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情况报告时,需要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和数据,确保报告的可信度和权威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情况报告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县农机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农机局的指导下,在各个部门和乡镇的配合下,积极开展监理站安全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的相关工作,现将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为切实开展我县农机监理安全相关工作的实施,建立健全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为核心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有效防范重大事故的发生,且成立了由农机局局长周万会担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督促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不定期对各乡镇的农机安全生产进行突击检查,防止出现“流于形式”的情况。

严把拖拉机注册登记、驾驶(操作证)的核发和年度检验关,杜绝拖拉机无证无登记上路,以确保道路安全。坚持推行 “车辆强制保险制度”,实现了所有年审车辆参保。我县拖拉机及驾驶员年度集中检审工作于3月20日开始,至4月30日结束,截至目前已完成各类拖拉机年检112台,驾驶员审验122人,与参审车主、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不超限超载承诺书各234份,签约率100%。

一是加强农机销售点、维修点隐患排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耕整机、脱粒机等小型农用机械销售点,以及农机维修站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二是组织农机执法人员深入乡村道路、田间地头,对作业机械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三是加强与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沟通协调,严厉查处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私自改装加装、不参加年检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针对重要时段,经常性地组织开展各种专项整治行动,形成严管重治的高压态势,确保农村道路安全形势良好,已实现连续15年无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的良好局面。截至目前,集中上路检查122天,出动人员367人次,检查车辆261台,纠正违章行为9起,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11起。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根据市《政务督办通知》要求,教育局对教育系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总结,现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交通安全工作,提升学生的文明交通素养,增强法制观念,深入推进“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主题活动,为学生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教育局大力加强交通安全法制教育,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半年内没有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教育局和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科室主任和中小学校长为成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中小学、幼儿园也相应成立了以校长、幼儿园园长为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部署交通安全工作,督促学校、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集中整治。

为了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印发了《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制订了《“平安校园”工作考核细则》,明确要求各学校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明确职责,把道路交通管理落实到人。为了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出严格的要求。要求各学校切实抓好了广大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车管理工作,防止中小学生发生交通事故,保证广大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

坚持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建立“三结合”的交通安全教育网络,学校、家庭、社会三者同步联动,形成合力,共同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使交通安全教育取得更好的成效。

1.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

一是各校都建立了交通安全教育领导小组,由校长组长,形成校长室、政教处(教导处)、年级、教研组等不同层面的管理网络,加强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领导,形成校内立体教育网络。二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电影、录像、校园广播、黑板报、图片展等媒介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和知识,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教育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安全知识。每所学校、幼儿园至少设置一处宣传栏或板报,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每周至少进行一次交通教育。三是发挥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在思想政治等课程教学中,采用适合学生生理和心理特点的教学方法,通过课前实地考察、调查和课内讨论、交流、知识竞赛等等形式,加强交通法规、交通安全教育,强化学生的交通安全意念。四是利用交通安全宣传日等有利时机,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协助民警指挥交通,维护交通秩序,充分发挥学生的自主性,推动学生在社会实践中自我认识、自我体验、自我感悟、自我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教育的实效。

2.引导家长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通过家长会、专题讲座、座谈会、告家长书等形式,向家长宣传交通安全法规知识,向家长及时宣讲交通法规和学校的要求,提醒家长督促和教育子女注意安全。

3.联合交警等部门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聘请交通民警担任学校交通安全教育辅导员,定期为学生讲授交通安全常识,并形成制度。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门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主动邀请交警进校园开展以“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利用安全教育日时机,主动邀请交通民警进校园开展以“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模拟现场教育活动,增强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联合(配合)公安交警等部门加大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督检查,落实接送学生车辆备案、安全检测、维修维护、校车标识、驾驶员管理等制度,严禁使用报废车、拼装车、农用机动车接送学生,严禁车辆超速、超载行驶,确保学生交通安全。定期对接送学生车辆的摸排、劝导工作,建立台账,加强监管。

配合有关部门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道线和斑马线等设施。

民办幼儿园校车有时存在超员接送幼儿现象。希望交通管理部门加大对上述车辆的查处力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强对全区教育系统乡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加大检查督促的力度,确保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有序,保证师生的交通出行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20xx年,我市新增机动车7540辆,机动车驾驶人11323名,电动自行车4万余辆,道路里程280公里,尽管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里程同比增长8.2%、12%、12%,但由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各职能部门积极应对,确保了全年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全年共发生交通事故113起、死亡59人,伤89人、直接经济损失9.457万余元,同比下降42%、9%、59.7%和86.7%,未发生特大和重大有影响的交通事故。我们主要做法是:

20xx年,我市高度重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把交通安全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指标,发展地方地济的重要保障,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环节来抓。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为主抓,其他领导结合分管工作协同抓的领导体系。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协调效能,在全市推行市、镇(乡)、村3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同时,市领导主动关心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每逢重大节日、活动均组织安监、公安、交通等部门到运输单位、客运场所检查落实交通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分管市领导多次深入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调研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年,市长办公会专题研究交通安全管理工作2次,政府办牵头召开交通安全联席会议4次,各职能部门多次对接研究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具体事项。仅xx年5月29日召开的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上,就研究解决了5组交通信号灯、18公里的道路标线建设问题。目前,我市已初步形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群防群治的社会化格局。

