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工作既需要政府的支持和推动,也需要每个公民的参与和行动。接下来是一些关于环保总结的范文,希望对大家的环保工作有所帮助。

环保管理制度

1.以总承包为首、监理公司协调、安装专业项目负责参加的多专业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组织体系,组织体系的运行模式:。

1)凡是进入广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接受总承包现场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并由各专业项目负责组织对施工人员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培训教育。

2)接受总承包定期和日常安排的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检查,检查出的问题,由专业项目负责组织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汇报项目监理会议和总承包。

3)执行总承包项目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奖罚制度,由项目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监督实施奖罚制度的落实效果。

4)专业项目负责向项目监理例会定期汇报本期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情况、存在问题,解决办法,下期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计划,由管理体系监督执行情况。

5)各专业负责自己作业区、生活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生产、生活区垃圾及时打扫干净,集中堆放,及时集中运输。

6)负责保护好本专业施工区域总承包商施工安全、环保设施,做到不拆除、不损坏、主动维护好自己施工区域的安全设施。

2.由总承包项目安全经理周明根代表项目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体系主抓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各专业安全员,检查日常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环保情况,有权对不文明、环保工作做得不好的专业施工队伍或个人罚款。

3.由总包负责收集、整理项目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技术资料及归档工作,各专业项目负责有责任进行积极配合。

4.项目专业施工区域不好划分的部位,应有项目监理会议组织分工,划分好各自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的区域,各专业应遵守对方管理区域的安全、环保要求。

5.由总包项目安全经理负责每月对专业工程承包商的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情况进行考评,考评情况在项目监理会议进行公布,对考请不合格的分包商执行罚款。

环保管理制度

实验室为切实履行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本校实验室排污管理规章制度和环境保护责任制,加强相关教学人员和学生的环保教育和培训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尤其是实验室排污管理纳入学校日常工作计划,将实验室污染防治费用纳入学校年度预算。

1.实验室应定期登记和汇总本实验室各类试剂采购的种类和数量,存档、备查并报学校和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实验室教学活动中产生和排放的废气、废液、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物,应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申报登记、收集、运输和处置。严禁把废气、废液、废渣和废弃化学品等污染物直接向外界排放。

2.实验室中易燃易暴及腐蚀性的物品的暂存、交换、运送和处置,应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接触危险物品的实验室器皿、包装物等,必须完全消除危害后,才能改为他用或废弃。禁止将废弃药品以及已受污染的器皿等转移给不具备污染治理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使用;禁止丢弃有毒有害固体废物、废液等。

3.实验室应采用无毒、无害的试剂,采用试剂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的实验方法和设备。

4.实验完毕后,要认真清点整理好教学仪器、药品及其它设备,玻璃仪器要刷洗干净,摆放整齐,并向教师询问仪器、药品禁止使用情况及问题,经教师或实验教师验收并得到允许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5.要爱护公共财物,小心使用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注意节约药品和水电。

环保管理制度

1、设立环保管理基金,每人每月100元,当月未出现环保事故,按时发放,出现事故的按情节严重处罚处理。

2、加强设备管理,严禁“跑、冒、滴、漏”的发生,对出现“跑、冒、滴、漏”造成环境污染、熏坏花草树木的每发生一次扣除车间全部环保奖金。

3、所有冲洗废水一律要收集进入污水池,冲洗地面要用喷枪以减少废水的排放量,违反规定每次罚款100元。

4、生活垃圾由统一暂存于垃圾存放区集中处理,废油、废液不能随便乱倒,一律倒入废液罐集中处理,私自乱倒的每次罚款100元。

6、保护环境,从我做起,搞好环境卫生,对各人的卫生区要坚持每天清扫,始终保持清洁,每星期五进行一次大检查,发现一次不合格扣除效益工资30元,日常检查发现四次不合格扣除效益工资30元。

7、对生产过程和实验、化验用完的试剂、包装瓶、桶、废弃物要造册登记上报,做好化学危险品“三废”的收集和回收工作,不得随意乱丢乱放。垃圾桶分类放置,禁止将易燃、易爆、有毒的废弃物倒入垃圾桶和混入垃圾收集站,对私自乱倒的每次罚款100元。

