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心得体会不仅可以总结所学知识,还可以记录自己在培训中的成长和收获。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培训心得体会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

杭州司法警官学院培训学习心得体会精选_

普及急救知识,提高现场第一目击者的急救技能是建立社会大急救体系中关键一环,也是城市紧急医疗救援工作的重点之一。为使全国急救专业培训机构合理安排培训课程,规范急救培训导师的专业技术,提高授课技巧,推动中国急救培训事业的发展,中国医院协会急救分会于两个阶段举办全国急救导师授课技能大赛。第一阶段是4月14-18日在杭州举办的急救导师赛前培训,第二阶段将于6月23-26日,在北京举办授课技能比赛。

在系部领导的支持下,我有幸获得这次机会,于4月14号到达了美丽的杭州,展开了为期三天的培训学习。地点设在了杭州华辰银座酒店,所有的安排都非常流畅详细。三天的课时很紧张,每天都是从早上学到晚上。快节奏的学习也让这次培训充实而有意义,收获颇丰。对我的急救技能、知识以及急救授课技巧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让我对课堂教学方法改革重新去思考定位。

这次课程安排包括七项内容:

(一)基本急救技能的考核与提高。

(二)急救培训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三)国际规范化急救培训的发展趋势和特点。

(四)参与式急救教学的应用技巧;

(五)急救教学疑难问题的讨论。

(六)案例分享。

1、心肺复苏培训技能教学分享;

2、内科急症培训技能教学分享。

3、外伤急救培训技能教学分享;

4、灾难与意外伤害培训技能教学分享;

(七)模拟授课、模拟比赛及专家点评。现在我给大家分享一下我印象深刻的部分内容。

一是:陈颖老师的“参与式急救教学的应用技巧”。

一个优秀的急救导师除了具有深厚的医学知识,更重要的是能把自己的知识讲授给听课的学员,而急救导师面对的学员,有小学生,中学生,高中生,还有社区的大叔大妈,爷爷奶奶,工厂的工人等等,所以用什么样的方法讲给他们,让他们能够听的懂这些深奥的医学知识,是需要探讨研究的。参与式教学方式就可以使授课事半功倍,使深奥的知识变得通俗易懂。

北京儿童中心的陈颖老师,和蔼可亲,娓娓道来,讲的非常细腻。上课开始她便采取了一个小游戏来减少我们这些来自全国各地,毫不认识的学员的陌生感——‘打破坚冰’。一下子活跃了气氛,融洽的关系。

她举了一个案例,如果我们是鲁美丽老师(杭州120急救中心,此次活动的主办方负责人),应该如何成功举办此次培训活动呢,都要考虑哪些问题呢。我们分小组讨论,然后各个小组再用卡纸和白板分类列举。这样老师就用到了‘小组讨论’和‘头脑风暴’方法。再一次加深了我们的互动,调动了课堂的积极性,引发了学员们的思考。同时老师强调,小组教学法,应注重给组里每个人增权,比如打分组,热身组,回顾组等等,有责任就有义务,让学员都有一种责任感,人人平等,人人受尊重。

对于不同的授课人群,教学方法就不一样,首先得了解各种人群的特点。陈老师就采取了一个很好的办法让我们主动去思考:把我们分成5组,每组分别代表男人,女人,青少年,中年以及老年人,然后每组讨论尽可能多的各自代表组的特点,组长上台总结。通过这种方法,让我们认真思考了一次人群的特点,以及每种人群适应的教学方法。比如,儿童青少年好动思维活跃,那么我们更多的可以采取角色扮演,参与式教学。老年人关注的更多是如何保健如何预防,我们可以采用头脑风暴,让老人分享自己生活中容易做到的科学的保健方法等等。

在陈老师一天的授课过程中,游戏特别多,整个氛围活跃愉快,每种游戏之后,都涉及到参与式教学的原理,方法技巧,设计方案等,让我受益匪浅。

第二:温新华老师的“心肺复苏技能培训教学分享”。

第二天,我们开始急救技能——心肺复苏术、aed和外伤包扎止血的授课培训。学员共有80人,分成了8组,每组配备一名专业急救导师。一个模拟人,一台aed,绷带和三角巾。我们有幸分到了德高望重的温新华老师,她是北京急救中心急救导师。温老师首先明确正确的心肺复苏+aed,外伤包扎的方法技巧,然后亲自演示操作了一遍。最后把时间都交给学员模拟试讲,设定不同人群,比如:中学生,工厂工人等,临场发挥,如何讲好一堂课。温老师不厌其烦给与一一点评。在这种小组教学,学员自我设计授课,老师回馈点评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参与式教学的魅力,使我的专业技术更加熟练,授课方法灵活多变。亲身体验了一次真正的参与式教学。

第三:在培训的最后一天,我们来了个大讲堂。每组抽一个题目,小组讨论,设计方案,准备教具,然后依次上台授课,把学员当成真正听课的人群,完成一次完整的授课过程。

三天的培训在愉悦充实中完美谢幕。虽说是急救技能导师培训,但涉及的参与式教学的理念方法,教学设计,教具利用,是我在以后的教学过程中必定会用到的一笔宝贵财富。教学方法需要多元化,教学改革任重而道远,我会把我的所学所见合理应用到我以后的教学生涯中,让我不断成长,让学生从中受益!

杭州司法警官学院培训学习心得体会精选_

为期一周的培训学习已圆满结束,一周的学习不仅让我充实了更多的理论知识,更让我开阔了视野。同时,通过认真学习,虚心请教,主动与学员相互交流借鉴工作经验、思路方法,收获颇丰,受益匪浅。

多种形式的学习,提高了理论水平。每一堂课都像是一顿丰盛的大餐精美呈现,各位专家、教授毫无保留的把自己在学习和工作中的经验拿出来分享,深入浅出,可谓是异彩纷呈。作为一名年轻的基层党员,我虽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和工作经验,但既不够系统也不够丰富。通过老师深入浅出的讲授,感觉豁然开朗,许多问题从理论上找到了依据,对原来在工作实践中觉得不好解决的棘手问题找到了切入点,感觉收获很大。

党课站位,构思,构建的学习收获。特别是杭州市委党校政治学与法学教研部教授分享的课程《党校老师如何践行“用学术讲政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例》,引导我们如何理解如何践行用学术讲政治,以实际案例为指引,生动的阐述要用学术为政治服务的宗旨。同时,对教师提出更高的要求:讲政治的前提是要懂政治,有极高的政治自觉,要理直气壮的讲政治。用学术讲政治不仅要明细中央精神是什么,而且要分析中央精神背后的学理是什么,为什么。另外,要遵守政治纪律。研究无禁区,讲课有纪律。在课程内容准备中,扎实打磨理论功底政策功底,坚持做到:不发表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违反党的大政方针错误观点;不传播西方资本主义价值观念;不妄议党和国家领导人;不引述没有事实根据的传闻;不站在对立立场对实际工作和改革探索一味指责或空发表议论;教学内容不涉及与主题无关的低俗内容;不挑刺、发牢骚、说怪话。

浙江省委党校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院长胡承槐教授分享的《党性教育特点和规律问题》,博古通今,旁征博引,充分展示了他深厚的理论功底。跟随他的节奏从中国的历史出发,又到国外的历史对比分析,每个历史阶段直至当前不同时期党性特点和规律,为我们今后关于党性教育问题指明了方向。

关于打造精品课程的学习。浙江省委党校、长三角民营经济研究会专家何圣东教授分享的《如何打造精品课程---以《大数据时代领导新思维》为例》生动的阐述了精品课程的打造需要具备的几大要点:选题要紧扣社会热点,找准切入点;课程准备熟练程度高;课程内容不断优化,集思广益,多学习借鉴他人建议。同时,以大数据时代背景下领导新思维的构建问题为例,针对当前时事热点的关键词,热点事件,数字中国的最新实践,数字中国的演进路径以及关于数据思维对发挥领导力发挥政府建设的思考,未来数字中国的展望,以浙江践行数字中国模式的探索成果实例贯穿始终,非常值得我们借鉴学习。

