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范文范本的阅读和分析需要持续的学习和实践,只有通过不断的练习才能真正掌握其中的精髓。范文范本是作者经过较长时间的积累和思考所写成的精品作品。

论文的基本思路

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石,农业发展问题备受关注。当前,政府高度关注“三农”问题,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而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属于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内容。依托现代信息化技术,发挥信息导向优势,合理优化与配置农业生产资源,为农业经济发展提供助推力。在关注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内涵与现实作用的基础上,思考信息化实现的具体路径。

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

将现代信息技术介入到农业生产、农业经营与经济之中,即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其核心在于农业信息的收集、挖掘与利用。推动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进程,需要以高质量的人才为基础,基于此,需要關注农民信息化教育,切实提高群众信息化认识水平。此外,还应实现农业生产要素信息化,如空气、水与土壤等,引导农民了解生产要素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依托信息化管理,还可有效把握市场动态,为构建市场主导模式的农业经济创造了条件。

基于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现实作用来分析,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依托农业信息,合理优化与调配农业资源,能够提高农业生产效益,调动农民参与积极性;依托网络平台,可以高效率共享农业信息,加强不同区域间农业信息的交互程度;及时获取市场动态与市场需求信息,指导与优化农业种植结构;为构建以市场为导向的现代农业提供信息条件;切实提高农业经济整体质量,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

2.1强化政府引导作用,为信息化实现创造有利条件。

在推动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进程中,政府应充分发挥积极作用,引导专业人才参与到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之中,关注发展规划与整体布局,协调各部门,合理优化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资源。增加财政支持力度,监督资金应用状况,切实将资金投入到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建设中,提高资金利用率。政府部门应结合区域实际,考量农业发展结构与水平,编制符合本地实际的信息化发展方案,如在农村开展信息化培训工作,引导专业对口大学生返乡,对信息化建设项目提供优化政策。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信息化意识,为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顺利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2.2推动农业信息网站建设,开展信息化培训工作。

建立并逐步完善农业信息网站,构建规范性的信息交流制度,明确信息发布规范,提高农业信息交流频度与广度,推动农业信息共享,以更好服务于农业生产实际。在构建农业信息网站后,需要是安排工作人员定期进行维护更新,做好农业信息收集工作。做好农业信息挖掘,并为农民的生产活动提供有效的信息,指导生产活动,并满足不同种植户信息的需求。网站信息在收集与发布时,需要确保信息具备有效性、及时性与完整性。此外,农业信息应表现出鲜明的针对性,综合本区域内农业发展的实际,重点收集相关的农业信息,提高信息利用率。坚持信息渠道效益,切实让农民体验到信息化所带来的变化与具体效益,从而让更多农民群众主动参与到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之中。此外,信息化实现与可持续发展,离不开群众力量。而农民整体存在着信息化意识低问题,基于此,需要面向群众开展信息化培训工作,通过具体培训让农民准确把握信息化内涵,了解信息化建设的意义与价值所在,引导农民掌握信息化应用方法。可以在农民设置信息化工作小组,为农民提供信息化咨询与技术支持,推动农业信息化进程。

2.3构建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

进行信息化示范基地建设,可以为发挥示范基地引导作用,让农民群众更为直观感受与了解信息化建设的现实价值,提高群众信息化重视程度。政府应通过补助政策、发挥项目带动作用,通过农户自筹与企业优惠等方式,普及农户计算机应用率。引导农民学会通过互联网查询与获取相应的农业信息,加强农业信息沟通与交流,为现代化农业建设奠定基础。

基于农业开展经济管理信息化建设,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农业发展模式转型的必要条件。在大力推动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的过程中,要求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发挥政策导向优势,并积极做好农业信息化顶层设计,结合区域实际编制发展规划,合理调配资源,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到农业信息化建设之中,为信息化实现创造有利条件,关注农业信息网站建设,构建信息交互平台,强化农民培训工作,培养与发展群众信息化意识,发挥示范基地引导作用,让群众真切感受到信息化价值,为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建设扫平障碍,并服务于农业经济。

[1]邢叶东.浅谈信息化在农业经济管理中的应用[j].现代商业,20xx,(8):85.

了解开题报告的基本组成部分

开题报告是提高选题质量和水平的重要环节。当课题方向确定之后,课题负责人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写的报请上级批准的选题计划。它主要说明这个课题应该值得进行研究,自己有条件进行研究以及准备如何开展研究等问题,也可以说是对课题的论证和设计。

开题报告是教育科研管理部门掌握课题研究进度、对课题进行有效管理的依据,在一定程度上能促使研究者合理安排研究时间和进度、对如期完成科研任务,具有促进作用。同时,写开题报告的过程也是学习科研理论,全面把握课题研究领域理论的过程。

1、开题报告课题名称。

2、课题研究的意义和国内外研究现状。

3、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方法。

4、课题研究工作的时间安排、课题组成员及分工。

共四个部分组成:

1、课题名称即课题的选题、申报和批准情况。包括课题名称、课题类别批准文号、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课题开题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开题的形式等。

2、课题研究的意义和课题国内外研究的现状。这部分主要阐述本课题研究的意义和社会价值,以及本课题在国内外研究现状。

课题研究的意义,就是为什么要研究这个课题?你研究的课题有什么实际价值?这个课题研究有什么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通过研究要解决什么问题。

3、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方法、要点和目标。这一部分主要阐述课题研究的主要思路,确定研究的视角,研究的主要内容、方法、要点和目标。指出研究的出发点和已经过的途径。

4、研究工作的安排,组成研究队伍。这部分阐述研究阶段、步骤时间及分工。阐述研究进度、子课题设置及人员分工,每个阶段要取得什么形式的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所需的经费及承担单位。分工是将课题研究组负责人、成员名单及分工情况写出,目的是为了增强课题研究组成员的责任感,以利于计划的落实。研究工作的安排,是研究实施步骤、时间规划,就是研究的每一步骤、每一阶段的工作任务和要求,每个阶段需要的工作时间,不仅要胸中有数,还要落实到书面计划中。这样,就可以严格按步骤和时间要求进行研究,自己督促自己,自我检查计划的完成情况,从而保证课题研究按时保质完成。

以上四部分是开题报告的主要内容。开题的重点是拿出该课题的实施方案,把研究的任务落到实处。使课题研究有一个良好的开局,为完成课题夯实基础。这四部分内容在课题申报书中都有阐述,但从申报到开题已经过去了一段时间,通过进一步的理论学习和调研,课题组会有一些新的认识,在开题的时候可以提出来,对课题进行再论证。另外,申报书中的计划安排可能比较粗略,开题报告中应该更具体,更便于操作和检查。特别是近阶段的计划要详细。

“言而无文,其行不远”,作为对科研课题的一种文字说明材料,开题报告的内容自然便是要对所写的课题核心进行描述,同时还要展现探究该论题所具备的意义。通过开题报告,开题者可以把自己对课题的认识理解程度和准备工作情况加以整理、概括,以便使具体的研究目标、步骤、方法、措施、进度、条件等得到更明确的表达。

了解开题报告的基本组成部分

课题组成员:***。

目标:希望在本次调查中,树立节水意识,争取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内容:了解水污染的危害,水的用途,水的性质极其水污染治理方法。

目的与意义:我们通过及时调查分析,发现部分同学没有形成节水观念,对于水污染这一问题没有高度重视。经小组讨论确定以我们身边的水为课题进行学习性研究。

任务分工:论文撰写:设计调查问卷:

发放调查问卷:访谈:

资料查询:

活动计划:

1月29日-1月31日:讨论研究内容,确定主题。

2月1日-2月3日:拟订实施方案。

2月4日-2月5日:人员分工。

2月6日-2月11日:开展研究课题。

方法:

1:对校内学生按男女各30名的.方法,抽取3位不同科目老师询问采访,向校外10名家长和学生进行调查,并向受访者派发问卷(可开展网络问卷)。

2:通过网络,书籍等方式搜查相关资料。

3:将网络书籍中的相关内容,数据加以分析整理。

4:根据整理内容设立相关报告。

5:修改、整理报告与论文。

可行性:分工明确,组员可就自己能力完成相关事务,将报告完成。

预期的成果:论文。

(结合实际,附操作点,将调查结果反思等加入其中,运用一些名言,提倡同学们节水)。

总结:同学们实践能力增强,加强学生节水保护水的意识。

体会:在研究性学习中,同学们锻炼了实践组织能力,不仅在学习上更加努力,也对节水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希望同学们能通过本次调查让自己有节约的意识行动,从节约每一滴做起,更增强了工作能力,责任感。

教评:学生通过研究性学习,锻炼了实践能力,强化了节水意识。

了解开题报告的基本组成部分

论文题目用中英文撰写,汉语在前,英语在后。目的是限定毕业论文的大致范围和方向,即论题。应力求简明扼要,引人注目。一般不超过15—20字。必要时可使用副标题。

2、本选题的研究目的。

以中学英语教学法方向为例,则须说明要解决英语教与学,理论与实践等方面的哪些问题,这些问题应是在教学实践中比较突出又难以解决的问题;或是前人从未解决的,并且能填补某一领域的空白的问题。

