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是对自己经历的一种总结和收获,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成长轨迹。心得体会是我们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积累的宝贵财富,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和启发。

心得体会: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心得体会

《纪律条令》共3章、31条。结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实际,设定了76种具体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涉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执法执勤、内务纪律等。这些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处分的设定,充分体现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职业特点,体现了公安机关从严治警的刚性要求。

《纪律条令》与公安部先后颁布实施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配套衔接,这“四大条令”对促进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必将发挥重要作用。当然,“条令”最引人注目之处不仅在于它的开创性和系统性,还在于它在处罚上的刚性。比如,“条令”不但设定了76种具体违法违纪行为,也分别规定了这些违法违纪行为应适用的处分。在现代国家警察是与公众打交道最多的执法人员,警察的形象往往代表着政府的形象。中国过去曾长期处于权力本位的管制意识之下,特权观念影响深远。而今,中国已然迈入千年未有之大转型,新的时代以法治为政府运行的基本规则,权利本位意识在社会层面日益生长。当特权观念遇上公民日益增强的权利意识,矛盾与冲突难以避免。以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等形式为公权力设定运行的轨道,有助于社会秩序的构建与维护,也有助于避免权力滥用伤害民众利益,从而真正做到服务于民。严格依法依纪查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不论涉及什么人,都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充分发挥《纪律条令》的教育和威慑作用,维护公安机关铁的纪律。同时,要重视日常监督,不断拓宽监督渠道,依法从严治警、打造人民满意的公安队伍。

学习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心得体会

6月1日起,由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起草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以下简称《条令》)就要正式实施了,新颁布的《条令》既与国家有关行政法规衔接紧密,又突出公安机关的职业特点,特别是针对公安机关常见易发的痼疾和顽症,设定了加强内部管理和相关行为的惩戒性规定,使《条令》成为坚持从严治警、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一部综合性的重要纪律规章。《条令》赋予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对下一级公安机关违法违纪问题的调查权限,解决了长期制约公安监督工作的“瓶颈”问题,对进一步贯彻从严治警方针具有里程碑意义。

一、体制上的创新。

新颁布的《条令》在监督体制上有了新的创新,在《条令》第六条规定中明确指出:“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可以调查下一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必要时也可以调查所辖各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经派出它的监察机关批准,可以调查下一级公安机关领导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这是加强公安系统管理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既解决了长期制约公安监督工作的瓶颈问题,又延伸了公安监督工作的触角,拓宽了监督领域。

那么《条令》为何赋予上级公安机关的监察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调查权限时,我个人认为,此项规定基于两点考虑:一方面,《行政监察法》第十七条规定“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这就为“下查一级”的规定提供了重要依据。另一方面,公安机关是拥有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权的执法队伍,对其管理和监督应严于其他的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

二、对危害行为加大处分力度。

通过学习,可以看出这次《条令》对公安机关内部管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严明了执法执勤纪律,如第七条首先针对危害特别严重的行为,设定了“高压线”,即凡是有第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第八条至第十四条和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设置了32种行为,并明确规定有行为之一的起点就是记过处分,最高至开除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参与赌博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条令》规定:“参与赌博的,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从重处分”。

三、扩大适用对象。

在《条令》中在适用对象这一方面,新《条令》不仅适用公安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也适用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和海关系统公安机关及其民警。同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对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作出了有条件执行《条令》的规定,即“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官兵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处分的,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没有规定的,参照本条令执行”,拓宽了适用的范围。

学习军队纪律条令心得体会

在进入大学军训之际,我第一次真正接触到了军队纪律条令,对于这些条令我心中充满了好奇和期待。经过几周的学习和训练,我逐渐了解到纪律条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军队纪律条令不仅仅是指挥的工具,更是塑造个人品质的良好教育方式。

