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是为了维护组织的正常运转,保证成员的权益和利益,约束行为规范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准则。我们需要遵守规章制度,以确保组织的顺利发展。下面是一些规章制度的执行与监督措施,希望对大家有所启示。

教职工的管理规章制度

1.为了解教职工身体健康情况,学校每两年为教职工体检一次。(包括:心、肝脾、胃、肾、心电、b超、肝功能、妇科等)。

2.通过体检了解教职工身体状况及各年龄段的疾病情况。

3.从不同年龄段,统计分析教职工各种疾病情况。

4.通过体检学校及时掌握教职工身体健康状况,如发现问题与教职工本人联系,建议患病教职工及时治疗及治疗方案,必要时学校提供休息治疗。

5.通过教职工体检,学校掌握和了解教职工身体健康情况,对不适合上课上岗、有困难的.教职工学校采取措施,给予合理工作安排。

中学慰问制度。

为了密切校群关系,构建和谐校园,倾听群众疾苦,关心群众生活,解决群众困难,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退休教师慰问。

1.凡办理退休手续且领取退休证的老教师均能享受学校慰问。

2.学校每年重阳节组织退休教师活动一次(活动经费100元/人)。

3.每年年底,学校行政、工会上门慰问长期生病在家的退休教师,并送上100元左右的慰问品。

二、喜事慰问。

教师结婚,享受一周婚假,由工会组织教师自愿参加祝贺。

三、丧事慰问。

凡丧事,教师必须第一时间向校长或书记报告,由校长或书记通知工会。

1、教师父母或配偶父母及直接亲属去逝,教师享受200元慰问金或慰问品,学校上门慰问。

2、享受丧假规定:。

江夏区内:三天、武汉市内内:四天、武汉市外外:五天。(特殊情况另作决定)。

四、住院慰问。

住院一周以上(含一周),教师享受200元慰问品。学校领导、工会委员上门慰问。

五、困难慰问。

凡因天灾人祸造成贫困的教师向上级工会申报,申请特困补助。慰问金由上级部门下发。

六、其它慰问。

学校据实研究决定。

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

1、教师应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真诚地从政治、学习、生活上关心学生,爱护学生,主动及时对学生进行辅导,为学生解难释疑,补缺补漏,真正做到教书育人。

2、教师必须对照教学大纲,认真钻研教材,明确教学的重点和难点,把握教学的疑点、焦点,突出教学的特色与教学的实用性的统一从而精心备课。与此同时,结合学生的认知水平和学生的素质差异制定切实可行的授课计划,安排并填写好教学进度表(开学一周内以备课组为单位上交教导处备案)。

3、教学语言要规范,必须用普通话或英语组织教学,板书要工整。课前应准备好教学用具(挂图、实验仪器、数学教具、电教设备等)。

4、学生作业内容必须精选,数量和难度要适当(可参考学生的掌握程度、水平差异和教学目标)。批改作业或试卷要认真及时,适当记载、反馈并讲评。

5、音、体、美、劳的课程应按教学程序和教学要求认真组织好各学科教学以及相应的`教学活动,使学生全面素质得到发展。

6、严禁教师无教案或无讲稿讲课,教导处将协助校委会成员组织教研组长每月检查教师的教案、作业批改和上课等情况并作好登记。

7、严禁教职工擅自离岗、漏岗。凡有特殊情况需要停课、调课、补课、应凭教导处签发的通知单方可有效。

1、实验课教师在每次指导学生实验前要准备好有关的药品、仪器、器材并做好预备实验,对实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做到心中有数。学生实验时应认真巡视,及时发现和纠正学生中不正确的实验操作。每次学生实验,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必须在场,如出现违规操作,指导不当等造成对学生身心造成伤害,教师须负一定责任。所有各班同一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整理、收齐相关的仪器等并妥善安置,确保物品的质量与安全。

2、实验教师应及时收集,整理好演示实验记录单,学生分组实验记录单等。

3、所有学校仪器、药品不得擅自借(给)任何师生。对于正常损耗的药品等应及时登记以备检查核实。

1、上课、下班不得随意迟到、早退、旷课。每迟到、早退一次,扣款5元。每旷课一节,扣款20元,如迟到、早退累计10次以上,旷课累计5节的老师,本年度不予评优、评先、评职。

2、教师上课应有教案或讲稿。教师在开学10天内应交好教学工作计划,班主任老师应交好班级工作计划等。(按教学大纲要求备课,每少一次罚款2元,少一份计划罚款10元。根据期中教学调查中的调查记录和学生的反映执行)。

3、批改作业要按时按量完成,每学期每学科少于本学科2/3批改量的,少一次扣1元。

4、凡教导处布置召开的会议,一定要按时参加。迟到、早退每次扣款5元,缺席扣款10元。(以记录为准)。

5、为端正考风,期中、期末、月考考试时监考教师必须认真负责,不能迟到、早退,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接打手机、看报、改试卷、备课等),如有违反,每次扣款10元。

6、实验室、图书室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到岗到位,不得随意迟到、早退、缺岗。(教导处将不定期地检查上下班情况)如有违反,将按教学责任事故或严重教学事故处理。

7、为配合班主任末位淘汰制,提高全校学生巩固率,班级每流失一名学生扣1分,转入一名学生加0。5分。(基数以上期期末人数为准)四、教学事故处理认定:(以学期计算)。

1、教师必须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做好实验、辅导学生、检测学生。

2、教师必须既教书又育人、管理好课堂纪律、教室内不得起哄闹事。

3、教师必须接受学校听课、查课安排,服从年级组、教导处及学校的工作安排或工作调整,听取同事、年级、教导处、学校的意见建议。

4、教师必须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有效提高教学质量,保质保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5、教师必须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与管理,积极配合班主任、年级组、教导处、政教处、学校教育管理学生,敢说敢管遇见的、查实的、反映的学生违纪行为或不良习俗。

6、教师必须举止文明、仪表整洁、语言得体、以身作则,在学生面前作好遵纪守法、言行文明、爱护公物、勤俭节约、保持清洁等方面的表率,除测试或生病等特殊情况外,应当站着上课。

7、教师必须关注学生学习,倡导“勤奋、竞争、进步”的学风,重视优生、鼓励差生、注重优生弱科辅导和差生转化教育,力求将学生的精力、注意力、心思集中在学习上,营造康中学生“人人都努力、个个有进步”的学习氛围。

8、教师必须尊重学生家长,与学生家长平等相处,对来访或请来的家长,给一张笑脸、让一个座位,加强与家长的横向联系,争取家长的支持与配合,充分利用家庭教育。

9、教师必须依法执教,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团结协作、谦虚谨慎、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自觉投身于“文明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之中。

10、教师必须遵守“全员聘用制”的相关规定,接受职称评聘分开制度等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新举措。

1、不准口中有酒气上课;

2、不准在教室内吸烟、饮酒;

3、不准在上课期间接打电话、手机;

