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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规范性文件整治方案

全市各级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工作部门(含部门管理单位、本行政区域与本级政府工作部门平级的中省直部门,截至年12月31日前。下同)直属单位、依法授予行政管理权的组织、机构(含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下同)发布的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可以反复适用的行政公文。

不在清理范围内。请示、演讲、通报、内部工作制度、人事任免决定等内部文件以及项目批复、行政审批(许可)行政处罚等对外部具体事项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

二、清理原则及标准。

乡镇政府和政府工作部门以及依法授予行政管理权的组织、机构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年12月31日前。原则上一律废止。确需保留的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同意后重新公布。

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以及依法授予行政管理权的组织、机构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年1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止。依照以下规范清理:

(一)下列规范性文件应当修改。

1.主要内容合法且需要继续执行。

2.部分内容的顺序性、可操作性不强。

3.经实施机关评估需要修改的。

(二)下列规范性文件应当废止。

1.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2)未依法授予行政管理权的部门派出机构、内设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2.设定内容逾越法定权限的规范性文件。

(1)设定行政许可及面向社会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的。

(2)设定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省政府以及省财政和物价部门依照法定权限设定的收费事项除外)。

(3)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4)设定依法应当由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机关和其他机关设定的内容的。

3.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规范性文件。

(1)违法规定市场准入条件的。

(2)违法设定地区封锁、行业垄断等含有地方维护、行业维护内容的。

(3)违反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关系原则的。

(4)违反行政权力与行政责任紧密挂钩、与行政主体利益完全脱钩原则的。

(5)违反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要求的。

(7)经实施机关评估需要废止的。

(4.主要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者上位规范性文件不一致或者被其替代的规范性文件。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分工。

(一)组织领导。

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担任,成立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赵海涛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政府办、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委办、档案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小组下设规范性文件清理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和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汇总上报等工作;人员从各单位抽调,集中办公。

(二)工作分工。

谁清理谁负责”原则,依照“谁制定谁清理。作如下分工:

由起草或者组织实施的部门负责清理,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其中因历史等原因无法确定起草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由实施机关负责清理。

属单独发布的由制定机关自行清理;属几个部门联合发布的由牵头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清理。撤销、分立、合并及职能转移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2市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接受其权利义务和有关职能的.部门负责清理。

有主管部门的由主管部门组织清理;无主管部门的由其自行清理。已撤销但由其起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仍在执行的单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由接受其权利义务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清理。3依法授予行政管理权的组织、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自行组织清理。4乡镇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四、实施方法。

此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从年4月8日至11月30日。分为3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4月8日至4月30日)成立领导小组。抽调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下发清理通知。

(二)清理与审核阶段(4月30日至8月31日)。

全面开展清理工作。各清理主体依照本方案要求。

于6月30日前,1.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由各文件起草和牵头组织实施部门负责。依照附件1的格式提出初审意见报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核后提出审定意见,于8月31日前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审定。

由外乡镇本部门、本单位审核提出保存、修改或废止的意见。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备案。2.乡镇政府、市政府工作部门、直属单位和依法授予行政管理权的组织、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三)公布阶段(9月1日至11月30日)。

由清理办公室负责,1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于11月30日前将决定保留、修改的文件目录,及修改后的规范性文件文本,于11月30日前按照《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有关规定报送备案。届时仍未修改完毕的视为废止。

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兰上公布,2各乡镇政府应当将决定保留、修改的文件目录。于11月30日前按照《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有关规定报送备案。届时仍未修改完毕的视为废止。

由本部门、本单位负责于11月30日前将决定保留、修改的文件目录,3市政府工作部门和依法授予行政管理权的组织、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修改后的规范性文件文本,本单位本部门网站上予以公布,同时依照《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有关规定报送备案。届时仍未修改完毕的视为废止。

五、几点要求。

(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确保清理工作按时完成。

(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

五星评估方案

争创“五星级窗口服务单位”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业务水平,为民、惠民、利民、福民,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使创先争优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成为我局实施“六大行动计划”、实现“福民强县”和“加快孟津崛起,争进经济强县”奋斗目标的重要支持力量,根据县委、县政府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开展争创“五星级窗口服务单位”活动制定我局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基本要求、按照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五个表率”优秀共产党员的目标标准,结合粮食系统实际情况开展“五星级窗口服务单位”争创活动,努力把窗口办成优化发展环境的示范窗口中、服务人民群众的便民窗口、展示精神风貌的形象窗口,助推“福民强县”和孟津崛起步伐。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这次主题实践活动,以党风带行风,以党员带群众,着力提高工作质量、办事效率、服务水平,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争创满意窗口和示范岗位,力求取得一批创先争优的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实现粮食事业得发展、行业管理得提升、人民群众得实惠、党的基层组织得巩固的总体目标,力求服务更加周到,使创先争优的成果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真正将创先争优活动打造成群众满意工程。

具体争创目标要做到:

1、争创技能优秀星: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能够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新政策、新规定和基本业务知识,熟练掌握活动行业和基本常识,能够积极开展对标定位、岗位练兵、技能比武,不断提高业务技能,争当本系统本行业“技术标兵”,做到为民服务有能力。

投诉”,使群众“舒心、宽心、安心、放心、顺心”。

3、环境优良星:办公场所干净整洁,服务设施完备:党员干部仪表端庄,言行文明;对待服务对象做到:一张笑脸,一杯清茶,对待每项业务做到“受理一手清,答复一口清,告知一次清”。

4、管理优化星:健全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依法办事,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工作落实;认真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制度,实现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5、群众满意星:采取召开群众评议大会、民主生活会和创先争优点评会等开形式,扎实开展群众参评、党员互评、组织讲评、领导点评,着力打造群众满意工程,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三、实施方法。

1、深入动员部署。积极组织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对党组织和党员参加活动提出明确目标、具体要求和行动口号,及时动员部署,引导党员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活动中来。

2、公开服务承诺。各窗口服务行业和股、室、站根据各自职能和群众需求,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接受上级党组织和群众监督,公开承诺内容。

3、开展便民、利民、惠民活动。坚持把惠民贯穿于行动的始终,积极拓展便民利民举措,列出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项目,逐项落实。组织开展经常性地党员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暖心惠民”活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建筑企业,查民情、解民忧、帮民困,帮助群众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4、开展服务竞赛活动。根据单位职能和党员岗位特点,以党组织和党员为主体,精心设计特色鲜明、务实管用,便于党员和群众积极参与的服务竞赛活动载体,积极推动行业内部、行业与行业之间的服务竞赛。针对窗口服务行业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大胆探索实践,引导党员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提升服务理念、规范服务流程、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标准,力争打造一批党员群众欢迎、社会影响良好、具有行业特色的优质服务品牌。

