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好的规章制度应该能够适应不同情况和环境的变化,具备一定的弹性和适应性。一份规章制度的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组织的形象和信誉,以及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归属感。

卫生支农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现制定城镇卫生对口支援乡镇卫生年度工作方案。

一、实施对口支援的工作形式

组织县医院、县中医院17名医务人员对口支援全县14所乡镇卫生院,3个卫生分院,确保每个乡镇卫生院有一名县直医务人员帮助工作,服务时间一年 (特殊专业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帮扶时间从2011年6月1日开始计算。

二、实施对口支援的工作内容

县直医疗单位卫生人员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提高受援单位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和管理水平。

卫生支农人员主要参与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症的诊疗服务;开展临床教学和技术培训,通过组织查房、病例讨论等各种临床带教形式积极培训医务人员,提高其业务素质。

1、技术指导。县直卫生技术人员到受援单位服务,通过会诊、查房和组织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开展示范手术等形式,提供技术指导。

2、人员培训。以提高受援单位医护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作为提高其服务水平的根本措施,加强对受援单位的人员培训 ,通过开展学术讲座、优先接受人员进修等形式,切实提高受援单位医、护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

3、医疗管理。加强对受援单位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的指导 ,帮助其建立健全并贯彻落实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的核心制度、基本规范,提高其医务管理能力和水平,从而不断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4、支援医院与受援单位要保持沟通,及时了解、掌握受援单位的需求,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支援与指导,确保支援工作的有效性。

三、实施卫生支农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卫生局和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城镇卫生对口支援农村卫生工作,将其作为卫生工作的重点任务和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精心谋划,合理安排,狠抓落实。为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卫生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医政科、基妇科、疾控科、财务科、公卫培训中心、人事科及城镇医疗卫生单位业务院(所)长共同组成的万荣县城镇卫生对口支援乡镇卫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政科,负责日常工作。各支援单位要明确一位院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并作为此项工作的责任人。成立由医务部门、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专家组成的组织机构,根据对口支援内容,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对口支援工作任务。

万荣县城镇卫生对口支援乡村工作领导组成人员:

组长:贾晋玮

副组长:林国武  牛泽康

下设办公室,主任:郭  沛(兼)

成员:武  珍  王红珂

(二)广泛宣传发动

县卫生局和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广大卫生技术人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充分认识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增强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对口支援工作取得实效。

要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城市卫生对口支援农村卫生工作内容和预期成效,树立卫生部门和卫生队伍的良好形象。

(三)细化工作方案

县卫生局和各支援单位要根据本工作方案的要求,深入受援医疗卫生机构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在明确受援方需求的基础上,细化对口支援的具体方案和实施细则,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确保对口支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序时进度安排

县卫生局和各支援单位要完成对口支援方案的制定工作,各支援单位接到本方案后要主动与对口单位联系,明确对口支援工作内容。全面组织实施,年底进行总结、评估。

(六)建立健全制度

各支援单位与受援单位要建立健全并贯彻落实开展对口支援的工作制度,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计划协议制度。各支援单位要根据受援单位的功能和需求,认真制订年度对口支援计划,明确目标要求和序时进度,定期检查落实情况,使对口支援工作有计划地进行。

二是工作例会制度。领导小组将建立对口支援例会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例会,交流好的做法与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对口支援工作顺利开展。各支援单位与受援单位要加强沟通与协调,及时消除工作中的瓶颈,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

三是考评制度。为了加大对对口支援工作的领导力度,将对口支援内容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各支援单位要将对口支援工作纳入对相关科室与工作人员的考核,以保证对口支援任务的完成,确保对口支援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七)强化监督检查

县卫生局将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城市卫生支援乡镇卫生工作的督促指导;各支援单位要认真总结开展对口支援工作的经验,使对口支援工作不断完善。

城管卫生工作制度

(1992年6月28日国务院令第101号发布自1992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主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工作、生活环境,促进城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内,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区负责、专业人员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市市容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积极推行环境卫生用工制度的改革,并采取措施,逐步提高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六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公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尊重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阻挠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履行职务。

第七条国家鼓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水平。

第八条对在城市市容的环境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二章 城市市容管理

第九条城市中的建筑物和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对外开放城市、风景旅游城市和有条件的其他城市,可以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制定严于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建制镇可以参照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执行。

第十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建筑物的整洁、美观。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和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不得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搭建或者封闭阳台必须符合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在城市中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型美观,并定期维修、油饰或者拆除。

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二条城市中的市政公用设施,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维护和保持设施完好、整洁。

第十三条主要街道两侧的建筑物前,应当根据需要与可能,选用透景、半透景的围墙、栅栏或者绿篱、花坛(池)、草坪等作为分界。

临街树木、绿篱、花坛(池)、草坪等,应当保持整洁、美观。栽培、整修或者其他作业留下的渣土、枝叶等,管理单位,个人或者作业者应当及时清除。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五条在市区运行的交通运输工具,应当保持外型完好、整洁,货运车辆运输的液体、散装货物,应当密封、包扎、覆盖,避免泄漏、遗撒。

第十六条城市的工程施工现场的材料、机具应当堆放整齐、渣土应当及时清运;临街工地应当设置护栏或者围布遮挡;停工场地应当及时整理并作必要的覆盖;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第十七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

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第十八条城市中的环境卫生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环境卫生标准。

第十九条城市人民政府在进行城市新区开发或者旧区改造时,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生活废弃物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等环境卫生设施,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建设工程概算。

第二十条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居住人口密度和流动人口数量以及公共场所等特定地区的需要,制定公共厕所建设规划,并按照规定的标准,建设、改造或者支持有关单位建设、改造公共厕所。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配备专业人员或者委托有关单位和个人负责公共厕所的保洁和管理;有关单位和个人也可以承包公共厕所的保洁和管理。公共厕所的管理者可以适当收费,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对不符合规定标准的公共厕所,城市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改造。

公共厕所的粪便应当排入贮(化)粪池或者城市污水系统。

第二十一条多层和高层的建筑应当设置封闭式垃圾通道或者垃圾贮存设施,并修建清运车辆通道。

城市街道两侧、居住区或者人流密集地区,应当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果皮箱等设施。

