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是整理和归纳自己在某个领域中的思考和实践经验的过程,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的优点和不足。以下是一些成功人士的心得体会,他们在学习和工作中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值得我们借鉴。

水利局安全生产的工作总结

为预防和控制水生动物疫病的传播和流行,保障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加强水产品消费安全意识,全面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政策,根据安排,我局在今年以来,我们严格按照食品安全质量管理要求,认真学习充分发挥渔业管理、渔政监督和水生动物防疫检疫三项职能,全面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角度出发,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分片包干、依法监管、严格奖惩,确保了食品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我市的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制度的实施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现今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严格执行养殖证许可制度,

深入开展水产苗种生产场专项整治,加强了水产苗种场普查登记,全面摸清水产苗种场生产基本情况,严格许可制度,确保了苗种场生产许可证发证率达到了100%。

二、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力度,

由于广大养殖户存在安全意识薄弱,大局观不足,销售携毒种苗,滥用违禁药物等现象,为把好水产品质量安全关,增强我市水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防疫检疫意识,积极推进标准化养殖,我局有针对性的印制了各类宣传文件。例如《水产品养殖禁用药物名录》、《水产品质量鉴定和实用小常识》,《水生动物防疫合格条件》等,通过各种宣传措施,张贴公告,制作宣传展板,举行数次专题展览,在市文化广场设立宣传咨询点。举办水生动物防疫检疫,鱼病防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培训养殖户,涉水饭店等人手一份,增强水产品养殖户和经营户的水产质量安全意识,从自我做起,自觉抵制和减少有毒有害食品对人民群众的健康造成危害,通过宣传,使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对开展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更充分的了解和认识,为更好的开展防疫检疫工作进行舆论引导和宣传。

三、定期不定期深入全市大的农贸市场、

四大超市的水产品经营户,40余家饭店等进行检查,检查的重点为孔雀石绿、氯霉素、甲醛等违禁药物,腐烂病变质水产品和禁售鱼类等,同时检查产品合格证,检疫证等相关证件,确保了销售环节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加大执法力度,我局先后深入全市各大农贸市场,各大超市的水产品经营户,利用快速检测设备对涉鱼饭店进行抽检,抽检的重点为孔雀石绿,氯霉素,甲醛等违禁药物,腐烂病变水产品和禁售鱼类等,抽检合格率为100%。同时检查产品合格证,检疫证等相关证件,确保了销售环节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为开展防疫检疫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通过开展严历查处水产养殖环节非法添加行为的.专项整治,杜绝违法使用违禁药物,杜绝滥用各种渔药和添加剂,对养殖环节出现的非法添加和滥用各种渔药和添加剂的行为给予严历查处;通过对农贸市场、超市的抽检,及时掌握可能非法添加的化学物质,摸清多发易发领域和环节,明确工作重点,力争在整治行动中不留死角。

四、完善实验室建设,

为防疫检疫执法提供可见的数字依据,让我们的执法更有力度,更有说服力。无论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水质监测还是苗种检疫防疫,都离不开硬指标,离不开实验室数据的支持,疫病防治站的建成将使我市防疫检疫工作更加秩序化、规范化、正规化。

五、的工作思路和设想。

1、密切注意国家、省有关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的政策、法规并遵照执行;

2、努力完成省上、市局交给的有关任务;

5、以养殖环节为主,进行市场抽检,及时了解非法添加的化学物质。一旦发现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化学物质和非法添加物,将立即查封,并追根溯源,凡有意或滥用非法添加物的将依法严惩,向社会爆光按受媒体监督,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按照省市文件、规范要求。

严格管理,积极借鉴兄弟县区管理经验。对水产品经营户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对水产品质量安全办法宣传到位,加快渔政执法,进一步完善监管手段。让我市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更加规范、合理,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为切实推进全市卫生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我局完善并积极发挥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xx市卫生系统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明确任务要求,强化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为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印发了《xx市卫生局20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对年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实行目标管理。市卫生局与各区县卫生局、局属各单位签订了《2014年综合目标任务书》,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各区县和局属各单位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把推进依法行政摆在重要位置,与卫生改革发展、维护稳定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二、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一)健全机制,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建立健全了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凡涉及全市性或重大决策时,都要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在广泛听取基层意见的基础上,经局工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报上级部门备案,从而保证了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

(二)深化卫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工作。落实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制度,制定了局机关学法计划,充分利用局务会、机关全体会议等形式,安排机关全体干部集体学法2次。利用xx市卫生局网站,及时发布和更新集体学法内容,便于全市卫生系统各单位下载学习。

2、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我局网站下设政务公开、卫生要闻、公示公告、热点专题、业务服务等五大栏目,以社会和群众关注的卫生热点、焦点事件和重点工作为核心,围绕卫生改革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就,将市卫生局的各项政策措施、工作信息、便民服务项目、年度目标任务、部门预算、人事任免等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公示,使卫生部门社会公信力得到提升。今年,市卫生局进驻市便民服务大厅的行政审批许可共13项,在市便民服务大厅对行政许可项目、办理程序等进行公示,推行窗口服务公开制度,强化窗口服务岗位职责,向办事群众公开窗口办理事项、法定依据、审批条件、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办理流程、收费标准、投诉渠道等信息和窗口服务动态,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确保公开透明。在市公开了20部门预算,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今年的控烟工作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大环境下,健康教育“健康生活、你我同行”启动仪式等,开展“吸烟有害健康、拒绝烟草、崇尚健康、净化环境”各种活动,使广大群众能够认识到控烟工作是净化环境,改善不良生活习惯,提高生活质量,保护市民健康的一项十分有意义的工作,创建无烟单位,无烟学校要牢牢抓住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这一大好契机,现将我办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创建无烟环境。

创建无烟单位,无烟学校要牢牢抓住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这一大好契机,结合5月31日世界无烟日,积极宣传“吸烟有害健康”即损害自己的健康,也危及他人的健康,积极教育吸烟者增强社会责任感,培养不吸烟的好习惯,增强广大居民的自我保健意识,号召大家主动禁烟,努力创造无烟会议室、无烟办公室。把日常性控烟宣传与“创建无烟性”大型社会宣传结合起。

二、利用世界无烟日,宣传吸烟有害健康。

我办结合5月31日世界无烟日,积极宣传“吸烟有害健康”宣传,各社区卫生服务站、单位卫生站、彩虹医院、陕中附院,5月31日世界无烟日,展出宣传板20块,发放宣传资料150册,戒烟方法等宣传资料100份,积极倡导戒烟,人人参与戒烟活动,在单位会议室、办公室,公共场所设有醒目的“禁止吸烟”的标志。

三、积极倡导戒烟、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积极宣传吸烟的危害性,在有关公共场所开展禁止吸烟的干预工作,倡导居民相互监督,不买烟、不吸烟,充分认识吸烟对身体有害,而且还会影响他人的身体健康,培养不吸烟行为的良好习惯,增强自我保健意识,动员辖区广大群众在公共场所、医院、学校等不吸烟的良好习惯。我办强调要做好控烟工作必须领导带头,尽量做到不带头吸烟,通过控烟活动,并从中知道了控烟不是个人的事,而是全社会关注公共卫生问题,要时时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吸烟有害健康”。

总之,在今后的控烟工作中,还要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认识吸烟对身体的危害,明确控烟的意义,为构建和谐社区创造无烟环境做出贡献。