8、不准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9、不准犯错教或误导等知识性错误。

10、不准只管教书不管纪律。

1、违反“十不准”之第1、2、3、4、5、10款,每查实一次,扣当月津贴100元,一学期上三次的取消当年评先选优资格,扣发学校年终一次性奖励。

2、违反“十不准”之第6、8款,第2款之行课期间在教室内饮酒者,进行停课检查处理;后果严重或影响恶劣的,直接解聘。

3、违反“十不准”之第7、9款的,根据违纪情节、影响程度,进行个别教育、书面检讨、限期整改、扣发津贴、扣发工资、停课学习检查等处理。

4、对不按“十个必须”之第2、5款工作的,每查实一次,扣发当月津贴100元,一学期上三次的取消评先选优资格、扣发学校年终一次性奖励。

5、对不按“十个必须”之第3款工作的,直接停课处理。

6、对不按“十个必须”之第1款工作的,其处理办法由教导处另行规定。

7、对不按“十个必须”之第10款工作的,按全员聘用制相关规定处理。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的一切公共财物,每位师生都有责任爱护。对所有损坏公物的行为必须加以制止,有关当事人必须负责赔偿;对故意损坏公物的,除赔偿外,还要给予校纪处分。

一、公物维护要求:

1、保护学校的建筑设施,教育教学用品,文娱体育器材,劳动工具,花草树木,墙壁以及生活用品。发现破坏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及时报告学校政教处。

2、教室的墙壁、门窗、课桌、椅凳、日光灯、开关、清扫用具、电脑投影仪等,要责任到人。

3、学校花木和其它公用设施由分管部门和年级组负责管理。

二、损坏赔偿办法。

1、不慎损坏,但能主动承认者,照价赔偿。

2、不慎损坏,学校查获者,除按原价赔偿外,另承担手工费等。

3、故意损坏被学校发现后能主动认错者,除按原价赔偿外,另承担手工费、手续费等,免予纪律处分。

4、故意损坏,被学校查获者,事后态度恶劣,除按原价赔偿外,另承担手工费、手续费等,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5、因班级不负责而造成的公物损失,由班级负责赔偿。

6、赔偿钱款的数额,应按市场价格或按总务部门购买此件公物时的价格计算。

三、班级奖惩条例。

总务处对公物管理情况予量化评估,具体细则:

1、不慎损坏,但能主动承认者,照价赔的,班级不扣分;

2、不慎损坏,学校查获者,除按原价赔偿外,另承担手工费等外,班级扣除1分;

4、故意损坏,被学校查获者,事后态度恶劣,除按原价赔偿外,另承担手工费、手续费等,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外,班级扣除5分。

5、因班级不负责而造成的公物损失(公物损失找不出破坏者的都属于此项),由班级负责赔偿外,按损失的大小,班级分别扣除1分(50以内)、2分(100以内)、5分(100以上)。

6、期末总务处予以统计,各段各评选出一个公物管理优胜班级予以表彰奖励。

7、以上条例从20__年3月开始执行。

学校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

1、教师应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真诚地从政治、学习、生活上关心学生,爱护学生,主动及时对学生进行辅导,为学生解难释疑,补缺补漏,真正做到教书育人。

2、教师必须对照教学大纲,认真钻研教材,明确教学的重点和难点,把握教学的疑点、焦点,突出教学的特色与教学的实用性的统一从而精心备课。与此同时,结合学生的认知水平和学生的素质差异制定切实可行的授课计划,安排并填写好教学进度表(开学一周内以备课组为单位上交教导处备案)。

3、教学语言要规范,必须用普通话或英语组织教学,板书要工整。课前应准备好教学用具(挂图、实验仪器、数学教具、电教设备等)。

4、学生作业内容必须精选,数量和难度要适当(可参考学生的'掌握程度、水平差异和教学目标)。批改作业或试卷要认真及时,适当记载、反馈并讲评。

5、音、体、美、劳的课程应按教学程序和教学要求认真组织好各学科教学以及相应的教学活动,使学生全面素质得到发展。

6、严禁教师无教案或无讲稿讲课,教导处将协助校委会成员组织教研组长每月检查教师的教案、作业批改和上课等情况并作好登记。

7、严禁教职工擅自离岗、漏岗。凡有特殊情况需要停课、调课、补课、应凭教导处签发的通知单方可有效。

1、实验课教师在每次指导学生实验前要准备好有关的药品、仪器、器材并做好预备实验,对实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做到心中有数。学生实验时应认真巡视,及时发现和纠正学生中不正确的实验操作。每次学生实验,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必须在场,如出现违规操作,指导不当等造成对学生身心造成伤害,教师须负一定责任。所有各班同一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整理、收齐相关的仪器等并妥善安置,确保物品的质量与安全。

2、实验教师应及时收集,整理好演示实验记录单,学生分组实验记录单等。

3、所有学校仪器、药品不得擅自借(给)任何师生。对于正常损耗的药品等应及时登记以备检查核实。

1、上课、下班不得随意迟到、早退、旷课。每迟到、早退一次,扣款5元。每旷课一节,扣款20元,如迟到、早退累计10次以上,旷课累计5节的老师,本年度不予评优、评先、评职。

2、教师上课应有教案或讲稿。教师在开学10天内应交好教学工作计划,班主任老师应交好班级工作计划等。(按教学大纲要求备课,每少一次罚款2元,少一份计划罚款10元。根据期中教学调查中的调查记录和学生的反映执行)。

3、批改作业要按时按量完成,每学期每学科少于本学科2/3批改量的,少一次扣1元。

4、凡教导处布置召开的会议,一定要按时参加。迟到、早退每次扣款5元,缺席扣款10元。(以记录为准)

5、为端正考风,期中、期末、月考考试时监考教师必须认真负责,不能迟到、早退,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接打手机、看报、改试卷、备课等),如有违反,每次扣款10元。

6、实验室、图书室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到岗到位,不得随意迟到、早退、缺岗。(教导处将不定期地检查上下班情况)如有违反,将按教学责任事故或严重教学事故处理。

7、为配合班主任末位淘汰制,提高全校学生巩固率,班级每流失一名学生扣1分,转入一名学生加0.5分。(基数以上期期末人数为准)

每次期中、期末考试时由教导处将《考场情况反馈表》随同第一场考试试卷发给相关学生,每班抽调5个学生填写《常规教学情况反馈表》,由教导处干事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回统计结果,有3/5的学生认为该教师不称职则为教学事故。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为配合学校整改工作的强力推进,规范水电管理,杜绝水电浪费,节约资金,加快学校发展。结合学校发展,制度制度如下:

一、教职工用水用电。

1、校内所有水电设施(含水表、电表、管线等)均为学校公有财产,任何人不得随意破坏。所有水电用户均有保护学校水电设施的义务,做到“不乱接、不乱拆、不乱装”,遵循“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管理原则。

2、在校内居住的所有用户(含单人宿舍),一律实行“两表”制,统一安装水电和电表。电表额定电流不得大于10-40a,水表根据实际情况装配,所有用户使用的水表、电表、均需经过其主管部门技校验后方可安装。

