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违反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和纪律处分,以维护公平和秩序。规章制度范文的参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规章制度的一般结构和内容,便于我们制定适合自己的规章制度。

公司司机管理制度

各职能部(室)、分子公司:

为加强公司机动车辆管理,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切实做好车辆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合理使用公司资源,节约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条款,结合本公司实际使用车辆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经营用车和分子公司经营用车,以及集团公司员工私车用于公司经营的。

1、机动车驾驶员是车辆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掌握车辆维修保养的基本知识,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定,确保行车安全。

2、车辆驾驶员应每天准时上班,准备好车辆,随时待命,上班时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无出车任务或主管领导出差时,不得擅自离岗,否则作旷工处理。

3、公司所有车辆驾驶员应相对固定,人车定位,避免随意更换、转借。严格遵守车队长的车辆调度,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出车。驾驶员不服从车队长调度或私自出车、借车的,一次罚100元,累计3次者辞退。私自出车、未经办公室同意对外出借车辆造成车辆损坏或交通肇事及交通违章罚款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驾驶员承担。

4、车辆日常保养责任由驾驶员承担。保养内容:清洁车辆(车内、车外、引擎),添加工作液(电解液、水和润滑油)、检查车况,发现故障需维修更换重要部件的,驾驶员必须提前告知车队长,经公司领导同意后由驾驶员进行维修或更换,预防车辆抛锚;确保车辆的安全和整洁;并做好车辆行车、加油和保养维修记录。

5、调整车辆驾驶员时,由成队长负责做好前后任驾驶员应做好车辆的交接工作,确保车辆证件、行车记录、车辆状况及必备工具设备的完整可靠,如交接后隐瞒车辆重大隐患问题而造成损失,公司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每月召开一次由车队长组织的安全生产学习会或其他形式的安全教育,提高专(兼)职驾驶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强化专(兼)职驾驶员安全行车的自觉性。

1、公司车辆资源应优先利用,部门用车应填写用(派)车申请单向车队长提出申请,派车单应说明用车事由、用车部门、用车人和用车时间,由车队长统一调配,并在每月月底由车队统计部门用车次数及用车公里数。驾驶员凭派车单经车队长核对后经公司领导签字后报销费用。

2、车队应建立车辆调配程序,驾驶员应做好用(派)车单的台账记录,内容为用车时间、用车部门、出车地点、行驶里程、用车人员签字、驾驶员签字等,以备核查。

3、车辆不得私自外借,确需借用时,必须经公司领导同意;擅自外借,造成后果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4、严禁公车私用,擅自使用车辆,造成后果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5、公司车辆停放:公车用毕后统一停放在公司办公楼停车场。随车证件必须与车辆分离。如遇因公差至外地,当晚不能回归的车辆或因维修当晚无法回归的车辆,应将车辆停放于安全可靠的场地。凡未将车辆停放于安全可靠的场地并保管不力,或擅自将车辆停在单位外的,如遇车辆受损、备件遗失,由责任驾驶员负责赔偿损失。

6、因公司车辆紧张而必须用员工私车外出办事的,事先应向车队长说明情况,并持有车队长签名的派车单,产生的车辆费用由车队长核实并上报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7、公司员工的私车确实需要频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事务,其车辆费用报销由车队长根据各车的情况制定标准,报公司经理会议同意后按相应标准实行。

1、违反交通法规进行罚款的:因公外出:无特殊原因而违反交通法规进行罚款的,驾驶员承担50%的罚款,公司承担50%的罚款;因特殊原因而造成超速等违章,经用车部门人员出具证明后交由车队长审核,由驾驶员承担20%的罚款,公司承担80%的罚款。未经许可私自外出违反交通法规进行处罚的,由驾驶员承担100 %的罚款。

2、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应立即向交警、保险公司报案,并报告车队长,并将相关责任认定资料复印件交车队长备案。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车队长和驾驶员应积极配合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

3、驾驶公司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若事故责任因公司驾驶员造成的,公司将根据相关事故责任认定书,交警部门的处罚单据,结合驾驶员书面情况汇报,公司车辆损失情况及维修费用、相关人员伤亡情况及医疗费用,以及处理事故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按以下规定酌情处理:

(1)无人员受伤:驾驶责任人应补足保险公司理赔后的差额;公司车辆损失费用在5000元以下的,扣罚驾驶责任人100--200元/次;公司车辆损失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扣罚驾驶员责任人200--500元/次。

(2)有人员伤亡,保险公司理赔费用不足以赔偿事故相关费用的,视责任情况由驾驶责任人和公司补足保险理赔差额费用,并视责任情况扣罚驾驶责任人500-1500元/次。发生无责事故,有人员伤亡的,有公司承担理赔不足的费用。

(3)发生责任死亡事故被公安交警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司与驾驶责任人解除劳动关系。