3、本选题在国内外同行业中的研究现状。

4、研究本选题的动机及意义。

5、本选题研究的主要观点、内容、重点和难点。

6、本选题的撰写框架。

框架可用提纲形式表述,一般构成如下:

引言:提出问题、摆明观点。

论点:分析问题与阐明自己的观点。大致包括:问题的原因及危害性;解决问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理论上来论证问题的解决方法,并联系教学实际阐述解决问题的策略与做法。另外,利用实际数据作为论据,证明方法的有效性。

参考书目:参考书目一般是英文参考书在前,中文参考书在后,以字母拼音顺序排列。

论文的基本思路

通过对区域性城市发展的理论分析,对我国区域性中心城市功能的实证分析,可以看出完善区域性中心城市功能不仅是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必然选择,也是中心城市发展的客观的规律和趋势。

区域性中心城市扩散效应聚集效应。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与发展,城镇化的道路的选择已经成为经济理论研讨的热点。关于城镇化的道路最早的理论是德国经济地理学家沃而特.克离思塔特(waiterchristaller)于1933年提出的,理论的主要焦点是市区或中心地区的存在给它们周围的地区提供了商品与服务,于是诸如零售、批发、银行业务、保险和闲暇等服务业的生产者都要为他们的设施确定区位,以赢得消费者的支出。同时他指出作出这样的选择有两个原因:1)生产厂家必须选择地址以便得到最低限度的需求;2)消费者愿意购买商品而愿意走的距离。这个理论被公认是有效的说明了城镇为什么存在,是什么决定了它们的发展以及它们在地区和国家里的次序是如何排列的理论。

最近一个时期,加快我国城镇化进程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大战略。未来我国城镇化的基本构想是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主要内容是:在着重发展小城镇的同时,积极地发展中小城市,完善区域性中心城市功能,发挥大城市的辐射带作用,提高各类城市的规划和综合管理水平,走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城镇化的道路。所以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建设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本文的安排是这样的:首先界定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定义与其功能;其次,分析我国区域中心城市发展的一些存在的问题;最后,结合我国的区域中心城市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基本思路和对策建议。

中心城市是相对于经济区和城镇体系而言的,对与一般城市来讲,是指在经济上有着重要的地位,在政治和文化生活中起着关键作用的城市,它具有较强的吸引能力和辐射能力,同时有着综合的服务能力;从区域的角度上讲,区域中心城市是经济区域中的经济发达,功能完善,能够渗透和带动周边地区经济发展的行政社会组织和经济组织的统一体。中心城市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的阶段的产物,是区域经济的一个极核点:从规模上和结构上表现为区域经济的增长中心,它是周围城市的增长极。

1)经济集中程度高,规模大,势力强。中心城市是区域经济活动的聚集点和经济交流的枢纽,它的经济规模比较可观,整体实力比较雄厚,其gdp和人均gdp高于区域的平均水平。这是区域性中心城市的最基本的经济特征,是发挥其巨大的经济作用的基础。

2)社会分工发达,产业结构优化。区域性中心城市社会化生产程度高,生产的社会分工细致,协作紧密,是专业分工协作最强的地方。另外,这种分工协作不仅发生在城市的内部,而且蔓延到周围的地区和更远的地方,与其他的城市的分工和协作增强了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发展能力,竞争能力和组织区域经济的能力。

3)科研能力强,人口素质高。区域中心城市是先进社会生产力的聚集地,是区域人才,技术,科研等聚集的地方。这里不仅有水平高的高等院校,而且有先进的和高水平的科研人才与先进的科研设备。

4)具有较强的综合服务能力和较完备的基础设施;同时是经济文化管理和社会文化的中心。

基于以上的认识,区域中心城市具有下面的功能:

1)聚集与扩散功能:先来看区域中心城市的聚集功能,美国著名的城市理论家刘易斯.芒富特指出:城市作为一个封闭型的本质功能是将各种社会成分集中起来,并为它们提供一个封闭的场所,使之能最大限度地相互作用。对于聚集的功能,英国城市理论学家艾别日泽.霍华德形象地称之为“磁力”。中心城市的聚集功能主要源于它的规模效应,市场效应,信息效应,以及人才效应。其次来看区域中心城市的扩散功能,磁力理论是这样解释城市的扩散功能的:通过城市的磁场的作用磁化了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换言之被磁化的载体即使离开了城市,进而到了偏远的小山村,他仍然带有城市的“烙印”,成为传播城市文明的重要的媒介物。这样区域中心城市在不断地聚集成为发展极的同时,也存在着扩散效应。

聚集与扩散效应是有一定的规律,具体表现如下:首先,聚集与扩散随着中心城市的综合势力的提高而提高,关于这一点与物体之间的万有引力一样,区域中心城市对外界的作用是随着城市的“质量”的提高而增强,然而“质量”在一开始是模糊不清的,但是随着专家的多年的探索已经变得比较清晰了,“质量”是城市的综合实力。其次聚集和扩散效应是随着传输费用的提高而呈现衰退的趋势。最后,聚集与扩散的效应趋向于生产力布局的优区位,中心城市是经济区综合性的最优区位点,所以它也自然而然地成为生产力的指向目标,吸引着各种生产要素的聚集,并由此吸引着更为广泛的经济活动,形成了经济活动的新的聚集;这种新的聚集由提高了区域中心城市的优区位功能,增强了聚集与扩散力。

2)区域中心城市的多方面功能与作用:首先区域中心城市具有市场经济的内生优势,企业是市场的主题,区域中心城市的活力是与市场经济中的企业活力紧密正相关的;其次,区域中心城市的产业结构外向度高,有利于对外经济的合作,它是工业和各种服务业的聚集地,因而具有综合经济功能,产业结构层次和外向度高,主导产业基本是输出产业,域中心城市拥有大量的资本,同时它也可以吸引外地的资本;再次,基础设施是发挥中心城市经济功能的基本保证;最后,区域中心城市具有科技创新与扩散作用,同时它的管理机构健全,具备经济调节的功能。

区域中心城市是国民经济主要增长点,所以发展和完善区域中心城市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的一项重要任务。

在我国的区域中心城市的发展的历程中,总体而言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在这期间仍然有不少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内在方面和外在方面来分析我国的现实。

首先从内在方面来讲,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说明:

1)多数的地区级的城市的第三产业发展的相对滞后。进而影响了城市的基本功能的完善和发挥。总体而言我国的地区级的城市的产业结构呈现“二三一”的格局,即第二产业占主导地位,交通运输、邮电通信、金融保险以及科教文化等各种社会事业发展相对落后;第三产业总量不足,比重过低,特别是在大城市和中等城市这种情况表现得尤为突出。

2)一批资源城市面临资源枯竭和市区分散带来的经济转型,转变城市功能的巨大压力,资源型城市是指主要功能或重要功能是为社会提供资源型的产品以及初加工产品的城市,在我国资源型城市大约有100多个,在整个城市群中占有很大的比重,这些城市在过去曾经辉煌过,但是随着资源枯竭和经济效益滑坡,面对科技的进步其经济发展水平每况愈下,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任务尤为紧迫;同时资源型城市的职能比较单一,多数是“先有工业,后有城市”,这样它们的社会服务功能和基础设施建设就存在先天不足。

3)一些地区级城市经济实力与辖区的面积不相适应,从而制约了城市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同时地区级的城市发展定位不明确,城市与城市、城市与区域之间缺乏合理的分工与协调。在我国,各级政府是推动城市发展的主体,由于政府的参与其结果是强化了城市的经济功能和文化功能,而忽略了城市发展的其它功能。

水平和重视程度的不同,城市的发展呈现两极分化(详见《经济研究参考》20xx年第五十二期)。

其次从外在的方面来看,我们又可以从下面的两方面说明:

一)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的城市发展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区域中心城市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明确规定“国家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的方针”,这表明我国的城市政策是“规模政策”。

二)城市行政区划改革与区域规划,城市规划相脱节,地区级城市的设置是行政区划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样这些城市既受制于宏观经济区划的制约又有自身的特点。另外城市的基础资金缺口大,资金来源不稳定。

通过对区域中心城市发展的理论和对我国的区域中心城市的发展现状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完善区域中心城市的功能不仅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而且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所不可缺少的部分,笔者认为,完善我国区域中心城市功能的基本思路和对策建议可以从以下的几个方面来考虑:

(一)从完善我国区域中心城市功能的原则上,首先以增强中心城市的吸引力和辐射力为出发点;其次以城市为依托,形成各具特色和功能完善的城市网络极核点;再次遵循城市经济功能的形成机制和演化规律,减少行政区域规划的干预;最后充分考虑科技进步对区域中心城市的影响。

(二)从完善区域中心城市功能的方向上,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首先充分考虑完善区域中心城市的积聚和扩散功能,为经济发展和城市的综合水平的提高提供良好的平台;其次完善中心城市的生产中心功能,为区域中心城市提供产业支撑;再次完善区域中心城市的服务功能,为各种经济活动和经济要素自由流动提供全面高效的条件;最后完善区域中心城市的创新功能,为中心城市的聚集和扩散功能提供新的动力和活力;同时完善中心城市的基础设施条件和城市行政管理功能,为区域中心城市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外在条件。

