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的目的是满足人们对生活物质和精神需求的不断增长。接下来是一些关于人力资源培养和激励的成功案例,可以给我们一些参考。

安全生产法完整版

三章十五条,分为六方面:政府、各部门,监察和中介,社区和舆论,同心保安全:

县以上政府,要组织安检,检查要严格,及时除隐患;按属地管理,重任担在肩(53)。

安监各部门,要依法行政,审、批、验收事,严格按规定;不符合安全,不得审、批、验;。

非法审验者,要立即取缔;依法批准者,安全不具备,撤销原批准,处理要到位(54)。

审查和验收,不得收费用,不指定产品,不附加条件(55)。安监各部门,职权有四项:

检查阅资料,找人谈情况;见违法行为,当场、限期纠,对行政处罚,作处罚决定;。

见事故隐患,令立即排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同时暂停产,安全再经营;。

设备或设施,不符合安全,查封或扣押,十五日决定(56)。生产经营者,要配合监管,

不拒绝检查,不阻法执行(57)。安全监督员,执法要公正,保密有义务,出示执法证(58)。

安全监督员,检查作记录,记录要详细,双方都签名;若拒绝签名,应记录在案,

向上级报告,备案究责任(59)。安监各部门,检查要联合;分检通情况,处理按职责(60)。

对工作结果,负全部责任(62)。安监各部门,举报建制度;调查核实后,书面材料出;。

负责人签字,整改不含糊(63)。对事故隐患,对违法恶行,单位和个人,举报不留情(64)。

奖励之办法,财政部制定(66)。各新闻媒体,宣教有义务,舆论监督好,安全氛围浓(67)。

监督和管理,安全一盘棋:政府是统帅;部门是主力,各司其职责,各把其关隘;。

既不能推诿,又不要争利。安全生产好,大家都欢喜。平安奔小康,造福全社会!

安全生产法完整版

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改为了“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新出台的《新安全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同时,也要形成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安全文化”追求的是一种各级领导干部身体力行现出来的安全管理理念,从而促使所有人员表现出较高的重视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并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自己的职业价值中去,从而使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成为自己工作的行动指南。另外,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考核机制,是事故“超前防范”的有效措施。目前,我司已将“安全生产考核标准”纳入到了各部门的“月度工作计划指标考核”中去,从某种程度上起到了一个监督和防范的作用。然而,还存在着重视对安全事故的考核,轻视对不安全因素、异常的监控。在这种安全管理体制中,不可避免地抱有了一种侥幸的心里。孰不知,“小病不医,终成大患”。等到安全事故发生后,再找原因谈“几不放过”晚矣。因此,一个完善的考核机制应包含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健全“责任链”的监控系统,提高“防患”意识,从小事做起,建立必备的安全防患措施,坚决杜绝“三违”,养成工作严谨、执行制度认真、工作程序规范的良好工作作风。在实际工作中提高自防和互防能力,做到“三不伤害”,从而建立起安全管理工作的新风尚。把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消灭在萌芽状态。

作为电力行业里面一名普通的工作人员,新《安全生产法》的实施,对这个行业指明了一条道路,结合自身工作情况,接下来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增强自我遵章守法的的觉性,全面提高安全事故的防范能力,增强应急救援的处置能力,提高安全意识。2、以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为契机,全面提高自身学法、懂法、用法水平。

安全生产法完整版

通过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安全生产法》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更加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现我浅谈几点体会。

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改为了“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但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即使再加多几个“不放过”也为时晚矣。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好的效果。

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要建立完善的事前监督管理体系,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同时,也要形成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

《安全生产法》共七章九十七条,立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第三条明确规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目前在社会各行各业,对照安全生产的规定普遍还存在着差距,主要表现在:企业的法人对《安全生产法》的学习不够,不懂法、不守法的现象在民营、私营企业中普遍存在;企业的安全投入不够,设备、电路老化、安全隐患随处可见;新建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规章制度不健全;还有极个别企业出现过安全事故隐瞒不报,在私了过程中因经济纠纷才暴露出来的行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从业人员违规违章、企业私招乱雇,不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项目违规承包发包也是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

新的《安全生产法》自20__年12月1日起施行,通过对比原法,此次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有诸多显著变化:立法目的更加明确,完善了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进一步要求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章每条都和我们的实际工作息息相关。