4、严禁酒后驾车,发现有酒后驾车行为导致事故发生的,赔偿费用全额由驾驶责任人承担,并与驾驶责任人解除劳动关系。

1、公司的机动车车辆应在当地实行定点维修,对中高档车辆应送4s维修站维修。车队长应收集车辆维修的相关资料备公司核查。

2、车辆的维修流程:车辆驾驶员申请――车队长确认、主管领导签字――车辆入厂维修(驾驶员跟车监督维修)――维修费估价报车队长――完工检验――维修结算单签字确认――更换材料和结算单带回签字报销。

3、车辆发动机、变速箱、差速器和空调系统等大修,无特殊情况应到公司定点维修企业进行维修,需说明原因报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实施维修。

4、车辆的保养应按照车辆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和行驶里程进行定期保养,并做好车辆保养记录台账,严格杜绝脱保,如有发现扣除车队长和责任驾驶员各300元。如因维修、保养不及时,造成车辆非正常大修,扣除车队长和责任驾驶员各500元。车辆驾驶员应保持公司车辆良好的车容车貌,要求车辆表面漆面不脱落,灯光部件齐全。

5、车辆驾驶员行车前、行驶中发现车辆有故障时,应立即采取措施,特别是出现发动机、底盘异响、无刹车、方向卡等严重故障,应立即停车检查,明确故障部位后,立即向车队长报告并尽快维修。

6、按时组织实施公安交警部门规定的车辆年度审验工作以及公

路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营运证审验工作。如无客观原因导致车辆超时年审,被公安交警和公路运输管理部门处理或造成事故的,或因以上原因造成保险理赔无法赔偿的,费用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并进行一定的处罚。

7、公司机动车辆的保险费、公路运输管理费等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需缴纳的相关费用由公司车队长统一购买。

1、车辆各项使用费用(过路费、维修费、保养费、年审费用、保险费)统一由车队长审核,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车队长统计并建立车辆使用台账,每月25日统计当月后台账报办公室,并与财务部复核。

2、公司所有车辆实行油卡管理,专卡专车使用。车辆驾驶员应在用(派)车单上注明加油的时间及数量,车队长定期检查。

3、车辆驾驶员应将加油后的凭据交由车队长统计,车队长视车辆的加油情况,及时合理充值油卡。

司机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车辆管理工作,理顺用车秩序,更好地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费用,减少开支,根据“安全、便捷、降耗、增效”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以往经验,特制定本规定。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的方针,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驾驶人及车辆交通安全负领导责任,坚决杜绝本部门人员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

2、所有驾驶人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礼貌行车,谨慎驾驶,严禁酒后驾车和无证驾驶,杜绝行车责任事故。

3、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协助车管部门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及时向车管人反馈所管辖范围驾驶人、机动车的相关信息。

4、所有驾驶人应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安全学习、年审等活动,因工不能按时参加者由部门负责人报分管领导同意,否则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5、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完成任务,不违章,对于危及行车安全的违章指挥,应讲明道理坚决杜绝。

6、专职驾驶员继续实行“红旗车”驾驶员安全行驶奖励规定。

1、公司职工考领驾驶证后,应立即到公司车管负责人处登记备案。驾驶证更换或增驾后应及时重新登记。

2、严格执行公司准驾许可制度,未取得准驾资格不得驾驶公司车辆。

3、积极学习车辆知识,熟悉所驾车辆的技术性能和技术状况,不断提高驾驶技术,努力降低消耗,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工作效率。

4、爱护车辆,保证设备完好和随车手续、工具灭火器齐全有效。认真执行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三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经常保持车辆整洁和技术状况良好。(“三检查”制度见附件一)。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未经领导批准,不准自行选择和改变行车路线,更不准绕路办私事、出私车、谋私利。

6、严格执行值班制度,所有定车驾驶员(含兼职驾驶员)均需按规定参加值班。值班时交接及时、清楚,按时值班。

7、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不得驾驶他人驾驶的车辆,也不准私自将自己所驾车辆交给他人驾驶。

8、提高服务意识,讲求服务质量,尽心尽力让用车单位满意,爱护客、货,不发生货差、货损和货物丢失等事故。

9、发生交通事故,必须首先抢救伤员并向交警报案。同时尽快报告部门领导和车管负责人共同予以妥善处理,严禁私自处理,更不得肇事逃逸。

10、公司及各部室所属车辆,必须责任到人,实行专责人制度,专责人要对指定车辆的技术状况和技术性能及维护修理等负责,保持车辆性能良好。

11、专责人对指定车辆的保养、审验、各种费用的交纳、交管部门的处罚负责。

12、专责人必须按期将需要审验的车辆交汽修中心按审验要求作好审验,未按时审验及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专责人负责。

13、专责人因病或工作调动、退休等不能驾驶负责车辆的,所在部门负责人应及时通知车管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如因专责人或部门负责人未及时办理交接手续的,期间发生的责任纠纷由专责人或部门负责人负责。

