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工作总结是一种自我激励和自我管理的方式,帮助我们保持工作的积极性和动力。大家可以参考下面的月工作总结范文,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和效果。

学校管理工作总结

__年,是“__”时期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是党的的召开之年。一年来,我校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区教育局的关心指导下,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带领全校教职员工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__届六中全会和党的精神为指引,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的,与时俱进,锐意改革,团结一致,创先争优,办学理念不断创新,教育教学质量显著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硬件设施建设全面展开,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校基本情况。

睢阳区成人中专是一所公办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是被省教育厅认定的省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也是商丘市为数不多的省级中等职业学校。学校班子成员共5名,其中正科级1名,副科级4名,教职工132人,学校占地130亩,建筑面积27000㎡,目前在校生近__人,开设专业有汽车驾驶与维修、学前教育、机电一体化、平面设计、华航航空、种植、养殖、市场营销、建筑、医学、美术等10余个。

二、工作完成情况。

(一)、认真抓好思想政治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实现富民强市和“两高一低一提升”战略目标,校党总支高度重视全校师生员工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强化教职员工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结合全市开展的“三治三提”推进作风建设活动,全面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办事速度,提高工作效率,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教风,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促进我校职业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大力表彰师生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全面展示工作中形成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效,切实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和监督作用,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学校利用节假日和重大节日开展了一系列有教育意思的活动,如每天早上的经典诵读活动、“清明节”文明扫墓活动、“迎五一、庆五四”拔河比赛和篮球比赛、“精神”宣讲报告会、“歌颂祖国、放飞理想”诗歌朗诵比赛等,既丰富了学生们的业余生活,陶冶了学生的情操,又激发了学生的爱国热情和创新精神,在全校范围内形成了“比学赶帮超”良好氛围。

(二)、加快学校扩建工作进度。

(三)、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为确保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的完成,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我校实施了教学积分量化管理和各项工作的精细化管理,主要措施及成效是:

1、狠抓教务管理。

(1)教学常规管理。按照教务处制定的工作计划和学校管理制度要求,教学常规检查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一月一小查,学期一大查”,各教研组均按学校要求在开学初及每一大周的单周次,对教学计划的制定、教师备课的质量和学生作业的布置批改等进行定期检查,平时进行个别抽查。通过检查发现,绝大部分教师备课认真,教学目标明确,能突出教学重点,对难点突破、知识关键点能提供方法,对以往知识回顾,新课引入以及传授新知识,各有其特点。特别是教学课件的制作,无论是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有很大提高。对于学生作业的布置与批改,大多数教师能做到全批全改,且批改次数能达到规定要求,有的超过规定次数,有评语,有要求,这种认真负责的态度值得发扬和提倡。

(2)教学秩序管理。由于我校班级设置多、专业种类多,再加上受到师资和实训场地、器材等因素的限制,在课程安排时碰到很多困难。但教务处还是克服了各种困难,科学合理地安排了功课,使有限的教学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学校还利用每周的周五、周八这两个时间对全体教师进行业务培训,学习兄弟学校的先进管理经验、学习优秀教师的授课方法、学习著名学者超前的教学理论等,通过学习培训,教师的业务水平明显提高。

(3)考务考试管理。全市的职业学校命题比较零碎,特别是对口升学专业学生,来自校内或校外的考试次数很多,有专业技能等级考试、升学模拟考试、期中期末统考等,单就期末考试就有五种考试,且持续时间比较长。由于班级多、课程多,致使考试安排难度大,教务处全体人员对每次考试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及早对考试作了合理安排,从而使考试能有序进行。尤其值得一提的是__年商丘市高招办又一次把我校确定为职业类对口升学高考考点,我校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对待,圆满完成了上级有关部门交给高招考试的任务。

学校管理工作总结

俗话说:人多为患,无事生非。xx中学有xx个学生,xx个教职工。学校教职工很多年不流动,人心涣散,工作作风散漫拖沓。加上职称问题、住房问题、工作量多少问题、绩效工资分配问题等等这些学校共性问题在xx中学也表现得很突出。近几年,xx中学人心浮躁,曾一度沦为全县多事学校,因种种原因职工上访事件也多次发生,教育教学质量也呈现逐年滑坡态势。

经过xx中学新一届领导班子的思考、讨论,我们明确:改变陈旧的校舍,相对落后的办学硬件设施,不是学校工作的重心。让xx中学再次腾飞,学校的工作重心首先应是扭转人心、有效笼络人心,增强xx中学师生凝聚力,实现管理的最大愿望:让教师幸福,让学生快乐。

为此,xx中学提出了塑造阳光心态,构建阳光校园的近期管理目标,大胆进行了尝试探索。经过一年的实践,初步取得了成绩,增强了学校的凝聚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让教职工塑造健康向上的阳光心态,增强整个学校的凝聚力,校领导班子成员必须身体力行,做教职工努力工作的示范人、引路人,做教职工工作、生活的服务人、贴心人。

经调研,部分教职工过去对班子成员有看法,认为老爷多,黄牛少。庞大的班子队伍办事效率低、遇事推诿、政令不畅,给教职工人心浮动带来较大负面影响。为此,学校提出:喊破嗓子,不如做个样子。要让职工有积极的心态,热爱献身本职工作,班子成员必须先有积极的心态,扭转工作作风,先把全身心精力用到工作上来,达到引领职工、凝聚人心的目的。

去秋新学期开学前夕,班子成员在校长的带领下,彻底清扫两个校区淤积数月的垃圾,打扫校园环境卫生,拉开了班子成员引领的序幕。一学期以来,班子成员有效工作,自觉养成了查岗的好习惯。特别是在每日三餐时间,上午第4节、下午第1节、第3节,晚自习时间,周六学校离校,周日学生到校等重点时段,为师生服好务,重点督查学生的日常行为,教师的常规工作,学生的安全,校园的卫生,教师到岗情况,学生到校情况,水电管理情况,集体活动的安全,争先创优活动,处理突发事件等十大方面的问题,初步形成了潜心静气的工作作风,有效扭转了过去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不力,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工作作风。

在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上,要求班子成员要走在教职工的前面,事必先行,起到引领作用。在学校各项课外活动的开展上,班子成员亲自冲在第一线;在公益劳动上,班子成员干得最多;在教学三优竞赛活动中,要求班子成员要拿得出来,敢于亮剑,给教师们示范;在会议纪律上,要求班子成员提前候会,不做无中心、无思想、无内容的发言,有效缩短会议时间,减少会议次数;在教学质量上,要求班子成员必须代主要学科,质量不低于年级前三分之一;在组织纪律上,要求班子成员务必落实管住自己的手,管住自己的嘴,管住自己的腿等三管原则,加强廉洁自律,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找对个人准确的位置。

以上举措虽属常规要求,但真正落实是半年来不断努力的结果。班子成员作风的初步转变,班子成员的正确心态,对教职工塑造阳光心态起到一定的引领作用。在学校工会组织的学校是我家,兴衰靠大家的有奖征文活动中,一位教师这样写道:在新一届领导班子正确领导下,部分班子成员给我们职工做好了表率,在学校起到了中流砥柱的作用,让我们看到了学校这个大家庭再次崛起的希望!学校是我家,我们没有理由在工作中出工不出力,要时时刻刻注意为这个家添砖加瓦!

去年10月,一名青年教师因车祸受伤住院,需5万多元医疗费用。在工会的倡议下,班子成员带头捐款,其他职工纷纷慷慨解囊。当会场上响起《爱的奉献》这熟悉的旋律时,有同志闪动着泪花说:我们需要的就是这种干群之间融洽的亲情,需要的就是健康平安高效的工作,需要的就是健康阳光的心态,让人与人之间那种相互攻讦、无事生非、只求索取、不求奉献的作风永远离开吧!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用先进典型为教职工塑造阳光心态示范,增强凝聚力,弘扬正气是我校的又一尝试。

为倾听教职工心声,走进教职工心中,通过找70多人次座谈,了解到长期以来,教职工中优者不优,不被人重视;劣者不劣,没有危机感。少数人沉湎于工作时间经商做手艺、抹牌赌博或争抢工作量低的岗位,或无中生有,造谣滋事,或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只求混得过,不求过得硬。这些作风的蔓延,势必导致整个人心的涣散。

学校管理工作总结

今天,是这么长时间工作以来又一次很累,很累……于是,今天晚上,做一下总结,于自己算是有所收获,为着是以后的更加优秀!