各部门从预防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出发,做实做细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安监部门主动承担交通安全监管职能,督促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教育部门主动排查学生出行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与公安、交通、建设等部门联合制定整改方案;交通、建设部门在道路建设过程中充分听取公安交巡警部门意见,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与道路同规划、同施工、同验收、同使用“四同”制度;农机部门针对农业机械存在的问题,积极落实管理措施,预防农业机械交通事故。马横公路是xx年新开通道路,全线长28.8km,开通前,公安、交通和公路沿线乡镇密切协作,及时增设了100余处交通标志、600米w防护网,设置了6处黄闪警示灯,沿线29个路口安装了300余米减速带,交通安全设施在道路开通前全部安装到位。xx年第二季度交通安全联席会议上,分解了22处交通安全隐患整改任务,明确了整改时间,交通、建设、教育、高邮镇、三垛镇、界首镇等部门乡镇按照序时进度和整改要求在06年底前全部整改到位。在学生安全方面,公安、教育部门紧密配合,及时在学校附近道路施划标线,设置警示标志,成立护导队,组织专人维护交通秩序,近三年来未发生学生上学、放学路上交通事故。

我市紧紧围绕“安全、有序、畅通”目标,针对辖区行车秩序、停车秩序、路口秩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抓重点、治乱点、疏堵点,严整交通违法行为。xx年,开展了“百日竞赛活动”“春运交通秩序整顿”“不闯红灯—文明交通行动”“无牌无证专项整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五城同创’迎节庆交通秩序整治”等系列活动近20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4万余起,行政拘留442人,活动中,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了主力军的作用。文明交通行动中,公安机关主动与市文明办、建设局、教育局等部门联系,争取了市委、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全市广大市民的大力支持,机关干部和青年志愿者多次参与交通协勤活动。针对城区交通管理特点,采取“五包六定”工作措施,责任到人,每月有目标,每周有重点,每日有行动,形成了高峰站点、平峰巡线、低峰管面的城市交通管理模式;针对干线公路、农村公路交通违法行为特点,专项行动与日常管理并重,采取全警行动、区域互动、队室联动,分片、分区域开展专项整治。同时,深化农村派出所交通警务室改革措施,采取月考、季考、年度考核相结合,对警务室进行综合考评,促动了警务室人员主动上路参与交通管理。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非常感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安委会提供的这次机会,向大家汇报xx公司开展的道路安全管理工作,不足之处,敬请大家予以指正。

公司是xx公司控股的从事天然气利用等业务的专业化公司,主要在xx市投资、运营车用加气站项目,开展天然气分销、配送业务。20xx年独立运营至今,已在市内各区投产5座cng加气站、1座加油站、1座lng加气站;在建加气站2座。此外,还在市内五区及周边县市储备多座待建站。

为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给公司安全配送天然气带来的压力和挑战,公司通过不断加大人员、设备、资金投入;坚持“精细管理、安全运行”为理念,不断优化组织机构和管理工作;以激励与惩处为抓手,严格奖惩等办法,有力地保障了车辆运输安全,具体管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购置足够的车辆设备、备品备件,并指定定点维修单位。

通过招标,陆续购置一线品牌重型半挂牵引车10辆,cng运输半挂车20辆,日均配送天然气10万方;指定车辆维修定点单位、专用轮胎供应商等,有力地保障了车辆设备良好,不带病上路。

(二)招录技术精湛的驾押人员、维修技工运输车队

20xx年3月27日由外包模式转为公司自主管理后,本着“安全、高效”的原则,公司不断招录技术精湛的驾押人员,现有“双证”驾驶员23名、押运员5名、维修技工2名,完全满足现有运输需要,杜绝了“疲劳驾驶”现象的发生。

(三)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帐户

根据国家政策和相关文件要求,公司设立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帐户,开设了相应的财务科目,为确保道路安全运输提供了资金保障。

(一)完善组织架构、建立安全管理体系

公司成立了安全委员会,设置了安全办公室及专职安全员,并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制定了《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考核制度》、《安全事故上报制度》、《安全小组工作规范》等,确保各项安全工作的开展有章可循。

(二)明确各级安全责任人、不断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规范

明确总经理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下设安全总监负责全面管理。车队队长为部门第一责任人负责现场管理,车队专职安全员协助日常安全工作,三名专职gps监控人员配合开展日常安全工作。在此基础上,车队安全工作接受安全办公室监督、检查,实现了车辆安全运输双保险。开展的具体工作如下:

1、车队每周、月定时召开安全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下发的文件,查找问题隐患,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改进整改方案。

2、加强安全行车、安全生产操作培训教育。通过岗前安全培训、事故案例分析等,不断增强员工安全生产意识、规范操作流程。

3、结合天气等影响车辆安全行驶的因素,gps监控人员24小时不间

断对运输车辆和驾驶员运行过程进行监控和管理,及时进行安全提示。

3、积极组织安全运输应急演练

20xx年5月联系xx市市南区消防大队与运输车队进行了站区运输车辆阀门泄露应急处置、运输车辆火灾扑救应急预案演练;20xx年7月组织xx市马山消防大队进行了运输管束车天然气泄漏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和知识讲座;20xx年9月组织车队驾、押人员进行了如何应急处置运输车辆突发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桌面演练;20xx年11月底,组织车队驾、押人员在胶州母站进行了冬季恶劣天气应急预案演练等。

4、每周由公司安全总监带队、安全办公室配合,各单位兼职安全员组成安全检查小组,对运输车辆、行驶记录、安全培训、应急预案等工作进行检查,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要求车队限期整改。

(三)严格车辆管理,确保设备运行安全

1、建立健全车辆综合档案,做到一车一档。

2、定期对车辆维修及保养,按时完成车辆年审工作。

3、日常运行实行“三检”、“三不驾”、三勤”、“四查”管理:

日常管理中,公司要求员工合理安排好工作和休息,出车人员做好“三检”,即:出车前检查、行车途中检查、收车后检查;做到“三不驾”,即:疲劳不驾车、酒后不驾车、不开英雄车。维修人员做到“三勤”,即:勤检查、勤保养、勤维护;做好“四查”即:发动机检查、车辆底盘检查、驾驶室检查、车辆外表检查。

(一)分岗位制定考核办法,并严格进行考核

公司根据车队岗位设置及相应的职责,分岗位制订了考核办法,对员

工当月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制定了《驾驶员、押运员违章处理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有力的杜绝了超速、酒驾等常见违章行为的发生。

(二)建立多形式奖励办法,提高员工安全工作积极性

贯彻落实 “红飘带”精神,定期举办“岗位练兵比武”活动,以现金或实物的行驶奖励优秀员工;日常管理中,公司鼓励技术创新,员工对安全安全生产有推广性建议或者在工作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公司都给与最大程度的奖励。

通过上述管理办法和举措的实施,截止20xx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运输5887车次、安全行车96万公里,未发生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或责任事故。运管部门监管统计数据显示,未发现发现一例违规违章超速驾驶等行为和疲劳驾驶行为。公司取得些微成绩也获得了主管部门的认可,在20xx年运管局组织的道路运输安全标准化评比取得801分,并作为企业代表迎接了省厅的检查;20xx年公司道路运输质量信誉考核取得95分(优秀);20xx年我公司运输车队(车队队长)获得“全省道路运输行业百名标兵”称号;20xx年我公司运输车队(驾驶员)获得“青岛市货运企业红飘带诚信驾驶员”称号。

汇报完毕,谢谢大家!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为做好国庆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根据县安委会统一安排部署,9月16日,水上及道路交通安全组对全县水上交通、道路运输、路政管理、公路养护与施工、危桥整治与管理等进行了大检查。检查组检查了道路客运企业1家,汽车站2家,水运企业1家,渡口5处,渡船4艘,汽渡船2艘、105国道、新三线、新七线及部分县乡公路路政管理情况。共检查出一艘事故隐患4条。

1、县交通局公路站对水毁公路及桥梁的维修工作进行了部署,并采取措施限行或维修加固。局属相关单位组织了安全自查。

2、全县2家汽车站完善了安全例检、三品检查等岗位职责,落实了“一岗双责”,加强了司乘人员的学习培训教育和站场秩序管理,做到“三不进站五不出站”。

3、全县渡口守则牌维护良好,渡运秩序正常,做到渡工适任,渡船适航。

4、麦斜镇庙前—上寨公路塌方近期组织了人员、机械开工。

1、造成过往车辆难以上下船,建议本着谁爱益,谁投资的原则,由渡口设置乡镇组织村委会、渡工出资维修。

2、中一处由于雨水冲刷,导致水泥路面淘空,至今未开工。建议神政桥乡立即采取措施清理塌方,夯实淘空的路基,确保公路畅通。

3、两乡镇处建筑材料乱堆乱放,影响公路通行能力。建议上述两乡镇加强墟镇管理,对沿线群众加强教育引导;县公路部门要加强路政巡查,多督促整改,确保公路畅通。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根据《县委督查室关于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题督查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认真落实文件精神,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xxx镇现有农村公路75条124.8公里,其中硬化公路44公里,其余公路均为泥碎石公路或土路。路面宽度仅有7公里为4.5米宽水泥路,其余多为3.5米宽或3米宽水泥路,路线坡度较差。

一是摩托车数量较大,部分驾驶员无证或技术不过关在村组道路行驶。二是农村客运仅在新建公路村开通,其余路段多数存在非法客运现象,尤其存在面包车非法运载学生情况较为普遍。三是学校校门口和场镇集中区无减速带,存在安全隐患。四是村组公路无标识标牌。

一是开展路面行车秩序的整顿。加大对事故多发路段的查纠力度,加大对农用车、面包车非法载人等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从严处理各种违章驾驶行为,全面清理和取缔无牌无证农用车和报废车。二是适当放宽开通农村客运,解决群众出行的刚性需求。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在建设指挥部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推动实施安全发展为主线,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体,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为重点,进一步结合“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防坍塌、防坠落、防三违”等活动,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活动,注重实效,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为全面提升安全基础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坚决把我合同段建设成“平安工地”作为我合同段的安全管理的目标,促进我合同段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力的保障,道路施工安全工作汇报。现将20xx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1、“平安工地”考核达标。

2、年重伤率控制在0‰,年死亡率控制在0‰。

人是第一要素,要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工作作为一项持之以恒的大事来抓,培养员工的遵纪守法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大局意识,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覆盖面广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务求收到实效,不走过场,使安全工作深入人心,从人员的素质上为工程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项目部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地质地貌、当地气候、周边环境等具体情况以及所承担的施工范围和进展,在开工前把爆破工程、高边坡工程、基础开挖工程、桥梁工程(特别是高桥、大跨、深水、结构复杂的桥梁工程)、脚手架工程、起重吊装工程、与铁路及公路交叉工程的风险源辨识列为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项目部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在施工现场显要位置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名录、可能导致发生的事故类别、注意事项及保障措施,工作汇报《道路施工安全工作汇报》。在每一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处醒目位置悬挂警示标志。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同时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细则,使安全目标责任层层细化与量化,落实到各职能部门、项目部、班组、重要岗位及特殊岗位个人。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议,组织参加安全检查,听取安全生产汇报,保证安全专项经费投入,做到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五同时”。

理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领导小组,积极主动的迎接各项上级安全检查工作,总结各项安全工作中的不足,积极改进。