二、培养自律意识和责任心。

在军训中,我发现军队纪律条令在促使我养成自律意识和责任心方面有着巨大的作用。按时参加晨训、进行整理练兵,严格遵守集合时间和场地,这让我逐渐养成了良好的时间观念和执行力。在军队纪律条令的指导下,我学会了承担责任,班队训练时,每个成员的齐心协力是完成任务的重要保证,也加强了我们的凝聚力和团队精神。

三、约束行为规范和提高个人素质。

纪律条令也在很大程度上约束了我们的行为规范,给我们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例如,坚持不携带手机,不迟到早退等规定不仅培养了我们的遵守规则的习惯,更让我们集中注意力,从而提高了训练效果。此外,纪律条令训练我们的标准动作和礼仪,促使我们培养良好的个人素质,这些都对我们的今后求职和社交生活有着积极的影响。

四、锻炼顽强毅力和承压能力。

军队纪律条令的学习和执行过程中,我们经常需要面对各种考验,比如长时间的训练、枯燥重复的动作等,这需要我们具备顽强的毅力和承压能力。只有在严格的纪律制度下,我们才能坚持不懈地进行下去,并最终取得好的成果。通过这样的锻炼,我们的意志坚定了,能够在面对困难时不畏惧、不轻言放弃,不断超越自我,实现更高的目标。

五、培养团队协作和领导能力。

军队纪律条令中的集体行动和协作原则培养了我的团队精神和领导能力。在军训过程中,我们经常需要集中力量,齐心协力完成任务,这使我认识到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只有凝聚集体的力量才能取得更好的成绩。此外,纪律条令也给予了一些同学担任班队长等职务的机会,通过这些机会,我们学会了如何领导和管理集体,锻炼了自己的领导能力。

总结。

学习军队纪律条令给我的成长带来了极大的帮助,通过遵守纪律条令,我逐渐养成了良好的自律习惯,培养了自己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能力。同时,纪律条令锻炼了我的韧性和承压能力,使我在面对困难时能坚持不懈地追求目标。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我将继续发扬军人纪律条令精神,不断提高自我,追求更高的目标。

学习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心得体会

新颁布的《条令》在监督体制上有了新的创新,在《条令》第六条规定中明确指出:“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可以调查下一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必要时也可以调查所辖各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经派出它的监察机关批准,可以调查下一级公安机关领导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这是加强公安系统管理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既解决了长期制约公安监督工作的瓶颈问题,又延伸了公安监督工作的触角,拓宽了监督领域。

那么《条令》为何赋予上级公安机关的监察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调查权限时,我个人认为,此项规定基于两点考虑:一方面,《行政监察法》第十七条规定“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这就为“下查一级”的规定提供了重要依据。另一方面,公安机关是拥有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权的执法队伍,对其管理和监督应严于其他的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

二、对危害行为加大处分力度。

通过学习,可以看出这次《条令》对公安机关内部管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严明了执法执勤纪律,如第七条首先针对危害特别严重的行为,设定了“高压线”,即凡是有第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第八条至第十四条和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设置了32种行为,并明确规定有行为之一的起点就是记过处分,最高至开除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参与赌博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条令》规定:“参与赌博的,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从重处分”。

三、扩大适用对象。

在《条令》中在适用对象这一方面,新《条令》不仅适用公安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也适用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和海关系统公安机关及其民警。同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对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作出了有条件执行《条令》的规定,即“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官兵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处分的,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没有规定的,参照本条令执行”,拓宽了适用的范围。

学习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心得体会

为了严明公安机关纪律,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行为,保证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6月1日起,中国首部警察纪律条令正式施行。这是中国第一部系统规范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纪律以及违反纪律行为给予处分的部门规章。《纪律条令》宣布实施后,落实这一条令立刻成为地方公安民警机构的近期工作安排。