评选文明宿舍,把评选要求发给各个学院,然后到时间收齐,整理,就ok了。我的开始的想法就这样简单,其实流程也就应该这么简单,然后,实际中总有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如何处理,就是经验问题,还有你如何处理才能把事情做到。

1、有的学院上报文明宿舍个数的时候,少报了。这还不好说,学院少报,肯定他们自己知道,那我们没有必要追在他们后面喊:还差_宿舍——!有的学院多报了,多报一两个还好,有些事情没有那么地死板,可多报了七八个甚至更多就要找学院了:为什么要多报?——如此严重的问题,该找就得绝对的严肃对待,否则,学院看这次“有利可图”那么很可能下次也会捣鬼。所以有些问题,要严肃处理,杜绝第二次发生,否则后果很严重……会花费我们很多精力把事情拉到正轨上去。

2、明明说好6月12号之前把文明宿舍的电子版和书面版上交,可有些学院非得到6月13号,我们打电话催着,才开始行动。如此不积极……(然而,有的学院却做的很好,早早交齐,而且做的很好,让人无可挑剔,这样领导也喜欢,无论别人如何,我要做事的话,肯定也得积极呀,机会就是在平时的点点滴滴的积累的.)所以,的处理方法就是,催完一两遍若还不交的话,取消其资格!别拿豆包不当干粮,再者,学生处也是个很大的干粮,凭什么你学院的工作就那么难做!——不过我们这次的工作有疏忽,传到网上的表时间是6月22号,还得我们没法亮出杀手锏。555失误,失误,以后还得再认真。

3、今天的事情挺多的,有些杂,有时候忙着这事了吧,插了进一件事,我只顾着手头的事,常常插进的事就搁在一边了,导致到最后开始处理这事的时候,有些流程就忘了,所以插进的事情不大的话,就立即处理,省的最后就忘了,弄乱了。效率很重要,在把事情做好的前提下。

总结到此,记住,每次工作经历都会有所收获,或许有的事情很少,有的收获很多,但收获,经验是一点一点的积累的。从底层一点一点经历这个过程,会很充实,很有收获,过程依旧美丽,而且,从底层到高层,很多的阅历在别人看来让你更有这个资本做这个工作。

民办学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建设,构建“双师型”素质教学团队,规范兼职教师的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任职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具有与承担课程相关的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良好的教学能力和相关实践经历,熟悉所担任的课程内容,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

二、工作基本要求。

1、积极学习教学理论,按照教学要求及时调整教学思路。能够遵守学校的教学纪律,服从教学安排,忠实履行教学职责,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任务。

2、注重研究教学方法,讲究教学效果,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和手段使学生学有成效。

3、主动加强师生沟通,平等对待每个学生,保证教育的公正性。

4、保证日常教学各环节(包括备课、授课、辅导、学生成绩评价等)到位,并保证总体教学效果。

5、及时向教研组反馈教学情况。

三、兼职教师管理。

1、兼职教师要按教学要求认真填写教学计划和进度表,并于开学第一周交教务处。

2、兼职教师要认真编写教案,教务处不定期抽查教案,不定期听课。

3、兼职教师要按课程表上课,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迟到一次教务处提出批评,迟到两次教务处扣除一课时的课时费,迟到三次将对外聘教师予以解聘。

4、兼职教师不得私自调课,确有事需要请假者,需提前一天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教务处主任审批后方可生效。

5、兼职教师应认真组织教学,教书育人,不得在课堂上讲与教学无关的内容,上课要布置适量的作业,根据教学实际情况对作业要进行全部批改和部分批改。

6、兼职教师上课应认真考勤,学生有违纪现象要提出批评。

7、教学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教务处反映,并尽快处理解决,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8、学期结束时,兼职教师应按要求完成命题、批改试卷、登分、填写试卷分析等工作。

9、兼职教师如发生教学事故,将视情况扣发当月课酬直至解聘。

10、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民办学校管理制度

计算机校园网是学校教育信息传输的“高速公路”,是对外交流信息的窗口,为能有效地发挥和充分利用校园网的信息资源,保证教育信息高速公路的畅通,特制订本规定。

1、校园网系统涉及学校各个部门的信息资源和机密,如有破坏和损坏,将给学校带来严重的危害。因此,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校园网系统的文件和数据,不准改动计算机的系统设置。

2、树立正确的计算机职业道德,禁止在校园网上非法拷贝和下载软件。

3、在校园网上,禁止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电子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4、利用校园网及资源编制的程序、数据库、cai课件、文档资料等软件的知识产权属学校所有,未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不得向外交流,不得占为私有。

5、为保证校园网的安全,人人都要预防计算机病毒,堵塞病毒传染渠道。外来软盘、光盘必须用病毒检测程序确认没有病毒后才能在校园网上使用。

6、禁止从互联网上查看和下载不良信息,一经查实将报校有关部门处理。

7、及时保存程序和数据。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个人使用的数据一般用移动存储盘存放。

8、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9、各处室部门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员应经常测试计算机设备的性能,发现故障及时通知网络管理员处理。

10、各处室部门应认真做好计算机的养护和清洁卫生工作。教师在使用计算机时不得再做有影响计算机性能的事。

11、学校将定期对各处室的计算机使用、管理及清洁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若有违反本规定的,由校相关部门处理。

学校管理工作总结

这个学期即将结束,在院领导和班主任、学生会、全体学生的共同努力下,我院的宿舍管理工作得到顺利的开展。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强化宿舍管理,不单是学生健康成长问题,更重要的是学院的学生日常生活和安全问题。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形成,能有效提高学习效率,因此我院高度重视宿舍管理工作,学生科建立了学生宿舍管理工作新办法,学院各级领导都特别重视宿舍的管理,把学生宿舍管理放到了学院管理的重要位置,而且每周召开的会议都有宿舍管理方面的内容,院领导都对相关宿舍管理工作反复强调,认真布置并加以督查落实。

为了让我们的管理工作更加科学、有效,我院制定了一系列的宿舍管理制度,具体是:《宿舍管理制度》纪检组制定的《文明宿舍评比检查要求》等,用制度规范学生的行为,从而使住宿舍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实行宿舍管理责任制,为切实确保宿舍学生的安全,中间不定时和不定期的有学生科全部老师组成的检查组进行正常检查及交叉式检查,周末由值周教师进行巡查。

宿舍管理,是学院管理的一个重点,要真正达到管理目标,必须狠抓落实。我们宿舍实施分层、分级管理。将管理体系化,院长学生科纪检组、班主任,逐一落实,做到层级分明,管理有效。在宿舍管理过程中由院长宏观指导,学生科制定总体管理计划,班主任、学生会具体实施管理,并负责督促、检查各宿舍管理工作方面的落实情况。遵循“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充分发挥了学生工作的主动性和学生的自觉性。

为了让学生有一个更加安全、干净、舒适的生活环境,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我们以宿舍为单位,定期组织班主任及纪检组对宿舍进行检查,包括内务清洁、有没有乱拉电线、吸烟等安全隐患;不定期召开宿舍督促会议,对宿舍长班干部进行宿舍管理培训,让学生参与到宿舍管理中来,提高他们的参与意识和管理能力;定期按照相关的制度、要求每周对宿舍进行内务的评比,评出“优秀宿舍”“整改宿舍”“最差宿舍”每周每月汇总,评出总分上墙公布结果。与此同时,我们要求班主任利用班会等时间教育学生,特别是宿舍的节约用电、用水教育、日常的生活秩序等。

些陈旧,墙壁灰暗,造成了学生宿舍不够明亮;其次,部分学生使用的铺板破旧,存在一定的隐患,整体上也显得不够美观;第三、学生的文明意识和行为习惯还参差不齐,还需要我们继续加大教育力度和管理力度。

不过,无论怎样,我们将继续本着一切为了学生的原则,努力学生营造一个舒适、温馨的宿舍环境,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使学生能在平安、和谐的校园里快乐的学习成长。

学校管理工作总结

本学期我的工作出现了全新的挑战,在这段过去的时间里,承蒙学校领导重用,感谢学校培养,从本学期开始我走上了食堂管理岗位,负责对食堂全面工作的开展与落实,本学年总务处膳食部的各项工作继续坚持校长提出的“服务、规范、高效、一流”的原则,理清工作思路,强化各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基础建设,加强岗位培训,提倡创造性开展工作。继续依照校长先进的办学理念,引导食堂人员养成用心工作、勤于思考的良好习惯,调整心态,准确定位,牢固树立“服务、规范、高效、一流”服务意识,尽最大努力解除师生的后顾之忧,高标准完成饮食卫生、饮食质量、饮食安全、为师生健康负责,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学校的发展服务。