2、根据合同文件完善安全人员的配备,加强专业学习培训,逐步提高安全人员专业能力,提高安全人员素质。

3、坚决执行事故隐患整改领导带班制度。实行逐级管理,施工现场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必须由分管领导负责,限期整改落实。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每月不少于一次安全例会、安全大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安全综合评比,奖罚分明,重实效促进安全工作。对安全意识淡薄,不重视安全工作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要进行相应的处罚,确保安全管理体系正常运行。

1、重视安全培训教育,组织安全培训教育活动,组织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进行书面学习,投影安全学习、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丰富安全工作,更好的达到安全宣传的效果。

2、加强特殊工种岗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复审的检查管理,定期分批组织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证培训,严禁无证上岗。

3、我合同段要广泛利用宣传栏、标语等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方式,深入开展各种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各工种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并将宣传、培训记录用图片或书面资料的形式存档。

4、对工地新进场人员进行安全“三级”教育,教育形式应多种多样,切实可行,并作好教育记录,经考试合格者后方准上岗作业,教育率应达100%。

5、组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施工队安全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增强安全管理的法制观念,提高安全专业知识。

6、组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施工队安全员参观好的安全管理经验,以安全标准化为蓝本,让工地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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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第一条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保护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通行社会车辆的专用道路、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活动及其管理。

第三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加强道路交通规划建设,优化道路交通运输结构,加大对道路交通科技、教育的投入,保障道路交通与我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建设相协调。

市、区人民政府应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对道路交通安全实行综合治理。

第四条市公安机关是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主管机关,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实施。

规划、市政、建设、交通、公路、教育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做好交通安全知识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忠于职守、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热情服务,提高管理水平,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条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应加强对所属人员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各级各类学校应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列入学习内容,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导下,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司法行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旅游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应当采取各种形式,配合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第七条本市实行以减少交通违章、预防交通事故为目的的交通安全责任制。各运输企业、机动车所属单位应当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加强对所属驾驶人员交通安全教育和车辆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该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

残疾人、老年人、儿童和其他需要帮助的人员在进行道路交通活动时,应当受到特殊的保护和扶助。

第二章道路和道路交通设施。

第九条道路的规划、建设和道路交通设施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及安全、畅通的原则。

新建、改建道路必须配建相应的道路交通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应与道路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交付使用。有关部门在审批道路和道路交通设施设计方案时,应当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损毁、移动、涂改道路交通设施。道路交通设施损毁、缺失的,设置部门应当及时修复。

第十一条养护、维修道路及其设施影响正常交通的,养护、维修部门应当设置引导交通的标志和安全设施,施工结束后,应当及时恢复正常交通。

道路出现损毁、坍塌以及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其他情况,道路建设、养护部门应当及时修复;不能及时修复的,应当设置引导交通的标志和安全设施。

第十二条除日常养护、维修道路作业外,因施工作业等特殊情况占用、挖掘道路影响交通安全的,须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范围施工,有关单位应于5日内予以审批。占用、挖掘道路需中断交通的,批准部门应当提前5日发布通告。因抢修地下管线挖掘道路的,抢修单位应当同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道路主管部门报告,并在24小时内补办手续。

占用、挖掘道路时,须在现场周围设置围挡设施,并在距来车方向不少于50米的地点设置反光的施工警告标志和交通引导标志。作业完毕后,应当及时清理现场,按规范标准修复路面和道路设施。

第十三条树木、线杆、架空管线、广告牌、标志牌、井盖及其他设施出现倾斜、断裂、缺损或倒塌可能影响交通时,维护单位应及时整修排除。在紧急情况下,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道路主管部门可先行排除,所发生的费用,由维护单位承担。

第十四条需开辟通道与城市道路连接的,审批部门应征求规划、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

第十五条在道路上禁止下列妨碍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的行为:

(一)挤占人行道;。

(二)排水、堆放物品,倾倒垃圾和渣土;。

(三)从事维修、擦洗车辆等经营活动;。

(四)擅自设置停车场(点);。

(五)随意停放机动车辆;。

(六)擅自设置含有交通指示内容的标志、标线;。

(七)在车行道兜售、发送物品;。

(八)擅自在道路交通设施上张贴、悬挂广告、标语、旗帜;。

(九)其它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行为。

第三章车辆和驾驶人员。

第十六条车辆必须经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领取号牌、行驶证,方准行驶。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一定区域或一定时间内禁止或者限制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轮式专用机械、畜力车、三轮车、人力车等交通工具挂牌、行驶。

在鼓浪屿区,严格限制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挂牌、行驶。

第十七条设有动力装置的残疾人专用车必须持有专用号牌、行驶证。下肢有残疾但身体其他部位不影响操作的残疾人,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领残疾人专用车辆操作证后,方可驾驶。

禁止非残疾人驾驶残疾人专用车辆。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转借、伪造、冒领、涂改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和机动车通行证;。

(二)擅自安装或使用特种车辆标志和警灯、警报器;。

(三)使用拼装、报废和未列入国产车辆产品目录的机动车;。

(四)使用挪用、伪造、冒领、涂改、失效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和机动车通行证;。

(五)非营业性客运车辆从事营业性旅客运输;。

(六)非法拆卸或扣留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八)不按规定安装或故意遮盖、损坏机动车号牌;。

(九)其他违反车辆管理的行为。

第十九条机动车维修单位和个人承修外观碰撞损坏的车辆,应建立机动车修车台帐。发现有肇事逃逸嫌疑的车辆,应及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因交通事故造成车架、发动机、制动、转向等重要安全机件损坏的机动车修复后,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机动车检测机构检验合格,方可上路行驶。

