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调研报告,我们可以深入了解一个特定领域的现状、问题和趋势。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调研报告范文,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写作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

安全生产工作调研报告

近年来,中寨经济快速发展,未来更是将依托中寨乡独特资源、气候等优势,从而取得更大的成绩。在xx市“决战贫困、提速赶超、同步小康”主题工作开展的新形势下,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必须以更加清醒的头脑认识安定平稳的社会环境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生产要抓,安全更需要加大重视,安监监督管理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好安全监管责任,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思路,从源头抓起,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不断向前迈进,不断取得新成绩。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首先必须对中寨乡安全生产工作形成一个总体的了解,这就需要对全乡安全工作情况做实际的调研。

一、中寨乡企业实际情况分析。

(一)中寨乡共有各类生产经营单位43家;煤矿4家(2家正常生产、1家停建、1家关闭),非煤矿山6家,烟花爆竹经营店19家,加油站1家,水厂一家,其他生产经营单位13家。

1、10家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已经完成安全生产达标工作,企业责任书、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到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员培训到位,安全生产投入总体情况较好,主体责任落实比较到位。

33家生产经营单位由于自身经济投入少等特点,安全生产投入一般,安全意识有待提高,主体责任落实有待加强。

1、“红线意识”有待提高。单位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的关系处理不够协调,存在重生产的倾向,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力度还需加强。

2、安全投入有待增加。部分企业由于经济薄弱等原因消减了安全投入,放松了安全工作。消防设施,警示标志等安全设备投入不足。

3、企业隐患处理不够重视和及时。有的企业对出现的事故隐患认识不足,未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安全意识淡薄,不及时上报整改表,隐患整改不够彻底,有应付检查现象存在。

4、安监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支强有力的执法队伍建设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和保障,乡镇安监站要保障一支人数(3—5人)相对稳定的安全生产工作执法队伍,并保证专职专用,中寨乡由于安监站工作人员长期不稳定、更换频繁,导致队伍人员缺乏,专业素质不高,执法能力不强。

5、部门协调、联动力度不够。各单位、部门工作人员未认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抓好本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形成多管齐下、齐抓共管的格局,责任和担当意识不强,认为安全生产工作只是安监站人员的工作,自己不用抓,不用管,导致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盲区和薄弱环节。

二、如何改进和完善中寨乡安全生产状况。

(一)针对各类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引导、帮助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1、对煤矿、非煤矿山的管理。首先,要做好安全生产达标升级的工作,继续深化台帐制度,在签订好安全目标责任书的同时将主体责任落实到实处,完善企业的二级安全责任书签订。其次,要继续加大安全宣传和教育力度,强化“红线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企业要多宣传,做好各级安全教育工作,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再次,企业要加大自查自纠力度,按时上报隐患及整改情况,做到和乡安监站及时沟通,从而形成一个和谐的安全监管局面。

2、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管理。要大力帮扶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和完善管理体制,由安全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生产安全,并且针对其资金薄弱特点,优先建立台帐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有法可依,有据可循。继而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逐步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从而形成良性发展。

3、烟花爆竹店、加油站,必须根据其行业特点,认真落实安全操作规程,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按时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完善相应的安全、消防设施设备,组织本单位员工学习安全、消防法律法规,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掌握安全、消防设备设施操作流程和使用方法,加强隐患自查自纠力度,做到不安全不经营。

(二)创新思路,防范未然。

安监站必须创新思路,改变以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滞后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准则,把事故当作隐患来处理,对隐患采取“零容忍”的坚决态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责任意识,形成多管齐下、齐抓共管的格局,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督促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上消灭各类安全隐患。

1、强化宣传,重视教育。

(1)、创新工作方法,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集思广益,抓住“六月安全月”、“119”等宣传时段,使安全宣传形式多样化,让安全生产知识家喻户晓,使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从而全面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2)、全面推进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一是建立完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继续抓好安全培训工作;重点做好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的新培训和再培训,落实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二是大力加强安全监管人员素质建设;认真抓好业务培训,尤其是着力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2、明确职责,台帐清晰。

(1)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制,完善目标考核体系。

认真做好责任书的签订,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做好分管领导、涉安单位、生产企业的责任签订,督促企业落实二级责任制,为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打好基础。严格按照“双考双评双挂钩”的要求进行考核,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干部绩效考核,并严格兑现安全生产考核奖惩。

(2).做好企业台帐管理,做到有据可依。

按照“一企一档”要求进一步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台帐制度,及时更新企业资料,特别是特种设备和人员的信息状况,做到台帐清楚。

3、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监站要认真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随时解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要清楚本乡、各行业、各企业有多少隐患,怎样进行整改、何时整改结束,做到心中有底、心中有数;发现隐患及时劝其整改。同时做好各大专项检查工作,保证企业生产安全。

(三)加强安监队伍建设。

一是要建立一支(3—5人)敢管、能管、善管并相对稳定的安监队伍,并专职专用;二是要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执法专用车俩,确保专车专用;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安监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

粮食局的安全生产工作调研报告

安全生产事关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为统领,扎实推进安全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本文就如何强化管理,切实抓好新时期粮食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促进粮食工作又好又快发展,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近年来,xx市粮食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各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注重宣传教育,搞好检查督促,落实防范措施,实现了安全生产无事故,达到了上级下达的事故控制指标要求。但是,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目前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一是安全生产基础还比较薄弱,支撑体系和监管机制尚不健全;二是部分粮站库房破旧漏现象比较严重,但由于维修资金不足,故存在着不安全因素;三是系统内粮站大部分出租,而承租企业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拼设备、拼厂房情况比较突出,给企业留下一定隐患。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常抓不懈的思想,把安全生产作为头等大事抓紧抓好。本人认为,加强搞好新时期粮食系统的安全生产,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措施,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全面发展的基本任务和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安全生产事关大局,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正确理解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进一步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单位一把手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切实负起具体责任。要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研究、探索和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狠抓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加强检查督促,从严管理,严格要求,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每位职工安全生产的基本制度。大量的事故表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的关键在领导,领导手握决策大权,领导责任制的`落实与否,直接关系着整个单位的安全与否。因此,作为领导首先在思想上要把安全工作作为“天”字号头等大事来认识,严肃认真地履行自己对国家、对单位、对职工所负的安全责任。要认识到领导安全意识的淡薄,领导责任的不到位,才是单位最大的事故隐患。作为单位领导,必须按照有关制度要求,用“铁的心肠、铁的手腕”带头严起来,带头抓落实,逐级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将安全生产与职工年终工资挂钩,与领导考核、任免挂钩。

培训教育是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杜绝“三违”的有效途径。要从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安全法律法规的普及、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掌握、安全防范技能和意识的提高等方面入手,全面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不能只满足于会议传达、文件转发,也不能以偏概全、以点带面。必须以三级安全教育为基础,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全局职工工牢固树立“人的生命价值高于一切”和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观念,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重视安全的良好氛围,杜绝“三违”行为,有效地减少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工作的调研报告

**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及**市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本质安全”这一目标,着力完善责任体系、管控安全风险、堵塞监管漏洞,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调研报告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是压紧压实责任。**市及时传达学习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情况,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文件精神,严格执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全市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及时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认真学习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扛牢压实政治责任,认真履行政治担当,扎实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向纵深推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是督导安全生产。**市督促全市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对全市危化企业、道路交通、冶金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及其它行业领域的大排查大整治,及时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工作进行安排落实,从时间安排、排查重点、整治要求、信息上报、资料收集总结等环节都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加强危化企业监管,从市场监管、危化品运输、危险废物监管等方面入手,加强源头管控、实施精准治理精准执法,进一步巩固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是激励干部担当。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市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把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履职情况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市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行“1+*”模式,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及该项考核结果评定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在“安全生产”领域进行“一票否决”,即安全生产出现重大问题的,高质量发展考核、专项工作考核评为一般等次,党建工作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切实将安全生产放在全是目标责任考核重要位置。

四是健全管理体系。督促全市各级各部门及时成立应急救援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形成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快速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注重及时调整、配齐配强市应急管理局领导班子,调配人员,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及时调整配备专业安全执法人员,并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抽调骨干力量充实其中,真正形成党委领导、部门配合、有序推进的应急管理机制。

二、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细。个别企业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存在“重发展、轻安全”的倾向,在经济压力面前顾此失彼,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不注重安全投入;有的企业安全管理观念落后,安全规程制度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不强,职工安全意识差、自我保护能力低、设备安全保障能力低等问题较为突出;有的企业对监管部门的要求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积极、不主动,整改打折扣、搞变通,企图蒙混过关。

二是安全监管执法力量不足。当前,安全监管工作面越来越广,工作量和难度越来越大,专业技术要求越来越高,现有的安全监管队伍不能很好地满足实际需求,监管执法人员数量不足、结构不优成为制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因素。应急管理监管的信息化、科技化、专业化水平不高,监管的方式手段还较为单一,导致一些隐患排查不及时、问题整治不彻底,监管力量、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是安全生产宣传氛围不浓。尽管我们每年都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宣传活动,但是安全生产宣传的形式内容比较单一,针对性不强,且多在“安全生产月”集中开展宣传,常态化、制度化的安全宣传做的还不到位。安全生产宣传进企业多,进机关、农村、社区少,安全警示教育不足,全社会重视安全、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氛围还不浓厚。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进一步推动工作到位。督促指导全市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推进危化、冶金工贸、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领域、人员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逐一落实管控责任措施,努力减控风险,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到位。

二是进一步抓实风险防范。督促指导全市各级各部门做好应急预案、救援力量、物资保障、社会动员等应急准备。紧盯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等重大自然灾害风险隐患,认真开展灾害隐患的再检查、再督促、再落实,提前防范,及时消除风险。层层传导责任,盯紧督办落实,抓实安全风险防范工作。

三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盯紧守牢“六一”“七一”“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特别是要着力抓好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浓厚氛围。

四是进一步严格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非在岗值守人员保证通信畅通,随时听从指令安排,坚决杜绝离岗、脱岗和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现象。时刻保持应急状态,确保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影响,切实提升应急处突能力。

来源:网络整理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content_2();。

安全生产工作调研报告

坚持安全发展,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前提。下面是爱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工作调研报告范文,供大家阅读!

近年来,区教育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的领导下,在相关单位的密切配合下,认真贯彻上级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全面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一是考核奖惩到位,将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各学校、各直属事业单位学年末业绩综合评定,并在评先树优中占据较大的权重,从而不断增强各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今年来全区未发生任何安全伤亡事故,顺利完成了全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二是监督检查到位,领导小组定期检查,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及时加以解决;

二、多方联合,齐抓共管,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整治活动。

区教育局针对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新问题,研究新对策,与相关部门联合,形成合力,经常性的共同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在整治活动中,做到“横查到边,纵查到底”,防微杜渐,确保安全。

(1)今年1月份,会同区技术监督局,对全区学校锅炉进行了专项检查,对部分学校发现的隐患采取了整改措施。

(2)今年4月份,由生产管理站、保卫、校改等科室牵头,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大检查,重点检查了学校周边秩序,并对其进行了彻底清理整顿。同时对学校周边的电子游戏厅、网吧进行了清理,为学校创造了安全、文明的周边环境。

(3)5月份,由办公室、生管、保卫等科室对学校的饮食卫生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学校周边的商贩、摊点进行了清理,确保了学生的饮食安全。

(4)10月份,对全区学校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了培训,并组织参加了今年12月份安全生产法培训班活动。特种作业人员全部参加培训且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三、全面检查,严密防范,对重点隐患进行了整改查处。

我区的校办企业规模较小,基本上没有存在重大隐患的设备设施,重点防范目标主要是锅炉和压力容器。在锅炉专项检查过程中各校都按照技术监督局的要求办理了锅炉运行证、特种工人上岗证,锅炉运行良好,全年未发生锅炉运行事故。为确保学校用电安全,我们对学校所有照明灯、线路、电源、插座等进行了全面检查,杜绝火灾,消除隐患。在加强消防教育的基础上,对灭火器材进行了检修,并购置了一批新的灭火器,加强了消防工作。全年发现不安全隐患6处,下达安全隐患监督整改通知书5份,6处不安全隐患都在期限内整改完毕。通过检查各校安全工作以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渠道,全年未发生交通、火灾、机械等伤亡事故。

四、提高认识,警钟长鸣,切实搞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多年来,我们一直把安全教育培训做为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达到90%以上。特别是安全生产法出台以后,组织各校进行了认真学习,增强了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使安全生产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各校都与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联合结成了共建单位,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定期对学校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今后,区教育局将认真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继续扎实有效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不断研究新问题,采取新办法,努力把安全生产工作再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引言:安全生产工作事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全社会重视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观念,狠抓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积极开展了安监执法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检查,严厉查处事故隐患,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弘扬安全生产文化,依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持了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为公司稳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环境。现将地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分析,找出当前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1.调查时间: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2.调查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xxx责任公司xxx、xxx煤矿。

3. 调 查 人:xxx

4.调查方式:到两矿现场安全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统计。

5.调查内容:分别对两矿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与办法进行调查。

6.关 键 词:安全生产,安全监管

总体状况及分析

一、基本情况

(一) 安全监管的领域:xxx煤矿地面在建工程有工业场地1#、2#板块、公共厕所、洗衣房、进厂公路小桥、3#单身职工宿舍楼平场、排矸系统转载点及进场道路、工具房、矿井工业场区道路及附属(井口工业场地)、饮水工程共10个工程;xxx煤矿地面在建工程有场区管网、10kv配电室、 1#、2#住宅、井工业场地3#板块平场及挡土墙、35kv变电所、2#单身宿舍、食堂、井口联合建筑、取水集水池及泵房共10个工程。

重点监管方面有:火灾易发,机械作业,危化品储存、使用,高空作业、山体滑坡等几个方面. (二)事故统计:2011年至今,我公司两矿地面建设工程未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三)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严格控制地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全年安全目标是:死亡和重伤控制指标为零。

(四)机构建设:两矿地面建设工程部现有部长各1名,主办科员各2名,。

(五)安全生产体系建设。两矿工程部对地面建设工程实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二、安全生产工作简要情况

为切实加强我公司两矿地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按照“依法整治、综合治理、巩固提高、务求实效”的原则,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坚决遏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具体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围绕 “安全发展,国泰民安”的主题。制定工作方案,举办安全生产知识演讲比赛、举办消防火灾事故应急演练,举办“安康杯”安全知识竞赛。

(二)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公司每月组织工程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两矿地面建设在建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查处事故隐患及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分别开展山体滑坡、雨季防汛等重点整治。

(四)分别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五)开展“三线搭挂”综合治理。对电力线、电信线、电视闭路线“三线搭挂”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治。

(六)开展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七)开展夏季防火、防汛工作督查。

(八)开展“安全事故隐患”定期检查。

(九)开展多层次、多方位的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十)推进两矿各生产单位基本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

(十一)加强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加大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安全管理。 (十二)初步完善了安全生产长效责任体系、考核措施和建立了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 (十三)对两矿班子实行安全年薪工资和缴存安全风险抵押,对职工实行安全结构工资。

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

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事故类别分析,两矿地面建设工程虽未发生安全事故,但由于两矿的地面建设已处在快速建设期,企业职工安全意识不强,地理位置处于山区,大量事故隐患仍然存在,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

(二)对安全生产也是政绩的认识不足。部分管理人员特别是基层管理对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不足,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不强,存在开展安全工作不主动、宣传教育不到位,监督管理不落实现象。

(三)安全监管力量不足。目前,人员配备不足,目前在建项目较多,大量安全监管日常工作,现有人员和工作量不相适应,难以保证安全监管的有效落实。

(四)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及时、缺乏针对性,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现象,违章操作、冒险作业的现象仍然存在。

(六)为追求经济利益,施工单位对安全方面的投入不足,设备设施老化和陈旧,存在大量事故隐患,安全作业条件得不到合理保障。

对策和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1、加强安监人员的自身建设。以深化机构改革为契机,充实安全监管力量。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工作程序;继续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安监人员的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积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组织协调、安全执法和事故隐患的查处能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适应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

2、加强兼职安全员队伍建设。扩大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覆盖面,在两矿主管部门中培养一批素质较高的兼职安全员,加强兼职安全员队伍的业务培训,壮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量。

(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设

1、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部署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安监人员的职能作用,根据工作阶段和重点,定期组织各单位参加安全生产工作联席会议,通报、研究、安排、协调相关工作。

2、强化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制度。结合工作情况和需要,定期将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进行内部通报曝光,强化相互监督效果。

3、落实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争取公司财务支持,每年专门拿出部分资金,奖励安全事故隐患举报人员。

4、落实安全生产综合考核制度。每年对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实行综合量化考核,将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考核体系和单位年终评先评优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具体工作

1、继续加强各执法部门和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的协调和配合,提高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能力。

2、加强安全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各部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文化,充分发挥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常识的作用,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

3、认真做好安全培训工作。继续对各项工程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组织好特种作业人员专业技术培训,保障经济快速发展对特种作业人员的需要。

4、开展以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爆破器材、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制度,加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整改和安全资金投入力度,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

5、加强安全生产经常性监督检查和管理。对相关各级主管部门实施综合性监督,督促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6、深入开展联合检查和定期抽查。加强各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结合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定期组织联合检查活动,使安全生产工作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局面。 综上所述,工程安全生产是根本,是基础,是关键,是保障。只有落实到具体的生产工作中,才能真正确保安全。

