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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泊污染特征及修复技术论文

土壤是一个开放的缓冲动力学系统,承载着环境中50%~90%的污染负荷[1-2]。随着矿产资源开发、冶炼、加工企业等规模的扩大以及农业生产中农药、化肥、饲料等用量的增加和不合理的使用,致使土壤中重金属含量逐年累积,明显高于其背景值,造成生态破坏和环境质量恶化,对农业环境和人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重金属在土壤中移动性差、滞留时间长、难降解,可以通过生物富集作用和生物放大作用进入到农牧产品中[3],从而影响产出物的生长、产量和品质,潜在威胁人体健康[4]。本文对我国土壤重金属污染现状进行了简要分析,概述了土壤中重金属的来源,简单介绍了物理修复、化学修复和生物修复技术在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方面的研究进展,以期为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提供参考。

生物修复技术在重金属污染治理中的应用

随着工业的发展,重金属对环境的污染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生物修复技术以其投资少、效率高、可以原位修复低浓度有害污染物的特性而在环境污染治理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自上世纪80年代产生以来,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本文简要介绍了几种生物修复技术在污染治理中的应用,以期进一步推动重金属污染的治理和修复工作.

作者:何翊吴海作者单位:何翊(吉林化工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吉林,132022;东北大学理学院化学系,沈阳,110004)。

吴海(吉林化工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吉林,132022)。

刊名:化学通报(印刷版)isticpku英文刊名:chemistry年,卷(期):68(1)分类号:关键词:生物修复重金属微生物展示植物修复垃圾堆肥

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研究进展

水是地球上所有生物生存的基础,水污染影响的是人类和地球的可持续发展。面源污染主要是指溶解或非固体的污染源从非特定的地点进入,并在雨水或冰雪的冲刷下扩散,通过河流或地表等进入地下水系统而引起的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是指农业生产所施用的氮磷钾和农药等通过长时间的渗入扩散到地表,从农田向水体迁移的过程。目前来看,全球面源污染已成为水污染的首要污染源,特别是农业面源污染,不仅危害农业生产,也影响区域环境和人类的健康。

1.1成因。

农业生产的压力是农业面源污染的最根本原因。由于受粮食生产的压力,农民在农业生产中广泛使用农药和化肥,这导致了农药和化肥渗入地表,并慢慢污染到周围的'水资源。我国的农用耕地占世界耕地面积的1/10,但是氮肥使用量却是世界氮肥总量的1/4还多。大量没有利用和吸收的肥料营养元素会随着雨水或农田退水等间接渗入地表。另外,我国农业生产中农药使用量大,方法也不尽合理,导致农药利用率低,大部分农药会慢慢渗入土壤、空气、产品和水体中,对生态环境和人类的健康造成严重伤害。近些年来,我国集约式养殖迅速发展,一些区域的养殖量已经超过警戒值,养殖禽类和畜牧类的粪便处理效果不佳,也是水污染的主要原因。

1.2特点。

与点源污染相比,面源污染比较隐蔽、分散性强,难监测。农业面源污染的扩散主要是通过农田排水和雨水径流,而雨水径流的随机性比较大,产生的面源污染也比较随机。再加上区域内的地理状况、水文情况不同,所以面源污染也不均匀。农业面源污染源比较广,包括农业用肥、农药、农户的生活污水排放、农村生活垃圾、养殖污染等。

湖泊污染特征及修复技术论文

按照国际上的一般认识,沥青路面裂缝大体上有以下一些类型。

1.横向裂缝主要包括温缩裂缝及半刚性基层沥青路面的反射裂缝。

由于路面收缩的主轴是纵向的,因此,低温产生的裂缝大多是横向的,而且几乎是6m—10m的等距离间隔。裂缝的出现往往就是沥青路面损坏的开始。随着低温循环的影响,裂缝将会进一步的扩展,导致路面工作状况恶化。

2.纵向裂缝及网裂分为自上而下的表面裂缝和自下而上的疲劳裂缝。

3.块状裂缝。

4.边缘裂缝。

5.沉降或沉陷裂缝。

6.构造物接头裂缝。

同时也在防治措施方面做了很多研究。

二、工程概况及施工要点。

1.清洁缝边路面的灰尘、脏物和松散的沙子。

2.根据缝宽确定截取封缝带宽度,准备好封缝带。

3.用喷灯或喷枪将封缝带加热,沿裂缝位置将封缝带紧贴于缝口,加热的温度以其表面变得油滑即可。

4.为了克服封缝带与原路面的色差影响观瞻效果。可在封缝带未完全冷却时在其上面撒一些细砂、细泥或粉煤灰。5.当裂缝宽大于20mm时,首先用普通材料填满特大缝大约至缝宽1.5倍的高度。即填充料至缝面的距离大约是缝宽的1.5倍。把大缝封缝料熔化后浇在缝里,并加入适量干净的碎石料,如此反复直到缝满,这个过程要进行人工捣实。再在其上贴封缝带:当裂缝小于10mm时,可直接贴封缝带:当裂缝间于10—20mm之间时。应用细砂进行填实后再贴封缝带。

6.施工现场应做好交通管制,确保施工安全。

三、结语。

1.南洛线和许南线本身均是一条质量优良的公路.主要质量指标均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目前路面出现一些裂缝,由于裂缝涉及路面结构层及路基的垂向深度较大。有的路段还因为路基的沉降固结未彻底完成造成的纵向裂缝,常规的处理方法造价高、对交通影响大且不彻底,用封缝带进行封缝处理确保雨水不下渗。效果较为明显。

2.采用封缝带进行路面裂缝材料进行预防性养护,延长了路面使用寿命,具有很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3.采用封缝带进行沥青路面裂缝处理,提高了营运公路的服务水平,减少了养护对交通的干扰,尤其是养护便捷简单,对养护管理决策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为贯彻落实《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落实省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切实完成问题整改任务。结合x省“十三五”规划中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任务及水污染防治考核目标,我委先后开展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现场督查、县城黑臭水体排查结果核实工作。现将相关问题通报如下:

1.黑臭水体治理。各县(市)已完成县城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排查工作。界首城区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已完成立项、可研报、项目实施方案和两评报告审批,正在目编制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临泉县已编制完成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阜南县正在开展征迁和清表工作;太和县正在进行柳青沟河道综合整治(含黑臭水体治理)项目施工图纸设计工作;颍上县制定了整治方案和整治计划。