第二十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应按规定的申领条件、考试办法、发证手续办理。

外地驾驶员受雇驾驶本市机动车辆的,须向辖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驾驶营业性客运车辆(以下简称客运车辆)的,还须将驾驶技术档案转入本市。

客运车辆驾驶员必须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从业申请,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准后,由行业主管部门发给服务证,方可上岗。

第二十一条驾驶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无驾驶证驾驶或驾驶资格丧失后驾驶机动车辆;。

(三)将机动车交给未成年人、无驾驶证和饮酒后的人员驾驶;。

(五)在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的作用下驾驶机动车;。

(六)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七)过度疲劳驾驶机动车;。

(八)驾驶机动车时相互追逐或故意危及其他车辆、行人的安全;。

(九)驾驶摩托车时手中持物或在车把上悬挂妨碍驾驶的物品;。

(十)向车外投掷物品;。

(十一)其他足以影响驾驶的行为。

第四章行人、乘车人。

第二十二条行人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标线和道路交通设施的指示行走;。

(二)在人行道、人行横道或其他行人通行设施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五)不准翻越、穿越或跨越交通隔离设施;。

(六)不准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上使用溜冰鞋、滑板、踏板等工具通行。

学龄前儿童、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和其他需要帮助的人员在道路上行走时,应当由其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带领。

第二十三条乘车人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未经驾驶员或售票员许可,不得强行搭乘车辆;车辆停稳前,不得上下车;。

(二)明知驾驶机动车的人员饮酒或无证驾驶的,不准乘坐;。

(三)在道路上乘车不得从机动车辆左侧车门上下车;。

(四)不得指使、强迫驾驶员违章或冒险行驶;。

(五)不准向车外投掷物品;。

(六)乘坐二轮摩托车不准侧坐或倒坐;。

(七)不准在机动车道上拦乘客运车辆;。

(八)在设有客运车辆停靠站点的路段,不得在站点外拦乘客运车辆;。

(九)不得妨碍驾驶员操作。

第五章车辆通行。

第二十四条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必要、合理和有利交通畅通的原则,可以采取均衡交通流量、分隔车辆通行时间、划定限制通行区域和核发机动车通行凭证等交通管理措施。采取限制区域通行方式等重大交通管理措施时,应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于实施5日前公告。

第二十五条机动车行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确保安全,谨慎驾驶;。

(二)非遇危急情况,不准突然减速、停车;。

(三)严禁超速、超载行驶;。

(四)禁鸣区域内不得鸣喇叭;。

(五)遇行进方向公共交通车辆驶离站点时,应主动避让;。

(六)市区夜间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不得持续使用远光灯;。

(七)城区平面交叉路口最高时速30公里;。

(八)不得持续跨压二个车道行驶。

第二十六条机动车行驶中遇道路受阻时,须在本车道内依次等候,不得超越、穿插排队等候的车辆,不得驶入交通管制的车道、非机动车道或公共交通专用车道,不得在人行横道或者禁止停车区内停车。

第二十七条在道路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应当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

(一)车辆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不能离开机动车道时;。

(二)牵引和被牵引时;。

(三)由公安警卫车辆护卫时;。

(四)夜间在机动车道临时停车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和需要报警求助、抢救病人外,机动车不准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

第二十八条机动车行经无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应当减速行驶;遇有行人通过时,应当在人行横道线外停车让行。

机动车遇有盲人、行走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学龄前儿童横过道路,或行经学校门口遇有学生上学、放学、集体活动,或者在道路上遇有横过道路的队列时,必须停车让行。

第二十九条客运车辆在营运中应当按照核定的路线行驶。在城区设有客运车辆停靠点的路段上,客运车辆必须在停靠点依次停车上下客。在其它未限制停车的路段上,可顺向停车上下客,停车时右侧车轮应距路沿50厘米内,不得妨碍其他车辆通行。

第三十条在设有公共交通专用车道的路段,公共交通车辆应在公共交通专用车道上行驶。遇有障碍时,公共交通车辆可借用相邻机动车道,超越障碍后须立即驶回原车道。

公共交通专用车道只准公共交通车辆行驶。其他机动车在准许借道通行的公共交通专用车道行驶时,应就近出入,避让公共交通车辆,不得停车或逆向行驶。

第三十一条载运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应当按规定悬挂危险物品标志,按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和场所行驶或停放。

第三十二条警车及其护卫的车队、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执行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指挥灯信号和停放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必须让行,不准穿插或超越。

第三十三条驾驶非机动车,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靠道路右侧行驶,不准逆向行驶;。

(二)禁止在人行道、人行过街通道或人行横道上骑行;。

(三)不准在公路、城市道路、通行社会车辆的专用道路上学骑自行车;。

(四)在市区道路,自行车只准附载一名不满十周岁的儿童;。

(五)在划分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准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或滞留;。

(六)不准三辆以上自行车并排骑行;。

(七)非机动车须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地点,不得随意在道路上停放;。

(八)转弯时,让直行车辆先行;。

(九)不准在禁止通行的道路上行驶。

第六章交通事故救援和处理。

第三十四条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并立即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派员赶赴现场,迅速处置,及时恢复交通。

在城区道路上发生的车辆损失不大,无人员伤、亡,事故责任明确且双方无异议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互相抄录对方车辆号牌和驾驶证后可自行撤离现场;撤离现场后,当事人可协商解决,或将事故车辆驶到辖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调查、处理。