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在防汛安全工作中,我们遵照上级业务部门的安排,认真部署了全年的防汛工作。首先在认识上高度统一,在思想上高度一致,在工作上高度负责。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以及《行政许可法》宣传日,组织各灌区进行了以《水法》、《防洪法》、《防洪条例》、《河道管理条例》和《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增强了全社会的防汛安全意识。层层签订了责任书,明确了水库安全责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科学合理调度运行,完善河道管理制度,加强河道及堤防的检查和维护,并制定了防洪抢险预案、防震预案和防恐预案,同时对在河床内采砂采料的行为进行了清理整顿,成立防洪抢险队伍36个,抢险人员1.87万人,落实防汛物资袋类18.1万条,铅丝11.76吨,柴油2.36吨,铁铣5320把,柳筐130个,抬杆180个,镐头790把,架子车337辆,木桩12立方米,确保了安全度汛。

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是消除工作现场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的有效途径。今年根据区安监局和市水利局200x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责任书的安排,按季度已进行了4次大的检查活动。根据水利行业的特点,我们把安全检查的重点工作放在了4~11月份。共检查了一线工作岗位76个,查出事故隐患23条。对限期整改和责令停产整改的单位进行了回访复查。检查时采取了自查与普查相结合,定期查与不定期查相结合,单位内查与局里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在检查过程中严格把关,本着督促、检查、整改完善的原则,方法上采取现场看、查资料、看记录、听重点汇报,认真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内容逐项考评量化。检查时做到严、细、实,有的放矢,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有效地遏制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针对去年和今年全国各地连续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我们从小处着眼,大处着手,对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采取了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隐患,现场及时纠正。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我们突出专项检查、集中专项治理,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在消防安全方面,我们在全市消防工作紧急会议后,遵照市、区领导的讲话精神,立即召开了全系统主要领导参加的的紧急会议,在会上传达了200x年全区消防工作安排意见和李区长对消防工作的重要讲话,并要求各单位将精神迅速传达到职工中去,并立即自查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消除火灾隐患。期间举办消防安全知识讲座1次,消防现场演练3次,通过检查落实消防设施,对要害部位增置灭火器8件,完善了消防安全基础设施。

2、对全系统的81辆机动车辆(其中小车24辆,客货车11辆,小客车2辆、卡车1辆,船3只,农用车19辆,拖拉机5辆,推土机3辆,公用摩托车13辆)进行了专项清查,做到车辆安全管理心中有数,定期追踪排查隐患,确保了车辆安全。

(2.8mw的2台、7mw的1台)进行了检查测试,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

4、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考核使用。8月16日我局与市水利局共同举办了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聘请市安监局领导和专业教师授课,共参加人员104人,其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8人,特种作业人员56人,对特殊工种的操作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保障作用。

5、对14台打井机组进行了检查整顿,配备了配电盘,凿井机组施工现场设置安全围护网、栏14个,更换了部分电榄线,共花费3600余元。

6、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对水库、电站、渠道的险区新设置了安全警示牌,以防群众在生产生活过程中误入险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7、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是安全防范的重点,为了保护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在建工程的顺利进行,要求对在建工程必须成立安全施工小组,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水利局主管安全的领导经常深入现场,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8、坚持全面检查集中整治的原则,对水库自备电源、水闸启闭设施、防洪堤坝进行了认真的检查维护。在检查中发现的设备老化,启闭设施不灵,防洪堤坝破损等严重影响安全行水的重大隐患,筹集资金进行了更换维修。

9、对农村小水电进行了认真普查。对小水电站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查找出的问题,进出了梳理归类,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规范落实了安全责任制,以维持小水电站的正常运行,更好地发挥农村小水电站的作用,充分利用水能资源,为工农业生产提供安全洁净的能源。

10、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建档立卡,并设置了安全生产网络图,推行了标准化班组建设。经过多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健全,措施完善,职责明确,使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一目了然。

通过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专项检查清理活动,重点消除了安全生产中的事故隐患,保证了各项生产的正常运行,有效地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证了水利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

水利局的工作心得体会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圆满地完成了各项水利工作任务。全市实现新增蓄水能力8100万方,总蓄水能力达到6.1亿方;解决和改善了520个村庄30.1万人吃水问题,农村通自来水率已达到66%,全省村村通自来水现场会在我市召开推广了我市的经验做法;建成高标准节水灌溉面积13.49万亩;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与水土保持面积70平方公里,创建滨州国家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城市通过水利部验收并命名;完成了13.9公里的新立河治理工程和秦台干沟8.7公里清淤疏浚、5公里河道护砌工程;完成四环五海工程投资5000万元;簸箕李灌区清淤与向德州庆云调水工程共投资1600万元全面完成;引黄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完成投资2500万元;积极参与新建防潮堤55公里,护砌防潮堤22.8公里,全省防潮堤现场会在我市召开省领导和省直部门的领导充分肯定了我们的.做法;加大农田水利建设力度,共开工各类水利工程781项,累计投入资金2.93亿元,完成土石方3788万立方米,完成工日1581万个。市水利局去年争取到上级无偿资金5500万元;招商引资合同资金2.509亿元,实际到位资金5508万元;水利管理与改革实现新突破,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我局年内两次被市委、市政府给予记集体二等功奖励,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被国家人事部、水利部授予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并受市政府通报表彰。

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年全市水利工作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目标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抢抓机遇真抓实干努力实现滨州水利新跨越。结合全市水利实际我们重点要建好八大工程做好六项工作。

一、锁定目标,真抓实干,建好八大工程,为经济发展夯实水利基础。

一是蓄水工程。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已将蓄水工程、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列为市政府06年的十件大事和十大民心工程。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全市新增蓄水能力6000万方。二是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按照盛市政府三年内实现村村通自来水的要求,多方筹措资金,上下齐努力,确保今年完成农村通自来水41万人。三是节水工程。大力实施农业节水示范区建设,实现新增节水灌溉面积7万亩,同时抓好工业和生活节水,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四是水土保持工程。搞好河道、水库绿化,新增植林木10万株;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与水土保持面积70平方公里。五是防潮堤工程。配合沿海两县新建沿海防潮堤50公里,护砌防潮堤40公里。六是南海与西海工程。相继开工南海东蓄水区和景观区建设;西海工程完成西海水厂和供水管网建设,尽快实现供水。搞好与华强集团的bot合资建设经营西海水务项目。七是引黄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实施好国家立项的簸箕李、小开河、韩墩、打渔张、胡楼灌区的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和滨轴向沧州港供水工程,积极争取灌区项目的立项。八是城市生态水利工程。全面完成秦台干沟综合治理工程,尽快使秦台干沟建成一条城市景观带。积极搞好张肖堂东干渠治理施工,改善好水生态环境,努力实现人水和谐。

二、抢抓机遇,奋力超越,做好六项工作,再创滨州水利新业绩。

一是搞好防汛抗旱。要防汛抗旱两手抓,及早采取应对措施。抢抓有利时机,千方百计多引多蓄多供黄河水,为农业、工业、城乡居民生活和经济发展提供水资源保证。要坚持依法防洪和落实好防汛责任制,修订完善各类防洪、防风暴潮预案,搞好度汛工程除险加固,切实做到水库保安全,河道保通畅,工程保正常,人员无伤亡的三保一无目标。二是深化水利改革。深化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和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研究制定农村一事一议水利建设投入办法,充分利用好各项有利政策,拓宽水利建设融资渠道。加速水利创新步伐,改革水利产权制度,逐步探索出用市场手段来经营水利、发展水利的路子。三是强化水行政执法与水资源管理。要加强水政、水资源、河道、水土保持的执法,依法加大河道维护费、水资源费和水保两费征收力度。完善水法规体系,规范水行政审批,加强取水许可、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等工作。巩固和完善水务改革,深化城乡水资源和供水一体化管理。四是加强水利管理与经营。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管理、经营工作,向管理和经营要效益。规范水利建设五制管理,确保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继续实施河道绿化、堤防整治、管理单位建设,全面开展灌区规范化达标建设,积极做好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和水土资源开发利用。