近日,驾考大队召开全体民警大会,组织全体民警对条令内容进行专门学习,要求分局全体民警熟记条令,认真遵守,并就驾考工作如何贯彻好《条令》做出部署。

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学习贯彻《纪律条令》动员部署会议后,驾考大队贯彻会议精神,下午,立即在驾考大队会议室召开了全体民警大会,对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纪律条令》进行再部署,把学习贯彻《纪律条令》与民警日常工作的开展结合起来,把模范遵守《纪律条令》与提高执法水平、提升服务质量结合起来,让全体民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起到更大的作用。

会上,大队长贾建文就《条令》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特点及重要意义进行了重点辅导讲解。他指出,自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条令》共3章、31条,结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实际,提出了贯彻条令的具体意见和要求。大队要贯彻落实好条令,就要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条令,建立《纪律条令》学习教育长效机制。在学习《条令》上,要求全体民警达到“入脑、入耳、入心”的效果,学以致用,重在贯彻、执行,大队领导更是以身作则,与广大民警一起严格遵守各项禁令规定,决不碰“高压线”,决不越雷池一步。将学习贯彻《纪律条令》作为年终综合考评检查内容之一,组织考试来检验民警对《条令》的学习掌握情况,同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集中查处一批驾校大队民警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件。

二是围绕《纪律条令》贯彻落实措施为中心,切实履行驾考的主要职能,进一步规范驾考工作。通过条令的学习,使考试秩序得到改善,并继续保持;从根本上巩固工作机制的转变的效果,使各科目考试都能平稳健康发展;加强对驾校的监管,可以通过以下几个环节进行:1是以公开信的方式,使学员了解考试的.环节、程序;2是做好学员的考前教育;3是设置提示标识,提醒学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避免受到不正当因素的干扰。

三是加强各科目考试的调研工作。做好跟踪调查,多各科目考试中出现的问题需找根源,对违法违纪行为严肃处理,用好手中的权利,把好人情关,规范考试过程,提醒“公平、公正、公开”。

四是抓好考试安全,即学员的安全,和考试车辆的安全。

学习军队纪律条令心得体会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军队纪律条令已经成为军人必须严守的行为规范。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也深受其启发,在学习军队纪律条令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纪律的重要性,这对于我们个人和社会的发展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首先,学习军队纪律条令教会我要做一个守纪律的人。纪律是军队战斗力的重要保证,也是军人使命感的具体体现。军队纪律要求每一名军人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绝不违反军人行为规范。这给我很大的触动,让我认识到一个人如果没有规章制度的限制,就无法在团体中发挥作用。只有守纪律的人,才能够真正发挥个人价值,为社会做出贡献。

其次,学习军队纪律条令教会我追求优秀。军队纪律追求的是无限接近完美的标准。学习军队纪律条令,我明白了一个真理:追求优秀是一种态度,是一种习惯。在学习过程中,我发现军事训练中“虎视眈眈”的各项标准,严苛的纪律要求,都是在追求卓越。每一次的训练和考核都让我感到不断努力的必要性,只有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成绩。

第三,学习军队纪律条令教会我加强团队合作意识。一个良好的军事单位,不仅需要每个人严守纪律,还需要各个人员之间紧密配合,形成团队的力量。在学习军队纪律条令的过程中,我学会了如何与队友相互协作,在集体活动中发挥各自的长处,克服困难,达到共同的目标。团队合作不仅仅体现在执行任务中,更体现在日常生活中。通过与队友相处,我不仅学会了倾听和尊重他人的意见,更体会到了团结、友爱带来的温暖。

第四,学习军队纪律条令教会我崇尚奉献精神。军队纪律是以军人为中心,以保卫国家、人民利益为目标的,是军人对国家、人民的无私奉献的一种体现。在学习军队纪律条令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奉献的重要性。无论是在工作还是生活中,只有学会奉献,才能感受到乐于助人的快乐,让自己的付出成为他人的收获。