3、校内用户水电表读数由校水电管理组一月一查抄,张榜公布,计费均按供电局、自来水公司执行的水电价格计收。凡校内在编职工水电费交由会计室在其月工资中扣回,住在校内非本校人员应分摊水损、电损,其当月发生的水电费按市场价格开据收取,计费后,由会计室通知其前来缴费。拒缴、拖欠水电费者,校水电管理组送达欠费告知书后,立即对其停止供水、供电。

4、学校对各用户水电表等相关设施一次性安装到位,以后各用户室内线路、水电表损坏更换学校不再装配。各用户对自己宿舍的水电线路、设施负有管理责任。如用户房屋装修(维修)。超负荷使用电器或其它使用不当行为,造成线路或设备损坏,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除责任自己承担外,还要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5、校内各用户水电表管权属学校。

(1)学校水电管理组人员有权到各部门、各用户检查用水、用电情况,任何人不得干涉阻挠。如发现弄虚作假、偷水偷电者,先查明原因,作出损失评估,然后令其作出书面检查,给予由其造成2-5倍罚款。屡教不改者,断其水电供给,送交学校处理。

(3)禁止用户个人在水电表外乱接电线,私接水管,违者罚款200元,并作书面检查,否则断其水电供给。

6、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用户用水用电安全。校内用户因个人私装、乱拆线路造成不良后果者,责任自负。各用户如发现水管、用电线路有故障,应及时告知校水电管理小组,以便及时安排水电维修。

二、办公及公共场地用水用电。

1、学校各处室、教师办公室、机房的照明及电器设备。实行负责人管理制度(自控),做到人走灯灭。电器设备在无人使用情况下要切断电源。

2、公共场地指道路(灯)、楼道、走廊、卫生间、餐厅、会议室等区域,对其安装的供水、照明、电器设备等,各部门负责人要明确专人管理,节水节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三、学生用水用电。

1、学生用水用电本着保障、节约、严管的原则进行管理。

2、教室、寝室用电,实行集中控制,按时开关,专人负责。

3、教室、寝室照明灯管(泡),额定功率不得大于40w,违者严惩,禁止室内乱接电线、私自使用电器,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4、水池、卫生间用水,实行楼层管理员监管,杜绝“滴、漏、跑、冒”和“长流水”现象。5各水电配置均有标识,请广大师生遵照水电安全知识认真执行。

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增强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校全面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在规定的学期时间内,除法定节假日外均为教职工工作时间。

2、根据有关规定,在节假日、寒暑假进行的政治业务学习、进修培训及正常的社会活动也作为教职工的工作时间。

1、婚假、产假、丧假等按国家相关规定批假。

2、公差(指因公外出办事、开会、学习培训及参加其它公务活动):凭文件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的通知批假。

3、住院病假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等,按实际情况批假。

4、事假、门诊病假按实际情况批假。

1、校长请假由督导办主任审批,并报副校长知晓。

2、副校长和中层干部请假由校长审批。

3、教职工请假由校长审批,校长不在校时由副校长审批。

4、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的须另报督导办审批,一月以上的'还须报教科局审批。

1、公差、短时请假(四小时以内)采用口头方式,其他请假采用书面方式,书面假条由办公室统一印制。所有请假经审批后报值周领导登记。

2、住院病假由分管领导安排人员代理工作,其他假项由请假人自行联系人员代理工作并报分管领导备案,否则不予准假。

3、请假须提前进行。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书写假条,假后归校应及时补上;续假的按请假程序提前办理。

4、请假手续办理完毕后,请假人应口头向没有参与批假的领导说明请假情况,以便于工作安排。

1、上班考勤分为出勤、旷工、请假(公差、病假、事假)、迟到、早退等项目;会议活动及岗位工作分为出勤、旷课、迟到、早退等项目。

2、岗位工作考勤时,教学人员出勤以节为单位,由值周领导和教导处负责登记;行政后勤人员出勤以天为单位,由值周领导和副校长登记;各种会议、学习培训、活动以次为单位,由办公室和组织者负责登记。所有教职工出勤情况由办公室统计汇总。

3、相关领导必须严格、准确考勤,以便于落实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另行制定《教职工出勤考核办法》)。

4、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学校分配的工作,按旷工论。经常旷工者,学校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5、本制度从20xx年2月25日起执行。

学校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

根据忻州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各类假规定有关的基本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其目的在于严肃劳动纪律,统一学校教职工的步调,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1、教职工一律实行座班制。

上午下班时间,教学人员有课的按课表作息时间下班,没课的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原则上11:30下班。下午上下班时间:“五一”至“十一”2:30-6:00,“十一”以后2:00-5:30.

2、上班时间严禁搞任何娱乐活动(打扑克、下各类棋、打乒乓球等),所有文体娱乐活动,都要在大课间、课外活动时间进行。课外活动时间以课程表及作息时间安排为准。

3、迟到、早退半小时以内记录,半小时以上又说明正当理由按事假累计缺勤。经常迟到早退者累计按旷职论,3-5次记旷职一天,5-10次记矿职两天,以此类推。组长要真正履行职责。要严格考勤。如抽查发现失职现象,将扣减组长考核1-5分。

4、无正当理由,事先不获准假、事后不补假而不到校工作者,一律按旷职论;无故不参加政治、业务学习一次计旷职半天。

5、凡到幼儿园接孩子的教职工,按学校规定,每天可提前20分钟离校。周五由对方或家里其他亲属去接。要保证参加每周一次理论学习或全体会议。特殊情况个人写出申请,校长批准。

1、病假一天以上者,须持指定医院的病假条计病假。看病半天,按病假算,不足三小时不计假,但要有记载。

2、事假半天或一天由部门主任批准,两天以上者,由校长批准。请假半天以上者,均需填写请假单,并报组长登记考勤,将请假单贴在考勤表背面。请假不足半天,又超过两小时的`,以小时累计,满七小时算一天事假。每次不足两个时,但次数较多,也要累计,满七小时算一天事假。

3、事假须事先获准,来不及请假时,须事后及时补假并经批准。未经批准自行不到校者按旷职论。

4、请假、事假按国务院忻州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各类假文件规定,除婚假外,一律连续计算,包括公休假在内。

1、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可请婚假、假期不得超过七天,工资照发。晚婚的增加奖励假7天,不包括公休日在内。

2、丧假。教职工的配偶、直系亲属和一起生活的岳父母、公婆死亡,可请丧假,假期不得超过5天,工资照发。

3、生育假。女教职工的产假,正常生育假三个月90天。剖腹产增加半个月,大龄结婚享受一个月奖励假,男女双方均可享受半个月,如果男方不休,女方可凭男方单位证明,休满全月。产期,即大龄又剖腹产者,休4个半月135天,正常生育120天。如果男女均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工资的奖,奖励由夫妇双方单位各负担50%。此外,可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免三年独生子女费。女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产假顺延。