8、对出现的各种环保隐患和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本部门不能落实的,要提出整改方案和防范措施并上报主管部门审批,落实整改和技改。

9、实行奖罚制度,每年底对环保方面表现优秀者进行表彰奖励。

环保设施管理制度

2.2设施所在车间负责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

2.3维护车间负责环保设施监测仪表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

3.1凡为治理污染、保护环境所设立的设备、装置及工程设施,均属环保设施。

3.2生产上所需而又为环保服务的设施,主要为环保服务的则属环保设施。

3.3为保护环境所采取的“三废”资源综合利用设施属于环保设施。

3.4用于环境保护监测的装置及仪表等属于环保设施。

tdi公司主要环保设施包括:水汽锅炉脱硫装置、水膜除尘装置、造气炉旋板除尘器、光气碱破坏处理系统、氢化尾气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

4.2环境保护监测装置、仪表。

环境保护监测装置、仪表有总排污口cod、氨氮、ph值、废水流量计在线监测装置;锅炉烟气so2、氮氧化物、烟尘在线监测装置。

5.1.1主要环境保护设施所在单位不得随意停用、改造、搬迁环保设施。主要环境保护设施需要停用(或改造、搬迁)时,应向安全环保部报告,由安全环保部上报主管副总批准方可实施。

5.1.2主要环保设施新建、改造时,应向安全环保部报告,安全环保部上报主管副总批准,由安全环保部报上级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5.1.3主要环保设施由环保设施所在单位负责环保设施的正常、稳定与主体装置。

同步运行;所在单位负责环保设施日常维护及维修,保证设施完好率、运转率及处理效果达到规定的要求。

5.1.4主要环保设施所在单位要有完整的环境保护设施操作规程和完善的.运行操作记录。

5.1.5质检中心根据《环境监测管理》对环保设施处理效果进行监测。

5.1.6主要环保设施所在单位对环保设施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不得拖延,因不处理或处理不及时造成排放超标或污染,要与公司考核挂钩。

5.2环境保护监测装置、仪表日常管理。

5.2.1安全环保部负责委托第三方有运营资质单位对锅炉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在线监测装置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并进行监督管理。

5.2.2安全环保部负责委托第三方有运营资质单位对废水cod、氨氮在线监测装置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并进行监督管理。

5.2.3环保监测仪器所在车间负责在线监测仪器日常巡检,如出现异常,通知安全环保部进行处置。

5.2.4安全环保部负责在线监测仪正常运行。如状态发生改变,安全环保部应及时上报上级环保部门。

6.1环境保护设施检修环保设施所在单位要向安全环保部报告,并由安全环保部报上级环保部门备案。

6.3检修期间需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时,须向安全环保部报告并采取措施,对隐瞒不报,造成污染及损失者要追究当事人和车间责任。

《废气污染源监测报表》。

《污水处理场监测报表》。

《厂区废水排放监测周报》。

《总排口废水监测报表》。

《三废排放管理》。

环保设施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环保设施的使用、维护检修与监督管理,充分发挥环保设施在保护和改善环境中的作用,确保环保设施稳定达标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应于矿属拥有环保设施的车间和相关管理部门。

本办法所指的环保设施包括: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噪声处理设施以及其他以防治环境污染为目的设备和装置。

4.1安全科负责制定和修改我矿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并对各车间环保设施运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和考核。

4.2机动科负责将环保设施纳入主体生产设备进行统一管理,并负责环保设施备品备件的供应及质量。

4.3供应科负责环保设施附属材料的供应及质量。

4.4劳资科负责环保设施岗位员工的培训、考核及评价。

4.5各车间负责编写本单位环保设施大中修计划,上报机动科;负责制定本单位环保设施管理制度,上报安全科备案;负责本单位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检修和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实施整改,确保环保设施稳定达标运行;负责提供监测环保设施的必要条件。