第三十五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所负的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行人、非机动车违反交通管理规定,与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机动车无过错的,机动车不负交通事故责任,但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本市按照国家规定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对符合保险给付条件的交通事故伤者的救助医疗费用,保险机构根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给予预付。

第三十七条对可能承担事故同等责任以上的肇事者或肇事车辆所有人,应当提供有效担保,对无法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暂扣肇事车辆。

第三十八条设立交通事故伤亡援助金,用于援助因交通事故遭受伤害后无力支付医疗费用或者生活困难需要援助的人员。具体筹集、使用和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第七条规定,不履行交通安全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由有关部门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按照下列规定罚款:

(二)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第(三)、(五)、(六)、(七)、(八)项规定的,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七)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第(十)项规定的,给予警告或处以3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三)、(四)、(五)、(六)、(七)、(八)项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或处以3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或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二)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的,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处以3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违反本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驾驶员,依照国家规定,给予交通违章记分和考试。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客运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连续五次记分满分值的,两年之内不得从事客运驾驶。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规定依法须给予拘留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拘留;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单位或个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四十七条公安交通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责令其停止执行职务,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不依法处理的;。

(二)接到交通阻塞或交通事故的报警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赶到现场处理的;。

(三)不按规定核发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其他证件的;。

(四)暂扣车辆、证件不按规定时间上交的;。

(五)处罚不出具票据、处罚决定书,暂扣车辆、证件不出具暂扣凭证的;。

(六)故意损毁当事人证件、物品的;。

(七)打骂、侮辱当事人的;。

(八)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的;。

(九)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规定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厦门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本规定自2001年3月1日起施行。

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方案

让学生进一步了解一些与他们生活密切相关的交通规则,懂得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及不遵守交通规则所带来的危害性,明白为了自己和大家的安全,人人都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形成人人学习、讲文明安全行知识的氛围,培养学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以及热爱生命的情感,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打好基础,进一步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努力提高学生的自我防范能力和危险情况下的自救能力,有力预防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广大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全校师生。

1、一次动员。升旗仪式和教师会议各开展一次以“重视交通安全,共建平安校园”为主题的交通安全教育周动员会;(飞龙)。

2、一期专题板报。各班办一期黑板报,对同学们进行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段长、班主任)。

5、学校和学生签订一份安全文明承诺书;(飞龙、明元)。

6、邀请交警为全体师生做一次交通安全讲座;(飞龙、明元)。

9、组织学生观看一次《交通安全警示片》(期女)。

10、召开一次以“交通安全伴我行”为主题的主题队会。各班班主任认真备好队会课,向学生宣传“交通安全意识”、“预防事故方法”、“救助电话和应急程序”等,让学生学会走路、学会骑车、学会乘车、学会自救,进一步让同学们明白了生命的珍贵,懂得要保护生命、爱惜生命。(段长、班主任)。

11、组织家长志愿者对家长接送孩子在校门口的交通情况进行督察。(子栋)。

12、利用学校大型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报交通安全标语,校园广播站开播交通安全专题节目,让学生抬头见交通安全,低头听交通安全,回家想交通安全,心中记交通安全。(明元、期女)。

9月15日——9月19日。

1、全体教师要正确认识当前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肩负的责任,充分认识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性,严格管理,强化安全意识,确保学校安全工作无任何事故发生。

2、各班班主任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坚持做到常抓不懈,认真落实安全教育系列活动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

3、各班要加大安全教育系列活动的宣传,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采取多种措施,使安全教育系列活动能够生动活泼地持续开展。

1、此次活动希望各班主任严格组织、认真对待,保证此次活动的顺利开展。

2、各班要以此项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班级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同学们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

3、各班要遵循学生成长规律,针对不同季节,按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延续性的安全教育。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安全,我们永恒的旋律。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他们能否安全、健康的成长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民族的兴旺和国家的前途。从小树立安全意识,是全社会的任务,更是学校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之一。

当然,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仅仅靠安全周活动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必须时时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安全教育的工作要从小抓起,坚持不懈、长此以往地抓下去,才能确保我们的身边无安全事故发生。

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工作情况报告

2016年春运从1月24日开始,3月3日结束,共计40天。春运工作启动以来,福州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关于2016年春运交通安保工作的部署,紧紧围绕“一下降、三不发生“的工作目标,以“强化执法服务、强化安全监管“为工作主线,全力保障春运期间我市交通的安全平稳有序。

交通专项整治和火车站、火车南站等重点部位专项整治工作,为春运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市公安局于1月7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提前部署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1月21日,市公安局印发《2016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1月22日,市公安局再次召开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动员部署会,会议直接部署到各县(市)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和农村派出所,要求各地要把80%的警力投向路面,全面抓好春运期间的形势研判、源头管理、流量疏导、交通组织、勤务安排等工作。

根据相关部门预测,今年春运期间全市旅客发送量将达1106.1万人次,比20xx年略有增长,其中道路运输664万人次,占60.03%,为保障春运交通安全,福州警方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1、组织开展排查和整治交通安全隐患。在1月24日前,福州警方全面完成了三项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消除了一批交通安全隐患。一是全面完成了客运、旅游、危化品运输等企业的交通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客运企业严格落实客运车辆凌晨2-5时落地休息和三级以下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的制度,并逐一签订安全责任状。二是全面完成了春运车辆及驾驶人资格审查工作,共排查出7辆逾期未报废、3辆逾期未年检的公路客运、旅游客运车辆,以及记满12分和逾期未审验的重点车辆驾驶人222人,专门发函通报给交通运管部门,禁止上述车辆和驾驶人参加春运,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三是全面完成了对农村山区公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隧道、易结冰、易积水等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的20处隐患路段,及时发函告知道路主管部门进行整改,加强安全防护措施。