随着全市社会经济不断发展,乡镇(街道)非公企业和个私经济发展迅速,乡镇安全监管工作也日趋繁重。为准确把握全市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现状,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我们对全市综合经济指标排在前20位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现状进行了调研,基本摸清了现状,找出了存在的问题,明确了工作重点。

一、基本情况

全市20个重点乡镇(街道)所辖区域内共有行政村(社区)469个,工商贸企业12093家,其中,危化品生产企业63家,非煤矿山企业30家,船舶制造企业18家,冶金企业933家,建筑施工企业42家,烟花爆竹经营单位611家,有一定规模的公众聚集场所近500家。在安全生产监管方面,初步构建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建立了安监机构,配备了安全助理,共有专职安监人员41人,兼职安监人员16人,均参加了省、市举办的培训班,做到持证上岗。

近年来,通过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达标活动的不断深化,各乡镇(街道)和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了较大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安全生产各项政策基本得到落实,安全监管制度日益健全,安全工作职责履行较好。

(一)对基层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有了较大提高

**、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近年来更充分认识到基层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要求各地全力抓好基层安全,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今年6月份由市政府办转发了市安委办《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意见》,《意见》强调要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改善基层安全监管力量薄弱现状,要求各地在现有安全管理组织的基础上,充实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力量,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在乡镇(街道)各部门的配合下,严格依法行政,承担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各市(区)政府也日益将基层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对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关心力度。

市和各市(区)安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对安全生产尤其基层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坚持工作重点下移,加强对各乡镇(街道)的业务指导,强化对基层安监人员的技能培训,深化对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达标活动的考核验收,切实帮助基层提高安全监管水平。

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认真学习国家、省和市有关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一系列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举措,是建设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社会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各地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姜堰市娄庄镇制作了《安全发展看娄庄》的专题片,并结合“十星文明户”及“标兵文明户”评比活动,树立安全生产典型,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镇政府成立了安全生产志愿者队伍,利用会议、广播、画廊和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知识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形成“人人知安全、人人要安全”的良好氛围。泰兴市七圩镇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强化全员“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生产意识,使企业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思想转变,并基本确立了安全发展的指导思想。各乡镇(街道)不同程度加大了安全投入,其中,姜堰市姜堰镇、靖江市靖城镇等乡镇近两年来用于安全生产管理的投入均超过了10万元。

(二)基层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基本建立

各乡镇(街道)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基本得到落实,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分管负责人亲自抓、其他领导履行“一岗双责”的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一票否决”、责任追究制度基本建立。部分乡镇还制定了专门的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在乡镇“双文明”等考核中占有一定的比例。海陵区京泰路街道办事处结合实际,制定完善了21项制度和职责,按照各分管负责人的工作分工,划定七个安全责任区,明确了各区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监督检查制度,研究制定了相应的考评细则和考评方法,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从体系和日常监管诸方面真正体现“一岗双责”,上半年辖区内安全生产保持平稳态势。靖江市西来镇从落实“一岗双责”、完善制度考核和健全工作网络着手,实行全社会安全管理,全镇按七个条线,规定凡负有行政工作责任的镇、部门、村企干部在其工作范围内均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并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纳入年终考核主要内容。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基本确立。各乡镇(街道)基本明确了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兴化市张郭镇设立了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共有8名安监人员,其中专职4名、兼职4名;泰兴市泰兴镇设立了镇安监科,共有7名安监人员,其中专职3名、兼职4名,其他乡镇也设立了安监机构,配备了人员不低于1名,基本解决了基层安全“有人管”的问题,安全生产监管、检查、指导和协调等职责基本履行,安全监管薄弱现状逐步得到改善。

(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

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基本到位,安全管理网络、各项管理制度和重大危险源均制牌上墙。市安监局统一编制的乡镇和企业安全管理台帐在基层广泛使用,特别是绝大多数乡镇加强了对重点企事业单位和高危行业的普查建档,保证了监管工作有章可循,对监管对象做到心中有数。高港区许庄街道办事处狠抓基础资料建设,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厂长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危化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情况,重大危险源点等情况,开展普查登记,建档建册,并实现资料微机化管理,为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各乡镇(街道)加大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力度,通过组织参加省、泰州市和市(区)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增强了基层负责人和安监干部的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提高了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所辖区域内多数企业依法开展了对从业人员进行厂、车间和班组三级培训,并建立了教育档案,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岗位操作技能有了明显增强。目前,全市20个重点乡镇(街道)企业法人代表参与培训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基本达到95%以上,企业全员“三级安全教育”率在90%左右。

(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乡镇(街道)基本能做到定期对辖区开展安全检查,到生产经营现场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并对检查情况进行登记汇总。同时,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国庆、两会及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对高危行业的重点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治了一批隐患,基本保证了重要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在姜堰市姜堰镇、靖江市西来镇等乡镇,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已初步形成,检查记录规范、完整,查出的问题有整改通知书、有反馈,安全检查逐步由临时性、突击性向经常性、持续性转变,从而把握了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

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各乡镇(街道)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市(区)联合开展了非煤矿山、危化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经营、特种设备、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中小学安全、公众聚集场所、渡口渡船等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做到有组织领导、有实施方案、有检查指导,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各乡镇(街道)按照全国、省、市、市(区)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工作,自下而上进行排查、摸底。今年1-9月份,共排查出952处重大事故隐患,已整改到位892个;普查重大危险源点166处,基本摸准了辖区重大危险源的分布、种类和危险源等级,并进行分级登记,落实监控责任和监控措施。

二、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安监机构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

目前全市20个重点乡镇(街道)虽已基本成立安监机构,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较以前有所加强,但不少乡镇安监机构设置不规范、名称不统一、人员无编制,特别是处于乡镇机构改革阶段,尚未真正被纳入规范化管理、制度化管理。基层安监机构的不健全、不完善,导致了安全监管职责不明确、责任不落实,影响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成效,远不能适应基层安全发展的需要。

(二)基层安监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目前重点乡镇已基本配备安全助理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但工作仍无法做到正常、有效开展,主要原因有:一是部分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只有1-2人,连一般性工作都无法开展,只能疲于应付,很难适应量大面广的安全监管工作要求;二是不少乡镇(街道)安监人员兼有多职,工作安排随意性大,不能专职于安监工作,只能临时性突击开展安全检查,维持基本的运转,工作缺乏长期性、系统性和连续性;三是一些基层安监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存在情况生、知识缺、业务疏、能力弱等问题,造成“不会管”现象;四是部分乡镇(街道)安监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由于没有行政执法权,讲话底气不足,仅靠说服教育,难以达到执法检查目的,甚至在检查过程中往往遭到当事人的白眼,工作难度大;五是待遇低,因工作需要而产生的通讯费、燃油费等费用常常无法支报,而且安监工作压力大、责任重,却没有相应的岗位补贴,种种原因,造成了基层安监人员人心思动,常常“轮流坐庄”,基层安监队伍很不稳定。

(三)基层安全生产投入有待进一步加大

目前,尚有部分乡镇(街道)安全专项经费未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使用随意性大,往往仅采用实报实支,而且经费紧张,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安全投入的不足,造成基层安监机构普遍缺乏办公自动化设备、必备的监督检查手段和应急救援防护用品等,影响了工作的正常、有效开展。

此外,多数乡镇在宣传、督促企业执行安全生产经济政策上仍显力度不够,使得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等经济政策在基层未能落实。企业安全投入不足,改进安全管理的设备、技术不愿花钱引进,工艺原始落后,设备陈旧老化,安全管理方式简单粗放,安全管理水平亟待提高。

(四)基层安全生产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少数乡镇(街道)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和长期性认识还不够,个别基层领导重工业产量、重经济效益,安全意识相对淡薄,存在麻痹、侥幸心理,认为本乡镇(街道)安全任务不重,多年都没有出事,即使现在出事,花点钱就可以摆平,没什么大不了。日常安监工作缺乏自觉性和主动性,仅仅被动应付,局限于以文件传文件,以会议传会议,讲的多,深入基层一线检查、指导、服务的少;工作浮在表面的多,真正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少,而提出的方法、措施实用性又不强,安全工作的实际成效不大。

(五)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

部分乡镇(街道)安全检查布置不细致、方法不严谨,甚至停留在会议、文件上,检查未能做到经常化,过程也是就检查而检查,走马观花,走走形式,发现、解决不了多少实际问题,检查过后一切照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的面仍不宽,排查整治的针对性和深度不够,对辖区内安全生产状况掌握的不够全面、准确,安全隐患大量存在却“视而不见”,督促企业落实整改的力度尚显不够,检查记录也不规范,可跟踪资料缺乏,对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作用不大,安全生产的面貌改变不大。

三、对策建议

机构建设方面,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建立健全基层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工作力度。建议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在新设立的经济发展办公室增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职能,业务上接受当地安监部门的领导和指导。

人员编制方面,着力解决基层安全监管人力欠缺、能力薄弱的问题,进一步充实安监机构力量。根据人口状况、经济总量和企业数量确定安监人员数量,一般为3-5名,安监机构负责人由乡镇(街道)安全助理担任,具体编制及领导职数由各市(区)编办核定。安监人员的选拔任用,首先在考虑编制、年龄、学历、专业结构、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基层现有行政事业性质的安监人员中留任一批;其次可从各基层行政事业性质人员中选调一些年纪轻、有相关专业知识、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对监管任务重的乡镇(街道),要求人数服从任务,确立足够数量的安监人员,杜绝兼职或临时抽调人员,以保持基层安全监管队伍有足够的战斗力和工作的连续性。

工作经费、装备方面,通过制定、完善和切实履行安全专项资金政策,强化政府安全资金投入。建议各地明确乡(镇)政府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安排安全专项资金的规定,解决基层安全监管机构工作经费和安全技术装备费用。

人员待遇方面,支持安监机构和人员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关心安监人员政治进步和生活待遇。提请各级政府制定相关政策,为安监人员依法参加任职资格培训、学习或者考察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规定专职安监人员的待遇不低于同级同职其他岗位管理人员待遇,解决安监人员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管理岗位风险津贴等问题,保持基层安监队伍的稳定。

教育培训方面,安监部门要督促基层安监人员尤其是新进人员积极参加国家、省和市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基层安监人员均做到持证上岗;要加大力度,采取讲座、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定期组织基层安监人员集中进行业务学习,不断增强基层安监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提高基层安全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使基层安监人员“会管”安全。

工作指导方面,要加大对基层安全监管各项具体工作的帮助,积极深入基层,及时帮助发现、解决基层安监工作存在的难点、疑点,并通过帮助基层结合自身实际,建立整套的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和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基层安全监管的工作水平,切实促进基层安全监管工作“管得好”。

业务考核方面,在加强对基层安监工作指导和人员培训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形式,进一步强化对基层各项安全监管工作的考核,通过考核促提高、促成效,并根据考核结果适时调整重点培训、指导方向,从而不断推动基层安全监管水平的提高。

(三)各乡镇(街道)要不断创新管理方法强化安全监管,确保基层安监工作实效

责任落实方面,各基层要进一步界定和细化乡镇(街道)政府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制定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逐级签订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状,同时加大力度,监督检查责任状的执行情况,严格责任追究,督促“一岗双责”的落实,促进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纠正少数乡镇(街道)安全管理职责不分解落实的现象,避免安全监管的盲区和漏洞,形成监管无缝对接,全面覆盖,真正落实安全监管工作“有人管”。

教育培训方面,一是要充分认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好转中的不可替代的导向作用,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增加宣传的频率和宣传的覆盖面,把集中宣传和经常性宣传结合起来,深入行政村、企业、学校,重点宣传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和危险化学品等事故多发领域的安全知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人们的思想观念,不断增强基层“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二是要本着“强化意识、全员培训、提高整体素质”的思路,开展对辖区内企业的安全培训工作,并加强监督和指导,严格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全员参培,确保企业负责人依法取得任职资格证书;新招工人先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达到应知应会的要求,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特殊工种人员依法取得经国家认证的专门培训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同时,督促企业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增强内部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培训,在不断提高企业职工安全技能的同时,更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安全投入方面,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在基层的宣贯工作,协助市(区)政府有关部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政策,保障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理;要指导和督促非煤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以及道路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足额提取、使用安全费用,专门用于安全生产投入;要督促企业不断增加安全生产投入,并确保有足够的资金用于安全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劳动防护设施和用品的投入使用以及职工安全教育的落实,不断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

工作机制方面,确立工作例会和部门沟通二项工作制度。定期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传达文件、反馈信息、分析形势、研究问题、制定对策、部署任务等。基层安监机构和有关部门之间要经常互通情况,共同研究讨论本辖区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工作问题。此外,强化企业安全服务职能,加强与生产经营企业之间的信息沟通与交流,掌握区域内安全生产形势和重要工作要点,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隐患整改、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项操作标准。

管理方法层面,加强企业分类监管。各乡镇(街道)要全面掌握辖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从面上掌握企业安全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将辖区内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危险等级和安全水平划分较好、一般、较差、很差四个等级,实行分级监管、分类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以提高安全监管的效率和水平。

具体监管方面,一是改进安全大检查的方法,划分检查的范围和重点,加强对高危行业的检查;采取听、看、问、查等多种形式,以深入生产一线为主;明查和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确保对一般行业企业的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重点行业企业每季不少于2次;对隐患较多、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企业,要加大检查密度,直至安全生产状况有较大的改观;行政村(社区)对辖区内的检查至少每月1次。检查要做到全面细致,不留死角。通过安全监督检查,震慑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位。二是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集中消除安全隐患。各乡镇(街道)都应该在全面抓好面上安全管理的同时,配合有关部门,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对存在安全生产问题比较多的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宣传教育、打击和疏导、奖励和惩处综合治理,持续不断地开展各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不收到明显效果,力度决不减弱,始终保持强压的态势,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安全生产达标方面,要扎实推进和进一步深化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管理达标活动,创新载体,实现标本兼治,全面提高事故防范能力。要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冶金、机械铸造、船舶制造、集贸市场、学校等重点行业领域,选择一些基础条件较好、企业重视程度较高、职工安全素质较好、安全管理有广泛基础的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安全标准化试点单位,按照有关国家及行业标准,结合试点单位的实际情况,指导、帮助他们建立安全技术规范,形成安全管理标准化模式,并组织专家组验收定型后,作为行业安全管理标兵,逐步推广到全市各乡镇(街道)所有非公企业。通过树立先进典型和示范点,使企业学有标准、赶有目标,起到以点带面、以点促面的作用,也促进镇与镇之间、市(区)间的互相学习、走访交流和取长补短,全面推动我市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达标活动稳步开展,从而带动全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上新台阶。


国民生产总值核算过程工作调研报告

为适应新形势对文书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提高机关服务质量,xx月xx日至xx日,xx同志带领文书处调研员xx、xx、xx景等8位同志赴广东、福建等省份学习调研公文运转、办公自动化、档案业务及印刷厂的经营管理等工作。通过实地调研,学到了不少好经验、好做法,拓宽了进一步做好文书工作的思路。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们重点学习调研了xxxx、xxxx等单位的文书工作。

每到一个地方,我们都利用各种机会积极与有关同志进行交流,并到办公室、档案室、印刷车间进行实地参观、学习。通过交流学习,我们感到所到单位的文书工作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业务制度完善并向精细化方向发展。各办公厅。

(室)的文书处理部门都非常重视制度建设,对文书处理的各个环节都制定了相应的制度,每项制度的规定都相当精细,力求达到“人人按规范操作,事事按程序办理”的目的。比如xx省委办公厅的《出访件审核办理程序》,厦门市委办公厅的《阅文规定》,xx市委办公厅的《上级来文办理制度》、《市委文件审签制度》、《公文审修程序》、《市委办公厅归档文件整理办法》等不但规定详细,而且还配有流程图。详细的规定和操作流程图使工作的每个步骤都有章可循,推动了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精细化。此外,不少办公厅(室)的办文制度还总结了许多很好的经验,推动了工作质量的提高。比如xx市委办公厅的《公文校核30点》中总结的有益经验,对从事此项工作的同志特别是刚从事此项工作的同志有很大的指导作用。

(二)办公自动化程度较高。各办公厅(室)都建立了。

自己的公文处理系统,都实现了公文网上登记,而且不少办公厅(室)都有功能较强的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和其它业务系统,实现了网上收文、办文、发文及其电子文本的归档,在较高程度上实现了办公自动化。xxxx办公厅采用了与档案局一致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1人就能比较轻松的完成整个档案管理工作。xxxx公文处理系统页面相当简洁,操作起来非常简便,而且还能通过简捷的统计操作就生成详细的总结表单,让办文的处室,特别是分管领导同志能及时了解所有公文的办理情况。

(三)业务培训和交流的力度大。xxxx、xxxx、xxxx等。

高度重视对公文处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制定年度培训计划,通过定期举办脱产培训班、举行讲座、以会代训、片会、座谈讨论、知识竞赛、知识测试等方式,充分发挥业务指导职能,加强了对各市、区及其省直、市直单位公文处理工作人员的培训。xxxx还成立了秘书协会,加强了各市办文人员的交流。

(四)学习经常化且方式多样。各办公厅(室)的文书。

全额出资购臵。xx市级机关文印中心,拥有4000平方米厂房,其主要大型设备18台,其中价值300万元的数码彩印机等20台(套)新设备均为近2年内由市级财政全额出资3000万元购臵的,年产值由原来的'300多万元增加到900多万元。在成立市直机关文印中心后,xx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于2005年下发了《关于加强机关公文印制管理的通知》,为规范机关文印、保密工作及文印中心生产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二、改进工作的打算。