(三)从完善区域中心城市功能的对策建议方面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加快完善地区级中心城市功能的步伐,增强城市体系的中小极核点;(2)通过调整行政区划功能提升城市功能;(3)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和高科技产业,增强经济中心城市的功能;(4)加强城市的基础建设,拓展城市发展空间;(5)合理调整城市功能布局,优化城市功能区布局形态;(6)改进政府对完善区域中心城市功能的引导和管理,同时加快经济社会制度创新,优化中心城市的制度环境。

(1)张培刚主编:《新发展经济学教程》经济科学出版社20xx版。

(3)汪洋主编:〈“十五”城镇化发展规划研究〉国计划出版社20xx年版。

(4)陆军著:〈城市外部空间运动与区域经济〉中国城市出版社20xx年版。

论文的基本思路

课堂教学是教师向学生传授知识的基本途径之一,但是,仅仅通过课堂教学向学生灌输方方面面的知识点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使学生领会思考问题的基本思路、基本方法。因为人的一生都需要不断学习,而学生在学校学习的时间毕竟是非常有限的,我们应该使之具备自主学习的能力,即掌握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与方法。在《成本会计》的教学中,将基本思路贯穿于各知识点的讲授中对于学好这门课程尤为重要。

《成本会计》的核心教学内容是:将企业一定期间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折旧费、外购动力费、制造费用、辅助生产费用等)采用一定的技术方法,分配给各成本计算对象,从而计算出各成本计算对象的完工产品总成本及单位成本。在成本计算的过程中,涉及到多种费用的分配。由于每种费用的性质不同,因此所使用的方法也不相同,而每种费用的分配方法又是多样的,如辅助生产费用的分配方法就有直接分配、交互分配、计划分配等五种;完工产品与在产品之间费用的分配方法则有七种之多。在教学过程中,如果把各种费用的各种分配方法分别作为知识点来要求学生掌握,这是非常困难的。但是,不管是哪种费用的哪种分配方法,其中都贯穿着一条基本思路、基本方法,在教学过程中必须把这种思路、方法传达给学生,使学生能够在这种思路的引导下举一反三,并具备自主学习的能力。

无论采用何种方法分配何种费用,都需要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是确定分配对象,即这些费用应计入哪些成本费用类账户;其次是确定分配方法,即各成本费用账户应计入的金额如何分配计算。

确定各种费用分配对象的基本原则是:谁受益谁承担,即:如果是为生产产品直接耗用的,则计入“生产成本”账户;车间组织管理生产耗用的计入“制造费用”账户;行政管理部门耗用的计入“管理费用”账户;销售部门耗用的计入“销售费用”账户。例如工资费用分对象的确定(下表是某企业某月份工资费用发生情况):生产工人的工资应计入“生产成本”账户;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计入“制造费用——**车间”账户;行政管理人员工资计入“管理费用”账户;销售人员工资计入“销售费用”账户。学生只要掌握住“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也就可以掌握各种费用的分配对象的确定,而不需要分别不同费用一一去记忆。

在确定分配方法时,首先要明确哪些账户承担的费用金额可以直接计入,哪些账户承担的费用金额分配计算后计入,即间接计入。通常情况下,“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账户承担的费用金额均属于直接计入,而“生产成本”账户应承担的费用金额一般属于间接计入。仍以工资费用的分配为例,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7000元直接计入“制造费用”账户;行政管理人员的工资12150元直接计入“管理费用”账户,销售部门人员工资32600元直接计入“销售费用”账户。而生产工人工资计入“生产成本”账户则不然,由于“生产成本”账户要按成本计算对象设置明细账,如在品种法下要按产品品种设置明细账,而大多数企业都不止生产一种产品,因此生产工人的工资就必须通过分配计算才能计入各种产品的成本明细账中。也就是说,只有属于间接计入的情况(通常是指计入“生产成本”账户的金额),我们才会讨论分配计算方法的问题。在进行分配计算时,先要选择分配标准,分配标准的选择对于计算结果是否合理至关重要,然后根据分配标准进行分配计算。为了使学生更深刻的理解分配计算过程,我们可以以生活中最常见、最易懂的例子来阐述其中的道理。

例:某班元旦晚会共采购100个橘子,准备分给班内三个小组的同学。

(1)分配要合理,首先必须确定合适的分配标准。在这种情况下,所采购橘子的数量通常是根据班级人数而定,因此最合理的分配标准就是每组的人数。假设一组20人;二组14人;三组16人。

(2)计算每人应分得橘子个数=100/20+14+16=2(在成本会计中称为分配率)。

(3)计算每组应分得的橘子数量。

一组:2×20=40二组:2×14=28三组:2×16=32。

为了使学生更好的理解分配标准的选择对于分配结果合理的重要性,还可以给出另外一个例子:上述班级三个小组的同学到某果园帮助采摘橘子,第一组采摘13箱,第二组采摘20箱,第三组采摘17箱,共获得100个橘子的劳动报酬,将这100个橘子分给三个小组的同学。

(1)选择分配标准。这次分配应以每组采摘橘子的箱数作为分配标准,而不应以每组的人数作为分配标准,因为劳动报酬是与劳动成果的多少密切相关的,而与人数的多少无关。

(2)计算每采一箱应分得的橘子数=100/13+20+17=2。

(3)计算每组应分得的橘子数量。

一组:2×13=26二组:2×20=40三组:2×17=34。

我们可以把上述浅显的道理应用于成本会计各项生产费用的分配计算中,通常包括三个步骤:(一)首先必须选择与所分配费用密切相关的因素作为分配标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分配结果的合理性。如将生产工人工资分配计入各种产品的生产成本时,我们通常采用各种产品的生产工时作为分配标准,因为在计时工资制下,工资费用的多少与工作时间相关,而在分配直接材料费时则不能选择生产工时作为分配标准。(二)其次是根据选定的分配标准计算费用分配率,通过上述的例子可以归纳出:分配率等于被分配的费用除以各分配对象的分配标准之和。(三)最后计算各分配对象应分配的金额,通过上例子显而易见,其等于费用分配率乘以各分配对象的分配标准。我们仍以上述工资汇总表中资料为例,假如该企业生产甲乙两种产品,本月甲产品生产工时为20xx小时,乙产品生产工时为4000小时。

那么:工资费用分配率=120000/20xx+4000=20。

甲产品应承担的工资费用=20×20xx=40000。

乙产品应承担的工资费用=20×4000=80000。

上述的费用分配过程,包括分配对象的确定以及各对象应计费用金额的计算,在实际工作中都是通过编制费用分配表来体现的。如下列工资费用分配表。

工资费用分配表。

费用分配表在实际工作中起到原始凭证的作用,我们据以编制记账凭证,登记成本费用明细账,从而完成费用分配、成本计算过程。

学生只要领会了这个思路、理解了这个道理,就不会为众多的计算公式所累,就会轻松地学好成本会计。

论文内容的10个组成部分

论文内容一般应由十个主要部分组成,依次为:(1)封面,(2)中文摘要,(3)英文摘要,(4)关键字,(5)目录,(6)前言,(7)论文正文,(8)参考文献,(9)附录,(10)致谢。各部分的具体要求如下:

1.封面采用学校统一的封面格式,封面上填写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学号、所在院(系)、专业名称、指导教师姓名及完成日期。

论文题目不宜过长,一般不超过25个字。

2.中文摘要摘要是论文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摘要中有数据、有结论,是一篇完整的短文,可以独立使用和引用,论文摘要在写法上一般不分段落,常采用无人称句。摘要中一般不用图表、化学反应式、数学表达式等,不能出现非通用性的外文缩略语或代号,不得引用参考文献。写作论文摘要时应注意能反映出以下几方面的内容:论文所研究的问题及其目的和意义;论文的基本思路和逻辑结构;问题研究的主要方法、内容、结果和结论。论文摘要一般200~400字。

设计说明书的摘要一般为1000~字,摘要应该包含论文中的基本信息,应说明本项研究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研究方法(实验方法)、结果和结论,重点是结果和结论。注意突出具有创新性的成果和新见解。

3.英文摘要英文摘要内容应与中文摘要基本对应,要符合英语语法,语句通顺,文字流畅。

4.关键词关键词是为了文献标引而从论文中选取出来的用以表示全文主题内容信息款目的单词或术语。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关键词。

5.目录目录是论文的大纲,反映论文的梗概。目录页每行由标题名称和页码组成,包括中英文摘要;前言;主要内容的章、条、款序号和标题;小结;参考文献;注释;附录;可供参考的文献题录、索引等。

6.前言前言是论文的第一章,是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和读者了解论文研究背景和概况的主要篇章。主要目的是向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和读者阐述论文中所要研究的问题以及与其有关的背景或对一些事项的说明。前言通常应包括以下四个方面:论文所研究的目标、国内外研究现状以及研究目的和意义;论文使用的理论工具、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论文的基本思路和逻辑结构;论文参考的文献资料、使用的符号、计算公式等需要说明的问题。前言在写法上不分章节,提倡无人称句。