2、组织开展严查重点交通违法统一行动。根据上级公安机关部署,春运期间福州警方将开展三大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一是农村地区从1月24日至2月22日组织开展一个月的集中整治,重点整治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防范严重交通事故的发生。二是城市地区从2月8日至22日(正月初一到十五)组织半个月的酒(毒)驾集中整治,突出午后、夜间和凌晨等重点时段,以及商圈、宾馆、饭店、歌厅、酒吧、餐饮大排档等重点路段,严厉查处酒驾毒驾交通违法行为。三是公安交警部门还部署开展了“治乱象、保畅通、防事故、保平安“交通专项治理和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交通秩序“六个常态化“管理等各项工作,强化对各类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

3、强化交通应急处置工作。根据气象部门预报,春运期间我市仍将持续出现低温、阴雨、大风等恶劣天气,福州警方提前部署、提前预警、提前应对,确保应急处置工作到位。一是下发了《关于做好雨雪降温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交警部门细化工作措施,全力以赴做好恶劣天气期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二是加强巡逻管控,切实加强对国、省、县道,农村山区道路等重点路段以及跨江桥梁、涵洞隧道等重点部位的巡逻管控,增加巡逻班次和密度,一旦发现积水或结冰等路面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各地公安机关与气象、交通、运输、市政等部门建立了联动机制,在易积雪、易结冰路段、涵洞隧道和事故多发点段储备应急物资和大型清障设备,共同做好车辆分流、引导、调流等各项处置工作。1月22日以来,全市共发生两起土石塌方、一起路面结冰所造成的交通阻断,由于准备充分、响应迅速,目前均已恢复路面通行,均未造成人员伤亡。

根据预测,我市二环路、三环路、五四路、福峡路、浦上大道、福飞路、化工路等进出城主干道预计将出现返乡车流高峰,春节长假期间自驾出行将上升20%左右,福州警方主要采取四个方面措施:

二是严格落实全市各地旅游景点、火车站、汽车站、商圈等重点部位的警力部署,投入3个交警中队全力保障火车北站和火车南站交通有序,会同交通运管、市政等部门,严厉查处落客平台乱停车、出租车乱拉客、黑的、摩的等违法行为,确保火车站交通安全有序。三是春节期间全面暂停道路占道施工,对于确需施工的,由辖区交警大队制定排堵保畅工作预案,加强对施工车辆(砼罐车、渣土车等)的管控,严格按照限行时段和路段通行,确保不对交通造成严重影响。四是启动春运服务站。从1月22日开始,提前启动3个市际、10个县际春运交通警察执法服务站,全面加强对国、省、县道和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重点路段的管理疏导,提前对辖区春节、元宵节和各种民俗活动群众出行聚集的情况进行摸底排查,以春节前返乡高峰和春节后回程高峰为重点时段,加大路面巡逻管控力度,确保我市主要国省干道畅通有序。二是福州警方通过手机短信向全市驾驶人发送了春运交通安全警示信息148多万条,在fm87.6、fm100.7等广播电台开辟春运专栏,每天滚动播报春运交通安全常识、实时路况和安全提示。三是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春运启动日集中宣传活动,1月24日春运启动第一天,全市各级交警深入车站、广场、集镇、社区、农村、运输公司等重点部位,开展统一集中宣传活动,共展出交通宣传展板260面、粘贴宣传海报3000份,发放宣传品2.6万份、组织400余名交通安全志愿者上路参与交通安全劝导和宣传。四是以“平安春运?交警同行“为主题,在道路沿线的警队窗口、客运场站、春运服务站、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等交通服务点,对过往的驾驶人开展春运主题交通安全宣传。

春运路上,平安相伴,在这新春佳节即将到来之际,福州警方也呼吁广大市民,在春节交通出行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抵制机动车“加塞“、不礼让行人、超速、超员,行人和非机动车不按道行驶、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遇有交通事故、通行缓慢等事件及时与警方联系,共同营造文明、安全、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

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情况总结

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文件通知精神,围绕“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这一主题,结合我园具体情况,充分利用安全宣传教育阵地和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师生交通安全意识,防范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活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积极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利用园内安全宣传栏出刊一期“交通安全法规知识”,向全体师生及家长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在园门口悬挂一条交通安全宣传标语,通过家园宝、微信等途径向家长发送交通安全宣传内容,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创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

二、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的启动。

11月30日,通过国旗下讲话园长传达市教育局下发的文件精神,全面启动本次活动,并运用交通事故案例和一组数据,教育师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抵制不文明行为,做到安全文明出行,从我做起。

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总结

为进一步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在我校开展了一系列学生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活动,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2.各班组织学生观看了“交通安全视频”,对全校学生进行了一次深刻的安全教育活动。交通安全视频中血淋淋的的交通事故画面让同学们触目惊心;一个个小故事则形象直观地教给了学生们许多交通安全常识。各班主任结合班级情况及时总结,强调了上学、放学途中乘车、步行以及平时玩耍、节假日出行应该注意的.安全事项。此次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为他们安全、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生命只有一次,人生没有彩排。我校将坚持以创建“平安校园”为主线,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安全基础,提升学校本质安全,建立安全长效机制。

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根据xx市人事局《关于要求行政机关单位对公开服务承诺工作进行自查的通知》(丽人明电〔20xx〕第5号)的要求,结合我办工作实际,现把开展公开服务承诺工作情况自查如下:

(四)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的有关要求,我办及时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事项,并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开的承诺事项认真履行职责,做好了服务承诺的落实工作。