4、节育、绝育、人流等算公假,假期按市人民政府有关计划生育规定执行。绝育假14天;采取长效措施放假3天;如采取避孕失败怀孕,做人流假期14天。没有按规定采取避孕措施做人流者一律算事假。

5、一周岁以内的小孩的母亲每天享受1小时喂奶时间。

6、家长会按公假统计。

7、房管部门维修、拆迁住宅需在家照料算公假。

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

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职责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群众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组织群众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教职工的管理规章制度

为使每位教职员工有一个健康的体魄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并做到有病早发现、早治疗,学校制订教职员工健康体检制度。

适用于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员工及外调教师。

(1)新入职体检:新招聘、调转的教师、职员及工人在录用前,自行到指定医院进行指定项目体检,体检项目:乙肝五项(乙肝检查)、肺x线(肺结核检查)、心脑血管检查(心脏病、冠心病、高血压等)。

(2)常规体检: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员工按以下安排进行体检:女教职员工:34周岁以下的`每三年体检一次;35周岁至44周岁的每两年体检一次;45周岁至退休每年体检一次。

男教职员工:39周岁以下的每三年体检一次;40周岁至49周岁的每两年体检一次;50周岁至退休每年体检一次。

1、体检项目:见附件。2、体检经费:

体检费用由学校负担,复查及其他附加费用由本人承担;本人在体检时间内放弃体检机会的,学校不另行安排,也不予任何形式补助。

1、学校教职员工健康体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由分管校长、工会、妇委会、办公室、人事科、医务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学校教职员工健康体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策划、指挥、协调、安排与监督工作,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3、体检持续时间:每次体检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每次体检从开始到结束为1个月。

4、体检地点:中心医院体检中心。

5、新入职的教职员工体检后持中心医院有效体检合格证明方可录用。

6、常规体检健康检查结果由中心医院统计,结束后体检档案返回学校,由学校医务室登记备案,把体检结果交到学校工会和妇委会,体检档案留医务室备存,并通知教职员工到医务室查询体检结果。

学校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

为实现学校规范化管理,保证学校一切工作正常运行,根据上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教职工考勤制度如下。

2、教职工每天按时到岗,必须本人用企业微信签到打卡。

3、上班用手机打卡,下班用指纹机打卡,每日共打卡4次。上班前60分钟内打卡和下班后60分钟内打卡,为正常工作出勤。对于当天打卡记录不全的,必须填写补卡审批单或者在企业微信申请补卡,否则按旷工处理。

4、考勤统计按照学部、行政后勤分别统计,每周分别公示、月底汇总,公示无异议后,打印纸质档分管校长签字并加盖学部教导处公章,于次月2号前交校办存档,同时报电子档。学校办公室汇总后全校公示,经校长批准后按规定办理。

请假在1天以内(含1天)报分管校长审批,前勤人员抄送到学部教导主任、考勤管理员,也可以写请假单。校办、后勤人员抄送到学校办公室主任及后勤主任,也可以写请假单。请假单须写明外出时间与回校时间,40分钟为一节,8节为1天,一月一累计,任课人员同时告知级部主任;超过1天少于7天必须向校长请假,且告知分管校长和主任;7天以上经校长同意后到教育局请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一律报校长审批,并抄送到办公室主任及考勤管理员。请假结束,要及时销假。各学部每月公示考勤统计表,无误后交学校办公室,学校办公室汇总后全校公示,经校长批准后按规定办理。

1、事假:本人有重要事情,确需离岗者,须请事假。

2、病假:本人因病不能坚持工作,须请病假。请病假3天以上(含3天)需市(县)以上医院的医疗证明,请长期病假者,需出具医院住院治疗证明,且经核实属实的,方能准假。

3、婚假、丧假、产假、函授学习等按上级规定给予假期,不得超假,因故不能到校者,须续请事假。

(1)婚假:本人结婚给予3天以内婚假,节假日含在假期内,不补休。

结婚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于路程假。

(2)丧假:本人直系亲属去世时,给予3天以内丧假,节假日含在内,不补休。(公婆、岳丈母去世也给予3天以内丧假)。

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适当另给与路程假。

(3)产假:女职工生育,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怀孕四个月以内小产的给予15天产假,满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4)女职工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每天上午、下午分别给予一次哺乳时间,可在上午、下午各提前一节下班,但必须提前约定。

(5)因寒暑假时间较长,学校正常工作时间不再安排探亲假,教职工一律在寒暑假探亲。

4、哺乳期:哺乳期为1年,每天哺乳时间不超过1、5小时,需延长者作事假处理。

5、因公事外出,由校长审批,并报分管校长备案,经学校统一安排后,均视为出勤。外出逾期需经学校同意,否则,不报销逾期差旅费并按事假处理。

1、请病、事假的规定。

(1)学年内旷工一天扣2分;病、事假每天均扣0.3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1分。请假每天以8小时计,以全年所有请假时数累计为准。接送孩子每天两次的全年扣2分,接送一次的全年扣1分。因大病治疗的,学校研究后,给予适当照顾。加班(学校及上级部门组织的集体活动、外出学习、值班等不算加班)可以与病事假相抵消,多出的.加班每天计0.1分,最多不超过1分。(每学期为一个单位)。

(2)长期请病、事假,按昌邑市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请假管理制度办理。

(3)校会、阅卷、监考、业务学习及上级部门举行的大型集会请假,加倍扣扣。

2、上班开始前20分钟、下班结束前20分钟,不允许请短暂事假。特殊情况除外。

3、短暂事假以分钟计,累计3、5小时为半天,结余带入下一个月。短暂事假结束后,需及时当面销假。销假时与请假时长不符的,当面修改请假时长。短暂事假弄虚作假的,当次记为请假半天。

4、半天请假需至少提前4小时提出申请。上班前4小时内提出请假申请的,加记迟到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5、半天以上请假需至少提前24小时提出申请。上班前24小时内提出请假申请的,加记迟到1次。特殊情况除外。

6、教师请事假、病假需根据学部要求将请假手续填写清楚。中途因事因病离校外出,需持有学部、处室请假条,交给门岗,门岗收条放行。

7、关于迟到、早退、旷工的有关规定。

(1)未请假擅自不到单位的、未经批准上班期间离开单位的,记为旷工半天。旷工为严重违背教育初心、有违师德的行为。旷工一天,除按照昌邑市教体局的相关文件进行处罚外,在绩效考核、年度考核、师德考核时分别扣2分。连续旷工超过3天的,学校不再聘用,学校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2)迟到5(不含)分钟以内,记短暂事假1小时。迟到5(含)-10(不含)分钟,记短暂事假2小时。迟到10(含)-20分钟(不含),记短暂事假3小时。迟到20(含)分钟以上,记事假半天。

(3)早退5(不含)分钟以内,记短暂事假1小时。早退5(含)-10(不含)分钟,记短暂事假2小时。早退10(含)-20分钟(不含),记短暂事假3小时。早退20(含)分钟以上,记事假半天。

(4)串岗一次扣0.3分。办公时间到其他办公室或一些活动场所等做一些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视为串岗。