(一)加强学习。坚持已有的学习制度,每周定期学习,确实使学习经常化、制度化。在内容上,当前要继续抓好《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的学习,要通过分章学习、逐条学习的方法来深化学习。加强理论学习,特别是要抓好精神的学习。利用文书处在网页上开办的学习园地,结合工作实际交流做好公文处理工作的体会,不断提高文书工作人员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二)健全业务制度。文书处历来都重视制度建设,制定了不少制度。但是随着形势的变化,特别是省委常委分工负责制实行以来,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够适应的方面。我们将不断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加强上级来文办理、核文、文件审签、公文筛选呈送、阅文管理、文件分发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并结合工作实际不断修订完善现有制度,使制度更加精细化。条件成熟时,在xxxx等的基础上,起草xxxx,对公文报送、受理、办理等作出更加明确的规定。我们还将抓紧建立网上办文、核文资料库、案例库,努力提高公文拟办和核文水平。

(三)改进档案管理和印刷厂经营管理。加强档案管理。

积极探求符合我厅实际的电子文档管理的有效方法,建立电子文档管理制度。加强印刷厂经营管理制度建设,严格工作责任制度,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保证优质、高效地完成印刷任务。加强教育,增强职工的政治意识、服务意识。加强学习并鼓励职工参加各种学习教育,提高科学文化知识,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新形势的需要。

三、几点建议。

(一)继续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希望加快电子政务建设。

步伐,进一步加快163贵州招聘吧和贵州信息港及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的建设,形成覆盖各市、州、地和省直各部门的统一的电子政务内网,并尽快建成电子公文传输应用系统和其它业务系统,实现网上收文、发文及其电子文本的归档,推进办公自动化。希望完善我厅的公文处理系统,使之更加简便适用,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我们将及时与厅信息中心共同研究外省公文处理系统中好的设计思路,进一步完善、改进我厅办公业务系统。此外,建议我厅的公文处理系统也向政务处室外的其他处室开通,便于其及时办理职责范围的公文。

(二)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和交流。随着电子政务内网建。

设工作的推进,可以考虑通过网络进行培训,并建议适当时候举办全省党委系统文书处理工作培训班,一方面提升公文处理工作人员素质,另一方面也可以促进大家的交流学习。

(三)更新印刷设备和改善工人队伍结构。结合印刷厂。

“十一五”期间生产发展建设规划和厂房搬迁计划,请办公厅予以大力支持,解决更新印刷设备的资金问题,改变设备陈旧落后的现状,提高印刷质量和效率,以更好的为省委、省委办公厅的文件印刷工作服务。针对目前存在的技术工人不足且工人年龄结构不合理的现状,建议招聘技术工人,尽早形成技术工人队伍梯次配备的良好局面。

文档为doc格式。

XX市稳定粮食生产的工作专题调研报告

随着“关中-天水”经济区建设步入快车道,关中地区建设占用耕地增加。近年来,在国家耕地“占补平衡”政策下,关中地区经济建设占用土地必须在陕北尤其是xx开垦大量土地确保全省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xx-xx年,xx全市通过土地开发整治项目共新增耕地万亩,占到xx省新增耕地面积的xx%左右,为全省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作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保证了全市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增加。据统计,xx年xx市粮食播种面积达到万亩,较xx年(万亩)%。

(二)粮食种植结构合理调整

“十二五”以来,xx市积极推进粮食产业种植结构调整,减少大豆、小麦等低产量作物种植面积,扩大玉米和谷类杂粮等高产作物种植面积,到xx年,玉米和谷类杂粮种植面积分别较xx年%和%,总产量分别较xx年%和%。

(三)粮食作物种子育繁供体系逐步完善

一是我市大力开展粮食新品种引育工作,玉米、马铃薯等主要粮食作物的品种结构已与国内先进地区接轨,冀张薯xx号马铃薯、陕单xx玉米、晋谷xx号谷子等一批高产优质品种得到快速推广。二是积极开展粮食作物良种繁殖供应工作。到xx年,全市累计建立良种繁育基地xx万亩;累计推广脱毒种薯xx万亩,脱毒种薯应用率达到xx%以上;累计推广谷子良种统繁统供工程xx万亩以上;全市粮食单产水平得到提高,马铃薯和谷子单产较xx年分别%和%。

(四)粮食作物丰产栽培技术快速推广

近年来,xx大力推广旱作节水、测土配方施肥、机械化作业等新技术,有力地促进了粮食作物单产水平的提高。采用全地膜覆盖栽培,与露地栽培相比,玉米增产xx公斤/亩,谷子增产xx-xx公斤/亩;采用滴灌水肥一体化技术,与大水漫灌相比,马铃薯增产xx%以上,节水xx%以上,节肥xx%以上。

(五)大力开展粮食高产创建工作

从xx年开始,xx先后开展xx大类农作物高产创建活动,到xx年累计创建示范田xx万亩,粮食产量由万吨提高到万吨,并且接连创下xx项全国粮食高产纪录。高产集成技术的快速推广为发挥光、热、水、土资源优势树立的典型和样板,推动了粮食产量逐年提高,xx年全市粮食产量突破xx万吨,xx年到xx年连续xx年粮食总产量稳居全省第一位,总产在xx万吨以上。

(六)农村产权制度稳步推进

近年来,全市积极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引领了土地资源由零散向集中转变、生产经营主体由传统小农户向新型组织转变,极大地改善了全市的乡村土地利用条件和农业生产组织方式。到xx年,全市有现代农业园区xx个、农民专业合作社xx个、家庭农场xx家。通过规模化种植,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的快速发展,促进了土地、资本、技术、市场等生产要素的集聚,使得粮食作物单产水平得到快速提升,榆阳、靖边、定边等北部风沙滩区高标准农田马铃薯规模化种植亩产量由吨增至吨以上,玉米亩产量由吨增至xx吨以上。

安全生产工作调研报告

安全生产工作事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我县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全社会重视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以十六届五中全会确定的“安全发展”为指导原则,学习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完善应急管理机制体制,加强安全生产”的方针,狠抓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积极开展了安监执法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检查,严厉查处事故隐患,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弘扬安全生产文化,依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持了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为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环境。现将我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分析,找出当前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安全监管的行业和领域:县辖区共有非煤矿山24家(其中:砖厂13个、沙石料厂8个、碳质泥岩矿厂2个、瓷石矿厂1个)、危险化学品单位74家(其中:石油公司分为15个经销和储存站,液化气充装站1个、农药经销商44个、油漆经销商8个、油脂厂2个、酒厂3个、生产酒精厂1个)、烟花爆竹13家(批发企业1个、长期销售网点12个)。重点监管领域和行业有:火灾易发单位,机械作业单位,危化品储存、使用单位,高空作业单位,危险源登记单位,人员聚集场所等工矿商贸企业单位。

(二)事故统计:20xx年1—10月份,我县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94起,同比下降14%;死亡15人,同比下降12%;受伤157人,同比下降10.3%;经济损失11.735万元,同比下降59.5%。——道路交通事故192起,同比下降15%;死亡15人,同比下降12%;受伤157人,同比下降10.3%;经济损失11.52万元,同比下降60%。——消防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2起,经济损失0.215万元。(注:非生产性火灾事故106起,经济损失7.205万元)。——工业企业、非煤矿山、农机系统没有发生伤亡事故。

(三)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今年地区给我县下达的安全事故控制指标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控制指标23人,农业机械死亡控制指标1人。其他行业和领域实行零死亡。

(四)机构建设。今年调整了额敏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将安委会成员单位充实到34个,下设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成立了额敏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额敏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今年3月正式列为政府直属部门,现有局长1名,副局长实行岗位竞争上岗,未到位,现有待调机关工作人员2名,工勤待调人员1名,拟调人员1名,借调人员1名,共计人员6名。

(五)安全生产体系建设。额敏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全县各行业、各领域实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并负责没有主管部门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的安全生产工作;县质监部门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检查;县卫生部门负责食品安全、职业病检测;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工伤保险管理,公安、农业、林业、教育、建设、交通等部门分别负责本系统、本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今年出台的《额敏县安全生产长效监督检查责任分解和分组方案》进行了责任具体分解。

(六)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初步建立。今年对《额敏县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下发。成立了额敏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日常工作。全县安全生产应急体系框架正在形成。

为切实加强我县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按照“依法整治、综合治理、巩固提高、务求实效”的原则,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坚决遏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具体开展了以下工作:

(二)开展“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全县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28家/次,下发整改指令38份,查处事故隐患86项,现场整改25项,停业整顿2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1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1家。

(三)分别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重点整治。

(四)分别开展建筑行业专项整治、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农机安全专项整治。

(五)开展“三线搭挂”综合治理。由县安监局牵头,电信、电力、广播部门联合对电力线、电信线、电视闭路线“三线搭挂”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治。

(六)开展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七)开展夏收期间农村防火工作督查。

(八)开展评选“青年安全文明岗”活动。

(九)首次将安全生产“四项”控制考核指标纳入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

(十一)加强安全事故统计及安全信息采编工作。每月定期统计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数据。20xx年采编信息35期,《事故快报》14期,《事故分析与对策》2期。

(十二)开通“安全事故隐患”举报电话。

(十三)开展多层次、多方位的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

(十四)开展秋季农副产品运输高峰期间交通安全相关工作。召开兵地联系会议,首次使用农副产品运输“特别通行证”。

(十五)推进全县各生产经营单位基本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

(十六)加强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加大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安全管理。

(十七)初步完善了安全生产长效责任体系、考核措施和建立了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

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监管工作调研报告

为了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制定了青海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下面是条例的详细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对其实施监督管理和服务,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食品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条件和工艺技术简单、生产经营规模小,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的经营者。

本条例所称食品摊贩,是指无固定经营场所或者在相对固定区域,销售食品或者现场制售食品的经营者。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以下简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质量监督、卫生计生、城市管理、公安、教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与服务的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建设或者改造适合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生产经营的交易市场、街区、店铺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完善基础设施以及配套设施,改善生产经营环境,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规范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鼓励和支持其改进生产经营条件,提高食品安全生产经营水平。

第五条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应当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遵守食品安全标准和监督管理制度,诚信自律,接受社会监督,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不得生产销售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

第六条鼓励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组建行业协会或者加入相关食品行业协会。

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督促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依法诚信生产经营,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第七条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公益宣传,客观公正地报道食品安全信息,加强食品安全舆论监督。

鼓励消费者协会等社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学校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倡导健康饮食方式,增强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八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投诉举报和奖励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网址、电子邮箱,受理公众投诉举报。受理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当为投诉举报人保密。

第二章食品小作坊。

第九条食品小作坊实行许可管理制度。

食品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以下简称食品小作坊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食品小作坊许可证应当载明食品小作坊名称、生产经营者、生产加工场所、生产经营食品的品种以及许可证编号、有效期限等事项。

第十条申请食品小作坊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三)具有保证食品安全的工艺技术和管理制度;。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食品小作坊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申请食品小作坊许可,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五)生产经营食品的工艺技术、食品品种、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清单;。

(六)生产加工场所的有权使用证明;。

(七)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审查申请材料,进行现场核查,并根据审查、核查结果,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准予许可的,颁发食品小作坊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布;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申请人不得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小作坊许可证。

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者不得伪造、变造、出租、出借食品小作坊许可证。

第十四条食品小作坊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需继续生产经营的,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者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持延续申请书、食品小作坊许可证到原许可部门提出申请。许可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作出是否延续许可的决定。

食品小作坊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者未申请延续的,由发证部门依法注销其食品小作坊许可证。

第十五条食品小作坊许可证载明的事项需要变更的,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者应当持变更申请书、食品小作坊许可证等材料,向原许可部门提出申请,许可部门应当依法办理。

第十六条食品小作坊应当在生产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营业执照、食品小作坊许可证、食品安全承诺书、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目录。

第十七条食品小作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生产经营食品小作坊许可证载明的品种范围以内的食品;。

(二)生产加工场所与生活区域分离,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分开存放;。

(八)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九)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清洗消毒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十一)符合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食品安全规范要求。

第十八条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下列食品:。

(一)专供婴幼儿、孕产妇和其他特定人群的食品;。

(二)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

(三)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罐头制品、果冻食品;。

(四)采用传统工艺以外的其他方法生产的乳制品、酱油和醋;。

(五)使用酒精勾兑的酒类;。

(六)接受委托生产加工或者分装食品;。

(七)国家和本省规定禁止生产加工的.其他食品。

前款规定以外禁止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由市、州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制定,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省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市、州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根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进行调整,并按前款规定的程序备案、公布。

第十九条食品小作坊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应当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即停止生产经营,采取通知或者公告的方式告知相关食品经营者停止经营、消费者停止食用,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并如实记录通知和召回情况。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现食品小作坊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告知相关食品经营者停止经营、消费者停止食用,召回已经售出的食品。

食品小作坊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无害化处理、销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对召回食品的无害化处理或者销毁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并详细记录相关情况。

第三章食品摊贩。

第二十条县级人民政府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综合考虑安全、交通、市容以及方便群众生活等因素,划定食品摊贩临时经营区域,确定经营时段,并向社会公布。

托幼机构、中小学门外道路两侧一百米范围内,不得划定为食品摊贩经营区域。

食品摊贩经营地点不得划定在易受污染的区域,应当与化粪池、污水池、旱厕、暴露垃圾场等污染源保持二十五米以上直线距离。

第二十一条食品摊贩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取得食品摊贩登记卡的,无需办理营业执照即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食品摊贩登记卡由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办理;边远、交通不便的农村牧区,按照方便群众的原则,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办理。

申请办理食品摊贩登记卡应当如实提供经营食品品种和身份证、有效健康证明、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受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划定经营区域的摊位实际可容纳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申请先后顺序办理登记,颁发食品摊贩登记卡,并向社会公布。

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将食品摊贩登记信息通报同级城市管理主管部门。

第二十二条食品摊贩登记卡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届满需继续经营的,应当到登记部门重新办理登记。

食品摊贩登记卡应当载明食品摊贩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经营品种以及经营地点、时段等信息。

食品摊贩应当在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摊贩登记卡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第二十三条食品摊贩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登记的食品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三)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器具和设备无毒、无害,清洁卫生;。

(五)生熟食品隔离,生熟食品加工器具区分使用;。

(六)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七)使用无毒、无害、清洁的材料包装制售食品;。

(八)从业人员保持个人卫生,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持有效健康证明;。

(九)索取和保留原料进货票据,保存期限不少于九十日;。

(十)法律、法规有关食品安全的其他规定。

第二十四条食品摊贩不得经营散装白酒、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凉菜以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第二十五条食品摊贩应当在划定的临时经营地点、确定的经营时段内从事经营活动,遵守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等相关规定。

因规划变更或者城乡建设需要,划定的临时经营地点不再用于食品摊贩经营活动的,食品摊贩应当配合登记部门注销食品摊贩登记卡,并退出临时经营地点。

第四章监督管理与服务。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本级食品药品监管、质量监督等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针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存在的区域性、普遍性的食品安全问题,组织食品药品监管和其他有关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活动开展综合治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本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做好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风险评估工作。

省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地方特色食品,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第二十九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健全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巡查机制,重点对托幼机构和中小学周边、车站、医院、景区景点、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区域的食品安全实施监管,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第三十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履行监管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对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检测;。

(五)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第三十一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生产经营的食品定期或者不定期抽样检验,对流通范围广、消费量大或者消费者反映问题多的食品,应当重点抽样检验。抽样检验结果依据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抽样检验样品应当委托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组织抽样检验的部门申请复检。复检机构不得为初检机构,复检结论为最终检验结论。

抽样检验时应当购买样品,不得收取检验费用和其他费用。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实施抽查检测,确定有关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检测结果可以作为行政处罚和采取管理措施的依据。

第三十二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建立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完整记录许可和登记信息、监督检查检验检测结果、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等信用事项,并向社会公布。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将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监督检查和抽检频次,加强整改指导,督促其履行食品安全责任。

第三十三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开展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专业知识与执法能力等方面的培训教育,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采取免费业务培训、行政指导、示范引导等方式,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技术培训,引导其规范生产经营,保障食品安全。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采用公告或者通知的方式,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风险提示,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风险评估结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

(二)日常监管巡查中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

(三)本辖区消费者投诉举报较多,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

第三十五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网上信息服务公开平台,公开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食品安全信用记录等内容,推行网上申报、审批、登记工作,方便公众办理许可、登记、咨询等事项。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按照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简化审批办证等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从法律、政策、技术、安全、信息等方面,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生产经营者提供咨询和相关指导服务。

第三十六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派出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二)办理食品摊贩登记申请或者注销、撤销食品摊贩登记卡;。

(三)实施本条例规定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以及直接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物品的行政处罚。

第三十七条在划定的临时经营地点、确定的经营时段外占用城市道路和户外公共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食品摊贩,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依据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八条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监督、城市管理、卫生计生、公安等部门应当配合协作、共享信息,依法查处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

第三十九条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早(夜)市、集中经营区、展销会、美食节等开办者、组织者应当监控市场内的食品安全状况,并履行下列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一)查验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许可证、登记卡、从业人员健康证;。

(三)建立食品摊贩档案,记载食品摊贩的基本情况、经营项目、商品信息,指导并督促食品摊贩建立生产经营记录、进货查验等与保障食品安全有关的制度。

第四十条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经营者应当立即予以处置,及时救治食物中毒人员,封存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防止事故扩大,并报告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减轻事故危害,并及时通报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食品小作坊有下列情形之一,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以及直接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器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加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超过一万元的,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取得食品小作坊许可证;。

(二)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小作坊许可证;。

(三)使用伪造、变造、出租、出借的食品小作坊许可证。

明知未取得食品小作坊许可证,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的,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食品小作坊许可证的,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食品小作坊许可证。

对通过骗取、变造、租借等方式取得的食品小作坊许可证,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撤销。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食品小作坊不按要求履行许可证变更手续的,或者不按要求在生产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营业执照等应当明示的内容的,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五百元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食品小作坊许可证。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经营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的,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直接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器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加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超过一万元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食品小作坊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食品小作坊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时,不立即停止生产经营、不主动召回、不履行报告义务或者不按照规定处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食品小作坊许可证。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食品摊贩登记卡擅自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食品,并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食品摊贩登记卡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要求重新办理登记继续经营的,或者未按要求悬挂、摆放食品摊贩登记卡、健康证明的,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二百元的罚款。

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食品及其原料,并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食品摊贩登记卡。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食品摊贩经营散装白酒、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凉菜以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食品及其原料,并处以三百元以上一千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食品摊贩登记卡。

第五十二条被撤销、吊销食品小作坊许可证、被撤销食品摊贩登记卡的,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小作坊许可、食品摊贩登记。

第五十三条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早(夜)市、集中经营区、展销会、美食节等开办者、组织者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义务,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不履行本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机关、行政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泄露投诉举报人信息或者投诉举报内容的;。

(五)实施监督检查、巡查时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六)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从事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应当同时遵守国家与本省有关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的管理规定。

第五十六条本条例自年1月1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调研报告

安全生产工作事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下面是爱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8安全生产调研报告,供大家阅读!