现结合本职工作,我谈一下对如何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的认识:

一、加强职工安全思想认识的重要性。

人只有有了安全意识,才会有安全行为;有了安全行为,才能保证安全。对生产企业来说,最根本的就是应当抓好提高安全意识主要环节,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让每一位员工真正把“安全为天”的思想牢记在心,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体会到“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重要性。晋源春公司每周定时组织班队长以上人员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每次会议坚决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车间班组通过召开班前班后会、每周一题练习、学习事故案例等形式切实加强了一线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二、创建和谐、团结、稳定的工作氛围。

和谐的企业氛围是指整个企业内部团结、融洽,员工之间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上下级真诚相待。和谐的工作氛围如同润滑剂,能大大促进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使大家团结一心,向着共同的工作目标努力,只有工作舒心,才能有效地减少事故发生的因素,减少事故发生的机率。在实际工作中,班组长经常及时向主管副经理反馈班组成员的思想动态和实际困难,然后公司针对具体情况及时进行沟通和帮助,解决职工的困难和顾虑,安心投入到工作中,以保证生产的安全进行。

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操作流程。

安全操作规程不是静态的,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生产工艺、原料、设备、环境等都在改变,前人的经验已不适合新发展的要求,人类对安全的认知无止境,对安全操作规程要发展完善。通过制定考核制度和加强安全宣传,让安全理念深入人心,让员工从被动变主动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加强自我防护意识,减少事故的发生。

四、通过安全培训、技能培训提高员工整体素质。

从目前全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来看,80%的事故发生原因都有安全培训不到位这一条。新的《安全生产法》规定:要强化用工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并建立相应档案,如实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通过培训提高员工的应知、应会、应做能力,减少事故发生的机率。对于晋源春公司来说,火灾防范是安全工作的重点,公司定期对职工进行生产操作要领和安全防范能力培训。截止现在,我们已进行了两次消防应急演练,极大提高了全体人员的紧急应对能力。

五、进一步加强隐患治理排查工作。

新《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晋源春公司的原材料都是易燃物品,机器设备几个月连续运转,针对这种情况,晋源春公司每周安排专人对厂区管材、原料、设备等重要部分检查两次,每天值班人员再排查一遍,发现隐患和故障及时进行处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总之,国家颁布新的《安全生产法》,意义重大,亮点颇多,学习其重点内容,关键是要落实到实际工作之中。按照总公司的整体部署,做好安全工作。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安全承诺书完整版

安全是企业的生命,是家庭的幸福,是工作的快乐,是单位的效益;是平安,也是一种幸福,更是一种珍爱生命的人生态度。做好施工现场安全工作,是公司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是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施工中潜在的危险因素多,在工作中稍有疏忽,就会发生人身伤亡和设备损坏事故,因此我郑重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到以下几点:

1、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责任,学习执行有关的安全作业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为班组成员的安全负责,为自己的安全负责。

2、遵守公司的各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规定,服从管理,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特别是挂接地前正确验电,坚决同“违章、麻大意、不负责任”的不安全行为做斗争,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3、积极参加认真领会班前、班后会,结合当班任务,做好事故预想,布置好安全措施,及时纠正违章行为,严防事故的发生。

4、认真做好班组每周“安全日”活动,学习规程、事故通报、反事故措施,结合实际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在防范上狠下功夫。

5、施工时加强注意防护设施完整性,消防系统和消防器材完好,并积极学习灭火与火场逃生的有关知识,熟悉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配置地点。

6、日常工作中不忘戴工作牌、工作袖章,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不盲目作业。

7、在工作中碰到安全质量问题要马上报告。

8、支持工作负责人及班组长的工作,积极接受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对自己不安全行为的批评建议并及时改正。

9、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种培训和安全学习活动等,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10、积极参加公司的安全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和谐的安全生产氛围,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和安全价值观。

我已接受本岗位安全教育,并熟知安全承诺书的内容及本岗位职责,愿意认真履行,并接爱各级领导和员工的监督。

承诺人(手印):

__年__月__日。

安全承诺书完整版

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强化客运车辆运输安全管理,增强驾驶员的安全责任,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证道路运输安全,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本责任人特向桐城市客运有限公司做如下安全责任承诺: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积极营造安全客运,和谐客运。