(5)无故误课一节,按旷工1节处理。

(6)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上课铃落,任课教师必须进入教室,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课堂,一旦查实做空堂处理。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一)公文的拟稿、审批程序。

1、以学校名义报上级机关、业务主管部门的公文,下发学校各处室的公文,根据其业务内容,由主管科室代校草拟稿。

2、有关处室代校草拟的文件,应一律送校办复查,并由校办公室送有关校领导签发。若需有关处室会签的,应在会签后送校办公室复核,再送有关校领导审批签发。

3、凡已向全校部署了的工作,一般不另行文,会议文件一般不重发。

4、经领导签发的文件,原则上不得改动,若需改动,须经原签发人同意。

(二)公文的处理和贯彻执行。

1、凡收到的一般公文,在收文人登记编号后交办公室主任批办,重要文件由办公室送主管领导后,按照职责交有关处室办理。

2、各部门对来往文件应有专人负责进行登记、编号,并妥善保管。

3、需要答复和急办的公文要迅速办理,办公室须注明承办处室,要求完成日期等内容。办公室主任要负责检查、催办、防止漏办和延误。办理完结,办公室应填写完成情况和日期。

4、发出的公文和归档的.公文要加盖公章。

5、公文管理制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并定期检查全校各处室执行情况,将检查结果,向主管校领导汇报。

1.保护机器,按正常步骤开启、关闭计算机,保证机器的正常使用。

2.学员在操作机器当中,因使用不当,造成机器损坏将按原价赔偿。

3.学员应按指定位置练习,不得擅自调整机位。

4.如机器出现故障,应急时向班主任或辅导老师汇报,不得擅自拆装机器,违反者严格处理。

5.非本班学员及教师不得进入本班机房练习,如出现问题自行负责。

6.无特殊原因,不得使用教师专用机练习。

7.不影响其他同学的学习,不随意离开座位,未经老师同意,不准任意离开机房。

8.不准在机房大声喧哗、打闹、聊天,共同维护良好的学习环境。

9.保证机房设备安全,按时开机、关机,值日生在离开机房前应关好门窗及照明灯,保证机房安全。

10.除机房计算机之外的一切设备,学员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使用。

11.机房机器用于教学及练习,不得做打游戏、看影片等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12.如机房机器出现机器硬件被盗事故,应及时向班主任及值班老师汇报,及时处理。

若因非法操作造成如火灾或其它事故,应立即向班主任或值班老师汇报,及时采取紧急措施,听从老师的安排。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1、保持室内整洁,非工作人员谢绝入内。

2、注意操作规范,所有设备使用完毕,应切断电源。离开时做到关门、关窗、关电源。

3、每次播放的电教内容和时间要完整的记录。

4、电教用品资料定期检查归档,安放整齐,分类合理。

5、做好设备器材的保养与维护,遇到故障应及时排除、保证设备的完好运行。

6、教师如需要使用电教媒体、应提前与电教人员取得联系,使用教学媒体是必须有电教人员在场。

7、电教专用室实行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启用相关设备。

8、配备符合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仪器、设备及材料,保证教学正常进行。

9、仪器、设备、材料入库,要凭单据及时记账、编号后分类存放,定期核销易耗材料,做到帐物相符。

10、专用账册实行严格管理,每年年底调整一次,做到和财产帐相符。

11、批准出借的仪器、设备,按出借制度执行。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按报废报损制度执行。

12、根据教学安排,及时做好准备工作。使用完毕,做好使用记录和档案资料整理工作。

13、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灭火器等安全设备,下班前关闭水、电总开头和门窗。

1、进入专用教室,要提前在门外排队等候,经教师许可方可进入。

2、保持安静,不得随便开机关机,按照规定的位置就座。

3、认真听讲,规范操作,爱护电脑,不得随意乱动机器。

4、不得肆意使用个人磁盘,不得随意对操作系统或他人文件进行非法操作。

5、认真填写电脑使用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老师反映。

学校的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学校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学校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学校章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经律。

第三条学校的财产属股东所有。学校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学校财产。

第四条学校禁止在任何情况损害学校的形象、声誉。

第五条学校禁止任何情况而损害学校利益或破坏学校发展。

第六条学校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学校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学校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学校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学校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技能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学校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学校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学校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向上。

第十条学校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一条学校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学校的决策和管理,欢迎员工就学校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作出贡献者学校予以奖励、表彰。

第十二条学校为员工提供收入、吃住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

第十三条学校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十四条学校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五条学校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六条维护学校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学校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加强学生管理,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每个学生每个月的基本分为75分,每月及格分数为70分,按制度对学生进行操行评定,每月底汇总,每学期末得出平均分。

一、组织纪律。

早操(读)、上课、自习(包括晚自习)集体活动100%出勤率,无迟到、早退、旷课、请假(因公因病请假除外)现象者,加10分/月。

二、学习态度。

1、按要求每天完成当天作业的,加5分。

2、按要求完成假期作业的,加5分。

3、素质教育考试90分(包括90)以上的加10分。

4、阶段性考试、期中考试、期终考试所考科目全部及格(60分及以上)加10分,且不限制累加。

三、劳动态度。

1、当月卫生检查均合格(7分以上)者,当月加2分。

2、被评为月优秀寝室的,该寝室成员当月加3分,寝室长加5分;

3、服从老师安排,认真完成公区卫生维护的,加3分。

四、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加分。

1、在全校的评比和竞赛中获奖,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3分,第三名加2分,各种获奖可累加分数。

2、做合格班干部(班长加4分,科代表加3分,班,寝室室长小组长加2分)。

3、黑板报工作人员按每人每次加2分。

五、思想品德。

1、当月没有通报批评以上(包括通报批评)处分,加5分。

2、制止学生打架、举报违纪行为者,加5分/次。

3、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有突出事迹者,加25分/次。

4、拾金不昧者,加10分/次。

一、组织纪律。

1、凡违校纪,通报批评每次扣2分;警告每次扣5分;严重警告每次扣8分,箭每次扣10分,留校察看每次扣20分。

2、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

3、旷课(包括集体活动)每节扣3分。

4、早操、早读按旷课一节起,每次扣3分。

5、早读、晚自习不遵守纪律者,每次扣3分。

6、请假(特殊情况除外)每次扣1分,不履行请假手续,伪造假条、冒充班主任签字,每次扣10分。

7、不参加集体活动,按旷课处理每次扣3分。

8、不按时返校,每次扣10分。

9、上课违课堂纪律,玩手机、看小说、说笑、睡觉,带零食进入教室视情况每次扣2分;