不同地域的学习,开阔了视野。这一次培训给了我们接受高端教育的机会,让我们开阔了眼界,丰富了知识,打开了思路。

教学方式方法上,非常值得我借鉴学习的是顾今喜教授分享的《突发事件与媒体应对实训教学展示》课程,该课程主要采用了以实际案例贯穿始终,以问题为导向,开展互动式实训教学方式,这种方式极大调动学员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授课效果非常受学员的欢迎。

在课程开发生成和教育培训方面,林存华教授分享的《干部教育培训的改革与创新》和孙雄教授分享的《党校教学专题的生成与开发》,他们分别以自己实际工作岗位中良好的经验方式方法拿出来分享,特别值得我们借鉴学习。林存华教授以当前的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干部培训模式为例,在培训目标明确的前提下,不断丰富培训内容,突出展示其多样式的培训方式方法包括讲授式、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实现教学相长、学学相长。孙雄教授则以浙江省委党校教学课程的研发生成为例,生动的分享了他们在教学课题方面采取招标、委托开发、新课竞赛等方式进行;在教学方式上面的研究推进则采用了互动式教学、研究式教学、体验式教学、案例教学和现场教学等多种方式融合进行;在专题课程生成研发方面,突出四大基准点精准选题、精心备课、精品导向、涵养底气。同时,针对专题课没讲好,给出了比较中肯的诊断:口号式的讲授,空话套话较多,没自己的见解;停留在现象的描述,事件案例的堆砌,缺乏深入分析;理论与实际脱节,有的擅长批判性思维但缺乏建设性思维,讲问题很拿手,讲思路和对策比较空洞。归根接地,这些都是缺乏底气的表现。

学习的时间很有限,而当今社会发展日新月异,新知识和新信息层出不穷,需要学习的方面和内容很多,涉及面很广。虽然这次培训只有短短五天的时间,但对我个人在今后的工作岗位和教学工作各个环节中,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好好消化这次培训所学,努力将各个教授分享的精华融入并运用于实际工作中去。尤其是在做课程方面:选题上紧贴中央最新精神,体现学科优势和聚焦主业课程;备课上树立问题意识,着力澄清模糊认识、解答现实困惑、回应思潮挑战,梳理逻辑框架避免多条线索交叉,做好学理支撑,做好案例设计互动设计和课件设计;坚持以精品课程为导向,要有国际视野和历史参照,督导的语言风格和适宜的表达技巧,在流畅度融入情感上下功夫;着重在涵养底气上下功夫,认真对待每一堂课,善于反思,集思广益。

司法所十九大学习培训心得体会

[司法所大学习大讨论心得体会]自区司法局开展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以来,我主要学习了党的十七大精神、胡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市政法工作会议文件,司法所大学习大讨论心得体会。在认真学习各种文件和各项会议精神后,我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展开了讨论。通过学习讨论,我对这次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步骤及意义在思想上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在提高认识、增长知识的同时,找出了自身的缺点和不足,进一步明确了今后改进的措施和努力方向,现将个人心得体会。

总结。

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此次活动以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上所作的报告,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总结了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工作和取得的成就,回顾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历史进程和宝贵经验,对全面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战略部署。报告承前启后、继往开来,高瞻远瞩、求真务实,鼓舞人心、催人奋进。我们一定要把十七大精神学习好、宣传好、贯彻落实好。我要通过这次活动,我觉得我在思想认识中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要强化政治意识,促进社会稳定。要深刻领会关于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开展平安创建工作的意义,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态度,做到上对得起党,下对得起人民。做一名名副其实的公务人员。

第二、要强化全局意识,做好矛盾化解工作。要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长效机制,做好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参与涉及民生问题纠纷的调解、促进社会和谐。

三、

要强化服务意识,抓好法制宣传。法律、法规与群众的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只有大力提高群众的法律素质,依法规范社会秩序,才能促进社会更加和谐、稳定。要向群众广泛宣传法律、法规,教育引导他们学法、守法、用法,积极培养他们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和运用法律武器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意识,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律素质,减少法盲,真正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同时要切实做好人民纠纷的调解工作,要尽自己的全力,把人民群众内部矛盾化解,要让广大的人民群众相信党,相信政府,心得体会《司法所大学习大讨论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基层司法工作人员,我要坚持以上级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镇党委、政府工作为中心,按照年初区局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做为一位基层司法人员,应该要时刻绷紧平安建设这根弦,切实发挥职能,在矛盾纠纷排查、重点时期维稳、重点人员防控等方面加大力度,确保奥运会的平安进行。

二、强化学习意识。

作为一名刚毕业工作不久的基层工作者,我必须要加强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新知识,学以致用,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发挥好自己的特长,才能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咨询。为了提高自己的学习能力,我要自觉地向实践学习,自觉了解实践,尊重实践,总结实践,从实践中获得真知,并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具体的实际工作中去。另外,要善于理论创新。在运用所学知识指导实践的同时,善于做结合的文章。运用所学知识不是照抄照搬,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并从中不断总结新鲜经验,不断完善知识体系,从而不断使自身的理论水平得以提高和升华。

三、增强工作能力。

在司法所,我主要负责矫正安帮和法制宣传工作,同时也是信息员和档案员,我要继续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完善工作能力,认真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围绕五五普法规划确立的重点内容,继续深入开展有关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促进民生问题解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每月及时准确上报信息,同时对档案进行有效规范的整理,对档案做到安全、保密、便于查找。

四、树立良好形象。

我要加强自身道德修养,规范自己的道德行为,提高道德素质,在日常生活中,我要以一名共和国的司法人员来严格要求自己,不仅要做一名遵纪守法、乐于助人的好公民,更要用自己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影响其他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通过这次大讨论活动的开展,确实给我很大的触动,思想认识有所提高,在今后在工作中要做到认识和行动的统一。工作中要树立三个意识,一是树立压力意识,二是树立创新意识,三是树立争先进位意识;要克服工作中的被动思想、疲沓思想,进位不强的思想。在今后工作中,树立强烈的工作自豪感,把自己的工作与社会的发展融为一体。今后我将进一步转变自己工作态度,克服等、靠、要的思想,做到四要、六讲:即政治要过硬、信念要坚定、思想要解放、作风要扎实;学习讲自觉、工作讲质量、说话讲文明、办事讲效率、干事讲奉献、廉政讲自律;时刻以先锋模范作用激励自己、鞭策自己,以满腔的工作热情、积极主动的投身到工作当中。

参加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新闻宣传培训班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9月26日-28日,我有幸参加了由股份公司举办的新闻宣传业务集中学习培训班,与各单位的新闻通讯员一起,系统的了解、学习了新闻写作的一些要点和技巧,使我受益匪浅,获益良多。

作为一名宣传战线的新人,我是第一次参加这类培训,给我的触动非常深刻。短短三天的培训,虽然不能从写作水平和写作方式上使自己有飞跃式的提高,但是它却极大的开拓了自己的视野,让我的眼界豁然开朗。

这次‚新闻写作培训,几位老师结合自身的体会、经验心得,用独特的方式向我们讲解了新闻写作的要点和技巧。段博士讲的《中国能建周刊》办刊思路与新闻写作,让我能更深层的理解如何从办刊角度来投稿,什么样的稿件更容易被报刊所采用,为我投稿理清了方向。令我印象最深的是《新媒体运营与管理》,让我真真的涨了见识,这种思想的创新,敏锐的角度,是我们传统模式所未见过的,对我个人想法触动非常大。

通过学习,我也深深感到,要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新闻宣传通讯员,还要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要广泛阅读。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阅读的途径很多,网站、杂志、书籍等等,广泛阅读,看看人家是怎么写的,不断积累词语、素材。二是要善于思考。读别人的文章是为了学习和积累,如果只是泛泛的读过,没有多大意义。只有经过细心思考,细细品味,思考作者为什么这样写,有哪些好的观点或者词汇,整体文章的策划如何,如果是自己来写又会怎么写等等,带着问题去阅读会使我们收益更多。三是要勤于动笔。会思考是件好事,但是如果仅仅只停留在思考阶段,不能行文,那又是一种理想主义。思考的目的是为了有指导性的写作成文,刚开始写得不好是正常的,只要肯动手,写得多了写作水平就会在与日俱增,写东西自然能信手拈来。