5.1管理内容和要求。

5.1.1凡已竣工并投入运行的环保设施,机动科及车间必须与生产设备同等管理、同步完好运行、同步维护检修。

5.1.2各车间环保设施如需暂停运转、闲置的.,必须报机动科、安全科备案。

5.1.3各车间对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污染物排放超标的要及时安排检修处理。

5.1.4各车间环保设施正常停机检修,必须提前三天向安全科递交《环保设施停运报告》,检修完成后,第二天递交《环保设施恢复运行报告》。

5.1.5各车间环保设施因故临时停运时,要立即采取防治环境污染的应急措施,抓紧组织抢修,尽快恢复运行,停机后,在24小时内向安全科递交《环保设施停运报告》。

5.1.6各车间环保设施因生产工艺改变或技术落后等原因,需要拆除更新的,由设施所在车间提交《环保设施拆除更新报告》,报机动科和安全科备案。

5.1.7环保设施要有专人管理或操作,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正规操作。

5.1.8机动科应及时供应环保设施备品备件等,确保质量合格。

5.1.9供应科应及时供应环保设施附属材料等,确保质量合格。

5.1.10劳资科和各车间对环保设施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要加强环保意识、管理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及考核,确保合格上岗。

5.2奖励和处罚。

5.2.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矿给予表彰和奖励。

5.2.1.1被市环保局及集团公司环保处评为环保设施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

5.2.1.2被市环保局及集团公司环保处评为环保优秀设施和先进设施的环保设施所属单位。

5.2.1.4对环保设施运行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造效果显著的个人。

5.2.2凡对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工作不重视,不负责任,导致出现偏差的,矿将依据《露天铁矿安全绩效考核》的规定给予扣0.5—1分处罚。情节严重,影响矿誉的,给予翻牌处罚。

5.2.3各车间及相关科室,因工作失误,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被上级部门处罚的,由责任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5.3附则。

5.3.1本办法由矿安全科负责解释。

5.3.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环保设施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工作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所在,为加强环保工作,根据《环境保护法》和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本着“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选矿厂各车间环保管理工作之用。

3.1、各车间主任是本单位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对本单位的环保工作负责。

3.2、根据环保工作的需要,厂部应设专职环保人员。各车间设兼职环保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环保工作及环保统计工作。

3.3、专职环保员要根据公司年度环保工作目标及时制定环保工程措施计划,并监督有关部门实施。

3.4、各车间在生产过程中,要积极防治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噪声、震动和有毒有害物质对环境的污染。

3.5、各车间产生的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要按指定地点按要求排放,禁止乱倒乱放。

3.6、风产生噪声和震动大的设备装置,要采用消音、隔音及防震等设施,设施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7、各车间要大力植树造林,并健全绿化管理制度,保护花草树木,实现厂区园林化。

3.8、凡新建、扩建、改建等大型项目,要彻执行环保法及“三同时”的规定,必须把保护环境的设施与本工程同设计、同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以防止新污染。

3.9、各车间要将环境保护设备建立正常的维护检修考核制度,并保持良好状态,未经批准不许停用或拆除环保设施。

3.10、环境保护的内容和指标要列入经济责任制考核;对环境保护工作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11、凡违反本办法,造成环境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视其情况轻重,按相关条例予以处罚。

3.1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执行。

环保管理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认真执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境方针,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企业环境保护管理主要任务是:宣传和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促进本企业生产发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使企业的经济活动能尽量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污染。

3、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企业员工、领导都要认真、自觉学习、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正确看待和处理生产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提倡车间清洁生产、循环利用,从源头上尽量消灭污染物,并认真执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1、根据环境保护法,企业应设置环境保护管理机构,企业环保技术人员全面负责本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改善企业环境状况,减少企业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并协调企业与政府环保部门的工作。

2、建立企业环境保护组织机构,由企业领导和企业环保员组成,定期召开企业环保情况报告会和专题会议,负责贯彻会议决定,共同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3、企业环境保护机构应配备必须的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设置一名厂级领导来分管环境保护工作,并指定若干名专职、兼职环保技术员,协助领导工作。

1、企业环保工作由分管环保领导主管,搞好企业内的环保工作,并直接向企业负责人负责。

2、环保人员要重视防治“三废”污染,保护环境。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日常生产中去,实行生产环保一起抓。

3、环境保护工作关系到周边环境和每个职工的身体健康及企业生产发展,企业员工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工作制度,任何违反环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必根据事故程度追究责任。