我校自建校以来,一直以超常规的跨越式发展,学校食堂担负着为全校师生提供膳食保障服务的重任。可以说,食堂后勤管理是一个与师生员工的日常生活最密切相关的部门。

通过一个学期的工作,在主任的指导下,在全校各部门领导、老师、同事的大力支持与帮助下我密切配合主任,将食堂的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与食堂的全体员工一道,不断完善自我,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使本学期食堂的全面工作有了实质上的提升,把食堂的全面工作推向了一个新的层次,为学校发展提供了更好的后勤服务保障。从去年9月我全面接手堂工作时起就遇到了很大的挑战,因为9月1日,由于种种原因当时人员很难招,食堂一直处在缺人的状态下运作,本学期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下,我对食堂员工加强了职业道德思想培训和鼓励,对食堂管理采取了一带一,老带新、熟手带生手的培训方式。让食堂各班班长在管理别人的同时也要提高自己,对他们的工作不规范的地方及时指出,并提出改进措施,指导他们如何使整体工作达到规范和标准,我利用一切机会帮助他们,直到本学期结束才把人员招齐。

在常规工作方面,全体人员方向明确“服务、规范、高效、一流”这八字方针是学校领导对总务处工作的指导方针;我食堂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学校的方针政策,将学校领导的先进理念如何转化到实际工作之中,使我们的工作真正达到服务于学校的教育教学,服务于全校师生,服务于社会,起到良好的综合效益;通过每周的例会,使员工的思想意识中形成了,我们的工作是在从事教育,既要体现服务,又要体现育人;既要主动工作,又要用心工作;通过这半学期的工作明显的展示了食堂员工的精神风貌和工作作风,使总的工作得到了有效进展。从每周一开始,坚持开早会,对员工不达标的地方及时解决处理,总结昨天的全面工作,安排今天新的工作,对员工的日常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使其工作在短时间内得到了明确;使员工在工作中不断提高,不断进步;每周一下午的例会,对食堂的整体工作进行总结和对下周工作进行安排,对员工的本周工作进行总结,帮助员工从工作思想上,专业知识上,技能上,服务态度上都能得到提升。

食堂在“规范”落实的工作中,采取了多方面的措施:

1、对原料的采购、验收、入库、出库、保管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原料坚决拒收。

2、对卫生严格制度化管理,分工清楚,责任明确;在工作人员减少的情况下,也能保质保量地完成日常卫生工作。

3、本学期我们每周为全校师生提供凉茶,每周二、三晚餐糖水,每餐的汤都根据气候季节为师生制作,使师生有更强壮的身体,能更好地投身教学。

4、在对员工的日常管理中,我们制度加情感用自己的行动去管理,用指导去管理,在不断的教导下,员工能从指派工作到自我指派工作的转变。

5、开学初由于人员变动太大,发现食品质量有所下滑,故马上对食堂全体工作人员做了调整,目的是要更加有效地体现增效的效果,虽然,此时食堂连续离职了多位员工,但我们的整体工作没有受到影响,而是全体员工团结协作,忘我工作,食堂工作虽然得到了学校领导以及全校师生的认可,但离我们的目标“创一流的食堂”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全体员工一定会在学校领导的先进理念指导下,在总务处主管领导的带领下,不断完善自我,不断提升自我,尽早尽快现我们的目标,为学校创一流学校而贡献我们的力量。

民办学校管理制度

学校举办食堂是一项公益性事业,必须以服务师生为宗旨,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必须坚持学生自愿搭伙就餐的原则;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开设学校食堂结算户,由学校财务室实行“统一管理,独立建帐,成本核算,收支平衡”。

(一)食堂物资采购应坚持“勤进快销,以销定进,以进促销”原则。所购物资必须做到质优价廉,经济实惠。

(二)建立和完善物资采购内部牵制制度。学校食堂物资必须实行双人采购,且采购人员必须做到定期轮换、如油应由勤办配货中心集中配送,(米暂有单位自行采购,因配货中心不再配送)。

(三)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制度。食堂物资采购回来后,必须办理过秤、验收等入库手续,经采购人员、复核人员、保管人员和审批人员在统一印制的“浬中食堂物自制单据”上分别签字认可后,方可登记入账。

(四)建立物资采购报批制度。采购人员每天应根据采购的品种、数量、价格等编制“食堂采购计划表”,经复核人员、保管人员和审批人员同意审批后方可采购。

(五)建立食堂存货盘点制度。食堂存货按进库时间可分为:进厨存货和进库存货。进厨存货指购进后直接进入厨房用于加工的原材料及辅料。进库存货指为加工过程中耗用而储存的原材料及辅料,如大米、面粉、食油、干货、山货、调料和燃料等。学校食堂应对进库存货进行按月定期清查盘点,学期结束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表、帐帐、帐实相符。盘盈或盘亏的存货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帐务调整。

(一)学校收入主要来源于学生和教师的就餐收入,食堂向学生和教师收取的金龙卡存款伙食费,实行月初预收、月末结转确认伙食收入、高三学生毕业结算找补的办法。即:学校预收伙食费时,不作“食堂收入”,暂挂“应付帐款或预收款”,每月末以当月电脑打印的就餐交易额从预收款中结转确认当月伙食收入。

教职工及食堂人员的就餐费同学生一样结算。

(二)高三毕业班在高考结束后,以班级为单位实行统一退款,由机房把各班退款明细及总帐交财务室,经财务室审核后开具支票,由班主任及班生活委员签字后,由生活委员发放。金龙卡退款不得直接在金龙卡存款收取中支付(注:机房操作人员应在开学时到教务处领取调整后的班级名册表,以此名册为准对金龙卡操作系统中的班级进行更改,技术问题可咨询相关的电脑教师)。

(三)学校食堂原则上不允许对外承包经营,对于在学校统一监管下实行责任经营收取的相应可支配费用,必须纳入学校预算外收入管理。

(四)食堂银行存款所产生的利息收入,以及包装物出售、饭菜下脚处理等所产生收入,一律记入食堂收入,不得转移存储。

(五)学生伙食费的收取应充分考虑学生的承受能力,以伙食支出的估算成本为依据,力求收支基本平衡。

(六)食堂实行自收自支,自负盈亏,学校行政一般不予补助。食堂以伙食资金购置食堂设备或其它支出而造成亏损的,学校可给予一定经费补助。

(一)学校食堂支出要以服务师生为中心,按照“量入为出”原则安排各项支出,严格支出管理,提高伙食资金的使用效益。食堂支出主要包括:

1.伙食支出:是指学校食堂开展伙食活动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

(1)粮食支出:学校食堂加工过程中所耗用的'米、面粉等支出;

(2)菜金支出:学校食堂烧菜所耗用的支出。

(3)调料支出:学校食堂加工过程中耗用盐、味精、鸡精等支出;

(4)燃料支出:学校食堂加工过程中耗用煤、煤气等支出;

(5)其他材料支出:学校食堂加工过程中耗用除上述以外的支出。

2.其他支出:学校食堂聘请临时工等所开支的人员工资等支出。具体包括:炊事员工资、社会保障费、教师管理补贴、水电费支出、非正常支出及其他杂项支出。

(二)食堂支出的管理程序和审批规定。

1.所有主食、副食、蔬菜等物资材料购入,必须按实际支付的价格及运费等实际成本计价。物资材料购入时应填制食堂物资入库单,数量、价格、质量须经食堂有关管理人员验收、过秤签字后按序入库,并记入有关帐簿。

现购现用物资材料的购入和交付使用,可不通过填制食堂物资入库单和食堂物资出库单,购买验收后凭采购单及发票直接列入伙食支出。

2.领取主食、副食、蔬菜等物资材料,必须填写食堂物资出库单,出库时以加权平均后的成本作伙食支出。食堂物资出库单须经有关食堂管理人员签章,并记入有关账簿。

3.食堂的差旅费、通讯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等支出,须经食堂负责人审核,报学校校长审批后,向食堂出纳办理报销手续,直接列入当月支出。以上费用报销时必须使用税务发票(如酒、饮料、电话费、办公费等可到超市采购、食堂不得列支烟等招待费)。

4.食堂需购置固定资产,由食堂负责人提出申请,报学校校长审核,审批同意后,方可按当年市局教育系统招投标(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规定办理设备采购手续,购入后办理好固定资产登记入帐手续。

5.食堂人员的聘请人数应符合规定的人数,其工资标准由学校校委会集体研究同意后执行。

(三)学校因工作需要而发生的客伙支出,原则上要求在学校内部食堂就餐,费用按实际支出成本结算。

(四)食堂菜类的采购应有两人及以上人员到菜市场采购并填写“浬中食堂物自制单据”,采购验收后由验收人及食堂经理签字并付款,其他物资的采购原则上须对方开具正规的税务发票到校财务室单独报销,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物资须对方提供开户银行及帐号,通过转帐支付,不提现金。经常在采购的米、油、面粉、冰货等大额采购项目应告知对方至少每周到财务室进行资金结算。其他定点单位采购的数量不是很大的项目也应每周到财务室结算,原则上要求对方开具税务发票。发票在报销过程中应写明用途(如乡音卡为xx人使用,xx为维修厨房费用等)。