2.城镇公共供水管理。一是备用水源建设方面,颍上县地表水厂建设完成xx%,界首市已完成立项、可研、初设工作,太和县河西应急水厂已立项、设计招标工作,临泉县流鞍河水库已完成可研编制,阜南县城南地表水厂已完成可研;二是再生水回用设施建设方面,界首市建成了中水回用泵及中水回用消防栓,使中水用于园林景观树木浇灌、道路环卫洒水以及景观河流补水使用,颍上县中水回用设施已完成主体工程,正在试运行,太和县再生水回用工程正在编写项目建议书。各县(市)水厂均每季度向社会公布出厂水、管网水水质信息。

3.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界首市东城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基本建设工作及设备安装,正在继续建设场外进水管网,目前已完成管网建设的xx%;界首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已完工,目前调试运行;临泉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土建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xx%;阜南县污泥处置工程项目正在进行项目前期。污水管网建设方面,截至x月底新建污水管网:界首市x.x公里,临泉县x公里,颍上县x公里,太和县x.x公里。

二、存在的问题。

1.黑臭水体排查工作不规范。部分县(市)未严格按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开展相关排查工作,临泉县水质检测不规范,无问卷调查档案资料,太和县无问卷调查档案资料,未将黑臭水体排查结果面向社会公示,颍上县水质检测未邀请正规检测机构,界首市问卷调查数量不够,无水质检测报告,阜南县无问卷调查档案资料。

2.自备水源建设工作缓慢。除颍上县在项目建设期外,其余各县(市)自备水源建设还处在项目前期阶段,离建设完成存在很大差距。

3.太和县中水回用设施建设较慢。对照《关于印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落实省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阜建法〔xxxx〕xx号)文件要求,太和县中水利用设施建设离完成目标存在很大差距。

4.部分县(市)污泥处置、转运台账不规范。太和污泥转运无三联单,无年度泥质检测报告,堆肥场地污泥剩余量大,无上级部门同意填埋的会议纪要或其他文件支撑;临泉县污泥转运三联单填写不规范,无上级部门同意填埋的会议纪要或其他文件支撑;颍上县无污泥运输协议,无泥质化验报告,城南污水处理厂污泥去向问题尚未明确。各县(市)污水处理设施主管部门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均无监督管理工作台账。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县(市)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建设工作,对照年度目标,确保按时完成。我委将采取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督查,对于措施不到位、目标任务未能按时完成的县(市)给予通报批评,并纳入其年度综合考评。

2.落实整改工作。各县(市)住建部门要针对问题制定有责任人、完成时限的整改计划,抓紧开展整改工作。黑臭水体整改工作需在x月xx日前整改完成,并报送整改资料到我委公用事业科;污泥处置整改工作要立行立改,同时建立长效的工作机制,杜绝出现非法转运、倾倒、处置的现象。

3.加快项目建设。各县(市)住建部门要清醒认识到时间的紧迫性,对照建设任务、完成时限,抓紧推进项目建设。正在推进项目前期的要加快前期工作,尽早开工建设;已开工的项目要倒排工期、专人专班推进项目,确保按照时限要求完成建设任务。在加快建设的同时要规范项目建设流程,完善相关工作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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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泊污染特征及修复技术论文

3.1物理修复一是客土、换土和深耕翻土等措施。通过这一措施,可以降低表层土壤重金属含量,减少土壤重金属对植物的毒害。深耕翻土适用于轻度污染的土壤,客土和换土适用于重度污染的土壤。工程措施具有稳定、彻底的.有点,效果较好,但是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投资较大,并会破坏土体结构,降低土壤肥力。二是电动修复、电热修复、土壤淋洗等。物理修复效果好,但是成本高,还存在着造成二次污染的风险。

3.2化学修复化学修复是主要是采用化学的方法改变土壤中重金属的化学性质,来降低土壤中重金属的迁移性和生物可利用率,减少甚至去除土壤中的重金属,达到的土壤治理和修复的效果[17]。该技术的关键在于经济有效改良剂的选择,常用的改良剂有石灰、沸石、碳酸钙等无机改良剂和堆肥、绿肥、泥炭等有机改良剂,不同的改良剂对重金属的作用机理不同。化学修复是在土壤原位上进行,不会破坏土地结构,简单易行。但是化学修复只是改变了重金属在土壤中的存在形态,并没有去除,在一定条件下容易活化,再度造成污染。

3.3生物修复生修复是利用微生物或植物的生命代谢活动,改变重金属在土壤中的化学形态,使重金属固定或解毒,降低其在土壤环境中的移动性和生物可利用性。该方法效果好,易于操作,是目前重金属污染的研究重点。目前生物修复技术主要集中在植物和微生物2个方面[18-19],对植物修复方面研究的较多[20-23]。生物修复不会引起二次污染,成本低,易于推广,在技术和经济上都优于物理修复和化学修复,已经得到了广泛的研究和应用,是目前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的研究热点。

3.4农业生态修复不同作物对重金属有不同的吸附作用,可以通过采取不同的耕作制度、作物品种和种植结构的调整、肥料种类的选取等措施,增加作物对土壤重金属的吸收,降低土壤中的重金属含量。研究表明,调节土壤水分、ph值以及土壤水分、养分等状况,实现对污染物所处环境介质的调控[24-25],可以改善土壤的理化性质,促使土壤中重金属被作物有效地吸收。

4展望。

土壤是人来赖以生存的重要自然资源之一,是人类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主要环境问题之一。出台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无疑是我国土壤环境管理历史上里程碑式的文件,明确了我国土壤污染防治路线图和时间表。

土壤是一个复杂的生态系统,一旦受到污染,要将进入到土壤中的污染物清除,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是十分困难的。重金属对土壤的污染以现有的技术而言是不可逆的。因此,土壤污染预防要比土壤污染治理重要的多。要坚持源头预防和过程治理,以源头控制为主,杜绝污染物进入水体、土体,有效降低污染物的排放。在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技术研究中,要把物理方法、化学方法、生物技术和农业生态修复措施综合起来处理污染题,研究出更加经济高效的治理措施,应该加大生物修复技术研究,减少物理和化学方法的使用,以免造成二次污染。

太湖流域水污染控制与生态修复的研究与战略思考

为了加强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规范流域内开发、利用、建设等活动,制定了山西省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草案),下面是详细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规范流域内开发、利用、建设等活动,实现汾河流域生态良好的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汾河流域,是指汾河干流及其支流汇水面积内的水域和陆域,以及主要出露带在流域范围内的岩溶泉域、跨流域向汾河补水的水源及其输水工程沿线管理范围。

第三条在汾河流域从事生态修复与保护及其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在汾河流域进行生态修复与保护应当坚持统一规划、保护优先、因地制宜、科学修复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汾河流域的生态修复与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采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建立专项资金,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容量相适应。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工作领导组,负责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重大事项的协调和决策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协调、指导、监督等具体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实行责任制。

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应当纳入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公众生态保护意识。