水利局安全生产的工作总结

今年,我局安全生产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目的,以服务大局、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为首位,按照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结合水利行业实际,扎实做好水利安全生产。一年来,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较好落实。

为扎实抓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局领导每季度都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了市、县安全生产工作精神,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全年重要议事日程。

成立了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落实了党政一把手、法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工作机制,从组织上确保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按照政府要求,我们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做到业务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各科室年终绩效考评一票否决,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导致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同时保障经费到位,我局采取实报实销制,对安全生产工作给予全力支持,并提供工作必需的交通通讯和有关设施,确保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了促进水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以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使广大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得到进一步的提高,为营造全社会开展建设“平安利津”的`浓厚氛围,利用3月份第十八届“世界水日”、第二十三届“中国水周”和12月4日“法制宣传日”,在全县水利系统开展水法宣传活动,并在采取电视、广播、图片展览、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新《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水法律法规,发放宣传材料余份,张贴宣传标语、横幅12余幅,设立咨询站1处,增强了全县人民的水法制意识,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同时开展了防灾减灾、安全生产教育,提高了水利安全生产意识。

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并由专人负责,认真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具体的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各项活动。及时召开相关股室、单位以及乡镇(街道)水利站负责人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将工作方案落实到基层和相关责任单位,要求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切实负起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水利行业的实际出发,与各责任股室、单位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措施。成立防汛抢险应急分队,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倡导和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形成“人人懂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要安全、人人保安全”的局面。同时加强局机关和宿舍楼的安全保卫工作,节假日制定严格的值班制度,有领导带班,确保局内部安全防范各项措施的落实,做到管好自家的人,看好自家的门。

一是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目标、职责分工、实施步骤和具体措施,全面排查治理防汛、供水、施工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是超前谋划,防患于未然。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利基础设施进行了修复,并新建了一批水利工程,为保障水利安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分别投资95.7万元和50万元实施了永新河节制闸(附桥)工程和太平河明谢路桥改造工程,保障了群众安全顺利出行;投资2375万元实施草桥沟东干流综合治理工程,治理长度26公里,提高了行洪能力,减少了农田涝害威胁;投资777万元实施蒋河水库、城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消除了安全隐患。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安全生产宣传月”、召开防汛和安全管理人员会议,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四是组织汛前安全大检查。汛前组织人员对全县7条河道和5处拦河闸进行了徒步排查清障,及时整改,按照“谁设障,谁清障”的原则,对排水河道进行疏浚治理,形成了农沟通斗沟,斗沟通支沟,干、支沟通排河的排水网络,整改率达到100%,消除了安全隐患,做到了认识、责任、措施、工作四到位。

五是加强值班和巡查。新购置了雨水情遥测系统,在全县建立了1个中心站和12个监测点,对全县范围内水位、雨量、墒情进行实时监控,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对收集的数据信息,及时分析上报,保证了雨情信息的通畅,确保安全度汛。

六是全面落实整改措施。我局根据排查情况,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六、突出重点抓好安全生产百日集中活动。

一是落实责任领导“一岗双责”责任制,明确领导小组的领导作用、督察作用、指导作用,加强对安全生产百日集中行动的组织领导。结合我局制定的《水利局安全生产百日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各股室认真研究,全面部署,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坚持集中行动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确保了百日集中行动的顺利开展。

二是集中力量开展自查自纠行动,确保了排查中,违反安全规章的地方一个不放过,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一个不遗漏,对查处的问题进行登记分析,制定措施,分解落实,立即整改。加大对防汛预案、除险措施、防汛料物、防汛队伍等的检查力度,坚决消除一切防汛隐患,认真抓好通讯设施、遥测、监测、预警等防汛信息系统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水情、雨情、工情及时传递。加强水质监测,加大水源管护力度。建立完善水质监测体系、制定水资源管护制度,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

通过先进的水质监测设备,定期对供水的水质进行采样化验,确保供水水质安全达标。加快推进信息化控制管理系统的建设进程,实现对农村的供水管线进行远程监控,保障通畅安全供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加大对生产基础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的检查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和设备进行检修,并对部分损坏严重的设备进行了更换,确保了施工安全。经过全面细致的检查,我局在水行政执法方面查出了河道工程安全的问题一项,并由局检查小组对负责整改单位下达了整改通知书,整改单位收到通知术后,立即开展了巡查重点河、渠道段的隐患查处和治理工作,历时10天完成了整改,彻底消除了安全隐患。

七、加强安全队伍管理。

安全生产工作是人命关天的事情重要,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因此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以会代训,在班子会、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和全系统大会上多次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

水利局安全生产的工作总结

是决战“十一五”的最后一年,这一年我局紧扣时代脉搏,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为指针,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区委十届十次全体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方略,以安全水利、资源水利、环境水利和民生水利为工作目标,全区水利建设得到又好又快发展。

一、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取得新业绩。

20完成8大类,近400项单项工程,完成工作量2.1亿元,创继以来的第二个新高。

1、提前一年完成年的河道疏浚任务,投入2453万元。完成疏浚县乡级河道11条(段),疏浚土方63.5万立方米。其中,县级河道1条,长11.66公里,25万立方米,乡级河道10条(段),长27.94公里,38.5万立方米;疏浚整治村庄河道262条(段),其中疏浚四级河道164条(段),长204.7公里,疏浚土方277万立方米,整治村庄河道98条(段),5月底前全面完工。工程按照“三清一建”标准实施,实现“河底淤泥清,河坡垃圾清,河道水面清”,建立河道长效管理机制。7月1日通过了市级验收。通过建设,进一步提高了河道引排能力,盘活了水系,改善了农村水环境。

2、全面完成“十一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我区“十一五”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为28.46万人,今年实施的是第三期工程,解决刘桥镇7.95万人口饮水问题,工程于8月份开工,目前已总体完成施工任务,工程投资4148万元(申请省以上补助万元),铺设输水管网130.013千米,配水管网831.964千米,过河、过障钢管4.315千米。目前工程正在施工,主管道铺设完成,配水管道完成了50%工程量。为了更好地服务民生,使更多的人喝上长江水,经过努力争取,省水利厅新同意增加我区3.05万饮水不安全人口计划,工程分布在二甲和东社两镇,总投资1488万元。有目前已完成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的评审。

3、高标准实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一期工程。今年为一期工程,涉及金沙、东社、五甲三个镇的10个行政村,工程总投资283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800万元,省财政补助800万元,项目区原有的94个灌区合并为63个,136座泵站拆并为64座,单座泵站灌溉面积从最小的100多亩扩增到600多亩,可新增耕地约120亩,可改善灌溉面积3.92万亩,灌溉水利用率可提高30%以上,水费可以下降30%-40%左右。工程于今年3月15日全面开工,目前已全面竣工并通过了市级验收,10月份通过了重点县建设绩效评价。中央财政小农水重点县工程总投资约3426万元,项目拟对石港、二甲、四安三个镇的14个行政村灌溉泵站、渠道进行改建,计划新建泵站62座、防渗渠184公里、渠系配套建筑物8832座,工程开工建设。