4、防止“三废”污染,实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所有造成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车间都必须提出治理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实施,企业在财力、物力、人力方面应及时给予安排解决。

5、对环保设施、设备等要认真管理,建立定期检查、维修和维修后验收制度,保证设备、设施完好,运转率达到考核指标要求。

6、在下达企业考核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同时,把环保工作作为评定内容之一。

7、凡新建、扩建、改造项目中的“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作所需资金、设备材料,必须同时列入计划,切实予以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排挤“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的资金、设备、材料和人力等。

1、本企业环保机构职责:

(1)、在企业分管领导负责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企业本企业环保工作的管理、监察和测试等。

(2)、负责组织制定环保长远规划和年度总结报告。

(3)、监督检查本厂执行“三废”治理情况,参加新建、扩建和改造项目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作,并参加验收,提出环保意见和要求。

(4)、组织企业内部环保检查,掌握原始记录,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做好环保资料归档和统计工作,按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

(5)、对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并对环保岗位进行培训考核。

1、凡本企业员工,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成绩明显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2、凡本企业员工玩忽职守,任意排放企业“三废”,造成污染环境事件,按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论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赔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等部门文件有抵触时,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2、本管理制度属企业规章制度的一部分,由企业负责贯彻落实和执行。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并监督、检查。

环保设施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环保设备的检修与管理,及时排除环保设备各种故障,提高环保设备运转率,保障环境不受污染,制定本管理制度。

2.1本规定适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各环保设备检修与管理。

2.2环保设备检修管理是指检修维护单位人员在检维修过程中的环境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外协技术改造人员的环境行为监督管理。

3.1废水处理设备、废水处理回收设备、废水循环利用设备。

3.2废气处理设备,除尘设备、余热发电设备、废气回收设备。

3.3废渣、固体废弃物等综合利用设备。

3.4噪音防治设施及设备。

3.5凡属于以治理污染为主要目的进行技术改造所增加的收尘设备。

4.1验收合格的环保设备,转入生产车间的固定资产管理,由相关部门(车间)负责环保设备的运行和管理,建立本部门(车间)的环保设备台帐;每月将环保设备的运行情况报安全生产部。

4.2技术动力部负责环境保护设备工艺条件的控制管理,以确保环境保护设备正常运行。

4.3技术动力部负责监督、检查各车间环保设备的管理,并建立公司环保设备台帐。

4.4技术动力部按照年度环境监测计划对有关环保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报安全生产部、环保设备所属车间,并存档和留存各一份。

4.5各使用车间和动力车间负责对环保设备的维护、检修,以确保环保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行。

4.6安全生产部负责对维护检修施工过程中的环保工作实施全面监督管理。

4.7技术动力部对公司人员在检维修过程中的环境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外协技术改造人员的环境行为具体负责。

4.8技术动力部下发设备检修计划时,应包括环保设备的检修计划及环保措施的'内容,在检修费用中列支。

4.9各车间负责对管辖区内环保设备进行检修,并对检修过程进行管理。

5.1环保设备正式投运前,应按照环保设备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5.2环保设备所属车间要执行技术动力部下发的生产设备管理和运行相关指标,确保环保设备与主机设备同时投入运行。

5.3对环保设备的运行,必须严格控制工艺参数,严肃工艺纪律和操作规程等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填写岗位记录。对误操作、不投运环保设备造成处理效果差或污染环境的,要纳入考核,污染严重的追究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责任。

5.4各车间要建立详细环保设备运行、维修情况。并前将环保设备的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每月按时报安全生产部。

5.5任何车间、岗位不得擅自停运、拆除、闲置环保设备。除公司计划检修外,。

环保设备停运,由技术动力部批准,并说明停运原因、恢复时间及停运期间采取的污染预防的措施。

5.6车间私自停运、闲置环保设备,拖延报告或隐瞒不报一经检查发现,纳入公司考核,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5.7各车间在设备检修过程中清理出来的废渣、边角废料等要按公司有关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的要求,运到指定地点,避免污染环境。

5.8生产主机设备停车时,各车间环保设备必须在主机设备各系统停车后方可检修。同时,环保设备要在生产主机设备开车前检修完毕,产生的废料及时处理。

5.9设备检修期间,每天必须清理检修现场,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置,不能乱堆乱放,达到文明施工的要求。