第九条鼓励社会资本根据谁投资、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以多种形式参与汾河流域生态修复治理。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工作,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规划与产业发展。

第十一条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应当统一规划。

规划分为流域规划和区域规划。流域规划、区域规划包括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

区域规划应当服从流域规划,专项规划应当服从综合规划。

第十二条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编制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综合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综合规划,编制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规划变更应当经原审批机关审查批准。

第十三条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综合规划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等相协调。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水资源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合理规划城乡建设和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

在水资源不足的地区,应当限制城市规模和耗水量大的工业、农业、服务业建设项目。

第十五条省人民政府发展与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本级经济和信息化、水行政和环境保护等部门,根据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综合规划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制定汾河流域鼓励、限制、禁止发展的产业、产品目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淘汰本行政区域内影响生态保护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节水、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可再生能源等项目列为重点发展领域,采取措施发展低耗水、低耗能、高附加值的产业。

鼓励企业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开展废弃物处理与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优先发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建设农业产业化基地,逐步实现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生产。鼓励和扶持发展节水农业和生态循环农业。

鼓励依托汾河流域特有资源,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种植业、养殖业、林业、休闲观光农业和文化旅游业。

第三章生态修复。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坚持自然修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统筹山、水、林、田、湖综合修复治理,提高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承载能力。

第十九条优化水资源配置,遵循上蓄、中滞、下排的原则,兼顾上下游、左右岸和有关地区之间的利益,推进河湖连通,实现多源互补,保证河流生态基流,恢复流域生态功能。

优先配置、使用地表水和再生水,合理利用外调水,有效涵养和保护地下水。

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有效利用空中水资源,促进流域生态自然修复。

第二十条恢复汾河流域水域和湿地,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增强河道及其两侧调蓄水功能,科学利用洪水资源。在汾河干流河道内建闸蓄水,两侧低洼地带和古水域恢复具有调蓄功能的湖泊、湿地、缓洪洼淀,增加地下水补给和水生动植物养殖面积。

实施汾河干流及其主要支流河道治理,进行支流小型水库建设,提高流域防洪标准和洪水利用能力。

第二十一条严格限制地下水开采。

在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不得开凿新井。已建成的水井依法限期封闭,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提供有效可靠的替代水源。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汾河流域关井压采总体方案。设区的市、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综合规划和汾河流域关井压采总体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县域关井压采分阶段实施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关井压采实施方案应当明确关井压采目标、阶段实施计划、关井期限、遇特殊年份水井启用程序、监督考核、奖惩制度等内容。

第二十二条建设节水型社会应当以农业节水为重点,统筹工业、生活节水,严格控制用水增量。

发展集约型高效节水农业,推广先进的灌溉技术和方式,提高农田灌溉用水效率。

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升级以及产品的更新换代,加强对冶金、煤化工、焦化、火电等高耗水行业的节水改造与管理,提高工业用水效率。

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建筑施工、洗车行业等应当优先使用雨水和符合水质标准的再生水。

加快城镇集中供水管网改造力度,推广普及节水器具,全面推行阶梯水价制度。科学利用雨洪资源,建设海绵城市。

第二十三条城市和农村应当建立和完善生产、生活污水处理及供排水等公共设施。对农村生产、生活污水应当采取工程、生物等措施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直接进入河道和污染地下水。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河流源头和岩溶大泉重点保护区采取封山育林和依法关停矿山企业等措施,促进生态自然修复。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对在河流源头和岩溶大泉重点保护区内的人口实施移民搬迁。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合理调整土地用途,增加林地、湿地、水域面积,逐步将占用的河滩地、古水域恢复为湿地。

第二十六条在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应当加大植树种草力度,提高植被覆盖率,增加高郁闭度森林水源涵养区,减少水土流失。

在黄土沟壑区,以小流域为单元建设淤地坝工程,减少泥沙进入河流;在山区、丘陵区对坡耕地逐步实行坡改梯,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逐步改善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采取有效措施,对野生动植物资源集中分布区、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迁徙洄游通道等场所进行保护,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环境。

第四章生态保护。

第二十八条汾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汾河流域水量调度应当遵循总量控制、断面流量控制、分级管理的原则,按照水量分配方案,实行年度水量调度计划、月旬水量调度方案和实时调度指令相结合的.调度方式。

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执行水量分配方案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量调度指令,确保断面流量符合规定的控制指标。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划定河道、湖泊(水库)、引调水工程的管理和保护范围,实行河道、湖泊(水库)、引调水工程岸线分功能管理。

河道、湖泊(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内水域和土地的利用应当符合行洪、输水、滩涂开发的要求。

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禁止私挖滥采,确保河道防洪安全。

禁止在引调水工程沿线保护范围内采石、挖砂、取土、爆破等行为和建设可能造成污染的项目。

第三十条在河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建设拦河、跨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工程建设方案应当依法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第三十一条实施水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水功能区划对水质的要求和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核定水域的纳污能力,向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水域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实施排污总量控制。

第三十二条排污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和有关技术规范设置排污口,并安装标志牌。排污口设置后不得随意变动。

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不得设置排污口。

第三十三条禁止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流域内一级保护林地和天然草甸;禁止随意变更水源涵养林地和高山天然草甸用途。

在造林绿化工程区和封山育林区应当采取禁牧措施,确保幼林繁育成长。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大科技投入,推广使用安全、高效农药以及可降解地膜,指导农民科学合理施用化肥,防止农业面源污染。

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对本区域内城乡生产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实行分类处置和综合回收利用。

鼓励利用沼气、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等新能源。

第三十六条开采矿产资源或者建设地下工程,导致地下水水位下降、水源枯竭或者地面塌陷,采矿企业或者建设单位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给他人生活和生产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补偿。

第三十七条禁止在下列区域开采矿产资源:

(一)河源、泉源重点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二级和准保护区;。

(二)风景名胜区、地质遗迹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

(三)一级国家保护公益林地、工程设施安全区;。

(四)法律法规禁止开采矿产资源的其他区域。

第三十八条建设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

第三十九条建设项目应当采取生态保护措施,避让生态保护区。无法避让的,应当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生态破坏。

对建设周期长、生态影响大的建设工程实行工程环境监理制。

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应当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第四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天然林、水域和湿地保护,进行野生动植物种群及生息地监测,对种群濒危的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环境,采取人工驯养繁殖(植)或者封育等措施进行恢复。

第四十一条旅游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应当与当地生态环境相协调。

对有损自然生态环境和景观的旅游景点和设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关闭或者拆除。

第四十二条按照权责统一、合理补偿和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建立森林、草地、湿地、荒漠、水流、耕地等区域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河源泉源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制度和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水利、环保、农业、林业、国土资源、气象等有关部门,按照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标准方法、统一信息发布的要求,建立生态修复与保护监测体系和信息共享平台,实行数据信息共享和实时监测。

第四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影响和破坏生态修复与保护的行为,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进行处理。

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对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工作的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一)上一年度生态修复与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二)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需要检查的其他情况。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对下一级人民政府的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工作进行检查。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法律责任已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四款规定,在引调水工程沿线保护范围内采石、挖砂、取土、爆破和建设项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除障碍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造成污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在河道保护范围内建设拦河、跨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依法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国家工作人员在生态修复与保护工作中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执行水量分配和调度计划、指令的;。

(二)不执行地表水置换地下水实施方案的;。

(三)违反规定审批开发建设项目的;。

(四)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条例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我国农业立体污染防治研究进展

农业立体污染是由中国农科院的.一批专家首次提出的新概念.本文从技术路线、方法体系、防治技术、政策保障以及社会影响等方面阐述了农业立体污染防治的研究进展.

