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的目的是保护相关方的商业利益和保持信息的保密性。保密协议的起草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为了帮助大家,小编特意整理了一些保密协议范文,仅供参考。

房地产有限公司保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第一条宗旨。

鉴于公司为商业秘密权利人,乙方有义务为其工作获得、创作的商业秘密对企业承担义务,甲乙双方在自愿原则下订立以下协议。

第二条定义。

本协议的保密内容是指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即甲方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非专利技术、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无论其是积极的抑或消极的,已成形的抑或尚处于开发、试验阶段的。

1、“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不为该信息应用领域的人所普遍知悉,包括从事或准备从事同种或相关经营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2、“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包括能为甲方带来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或竞争优势。

3、“实用性”指可以转化为具体的可以实施的方案或形式,无论其是否已在商业上使用。

4、“非专利技术、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服务产品方案(合同)、营销方案、公司客户资料、数据库资料及数据、公司项目资料、报告资料、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文档、专有技术、程序、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技术报告、设计、技术方案、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检测报告、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计划、建议等;公司发展相关的信息数据,如战略方案、策划方案、关联商业数据和分析等;公司内部管理相关的信息数据,如管理制度、作业流程、档案文件、日志记录等等;公司对外合作相关的信息数据,如合同协议、备忘记录、资金流向、往来凭证等;公司职员相关的管理数据,如劳动合同、薪资发放记录、职员档案记录、个人信息、相关内部决策和制度等。

5、对于上述秘密的描述,甲方可根据公司具体运行情况予以变更,但应及时告乙方。

第三条保密义务。

1、乙方向甲方保证:乙方须保证在与甲方签订本协议之前未签署过任何与本协议有抵触之其他协议。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任何知识的使用,均与任何第三人无关;乙方承担甲方交付的任何任务,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业秘密。

2、乙方保证严格保守上述条款所述秘密,除因工作需要并善意履行对甲方义务,或是得到企业指示并在业务需要的程度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公司其他职工或公司的客户进行保密交流外:

(1)不得使他人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这些信息;。

(2)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企业内部无关人员泄漏;。

(3)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

(4)不得复制或披露包含企业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5)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公司客户提交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书面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公司商业秘密可能产生这种情况,即信息的部分或各必要素虽被公知,但信息的其他部分或整体并未被公知,从而仍然具有价值。因此乙方同意这种部分或个别要素的.公知信息属于秘密信息,乙方具有保密义务。

3、乙方因工作需要所接触、使用包含公司的秘密的文件应妥善保管,及时归还;不得超出公司交办任务范围使用;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复制、不得让他人使用自己的计算机及相关保密资料等。

4、乙方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品,如图纸、文字资料、磁盘、废品等应按规定做销毁处理,以防流传扩散。

6、乙方在公司指定的区域工作,非因工作需要,不得随意变更工作场所。

7、乙方因工作需要与公司外界发生业务联系,应事先征得公司同意,并要求业务单位严格保守本公司机密。因工作需要提供给协作单位的帐号、资料等应及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

8、乙方工作中的全部技术资料、产销策略、客户资料使用完后应及时交还公司,交公司统一保管,不得带自保存。

9、乙方遗失或泄露了公司机密,应当即采取防范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由此可能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并立即通知公司。

11、乙方无论何种原因离开公司,应该清退所有属于公司的资料,如源代码、数据、客户资料、测试记录、工作手册等。个人工作日志中含有企业商业秘密和保密信息的,亦应清退或销毁。清退应该列出清单,最后由公司有关负责人与离职员工签字确认。

第四条成果的归属和报告义务。

1、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服务产品方案(合同)、营销方案、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服务产品方案(合同)、营销方案、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服务产品方案(合同)、营销方案、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等权利由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2、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服务产品方案(合同)、营销方案、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基本工资中有30%为保密工资。

第六条违约责任。

1、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第一款,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2、乙方违反本协议的其他规定,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可以无条件辞退、开除。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侵害公司民事权益的,应承担以下民事责任:

(1)赔偿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或间接损失);。

(2)支付违反本合同的违约金人民币5至15万元;。

(3)公司有权追缴全部违法收入;。

(4)本公司遭受的损失难以计算时,赔偿额为侵权行为所有的利润。

第七条保密期限。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乙方承诺,无论何种原因离职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所知晓的商业秘密承担(无限期)保密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第八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保密协议

第一条为保护本单位的技术秘密,防止无形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科委1995年1月6日发布的《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文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单位《技术保密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技术秘密是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保护本单位的技术秘密是每位职工的义务和责任,任何人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或采取不法手段泄漏、发表、使用、许可、出售、转让本单位的技术秘密。

第三条各单位特别是技术业务和科研、人事、组织等部门要把技术保密工作列入工作规划,计划及经济责任制,使技术保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单位设立技术保密工作小组,由主管技术的领导任组长,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中心为技术保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保密管理的日常工作。各部门必须指定一名技术管理人员兼管本单位的技术保密工作。

第五条技术保密工作小组和技术保密工作者职责。

一、技术保密工作小组职责。

1、制订技术保密工作规划、计划、各项规章制度及保密协议,同时负责划定本单位内项目的密级等工作,并组织实施。

2、研究解决技术保密工作中出现的重要问题。

3、对各部门技术保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总结评比,并负责对泄密、失密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对重大特大泄密事件上报及协同调查工作。

4、组织职工学习技术保密的法律法规和上级保密规定,提高广大职工的保密意识。

二、技术保密工作者职责。

1、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技术保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上级保密规定,提高广大职工的保密意识。

2、贯彻执行本单位技术保密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对本单位技术保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及时报告泄密事件。

4、建立本单位保密管理及保密协议管理档案;负责保密协议执行情况的跟踪调查。

第六条本《规定》所称的技术秘密,是指被列入国家秘密的技术项目和列为企业秘密的项目、由本单位组织研制开发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掌握的、未公开的、不应为本企业外所知悉的,能给本单位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具有实用性且本单位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含草图)、试验结果和试验记录、工艺、配方、样品、数据、制作方法、技术方案、计算机程序等。技术秘密可以是有特定的完整的技术内容,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也可以是某一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也可以是某一产品、工艺、材料等技术或产品中的部分技术要素。

第四章技术保密管理规定。

第七条各单位对载有技术秘密的文件材料、图纸、磁(光)盘、图像、声像等资料及样品,必须注明保密和密级字样,并根据密级采取保密措施,归档保存,严格查阅、借阅制度。

第八条本单位科技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以及因业务上可能知悉技术秘密的人员或业务相关人员,必须与法人签订包括有保护技术秘密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

第九条在职职工和新调入职工应签而不同意签订包含有保护本单位技术秘密内容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的,本单位将予聘用的不予调入。

第十条对列入确认为上级和本单位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计划任务书或者有关合同课题组成员名单的科技人员,在科研任务尚未结束前要求调离、辞职,并可能泄漏上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或科研任务所涉及的秘密,损害本单位利益的,原则上不予批准。确有特殊情况需调离、辞职的,需与单位再签保密协议,并专档跟踪履行情况。未经同意强行离职人员,列专档跟踪调查,一旦有违规,通过法律程序保护本单位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对本单位技术权益和经济利益有重要影响的有关行政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在离开本单位三年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其它单位内任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本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第十二条有关行政管理人员,科技人员或者有关人员因各种原因离开本本单位时,其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应以书面形式向该人员重申其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并向其新任职的单位通报该人员在原单位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