7.论文正文论文正文是主体,一般由标题、文字叙述、图、表格和公式等五个部分构成。写作形式可因课题性质不同而变化,一般可包括理论分析、数据资料、计算方法、实验和测试方法,经过整理加工的实验结果分析和讨论,与理论计算结果的.比较,个人的论点以及本研究方法与已有研究方法的比较。要求实事求是、理论正确、逻辑清楚、层次分明、文字流畅、数据真实、公式推导计算无误。文中若有与导师或他人共同研究的成果,必须明确指出;如果引用他人的结论,必须明确注明出处,并与参考文献一致。

8.参考文献只列作者直接阅读过、在正文中被引用过的文献资料。参考文献一律放在论文结论后,不得放在各章之后。每条文献的项目必须完整,诸项缺一不可。各类文献的书写格式均应符合国家标准《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论文中引用参考文献时,应在引出处的右上方用方括号标注阿拉伯数字编排的序号,按文中引用出现的顺序列在正文的末尾。特别在引用别人的科研成果时,应在引用处加以说明。文科论文可选用页脚注。

9.附录一般作为论文主体的补充项目。主要列入正文内过分冗长的公式推导;供查读方便所需的辅助性数学工具或重复性数据表格;由于过分冗长而不宜放置在正文中的计算机程序清单;论文使用的缩写说明;调查、实验材料等。

10.致谢对于提供各类资助、指导和协助完成研究工作以及提供对论文写作各种工作有利条件的单位及个人表示感谢。致谢应实事求是,真诚客观。

论文的基本思路

中国经济处于“加速增长期”,今年“保七争八”可期,但现行政府管理体制存在的缺陷和“非均衡发展模式”的现状要求政府政策应加快向公共政策转变,努力满足国民公共需要,不断增加“公共品”供给“非典”突如其来,对经济的影响显而易见。其实,现实情况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可怕,最近几年经常对中国经济发表意见的摩根士丹利首席经济学家史蒂芬·罗奇就由原来低估的6.5%调高为7.5%。中国经济新一轮周期性繁荣趋势不会逆转,“加速增长”的链条不会断裂,今年仍可获得“保七(7%)争八(8%)”的业绩,明年8%以上是可以预期的,各方面的最新迹象显示经济的活力依然强劲。中国经济“加速增长”具有内在必然性,这种必然性不会因短期冲击而终止。

从长期来看,中国经济处于“加速增长期”,这是一个客观的、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经济增长周期趋势,短期中可能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甚至危机,但“加速增长”的中长期趋势不会逆转。

中国经济中长期繁荣发展趋势不会因短期事件而中断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

三是民营经济成长加快,会在强化竞争中全面改善社会生产和再生产的整体效率;

五是知识化、信息化程度较高的新型劳动者伍快速扩大,技术流量的倍数增长,会不断增加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六是政府体制创新会使宏观调控付出的代价变小,推动宏观决策效率改进。

从“非典”危机可以总结出一些有用的经验和深刻教训。其中最突出的,一是暴露出现行政府管理体制仍存在不容忽视的缺陷,二十多年的农村改革和企业改革已经取得了明显进展,但政府自身的改革、政府管理制度创新还是比较滞后;二是显示出“非均衡发展模式”(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一部分领域先发展起来)正在出现效率递减趋势,二十多年国民经济快速增长,一九八零年至二零零二年年均达到百分之九点九左右,但公共卫生、教育、养老等以人为中心的公共基础设施发展仍然严重不足。

为了从根本上改变上述情况,政府要通过制度创新,加快转变工作职能和重点,重新分配自己的精力。一是通过加快民营化进程缩小国有经营规模,加快从竞争性领域退出,让我们的政府官员从大量对竞争性项目、赢利性投资的审批和直接管理中解放出来,让真正转到公共财政上来,让政府政策转到公共政策上来;二是通过加快市场化进程缩小政府直接调控领域,更多地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让政府调节真正转到宏观调节上来。只有这样,政府才有可能集中精力履行其公共责任,为社会、企业和个人提供足够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不断满足国民日益增长的公共需要。

按照公共政策思路,应当逐步转到公共财政,这一点已经在近几年的讨论中形成了共识。目前仍有争论的是,短期来看“积极财政政策是否应当淡出”

从理论上看无疑应当“淡出”,一项针对某一特定时期的扩张型政策是不可以长期化的,是不可以一成不变的。但如果我们从发国债、减税等基本措施来理解“积极”,那么,这种“积极”的精神不能轻易放弃,要“淡出”的是政策措施的强度、范围和方向。

拿发国债来说。我们的公共设施条件还很差,离现代化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相差很远。中、西部农村地区的道路、桥梁、水利、供电、治污、生态等基础设施水平依然还很低,与东部、与城市、与快速的国民经济发展形成鲜明的反差。这些生产性基础设施政府不来搞,谁来搞?还有,包括公共医疗卫生、养老、失业救济、弱势群体扶助等生活性基础条件反差更大,更需政府及早投钱来兴办。不管这笔钱是进当年预算内,还是不进当年预算内,这个责任政府是迟早要履行的。在通货膨胀厉害、债券利率高时来履行,融资成本会更高,花钱要比通货紧缩和低通货膨胀时期多得多。

有人担心发债太多会增加赤字,给未来留下财政赤字危机和通货膨胀隐患。对此,要做具体分析。同样是发一千五百亿国债,不同时期的承受能力是不同的。一九九八年,我们的国内生产总值只有不到七万七千亿,今年将是十一万亿,分母不断变大,发债率在变小,赤字压力也会变小。另外,如果现在不花钱搞几年、几十年后还是公共设施建设要搞的。

如果不发债搞基础建设,公共设施的供给不能增加,实体经济发展面临的“短边”问题永远解决不了,这是一个国家发展的战略问题,也是一个国家经济安全的问题。

还有,如果不发债,不给老百姓更多的投资渠道,在目前银行和其他金融体制运行效率很低的情况下,十万亿储蓄的大部分就有可能在不知不觉中浪费掉,或者,他们的钱会或明或暗地流到国外去。这是一个国家发展的战略问题,也是一个国家经济安全的问题。

增发国债,作为政府通过直接投资实现的直接性扩张型财政行为,就短期平衡而言,要有度,这个度就是当年的赤字率不超过百分之三,这几年我们严格地在这个“警戒线”内运行。就长期平衡而言,要有适当的结构调整,改变部分资金的投向,比如目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应继续加大对“三农”、中西部、社保、公共性文教卫生设施等“短边”领域的投入。这既有利于充分发挥国债的职能,又能在一定程度上处理好各个利益体之间的公平与效率关系。

但是,单纯发行国债的“积极”效果是有时限的,我们不能过分依赖它,在条件成熟时应当加大“结构性减税”的政策力度,这也是财政政策“积极”的重要表现。今年五月以来,为了减少“非典”冲击的影响,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减税措施,非常及时、有效。但还需要推出常规性减税政策措施,以降低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成本,提高生产和消费能力,保障需求稳定增长。

结构性减税主要可以考虑几个方面:

一是在费改税基础上,从总体上减轻农民的税赋。除了减免农林特产税外,应当逐步取消农村学杂费和其他各种属于义务教育的收费,以及减免制约农民生产(对耕地)和生活的各种不必要的收费,以真正解决“三农”问题。

二是在毕业生、各类(不仅是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创业以及新技术开发等方面,实行更优惠的税收减免政策,以优化就业和技术创新的政策环境。

三是在出口方面继续实施有选择的税收支持措施,以刺激出口总量稳定增长和优化出口结构。

四是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以刺激大众消费,特别是促使中低收入者消费稳定增长。

五是在税制转型基础上,灵活调减某些企业税种的税率。

“结构性”的主要涵义是,不提“全面减税”,力争国家税收总量不减少,以满足政府必要的公共开支增长的需要,“调减部分”的缺口由“调增部分”来填补。哪些能调增呢?至少有三个:

一是规范并且增加各地政府使用的国有土地征税;

三是在调减纳税等级基础上,适当提高所得税累进税率。

当然,促使国家税收总量增加的最重要途径是在扩大投资和消费需求基础上,保证市场繁荣,促使经济快速稳定增长。

近几年,我们的宏观调控比较成功,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中央正确地选择了稳健货币政策和积极财政政策的组合。在这个政策组合的作用下,我们顶住了亚洲金融危机、“911”后发达国家经济衰退的冲击。可以肯定,如果没有保持政策的相对稳定性和连续性,在今年一季度经济刚刚好一点时政策就“掉头转向”,在“过热”判断下采取急促的“淡出”措施,实际面临的困难就会更大,宏观调控工作就会更加被动。可见,一项政策组合的实践一旦成功,并在现实中依然表现出积极的效应,就不要轻易改变方向,不要轻易掉头,要留时间先看一看,看准后再相机抉择。

但是,前几年的政策操作,尤其是货币政策操作,也存在一些可以总结的问题。在货币政策操作中,如何掌握“稳健”的力度、灵活性和弹性,如何妥善把握和处理好货币供应量、贷款增速、物价变化目标和金融风险等问题,需要在政策操作上形成共识。