作者:章力建侯向阳作者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刊名:作物杂志isticpku英文刊名:crops年,卷(期):“”(5)分类号:x5关键词:农业立体污染防治研究进展

浅析污水灌溉环境污染的研究进展

摘要:针对邢台市水资源紧缺的现状,为缓解农业灌溉严重缺水的局面,适当利用城市排放的污水进行灌溉是提高农业产量的'一项有效措施.本文分析了污水灌溉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对污水灌区的水质、土壤环境质量、作物质量及污水灌溉效益进行了分析评价,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合理进行污水灌溉,减少环境污染的措施和方法.作者:赵英娜郑世泽作者单位:赵英娜(河北省邢台市水务局,河北,邢台,054001)。

郑世泽(河北省邢台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河北,邢台,054000)。

期刊:陕西水利journal:shaanxiwaterresources年,卷(期):,“”(2)分类号:x171.4关键词:污水灌溉污水水质分析污水区土壤质量作物质量

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情况汇报集合

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报告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机关询问的公文。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县积极推动环保各项工作,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十九大会议精神,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中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我县积极响应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工作,尽可能地将辖区内生态保护良好或者生态环境敏感的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之中,虽然最终结果未出,但目前反馈的结果,我县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高于湖南省均值6个点,同时我县启动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工作,目前已进入规划设计的公开招标阶段。

(二)扎实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我县成立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晃政办函〔2017〕42号),下设工作办公室。2018年为全面普查阶段,我县积极组织协调部门乡镇及企业开展普查,目前已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宣传,完成污染源普查经费预算编制及上报工作,编制完成新晃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核实增补了伴生放射性矿企业基本情况,调查核实增补生活源锅炉清查名录信息,调查核实增补入河排污口信息。

(三)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加强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切实改善环境质量。对未完全整治到位的突出环境问题坚持一抓到底,坚持强化责任抓整改,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我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治任务。重点加强平溪河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平溪河流域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对防护隔离设施进行增补和维护,新增18块饮用水源保护牌和警示牌。加强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推动整县推进项目,着力解决突出农村环境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废矿物油和废旧铅酸电池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行为,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我县制定《新晃侗族自治县废矿物油和废旧铅酸电池规范化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按方案进度要求已开展全面的摸底调查工作,建立信息库,为5月份集中整治打好基础。

一是环保部门能力建设滞后,存在全方位的监管要求与单薄的部门能力矛盾,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环保工作任务力度空前加大,但执法人员,执法设备严重不足,很难监管到位,造成一些群众的环境投诉不能及时赶到现场处理。二是宣传影响面不广,虽然我们也做了一些大型的环保主题宣传,但群众喜闻乐见的日常的宣传手段不多。

一是抓审批,进一步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严格建设项目审查审批,杜绝高能耗、高污染企业进入县域,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提高行政效率。

二是抓执法,认真扎实地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重点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危险化学品、重金属污染源等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网格化监管,第一时间解决群众反映和上级转办问题。

三是抓能力建设,加快推进标准化建设步伐,配齐环境执法装备、监测设备和应急设备,确保执法、监测监管的标准化、高效化。按照标准化建设验收要求,重点解决仪器设备缺乏问题,增加硬件的投入,为环境监察监测提供一个好的硬件环境。

四是抓宣传。一是要抓好日常宣传,多与部门形成联动,让新《环保法》、《水污染防治法》等走进企业、校园、社区。二是抓好主题宣传,利用世界环境日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环保主题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达到潜移默化的宣传效果。

(一)坚持环保优先。在行政决策过程中,积极实施和完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制度,切实防止因重大决策失误而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坚持将环境保护规划作为编制总体规划、产业规划以及其他各项专项规划的指导性规划,切实做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并重,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并举。

(二)坚持循环发展。按照减量化、再使用、再循环的原则,积极探索和实践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的区域经济发展模式,以企业为单元,推行清洁生产,建立“点”上的小循环;以产业为单元,拉长产业链条,建立“线”上的中循环;以园区为单元,强化供应链整合,建立“面”上的大循环,加快建立循环型企业、循环型产业、循环型园区,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三)坚持可持续发展。牢固树立“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观念,积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充分考虑所在区域的资源条件和环境容量,合理选择延伸产业链条,切实做到项目建设与生态保护相统一,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经济增长与生态良好相一致,着力打造绿色生产、适宜人居的生态环境。

2020先后组织召开各类环保工作会议10次,下发2020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等文件30余个,3次专项检查,其中第十一师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召开2次园区环境整治攻坚行动动员会、安全生产暨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进行了现场督导调研。

(一)抓源头,建立健全项目准入机制。一方面,积极设置进区门槛,引进产业链配套项目;另一方面,严格实行“准入制度”,坚决做到“四个不批”,积极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的产生。

(二)抓重点,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对新建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确保项目选址的科学性、工艺技术的先进性和治污设施的可靠性;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严格执行开工核准与竣工验收制度,确保环境影响评价要求与治污措施得到有效落实;积极加强排污口的规范管理,确保排污总量持续下降。对现有企业,积极引导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引进先进工艺技术,实现清洁生产,切实把污染物消除在生产过程中,减少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

(三)抓监督,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在项目环评时,广泛征求群众特别是项目所在地周边群众对环境质量、拟建项目可能对环境质量造成影响等方面意见,鼓励广大群众对建设项目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等方面意见,鼓励广大群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在项目开工前,及时向广大群众公布项目相关信息,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积极稳妥地处理各类环境纠纷,确保社会稳定。

(四)抓联动,建立健全预警应急机制。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响应,平战结合、专兼结合”的原则,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从组织指挥、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后期处置等五个方面,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工作做出了科学合理的安排,有效提高了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一)加大环保规划投入。我们在做好园区总体规划、产业规划编制工作的同时,编制区域环境保护规划,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计,努力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