(五)所有结算的票据都要求合法规范,票据开具的内容反映实际的经济交往事项,票据反映的业务内容真实,符合经济交往事项的实际情况。(是否存在伪造作假,如大头小尾、涂改、不套复印纸等);发票的正确性:内容齐全、填写规范、开具的内容与发票类别相符、在规定的额度和时间内开具等;要求对方单位开票时必须要求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开票时,同时要求填写付款方:“浬浦中学食堂”并有开票方开票人和收款人签字,同时在发票联上加盖发票专用章。

(六)食堂早上购完菜后经验收入库签字后应及时到财务室报销当日购菜发票,要求在下午4时前报销,并在当天上午10时前填制好浬中食堂购菜情况公示表;金龙卡收款后也于当日上缴银行(除学期开学等特殊原因外),并由当天下午把存款日操作情况表与银行对帐单上缴财务室。操作表中另须说明教师换卡人及打卡错误姓名等情况,不得用收款垫付支出款项。

(七)学校食堂所有支出项目除菜市场购买的菜类及零星支出在500元下的项目由食堂经理签字汇总后由校长统一签字后支付,其他也由校长签字后支付。食堂用劳保用品及食物福利等的发放须报校长室审批,发票报销时附审批单。

(一)食堂财务收支结余是指学校食堂因伙食经营而发生的当期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学校食堂不应以盈利为目的,必须坚持“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

副营收支的收益和其它收支的收益应当单独反映。

(二)食堂应每月反映财务盈亏状况,按月编制“学校食堂资产负债表”、“学校食堂收支明细表”,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消除亏损。

(三)食堂净收益全部纳入学校部门预算,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

食堂财务帐目应按诸教[20xx]8号《关于切实加强学校财务清理工作的意见》的规定,每学年末由校工会及膳管会对食堂帐目清查一次,清查情况在校公开栏中公示,学期报表于每年7月15日前报送教育核算中心,每月食堂财务报表于次月10前在食堂财务公开栏上公示。

食堂的会计档案资料,纳入学校会计档案资料统一管理。

民办学校管理规定

1、坚持“三育人”的宗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依法治校。

2、严肃工作纪律,教师必须在上课之前提前到校。教师请假须经批准后,才能离开岗位。

3、严谨工作作风,全体教师必须要为人师表,事事成为学生的表率。要做到衣着整洁,仪态端正,谈吐文明。上班不穿拖鞋,不烫金发,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坐着授课。上课或教师会议期间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要设置为会议模式等状态。全体教师必须参加学校的集会、两操等各项集体活动。

4、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坚持做好继续教育、终身学习,提升自身的政治、业务水平,积极主动地参加各项教研活动。每个教师都必须无条件地完成学校布置及领导安排、分配的每一项任务。

5、成立以校长为首的管理班子,明确分工,分工协作,负责学校各项管理事务,协调师生关系;勤奋务实,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努力营造团结进取务实求新的校园文化环境。

6、保持办公室的安静、整洁。在办公时间内,不得在办公室闲谈;不得在办公室打瞌睡;不得在办公室内办私事。办公桌面的书、簿、用具要放置整齐、洁净。

7、严格财经制度,一切单据报销须经校长签名才能生效。有关人员需购教学用品、办公用品或开支其它活动经费,需事先请示,经校长批准才能实施。财会人员要做好收支结报工作。教师加班每天可付20~30元加班费。

8、尽忠职守,严守学校的机密,凡是不适宜外传的内部机密,不得随意外传。

二、安全保卫制度。

1、树立全员护卫的思想,保证学校师生、财产的安全。

2、建立学校安全责任工作小组,做到人员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安全工作、班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科任教师是班级安全管理的具体责任人。

3、抓好门卫制度和假日值班制度,外来人员进入校门要审查,学校财物不得带出学校,上课时间学生未经老师同意不得出校门口。否则后果自负。4、平时抓“五防”,冬季抓“冬防”,节日抓“重点防”,消灭苗头性事故。

5、学校定期开展防风、放盗、防水、防火、防毒等安全教育。

6、体育教师要经常检查学校设施,保证学生活动安全,及时处理偶发事件并负全责。

7、搞好校群关系,防止不必要矛盾。

8、学生放学时,做好护路队工作,保证学生安全。各路队设立“安全员”,负责本路队的纪律,建立学期末评选“优秀安全员”的制度。9、恶劣天气和特殊情况下,要采取特别保安措施。

10、值日(周)老师每天必须在校园内巡视,并在站队时进行安全教育。

三、学习制度。

1、经常性的学习是提高教师政治、业务水平的必要保证。

2、每周一中午集中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并进行记录。

3、教导处要安排专门时间、专门内容组织教师进行业务学习和校本培训。

4、学校鼓励教师进行业务进修和成人自学。

5、学校妥善保管有关资料。

1、自觉按照教学活动的五大环节组织教学。做好备课、上课、作业与辅导、评价考核、活动实践、教学研讨等方面工作,并进行创新性发展。

2、每学期初要认真制定各学科教学计划,并交教导处审查后实施。

3、教导处每月抽查一次教学情况,校内公布。

4、每学期末集中检查教学情况,将结果计入教师业务档案。

5、学校成立学科教研组,定期开展活动,使教学活动科学化、规范化。

五、财务制度。

1、遵守国家和上级机关的财经政策和纪律。

2、节约开支,杜绝浪费,充分用好每一分钱。

3、学校成立理财小组,负责学校财务结算、审核,并将财务状况在校内公开。

4、统收统支,校长一支笔审批,杜绝多头收费与乱收费。

5、建立完整的帐目,妥善保管财务资料。

6、学校以每学期为一会计周期,期末及时结清帐目。

7、每学期初认真预算,非特殊情况不得突破。

六、家访制度。

1、为了加强团结教师和家长的联系,共同教育好学生,班主任和任科教师每学期至少对每个学生的家庭进行一次访问。

2、家庭访问有困难的,也可进行电话或由学生带信请家长面谈,或建立联系薄。

3、和家长联系,其目的是为了使学生在校在家在社会的表现彼此了解,共同掌握情况,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与诱导,因此应避免告状式或责怪家长的方式,以免引起家长和学生的反感。

4、每次和家长联系后,应把联系的情况记录在班主任工作日记上。

七、考勤制度。

1、学校根据上级要求和有关精神对全体教师考勤。

2、安排专人逐日登记,月底(年终)小计,与年终(学年)考核挂钩。

3、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旷课。

4、学校设出勤奖,与考勤结果挂钩,按月发放。

5、有事须请假,到考勤人员处登记。

八、后勤制度。

1、学校安排专人管理后勤工作。

2、保持食堂清洁,夏春季每周消毒一次,秋冬每二周消毒一次。

3、食堂专门设帐,由工友和后勤人员见证后交理财小组结算。

九、教师一日工作常规。

1.上班:准时到岗,做好教学准备。考勤人员做好考勤登记,值日(周)老师在校园内巡视,班主任在本班巡视,少先队大队部检查卫生。

2.晨会:班主任按时到达本班开展工作。周一晨会举行升旗仪式,由少先队大队部主持,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到场指导。

3.上课:严格按照课堂常规组织教学。

4.课间操:班主任、科任老师督促本班学生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并整理好队行,维持好纪律。少先队辅导员放音乐,值日(周)老师现场指导。

5.午餐:值日(周)老师维持午餐纪律。

6.眼保健操:少先队辅导员发出口令,各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到本班巡视。

7.课外活动:由本班语数老师到场处理有关事宜。

8.放学:班主任及科任教师督促本班学生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站好路队,值日(周)老师整队并进行安全纪律教育,送队老师将路队护送至指定地点。

十、学生一日常规。

1.上学:上学前收拾好书本、文具,不丢三落四;路上不玩耍,遵守交通规则,不迟到,不旷课;少先队员必须佩戴好红领巾。

2.到校后:积极参加值日,注意环境卫生,不吃零食,不乱扔纸屑;不追逐嬉闹,不做有危险的游戏。

3.晨会:自觉遵守纪律,认真看书学习;少先队大队长检查评比各班卫生;每周一进行规范化升旗仪式。

4.上课:自觉遵守课堂常规。

5.课间:只能进行有益身心的活动,不许打闹。做课间操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做到快静齐,规范认真不随意;做眼保健操时,在教室内按口令认真进行。