5、组织社会评议。坚持把群众满不满意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根本标准。大力开展“我服务你讲评”活动,通过开设网上评议平台、聘请群众评议员、定期组织集中评议等方式,努力拓宽群众评议渠道,认真组织群众满意度测评,积极做好反馈意见的落实整改,真正把向群众学习、请群众评议、为群众服务落到实处。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争先创优领导小组。由局长、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成人员。

2、注重统筹兼顾。把开展活动与推进行业管理和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结合起来、与作风行风建设结合起来,与经常性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有机融合、相互促进。

3、抓好分类指导。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根据群众的需求和职能特点,明确相应活动载体、主题口号、具体目标、落实措施。

4、坚持党群共建。在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主体作用的同时,吸纳带动党外干部职工和社会群众参与,推动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党建带群建、党员带群众,协力推动创先争优。

5、形成浓厚氛围。大力宣传主题活动的意义、目标、主题口号和成效,形成良好的舆论和环境氛围。特别是及时发现、精心培育、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以典型示范推动比学赶帮、创先争优。

五星评估方案

为进一步激发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创先争优意识,不断加强党组织和党员先进性、纯洁性建设,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开展“五星级”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深入推进“三大工程”的通知》(都组文〔2013〕26号)、《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五星级”党员争创活动深入推进“三大工程的通知》(都组文〔2013〕27号)文件精神,经学校支部研究决定,开展争创“五星级”服务型党组织、争当“五星级”党员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争创“五星级”服务型党组织、争当“五星级”党员为目标,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激发活力为重点,优化组织体系、增强服务功能、建强骨干队伍、激发党员活力,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奋力挺进全省山区县第一方阵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创建目标。

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要求,科学设定五星及标准,每星定值20分,总分90分以上为五星级,80—89分为四星级,75—79分为三星级,70—74分为二星级,60—69分为一星级,60分以下无星。有“一票否决”情况的不得评为三星级及以上等次。

“五星级”党员设定“五星”及标准,每星定值20分,总分90分以上的为五星级,80-89分为四星级,75-79分为三星级,70-74分为二星级,60-69分为一星级,60分以下的无星。有一票否决情况的不得评为三星级及以上等次。

三、创建内容。

(一)、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星级设置及标准:学习星、业绩星、服务星、创新星、廉洁星。

1、学习星。

(1)学习年有主题、月有课题、人有专题,创建学习型单位。

(2)认真落实学习计划,积极组织党员参加党内集中教育活动,落实党员教育培训、述学评学考学、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

(3)注重加强单位文化建设,文化建设氛围浓厚,富有特色。

2、业绩星。

(1)严格执行学校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学校管理规范,在全市绩效考核中成绩优秀。

(2)学校工作受到上级肯定、有为有位。党务工作一年常规得到落实。“双五星”争创活动开展有力有效。

(3)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健全完善,双联双促落实到位。

3、服务星。

(1)党员干部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服务优质。

(2)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理、责任追究等制度得到落实。

(3)认真开展群众满意学校(幼儿园)创建活动,党员示范岗、巾帼建功岗、青年文明号、职工先锋号同步评创。

4、创新星。

(1)结合学校实际,解决教育工作中的重点、热点或难点问题,实际效果突出。

(2)对教育教学工作提出了可行性、操作性强的对策建议,进入市教育局决策,得到肯定并予以推广,社会效益明显。

(3)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工作有独创性和先进性,教学成果在省、宜昌市内处于领先地位。

5、廉洁星。

(1)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无违规公务接待和费用支出。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无违法违纪现象,无人受到问责追究。

(二)、党员星级设置及评选标准。

设置学习星、绩效星、服务星、创新星、自律星。

1、学习星。

(1)带头学习政治理论以及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和业务知识。

(2)带头参加各种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有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

(3)带头坚持学用结合,带头弘扬先进文化,个人综合素质高。

2、绩效星。

(1)带头履行岗位职责,不折不扣完成工作任务,效果好。

(2)在绩效考核中业绩领先,群众公认。

(3)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行为规范,无违法违纪问题。

3、服务星。

(1)有较强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

(2)立足本职岗位,主动为服务对象解决困难,受到好评。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工作业绩好。

4、创新星。

(1)结合实际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工作思路和方法创新,效果好。

(2)结合实际强化教育教学管理,争做好校长(园长)和好教师,群众满意度高。

5、自律星。

(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于律己,作风正派。

(2)严格执行各级关于作风建设规定,不大操大办,不奢侈浪费,无违法违规行为。

四、方法步骤。

“五星级”服务型党组织的星级评定工作与党员的星级评选工作同时进行了,分别按照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一)安排部署(2013年4月底)。学校党支部部署开展“五星级”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和“五星级”党员评选工作,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宣传发动。

(二)创星评级(2013年5-12月)。学校党支部和党员对照星级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并积极创星活动。年底依据上工作考核和相关数据,按照学校党支部组织自评、党员群众测评、上级党组织评定等程序开展星级评定,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晋位升级(2014年1月--12月)。星级评定后,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扎实做好整改提高、晋位升级工作,推动学校党支部和党员争星晋位。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注重分类推进,有针对性地确定整改措施和争星方案。五星、四星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重在巩固提升。三星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重在查缺补漏,推动全面提升。二星级、一星级党组织和党员重在弥补,实现增星晋级。无星级基层党组织采取领导包干、重点攻关等措施集中整顿转化。无星级党员要对其诫勉谈话,并确定帮带领导和帮带措施,在支部全体党员的共同帮助下争取早日取得星级,对连续两年未获得星级的党员党组织要暂缓登记或不予登记。

(四)结果运用。星级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被评为五星级党组织和党员的,在推荐各级先进典型时优先考虑,每年“七一”表彰的各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必须从四星级、五星级党组织中推荐产生,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必须从五星级党员中推荐产生。

(五)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务求实效,把五星级党组织创建作为推动党建三大工程的具体抓手,把五星级党员争创活动作为效能建设和绩效管理的具体抓手,一以贯之。学校将结合实际,及时总结活动经验,及时推介先进典型,形成服务中心、服务发展正能量。

五、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学校党支部要把争创“五星级”服务型党组织、争当“五星级”党员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考核。支部书记余吉全同志亲自抓,支部副书记李德柱同志具体抓好督办落实,确保收到实效。

(二)广泛动员,强化指导。要加强宣传引导和教育培训,让全体党员教师深刻认识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准确掌握创建目标和评比标准。学校党支部开展党员评星专题组织生活会前,要及时向局直属机关党委报告,局直属机关党委要派员到会指导。

(三)严格标准,动态管理。学校党支部将严格对照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评星定级,并建好工作台账。评星定级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五星级”要抓好巩固,“四星级”要抓好提升、“三星级”以下要抓好转化。学校党支部和每位党员教师都要对照“五星级”标准查找问题不足并切实整改,努力使自身有新的提高。