(二)加大环境基础建设投入。按照“环境保护一体化”的方针,大力推进区域环境基础设施、集中污染治理设施、环境管理体系等环境基础建设,确保有效保护区域整体环境,降低区域环境和社会风险,努力实现产业日趋集聚、污染集中治理。

(三)加大生态系统建设投入。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要求,一方面,正确处理项目建设与生态建设的关系,适度缩减工业用地规模,积极留足生态建设用地,工业项目选址也尽可能远离修河岸线和水源保护地;另一方面,加快生态系统的规划与建设,着力打造富有生态内涵和优良人文环境的现代化工区。在具体实施上,坚持科学规划生态系统,科学规划绿化带的空间布局,既注重生态景观的审美性,更注重所选树种的实用性,着力保护区内生态环境的多样性。

(四)取得的工作成效。截止目前,环评批复及验收情况:园区已投产、试运营、在建、待建及租赁厂房需办理环保手续的企业45家其中停产、在建企业5家,园区企业环评批复率100%,环评已验收单位18家;建成已取得环评批复需验收的企业24家,正在申报编制的企业2家。6月3日园区联合师环保局开展了世界环境日活动,并发放600余份环保法等,同时开展了知识竞赛。园区组织会同师工业局、环保局联合检查4次,汇总存在的问题20余项整改率67%。

(五)提升园区环保管理技术能力方面。为向“绿色园区”的目标迈进,聘请了自治区、兵团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专家库成员、国家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签订了园区“环保管家服务合同”,协助园区对拟入驻项目进行环保可行性分析,并对已入驻园区企业环保问题诊断排查服务工作。

今年来,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努力营造整洁优美的生产生活条件,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采取“三抓三深化”的措施,坚持问题导向,落实环保责任,坚决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全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1.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

(1)镇党委、政府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全镇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镇党委、政府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根据环境质量改善趋势要求提出相关措施。

(2)完善制度压实环境保护责任,建立健全各村、镇属各单位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和考核问责机制,每年将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及责任分解落实到各村、镇属各单位,并层层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靠实工作责任,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失职追责、实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深入实际,狠抓工作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多方联动的工作格局。

2.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宣传。

(1)大力加强网络宣传力度,利用微信群,镇村社干部工作群,集镇逢集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大力宣传环境保护相关知识,进一步提升群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

(2)开展镇、村、社三级专题讲座活动,将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作为重点宣讲内容,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群众对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把环境保护放在突出位置。要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门工作组对镇域范围内的大气污染、扬尘防控,散煤销售,秸秆焚烧、畜禽粪便,废水排放,废膜回收、垃圾乱丢的现象进行督查整改。镇、村、组干部全员参与,层层抓好落实。各村加大检查力度,实行日督查、日通报、日报告制度。各村各单位每天报送巡查检查结果,检查督查发现问题立刻通知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

(二)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1.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切实增强保持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明确责任、履职尽责。按照“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负总责”和“依法保护、职责法定”的要求,分管领导既要对分管业务工作负责,也要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镇属单位及各村委会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直接领导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工作原则,认真履行各村各单位的环境保护职责。

2.夯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各村各单位要承担起环境保护责任主体意识,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靠实工作责任、落实上级环境保护决策部署。

尽管我镇在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取得了很大成效,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1.环保意识不高。一是乡镇对环境工作重视程度不高,“重经济、轻环保”的观念依然存在;二是镇村社干部及部分经营者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不强,对环境保护工作主动性不够;三是群众环境意识淡薄,爱护环境并主动参与环保的积极性不够,乱倒生活垃圾,乱排生活污水现象严重。2.基础设施条件落后,环保经费得不到保障。由于农村道路条件限制,垃圾车不能进去,导致很多村社组内部的生活垃圾得不到及时清运。村级环保工作经费又得不到保障,给村集体经济带来压力。3.乡镇环保队伍建设完善,人员素质低。“头重脚轻”的问题比较突出。乡镇环保人员数量及业务素质跟不上时代发展的要求,缺乏必备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今后,我们将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继续深入实施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防范生态环境风险、强化生态环境效益和开展生态环境修复与治理等五大专项行动,全力提升乡村生态文明水平。一是继续加大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在镇域内已建成垃圾池的基础上,争取购进大型垃圾车一辆,巡回各村各单位及时处理生活垃圾,彻底扭转生活垃圾随意倾倒、无处处理的被动局面,提升环境污染治理能力。二是继续加大重点整治力度。对沿路、镇区街道的墙体违规广告、破烂门头、小广告等进行全面清理清除;对车辆乱停乱放、违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进行整治;同时重点整治乡村社道路、河道、交通沿线、背街小巷、建筑工地、集贸市场等范围内存在的乱扔乱堆、乱占乱摆、乱标乱贴、乱排乱架、乱养乱放等乱象全面治理。三是加大散煤惩处整治力度,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督促散煤点销售进入二级市场或村级配送网点,规范散煤市场经营。四是加大燃煤锅炉整治力度,经常性开展燃煤锅炉摸底排查工作,动员群众改电、改气、新型能源等,减少污染。三是继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已制定的各项制度,对不作为、慢作为及生态环保工作消极应付、不负责任、网格内卫生清理不彻底的单位、村委会负责人,严格按逐级约谈或发函等方式问责问效,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太湖流域水污染控制与生态修复的研究与战略思考

90%以上省控监测断面(含交接断面)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gb3838-200*)三类水质标准,交接断面水质100%达到国家地表水(gb3838-200*)三类水质标准;流域各设区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省里下达的指标内;厦门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龙岩、漳州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50%以上;流域水土流失面积进一步减少,矿山整顿和生态林建设继续加强;农村生态保护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养殖业废水得到有效治理。

二、整治任务。

(一)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1.推进城市环保基础设施产业化。流域3个设区市都应推出一批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进行产业化运作,并加快列入年度整治计划的9项污水处理厂工程和7项垃圾处理场工程建设。由省建设厅、计委予以指导和支持。

2.厦门、漳州、龙岩市应加强监管,严禁在江河两岸堆放、倾倒可能造成水体污染和河道淤积的废弃物。由省建设厅、环保局、水利厅予以督促和指导。

3.漳州市应组织实施三湘江内河航道清淤整治工程,清理航道1.65公里,清淤土方1.1万立方米压滤机滤布,建设垃圾中转站1个;实施九龙江西北溪防洪加固工程,建成水闸,完成江堤加固;实施九龙江(龙海段)垃圾清理工程,清理江中漂浮的水浮莲和垃圾等。

4.厦门市应组织完成“利用北溪供水,建立可持续发展、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专项财政投入机制”课题调研。