4、实施了中央财政新增农资综合补助小型水利项目。对兴东镇的三个村的泵站、渠系以及配套建筑物进行了全面改造,新建、修建各类小型电灌泵站11座,新建防渗渠道38.81公里,新建硬质排水沟5.18公里,渡槽15座,过路涵洞41座,总投资833万元,其中省、中央财政补助500万元。工程5月1日开工,8月份全面竣工。

5、深入推进农村桥梁改造工程。2013年路桥不配套工程是区2013年重点民生工程之一,计划改建桥梁100座,后调整为91座,其中由我区直接实施8座,另83座由各镇实施。目前已竣工44座,在建40座,完成了整个工程80%的工作量。

6、继续实施江海堤防巩固工程和内河涵闸改造。省海堤达标重点工程团结新闸新建工程总投资5498万元,目前已通过完工验收;团结老闸修建工程已全部结束;通东海堤堤顶道路硬质化工程超额完成下达的任务;通西江堤道路建设和开沙岛里洲堤硬质化防护已全面竣工;营船港闸口门整治、新江海河闸口门整治均已全面结束;三余水系控制建筑物功能恢复工程均已完成时序进度。

二、服务地方重点项目取得新突破。

今年是我区项目建设东拓西扩的一年,我们从水利的实际出发,增强服务大局的意识,只要有需要,我们就主动靠上去跟踪对接,全力做好服务工作,为沿海大开发和恒力项目建设贡献力量。

1、全力服务东部沿海大开发。区海洋滩涂围垦工程(北区),围堤全长6641.47米,匡围面积1.5万亩(堤中心线以内),概算总投资约1.3亿元。工程于2013年10月8日开工,2013年12月24日完成龙口合拢。现已完成大堤土方及5.0(含5.0平台)以下结构护坡。海洋滩涂围垦工程(南区)垦区吹填土二期工程,北起中隔堤,南至已建新海堤。主要工程量为垦区内吹填土620万立方米,工程投资1.199亿元,现已完工。

2、全力服务西部重点建设项目。西部沿江泓北沙固沙护滩工程东沙与泓北沙已经贯通,泓北沙3000亩用地基本形成。9月25日,省政府的苏政办函〔2013〕135号批准了市长江长青沙—横港沙连岛开发区水资源开发利用与水功能区划调整。调整后,该区域划分为如皋泓北沙过渡区和滨江新区工业用水区,为恒力项目的推进迈出了十分重要的一步。

三、水利工程管理迈上新台阶。

1、占用审批实现网上运行。为了方便申请人及时跟踪申请事项的审批状态,我们根据审批的材料和时限要求,对9件许可事项制作了相应的审批流程上网运行,在运行过程中,我们严格遵守“三不允许”的规定,按程序要求办理各类审批办件,全年办理行政许可事项26项,全部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2、大力开展河道开发利用专项整治活动。近年来,违法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建码头、设堆场、盖房子、办企业和违法在河道内取土、设取水口、排污口等违法水事行为屡禁不止,而且违法水事案件呈高发态势,为保障河流的生命健康,实现可持续的发展利用,区里专门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出台了《区河道开发利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区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占用管理办法》。我们战高温,斗酷暑,用35天时间,完成了长江和6条一级河346个涉水项目的调查摸底登记工作,掌握了河道开发利用第一手资料,通过整治活动,企业(个人)按规定占用河道岸线、缴纳规费的意识明显增强,打电话咨询政策的多了、主动缴纳占用费的多了、要求补办占用许可证的多了、主动沟通情况的多了。目前已收取了占用费26.5万元。

3、新江海河闸创建国家级水管单位。10月12日至13日,水利部组织专家组对新江海河闸管理所进行国家级水管单位考核验收。由于创建工作扎实有效,新江海河闸管理所以948分的高分通过考核验收,成为苏北首个、省县级水管单位中唯一的国家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4、防洪保安扎实有效。今年,共投入防汛经费281万元(争取到省级以上经费201万元)用于对沿江沿海的堤防涵闸的维修养护。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主要内容的防汛抗旱责任制,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准备工作,落实“防、抢、撤、救”各项预案,做到责任、预案、物资、队伍四到位,全面提高防汛应急能力。今年修订完善了《区防台预案》、《防洪抗旱预案》、《区沿江造船企业抗台预案》。5月1日开始到9月30日,我局由领导带班,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密切掌握水、雨、风情,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的信息。今年成功防御了超强台风“圆规”。

四、水资源管理取得新成效。

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是支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我们积极贯彻水资源可持续发展战略,强化水资源的经济属性和社会属性,坚持依法治水,依法管水,加强水资源保护和节约利用,合理配置水资源。

1、严格地表水管理。开展了九圩港地表水水资源专项整治,对九圩港沿线用水户逐一进行登记,发现违规取水行为要求企业补办手续,安装计量设施,纳入规范化管理,对个别不配合管理的企业按规定查处。针对先锋工业园区擅自取水情况,通过与园区污水处理厂、供水服务公司的联系,通过企业用水平衡发现企业的不明水源,逐个上门了解情况,发现了两家企业未按取水管理要求计量取水,实行了补缴水资源费和强制安装计量设施的处理。公示取水许可,接受社会监督。将我区的168宗取水许可事项向全社会公示,欢迎全社会共同监督取水许可管理,鼓励举报,依法打击。

2、严格管理地下水资源。全面实行深层地下水一井、一表、一证、一卡“四个一”管理制度,做到对全区150眼地下水井,使用情况掌握清楚,档案资料规范。对各取水单位定期检验计量设施,今年与发改委联合对年用水量在2万吨以上的计划用水户下达了取用水计划。根据全区地下水水资源状况,下达地下水取水计划,重点压缩超采区的地下水取水量,对西部可增强开采区增加了开采计划,做到水资源的科学合理配置。开展引江供水覆盖区供水企业深井封停管理,确定了19眼封停深井,日前已实施了16眼深井封停管理,并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全年共接到群众举报5项,对于4起违章取水行为进行了制止,对1起违规凿井行为进行了依法处理。

3、严把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编制了《区水资源综合规划》,强化用水计划管理,通过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把住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编制了《区河道纳污能力分析报告》,严格实施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查制度,大力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通过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把住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做好节水载体示范项目建设,把住用水效率控制“红线”。今年申报省级节水型企业4家,节水型社区1个。全年成功申报了5个省级水资源补助项目,共获得资金补助51万元。

4、水资源费(含南水北调基金)征缴取得突破。以政府名义下发了文件(通政发〔2013〕64号),明确规费征缴相关责任主体、任务指标和具体要求,如不能按期缴纳实行财政抵扣缴纳。经多方争取后,水资源费全额列入自来水基本水价,促进了水资源费的征缴工作。同时实行行政征收网上运行,通过行政权力网流程进一步规范化征收行为,做到征收程序更为规范。征收水资源费480万元,是09年的2倍多。

五、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取得新收获。

今年以来,我们已争取农村饮水安全、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中央财政农资综合补助小型农水项目、农村河道疏浚等16项补助,9578.3万元。