6.午餐:讲秩序,不奔跑,不插队,不拥挤,不糟蹋饭菜,节约用水。

7.课外活动: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种活动,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

8.放学:到指定地点站好路队,做到快静齐;放学后不在校逗留;路上不玩水、不玩火、不扒车,安全牢记心中;回家后认真完成作业并温习功课。

民办学校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教育教学正常秩序和校园安全,强化劳动纪律,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学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经学校行政会研究,特对教职工请假考勤制度做如下规定。

1、实行坐班制。全体教职工必须按时上下班,积极主动地做好本职工作,不得迟到、早退、脱岗。坐班时间为:上午8:00_11:30,下午2:30_5:00。

2、有事必须请假,半天以内的小时假,在各组组长处请假,办理请假登记手续。半天以上(含半天)三天以内在教务处主任处办理请假手续。三天以上请假由校长审批。

3、上班期间学校严格执行门卫制度,上午8:00,下午2:30大门落锁。教职工请假出入校门必须严格登记,实行出入校门登记与组长处登记双轨制。未登记(以文字记录为准)视为脱岗。

4、学校将采取定时或不定时签到、签走和随机组织检查等形式,加强劳动劳动纪律检查(以文字记录为准)。

5、因病或急事等特殊情况来不及履行请假手续的,请务必向教务处电话请假,说明并且和事由,且事后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6、违纪、迟到、早退、脱岗、空课等按原规定执行。

7、小时假,根据我校中学部教学实际,小时假按课时节数计算,每月请课时假少于4节者不扣钱,超出4节者,每节扣1元;超出7节者每节扣3元;半天假每次5元;一天以上者按原规定执行。关于婚假、产假、丧假、送子女上学家、陪护假等按原请假制度执行。

本规定自20__年3月1日执行。

民办学校管理论文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民办教育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民办教育的产业化、市场化,使其在教师管理方面的改革走在了公办学校的前列,民办学校教师展示的精神风貌预示着我国未来教师工作的新趋向,蕴含着新世纪教师资源开发的良好前景。笔者就民办学校教师管理的市场化特点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流动的灵活性。当公办学校的老师一旦跨进私立学校的大门,就等于已走进了民办教育这个大市场,受聘于哪个学校完全由老师自己决定,不象公立学校那样调动起来有很多麻烦。这种流动的灵活性主要表现在:一是老师自带档案和工作实绩、业务水平的证明材料以及自荐书去寻找自己向往的学校,寻找展示自己才华的舞台。二是民办学校根据本校年级、班级、学科的需要情况招聘老师,而不象公立学校那样上面分什么人就得用什么人,即使实行了“三制”改革,也同样无法解决有些地区、有些学校、有些科目老师紧缺,有些科目老师多余的问题。三是民办学校与老师之间以合同的形式建立起劳动关系,双方在合同期满以后,如果对对方的管理或工作不满意,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另寻学校或另聘老师。这种灵活的用人机制一方面有利于充分地发挥老师的自身价值,开发老师资源,另一方面又为民办学校的管理改革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提高了办学效率。

二、竞争的风险性。当公办学校的老师一旦跨进民办学校的大门,就意味着他(她)扔掉了“铁饭碗”、扔掉了“稳定”。也意味着其职业生涯发生了质的变化,民办学校工资较高,机制比较灵活,竞争也很激烈。一是聘任的优胜劣汰。到民办学校去应聘教师一般要过“三关”。第一关是初选关,即审查所有显示你业务水平、工作实绩、教育教学能力的证件。这一关就很不容易过,在上千名的应聘者中,学校只能选中百分之几,强强相遇,能选中的一般都是优中之优。第二关是上课关,即民办学校在审查完个人资料后,认为你还可以,就通知你来校上公开课,听课的人一般都是本校水平高的老师或聘请来的名校名师,他们都是带着挑剔的眼光来评判的,这一关过起来更难,如果你没有过硬的教学本领是过不来的`。第三关是面试关,大多是学校的领导与应聘者当面交谈,提出的问题当然也是多种多样的,需要应聘者对教师职业和民办学校有比较深刻的认识,同时也要有相当的语言表达能力。过了这三关以后,才签订聘用合同;你才能成为民办学校的试用教师。二是工作的优胜劣汰。当你正式走上工作岗位后,就会发觉竞争更加激烈,招聘进来的老师各有所长、各有所能,工作起来大多数很出色。如果你在工作中始终上不去,你就会被淘汰。大多数民办学校与老师签订的是三到五年的合同,在合同期内,如果你的工作让学校满意,那么合同期满后将继续留校。如果你的工作不太让人满意,你将参加新一轮的招聘竞争。在合同期内,如果你有工作失误、违规违法等现象,将会被辞退。职业的风险性一方面增加了教师工作的压力,同时也增强了教师的竞争意识和进取精神。

[1][2][3]。

民办学校管理制度

一、教职工因事、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不能参加学校规定必须参加的会议,必须请假。

二、请假手续的履行程序和审批权限:。

1、1天以内的临时性请假,当事人向本处室或年级主任口头请假即可。2天及以上的请假必须写假条,并按程序审批后交办公室。

2、2——3天的请假。由处室或年级主任签字后分管副校长审批。

3、4天以上的请假,由处室或年级主任、分管副校长签字后,报校长审批。

4、因事、因病不能参加教职工大会或学校要求必须参加的其他活动,必须在会前向办公室请假。由办公室作好相应考勤记载。

三、凡因事、因病不能坚持上课(上班),不能参加学校规定必须参加的会议或活动而未按相关程序履行请假手续的,一经发现以旷工论处。

四、教职工出勤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表模及发放全勤奖的重要依据。

五、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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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提高职业培训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国家机构除外)和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实施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培训为主的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第三条市及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市政府派出机构根据授权,负责管理区域内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举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举办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职业(工种)培训的(以下简称中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固定资产五十万元以上,注册资金一百万元以上;举办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职业(工种)培训的(以下简称初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固定资产三十万元以上,注册资金五十万元以上。

(三)有明确的办学宗旨,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教材和健全的规章制度。

(四)有专职校长,校长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从事职业教育培训工作五年以上,年龄不超过七十周岁,熟悉国家职业培训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无担任或者兼任其他学校的校长的情形。

(五)有与办学规模和办学专业相适应的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专职教师不少于教师总数的四分之一,每个培训职业(工种)配备二名以上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聘任的教师应当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教师任职资格。

(六)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业财会人员。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二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和教学经验;财务人员应当具有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和出纳不得兼任。

(七)配备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相关人员。

(八)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办公用房,办公、教学和实习场地相对集中、独立,且为非危险房屋,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能够满足各职业(工种)教学、实习需要,并符合劳动保护、安全卫生、消防环保、房屋质量安全等有关规定。理论课教室建筑面积,属于中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不少于八百平方米;属于初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不少于三百平方米。

(九)具有与所设置培训职业(工种)相适应的,满足理论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自有教学设施、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宾馆、饭店、歌舞厅、宿舍等建筑物的一部分和居民住宅不得作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学场所。

第五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审批权限:

(一)初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由所在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审批,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备案。

(二)中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由所在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审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审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应当符合本行政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总量规划。

第六条申请举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办报告和办学章程。

(二)法人资格证明或者居民身份证。

(三)经费来源及验资证明。

(四)拟任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及拟聘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居民身份证。

(五)教学场地的产权证明,属于租赁房屋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住房主管部门的租赁房屋备案证明;利用居民小区公建的,还需提供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同意办学证明。

(六)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

(八)联合办学的,提交经公证的联合办学协议书。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定,符合办学条件的,批准设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以下简称办学许可证);不符合办学条件的,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将依法批准设立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情况抄送同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领取办学许可证后,应当持登记申请书、办学许可证、拟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及办学章程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举办者不独立设置培训机构的.,可持办学许可证和主办单位的各种登记手续到有关行政部门,办理增设职业培训专项登记。

第九条实施国家认可的教育考试、职业资格考试等考试机构,不得举办与其所实施的考试项目相关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第十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变更校址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改变隶属关系、更换举办者应当报审批机关核准;变更机构名称及培训层次、培训专业或工种等,应当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在审批机关审批的办学地办学。对培训质量高、社会信誉好,近二年内在市级检查评估中达到良好以上水平,可以在原批准的办学地外设立分教学点。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拟在原批准的办学地外设立分教学点,属于初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须经原审批和拟设立教学点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批准,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备案;属于中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批准。

设立分教学点应当符合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第十二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名称应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存续期间,应当依法使用办学许可证上标注的机构名称。

第十三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审批机关责令终止:

(一)因故无法进行正常教学活动的;

(二)办学条件或质量下降,经整改后仍不能达到办学基本要求的;