第二十二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因建设需要必须拆除的,建设单位必须事先提出拆迁方案,报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三条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的主要街道、广场和公共水域的环境卫生,由环境卫生专业单位负责。

居住区、街巷等地方,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专人清扫保洁。

第二十四条飞机场、火车站、公共汽车始未站、港口、影剧院、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体育馆(场)和公园等公共场所,由本单位负责清扫保洁。

第二十五条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划分的卫生责任区负责清扫保洁。

第二十六条城市集贸市场,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人清扫保洁。

各种摊点,由从业者负责清扫保洁。

第二十七条城市港口客货码头作业范围内的水面,由港口客货码头经营单位责成作业者清理保洁。

在市区水域行驶或者停泊的各类船舶上的垃圾、粪便,由船上负责人依照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生活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实施监督管理。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

对垃圾、粪便应当及时清运,并逐步做到垃圾、粪便的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

对城市生活废弃物应当逐步做到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

第二十九条环境卫生管理应当逐步实行社会化服务。有条件的城市,可以成立环境卫生服务公司。

凡委托环境卫生专业单位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废弃物的,应当交纳服务费。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发展城市煤气、天然气、液化气,改变燃料结构;鼓励和支持有关部门组织净菜进城和回收利用废旧物资,减少城市垃圾。

第三十一条医院、疗养院、屠宰场、生物制品厂产生的废弃物,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二条公民应当爱护公共卫生环境,不随地吐痰、便溺,不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

第三十三条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的市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须经其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四章 罚 则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

(二)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

(四)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

(五)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

(六)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封闭、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

(七)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

第三十五条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可处以罚款。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罚款:

(三)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

第三十七条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强制拆除,并可处以罚款。

第三十八条损坏各类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恢复原状外,可以并处罚款;盗窃、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侮辱、殴打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或者阻挠其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自接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治安管理处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一条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未设置镇建制的城市型居民区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四十四条本条例由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条例自1992年8月1日起施行。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城-管卫生工作制度。

卫生站工作制度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卫生站的各项规章制度。珍惜卫生站声誉,维护卫生站利益,保守卫生站秘密,确保病人档案的隐私。

2.必需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严谨的`专业素质。医护工作者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对待患者,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不准苛扣患者,不准收红包,不准私看病私卖药。

3.认真遵守考勤制度,按规定时间提前5—10分钟上班,做好岗前准备,搞好室内环境卫生。上班戴职业口罩、帽子,穿洁净工作服。病、事假需提前申请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三日算自动离职。

4.医护人员要服务热情,态度和蔼,来有迎声,去有送声,礼貌待患。保持清洁,整齐,安静,文明的就医环境,严禁工作时间在诊室吸烟,严禁酒后坐诊,出现医疗差错,全部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5.对待患者,耐心细致询问病情、病史、用药情况及药物过敏史等。认真检查后,简练准确完整记载其病历,尽快做出诊断及时治疗。如果治疗效果不好,病情加重而不能明确诊断的病人,应立即转院,严禁超范围服务,出现医疗差错由接诊医生承担全部责任。

6.应根据医疗、预防、保健等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据处方。处方医生应签全名。

7.处方记载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卫生站病历号、临床诊断、开据日期等。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不准涂改医疗文件,不准出据假医疗证明。

8.负责人对卫生站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向卫生站投资人汇报情况并积极协助解决,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9.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发现各种传染病要及时向卫生站投资人和上级医院汇报,并做好传染病的消毒隔离工作,及时做好疫情报告。

10.严格执行医疗操作常规,不准开大方开花方,要合理用药。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熟练掌握各项操作,保障医疗安全,避免发生医疗事故及医疗纠纷。

11.爱护办公仪器设备,节约使用材料。对由于本人责任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须按情节予以赔偿。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自身伤害、责任自负。

12.违反操作规程导致医疗责任事故、技术事故及差错,给病人和卫生站造成损害者,须由卫生站给责任人以处罚。

13.对损害卫生站声誉和利益造成经济损失,违反国家法规和卫生站规章制度,迟到旷工,病患投诉等医护人员,除了批评教育外,根据情节和后果,给予一定的扣罚。情节严重者,自动离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处罚。

卫生院工作制度

1、站内应创造条件开展室内质控。生化,血液细胞计数(包括三分类,五分类),尿化学,凝血因子检查,乙肝两对半等应每天做室内质控。生化待条件成熟时做双水平。化学发光项目,由于试剂成本、标本量及质控品因素,可以不每天测定质控,但必须建立质控体系,在更换试剂批号或校准后进行质控。其余项目不论仪器或手工均应积极争取,根据自身特点,开展室内质控。

2、室内质控数据的处理:所有开展质控的项目,不论每日做,还是需要时做,均应把数据输入质控管理内软件。

3、室内质控数据的管理:月未汇总统计,评价;月初打印保存前一月质控图;并上报分析存档。

4、失控处理及失控报告单:遇到失控,应按失控原因分析步骤进行分析,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纠正。失控后必须填写失控报告单。

5、每日与质控有关的.内容要求记录在本人的工作日记中,可供回顾性分析。

6、科主任将不定期在电脑中抽查室内质控开展执行情况。应严格执行科室有关规定。并记录在业务考评内容中,作为各类审查时的材料。

卫生工作制度

1.搞好学校卫生工作,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2.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学生学习时间不超过八小时。

3.重视健康教育和劳动安全教育。各年级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或者讲座,利用宣传橱窗和黑板报,宣传卫生知识,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劳动,并对参加劳动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

4.严格执行卫生制度。健全卫生包干制,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以及教室、宿舍卫生的管理,检查和评比。

5.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检,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6.积极做好近视眼、弱眼、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7.食堂工作人员切实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五·四”制度,确保饮食和饮水卫生。

8.总务部门要逐步解决和改善卫生设施,办公室、会议室、教室设纸篓、痰盂,要求纸屑倒入垃圾堆,痰盂倒入厕所,吸烟者需自设烟缸,不乱丢烟蒂。

9.学校卫生工作由校长室直接领导,政教处、医务室贯彻实施,充分发挥导护教师、工会和红十字会的监督检查和宣传作用。

10.学校卫生工作纳入常规管理检查,作为部门、班级和个人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学校每月公布教室、宿舍、包干区卫生的检查结果,凡被评为卫生工作先进集体的,除在全校师生中表扬外,发给卫生流动红旗,总评为先进集体时,可获得适当的物质奖励。凡经学校领导或上级检查不合要求,除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变面貌外,并可视具体情况,扣发有关人员的奖金。