论文的基本思路

随着信息化时代到来和知识经济的发展,给传统的教育模式和学习方式带来极大的冲击。只有变革学习方式,打破传统的教育理念,培养终身学习思的理念,建立终身学习体系,提高社会成员的学习能力,从而构建学习化社会,才能适应知识经济发展带来的一系列变革。

随着知识经济的不断发展,科学技术的不断革新,个人运用知识能力的高低成为了竞争中成败的主要因素。人们的劳动方式已经由体力劳动为主向知识劳动、脑力劳动转变,社会发展的推动力量是脑力劳动者。为了适应新的经济结构和就业模式,劳动者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学习能力,掌握必要的知识技能【1】。这就预示着缺乏学习能力的个人、组织、企业等有可能在激烈的竞争中遭受失败。因此,不断提高自身的学习能力才能在适应快速发展的社会。将学习贯穿于人的一生,冲破了义务教育的时间要求,每个公民都可以不受空间和时间的限制自由学习,从而构建一个学习型社会。

学习型社会的本质要求是终身学习,将学习当成一种不间断的活动贯穿到人们的生活中,大家应当把学习当作自己的责任【2】。人们学习的模式也由单一的学校学习变得更加多元化,学习由被动变为主动。建构学习型社会离不开每一位公民的学习意识和学习能力,终身学习和终身教育应当成为知识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在学习过程中,不能将学习知识单纯的视为继承前人的智慧,这种观念是无法适应知识经济背景下的竞争需求的,只有创新性的学习才符合知识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政府应当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积极营造全民学习的氛围,使终身学习的观念深入人心,为学习型社会的构建打下坚实的基础。

学习型社会的构建在世界各国掀起了热潮,党的十六大相关文件中明确提出了我国建设小康社会要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文化目标。我国加强学习型社会的建设是很必要的,首先,对于正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学习型社会的构建有助于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现。其次,学习型社会的构建有助于推动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信息化的普及。最后,学习型社会的构建有助于提高全民素质。

(1)调整教育结构,完善教育体系。

我国的教育模式使人们对学习和教育的理解有一定的局限性,在一定程度上淡薄了人们对学习与社会发展具有紧密联系的认识。在知识经济蓬勃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国的教育模式也面临着机遇和挑战,我们应当抓住这个机遇深化教育改革,具体而言,在管理、投资、办学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的改革。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因此在深化教育改革的过程中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各地方的实际问题,制定出符合本地区发展情况的规划,将教育改革层层推进,逐步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终身学习体系,推进学习型社会的构建和发展。同时,还应当建立新的教育模式,摆脱学校学习传统模式的束缚,建立多样化的学习基地。我国在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过程中,应当借鉴和吸取国外构建学习型社会的丰富经验,从我国的实际国情出发,逐步实现我国从传统的教育体系向终身教育体系的转变,同时政府部门法律法规也要监督教育体系的`完善,维护社会成员学习的环境。

(2)提高学习能力。养成学习习惯。

社会成员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的学习能力,才能逐渐营造出全民学习的氛围。使学习型社会以个人为辐射点,逐步扩大至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城市,最终构建成学习型社会。政府应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们对学习重要性的认识,使学习变成一种自觉性的活动。学习者的学习效果由学习能力决定,因此,只有不断高自身的学习能力才能激发学习者学习的积极性,从而养成不间断学习的习惯。当社会成员的学习意识得到加强,学习能力得到提高,才能提高全民素质,从而推进学习型社会的构建。在信息技术不断革新的时代,只有不断提高自己的学习科技知识的能力,才能满足信息化时代的要求,才能避免成为“功能性文盲”,才能熟练应用现代化的办公设施。

(3)加大教育投资,建设基础设施。

政府在推进学习型社会的构建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只有运用行政手段、借助法律法规的力量才能推动终身学习理念的贯彻,才能冲击传统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模式。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落实了我国教育优先发展的前提。法制是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教育法的颁布和运行标志着我国进入了依法治教的新轨道。但是,总体而言,我国对教育投资的力度不够,如教育设施简陋、教师工资偏低等问题依然存在。

在知识创造财富的时代,人们对知识和教育的重视程度在逐渐增强,使学习活动由被动变为主动,终身学习的理念逐渐融入到人们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我们应当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念,提高学习能力,从而推进学习型社会的构建。

商法基本原则论文

商法的价值是一个相当宽泛的问题,笔者认为要谈论其价值,必须的先弄清楚一般意义上的法的价值,在这之上,才可能对商法的价值有一个比较清晰的认识。价值,普遍意义上的看法是是客体对主体的满足程度,它既反映了客体呈现给主体的客观属性,也包含了主体对客体的评价。因此,法的价值我们可以这样给它定义:法的价值是以法与人的关系为基础的,法对于人所具有的意义,是法对于人的需要的满足。这样的一个定义重点在于强调人们对于法在维护各种基本价值方面的希望,而并不强调法自身所具有的品质(虽然在广义上,这也是法律价值的一种。但是,笔者认为人的存在是价值研究的出发点。所有价值问题都与人有关。离开人,所有价值问题都变得没有意义。因此,价值判断的问题应当通过人们的目的论来解决。即所有的价值都是相对于人来说的。所以,在以下的讨论中,本文主要讨论人们对商法价值的追求,而忽略商法自身的功能)。法理学上,对法的价值的分类可以说是众说纷纭。但不管哪一种分类,只要是建立在法律价值的科学概念基础之上,都是有一定的意义的。为了更好的研究商法价值,本文尝试着将商法的价值划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商法的终极性的价值追求,一是商法在这个终极追求下的价值名目。前者就是“商法所追求的社会目的和理想”。如果给它一个比较容易理解的称谓的话——法的目的性价值。而后者则指的是“商法为了实现其目的性价值而应具备的基本属性或共性价值”,我们可以称之为工具性价值。当然需要指出的,目的性价值与工具性价值的分类法具有相对性,它们之间并没有十分绝对的界限。应当说,一切价值都表现为目的,只不过是有些价值是从整体和最高意义上而言的,而有些价值则是局部的服务性的,和那些更高的目标相比,它们是为了实现、完善这些更高级目标的条件的。

二、目的性价值。

(一)目的性价值概述。

(二)商法的终极性价值——实现商事主体的营利。

笔者认为商事法的终极性价值是实现商事主体的营利,即实现整个社会的经济效益。这一点表现在商法上就是从法律制度上规范以营利为动机的商事行为,保护自然人、企业的营利,从而实现整个社会的经济效益。之所以这么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论证:

1、从商法的发展历史来看。商法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公元3世纪的罗德岛法(lexrhodia),甚至更早的腓尼基人和希腊人的海事法。伴随着人类从自给自足的原始社会进入到奴隶社会,简单的商品生产与商品交换问世于人间。尤其是货币出现以后,奴隶社会的商事交易出现某种繁荣。伴随着简单商事交易的发展,为了适应现实的需要,规范商事交易行为,简陋的商事法规就自然而然的出现了。虽然,古代商事法被深深的打上了奴隶制商品经济不发达的烙印,不仅尚未从一般的民法规范中分离出来,而且自身也积极简单。但不能否认其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中世纪,欧洲虽然处于封建王权和神权的铁幕统治之下,但商品经济的发展已经不可阻挡,地中海沿岸城市的发展,“经济的专门化促进了商品交换的发展:除本地及市镇市场以外,出现了大的定期集市,其中最著名的是香槟伯爵领地的四大集市……”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商人作为一个独立的阶层的出现。但是由于封建主和教会势力的强大以及对商业的歧视和抵制,封建法和教会法不可能为商人提供法律规则和救济措施。基于此,商会不得不另立规范,同时在其发展过程中,商会形成了自己的自治权和裁判权,这种规约经历了从11世纪至14世纪几百年的时间,终于形成了中世纪商事法即商人习惯法。虽然商人阶层通过自治运动而创立的习惯法无法被纳入到国家法的体系之中,只能以民间法的状态存在。但其以成为近代商事法的起源,无疑也是不争的事实了。进入近代,伴随着资本主义在欧洲的纷纷确立,以及工业革命的推动,欧洲资本主义经济获得全所未有的巨大发展,与之相适应,以法国为代表的欧洲各国开展了大规模的商法编撰运动。并影响到全世界。最终奠定了商法在现代商品经济条件下不可动摇的地位。从商法的确立的历史过程来看,我们可以看到商法始终是伴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而发展的。而商品经济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追求经济效益,调动全社会的一切资源来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而在这个过程中,商法担当的任务就是为整个社会实现营利的目的提供制度上保障。这从更本上反映了商法的终极价值就是追求营利。

2、从商法与民法的比较来看。商法与民法,虽同为规定关于国民经济生活之法律,有其共同之原理,论其性质,两者颇不相同。盖商法所规定者,乃在于维护个人或团体之营利;民法所规定者,则偏重于保护一般社会公众之利益。为了实现维护个人或团体的营利,商法在沿袭民法的一般规定外,还就商事行为特有的情况而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如关于商事时效和法定利息的规定,关于商号、商业帐簿和共同海损的规定。