(三)无故不接受审批机关监督检查和管理的;

(四)举办者自行要求解散的;

(五)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六)有违法违纪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七)其他需要终止的情形。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终止时,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依法进行财产清算。终止后由审批机关收回办学许可证,通知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并将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实行教师聘任制和任职资格证书制度。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应当与其所聘任的教师(含兼职)签订聘用合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理论课教师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本专业某一工种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教师资格;实习指导教师应具备中等以上职业学校(包括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等)学历和教师资格,其技术等级水平应比所授课专业的培养目标高出一个技术等级或相应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务。

第十五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定期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定期对教师进行考核和教学检查,确保教学质量。兼职教师应承担一定课时的教学任务。

第十六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在办学许可证规定的培训专业、培训层次等范围内从事教学活动,按规定的申报条件招收学员。

第十七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学时规定,完成授课内容,按规定实施实习教学任务。学员的实习操作课应当在实习教师指导下进行,理论课与实习操作课之比为四比六。

第十八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招收的各级别学员,不得混合编班培训,应当按各级别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分别组织教学和实习。

第十九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招生广告、简章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备案,并按照招生广告的承诺,开设相应的课程,保证教学质量。

第二十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应当报物价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示。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收取的费用应当主要用于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第二十一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举办者应当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不得向学员、社会募集资金。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存续期间,举办者不得抽逃出资,不得挪用办学经费。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应当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的使用和财务管理受审批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不得伪造、出租、出借、转让、出售办学许可证,不得将所承担的培训教学任务委托或者承包给其他组织或个人。

第二十三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省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大连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办法》(20__年10月25日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75号公布)同时废止。

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东莞xx灯培训学校依据公平,公正原则,尽最努力体现多劳多得,能者多得,调动教师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更好的促进学校,教师员工共同发展,特制定以下工资制度标准。教师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课时工资,奖金四部分组成。

基本工资的核定以学历,教龄和现实的教学能力为依据由校长考核确定。

1、实习或试用期的基本工资1300元。

2、专及以上学历1300元1500元。

3、基本工资按10%逐年递增(做满一年以上开始计发)。

4、每月固定500元的住房伙食补贴,(已经提供食宿的不在此列)。

1、招生负责人岗位工资5001000元/月,每学期招生计划完成任务可享受全额,如未完成预定任务按一定比例发放岗位工资。

2、教学负责人岗位工资5001000元/月,每学期教学计划完成各项任务可享受全额,如未完成预定任务按一定比例发放一学期岗位工资,教学出现失误或其他严重问题,扣发岗位工资。

3、任教师岗位工资200元/月。如日常考核无迟到早退,缺旷课等情形,可拿全额岗位工资,如出现违教师管理制度,根据相关制度扣罚岗位工资。

小班课时费:3人以上为小班,每课时按15元计算,每超一个学生按1.5元课时计算。

小升初课时费:3人以上为小班,每课时按15元计算,每超一个学生按2元课时计算。

一对一课时费:小学15元每课时,小升初17元每课时,初中20元每课时,初三22元每课时。

如果出现学生中途无故流失现象按每生1.5课时扣发课时费,小升初按2元课时扣发课时费。(一对一收费标准小学60,小升初80,初中100,初三120)晚辅:按实收每月总金额的20%发放给科任老师。

1、招生奖励:按学生缴费总数金额的3%提取作为老师的奖金。奖金计发时间跟每月工资一起发放。奖金发放标准见附件一。

2、续班奖励:下期每续班一人按实收金额3%奖励。续班人数超过80%的按实收金额5%奖励。

民办学校管理规定

学校是学生学习成长的地方,民办学校也有一套管理制度。本文是本站小编整理的民办学校管理规定,欢迎参阅。

一、学校财务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对学校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通过记帐、算帐、报帐等一系列程序,反映资金的使用情况;完善财务。

规章制度。

堵塞漏洞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对学校教育经费实行“分级管理经费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办法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二、经费收入管理。

学校财务部门管理以下各项资金:

a)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拨款。

b)上级拨入的预算外资金。

c)学生学杂费收入。

d)各种捐赠款项收入。

e)其他杂项收入等。

财务部门对事业费、基建经费和学校预算外收入应分开管理,严禁将预算内经费转入预算外使用。

三、经费计划管理。

a)学校向财务部门提供下年度需要的设备和主要项目费用的开支计划,由财务部门据此作出下年度预算,经主管校长审核。

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当年经费数,安排相关工作。

c)在经费使用中应坚持严格按计划用款、专款专用的原则,并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若确需要更改项目,须经领导签字批准。

四、经费使用管理。

1、费用报销一律先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校长审批,然后到财务室报销。

2、预算外的各项经费,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领导审核批准的项目和限额内开支使用。

3、教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由校长批签。

4、物资采购人员为各部门购物借款,由总务部门根据使用部门提供的采购计划数拟出借款金额,经总务部门负责人批签后,采购人员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采购设备的借款金额在5000元以上,须经主管校长批签。

5、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

五、计凭证、帐票、报表以及会计档案管理。

a)学校财务部门应按照财务制度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各项原始凭证。符合财务规定的开支单据给予报销,不符合规定的单据,不予报销。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b)学校财务部门,应按会计制度对各类经济业务事项,通过会计凭证及时记帐、算帐。做到日清月结,手续完备,内容真实,帐目清楚,数字准确,资料齐全。

c)财务部门各经办人员,应按岗位要求,按时向主办会计提供各项经费开支的明细科目余额表,供主办会计编造会计月报、季报、年度决算报表。编造的各种报表,经主管校领导审阅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d)财务部门各岗位经办人员,应按财务档案管理要求,将会计凭证、帐薄、财务计划、会计报表,以及有关开支的经济文件资料,分类清理、装订、编号、造清单送交主办会计汇总,编造移交清册,送交学校档案管理。

e)财务部门除向上级报送财会报表外,及时向领导反映不合理开支和超支的情况,协助领导管好、用好资金。

六、财务监督与检查。

1、学校财务部门应认真执行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对于不执行计划,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或报销,同时报领导处理。

2、学校财务部门有权对学生财产、物资的使用和保管部门进行财产、物资的核对和检查,以保证国家财产、物资的完整和安全。

3、会计必须对学校负责,每月对各项费用凭证审核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纠正。

4、主管校领导每年对财务部门的会计凭证、帐薄抽查一次,以保证学校财务计划和财务制度的正确贯彻执行。

5、财务人员有责任帮助和监督学校领导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经纪律,对于学校领导违反《会计法》和财经纪律的行为,经指出的不改正的,财务人员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1.校长要做到“五清楚”:

一是对每天迟到、早退、旷工(或旷课)的教师或学生的原因,去向必须清楚;。

二是对学校校舍、设备设施是否有安全隐患必须清楚;。

三是对学校师生食堂、校内食品卫生安全情况必须清楚;。

四是对校园周边不利于学生安全和健康的交通、摊点、等环境情况必须清楚;。

五是对学校制订的安全制度规章的落实情况必须清楚。

2.分管安全副校长要做到“五落实”:

一是对具有安全隐患的无帮旷课情况必须进行调查落实;。

二是对学生在上学放学路上交通安全行为调查落实;。

三是对食堂、周边小卖部的食品的进货渠道和质量检验手续是否守备进行落实;。

四是对教师反馈办公设施、活动设施、水电等安全隐患及时处理落实;。

五是对心理不健康、行为有异常的学生要及时调整和处理落实。

3.值周、值日校级行政人员做到“五必查”:

一是对师生缺岗情况每日必查:

三是对来往校外人员情况必查事由;。

四是对食堂的饭菜质量、卫生情况必查;。

五是对学校办公设施,活动设施、水电设施安全状况必查。

4.班主任要做到“五做到”:

一是每天坚持做到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

二是对迟到、早退、旷课的学生做到了解原因、跟踪调查,家校互通,做好转化工作。

一、工作制度。

1、坚持“三育人”的宗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依法治校。

2、严肃工作纪律,教师必须在上课之前提前到校。教师请假须经批准后,才能离开岗位。

3、严谨工作作风,全体教师必须要为人师表,事事成为学生的表率。要做到衣着整洁,仪态端正,谈吐文明。上班不穿拖鞋,不烫金发,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坐着授课。上课或教师会议期间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要设置为会议模式等状态。全体教师必须参加学校的集会、两操等各项集体活动。

4、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坚持做好继续教育、终身学习,提升自身的政治、业务水平,积极主动地参加各项教研活动。每个教师都必须无条件地完成学校布置及领导安排、分配的每一项任务。

5、成立以校长为首的管理班子,明确分工,分工协作,负责学校各项管理事务,协调师生关系;勤奋务实,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努力营造团结进取务实求新的校园文化环境。