卫生院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医疗、护理质量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医疗护理质量,提高职工的自身素质。构建和-谐的医疗环境。坚持走“人性化”服务的道路。就如何能提高和发挥职工积极性、主观能动性。根据党中央“十七大三中全会”精神和主管局的指示。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职工会多次充分讨论并通过,特修订《重庆市南川区兴隆镇卫生院内部管理制度》。请各科室人员遵照执行。

一、学习制度:

_、根据我院具体情况和时间安排,每月的_、__、__日为学习业务和民-主生活会时间(特殊情况另行通知)。每月__日为业务培训学习,每月_日、__日为民-主生活会(开会时间为晚上_到_点)。业务学习半年考核一次,考分作年终考核依据,并做为年终评奖的重要依据。每年每人根据所学专业和爱好需订书刊_到_种。

_、开会不到者,扣除当月工资__元。迟到者扣除当月工资__元。连续_次以上者停发当月奖金。

_、业务学习授课由院长安排和指定人员。

_、每年凡晋升人员合格者给予___元奖励。

二、工作日和值班制度:各科室人员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紧持以病人为中心,保证绿色通道的畅通,树立主人翁思想,爱院如家。待病人如亲人,热爱集体、爱护公物、精打细算、励行节约。严守工作岗位,不擅离职守。

_、上班人员有上班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上班时间为_:__到__:__;下午夏季_:__到_:__,冬季_:__到_:__。(夏季时间为_月_日到_月__日)。规范个人行为,杜绝“几找人”现象(即找人看病、收费、取药、输液打针等)。上班期间不准干私活、不准打牌、喝酒和外出办私事。更不内外要做到阴(阳)沟通畅,不积污水,厕所无明显异味,无卫生死角。

(_)不乱丢果皮、纸屑、烟头,不乱倒饭菜,垃圾入箱,定期焚烧处理,垃圾箱摆放地点应无碍交通和雅观。

(_)各科室人员应积极的搞好各自科室及个人的清洁卫生工作。每月定期对各科室及寝室进行卫生检查。对清洁卫生不合格的科室及个人给予__到___元的处罚。

七、物资管理制度:各科室自行管理好医疗仪器和医用器材。各种仪器、器材落实到人,登记上卡上册归档。并严加管理和常年维护、保养、检修等。必须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行。属于人为造成的经济损失,违反常规管理的.,均按损失金额的__%到___%赔付。情节严重的按实际情况给予从重处罚,并扣除当月奖金。绝不姑息迁就,并调离科室,另做工作安排。

八、各科室人员职责:认真落实和完善科室到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一切按常规操作进行。违反常规的和引起医患纠纷的,根据情节和职工评义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必须从重的经济处罚和停职学习,停职学习期间停发一切费用,并书面向院办公室写出检查,并向主管局呈报。科室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假公济私,有意损坏公物的一经核实,均按实物价格的_到__倍的赔偿。并扣除当月和全年奖金。并调换其科室。上报主管局备按严肃处理。年终不得评优和外出参观考察学习。

九、进修学习人员制度:今后进修人员有进修、培训学习结业,必须在进修、培训单位开具进修证明。不合格者,扣除学习期间的一切费用。并取消学习资格。扣除年终奖金。进修人员回单位工作满_年方可外调。

十、防保科管理制度:防疫、妇幼、新农合人员必须在医院的领导和指挥下工作。年初定出本职工作计划。落实本科室的岗位责任制,年终写出总结。各办公室人员认真完成年初目标责任的任务和指令性工作。加强对村卫生室及乡村卫生员的督导和培训、规范、检查和辅导。每月至少_到_天下乡进行督导检查工作。按月按时管理和收集好各种资料,并及时归档备查、及时上报。每月汇总相关的数据交院办公室。

防保、新农合人员每年按上级的检查和评分与本人的工资挂钩。如年终检查不合格者。扣除当事人全年__%的工资和年终奖金。并停职检查和调换工作以待处理。停职期间停发一切费用。年终不得评优。

防保科、新农合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上级会议和业务培训。回院应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和展开工作。加强自身的业务技术学习,提高政治思想素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提高认识,明确思路。为把我镇防保工作、新农合工作及农村公共卫生工作上一个新台阶,做出新的贡献。

十一、院长职责及岗位责任制

_、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在当地党委、政府部门的领导下,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上级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全镇的卫生工作。包括:医疗、教育、科研、预防、妇幼、初级卫生保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事、财务、管理及公共卫生、乡村卫生站、后勤保障工作等。

_、制定本镇的卫生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按期布置、检查和总结全院的卫生工作。并按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_、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全镇卫生工作,医疗服务质量和防保、妇幼、新农合工作。负责医院的医疗技术,督促检查业务学习。以岗位责任制、技术操作规范为重点,杜绝医疗安全差错事故的发生。

_、加强后勤保障工作,随时了解财务收支情况,职工的思想,生活情况,村卫生站(室)的发展情况。做到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争做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健康卫士。

_、认真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带头遵守一切规章制度,不折不扣的完成和执行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虚心学习,随时接受职工、社会的监督和检查。

卫生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的卫生工作,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保证学校有一个优美、清洁、卫生的环境,师生有一个文明,舒适的工作、学习氛围,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一、建立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网络。校长为组长,下设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年级组长为组员,定期召开学校卫生工作会议,指导、研究学校卫生工作,解决学校卫生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二、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学校橱窗、板报、广播、校园网大力宣传、普及卫生科普知识,使师生达到健身的目的;提高健康教育课的教学水平,做到“六有”;加强体育锻炼,提高学生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树立良好的卫生行为规范。

三、实行学校环境卫生工作岗位责任制。每日进行卫生巡视,做好教室与卫生区的保洁,认真填写卫生检查记录。每周进行一次全校性的卫生大扫除,并开展学校卫生工作的检查评比。