10、晚上21:30未返回寝室的,每次扣5分。

11、不按时就寝、熄灯后声喧哗、听收音机、mp3、玩弄乐器或进行其它娱乐活动影响他人休息者,每人每次扣2分。

12、不带校牌、仪容仪表不规范者进入教室(特殊情况除外),每人每次扣2分,且不限制累加。

13、留宿校外人员或男女生互窜寝室者,箭以上处分每次扣10分,且不限制累加。

14、违章用电、私拉乱接、电线板绕床,箭以上处分每次扣10分,且不限制累加。

15、在校园内抽烟每次扣10分,酗酒者每人每次扣10分,且不限制累加。

16、盗刷他人卡的,严重警告每次扣8分,且不限制累加。

17、故意破坏公物每次扣10分,且不限制累加。

18、说假话欺骗老师和领导,与老师无理顶撞,每次扣10分。

19、妨碍或刁难学生干部正常工作者,每次扣10分。

20、破坏环境卫生者每次扣3分,乱倒饭菜扣5分,乱倒污水每次扣1分,乱扔垃圾每次扣1分,随地吐痰者每次扣1分。

21、私自到小摊乏购买无卫生许可证食物且带入校园,每次扣5分。

二、学习态度。

1、未按要求完成平时作业的,扣2分/每次。

2、未按要求完成假期作业的,扣5分。

3、素质教育考试不合格的扣10分,补考不及格的扣15分。

4、阶段性考试、期中考试、期终考试所考科目一门不合格(60分以下)扣5分,不限制累加。

三、劳动态度。

1.凡每日检查评比中,不合格的寝室,该室成员每人每次扣2分,寝室长扣4分。

2.凡每日检查评比中,不合格的教室,值班学生扣每人每次扣2分,班长和劳动员扣4分。

3.公区卫生维护不到位的,每次扣5分。

四、思想品德。

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操行评定为不及格:

1)炮制、张贴各种、小字报或散发非法宣传品者;

2)呼喊动口号,发表动演说者;

3)到校内、外进行非法串联者;

4)有其他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国家安定团结言行者;

5)盗窃国家及他人财物造成严重后果者;

1、班主任须严格按以上制度严格考评,每月末评定一次,须在一周内将《学生操行月汇总表》报学生科。

2、学生操行分70分及格分数。

3、学生的操行分数是学生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4、学生的操行分数是学校实习单位推荐的重要依据。

5、学生的操行分数是学校就业单位推荐的重要依据。

6、凡操行不合格者,取消学生班级和校级评优评选资格。

7、凡屡教不改,操行不合格者,做退学处理。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维护国旗的尊严,增强学生的国家观念,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规定,制定了我校升降国旗制度,使学生通过升降国旗这一具有教育意义的仪式受到深刻的爱国主义教育。

1、学校每周一,举行升旗仪式。(寒暑假除外,遇到恶劣天气不举行)。重大节日或纪念日举行升旗仪式。

2、举行升旗仪式时,在校的全体师生参加,整齐列队,面向国旗,肃立致敬。

3、旗仪式采取四种程序,出旗、升旗、奏国歌、国旗下讲话。

4、每日傍晚静校前,由旗手和护旗手在旗杆下徐徐降下,不得使国旗落地。

5、每日升降旗(不举行仪式)时,凡经过现场的师生员工都应面对国旗,自觉肃立,待国旗升降完毕时,方可自由行动。

6、旗手、护旗手要由各班推选代表轮流担任,并经过严格训练方可执行升降旗任务。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1、热心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原则,全心全意为学校交通安全工作服务。

2、具有交通安全的一般法律法规知识。

3、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做好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并提出整改措施。

4、不定期地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宣传交通安全知识。

5、做好学生周末班车乘车管理,督促学生班车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载、超速,酒后驾车等。

6、不断加强交通安全知识学习,努力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二、学校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员职责。

1、热心学校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具有饮食卫生管理的一般知识。

2、协助学校领导建立健全切合本校实际的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3、做好学校食堂、小卖部安全保卫工作。

4、加强学校食堂和小卖部食品卫生管理,把好从事食品工作人员进校关,实行进校准入、进货索票制度。确保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健康知识培训证的持证率达100%。

5、督促学校后勤加强学生营养餐管理。

6、监督学校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工作,指导学生良好卫生习惯的养成。

7、主动取得卫生部门的配合,做好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和防治工作。

三、学校饮用水安全管理员职责。

1、热心饮用水管理工作,具有饮用水管理的基本常识,熟悉学校饮用水源及其全程管理方式。

2、定期送检饮用水,对不符合标准的指标,提出整改方案。

3、经常性地对饮用水源进行检查,发现水源受污染或水质恶化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落实整改。

4、不定期地对蓄水池进行清洗、消毒,做好饮用水的净化管理。

5、督促学校后勤人员为师生提供充足的开水。

四、住校生安全管理员职责。

1、热心住校生管理工作,富有爱心和童心,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原则,全心全意为住校生管理工作服务。

2、善于住校生管理工作研究,具有住校生管理工作的一般知识和能力。

3、协助学校领导制订切合学校实际的住校生寝室、课间、就餐等管理制度。

4、定期地组织召开住校生管理人员会议,及时反馈学生生活信息。

5、关心学生的身体健康,关注学生的衣着、餐饮和课余活动。

6、协助值周(日)教师维护好学生课间生活秩序,做好学生就餐、就寝等管理工作。

五、安全保卫管理员职责。

1、热心安全保卫工作,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原则,全心全意为安全保卫工作服务。

2、具有安全保卫工作一般法律法规知识。

3、明确校内安全保卫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校外安全保卫工作的现状,及时排查安全隐患。

4、定期排查、分析影响学校稳定的因素,对有可能引发学校纠纷的人和事要有记载,把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

5、学校有值班室的要做到人员到位、职责到位,轮流值班的要做好班际间的衔接;无值班室的,值周(日)教师承担门卫任务,节假日、双休日有人值班。

6、对外来人员要进行登记,对嫌疑人员要跟踪,及时排查安全隐患。

1、热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具有消防管理的一般知识,了解学校消防管理的基本内容和形式。

2、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各项消防法规,学习、掌握消防知识,提高防火、灭火技能。

3、经常性开展校内防火安全检查,加强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物品的日常监管。及时消除各类火险隐患。在节假日和火灾多发季节,要加强巡逻严防火灾发生。

4、根据实际需要,向校长作出需购置、配备消防器材的建议,做好日常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保证消防设备完好有效。

5、根据本校特点,利用各种形式向教职工、学生传授、普及消防知识。

6、制订灭火和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演练)。

7、一旦火灾发生,应迅速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积极组织灭火,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七、校舍安全管理员职责。

1、热心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具有校舍管理的一般知识和能力,了解校舍管理的基本内容。

2、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3、负责学校范围内的建设和维修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4、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

5、严格校舍管理程序,对校舍出现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及时向校长汇报并报校舍办进行检测、排除。

6、有基建项目时,要及时做好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向施工单位提出隔离方案并督促实施,确保师生及工地安全。

7、汛期(台风)到来之前,要对本校的校舍安全情况进行一次重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向校长汇报。