行政单位规范性文件整治方案

为维护法制和政令统一,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保证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规范性文件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正确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见》(黔府发200826号)文件要求,结合紫云自治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县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包括工作部门、县人民政府委托执法的事业单位、法律法规授权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法定职权程序制定的涉及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规范行政管理事务的各种文件。

行政机关部署阶段性工作的文件,规范本机关系统内部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的文件、人事任免决定,向上级行政机关的请示和报告,以及有关具体事项的'布告、通知、决定、批复等,不适用本制度。

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县人民政府应当指导、监督有关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监督工作。

三、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经制定机关的法制工作部门或机构对其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制定机关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其他负责人签署。

四、规范性文件应由制定机关统一文号发布。规范性文件名称可以使用“规定”、“决定”、“办法”、“通知”、“公告”或“通告”等。

五、规范性文件在生效前应当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执行的依据,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没有约束力。

六、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但是因国家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的需要,或者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除外。

七、规范性文件公布后,制定机关应自文件公布之日起15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送备案;

(一)县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报送安顺市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备案;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报送县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备案;

(三)县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报送本级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备案,同时抄送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

(四)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抄报本级人民政府法制部门。

八、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备案报告;

(二)制定说明;

(三)制定依据;

(四)规范性文件正式刊印文本一式三份;

(五)规范性文件电子文本。

九、县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具体负责本县范围内的备案审查工作,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下列内容审查:

(一)是否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

(二)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是否与其他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相冲突;

(四)其他应当审查的内容。

十、对备案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按下列规定处理:

(二)对程序不规范的,由县人民政府法制部门提出建议,通知制定机关限期纠正,或报请县人民政府予以撤销。

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应当自收到纠正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修改或废止,并将修改废止的情况书面报告县人民政府法制部门。

十一、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对县人民政府法制部门作出的审查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县人民政府提出申诉,并将申诉报告抄送县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县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应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审查处理说明,由县人民政府决定。

十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或规范性文件之间互相冲突的,可以向县人民政府法制部门提出审查建议,县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应予以核查。确有问题的,按照本制度第十条的规定处理。对书面审查建议,应当将审查结果告知建议人。

十三、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违反本制度,拒不执行审查处理意见的,由县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建议县人民政府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报请有权机关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十四、本制度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1]。

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方案

资产评估报告是接受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在完成评估项目后,向委托方出具的关于项目评估过程及其结果等基本情况的具有公证性的工作报告,是评估机构履行评估合同的成果,也是评估机构为资产评估项目承担法律责任的证明文件。评估报告包括正文和附件两部分。是评估机构完成评估工作后出具的具有公正性的结论报告,该报告经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后生效。"。

简介:

资产评估报告,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在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特定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后,编制并由其所在评估机构向委托方提交的反映其专业意见的书面文件。它是按照一定格式和内容来反映评估目的、假设、程序、标准、依据、方法、结果及适用条件等基本情况的报告书。广义的资产评估报告还是一种工作制度。它规定评估机构在完成评估工作之后必须按照一定程序的要求,用书面形式向委托方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评估过程和结果。狭义的资产评估报告即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既是资产评估机构与注册资产评估师完成对资产作价,就被评估资产在特定条件下价值所发表的专家意见,也是评估机构履行评估合同情况的总结,还是评估机构与注册资产评估师为资产评估项目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证明文件。

总则:

一、为进一步促进我国资产评估工作的发展,规范资产评估行为,完善资产评估工作程序,提高资产评估行业的执业水平,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91号令)[1]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凡按现行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的各类资产评估项目必须遵循本规定。

评估机构在具体项目的操作中,其工作范围和深度并不限于本规定的要求。

四、本规定所称资产评估报告是由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资产评估说明、资产评估明细表及相关附件构成。

五、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活动时,应当遵循资产评估的一般原则和本规定的要求;具体项目不适用本规定的,可结合评估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减相应的内容。

六、资产评估活动应充分体现评估机构的独立、客观、公正的宗旨,资产评估报告书的陈述不得带有任何诱导、恭维和推荐性的陈述,评估报告书正文不得出现评估机构的介绍性内容。

七、资产评估报告的数据一般均应当采用阿拉伯数字,资产评估报告应用中文撰写打印,如需出具外文评估报告,外文评估报告的内容和结果应与中文报告一致,并须在评估报告中注明以中文报告为准。

八、凡涉及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九、本规定由财政部负责解释、修订,并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封面要求:

(一)评估说明封面应载明下列内容。

3、评估机构名称;。

5、评估说明如分册装订,应在封面上注明共几册此册为第几册。

2、评估说明中收录的备查文件或资料的'复印件,须统一标注页码(原文件或资料的页码可以保留)。

声明应写明评估说明仅供财产评估主管机关、企业主管部门审查资产评估报告书和检查评估机构工作之用,非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材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见诸于公开媒体。

(三)《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由下列内容构成:

1、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概况;。

2、关于评估目的的说明;。

3、关于评估范围的说明;。

4、关于评估基准日的说明;。

5、可能影响评估工作的重大事项说明;。

6、资产及负债清查情况的说明;。

7、资料清单;。

(四)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概况,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基本内容:

1、企业名称及简称、注册地址及总部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

3、经营业务范围及主要经营业绩;。

6、形成企业主要生产能力的状况,正在或计划进行的投资项目简况;。

7、执行的主要会计政策,生产经营是否存在国家政策、法规的限制或优惠,生产经营的优势分析、各种因素的风险。

(五)关于评估目的说明。

2、已经获得有关部门批准的,应载明批件名称、批准日期及文号,并收录于评估说明附录的资料清单之中。

(六)关于评估范围的说明。

2、对于租赁或特许使用的资产以及没有会计记录的无形资产应特别说明;。

3、如在评估目的实现前有不同的资产占有者,应列表载明各资产占用者待评估资产的类型、账面金额等。

(七)关于评估基准日的说明。

文档为doc格式。

行政单位规范性文件整治方案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施行前,已实施但未标注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为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政策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除外。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2月1日起施行。12月24日公布的《河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省政府令〔〕第14号)同时废止。

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大事项决策、执行、实施过程中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隐患,维护全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安办发[20xx]26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稳定优先的原则,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机制,通过机制创新,准确预测、提示、规避和化解稳定风险,主动将存在或潜在的不稳定隐患降低到社会可承受的范围,有效防止和克服抓改革发展和抓社会稳定脱钩的倾向,防止和克服因决策、政策、项目、改革的偏差而引发的不稳定隐患,实现由被动保稳定向主动创稳定的转变,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确保全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建设平安滔河、和谐滔河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评估。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全面、科学、规范的评估标准,坚持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统筹考虑发展需要与承受能力的关系,正确履行法定职责。