5.10检修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如有污油、油漆等污染物泄漏于地面,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置,用砂或生料灰抹净。同时,把用后的砂或生料灰进行收集到原料堆棚,不能乱堆乱放。

5.11在检修中若发生意外情况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时,车间应及时报告生产领导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避免造成环境事故。

环保管理制度

为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创建文明施工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研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坚决执行和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杜绝环境污染和扰民。

2、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考虑环境保护措施,并在施工作业中组织实施。

3、各项目管理部、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环保管理体系,并制定岗位责任制。

4、优化生产工艺和流程,严格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

5、定期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

6、施工期间固体废物(矸石、灰渣等)排放要严格在指定地点排放,堆放整齐并压实,定期维护,以防垮塌,并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由专人负责计量、检查、记录。

7、清理施工垃圾,必须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箱,并采用专车装运,严禁随意随地抛散。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8、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要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采取覆盖、固化等措施。

9、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

10、从事土方、混凝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

11、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12、施工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集中存放,并及时清运出场。

13、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车辆的尾气排放要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的要求。

14、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15、施工现场要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河流。

16、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气体、溶剂等物品应设有专门的库房,地面应做防渗漏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17、食堂要设置隔油池,并及时清理。

18、食堂、盥洗室、淋浴间的下水管线设置过滤网,并与市政污水管线连接,保证排水通畅。

设施管理制度

1、管路卸车时要堆放整齐,并用木板背紧,管与管之间用铁丝固定,防止管路流动伤人,卸车和连接管路不影响行车、行人和井下正常用风、用水,否则考核责任人50分。

2、各种管路、管件要放在不受水淋,干燥处,防止生锈,否则考核责任人20分。

3、抬运管路时,要集中注意力,时刻注意路面和支护情况,放下管路时,要先放下一头,再放下另一头,严禁同时往地下扔,让管路自由跌落,防止地上支垫物弹起管路伤人。否则考核责任人50分。

4、作业前现检查巷道支护情况,有问题时及时做好敲帮问顶工作;倒链作业时,一定要把倒链吊挂牢稳,防止脱钩,起落管路时管下严禁站人,否则违反一条考核责任人50分。

5、连接管路时,登高作业要将梯子、高登放稳,在坡段施工时,必须专人监护扶梯,防止从上面掉下,否则考核责任人50分。

6、管路接好后,再认真检查所安装的.管路的平直度,三通数量,检查各三通水门及端头堵头阀门是否关闭好;试水、试风时应保持不漏水、不漏风4小时以上,违反一条考核责任人50分。

7、拆卸管路时,只能一根一根进行,严禁两根及两根以上管路同时拆卸,否则考核责任人30分。

8、作业完毕后,清理好作业现场的旧螺丝、碎铁丝、旧垫等杂物,保证工作现场井然有序。否则考核责任人20分。

9、听从队干委派,接受临时的任务,要积极的完成,否则考核责任人50分。

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现代牧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的监督管理,防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凡在现代牧场(集团、有限公司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遵照本暂行规定。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下列防火安全管理职责:。

(二、成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及义务消防队;。

(四、定期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防火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六、检查落实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作业区的防火安全措施、设施和器材;。

(七、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和临时消防给水系统;。

(八、定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第五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全面负责,分包单位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管理。

总分包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防火安全管理范围,并承担各自相应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建设规划中心工程项目部应当依法承担下列防火安全管理职责:。

(二、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按规定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费,确保专款专用;。

(三、派出工程技术人员共同参与工地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六、督促施工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应急救援演练。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依法承担下列防火安全管理职责:。

(二、当施工单位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时,进行旁站监理;。

(三、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防火安全生产责任,检查施工现场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防火安全检查,发现违反防火安全管理规定或者防火安全操作规程行为的,应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发现重大火险隐患时,应责令施工单位停止施工作业,并督促立即整改,如制止无效或整改不力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第八条:临时消防车道的宽度应不小于4米。临时消防车道距在建建筑外墙宜大于5米。当临时消防车道上空遇有障碍物时,路面与障碍物之间的净空不应小于4米。临时消防车道要确保畅通,在临时消防车道上禁止堆物、堆料或停放车辆。