六、效能建设呈现新气象。

坚持一手抓水利工程建设,一手抓效能,围绕发展抓效能,抓好效能促发展。通过简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在水利系统形成“人人讲效能、事事讲效能”的良好氛围,不断推进效能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的深入开展,为水利事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1、细化工作目标,责任到人。我局根据区效能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深化认识,集思广益,创造性地提出了“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数字化”的工作方法,实行严格的考核和问责机制,将2013年的重点水利工作落实到具体的人,细化到每一个时间节点,紧咬目标,充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及时跟踪管理,确保工程任务早完成,工程效益早发挥。全年的水利建设任务全部达到时序进度要求。

2、开展我为单位进一言活动。40多名工作人员对去年全局工作和个人工作进行了一句话评议,对今年工作一句话建议。通过进言活动,激发全体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和主人翁精神,从思想上解决“为谁干、干什么、怎么干”等问题,纠正“慢、惰、怕”三种陋习。

3、全面实施效能品牌建设。针对全局工作特点,层层筛选确定水利系统效能服务品牌——建民生桥、活幸福水,在网络及媒体上公示,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通过找差距、析原因、明目标、强措施,把解决问题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效结合,以“三抓三创”打造“五型机关”,即抓队伍创形象、抓服务创绩效、抓品牌创特色,形成全局勤政廉政的良好氛围。

4、全面推行限时办结制。我们将87件行政处罚,9件行政许可、9件行政征收、12件行政强制、14件其他权力全部上网。从6月1日起,所有事项网上办理,所有权力网上运行。先后4次组织机关人员培训,培训人员60多人次,在集中培训同时,抓好各岗位人员自训和指导工作。坚持每日上网监督,对亮黄灯的,及时提醒相关人员,对亮红灯的,进行督办,查明原因,并在全局进行通报,组织讲评,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监督,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落实到位。

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是消除工作现场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的有效途径。今年根据区安监局和市水利局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责任书的安排,按季度已进行了4次大的检查活动。根据水利行业的特点,我们把安全检查的重点工作放在了4~11月份。共检查了一线工作岗位76个,查出事故隐患23条。对限期整改和责令停产整改的单位进行了回访复查。检查时采取了自查与普查相结合,定期查与不定期查相结合,单位内查与局里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在检查过程中严格把关,本着督促、检查、整改完善的原则,方法上采取现场看、查资料、看记录、听重点汇报,认真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内容逐项考评量化。检查时做到严、细、实,有的放矢,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有效地遏制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针对去年和今年全国各地连续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我们从小处着眼,大处着手,对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采取了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隐患,现场及时纠正。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我们突出专项检查、集中专项治理,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在消防安全方面,我们在全市消防工作紧急会议后,遵照市、区领导的讲话精神,立即召开了全系统主要领导参加的的紧急会议,在会上传达了20xx年全区消防工作安排意见和李区长对消防工作的重要讲话,并要求各单位将精神迅速传达到职工中去,并立即自查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消除火灾隐患。期间举办消防安全知识讲座1次,消防现场演练3次,通过检查落实消防设施,对要害部位增置灭火器8件,完善了消防安全基础设施。

2、对全系统的81辆机动车辆(其中小车24辆,客货车11辆,小客车2辆、卡车1辆,船3只,农用车19辆,拖拉机5辆,推土机3辆,公用摩托车13辆)进行了专项清查,做到车辆安全管理心中有数,定期追踪排查隐患,确保了车辆安全。

4、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考核使用。8月16日我局与市水利局共同举办了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聘请市安监局领导和专业教师授课,共参加人员104人,其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8人,特种作业人员56人,对特殊工种的操作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保障作用。

5、对14台打井机组进行了检查整顿,配备了配电盘,凿井机组施工现场设置安全围护网、栏14个,更换了部分电榄线,共花费3600余元。

6、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对水库、电站、渠道的险区新设置了安全警示牌,以防群众在生产生活过程中误入险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7、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是安全防范的重点,为了保护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在建工程的顺利进行,要求对在建工程必须成立安全施工小组,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水利局主管安全的领导经常深入现场,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8、坚持全面检查集中整治的原则,对水库自备电源、水闸启闭设施、防洪堤坝进行了认真的检查维护。在检查中发现的设备老化,启闭设施不灵,防洪堤坝破损等严重影响安全行水的重大隐患,筹集资金进行了更换维修。

9、对农村小水电进行了认真普查。对小水电站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查找出的问题,进出了梳理归类,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规范落实了安全责任制,以维持小水电站的正常运行,更好地发挥农村小水电站的作用,充分利用水能资源,为工农业生产提供安全洁净的能源。

10、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建档立卡,并设置了安全生产网络图,推行了标准化班组建设。经过多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健全,措施完善,职责明确,使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一目了然。

通过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专项检查清理活动,重点消除了安全生产中的事故隐患,保证了各项生产的正常运行,有效地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证了水利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

水利局的工作心得体会

七月,满载激情,乘着心中那艘理想的航船,扬起风帆,走上了工作岗位,迎来全新生活。

大禹治水是我们耳熟能详的历史故事,从古至今,水利在社会的发展进程中都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它直接关系到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通过参观滨海新区规划展、天津港博物馆和塘沽博物馆,参加团委组织的座谈活动,我感受到了滨海新区日新月异的发展变化和海河下游管理局发展的美好前景,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暖风吹遍祖国大地时,我对如何将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进行了深入思考,对自己提出了这样的要求--忠于工作,完善自我,与下游局共奋进,与水利同发展。

忠诚是一个人成功做事的基石,它是一种执着,更是一种信任。座谈会上,汪大昌局长曾强调:“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自己的单位。”干一行就要爱一行,只有爱一行才能成一行,一个人要想生活得有意义,就要干一行、爱一行、成一行,只有树立这种意识,才会不断地激励自己保持激情,才能脚踏实地、兢兢业业,才能一丝不苟地做好本职工作,在为单位发展尽献力量的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在工作中,不要总是在意自己得到了什么,而是要时刻审视自己我为所在的团队奉献了什么,做为一名青年员工,更需要干一行,爱一行,拿出一颗忠诚的心去奉献自己的力量。

鲁迅先生曾说过:“初出阵的时候,幼稚和浅薄都不要紧,然而也须不断生长起来才好。”初次登上工作岗位,一切都觉得无从下手,做起事情来手忙脚乱,让人感到有种事倍功半的感觉,我深刻体会到了“欲速则不达”的`含义。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调整了自己的心态,从小事做起,注重点滴积累,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协助办公室做好公文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工作,就是这样,让我们在尽情享受工作快乐的同时,也在不断地提高和进步。然而生活在一个竞争和知识不断更新的年代,注定了我们必须坚持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同时注重学以致用,将学到的东西灵活运用到工作中去,在学习与实践中不断提高与完善自我。

有理想,所以自豪;有奋斗,所以快乐;有收获,所以幸福。迎着水利事业与海河下游管理局蓬勃发展的时机,要抓住机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抱着“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忠于工作,乐于奉献,在工作中以“从严、从细、从实”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学习,完善自我,为海河下游局与水利事业更加辉煌的明天而努力!