校园安全卫生管理员职责。

1、依照学校正常作息时间表,每天提前20分钟上班,推后20分钟下班,中午在校进餐,坚持履行职责。

2、负责校内三处校门的管理,平时上锁,为来访及进出人员开门,建立来访人员登记,西校门要随叫随开,随开随锁。

3、平时工作除保洁外,一般坚守在一楼小办公室或厅里,不得随意离开校园,若离开,不论时间长短,须向总务主任报告并请人顶班。

4、负责校内的清洁卫生保洁工作,任何时间都要做到校园内(含楼梯、走廊)不见纸屑、垃圾袋、果皮、烟头及大面积渣滓等有碍观瞻的东西。要组织发动好各责任班级共同管理、保洁。

5、负责维持校园内正常的治安秩序,未经允许的机动车辆、拾荒人员、推销人员、酗酒、泼皮人员及家禽宠物均不得进入校园,对学生之间的斗殴,可疑人员的闯入要及时制止、报告。

6、中午家长送餐时间要负责维持西校门处及教学楼的秩序,防止学生出校门、家长伤害学生、外来人员盗窃学校财物等情况发生。

7、放学时要敞开校门,并催促学生离校回家,不允许走读学生在校逗留。负责搭车学生的催促放学工作,对各班的搭车学生要建立台帐,在规定时间里到各班提醒搭车学生放学赶车。

8、负责学生上学时如今并指导学生干部的校门晨检迎接工作,负责放学时在校门适当位置放置并收取放学交通提示牌。

9、认真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10、负责学校报刊杂志的分发征订工作。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确保学校网站安全,特制定本用户管理制度:

1.中山永丰实验学校信息组根据区教育信息中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和数据信息的保密性,为用户设置帐号,并进行统一管理。网站所有权和运作权归学校所有。网站内所有用户(包括管理员)必须遵守此制度。本站实行实名制,没有采用实名注册的用户一律删除。

2.用户(管理员)对校园网站的任何操作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有关计算机及互联网规定的法律和法规、实施办法。在任何情况下,我校如认为用户的行为可能违反上述法律、法规,我校可以在任何时候,不经事先通知终止向该用户(管理员)提供服务。

3.我校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通知用户的权利。我校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不需对用户或第三方负责(有协议、约定或特殊用户除外)。

4.尊重用户个人隐私是我校校园网站的基本政策。我校网站不会公开、编辑或透露用户信息,除非有法律许可要求。

5.用户的帐号,密码和安全性。网站中所有用户(管理员),都持有一个密码和帐号(由区教育信息中心统一认证)。如果用户不保管好自己的帐号和密码安全,将对因此产生的后果负全部责任。另外,每个用户都要对其帐户中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用户可随时改变密码,若需变更帐户须报信息处审批,并遵循先销户,再变更的规则。用户(管理员)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知学校网站管理员。

6.用户(管理员)不得在网站上发表任何损害我校利益,泄露学校秘密,有损学校形象的文章和图片。

7.用户责任:用户单独承担传输内容的责任。用户必须遵循以下条件:

1)从中国境内向外传输技术性资料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

2)使用网站服务不作非法用途。

3)不干扰或扰乱网络服务。

4)不在留言簿发表任何不利于社会、学校的信息。

5)遵守所有使用网站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

6)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7)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a、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b、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c、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e、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f、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g、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h、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8.网站内容的所有权:我校定义的内容包括:文字、软件、声音、图片、视频、图表;我校为用户提供的所有信息。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标签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所以,用户只能在我校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篡改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派生产品。

学校规章制度管理

为加强校园治安管理,维护我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预防犯罪和治安事故,保护公私财产和人身安全,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和《重庆市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内的一切部门和个人,全校师生员工、家属、外来人员均应自觉遵守。

1、自觉遵守门卫制度,进入校门一律佩带校徽或主动出示有效证件。未带证件者,必须接受门卫查询,经同意后方可入校。

2、校徽、学校发放的有效证件不得转借、涂改,作废证件不得使用。

3、不准爬墙、翻门出入学校。

4、外来车辆未经同意不得驶入学校内。

5、携带建筑材料、设备器材、行李物品等物资离校者,一律凭部门证明放行。私人物品凭个人有效证件登记,门卫有权询问和检查。

6、联系工作应主动出示介绍信和有效证件并登记;来客来访必须严格履行会客登记手续。

7、校外单位或个人来校活动,接待部门应事先到保卫科办理登记手续;校外单位和个人凭联系单进入学校。

1、学生必须遵守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严禁学生宿舍留宿异性,未经宿管部门同意,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校外人员。

2、严禁酗酒、赌博、寻衅滋事、起哄闹事,严禁打架斗殴、殴打师生员工行为。

3、严禁侮辱女生、女教工等违法行为。

4、未经同意不得在校内设摊营销、兜售物品。已获准经营的'不得任意扩大经营范围或擅自变更营业地点,应按签订的合同条款进行。

5、严禁观看、阅读、翻印、出售、传抄、制作反动淫秽书刊、画片、照片、音像制品和播放、收听反动、黄色歌曲,严禁在校内搞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张贴大小字报。

6、严格执行国家对易燃、易爆和放射性、剧毒物品的购买、保管、使用等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安全。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财产管理规章制度学校财产的管理是总务工作的一项基础工作。为了创建与品牌学校相一致的财产管理制度,更好地管好、用好学校的财产,最大限度的发挥财产的效用,特制定本制度。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时间较长,单位价值较大,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的物质资料。

我校的固定资产大致分为:

1、家具设备:办公桌椅、课桌椅、柜架、实验桌椅、会议桌椅、沙发、床铺、衣柜等;

2、教学设备:教学仪器、标本、模型、电教设备等;

3、图书(包括声像资料);

4、文体设备:体育器材、乐器、服装等;

5、交通运输工具:机动车辆等;

6、医疗器械:

7、办公与事务用品:电气设备、打印机、速印机,复印机,计算器等;

8、生产劳动设备,指机械和工具等;

9、其它如房产等。

常规管理的一般要求是:既要有组织保证,又要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措施,并要形成系列化、规范化、经常化。

1、建立组织管理系统,使财产管理有可靠的组织保证。

(1)校长对全校的财产总负责,实行统—领导。

(2)总务处在校长的领导下,对全校财产负责统管,财产管理具体由财产管理员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对自己所属部门的财产负责,班主任对自己班级财产负责,个人对自己所管理和使用的学校财产负责。

全校教职工和学生对学校财产都有用好管好的责任,不允许只用不管,谁使用谁负责,在管理上实行管用相结合。

2、建立固定资产帐、卡登记、领用和赔偿制度。

学校会计要记载财产总值和财产资金活动情况。各部门要建立财产帐薄,管理记载要与实物相符,并要与总账相符。

(2)建立领用、借用、赔偿制度。凡经常使用的设备,可以领取专用,价值较低的由部门负责人签名同意,价值较高的由校长签名同意,并填写领用财产登记单,仓库管理员发放财产后,应在固定资产领用单上注明,同时做好财产分布记录:用者交还时,还要有注销手续。

凡临时使用品,可作借用处理,办理借用登记手续,并由借用人签字;