第九条: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六、消防水源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七、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安装应与工程主体施工同步进行,每一层系统安装完毕都应进行水枪试射,检验水枪有效射程是否大于6米。建筑高度大于80米的工程,系统应考虑分区设置。

第十条:施工现场入口处、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以及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部位,应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安全警示标志。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必须建立使用明火及电、气焊作业审批制度,并严格履行施工现场动火申请审批手续,各动火作业经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进行电、气焊作业的人员应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从事作业。

第十二条:作业人员使用明火,应当清除周围可燃物及其他易燃危险物资,并按规定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专职安全员应负责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在高处实施电、气焊切割作业时,必须对作业的周围和下方实施防护遮挡,焊渣应有容器接装;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高层建筑应使用合格的阻燃式密目安全立网。凡是不符合规定的安全网,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电工应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从事作业。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施工现场动力线路与照明线路必须分开设置,并分别安装相应功率的保险装置。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应当依法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筑工程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必须建在合适的地点;。

(四、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应不小于5米,气瓶与明火作业距离应不小于10米;。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对施工产生的刨花、锯沫、油漆下脚料等易燃、可燃材料,专职安全员应当督促作业人员及时进行清理,集中场地临时存放、统一处理,严禁焚烧,临时堆场需设立防火标识,配置防火设施。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灭火器材的配备应当依法遵守下列规定:。

(三、灭火器必须设置在醒目和便于使用的地方。

灭火器应当加强保养,确保处于有效状态;。

第十八条:临时宿舍、办公用房等临时设施设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施工现场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必须在空旷地带独立设置;。

(二、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每幢建筑防火间距不得小于5米;。

(三、每间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至少开设一门一窗;。

(四、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内电气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安装,严禁乱拉接电线和使用碘钨灯、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五、施工现场应选择安全地点集中设置食堂和吸烟室,食堂严禁设置在建建筑物内,不得与临时宿舍、办公用房合建。

第十九条:施工现场发生火灾,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警,并向施工单位负责人报告;施工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按照本单位的防火应急救援预案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施救,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不得瞒报、谎报。

第二十条:建设规划中心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加强对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火险隐患时,应依法及时处置。

第二十一条本暂行规定自20xx年4月15日起执行。

建设规划中心。

20xx年4月9日。

设施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受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内所有设施、设备。

3.具体要求。

3.1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管辖的所有设备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负责,具体负责核准设施、设备的申购、报废、大修,负责制定相关的制度和培训计划,组织检查、监督设施设备日常的运行工作。

3.2设施设备管理员要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定期检查要有记录,工作记录必须保存,部门按设施完好率标准进行抽查。

3.3各单位应通过各种途径,联系相关培训中心,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各类专业知识学习。

3.4项目部管理组应根据培训计划组织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和设施的性能、操作方法、操作规程、日常维护知识。

3.5操作员必须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好设施和设备的日常清洁保养工作,保证安全、文明作业。

3.6操作运行设备设施前,操作者应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检查包括线路、开关、仪表、机械等内容,使用后要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污、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多媒体设备要按相应的操作规程操作,操作时发现问题要立即停止,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及时通知相关专业人员前来修理。

3.7新的设备和设施的添置由具体管理单位提出申请计划,上级单位审核报公司批准后方能购买,购买的设备和设施到场后要有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包括随设备应提交的`文件和资料的验收),安装、调试,并进行固定资产登记。技术资料交设备管理员保存,报废等事项按公司相关的程序办理。

3.8各单位负责人保证各项教学、生活服务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不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有关的安全知识,操作规程,明确设备设施的管理员,定期巡视维护保养,并负责指导员工按规程操作,根据设施设备存在的缺陷。适时向公司提出设施设备的申购、报废、作为公司对设施设备进行大、中、小修计划的参考依据。

3.9设备设施发生事故后,严格执行'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对事故的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事故后没有采取改进、预防措施不放过,以确保类似的事故不再发生。

