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演讲稿的训练和实践,我们可以提高自己的口才表达能力,培养自信心和沟通能力。下面是一些值得一读的演讲稿范文,希望对大家的写作能起到启发和指导的作用。

环境优化发展演讲稿优化营商环境的演讲稿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市委的总体安排,扎实开展,有序推进,坚决不能走形式、走过场,务求有突破、见成效。

(一)压实责任。

作风建设关键在人,关键在领导干部,关键在在座的各位。各级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以上率下,亲自部署、靠前指挥,既要当好指挥员,又要作好战斗员,坚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转变作风。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战线的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责任担起来,把压力传下去,把任务落到位。要加强调查研究,找准问题症结,制定针对性强、实效性强的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责任人,确保抓出成效。作风办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要强化统筹协调,坚持一个标准改进作风,一把尺子推动整改,形成上下联动、同频共振、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机制。

影响作风和营商环境的因素纷繁复杂,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形成长效机制,持续推进、久久为功。深入开展省委部署的“政府失信违诺、机构编制”两个专项清理,“司法环境、不作为乱作为、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三个专项整治活动,抓好“保险赔偿偏颇”“黑油槽车”等反映较为强烈问题的治理,在打造诚信政府、维护司法公平、整治懒政怠政、规范行政执法等方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特点,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并向群众公开公示。要健全服务群众制度,完善窗口单位办事制度,进一步明确办事程序、责任主体、办结时限等具体内容。要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和形式,确保群众知情权。要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认真抓好各项制度宣传、贯彻,党员干部要带头按规矩办事、按制度用权,确保各项制度落地生根、运行有效。

(三)强化督查问责。

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作风整顿专项举报电话并在全市公开,依托“行风热线”,开通“治顽疾、转作风、提效能”作风整顿线索征集平台,有效运用大数据等现代化信息技术精准发现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领导干部作风及“三率”等专项检查。重点围绕供水、供热、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管理等群众关心、关注和期盼的热点问题开展督查,督促相关单位抓早抓小,发现问题不等不拖,及时发现,及时处理。要发挥巡察利剑作用,重点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窗口单位流程不优、服务不佳,职能部门侵商害商、劳民伤民以及党员干部不讲规矩、纪律松弛等突出问题,对查实的问题要点名道姓通报,公开在媒体上曝光,对问题多发频发,影响大的地方和单位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四)形成舆论声势。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多形式宣传、多角度报道、多频次推送,大力宣传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精神、决策部署、进展成效和经验做法,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要深入挖掘作风方面的典型,树立先进标杆,让大家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推动积极向上的新风尚,在全市迅速形成褒扬先进、创先争优、争先晋位、比学赶超的竞争意识,牢固树立小市也有大作为的理念,努力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要以查处作风环境的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适时开展警示教育大会。行风热线等栏目要把重点放在查摆作风整顿方面的问题上,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改进作风、优化环境的责任意识。要创新宣传方式,及时反映全市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的成果和积极变化,在全社会树立“作风环境无小事”“优化营商环境人人有责”的意识。

同志们,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省委的部署,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坚决打好整顿作风和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为推动转型发展全面振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环境优化发展演讲稿优化营商环境的演讲稿

发展是硬道理,作风是硬条件。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的极端重要性,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定力抓好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优良的发展环境。

(一)深化作风整顿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

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去年我市查处了违法违纪党员干部人,有的干部不知道政策红线,挪用串用专项资金;有的任意妄为,一门心思谋取私利;有的严重违反财经纪律,集体资金坐收坐支,等等。究其原因,这些干部都是从思想放松、作风散漫开始,一步步走上违法违纪道路。打铁必须自身硬。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抓好作风整顿的责任感、危机感和紧迫感,统一思想,迅速行动,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再次进行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着力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齐心协力把作风建设这一打基础利长远的大事抓紧抓好。

(二)深化作风整顿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功实践。

民营经济的活跃程度和发展质量,是经济发展活力的真实体现。我市民营经济能够成为立市经济,得益于几届班子持续解放思想、转变作风。从河发展的历程看,什么时候党员干部作风扎实、发展环境好,企业家和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性就调动的好,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就好。虽然我们在推进民营经济发展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但在新一轮发展的大潮中已经落后于其他地区,特别是与江浙、xx等发达地区比较,差距更大。去年9月,国家发改委、全国工商联开展东北地区民营发展环境评估时,反馈了我市发展环境方面的一些问题。比如,优化发展环境的大氛围基本形成,但局部“小气候”还有待改善;表面问题初步解决,但深层次问题根深蒂固,等等。作风问题“新十种表现”在我市不难发现。当前,正是河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机遇稍纵即逝,我们必须以作风整顿破题开路,以硬措施改善软环境,坚决搬走阻碍发展的绊脚石,抓住东北地区民营经济发展改革试点市的机遇,传承拓展优秀传统基因,迅速兴起新一轮民营经济发展热潮。

(三)深化作风整顿是推进转型振兴发展的重要保证。

毛泽东同志说过,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性因素。转型振兴发展是摆在全市各级领导干部面前的首要任务。转型发展既包括产业转型、思路转型,也包括精神状态的转变。没有优良的作风保证,没有良好的营商环境,再好的思路最终也只能停留在纸面上。省委、市委的转型发展思路需要各级干部以饱满的精气神、优良的作风抓好落实。开展作风整顿,就是要使各级班子、各级干部在思想、工作、作风上与河承担的转型发展、深化改革、改善民生等艰巨任务相适应。各级各部门要以“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的劲头,扎扎实实地抓作风、抓环境、抓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以优良的作风为实现转型发展全面振兴提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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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来,省委、省政府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强力推进整顿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前不久,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全省打造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和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及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提供了法律保障。下面,结合纪检监察工作,谈谈理解和体会:

一、把握精髓,深刻领会《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解决“怎么看”的问题。

《条例》是我省第一部以地方法律形式对营商环境进行规范和保障的系统性法规。

从现实意义上看,《条例》的制定,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部署的重要举措,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黑龙江两次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黑龙江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打造全面振兴好环境的具体行动。《条例》的出台,开启了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新时代。营商环境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却是生产力,决定着一个地区的竞争力。2月11日,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省委就召开了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必将为推进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这篇“大文章”,开好头、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提供重要保障。

从立法层面上看,《条例》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法律遵循。《条例》在全国是个创举,也是我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根本大法”,必将成为大力弘扬新风正气、重塑投资营商新环境、重振龙江发展雄风,“办事不求人”的总规矩,为持续优化我省营商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起到重要的监督保障作用。《条例》对构建公平公正营商环境中的行为进行了约束,要求全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级机关和有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不仅划定“红线”,更对改进工作作风、创新服务理念、提高窗口办事效率等发挥促进作用,定基调、指方向。

从全市纪检监察角度上看,《条例》的出台,对纪委发挥职能提供了新平台。纪委监委作为监督执纪的专责机关,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持久战”“攻坚战”中,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是监督执纪的“重头戏”。《条例》在监督保障和法律责任等条款中明确规定了纪检监察机关在优化营商环境中依纪依法履职尽责提供了新平台,拓展了新渠道,扩大了投诉举报线索范围。使纪检监察机关更好地聚焦主业主责,担当起政治责任,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攥紧拳头发力,切实把纪律挺起来、严起来、硬起来,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二、发挥职能,确保《条例》在双鸭山落地生效,解决我们“怎么干”的问题。

一要聚焦责任,抓清单。《条例》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应当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对类似问题的监督管理,要紧盯责任主体,综合运用约谈、教育、督查、考核、问责等多种方式,闭合责任链条,重点聚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等,实行动态监督,强化责任落实。对落实不到位的人和事,将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二要畅通渠道,抓线索。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统筹运用双鸭山纪检监察网、热线电话、微信公众号、来信、来访等方式设立监督平台,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在媒体设置曝光台,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为此,市纪委确定党风政风监督室为专责监督部门负责综合协调,统筹推进监督;设定5个纪检监察室负责处置违纪问题线索,严肃追责问责。