四、保证学生两操、两课、一活动的质量。认真贯彻执行“两个条例”,学生每日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睡眠时间不小于10小时,体育锻炼,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坚持两操、两课、一活动,并保证其质量。

五、抓实学生常见病的防治工作。对学校学生的常见病、多发病切实做好防治,主要对近视、龋齿、沙眼、贫血和营养不良、肥胖的六病防治等。

六、细致做好学生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对学生传染病的防治,要积极配合防疫部门对学生做好防治、宣传工作,力争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七、认真完成学生每年的一次体格检查。对体检中发现有各种疾病的学生,要下发体检复查通知单及时进行复诊和给予治疗,开展学生生长发育的各项指标的统计、分析、对比、评价等调研工作。

八、加强卫生室的建设。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医务卫生人员和设备,充分发挥卫生室的职能作用;做好“药品器械帐目”,“师生健康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九、完善学校食堂卫生的管理制度。坚持从业人员定期体检,在工作中统一着装;食堂的食品必须有卫生合格证,有固定的厂址、厂家,保证进校食品的安全卫生,保证师生健康。

十、弘扬红十字会的宗旨和“十六字”精神。

积极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建立健全基层红十字组织,发展红十字会员,开展“5.8”世界红十字会纪念日活动,组织学生进行卫生救护、包扎止血,小伤小病的处理及卫生知识的培训。

十一、健全学校卫生工作档案。对卫生工作要建档立卷,做到系统化、经常化、规范化,并对档案进行科学化管理。

卫生垃圾工作制度

4、装车完毕,清运人员清扫现场后方可离开,保证现场的卫生;

5、垃圾清运过程,要注意爱护现场的所有公共设施设备,如系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7、清运工作人员及时清理垃圾的堆积物,保证垃圾车的卫生,根据要求,对垃圾车进行维护和保养。

8、垃圾清运工作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各管理处具体管理规定。

二,垃圾清运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3、每出一车垃圾,按要求在相应的表上填写签字,手续不全的`,视为无效车次;

4、垃圾清运人员应如实记录清运车次,若发现未装满一车垃圾(无垃圾除外),一车次扣绩效工资的10%,发现没有按要求清运、检验、多报等其他违规行为的,责任人按相关程序给予扣罚,情节严重的,开除处理。

6、因清运任务的变化,需要调整为夜间清运的,白天按相应的时间调休;

7、确需加班的,报公司环境事务主管同意后,方可进行 ,加班的车次按每车10元/人每车给予补贴。

8、公司客服环境事务主管负责垃圾清运人员的绩效考核。

三,垃圾清运的管理要求(管理处)

3、当班保安人员要对垃圾清运过程全程跟踪,在确认现场公共设备设施无异常情况,双方签字确认,如未及时发现设施设备有异常情况,责任由当班保安人员负责。

4、垃圾清运过程现场协调由各管理处主任、环境事务主管负责,公司客服环境事务主管负责统筹所有清运工作的安排。

5、公司客服部对清运的情况不定时检查,发现没有按要求清运、检验、多报等其他违规行为的,责任人按相关程序给予扣罚,情节严重的,开除处理。

6、附件《出车登记表》

卫生院工作制度

上班制度:

1、上班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4:30,值班时间中午11:30—2:30,夜间4:30—次日8:00。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离岗,不得在上班和值班时间打扑克麻将。不得在院内公共场所喝酒、打扑克麻将。

2、临床科室(医生、护士、妇产科)、药房、收费处应保证24小时有人上班,辅助科室在临床科室有需要时随叫随到。

3、医生、妇产科、护理组设副班,在下班时间有必要时到卫生院协助工作。院方安排总值,由院长、副院长轮流,在有重大特殊情况时到场处理。科室安排二值,由组长、副组长轮流,下班时间遇有危重、疑难病人时应呼二值到场会诊,共同解决问题。

4、妇产科顺产接生应有二位医生到场,遇有危重产妇时,应呼妇产科组长会诊。新生儿遇有危重情时,应请临床医生会诊,临床医生应予配合。护理组应随时配合抢救等各项工作。

遇有危重抢救病人时,各科室人员应全力以赴,积极参与抢救工作。

5、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各科组要如实填写考勤登记表,不准弄虚作假。每月各组长要于当月最后一天将本组考勤情况上报院长办公室。

假期制度:

1、每位职工每月六天假期,不得积假。

科室成员休假前一天应向组长请假,经组长同意方可休假。休假超过三天者应告知院长。组长休假时,应在休假前一天向院长请假,组长休假期间组内事务由副组长负责。

2、请假未经批准或未请假擅自休假者,按旷工论处。

3、请假人员在休假期间应保持通讯通畅,如卫生院有特殊重大任务,应在接到通知后赶回卫生院参加工作。

4、院内工作人员一般不得请长假,遇有特殊情况,在不影响卫生院工作开展的情况下,方准予请长假。

5、职工休假时如有在院外发挥业务专长,引起不良后果或造成医疗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收费制度:

1、杜绝乱收费现象,所有收费均按收费标准及院方规定收取,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

2、所有收费均应交收费处,杜绝科室、个人自行收费和故意不收费行为。

3、本院在职职工需要在本院诊治的,免收检查费、住院费、治疗费,药费和材料费按实收取。

4、职工的直系亲属在本院诊治,可有如下优惠:辅助检查及住院治疗费按30%收取,药费和材料费按实收取。非直系亲属一律按收费标准收取。

5、各项收费优惠措施的执行须经院长审核同意。

服务制度:

准时上班,坚守岗位,方便群众看病和办事。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

1、实行首问负责制,即群众来院看病或办事时,询问院内人员时,被询问者应清楚告知情况,并帮忙找到有关人员。

2、每位职工应按组内安排,做好份内工作。如遇工作较忙,组内其他人员无条件协助,不得推委。

3、群众办事时,如手续完备,应予办理,不得拖延。

4、病人呼叫时,反应迅速,问清情况后,及时进行处理。

5、详细诊疗病人,合理用药,规范操作,对病人认真负责,杜绝差错事故,确保医疗安全。

6、医务人员应多与病家沟通,使病家及时了解病情和医学处理情况。与病家沟通时力求不亢不卑,柔声细气,耐心解释。不得无故顶撞指责病家,不得与病家争吵。

奖罚制度:

1、上班时间不在岗位,造成群众看病办事不方便,每次扣10元;

2、辅助科室、药房值班人员不到位每次扣30元;

3、医生、护士、妇产科、收费处人员离岗每次扣30元;

4、有旷工行为者,每次扣50元,旷工累计超过三次者予停岗处理;

6、自行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者,处当事人双倍罚款;

7、群众办事看病时,相关人员有故意刁难拖延推委行为,每次扣30元;

10、出现差错现象,每次扣50元,造成损失按实赔偿。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有仪器设备的'科室,要逐级建立使用管理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认真检查保养,保持仪器设备处于良好运转状态,账、卡、物相符。

2、新进仪器设备在使用前要由相关人员验收、调试、安装。具体操作人员在熟练掌握仪器的构造、性能、使用和维护方法后,方可独立使用。

3、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发现仪器运转异常时,应立即查找原因,及时排除故障,严禁带故障和超负荷使用。仪器损坏需修理者,应及时上报。如系违章操作所至,视情节轻重要承担一定数额的赔偿。

4、不得私自外借,特殊情况须经院长批准,方可借出。

5、各种仪器的说明书、线路图等资料,应及时归档,妥善保管。

6、仪器应保持清洁、摆放整齐、室内温湿度适宜,下班前仔细检查门、窗、水、电,确保安全。

考 勤 制 度

1、全院职工要坚守工作岗位,各科室要建立考勤本,指定专人按日登记职工出缺勤情况,按时报送主管院长。

2、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

3、职工请假应书写请假条,经科室负责人或院长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婚假、产假及法定假日按规定执行。

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主管院长或院长请示报告。

1、遇有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疫情时。

2、有重大手术或首次开展的新技术、新疗法时。

3、紧急手术及抢救危重病人而病人家属或直接关系人不在时。

4、发生医疗纠纷、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时。

5、出现失盗现象或损坏物品时。

6、发现药品过期失效或变质时。

7、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非正常死亡时。

8、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9、发现病人走失或有过激行为时。

10、职工发生打架斗殴或与社会上发生冲突时。

工作人员制度

1、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

2、注意个人仪表,上班时要衣着整洁,佩带胸卡,举止端庄,待人接物严谨大方。

3、对病人要关心体贴,一视同仁,态度和蔼,用语文明,礼貌待人。

4、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认真做好值班和交接-班工作。

5、保持环境清洁、温馨,不大声喧哗,不随地乱扔杂物,不吸烟,不随地吐痰。

6、团结协作,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会议 制 度

1、院委会:由院长主持,院委会成员参加,也可根据会议内容,确定相关人员参加,传达上级精神,安排本院工作,至少每月一次。

2、院周会:由院长或副院长主持,各科室负责人、护士长参加每周五召开。

3、科务会:由科主任主持,科室人员参加,传达院周会精神,总结上周工作,布置本周工作,每周一召开。

4、信息发布会:每季度向全院职工发布一次院内信息,主要介绍行风建设、医疗质量、财务收支、基础建设、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的情况。

5、职代会:每年举行一次,由工会筹备,听取院长汇报一年来的工作,审议并通过下年工作计划,讨论通过有关重要事宜。

安全保卫制度

1、建立安全保卫领导小组,及时排查安全隐患问题。

2、重要部位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安装防盗、防火、防汛等设施,定期检查,确保设施完好。

3、财务人员要按规定及时将现金存入银行,存取大额现金时须有专人负责护送,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数额并同有价票证一同存入保险柜。

4、麻醉及贵重药品实行专人专柜管理。

5、值班人员坚守岗位,经常巡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环境卫生制度

1、环境达到硬化、净化、绿化、美化。

2、卫生区域划分明确,责任到人,保持干净、整洁。

3、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无关物品。

4、室内、外垃圾箱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5、医疗废弃物、废水要按规定及时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行风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度

1、行风和精神文明建设实行院长负责制,纳入目标管理。

2、建立职工医德医风档案,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3、结合政治思想教育,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医德规范、医学伦理学等知识,注意培树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

4、大力提倡四种精神,即主人翁精神、奉献精神、艰苦奋斗精神及团结协作精神。积极开展全程优质服务活动,努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一代医务工作者。

5、仪表端庄、服务热情。医务人员上岗要着装洁净、整齐,佩戴胸卡;使用文明用语,无“生、冷、硬、顶、推”和与患者吵架现象。

6、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最大限度地降低病人的诊疗费用。开展多种形式的便民利民服务。

7、 公开服务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卫生工作制度

1.本公司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订定本准则。

2.凡本公司卫生事宜,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准则行之。

3.本公司卫生事宜,除总务及生产单位(安全卫生委员会)负责外,全体人员,须一体确实遵行。

4.凡新进入员必须了解卫生的重要与应用的知识。

5.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6.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7.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

8.饮水必须清洁。

9.洗手间、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

10.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11.凡可能寄生传染菌的原料,应于使用前施以适当的消毒。

12.凡可能产生有碍卫生的气体、尘灰、粉末之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采用适当方法减少此项有害物的产生。

(2)使用密闭器具以防止此项有害物的散发。

(3)于发生此项有害物的最近处,按其性质分别作凝结、沉淀、吸引或排除等处置。

13.凡处理有毒物或高热物体的工作或从事于有尘埃、粉末或有毒气体散布场所的工作,或暴露于有害光线中的工作等,须着用防护服装或器具者,应按其性质制备。

从事于前项工作人员,对于本公司设备的'防护服装或器具,必须善用。

14.各工作场所的采光,应依下列的规定:

(1)各工作部门须有充分的光线。

(2)光线须有适宜的分布。

(3)须防止光线的眩耀及闪动。

15.各工作场所的窗面及照明器具的透光部分,均须保持清洁,勿使有所掩蔽。

16.凡阶梯、升降机上下处及机械危险部分,均须有适度的光线。

17.各工作场所应保持适当的温度,温度之调整以暖气冷气或通风等方法行之。

18.各工作场所应充分使空气流通。

19.食堂及厨房之一切用具及环境,均须保持清洁卫生。

20.垃圾、污物、废弃物等的清除,必须合乎卫生的要求,放置于所规定的场所或箱子内,不得任意乱倒堆积。

21.公司应设置甲种急救药品设备并存放于小箱或小橱内,置于明显之处以防污染而便利取用http://。每月必须检查一次,其内容物有缺时应随时补充。

22.本准则经呈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卫生工作制度。

学校卫生工作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为了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学校应该建立和完善卫生管理相关政策与制度。

一、主要领导负责制学校应建立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主任、校医(保健教师)各负其责。定期召开学校卫生工作会议,指导、研究学校卫生工作,解决学校卫生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二、落实岗位责任制每日进行卫生巡视,做好教室与卫生区的保洁,认真填写卫生检查记录,每周进行一次全校性的.卫生大扫除。认真开展学校卫生工作的检查评比。

三、建立常规工作制每年三月、十一月作为“健康教育宣传月”,以广播、讲座、板报形式进行以保护视力为中心的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每日做两次眼保健操,不断提高眼操的质量,开展中小学视力普查普治工作。坚持大课间阳光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

四、完善疾病防控制度切实对学生的常见病、多发病防治工作,针对学生近视、龋齿、沙眼、贫血和营养不良、肥胖的六病防治工作制订具体防控宣传计划。

五、强化传染病的防控和报告隔离制度积极配合防疫部门对学生做好防治工作,并做好宣传工作,发现疫情及时上报,采取有效措施,切断传播途径。

六、规范中小学生体格检查制度每年要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建立和规范体检档案,对体检中发现有各种疾病的中小学生,要下发体检复查通知单及时进行复诊和给予治疗,开展中小学生生长发育的各项指标的统计、分析、对比、评价等调研工作,为学校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七、规范保健室常规工作制度学校卫生室要做好师生卫生保健工作,要做好伤病的妥善处理,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八、建立学校卫生档案管理制度健全学校卫生工作档案,对卫生工作要建档立卷,做到系统化、经常化、规范化,并对档案进行科学化管理。

(一)、教学卫生监督与管理:

1、教室的采光、照明和微小气候及课桌椅及黑板符合卫生标准。

2、学生每天学习时间不超过各阶段年龄水平(6-8小时),

学生体育锻炼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保障学生每日睡眠时间(8-10小时/每天),适当安排作业,尽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3、坚持每日两次做眼保健操,自觉课间活动与放松。

4、教师应准时下课,杜绝拖堂,要求学生课间必须到室外活动,保证有充分的休息时间。

5、根据学生视力情况,定期调整学生座位,矫正学生视力。

6、培养学生正确读、写、坐的姿势。

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洁净、舒适、安全、和谐优美的学习生活环境。

1、确立卫生一票否决制学校应把卫生工作作为创建卫生文明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成为教育系统文明的典范与窗口。确立卫生一票否决制度。建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卫生不合格的班级或个人取消班集体或个人评先资格。

2、建立卫生包干负责制教育学生养成文明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不涂污墙壁,大便后要洗手,做到确保校园净化,天花板无蛛丝灰尘,墙壁无脚印,地面无痰迹,桌椅无刀痕,厕所无臭味。教室、办公室、环境责任区等要求地面清洁,桌凳整齐,门窗、黑板干净,沟渠无污水,顶上无蜘蛛网,室内无杂物。教室内设有卫生角,有常用急救用品。各班应备有脸盆、毛巾、肥皂、纸篓等卫生设施,做到放置有序。教室、办公室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清新。

(1)厕所坚持每天早中晚三小扫,逢节加倍扫,每周一次评比制度。

(2)厕所管理实行包干到班,责任到人,要求天天有人管理,个个相互监督。

(3)厕所里不得随地吐痰、便溺,不得涂画墙壁,不得破坏公共设施。

(4)不得将硬纸和杂物丢入便坑内,不得将污水、泥沙倒入便池。

(5)养成便后洗手习惯。

(6)经常清扫洗刷,用各种药水药剂,杀菌消毒,用樟脑丸、清新香剂等使厕所不但无臭无蝇虫,便池无尿碱。

(7)防止校内化粪池漫溢,特别是阴雨天,杜绝粪水污染环境甚至造成传染病流行。

每天由值日老师、学生认真检查环境卫生,并在学校日志上记分,每周由值周师汇总成绩,表扬先进。总成绩纳入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班级和个人取消评先资格。

(三)、个人卫生监督与管理:

1、要求学生仪容端庄大方,讲究衣着,头发卫生。

(1)做到天天刷牙,讲究饮食卫生,不喝生水,在校不吃零食,饭前、便后要洗手,勤洗澡,勤换衣服,勤剪指甲,勤理发。

(2)每班每周进行个人卫生检查一次,各班要做好记录。

卫生所工作制度

为加强我院医疗卫生保健工作的科学管理,提高医疗保健工作质量,争创全国重点院校和全国文明单位,新学期重新修订管理制度如下:

一、总则

(一)根据国家教委、卫生部联合颁布《学校卫生所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卫生所属学校的医疗,防疫保健性机构。

(四)全体医护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认真学习政治业务知识、努力把卫生所办成领导满意、师生放心的服务育人场所。

二、工作管理制度

(一)门诊室工作制度

1、保持门诊室整洁、卫生,物品存放分类有序,医疗器械消毒备用。

2、对待病人态度和蔼、热情、周到。

3、维护病人尊严,保护病人隐私。

4、门诊病人要登记,病例记录详细,传染病零报告。

5、处方配药量按病情需要执行。严禁开大方、人情方。

(二)传染病管理制度

1、专人负责传染病预防、报告工作,接受有关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

2、发现传染病按传染病防治法,向所在地疾控中心报告,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3、发现传染病应立即隔离,同时做好自身防护。