3.10对委托设施设备的修理,各单位应按设备状态,作业条件给予积极配合,特殊的维修需要增设安全设施和人员。

设施管理制度

一、消防器材要按规定排列整齐,做到风吹不着、雨淋不着、日晒不着,确保消防器材的'有效使用。

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要符合灭火要求,放置于醒目位置,做到便于取用。

三、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上报保卫部门。

四、各部门对本单位的消防器材做到登记造册,专人保管,责任到人、定岗定位,不准丢失,不准转借,不准挪用。

五、消防设施和器材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测,发现损坏及时维修和更换。

六、消防器材的配置种类、数量、品种符合国家规范要求。配置地点做到有明显标志,专人管理。

设施管理制度

保持值班室、岗亭的清洁,为上岗人员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作业程序、标准和注意事项如下:。

1.备抹布、胶桶(装水)、玻璃刮、鸡毛掸、扫把、拖把等工具,以及洗洁精。

2.按从上往下,由里到外的程序进行清洁。

3.用鸡毛掸子扫去墙上的灰尘和蜘蛛网,再扫去桌椅上的灰尘。

4.用扫把打扫地面,用湿抹布擦抹值班桌椅,洗干净抹布,再抹门、窗及岗亭外墙。

5.用干净抹布重抹一次桌椅和门、窗、玻璃。

6.用洗干净的拖把拖抹地面及过道。

7.值班室如有其他办公设备时同时清洁。

8.清洁岗亭后用抹布擦抹道闸。

9.有污渍时,倒少许洗洁精用抹布擦洗。

10.目视无灰尘、无污渍、无烟头、无杂物,门窗玻璃透明,无污渍。

11.每天清洁一次。

12.清洁道闸时应注意行驶车辆,防止撞人。

保持自行车房(棚)的整洁,车辆摆放整齐。作业程序、标准和注意事项如下:。

1.备扫把、胶桶、抹布等工具。

2.用扫把清扫自行车房(棚)内的果皮、纸屑、灰尘、垃圾等。

3.用干净扫把将房(棚)顶上、墙上的蜘蛛网、灰尘清除。

4.用湿抹布擦抹棚架、自行车房拉门及窗网。

5.将自行车棚内的自行车按顺序排列整齐。

6.对没有使用、积尘明显的自行车,每周用鸡毛掸打扫自行车上的灰尘一次;长期停放超出规定时限且又影响观瞻的车辆按车辆管理规定处理。

7.每天打扫两次,目视无果皮、纸屑、蜘蛛网,墙面无灰尘。

8.自行车摆放整齐,无积尘。

9.棚架每月抹一次,拉门、窗每周抹一次,棚须每周清扫一次。

保持游乐场所及设施整洁。作业程序、标准和注意事项如下:。

1.备抹布、胶桶、扫把等工具以及清洁剂。

2.用抹布抹干净秋千、跷跷板上的灰尘。

3.倒少许清洗剂在污渍处,用抹布擦抹,然后用水清洗干净。

4.利用扫把将沙坑外的沙扫入坑内,同时清扫游乐场内及周围的纸屑、果皮等垃圾。5.滑梯每半月清洗一次,其他设施每周抹一次,清洁后保持无灰尘、污渍。

6.每天将场地扫三遍,每小时循环保洁一次,目视游乐场周围整洁干净,无果皮、纸屑等垃圾。

7.发现游乐设施损坏,及时报告。

8.发现游乐的人特别是小孩未按规定使用游乐设施时,应予以制止、纠正。

保持机动车停车场的整洁。作业程序、标准和注意事项如下:。

1.备胶水管、扫把、胶刷、垃圾斗等工具和清洁剂。

2.用长柄竹扫把将垃圾扫成若干堆,用垃圾斗将垃圾铲入垃圾车中,发现有杂物,一起清运上垃圾车。

3.用胶管接通水源,全面冲洗地面,发现油渍和污渍时,倒少量清洁剂在污渍处,用胶刷擦洗,然后再用水冲洗。

4.清洁周围排水和下水口,保证排水畅通。

5.目视地面无垃圾、果皮、纸屑,无积水,无污渍和杂物。

6.每天清扫两次,每周用水冲洗地面一次。

7.发现机动车辆漏油,应通知车主并及时用干抹布抹去燃油后,用洗洁精洗油污,以免发生火灾。

8.清洁时应小心细致,垃圾车和工具不要碰坏客户车辆。

9.停车场管理员在交接班前20min做完停车场卫生。

确保游泳池水的清洁,防止各类有害细菌的.繁殖,保证泳客的身体健康。作业程序、标准和注意事项如下:。

1.泳池消毒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方可上岗。

2.每天在开放前应先吸尘:。

b.将吸尘器排水管放入排水渠内,打开电源开关进行吸尘;。

c.操作吸尘器动作要稳,要按一个方向顺序运作,速度要均匀以免扬起池底杂质;。

d.吸尘完毕后,应将真空管及电线缠绕整齐,并将工具搬回工具房。

3.室外泳池应每天吸尘一次,室内泳池可3天吸尘一次。

4.池水定期净化消毒每周进行一次:。

a.吸尘后对水质进行测试和加药;。

b.加药时应根据测试结果确定加药量;。

c.片剂药物可直接投放,粉剂药物应用药桶兑水稀释后再投放(投放药量和兑水量参照药物说明)。

