鞭长莫及。

二十六、案例地概况与研究设计阳朔西街阳朔县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管辖,是闻名中外的桂林山水的重要组成。

二十七、在最近一例偷渡案中,大约有73名寻求庇护的人被带到了在印度洋中心由澳大利亚管辖的圣诞岛等待。

二十八、周二,易文龙来到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迎泽派出所报案。但是警方拒绝立案,并称这不在他们管辖的权限范围内。

二十九、审计机关对上述单位与建设项目有关的财务收支的审计,不受审计管辖范围的限制。

变更协议书

xx派出所:

我是xx镇xx村委会xxx号居民xxx,男,现年42岁,生于1965年6月20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因父亲(xxxx)年事已高,户主要更改为我(xxx),方便以后办事。更改以后家里一切刑事,法律事务由我负责。请派出所给予办理为谢!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甲方:年龄、性别、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证号、工作单位。

乙方:年龄、性别、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证号、工作单位。

甲乙双方本着对孩子负责的态度,两人经协商同意,决定变更孩子抚养权,将孩子交由甲(乙)抚养,并达成如下协议:

1、抚养权变更后,孩子由甲(乙)方抚养,直至年满18周岁,负责其日常生活、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的监护。18周岁以后,孩子可以自由选择随父、随母生活。

2、抚养权变更后,甲(乙)方每月支付抚养费________________元,不承担具体抚养工作,直至十八岁。十八岁后,孩子上学期间的抚养费,甲(乙)方仍应承担。抚养费随着孩子的年龄增长、物价的上涨,应适当的增加,具体由双方另行协商。

3、抚养权变更后,甲(乙)方享有探望权,甲(乙)方每半年可以探望一次。

4、抚养权变更后,孩子开始上学,产生的学杂费等相关教育费用,每年甲乙双方各交一学期(注:甲方上期,乙方交下期),直至交到孩子终止求学。

5、抚养权变更后,孩子的医药费,凭相关发票,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

6、以上所列各项,甲、乙双方完全同意。

甲方签名:____。

乙方签名: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管辖协议书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经常居住地时,则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优先于住所地的法院管辖。二、法律关于离婚案件管辖法院的特殊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b、d地法院都没有管辖权三、关于对离婚案件中一些特别情形的法院管辖的规定:

《高法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条之规定:“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1、一方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的情形。

如张男户口在a地,冯女的户口在b地,双方经登记结婚,婚后张男生活在a地,冯女一日突然失踪,虽经张男苦苦查找,但仍未发现冯女的踪影,张男无奈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请,则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a地法院,而b地法院无管辖权。

2、一方或双方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情形。

四、关于军婚的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规定:“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关于涉及军人的离婚案件,很多人以为会由部队的内部法院处理,即认为是由军事法院审理,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涉及军人的离婚案件,无论一方还是双方是军人,都是由地方法院来审理的,军事法院是无权处理的。具体的情形包括:

1、张男与冯女系夫妻,张男为非军人,张男的户籍在a地,冯女是现役军人,且冯女为非文职军人,在b地工作,若现张男欲提出离婚,则有管辖的法院是a地的法院,而b地法院没有管辖权。

2、张男与冯女系夫妻,张男为非军人,张男的户籍在a地,冯女是现役军人,且冯女为文职军人,在b地工作,若现张男欲提出离婚,则有管辖的法院是b地的法院,而a地法院没有管辖权。

4、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5、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6、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确定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民诉法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7、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8、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9、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0、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法律管辖11、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1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13、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4、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1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变更协议书

甲乙双方于20____年3月16日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根据乙方要求,双方就该合同有关事宜经共同协商,达成合同变更协议条款如下:

一、乙方承诺给甲方承包期沼气使用费每亩补偿500元,84.735亩土地总计人民币42367.5元整,并于本协议签订当日一次性付清。

二、原合同期限变更为:承包期为20年。即20____年3月16日开始至20____年3月15日止。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由乙方优先租赁,并于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继续租赁合同。

三、其它条款仍按原合同执行。

四、本协议系甲乙双方自愿订立,愿自觉遵守履行。否则,愿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

五、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两份由司法所、村委会存档。

注:因甲方户多,本协议由村委会负责复印好发放到甲方各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管辖协议书

一、如果当事人事先没有约定管辖,采取"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首先以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为准;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若仍达不成补充协议的,则按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合同履行地。

注意:如何确定合同的履行地

a、一般情况合同的履行地

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3、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5、另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b、合同法中关于买卖合同履行地的规定主要见于《合同法》第61、62、141条。其中,第61、62条是总则中的规定,第141条是分则中的规定。

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62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第141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c、通过以上途径仍不能确定合同履行地的,按合同法规定处理:

(一)合同法总则规定: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二)合同法分则“买卖合同”一章中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的`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标的物不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该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为合同履行地。

二、可以协议管辖:必须在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中择一选择(即五选一)。

《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了合同案件的协议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前提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院《民诉意见》第24条规定,这一选择需是明确的,若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了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则选择无效,依照民诉法第24条确定管辖。 如何理解这一规定,是确定案件管辖的关键所在。笔者收集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和判决,对实践个案中合同里各种各样的选择是否符合民诉法第25条作出了相关意见。

1、法经〔1993〕72号通知认为,“管辖地为货物到达地”结合案件即为合同标的物所在地,又为当事人一方的住所地,可以视为当事人对管辖的特殊约定。

2、法经〔1994〕158号处理意见认为,“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的约定不违反民诉法第25条的规定。

3、法经〔1994〕256号通知认为,“如有纠纷在供方所在地解决”的约定符合民诉法第25条的规定。

4、法经〔1994〕278号通知认为“原告当地法院受理”的约定符合民诉法第25条关于选择管辖规定的。

5、法经〔1994〕307号复函认为,发生纠纷各自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约定可认为是选择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6、法函〔1995〕86号通知认为,“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约定符合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