(二)科学评估。尊重客观规律,运用科学的方式方法实施评估,做到现实性和前瞻性相结合,使决策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切实增强评估的科学性、可行性、权威性。

(三)民主评估。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决策的渠道。对争议较大、专业性较强、影响面较广的评估事项,要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听证、论证,做到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使决策能够体现和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公开评估。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外,重大决策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并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确保群众的知情权,进行舆论评估和监督。

三、评估范围和重点领域。

(一)主要范围。

1、关系到较大范围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管理、社会保障等重大决策;。

2、涉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有关民生问题的政策制定或修改;。

3、关系到产权转让、资产处置、职工安置等重大利益格局调整的企事业单位改革或改制;。

5、涉及到诸多利益群体或较大群体利益的行业政策调整;。

7、其他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

(二)重点领域。

7、环境保护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可能造成环境现状改变或较大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建设等。

(一)评估合法性。主要分析评估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与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有充分的政策、法律依据;重大事项所涉及政策调整的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调整的依据是否合法;是否坚持严格的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

(二)评估合理性。主要分析评估重大事项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是否坚持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否超越当地财力和绝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是否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有机地统一起来;是否得到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是否兼顾了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反映如何。

(三)评估可行性。主要分析评估重大事项是否经过必备的论证、听证和公示等公众参与程序;是否经过严谨科学的可行性研究论证;是否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能够为本级财力所承受;相关政策是否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严密性;出台的时机是否成熟;是否充分考虑到时间、空间、人力、物力、财力等制约因素;方案是否具体、详实,配套措施是否完善;所涉资金的投入是否能够到位;重大事项出台后是否会造成相关行业、相邻地区群众的攀比。

(四)评估安全性。是否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对生态环境有何重大影响;当地群众对该项目建设有无强烈的反映和要求;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生态环境破坏的项目,是否有科学的治理和环保配套措施,是否具有相关权威部门的环保鉴定或审批手续;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会影响生产、市场、金融、食品、交通等领域安全,是否会引发较大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事件,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哪些较大的社会治安问题;是否会给周边的社会治安带来重大的冲击;重大事项实施前,治安突出问题和混乱地区是否得到有效整治。

(五)评估可控性。主要分析评估重大事项是否存在可能引发不稳定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隐患;对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问题,是否制定相应的预防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是否有化解矛盾的对策措施,是否在可控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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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评估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建立健全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重大事项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机制,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工程建设稳定的隐患,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估内涵。

本方案所称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重大事项决策和实施是否可能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的性事件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在作出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决策或组织实施其他重大事项之前,由决策单位或组织单位牵头,协调重大事项涉及的相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通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进行分析研判,提出风险评估报告。对有风险的重大事项,根据风险评估报告,进行风险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和不稳定事件的发生,保障重大事项的顺利实施。

二、评估原则。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以人为本、科学决策;预防为主、统筹兼顾;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

三、评估范围。

根据应评尽评的要求,对与广大市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牵涉面广、影响深远,易引发矛盾纠纷或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事项,都应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大事项包括:

(一)因重点工程施工,可能对沿线单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建设事项。

(二)关系到单位职工人员安置、社保关系、职工待遇及重大资产处置等重大改革改制。

(三)关系到一线建设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拨付、自身权益维护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

(四)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突发性事故的应急处理、安全隐患的整改。

(五)局党组、机关认为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其他事项。

四、评估内容。

按照客观、准确、公正、实效的原则,对可能出现的影响安全稳定问题进行评估。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二)是否经过严谨周密的可行性论证,并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履行了征询意见、公示、听证等程序。

(三)是否给所涉及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大的影响,有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的性事件的风险。

(四)是否能通过法律和政策途径,妥善解决群众提出的合理异议和诉求。

(五)是否能依据法律和政策,化解消除群众可能提出的不合理诉求,最终取得大部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六)是否对出台的群众补偿、安置、保障等政策进行事前调研论证,避免引起其他地区同类或类似事项涉及群众的攀比。

(七)有可能引发不稳定的其他方面因素。

五、组织领导。

评估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成立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小组,由局农民工权益维护领导小组成员兼任,负责统筹协调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各处室(部门)依据职能分工,负责具体事项决策的评估工作,部门负责人为风险评估第一责任人,当事人为直接负责人。

六、评估程序。

(一)确定评估事项。凡是涉及本方案第四条规定内容的均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组织开展评估,第一责任人牵头组织专项评估小组,负责具体评估工作,各部门积极配合,广泛调研论证,预测预判风险。可采取专家咨询、抽样调查、实地勘察、公示公告、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和相关利益群体代表的合理诉求,并对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力求准确判定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提出评估意见。

(三)形成评估报告。评估小组在全面分析论证基础上形成评估报告,实事求是地对评估事项做出风险很大、有风险、风险较小或无风险评价,并提出是否实施的意见。

(四)制定工作预案。有风险的重大事项,评估主体在提交评估报告的同时,一并提交风险化解和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对确有不稳定隐患又必须实施的重大事项,不稳定隐患由责任主体及时提请领导小组、局党组或上级主管部门调度化解。

(五)评估报告报送。各部门形成评估报告后,需实施双重备案,在报送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小组备案的同时,报送局党组备案。

七、有关要求。

(一)切实重视评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转变观念,把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放到全局工作中来谋划实施,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事项能否出台或实施的前置程序和必要条件,做到重大事项未评估不上会、不决策。

(二)遵守评估程序。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估,逐步健全完善风险评估的程序和标准,不断进行探索研究和总结完善,逐步提升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三)提高评估水平。在实施评估时,要依据全面、周到、细致原则,广泛征求涉及群众的意见,综合考虑各方利益,不搞闭门评估、想象评估,要深入到群众中去,掌握了解倾向性问题和典型诉求,善于发现真正潜在的隐患风险,不断提高评估水平。

(四)注重风险化解。对可实施的重大事项,属本级本部门的,必须明确风险化解的责任主体及工作要求,需要上级协调的,要及时报上级有关部门。

(五)加强评估考核。要把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维护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各项目现场日常考核范围,纳入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和职工绩效考评,纳入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年终考评内容。

(六)落实责任追究。对在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应评估而未评估或组织实施评估流于形式,防范化解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引发不稳定问题或群体的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照《合肥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若干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省委、苏州市委关于积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意见和我市《全市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办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推动我市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结合我局规划编制及行政许可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工作总要求,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在规划编制及实施管理中,正确把握依法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关系,力争做到对群体性事件及苗头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了,处置得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政治影响和经济损失,营造一个长期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范围及评估主要内容。

(一)评估范围: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重大决策,涉及城市老城改造项目、城市建设中的规划变更调整等。