一、xx年—2012年全县煤矿事故情况

xx年至2012年全县共发生各类煤矿生产安全事故25起,死亡31人,百万吨死亡率达8.86%,直接经济损失138.45万元。

二、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事故类别分析,3年中共发生顶板事故23起,死亡了24人,分别占3年事故总数的 92%和77.4%;其中瓦斯事故是自1994年我县官沟煤矿发生瓦斯爆炸,12年后又一起重大的瓦斯爆炸。顶板事故突出,瓦斯事故再次发生,说明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没有抓到位,预防顶板事故和瓦斯事故的措施没有到位。

2、从事故的性质分析,3年25起事故均是责任事故,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企业人员“三违”造成的,说明我县煤矿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滞后,安全素质普遍较低,自我防护意识较差,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不强。

3、从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顶板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客观上由于全县煤矿基础条件差,井巷布局不合理,安全投入不够。主观上是由于工人在工作中支护不到位、或者是支护不及时造成的;有的是处理危岩时,措施、方法不合理造成的;有的是支护材料不合要求造成的。在瓦斯事故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瓦检员配备不足,责任心不强,检查不及时,没有及时跟班作业,井下电器有失爆现象;煤矿树枝状开采还未根本杜绝,通风状况还不是非常良好,瓦斯很容易产生突然集聚,造成瓦斯事故的发生。从分析来看,事故归根到底均是由于直接操作者不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或者是企业没有制定切合实际的、详细的、科学的操作规程,致使从业人员有章不循或无章不循,企业的管理人员又严重不负责,加之本身基础条件差,致使事故多发。

4、从事故发生的时间分析,25起事故当中,在上午10:30(含10:30)以前发生的仅有3起,而10:30以后发生的占22起,也就是说在企业现场管理人员要下班、或者已经下班、或者现场管理人员没有跟班作业致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说明了企业的现场管理责任不落实,监督不到位,工人乘机违章操作。这也是我们总结、分析事故以前所忽视的。

5、从事故发生的年度分析, 3年中以20

xx年发生的事故最多,也就是在煤矿行业效益明显、抢生产、争利益的时候容易发生安全事故,说明了企业老板仍然存在着重生产、轻安全的老问题。

三、对策措施

1、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煤矿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反映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基本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克服厌战、麻痹、侥幸心理,从全面贯彻落实“xxxx”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从全面贯彻落实县的党的十一次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现实紧迫性,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全力推进。特别是各煤矿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从安全生产的投入、教育培训、现场管理等各个方面入手,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真正做到生产安全,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2、坚决贯彻国家安监局5号令,努力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国家安监局5号令对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做了明确的规定。我县煤矿由于大多开采的是极薄的煤层,井巷布局多数不合理,提升运输、开采、通风设备设施较为落后,虽通过去年停产整顿,但企业改变不大。为此,县煤炭、安监部门和产煤乡镇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促进煤矿企业按照国家安监局5号令要求,进一步加大投入,全面改善企业的软、硬件设施,特别是在提升运输、通风、排水设备设施等方面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同时要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关停,从而努力改变企业安全生产的条件。

3、狠抓安全培训,努力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当前从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来看,主要表现为企业的

管理人员安全知识溃乏,在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中失误较多,不能够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做出具体的、科学的安排部署,而从业人员自身素质较低,自我防护意识较差,“三违”现象严重,为此做好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显得尤为重要。一是县煤矿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强化对《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规程的宣传教育,使取得资格和实际管理水平形成统一,真正提高煤矿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二是煤矿企业自身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特别是要针对各自煤矿的实际情况按照操作规程逐条逐款培训到位,真正使工人既熟悉井下开拓布局情况,又真正能够做到遵章守纪,不违规操作,确保生产安全。从而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

4、严格各项制度的落实,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

xx企业再近年在xx项目安装和试生产过程中,特别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在安监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切实加强了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和管理,狠抓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着力建设安全生产机制,促进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在企业试生产的情况下,没有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公司是生产化工基础原料的中型股份合作企业,主要生产氯乙酸、三氯乙酰氯、氯乙酸母液、盐酸、异香兰素等系列产品。其中氯乙酸设计10000t/a,于2011年9月1日正式投料试生产。

公司成立于xx年9月,现有员工369人,设安全部,配有3名专职安全员。

二、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强化安全生产职责的落实。

我公司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自项目工程设计、安装、投产和使用,环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初期,我们就根据生产工艺操作等情况,成立了一套班子,专门研究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我们主要落实了以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是建立、完善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各级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各岗位员工应负的责任。目前我们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公司总经理安全职责、公司副总经理安全职责、分管生产经理安全职责、安全员的安全职责、车间主任安全职责、职工安全生产职责以及各部门安全职责等19 种。近阶段公司又组织相关人员对部分责任制、责任状的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并得到公司自聘专家的认可。同时公司组织专门人员对责任制按季度进行考核打分,作为年终奖惩和评优的主要条件。

二是制定完善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企业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健康和财产安全的最基本规定。安全操作规程是安全生产的依据。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我很重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完善工作。我公司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几经专业技术人员、员工骨干、专家的讨论修改,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形成安全生产值班、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教育、事故管理、消防管理等五大类23项制度,今年又补充制定了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定期报告制度等。公司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生产工艺操作规程、生产岗位操作规程等24种规程,在试生产中,不断根据操作实践和工艺改进情况进行了完善,特别完善了主产品《氯乙酸操作规程》和《氨制冷操作规程》现已较成功的改善了产品的品质。同时,这些制度、规程还制成牌匾,公布上墙并要求严格执行。

三是合理调整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为了适应现代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在试生产前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调整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部分成员,把一些有能力、有学历、懂得现代管理的人员充实到管理层。调整后的人员(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员)都经过市、县两级安监部门的培训考核,并取得了安全资格证书。

四是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安全生产投入。2011年1-10月份,公司在没有销售收入的情况下,按财政部和相关部门的要求已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25万元,实际投入使用的约17万元,添置了监控器、气体报警仪、空气呼吸器等设施、设备,为生产安全运行打下了扎实的基础。目前,员工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正在筹备之中,年内缴清。

五是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我每月组织1-2次安全生产自查,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讨论总结公司当月的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始终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我们还实行总值班制度,每天24小时的开展安全巡查,确保公司的生产安全。这些检查、会议等都形成记录,归类存档,做到有据可查。

六是积极完善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预防突发事故。我公司在安全评估、环保送批时就编制了一整套的应急预案,并在市县两级安监部门备案。但由于预案是中介公司编制,在实际操作中,细节方面还存在小的瑕疵。为此,我组织公司的相关人员对有关内容切合实际的进行完善细化,并请专家确认,使预案有真正的可操作性。10月11日,我公司经过精心准备,按照公司制定了《氯气泄漏突发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预案》、《消防应急救援演练方案》,成功进行了氯气泄漏和危化品意外起火事故的消防演练,使员工熟悉了事故发生后迅速疏散的方法和路线,正确掌握了氯气泄漏及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的方法,推进了公司的消防救援工作的应急能力。

三、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贯切落实相关部门的文件精神

1、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全方位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2011年是“安全生产年”,国务院同时开展“三项行动”活动。园区于5月份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月”活动,6月份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了切实做好这些工作,公司相继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各种活动领导小组,制定细致的活动计划,扎实开展工作。这些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有影像资料、有总结,全部归类存档。氯乙酸项目安装初期,公司就制定了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同时制定了隐患定期排查制度、隐患治理制度、重大隐患报告制度等。成立以我为组长的“天天查隐患”领导小组;以副总经####为组长的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实际,定期召开会议,总结部署有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记录在案。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隐患,按照“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并报安监部门。

2、积极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化工生产企业持证上岗是上级相关部门的要求。为此公司从我做起,分管负责人、安全员、全体一线员工,都参加了盐城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心、响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培训,相继取得各种有关证件。对新进厂员工的二、三级教育满足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课时,这些教育培训记录在案,归类存档。

3、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文件或会议精神,是企业安全生产的指南。为此,我公司积极参加各级部门组织的会议及其他活动。除特殊情况委托他人参与外,其余我基本上自己参加。每次文件下达或会议后,我定期组织学习会议和文件精神,并形成记录,重要的事情安排专人负责。坚决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及部门的文件和会议精神。

4、设施、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关键。我公司在购买安装过程中,对所有的压力容器、安全阀、压力表包括蒸汽流量计、氯气流量计等都进行全面检测,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方可安装。9月30日公司停车,利用了8天的时间对抽滤器、测温表、比重表等进行维修更换,对其他设施、设备进行保养,以保证开工时生产的安全。

5、做好各项工作,接受各级安监部门的检查。日常,我们做好各种安全生产工作,积极配合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主动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制定方案,报安监部门批准。国庆前夕,上级部门组织了多次检查,共查出隐患10条,全部整改到位。作为总经理,我对安全生产的这根弦一刻也没松过,我知道,安全生产关系着他人生命,关系着公司的财产安全,关系着社会的稳定。今后,我将一如既往的抓好安全生产这项重中之重的工作,加大安全投入,确保安全生产。

6、试生产以来,公司的生产设施、设备都在良好状态下正常运行。除了职能部门的检测外,我还组织定期维护、保养。开、停车制定严密的方案,并报告上级安监部门。但由于有些方面我们还需要进行调试,我们将申请试生产延期,进一步扎实的把工作做实、做好。

安全生产工作是重中之重,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吸取教训,从严要求,使我公司的安全工作步入新的行列。

安全生产工作事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我县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全社会重视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以十六届五中全会确定的“安全发展”为指导原则,学习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完善应急管理机制体制,加强安全生产”的方针,狠抓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积极开展了安监执法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检查,严厉查处事故隐患,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弘扬安全生产文化,依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持了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为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环境。现将我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分析,找出当前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基本情况

(一)安全监管的行业和领域:县辖区共有非煤矿山24家(其中:砖厂13个、沙石料厂8个、碳质泥岩矿厂2个、瓷石矿厂1个)、危险化学品单位74家(其中:石油公司分为15个经销和储存站,液化气充装站1个、农药经销商44个、油漆经销商8个、油脂厂2个、酒厂3个、生产酒精厂1个)、烟花爆竹13家(批发企业1个、长期销售网点12个)。重点监管领域和行业有:火灾易发单位,机械作业单位,危化品储存、使用单位,高空作业单位,危险源登记单位,人员聚集场所等工矿商贸企业单位。

(二)事故统计:2006年1—10月份,我县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94起,同比下降14%;死亡15人,同比下降12 %;受伤157人,同比下降10.3%;经济损失11.735万元,同比下降59.5%。

——道路交通事故192起,同比下降15%;死亡15人,同比下降12%;受伤157人,同比下降10.3%;经济损失11.52万元,同比下降60%。

——消防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2起,经济损失0.215万元。(注:非生产性火灾事故106起,经济损失7.205万元)。

——工业企业、非煤矿山、农机系统没有发生伤亡事故。

(三)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今年地区给我县下达的安全事故控制指标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控制指标23人,农业机械死亡控制指标1人。其他行业和领域实行零死亡。

(四)机构建设。今年调整了额敏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将安委会成员单位充实到34个,下设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成立了额敏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额敏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今年3月正式列为政府直属部门,现有局长1名,副局长实行岗位竞争上岗,未到位,现有待调机关工作人员2名,工勤待调人员1名,拟调人员1名,借调人员1名,共计人员6名。

(五)安全生产体系建设。额敏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全县各行业、各领域实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并负责没有主管部门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的安全生产工作;县质监部门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检查;县卫生部门负责食品安全、职业病检测;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工伤保险管理,公安、农业、林业、教育、建设、交通等部门分别负责本系统、本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今年出台的《额敏县安全生产长效监督检查责任分解和分组方案》进行了责任具体分解。

(六)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初步建立。今年对《额敏县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下发。成立了额敏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日常工作。全县安全生产应急体系框架正在形成。

二、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简要情况

为切实加强我县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按照“依法整治、综合治理、巩固提高、务求实效”的原则,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坚决遏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具体开展了以下工作:

(二)开展“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全县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28家/次,下发整改指令38份,查处事故隐患86项,现场整改25项,停业整顿2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1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1家。

(三)分别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重点整治。

(四)分别开展建筑行业专项整治、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农机安全专项整治。

(五)开展“三线搭挂”综合治理。由县安监局牵头,电信、电力、广播部门联合对电力线、电信线、电视闭路线“三线搭挂”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治。

(六)开展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七)开展夏收期间农村防火工作督查。

(八)开展评选“青年安全文明岗”活动。

(九)首次将安全生产“四项”控制考核指标纳入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

(十一)加强安全事故统计及安全信息采编工作。每月定期统计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数据。2006年采编信息35期,《事故快报》14期,《事故分析与对策》2期。

(十二)开通“安全事故隐患”举报电话。

(十三)开展多层次、多方位的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

(十四)开展秋季农副产品运输高峰期间交通安全相关工作。召开兵地联系会议,首次使用农副产品运输“特别通行证”。

(十五)推进全县各生产经营单位基本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

(十六)加强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加大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安全管理。

(十七)初步完善了安全生产长效责任体系、考核措施和建立了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

三、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

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事故类别分析,我县2006年1—10月份共发生各类事故194起,192起为道路交通事故,2起为消防安全事故,死亡15人,均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造成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原因:一是在未确保畅通的原则下通行造成交通事故的占总量的43%,不按规定让行造成交通事故的占总量的43%,其他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占总量的14%。其他行业和领域无死亡事故。但由于我县已处在经济快速发展期,小型企业生产工艺普遍不高,生产单位安全生产装备不全,企业职工安全意识不强,大量事故隐患仍然存在,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

(二)对安全生产也是政绩的认识不足。部分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领导对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不足,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不强,存在开展安全工作不主动、宣传教育不到位,监督管理不落实现象。

(三)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出现了大量无行业主管部门的企业,这些企业决大部分是私营、个体中小企业,业主文化水平普遍不高,管理制度不规范,安全措施不到位,安全生产相对薄弱,存在问题较多。

(四)安全监管力量不足。目前,县安监部门共有3名机关工作人员(不包括工勤人员1名、拟调1名和借调1名),除大量安全监管日常工作外,还承担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现有人员和工作量不相适应。乡(镇)场和行业主管部门也缺乏负责安全工作的人员,缺乏必要的技术装备。

(五)基层工矿商贸企业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及时、缺乏针对性,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现象,违章操作、冒险作业的现象仍然存在。

(六)为追求经济利益,企业对安全方面的投入不足,设备设施老化和陈旧,存在大量事故隐患,安全作业条件得不到合理保障。

(七)农牧区机动车(农用机动车、摩托车)无牌、无证、无照现象较为严重,农牧民安全意识薄弱,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八)农村消防工作亟待加强。2006年1—10月份全县共发生农区火灾事故106起(属非生产性火灾,主要是草垛)同比上升30.3%,直接经济损失7.205万元。

四、对策和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1、加强安监人员的自身建设。以深化机构改革为契机,充实安全监管力量。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工作程序;继续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安监人员的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积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组织协调、安全执法和事故隐患的查处能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适应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

2、加强兼职安全员队伍建设。扩大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覆盖面,在各行业、企业主管部门及大型企业中培养一批素质较高的兼职安全员,加强兼职安全员队伍的业务培训,壮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量。

(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设

1、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研究部署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建立执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安委办的职能作用,根据工作阶段和重点,定期组织有各关执法部门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联席会议,通报、研究、安排、协调相关工作。

2、强化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制度。结合工作情况和需要,安委会定期将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进行内部通报和社会曝光,强化社会监督效果。

3、落实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争取财政支持,每年专门拿出部分资金,奖励安全事故隐患举报人员。