在学习中进步,在学习中成长,这次全面、系统的新闻写作学习,使我对新闻写作知识有了初步的了解,接下来,我们还将学习到新闻摄影、如何跟媒体打交道等有关知识。今后,自己要更加注重新闻写作等有关专业知识的学习,注意观察,勤练笔功,争当一名优秀的通讯员。

中国能建东电二公司。

李淼。

杭州司法警官学院培训学习心得体会精选_

为期一周的杭州学习短暂而难忘,每堂课的内容都是那么充实和精彩,可谓理论观点鲜明,佐证案例生动,整个学习严肃活泼,引人入胜,触发思考。几天的学习下来既是对知识的丰富和更新,又是对思维的拓展和能力的提升,相信对今后的工作一定会有所帮助。

朱晓斌教授的讲座《心态、情感与智慧:界定慧》,朱教授通过一个个活生生的案例给我们老师实实在在地进行了心理分析解答,而这些典型的案例在我们从教的过程中也是经常碰到的,非常实用。朱教授幽默风趣的演讲风格,令在场所有的老师都听得非常陶醉,他的广博睿智的学识也博得了老师们的阵阵掌声,仿佛给在场所有的老师一次心理的启迪。

吴江林老师给我们作了《有效教学的保证:教学评一一致性》报告,他从自身的教学实践出发,从低效课堂的问题与原因分析入手,指出教学目标作为教学核心要素,对教学质量起决定性作用。适切的教学目标是提高高效课堂的基础。这就要求我们在平时的教学工作中能够基于教学内容标准,认真分析教材,把握好教材体系,建构好知识体系。这就给我们老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能够精细研读课本和大纲,认真分析学情,理解行为对象、行为程度、行为陈述和行为条件。根据教材分析和学情分析,确定重难点和行为程度,然后确定出三维教学目标。制定出来的目标可观察,可检测,可解释,要避免模湖不清,打造高校的教学课堂。16号下午我们参观了杭州公益中学,阿潘校长凭借丰富的教学实践和管理经验,分享了他与学生之间的故事,总结了与学生沟通的“道”与“术”。潘志平认为沟通不一定靠说话,无声胜有声有时能起到更好的效果;他还坚持与学生、家长以亲笔信进行沟通交流,通过搭建公益中学“家校连心桥”,让书面沟通更易表达到位、体现真情实感;他认为一种好的关系、一颗真诚的心是实现师生有效沟通的硬道理。

曹宝龙主任指出,当今课堂要培养学生的高阶能力,这是今后的教学改革方向的趋势,也是现在的课堂教学的不足所在。

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学院蒋永贵副院长用三个问题与老师们分享了什么是可见的学习。三个问题分别为“学生在课上学到了什么?”“学生怎么学?”“学生什么样可内化的品格?”,开门见山,发人深省。

短短几天的培训学习,使我收获很多,不仅提升了教育理念,也拓宽了视野。体会是可以记录的,但心灵的感受可能是无法言表的,唯有亲身的经历,才会有质的提升。专家们精彩纷呈的讲座,就像一盏盏指路明灯,就如大海上漂泊船只的领航员,为我指引了方向,使我在教学之路上越走越远,不断超越自我,完善自我。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我将以丰实的理论知识来武装自己,将课堂教学提升到新的高度,不断反思自己的教育方式,思考改进自己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

杭州司法警官学院培训学习心得体会精选_

我很荣幸参加了浙江大学举办的财会人员培训学习。培训期间,我们听取了几位专家教授的报告,学习了不少文化知识,接受了健康指(心理)。现将自己的心得和体会写出来与大家分享:本次培训给我三个启示:

1、多阅读文化经典。文化经典是人们长期以来对世界和人生状态、意义的描述与阐释,是人类思想的精华。中国有五千年的文明史,文化传统源远流长,文化典籍汗牛充栋,充溢着浓厚的人文色彩。阅读中国文化经典,可以从中汲取营养,开阔视野,丰富自己的认识和思考。

2、更新教育观念,提升个人素质。

俗话说的好:“学无止境。”社会在进步,需要更新自己的知识。一个教育者,更是一个善于自我更新知识的学习者。这次培训,教育我们要用敏锐的目光,学习、了解、掌握大量的人文知织,使自己成为知识面广,从专业型教师逐步向综合型、学者型教师过渡,以适应未来社会和教育系统内部的竞争。这次培训,除了知识、理念上的收获,同样也让我感受到了学习无止境,教学无止境。

3、拥有更加健康的身体和心理。戴一江老师的讲座犹如一阵春风吹散了我心头的乌云,有一种“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的感觉。我们要学习心理卫生知识和心理健康知识,掌握心理调节的方法,学会缓解心理压力,改善不良人格,提高心理承受能力;调整情绪,保持心理的平衡;善于选择自己心情愉快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处理问题,建立起良好的人际关系;乐于为工作奉献,并合理安排时间,张弛有度;培养多种兴趣与爱好,陶冶情操,只有这样,才能以积极健康地工作热情投入到教学活动中去。其实,岂止教师,世界上的哪一项工作又不是如此呢?工作负担重点轻点,生活苦点甜点,钱多点少点,天气晴点阴点,都可以心地光明,天天快乐。一个快乐幸福的人,一定会工作的很好。一个快乐幸福的人民教师,书也一定教得很好。

4.我个人的期望。

本次培训对我们所有财会人员来说是一次增进彼此之间感情的交流,对我们以后的会计工作提供了不少帮助,但我总觉得此次交流深度不够,我喜欢交朋友,更喜欢结交工作上的好朋友,此次培训我认识了不少市里的优秀教师。

“路漫漫其修远,吾将上下而求索”。我坚信,有追寻便是快乐,有希望便是幸福。这希望和追寻就是为了我们一生的精彩!为了教育教学的精彩!

参加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新闻宣传培训班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2020年x月,我有幸参加了在xx大学举办的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网络意识形态和新闻宣传培训班,虽然时间不长,但收获颇丰,近距离聆听了xx大学部分专家学者的授课,深深折服于老师们高屋建瓴的思想、深邃广博的视阈、扎实渊博的学术积淀、妙趣横生的知识讲解,其中新闻宣传方面的三个专题讲座给我留下深刻印象,启发很多,引发了个人对xx所新闻工作现状和未来走向的进一步审视和思考。

xx所新闻宣传中心于xx年x月正式成立,所党委非常重视,工作人员也干劲十足,工作起步较快,进步明显,氛围很好,工作成效也可圈可点,但基于此次学习中接受的知识和方法来认真审视和回顾工作,用“挑剔”和发展的眼光来看,不难发现我们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具体表现为“四不”:

一是目标指向不够清晰,找不到宣传工作“灵魂”;

四是文字材料不够精炼,经不起观众读者的“推敲”。

之所以提这些问题,不是对我们新闻工作的否定,应该说成绩和进步是主要的,我所新闻工作者的付出和努力是有目共睹的,但不能“躺在成绩上睡大觉”,成绩不讲不会跑,问题不改不得了,如果忽视问题和不足,新闻工作将失去创新和发展内生动力。因此,我们要直面问题,找准方向和定位,不断砥砺技能、创新思路、丰富载体,努力把基层戒毒机关新闻宣传工作做好、做强、做出特色。

新闻工作的创新发展,既需要组织层面建立健全相关培训、考核、激励工作机制,更需要我们新闻工作者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加强学习思考,提升自身能力素质。结合培训中学习汲取的知识,新闻工作者应怎样通过提升素养来有效推动工作发展,本人作了一些粗浅的思考,认为新闻工作者要本着“缺什么就补什么”“什么弱就强什么”的思路,从六个方面来加强和提高:

一是思路要“清”

思路不清,累死三军。“文章合为时而著”,新闻宣传更是如此。思路清,首先体现在方向的正确上,我们基层戒毒机关的新闻宣传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一定要在党的新闻宣传工作的总体框架下展开,要接上“天线”,把握正确的宣传舆论导向,占据主流意识形态的“制高点”,弘扬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发出好声音。其次要把“落脚点”聚焦到宣传工作的目的意义上,坚持目标和需求导向,围绕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价值和目标来做,切中肯綮,“有的放矢”地报道好戒毒工作,讲好戒毒好故事。