4、对污染的物品及环境按规定进行消毒处理。

(三)处方制度

1、除执业医师外,其他人员无处方权。

2、处方用黑或蓝色的钢笔或圆珠笔书写,一般用中文或拉丁文。处方严禁涂改。

3、处方上应有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及用药方法、医师签名、配方人签名。

4、药品使用、药品用量必须按照中国药典及医疗保检规定的标准配发。控制药品医师要在处方上特别标注。

5、除医师本人外,他人无权擅自修改处方。对处方上的.不明显处或处方有错误通知医师本人进行修改。

6、处方保留三年备查。

7、处方配药量按病情需要执行。严禁开大方、人情方、对违反规定,药剂人员有权拒绝。

(四)注射、观察室工作制度

1、保持室内整洁、物品分类存放有序。

2、对待病人态度和蔼、热情、周到。

3、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4、外带药品不予注射、输液。

5、经常检查急救药品的质量、数量和急救设备的使用性能。

6、密切观察病人病情。病人在输液中出现过敏发应、输液反应,及时通知医生并做好抢救准备。

(五)三查七对制度

三查:护士在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都要检查。

七对:核对姓名、性别、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六)药局工作制度

1、药房整洁、物品存放分类有序。

2、对待病人态度和蔼、热情、周到。

3、药品充足备用、防止药品过期、变质、破损。

4、付费后发药,不随意外借药品。

5、按医生处方及药典规定配发药品,对有疑问的处方必须请医生核实后才能配发,违反用药规定的处方一律不能配发。

(七)化验室工作制度

1、保持化验室整洁、卫生、物品存放分类有序。

2、对待病人态度和蔼、热情、周到。

3、维护病人尊严,保护病人隐私。

4、化验结果准确无误,对本标本负责。

(八)收费室工作制度

1、挂号室整洁、卫生,物品分类存放有序。

2、对待病人态度和蔼、热情、周到。

3、按规定医药费用当面结清。

(九)消毒管理制度

1、严格压力蒸汽灭菌的安全操作。

2、无菌物品专柜放置并有标志。

3、灭菌物品需标明无菌消毒的时间、有效期、物品名称、责任人。

4、每次消毒均需记录。

5、定期检验消毒灭菌的效果。

wei卫生室工作制度

一、负责制订卫生预防工作计划,组织全校学生每学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

二、负责学生健康卡片和其它资料的整理,实现电子化档案管理,保证卫生保健工作的完整性。

三、负责药品、器械的购置和管理。

四、每学年对学生的视力、形态、机能等进行一次统计分析,并向学校领导提供有关数据。

五、负责教学卫生、饮食卫生等医务监督工作。

六、组织好卫生讲座和防保宣传工作。

七、配合工会做好教职工的体检、献血等工作。

八、搞好医务室值班工作及日常事务工作。

九、及时妥善处理好校园突发伤害事故并做好备案。

十、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做好学生心理问题的防治和疏导。

范文二、

第一条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第二条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学生每日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不超过八小时。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课时间和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第三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新建、改建、扩建校舍,其选址、设计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

第四条按照有关规定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设施。为内宿学生提供相应的'洗漱、洗澡等卫生设施。为学生提供充足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第五条建立卫生制度,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以及教室、宿舍卫生的管理。

第六条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第七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学校卫生工作制度

为了保证教育教学有一个整洁优美的环境,使学生健康成长,特制定卫生制度如下:

1、坚持早、午、晚三次清扫,保持室内外整洁;

4、班级设有卫生角及卫生箱;

5、垃圾倒在指定地点,不许乱倒。

1、要做到四勤: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衣服;

2、要坚持三带:水壶、手帕、抹布;

3、要做到六洁:手洁、脸洁、脚洁、皮肤洁、牙齿洁、服装洁;

4、把住病从口入关,不喝生水,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不吃劣质小食品;

5、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杂物。

2、每周调换一次学生座位;

3、不在光线过强或过弱的地方看书,看书时间长了要间歇;

4、第二节课后,要认真做“眼操”。

1、坚持天天上操场、人人都锻炼,增强体质;

2、坚持上好早(间)操,保证人人都上操(有病不能上操要经过老师批准)。

卫生所工作制度

第一条、根据1989年国家教委、卫生部联合颁布《学校卫生所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卫生所是附属于学校的医疗、防疫、保健性机构。

第三条、卫生所必须以医疗为中心,努力完成医疗、预防、保健、等工作任务。

第四条、卫生所全体医护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认真学习政治、业务知识、努力把卫生所办成领导满意,师生放心的服务育人场所。

第二章    领导体制

第一条、卫生所实行所长负责制。

第二条、成立保健室,负责全校师生的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等工作。

第三章    业务及科室设立

第一条、卫生所主要任务是负责全体师生的医疗保健工作,其次是参与学校其它与卫生有关的事务性的并在其中起主导作用的工作。

第二条、卫生所内设立诊断室、药剂室、注射室、观察室、换药室。

第四章    卫生所工作制度

第一条  会议制度

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工作会议,讨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进行业务交流。

第二条  医疗登记、统计制度

做好传染病、精神病的登记工作,每月统计一次药品进出情况,教职工用药情况,门诊人次等数据。

第三条  医疗收费制度

对学生、教职工收取药品成本费,挂号按0.30/人元收费,对参保大学生按药品成本费60%收取。

第四条  预防保健工作制度

一、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包括计划免疫,传染病及寄生虫病和地方病的防治。在上级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实施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二、积极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做好传染病的监测、上报、管理和建档工作,对传染病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三、组织新生入学和毕业生体格检查,对在校大学生按有关规定进行身体形态和身体机能测定,建立学生体检档案。

四、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提高人群自我保护能力和整体健康水平。

第五条  卫生工作制度

一、把爱国卫生动动列入卫生所的工作范围。

二、宣传“除四害、讲卫生”知识,教育师生养成卫生习惯,树立以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的`社会风尚,卫生所应成为“除四害”、“讲卫生”的模范单位。

三、有计划地做好室内外环境的定期消杀工作。

第六条  药房工作制度

一、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管理毒、麻、限、剧及贵重药品,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二、药房工作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遇有用量、法不妥或有配伍禁忌等错误时,应与医师联系更改后再行调配。

三、药品必须经常检查,加强管理,防止虫蛀、鼠咬:霉烂及积压失效等现象。

四、调剂台及储药瓶应保持清洁整齐,并按固定地点放置,处方应严格保管。

五、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第七条  换药室工作制度

一、严格执行无菌管理制度,非换药人员不得入内。

二、除固定敷料外(绷带等)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无菌溶液(生理盐晟二醛)定期更换。