(二)深化面源污染治理。

1.厦门、漳州、龙岩市应严格规范养殖场建设,禁止在养殖业禁建区内新建养殖场,禁建区外新建养殖场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同时,加快农村散养户沼气化建设步伐,进一步巩固规模化养殖业治理成果。厦门市应组织完成岛内生猪养殖场关停搬迁和岛外规模化生猪养殖污染治理。由省农业厅、计委、环保局予以指导和支持。

2.省农业厅牵头会同省计委、环保局组织开展流域农村散养户养殖污染状况调查,并督促和指导散养户养殖污染治理。

3.厦门、漳州、龙岩市应继续组织实施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完成同安区、芗城区、龙海市、长泰县、漳平市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任务。由省农业厅、计委予以指导和支持。

4.省农业厅牵头组织开展九龙江流域农药、化肥等农业面源污染现状调查,提出治理意见,并组织开展治理试点。同时,省科技厅应组织开展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技术课题研究。

5.省工商局、经贸委、环保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应继续指导和督促厦门、漳州、龙岩市落实全面禁止生产和销售含磷洗涤剂以及推广无磷洗涤用品的工作。

(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1.厦门、漳州、龙岩市应继续组织实施水土流失治理工程,治理裸露山体,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710公顷,其中厦门市500公顷、龙岩市1210公顷。由省水利厅予以指导和支持。

2.厦门、漳州、龙岩市应继续组织实施生态林和天然林保护工程,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及生态林建设,其中厦门市应完成生态林保护任务0.2万亩;漳州市应完成封山育林10万亩,沿江一重山造林0.6万亩,生态公益林管护268.86万亩。由省林业厅予以督促和指导。

3.厦门、漳州、龙岩市应继续组织实施矿点整治,并对整治的矿点,特别是沿江、沿路关闭的矿点限期进行复垦造林、植被恢复,其中厦门市应完成海沧采石场裸露山体坡面治理10公顷;漳州市应完成矿点整治9个,并建设长泰县乔美、江都等2个矿渣处理场。由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经贸委、林业厅、环保局予以督促和指导。

4.厦门滤布、漳州市应继续加强厦门珍稀海洋生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九龙江口红树林保护区、华安贡鸭山国家森林公园、南靖虎伯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

(四)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1.厦门、漳州、龙岩市应严格执行《九龙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标准》,将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省里下达的指标内,并严格执行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全面开展排污许可证申报和发放工作。

2.厦门、漳州、龙岩市应组织开展污染源年度监测,增加监测频次,进行不定期抽查,确保各交接断面水质达到标准。由省环保局组织实施省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建成厦门市北溪引水和华安割掘(龙岩、漳州交接断面)省控交接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对交接断面水质情况进行监测。

3.厦门、漳州、龙岩市应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工程,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龙岩市还应组织实施煤炭矿井废水综合利用示范工程。由省经贸委、环保局予以督促和指导。

4.漳州市应组织长泰县建设医疗垃圾集中焚烧处理场,完成长泰县医院、长泰县第二医院搬迁后医疗废水的治理任务,做到达标排放。龙岩市应组织开展医疗垃圾集中焚烧处理场建设。由省卫生厅、环保局予以督促和指导。

(五)实施厦门西海域环境污染综合整治。

厦门市应继续在西海域全面禁止水产养殖,组织清淤,并编制和实施西海域开发利用规划。同时继续实施河口湾航道清淤整治工程,确保航道畅通。

三、整治措施。

(一)落实领导责任制。进一步深化对整治工作的认识,建立健全整治工作责任制。流域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及时协调解决整治中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抓好整治工作。

(二)加快污水和垃圾处理产业化进程。认真落实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产业化的有关政策,在推进环保基础设施产业化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同时抓紧研究出台乡镇垃圾焚烧处理场建设、经营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垃圾处理设施的效益。

(三)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继续加大“五小”企业的淘汰和关停力度,防止死灰复燃,同时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工业污染治理水平。

(四)加强整治项目建设管理。强化项目前期工作,严格规范项目的全过程管理,落实业主责任制和招投标制度,确保整治项目的顺利实施。规范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管理,加强对建成项目污染排放的监督,特别是对污水和垃圾处理厂(场)等集中治污单位的监测和监控,督促其稳定达标排放。

(五)积极推广先进实用技术。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污染防治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并引进和推广先进实用技术特别是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和养殖业污染治理等方面的技术。

(六)多渠道落实整治资金。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明确投资主体,调动业主和群众投资的`积极性,多渠道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同时,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加大财政资金对整治工作的投入力度。省直有关部门要抓紧下达今年安排的整治资金。

(七)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和整治工作的成效,提高群众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发动群众参与整治工作。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定期公布流域水质和整治进展情况,并对各种环境违法行为予以曝光,在全社会形成共同参与治理和保护流域环境的良好氛围。

(八)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继续将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业企业和生猪养殖场污染治理以及沿江乡镇垃圾堆放点的清理作为检查的重点,严肃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整治工作进行视察和指导,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坚持定期通报制度,及时向各方面通报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

非流体介质中多环芳烃污染的微生物固定化修复技术

地表水中油污染日益严重,由于油污染地表水的特殊性,常规修复技术难以发挥高效作用.微生物固定化技术是一门新兴生物技术,与传统的微生物修复技术相比具有生物密度高、耐毒性等优点.鉴于微生物固定化技术的`特点及在废水处理中的应用,对当前地表水油污染具有大面积、低浓度的特点,微生物固定化技术修复具有特殊技术优势和广阔的应用前景.

作者:张辉李培军胡筱敏王新范淑秀作者单位:张辉(东北大学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沈阳,110004;中科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沈阳,110023)。

李培军,范淑秀(中科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沈阳,110023)。

胡筱敏,王新(东北大学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沈阳,110004)。

刊名:环境保护科学istic英文刊名:environmentalprotectionscience年,卷(期):32(6)分类号:x7关键词:微生物固定化技术地表水油污染生物修复

污染修复心得体会

第一段:引言(200字)。

近年来,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给人类的生存环境造成了巨大威胁。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污染修复工作迅速展开,人们积极参与其中并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在我参与污染修复的工作中,我深刻体会到了污染修复的重要性和复杂性,也取得了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污染修复的挑战与问题(250字)。

在污染修复的过程中,我意识到了一系列的挑战与问题。首先是资源的有限性,污染修复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如何高效利用资源成为了一大难题。其次是技术的攻关,不同类型的污染需要不同的修复技术,而且修复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技术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我们不断探索与创新。此外,社会公众的参与度也是一个关键问题,污染修复需要广泛的社会参与,但是很多人对于污染修复的认知和参与意愿并不高,这对于整个修复工作造成了一定的阻碍。