2、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按时参加公司及相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学习,遵循安全行车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3、认真执行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安全检查制度。做到及时检查车辆,及时维护保养车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4、做到文明礼貌,按路线行驶,不抢道,不强超抢会,不开超员车、超速车,不开疲劳车、故障车,不酒后驾车,不带情绪驾车。不将车交给未参加安全培训、未经公司考核的驾驶员驾驶。

5、按要求给车辆配备灭火器、安全锤、防滑链、三角木、三角警示牌,保持车容车貌整洁,车窗玻璃完好无损。

6、严格履行与公司签订的客运承包协议的各项条款,执行公司的管理标准和服务规范,遵守公司服务质量承诺,自觉维护公司的企业形象。不发生影响公司企业等级、经营许可及信誉考核等违章违规经营行为。

7、严格执行班线承包合同,搞好班线股东之间的团结,不产生影响班线经营或致使旅客投诉的纠纷。

8、严格遵守车站的安全管理规定,坚持“五不出站”制度,杜绝危险品上车,确保旅客乘车安全。

9、每年一度的“春运”、“五一”、“十一”、“元旦”黄金周和节假日期间更要进一步做好行车安全和车辆检修,确保乘客和行人安全。

10、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安全责任,并愿意接受有关部门和公司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无条件接受公司终止承包合同。

承诺书有效日期: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承包人(股东)(签字):

驾驶员(签字):__年__月__日。

安全生产承诺书【】完整

9、监管生产部门的一切运作;

10、执行总经理赋予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1、所分管的部门无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安全事故。

2、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达90%。

3、按计划参加培训率达90%。

1、年内公司将对以上目标进行考核,达到目标要求的,进行表彰奖励,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公司视情节给予处罚。

2、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完成年度目标,可评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

3、对未达标的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公司给予取消其评比先进的资格。

4、对于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一定后果的人员,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承诺人:

日期:

安全承诺书完整版

工程名称:

2、认真学习本岗位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严格按照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实施作业;

3、进入施工现场,严格按规定佩戴劳动安全防护用品,不得吸烟;

5.自愿听从现场指挥,自觉服从现场管理,积极参加安全培训和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7.对不听从指挥、冒险蛮干、违章施工等行为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名):

20__年x月x日。

安全生产法完整版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了安全生产法。下文是小编收集的最新版安全生产法,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八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九条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十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第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十二条有关协会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培训等服务,发挥自律作用,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三条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管理服务。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前款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第十四条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十六条国家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七)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

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

劳动合同。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二十九条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第三十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第三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三十三条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第三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第三十五条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具体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对目录的制定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具体目录,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予以淘汰。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

应急预案。

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第四十条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四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第四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依照前款规定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第四十五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租赁合同。

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第四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第四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第四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第五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第五十一条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五十二条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五十三条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第五十四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十五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十六条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第五十七条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

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并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义务。

第五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第六十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等,下同)或者验收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验收通过。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并依法予以处理。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批准。

第六十一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验收,不得收取费用;不得要求接受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品牌或者指定生产、销售单位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

第六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

(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以下统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六十四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必须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应当为其保密。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书完整版

为惯彻进一步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经理与各车间主任签订以下安全生产责任书。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规定,积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2、结合本车间的实际,与各车间班组长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努力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及工作业务管理水平,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让员工违章作业”。

4、检查、监督本车间的运行班组在生产和工作过程中自觉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不违纪。

5、熟悉车间各岗位的操作规程、安全技能,知道本车间范围内生产作业中存在的危险因素,采取积极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法。

6、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定期对车间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对无力整改的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并上报上级部门。

7、积极按时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事故隐患整改工作。

8、及时上报各类事故,积极配合事故的隐患调查和处理工作。

9、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定期召开车间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车间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应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

10、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车间级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应急安全措施,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报告。

11、组织或参加车间各类事故现场保护,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12、负责本车间员工的日常安全教育、操作技能培训工作,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各班组级安全教育,并定期进行考核。

13、经常检查本车间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违章违纪行为予以坚决制止,并做到自己不违章指挥。

14、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如本车间在生产作业中有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本人将自愿接受公司、部门的处罚,并承担相应后果。

经理:

车间主任:

二0__年x月。

教师承诺书模版

我以人民教师的名义庄严承诺:

一、关注学生需求:

关注每一位学生的发展;

关注每一位学生的情绪生活和情感体验;

关注每一位学生的道德生活和人格养成;

关注每一位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努力创设好学上进、团结活泼的学习氛围,让每一位华大的学生都接受好的教育。

二、尊重学生人格:

尊重每一位学生;

尤其尊重学习有困难的学生;

尊重有缺点和有缺陷的学生;

尊重家庭有困难的学生;

尊重和自己意见不一致的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不羞辱和嘲笑学生;

不训斥学生;

不随意当众批评学生,让每一位华大的学生都抬起头来走路。

三、赏识学生进步:

赞赏每一位学生的独特性、兴趣、爱好、专长;

赞赏每一位学生所取得的哪怕是极其微小的成绩;

赞赏每一位学生所付出的努力;

赞赏每一位学生所表现出来的善意;

赞赏每一位学生对自我的超越,让每一位华大的学生都扬起希望的风帆。

四、树立服务理念:

为学生服务,不搞有偿家教;

为家长服务,不违规收费;

为社会服务,办人民满意教育。

我将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示为人师表的精神风貌,用爱和责任来诠释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

20xx年2月27日。

完整版审计廉政承诺书

1、不向学生散布背离党、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和参与邪教及封建迷信活动。

3、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得随意停学生的课,不使用体罚或变相体罚的方式教育学生。

4、不向学生推销任何商品,不强制学生集体购买复习资料、教辅读物,不擅自立名目乱收费。

5、不训斥、指责和把自身职责转加学生家长,尊重家长,对家长的来访要热情接待,善于沟通。

6、不以任何理由参与社会办班或从事有偿家教和第二职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义务辅导。

7、不赌博,不酗酒,不吸毒,不在校园内吸烟。讲究仪表美,衣着整洁得体,高雅大方。

8、自觉遵守网络文明公约,给学生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承诺人:我的公文网。

年度XX镇安全生产述职报告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2021年以来,xx镇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安委办的关心指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以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抓手,以消防、燃气、交通等领域检查为载体,提高行业监管能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构建了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了系统内全年无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发生。现将相关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宣传学习情况。

一是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安全生产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召开会议xx次,认真学习******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对湖北十堰市燃气爆炸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全省。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等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和决策部署、工作要求,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观念。二是学习安全生产领域新出台法律法规。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新《安全生产法》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切实增强宣传贯彻工作的实效性。组织我镇辖区企业负责人到镇政府集中学习《xx省安全生产条例》,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在全镇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和宣传声势。

(二)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成立领导班子检查组。成立以党政班子成员为组长的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每周对xx矿业、xx矿业、xx矿区开展督导检查,严格监管矿山企业停产期间禁止开工作业,对存在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立马督促整改。二是全镇安全生产网格全覆盖。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创建全镇安全生产网格化作战图,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对辖区xx个村、xx家非煤矿山、xx家滑石粉企业、xx家油气站和所有九小场所实行网格员、驻企安全监督员全覆盖。将周二定为我镇“安全生产督导日”,所有网格员和安全督导员下沉到包保场所,开展隐患排查,验收问题整改效果。

(三)履职尽责情况。

严格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党政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述职内容,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全年召开xx余次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安全发展、依法治理。

(四)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专业检查。聘请独立第三方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全镇所有厂矿进行了3轮全覆盖的专业化隐患排查和安全培训,对全镇xx家滑石粉企业、xx家油气站、xx家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一对一”的专业化检查并建立问题隐患整改台账,有效解决乡镇机关干部专业能力不足、力量不强的问题。每轮检查第三方均出具整改清单并建立“一企一册”,做到“靶向抓安全、精准促整改”,切实把压力传导给企业,保障企业安全生产不出问题,严防各类安全隐患转化为安全生产事故。二是开展重点问题“回头看”。针对前期泡沫夹芯板、燃气安全、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建立相应摸排整治台账,定期开展“回头看”,进行销号管理。对不配合督导检查、隐患整改的企业,由政府统一进行关停整治,有力推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纵深推进,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五)存在的主要短板和问题。

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现将问题和不足总结如下:

一是安全生产工作人力相短缺。乡镇工作“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员和精力投入相对不足,工作压力大,这对安全隐患的全面摸排整治造成一定困难。