2.老城区改造地块。

3.重大项目规划方案。

4.对周边影响较大、涉及利害关系人较多的规划行政许可。

5.住宅项目规划方案变更等。

(二)评估主要内容:

1.合法性评估。主要评估决策、项目、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政策规定,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等。

2.合理性评估。主要评估决策、项目、方案是否考虑到各方面群体的利益,是否兼顾群众的现实与长远利益等。

3.可行性评估。主要评估决策、项目、方案决策时机是否成熟,与本地区经济社会以发展总体水平是否相适应。

4.安全性评估。主要评估决策、项目、方案实施后是否会有引发重大社会矛盾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这些隐患能否得到有效消除,是否有相应预案。

1.确定评估事项,制定评估方案。业务科室及其分管领导在规划编制及行政许可中根据具体情况,提出评估建议。由领导小组确定列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责任科室要及时制订评估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形式,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广泛调研论证,预测预判风险。根据实际情况,责任科室要采取专家咨询、专题座谈、实地勘察、公示公告、听证会等形式,充分听取行政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的诉求。并对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力求准确判定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

3.科学评估分析,形成评估报告。责任科室对可能引发的各种社会稳定风险事项进行分析预测,特别是对可能引发的矛盾冲突,涉及对象、范围、反映的问题和激烈程度做出综合判定,形成《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对事项提出可实施、暂缓实施或暂不实施的建议。并根据稳定隐患,制定应对策略和应急预案。

4.审查评估报告,建立备案制度。责任科室应在评估结束后3天内将《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报送领导小组。评估领导小组审核报告,审查决定事项的实施、暂缓实施或不予实施。并报送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5.坚持全程跟踪,实行动态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经分析评估付诸实施后,责任科室要不间断地听取相关群众意见反映,及时发现新风险隐患,跟进对策措施,确保评估事项顺利推进。

四、责任追究。

将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纳入工作目标管理和考核内容。对因没有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而存在重大隐患或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且造成重大影响的,对责任科室,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五、领导小组。

组长:许振敏。

副组长:盛雪东。

成员:单俊炜、何剑鸣、沈军、陈立新、邵桂林、张玉梅。

协调:办公室(法规科)。

活动方案评估

20xx年10月26日市教育局基教处卢副处长、王科长带领市级示范幼儿园评审小组的专家成员一行五人,来到东西湖区机关幼儿园进行市级示范园的预检评估。专家组分别从园舍设备、教工队伍、园务管理、保教水平等方面,通过听、看、查、问等方式,全面了解幼儿园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对本次评估考核的情况进行了综合反馈。

评审组的专家通过查询资料的分析以及现场活动的观摩,对我园的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对于我们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通过督查反馈与自我督查,我们也了解了自己的弱势与不足,离示范园的标准仍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一)管理工作:

1.园务管理网络不够清晰,需积极组建教代会,发挥教代会职能,同时加强教研组长的民主管理。

3.园本培训的力度不够,需将园本课程和办园特色结合起来,形成教学常规。

4.财务管理制度有待的完善、定期公开每月资金的用度和结余并保障教研经费的落实。

5.班级工作管理,班主任对自己的职责要求不明确;。

(二)教育教学:

2..园本教研工作只停在表面。加强教研工作的实效性,提升教研水平是当前工作要点,真正将园本教研工作落实到实处。

3.教科研是空白,需要独立申报课题、承担课题,以科研促教研。

4.备课制度完善到个人,加强文本书写的内涵水平,建立教学督导机制,依据教师特色重点培训,同时加强幼儿生活卫生习惯常规的培养。

(三)家长问卷调查:

1.家长观念:家长极力要求小学化教学,对幼儿园要求配合的学前教育内容热情不高,因此逐步转变家长的教育观念是幼儿园教育良性循环发展的关键。

3.保育员素质有待提高。

(四)教师问卷调查:

1.希望参与教科研,提高自身专业素养。

2.教师年龄偏大、感觉力不从心。

3.希望参加高层次学习、培训。

4.困惑与家长沟通的方法与能力。

(五)园所建设、后勤保健。

1.办园设施:由于办园历史悠久,园内设施相对老化,特别是教育教学设备地配备方面;幼儿玩具操作材料不足,幼儿图书的缺失,幼儿体育活动器材单一,多功能用房的建设和使用不到位,教师教育教学参考书籍和操作材料的贫乏等等,这些都导致了幼儿园的基本教学设备配备不足,阻碍了一些活动的顺利开展。

2.添置睡房空气消毒器。

3.楼层护栏、走廊窗户、停车棚存在安全隐患。

4.食堂工作管理:食品留样,消毒情况要有记载;食堂、卫生间面积不达标,幼儿进餐饭菜分离,幼儿水杯之间间隔不够。

二、整改措施。

1.加强学习,强化责任,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赵汉芬、副组长:李海霞;成员:张莉、谢环清、张爱华、董兴艳及大、中、小各年龄段教研组长、各班主班教师。

2.完善管理网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实行层级管理,目标管理。

赵汉芬园长负责全园工作,谢环清负责后勤总务包括安全、卫生保健工作,李海霞、张莉负责教育教学包括教师考核、人员考勤调配、家庭社区工作,负责幼儿园的环境创设及各班教师自制教玩具的指导和检查,董兴艳、万伟潘玮、黄甜、赵瑞负责各班教学、保育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教科研资料的补充整理。各班班主任在业务园长、后勤园长及教务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班的安全、教育和保育工作。

3.加强学习,强化责任,让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认真组认真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深刻领会《规程》和《评估方案》的精神,对照《评估标准》逐条自查自纠。

(1).迅速组织人员到常青阳光幼儿园参观学习。

(3).组织保教人员对卫生保健、教育教学、教科研等活动进行分时段分类别的讨论和汇总,对不完整,不合格的观察和记录,要求及时调整、补充完善;科学合理的安排幼儿一日活动,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为指导,以幼儿的年龄特点与实际发展水平基准,制定保教目标。并依据我园的实际情况选择教育内容,利用周边环境的教育资源,尝试实施园本课程。活动中,各领域内容相互渗透,体现综合性,将教育内容寓于游戏之中,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体现趣味性,从而激发幼儿园的学习兴趣,培养幼儿良好的学习能力与学习习惯。

(4).我园将继续开展幼儿美术活动课程的教研,且将教研工作落实到细处,钻研到深处。同时我们将借助名师之力,幼教专家的引领,积极努力的申报市区级科研课题,以科研促教研,从而使我园的教研工作跃上一个新的台阶。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资料的积累,并为幼儿发展的情况作出分析,积累丰富、详尽、精确的过程资料,为研究结论的产生提供详尽的理论依据。