第十三条人事、组织部门在调入新职工时,应当主动了解该职工在原单位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以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科技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在因各种原因离开单位后,利用掌握或接触的本单位所拥有的技术秘密,并在此基础上做出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有权就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予以实施或者使用,但在实施或者使用时利用了本本单位所拥有的,涉及其本人负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时,应当征得本本单位的同意,并按相关规定支付一定的使用费。未征得本单位同意,或者无证据证明有关技术内容为自行开发的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的,有关人员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承担保密义务的科技人员依法享有因从事技术开发活动而获取相应报酬和奖励的权利。无正当理由,在长时间内单位未支付奖励和报酬时,科技人员或者有关人员有权要求变更或者终止《知识产权保护协议》。《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一经双方当事人签章,即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另一方可以依法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六条本单位对外宣传机构的有关人员在发布(表)新闻、通讯和报告文学作品,以及其他人员对外发表文章时,不得涉及技术秘密的实质性内容,其稿件必须经技术保密主管部门审查,在确认不会造成泄密后,签字认可方可发表。

第十七条本单位及各部门档案馆存档案资料所涉及的技术秘密,应按照《档案资料保密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外单位人员、外商等来本单位培训、学习、参观、考察、洽谈生意等活动涉及技术秘密的,须报主管部门呈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接待参加访问的部门要有专人负责保密工作,并按指定的路线和范围进行参观考察。

第十九条本单位有关人员在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中,包括讲学、发表论文、参加会议、参观访问、提供咨询、通讯联系、洽谈生意等时,应严格保守本单位的技术秘密,不透露和不向他人提供涉及载有技术秘密的资料和物品等。

公司保密协议

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紧急联系人:联系电话:因乙方现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务院有关部委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风险提示:

用人单位有权采取措施保护商业秘密,但在订立保密协议时应注意不能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者有择业的自由,但在行使权利时同样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保密协议跟其它协议一样,首先必须遵循公平、平等原则,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该协议无效。

一、知识产权归属。

1、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2、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些权利。乙方除署名权外不享该秘密的其他权利。

二、职务技术成果与非职务技术成果。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并书面确认,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技术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否则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2、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技术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2、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3、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4、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5、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风险提示:

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至________年,这样的约定会给员工造成误解即离职后过了2至________年后,可公开或使用商业秘密了,这样的约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业____区别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约定保密期限做为直至该保密信息通过正常途径进入公知领域为止,而不做具体的年限约定;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________年或________年保密期限。

6、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承担保密义务,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7、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应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

8、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四、其它约定。

1、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乙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2、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3、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五、保密义务与竞业禁止。

1、在职期间的竞业禁止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2、离职后的竞业禁止乙方离职之后________年时间以内仍负有前款的义务。

六、争议解决办法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甲方所在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协议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风险提示: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员工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或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两种情形之外,企业不得与员工约定由员工承担违约金的条款。因此,保密协议中不得约定员工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时应当支付违约金,只能要求员工赔偿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七、违约责任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应当承担该后果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

八、协议的生效条件。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

3、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保密协议

乙方:身份证号:

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下列保密事宜达成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签署本协议书,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1.乙方保证并确认:已于甲方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并不存在任何劳动纠葛或劳动人事争议,经济纠纷等。

2.乙方不得将甲方公司的商业机密透露给第三方。3.不得与他人串通为谋取利益而使甲方遭受损失。

4.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5.对于甲方要求返回的资料,乙方已承诺如数返回。

6.不得以甲方公司商业机密作为谋取职业的手段和发展途径。7.不得利用甲方公司的商业机密秘密并在此基础之上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二、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不明确指出,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持其机密性。三、乙方离职已承诺,将接触的所有记录着甲方商业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报告、信件、传真、磁盘以及其他形式的载体交回甲方,无论这些秘密有无商业上的价值,不得备份。四、违约责任:

乙方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的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应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资的5倍,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的收益应还给甲方。五、协商效力:

本协议从签字或盖章之日起三年有效,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河南__有限公司乙方:

盖章:盖章:。

日期:日期:

保密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项目组成员:

乙方因参与甲方关于________项目的有关工作,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订立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范围包括:

1、技术信息:

2、经营信息:

3、其他事项:

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通过与项目对方当事人缔约)和有关协议(如技术合同等)的约定要求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乙方的保密义务。