6、保持办公室的安静、整洁。在办公时间内,不得在办公室闲谈;不得在办公室打瞌睡;不得在办公室内办私事。办公桌面的书、簿、用具要放置整齐、洁净。

7、严格财经制度,一切单据报销须经校长签名才能生效。有关人员需购教学用品、办公用品或开支其它活动经费,需事先请示,经校长批准才能实施。财会人员要做好收支结报工作。教师加班每天可付20~30元加班费。

8、尽忠职守,严守学校的机密,凡是不适宜外传的内部机密,不得随意外传。

二、安全保卫制度。

1、树立全员护卫的思想,保证学校师生、财产的安全。

2、建立学校安全责任工作小组,做到人员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安全工作、班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科任教师是班级安全管理的具体责任人。

3、抓好门卫制度和假日值班制度,外来人员进入校门要审查,学校财物不得带出学校,上课时间学生未经老师同意不得出校门口。否则后果自负。4、平时抓“五防”,冬季抓“冬防”,节日抓“重点防”,消灭苗头性事故。

5、学校定期开展防风、放盗、防水、防火、防毒等安全教育。

6、体育教师要经常检查学校设施,保证学生活动安全,及时处理偶发事件并负全责。

7、搞好校群关系,防止不必要矛盾。

8、学生放学时,做好护路队工作,保证学生安全。各路队设立“安全员”,负责本路队的纪律,建立学期末评选“优秀安全员”的制度。9、恶劣天气和特殊情况下,要采取特别保安措施。

10、值日(周)老师每天必须在校园内巡视,并在站队时进行安全教育。

三、学习制度。

1、经常性的学习是提高教师政治、业务水平的必要保证。

2、每周一中午集中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并进行记录。

3、教导处要安排专门时间、专门内容组织教师进行业务学习和校本培训。

4、学校鼓励教师进行业务进修和成人自学。

5、学校妥善保管有关资料。

1、自觉按照教学活动的五大环节组织教学。做好备课、上课、作业与辅导、评价考核、活动实践、教学研讨等方面工作,并进行创新性发展。

2、每学期初要认真制定各学科教学计划,并交教导处审查后实施。

3、教导处每月抽查一次教学情况,校内公布。

4、每学期末集中检查教学情况,将结果计入教师业务档案。

5、学校成立学科教研组,定期开展活动,使教学活动科学化、规范化。

五、财务制度。

1、遵守国家和上级机关的财经政策和纪律。

2、节约开支,杜绝浪费,充分用好每一分钱。

3、学校成立理财小组,负责学校财务结算、审核,并将财务状况在校内公开。

4、统收统支,校长一支笔审批,杜绝多头收费与乱收费。

5、建立完整的帐目,妥善保管财务资料。

6、学校以每学期为一会计周期,期末及时结清帐目。

7、每学期初认真预算,非特殊情况不得突破。

六、家访制度。

1、为了加强团结教师和家长的联系,共同教育好学生,班主任和任科教师每学期至少对每个学生的家庭进行一次访问。

2、家庭访问有困难的,也可进行电话或由学生带信请家长面谈,或建立联系薄。

3、和家长联系,其目的是为了使学生在校在家在社会的表现彼此了解,共同掌握情况,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与诱导,因此应避免告状式或责怪家长的方式,以免引起家长和学生的反感。

4、每次和家长联系后,应把联系的情况记录在班主任工作。

日记。

上。

七、考勤制度。

1、学校根据上级要求和有关精神对全体教师考勤。

2、安排专人逐日登记,月底(年终)小计,与年终(学年)考核挂钩。

3、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旷课。

4、学校设出勤奖,与考勤结果挂钩,按月发放。

5、有事须请假,到考勤人员处登记。

八、后勤制度。

1、学校安排专人管理后勤工作。

2、保持食堂清洁,夏春季每周消毒一次,秋冬每二周消毒一次。

3、食堂专门设帐,由工友和后勤人员见证后交理财小组结算。

九、教师一日工作常规。

1.上班:准时到岗,做好教学准备。考勤人员做好考勤登记,值日(周)老师在校园内巡视,班主任在本班巡视,少先队大队部检查卫生。

2.晨会:班主任按时到达本班开展工作。周一晨会举行升旗仪式,由少先队大队部主持,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到场指导。

3.上课:严格按照课堂常规组织教学。

4.课间操:班主任、科任老师督促本班学生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并整理好队行,维持好纪律。少先队辅导员放音乐,值日(周)老师现场指导。

5.午餐:值日(周)老师维持午餐纪律。

6.眼保健操:少先队辅导员发出口令,各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到本班巡视。

7.课外活动:由本班语数老师到场处理有关事宜。

8.放学:班主任及科任教师督促本班学生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站好路队,值日(周)老师整队并进行安全纪律教育,送队老师将路队护送至指定地点。

十、学生一日常规。

1.上学:上学前收拾好书本、文具,不丢三落四;路上不玩耍,遵守交通规则,不迟到,不旷课;少先队员必须佩戴好红领巾。

2.到校后:积极参加值日,注意环境卫生,不吃零食,不乱扔纸屑;不追逐嬉闹,不做有危险的游戏。

3.晨会:自觉遵守纪律,认真看书学习;少先队大队长检查评比各班卫生;每周一进行规范化升旗仪式。

4.上课:自觉遵守课堂常规。

5.课间:只能进行有益身心的活动,不许打闹。做课间操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做到快静齐,规范认真不随意;做眼保健操时,在教室内按口令认真进行。

6.午餐:讲秩序,不奔跑,不插队,不拥挤,不糟蹋饭菜,节约用水。

7.课外活动: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种活动,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

8.放学:到指定地点站好路队,做到快静齐;放学后不在校逗留;路上不玩水、不玩火、不扒车,安全牢记心中;回家后认真完成作业并温习功课。

民办学校管理制度

一、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200人。

二、应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办公用房至少20平米以上,有必须的办公设备条件;理论课集中教学场所应在300平米以上,无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桌椅、讲台和黑板设施齐全;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职业的安全规程。

招收住宿学生,其食宿场所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

三、应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

四、学校管理人员,应具备较高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

(一)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人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19条、第20条要求。

(二)校长:学校应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且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熟悉国家职业培训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三)教学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应根据办学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且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并具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

(四)职业指导人员(不少于1人):应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培训的相关人员。

(五)财务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应具有财会人员资格证书。

(六)专兼职教师:实习指导教师的数量不少于教师总量的二分之一,专职教师数量不少于教师总数的四分之一;教师应具备上岗资格证书,承担高级职业技能培训的专业理论教师应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三年以上本专业教学经历;实习指导教师应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和三年以上本职业(工种)指导实习教学经历。承担中级及以下职业技能培训的专业理论教师应具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两年以上本职业(工种)教学经历;实习指导教师应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和两年以上本职业(工种)教学经历。

五、学校应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理论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均应具有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上岗资格。

六、应具有与培训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职业资格培训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自编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经过专家论证,并报审批机关备案后组织实施。

七、应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及卫生安生管理、设备管理等制度。

八、举办者应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注册资金应达到20万元以上(不含固定资产)。

九、以“浙江”冠名的民办培训学校其注册资金应在500万元以上,自有办学场地300平方米以上。

十、学校开设的培训职业(工种)应符合相应的职业(工种)设置标准。

民办学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我省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培训学校(以下统称民办培训学校)和培训项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民办培训学校的举办要适应本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有利于职业教育培训资源的合理布局和优化配置。

第四条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开展本行政区域内民办职业培训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职责与审批权限。

第五条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职责: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省的有关规定,制定全省民办培训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办学标准,组织开展民办培训学校的评估和评优工作,负责民办培训学校师资队伍的建设工作。

(二)按权限负责民办培训学校的审批工作;定期发布民办培训学校职业(工种)设置标准和民办培训学校开设职业资格培训的职业(工种)范围。

(三)负责开展从事新职业(工种)培训学校的审批及其培训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的开发。

第六条市、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本省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本行政区域内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进行统筹规划,对民办培训学校的教学、行政等工作进行指导、管理与服务。

(二)按规定权限审批本行政区域内的民办培训学校。

(三)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以及本行政区域内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变更与备案工作。

(四)定期发布开设职业技能培训的范围。

第七条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民办培训学校的权限分工:

(一)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审批申请举办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培训学校。

(二)市、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审批申请举办二级(技师)及以下职业资格的培训学校。

(三)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审批权限由设区的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定。

第三章民办培训学校的设立、变更、延续、终止。

第八条以社会组织名义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以个人名义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联合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应当视出资比例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联合出资协议书,确定一方为举办者。