(5).组织档案管理员对各类资料进行收集和整理,按照《档案管理条例》对我园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

4.强化管理责任,提高日常工作效能。

管理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一方面逐步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奖惩激励制度,激发教职员工的工作热情。另一方面重视教师自我实现、自我发展等精神方面的需要,积极构建教师展示才能和专业成长的平台。做到人尽其才,发挥最大的群体优势,实现教职工个人成长和幼儿园整体发展的和谐统一。

5.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教职工整体素质扎实开展以新理念、新技能为重点的园本培训,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促使教师不断更新观念;优化教师知识结构,拓宽知识面,促进教师专业素质的不断提高。将实施“教、研、训三位一体”的培训方式,并认真落实分层培养目标,促进教师群体成长。

5.加大教科研力度,推进保教质量的全面提高。

以课题研究为导向,营造良好的教科研氛围,全面提升幼儿园的保教质量。围绕“以给孩子自主成长的快乐空间”的理念,发挥教师的创造性与个性化特色,为每个幼儿的充分、自主、和谐、健康发展的提供良好的机会与条件。首先强化理论学习,更新教育理念。另外立足园本教研,开展各类活动,促进幼儿发展。

6.引导家长参与幼儿园各项活动,促进家园共育。

树立创新意识,开创家长工作新格局。将成立家长委员会,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促进幼儿园保教任务的圆满完成。将充分利用家长、社区及周边的教育资源,扩展幼儿生活和学习视野,如开展“家长助教”“家长开放日”活动,尝试开展幼儿的社会实践活动,如秋游赏菊、亲子运动会、亲子联谊会等活动,以推进家园、社区合作共育,促进幼儿的和谐发展。

三、实施的安排:

因此,我园将在今年对自己的不足做出相应的整改,达到规定的要求,最大程度地为幼儿的成长提供宽松、和谐、有益的成长环境。

本年度的综合督导评估工作虽然结束了,但我们的幼教工作还在继续,我园将在上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发扬我们的优势,弥补我们的不足,更好地为幼儿的成长和发展打好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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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方案评估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xx〕7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云发〔20xx〕1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xx〕53号)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精神,不断提高高职高专公共体育课教学质量,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公共体育课程建设工作的意见》(云教高〔20xx〕96号)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估对象。

全省高职高专院校公共体育课教学工作评估(以下简称教学评估),包括经国家正式批准独立设置的民办高职高专学校。

二、评估组织。

教育厅统筹教学评估工作,制订教学评估工作总体方案和规划,组建教育厅高职高专学校公共体育课教学工作评估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教育厅体卫艺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指导监督教学评估工作,审议进校考察专家组提交的评估报告,做出评估结论,受理争议、仲裁等事宜。

三、评估程序。

教学评估主要程序包括:学校自评、专家进校评估、结论审议与发布等环节。

(一)学校自评。

学校根据本办法及《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公共体育课程建设工作的意见》(云教高〔20xx〕96号)要求,有计划地开展自评活动,总结成绩、查找差距、分析成因、提出对策,加强公共体育课教学基本条件建设、加强体育教学管理、建立并完善校内体育教学质量保障制度,促进体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在自评的基础上形成《学校自评报告》。

(二)专家进校评估。

教育厅评估领导小组抽调的专家组赴学校进行现场考察评估。专家组在审核《学校自评报告》的基础上,通过深入访谈、现场听课、查阅材料、考察座谈等形式,对学校公共体育课教学工作做出公正客观评价,形成《专家组评估报告》并给出评估结论建议。

(三)结论审议与发布。

领导小组审议《专家组评估报告》,作出评估结论。教学评估结论分为“优秀”、“优良”、“合格”、“不合格”四种。教育厅根据领导小组审议结果,正式向全省发布评估结论,并报教育部备案。

四、结论使用。

“优秀”、“优良”、“合格”的学校,将进入下一轮高职高专院校公共体育课审核评估,学校的整改情况将作为审核评估的重要内容。省教育厅将同时授予“云南省第一轮学校体育教学评估达标单位”。

“不合格”的学校整改期为2年,在整改期间将采取限制或减少招生数量、省级项目评定不予优先考虑等限制措施。整改期满后由学校提出重新接受评估的申请。重新评估获得通过的'学校,可进入下一轮高职高专公共体育课学校的审核评估,仍未通过的学校,将认定为教育教学质量低下,对其进行通报批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追究相应责任,并将依据有关法律给予相应处罚。

五、评估纪律与监督。

实施“阳光评估”,推进评估信息公开、鼓励社会参与、加强评估监督、严肃评估纪律,确保评估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六、评估信息公开。

合格评估相关的政策文件与实施办法、评估标准、评估程序和活动、评估专家名单、《学校自评报告》、公共体育教学基本状态有关数据、《专家组评估报告》以及评估结论等,均在适当范围内予以公开。

七、评估监督。

合格评估工作广泛接受教师、学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评估专家委员会受教育厅委托,监督检查参评学校和评估专家以及评估组织机构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检查评估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

教育厅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及时纠正,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人员与行为进行深入调查,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追究,做出处理。

风险评估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处理好我县经济发展和审计工作的关系,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根据县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主动维护稳定和“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对重大事项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先期预知、先期评估、先期化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排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确保地方社会稳定。社会风险评估采取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范围和内容。

本实施方案所指的重大事项,是我对涉及我县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审计项目等。

凡涉及我市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审计项目。

1、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需求,是否对涉及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大的影响;

2、是否会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其它群体的事件,化解的办法、措施是否切实可行;

3、除上述几方面外,开展工作中遇到的可能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也要进行风险评估。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是制定重大事项的职能部门。我局各股室分别对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涉及的重大审计项目进行评估。

四、评估程序和步骤。

(一)成立临时评估组织。

根据县要求,结合我局的工作性质,决定成立临时评估小组,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评估小组并负责制定评估方案。

(二)开展民意调查。

各股室应向社会广泛宣传审计,让群众全面了解审计相关内容,要多途径、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征求意见,特别要注重征求涉及直接利益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要及时收集、归纳、整理群众的意见、建议,真实完整地反映广大广大群众的意愿。

(三)进行分析论证。

如遇有分歧,产生异议的重大审计项目,应及时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有关人员代表参加,与会人员进行认真深入讨论、协商沟通、分析评议和科学论证,会后形成明确的论证意见。

(四)评估结果处理。

局临时评估小组对该项工作进行全面汇总和分析论证,根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对重大事项的实施作出可实施、暂缓实施或不实施的定性处理。对存在一定风险,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急需实施事项,责任主体科室、所要提前制定预防和处置应急预案,积极化解社会稳定风险。