最后,学习军队纪律条令教会我不断追求进步。军队纪律要求军人时刻保持学习和进步的态度。在学习军队纪律条令的过程中,我深入了解了军队日益严格的训练内容和标准,让我体会到了军人的不断进取和追求卓越的精神。只有不断追求进步,才能在竞争激烈的社会中立于不败之地,实现自身的价值。

总之,学习军队纪律条令是我受益匪浅的一次经历。它不仅教会我守纪律、追求优秀、加强团队合作,更激发了我崇尚奉献精神和不断追求进步的决心。希望我能够将这些体会应用到日常生活中,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为国家和人民的发展做出贡献。

从严治警纪律条令心得体会

严格管理警察的纪律条令对于社会治理和公共安全的影响极其深远。《从严治警条例》作为我国的一项重要制度,为警察开展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本文将从个人视角出发,探讨从严治警条例对警察纪律建设和维护公共安全的影响。

【第一段】。

从严治警条例为警察的行为提供规范。警察的工作在日常执勤、管理治安、破案等方面存在着巨大风险和压力,如果缺乏有效的约束,可能会犯下违规或渎职行为,危及公共安全。而《从严治警条例》明确规定了警察的职责范围、行为准则、责任追究等,为其执法行为提供了明确的约束和引导。这不仅为警察工作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同时也为公民提供了更加有力的保障。

【第二段】。

从严治警条例营造了良好的警察形象。警察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警察形象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公众对治安维护工作的信心。一名遵纪守法、勇于担当、执法规范的警察形象深入人心,为社会繁荣稳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而从严治警条例的出台,鼓励警察自觉遵纪守法、严格纪律,为公众提供更好的服务,从而大力树立了勇敢、正义、可靠的警察形象。

【第三段】。

从严治警条例制度的实施有力维护了社会公共安全。公共安全是政府的基本职能,也是人民的安全和福祉的重要体现。在通常情况下,“从严治警”可以抑制警察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防止警察滥用职权。在群体性事件或重大刑事案件处置中,“从严治警”更是体现得淋漓尽致。实现“从严治警”不仅需要警察高度责任心,也离不开立法者和相关部门的配合。在这个过程中,人民群众既是受益者,也是监督者,他们的支持和监督意见对警察改进服务质量和提高工作效率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第四段】。

从严治警条例在司法实践中取得了巨大成功。《从严治警条例》作为法律规定,在司法上也有着深远的影响。通过执法机关的坚决推行,警察自觉遵从该条例的程度日益加深,执法行为规范化程度也得到了同步提高。同时,条例也为司法机关和公众检举或控诉警察的不法行为,提供了有效途径。所有这些变化,都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公共安全和法制稳定。

【第五段】。

结语:从严治警是警察职业发展的必经之路。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执法机关,警察不仅应该应对外部环境和内部要求,保障公共安全,而且应该高度自律,自觉遵守《从严治警条例》,在法制和道德的基础上,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尽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我们的执法工作才能获得公众的信任,才能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

纪律条令心得体会

按照“条令条列学习月”的部署要求和警卫队的具体安排,我认真按照部署要求,认真学习了条令条列,通过学习条令我在一次加深了对条令条列的理解和掌握,认识到了现阶段学习条令条列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同时也认识到了条令条列在部队中起到的重要作用。下面我将近期学习条令条列的认识报告如下:

“条令条例”是每个军人必须学习和遵守的纪律,它是规定军人言行举止的标准,“条令条例”的学习能让我看到作为一名军人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也是改正问题的准绳。

无规矩不成方圆,通过学习“条令条例”让我明白严明的纪律是一支部队战斗力形成的首要条件,如果没有一个好的纪律、好的作风,那部队就如一盘散沙,就会无任何战斗力,所以学好“条令条例”是每个军人必须做好的一门功课,尤其是对于我们警卫部队来说。新同志初到军营,对部队的一些纪律认识还不清楚,有的还带有一系列的“地方病”,“条令条例”是要我们提高纪律性“救人治病”的一种良药。