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水利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领导和指导下,在各单位的紧密配合下,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防汛资金严重不足,再加之部分行洪河道只采砂,不回填治理,造成河道内大坑大洼严重,给汛期行洪造成严重影响,因而防汛安全工作,需要全社会各行各业的协调管理;二是水利系统安全管理名目繁多,量大面广,造成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足,个别单位因管理协作不善,因而造成了安全生产事故;水利工程设施大部分在露天,人员安全意识差,安全管理难度大。所有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法规学习和教育,加大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按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奋斗目标,狠抓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的管理目标,加大对安全生产的基础投入,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以预防为主,搞好单位内部的安全生产工作,为全区的经济建设做出贡献。

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局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实践中求创新,在发展中促完善,坚持“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是关键,健全组织是基础,责任到位是重点,群防群治是目的”的思路,按照党委分工的领导责任制,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基层领导直接抓,充分发动职工、依靠干部职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形成了自上而下重视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多年来,我局始终坚持按季度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春季、夏季、秋季、冬季),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调研会,专题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经常指导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局党委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了重要议事日程,逢会必讲,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须要抓好安全生产。今年水利系统领导班子做了较大调整,因此,各单位对安全生产组织也做了相应的调整,建立、健全了一把手负责制。全系统共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18个,共计126人,其中专职19人,兼职安全员86人,形成了党、政、工、青、妇领导上下齐抓共管的局面。同时还制定了一系列的工作职责和制度,对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进一步从组织上、领导上和措施上得到了落实,从而有效的保证了安全生产工作。

水利局安全生产制度

为贯彻落实北林区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精神,明确安全生产职责,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年”水利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结合我区水利工作实际,特制定2015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省、市、区“安全生产年”工作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各项职责,杜绝重特大事故,进一步减少较大和一般事故,全面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我局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全区水利工作的发展与稳定,为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提供保障。

二、工作机制

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常务局长主抓,人秘股具体负责,统一领导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水务局工程股和防办、饮水办、各有关股室分类指导和管理。主管安全局长承担我区水利安全生产综合监督责任,各股室及下属有关单位和部门承担专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现成立北林区水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刘宝良

副组长:宋国英   张喜来  王喜军   宋永龙

成  员:王力成   赵云鹏  王红艳   刘洪斌

田志军   刘凤齐  徐丽敏   葛长明

高宝山   边占国

办公室联系电话:0455---8223499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水利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督促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落实管理经费,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人秘股牵头,会同工程股、财审组等负责。

(二)、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2、组织开展河流、水库、灌区渠首枢纽等防汛重点部位的汛前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防汛安全责任,完善度汛方案和各项度汛措施,确保汛期生产安全。

防办牵头,会同河道管理处、津河水库、后八水库、幸福电站、各灌区管理站、人秘股及有关乡镇等负责。

3、组织开展前三水库大坝(病险水库)、幸福电站、津河水库、行洪区餐饮、(包括渔村、度假村、水利风景区等)等专项检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人秘股牵头,会同工程股、河道管理处、水政监察大队、防办等负责。

4、组织开展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在建水利工程、饮水安全工程,对区内各部门前期工作不到位、违背安全生产市场准入条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措施不到位的在建水利项目,采取措施予以整治。

人秘股牵头,会同工程股、水政监察大队等负责。

5、组织开展局属基层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检查各单位和有关乡镇对本单位重点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和可能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危险因素、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采取的应对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在建项目水利工程施工中安全警示牌设立、饮水工程已建在建水厂工程护栏建设、水利工程禁止游泳洗澡等标识牌设立、已建饮水工程防投毒设施建设等。

人秘股牵头,会同工程股、水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基层站、监察室、防汛办、水库及灌区管理站等负责。

(三)、组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6、继续组织开展河道采砂清理整改工作,坚决遏制违规采砂现象。

河道管理处牵头,会同防办、水政监察大队、工程股、人秘股等负责。

7、组织开展汛前河道清障和汛期禁止采砂工作,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河道管理处牵头,会同人秘股、水政监察大队、防汛办等负责。

(四)、组织做好水利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推动责任落实和长效监管。

8、研究制定和建立我区水利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水利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严格目标考核和强化安全生产行政问责,严肃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水利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真正做到“一岗双责”。

人秘股牵头,会同工程股、水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基层站、防汛办等负责。

9、落实水利生产安全事故月报和快报制度,规范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作。

局人秘股牵头,会同工程股等负责。

(五)组织做好水利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

10、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经费。

人秘股牵头,会同财审组、工程股、防办等负责。

11、制定完善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响应机制。

河道管理处、津河水库、后八水库、幸福电站及各灌区管理站分别牵头,会同人秘股、工程股、防办、饮水办等负责。

(六)组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增强水利安全发展意识。

12、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北林区水利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办法》,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培训,使广大干部职工形成安全生产意识,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制度,掌握安全生产操作技能,增强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能动性。

人秘股牵头,会同工程股等负责。

13、开展“安全生产年”宣传活动,利用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手段,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广泛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教育,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工程股牵头,会同局党办、人秘股、防办、《北林水务》编辑部等负责。  

为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县水务局采取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冬季水利工程安全管理,确保全县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针对冬季天气寒冷干燥、风雨雪等极端恶劣天气发生频繁、极易引发各类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现象,县水务局要求各施工单位要结合工程实际,对冬季施工安全工作做到安排充分、部署到位。施工单位要开展冬季施工安全专项自查工作,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要继续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检查,特别是要加大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不留死角。施工单位要完善冬季施工安全生产防护措施,保证施工现场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

二是深入开展机械安全检查。各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的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机械设备在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对所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做到落实责任到个人,克服“重用轻养”,做好设备的维修、日常保养工作。对安全性能差,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施工机械设备坚决清除出施工现场。加强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定期自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机械管理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确保施工机械设备安全使用。

三是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县水务局制定针对性强的.冬季施工安全措施,各施工单位要提高对冬季施工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并在工地开展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把工程施工中易发生事故的危险因素和冬季施工特点宣传到每一个作业人员,使每一个作业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得到很大提高。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的现象发生,从根本上减少由于人为因素而引发的伤亡事故。

四是强化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县水务局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各个施工单位进行安全隐患检查,发现问题要求沭阳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对因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人员伤亡等事故的,将严肃查处,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水利局安全生产督查专项总结

为贯彻落实近期自治区及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议精神,5月5日下午,满洲里综合保税区与区内企业召开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会议,驻区各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综合保税区副主任刘可心主持,他强调,综合保税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认真落实好“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区内各企业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要求,全面彻底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力度。同时,要增强企业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应急处置培训,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不按期整改安全隐患的责任人员,坚决追究相关责任。

会后,综保区与驻区各企业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水利局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第一条 为全面履行我局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的体系建设,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县水利局领导班子以及机关各科室站所。

第三条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是指各科室的有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履行所在岗位职责的同时,切实履行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条 各科室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 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 局长是全局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局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二)组织落实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及时研究解决全局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

(五)设立局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明确专职人员,逐步改善工作条件;

(七)组织制定、修改完善并签署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抢险救援预案,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抢险救援的组织指挥。

第六条 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局领导是全局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对全局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部署阶段性工作;

(三)领导和支持局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

(四)组织制定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抢险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体系;

(七)按照本制度第七条的规定,负责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条 分管其他工作的局领导,对分管行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其主要职责是:

工作范围内的贯彻落实;

(二)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检查验收;

(五)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援,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第八条 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科室和分管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时检查验收;

(三)组织、协调行业内的专业培训,建立健全培训档案和资料;

(五)本股室业务范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抢险救援。

第九条  局质量监督站(安监站)负责综合协调全局范围内

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对相关科室和下属单位健全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情况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对执行不力、贻误工作的,提出整改措施,并上报局长和分管领导。