(五)评估报告的报送。

评估主体必须将存在风险的评估报告报送局临时评估小组,并研究讨论解决办法和及时上报县维护稳定办公室。

五、责任追究。

对应该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不组织评估或虽组织评估但化解和处置措施不落实而又不上报局维护稳定办公室,导致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的性事件,对有关股室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责任追究由局临时评估小组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后由局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实施。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精选

为了更好地适应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需要,根据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永政办[2007]58号)及省市有关文件的要求,对永嘉县水利局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同时对省政府列出的规章及市、县政府列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县水利局的清理建议。现就清理工作制订方案如下:

一、清理范围。

(一)永嘉县水利局制定的涉及公民权利和义务,并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以下简称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属本次清理的范围。

(二)县政府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1.1994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1日期间制定的县政府令、永政发、通告、永政办等文件;2003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1日期间制定的会议纪要、抄告单、明传电报等文件。

2.上述清理范围内的会议纪要、抄告单、明传电报等,如内容属规范性文件性质的,县水利局有关责任科室应当在2007年11月底前按照规定,将行政规范性文件(讨论稿)报局办公室,提请县政府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3.上述清理范围之外个别确需继续执行的文件,县水利局有关责任科室应当提出充分的理由和依据,经县清理工作机构审核确认,报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二、清理的原则。

(二)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要宣布失效;

(三)个别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一致的,要予以修改;

(五)清理范围之外的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次清理工作结束之日起一律废止,不再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将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物权法》规定涉及政府工作的内容比较多,此次清理要对照《物权法》规定,凡与之不一致的规定都要作出修改、废止。

(一)本次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执行、谁负责”的要求组织实施。具体分工如下:

1.县政府负责清理县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由县清理工作机构统一安排,水利部门的相关责任科室具体负责。

2.县水利局负责清理以本局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联合发文的,由牵头单位负责组织清理,并协调有关方面,形成清理意见。

(二)永嘉县水利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阶段(2007年7月底)。

1.召开局机关中层干部会议,对清理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2.建立永嘉县水利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集中清理办公场地、清理工作人员和保障经费。将人员名单报县法制办。

4.具体清理工作人员参加县里组织的集中培训。

5.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机构梳理本局制定的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并调研论证和征求意见。

6.对现行省政府规章、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研究,提出有效、废止、失效或者修改的意见和理由,报县法制办。

(二)研究处理阶段(8月—10月)。

1.提出的对省政府规章、市政府行政规划性文件和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意见,提出有效、废止、失效或者修改的意见,于8月底前上报县法制办。

2.当在10月底前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将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内容的电子版本报县法制办。

(三)清理结果公布和报告阶段(11月—12月)。

1.对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应当向社会公布,并将内容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县政府及部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县政府统一向社会公布。

2.11月10日前,县政府向社会公布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于11月底前,将工作总结报县清理工作机构。

4.县政府于12月底前建立本级政府和所属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新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建立新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公布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永嘉县水利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协助县清理工作机构的有关工作。

(二)落实保障措施。局办公室要负责文件提供,局财务要保障清理工作所需的经费。

(三)明确工作重点。本次清理要求做到全面彻底。清理包括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形式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具体内容。

规范性文件才能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其他的文件不再作为直接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对规章提出清理意见,重点是两方面问题:一是与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二是与新情况新形势要求不适应的,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体现制度创新要求。

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重点是审查有无越权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问题,有无作出增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义务,影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的规定。

(四)注重工作方法。加强调查研究,通过召开专家论证会、执法一线人员和行政管理相对人座谈会等,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处理建议。清理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与县法制办沟通联系。

(五)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清理工作结束后,继续实施的及新制定的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都必须进入本级政府建立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并通过《永嘉县水利防汛网》及时向社会公布。

(六)健全工作责任制。局清理机构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积极组织力量,落实清理工作责任制。

2007年7月31日。

风险评估方案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维护稳定的指示和工作部署,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逐步建立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稳隐患的有效机制,确保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和建成后的社会稳定,为____经济快速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范围及维护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

(一)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范围。

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全县范围内被国家、省、市、县确定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在建、拟建工程。

(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维护稳定风险评估主要内容。

对每个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所在乡镇和负责该工程管理的县级部门要坚持客观、公正、准确、实效的原则,从以下九个方面所涉及内容逐一进行分析预测,对是否可能出现不稳定问题作出评估:

1、资金(含专项资金)的组织和使用。主要测评:

(1)资金筹措渠道是否合法可靠;。

(2)所需资金总额是否能按计划、按时足额到位;。

(3)资金能否做到专储、专账、专管、专用;。

2、农村征地补偿及房屋拆迁安置。主要测评:

(1)征地是否报批;。

(2)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3)征地应安置人员的安置办法是否可行;。

(4)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5)征地补偿安置、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费用是否准备充足;。

(6)征地拆迁安置实施单位及人员是否明确;。

(7)征地拆迁安置争议调处单位、调处人员和责任领导是否明确;。

3、失地农民就业及生活保障。主要测评:

(1)中央、省、县有关失地农民就业及生活保障的政策能否切实的贯彻落实;。

(2)失地农民的基本社会保险能否落实到位;。

(3)符合“低保”条件的失地农民能否应保尽保;。

(4)失地农民劳动技能培训方案和帮助、指导其实现再就业的措施能否落到实处;。

4、移(农)民搬迁安置及其生产、生活。主要测评:

(1)安置资金是否落实到位;。

(2)过渡期生活费能否按期如数兑现;。

(3)后期扶持措施能否跟上;。

(4)安置规划是否已制定、报批;。

(5)安置点能否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6)被安置群众对安置点的意见等。

5、城县建设房屋拆迁安置。主要测评:

(1)拆迁计划是否符合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要求、是否按规定审批;。

(2)拆迁安置方案是否与城县规划方案相衔接和协调;。

(3)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是否切实维护了被拆迁群众的合法利益,群众对拆迁安置方案是否满意;。

(5)拆迁准备金是否充足并作专项存储,过度方案能否落实;。

(6)拆迁安置争议调处单位、调处人员和责任领导是否明确;。

(7)在处理拆迁日常事务中能否严格按程序办理,做到程序不违法;。

6、周边社会治安秩序。主要测评:

(1)建设期和建成后可能出现哪些较大的社会治安问题;。

(2)周边社会治安情况分析。

7、生态环境。主要测评:

(1)生态环境评估报告是否按规定通过上级审批;。

(2)对地形、地貌有无较大破坏;。

(3)“三废”(废水、废气、废渣)能否得到妥善的处理;。

(4)周边群众对该项目环境评估报告的意见等。

9、其他。主要测评:除前8个方面以外,还可能出现哪些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

三、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步骤。

第一步: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摸清实情。

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了解掌握每个工程的基本情况。方法上可采取风险评估工程项目的主管部门、业主收集相关文件资料;请专家、业主、相关党政领导和部分群众代表,召开座谈会,听取收集意见;走访、调查、进行民意测评等方式,为风险评估提供准确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第二步:缜密分析,认真开展维护稳定风险评估。