三要精准发力,抓监督。加强日常监督,重点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规定,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查处“明目张胆”式的“吃”、“顺手牵羊”式的“拿”、“死皮赖脸”式的“要”、“雁过拔毛”式的“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判有效处置。加强对“关键少数”监督,严肃查处无组织、无纪律行为,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行为。加强派驻监督,重点对被监督单位履行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和服务窗口作风情况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认真调查处置。开展专项巡察,重点巡察涉企执法检查、营商环境服务、优惠政策落实等情况,紧盯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充分发挥巡察机动灵活的优势。

四要严查快处,抓问责。对市营商环境主管部门移交的执法、监管、审批、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的问题线索;对违约失信、违规执法、刁难勒卡、寻租设障、扰乱秩序、庸懒散拖、失职渎职,插手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干扰招投标,纵容亲属和关系人经商办企业、充当不法企业“保护伞”等突出问题,特别是《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7个方面内容,依纪依法从重处理。同时,贯彻好“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努力营造廉洁规范的营商环境。

三、忠诚履职,严禁做损害营商环境的事,解决“怎么带队伍”的问题。

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形象清廉”要求,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不移践行“两个维护”,严肃政治纪律的“手电筒”不仅照别人,更要照自己。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健全内控机制,把管班子、带队伍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坚持“刀刃向内”,经常打扫庭院,清除害群之马,净化纪检监察队伍。要学思践悟,认真学习《条例》、模范执行《条例》、用心践行《条例》,做到入心入脑,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练内功、提素质、强本领,塑造新形象,激发新活力,成为立场坚定、意志坚强、行动坚决的表率。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规范执纪执法行为,特别要把《条例》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禁止的11种行为,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严禁触碰的“红线”、廉洁自律的“底线”、严肃惩处的“高压线”。上述行为中,一旦发现纪检监察干部有损害营商环境的人和事,坚决查处不手软,凡诉必查,绝不姑息,查实一起、通报一起,以铁的纪律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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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创新招商方式,坚持招大引强,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新突破。按照‘意向项目抓签约、签约项目抓落地、落地项目抓进度’的工作机制,重点推进落户项目加快开工建设,尽早投产达效。”下面是星星阅读网小编为您推荐优化营商环境领导讲话稿。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示范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和民营经济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省第xx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动员各单位各部门和各级党员干部,增强服务意识,持续转变作风,强化担当作为,打好优化营商环境的“翻身仗”,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xx提供坚强保障。刚才,大会为获得xx十大功勋企业家、十大改革创新民营企业家和十大高成长型中小微企业颁了奖。在此,我代表示范区党工委、人大工委、管委会、政协工委,向他们表示热烈祝贺,并祝他们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20xx年xx月x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就民营经济发展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了“两个健康”的重要论述,为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改革开放以来,我市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稳步发展,涌现出xx、xx、xx、xx、xx等一批优秀民营企业和xxx、xx等一批优秀企业家,x家企业进入中国民营企业制造业xxx强、入选数量居全省第一。刚才,x位企业家代表作了饱含激情的发言,对企业取得的成绩进行了总结,又畅谈了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决心。x个部门就如何改进提升优化营商环境作了发言,讲得都很好,希望大家在讲好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各项工作。马跃峰秘书长作了热情洋溢的讲话,为我们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了有力指导,我们要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就优化营商环境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出重要指示重要批示,为我们做好营商环境各项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关于营商环境的要求部署上来,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营商环境迈入全国第一方阵的目标上来,不断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要深刻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营商环境是一个地方综合实力、区域竞争力、现代化程度和治理水平的集中体现,也是一个地方未来发展前景的重要标志。如果一个地方营商环境好,社会投资就会纷至沓来,项目纷纷落地,那么这个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就会呈现上升趋势;反之,如果一个地方的营商环境不好,企业满意度下降,连最基本的办证都服务拖沓,外来投资就会纷纷撤离,本地企业也会“孔雀东南飞”,这个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必然会走下坡路,甚至走向衰败。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核心,持续推进“放管服效”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国营商环境在全球xxx个经济体中的排名由20xx年的第xx位跃升到20xx年的第xx位。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极大地提升了中国市场对国内外投资的吸引力,为各类企业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机会,让中国经济焕发出勃勃生机。为进一步规范营商环境建设,20xx年xx月xx日国务院颁发了第xxx号令,《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公布。《条例》涵盖了保护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内容,把近年来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经验做法进一步系统化、规范化,把政策上的提倡、工作上的要求和实践中的做法,变成全社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制度规范,增强权威性和时效性,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有力的保障和支撑。我们要站在战略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意义,以优良的营商环境为高质量发展筑基垒台、为现代化建设保驾护航。

二要深刻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是落实省委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总体部署的关键举措。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提出了确保高质量建设现代化河南、确保高水平实现现代化河南的奋斗目标,部署实施了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优势再造、换道领跑、数字化转型、绿色低碳转型等“十大战略”,描绘了全面建设现代化河南的宏伟蓝图,明确提出要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创新是第一动力、人才是第一资源,聚焦产业、企业、企业家、科学家,坚定不移以项目强支撑、靠改革增活力、用开放拓空间,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经济强省。优良的营商环境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基础支撑,是集聚产业、资本、资源、技术、人才的关键所在。为此,这次党代会提出了今后五年要实现“营商环境迈入全国第一方阵,高标准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市场主体更加充满活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的具体目标,这对加快我省现代化进程、提高河南在新时代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中的核心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省委要求部署上来,全力把xx的营商环境打造好,为全省营商环境迈入全国第一方阵贡献力量。

三要深刻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是提高xx发展水平和竞争能力、缩小与先进地区差距的迫切需要。近年来,xx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前几年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曾一度处于比较靠前的位次,但近两年来出现了明显下滑,特别是全省20xx年营商环境评价中,和20xx年相比不升反降,处于落后位置。具体来看,总体表现分、分,分、分,20xx年差了x分、20xx年差了x分。客观指标表现20xx年xx.x分、20xx年xx分,企业满意度表现分、分。纵向来看,我们是有进步的;但横向上比,我们就落后了。在一级指标中,xx只有“获得用气”一个指标进入第一方阵,居全省第x名;处于全省中游的指标有x个;不动产登记居全省第xx名;排名第xx名的指标有x个,分别是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获得信贷、劳动力市场监管;排名第xx名指标的有x个,分别是办理破产、保护中小企业投资者、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市场监管、包容普惠创新、信用环境。指标落后的原因有很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策措施落实慢。工程审批制度改革中的“多规合一”“多评合一”“多测合一”“区域评估”等工作推进缓慢,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四个阶段并联审批与省定目标差距较大。行政审批大量还是在线下运转,程序繁琐、流程复杂,“一窗办、一次跑、网上办、并联办、预约办、免费送”等要求落实得不好。二是涉企事项办理有差距。涉企事项办理时间拖的非常长,比如,社会投资一般住宅项目建筑许可,办理时间高于全省最优水平xx个工作日,并联审批率仅有xx%,%的全省平均水平;执行合同解决商业纠纷耗时比全省平均水平多x.x天,天。三是涉企服务质量有待提升。代办帮办机制不健全,企业和群众“多次跑”现象突出;缴纳税费不便捷,电子税票办理率低,降税优惠申报材料繁杂、办理困难;企业贷款渠道单一、信贷产品少、融资成本高、银行抵押条件苛刻、贷款额度低且办理难;涉企政策知晓度不高,程序繁琐、申请困难。四是“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推广不够。很多网上办理的事项仍然停留在信息公开、进度查询、结果公示的层面,与跨部门业务协同、网上联动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一些部门由于各种原因不愿共享信息,导致网上审批无法协同,企业群众办事来回跑、重复提交材料。