交还时,仍要在该档内登记交还日期,并记录物品的完好情况。

教职工调出学校时,需办理完财产移交手续方可办理调出手续。

赔偿制度是指:财产发生人为损坏或损失时,经教育对当事人进行的经济制裁。

新建房屋应保存设计、施工的全部图纸以及水、电、煤气的安装线路图、消防设施、上下水道线路位置、施工合同、验收证书,建设金额及来源等。

也可以每学期进行一次部分清点,年终清理可为年终决算提供情况。

在账目核实后,要及时调帐,并填报财产增减表。

部分财产的清点:根据学校情况有重点地进行。目的主要是为新学年做好准备,以便维修和添置。

4、维修和保养维修分经常性维修和集中大修。经常性维修,应根据维修项目的情况,及时进行,以保持财产设备最佳状态。

工程较大,工期较长的项目,除特殊情况外,可在假期进行,以不影响教育教学。对于易损零件,学校应有一定数量的储备,5、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大量的低值易耗品是日用杂品、文具和纸张,还有各项维修配件,节假日用品,如党旗、国旗、彩旗、横幅等。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要做到:计划采购,留有储备,保证供应。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形式:应按需供应,分类定位摆放,一目了然,心中有数。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要求是:建立收支帐,有盘点制度,每日或一学期有一次报表,不管是谁来领物都应严格登记。

6、搞好财产设备的管理,要坚持思想教育。

(1)学校领导要教育全体师生员工,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的建立增强了管理人员的责任和权限。未经领导批准,任何人对学校的财产都不准私自使用、转移或调换,如发生要进行教育、制止。

(2)有针对性地向学生进行爱护公物教育。开学初进行宣传规章制度的教育;

其中发现好人好事及时宣传,期末结合评选财产管理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教育。

开窗户时要挂风钩,关窗时要插插销;

借用图书不准乱画乱写字。总之,管理人员也是教育工作者,学校总务处和政教处要密切配合,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

1、各办公室、教室、门卫及食堂内的学校财产,统一清理造册,并由各处室班级负责人签字后,由各处室自行管理。

2、教职工宿舍内的校产。私人使用的公物财产,学校由校产保管清理造册后,由使用者自己保管。

3、图书室、医务室、体育器材室、文印室、微机室、食堂等各室的财产经学校清理造册后,交给本室自行保管。

4、教室、学生寝室内校产。由学校清点后,属那个班级的,由那个班主任和该班班长、宿舍长签字后,交该班、室自行保管。

5、其它财物由学校保管员管理,使用者到仓库领取,用后归还,有损失的酌情处理,不能及时归还者要打借条,用后不能归还时,经手人要在登记簿上签名。

1、年级、班级财产管理实行台账式管理和年级组长、班主任负责制。学期初建账,期末结算。

2、班级财产管理内容:

(1)课桌椅、讲台、电教器材;

(2)室内墙壁、黑板、教室外走廊、墙壁、门窗;

(3)电灯、电扇。

3、班主任必须常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加强对公物的管理,对有关爱护公物的好人好事应及时给予表扬。

4、凡是正常损坏,班主任应及时向总务处反映情况,经查明原因后,由总务处安排调换或派人修理,凡属非正常损坏则由损坏人负责赔偿。

5、凡属违反纪律故意造成公物损坏的除全额赔偿外,还必须给予教育,后果严重的.还将予以行政处分。

1、办公室财产管理实行处、室负责人和年级组长负责制。

2、办公室(包括会议室、接待室)的财产,均由总务处财产管理员负责登记造册建账,并标明固定资产的标记。

3、人人都要爱护办公室的设施,人人都必须具备主人翁的态度,凡因失职造成的失窃或损失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4、调动或办公室的调整,所有财物由总务处统一调度。

5、办公室的财产由总务处财产管理员负责定期清点,做到账物相符,总账与分类账相符。

6、办公室内应保持财产设施摆放有序、整齐清洁。

7、加强以防为主的思想意识,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1、学生宿舍财产管理实行宿舍管理人员责任制。

2、宿舍的财产:每学期初由政教处落实包干到人,实行人和床铺定位制度,期限为一年,不得任意变换。

3、宿舍的共有财产:寝室中的门、窗、床、衣柜、空调、电扇等,每学期由政教处落实包干,实行宿舍长负责制,包干期为一个学期。

4、每学期分期中、期末由宿舍管理人员两次检查验收,每次检查验收要作好记录并上报学校财产管理员。

5、奖励:宿舍中无一公物受损者,以宿舍为单位奖给文明宿舍。

6、赔偿:单独包干到人的财产,根据谁损坏谁赔偿原则。由个人承担损失赔偿;

公共财产不能查实的由宿舍所有人员共同承担损失。

学校管理的规章制度

为为了确保实验小学报刊邮件及时准确地收发。

2.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

3.方法和过程控制。

3.1当值人员接到邮递员送来的报纸、杂志时,必须仔细核对,各类报纸、杂志的名称、数量是否与《报刊明细表》上的数量相符,如有疑问需及时与投递员、校方管理员查询、核对。

3.2当值人员接到邮递员送来的书刊、杂志时,认真核对各种书刊的数量后,方可签字确认,并随时在《**实验学校邮件期刊签收登记表》上各栏目详细登记。

3.3当值人员接到挂号件和特快专递时,应认真核对地址、姓名、并随时在《**实验学校邮件期刊签收登记表》上各栏目详细登记。对于此类信件应在尽快通知收件人领取。

3.4由政府机关单位(如:区教育局等政府职能部门、其它学校)发来的文件,通知,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领取或在有人员顶岗的情况下发送,同时在《**实验学校邮件期刊签收登记表》上予以详细登记。

3.5如遇可疑信件(如:港台信件)、无邮件地址或信封内容辩认不清,可通知上级部门或派出所处理。

3.6报刊邮件的分发。

3.6.1报刊根据《校方报刊明细表》上的分发目录,将房号写在报刊第一版的左上角。

3.6.2杂志根据报刊明细表的订阅目录,通知相关人员领取,需认真核对四。

3.6.3季**邮件期刊签收登记表上名称、房号、数量后,要求收件人在签收人、签收日期栏上签字确认,其不得跨格、跨栏填写。对安全员不能确认的收件人可要求出示身份证件,安全员核对后在经手人栏签字确认。

3.6.4挂号信件、特快专递补和政府机关单位发来的文件,通知等信件的领取确认方法同上。如是安全员送达由送达人在经手人栏签字确认,挂号信件和特快专递补不可代领代签,对不能确认的英文信件,可询问校的英语教师确认,用铅笔在信封上标注;对于英语教师都无法确认和地址不详的信件,在值班室门前公告栏上登报,三日未有人领取回邮递员。并需完善手续。

3.7刊邮件的存放。

3.7.1当遇到节假日等报刊杂志不能送发时,当值人员应将每天的报刊分类存放于办公桌抽屉中,不得随意给其它人员借阅。

3.7.2信件应避免无关翻阅,确保邮件安全送发到各收信人手中。

3.8八、以上未尽事宜和在实际操作中有疑问的,可咨询校方总务处或物业管理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本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