二是笔力要“强”

文字是新闻宣传报道的主要载体,“笔力”体现在文字能力上,就新闻宣传而言,可以说“得文字者得根本”,新闻宣传的成败,更多考验的是新闻宣传工作者写作的功底和功力。一名优秀的新闻工作者,首先应成为一名优秀的“笔杆子”。“空腹挑不起硬担,无才写不出好文章”,因此我们要加强学习、博览群书、勤于练笔,要多看多读、多写多练、多思多悟,在文章的章法结构上锤炼、在语言文字上精炼、在叙事析理上凝练,努力写出有文采、有内容、有思想的好文章。同时作为单位文字工作的主力军,要勇于自我加压,提高自我要求,不但能“盘好”信息简报的“豆腐块”,也要能驾驭“大部头”的文字材料。

三是素材要“活”

要深挖戒毒工作素材,宣传报道要有鲜活的事例和素材作为依托,要找得准“宣传点”,抓的准“新闻眼”,宣传的内容要有亮点、有温度、有支撑,推出人们感同身受、观众喜闻乐见、对读者有吸引力的东西,不要“新瓶装老酒”,或者“换件马甲又上来”,粗制滥造、不加鉴别、毫无指向,把一些常规工作当作宣传内容来“堆砌”,这样容易把新闻宣传报道办成单位工作的“流水台账”,数量看上去是上来了,但质量却不高,读者也不会“买账”。

四是审编要“细”

新闻宣传报道的素材大多来自基层一线实战部门,很多信息材料基层单位已经进行了一定的整理和加工,但因为工作侧重的不同以及人员专业能力素质的差异,可以说报上来的材料良莠不齐,这就要求我们专职人员不能简单当一名“二传手”,一转了之,要做负责任的“深加工者”,要“把好关”,精修细辑,既要从宏观上把好宣传的导向,还要帮助理清材料的逻辑、推敲准语法结构、斟酌好字句符号,不出原则性错误,不犯低级错误,使我们推出的东西经得起读者的“挑刺”。

五是业务要“专”

新闻宣传的本质,是为大局和主业服务的,戒毒机关的新闻宣传理应围绕戒毒矫治工作来展开,所以我们新闻工作者不但要提升“笔力”,还要钻研戒毒工作相关业务,清楚戒毒工作的目的任务,了解戒毒工作的模式流程,谙熟矫治工作的方法手段,使我们的宣传工作贴近实际、言之有物、有血有肉,不讲“外行话”。

六是渠道要“宽”

新媒体融合发展是当前新闻宣传工作的总体趋势,戒毒机关由于职能和资源等原因,可以说我们新闻宣传一直处于一种“边沿化”状态,传播力和影响力较弱。但越是如此,越不能妄自菲薄,更不能固步自封,关起门来搞宣传,不能把我们的“两微一端”办成单位一家的自娱自乐。我们要有自信,从发展的角度来看,越是欠开发,后劲就越足,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新闻宣传还是大有“潜力”可挖的。我们要善于“借力”,主动向社会新闻媒体拓展,融入到广阔的平台中去,通过在一些有影响的媒体上不断“发声”,讲述司法行政戒毒人物故事,报道戒毒工作经验做法,彰显戒毒工作价值意义,提高影响力、传播力和关注度,努力将我们的新闻宣传平台打造成一个社会各界了解戒毒工作的“窗口”,成为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的一张“名片”。

参加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新闻宣传培训班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宝丰县工商局局长裴亚伟)。

11月25日至11月29日,我在河南省纪检监察宣教基地,参加了为期5天的全省工商系统县(市、区)工商局长培训班。省局举办的这次培训课程安排紧凑、学习内容丰富、培训形式多样、后勤保障有力。通过5天的学习和交流,开阔了视野、拓展了思路、丰富了知识、提振了信心,受益匪浅,感触颇深。这次培训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深体会到省局领导以及培训老师对于我们的重视与期望,让我们深深明白了我们作为一名基层局长肩上的重任,只有加倍工作和学习才能回报各级领导的殷切希望。此外通过培训让我认识到自己要履行监管服务的基本职能,不仅要精通监管执法法律知识,同时还要具备为市场主体服务的意识,要文明服务、和谐执法。

二、培训收获大,深受启发。这次培训是专门针对全省工商系统县(市、区)工商局长的培训班,参加培训的各位学员都是来自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中最基层的领导干部。在工商行政管理组织体系的框架中,县级工商局居于最基层,既是“五个工商”的实践者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直接执行者,又是流通环节市场监管任务的落实者,使县级工商局处于一个十分关键的位臵。俗话说:“火车跑得快,全凭车头带”,作为“兵头将尾”的县级工商局长能力的大小、素质的高低及领导艺术和执行力的强弱,直接影响到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短短的五天学习时间里,学习内容短而精,非常切合基层分局实际,个人认为收获比较大,为我们以后具体地开展监管服务工作提供了实实在在的帮助。尽管这次培训上课时间紧凑,一天下来人时常感觉疲惫,但是和学习的收获相比是微不足道的。

三、加深了基层分局长之间的友谊和交流。这次基层分局长培训班为我们全省的基层分局长提供了一个相互交流的平台。在这短短的五天时间里,我们一起上课,一起生活。最初我们大家都陌生,但是通过学习和生活,让我们相互认识,课间之余、用餐之际共同探讨当前基层工商分局面临的困难和困惑,共同探讨如何抓基层、带队伍、强执法的经验和教训,既交流了感情,又增长了知识。

四、为下一步的工作指明了方向。五天的学习虽然已经结束,但我认为这不是理论探索的终点,而是新的起点,在今后的日常工作中,我要进一步强化学习意识,创新思维方法,主动履行好工作职责,将学习成果投入到今后的工作当中,从而实现创新思维的升级与执政能力的跨越。下一步我将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作的质量和效益。学习十八大精神,关键在于落实,要把十八大精神与具体的工作实践相结合,做到学以致用。做为宝丰县工商局局长,在实际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主动思考,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完善本职工作,努力为推动工商行政管理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是要加强思想教育,强化制度建设,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借十八大的良好时机,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抓思想教育,提高廉洁自律意识。通过理论学习和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等方式,使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二是抓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好《廉政准则》、《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等规章制度,尤其是要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出台的八项规定,坚持把廉政建设作为行政执法、服务项目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建章立制来确保监督体系的完整有效,强调制度管人,从根本上规范行政秩序,从源头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三是强化党务公开和民主监督。大力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确保公开的经常性、动态性、及时性,保障广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在具体工作中,对行政处罚、干部任免和推荐、大额资金的使用等,坚持由党委集中讨论决定,确保民主集中制的落实。

三是创新思维,锐意进取,用党的十八大精神统领工商。

行政管理工作。要坚持“四个重在”实践要领,把“五个工商”建设推进落实好。认真总结今年特别是十七大以来的工作和经验,谋划好明年的工作,规划好未来的发展蓝图,落实保障措施,力争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任务。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与推进工商行政管理事业改革发展结合起来,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深入研究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问题,明确工作目标,提出新思路新举措,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一是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要按照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总体部署,深入研究如何履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定职责,坚持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不断创新服务发展的方式方法。二是切实加强市场监管。要针对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持续开展中原红盾行动,解决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现实问题。特别要抓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虚假广告、传销等专项整治,努力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秩序。三是扎实推进消费维权工作。要围绕十八大提出的更加注重社会建设、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战略部署,切实加强消费维权工作。四是着力加强队伍建设。要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基本要求,以服务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各级机关、基层执法队伍、基层基础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过硬、业务上过硬、作风上过硬的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确保十八大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的贯彻落实。

今后,我们一定会以党的十八大为契机,用思想凝聚力量,认真学习贯彻好十八大精神,全面推进“五个工商”建设,把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公司法培训心得体会