以上列举的种种问题,并不是个别现象。出现这些问题,有管理机制制度的问题,但是更多的是我们自身的问题,概括起来有这么几点:一是思想认识有偏差。一些职能部门、少数干部没有摆正自身的位置,官本位主义思想没有彻底清除,习惯于发号施令,而不是主动靠前服务,没有真正把为企业服务作为自身的职责使命。一些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对营商环境工作重视不够,满足于会议开了、文件发了、工作安排了,行动停留在方案上,成效反映在汇报上,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没有认认真真抓落实,没有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各类问题。二是工作标准不够高。有的单位和部门、有些同志满足于一般化标准,得过且过、不思进取,考虑自己多、考虑工作少,凡事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有的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有的单位和部门缺乏争先创优意识、跑拼争抢精神,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不敢直面问题和矛盾,遇到问题绕着走、“打太极”,造成一些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三是担当精神有所欠缺。有的干部习惯于讲大道理、讲所谓的“原则”,当“传令兵”“邮递员”,对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工作中遇到的矛盾,总是拿着上级政策、部门规章当“挡箭牌”,简单敷衍过去,而不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特别是对一些需要下功夫、需要创新的问题,不想干、不敢干、不会干。一些部门、少数干部习惯于当“老好人”,对于发现的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管、不闻、不问,导致问题久拖不决,甚至让小问题演变成大麻烦,小事拖大、大事拖炸。一些部门保权守利、本位主义思想严重,简政放权明放暗不放,一些部门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待观望,存在规避心理。四是规矩意识有待提升。一些工作人员慵懒散漫,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熟人好办事、没熟人办不成事,甚至吃拿卡要,恶意阻工、强买强卖、粗暴执法、轮番检查等现象依然存在。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深刻反思、认真整改,牢固树立“抓好营商环境就是抓发展,不抓营商环境就是失职、抓不好营商环境就是不称职”的理念,拿出直面问题的决心和勇气,一项一项查找问题、一项一项研究措施、一项一项抓好落实,努力做到服务企业客商“零距离”、办事效率“零延误”、项目入驻“零障碍”、生产经营“零干扰”,以高质量的营商环境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xx保驾护航。

二、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树立以最优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导向。

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最根本的是从解放思想入手,切实纠正思想观念的偏差。我们要通过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讨论、大反思、大提升”活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的目标要求,紧密结合xx的基础条件和比较优势,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环节。特别是对于xx来讲,地域面积小、人口少,用地指标、环境容量非常受限,必须有所取舍、有保有压,绝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捡到篮子里都是菜”。要树立鲜明的政策导向,更加注重企业的成长度和引领性,明确我们要鼓励什么样的产业,支持什么样的企业,对哪一类的企业要推动转型,对哪一类的产业要约束限制,紧密结合xx实际,下苦功、用重锤,出实招、求实效,举全市之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一要旗帜鲜明地鼓励支持创新发展,坚决破除因循守旧、固步自封的落后观念。省第xx次党代会明确提出了建设国家创新高地的目标,从今年年初提出建设中西部创新高地,到这次党代会提出建设国家创新高地,不仅仅是文字的修饰,更是内容内涵的变化,意味着河南在创新方面既要在中部地区走在前列,更要与东部发达地区比拼,无疑对河南的创新实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企业是创新的主体,创新是企业的灵魂。今天我们表彰的十大改革创新民营企业家,都是深化改革、锐意创新的杰出代表。比如,龙兴钛业的龙志同志,多年来致力于钛功能材料生产和应用关键技术的研发,公司先后被授予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xx项;绿茵种业的侯三元同志,每年繁育蔬菜品种xxx多个,带动基地面积x.x万亩,使x.x万户山区农民摆脱贫困。我们要坚持把创新摆在发展的逻辑起点、现代化建设的核心位置,建设一流创新平台,凝练一流创新课题,培育一流创新主体,集聚一流创新团队,创设一流创新制度,厚植一流创新文化,特别是要对创新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企业进行重点扶持,支持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组织重大科技攻关、持续深化产学研合作,以“专精特新”企业的铺天盖地,逐步造就独角兽企业、领军企业、头部企业的顶天立地。

二要旗帜鲜明地鼓励支持转型发展,坚决破除守摊保本、不思进取的僵化思维。随着科技进步的日新月异和国内外市场环境的深刻变化,转型发展是大势所趋、更是发展所需,早转早主动、越晚越被动。近年来,在国家去产能的大背景下,我市的传统主导产业和重点企业能够生存下来并实现很好的发展,就是转得早、主动转的结果。豫光金铅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推动铅锌冶炼技术升级和装备改造,从最初的烧结锅、烧结机到富氧底吹,再到再生铅循环利用,成为国际领先、制定行业标准的头部企业;xx钢铁在全国钢铁行业一片低迷的大环境下,果断推进产业和产品结构从粗钢到优特钢、高强度机械用钢转型,提高了企业的综合效益。这些优秀企业的成功经验,非常值得全市企业学习借鉴。我们要坚持把先进制造业作为加快转型升级的主攻方向,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提质发展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加快推进有色、钢铁、化工等传统主导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大力发展新型功能材料、高性能化工材料、先进金属材料等,加快建设新型材料强市,在氢能与储能等未来产业上前瞻布局,加大对有基础、有条件、有潜力的企业的支持扶持力度。通过优良的营商环境推动产业结构加快调整、产业布局持续优化,为实现优势再造、换道领跑进一步夯实基础。

三要旗帜鲜明地鼓励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坚决破除简单粗放、盲目扩张的路径依赖。xx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的特点是多年来形成的,随着“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日益临近,传统主导产业面临的问题挑战越来越多,资源环境压力越来越大,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是唯一出路。特别是省第xx次党代会明确提出“率先在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推动碳达峰”,xx的传统主导产业基本上都在率先推动的范畴。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快实施绿色低碳转型战略,实施最严格的环境准入和生态保护制度,加快推进产业链绿色化,坚决控制、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产业盲目扩张。要加强政策引导,促进能源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加快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坚决淘汰落后产能,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同时,要积极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这一方面我们也有很好的基础。清水源公司坚持围绕以水为核心的产业链发展战略,着力推进水处理剂产品创新,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在节能减排、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保护环境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要支持这样有前景的企业做大做强。

四要旗帜鲜明地鼓励支持开放合作,坚决破除囿于自我、小富即安的狭隘意识。进入新发展阶段,我们的企业要加快融入国内大循环和国际国内双循环格局,在全国乃至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和产业分工体系中找准位置、发现机会,进一步拓展自身的发展空间、实现跨越式发展。在深化开放合作方面,我们的一些重点企业做得很好。xx冶炼与xx集团强强联合,共同组建了xx绿色能源,实现了从原材料基地到产业链终端的优势互补、合作共赢。xx集团主动引进战略投资者,成立了xx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大力发展建筑机械和工程机械,实现了从原材料加工企业到高端装备制造企业的转型。外地也有很多典型经验,比如xx水务通过改革创新、主动走出去,从一个地方的公共事业单位发展成为集产业投资、设计、建设、运营、技术服务与资本运作为一体,服务对象遍布全国,水处理规模位居国内行业前列的头部企业。实践证明,“观念一变天地宽”,开放合作是企业实现跨越发展、弯道超车的重要途径。企业是用“脚”来投票的,哪里整合资源要素的成本低、发展前景好,企业就会到哪里去发展。xx的战略空间不足,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强政策引导,既要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推动产业延链补链强链、转型升级发展,也要鼓励企业走出去,打造跨区域、跨省、跨国的企业集团,努力发展“总部经济”。通过树立鲜明的政策导向、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进一步优化xx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提高xx产业、企业的整体竞争力,在新一轮竞争合作中赢得主动、占得先机。