7、法函〔1995〕89号复函认为,“由守约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的约定不符合民诉法第25条的规定,应认定无效。

第25条规定,应当确认有效。

9、法函〔1995〕157号复函认为,如果约定选择的法院是民诉法第25条所列举的5类人民法院以外的,因该约定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应认定无效,不能以此作为确定管辖的依据。

10、(2005)民二终字第94号民事裁定书认为,按照本案合同中有关“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可向各自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的约定,虽然双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其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亦分别享有管辖权,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3条的规定,任何一方提起诉讼且为其住所地法院立案受理后,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便不得再重复立案,从而排斥了另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的管辖。故该项约定的实质是选择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该项约定不但不属于“选择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况,而且完全符合民事诉讼法有关协议管辖的规定,应当认定有效并据以确定本案的管辖。

11、(2006)民二终字第186号民事裁定上认为,“发生争议在乙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约定是有效的。

从上述材料看,最高法院在对协议管辖效力判断的标准是基本上是看该约定能否认定为民诉法第25条规定的5类法院,但其中也存在着有违这一判断标准的地方,如法经〔1994〕256号通知和(2006)民二终字第186号民事裁定书。笔者认为,“如有纠纷在供方所在地解决”和“发生争议在乙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实际上是违反民诉法第25条规定的。理由如下:

损害赔偿纠纷之诉,管辖法院仍在供方所在地,这时则成了“被告住所地”。约定为“乙方所在地”的结果也是如此。显然这样的约定有违于民诉意见第24条的规定。在结果上只要有纠纷发生最后均由一方住所地法院管辖,在地方保护主义还实际存在的今天,也使合同各方间权力天平发生倾斜,这样的协议有违公平原则。

2、法律规定5类可选择法院的表述实质等同于涉外案件连接点的确定。因为在诉讼法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也可能发生变动,如自然人迁移户籍、法人变更营业地跨越法院辖区时,起诉时和合同订立时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来确定的法院显然是不一致的,如果按照合同订立时的状态来确定管辖,显然即不符合密切联系原则,也不符合便利诉讼原则。故所谓协议管辖必须固定为某人民法院的观点也是不对的。

综上,笔者认为,在协议管辖时必须严格按照民诉法第25条规定的5类法院进行选择,违反《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的协议管辖应属无效。

管辖协议书

《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了合同案件的协议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前提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院《民诉意见》第24条规定,这一选择需是明确的,若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了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则选择无效,依照民诉法第24条确定管辖。如何理解这一规定,是确定案件管辖的关键所在。笔者收集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和判决,对实践个案中合同里各种各样的选择是否符合民诉法第25条作出了相关意见。

1、法经〔1993〕72号通知认为,“管辖地为货物到达地”结合案件即为合同标的物所在地,又为当事人一方的住所地,可以视为当事人对管辖的特殊约定。

2、法经〔1994〕158号处理意见认为,“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的约定不违反民诉法第25条的规定。

3、法经〔1994〕256号通知认为,“如有纠纷在供方所在地解决”的约定符合民诉法第25条的规定。

4、法经〔1994〕278号通知认为“原告当地法院受理”的约定符合民诉法第25条关于选择管辖规定的。

5、法经〔1994〕307号复函认为,发生纠纷各自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约定可认为是选择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6、法函〔1995〕86号通知认为,“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约定符合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

7、法函〔1995〕89号复函认为,“由守约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的约定不符合民诉法第25条的规定,应认定无效。

第25条规定,应当确认有效。

9、法函〔1995〕157号复函认为,如果约定选择的法院是民诉法第25条所列举的5类人民法院以外的,因该约定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应认定无效,不能以此作为确定管辖的依据。

10、民二终字第94号民事裁定书认为,按照本案合同中有关“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可向各自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的约定,虽然双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其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亦分别享有管辖权,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3条的规定,任何一方提起诉讼且为其住所地法院立案受理后,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便不得再重复立案,从而排斥了另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的管辖。故该项约定的实质是选择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该项约定不但不属于“选择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况,而且完全符合民事诉讼法有关协议管辖的规定,应当认定有效并据以确定本案的管辖。

11、()民二终字第186号民事裁定上认为,“发生争议在乙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约定是有效的。

从上述材料看,最高法院在对协议管辖效力判断的标准是基本上是看该约定能否认定为民诉法第25条规定的5类法院,但其中也存在着有违这一判断标准的'地方,如法经〔1994〕256号通知和(2006)民二终字第186号民事裁定书。笔者认为,“如有纠纷在供方所在地解决”和“发生争议在乙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实际上是违反民诉法第25条规定的。理由如下:

损害赔偿纠纷之诉,管辖法院仍在供方所在地,这时则成了“被告住所地”。约定为“乙方所在地”的结果也是如此。显然这样的约定有违于民诉意见第24条的规定。在结果上只要有纠纷发生最后均由一方住所地法院管辖,在地方保护主义还实际存在的今天,也使合同各方间权力天平发生倾斜,这样的协议有违公平原则。

2、法律规定5类可选择法院的表述实质等同于涉外案件连接点的确定。因为在诉讼法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也可能发生变动,如自然人迁移户籍、法人变更营业地跨越法院辖区时,起诉时和合同订立时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来确定的法院显然是不一致的,如果按照合同订立时的状态来确定管辖,显然即不符合密切联系原则,也不符合便利诉讼原则。故所谓协议管辖必须固定为某人民法院的观点也是不对的。

综上,笔者认为,在协议管辖时必须严格按照民诉法第25条规定的5类法院进行选择,违反《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的协议管辖应属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