我办认真开展贯彻落实服务承诺制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办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有明显提高,接待服务质量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诚信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有较大的提高,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更加融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1)贯彻落实服务承诺制的力度要进一步加强;

(2)贯彻落实工作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3)实施服务承诺制的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学习,提高认识,认真整改。

要不断加强学习,深刻认识贯彻落实“四项制度”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是建设服务型机关的必然要求,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需要,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充分认识推进“四项制度”是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的要求,是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具有较强的现实指导作用和针对性。要以本次开展的自查活动为契机,把查找到的问题,对照市委、市政务关于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的有关要求进行整改,进一步提升我办诚信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要不断加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有效性,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以实施四项制度为抓手,以更加多样的形式向社会和群众公开具体服务和办理的承诺,并保证承诺的有效落实,不断提高我办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三)完善机制,长抓不懈。

进一步树立长抓不懈的意识,建立严厉的问责制、严肃服务承诺制、严格限时办结制,健全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体系,形成强有力的落实机制。探索新思路、新办法,总结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完善、丰富和发展四项制度,进一步提高“四项制度”的科学性和生命力,把四项制度作为基本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长久地实行下去。

(四)建立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奖惩机制。

我办每年底对干部职工贯彻落实“四项制度”进行一次检查考核。考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执行效果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执行不力、甚至违反“四项制度”,服务对象不满意,综合考评不合格的,要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对违反“四项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照推行“四项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报告

首先,感谢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冒着酷暑到我局来视察。近几年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尤其是在在座的各位人大领导的指导和帮助下,我们紧紧围绕城市建设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卓有成效地进行城市建设,特别是在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加大了投入,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建成了一大批城市基础设施,提高了城市的承载能力,有效地改善了投资和居住环境。镇江市领导对我市城市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xx城市建设这几年是走在所辖市的前列的。城市道路是道路交通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城市道路的建设者,我们认为城市道路建设、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直接影响着城市交通安全,必须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实施。下面我着重就我局如何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汇报一下。

目前,我市城区建成区面积为xx平方公里,城区主干道xx条,总长度近xx公里,城市道路由xx东、西、南、北四条道路共同构成交通主轴,向城区四周发散,将城区主干道有机地连接在一起,在此基础上,近几年来我们又分别延伸了xx东路、xx北路与弘景路、隆昌路、句石路三条道路对接,共同拉开了城市道路交通的主框架,使之形成内有网,外有环的城市道路格局,通过道路的.环网相连,节约了车辆在城区道路的行驶时间,保证了车辆在城区内畅通的行驶。在拉开城市交通主体框架的同时,近两年来为进一步提高车辆在市区内的通行能力,我们又加强了对路网密度的建设,新建了全长xxxx米,宽xx米的东昌路城区段,打通了城区东部的交通瓶颈;建成了长xxxx米,宽xx米的文昌路延伸段,将xx路和xx路有机的连接,此外,建设路延伸段的打通,加大了老城区车流的流速。这三条道路的建成,极大优化了我市城区道路资源,缓解了城市交通的压力,合理的分解了车流,完善了城市道路交通格局。高密度的路网结构,大大缩短了城市的空间距离,保障了城市交通的顺畅。

在不断完善路网结构的同时,为限度地发挥道路在城市交通中的作用,我们加强了对道路建设科学化与合理性管理,以确保车辆与行人的安全。目前我市城区主干道均为双向四车道,以xx作为快车道与慢车道之间的隔离界线。为使建成的道路更好的服务于城市交通,我们在道路建设过程中,首先从道路设计的源头抓起,将道路建成后的安全性,作为审图的重点,施工进程中,以质监、建管为龙头,严把工程质量关,杜绝建设材料以次充好的现象,严格工程质量,以确保道路建成后在城市交通中发挥出更好的效能,避免由于设计,施工中的失误,造成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在出行过程中,产生的安全隐患。在此基础上,我们又根据领导的要求,将信号灯建设纳入道路建设的一部分,建成后移交交管部门进行管理使交通设施与道路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使用,以合理化道路建设方式服务于城市交通。

加强对道路使用情况的监督与管理,及时发现道路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维护、出新,才能限度地发挥出城市道路在城市交通中的主导地位。城市道路由于使用频率高等原因,易造成路面破损,坑洼等现象的发生影响车辆出行,妨碍城市交通。我们通过对城市道路出行状况进行普查,20xx年对人民路、建设路、宁杭南路等城区十条主干道进行了全面地出新改造,并通过对人民路、宁杭南路等路段实行以绿岛为分隔线的方法解决老城区人车混行,易产生安全隐患的问题,增强城市交通的安全性。20xx年又对xxx路、xxx路,xx路等到八条城区支干道进行了全面地出新、改造、以进一步增强城市道路的通行能力。在进行大规模出新改造的同时,我们还经常性地对城市道路状况进行监控,出现问题及时解决,在此基础上,我们还积极与交管部门联系,对容易产生安全隐患的路段进行完善。

几点建议:

1、合理划分城区道路的交通管养段和市政管养段,进一步明确交通部门和建设部门对城市道路的管养范围,以保证城市道路的完好率。

2、针对城区交通建设有关设施的专业性的特点,在红绿灯、斑马线等建设中,应明确建设主体,以确保更科学性。

3、为确保市民行人安全,保护市政设施,要适当设置护栏,避免机动车在人行道上行驶。

4、财政应加大对城市道路建设的投入,使城市道路建设与经济发展相协调。

各位领导,总之,我们将按照职责,科学建路,依法护路,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各项要求,使我市的城市道路建设管理再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