第十条 安全生产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因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或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者不及时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的,按省、市、县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本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22 号)及《汶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汶上县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汶政办发[2015]43 号)精神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合我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股(站、室)。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各单位负责人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 局长是全局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指示的贯彻落实。

(二)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局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三)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水利管理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全局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及时对全局的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及督促检查。

(五)落实全局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加强考核,建立约束、激励机制。

第五条局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具体负责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各项具体工作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专项整治、重大隐患排查 等各项活动 。

(二)定期深入生产一线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三)监控安全生产专项目标,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重大安全隐患。

(四)督促局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

(五)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规定启动相关工作应急预案。

第六条 局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县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指示在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贯彻落实。

(二)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督促检查。

(三)督促分管单位及股(站、室)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四)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

第七条 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县政府及县水利局有关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指示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

(二)负责落实县水利局下达的安全生产专项目标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本单位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

(三)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实施,同时检查。

(四)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督促制定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

(五)本单位发生安全事故时,按规定启动相关工作应急预案。

第八条 因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及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者不及时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的,按省、市、县有关规定,给予告诫、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上级有关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条 本方案由县水利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水利局安全生产督查专项总结

4月26日,湖南省双峰县打火机组装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在青树坪镇召开,县政府副县长尹超出席会议,县安全生产相关单位,青树坪镇、花门镇、锁石镇相关领导,有关打火机组装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前,24家打火机组装企业负责人参观了同利打火机厂的安全隐患整改现场。,国务院安委办第三巡查组二次到青树坪镇检查同利打火机厂,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在省、市、县各级领导的'重视与指导下,同利打火机厂严格按照标准实施整改,为全县打火机行业的整改做出示范。

会上,县消防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分别表示将严格落实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职责,积极进行相关业务指导,严格监管检查。青树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赵伟荣对各级领导对全镇企业的关心与指导表示感谢,表示将认真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制定好整改方案,在企业整顿期间监管到位,维护大局稳定,并对打火机行业今后的发展进行长期规划。

尹超强调,各部门、各企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任务。要精心组织,严格标准,保留企业必须参照同利打火机厂的整改模式整改到位,对于自愿退出的企业将按照县相关规定,验收后进行奖补。

水利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各区县(自治县)水利(水务、农机)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市水投集团:

近年来,我市水利投资规模逐年扩大,在建水利项目不断增多,水利安全监管任务越来越重。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水利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安全生产与水利建设的同步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规定。市水利局履行水利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在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已成水利工程运行安全、防汛安全、农村饮水安全、农村水电生产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各区县(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工程实施安全监督管理,并对本部门管辖的水利水电工程、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工程及其他工程的安全监管工作直接负责。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一岗双责”责任制等安全生产责任制。市、区县(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一把手”对水利安全生产负总责,分管领导和职能处室(站)按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水利生产安全对应负责,即: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由分管领导和基建处负责;已成水库工程运行安全及度汛安全由分管领导和市水利工程管理总站负责;农村饮水安全由分管领导和农村水利处负责;防汛抗旱安全由分管领导和市防办负责;河道采砂安全由分管领导和河道处负责;农村水电生产安全,由分管领导和市水电中心负责;水文测验安全由分管领导和市水文局负责;水利勘测设计安全由分管领导和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负责;机关安全由分管领导和办公室负责;其它方面的安全,按领导工作分工和处室(站)职能职责由相应的分管领导和处室负责。

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局安办”)负责局安全生产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办市安委会办公室、水利部安监司、水利部安办交办的安全工作日常事务,组织开展综合性的安全生产监督督查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导并参加由各职能处室组织开展的专项安全检查督查。

各职能处室(站)负责与本职能相对应的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部署并开展专项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专项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完成上级交办及局安办交付的专项安全生产工作。

二、认真落实水利企业、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全市各水利企业、事业单位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主体责任。各单位要设置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水利生产和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价、监控措施,防范各类安全事故。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实行“谁投资,谁负责”、“谁招标,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市水投集团履行所投资和管辖的水利水电工程、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等工程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从组织领导、制度落实、检查督促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报送,严格考核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或本管辖权内的水利水电工程及其他工程的安全监管,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凡发生一次及以上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的,一律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凡发生安全事故的,将按市水利局关于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办法规定,在年终水利综合目标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或“一票否决”。

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做好各类水利安全生产报表、报告及总结等文件的报送工作,逾期未报或不按要求报送的,视为没有报送,按市水利局有关规定进行通报,并在年终水利综合目标考核中按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办法规定,扣除相应分值。各区县(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市水文局、市水投集团、市水电建设公司、市水利公司、市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市水电设计院等局直属单位在每月25日前向局安办报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和当月的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报告(主要内容为:安全监管机构工作开展情况、安全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措施制定落实情况、安全监管工作建议等)。市水文局、市水投集团、市水电建设公司、市水利公司、市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市水电设计院等单位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前向市安办报送上一季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水利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和拆除等活动及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前款所称水利工程,是指防洪、除涝、灌溉、水力发电、供水、围垦等(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各类水利工程。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条项目法人(或者建设单位,下同)、勘察(测)单位、

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监理单位及其他与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

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保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依法承担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项目法人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项目法人在对施工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对投标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进行审查。有关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的,不得认定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

第七条项目法人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施工可能影响的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拟建工程可能影响的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有关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满足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可能影响施工报价的资料,应当在招标时提供。

第八条项目法人不得调减或挪用批准概算中所确定的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等所需费用。工程承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项目法人应当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并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的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对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进行调整,并报原备案机关。

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概况;

(二)编制依据;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相关负责人;

(四)安全生产的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五)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六)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七)工程度汛方案、措施;

(八)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条项目法人在水利工程开工前,应当就落实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明确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一条项目法人应当将水利工程中的拆除工程和爆破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项目法人应当在拆除工程或者爆破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

(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二)拟拆除或拟爆破的工程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物的说明;

(三)施工组织方案;

(四)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五)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第三章勘察(测)、设计、建设监理

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勘察(测)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测),提供的勘察(测)文件必须真实、准确,满足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需要。

勘察(测)单位在勘察(测)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勘察(测)单位和有关勘察(测)人员应当对其勘察(测)成果负责。

第十三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并考虑项目周边环境对施工安全的影响,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以及特殊结构的水利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设计单位和有关设计人员应当对其设计成果负责。

设计单位应当参与与设计有关的生产安全事故分析,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四条建设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建设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建设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以及项目法人报告。

第十五条为水利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

安全施工的要求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

等安全设施和装置,提供有关安全操作的说明,保证其提供的机械

设备和配件等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达到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第四章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从事水利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水利工程施工活动。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水利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在工程报价中应当包含工程施工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上述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必须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

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在建设有度汛要求的水利工程时,应当根据项目法人编制的工程度汛方案、措施制定相应的度汛方案,报项目法人批准;涉及防汛调度或者影响其它工程、设施度汛安全的,由项目法人报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批准。

第二十二条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以及总监理工程师核签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围堰工程;

(八)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高边坡、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

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

查。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负责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的具体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十七条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三)组织、指导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建设、考核和安全生产监督人员的考核工作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第二十八条流域管理机构负责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第二十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三)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建设工作以及有关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三十条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对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实施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监督人员。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监督人员应当经水利部考核合格。

第三十一条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

应当自收到本规定第九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的有关备案资料后20日

内,将有关备案资料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抄送项目所在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报水利部备案。