三、聚焦重点、把握关键,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保障。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单位各部门必须从全局发展的高度出发,坚持系统之内无协调,突出问题导向,紧扣关键环节,强化沟通配合,发挥主观能动性,以超常规的举措,答好“主观题”,打好“主动仗”。

一是目标要明确。要紧紧围绕省第xx次党代会提出的“营商环境迈入全国第一方阵”的目标,对xx优化营商环境的定位进行再审视、目标进行再梳理。河南的营商环境要迈入全国第一方阵,xx作为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营商环境要走在全省前列,同时更要走在全国前列。这就意味着我们不仅要向全省先进水平看齐,也要向全国服务最好、环境最优的先进地区看齐。比如,办理涉企服务事项,如果深圳、上海的标准是x天,我们就要向着少于x天的方向去努力,决不能满足于一般化的工作标准。各单位各部门都要拉高坐标、奋勇争先,对标国家规范、行业规定,对标国际、国内一流水平,认真找差距、查不足,刀刃向内、猛药去疴,改进提升、创先争优,努力打造本行业本领域的典型、标杆。

二是任务要清晰。优化营商环境,怎么干?就是要对照指标体系,一项一项抓落实。重点有几个方面:要继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精简规范行政审批,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快建设数字化平台,放宽市场准入,加强行业监管,兑现优惠政策,让企业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要进一步提升涉企服务水平,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在企业审批手续办理、生产要素保障、信贷服务、产品销售、转型升级等方面靠前服务,对企业无事不扰、有事随时报到;深入实施“党群连心工程”,强化“有解思维”,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切实做到“不说不、多找路”,真正把“有困难找党员”落到实处。要扎实推进法治化建设,坚持国企民企一个样、内资外资一个样,依法保护各类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决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损害、侵占企业的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有任何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和非法利益。要持续加强廉政建设,坚持同事交往有边界、政商交往有底线、亲情交往有原则,着力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三是责任要落实。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将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各单位各部门和各片区、镇、街道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抓落实,抓细、抓实、抓好。要建立营商环境工作专班例会制度,按照示范区领导分包重点领域,依托xx个工作专班,聚焦核心指标优化提升,实行工作专班“双周”例会,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各核心指标快速优化提升。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心工作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建立营商环境工作协调推进会议制度,每月召开联席会议,统筹协调推进示范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

四是机制要完善。今天会上印发了《关于举全市之力创全省最优营商环境实施意见》等x个文件的征求意见稿,大家要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完善后正式印发执行。要建立开放式评估评价机制,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每季度组织一次满意度评价,邀请市场主体对各片区、镇、街道和各职能部门、执法机构等进行量化打分,评价结果在新闻媒体公布,接受市场主体监督。要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对于积极探索但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者出现偏差的,要敢于容错免责,为担当者担当。要建立奖惩激励机制,组织部门正在研究出台营商环境考核“三挂钩”工作机制,对于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干部,要公开表彰、提拔重用;对于消极怠工、懒政怠政、行动缓慢的,要坚决处理、决不姑息,真正树立起鼓励实干担当的鲜明导向。要进一步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查处各类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让守法经营、诚实守信、规范操作、安全发展成为xx企业的自觉行为,努力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五是氛围要营造。要建立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制度,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宣传部门要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宣传正面典型、树立先进标杆,曝光反面案例、持续警示告诫,大力营造“人人关注营商环境、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对照评价体系,聚焦关键领域,按照“创新性、已实施、效果好、可复制”原则,注重发现营商环境建设典型做法和创新案例,深度挖掘,定向培育,重点打造,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推介,努力形成一批推得出、叫得响的制度创新和特色亮点,打造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xx经验做法,推动xx在优化营商环境上走在全省前列。

同志们、企业家朋友们,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事关xx未来发展全局的重要工作。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大力弘扬愚公移山精神,以坐不住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等不起的责任感,拉高坐标、务实重干,奋勇争先、更加出彩,努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为高质量高水平建设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撑,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xx的绚丽篇章!

环境优化发展演讲稿优化营商环境的演讲稿

同志们:

全省营商环境考核我市综合排名末位,138个县区、开发区营商环境监测评价排名后10位中我市就占了6位,一个单项工作在全省大面积落后,在发展历史上也是绝无仅有的,面对这种形势再不下硬茬、出狠招整治提升,势必将影响到全市对外形象和转型发展追赶超越大局,也无法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代。会前,市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了营商环境考核情况汇报,新荣同志对搞好营商环境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刚才,宏玉同志通报了半年全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考核情况,延长、宜川和高新区管委会、市工商局、市税务局作了检查,子长、延川、富县、甘泉、洛川和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供电局、地电分公司、市天然气公司提交了书面检查,远勃同志就围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加强追责问责作出安排,希望各级各部门警醒起来、汲取教训、引以为鉴,扎扎实实做好整改提升。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直面问题,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迅速扭转营商环境全省垫底的被动局面。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把确定为7个全国营商环境试评价城市之一,充分说明中省领导对的关心和厚爱。我市去年进入全省考核优秀行列,大家就沾沾自喜、马放南山、刀枪入库,工作标准和要求有所降低,今年二季度刚刚摆脱经济增速长期垫底被动局面,却又出现了全省营商环境考核垫底这个令人震惊的结果,给全市发展拖了腿、形象抹了黑。营商环境决定着一个地区的综合竞争力,是吸引企业投资的先决条件。打造优质、高效、便捷的营商服务环境,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中省部署要求,立足实际、着眼长远发展提出的一项重要工作,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国家营商环境试评价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试点、全省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作出具体安排,但从实效上看,很明显没有达到预期。第二季度考核较第一季度下滑5位,得分低于全省平均值2.42分,低于最高的西安市4.06分。我市营商环境差已是客观存在的不争事实,这一点从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持续缓慢增长、招商引资项目难以落地、投资企业怨声载道、民营企业发展缓慢等多个方面得到印证。这次教训极其深刻,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当务之急是要找准问题的根本。从表象上看,问题似乎出在基层,但根源还是在上面,在市县两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与各级各部门重视不够、领导不力、措施不实、作风不硬有很大关系,与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少、深入研究少、协调解决少、督促检查少也有直接关系。这不仅是工作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反映出各级干部“四个意识”不强,对高质量发展认识不足。从具体工作中看,我市在企业开办、降低企业成本、纳税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获得电力等方面还存在许多突出问题。比如企业开办我市需4.8个工作日,韩城仅需1个工作日;申贷费用我市需4865元,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2471元;窗口纳税我市需3.25小时,咸阳仅需0.13小时;办理施工许可我市需134个工作日,全省平均仅75.4个工作日;获得电力我市需5.6个环节,榆林仅需2.8个环节。从作风上看,近年来我们锲而不舍推动干部作风转变,收到了一定成效,但是目前“大环境”虽然形成、“小气候”依然存在,部门保权守利、本位主义思想严重,简政放权明放暗不放,一些部门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待观望,存在规避心理,甚至有撒手不管现象;在项目审批时,办事人员慵懒散慢,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熟人好办事、没熟人办不成事,甚至吃拿卡要;项目一旦落地,企业又成了“唐僧肉”,恶意阻工、强买强卖、轮番检查、雁过拔毛等现象普遍存在,我们的一些部门也习惯于做“老好人”,在解决具体问题过程中,常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管不闻不问。这些现象既有老问题、也有新表现,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同志们,我们一定要清醒认识到落后的原因,承认我们是全省最差,要敢于直面问题和矛盾,知耻而后勇,形成思想共识,迅速行动起来,坚定务必摆脱垫底的信心与决心,切实增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不抓营商环境就是失职、抓不好营商环境就是不称职”的观念,把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作为经济发展的生命线,作为革命圣地的“第一信誉、第一品牌”,一项一项抓好落实,努力做到服务客商“零距离”、办事效率“零延误”、项目入驻“零障碍”、生产经营“零干扰”,打一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攻坚战。