3、从商法的自身的具体制度来看。商事法以规定商事主体和商事行为为己任。而这些规定的本质集中地表现为规范营利行为。商事法的营利性并不表现为指导人们如何营利,而在于以法律制度构造自身营利的统一有机体。或者,以法律制度规范以营利为动机的商事行为。就拿公司法来说吧,发起人之所以创设公司,旨在营利,公司之所以从事营业活动,是为了营利,股东之所以转让其所持有的股票,还是为了营利,非股东之所以购买股票,莫不以营利为目的。还比如贯穿其中的企业维持制度等等。因此,确认营利、保护营利是商法对商事交易价值规律的客观反映,是商法的基本精神。

三、工具性价值。

法应当具备的品质无外乎就是公平、正义、权利、自由和秩序等这些我们耳熟能详的法律价值。我们当然也可以堂而皇之的将这些法理学已经研究出来的结果应用于商法这个更为具体的法律部门中来。但是这种很保险的研究是否有助于我们对于商法价值体系有更为清晰而更为深刻的理解,也许需要打上一个问号。对于商法而言,虽然它的工具性价值也包含着这几个方面,但是我们需要明白即使我们将这些已有的概念用于商法这个特殊的领域,它们实际上也已经被赋予了一种有别于一般法理学的特殊含义。人们常常忽视对不同法律部门的价值体系中同一价值形式的比较研究。而同一价值形式在不同法律部门中的定位的差异,却恰恰是部门法之间区别的内在体现。同样的价值如公平、效率,当把它们作为民法、经济法和商法各自的价值追求来进行研究时,不难发现它们之间存在着的极大差异。在商法中,反映其终极性价值的共性价值集中地体现为保障商事交易的安全和促进商事交易的`效率。需要指出的是,这两个原则又是统一于商事法的终极性价值——实现商事主体的营利。保障商事交易的安全原则,其作用就是为现代商事交易活动提供一个稳定而安全的市场秩序,排除不安全因素,为商事主体进行商事行为保驾护航。现代商品经济条件下,交易的快捷、便利已成为商事活动的一个重要特征。因此,要最大限度的追求经济效益,实现营利。就必须提高商事交易的效率。促进商事交易的效率原则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的。其主要表现为在商事交易过程中,缩短交易的周期、降低交易的成本、增加交易的次数和提高资金的利润率。

(一)保障商事交易的安全。

现代商事活动,随着交易标的的增大、交易手段的复杂、交易周期的加快、交易范围的扩大,交易的风险日益突出。为了增强商事主体的安全感,调动人们从事商事交易活动的积极性,保障交易安全便成了商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保障交易安全就是要减少和消除商事交易活动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交易行为的法律效用和法律后果的可预见性。现代商法采用了要式主义、公示主义、外观主义和严格责任主义,以保障交易之安全。

3、外观主义。所谓外观主义是指商法以交易当事人的行为外观为标准而认定其行为的法律效果。按照外观主义,交易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与意思表示不一致时,以意思表示为准,意思表示一经成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假若允许当事人以外观表示与真意不符而撤消商事行为,则显然不利于交易关系之稳固,从而造成交易的不安全性。商法中的外观主义以票据法的规定最为典型。例如我国《票据法》第4条规定:“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依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第14条第3款又规定:“票据上其他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

4、严格责任主义。所谓严格责任主义是指商法对商事交易的当事人规定了严格的义务和责任。商事公司之行为,多依赖于公司之负责人,其负责人之责任,若不予以严格的规定,势必妨害交易之安全。为此,我国《公司法》第63条规定,董事、监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97条又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在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在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二)促进商事交易的效率。

商事交易,重在简便、贵在迅捷。对于商事主体来讲,简便迅捷的商事交易,就意味着交易周期的缩短、交易成本的降低、交易次数的增多和资金利润率的提高。为了促进商事交易的效率,商法确立了促进交易简便迅捷这一基本原则。商法贯彻促使交易简便迅捷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1、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交易最为简便的方法就是确认当事人的商事契约自由与方式自由。因为,当事人在意志自由的情况下,才能更好地发挥主观能动性,以明智的决策,去谋求利润最大化。为此,商法对某些商事交易事项,如公司法中公司章程的任意记载事项、票据法中票据的任意记载事项、保险法中保险标的价值的约定、海商法中海上保险之委托等均允许当事人自行约定,其宗旨即在于促使商事交易的简便迅捷。

2、交易方式和交易客体的定型化。交易方式的定型化就是指商法将交易的方式预先规定为若干类型,使任何商事主体,无论何时交易,都可以获得同样的效果。如对销售商货柜商品明码标价的规定,记名证券的背书转让与无记名证券的交付转让等。交易客体的定型化就是指商法对交易客体的商品化与证券化。交易的客体,若是有形物品,使之商品化,予以划一的规格或特定的商标,确保大量交易迅速成交。交易的客体,若是无形的权利,由于不便流通,商法使之证券化,如股票、公司债券、支票、汇票、本票、保险单、运输单、提单、仓单等证券,商法均规定了一定的内容和格式,使之定型化,便于使用和流通。

需要指出的是,对于不同的人,商法的工具性价值的划分也许就不同,比如有人会认为自由、公平也是商法的工具性价值。这当然也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我认为,既然作一种学理上的分类,就要做到既能穷尽各个方面,又能高度概括。基于这个原因,本人认为将自由和公平作为工具性价值有不妥之处。因为,自由虽也为商事交易的一项重要原则,但深究其中,我们可以发现它其实是包含于商事交易的快捷原则之中的,商事交易之所以能够做到快捷、便利,就是因为它采取了区别于经济法的强制性规定,而在众多规范中实行自由主义原则。如尊重当事人的意识自治,确认当事人的契约自由与方式自由的规定。而公平原则,无可非议是所有法律均具备之本质。其精神本质在上面的保障交易安全与快捷两大原则中自然得到了体现,故本文不再予以详细论述。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就是安全与快捷这两个原则之间的关系,它们之间应该是相互统一,相互和谐的关系,而不是对立分离的。商事交易的快捷必须建立在交易的安全原则之上,否则这样的快捷是无基石之快捷,也是不能长久的快捷。反之,如果商事交易片面强调安全因素,则势必影响商事交易的顺畅进行和整个社会经济价值追求的实现。同时,安全与快捷这两个原则又是统一于商法的终极性价值——实现商事主体的营利性目标的。纵观两者的关系,它们是互相统一、互相依存、不可分离的。

参考书目:

王保树主编《中国商事法》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基本结构的基本结构思维图

1.并列式:

(1)并列分论点:

(中心论点——分论点一——分论点二。

——分论点三——结论,照应全文)。

(2)并列论据:(引论——本论——结论)。

2.对照式:

正反论述:(提出中心论点——正面阐述——反面阐述——结论)。

3.层进式(递进式)。

最基本结构

议论文的结构模式有许许多多,每一种都要学习,每一种都要掌握,对于高三学生来说,肯定是不可能的。千万不要让学生什么都去训练,否则可能什么都练不好。上面三种模式,几乎适用于任何。

作文。

话题。因此,在备考阶段,我们就让学生反反复复地练这两三种,熟能生巧,一年下来,大部分学生能对这几种结构模式烂熟于胸,考场上也就能游刃有余了。接下来本站小编为你带来议论文最基本结构,希望对你有帮助。

中心论点加分论点式。这是非常典范的议论文结构模式,许多名篇都是采用这种模式的,例如《理想的阶梯》《说“勤”》《谈骨气》等等。下面是《说“勤”》的结构提纲:

中心论点:“俗话说:‘一勤天下无难事。’唐代文学家韩愈说:‘业精于勤。’学业的精深造诣来源于勤。”

分论点一:勤出成果。

分论点二:勤出智慧。

这种模式最适合高考考场快速成文,也是最简单易学的,因此,我们把它当作重中之重来训练。在指导时,我们要注意几个细节。首先肯定是要有论点,不仅要有中心论点,而且还要有分论点。论点一定要用一句或几句话明确地表述出来。其次,还要注意将论点放在恰当、醒目的位置。笔者是这样要求学生的:中心论点一般放在第一段的末尾,如果句子比较长,还可以单独放一段(第二段);分论点一般放在每一段的开头。分论点的提炼和表述是指导的重点。

1、一篇议论文至少要有两个分论点,最好有三到四个。

2、分论点的语言要精练,一般控制在15字内。

3、分论点句子的结构要一致,使中间几段构成排比或准排比段。上文提到的一号标文和《说“勤”》的分论点就都是主谓式结构。

4、分论点的表述要尽量紧扣话题的关键字眼,以保证每一段都扣题。上面所引的一号标文就是很好的例子。

5、几个分论点应尽量围绕“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这三个问题,重点解决其中一个问题,比如上面所引的一号标文,其两个分论点主要解决“是什么”这一层面的问题,而《说“勤”》则主要解决“为什么”这个层面的问题,这样可以保证内容相对集中。