5.池水净化消毒主要药物有:次氯酸钠、聚合氯化铝、烧碱、硫酸铜。

6.水质测试,含氯量应保持在0.3~0.5mg/l,ph值保持在6.5~8.5之间。

7.浸脚池水应每天在开放前更换、清洗,进水后按规定投放消毒药物,保持池内含氯量在0.6mg/l。

8.使用水底吸尘器时应先检查电源线有否裸露、破裂,岸上推动吸尘器时应防止真空管摩擦地面。

9.游泳场所用药品具有较强的腐蚀性和刺激性,应存放在药品专用保管室内,并根据药品的性质进行标识、隔离、分类存放。

10.消毒药品投放时应避开正在游泳的客人。

11.如遇游泳高峰期消毒次数应视情况增加。

12.每次测试、加药应认真做好记录。

水池、水箱及与之相连的管道的清洗消毒,保证供水清洁卫生,符合标准。作业程序、标准和注意事项如下:。

1.地下水池、屋顶水箱、中间水箱1年至少清洗两次,若遇特殊需要可增加清洗数。

2.一般情况下,清洗程序按规定进行,特殊情况下则应拟定水箱清洗方案,经领导批准后执行。

3.清洗前一天应出通告通知用户停水时间,以便用户做好贮水准备。

4.清洗前应做好所需机电工具、检测器具、清洁工具及消毒药物的准备工作。

5.对于屋6.清洗程序:。

c.用燃着的蜡烛放入池底不因缺氧而熄灭,以确保水池、水箱中的空气新鲜;。

d.安装一盏36w灯,供水池、水箱内照明用;。

e.清洗和检修人员进入池内工作;。

g.清洗完毕后排尽水池中的污水,清除污渍,然后向水池壁及底部喷洒消毒水;。

h.检查各种设施正常后,注入水,取水样到市卫生防疫检测站化验取证。

a.使用安全电压灯,导线绝缘良好,并安装漏电开关;。

b.人员上、下水池应小心,传送工具等物品就用绳子传吊;。

c.未经试验证明水池中有无氧气前,不得进入水池;。

环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爱心环保协会(以下称爱心环保协会)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行政事务包括档案管理、印章管理、公文管理等。

第三条归档范围:发展规划、学期计划、统计资料、财务审计、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项目策划、通告、通知、海报、传单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第四条财务方面、档案管理由人事部负责,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完整。

第五条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一)会长、副会长及部长借阅档案应通过秘书处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二)协会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会长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三)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转借、遗失。

第六条协会印章一般由副会长负责保管。未经会长批准,印章不能交给他人管理使用。

第七条协会印章的使用一律由会长签字许可后副会长方可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3)对于擅自使用印章或以欺骗手段使用印章,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条协会所有需要盖章的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第九条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会长签字批条方可开出。

第十条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第十一条各部门所有打印、复印公文或文件必须至少一式两份,交秘书处留底存档。

第十二条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协会发展有些条款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秘书处研究并提请理事会批复。

第十三条本规定解释权归爱心环保协会常委会。

第十四条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