对第一条所称的该项目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3、不得向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7、如发现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公司报告。

第三条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时开始,到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公开时止。乙方是否继续参与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工作,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四条违约责任。

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或严重后果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损失赔偿见本条第(3)款所列。

3、本条第2款所述损失赔偿包括:

c、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d、因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侵犯了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权利,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第六条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起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诉诸法律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保密协议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乙方为甲方公司员工。为做好甲方保密的工作,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就乙方在任期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制定本合同,共同信守。

(四)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五)乙方对具体保密标的不能确认的,应及时向公司相关部门查证,否则乙方应对所知悉的公司信息、资料等承担保密责任。

二、乙方充分认知并同意甲方就上述秘密、信息资料及职务成果具有下列利害关系之全部或一部:

(一)甲方对第三人依本协议具有保密必要或义务;。

(二)具有知识产权之价值或商业利益。

三、除外规定。

下列情形乙方不负保密责任:

(一)已公开为众所周知之文件或资料;。

(二)甲方书面同意公开者;。

(三)基于法律规定或法院的判决、裁定而揭露者,但乙方应于揭露前告知甲方。

四、使用限制。

基于上述之认识,乙方同意保密标的应仅限于为甲方工作或业务之目的于甲方之营业场所内或甲方同意之场所始得使用,不得使用于约定目的范围外或为自己或第三人之利益而使用保密标的。任何未经甲方事前同意即向第三人直接或间接揭露保密标的之行为,都将造成甲方严重损害。

六、保密责任。

(一)乙方同意采取必要合理之措施维护资料之保密性,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交付或告知他人,如经甲方同意交付或告知他人时,应事先由甲方与该他人签订务款与本合约实质相当之保密合约。

(二)乙方如发现保密标的遭受不合法的使用、泄密等事由或有发生上述情况之可能性时,应立即甲方,并配合甲方立即采取必要的防止措施。

(三)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四)乙方因职务所获得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应及时向甲方汇报。

(五)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六)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得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乙方离职后两年内不得在本条约定的单位内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得自行从事与甲方有竞争的经营活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甲方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每月支付乙方元补偿金。(涂黄部分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使用)。

七、保密期间。

乙方离职之后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无限期的,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鉴于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上述保密义务,双方确认,甲方在向乙方支付薪资报酬中,已包含相应的保密费用,无需在乙方离职时另外付保密费用。

八、所有权保留。

(四)乙方完成的职务技术成果,相关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九、资料返还。

乙方应于劳动全同解除时,或接到甲方通知时起三个工作日内,将甲方已交付乙方之资料、职务开发资料以及其所有之复制或拷贝本,不论系由甲乙所自行制作,均应返还甲方。无法返还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已安装于硬设备之软件程序,乙方应即清除销毁,并出具切结书保证已确实销毁。

十、非授权之意思表示。

甲方依本合约而交付或告知乙方企业秘密、文件或资料之行为,并非授权或让甲方所有文件或资料上所记载之专利权、著作权、营业秘密、技术秘窍或其它权利。

十一、合意管辖。

关于本合约产生之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有诉讼之必要,双方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十二、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3。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二)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故意或过失泄露甲方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合同约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三)乙方离职后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支付10000元作为补偿;违约金不足弥补其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增加追偿要求,情况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四)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竞业限制条款和义务的,除退还甲方已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外,应向甲方支付20000元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其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增加追偿要求,情况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乙方:________。

代表:________。

日期:________

保密协议

甲方:乙方:

地址: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从业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技术方案、计算机软件、数据库、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2.经营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产销策略等。

3.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乙方在从职期间因工作关系而获得、交换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与甲方事务有关的保密信息。

二、保密义务。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2.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单位内部员工)披露、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

3.为甲方利益尽职尽责工作,在甲方从业期间不得组织、计划组织以及参加任何与公司相竞争的企业或活动;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劝诱、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内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甲方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后1年内,不得组建、参与或就业于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公司或单位。