奇妙的“三三制”式。“三”在文学作品中是个奇妙的数字。“三打祝家庄”、“三借芭蕉扇”、“三打白骨精”、“三气周瑜”、“三顾茅庐”等等不胜枚举,而一篇短短的《邹忌讽齐王纳谏》竟然可以挖掘出六七个“三”来。一般而言,“二”嫌单薄,“四”嫌罗嗦,而“三”则恰倒好处,用于议论可有扎实厚重之感。许多成功的议论文都是“三三制”式的。何为“三三制”式?笔者概括出来的“三三制”式是:开头三句话提出论点,主体三段文论证中心,三个事例充当论据。当然,所谓的“三三制”只是一种基本模式,也是一个基本要求。比如主体部分,基本要求是至少有三段,至少用三个事例。在写作过程中,学生可以根据实际作适当调整,主体可以是四段,甚至五段、六段;事例可以是五六个或者更多,也可以是每段三个。这样能够保证论据的充分性和论证的丰富性。请看下文(20xx年全国卷):

选择。

我们似乎每一天都遇到需要作出选择的事情。选择无处不在,无时不有,选择一条正确的道路,将会影响人的一生。因此,我们要学会心灵的选择。

我们要选择真理。还记得布鲁诺殉难的故事吗?布鲁诺是16世纪一位著名的唯物主义者,他阐述和捍卫哥白尼的日心说,还提出宇宙在时间和空间上都是无限的。他的坚持引起了当时教会的强烈不满,而在个人的生命和坚持真理中,布鲁诺毅然选择了真理。于1620xx年,布鲁诺在罗马鲜花广场上被宗教教徒放火烧死了。布鲁诺虽然光荣地牺牲了,但是清醒的人们深深知道他的选择是正确的,他使唯物主义在后世得到推崇和继承,为科学真理作出了贡献。

我们要选择国家利益。、在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面前,不屈不挠,视死如归,为国捐躯,为新中国的解放贡献力量。还有近代著名作家鲁迅,他为了唤醒中国那部分麻木不仁的人,决定弃医从文,他深知只有医好病人肉体上的病患是不够的,精神上的病患同等重要。鲁迅写下了《狂人。

日记。

》、《药》、《孔乙己》等作品,揭露了中国封建社会的吃人制度,唤醒千万群众,为新民主主义的胜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鲁迅选择了国家利益,舍弃自己的爱好,但他的选择无疑是正确的。

我们要选择光明的前途。记得一位高考状元是这样说的:“在我的读书生涯中,我舍弃了平凡,选择了读书;舍弃了大量的游戏,选择了学习;舍弃了骄傲和自满,选择了谦虚,我的成功是在选择中获得的!”我们的确要为自己的前途作出正确的选择。在科学技术相当发达的今天是人才的竞争,这就要求我们要树立远大的理想,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抵制形形色色的诱惑,不断地实践自己,充实自己,改善自己,为自己的光明前途奋斗。

选择如此重要,我们应当学会心灵的选择,抛弃阻碍自己发展的事物,保持清醒的头脑,作出正确的选择,走向光辉灿烂的明天。

这篇高考优秀作文就是典型的“三三制”式,给人的感觉是清晰明朗,条分缕析,使阅卷人能够在短时间内抓住作者的行文思路和思维进程,同时又给人内容厚实,论据充分之感,肯定是高分佳作。

第一段:开宗明义,提出论点。或引用,或比喻,或排比,或比兴,总之,三句话即直奔主题,切忌故弄玄虚,弯起绕八,拖泥带水。

第二段:详例剖析,叙议结合。事实胜于雄辩,一个精当的事实论据,往往能够有力地证明论点。只是要写好详例剖析殊为不易,不少学生忘记了议论文的体裁特点,叙事过于详尽,变成了记叙文的写法,这是应该尽力避免的。笔者在指导时,就让学生学会“三明治”式的结构,即首尾是议论评价性文字,中间是高度概括性的叙述(一般不超过120字)。

第三段:略例排比,形成气势。如果说详例是点的勾勒,那么略例就是面的铺展。点面结合能够形成立体感,略例以三四个为佳,若能形成古今中外的格局,则更有全面的代表性了。

第四段:正反对比,凸现中心。即在上面详例剖析、略例排比的基础上,再从反面切入,正反结合,对比鲜明,从而更加突出中心。

第五段:辨证分析,立论周全。任何理论都不过是一种假设,绝对的结论容易产生偏颇,因而一段辨证的分析能使立论更为严密周全。

第六段:联系实际,升华主题。这一段是为了突出文章的现实针对性,联系实际,解决问题,从而使主题得到进一步升华。

这种模式,易于掌握,可操作性强,非常适合考场作文。因为它的优势很明显:思路清晰,逻辑严密;六步模式,环环相扣,一气呵成,无啰唆拖沓之嫌,使阅卷老师一看即明;论据充实,论证充分,有效地克服了写议论文内容空乏的毛病。

我们看看高考优秀作文《走出旧框框,冲破习惯势力》(1988年全国卷)的结构:

第一段,追根溯源,引出习惯:千年历史,沉重习惯。

第二段,初举一例,习惯可变:人们习惯了“迪斯科”。

第三段,连举三例,强调危害:爱迪生、赵王和猿人。

第四段,辨证分析,指明危害:缺乏创新,永远落后。

第五段,冲破习惯?安于现状?正反对比,敲响警钟。

第六段,联系实际,习惯沉重;呼吁冲破,焕发潜能。

此文就是六段定“乾坤”,思路清晰,层次分明,有论据,有分析,论证充分合理,克服了常见的议论文“观点+事例=议论”的毛病,值得借鉴。

了解开题报告的基本组成部分

要对别人的研究进行阐述、归纳和概括,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研究课题同时揭示自己课题研究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

二、研究假设与变量分析。

要分析清楚课题的变量,有的是既有自变量又有因变量研究,有的则只有自变量或重点是自变量研究。

三、研究方法。

1.研究内容2.具体研究方法3.研究措施。

四、论文结构。

五、参考文献。

了解开题报告的基本组成部分

一般而言,毕业论文的开题报告分为三个部分(why——what——how)。

一、研究的意义(即为什么要作此项研究,why?)。

二、研究的内容(即研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what?)。

三、研究的'方法(即如何开展此项研究,how?)。

1.介绍研究的主要方法、手段,如定性分析,定量分析;规范研究,实证研究;历史分析,比较分析;逻辑分析,归纳分析,演绎分析,数据模型,统计分析,等等。

2.收集文献资料的情况,如准备收集哪些具体的文献资料,包括报刊杂志,学术文献,专著教材,学术网站,研究论著,博士硕士论文,等。

3.研究工作的时间安排,如从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收集文献资料,什么时候拟定写作提纲,什么时候完成开题报告,什么时候完成初稿、二稿、三稿,什么时候完成定稿,等。

毕业论文基本要求

1、标题:题目简要、明确,不宜过长。

2、中英文摘要(100~250字),中英文关键词(3~5个)。

3、前言:主要包括选题的依据,对本课题研究现状的简述,本文的立意和研究的角度。

4、正文:要求论点明确、结构合理、条理清楚、内容完整、资料详实并与论点相结合,同时要做到文字通顺,引文规范。论文正文字数在3000字左右。

5、参考文献格式。

著作:作者、书名、出版地、出版社、出版时间、起止页码。

论文:作者、论文篇名、刊名、年、卷(期)、起止页码。

6、其它注意事项。

(1)统一使用a4纸,每页40行,每行40字。

(2)正文用小4号字,大标题用4号字,摘要、关键词、注释用5号字,英文摘要、关键词用5号字。

7、毕业论文由学院护理一系汇总,装订成册,汇编目录,封面。

二、选题。

选题是撰写毕业论文和进行科学研究的重要环节,标志着毕业论文和科学研究的正式开始,在整个论文写作和科学研究过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选题应遵循如下原则:

(一)选题要体现护理专业特点和教学计划中对能力知识结构的基本要求,达到毕业论文综合训练的目的。

(二)选题应符合护理学科的理论发展,解决学科建设、学科发展的理论或方法问题,解决应用性研究中的某个理论或方法问题,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三)选题贴切,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

(四)选题应力求有益于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与技能,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学生可自己拟定题目,并且可跨学科交叉选择课题。

(五)课题的工作量和难易程度要适当,学生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经过努力能够完成。

(六)选题参考。

1、高职护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建议。

2、临场护理工作未来发展趋势。

3、临床护理工作实践中疑难病例的护理分析。

4、以人为本的理念在护理实践中的应用。

5、提高高职护生学习效果的探讨。

6、高职学生如何实现成人、成材、成功?