第三段:心得体会一——多方合作(250字)。

在我参与的污染修复工作中,我深刻意识到多方合作的重要性。污染修复需要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多方共同参与和推动,只有各方协调一致,才能够形成合力,解决污染问题。在具体操作中,我们积极组织多方会商,通过资源共享、经验交流等方式,形成了协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各方优势,取得了良好的修复效果。

第四段:心得体会二——创新思维(250字)。

我通过参与污染修复工作,也深刻认识到创新思维在修复过程中的重要性。在面对技术困难时,我们要勇于尝试新的方法和技术,不断创新,才能够找到解决问题的思路。同时,我们也要鼓励员工提出新的想法和建议,通过不断的创新,推动污染修复工作的进展。只有在创新的道路上不断前行,才能够更好地应对修复过程中的各种挑战和问题。

第五段:心得体会三——公众参与(250字)。

我认为公众参与对于污染修复至关重要。在我参与的项目中,我们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对于污染修复工作的认知和理解,提高公众的参与意愿。我们还通过组织公众参观考察等方式,拉近了与公众的距离,得到了公众的支持和配合。公众的参与不仅可以加快修复工作的进展,还能够提高整个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良好局面。

结尾(200字)。

通过参与污染修复工作,我深刻体会到了污染修复的重要性和挑战性,并且从中得到了宝贵的经验和体会。多方合作、创新思维和公众参与是解决污染问题的关键。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污染修复工作会取得更大的进展,人类的生存环境也会得到更好的改善。

地下水铬离子污染PRB修复模拟实验研究论文

六价铬离子为重金属离子,对人和其他生物危害较大.地下水是人们生活及饮用用水的主要来源.地下水污染具有隐蔽性和难以逆转性的'特点,地下水一旦受到重金属离子的污染,很难恢复.国内外对地下水污染研究较多,方法主要有抽出处理法和原位处理法等.文章根据国内外六价铬污染地下水治理的研究现状,确定以粉煤灰+铁屑为介质,对铬离子污染的地下水进行处理,并确定实验方案,确定了介质的用量和去除效率,为地下水中重金属污染的治理做了有益的尝试.

作者:杨雪梅范俊玲许亚洲作者单位:杨雪梅,范俊玲(焦作大学,化工与环境工程学院,河南,焦作,454003)。

许亚洲(巩义市环境保护局,河南,巩义,451200)。

刊名:企业技术开发(下半月)英文刊名:technologicaldevelopmentofenterprise年,卷(期):28(11)分类号:x523关键词:地下水污染六价铬粉煤灰铁屑

污染修复心得体会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趋严重。为了维护生态平衡,改善环境质量,污染修复成为当今社会亟待解决的问题。在长期的实践中,我积累了一些关于污染修复的心得体会。通过对污染源的治理、环境综合修复、科学技术推广等方面的不断努力,我们将能够取得更好的污染修复效果。

首先,在污染修复工作中,重点应放在污染源的治理上。只有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的排放,才能够持续降低环境污染的程度。治理污染源需要从技术和管理两方面入手。我们应加强环保技术的研发,发展适用于不同污染源的污染治理技术,以提高治理效果。同时,还需要加强监管和管理,建立完善的排污制度,强化对企业和个人的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只有通过综合治理污染源,才能够根本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其次,在污染修复中,环境综合修复是一个重要的环节。污染物释放到环境中会对土壤、水体、大气等多个环境组分造成影响,因此,对不同环境组分的综合修复是必要的。综合修复需要对污染物进行准确的污染源判定和损害评估,确定污染综合治理的目标和措施。通过合理的技术和管理手段,实施土壤的修复与保护、水体的净化与恢复、大气的治理与改善,最终实现全面的环境修复。

再次,在实际工作中,科学技术的推广与应用是取得污染修复效果的关键。科学技术不仅是污染修复的手段,更是不断提升污染治理水平的重要推动力。丰富的科研成果为环境修复提供了许多解决方案,比如生物修复、吸附吸附、化学修复等。通过科技的进步,我们能够更好地应对不同污染问题,并找到最适合的解决方案。同时,科学技术的推广也需要充分考虑应用的可行性和经济性,以确保实际效果。

最后,在污染修复工作中,加强宣传教育和意识培养是至关重要的。只有让全社会都认识到环境污染对人类社会造成的危害,才能够形成广泛的环境保护意识。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关注和认识,激发大家参与环境修复的热情。培养公民的环保责任感和行动力,实现环境优化的长远目标。

综上所述,对污染修复工作的心得体会是,通过治理污染源、综合修复环境、推广科学技术和加强宣传教育,我们能够取得更好的污染修复效果。环境的修复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只有精确有效地解决污染问题,才能够保护环境质量,为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优质的生态环境。

浅析污水灌溉环境污染的研究进展

中国的水资源极度匮乏,人均用水量仅占世界平均水平的1/4,农用浇灌水更是受到水体污染的.严重影响.如果城镇污水处理厂均能够很好的运行,利用污水处理厂出水直接灌溉农田,既可解决部分农业用水紧张的局面,又可提高水资源的再生利用率;否则要寻求污水的土地处理,以为农业灌溉提供保障.

作者:刘育红作者单位:安徽沃特星水处理运营有限公司,安徽合肥,230031刊名:现代农业科技英文刊名:xiandainongyekeji年,卷(期):“”(2)分类号:s273.5关键词:水资源污水农灌污水土地处理城镇污水处理厂

人工湿地在水污染控制中的应用研究进展

摘要:论述了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技术的机理和优点.人工湿地利用基质、植物和微生物这个复合生态系统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的三重协调作用,通过过滤、吸附、共沉淀、离子交换、植物吸收和微生物分解来实现对废水的高效净化,同时通过营养物质和水分的生物地球化学循环,促进绿色植物生长并使其增产,实现废水的资源化与无害化;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系统具有出水水质稳定、对营养物质去除能力强、基建和运行费用低、技术含量低、维护管理方便、耐冲击负荷强、适于处理间歇排放的污水和具有美学价值等优点.该技术不仅能够在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中广泛应用,其在工业废水处理中的.应用也正在不断受到重视.根据人工湿地在工业废水处理中的研究和应用现状,指出了人工湿地处理特殊工业废水的前景及今后的研究方向.作者:籍国东孙铁珩李顺作者单位:籍国东,孙铁珩(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沈阳,110016)。

李顺(国家环保总局信息中心,北京,100029)。

期刊:应用生态学报isticpkujournal:chinesejournalofappliedecology年,卷(期):,13(2)分类号:x171.4关键词:人工湿地生态工程工业废水

蔬菜重金属污染研究进展与防治措施

摘要:论述了重金属污染的来源、特点、及对人类健康的危害,并简述了防治重金属污染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的措施。