二是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缺乏专业性。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人员变动较为频繁,持有执法证的执法人员不足,易造成队伍业务不专,新人经过简单培训即上岗,安全生产知识缺乏系统性,不能深刻地了解和掌握业务知识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缺少充足的实践经验。

未给执法人员配置检测设备、个人防护用品等,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粉尘、噪声等危险场所执法检查难以保障人身安全。

(六)2022年工作安排及工作建议。

我镇将贯彻落实******的关于安全生产的战略目标,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落实落细,扎实做好安全维稳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会议、文件精神和上级有关领导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全镇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认识,切实消除各类麻痹松劲、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

二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加强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引导企业经营管理者和从业人员提高安全意识、知识和技能,保证高危行业企业、特种操作岗位全员持证上岗;加强各级安全监管干部培训,特别是党政班子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加强应急办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广大安全监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是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使经费、设备和人员在乡镇得到合理配置,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制。

四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党政同则、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督促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亲力亲为,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检查落实,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同时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压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深入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故事隐患,加强对各类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修,消除事故隐患。

安全生产承诺书【】完整

为使安全承诺制度在安全生产工作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全年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安全生产条例内容要求,我作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并郑重承诺如下:

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管理,把安全工作责任切实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以及每一个职工。

二、积极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严格执行。按规章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应急照明灯具,疏散通道畅通。

三、定期组织职工全面开展安全知识、消防知识的教育培训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业务技能。使从业人员做到“四懂四会”,能够果断、正确地处置各种事件。

四、对重大危险源和易发事故的重点部位实施有效检测、监控;

落实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应急措施,建立定期巡回检查制度;

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五、杜绝日常工作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盲目作业“三违”事件的发生。

六、如发生特、重大责任事故,立即停产整顿,并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本承诺一式两份,本人和城阳街道大北曲西社区居委会各执一份。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

为进一步落实我局对市政府和国资委“安全生产双百日承诺”,我作为单位一把手,对本局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有关规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双百日承诺”活动,并郑重承诺如下:

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自觉接受安全监督管理,把安全工作责任切实落实到基层和责任人。

2对员工进行部门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并组织考核。定期组织本部门全体员工开展安全知识、消防知识的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业务技能。使员工做到“四懂四会”,能够果断、正确地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3组织本部门进行定期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安全设施、设备,各种安全标志齐全并符合要求,确保疏散通道和消防通道畅通。

4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在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后状态,做到班有班人管,人有会使用。

(1)公司各级领导必须坚持贯彻“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作。

(2)计划经营部门在安排计划经营工作时,要同时考虑安全工作,合理安排生产周期,做到生产和安全两个指标同时下达,两项工作同时抓。

(3)生产部门在编制生产:计划、进行生产调度时,贯彻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充分考虑生产上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将安全列为生产、调度例会的重要内容。下达生产计划,要满足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

(4)各车间(分厂)必须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生产经营活动的每个环节中去,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车间对发生的事故进行处理时,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5对重大危险源和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实施有效监测、监控;

落实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应急措施,建立定期巡回检查制度;

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6根据作业环境为员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培训员工正确的使用方法,并监督其有效佩戴使用。

违反上述承诺,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因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不力导致任何责任安全事故,单位负责人和单位接受任何处罚。

承诺单位:

负责人签:

主管副职签:

完整版审计廉政承诺书

为配合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教师廉洁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强化廉政建设,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从思想源头上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树立中沙小学的良好形象,我校全体教职工特做出如下承诺,并随时随地接受上级教育部门的监督检查: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忠实履行“五认真,六精心”的要求,协助学校积极开展管理机制创优年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自觉廉洁从教,不收取学生家长礼金、礼券和物品,拒绝学生家长宴请,不利用职务之便请家长办事,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4、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不参与赌博,不参与非法宗教迷信活动,不进入有损教师形象的娱乐场所。公共场所讲文明,为人师表,不说不做有损教师形象的话和事,自觉维护人民教师良好形象。

5、不搞有偿家教,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乱收费,不随意征订教辅资料。

6.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先请假。

7.不参加封建迷信、赌博、邪教等活动。

承诺人:

年廉洁家庭承诺书

为营造健康清廉的良好家风,自觉提高家庭成员的廉政意识、法律意识和自警意识,响应“兴廉洁之风、做文明家庭”的倡议,建设平安温馨、幸福文明的家庭,我们共同承诺:

1、自觉。

学习。

坚决执行党纪政纪条规,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党风廉政。

教育。

活动,不断提高家庭成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积极参加构建家庭“护廉网”活动,使家庭成为反腐倡廉的重要阵地,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接受警示教育,共同营造一个温馨、廉洁的家庭环境。

3、教育管理好家庭成员,自觉抵制各种腐败的诱惑,时刻保持警惕性,常吹家庭“廉洁风”,勤算家庭“廉政财”,把好“家门关”。

4、发扬艰苦朴素、勤俭持家的美德,营造和谐、幸福的家庭。不借婚丧嫁娶、乔迁、生日、子女入学等事由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5、决不插手配偶工作,不利用配偶的职权谋取私利,不收礼受贿、不帮亲属收礼受贿。

6、帮助亲属把好“廉政关”,不给违纪违法行为开“绿灯”,发现违纪违法苗头及时制止。

7、当好“廉内助”,搞好家庭监督制约,时时刻刻提醒爱人自觉遵守廉政。

制度。

和党的纪律,提高预防和抵制腐败的意识与能力,筑牢反腐防线。

8、坚决做到依法办事,不谋私利;

逢年过节时,谢绝请吃,拒收礼品;

人际交往时,慎重交友,共同守住家庭廉洁防线。

承诺人(签名):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廉洁办公室和承诺人各留存一份)。

镇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2022年,xx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安全生产总体部署和相关会议要求及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做好今年安全生产工作。我镇主要以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安全、烟花爆竹、消防安全、建筑施工、生产企业、自建房安全、学校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防溺水宗教场所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为重点,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证了全镇的安全稳定。到目前为止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火灾事故。现将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完善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制。在年初,镇党委、政府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制,形成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体系,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同时压紧部门监管责任,严格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厘清相关部门职责,调整充实力量,加大监管力度,落实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

二是强化隐患排查,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今年以来,先后开展了冬春火灾防控、岁末年初、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复工复产、燃气、“清明”“端午”“五一”期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安全生产月”等一系列活动。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自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小型服装加工作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及落实县委巡察问题整改等一系列活动,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以及疫情期间、两会、汛期等节假日和特殊时段,我镇组织力量开展集中检查和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同时xx敬老院、xx中学、xx初中、xx小学、金堤小学组织学生开展了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暨逃生疏散演练。通过组织开展一系列安全活动,增强了广大干群、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技能,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为做好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和推动实施,我镇先后组织开展镇村干部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学习、主题党日活动集中宣讲、对镇村干部进行书面测试。提升我镇干群安全生产的法治意识,增强安全生产防控能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四是部门积极联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力度持续加大。今年以来,我镇以部门日常巡检、政府专项检查和联合执法检查相结合,采取督导检查、暗查暗访、执法检查等方式,对全镇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检查。

按照《关于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xx【xxxx】xx号)要求,结合当前开展的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专项整治行动、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等,深入开展全方位、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确保生产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为落实县委巡察问题整改,x月x日,对xx镇大河村迪湖片xx家天然气管道进行了拆除。x月xx日,xx镇红镇村轮窑厂烟囱由浙江公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进行定向爆破。

上半年共组织各类检查xx次,共检查出问题隐患xxx处,到目前为止已整改xxx处,xx处正在整改之中。

总之,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安委会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问题导向,压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实现了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到目前为止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安全监管难度大。xx镇幅员面积xx平方公里,辖区内共有各类经营单位xxx余家,特别是“九小场所”不能全面兼顾,监管难度较大。

(二)安监办无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人员。现有人员都是兼职,本职工作及驻村任务繁重,而且生产经营单位分散,如果要进行一次彻底全面的安全检查,至少需要x天时间专门从事检查,本职和兼职工作也是经常顾此失彼。