7、高职护生在就业过程中面临的困难与对策。

8、关于高职护生就业观的探讨。

9、高职护生心理因素与学习效果的相关性分析。

10、护理专业培养目标与社会需求相结合的探讨。

11、临床各科常见疾病病人心理问题的分析与护理。

12、静脉输液过程中的技巧。

13、重度水肿患者输液穿刺技巧。

14、入院宣教时间与内容关系的探讨。

15、长期卧床病人失眠的.护理。

16、静脉留置针在肝病患者输液中的应用。

17、机械通气病人的护理。

18、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

19、褥疮护理新进展。

20、护理职业道德与护士行为规范。

21、急性心肌梗塞特殊疼痛部位原因分析及护理。

22、医院护士职业防护难点分析及相应对策。

23、护患矛盾的原因和防范。

24、对儿科健康教育的探讨。

25、影响护理文件书写质量的原因分析与对策。

26、护理工作中常见法律问题和对策。

27、自然分娩中激励式心理护理的临床效果。

28、住院患者不同心理反应的心理护理。

29、与失语患者沟通的技巧。

30、系统化整体护理模式的临床应用。

31、护理操作与人文关怀探讨。

基本结构

议论文一些基本结构形式,如总分式、并列式、递进式、正反式、对比式、归纳式、证明式等。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议论文的基本结构,欢迎阅读。

先提出自己对某一问题的看法,即论点,然后加以分析、论证,最后得出结论。这种结构形式是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顺序来展开论述的。说“思”:

1、学会动脑筋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提出问题)。

2、搞好学习、工作、科研等都需要多动脑筋(分析问题)。

3、要养成多动脑筋的习惯(解决问题)。

先提出总论点,然后并列地从几个方面分别对总论点加以论述,即论述部分是由并列的几个分论点的'论述组成的。并列式的几个分论点常常放在每段开头,以显示层次。运用这种结构形式的关键,是对一个总论点能够从不同的侧面来加以认识,并能够并列地排出几个能说明总论点的分论点来。说“思”:

1、要养成多想的习惯(总论点)。

2、多思才能把知识学活(并列分论点一)。

3、多思才能有所发明创造(并列分论点二)。

4、多思脑子才越用越灵(并列分论点三)。

2004福建满分作文《稳中求胜》文章在亮出中心论点“为人沉稳,稳中求胜”之后,便从三个方面展开了充分的论述:

沉稳从志而来……。

沉稳从难而来……。

沉稳从无欲而来……。

这三个分论点共同证明了中心论点,论证充分,结构清晰。

按客观事物的内在联系,由此及彼,由表及里,一层深入一层地论证论点。“深入”的路子很多:可由现象说到本质;可由可能性说到必然性;可从经验说到问题,再说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可从“是什么”说到“为什么”,再说到“怎么样”……这种结构形式能使问题的剖析如层层剥笋,步步深入。说“思”:

1、“思”就是提倡动脑筋(是什么)。

2、“勤思”的重要(为什么)。

3、还要“善思”(怎么样)。

2002高考作文《正直是做人的根本》,文章先摆出女学生拒绝广告的现象,接着说明这样做的原因,再评论女学生这一行为的意义和价值,这样层层递进,说理深刻,从而透彻地揭示了问题的实质。

提出论点后,从正反两个方面进行论证。任何一个论点,既可以从正面论述,又可以从反面论述;把两方面结合起来,说明才更透彻。有些论点可侧重从正面论述,结合进行反面论述;有些论点可侧重反面论述,结合进行正面论述。说“思”:

1、要提倡多动脑筋(提出论点)。

2、多动脑筋的重要(正面论述)。

3、不动脑筋的危害(反面论述)。

2003江西一考生的《公则生明》本论部分先引作文材料以做反面典型,由此带出两例正面典型事例。这样,三个事例一反两正,对比鲜明,孰是孰非,一目了然。

通过对比来论证论点。对比有正与反的对比,现在和过去的对比,这一事物与另一事物的对比,同一事物各个不同发展阶段的对比,等等。对比可以使观点更为鲜明。说“思”:

1、生活中的两种人:勤于动脑的人;懒于动脑的人。(态度对比)。

2、不同态度的不同结果(结果对比)。

3、不同态度的不同思想根源(思想根源对比)。

4、应学习第一种态度,做勤于思考的人(结论)。

商法基本原则论文

其基本原则体现了合同法总的指导思想,是实施合同法的依据,本文主要归纳为五个基本原则进行阐述。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合同法整个领域,指导合同法的制定、解释、合同当事人的合同行为,以及合同司法行为的根本准则,是合同法的宗旨和价值判断的集中体现,是合同法的灵魂,集中体现了合同法的基本特征。

一、平等、自愿原则。

《合同法》第三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一)平等原则。

平等首先指当事人的民事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这也是民法首要的核心原则,反映了民事法律关系的本质特征。

在法律上,合同当事人双方或各方,无论身份如何,均是平等主体,没有从属、高低之分,也没有管理与被管理或命令与被命令的成分。

平等协商订立合同。

其次,平等还指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对等,即当事人各方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权利与义务同时存在。

(二)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是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协商,自愿决定和调整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

该原则既表现在当事人之间,因一方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无效或可撤消;也表现在当事人与第三人之间,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均不得非法干涉。

因为这里的“自愿”须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

自愿原则贯穿于合同活动的全过程,具体表现为:

(1)当事人依照自己的意愿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有权选择对方当事人;。

(3)所订立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前提下自愿约定;。

(4)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可协商对合同的内容进行补充或变更;。

(5)可以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还可以自愿选择解决方式;。

(6)当事人还可以自愿协商解除所订立的合同。

把平等、自愿原则作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的首要原则,在我国目前刚刚完成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初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合同法》第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又有效避免了一些行政管理人员以及司法审判人员意识淡薄,滥用行政权力或自由裁量权,把不合理的干预当作保护,损害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合同法》对合同当事人的服务和保护的功能。

二、公平原则。

这里的公平应该既有程序上的公平,也有实体上的公平。

程序上的公平指为当事人提供平等的机会,提供同样的活动的可能性,至于当事人活动的结果则不加以评价;实体上的公平指当事人具体利益状态上的均衡。

《合同法》第五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可以说这是以基本原则的方式对于当事人课加了依据公平原则进行与合同有关的活动的一般义务,同时也在事实上宣告了立法者有权以公平原则为依据,干预当事人活动的过程和结果。

主要表现为:

(2)在发生合同纠纷时,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依照公平原则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进行价值判断,公平地适用法律,确定法律责任的承担。

《合同法》调整平等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然应当把公平作为一项基本原则,为诚实信用原则树立判断标准。

三、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法》第六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合同或合同关系终止等各个阶段,无论行使权利,还是履行义务,都应讲诚实、守信用,相互协作配合,不得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这一原则的确立反映了法律对道德准则的吸收,这种道德准则上升为法律规范的要求,首先应用在了合同活动过程。

该原则的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

(1)将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指导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履行合同的行为准则,有利于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履行合同义务。

(2)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而法律又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解释。

诚实信用原则是整个市场经济的道德伦理基础,在我国市场经济逐步完善的过程中,强化诚信意识,建立诚信体系,对于维护诚实信用原则的崇高地位,促进市场经济正常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合法性原则与公序良俗原则。

《合同法》第七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上述法条规定,可将该原则归纳为合法性原则与公序良俗原则。

所谓合法性原则,是合同当事人所从事的与合同的定力、履行等有关的行为必须合乎国家强制性法律的规定,而不得存在违法的情形,否则将得到法律的否定评价:或宣告其无效,或追究其违法责任。

这一原则是对私法自治的一种限制,体现了公共立法对私人自由的控制。

(二)公序良俗原则。

所谓公序良俗原则,是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及目的不得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在立法时,不可能完全遇见到一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道德秩序的行为,而有针对地作出详尽的禁止性规定,故设立公序良俗原则,用来弥补禁止性规定的不足。

公序良俗原则实质上是授权性规范,目的在于遇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道德秩序的行为,而又缺乏相应的禁止性法律规定时,人民法院可直接适用公序良俗原则,确认该行为无效。

《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依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法律约束力指合同当事人在法律上的约束力,其主要内容是当事人必须受合同约定的约束,非依法律或双方约定,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即合同的法律效力。

该原则具有两层含义:

(2)依法成立的合同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合同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破坏合同的履行。

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如果在现实生活中得到普遍贯彻,那么合同这一法律手段,必将大大地推进我国的法治进程。

在合同法中还有一个“隐形”的原则,它没有出现于合同法的条文中,但仍然贯穿于合同的制定、履行的全过程,那就是鼓励交易原则。

该原则的目的是促进当事人通过合同实现交易,鼓励合法、正当、自愿的交易,在合同法的条文中也有对该原则的充分体现。

该原则的重要性是不可磨灭的,相信日后如果修改合同法,该原则也可能会出现于合同法的条文中,作为合同法一项实际的基本原则。

综上所述,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合同法的纲领,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法律规范,它不为合同当事人确定具体的行为规范,而只是提供了抽象的行为准则;合同法基本原则也不预先规定其适用的具体情景,而是一般性地适用于各种不确定的情形之中。

它体现立法指导思想,指导当事人活动,指导司法活动。

其重要作用与意义也不仅表现在某一章节、某一制度,而是贯穿于整部合同法。

它作为《合同法》总则中的一般规定,主要发挥了两个方面的重要作用:首先是指导作用。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指导立法工作者如何制定各项法规,对审判人员如何适用合同法也起着指导作用。

其次是补充作用。

对于合同法的某个问题,法律缺乏具体规定时,当事人可以根据基本原则来确定,审判人员可以根据基本原则来解决纠纷。

基本原则不是虚无缥缈的,法律的各项制度、各项规定,都闪耀着基本原则的光辉,都是基本原则的具体化,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也是正确理解合同法具体条文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