二、聚焦关键环节,扎实补短板固底板,全力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必须从全局发展的高度出发,坚持目标导向,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结果导向,在改善“硬环境”的同时不断优化“软环境”,全面建设“审批最少、流程最优、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营商环境。

(一)大力精简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试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宝塔区、安塞区、吴起县要加大探索创新力度,建立科学合理、权责明确、规范透明、运行高效的行政审批机制。省上明确要求市县两级政府和省级以上开发区全部组建行政审批服务局,各县区要借鉴市上和三个试点县区经验,年底前完成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组建,全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积极探索既符合中省改革方向、又具有特色的改革路径和模式,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促进行政审批质量效率整体提升。尽快出台《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在审批标准、工作流程、办理时限、部门协同、监督制约、责任追究等方面进一步研究改进,探索建立审批效能改革“6030”模式,将审批时限在国家要求缩减至120个工作日的基础上,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再缩减一半,60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投资项目在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限的基础上再缩减一半,30个工作日内完成。继续精简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做到目录之外无审批。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的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各个环节的行为,所有涉审涉批事项要按照能减则减、能合则合的原则,对前置申报材料再简化,对行政审批流程再优化,对审批时限再压缩。对在推进行政审批改革中仍不放权的,不担当就挪位,不换思想就换人。

(二)努力打造便民利民服务体系。深入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加强对承担公共事业服务职能企业的监管,指导企业公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推出便民举措,引入社会评价,进一步提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公共事业单位的服务质量。加快推进公共事业领域改革,打破不合理垄断,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以竞争推动服务质量提升。要进一步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人工智能”平台,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以“一站”“一窗”“一章”“一网”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让数据信息多跑路,让企业群众少跑腿,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地生根,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

(三)着力营造竞争有序市场环境。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严格落实“非禁即入”,持续推进“微信办照”“54证合一”,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实行企业名称当场核准,3个工作日内全面办理各类事项。加大“证照分离”改革,动态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目录,解决企业“准入不准营”问题,促进各类市场主体蓬勃发展。加快推进监管方式创新,促进政府监管职能和事前行政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按照权责对等、权责一致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厘清审批和监管权责边界,强化落实监管责任,健全工作会商、联合核验、业务协同和信息互通审管衔接机制,做到放开准入和严格监管有机结合。要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健全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全面推行行业“黑名单”管理制度,让失信企业“一朝失信、处处受制”。同时,各级政府也要加强自身诚信建设,答应企业的事情、作出的承诺都要兑现到位、守信践诺,不能言而无信,不能新官不理旧账。

(四)全力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要坚决清理规范和降低涉企收费,减少各类检查和罚款,建立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严禁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设收费项目、重复收费,坚决清理取缔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收费项目和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实现清单之外无收费。严格将政府定价范围限定在公共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把能让市场定价的都交给市场。要切实发挥我市能源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努力降低企业用电用气和物流成本。进一步规范涉企中介服务,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公布并动态调整中介服务清单,推进中介服务机构与主管部门脱钩,打破中介服务垄断。加大金融支持市场主体力度。健全信贷担保体系和信用体系,支持商业银行设立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高的问题。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上的表态发言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

大家早上好!根据会议安排,我就**镇如何做好营商环境的优化提升,做以下表态发言。

企业发展到哪里,我镇服务举措就跟进到哪里;

企业发展需要什么保障,我镇就依法提供什么保障,力争使我镇成为企业投资的最佳和首选之地。

二、调整状态促实干,推动作风转变。一是转变角色, 在全镇干部队伍中强化服务意识,要当好企业的“店小二”,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对所有镇域内企业之事必依法依规,不搞衙门习气,不搞裙带关系,净化营商环境,吸引更多有实力有想法的企业落户**,从而增强我镇经济软实力。二是充分调动干部履职尽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增强使命意识、担当意识、争先意识,夙兴夜寐、激情工作、主动作为,真正把心思和精力集中到推动工作落实和经济发展上来。三是针对我镇目前营商环境存在的服务意识欠佳、主动性不够、协调性不强等问题,思想上和行动上高度重视,做到精准把握,一一进行**和整改。从客商反映最强烈的问题、群众反映最突出的问题、干部队伍表现出最明显的问题改起,彻彻底底的改变工作作风,努力在全镇形成“争先恐后”的干事氛围,为企业在我镇投资形成良好的工作基础。

三、提高效率促效能,突出实际效果。一是进一步规范镇便民服务大厅和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为在**投资的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提高办事效率,推行阳光政务,力争使企业主做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二是要求镇纪委严厉查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决不允许任何干部和个人在招商引资和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吃拿卡要,推诿扯皮,一旦查实严厉处分,绝不手软。三是严守承诺,我镇党委、政府对企业承诺的事项一定兑现,绝不做新官不理旧账,对企业不公平对待或搞地方保护,保证所有在**投资的企业受到公平待遇,营造“尊商、重商、亲商、爱商”的浓厚氛围。

我镇将以此次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改进作风,提升工作效能、提高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努力达到“解放生产力、提高竞争力,破障碍、去烦苛、筑坦途,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的高度,从而推动我镇脱贫攻坚和各项工作的全面提升。

我的发言到此结束,不妥之处还请在座各位领导、同事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优化营商工作简报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打造吸引聚集并充分发挥作用的人才环境,消除高层次人才后顾之忧,区行政服务中心着力提高人才服务水平,开设“人才子女就学定点服务”专窗,为人才子女提供“一站式受理、一次性告知,全链条服务”的就学便利。

“人才子女就学定点服务”专窗的服务对象包括:国家级重点人才、福建省高层次人才、闽都英卡持有者以及纳入福州市“引进培养千名博士”人才计划的优秀博士;专窗于每年四月和六月分别为人才子女提供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入学服务,于每学期开学前后半个月提供转学申请服务;只要申请就学的学校是我区属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就能在窗口申请;学前教育入园申请在幼儿园报名截止7个工作日在办结,义务教育入学申请在新学期开学前办结,转学申请可即时办结。为更好地为人才子女就学提供服务,区行政服务中心不断优化相关业务的办理流程,现在已开通网上办服务,让人才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办事人可在“闽政通”app或省网办事大厅上在线申请,实现不见面审批。

文档为doc格式。

优化营商工作简报

近日,碧水镇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积极走访辖区内企业商户发放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单,同时在主次干道、人员密集场所等显著位置悬挂优化营商环境横幅,积极向广大居民群众宣传,普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本次活动覆盖群众100人次,悬挂横幅2条,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

此次集中宣传活动,既提高了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知晓率,营造“人人关心营商环境,人人维护营商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又切实加深了群众对政务服务、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知识的全面了解,便于群众更好地享受优惠政策。通过与群众面对面的交流和互动,深入了解企业群众的实际需求,为更好地服务企业群众,优化营商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提升营商环境演讲稿

走进运营分析监督班,这支由营销、运检、调控等多专业工作人员组成的班组正在根据工作内容同时进行着五个方面的工作:有人正在进行非抢修工单和重要服务事项报备的.审核上报,有人在负责服务大数据分析,有人在准备现场调查线索,有人在负责低电压问题治理质量的校核,也有人在忙着业扩全流程的问题督办工作。

“这支队伍的主要任务是做好供电服务质量的统一监督,供电服务质量的监督与管控在保证和提升供电服务质量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朱育兰介绍,供电服务质量的监督与管控主要是围绕客户用电、服务全环节,将影响客户感知的供电质量、故障抢修、配电设备工况、停送电管理,业扩报装、窗口(“互联网+”等渠道)服务、抄核收服务质量纳入同一平台实时监测、统计分析,实现供电服务超前预警、过程管控、督办整改的闭环管理。