第九条民办培训学校的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民办培训学校名称应当包括其所在行政区域和冠名,冠名不得使用专有名词,以“浙江”冠名的需经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民办培训学校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不得与已登记的其他学校名称相同或相近,学校的外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一致。

第十条举办民办培训学校应当符合《浙江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附件1)及相应的职业(工种)设置标准。

第十一条申请设立民办培训学校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报告》(格式要求见附件2)3份;

(二)《浙江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3份;

(六)拟聘理论教师、实习指导教师的身份、学历、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九)满足教学和实操培训需要的主要设施、设备的清单;

有关证照、证书、证件等除提交复印件(目录)外,还应提供相应原件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对。

第十二条民办培训学校章程应当包括以下事项:

(一)学校名称、校址;

(二)办学宗旨、办学规模、职业(工种)设置、培训层次和形式;

(三)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四)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它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式、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产生和罢免的程序;

(七)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八)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

(九)章程修改程序及其它必须由章程规定的事项。

第十三条申请举办民办培训学校应按属地原则由举办者向市或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受理举办者申请材料后,按以下程序审批:

(一)举办者按规定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后,对材料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的,由工作人员告知其理由。材料符合要求的,由工作人员出具受理凭证。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二)对受理的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组成专家评审小组,对举办者提交全部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办学可行性进行评审,并形成专家小组评审意见。

(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专家小组评审意见,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的,下达正式批复,核发民办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不予批准的,向申请者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申请举办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培训学校,应在原申办的二级(技师)培训专业开展培训满2年后,向市、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市、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初审后,报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设立的,由市、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发办学许可证。

第十五条民办培训学校应根据学校性质,持办学许可证按有关规定到相应的机构编制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办理法人登记,并办理组织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等相关手续。

第十六条办学许可证正本应放置在民办培训学校的主要办公场所明显位置,副本在审批机关监督、检查和办理相关手续及开展社会活动时使用。

民办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遗失的,应登报声明并持声明向核发许可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补办申请。

办学许可证有效期3年。

第十七条申请举办职业培训项目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按规定要求填写的《浙江省职业培训项目审批表》;

(三)举办者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四)教学场地、设施、设备,教学计划、教学大纲;

(六)教学人员及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八条在杭省部属单位举办职业培训项目的向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其他单位举办职业培训项目的按第七条规定向所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申报。

举办职业培训项目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已审批的职业培训项目有效期为一年。

第十九条民办培训学校变更举办者或法人代表,经民办培训学校的决策机构同意,由原举办者向核发办学许可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变更。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变更举办者或法定代表人的报告。

(二)按要求填写的《浙江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变更申请表》。

(三)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财务评估和审计报告。

(四)民办培训学校关于资产处置及学员安置等的方案。

(五)变更后的举办者或法人代表的基本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第十一条第四款)。

第二十条民办培训学校变更名称的,由举办者向核发办学许可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经批准后方可变更。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变更机构名称的报告;

(二)按要求填写的《浙江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变更申请表》;

(三)《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第二十一条民办培训学校变更校长,由举办者提出,经民办培训学校的决策机构同意,报核发办学许可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变更校长或行政主要负责人的报告;

(二)按要求填写的《浙江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变更申请表》;

(四)新拟任校长或行政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校长由举办者或法人代表兼任的,按变更举办者或法人代表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二条民办培训学校在本行政区域内变更注册校址,由举办者提出,报核发办学许可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变更注册校址的报告;

(二)按要求填写的《浙江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变更申请表》;

(三)新注册地址的资质证明(同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七款);

(四)《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在本行政区域外变更注册地址的,应到拟变更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新设立培训学校的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并向原址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终止申请。

第二十三条民办培训学校申请增加培训职业(工种),由民办培训学校的决策机构提出,报核发办学许可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变更。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增加培训职业(工种)的报告;

(二)按要求填写的《浙江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变更申请表》;

(三)办学设施设备清单及证明文件;

(四)拟聘教师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五)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相应的培训教材目录;

(六)《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第二十四条民办培训学校申请提高培训层次,由民办培训学校的决策机构提出,报核发许可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本办法第七条及第十三条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提高培训层次的报告;

(二)按要求填写的《浙江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变更申请表》;

(三)拟聘教师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四)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相应的培训教材目录;

(五)《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第二十五条民办培训学校发生变更的,应重新换发办学许可证。

第二十六条民办培训学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终止:

(一)领取《办学许可证》后,一年内不能正常开展职业培训或者因故间断正常职业培训一年以上的。

(二)办学条件或质量下降,经整改后仍不能达到办学基本要求的。

(三)无故不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督检查和管理的。

(四)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五)有违法违纪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第二十七条民办培训学校自行终止的,应在终止情形出现后1个月内报审批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或举办者签署的机构终止申请报告。

(二)终止方案。

(三)具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财产审计报告。

(四)善后工作安排。

第二十八条民办培训学校终止,应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法进行财产清算,并妥善做好在校学生安置等工作。

第二十九条终止的民办培训学校,由审批机关核准后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回印章,并向社会公示。

第四章教学组织与管理。

第三十条民办培训学校应当设立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依法履行职责。

第三十一条民办培训学校应当依法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做好校内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民办培训学校应当按照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资金和财产管理制度。民办培训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不得抽逃出资,不得挪用办学经费。

第三十三条民办培训学校应当建立教师培训管理制度,制定教师培训计划,定期对教师进行思想政治培训、业务培训和知识更新,并建立教师培训档案。

第三十四条民办培训学校应在《办学许可证》规定的层次、范围、形式、对象及办学地点开展培训。不得将办学资格承包、转让给其他组织或个人。

第三十五条民办培训学校跨行政区域招生,应经所审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具办学情况证明,并经招生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

第三十六条民办培训学校对完成学业的`学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相应的培训证书。

民办培训学校开展职业资格培训的,应当按照相应职业(工种)的国家职业标准,审核学员培训资格后开展培训,并统一组织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第三十七条民办培训学校开展职业资格培训使用的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符合相应职业(工种)的国家职业标准。国家和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没有统一规范的,由培训学校自行制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经过专家论证后,报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民办培训学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应有相应的教学资料,并报审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八条民办培训学校应建立学生注册登记制度,并建立学员培训档案,将学员培训内容、取得结业证书、参加鉴定时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推荐就业等情况记入学员培训档案。

第三十九条民办培训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在学校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民办培训学校应制定具体的学费退费办法,报核发许可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民办培训学校应按照学费退费办法与学员签订有关协议,学员要求退费的,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处理。

第四十条民办培训学校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报核发许可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备案内容应包括:办学许可证编号、名称、地址、电话、广告内容、刊登媒体、广告批准号、广告刊登时间等。

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真实、准确。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内容应当与备案内容一致。民办培训学校开展的招生、教学等活动,应当与招生简章和广告的承诺一致。

第五章扶持与奖励。

第四十一条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定期组织对民办培训学校校长、理论教师和生产实习指导教师的培训;民办培训学校教师可以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申请参加技工学校教师系列的职称评审工作。

第四十二条民办培训学校可以依法以捐赠者的姓名、名称命名培训学校的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捐赠者对民办培训学校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经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批准,可以以捐赠者的姓名或者名称作为培训学校校名。

第四十三条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建立对民办培训学校的奖励制度,对为本地区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个人和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四条对管理规范、教学质量好、社会信誉高的民办培训学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优先安排其承担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外地农民工、残疾人等培训任务,并按照有关政策享受经费补贴。

第六章监督与检查。

第四十五条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建立区域内民办培训学校信息公示制度。信息公示的内容包括学校开设的培训职业(工种)、开班时间、讲课教师、培训内容、课时、鉴定考核、收费、推荐就业等情况。

第四十六条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对民办培训学校建立年检评估制度。年检评估的内容包括遵守国家和省有关职业培训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各项管理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办学场所及设备、设施情况;培训教材的使用、教学质量及台帐建设情况;收费及财务管理情况;社会信誉及群众反映情况等。年检评估不合格的取消办学资格。

第四十七条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区域内民办培训学校的内部管理、招生、教学运行、教师培训、学生登记注册、培训鉴定、广告备案、收(退)费、财务审计结果等情况的评估和督导,并将评估和督导的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八条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建立民办培训学校管理档案,对区域内民办培训学校的审批、变更、备案及日常监督等情况记入档案。

第四十九条民办培训学校违反国家和本省法律法规的,独立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未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从事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组织和个人,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无照经营查处取缔的规定查处取缔。

第五十一条民办培训学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行为的,由审批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第五十二条民办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第五十三条开展技能培训的其他教育培训学校的培训项目审批和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四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对于已经设立的民办培训学校发生变更、延续、终止按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