三、器械浸泡液定期更换。

四、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

五、特殊感染不得在换药室处理(如绿脓杆菌感染)。

六、负责做好换药室的清洁,消毒和物品保管工作。

第八条  注射室工作制度

一、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病员热情、体贴。

三、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医师。

四、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并做到每人一针一管。

五、室内每天要用紫外光照射半小时。

六、准备抢救药品、器械,应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七、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第五章    健康监测与卫生监督

一、每年对新生入学健康检查。

二、对各类健康检查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并根据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三、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规,做好学校社区内传染病预防和管理工作。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卫生所工作制度。

卫生室工作制度

7、协助开展计划免疫,儿童保健门诊和开展健康教育,心理咨询,慢性病管理

8、对疑难病症患者及时会诊、转诊,建立工作差错、事故登记制度

9、遵守财会制度及药品、物品领取规定,严格保管,防火防盗

10、开展便民服务项目,服务热情,耐心,按标准收费,树立良好医德医风

2、负责急诊患者的处理

3、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4、遇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报告室长或请求有关单位援助

1、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卫生室工作日程,认真抓落实,成为爱国卫生先进单位

2、宣传卫生常识,教育群众养成卫生习惯,树立卫生光荣,不卫生耻辱的社会风尚,

5、认真抓好卫生检查、竞赛、评比,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1、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脱岗

5、保持环境整洁,落实消毒措施

6、对家庭病床,按规定访视,体检,提供咨询

7、开展健康教育,心理咨询,慢性病管理

8、对疑难重病患者及时会诊、转诊,建立工作差错、事故登记制度

9、遵守财会制度及药品、物品领取规定,严格保管,防火防盗

10、开展便民服务,服务热情、耐心,树立良好医德

2、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领,上报损耗

3、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4、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

6、已用过的注射用具要随手清理、清点,每日更换

7、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1周者重新灭菌处置室工作制度

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或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患者热情、体贴

3、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医师

5、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6、室内每天要消毒,定期采样培养

7、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9、器械浸泡液每周更换2次

10、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

11、特殊感染不得在处置室内处理

1、急诊工作由医师和护士担任,其他人员不得担任急诊值班

5、急诊患者不受划区分级限制

1、不符合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尚须急诊观察的患者,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

3、值班医师早晚查床1次,重病随时观察治疗

4、急诊值班护士,随时主动巡视患者,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反映情况

5、值班医护人员要观察患者的临时变化,随找随到床边看视,以免贻误病情

1、凡需康复理疗者,由医师填写治疗申请单,经理疗室人员检诊后,确定治疗种类与疗程

4、爱护康复理疗设备,使用前检查,使用后擦试,定期检查维修

5、充分利用中医针灸、火罐、推拿、艾灸等手法进行康复治疗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卫生室工作制度。

学校卫生工作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增强师生的体质,减少疾病的发生,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特制定本卫生工作制度。

1.教室墙壁每年粉刷一次,经常保持清洁;

2.教室照明配备适当,定期检查维修;

3.课桌椅逐年更新或维修,以符合学生身体发育的要求;

4.教师上课板书大小要适当,要规范化,位置要适宜;

6.注意减轻学生过重负担,不拖堂,每天课外作业高中不超过1.5小时,初中不超过1小时。

3.公共区和教学楼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每天由专人负责清扫倒洗;

4.每次卫生清扫后由学生干部进行检查评比,公布检查结果;

5.禁止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乱刻乱画,违者要扣该班卫生分数。

1.体育课要向学生进行体育知识教育,体育课教学和课外活动对病残学生要作出安排;

2.每天坚持做广播操,组织安排好学生的课外活动;

3.体育场馆和器材要定期检查和维修,做到符合卫生要求和安全要求;

5.教育学生饭前饭后不参加激烈的体育活动,女学生在月经期不要参加剧烈的体育运动;

6.设置体育课和课外活动后洗手的设备。

每个人必须做到“五要六不”:

要定时作息,要睡前刷牙,要勤换衣服、勤洗澡,要勤洗手、勤剪指甲,要勤理发。

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物,不吸烟,不用公共毛巾、茶杯,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

2.严禁在公寓内外乱扔杂物,保持公寓内外的环境卫生;

3.不随意坐、躺他人床铺,不随意穿戴他人衣帽,防止疾病相互传染;

4.为防止传染病在公寓流行,所有寄宿生要接受预防接种;

5.发生疾病,应及时向老师和保健室报告。

2.根据季节,及时举行流行性疾病的防治知识讲座;

4.有计划、有组织地培训卫生干部,每月召开一次卫生委员会议;

5.定期向女学生讲授青春期的卫生知识课;

6.每期总结评比优秀卫生班集体和优秀个人。

3.学生就诊小伤病随到随看,急重患者及时转送医院;

4.学生在其他医院看病需要在保健室打针时,一律凭医院的注射单,否则不予打针;

5.年级以上的学生集体活动,保健所要派人带医药箱跟随参加。

学校卫生工作制度

一、学校卫生在主管校长领导下和有关部门组建校卫生领导小组,将卫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二、建立学校卫生岗位职责制,分工负责,落实学校卫生工作。

三、制定环境卫生制度,建立每周卫生日,使校园环境持续整洁优美;搞好绿化美化和地面硬化。厕所要清洁卫生。按卫生区划分每日清扫并持续清洁卫生。

四、教室每一天要打扫,并持续整洁,室内布置规范化,要经常洒水、开窗、持续室内空气新鲜。

五、仪器室、器材室、图书室、试验室等,要持续整洁,定期清扫,设备放置有条有理,化学实验室要有通气设置。

六、学生宿舍、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持续整洁,东西放置有条理,被褥要整洁。

七、要培养学生良好个人卫生习惯,早晚要刷牙,饭后要漱口,不喝生水,不乱仍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

八、注意保护学生视力,落实中小学生近视眼防治工作方案。

九、建立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对学生体检。

十、建立卫生评比制度,每周一小评每月大评一次,期终总评一次发卫生流动红旗。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