国网湖南电力大力做优服务监督指挥,在省公司层面,整合原省客户服务中心与计量中心,成立国网系统首家省级营销服务中心;市、县公司层面,组建具有部门管理职能的14家市级、79家县级供电服务指挥中心,融合营、配、调三大专业,重点开展停电、服务、业扩三项业务管控,充分发挥“统筹指挥、精准决策、协同监督、全面管控”核心职能,大大提升了服务管控质效。

“除了保证和提升对客户的服务质量,监督和管控工作还有许多其他的作用。”国网湖南电力营销部智能用电处处长冯秋辉说,“以居民客户异常电量稽查为例,我们发现,有大电量工业客户以居民客户身份用电,这些问题的及时解决,一方面保护了国家财产,同时也保障了真正居民客户的正常利益。”

国网湖南电力打造的数字化供电服务指挥体系,全面提升了该公司营配调服务资源统筹、时间预警、快速响应和服务管控能力,实现客户诉求“一站式”管理,为客户解决供电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今年以来,国网湖南电力投诉同比下降75.54%,95598客户满意率保持在98.5%以上,8月在国家发改委来湘调研中获得充分肯定。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一条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营商环境,是指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

第三条国家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坚持政务公开透明,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第四条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第五条国家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依法促进各类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第六条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国家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平等对待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统筹推进、督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相关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明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主管部门。

对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

第八条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发挥营商环境评价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和督促作用。

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不得影响各地区、各部门正常工作,不得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增加市场主体负担。

任何单位不得利用营商环境评价谋取利益。

第九条市场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履行安全、质量、劳动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定义务,在国际经贸活动中遵循国际通行规则。

第二章市场主体保护。

第十条国家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受到法律保护。

第十一条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对依法应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各类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十二条国家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土地使用权及其他自然资源等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

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适用国家支持发展的政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安排、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资质许可、标准制定、项目申报、职称评定、人力资源政策等方面,应当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制定或者实施歧视性政策措施。

第十三条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应当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依法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和不同地区的市场主体,不得以不合理条件或者产品产地来源等进行限制或者排斥。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监管,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四条国家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

依法确需实施前述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限定在所必需的范围内。

禁止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要求市场主体提供财力、物力或者人力的摊派行为。市场主体有权拒绝任何形式的摊派。

第十五条国家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国家持续深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便利化改革,提高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审查效率。

第十六条国家加大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提升中小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的便利度。

第十七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市场主体有权自主决定加入或者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考试以及类似活动,不得借前述活动向市场主体收费或者变相收费。

第十八条国家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主体维权服务平台,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

第三章市场环境。

第十九条国家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统一企业登记业务规范,统一数据标准和平台服务接口,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

国家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持续精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依法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分类管理,为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提供便利。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定领域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不得作为企业登记的前置条件。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简化企业从申请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需办理的手续。在国家规定的企业开办时限内,各地区应当确定并公开具体办理时间。

企业申请办理住所等相关变更登记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办理,不得限制。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企业迁移后其持有的有效许可证件不再重复办理。

第二十条国家持续放宽市场准入,并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

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另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

第二十一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有效预防和制止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第二十二条国家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和身份、性别等歧视,促进人力资源有序社会性流动和合理配置。

第二十三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创新服务,鼓励和支持市场主体拓展创新空间,持续推进产品、技术、商业模式、管理等创新,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作用。

第二十四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严格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及时研究解决政策落实中的具体问题,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

第二十五条设立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应当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经国务院批准。对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以及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目录清单之外的前述收费和保证金一律不得执行。推广以金融机构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

第二十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降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完善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监管考核和激励机制,鼓励、引导其增加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并合理增加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支持,提高贷款审批效率。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授信中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不得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收费行为,不得违规向服务对象收取不合理费用。商业银行应当向社会公开开设企业账户的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办理时限。

第二十七条国家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拓宽市场主体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依法发行股票、债券以及其他融资工具,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第二十八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用企事业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安全、便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服务,不得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的服务条件,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不合理费用。各地区应当优化报装流程,在国家规定的报装办理时限内确定并公开具体办理时间。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公用企事业单位运营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行业协会商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加强行业自律,及时反映行业诉求,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市场拓展、权益保护、纠纷处理等方面的服务。

国家依法严格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的收费、评比、认证等行为。

第三十条国家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维护信用信息安全,严格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三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市场主体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第三十二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得违约拖欠市场主体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大型企业不得利用优势地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拖欠市场主体账款的清理力度,并通过加强预算管理、严格责任追究等措施,建立防范和治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拖欠市场主体账款的长效机制。

第三十三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优化市场主体注销办理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间、降低注销成本。对设立后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无债权债务的市场主体,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对有债权债务的市场主体,在债权债务依法解决后及时办理注销。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建立企业破产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企业破产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

第四章政务服务。

第三十四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

第三十五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要求,编制并向社会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下同)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细化量化政务服务标准,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进同一事项实行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不得增设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和环节。

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现场核查、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的,应当及时安排、限时办结。

超过办理时间的,办理单位应当公开说明理由。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已设立政务服务大厅的,本行政区域内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一般应当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办理。对政务服务大厅中部门分设的服务窗口,应当创造条件整合为综合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

第三十七条国家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称一体化在线平台),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一网通办”。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应当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步骤,纳入一体化在线平台办理。

国家依托一体化在线平台,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优化政务流程,促进政务服务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数据共享服务,及时将有关政务服务数据上传至一体化在线平台,加强共享数据使用全过程管理,确保共享数据安全。

国家建立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实现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共享和全国范围内互信互认。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电子证照的推广应用。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推动政务服务大厅与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对接融合。市场主体有权自主选择政务服务办理渠道,行政机关不得限定办理渠道。

第三十八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一体化在线平台,集中公布涉及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各类政策措施,并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宣传解读。

第三十九条国家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新设行政许可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的规定严格设定标准,并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审查论证。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或者市场机制能够解决以及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规定不得设立行政许可的事项,一律不得设立行政许可,严禁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规划、年检、年报、监制、认定、认证、审定以及其他任何形式变相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相关管理事项已作出规定,但未采取行政许可管理方式的,地方不得就该事项设定行政许可。对相关管理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可以依法就该事项设定行政许可。

第四十条国家实行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制度,适时调整行政许可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清单之外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国家大力精简已有行政许可。对已取消的行政许可,行政机关不得继续实施或者变相实施,不得转由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组织实施。

对实行行政许可管理的事项,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整合实施、下放审批层级等多种方式,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告知承诺的方式办理。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根据项目性质、投资规模等分类规范投资审批程序,精简审批要件,简化技术审查事项,强化项目决策与用地、规划等建设条件落实的协同,实行与相关审批在线并联办理。

第四十二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优化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审批、多图联审、联合竣工验收等方式,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能。

在依法设立的开发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行区域评估,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对一定区域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等事项进行统一评估,不再对区域内的市场主体单独提出评估要求。区域评估的费用不得由市场主体承担。

没有依据的,不得作为办理行政审批的条件。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明确办理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开。

除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外,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不得开展与本机关所负责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机关在行政审批过程中需要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的,应当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中介服务机构,并自行承担服务费用,不得转嫁给市场主体承担。

第四十四条证明事项应当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

设定证明事项,应当坚持确有必要、从严控制的原则。对通过法定证照、法定文书、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合同凭证等能够办理,能够被其他材料涵盖或者替代,以及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不得设定证明事项。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公布证明事项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清单之外,政府部门、公用企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不得索要证明。各地区、各部门之间应当加强证明的互认共享,避免重复索要证明。

第四十五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的有关要求,依法削减进出口环节审批事项,取消不必要的监管要求,优化简化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清理规范口岸收费,降低通关成本,推动口岸和国际贸易领域相关业务统一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办理。