4、落实安全生产综合考核制度。每年对乡(镇)场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实行综合量化考核,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下发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规定,将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考核体系和单位年终评先评优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具体工作

1、继续加强各执法部门和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的协调和配合,提高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能力。

2、加强安全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提高企业经营者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各族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农牧民消防安全意识。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文化,充分发挥县普法机构在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常识的作用,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

3、认真做好安全培训工作。继续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组织好特种作业人员专业技术培训,保障经济快速发展对特种作业人员的需要。

4、开展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建筑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制度,加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整改和安全资金投入力度,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

5、加强安全生产经常性监督检查和管理。对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和企业主管、行业主管部门实施综合性监督,督促相关执法部门、企业主管和行业管理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6、深入开展联合检查和定期抽查。加强各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结合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定期组织联合检查活动,使安全生产工作在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局面。

安全生产调研报告

安全生产工作是乡镇人民政府重中之重的工作,它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如何抓好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本人在乡镇工作期间看到和了解到的一些问题,谈谈几点不成熟的意见和建议。

当前,全县各乡镇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主要为道路水陆交通、建筑业和自然灾害等。虽然近年来,在各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上级安监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得到加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但是,乡镇安全生产仍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制度仍不完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很严峻,各类交通、火灾、地质灾害等事故时有发生。各个领域安全设施简陋,安全技术水平较低,事故隐患点多。与此同时,一些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技能不足,自防自救能力较差,生产、生活和涉及农民工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事故难免碰运气”的思想。部分同志认为,只要有人类的地方就会有事故,不可能将人的不安全状态和物的不安全因素全部抓到位。同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有很大的偶然性,抓安全生产靠运气,“倒霉”的人才会出事,责任落不落实、工作到不到位在其次,对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履责不到位。

(二)水域面积宽,河道航运路线长,监管存在盲区和死角。xx镇、xx乡、xx乡、xx镇、xx乡、xx乡、xx乡、xx乡等都有河道在辖区内,而且xx、xx、xx、xx水域面积较宽、路线较长。水上安监员少,加上安监员缺乏水上交通工具,监管存在很多死角和盲区,安全隐患大。

(三)安监员队伍文化不高、业务不专,发展空间小。乡镇安监站工作人员大多来自退伍兵,据统计,当兵前40%是初中文化,40%是高中文化,20%是大中专以上文化。上岗后大多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安全知识培训,自学的积极性也较不高,对于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的业务知识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能清楚没有全面的了解和掌握,导致在安全生产监管过程中存在不能管、不会管和管不好的现象。一些安监员不懂电脑操作,连一些基本的工作记录、工作台账、工作表格都不会做,一些安监员还挂村做中心工作,不能专职于安监工作。安监员普遍受“身份”限制,政治待遇谈不上,即使工作能力再强,工作成效再显著,也难以得到提拔和重用,无形地造成了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致使安监员责、权、利不对等。一些安监人员出现了人心不稳、进取心不强甚至还出现个别安监员辞职现象。

(四)责任和利益问题显现。近来年,随着时代的发展,国家针对特殊部门、特殊岗位,给予特殊的待遇。诸如对公、检、法、综治、纪检等系统的干部,每人每月补贴在250元以上。这些干部不仅在政治待遇上高配一格,还有特殊岗位津贴。但真正“一票否决”的安全生产工作,却只是“问权问责不问待遇”。

(五)监管经费投入不足。乡镇普遍存在工作经费不足、设备欠缺等问题。乡镇自身财力仅能保运转,拿不出更多的资金投入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工作车辆无法保证。虽然各乡镇都配了安监工作摩托车,但车辆使用多年,大多乡镇的摩托车已经不能再使用,没有维修经费,没有油费补贴。二是未给安监员配置检测设备、个人防护用品等。安监员到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粉尘、辐射、噪声、高低温、事故抢险等危险场所执法检查无人身安全保障(特别是井下检查),更谈不上人身伤害保险。

(六)无执法处罚权。乡镇人民政府作为最基层的政府、安全生产监管的终端,承担着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管的责任与压力,如果出了责任事故,轻则“一票否决”,重则乡镇有关领导要被追责甚至被免职。从目前的行政体制和法律法规来看,乡镇这一级还没有行政执法权,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才有行政执法权。因此造成乡镇责任大、权力小,有责无权,权责分离,安全生产“管理严不起来,责任落实不下去”成为现实问题。

(七)部门协调不到位。安全生产监管涉及部门多,协调难度大,要做好乡镇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需要消防、工商、质监、农机、交警、交通、国土、建设、环保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这些部门在乡镇设置的机构发挥的作用不大,造成安全监管合力乏力。

(一)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乡、村、企业三级安全管理网络,完善机构设置。一是加强调研,对部分乡镇安监队伍中庸、懒、能力低的给予调换,抽调一批作风扎实、敢抓敢管、年富力强的干部充实到安监队伍中来,切实发挥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二是强化业务培训,着力培育一支具有较高业务水平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形成良好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三是提高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干部经济待遇,增强工作热情。安全工作责任大如天,可以说安监岗位也是特殊岗位。因此应该像公、检、法、纪等一样,给予他们待遇(特别是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让他们在被问责的时候至少少一份埋怨。四是提高他们的政治待遇,加强考核,凡在一定年限中,在安监岗位上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干部,给予优先提拔,让他们在勇于担当风险中有盼头。

(二)加大对基层安监部门的财政投入及乡镇安全隐患整治经费的投入。乡镇安监站实行定人、定岗、定责,保持乡镇安全监管队伍稳定。县政府将乡镇安监站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尽可能为乡镇安监站配备必备的安全监管装备。各乡镇也要加大投入,根据财力设置岗位补贴,村组的安全管理经费由各乡镇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给予适当补助,保障工作顺利开展,确保乡镇应该治理的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三)健全机构,完善网络。县级人民政府要加强乡镇安监部门建设,配备好人员,从政治上、经济上给予关心,在工作上和勤政廉政方面要从严要求。要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培养一名合格的安监人员很不容易,需要大量的理论业务学习和实践工作总结。只要没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工作表现出色,就不要轻易更换。要真正发挥监管网络的作用,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等相关规定强化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四)加强水上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使广大船舶所有人、船员、乘员增强安全法律责任意识,提高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自觉加强管理、自觉遵章守纪、自觉相互监督,创造一个“人人关心安全、个个重视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良好环境和工作氛围。

二是继续加强以客渡船、旅游船、乡镇船舶为主要内容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港航、海事、船检机构应依照各自职责,加强源头管理、强化现场监管,分别把好船舶的审批、检验、签证、考试、发证关,强化现场监督,维护通航秩序,严厉打击“三无”船舶和超员、超载航行以及货船、渔船、农用船非法载客等各种违法行为,进一步推进落实乡镇船舶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措施。

三是经常性深入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通过经常性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增强渡口、渡船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四是完善渡口设施建设。五是建立健全安全责任管理体系。行政一把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做到船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责任落实。按照“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完善”的原则,建立健全乡、村、船主三级安全责任制。真正建立起水上船舶安全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体系。六是加大现场检查监控力度,严格查处违法行为。配合海事部门,采取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等多种形式严查勤查。对发现的各种隐患,登记建档,定人员、定期限认真整改。对违法经营和不具备安全条件从事营运的船舶坚决予以取缔,严禁自用船舶非法载客。对营运性船舶及时督促办证,纳入正规化管理。

(五)加强部门协调,推进安监工作。

一是整合行业执法资源,逐步推进委托执法,改变当前协管员有责无权的被动局面。严格依法委托,坚持权力和责任委托与监管并重的原则,在将危化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消防、客货运输船舶、农业机械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执法权委托给乡镇人民政府行使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委托执法范围,探索将水陆客运、水利、规划和建设等行业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采取委托、协管或其他方式依法下放到乡镇,由乡镇安监站组织实施,真正实现安全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并配备好安监工作队伍及执法资源(两人以上有执法资格、相关执法设备),让基层安监部门真正发挥监管作用。当乡镇人民政府在执法中遇到“刁难对象”时,上级有关部门要敢于给乡镇人民政府“撑腰”。同时,在证照办理时,多加强与乡镇勾通,多征求乡镇的意见。

二是整合部门监管资源,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各乡镇要整合农机站、电管所、国土所、司法所、综治办、药监站、安监站、派出所等资源组建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并建立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和部门沟通协调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安委会,传达文件、反馈信息、分析形势、研究问题、制定对策、部署工作;同时加强与县安监、公安、交通、海事、农机、国土资源、工商等部门的联系,针对本乡镇存在的突出安全生产问题,积极取得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与支持,开展好联合整治。

三是整合各类监督资源,构建社会化监管体系。各乡镇要整合社会监督资源,强化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切实落实广大职工和群众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初步建成人人参与安全监管的社会化监管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与处置工作机制,公开安全隐患举报电话,鼓励公民报告、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违章违法行为,并对群众举报事件进行认真处理。在专栏上公布隐患排查情况、重点隐患整改情况、事故查处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通报安全生产情况,邀请他们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宝贵意见,以便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调研报告

为了更好地了解当前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有效监管,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安排,10月12日至18日,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组织调研组,在常委会副主任xxx的带领下,深入到县安监局和部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等形式进行了相关调研。现将调研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32家(其中生产爆竹27家,生产烟花4家,生产引火线1家),具体分布6个乡镇,即:xxx乡18家、xxx乡5家、xx镇3家、xx镇4家、xx镇1家、xx镇1家。全县共有从业人员约5000人,年均产值超过2亿元。每个企业都制作了安全生产警示牌,全县共安装宣传牌32块,进厂须知32块,九严禁六杜绝32块,厂区平面图32块,操作警示牌320块,标语警示420块,工库房标识牌2730块。

(二)安全事故情况

我县烟花爆竹行业安全事故20xx年以来共死亡4人,轻伤10人。具体情况为:20xx年零伤亡;20xx年死亡1人,轻伤4人;20xx年死亡1人,轻伤2人;20xx年轻伤1人;20xx年零伤亡;20xx年发生一起意外事故,死亡1人,轻伤1人;20xx年1―10月死亡1人,伤2人。

调研组通过实地视察xx花爆公司、xx花爆公司、xx烟花公司等企业的厂区建设、生产车间安全管理和成品仓库的安全管理并听取相关汇报后,确实体会到近几年我县烟花爆竹行业取得的规范发展与进步,特别是在安全生产上,县安监部门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在安全条件提升和生产技术改造上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逐步改变了我县烟花爆竹的传统手工作坊式生产方式和落后的生产工艺,较大地提高了我县烟花爆竹生产的机械化水平与科技含量,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得到逐步好转。具体表现如下:

(一)现有生产企业的规模档次有所提高。烟花爆竹过去在我县主产区乡镇是千家万户,绝大部分企业的规模小、安全条件差,安全生产得不到保障。通过20xx年、20xx年、20xx年三次专项整顿的开展和两轮行政许可的严格把关,整合、淘汰、关闭了一大批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的企业,企业数量大幅减少,由20xx年的105家减少到现在的32家。虽然企业数量明显减少了,但企业实现了工厂化、机械化、集约化生产,产能却得到了大幅度提升。现有的32家企业中,生产能力在20xx万元以上的企业有5家,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有27家。产能比20xx年翻了近两翻。

(二) 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一方面,通过县安监局的专项整治和专门打击,各企业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花爆的行为得到杜绝,目前全部改用高氯酸钾生产花爆。另一方面,在行政许可整顿提升工作中,企业花了大力气不断完善企业的各项硬件设施,贯彻实施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几年来,企业不断投入资金进行厂区整改,全县累计增建工房1257间、值班室20间、职工教育室1467平方米、防护屏障1148座、围墙20990米、路面硬化100540平方米。绝大部分企业作业都提高了科技含量,上硝、封口、结编、插引等工房都是自动化或半自动化操作,各个工房采用“四级分离”制度,工房都是按照甚至超过国家标准建设,比如我们视察的“可越烟花”企业建设的工房相互间距达到16米,远远超过国家规定的12米。各家企业的防雷防静电设施和消防用水全部到位。通过以上两方面的努力,企业整体安全条件明显提升。

(三)“打非”工作成效显著。非法生产是造成重大事故的罪魁祸首与主要根源。通过安监部门、公安部门和产区乡镇几年来联合实施连续的严厉打击,我县现已完全杜绝了家庭作坊和合法企业下发半成品到农户家中编押的现象,从根本上杜绝了非法生产这一重大隐患。

(四)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在安监部门和生产企业的共同努力下,通过不断强化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培训,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较少发生,在20xx年和20xx年实现两年零伤亡。

虽然我县的安全生产条件得到很大改善,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稳定。但是,烟花爆竹生产领域依然存有一些安全事故隐患,还有待进一步改进。具体表现为:

(一)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投入仍然不足。安全生产设施较为陈旧落后,一部分落后的不符合烟花爆竹安全要求的机械设备和作业工房还在生产使用。目前大部分企业投入生产使用的制引机都没有经过国家安全质量论证。

(二)企业管理人员现代安全管理意识较为淡漠,外依性强,抓安全生产的主动性不够。

(三)烟花爆竹企业从业人员成份较杂。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劳动安全意识淡薄;第二,从业人员流动性大,有些新来的人员安全培训尚未到位就上岗生产,安全培训教育缺乏有力保障。

(四)作业现场监管有时不到位,“三超一改”(超范围、超人员、超药量、改变工房用途)行为时有发生。

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县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与发展,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丰收,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现建议如下:

(一)要进一步加大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各生产企业要在每年的成本费用中安排必要的 “安全投入专项基金”,专门用于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技术、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和人员培训。企业应尽快淘汰无国家安全质量论证的生产设备,今后必须购买使用正规的,经过国家安全质量论证的生产设备。企业在招收职工时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强化安全生产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素质和待遇,认真执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工伤保险等各项制度,真正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要着力完善乡镇和企业的安全监管保障机制,强化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第一,各乡镇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乡镇安全监管人员数量,并保证人员的稳定。第二,县安监部门要加强对乡镇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注重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第三,乡镇及安监部门要加强对乡镇安全监管人员的领导,切实落实乡镇安全监管员的昼夜巡查制度和驻厂监管责任。第四,企业要按照安全规范要求配备配齐合格称职的安全管理员,强化企业自身的安全管理队伍建设,使他们成为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

(三)要着手解决好现有企业用地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目前现有的花爆企业的土地都没有经过正规的招拍挂形式取得,而是以前直接从村民或村委会手中购买,企业一直无法取得土地、林地的相关证件。相关部门应对花爆企业土地的土地价格核定问题及土地所有权问题予以关注与研究,制定相应解决方案,并给予落实,尽可能解决企业发展的后顾之忧。

(四)要狠抓作业现场监管,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一方面,各花爆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我县今年5月颁发的《安全生产指导手册―烟花爆竹类》进行规范管理和生产,要严禁“三超一改”情况发生。要贯彻落实好企业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制度,要充分发挥企业安全管理员在危险工序(比如引火线的生产)生产环节的监管作用,实行不间断的“流动巡查”的作业现场监管制度。另一方面,安监部门要进一步整合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水平和效能;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及管理制度,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

安全生产调研报告

兹受国家安全生产醴陵烟花爆竹检测检验中心、醴陵市烟花鞭炮总商会邀请,中国电子食品行业协会防静电装备分会、信息产业防静电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专家组于xx .8.20-21日对醴陵地区五家烟花炮竹生产企业和烟花爆竹专用生产设备企业进行静电安全调研,现将调研情况作如下报告。

调研的企业属于行业中小型规模企业,其中3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家烟花爆竹专用生产设备制造企业。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较强,但静电防护系统构建、静电安全管理、职工静电安全教育还处于起步阶段。静电防护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1)人体静电防护问题

操作人员基本没有穿戴防静电鞋,存在人员接地不良,人体静电泄放不了,无法实现人员接地;大多数企业静电泄放器没有设置静电接地线,只是利用水泥地坪接地,接地不符合aq4115-xx标准要求;少部分人穿用化纤衣物操作,没有穿戴防静电服,不符合静电防护要求,极易发生人体静电放电,引燃烟花药粉。

2)操作器具问题

大部分企业所用周转箱、防静电包装、扎带、托板、引线轴、脚垫等等用品不具有防静电功能,均为绝缘材料制作,极易因摩擦生产静电发生火花放电、搅拌器具、勺等没采用铝,铜或防静电材料制备,而用磁性等黑色金属材料制备,易发生火花放电。

3)接地问题

桌垫、地垫、运转车、很多生产设备没有设置专用保护接地或防静电接地,现场工作区人员、设备、金属结构货架管道等没有实现等电位连接。

4)专用生产设备存在问题

大部分企业生产设备传输带不具有防静电功能,而采用绝缘橡胶带;很多夹具、挡板和清洗涮子采用绝缘材料不具有防静电功能;装药机、封边机等和爆竹、药粉接触部件(如筛网等)使用铁磁性黑色金属材料。在设备工作时,易发生药粉所带静电对不锈钢网等金属体放电发生引燃事故;胶粘带在封装爆竹时,发生剥离起电,易引燃爆竹;火药在传输搅拌产生静电时,没有采用离子静电中和技术,使其因药粉摩擦产生较高静电电位,发和静电放电;很多生产设备没有采取保护接地措施,存在漏电现象,极易因eos问题引燃火药。