第三十二条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第三十三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及时受理对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隐患的检举、控告和投诉;对超出管理权限的,应当及时转送有管理权限的部门。举报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举报;

(二)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并形成书面材料;

(三)督促落实整顿措施,依法作出处理。

第六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第三十四条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流域管理机构应当编制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水利部备案。

第三十五条项目法人应当组织制定本建设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紧急救援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物资准备、人员财产救援措施、事故分析与报告等方面的方案。

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水利工程施工的特点和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三十七条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项目法人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报告。

第三十八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关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第三十九条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与处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条违反本规定,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规定的实施办法,报水利部备案。

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20xx年,是国家经济工作会提出的“质量安全年”和_安委会提出的“安全生产年”,也是建国60周年,我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全省应急救援训练培训和全县安全生产培训两大基地。打好瓦斯治理、煤矿关闭、企业反三违三个攻坚战。扎实开展_提出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安全监察执法行动、重点行业专项治理行动等三项行动。建好瓦斯监测监控线、地面空压机压风管线、井上井下通讯线、防尘水管线等四条生命线。努力实现四个目标: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安全事故;有效控制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死亡人数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25人的控制目标(其中道路交通15人,煤矿6人,非煤矿山2人);安全生产条件有较大的提高;努力抓好新一轮煤矿整合关闭。

具体工作措施: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一是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按照省政府新的文件规定重新明确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任人的安全监管职责。

二是认真落实各项事故控制指标。安全生产事故指标为全县25人,其中:煤矿不突破6人,非煤矿山不突破2人,道路交通不突破15人。矿山事故分乡镇为:茅坪场镇不突破3人,河口乡1人,荷花镇1人,其他部门、乡镇和单位不发生死亡事故。

三是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县乡领导包保责任制、安委会成员单位责任制、乡镇与企业责任书、单位内部责任制,做到安全工作延伸到哪里,安全责任就落实哪那里,责任制就签订到哪里。加强目标监控,建立安全问责制、预警制度和事故“说清楚”制度。

(二)继续打好瓦斯治理攻坚战,坚决杜绝煤矿重特大事故。

一是确保县乡矿三级瓦斯远程监控系统健康运行。

二是坚持和完善设备定期校验制度、探头位置现场检查制度、县乡矿24小时值班制度和定期不定期安全监察制度等四个监测监控制度,充分发挥瓦斯监控系统对重大事故隐患的预警功能。

三是坚持三为主的管理方针:县乡矿三级同步监控,以企业为主。人工监测和电子监测双管齐下,以人工监测为主。三分建设七分管,以管理为主。

四是加大监察力度,把瓦斯隐患当作事故查处,把瓦斯治理当作头等大事抓紧抓实。加强现场安全监察力度。

(三)打好反“三违”攻坚战,加强事故源头治理。

20xx年,我们探索并在煤矿大力推广了严管“众”罚的反三违制度,事实证明,在事故源头防范方面具有十分显著的效果,受到企业一致好评。今年将进一步完善并在非煤矿山大力推广。一是执行前工人先签字承诺,避免执行受阻,二是相关人员人人受罚,只要是能发现隐患未报告的,一个不少,解决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熟视无睹,屡禁不止的问题,建立群防群治机制,人人都是安全员。三是执罚者不详细划分责任大小,一律等额处罚,减少执法者和被罚者的矛盾,减少工作量,提高可操作性,四是少额多人多次处罚,既解决群防群治问题,又不伤筋动骨,不影响职工队伍的稳定。五是用处罚基金建立隐患报告重奖制度,人人都是隐患信息员。六是把反三违制度当法规来实施。县乡安全检查发现隐患下达安全监查指令书时,一律责令企业对相关人员予以处罚,企业不罚三违人员,县乡就处罚老板,首查不罚老板只罚工人,复查不罚工人只罚老板。七是与保证金优惠政策挂钩,并实行一票否决。

(四)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治理专项行动,努力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是加大打三非力度。全面启动3改6和3改9,逐步淘汰3万吨以下的煤矿。20xx年6月底以前3万吨以下的矿井完成改扩建矿井申报,8月底以前全面启动,不具备改造条件的纳入关闭计划,严禁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

二是加大隐患排查和监察力度。严格执行_《关于预防煤矿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及时登记建档,明确责任,跟踪督办,限时排除,及时销号。

三是加强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推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等新科技;搞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落实采矿许可证整合后的安全责任;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新标准达标活动,建立一批科技兴安示范矿。尾矿库加强监管和整治,依法检查、除险、评价、办证和闭库;采石场实行中深孔爆破、台阶式开采、机械铲装作业。

水利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

为全花贯彻落实自治区3.28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花发自治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党办发〔20xx〕16号)要求,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为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自治县水利局结合客观实际,立即制定自治县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自治县水利设施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严格依照方案,积极开展自查工作,将县水利局直属各单位(部门)办公场所、各基层水管单位(部门)办公场所及局属出租户消防器材配备情况及局属各单位(部门)车辆运行安全情况进行了一次深入的摸底性调查,发现个别部门消防器材的完好率较低,要求其及时予以更新,消除了安全隐患,为广大干部职工营造了安全的工作、生活花。

领导小组会同地区水利局、地区农业局、地区安监局、地区防洪办着重对确定为水利设施安全隐患大检查主要对象的水库(团结水库、三塘湖水库、大红柳峡水库)、春季防洪险工险段(**县奎苏镇,大河镇,石人子乡,花园乡,萨尔乔克乡等)处的溶雪性洪水、人畜饮水工程(大—博人畜饮水工程、奎苏镇二十里村人畜饮水工程、萨尔乔克乡人畜饮水工程)进行了认真详实的检查。近日地区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对我县重点区域防洪通道及水库进行了全面检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了整改意见。检查结果如下:

(一)、奎苏镇(二十里村泄洪通道、李家沟泄洪通道、苏家河坝泄洪通道)

1、二十里村泄洪通道,居民区段有一处住宅迫近通道,要求镇政府对该住户段进行砌护。

2、李家沟处无泄洪通道,要求在上游段推筑临时性导洪堤,将洪水导入苏家河坝。

(二)、大河镇(二渠水库、团结水库)

二渠水库设计库容1724万m3,目前蓄水1140万m3;团结水库设计库容600万m3,目前蓄水349万m3。要求镇水管站加强值班制度,储备的物资要集中保管。

(三)、石人子乡(泄洪通道)

要求乡政府加高二村五组泄洪渠渠堤,并对二村三组泄洪渠进行清淤,确保行洪通畅。

(四)、花园乡(头道河坝、二道河坝)

针对二道河坝入湖段一户居民住宅迫近河岸,要求乡政府对该段进行护筑。

(五)萨尔乔克乡、黄土场开发区(防洪堤)

针对防洪堤个别地段不完善问题,要求乡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劳力进行完善。

(六)、三塘湖乡(三塘湖水库)

三塘湖水库设计库容127。9万m3,目前蓄水121万m3,已接近警戒水位,要求乡水管站限制蓄水水位,蓄水量严格控制在120万m3(水库属于病险水库),超蓄部分尽快排放,并且要安排水库值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防洪物资要求统一存放保管,另备砂石料,以备不时之需。

县水利局针对检查小组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组织召开会议研究,要求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储备必要物资,组织演习演练,落实监管责任,防止安全隐患酿成事故,真正做到了认识上的高度统一、思想上的高度集中、工作上的高度负责,为夺取安全生产的伟大胜利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