第四十六条税务机关应当精简办税资料和流程,简并申报缴税次数,公开涉税事项办理时限,压减办税时间,加大推广使用电子发票的力度,逐步实现全程网上办税,持续优化纳税服务。

第四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部门协作,实行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办理成本。在国家规定的不动产登记时限内,各地区应当确定并公开具体办理时间。

国家推动建立统一的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公示系统,逐步实现市场主体在一个平台上办理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纳入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的动产和权利范围另行规定。

第四十八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听取市场主体的反映和诉求,了解市场主体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依法帮助其解决。

建立政企沟通机制,应当充分尊重市场主体意愿,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得干扰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增加市场主体负担。

第四十九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便利、畅通的渠道,受理有关营商环境的投诉和举报。

第五十条新闻媒体应当及时、准确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和成效,为优化营商环境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国家鼓励对营商环境进行舆论监督,但禁止捏造虚假信息或者歪曲事实进行不实报道。

第五章监管执法。

第五十一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明确监管对象和范围、厘清监管事权,依法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管,实现监管全覆盖。

第五十二条国家健全公开透明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分领域制定全国统一、简明易行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并向社会公开。

第五十三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要求,创新和完善信用监管,强化信用监管的支撑保障,加强信用监管的组织实施,不断提升信用监管效能。

第五十四条国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检查应当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事项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方式进行。针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应当尽可能合并或者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

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问题,应当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并依法依规处理。

第五十五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针对其性质、特点分类制定和实行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留足发展空间,同时确保质量和安全,不得简单化予以禁止或者不予监管。

第五十六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依托国家统一建立的在线监管系统,加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和关联整合,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提升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第五十七条国家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行政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

国家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在相关领域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整合精简执法队伍,减少执法主体和执法层级,提高基层执法能力。

第五十八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或者社会危害较小的,可以不实施行政强制;

确需实施行政强制的,应当尽可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开展清理整顿、专项整治等活动,应当严格依法进行,除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发生重特大事故或者举办国家重大活动,并报经有权机关批准外,不得在相关区域采取要求相关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

禁止将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

第六十条国家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合理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第六章法治保障。

第六十一条国家根据优化营商环境需要,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及时制定或者修改、废止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

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措施涉及调整实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的,依照法定程序经有权机关授权后,可以先行先试。

第六十二条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充分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

除依法需要保密外,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通过报纸、网络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建立健全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

第六十三条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制定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核。

市场主体认为地方性法规同行政法规相抵触,或者认为规章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可以向国务院书面提出审查建议,由有关机关按照规定程序处理。

第六十四条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和命令依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不得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不得干预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第六十五条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结合实际,确定是否为市场主体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期。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统筹协调、合理把握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的出台节奏,全面评估政策效果,避免因政策叠加或者相互不协调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第六十六条国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

第六十七条国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提高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基础性支撑。

第六十八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第六十九条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一)违法干预应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事项;

(二)制定或者实施政策措施不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

(四)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要求市场主体提供财力、物力或者人力;

(六)违法设立或者在目录清单之外执行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

(九)为市场主体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或者违法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

(十一)其他不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或者损害营商环境的情形。

第七十条公用企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不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办理时限等信息;

(二)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的服务条件;

(三)向市场主体收取不合理费用。

第七十一条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服务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违法开展收费、评比、认证等行为;

(二)违法干预市场主体加入或者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

(四)不向社会公开办理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

(五)违法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

第七章附则。

第七十二条本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优化营商环境简报

20xx年来,县发改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品牌提升年”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着力优化办事流程,切实精简审批程序,扎实推进“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政务服务效能持续提升。

在县政务服务大厅发改窗口处,看到中联新材标杆(湘阴)工厂项目经理正在窗口递交备案材料,县发改局副局长兼首席代表现场签发盖章,实行“一窗受理、一窗出件”,进一步帮企业缩短办理时限,有效提升了行政效率。据了解,备案工作以往至少需要3个工作日才能办理完,如今一天就可以解决,真正做到了“即来即办”,使企业获得感大大增强。

为缩短单位各项手续办理时限,发改局提前谋划,统筹安排,主动对接,提供全方位“保姆式”服务。近日,县农业农村局一份《湘阴县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查设计》招投标合同迟迟无法核定,导致项目无法推进。发改局法规股主动上门服务,指导合同拟定,大大压缩了合同审定时间,打通了单位服务“最后一公里”。

20xx年来,县发改局围绕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推进信用信息建设,精简优化审批流程等方面全面发力。做到坚持集中办,全面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实现“一窗受理,一窗出件”。推进网上办,审批事项,网办率达百分之百。突出高效办,压缩审批时限,实行“容缺受理”。全力跟踪办,对一些需要到省市发改部办理的事项,明确专人负责,跟踪办理,第一时间争取办结。办事效率大幅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取得明显成效。据统计,目前通过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受理办结的事项104个,网办率达100%,全县区域评估成果运用项目37个,录入信用信息共计197.83万条,均居全市第一。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和低能耗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20xx年度上半年荣获县优化营商环境“奔跑奖”。

提升营商环境演讲稿

按照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两个清单”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对照督查内容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编制公开情况。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改善营销环境的若干意见》(冀发[20xx]8号),着力优化营销环境,我局认真梳理各项审批和监管职能,在全系统逐步建立完善了行政权力和责任“两个清单”制度并向全社会公开。初步厘清了监管部门和市场,以及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快职能转变,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职能体系,建设法治食药监、责任食药监、服务食药监和廉洁食药监。一是按时限和编制规范要求建立完善“两个清单”制度。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我局立即对照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局机关“三定”方案,对省、市、县三级监管部门职责权限进行了梳理、归纳和确认,编制了《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权力清单》和《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监管责任清单》,列出权力和责任事项目录,厘清权力底数,细化监管依据,明确权利类别、权利主体、承办部门、办理时限等内容,并在省局政务网站开辟了专栏。具体网址见。同时在局行政服务受理大厅和机关门口触摸屏上同步更新相关内容,方便行政相对人查询。二是积极推动指导直属单位建立“两个清单”制度。将承担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职能的稽查局及承担食品药品相关检验监测职能的省食品检验研究院、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省医疗器械与药品包装材料检验研究院逐步纳入“两个清单”管理范围,实现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二、动态管理情况。

一是认真做好国家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根据国务院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局积极推进项目审批权限承接和下放工作。

20xx年至今,我局衔接国家总局下放至省级局1项行政许可事项,及时制定了承接方案和规范管理措施,做到接得住、管的好。

二是认真做好国家取消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xx年第265号)》要求,我局拟取消“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核发”,保留“29022化妆品生产许可”,并在此项设定依据中增加“部委文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xx年第265号)》”。

将此行政审批事项的动态调整情况,及时印发《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请示》(冀食药监法函[20xx]73号),报送省审改办审批。三是认真做好向市县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工作。20xx年,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部门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xx]7号)要求,我局向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委托下放行政许可事项1项,即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调剂(跨市、县)审批。

我局及时在省局政务网站发布公告予以公开,按照省政府要求予以委托下放,并按照《河北省行政许可委托实施办法》,以委托行政机关与受委托行政机关签订委托书等形式落实。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四是严格依法依规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调整。根据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对原行政权力清单中的项目名称、实施依据等进行了调整完善,向省审改办报送了《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行政权力清单、监管清单、责任清单的请示》(冀食药监法[20xx]162号),待审批。

于20xx年2月印发《关于调整完善行政权力清单、监管清单、责任清单的通知》(冀食药监法便函[20xx]12号),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职能等调整情况,组织局机关相关处室,结合《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行政权力清单、监管清单、责任清单的请示》(冀食药监法[20xx]162号),及时对“两个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待将反馈意见汇总后,再次报送省审改办审批。