新公司法在旧法的基础上作了很大的修改,是在旧法的基本框架之下进行完善。这次修改中,不仅在结构、具体条文的叙述上都有不同程度的改动,而且也有一些根本性的变化。例如,一人公司的规定、股东诉权、分缴制度等等。笔者在对新旧公司法的比较思考和查阅相关理论资料之后,本文将以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问题为切入点,并由此分析新法的一些特点。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1、发起人协议在新法的第八十条中,新增了“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的发起人之间以协议的方式明确设立中的事项;一方面,体现了契约自由的原则,反映了新法中投资者意思自治的立法倾向;另一方面,以协议来协调和保证公司的设立能够有序地进行。并且,此条规定并非鼓励性条文,而是明确了此协议为公司发起阶段的必备条件。由于在设立过程中有许多灵活的问题存在,不可能将所有的问题都法律化、制度化,通过协议约定,能更好的调节实际中的问题。另外,在协议签订的过程中,能让发起人更好地了解之间的信息和情况,有助于在公司设立之后的各项事务的进行。

2、取消审批制度新法取消了旧法第七十七条关于设立批准的内容,仅进行设立登记的申请。又一次强调了新法中的公司自治的立法倾向,减少了政府的干预,并且因减少了这一环节节约了资源和提高了效率。这并非只是在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中,同时存在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中。在取消审批而以登记制度取代它的同时,新法中处处可见的是对登记的多次强调。

3、发起方式新法第八十一条增加了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分缴制是这次新法一大变化,发起设立方式的明确和其实行分缴制是降低公司设立门槛的做法,也是这次公司法的立法倾向之一的体现。有专家认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实行分缴制是效仿国外的普通做法,而以“折中资本制”代替旧法中的“法定资本制”;并认为,在旧法中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资本制”是有些公司在募足资本后并不能将资金充分利用而导致部分资金的限制;这从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的角度看,导致了资源的浪费。但在有限责任公司中适用的分缴制是否同等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情况?在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中,仅以发起方式设立的情况适用分缴制。对比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实行分缴制的内容,其履行方式基本一致,但在最低限额上,由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规模一般比较大,其最低限为五百万元,和有限责任公司不同。而且根据股份有限公司可向社会公众募集股份的情况,限制了在缴足总额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在保证该设立的公司在资本上有设立和经营的能力的同时,使社会资源和公司个体的资源有效的利用和配置。因此也算是新法修改的中进步的一种体现。但在学界,许多学者认为“折中资本制”仅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而“授权资本制”更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即在公司章程中规定注册资本总额和第一次应募足的资本额;第一次应募足的资本额募足,公司即可合法成立;注册资本总额和第一次募足的资本额之间的差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定期间内募足。两种制度的比较之下,后者更有益于提高效率,而前者由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规模一般较大而实际操作较为复杂。“授权资本制”在新法修订前在学界中的呼声很高,但在新法的修订中并没有采纳。

二、股份的募集和股票的发行取消了旧法中的第八十四、八十五、八十六条的关于募股的审批的规定,新法第九十三条第三款:“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中将原来的“审批”改为“核准”。新法第五章取消了股票发行价格的批准方面的规定和发行审批条件的规定。和公司设立的审批相比,此处所表明的立法倾向相同;而且,这是在新法修订前人们提到的减轻证券监管机构担子的实际措施;另外,这也是为适应现实状况改变而做出的一种变化。在我国建立证券市场初期,由于相关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市场机制的不完善和参与者的不成熟,因而采取了审批制度的宏观调控手段。而在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完善之后,法律化、制度化的加强,行政的强制力量应该适当的减少,即人治的色彩应当减弱。另外,在强制性信息公开披露和合规性管理的原则的基础上,其遵循的理念应是“卖者自行小心”和“买者自行小心”。而由“审批”向“核准”转变可以视为,由“实质审”转变为“形式审”。

20xx年3月1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发布〈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核准程序〉通知》;而证券法第十一条、十三条等也做出了有关规定。在此基础上,公司法中有关股份的募集和股票的发行,由“核准”代替“审批”乃是势在必行。

三、知情权新法第九十七条关于对股东有权查阅的内容规定中增加了: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董事会会议决议、监视会议决议。

第一百四十六条:“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为新增内容。关于第一百四十六条的公开公司相关情况的内容是为适应核准制度做出的规定,再此就不重复分析。但关于股东的知情权上,学界有不同观点。有人认为,这是维护股东的知情权、保护股东利益、对股东重视的表现;但也有观点认为,股东的知情权应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的控制,因为在查阅各项决议的同时可能会对公司商业秘密的保护不利,且可能会出现对察看资料的私自修改情况。笔者比较倾向于前一种观点,因为股东查阅各项资料是为了保护公司及个人的利益,如果在公司章程对此有相应的规定情况下,这项权利的行使应该是利大于弊的。

四、投票制度和民主新法一百零六条“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一百一十二条第二款“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都是新增内容。一人一票制和累计投票制在新法制定之前学界中已有一定的呼声,而在我国的实践中一些公司也出现了一人一票制的使用。尤其是在股东大会上规定的累积投票制代替一股一票制,有益于保护中小股东的权利,使各股东的利益得到均衡。这正是新法立法中的另一个立法倾向--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另外,这些投票制度的具体规定,有利于更科学地实现投票决议中的民主。民主的体现并非只体现在投票制度和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上,在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中增加了职工与职工代表的内容,再结合有限责任公司部分和总则看关于职工及职工代表的规定,如职工代表在监事会中的比例、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等,不难看出,在许多细微的条文之下新法对职工和职工代表利益的保护。

五、监事会并非只是在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中对监事会的内容进行了大量的增加和更改,对监事会的重视是新法的一大特点,而在股份有限公司方面,监督职能更是不能轻视。例如监事会召开的规定,监事会费用的承担,监事会特定情况下代替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等内容就是最好的体现。

结语:在对新旧公司法的对比中,最直观的感觉是,新法的结构和法律语言的阐述上更严谨和具有科学性,更深的体会到了初入课堂时老师所说的立法的艺术和法律的严谨思维。另外,还有关于“制度化”的重视,即“法治”与“人治”的问题,这一点尤其是在审批制度改为登记制度或核准制度这一部分感受最深。在众多修改中,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属于改变较多的内容之一,且它和其他的内容在修改的性质上具有一定的共性,笔者故以此为切入点,结合之前了解的一些新法的立法背景,总结一些自己的看法。以上仅为一些分析,并没有对新法的批判或提意见的内容。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三次审议,修改后的《公司法》和《证券法》已经从06年就要开始实施了。

回顾中国的证券市场从91年成立以来,经历了风风雨雨的历程,由摸着石头过河到99年7月第一部证券法出台,经隔数年的证券市场检验,证明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急需一部适合资本市场发展、适合金融业务创新、适合券商生存、适合保护投资者利益、适合监管层监管和操作的新法。这次新两法的同时出台,体现了国家和政府在推出“国九条”后,大力发展中国资本市场的决心和魄力。这既适应了我国国民经济持续走高背景下的新形势需要,也是为了更好地在法制上促进国民经济和证券市场能够更快、更好地发展。两法的推出,特别是取消诸多的限制性条款,拓宽了资本市场的边界,更是为今后几年证券业的发展,提供了阳光政策的指引,对我们这些证券从业人员和广大投资者而言,是长期和实质性的利好。

此次新证券法在证券发行、上市、交易和信息披露、有效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明确了证券公司;交易所;登记公司的法律地位和责任、以及法律实施的可操作性等方面均做出了较大调整,其现实和长远意义我个人认为主要由以下几点:。

1、建立了中国资本市场的新坐标体系,进入了证券立法的新时代。

2、能够积极地应对世贸组织和金融对外开放的挑战。

4、从法律角度和市场良性发展的需求,加强了对投资者的法律保护;。

5、为深化金融改革和防范金融风险预设了明确的监管制度;法律制度和责任;。

6、实现了责权利的分置和监管流程。

本人通过学习两法,深切地感到,此次两法的修改,作为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一个历程碑,将对今后未来的中国证券市场及证券行业的发展指明一条阳光大道,并且不容置疑的提供了更加完善、更加科学的法律保障作用。

作为国信证券总部及天津营业部来说,对于此次两法的修改也给予了高度重视。除积极参与协会举办的新两法学习会议。同时公司专门安排了公司范围的全员专题视频培训,邀请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处长,全国人大财经委证券法修改起草工作小组成员陆泽峰博士亲自给大家讲解。

为了让国信的每一位投资者对新两法能有充分了解,按照公司统一安排,结合天津地区的特色,营业部通过横幅宣传、设置两法学习专栏、公告两法主要修订内容、设立两法咨询台、安排专人进行咨询活动等方式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普及宣传,从回馈结果看,客户对我部的宣传十分认可,效果和成效相当显著。

归纳起来,我认为旧证券法主要是一部,以规避风险为主的偏保守型、限制性法规,而新《证券法》则是承上启下的一部开拓性法规,给我的最大感受就是,早先的诸多束缚现在决策层能放手的基本上都已经放开手了,而且从上层公开地提倡了市场和业务创新,这对于沉寂已久的证券行业来说,无疑是一种积极的曙光,对于我公司一个创新类券商更是具有重大的机会和内涵。在全新的法律法规规范下,在证券业协会领导的正确指导下,通过我们全体证券同仁的共同努力,我们有理由相信证券市场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时机,祝中国的资本市场,证券市场和我们的前景无限光明!