4.不得允许或协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

5.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

三、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盖章和乙方签字之日起开始,至上述商业秘密公开或被公众知悉时止。乙方的保密义务并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免除!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商定,如乙方违反上述各项义务而损害甲方利益,按照以下方法承担违约责任:

1.若因乙方前款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已经支付违约金的,应予以扣除),具体损失赔偿标准为:

(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为开发、培植有关商业秘密所投入的费用,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产品销售量减少的金额,以及依靠商业秘密取得的利润减少金额等。

(2)依照(1)款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

(3)甲方因调查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4)因乙方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选择根据本协议第款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2.乙方严重侵犯甲方的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甲方可依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选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五、特别规定。

乙方不得假借公司名义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如经发现,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六、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调解。有一方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地址:地址:

公司保密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

甲乙双方正在就 进行会谈或合作,需要取得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此,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保密资料的定义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书面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简称:保密资料),但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

2、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

3、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资料,接受方在披露这些资料前不知此资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经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资料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该资料。

第二条 双方责任

1、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4、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第三条 知识产权

甲乙双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的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的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第四条 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3、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对接受方有管辖权或声称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监管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披露保密资料。

第五条 保密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甲方的专利技术未被公众知悉期内;

3、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仍需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再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并收回有关待遇;

2、如果乙方违反本保密协议,应向甲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4、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诉。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公司保密协议

由于甲方属于特殊行业,所有资料均属内部机密,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已经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通过培训,乙方掌握了甲方技术方面和人员等方面的机密内容,为了保护甲方的正当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精神,甲乙双方就乙方对甲方所负有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一、乙方保证并确认:已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并不存在有任何纠葛或劳动人事争议。如给原用人单位造成任何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赔偿等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二、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应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保密范围和保密义务如下:

1、基于业务保密事由,非经甲方授权部门或主管人员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甲方公司的任何设备、文件、技术资料、电子信息等保密文件或资料、物品脱离甲方公司之控制。

2、乙方无论任何原因,在离职后均不得将甲方的培训资料、人员档案、公司运作方法、公司机密等一切相关资料外泄或提供给竞争对手及有关单位和个人。

3、可能成为甲方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员工资料,员工合同、考勤等涉及人力资源部门的相关资料和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生产工艺、方法、产品配方、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的标底及标书内容、项目组人员构成、费用预算、利润情况及不公开的财务资料等。

4、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5、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和有关协议的约定,如人员资料、劳动合同等,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亦属于保密范围。

三、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之后三年以内,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员工、代理人、顾问等;乙方承诺,在离职之前或者离职之后三年以内,不得引诱乙方其他员工离职,和做出其他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的事情。

四、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___种,没有选择的,视为无限期保密:

a、无限期保密,直到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计算到______为止;

c、乙方离职后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起三年;

五、甲方同意就乙方离职后承担的保密义务及竞业禁止义务,向其支付保密费及竞业禁止补偿费。费用的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因考虑到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及竞业禁止义务,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和补偿金及其他费用的同时支付保密费和竞业禁止补偿费,共计 元,故而无需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及竞业禁止补偿费。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七、甲乙双方在签署或履行协议过程中具有实际权利义务内容的补充文件、通知、声明、信函、备忘录、会议纪要。

八、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一项权利并不作为对该项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一次或部分行使一项权利亦不排除将来对该项权利的其他行使。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协议或者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前款权利不因本协议的终止、撤消、无效而消失。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2、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本协议从签字或盖章之日起至乙方离职后三年内有效。

十一、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先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争议发生后,在对争议进行(诉讼)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继续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本协议的终止、撤消、无效不应影响前款约定的效力。

十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公司保密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协商就甲方公司薪酬体系保密事项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一、涉及甲方的公司薪酬体系文件属于甲方公司的商业机密,乙方受聘于甲方公司任职服务期间工资实行保密制,甲乙双方应共同承担保密义务,负有保密责任。