优化营商简报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榆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紧贴办公效率“难点”,紧盯职工办事“堵点”,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全面压缩业务办理时限,开通企业公积金开户全程网办,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部分公积金业务实现跨省通办,积极推进将新市民、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公积金政策,部署上线最新一代“智慧+公积金”核心业务系统,助推公积金业务离柜办结率达到了85%,“为民办实事”能力大幅提升。

该中心不断提升住房公积金资金保值增值水平,充分利用业务增长的契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全面优化安排定期和活期存款结构,积极协调金融机构上浮存款利率,多措并举提高增值收益。全年实现增值收益2.26亿元,同比增长48.68%,达到历史最高水平。该中心坚守“房住不炒”的定位,主动融入全市房地产市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发展战略,切实发挥“住有所居”的职责使命,在保障缴存职工住房需求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全市缴存单位为7000个,缴存职工为35.27万人,较20xx年6050个30.18万人,分别增加了15.70%和16.78%;归集66.91亿元,较20xx年59.35亿元增加12.73%;提取公积金220039笔44.44亿元,较20xx年149035笔42.42亿元,分别增加了47.64%和4.76%;新增公积金贷款10035笔57.38亿元,较20xx年7064笔36.21亿元,分别增加了42.05%和58.46%。全年实现增值收益2.26亿元,较20xx年1.52亿元增长48.68%。全市20xx年新增住房消费贷款中,榆林公积金贷款占比达到了64%。榆林公积金20xx年各项业务均达到历史最高水平。该中心先后被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评为“全省住房公积金系统社会满意度测评成绩突出单位”,被省委网信办评选的“20xx年数字陕西建设优秀成果和最佳实践案例”。被榆林市委、市政府评为“优化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先进单位”。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不断推进公积金制度、管理和服务创新,凝心聚力、追赶超越,在切实做好资金安全、风险防范的前提下,确保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进一步强化宣传,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让公积金制度惠及更多人的`同时,奋力谱写新时代榆林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该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曹文波说到。

优化营商工作简报

今年以来,天长市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改革工程”,以打造“零时差零障碍”营商品牌为目标,深入开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该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

狠抓组织落实。统筹各指标责任单位,明确重点任务清单,以每周天长市作风办公室通报、每月天长市委市政府“两办”通报为抓手,督促各单位设立“网上办”服务专区。天长市纪委监委还专门成立“网上办”督查组,常态化深入各镇(街道)、天长市直各单位“一对一”指导、督办,确保各单位“网上办”工作有序开展。

打通数据壁垒。该市实现了市本级自建不动产、住房保障、自来水系统和省级层面系统安徽省企业登记网络服务平台与四级一体化平台间的数据对接;完善天长市政务服务网建设,开设“一次不跑、免证办、秒批、一链办”4个特色服务专区,以及“惠企政策、全省通办、跨省通办”等16个主题专区。截至目前,天长市通过“惠企通”平台兑现财政资金6.5亿多元,惠及560多家企业,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

创新服务方式。该市健全完善了16个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175个村(社区)级代办点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在天长市区设置自助服务终端,打造“15分钟政务圈”;在天长市政务大厅业务窗口面向群众提供“网上办”电脑网络,组建帮办代办队伍,大力推行“帮办包你会”“天长代你办”帮办代办服务,引导群众网上申报,今年以来帮办代办事项8600余件。

优化营商环境感悟

商业环境是制约经济活力、影响经济实力的基本因素。良好的商业环境是衡量一个地区核心竞争力和潜在发展能力的重要标志。

近年来,政府高度重视优化经营环境,取得了显著成效,对区域优势产业的培育和产业结构的优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看到,与目前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新要求相比,投资和商业环境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根据当前商业环境发展的需要,必须从解决一些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入手,打破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问题.种障碍;大力营造一流的商业环境,营造新常态下加快商业环境建设的浓厚氛围。

(1)外部因素。

1.地区资源有限,整体发展水平有限。目前,大多数地区可利用的土地指标有限,近一半的建筑高度有限。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受到土地成本高、发展空间有限的限制现有土地分散,缺乏统一规划,土地利用成本高,在土地开发上缺乏竞争优势。缺乏企业发展的空间和机遇。

二是企业资金来源渠道目前,我国整体经济下行压力很大,企业普遍难以得到金融单位的信贷支持。发展资金严重短缺的问题非常突出,导致企业发展潜力不足。大多数商家对下一步投资持观望态度,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一定的困难。

(二)内部因素。

招商竞争激烈,政策优惠无竞争力;日前,各市出台了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黄金十条”,各地区招商引资竞争加剧。

2.产业布局不明确,投资项目结构不合理。目前,区域引进和落地的项目大多是金融、餐饮等服务项目,缺乏高科技、高税收、带动能力强的生产性企业,不利于区域产业集群效应的形成,不利于我区企业的集聚和发展。

土壤。

3、行政效率不高,“软环境”有待改善。行政审批事项难,项目手续办理周期过长、进展缓慢,甚至个别单位部门仍存在“吃拿卡要”现象,企业家获得感、归属感、荣誉感不强。

4、传统优势弱化,业态创新不及时。当前,商圈仍以传统的服装贸易、百货批发、物流配送等业态为主,不能有效紧随和适应新市场的发展,新兴的主题商城、体验店、目录商店、互联网点等创新业态,布局不充分,发展不凸显。

(一)搭建产业发展平台。强化政策扶持。科学制定经济发展整体规划:一是城内策划高端商业、文化休闲项目,城北策划高端住宅项目,城东策划总部经济、高端商务楼宇项目。二是以金融小镇创建为契机,策划金融服务平台、金融产业集群等项目。以七贤庄历史文化街区等项目建设为契机,全力打造“顺城巷文旅产业发展带”,成为文化产业发展新极点。三是以各类大数据增值为目标,策划与大型互联网企业的项目合作;策划医疗大数据服务、智慧城市平台等项目。同时结合《加强和改善营商环境“1+11+4+1”系列方案》有针对性的制定相关的产业扶持优惠政策。

(二)以金融小镇创建为契机,策划金融服务平台。为重点企业在发展瓶颈上解决资金问题提供良好条件。充分发挥民间金融街融资优势,将金融小镇发展与企业发展融资有效的连通。建议制定出台落户企业融资贷款优惠政策,吸引小微企业落地。

(三)要畅通信息输出渠道,积极协助企业争取各类政策扶持。全面掌握政策、准确把握机遇,通过跟踪了解掌握中央、省市出台的有关方面政策,要将政府的产业政策、优惠政策等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组织企业进行申报程序培训,指导项目单位有针对性地编报项目,提高资金申报效率。

(四)打造交流平台,优化服务软环境。注重搭建企业沟通交流平台,定期举办企业家论坛,推动企业家交流合作与企业创新发展。鼓励其他形式招商,如以商招商,中介招商、网上招商、群众招商等,凡能带来投资的,都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服务企业要有以企业需求为主,摸清企业个体需求,主要企业一企一案,量身定制服务措施。

(五)提高行政效率,开展企业审批“一站式”服务。

建议建立《外来投资企业“一站式”服务》制度,认真落实挂牌保护制度,严格制止“三乱”行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项目的领导,每个项目都要成立专门机构,明确责任领导和推进要求,确保推进任务落到实处。要认真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招商引资项目引得来、落得实、留得住。

(六)将企业纳入我区营商环境提升工作考核。邀请各行业企业参与我区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城市发展方向、公共设施布局充分考虑企业需求。邀请区内企业、重点项目投资企业、拟入区投资企业深入了解我区区域营商环境提升年。由相关企业为各单位的服务质量、工作效率打分。以工商部门、统计部门提供的辖区企业底册,每年分重点企业(限上企业)、普通企业。分别随机选取一定比例企业。上门收集企业对我区营商环境的评分及相关建议,将其列为考核制度的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