感受和认识比较肤浅,希望协会领导和与会同志批评指正。

司法夜校培训心得体会

司法行业是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重要支柱,司法人才的培养和素质提升对于保障公平正义至关重要。鉴于工作和学习的繁忙,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参加司法夜校培训,希望通过充实自己的法律知识和能力,更好地适应和发展在司法行业中,本文将分享我的司法夜校培训心得体会。

第二段:选择司法夜校。

选择司法夜校培训并不是一时的决定,而是在考虑了工作和家庭等各个方面的情况后做出的权衡之后的选择。正因为选择了司法夜校,每天的工作和学习都显得异常紧张和疲惫。然而,我始终坚持着,因为我清楚地认识到司法夜校是我提升自己的重要途径,我也坚信通过这个途径,我能够够在司法行业中有更好的发展。

第三段:丰富的学习内容。

司法夜校培训提供了丰富的学习内容,包括法律相关科目的课程和实际案例分析等。在学习过程中,我不仅对基础的法律知识有了更深入的理解,还了解到了司法实践中的各种技巧和方法。培训的案例分析也让我更好地理解了法律理论与实际案例之间的联系和运用,从而提高了我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四段:与同学的交流与合作。

在司法夜校培训中,我结识了很多志同道合的同学。我们一起学习,在课程中互相交流心得和学习方法。这些同学来自不同的行业背景和阶段,他们的思维和观点都与我的不同,通过与他们的交流和合作,我打开了眼界,学到了很多新的知识和技能。同时,与同学的交流与合作也增强了我的学习动力和坚持的信心。

第五段:培训的价值与意义。

通过参加司法夜校培训,我收获了更多的东西。除了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我还获得了更广阔的发展视野和更强的解决问题的能力。司法夜校培训让我意识到司法行业的重要性和对人才的需求,也让我更加珍惜并努力发挥自己的才能和责任。通过参加司法夜校培训,我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了信心,愿意为司法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结束段:总结。

通过司法夜校培训,我不仅学到了专业知识和技能,还结交了很多志同道合的朋友。这些宝贵的资源将成为我在司法行业中发展的强大支持,使我有信心和勇气面对各种挑战和困难。作为一名司法人员,我将坚持不懈地学习和提升自己,为社会的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力量。

司法培训心得体会

201*年4月23日至4月26日的全区第七期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培训学习,虽然只有短短的几天时间,但由于区司法厅的领导重视,课程精心组织,内容精心设计,授课老师精心挑选,讲课重点突出,形象生动,理论联系实际,因此收获很大,本人终于从一个医务工作者逐渐进入到司法鉴定人的角色,总体上通过学习有如下几方面的心得体会:

一、通过培训,进一步深化了认识,统一思想,认识了搞好司法鉴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了司法鉴定的社会责任感,提高了司法鉴定的法律意识,在开班的动员会上,司法处闫处长高度概括了司法鉴定的特点、制度改革、管理的基本要求和努力方向,使我们对整个司法鉴定的背景有了一个明晰的了解,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通过学员之间的交流反映,参加培训和不参加培训,在思想上认识不一样,通过学习,会对提高今后司法鉴定的质量和水平,增强社会对司法鉴定的信任感,减少错鉴和违法鉴定,做到公平、公正、廉洁、高效。

二、通过学习,熟悉了有关司法鉴定的相关知识;认识了司法鉴定在司法鉴定中的重要作用,有“证据之王”之称;认识了司法鉴定机构设臵的条件和司法鉴定人应有的权利和义务;熟悉了司法鉴定程序要求;学会了鉴定文书的规范和文件管理要求;认识了司法鉴定人出庭和回避原则;掌握了司法鉴定的基本标准及操作规范。通过这次培训学习,可以入手进行一些最基本的鉴定操作作,收获很大!

的意义。目前,我国司法存在着司法鉴定机构或部门种类繁多,设臵混乱;司法鉴定程序缺乏法律规范,重复鉴定严重;司法鉴定从业人员良莠不齐,鉴定缺乏可信度;司法鉴定的法律规定自相矛盾,可操作性差等问题,为此,有必要借鉴国外司法鉴定的有效做法,尽快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制度、司法鉴定人从业资格认定制度、科学界定鉴定人的性质、明确鉴定结论的证据属性、改造现行的鉴定人主体制度、赋予当事人选任鉴定人的权利、完善鉴定人的回避制度、改革鉴定结论的质证和采信程序、考虑设立鉴定人证人制度、明确规定鉴定的鉴定义务和法律责任、建立鉴定人过错赔偿和职业保险(或职业互济)制度等。

四、通过学习,明白了今后司法制度改革的努力方向。司法鉴定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是健全法制的需要,应当立足于以下几个方面:

1、要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制度。我国的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严重滞后于司法实践需要。目前,司法机关都设臵有自己的鉴定机构,从而形成了“自侦自鉴”、“自审自鉴”各自独立的鉴定管理体制。这种鉴定管理体制虽然有其便于诉讼的一面,但由于其与诉讼价值取向相悖,特别是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降低了司法鉴定结论的权威性、公正性和可信性。更为严重的是这些司法鉴定机构由于种种利害关系,各自为鉴、互不信任的情况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我国司法鉴定缺乏统一行使司法鉴定管理权的主管部门,是司法鉴定走向混乱、走向歧途的关键。所以,我们应当借鉴英国等发达国家对司法鉴定“集中型”管理的成功经验,通过立法明确规定由司法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全国司法鉴定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全国司法鉴定的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国司法鉴定工作,有利于保证司法鉴定的客观、公正、可信。

2、要建立司法鉴定人从业资格认定制度。司法鉴定的质量影响着司法公正,

要提高司法鉴定质量、确保司法公正,就必须提高司法鉴定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等多方面的素质。没有整体素质过硬的司法鉴定人,就难有质量过硬的司法鉴定结论。只有具备一定鉴定水平鉴定人作出的鉴定结论才是可靠的。所以,必须尽快建立严格的司法鉴定人从业资格认定制度。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才能对司法鉴定实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并最终实现提高司法鉴定质量的初衷。

3、要科学界定鉴定人的性质。鉴定人在性质上如何定位,将决定着鉴定制度设定的基本模式和框架。即法官的辅助人员、证据方法和既作为法官辅助人员又作为证据方法。结合我国的传统立法和具体的司法实践,应当把鉴定人的性质定位于第三种情形,并且二者同时并重。现行立法强调法官的辅助人员职能,忽视了其证据手段的属性。为此,应当弱化法官对鉴定的决定权,加强当事人对鉴定证据的运用功能。

4、要明确鉴定结论的证据属实。鉴定结论是法定证据的一种,但现行法律缺乏对其采信应有质证、认证等程序性规定。鉴定结论是鉴定人利用其专业知识、技能、经验对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论证所作出的推论,鉴定结论本身并不必然等同于案件的客观事实,而只是查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手段之一,与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证据在性质上并无不同。其此,其可靠性、准确性、真实性必须在法庭上通过质证、认证过程予以采信和取舍。现行法律虽然规定鉴定人应当出具书面鉴定结论,但却没明确规定鉴定人出庭的义务。审判实践对案件事实的证明,尽管需要的是鉴定结论,但对鉴定结论的可靠性、准确性、真实性的质证、认证过程中,即审查判断决定是否采信时,却不能不涉及到鉴定的规则、检测方法以及鉴定人的资格、知识水平、经验等,甚至有时还要考虑到鉴定人的品行。为此,有必要明确鉴定结论的证据属性,使之成为是质证、认证的对象。