部队有句话说的好“进门看内务,出门看队列”内务条令的学习让我更深入的了解到军人的一日生活制度,好的内务是部队战斗力形成的有效保障,好的内务它能锻炼自己的细心,能改正以前懒惰、粗心的臭毛病,军人在外一言一行都代表着人民军队的形象,“队列条令”它规范着军人的一言一行,军人的形象就应该硬朗大气而不拘小节,一个好的队列更能给人民群众带来安全感,队列的养成就是培养我们这些方面最好的方式方法。

通过学习“条令条例”让我明白部队纪律的严明性、让我明白部队的一日生活制度、让我明白部队队列养成的重要性,所以“条令条例”是我们学习中的重中之重,是我们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最高法宝。

纪律条令心得体会

6月1日起,由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起草的《xx》(以下简称《条令》)就要正式实施了,新颁布的《条令》既与国家有关行政法规衔接紧密,又突出公安机关的职业特点,特别是针对公安机关常见易发的痼疾和顽症,设定了加强内部管理和相关行为的惩戒性规定,使《条令》成为坚持从严治警、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一部综合性的重要纪律规章。《条令》赋予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对下一级公安机关违法违纪问题的调查权限,解决了长期制约公安监督工作的“瓶颈”问题,对进一步贯彻从严治警方针具有里程碑意义。

新颁布的《条令》在监督体制上有了新的创新,在《条令》第六条规定中明确指出:“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可以调查下一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必要时也可以调查所辖各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经派出它的监察机关批准,可以调查下一级公安机关领导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这是加强公安系统管理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既解决了长期制约公安监督工作的瓶颈问题,又延伸了公安监督工作的触角,拓宽了监督领域。

那么《条令》为何赋予上级公安机关的监察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xx案件的调查权限时,我个人认为,此项规定基于两点考虑:一方面,《行政监察法》第十七条规定“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这就为“下查一级”的规定提供了重要依据。另一方面,公安机关是拥有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权的执法队伍,对其管理和监督应严于其他的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

通过学习,可以看出这次《条令》对公安机关内部管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严明了执法执勤纪律,如第七条首先针对危害特别严重的行为,设定了“高压线”,即凡是有第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第八条至第十四条和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设置了32种行为,并明确规定有行为之一的起点就是记过处分,最高至开除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参与赌博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条令》规定:“参与赌博的,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从重处分”。

在《条令》中在适用对象这一方面,新《条令》不仅适用公安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也适用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和海关系统公安机关及其民警。同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对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作出了有条件执行《条令》的规定,即“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官兵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处分的,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没有规定的,参照本条令执行”,拓宽了适用的范围。

纪律条令心得体会

2010年6月1日起,由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起草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以下简称《条令》)就要正式实施了,新颁布的《条令》既与国家有关行政法规衔接紧密,又突出公安机关的职业特点,特别是针对公安机关常见易发的痼疾和顽症,设定了加强内部管理和相关行为的惩戒性规定,使《条令》成为坚持从严治警、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一部综合性的重要纪律规章。《条令》赋予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对下一级公安机关违法违纪问题的调查权限,解决了长期制约公安监督工作的“瓶颈”问题,对进一步贯彻从严治警方针具有里程碑意义。

一、体制上的创新。

新颁布的《条令》在监督体制上有了新的创新,在《条令》第六条规定中明确指出:“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可以调查下一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必要时也可以调查所辖各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经派出它的监察机关批准,可以调查下一级公安机关领导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这是加强公安系统管理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既解决了长期制约公安监督工作的瓶颈问题,又延伸了公安监督工作的触角,拓宽了监督领域。

那么《条令》为何赋予上级公安机关的监察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调查权限时,我个人认为,此项规定基于两点考虑:一方面,《行政监察法》第十七条规定“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这就为“下查一级”的规定提供了重要依据。另一方面,公安机关是拥有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权的执法队伍,对其管理和监督应严于其他的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