5)防雷问题

防雷接地不规范:电源线、通信线路没有采取屏蔽措施和抗浪涌保护措施。落雷时发生电气设备损害。

6)防静电系统质量检验和核查

各企业防静电系统质量检验和核查基本没有开展,出现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和改进,成为今后事故隐患。

7)防静电安全培训和管理及监管问题

防静电安全培训和管理尚属空白,使广大职工不知道静电防护基本知识和要求。企业不了解安全标准给企业安全生产带来隐患。

8)静电安全操作工艺缺失

没有建立各工序安全操作工艺(静电安全方面),职工不能正确实施,给安全生产带来隐患。

1)配齐人体静电防护用品

现场操作人员配备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手套(视实际情况定)等。

2)接触爆竹药粉的周转器具和包装等均应采用防静电用品。

3)生产爆竹专用设备采取保护接地措施:在与爆竹或药粉接触的部位,均应使用防静电材料或进行防静电涂敷并按标准aq4115-xx接地(和设备外壳电气连接)。传输带均应使用防静电橡胶带并和设备保护接地相接。对于搅拌药粉容器、如搅拌药粉产生较高静电时、可采取防爆型空气电离器消除防爆型静电消除器消除静电。专用设备加装漏电保护器,防止漏电产生eo引燃爆竹或药粉。

4)现场静电泄放器、地垫、工作台面应采取静电接地措施。其接地电阻不大于100ω。

5)操作器具均应使用防静电器具(铝、铜制、木质,防静电塑料制品)。

6)所有防静电器具、所用周转箱、防静电包装、扎带、托板、托盘、引线轴、勺、装火药桶、编织袋、脚下垫等包装及器具;具有防静电功能,表面电阻、点对点电阻均应在5×104ω至1×101ω0范围内。防静电装备(搅拌火药混合装置、货架、传输带、涂料油漆、托板、齿轮、滚轮、桌垫、脚垫等)表面对地电阻小于1×1010ω。以上不得使用含碳材料的塑料制品。

7)对于防雷方面,电缆、通信等电线使用屏蔽电缆并采取接地或采取通过地下金属管道(管道要接地)引入室内,远离车间防雷并接地线。在通入车间及室内的电缆接口处采取防浪涌措施、并在雷电天气关停电器设备、人员离开工作岗位、避雷针接地点离开其它设备接地点20米以外。如无法做到则应按国家相关标准采取防雷电反击措施等。

8)对职工开展静电安全培训和考核。

9)制定静电安全管理规程并实施。

10)完善监管和检验手段对防静电系统定期检测和检查。

由于时间紧,很多现场半成品封装和包装及周转存储与运输环节而都没有看见并调研;因此以上内容提出的实际调研可能存在片面隆和不全面,请有关单位谅解。同时建议有关单位根据报告内容8点提出的问题,对于已统一看法的问题,采取相应的解决和改进措施,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防护,促进醴陵地区烟花爆竹产业而健康发展、减少事故发生和降低人员财产损失。

安全生产调研报告

3月19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易炼红主持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传达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和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他强调,长沙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新中求进、好中求进,坚定不移地深入推进转型创新发展,以率先建成“三市”、强力实施“三倍”、加快现代化进程,大步践行“六个走在前列”的新成效、新作为,加快打造“一部一带”的核心增长极。

市委副书记、市长胡衡华传达了全国两会精神。市领导张迎龙、袁观清、范小新、余合泉、张湘涛、陈泽珲、程水泉、文树勋、赵文彬、张迎春、陈献春、钟钢等出席会议。

易炼红指出,xx年全国两会是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开局之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审议通过了一系列重要文件,全面总结了xx年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明确提出了xx年工作的目标要求、重点任务、政策措施,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体现了稳中求进和改革创新的统一。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就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着力促进“三量齐升”、推动“四化两型”,扎实做好xx年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提出了六方面具体要求。全国两会精神和省委重大部署,为长沙做好各项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全市上下要将之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易炼红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全国两会精神实质。要准确把握xx年全国、全省、全市发展的重大成就,进一步坚定加快推芙蓉区马王堆街道位于浏阳河西岸,辖区总面积3.9平方公里,下辖3个社区(马王堆、滩头坪、古汉城社区)和2个行政村(火炬村、新桥村)及1个社区筹备组(九道湾社区筹备组),现有城镇居民5万余人,农业人口7800余人,流动人口2万余人,各村、社区共有安置小区13个,房屋304栋,总建筑面积约为79万平方米,有各类仓库20多万平方米,属典型的城郊结合部。近年来,马王堆街道按照省、市“安全生产标准”,积极开展省级安全生产示范街道创建工作,通过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网格化”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在全街上下形成了“安全责任人人有,安全生产人人抓”的工作格局,为辖区安全稳定及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保障作用,近几年来,辖区内没有发生人员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xx年度,马王堆街道作为芙蓉区唯一一个街道荣获了省“安全生产示范街道”。

1、“网格化”管理,严格一个“管”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街道成立以办事处主任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辖区各村、社区(筹备组)、二级机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三级联动安全生产示范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街道划分为38个小网格,班子成员及街道中层干部“一对一”的联系每个网格点,形成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管理网格化工作机制。二是强化监管队伍建设。街道高度重视安全队伍建设,多年来保持了安监队伍的稳定。同时,街道充分发挥村、社区(筹备组)安监专干及“三大员”(即城市协管员、流动人员协管员、巡防队员)、“五老”的优势,建立起专(兼)职安全监管队伍和安全信息员,现街道设立安监专干(兼)12名,同时将“三大员”也相应下到每个网格,从而构筑了“一网三级、一级多格、一格多点”的新型网格化管理局面,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形成了“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二话不说走进街巷、三天之内不留死角”的“宣传、排查、救援”工作机制,为切实做好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三是强化责任机制及考评体系。一方面是在辖区各个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生产管理制度,深入推行“一岗双责”,明确安全生产职责,与各个村、社区及驻街单位企业等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安全生产示范街道创建目标责任书》,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查究制度,确保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另一方面严格要求各个村、社区、驻街单位等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台账、安全生产工作应急预案,应急处置制度、安全生产事件报告制度等。截至目前,已与辖区内各类单位签订责任状700多份,在辖区各类仓库等重点区域制作安全生产责任牌500多块,各种预案完成率达到100%。

2、“常态化”宣传,抓好一个“教”

为营造一个浓厚的创建氛围,街道结合不同载体,在辖区内广范围的开展常态化宣教育活动,增强他们安全生产生活意识。一是搭乘文体活动快车,发动共同参与创建。街道充分利用辖区内的文化休闲广场,以“牵手芙蓉月月演”、“广场舞比赛”等活动为载体,举办了“关注安全生产,构建和谐街道”的大型文化宣传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文化宣传活动,让居民群众中在轻松、愉悦的文艺大餐中体会到安全生产生活的重要性,也扩大了安全生产的宣传效果。二是搭建主题宣传教育平台,普及安全生产生活知识。街道联合各村、社区、驻街单位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短信平台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月活动,通过设立《安全生产法》知识专栏、邀请消防官兵在辖区范围内进行消防知识讲座、组织《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法》六进活动(六进即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商家、进仓库),让居民群众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生活新理念,自觉抵制不安全行为。近年来,在主题活动中,全街共张贴宣传画报6000余张、发放安全宣传资料10000于份、现场接受咨询1000余人次、悬挂横幅300多条,发送安全生产生活短信5000余条,组织人员观看安全生产纪录片13场次,赠送相关安全教育宣传影碟600多张。三是加强专业知识引导,提高从业人员能力素质。由于地处城郊结合部,辖区内临建仓库及家庭旅馆、宾馆较多,因此街道将此类场所和单位作为安全生产重点防范单位,为提高该重点单位的相关行业人员的业务能力素质,为在源头上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街道组织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全负责人开展相关专业知识讲座,集中学习《安全生产法》及消防知识、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等专业知识,并掌握消防逃生技能及注意事项,开展消防演习,通过几次演习,演练现场大多数人能迅速对火灾事故警报做出反应、听从疏散指挥,各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的组织能力、指挥能力和应急应变能力得到了锻炼。为提高街道科学安全监管水平,对村、社区安监专干等进行了安全岗位职责、政策法规、应急方案、日常工作指引培训。近来共举办此类培训10余次,开展消防安全演练6次,大范围的提高了从业人员和监管队伍的能力素质。

3、“长效化”整治,重视一个“防”

一是唱好“四季歌”,加强重要时段排查。街道除了年度检查计划之外,每年根据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以及高温、严寒时节和“两会”等重要时期,街道便常规性的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等等全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确保重点时期的安全稳定,排查行动中全街共排查出隐患3214项。二是打好“组合拳”,加强重点单位专项整治。街道投入专项资金,针对辖区重点单位、场所等多次开展专项整治,对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工地、仓库、烟花经营店等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专项整治。着力加强遍布大街小巷的五小门店的排查和整治,截至目前,街道共开展专项整治300多次,下达整改通知书1000多份,消除安全隐患3000多处。三是打好“持久战”,加强日常监管。为确保整治成果持久有效,街道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这一优势,实行安全工作动态化管理,设立群众有奖监督举报电话,每个村、社区的“监管队伍”和“安全信息员”加强对自己所在网格内的安全监管、排查工作。一方面街道安监站专门组建一支日常专项整治小组,不定期的突击检查辖区内的重点场所、企业等,每一季度突击检查达到10余次,同时整治小组坚持日常认真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不留死角。通过双重监管、排查、整治从而大大降低了安全事故发生率,确保专项整治持久有效。

近年来,马王堆街道克服拆迁安置任务重、社会综合管理难等重重困难,不断健全制度、夯实基础,突破重点,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荣获了省“安全生产示范街道”的称号,但在日常的安全生产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我们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

1、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由于马王堆街道地处城郊结合部的特性,亟待开发的一些村内有诸多村民自行搭建出租的临建仓库(且“三合一”的仓库居多)和小型作坊(如废旧机油加工厂等、纸箱加工厂等)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有的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对于租赁户安全教育相应缺乏,据调查及街道在例行的火灾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过程中,发现仓库内及作坊内消防设备设施严重缺乏,甚至有的村民占用消防通道等现象仍有存在。

2、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不完善。辖区内一些中小型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亟待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台账、规范流程、应急预案等不规范和健全,在小型加工厂或者作坊内严重缺乏相应的规章制度,而在大型企业中(白沙物流)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相当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在辖区内的各个企业中呈现出良莠不齐的工作格局。

3、安全教育接替更新跟不上节奏。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单位多为民营企业,农民工和临时工则有是这些单位的主力军,而这些劳动者有着体力好、劳动积极等优点的同时,也存在着文化水平低,安全技能差等缺点,加之民营企业的工作人员流动性强,而安全教育接替更新跟不上人员流动的节奏,因此农民工及临时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已成为安全工作中的一个空白点和薄弱环节。

针对上述在日常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街道必须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安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也应秉着统筹解决的思路,决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片面解决问题,在工作中也应该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做到“警钟长鸣”,要努力践行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发展要求。

1、强化意识、落实责任。虽然企业是促进街域市场。

经济发展的主体,但也是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体和责任主体。安全监管工作只有与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形成互动才能收到实效。街道首先要按“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分层次落实”的总体要求,着实加强辖区内中小型企业(场所)、临建仓库等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安全风险低的中小企业实行高标准、低管制;对临建仓库、小作坊等安全风险高的场所要实行通用标准、严管制,以此增强他们对安全管理法规的自愿遵循性,强化和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严格落实责任状。

2、健全体制、完善机制。针对辖区中小型企业的安全。

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不完善、不健全的实际,街道安全监管部门要协助、指导、监督他们理顺安全管理机构,充实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应急预案等,形成从职工、企业、社会到政府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同时街道、村、社区(筹备组)等各级安监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的集中精力、集中力量抓好中小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落实情况,并进行定期通报。

3、强化教育,提升素质。一方面是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技能技巧水平,着重加强农民工、临时工的岗前培训,要求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达到企业职工人人想安全、人人会安全、人人能安全的目标。另一方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工作绩效考核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改进安监工作人员工作作风,不断提升安全监管队伍能力素质。

4、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实现标本兼治。马王堆街道地处城郊结合部的实际情况,部分未开发的村内临建仓库、小型作坊、违章建筑、电线私拉乱接、消防通道狭窄等现象仍有存在,虽然在日常的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中,通过整改缓解了情况,但安全隐患没有得到的根本的解决,只有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全面实现城市化管理,才能做到辖区内的主要安全隐患标本兼治。

生产调研报告

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

根据粤工联办发【20xx】103号文件精神,我会由杨祥锐专职副主席负责,深入各企业开展了《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后评估调研活动。现就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识提高。

做好这次调研,是深入贯彻落实、xx届三中全会和张德江委员长,省委胡春华书记关于加强地方立法工作的讲话精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建设法治梅州、法治广东、法治中国的重大举措和具体体现,对进一步发挥我市工商联的职能作用,具有积极的重要意义。在要求企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指导下,我市认真组织了《条例》立法后评估调研工作。根据《条例》立法目的,结合创建平安广东、“平安企业”和本地及会员企业的实际,认真开展调研,突出反映我省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客观反映了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建议。

二、调研的主要内容。

1、企业所属行业类别。从调查表中显示,参加这次调研的企业有63家,其中矿山企业有9家;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废弃处置企业5家;建筑施工企业9家;危险物品使用企业2家;金属冶炼企业7家;机械制造企业6家;建材企业7家;电力企业2家;交通运输企业2家;农业机械作业企业及其他企业2家;所有行业中相继经营有印制、金属餐具、农副产品制造业、电子信息产业、纺织业、商业、粮食大米加工、印制品印刷、农牧业、磨具磨料、it等在内。

2、企业人员规模。50人以下企业有35家、50-100人的企业有12家、100-300人的企业有14家、300-1000的企业仅1家人、超过1000人的企业也只有1家。

3、企业是否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生产经营单位都基本具备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没发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5、企业专职或兼职安全人员情况。部分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都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也都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经营单位大部分对从业人员都有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6、企业为职工缴纳五险一金情况。调研的企业中,均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大部分企业为职工购买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少数企业还为职工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对广大职工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残联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三、调研的主要方式。

1、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有的通过制订文件、召开会议等形式落实安全生产的有关措施。责任单位的规章制度流于形式,没有落实到位,没有成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责任主体虽然制订了安全生产预案,但是可操作性不强。有的单位即使制订了预案,也只是为了应付检查,没有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的宣传形式多,但实际效果不够理想。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违规操作行为比较普遍。

2、安全设施落后。有些建筑施工单位没有相应的资质,工地上的脚手架没有用斜拉杠进行固定,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3、部门监管滞后。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衔接不够紧密,存在脱节现象,有的部门对事故隐患的检查流于形式。

五、建议和对策。

1、开展扎实有效的安全文化宣传。政府及职能部门要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为契机,运用各种有效的形式,开展安全文化宣传,切实提高教育效果,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形成工作合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人人做到安全的氛围,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变成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推动责任主体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2、加强监管工作的制度化建设。各企业要制订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事故报告的办法和程序。建议行业部门要指导经营单位坚持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3、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建议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和安全知识,努力建立一支专业化安全队伍,坚决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xx市工商业联合会。

xx年x月x日。

安全生产调研报告

党的报告指出“发展是根本,安全是关键”。坚持安全发展,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前提。可见安全工作地位之重要,但现实生活中,“天字一号”的安全生产工作却遭遇了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真抓、真管四处碰壁等诸多难堪。笔者从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多年,感到当前安全监管工作,特别是基层安全监管工作困难多多、困惑多多、矛盾多多,有着太多的尴尬。

1、四海皆管的尴尬。

安全生产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除直接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外,对其它行业和领域还要综合监管,担负着安委会办公室的职能,“综合协调”让安监部门受累非浅。

一是领导思想认识有偏差。

二是专业监管部门有偏见。

一些部门认为政府设有安委会,安委会办公室又设在安监局,我配合你牵头单位开展监管工作即可,缺乏本职意识和工作主观能动性。

2、天字一号四海波静的尴尬。

“以人为本,安全为天”的观念正在形成共识,人们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也在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天字一号”已是不争的事实,但实际“待遇”却与“天字一号”不相称。

一是口头强调的多。

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都十分重视,逢会必讲安全,必强调安全,但事实上,“领导重视”只是出于对责任追究的担心和预防,认为话讲到了,要求提到了,如果出现安全生产事故,自己似乎就无责可追了,并非出于对“安全发展”重要性的深刻认识,并非出于执政的责任感和危机感。

二是投入的少。

重视安全,职能不断增加,但专业人员、编制、装备投入严重不够,烟花爆竹、职业健康等从公安、卫生部门划转以来,不是强化,而是弱化,尤其是乡镇级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没保障,喊着重要,说着天字一号的事,投入工作基本没有实际行动,安全监管仍处于原始的看、摸、听、闻、问阶段,没有领导重视和政策上的支持以及资金上的投入,安全监管工作任重道远,“天字一号”的事,仍处于四海波静的尴尬状态。

3、安全执法四处碰壁的尴尬。

一是受地方干扰。

少数领导安全生产意识淡薄,重经济、轻安全,对于盲目引进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淘汰生产工艺的企业,很明显有着地方保护主义色彩,形成了引进容易、规范难,上车容易补票难、关停更难的安全监管困难局面。一味讲政绩,追求经济指标,不考虑安全生产,对于安全监察人员查处非法、违法行为,从骨子里反感,不但不支持,甚至出现权大于法的干预执法现象。