二、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公司规定的任何成文或着不成文的保密文件、规章、制度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公司的任何机密泄露给公司以外的任何其他人。xx公司机密泄露情况者,应及时向甲方人事部负责人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

三、乙方不得在私人交往或通信中泄露公司机密,不得在公共场合谈论公司机密,不得通过其他方式向第三方传递公司机密信息。

四、乙方不得与公司人事部门以外的第三方讨论、传播、散布、比对薪资。

五、无论乙方以何种形式离职或被甲方辞退,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仍然不得向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公司就职人员及其有关亲朋好友披露自己曾在公司就职的公司机密文件内容及工作待遇情况。

六、违约责任约定:

1、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所约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元,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因追究该违约责任所产生的合理费用等。

2、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有关法律规定,甲方按乙方自动离职处理,或者视情况给予降薪、降职甚至作出开除的处分决定。

七、争议解决办法: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有效期限同甲、乙双方《劳动合同》一致。

甲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保密协议

本协议由下述双方于 年 月 日在_____签署。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乙 方: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鉴于:

乙方受聘在甲方任职,并获得甲方支付的劳动报酬。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议双方就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的机密及不得利用知悉和掌握的甲方机密从事与甲方产生或可能产生竞争的工作、业务的有关事项,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除非另有约定,本协议中下述用语含义如下:

1、机密:甲方拥有或使用的全部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等。

2、技术秘密:包括设计方案、硬件设计文件(含设计图)、软件、数据库、设计、记录、图纸样品、模型、工作手册(报告)、文档、相关的函电等;该等技术秘密包括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国内外专利技术、专有技术以及对公司知识的使用方法与组合。

3、商业秘密:包括客户名单、商业合同、协议、意向书、备忘录、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等。

4、智力成果:包括任何形式的(不限于书面的、数据的、电子的方式)规划设计方案草案、修订案、方案、技术数据、开发的软件、模型及其他信息载体或产品等。

5、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准,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

6、离职:以本协议甲、乙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所规定的任职期限届满或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为准。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亦视为离职。

7、私自承揽:指没有得到公司的书面指派,以任何形式与公司的客户接触,并以个人名义接受其委托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活动,以牟取私利的行为。

第二条 本协议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设施、设备、机密、条件等所开发、设计、制作完成的智力成果,属于职务成果的,其所有权均属于甲方。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该等成果,并可以进行生产、经营、投资、合作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不得扣留或向甲方隐瞒任何资料、信息,并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确保甲方取得和行使所有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的申请、商标注册、软件登记等)。

第三条 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研究开发、设计、制作完成的成果,乙方认为应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于该等成果完成后30日内通知甲方。甲方经核实,认为确系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依法享有该等智力成果的知识产权。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或授权,不得利用该等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投资、合作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转让其非职务成果时,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开发设计的,但没有主张权利的任何智力成果均应推定为职务成果。甲方可以利用该等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投资、合作或向第三方转让。

第四条条 双方对于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开发完成的成果权属有异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有关法律途径解决。

第五条 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以及甲方规定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加以善意理解,并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掌握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负有保密义务的机密。

第六条 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处,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表、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不得知悉该项机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负有保密义务的机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该等机密。

第七条 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在任职期间禁止与甲方的客户私下接触并私自承揽任何业务。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乙方任何补偿。甲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损失额为前述业务的合同金额。

第八条 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任职期间禁止向除甲方以外的第三方介绍与甲方所从事的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乙方任何形式的离职,均不得将已形成的或者将形成的业务带走。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损失额为前述业务的合同金额。

第九条 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离职(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乙方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因任何原因离职)后,仍应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掌握并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负有保密义务的机密承担与任职期间同等的保密及不擅自使用相关机密的义务。乙方不再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甲方宣布解密或者该等机密实际上已经公开。

第十条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机密的文件、资料(含照片)、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软盘、硬盘)、光盘、仪器、录音(像)带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无论该等机密是否具有技术或商业价值。