二、对危害行为加大处分力度。

通过学习,可以看出这次《条令》对公安机关内部管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严明了执法执勤纪律,如第七条首先针对危害特别严重的行为,设定了“高压线”,即凡是有第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第八条至第十四条和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设置了32种行为,并明确规定有行为之一的起点就是记过处分,最高至开除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参与赌博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条令》规定:“参与赌博的,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从重处分”。

三、

扩大适用对象。

在《条令》中在适用对象这一方面,新《条令》不仅适用公安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也适用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和海关系统公安机关及其民警。同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对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作出了有条件执行《条令》的规定,即“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官兵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处分的,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没有规定的,参照本条令执行”,拓宽了适用的范围。

纪律条令学习心得

《xx条例》,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科学发展观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宪法和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制定的。它的目的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不论什么组织,它都有保障其运行的规章制度和要求。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是无产阶级的革命意志、高度组织纪律性的体现,是按照党的政治纲领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根据革命和建设的需要而确立的。实践证明,党的纪律是执行党的路线的保证,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巩固与群众密切联系的重要条件。

纪律处分条例从十个方面规范了我们的行为,它涉及到政治、人事、廉洁自律、贪污贿赂、经济秩序、财经、失职、渎职,侵犯权利、道德、社会秩序等十个方面,指出了我们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也就是说要加强十个方面的修炼,从这十个方面切实加强党员教育和党的建设,正如中共中央关于印发《xx条例》的通知中所指出的那样,党纪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下面我从五个方面谈一些认识和体会。

首先,党中央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

其次,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形势有了新的变化。“试行条例”的主要精神和主要内容是我们在1995年以前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认识和研究成果。“试行条例”发布实施近七年来,我们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更好地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保证我们党努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必要及时对“试行条例”进行修订。

再次,新世纪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了新的进展。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需要,既要从严治标,又要着力治本,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法规。

纪律条令学习心得

近段时间,通过学习,我们深刻在感受到,《xx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八千两百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

今年,按照局和院的统一的安排,我们认真学习和阅读了《xx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法规、书籍,通过阅读、学习,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牢记入党誓词,对党忠诚。

入党誓词是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也是一名党员对党和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和保证。当前,我们党已经是一个拥有八千多万名党员的世界上第一大执政党,在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长期执政,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面对艰巨复杂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面对党所面临的各种考验和危险,如果没有统一的意志和严明的纪律来维护,只能一事无成。

二、严守党的纪律,拒腐防变。

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自己一步步走向罪恶的过程中,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干部的基本原则,降低标准,放松要求,心存侥幸,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加强政治学习,坚定信念。

搞好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党员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点对象。作为一名党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xx大会议的精神实质,深入系统的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例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牢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廉洁自律。

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作为党员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抓好安全生产,遵守规章,杜绝事故和问题发生,在工作中严格做到“看一条,做一条,签一条”。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旅客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亲,利为民所谋,做人民的公仆,始终保持共产党的先进性。坚持党员服务群众,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想去工作。

纪律条令学习心得

近日,大队组织全体民警学习了新颁布的《纪律条令》,通过这次统一及会后的自我学习我感触颇深,学习《纪律条令》心得体会。《纪律条令》(以下简称《条令》)是由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xx部联合起草和颁布的,20xx年6月1日正式实施。通过《条令》的起草和主体不难看出,新颁布的《条令》既与国家有关行政法规衔接紧密,又突出机关的职业特点。其内容特别是针对机关常见易发的痼疾和顽症,设定了加强内部管理和相关行为的惩戒性规定,使《条令》成为坚持从严治警、加强队伍建设的一部综合性的重要纪律规章。

它的实施将进一步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彰显人民警察纪律严明的形象,同时从中也可以看出各级贯彻从严治警方针的决心与措施。学习这部《条令》我主要有以下感触:

一、它拓宽了监督的主体及领域。新颁布的《条令》在监督体制上有了新的创新,在《条令》第六条规定中明确指出:“监察机关派驻同级机关监察机构可以调查下一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必要时也可以调查所辖各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监察机关派驻同级机关监察机构经派出它的监察机关批准,可以调查下一级机关领导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这就为“下查一级”的规定提供了重要依据,这是加强系统管理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既解决了长期制约监督工作的瓶颈问题,又延伸了监督工作的触角,对被监督者来说监督主体拓宽了,对于监督者来说拓宽了监督领域。

二、它细化了xx部发布的《五条禁令》。xx部发布了以枪、酒、车、赌等四个方面为主要内容的《五条禁令》,对加强队伍建设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新颁布的《条令》沿用了《五条禁令》的基本内容,又注意细化了违纪情形和处分幅度,《条令》在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分别就违反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工作时间饮酒、携带枪支饮酒、酒后驾车、参与赌博的行为明确了具体处分幅度。第二十六条作出“对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辞退或限期调离”的规定。《条令》既保持了《五条禁令》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增强了《五条禁令》的可操作性。

三、它加大了违纪“高压线”的“电压”。通过学习,可以看出这次《条令》对机关内部管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加重了各种违纪的处分力度,使违纪这根“高压线”加大了“电压”。如第七条首先针对危害特别严重的行为,设定了“高压线”,即凡是有第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第八条至第十四条和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设置了32种行为,并明确规定有行为之一的起点就是记过处分,最高至开除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参与赌博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条令》规定:“参与赌博的,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从重处分”。

四、它使适用对象得到了有效扩大。新颁布的《条令》中在适用对象这一方面,新《条令》不仅适用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也适用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和海关系统机关及其民警。同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xx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对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作出了有条件执行《条令》的规定,即“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官兵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处分的,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没有规定的,参照本条令执行”,拓宽了适用的范围。

古人云:世不患无法,而患无必行之法。意思是说,重要的不是制定多少法律,而是要做到令出必行、法出必践。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新《条令》的制定颁布不过是迈出了第一步,在今后的实践过程中,还要敢于和真于贯彻《条令》,确保《条令》设定的这些“高压线”起到规范、教育和威慑的作用,有效遏制民警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消防大队纪律条令心得体会

消防大队是保护民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力量,而纪律是保证消防队伍有条不紊地开展任务的核心。作为一名参与过消防队伍协助灭火的志愿者,我在实践中深刻认识到纪律的重要性。这篇文章将着重探讨消防大队纪律条令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严格执行纪律条令。

消防队伍的参与人员来自各行各业,因此要确保大家遵守同一的纪律条令才能更好的开展任务。我发现,一个成功的消防队伍需要具备坚定的纪律,而这基于每名队员的自觉性。在消防大队中,严格执行纪律条令是必须的,尤其是在面对火场时,有序、迅速地行动是决定成败的关键。

第三段:加强沟通,提高协作效率。

消防队伍中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职责和任务,但要完成任务,需要多人密切协作。在这种场合下,紧密的沟通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清晰的命令和准确的配合才能保障更好的协作效率。如果出现不良的沟通,团队内部便会出现混乱和失误,这是非常危险的。

第四段:加强培训,提高素质水平。

作为自愿进入消防队伍的一份子,从认真听取讲座到实地演练都是为了提高自己的素质水平。在培训过程中,我也从中了解到纪律执行不仅是行动上的表现,还体现在思想上。只有掌握科学技术和开展危急任务的要领,才能更好的应对突发事件。

在我参与的消防队伍中,每个成员都非常认真地履行着自己的职责,将一个个指令传达到位,并精准地完成任务。我深刻认识到一个有纪律的消防队伍的重要性,也体验到了同事间密切配合和沟通合作带来的成就感和责任感。在未来,我将继续秉持纪律规定,提高自己的素质,为消防安全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