二是利益纷争所致。

少数职能部门见到有利可图,纷至踏来,无利可争,理都不理,发生事故你牵头处理,他还牢骚满腹甚至口头答应挺好,实际推都不动,“四不放过”难到位。一些隐患改了又改,有些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查处过,又恢复,电切不断、水切不断,相关部门不配合,利益斗争导致联合执法机制形同虚设。

三是技术规范和相关条文不健全。

依法行政讲究的是科学执法、规范执法。然而,当前在现场执法过程中,对某些行为施行行政方式无明文规定。如: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高危行业有法规,一般企业如何进行“三同时”,不进行“三同时”如何处罚,如何前置指导关;各行各业的安全审批实施细则,均无明确的定义及标准,致使工作无法正常开展。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在于缺乏明确的技术规范,由此无端造成工作的被动四处碰壁。

4、综合协调四面楚歌的尴尬。

一是法律规定不具体。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没有对综合监管的内容作出明确的规定,抓得太多,管得太散,结果是出力不讨好,部门有意见,领导有看法。

二是职责范围不明确。

从机构定位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中的“综合”,主要对辖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的谋划、部署、组织与实施;对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与监督。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划定综合监管工作的职能范围,一些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的工作与责任总是想方设法往外推,虽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作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最后总是成为此类工作及其责任的“兜底”者。

三是“综合监管”惹的祸。

一些负有安全生产专项监管理职责的部门千方百计通过各种办法和途径,将一些不好管、危险程度高、发生事故概率大、监管责任大的职能交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承担,这很可能使“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变为“安全生产,一家有责”,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逐步成为“危险”部门及“责任”部门,这对于整个本来就十分薄弱的安全生产监管系统的稳定与发展是非常不利的,长此以往也必将使安全生产工作难以为继。

5、监察执法四马系蹄的尴尬。地方保护、优化环境、低限处罚、重点企业不罚等等是影响安全生产执法的主要因素。在体制方面,一是受地方“制肘”。安监部门是地方政府部门,不是一条边管理体制,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这是一个共性的问题。加之县(区)一级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逐级弱化,办事无权威、干事无地位,再受“位子”、“票子”影响,监察执法工作往往造成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二是部门没有形成联动机制。联合执法的确在对下发动和增强行动效果方面有着一定的实效,但在具体执法中,还没有完全形成联动,各个部门虽坐在一张桌上,但却打着各自的算盘。三是缺乏强制手段。对于拒不履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的行为,安监部门缺乏查封、冻结、扣押、强制划拨等行政强制手段,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往往申请难受理,执行难到位,无限期的超越执法期限,最后不了了之,造成许多事故处理无法落实,丧失安全监察执法权威。

6、安监人员四脚朝天的尴尬。湖南娄底48名安监员集体辞职,出现集体撂挑子不干的如此尴尬现象,我想与安监人员辛勤、辛苦、辛劳、辛酸以及工作缺少安全感有关外,笔者认为造成这种尴尬现状的根本原因:一是监管任务与监管力量不对称,导致无法履职。现有的安全监管队伍人员、数量结构不合理不能适应执法任务的需要。目前,从国家到省、市、县(区)安全监管机构人员编制是从上到下呈倒“金字塔”型,特别是乡镇级虽设有安监办,但监管人员大部分属兼职且没有执法权,责权不统一,一线监管责任难以到位;职责不明、多头管理、行政力量分散;装备配套不足,执法经费、车辆不足,监管手段落后,缺乏相应的检测仪器和设备。二是监管责任与权利不对称,导致无法胜任。从目前的安全监管体制看,横向上实行的是综合监管与行业管理相结合,但条块分割,职能交叉,职责界定不清,行业监管力度不够。加之,安监系统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象是高危行业,工作责任大、权力小、风险大,监察人员几乎没有节假日,那有危险、有重大安全隐患就去那里,工作不分昼夜,既辛苦又危险,且安监人员相应的福利待遇无体现。再者,面临的问责风险不断加大,前面要冲、后面还要随时被执行战场纪律,责任与权利严重不对等,导致工作出现无法完成、没法干现象。三是安全监管机制与经济体制之间的矛盾,导致两头受气。由于经济转型过程中,我国没有及时将安全风险成本强制纳入企业生产成本,有效利用市场经济的手段调节安全与利益的关系,导致利益与安全间的关系失衡,当安全生产与企业的整体利益发生冲突时,企业更多地选择追逐利润,地方政府选择追求利税,而安全基本是放在后面,下达的指令执行不了,企业不买帐,政府不支持,灰头土脸两头受气。

1、安全意识强化必须以科学政绩考核为前提。

将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与安全挂钩。通过考核,强化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意识。

第三,要建立完善的领导干部离任安全生产工作审计制度,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把领导干部提升使用与在任期间安全生产实绩挂钩,实行“一票否决”,才能真正转变口头上强调重视安全、经济发展上不要安全这一现状。

2、安全投入必须以改善安全条件为根本。

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是安监部门一家子的事,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特别是人员、装备、技术、政策等等各方面的支撑。因此,结合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急需树立安全投入必须以安全为本的思想。

一是避免做表面文章。

在人员配备上为了迎接考核达到有人员、有资金的目的,人员挂名兼职、专项资金年初列个帐户,实则空头支票一张。人员表面化,工作表面化,没有从解决本部门、本地区安全监管工作为出发点,配备相应的人员、装备。

二是避免搞形式主义。

三是避免搞文字游戏,玩行政干预。

安全投入是以改善安全条件为根本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安全监管过程中对一些企业安全投入不到位,进行的一些行政处罚是对企业投入不足导致出现生产安全事故的惩罚和告诫,警醒企业加大投入,改善安全环境,但相关部门不是引导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切实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却在处罚上偷换概念,玩文字游戏,把安全生产处罚款变为主管部门应急装备捐款,严重损伤了安全监管的权威性,最终只能助长企业违法之风。

3、安全执法必须以法律法规为准绳。

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严格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不得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以权废法。安全监管,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是关键。法律制定得再好,如果不执行,就会成为一纸空文。

一是要严格履行法律赋予安监的职责。

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依法予以维护,不使守法人吃亏;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敢抓、敢管,不使违法人得利。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搞好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法律制度的贯彻实施。二是争取领导和相关部门支持。建立健全规范性的监督制度,监察执法部门要争取地方主要领导支持的同时,加强和上级业务部门沟通,减少同级政府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保证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强制性,保证执法的公正、严明。

三是加大法规宣传培训力度。

安全执法以法律法规为准绳,首要的是执法人懂法,被执法人知道违反了哪条法律,等违法再处罚、再知法不是安全生产执法的宗旨,因此,在做好执法的同时要做好普法工作,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宣传载体,积极向领导、向企业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让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强化法律、法规意识,避免出现权大于法、权代替法的违法现象。

4、综合协调必须以政府明确控权为依据。

严格的'中央政策对遏制多发的安全生产事故效果甚微,法律效力及政府整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决心和力度的层层衰减,表明当前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是一个松散的系统。因此,必须对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准确地进行定位。一方面,从法律上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综合监管具体内容。制定一些配套的、操作性、可行性强的实施细则,细化与专业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合作,增强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各部门安全生产主动监管意愿,有效避免安全难题面前“安委会综合协调”等同于政府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综合监管各部门责任,并以法律条文形式出台,谁该做什么、谁不该做什么,主管部门干什么、监察部门干什么,明确之后,谁的责任田,谁去负责,避免出现安全协调什么都管,什么都管不好,相关部门坐看笑话、闲着没事等不正常现象。

5、安监人员必须以履行职责为己任。

破除安全监管中诸多尴尬,在新的法律、法规未能出台之前,首要的是地方政府要理顺综合监管和部门监管的关系,进一步明确综合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方式、手段,提高综合监管部门的地位和权威,赋予综合监管部门对其它监管部门的督查权、问责权、追究权,避免“踢皮球”现象。

其次,要建立监管人员考评与奖励制度,提升监管人员福利待遇。出台地方财政保障制度与法规,确保监管机构正常监管和执法费用,省、市也应出台执法监管人员交通、通讯、办案补贴,减轻安全监管人员负担,提高其工作积极性,消除其后顾之忧。

第三、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在解决了安监人员责、权、利不对等现实问题后,相关部门要在法律、法规和政策上为安全监管人员排除后顾之忧,全力提升安全监管人员福利待遇的同时,加大监察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加强业务培训和学习力度,在系统内树立投身安监、无怨无悔,营造一种人人敬业、人人主动、人人想干事、能干事的良好氛围,真正建立一支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为经济发展和群众利益安全奋斗终生的安监队伍。

安全生产调研报告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发展是根本,安全是关键”。坚持安全发展,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前提。可见安全工作地位之重要,但现实生活中,“天字一号”的安全生产工作却遭遇了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真抓、真管四处碰壁等诸多难堪。笔者从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多年,感到当前安全监管工作,特别是基层安全监管工作困难多多、困惑多多、矛盾多多,有着太多的尴尬。

1、普度众生四海皆管的尴尬。安全生产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除直接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外,对其它行业和领域还要综合监管,担负着安委会办公室的职能,“综合协调”让安监部门受累非浅。一是领导思想认识有偏差。总认为安全生产就是安监部门的事,出了问题就找安监局,涉及到“安全”事宜,就签批交办到安监局,安监部门就是一个大萝筐,碰到“安全”就往里装,来自领导层面的职责划分不清,导致其它监管部门具有依附性和惰性;二是专业监管部门有偏见。一些部门认为政府设有安委会,安委会办公室又设在安监局,我配合你牵头单位开展监管工作即可,缺乏本职意识和工作主观能动性。

2、天字一号四海波静的尴尬。“以人为本,安全为天”的观念正在形成共识,人们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也在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天字一号”已是不争的事实,但实际“待遇”却与“天字一号”不相称。一是口头强调的多。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都十分重视,逢会必讲安全,必强调安全,但事实上,“领导重视”只是出于对责任追究的担心和预防,认为话讲到了,要求提到了,如果出现安全生产事故,自己似乎就无责可追了,并非出于对“安全发展”重要性的深刻认识,并非出于执政的责任感和危机感。二是投入的少。重视安全,职能不断增加,但专业人员、编制、装备投入严重不够,烟花爆竹、职业健康等从公安、卫生部门划转以来,不是强化,而是弱化,尤其是乡镇级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没保障,喊着重要,说着天字一号的事,投入工作基本没有实际行动,安全监管仍处于原始的看、摸、听、闻、问阶段,没有领导重视和政策上的支持以及资金上的投入,安全监管工作任重道远,“天字一号”的事,仍处于四海波静的尴尬状态。

3、安全执法四处碰壁的尴尬。一是受地方干扰。少数领导安全生产意识淡薄,重经济、轻安全,对于盲目引进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淘汰生产工艺的企业,很明显有着地方保护主义色彩,形成了引进容易、规范难,上车容易补票难、关停更难的安全监管困难局面。一味讲政绩,追求经济指标,不考虑安全生产,对于安全监察人员查处非法、违法行为,从骨子里反感,不但不支持,甚至出现权大于法的干预执法现象。二是利益纷争所致。少数职能部门见到有利可图,纷至踏来,无利可争,理都不理,发生事故你牵头处理,他还牢骚满腹甚至口头答应挺好,实际推都不动,“四不放过”难到位。一些隐患改了又改,有些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查处过,又恢复,电切不断、水切不断,相关部门不配合,利益斗争导致联合执法机制形同虚设。三是技术规范和相关条文不健全。依法行政讲究的是科学执法、规范执法。然而,当前在现场执法过程中,对某些行为施行行政方式无明文规定。如: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高危行业有法规,一般企业如何进行“三同时”,不进行“三同时”如何处罚,如何前置指导关;各行各业的安全审批实施细则,均无明确的定义及标准,致使工作无法正常开展。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在于缺乏明确的技术规范,由此无端造成工作的被动四处碰壁。

4、综合协调四面楚歌的尴尬。一是法律规定不具体。《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没有对综合监管的内容作出明确的规定,抓得太多,管得太散,结果是出力不讨好,部门有意见,领导有看法。二是职责范围不明确。从机构定位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中的“综合”,主要对辖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的谋划、部署、组织与实施;对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与监督。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划定综合监管工作的职能范围,一些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的工作与责任总是想方设法往外推,虽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作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最后总是成为此类工作及其责任的“兜底”者。三是“综合监管”惹的祸。一些负有安全生产专项监管理职责的部门千方百计通过各种办法和途径,将一些不好管、危险程度高、发生事故概率大、监管责任大的职能交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承担,这很可能使“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变为“安全生产,一家有责”,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逐步成为“危险”部门及“责任”部门,这对于整个本来就十分薄弱的安全生产监管系统的稳定与发展是非常不利的,长此以往也必将使安全生产工作难以为继。

5、监察执法四马系蹄的尴尬。地方保护、优化环境、低限处罚、重点企业不罚等等是影响安全生产执法的主要因素。在体制方面,一是受地方“制肘”。安监部门是地方政府部门,不是一条边管理体制,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这是一个共性的问题。加之县(区)一级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逐级弱化,办事无、干事无地位,再受“位子”、“票子”影响,监察执法工作往往造成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二是部门没有形成联动机制。联合执法的确在对下发动和增强行动效果方面有着一定的实效,但在具体执法中,还没有完全形成联动,各个部门虽坐在一张桌上,但却打着各自的算盘。三是缺乏强制手段。对于拒不履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的行为,安监部门缺乏查封、冻结、扣押、强制划拨等行政强制手段,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往往申请难受理,执行难到位,无限期的超越执法期限,最后不了了之,造成许多事故处理无法落实,丧失安全监察执法。

安全生产调研报告

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事故类别分析,3年中共发生顶板事故23起,死亡了24人,分别占3年事故总数的92%和77.4%;其中瓦斯事故是自1994年官沟煤矿发生瓦斯爆炸,10年后又一起重大的瓦斯爆炸。顶板事故突出,瓦斯事故再次发生,说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没有抓到位,预防顶板事故和瓦斯事故的措施没有到位。

2、从事故的性质分析,3年25起事故均是责任事故,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企业人员“三违”造成的,说明煤矿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滞后,安全素质普遍较低,自我防护意识较差,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不强。

3、从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顶板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客观上由于煤矿基础条件差,井巷布局不合理,安全投入不够。主观上是由于工人在工作中支护不到位、或者是支护不及时造成的;有的是处理危岩时,措施、方法不合理造成的;有的是支护材料不合要求造成的。在瓦斯事故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瓦检员配备不足,责任心不强,检查不及时,没有及时跟班作业,井下电器有失爆现象;煤矿树枝状开采还未根本杜绝,通风状况还不是非常良好,瓦斯很容易产生突然集聚,造成瓦斯事故的发生。从分析来看,事故归根到底均是由于直接操作者不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或者是企业没有制定切合实际的、详细的、科学的操作规程,致使从业人员有章不循或无章不循,企业的管理人员又严重不负责,加之本身基础条件差,致使事故多发。

4、从事故发生的时间分析,25起事故当中,在上午10:30(含10:30)以前发生的仅有3起,而10:30以后发生的占22起,也就是说在企业现场管理人员要下班、或者已经下班、或者现场管理人员没有跟班作业致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说明了企业的现场管理责任不落实,监督不到位,工人乘机违章操作。这也是我们总结、分析事故以前所忽视的。

5、从事故发生的年度分析,3年中以20xx年发生的事故最多,也就是在煤矿行业效益明显、抢生产、争利益的时候容易发生安全事故,说明了企业老板仍然存在着重生产、轻安全的老问题。

1、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煤矿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反映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基本要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克服厌战、麻痹、侥幸心理,从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一次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现实紧迫性,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全力推进。特别是各煤矿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从安全生产的投入、教育培训、现场管理等各个方面入手,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真正做到生产安全,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2、坚决贯彻国家安监局5号令,努力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国家安监局5号令对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做了明确的规定。煤矿由于大多开采的是极薄的煤层,井巷布局多数不合理,提升运输、开采、通风设备设施较为落后,虽通过去年停产整顿,但企业改变不大。为此,煤炭、安监部门和产煤乡镇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促进煤矿企业按照国家安监局5号令要求,进一步加大投入,全面改善企业的软、硬件设施,特别是在提升运输、通风、排水设备设施等方面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同时要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关停,从而努力改变企业安全生产的条件。

3、狠抓安全培训,努力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当前从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来看,主要表现为企业的管理人员安全知识溃乏,在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中失误较多,不能够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做出具体的、科学的安排部署,而从业人员自身素质较低,自我防护意识较差,“三违”现象严重,为此做好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显得尤为重要。一是煤矿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强化对《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规程的宣传教育,使取得资格和实际管理水平形成统一,真正提高煤矿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二是煤矿企业自身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特别是要针对各自煤矿的实际情况按照操作规程逐条逐款培训到位,真正使工人既熟悉井下开拓布局情况,又真正能够做到遵章守纪,不违规操作,确保生产安全。从而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

4、严格各项制度的落实,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

(1)企业要进一步针对煤矿的实际制定和完善煤矿采掘作业规程,并且按照规程要求切实加强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真正按照规程操作。

(2)每一个生产企业都要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真正做到“日监测、周报告、月分析”,即“日监测”:每天企业现场管理人员对每一个生产环节、每一时段生产过程都要做到监测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章行为,同时保证做到工人不出井、管理人员不下班。改变以前管理人员只上半天班,或者不跟班作业的问题。同时对每天的工作情况都要做到有书面记载,并报告有关矿领导。“周报告”: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要将每一周的工作情况及时梳理、总结,并报告给矿长以及有关的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月分析”:就是企业矿长每月要召集有关的人员对当月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认真的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的意见,并安排下月工作,真正做到安全生产胸中有数。