第十一条 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的时候,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机密的一切载体。

第十二条 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利用其获得、知悉或掌握的甲方机密,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由其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对另一公司或企业持有股份或拥有其他权益等)经营或参与经营与甲方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之任何业务或活动。

第十三条 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同甲方业务具有竞争性的业务(不得在与甲方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不得向甲方的竞争对手提供(无论直接或间接)咨询性、顾问性服务,不得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员工接受外界聘用。

第十四条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保密及竞业禁止条款的约定,即视为根本性违反协议的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了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全部实际损失和预期利润。

第十五条 因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六条 如果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内容与本协议双方在本协议生效前签署的其他书面协议或口头约定相抵触,应以本协议为准。

第十七条 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双方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均已仔细审阅本协议,并已确切了解本协议各项条款所述的内容以及所涉及的法律后果,且愿意遵守本协议的内容。

第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签字)

授权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公司保密协议

甲方:南宁市极速广告有限公司 乙方:

为保护本公司各项商业秘密,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和合法权益,规范竞业限制,依据我国《劳动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国家科委《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及极速广告《员工规章制度》中《保密制度》,经协商公司与乙方签定保密协议书,作保密承诺如下:

1.与公司经营有关的客户、技术、管理等其他信息。

2.有关公司的赢利、价格、经营策略、商务谈判、客户资料、投资及财务数据、组织机构、业务拓展、经营计划、数据库资料、应用软件等。

3.员工的薪资及各种津帖补助情况。

4.公司的各项研究报告、策划文案、图片资料等。

1.在经营活动中创造、生成、收集或使用的与公司目前或未来业务有关的任何资料;

2.员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代表公司由本人或本人参与发明、提议、设计等产生出来的方案、资料,包括已经公开和尚未公开的资料。

三、乙方在任职期间,甲方每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贴 (含在岗位津贴中)。

四、乙方对在本职工作中直接或间接涉及到的技术机密和经营信息,不得擅自向公司以外人员泄露,保证不向与该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无关的本公司人员泄露。

五、凡因被解聘或辞职离开公司,一年内(凡未经公司同意,擅自离职的,两年内)不得利用自己在任职期间直接或间接涉及到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公司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

六、在劳动合同解除后,若流动进入其他单位工作,需要利用属于公司的技术成果从事技术创新的,乙方必须向公司书面报告,由公司书面同意并支付由公司决定的技术成果使用费。

七、在任职期内,凡发现其他员工泄露或非法使用本公司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的行为,乙方必须及时如实地向总经理、人事部报告。

八、在任职期间,凡执行公司交付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工作成果,该成果的所有权归公司所有。未经公司许可,我不复制,不擅自将技术成果资料带离公司。

九、在任职期间,凡发表与职务有关论文,必须事前将论文稿件送交人事部审核,若论文涉及公司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公司有权予以删除或进行必要的修改。

十、凡乙方在公司担任经理或部门主管的,均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所任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活动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并且公司有权对乙方进行记过处分。

十一、若乙方违反前述各条款之一的,愿按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倘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愿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记过处分、直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并将已发的保密津贴全额返还给公司。

十二、本保密协议书由公司确定的涉密人员与公司鉴定,一式两份,各持一份。

甲方:南宁市极速广告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保密协议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鉴于甲乙双方已建立雇佣关系,乙方存在知悉甲方的商业信息、技术信息等内容之可能,为防止泄密造成双方利益上的损失,为明确双方的保密义务,我们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风险提示:

用人单位有权采取措施保护商业秘密,但在订立保密协议时应注意不能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者有择业的自由,但在行使权利时同样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保密协议跟其它协议一样,首先必须遵循公平、平等原则,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该协议无效。

(一)甲乙双方确认:保密信息是指甲方未曾公开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和财务信息等。

(二)本合同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

3、管理秘密,包括公司各种管理制度,所以财务资料,采购资料、人事资料,工薪资料以及操作手册等。

(三)本合同所指技术信息,包括:

2、有关透露方的商业计划、营销计划或者商机的信息;

3、有关透露方的财务、业务、或者业务操作方法和方法提议的信息;

4、由于图例和其他标记等理应为公司保密的其他信息。

(四)特别约定:乙方在甲方工作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信息已经被甲方应用和生产的(另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以及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研究发明的科研、技术成果均为甲方的技术信息,乙方应予保密。

(五)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可能直接或者间接的通过书面、口头、图表、音像资料等途径获得或者观察全部或者部分设备、产品等获得的秘密信息,乙方应予保密。

(一)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条件、技术积累、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信息或者其他商业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乙方在履行职务工作过程中创造的任何工作成果、技术信息或者其他商业信息。工作成果包括发明创造、技术改造、工具模型、专有技术、专有设计、专利、管理模式、商业模式、管理方法等,甲方可按照甲方制度和法律规定给予乙方相应的奖励或报酬。

(二)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开、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或者其他商业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三)乙方承诺,严格保守自己在为甲方工作期间所获得有关甲方及甲方项目的一切秘密信息。

(四)乙方保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秘密信息,并且不得以任何方式许可或者协助他人使用保密信息。确因工作需要,乙方将数据、资料等保密信息向第三方移交时,须持有甲方的书面同意。

(五)乙方离职或者退休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对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或者商业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保密信息的义务。

(六)乙方应于离职或者退休时、甲方提出请求时,立即无条件的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保密信息的一切载体及其副本。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乙方自备的,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并做好工作交接,如未交接清楚,则视为对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给予补偿。

(七)凡签订本合同的乙方,均为甲方具有保密义务的重要岗位员工,故乙方在离职后________年内,不得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或者自己开发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否则乙方承担违约金及对甲方的损失赔偿责任。甲方按乙方离职前____个月的平均工资____%为标准保密费,在乙方离职后的第____个月起,按月发放给乙方,至第________年期满,本合同自动解除。

(八)下列情形之一,乙方离职,但仍履行保密责任,且保密期限为乙方离职后________年内,甲方不支付乙方保密费:

1、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公司培训考核后仍不能胜任而解除劳动关系的;

2、乙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已达到甲方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

3、乙方在职期间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而解除劳动关系的;

4、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

5、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

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至________年,这样的约定会给员工造成误解即离职后过了2至________年后,可公开或使用商业秘密了,这样的约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业____区别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约定保密期限做为直至该保密信息通过正常途径进入公知领域为止,而不做具体的年限约定;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________年或________年保密期限。

(一)双方同意本合同规定的保密期限为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________年内有效。

(二)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仍需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

(三)甲乙双方确认,保密义务自双方在此合同上签字时开始,到保密信息持有方对该保密信息公开发布时为止。

(四)乙方职位的变更或者工作关系的变更,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员工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或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两种情形之外,企业不得与员工约定由员工承担违约金的条款。因此,保密协议中不得约定员工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时应当支付违约金,只能要求员工赔偿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一)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应支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为标准赔偿。

(二)因乙方违约而使甲方遭受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可得利益等间接损失及调查、诉讼费用等。并且乙方还应采取各种合理方法挽回泄密造成的影响,尽可能使秘密信息继续处于保密状态;同时本合同继续有效。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行为均视为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并且追究乙方的责任。

(四)因为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等泄露,无论结果如何,都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同时甲方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乙方利用甲方商业秘密或者技术信息等为个人或者第三方获取利用时,乙方须支付甲方____倍于此信息成本的金额作为赔偿,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时,乙方尚有赔偿甲方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的义务。

(一)本合同一经签署,即视为甲乙双方认可本合同各条款。

(二)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进行调节,协商调节不成或者一方不愿协商、调节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一)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需要得到双方的同意,并以书面形式达成,如果本协议中任何一个或者多个条款出现任何方面的无效、不合法等情况,该条款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二)本合同与国家法律法规想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三)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或签字):

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