5、要改造现行的鉴定人主体制度。现行的法定鉴定制度,要求审判机关在需要运用鉴定手段搞清案件事实时,只能交由有关法定鉴定部门鉴定,完全排除了审判机关选择鉴定人的权力。而规范我国的法定鉴定人制度的法律法规令出多门,各有关主管部门基于自身职能和利益考虑,尽可能扩大本部门所属鉴定的范围,因而出现了相互重叠、交叉或冲突的现象,从而严重影响了法官对鉴定结论效力的认定,造成一定的随意性。将鉴定人主体由单一的法人扩大到自然,即法人和自然均可作为独立的鉴定人。就当事人举证而言,这样可以扩大证据资源,有利于当事人举证。借鉴大陆法系国家的有益做法,建立司法鉴定专定名册或专家库,以便于各类委托人选择司法鉴定人,同时也便于社会对司法鉴定人进行监督。司法鉴定人从各行各业具有资格的专家中选出,经考核合格予以登记注册,实行动态的行业管理。对于由单位进行鉴定,直接从事鉴定的人必须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无鉴定人签名的鉴定结论不具有法律效力,而有鉴定人签名无单位公章的鉴定结论并不当然无效。因为鉴定人签名是鉴定结论可靠性、真实性的保证,鉴定人的基本情况会直接影响到鉴定结论的效力(如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同时也是质证的内容,而公章仅仅证明鉴定人的身份。

6、要完善鉴定人的回避制度。司法鉴定的性质决定了鉴定人必须中立和公正。为保证司法鉴定结论的客观、公正,鉴定人在遇有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时,应当退出或不得从事相应的鉴定活动。鉴定人的回避应当适用于法官回避的规定,其既可自行回避,也可申请回避。对此应当借鉴大陆法系国家有益经验。不论是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委托鉴定的,还是由法院依据职权决定鉴定的,都应当将鉴定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职称、从事的专业领域等)告知当事人,并告知其回避的权利。如果是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的(如诉讼前已经作出了鉴定结论),在向法院提交鉴定结论时,必须同时以书面形式提交鉴定人的基本情况,由法院将鉴定结论和鉴定结论人的基本情况一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如果鉴定人具有法定回避情形而进行鉴定,对方当事人以此为理由提出异议的,应当认定该鉴定结论无效。

7、要改革鉴定结论的质证和采信程序。我国三大诉讼法虽然明确规定任何诉讼证据都必须经过法庭质证才能被用作定案的根据。但因为从事司法鉴定的鉴定人员(特别是公、检、法内设的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人)往往不愿意出庭质证,更加上法律对司法鉴定结论质证问题的规定过于粗疏。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对司法鉴定结论进行法庭质证往往流于形式,甚至连形式也没有。司法鉴定结论是鉴定人对案件专门性问题作出的分析判断,是鉴定人对鉴定客体的主观认识,其必须经过法庭质证才有可能被法庭采信的证据原则无疑是正确的。正是因为只有在鉴定人亲自出席法庭的情况下才能有效地进行法庭质证,所以在完善司法鉴定制度时,就必须把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证作为鉴定人的一项法定义务明确规定下来,没有经过法庭质证的司法鉴定结论不得作为定案的证据使用。

同时,由于司法鉴定结论涉及的往往都是专业性很强的问题,当事人乃至律师对这些专业性问题往往是一知半解,甚至根本不懂,结果导致当事人结论进行质证时,只能从形式要件上谈看法,而不能对鉴定结论作更深入的实质性的质证,当事人对鉴定结论只能表示认可或不认可,或是否申请重新鉴定,这样的质证显然有悖诉讼制度中一证一质的基本精神。为此,有必要赋予当事人委托具有相关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席法官进行质证的。

司法安保培训心得体会

在司法领域中,安保人员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为了提高安保人员的素质,我参加了一次为期三个月的司法安保培训课程。这次培训不仅使我学到了专业技能,还让我认识到了保护司法公正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以下是我对这次培训的心得体会。

首先,这次培训让我们了解了司法体系的基本原理和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学习了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等方面的知识,深入了解了司法程序和法律程序。我认识到了司法体系对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性,也明白了安保人员在司法过程中承担的责任。通过这次培训,我更加明确了自己的职责和使命,为维护司法公正贡献自己的力量。

其次,这次培训注重实践训练。我们进行了一系列的模拟案例训练,学习了安保人员在司法实践中的应对策略和技巧。我们了解了如何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处理各种复杂的案件和事件。通过模拟训练,我不仅学会了如何正确运用武器和装备,还培养了临场应变和决策能力。这对于我将来在实践中保护司法公正非常重要。

第三,这次培训强调团队合作。安保工作往往需要多人协作完成,所以团队合作能力十分重要。在培训中,我们进行了多项团队合作项目,例如模拟一起抓捕任务、备考策划等等。通过这些项目,我学会了如何与他人合作,运用各自的优势,共同完成任务。团队合作的经验使我明白了一个团队的力量是无限大的,只有大家齐心协力,才能更好地完成使命。

第四,这次培训还重点强调了道德和职业操守。安保人员是行业的门面和形象代表,应该具备高度的道德素质和职业操守。我们在培训中学习了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要求我们做到公正、廉洁、勇敢、可靠。这次培训教育使我深刻认识到,作为安保人员,我必须保持良好的道德品质,时刻以身作则,秉持正直和公义。

最后,这次培训的收获不仅是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更是一次成长的过程。通过和其他同学的交流和互动,我结识了很多志同道合的朋友。他们来自不同地方、不同背景,但都怀着同样的目标和追求。我们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一同成长。这种集体的力量激励着我,让我坚定了在司法安保领域不断学习和进步的信心。

总之,这次司法安保培训让我受益匪浅。我不仅学会了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还明白了保护司法公正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我会将所学所用,做一名合格的司法安保人员,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自己的贡献。同时,我也希望将来有更多的人参与到这个领域中,与我一起共同努力,用实际行动守护司法公正的道义和法律的底线。

司法培训心得体会

通过了半个学期的公司法要义课程的学习,我认为对于公司法,自己感觉收获了不少,并对企业的法律法规有了一个比较系统的认识。在市场经济社会同时也是法律社会的背景下,这样的一门课程的学习真的是非常的必要。学习的目的不过是从中感悟一些道理,对法律条文有一定了解和知道法律的重要性,以及工作中要自觉的考虑有关利用法律问题。要知道什么样的法坚决不能违;也要知道如果违了某些法的后果是什么,值不值得违的问题在我看来,学习公司法,可以使我们学会掌握公司组织的规律;学会运用规律,认识指导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改建;学会对公司依法进行管理,让公司组织最大限度地在国民经济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首先,公司可以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分成许多种类,比如,按照规模可以分为大公司、中型公司。小公司;按照公司的内部关系和设立的基础可以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按照公司的支配关系可以分为母公司、子公司等。在法律上一般是按照股东承担责任的形式来区分公司的种类,有些国家将公司分成四种,即:无限公司,就是由两个以上股东组成,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直接的无限的连带责任的公司。两合公司,就是由承担无限责任的股东与承担有限责任的股东一起组成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就是股东对公司债务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就是将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在上述四种公司中,无限公司和两合公司不占主导地位,且在一些国家逐渐减少;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则被普遍采用,在许多国家中居主导地位。在我国公司法中,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两种形式作了规定,因为这两种公司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已经被广泛运用,是公司中的基本形式,有广泛的适应性。其次,公司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公司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义的公司法是指规定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解散及其他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除包括《公司法》外,还包括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中有关公司的规定。我国《公司法》中所称公司有其特定适用范围。其一,依据属地主义原则,为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其二,组织形式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立法未对其他公司组织形式作规定,在实践中则不允许设立。