三、下工作计划。

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细化工作举措,强化责任担当,围绕“一主三抓”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一是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这根主线。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机制,牢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基本原则,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是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坚持安全发展、传播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大局,突出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这一主题,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组织“119消防宣传月”、“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各类普法宣传活动,以悬挂标语、电子屏、印发传单、农村广播、手机短信、微信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要切实抓好“十一”等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宣传与预警工作,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宣传,确保节日期间和重要时节的安全生产。各村、各单位、各企业要把抓好常态化宣传教育,把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安全管理服务的重要内容,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使全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安全基础、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能力进一步提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三是抓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监管。对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大排查,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坚持问题导向,做到关口前移,把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继续念好“防严改好”四字经,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对安全生产工作在意识上做到“防”字当头,在督促检查时做到“严”字当头,发现隐患时做到“改”字当头,在整改问题时做到“好”当头,真正做到将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四是抓好农村消防工作。持续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切实加强消防隐患整治工作,强化农村电动车规范充电、冬季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在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和脱贫工作时,同步抓好农村消防工作。

安全生产责任清单镇乡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1.学习并贯彻执***、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每年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不少于2次,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机制和所需人、财、物等重大问题。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工作。

3.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对各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监督检查,支持政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统筹协调各方面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4.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5.推动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会成员职责清单,督促党委会成员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1次,并在个人年度述职中就安全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6.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履职绩效考核和失职责任追究,以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党***、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镇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督促相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3.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全面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切实加强属地监管,推动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并定期检查考核,组织镇政府领导干部及相关部门干部在年度述职中就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推动审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安全生产监管必须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

5.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组织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依法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6.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应急救援指挥机制,组织制定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

7.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公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8.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一)党委书记。

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2.经常了解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重大安全生产活动和重点检查指导工作。

3.研究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及安全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事项及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的整改,增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为生产安全和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条件。

4.适时主持召开安委会成员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汇报,重点部署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

5.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党委政府班子成员抓好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镇长。

为镇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文件、批示、指示精神,把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持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大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2.组织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预案,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的“四落实”,确保上级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3.组织召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形势,通报情况研究处理或上报解决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或危险源,及时落实必要的监控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4.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管控、大整治,积极配合支持上级或部门搞好各项安全检查整治活动;排查各类隐患,纠正各类违章,跟踪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把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减少事故,避免伤亡。

5.凡本行政区域内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重大火灾事故,应及时报告,赶赴现场,协助上级政府和部门查处事故,做好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三)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及时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和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文件、批示,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努力营造社会安全氛围,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2.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应急预案,具体部署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量化目标,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齐抓共管,促进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必要时组织召开现场会、现场办公会、经验交流会,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并责令相关单位、部门落实整改措施,把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减少事故,避免伤亡,降低经济损失。

5.抓好安全机构、队伍和管理制度建设,落实经费,确保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6.凡发生事故,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并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单位做好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依法查处责任单位和追究责任者。

7.组织相关部门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目标考核,组织研究审查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严格奖惩兑现。

(四)其他党委政府班子成员。

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其他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条例、文件、批示,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好宣传教育和工作落实。

2.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研究制定分管工作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措施,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使工作与安全生产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3.及时研究并汇报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凡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事故,应立即赶赴现场,负责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处罚建议和意见。

(一)党政办公室。

1.负责党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批示、指示的传达、转办和催办落实。

对全镇的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项进行专项督查。

3.承担党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方面文件、文稿的校核、审核把关等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

1.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干部考核考察、选拔任用的重要内容,参与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履职情况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干部选任考察范畴。

2.指导做好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干部的选任工作,优先配备具有安全监管知识的人员。

3.将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纪委。

1.参与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参与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整个事故调查过程实施监督,负责对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而发生事故的有关单位及责任人员实施责任追究。

3.依法对有关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对生产安全事故中负有责任的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决定和意见。

(四)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承担全镇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村(社区)两委,镇直各部门、镇属各单位、镇域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依法对全镇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各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开展消防监督、火灾扑救和灾害事故及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3.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综合监管,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4.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镇政府授权,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负责镇安委会日常工作及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五)妇联。

1.加强妇女干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妇女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防范技能。

2.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责任:调查安全生产工作中涉及妇女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3.依法参与有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六)学区督导办公室。

指导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民办学校、私立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各类学校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2.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加强实训实习期间和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

3.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负责校车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督促各学校做好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类学校实验室药剂的存储、使用和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内教学楼教室、公寓宿舍等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督促各类学校加强对教学楼教室、学生公寓宿舍、食堂餐厅等场所的安全管理。