主要从前述风险评估九个方面,对每个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逐项分析预测,对是否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问题作出评估。

第三步:针对每个工程经风险评估后存在较大涉稳隐患的,要研究制定预防和处置工作预案。预案应充分体现周密、具体、清晰、可行、高效的原则。主要内容包括:

1、组织领导、职责分工及其联络方式;。

2、预防和处置工作的具体措施;。

3、奖惩措施;。

根据前一、二、三步的工作结果,编制每个重大工程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内容包括:

1、该工程的基本情况;。

3、化解较大涉稳问题的工作方案;。

4、预防和处置较大涉稳问题的工作预案;。

评估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和三亚市人民政府有关教育工作的精神,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部署安排,切实做好迎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准备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举全校之力,加大教育装备投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学校高标准、规范化建设。

二、目标任务。

认真落实三亚市教育局的工作要求,改善办学条件,优化育人环境,规范学校管理,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装备使用效率,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通过“省检”。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校迎“省检”准备工作,成立学校教育工作督导评估领导小组。

组长:蒲维献。

副组长:符文魁蒲进康。

成员:学校各中层领导。

1、宣传组:

组长:苏海波。

2、校园环境组:

组长:蒲进康副组长:黎公明李清新。

3、法制安全组:

组长:符文魁副组长:陈运翰。

4、教学教研组:

组长:陈明正副组长:杨得伸成员:各科科组长。

5、德育活动组:

组长:苏海波副组长:李小玲。

6、班级、学生管理组:

组长:符文魁副组长:各班主任。

7、档案组:

组长:陈明正副组长:林安荣赵志飞。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调查摸底(20xx年6月15日-6月28日)。

1、宣传动员。学习三亚市政府、市教育局、凤凰镇政府有关文件,制定《妙联学校迎接省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方向,明晰工作思路,把握工作重点,确定工作职责。召开迎检动员大会,深入进行宣传发动工作。

2、调查摸底。对照督导评估标准,对学校办学条件特别是在实验仪器、图书、音体美劳卫器材、电教器材等方面的缺口进行自查并分类汇总。其中,教导处负责对学校“四室一网”建设和实验仪器、图书、电教器材、音体美器材等方面的缺口进行自查并分类汇总;政教处负责校园文化建设情况自查;后勤处负责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和安全隐患的排查。

第二阶段:集中准备,落实提高(20xx年6月29日-8月30日)。

1、加大投入力度,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学校要借省督导评估之契机,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一是要加强专用教室建设:要对照评估标准,增加专用教室数量;二是按照新的配备目录摸清底数,对各科教学仪器、图书、器材等科学合理地进行配备和补充,特别是音体美器材,确保达到省定评估标准。此项工作由教导处、总务处负责。

2、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一是绿化美化校园:粉刷墙面,栽种、修剪花草,整治校门口处的文化长廊。二是墙面文化,包括墙面文化、宣传橱窗、学习园地等。三是进一步完善学生社团和活动机制,推进广播站工作,组建篮球队、舞蹈队等新社团。四是网络校园建设,推动教师博客和学校博客圈建设。五是班级文化建设,丰富班级文化内涵。此项工作由政教处负责。

3、推进素质教育,抓好教学教研。一是实施素质教育,加强教学常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二是积极开展教科研活动,推进基础教育课程向纵深发展。三是提高专用教室的利用率,加强对专用教室管理人员的培训。四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科学规范教师目标考核机制。五是抓好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实践能力和校本课程等方面工作。六是积极做好“学困生”转化工作。此项工作由教导处负责。

4、加强德育、学生养成教育、班级管理工作。一是强化德育的地位,落实德育基地、场所建设,开展德育活动和德育工作交流。二是完善学生养成教育机制和措施,注重过程性、形成性教育,形成良好的校风。三是规范班级管理,有制度,有措施,规范学生评价机制。四是搞好校园卫生。此项工作由政教处、团支部负责。

5、搞好法制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一是要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二是强化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三是搞好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排除安全隐患。此项工作由法制安全组负责。

6、做好档案资料整理工作。学校要加强档案管理,将过去的工作痕迹、工作成果、工作资料及时分门别类的汇总整理,实现档案管理规范化。此项工作由档案组及相关处室负责。

第三阶段:自查、交流完善(20xx年9月1日-10月5日)。

1、完成各种文字材料、数字报表、档案资料的汇总整理。学校各处室要高标准完成自查报告、学校简介、20xx年以来的档案整理等工作。

档案组:汇总各处室工作计划、总结等常规管理材料;学校简介等方面资料。

安全组:负责学校各项制度汇总、学校法制教育、安全等方面资料。

教导处:负责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总结、学校发展规划等;负责汇总素质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档案;校本教研、校本课程开发资料;体育卫生档案;艺术教育档案;综合实践档案;学籍档案、档案室建设;各专用教室管理档案、使用记录等。

政教处:负责德育、学生养成教育、班级管理、学生管理、校园卫生、校园活动、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档案。

总务处:负责教育经费预算、报表、基建、购置、校务公开、公物维护及校园建设等方面档案。

2、交流提高。组织各处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到其它学校参观学习,邀请教育局各相关科室到学校指导工作,通过交流学习,发现并解决实际问题。

3、模拟督导评估。迎接教育局的模拟督导评估,根据评估意见,召开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工作调度会,按梳理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立即整改,切实将工作做细、做实、做好,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四阶段:接受评估(20xx年10月6日-10月19日)。

全面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迎接省教育工作督导评估验收。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迎省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工作,全体动员,全力以赴。学校成立迎接省教育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迎检工作,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处室主任是分管项目的第一责任人。

2、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学校将充分利用黑板报、标语口号、广播站等形式,对教育工作的意义、任务、目标和要求进行广泛的宣传,从而动员和依靠社会的力量来关心和支持我校的发展。

3、切实落实目标责任制,在学校制订的此迎省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要求下,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全体教师要树立全局观念,把“迎检”作为促进教育教学的手段。

4、大力推进学校管理工作。一是加强校园环境的整治,二是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三是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四是巩固和提高“四率”指标,五是抓好教学教研工作,六是搞好校园文化,七是认真准备档案资料。

5、开展督导自查,为使迎检工作按时按目标完成,领导小组将进行过程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切实做到以本次评估工作为契机,全面提升我校管理水平。

迎接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是是我校今年的中心工作。各处室和全体教师的所有工作都将围绕迎检,为迎检服务,努力在环境建设、文化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科研教改等方面做到全面详实,并注重突出我校特点,体现优势项目,为全县在迎检中得到高分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