公司法覆盖范围广,相关的条例和案例多,深入讨论公司管理的各个领域,分析起来需要很强的逻辑思维和归纳能力。学习公司法的目的是为了学以致用,用于我们经济生活的实践,如果我们能把公司法的知识,与我国当前正进行的国有企业的改制,以及其他企业比如集体企业的改制联系起来,和当前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涉及公司法的一些案件联系起来分析,那么学习公司法就真的是很不错。学习公司法,不是要成为知识的奴隶,一方面它是我们行为中必须要遵守的规范。另一方面作为学习者来讲也是我们学习的资料。通过这个。我们可以了解很多东西,思考很多问题,可以提高我们思维的能力。对我而言,通过学习,已经达到目标,系统地学习经营管理理论,为今后的工作实践提供了理论支撑。公司法学是研究公司法律的科学,是从法律的角度研究公司如何设立、如何组织与管理、如何规范运行的科学。公司是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的组织形式。也是资本和人力资源有效利用的组织形式。公司在我国的出现会对社会经济生活的每一个方面产生巨大的、深刻的影响,会改变社会经济生活方式和人们习以为常的价值观念。然而,公司的操作又是非常严格的。离开法制的轨道,公司也会给社会经济生活的秩序制造混乱。同时,公司法是商法学科中的核心内容,也是商法学的分支学科,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人们对这些学科的需求明显得越来越迫切和突出。

公司法既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也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保护公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不仅所有投资者,包括社会公众投资者,经营者、董事们、监视们、经理们都应该认真地学习公司法。只有用公司法的精神才能办好公司,如果离开公司法的精神,公司就脱离开健康的轨道,就会走向斜路。因此,必须用公司法的精神来发展公司、经营公司,使公司在健康的道路上不断地向前发展。同时,在学习公司法时一定要结合我国改革的实际,我国的公司法也在修改当中不断完善。在学习中要关注有关公司法的修改,以及围绕修改在进行的各种学术研讨,以丰富我们的知识,同时掌握我国公司法发展的新情况,研究新问题。现在对公司运作方面在法律上有了一个宏观的认识,它能指导我们正确认识公司制定出企业发展规划,对我们以后工作能力的提升将会产生重大影响。

最后,为什么实行经济法?

要国家介入,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在国家进行市场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就是市场监管关系。市场监管关系应该由经济法调整。这有助于完善市场规则,有效地反对垄断,制止不正当竞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实现市场功能。

而且是我国经济法的重要社会地位。我国经济法律的调解范围已经涉及社会管理、经济协调、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以及权利制约、国际经济纠纷仲裁等十分广阔的领域,并与社会道德标准相辅相成,成为了整个社会的调解器。但人类的经济行为是复杂多变的,经济法律由于在制定时需要严谨的思考和斟酌。这种差别造成了我国经济法律制度的相对不太完善,被投机份子有机可乘,对一些损害国家人们利益的行为无法可依。但只要努力做好普法工作,树立以及强化公民的相关经济法律意识,让人们在经济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都寻求经济法律的保护,才能有助于经济法律的完善,才能真正的做到知经济法,守经济法,不犯经济法。

再者是我们大学生学习经济法的重要意义。经济法律知识是大学生必备素质之一,我们必须通过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用它来促进和规范市场经济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正确的处理市场经济中人与人之间关系问题。公平交易,合法赚钱。而我们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群更应该在生活过程中,遵守经济的相关法律,享受个人权利,履行义务。

学习经济法有很大的社会现实意义,首先是因为我国颁布和施行了大量的重要的经济法法律。这些法律是适应国家经济调节的需要而颁行的,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方面和重要部位,关系到社会经济的总体结构和运行,而且同其他部门法性质的法律规范相分离,独立组合为性质较纯一的法律规范性文件。

我国经济法之所以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是因为,当我们遇到了经济纠纷的时候,我们就可以拿法律来保护自己,在签合同的时候有这个法律我就知道什么地方应该是有规定的,什么地方规定是违法的,意义很大,要不然学校怎么会有专门的一个课程是让我们学习这个的。

学习公司法的目的是为了学以致用,用于我们经济生活的实践,如果我们能把公司法的知识,与我国当前正进行的国有企业的改制,以及其他企业比如集体企业的改制联系起来,和当前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涉及公司法的一些案例联系起来分析,那么学习公司法就真的是很不错。

学习经营管理理论,为今后的工作实践提供了理论支撑。

综上所述,我通过学习了半学期的经济法。知道它有助于我们了解和认识国家干预经济生活、调节市场的法律原则和理论基础;经济法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法律有机联系、整合统一的纽带,学习经济法更有助于我们运用法律武器规避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风险,从而确保国家经济健康稳步快速发展。同时也为我们以后的经济行为提供可行的模本。

司法培训心得体会

尊敬的x院长:

全省中级法院宣教处长会议暨司法宣传人员培训班于20xx年11月8号至10号在陕西省法官培训基地进行。我有幸代表佛坪县人民法院参加培训,现将培训的会议精神及心得体会作出如下报告:

一.会议概况。

培训时间为期三天,参加人员有全省中级法院宣教处处长及全省法院负责宣传的同志,共140人参会。培训内容及培训课程安排见附表(一)。

二.培训主要内容。

培训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前期全省法院宣传情况简介。今年全省法院系统发布信息一万多条,法院网有4000多条,点击量达到每天15万左右。全省各地市法院小报道多,大报道少,典型人物、经验推出的少。司法宣传特别是直接宣传法院的工作,各地法院普遍存在着领导不重视、人、财、物投入不足的现状。

二.司法宣传的技巧。全省法院新闻报道多,宣传策划少。良好的宣传主要靠策划,即有目的、有步骤的推典型人物、典型经验。在宣传方面要注意稿子的质量,图片的处理等等。发动“全民投稿”,让宣传工作成为法院的重点工作。

三.后期宣传工作的安排与要求。今年后期主要是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做好xx届六中全会会议精神的宣传,结合实际做好法院文化建设。二是要重视法院的典型人物、典型经验的推出工作,做好宣传策划。三是注意舆情引导,特别是网络舆情的检测防范工作。一旦发现要快速报告,快速处理。四是做好主题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特别提出是利用两会和1•24法制宣传日,进行法制宣传。

司法夜校培训心得体会

司法是一项高度专业化的工作,要求从业者有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思维能力。为了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和职业能力,我报名参加了一家知名司法夜校的培训课程。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和交流,我深刻体会到司法夜校带给我的收获和成长。

第二段:学术探讨的机会。

在司法夜校的培训课程中,我收获了宝贵的学术探讨的机会。不同背景的学员们汇聚在一起,通过思想碰撞和讨论,激发出更多的思路和观点。每一次讨论都是一次独特的学习机会,不仅可以听到别人的见解,也能分享自己的观点,提升自己的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

第三段:师资力量优势。

司法夜校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他们具备丰富的法学知识和实践经验。课程中,老师们用案例分析和实际操作教学的方式,将抽象的法律理论联系到实际的案例中,提高了学习的实用性和针对性。他们不仅是教书育人的良师,更是引导学员践行司法理念、树立道德底线的榜样。

第四段:良好的学习氛围。

在司法夜校的培训课程中,学员们都怀着积极向上的学习态度,学习氛围良好。大家互相鼓励、相互帮助,形成了一个朝气蓬勃的学术社群。不仅在课堂上可以积极参与互动,课后的学习小组也积极讨论学习的疑难问题。这样的学习氛围促使我在短时间内学到了更多的东西,深入了解法学领域的前沿动态。

第五段:自我提升的机会。

司法夜校提供了广泛的自我提升的机会。课程中,我们不仅学习了专业知识,还有机会参与模拟法庭、法律辩论赛等实践活动,锻炼了自己的司法技能和应对能力。除此之外,夜校还安排了实习机会,学员可以通过实际工作锻炼自己的实践能力,并为将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基础。

结尾段:收获与成长。

通过参加司法夜校的培训课程,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司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我不仅在法学知识方面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更在实践能力和思维能力方面有了很大的提升。司法夜校培训给予了我一个宝贵的平台,通过与学员和老师们的交流和学习,我逐渐成长为一名更有素质的法律人,并对未来的职业发展充满信心。我将以学到的知识和经验,为法治建设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