重金属指密度4.0以上约60种元素或密度在5.0以上的45种元素。

砷、硒是非金属,但它的毒性及某些性质与重金属相似,所以将其列入重金属污染物范围内。

环境污染方面所指的重金属主要指生物毒性显著的汞、镉、铅、铬以及类金属砷,还包括具有毒性的重金属如铜、钴、镍、锡、钒等污染物。

由于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活动造成的重金属对大气、水体、土壤等的环境,污染就是重金属污染。

由于重金属在人类生产和生活中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这使得环境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重金属污染源。

1.大气中的重金属污染。

大气中的重金属污染有自然来源和人为来源两种,由宇宙天体作用及地球上各种地质作用而使某些重金属元素进入大气中属于自然来源,人为来源的重金属主要为工业生产、汽车尾气排放及汽车轮胎磨损产生的大量含重金属的有害气体和粉尘等,它们主要分布在工矿的周围和公路、铁路的两侧。

各种元素的两种来源间比例不同。

据统计,全球由自然来源进入大气的重金属中,铅仅占其向大气总释放量3.5%左右,镉所占的比例也很低,只有总释放量的15%,而铬、铜的比例比较高,分别约为59%和44%。

人为活动释放到大气中的重金属铅、镉、镍、钴、铜的数量远大于它们的自然输入量。

在多种复杂的途径中,以化石燃料的燃烧和金属冶炼过程中的释放较为重要。

大气中的重金属可以通过呼吸作用随气体进入人体,也可以沿食物链通过消化系统被人体吸收,对人群的危害极大。

2.水体中的重金属污染。

在没有人为污染的情况下,水体中的重金属的含量取决于水与土壤、岩石的相互作用,其值一般很低,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但工矿业废水、生活污水等未经适当处理即向外排放,污染了土壤,废弃物堆放场受流水作用以及富含重金属的大气沉降物输入,都使水体重金属含量急剧升高,导致水体受到重金属污染。

水体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源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因此其主要危害人群也相对集中于城市地区。

重金属通过直接饮水、食用被污水灌溉过的蔬菜、粮食等途径,很容易进入人体内,威胁人体健康。

3.土壤中的重金属污染。

在自然情况下,土壤中重金属主要来源于母岩和残落的生物物质,一般情况下含量比较低,不会对人体及生态系统造成危害。

人为作用是使土壤遭受重金属污染的重要原因。

在金属矿床开发、城市化、固体废弃物堆积以及为提高农业生产而施用化肥、农药、污泥及污水灌溉过程中,都可以使重金属在土壤中大量积累。

积累在土壤中的重金属可以通过淋溶作用进入水体,也可以通过种植等农业活动进入农作物,进而对人体及生态系统造成危害。

重金属既可以直接进入大气、水体和土壤,造成各类环境要素的直接污染;也可以在大气、水体和土壤中相互迁移,造成各类环境要素的间接污染。

由于重金属不能被微生物降解,在环境中只能发生各种形态之间的相互转化,所以,重金属污染的消除往往更为困难,对生物引起的影响和危害也是人们更为关注的问题。

重金属进入人体有食道、呼吸道、皮肤三种途径。

进入人体的重金属不再以离子的形式存在,而是与体内有机成分结合成金属络合物或金属螯合物,从而对人体产生危害,机体内蛋白质、核酸能与重金属反应,维生素、激素等微量活性物质和磷酸、糖也能与重金属反应。

由于产生化学反应使上述物质丧失或改变了原来的生理化学功能,病变就产生了。

另外,重金属还可能通过与酶的非活性部位结合而改变活性部位的构象,或与起辅酶作用的金属发生置换反应,致使酶的活性减弱甚至丧失,从而表现出毒性。

重金属在动物体内和人体内都有富集效应——即吸收进入体内后很难自然排出。

比如体内如果有过量的铅,在不继续接受铅污染的条件下,骨骼内的铅要经过才能排除一半。

而人体内镉的生物半衰期也有20~40年。

因此,即使人们吃的食物里重金属含量没有高到让人急性中毒的浓度,如果长久接触或者食用某一种重金属,体内浓度还是会越来越高。

当积累到一定浓度时,就表现出慢性中毒症状。

因此,重金属中毒损害机体器官往往是不可逆的。

随着现代工农业的发展,重金属污染问题日趋严重。

重金属污染,不同与其它类型污染,具有隐蔽性、长期性和不可逆转性等特点。

重金属可直接对环境中的大气、水、土壤造成污染,致使土壤肥力下降、资源退化、作物产量品质降低,并且在土壤中不易被淋滤,不能被微生物分解,有些重金属元素还可以在土壤中转化为毒性更大的甲基化合物。

在遭受污染的土壤中种植农产品或是用遭受污染的地表水灌溉农产品,能使农产品吸收大量有毒、有害物质,由此形成土壤—植物—动物—人体之间的食物链,严重损害了人们的身体健康。

如何预防或者降低重金属污染对人体健康造成重大影响,可以着重从以下两点出发寻求解决的办法。

1.从政府层面,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要坚决杜绝工业“三废”的'排放,规划城市垃圾的堆放,严格控制含有重金属的化肥、农药的使用;加强政府监督和违规的处置力度。

积极寻求解决土壤、空气和水质重金属的有效办法,从源头上控制重金属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2.在日常生活中可以通过以下措施规避重金属污染或者中毒,首先要特别留心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的使用。

彩釉陶器、搪瓷器皿和一些玻璃杯内壁往往加有铅釉,锡酒壶中也含有铅,应注意不要用这些器皿盛放酸性食物和饮料,以防铅溶出造成中毒;有些带花纹颜色的玻璃、冰箱镀镉的冰槽以及塑料制品,都不要存放酸性食物和饮料,以防其中所含的镉溶解出来;使用不锈钢食具要注意不能与乙醇(酒精)接触,以防镉、镍游离,危害健康。

其次,在天气污染严重的时间内,尽量减少外出或者戴口罩外出,减少重金属通过空气进入呼吸道,引起呼吸道疾病。

最后,要注意进行饮食调节,多吃富含果胶的水果(柑、桔和苹果等),以及木耳、海带、大白菜等食物,增加维生素的供给量,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铅的吸收,预防和减缓铅中毒;镉污染区的居民,补充足够的维生素及微量元素硒、锌和钙等,则可增加镉的排出。

不要大量、集中地食用某一类特别容易产生重金属污染的食物。

通过食物链富集后,有的重金属在某些食物中会达到相当高的浓度,如贝类和蛤类等水生生物中铅、镉的浓度较高,应尽量少吃或过于集中地吃。

不吃或少吃罐头食品和含铅松花蛋,也可减少铅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