5.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派出所。

1.依法对全镇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开展消防监督、火灾扑救和灾害事故及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负责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推动农村道路交通监控系统的安装应用工作,实施文明交通计划,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3.对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及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环节实施安全监管,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组织查处非法购买、运输、使用(含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和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4.依法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法对相关大型群众性活动实施安全管理。

5.依法组织或参加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等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场所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司法所。

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

(九)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实施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政策、规划和应急预案;负责农药经营、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

2.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和指导水库、大坝、农村人饮工程等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生产工作;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落实水利工程建设有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和事故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和指导河道采砂、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工作;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审查重点水库调度运行计划。

负责指导林区、林站、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做好火情、火险的预测、预报和信息发布工作。

加强农机作业和维修安全监管,指导农机登记、安全检验、事故处理、农机驾驶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

5.依法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场所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财政办公室。

1.严格执行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税收、信贷等经济政策,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预防、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和监管监察能力建设的支持。

2.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及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政保障范围。

(十一)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

执行建筑安全生产政策、规章制度,依法查处建筑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工地和工程工地使用起重机械等设备的安装、使用。

严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加强对外地在本辖区从事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安全监管。

3.加强全镇建筑领域安全监督机构人员的教育培训,督促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指导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4.依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加强建设项目规划环节的安全审查;负责建筑垃圾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活动的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

5.依法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二)自然资源规划所。

1.负责查处无证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

2.负责对无采矿许可证、资源接近枯竭、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等矿井关闭工作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会同相关站所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全镇废弃矿井的治理工作。

加强对地质勘查资质和地质勘查活动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站所对影响地质安全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4.负责监督矿山企业采空区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十三)环境保护办公室。

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全镇放射性废物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放射性物品运输的核与辐射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2.负责对破坏生态环境、污染严重的矿井关停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依法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确定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负责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按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

4.按照《防治尾矿污染环境管理规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1号)及环境保护部第16号令有关修改要求,切实加强尾矿库设施产生尾矿的污染防治及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5.协调相关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协调开展相关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

(十四)交管办。

监督实施公路行业安全生产政策、规划和应急预案,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公路突发事件处置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有关公路运输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道路运输管理工作,指导运输线路、营运车辆、枢纽、运输场站等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实施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指导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负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营、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按规定制定道路工程建设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道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加强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相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配合有关站所查处、打击客运车辆、旅游包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指导或配合查处车辆超载和无牌、无证、报废车辆营运等违法行为。

5.指导有关交通运输安全评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6.依法配合或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场所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五)畜牧兽医站。

1.负责畜牧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实施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政策、规划和应急预案。

2.负责养畜暖棚的安全监管,负责畜禽屠宰、饲料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依法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六)社会事务办。

1.配合有关部门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分支(代表)机构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监督指导。

指导督促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有关慈善、捐助等有人员聚集活动的安全管理。

3.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场所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七)文化服务中心。

1.依法对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文化市场有关安全生产政策,组织制定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

2.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娱乐场所和营业性演出、文化艺术经营活动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指导村级图书室、文化室等群众文化活动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监督指导群众性体育赛事及综合性运动会等的安全管理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安全生产重大宣传活动,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6.协助监督管理印刷行业安全生产,推进应急广播建设,制定广播有关安全制度和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实施。

7.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场所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八)市场监督管理所。

1.负责制定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负责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推动落实食品药品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2.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

3.负责全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十九)共青团委。

1.组织全镇共青团组织围绕全镇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青少年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内容,提高广大共青团员和青年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救援能力。

2.协调处理涉及青少年利益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全镇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工作。

(二十)工会。

调查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

2.开展群众性劳动安全卫生活动,动员广大职工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和隐患排查,落实职工岗位安全责任,推进群防群治。

3.依法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代表职工监督事故发生单位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

(二十一)武装部。

负责组织指挥所属民兵预备役军人参加生产安全事故救援。

(二十二)供电所。

承担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定电力生产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建立电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组织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组织对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诊断、分析和评估。

3.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通知,对存在重大隐患而拒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决定的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强制停止供电措施。

4.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事故发生场所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各村(社区)两委,镇属各单位、镇域各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赋予的职责,负责本行业领域或本部门、本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没有明确监管部门,但是可能对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建筑物上的各种附着物(悬挂物)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源(点),本着“谁审批,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