(3)建立严格安全检查制度,全力整改安全隐患。一方面企业自身要重视安全生产,不仅要加强安全生产的硬件设备投入,更要抓好日常安全生产的检查,特别是对井下采掘碛头、盲巷、废巷的通风瓦斯管理,对井下运输大巷、工作面的支护管理危岩的处理对水灾的预兆等都要严格的进行检查,制定好严密防范措施,确保生产安全。另一方面有关部门,特别是煤炭局片区负责人和产煤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煤矿的日常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的采掘作业规程是否合理、通风设备设施是否完善、井下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是否配齐配足、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预案是否制定、井下的开采布局是否合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重大隐患制定专人负责的预案,确保隐患整改及时,从而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5、针对重点,解决难点,全面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当前,煤矿安全生产上伤亡事故发生的重点是顶板和通风瓦斯两个方面,但工作上的难点还包括水患的治理。因此如何防范以上三个方面的伤亡事故,是我们下步工作的重中之重。

在顶板管理上,一是必须督促企业配齐配足专职顶板管理员,明确其具体的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工作范围,分片分段加强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是企业的操作工人必须按照作业规程,做到敲帮问顶,支护到位,成排成行,充填必须足实接顶,杜绝工作面现场空顶作业,冒险作业,在处理危岩时技术人员必须现场指挥,制定科学的方案措施方可进行,切实防止顶板事故;三是煤矿井下负责技术的矿长,必须对专职顶板员的工作和工人的支护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抽查,及时解决顶板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四是煤矿企业要逐步推行“以钢代木”的支护材料,确保支护到位。

在通风瓦斯管理上,一是企业必须按照“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全面制定企业的瓦斯管理方案,并严格按方案操作;二是所有的高瓦斯矿井必须配备瓦斯监控系统,其监控的范围、地点、时间必须按规程进行,并实行专人负责;三是加强通风设施的管理,严禁井下无风、微风作业,特别是要抓好碛头掘进通风管理,防止瓦斯突然集聚;四是企业必须配齐配足瓦斯检查人员和瓦检设备,并严格按照规程加强瓦斯检测,真正做到“一班三检”、“一炮三检”,坚决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五是必须加强井下电器设备的管理,严禁井下电器失爆;六是严格井下掘进作业放炮作业瓦斯检查员的跟班作业,防止掘进过程中瓦斯事故的发生。

在水患治理上,煤矿企业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制定水患治理方案,特别是有水患威胁的矿井,必须对采空区,含水层的水汶地质状况进行全面的了解,从而制定科学的探放水措施、方案。井下探放水工作必须按方案进行,同时明确专人负责。在洪期要加强井上下值班管理,防止洪水对矿井的威胁。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重大,我们只有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采取强硬措施,扎实工作,狠抓落实,才能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安全生产调研报告

摘要:在新时期,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日益受到中国化工行业与生产业的重视。针对现代石油化工生产特点对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几点建议,把安全质量关,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关键词:石油化工;安全生产;管理企业。

石化行业是中国的支柱产业。石化行业生产线长、涉及面广,仅中国石化集团就有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等输油、输气管道近6000km,加油站2.4万个,石化企业的油田、采油厂、炼油厂、化工厂、油库、加油站、输油(气)管线遍及全国城市、乡镇、车站、码头、宾馆、千家万户。生产过程包括油气勘探、油气田开发、钻井、采油、油气输送、原油储运、石油炼制、化工生产、油品销售等,生产社会需要的汽油、煤油、柴油、润滑油、化工原料、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合成纤维、化肥等3000多种石油、化工产品,与人民的衣、食、住、行密切相关。中国的三大石油石化集团公司中国石化、中国石油和中国海洋石油集团公司固定资产已达到6000多亿元,从业人员达到200多万人,石化行业在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石油化工生产是一种高危险性的过程,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往往造成较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加强石化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对维持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以及整个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年来,随着中国化工生产装置大型化发展和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和环保压力越来越大,责任也越来越重。化工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具有易燃易爆,高温高压、有毒有害等特点,易发生安全事故,易造成群死伤、中毒、污染等次生灾害。据统计,中国每年发生各种化学事故400起以上。

所谓化工事故,一般是指有毒有害气体(或液体)的大量流失,对周围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的意外事件。由于化学物品大都具有毒性大、易扩散和易燃烧爆炸等特点,因而极易造成事故地域大面积污染和大量人员伤亡,在人员稠密的大中城市尤为严重。化工事故,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除自然灾害外,主要有以下几种因素:。

1.违章操作。如违反操作规程,操作错误,不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等。化工生产和储运有很严格的操作程序,一旦违章,就有可能发生事故,由于操作人员违章作业而引起的化学事故约占整个化学事故的27.8%。

2.设备故障。设计上的不足。例如厂址选择不好,平面布置不合理,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生产工艺不成熟等,从而给生产带来难以克服的先天性的隐患。设备上的缺陷。如设计上考虑不周,材质选择不当,制造安装质量低劣,缺乏维护及更新等。许多化工产品生产需要高温高压(低压),加上许多原料和产品具有很强的腐蚀性,容易造成各种管、阀、塔、缸的腐损而产生有毒物质跑、冒、滴、漏,这类事故约占整个化学事故的50%。

3.管理上的漏洞。如规章制度不健全,隐患不及时消除、治理,人事管理上不严,工人缺乏培训和教育,作业环境不良,领导指挥不当等。以及不遵守劳动纪律,对工作不负贵任,缺乏主人翁责任感等。

4.意外因素。这类事故是化工生产过程中因突然断电、停水而使化学反应失去控制造成事故,以及有毒物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撞翻、爆炸而发生泄漏事故。综上所述,造成化工事故的根本原因主要在于人的过错。上述列举的四条事故起因,无不与人相关。事故既然主要是由人造成的,那么人就必须想方设法去控制事故的发生。

5.当前,在中国石化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不少隐患,事故造成的后果严重,安全生产管理形势十分严峻。一些企业在生产经营、施工作业环节中没有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比较突出。部分企业放松现场管理,要求不严,设备管理、生产安全管理滑坡,工艺纪律、劳动纪律松弛。安全检查没有坚持“铁面无私、六亲不认、严之又严”的原则,安全隐患治理不及时,整改不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不重视,力度不大,针对性不强,有的甚至流于形式,从而导致员工缺乏安全生产的意识,在遇到紧急事故时的现场管理能力和应变能力比较差。

1.把好设备质量关。随着化工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工艺上不断的改进以及产量的提高,常年运行的设备和仪器,难免会出现运行不正常,异响、振动、仪表指示不准,新投用的设备仪器由于工作尚未稳定,操作人员对其不熟悉,也会导致操作人员误操作,从而引发各种生产事故,所以化工企业应该高度重视设备安管理。比如要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生产设备设施台账制度。重点要加强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大型生产设备、储罐、仓库存储设备以及安全装置的管理与维护,专人负责,定期检测维修,对检查中发现的安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员。

2.建立健全安全制度体系。企业安全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管理工作,建立和保持适用的安全管理体系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所在。安全生产直接关系着每一位员工的身心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着企业存亡和发展,一个企业如果没有安全保障,就根本不可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胜,企业要走向市场争取理想的经济效益,生产经营就必须以安全为前提。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经营理念,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建立健全安全自我约束、自我检查、自我纠正、自我改进的管理体系,实现科学、规范管理,做到“防微杜渐”,有效预防和遏制事故的发生。

3.建立安全事故问责制。20xx年4月21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这一规定的基本精神,中国石油石化企业先后实行了重大事故问责制。《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重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试行)》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并造成重大事故的,应对领导者进行责任追究:一是违反《安全生产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二是违反集团公司有关新建及改扩建工程项目管理规定;三是违反国家、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等,四是事故应急处置不力,导致事故进一步扩大或造成次生事故的;五是未按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落实安全教育及岗位技术培训。《规定》明确:领导干部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特大及特别重大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应引咎辞职或撤职。

4.全员参与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企业要搞好安全,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必须达成“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共识,使员工能够把安全理论知识与生产实践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企业在充分发挥专业安全管理人员作用的同时,要想方设法让全体员工都参与到安全管理中来,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员工的安全工作积极性。只有这样,才能对现场的作业人员、设备状况给予静态的控制和动态的预防,切断和制止有可能发生事故的根源,明确和约束作业者的责任和行为,实现作业人员之间的自保、互保和联保,极大地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

安全管理其实就是对人的作业行为进行有效的管理,制定出企业职工作业行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建立切实可行的新型管理模式,不断学习安全理论知识,加强岗位安全技能培训,改正作业过程中的不安全、不规范、不正确的操作方法。化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就是要把有效的工作方法贯穿到企业生产的全过程。同时安全管理不仅仅是安全环保部门的事情,必须党、政、工、团等各个部门齐抓共管,一丝不苟,严格要求,将安全管理辐射到企业生产的各个方位,从上到下,纵横结合,形成厂、车间到班组的三级安全网络,从而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安全规章制度的真正落实。

现代石油化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必须巧妙运用管理学的原理,做到以人为本,重视对员工的激励,将情感融入安全管理,全员、全方位管理,实现企业安全目标管理,才能有效地做好化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

[1]张志檩.国外石油化工安全管理系统进展[j].数字石油和工,20xx,(5):2-4.

[2]孟祥林.浅议化工安全生产与管理[j].化工管理,20xx:1-2.[3]彭庆.中国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经验[j].生产运营管理,20xx,(4).

安全生产调研报告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或者一定数量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其他社会影响恶劣的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规定。

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规定。

火灾、道路交通、铁路交通、水上交通、民用航空、特种设备等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事故伤害程度的分类、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和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统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事故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划分。

其他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是指:

(四)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事故。

三、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在《条例》规定时限内,向事故发生地的区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条例》规定,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其中,造成3人以上(含3人)重伤的一般事故,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接到事故报告2小时内,向市有关部门分别报告;造成1~2人重伤的一般事故,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每月上报。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事故情况及时通报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四、市、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事故报告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其中,各区县可以将事故报告值班制度纳入区县政府总值班制度。

五、重大事故、较大事故,由市政府授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直接监察安全生产工作的单位发生的一般事故,由市政府授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派员担任。

其他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由事故发生地的区县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的区县政府可以授权或者委托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担任;也可以按照分工授权或者委托其他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其他有关部门有关负责人担任。

未造成人员伤亡且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一般事故,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必要时,市、区县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

六、一般情况下,有关部门按照下列分工组织调查:

(一)建设工程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建设主管部门组织调查。

(二)电力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从业人员伤亡事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其他电力生产安全事故,由电力监管机构组织调查。

(三)燃气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从业人员伤亡事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未造成从业人员伤亡的事故,由燃气主管部门组织调查。

(四)道路管线施工单位发生管线外损事故,造成从业人员伤亡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未造成从业人员伤亡的,由市政主管部门组织调查。

(五)轨道交通线路运营单位在固定场所发生的从业人员伤亡事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轨道交通事故和其他未造成从业人员伤亡的事故,由城市交通管理部门组织调查。

(六)社会机动车辆在生产经营单位区域内道路行驶过程中发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调查。

(七)农业机械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由农业主管部门组织调查。

(八)气球施放过程中发生的从业人员伤亡事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

(九)铁路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在固定场所发生的从业人员伤亡事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

安全生产调研报告

为了更好地了解当前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有效监管,根据县人大常委会xx年工作安排, 0月 2日至 8日,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组织调研组,在常委会副主任***的带领下,深入到县安监局和部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32家(其中生产爆竹27家,生产烟花4家,生产引火线 家),具体分布6个乡镇,即:***乡 8家、***乡5家、**镇3家、**镇4家、**镇 家、**镇 家。全县共有从业人员约5000人,年均产值超过2亿元。每个企业都制作了安全生产警示牌,全县共安装宣传牌32块,进厂须知32块,九严禁六杜绝32块,厂区平面图32块,操作警示牌3xx年以来共死亡4人,轻伤 0人。具体情况为:xx年零伤亡;xx年死亡 人,轻伤4人;xx年死亡 人,轻伤2人;xx年轻伤 人;xx年零伤亡;xx年发生一起意外事故,死亡 人,轻伤 人;xx年 - 0月死亡 人,伤2人。

调研组通过实地视察**花爆公司、**花爆公司、**烟花公司等企业的厂区建设、生产车间安全管理和成品仓库的安全管理并听取相关汇报后,确实体会到近几年我县烟花爆竹行业取得的规范发展与进步,特别是在安全生产上,县安监部门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在安全条件提升和生产技术改造上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逐步改变了我县烟花爆竹的传统手工作坊式生产方式和落后的生产工艺,较大地提高了我县烟花爆竹生产的机械化水平与科技含量,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得到逐步好转。具体表现如下:

(一)现有生产企业的规模档次有所提高。烟花爆竹过去在我县主产区乡镇是千家万户,绝大部分企业的规模小、安全条件差,安全生产得不到保障。通过xx年、xx年、xx年三次专项整顿的开展和两轮行政许可的严格把关,整合、淘汰、关闭了一大批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的企业,企业数量大幅减少,由xx年的 05家减少到现在的32家。虽然企业数量明显减少了,但企业实现了工厂化、机械化、集约化生产,产能却得到了大幅度提升。现有的32家企业中,生产能力在xx万元以上的企业有5家, 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有27家。产能比xx年翻了近两翻。

(二) 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一方面,通过县安监局的专项整治和专门打击,各企业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花爆的行为得到杜绝,目前全部改用高氯酸钾生产花爆。另一方面,在行政许可整顿提升工作中,企业花了大力气不断完善企业的各项硬件设施,贯彻实施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几年来,企业不断投入资金进行厂区整改,全县累计增建工房 257间、值班室20间、职工教育室 467平方米、防护屏障 48座、围墙20990米、路面硬化 00540平方米。绝大部分企业作业都提高了科技含量,上硝、封口、结编、插引等工房都是自动化或半自动化操作,各个工房采用“四级分离”制度,工房都是按照甚至超过国家标准建设,比如我们视察的“可越烟花”企业建设的工房相互间距达到 6米,远远超过国家规定的 2米。各家企业的防雷防静电设施和消防用水全部到位。通过以上两方面的努力,企业整体安全条件明显提升。

(三)“打非”工作成效显著。非法生产是造成重大事故的罪魁祸首与主要根源。通过安监部门、公安部门和产区乡镇几年来联合实施连续的严厉打击,我县现已完全杜绝了家庭作坊和合法企业下发半成品到农户家中编押的现象,从根本上杜绝了非法生产这一重大隐患。

(四)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在安监部门和生产企业的共同努力下,通过不断强化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培训,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较少发生,在xx年和xx年实现两年零伤亡。

但是,烟花爆竹生产领域依然存有一些安全事故隐患,还有待进一步改进。具体表现为:

(一)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投入仍然不足。安全生产设施较为陈旧落后,一部分落后的不符合烟花爆竹安全要求的机械设备和作业工房还在生产使用。目前大部分企业投入生产使用的制引机都没有经过国家安全质量论证。

(二)企业管理人员现代安全管理意识较为淡漠,外依性强,抓安全生产的主动性不够。

(三)烟花爆竹企业从业人员成份较杂。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劳动安全意识淡薄;第二,从业人员流动性大,有些新来的人员安全培训尚未到位就上岗生产,安全培训教育缺乏有力保障。

(四)作业现场监管有时不到位,“三超一改”(超范围、超人员、超药量、改变工房用途)行为时有发生。

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县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与发展,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丰收,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现建议如下:

(一)要进一步加大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各生产企业要在每年的成本费用中安排必要的 “安全投入专项基金”,专门用于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技术、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和人员培训。企业应尽快淘汰无国家安全质量论证的生产设备,今后必须购买使用正规的,经过国家安全质量论证的生产设备。企业在招收职工时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强化安全生产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素质和待遇,认真执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工伤保险等各项制度,真正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要着力完善乡镇和企业的安全监管保障机制,强化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第一,各乡镇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乡镇安全监管人员数量,并保证人员的稳定。第二,县安监部门要加强对乡镇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注重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第三,乡镇及安监部门要加强对乡镇安全监管人员的领导,切实落实乡镇安全监管员的昼夜巡查制度和驻厂监管责任。第四,企业要按照安全规范要求配备配齐合格称职的安全管理员,强化企业自身的安全管理队伍建设,使他们成为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

(三)要着手解决好现有企业用地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目前现有的花爆企业的土地都没有经过正规的招拍挂形式取得,而是以前直接从村民或村委会手中购买,企业一直无法取得土地、林地的相关证件。相关部门应对花爆企业土地的土地价格核定问题及土地所有权问题予以关注与研究,制定相应解决方案,并给予落实,尽可能解决企业发展的后顾之忧。

(四)要狠抓作业现场监管,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一方面,各花爆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我县今年5月颁发的《安全生产指导手册―烟花爆竹类》进行规范管理和生产,要严禁“三超一改”情况发生。要贯彻落实好企业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制度,要充分发挥企业安全管理员在危险工序(比如引火线的生产)生产环节的监管作用,实行不间断的“流动巡查”的作业现场监管制度。另一方面,安监部门要进一步整合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水平和效能;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及管理制度,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