1、车管负责人必须对公司所有车辆建立技术档案,对车辆的行驶里程、维护、修理、换件等进行登记,所有车辆所在部室必须服从车管负责人的管理。

2、公司所有车辆上路,必须牌证齐全、有效。专责人应每季度末到汽修中心对负责车辆进行一次技术检验并有检测人签字,不合格的必须进行维修,否则不准上路行驶,公司也不下拨下一季度的车辆所需经费。对不按规定检测且告知无效者,车管负责人将收回其所驾车辆,待检修完毕后方准行驶。

3、公司属车辆的正常保养、维修必须到公司汽修中心进行,需要在外维修须请示车管负责人同意,并将结算单据交车管负责人存档。新购车辆尚在保修期内的可到维修站保养维护,保养维护后必须将结算单据交车管负责人存档。专责人须严格按车辆保养周期保养,保养后由汽修中心登记并在随车保养记录上签字方为一次有效保养,车管人不定时对保养状况进行抽查,未及时进行车辆保养、维修的或两次(含两次)以上未及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季度检测,大修费用自理。

4、公司车辆使用范围,一般只在指定部室使用,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不得自行调换。车辆未经公司领导许可不得外借,外借时须由本公司该车驾驶员驾驶,不得单借车辆。

5、严格车辆派出手续,所有车辆均应建立派车、行驶记录,车辆驶离龙南或遇节假日需外出办公时,必须向分管领导报告事由,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行驶,公司领导结合查岗制度对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公安科、办公室对日常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6、公司车辆的购进、卖出、报废的相关手续,由车管负责人统一办理,凡卖出的车辆必须当时过户转走。

7、公司车辆实行燃油定量消耗制度,各部室应根据标准进行考核,做到节奖超罚。

8、公司所有车辆(含私家车)进出厂区必须减速行驶,在厂区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不得妨碍交通。所有公车驾驶员不准开车回家过夜,也不准在公司大院以外的地方过夜(因工出差应有分管领导批示并及时向公安科报告)。(具体规定见附件二)。

9、公司所有车辆的维修必须到公司汽修中心实施。汽修中心应确保维修质量,并按照市场收费标准收费。各部室的车辆维修工时单及更换配件明细表,应送交车管负责人登记,以便车管负责人掌握车辆技术状况。

10、所有车辆必须按规定及时进行一、二级维护,以确保车辆完好率达到95%以上。车辆大修、事故修理、更换轮胎、电瓶等200元以上的部件总成,须经车管负责人检验同意,否则,不准更换。

11、车辆维修出厂时,驾驶员应认真检验,确认维修质量合格方准接车出厂、结算。否则应予返修。

12、任何私车不准以供电公司户籍申领牌、证。公司职工购买车辆、申领牌证后,可到车管负责人处进行登记备案,以便协助办理车辆年审等事宜。车辆转卖后应过户并通知车管负责人注销登记。

13、吊车、叉车等特种车辆操作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起重操作规程,防止损坏设备和发生伤人事故。

14、任何人不准驾驶公车办私事,也不准驾驶私家车办公事,否则出现任何触及法律、法规等问题后果自负。

1、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责任人处以1000元罚款。

(1)未经领导同意,私自将车辆外借的。

(2)未经领导同意驾驶他人车辆或私自将车辆交给未经准驾许可的人驾驶。

(3)违章指挥,危及行车安全或造成吊装事故的。

(4)驾车肇事,不向领导报告的。

(5)驾车肇事,负主要责任的。

(6)公司车辆卖出不报告、不过户的。

2、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责任人处以800元罚款。

(1)不按规定检查、保养、维护车辆或盲目蛮干、违章操作,造成车辆不正常损坏的。

(2)不按规定进行车辆季度检测、保养,没有保养记录本的。

(3)未经领导同意,私自进行经营活动的。

(4)私车申领供电公司户籍牌、证的。

(5)倒卖车辆燃油或将燃油送人、私用的。

3、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责任人处以500元罚款。

(1)未经领导同意自行改变行车路线和出私车、办私事的。

(2)未经领导同意,开车回家过夜或在公司办公区以外的地方过夜的。

(3)未经领导同意,自行维修车辆更换部件总成的。

(4)丢失车辆行驶证、附加费本、营运证、维护卡等车辆手续其中之一的。

(5)丢失随车工具、设备的。

(6)造成车载货物损坏、丢失的。

4、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责任人处以300元罚款。

(1)交接班不清楚,耽误值班或无故不值班的。

(2)车辆在厂区内不按规定位置停放、妨碍其他车辆通行的。

(3)不按规定进行车辆“三检查”制度,驾驶故障车上路,影响工作的。

(4)驾车肇事,负同等责任的。

(5)无故不参加车辆季检、年审的。

(6)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

5、对违反1-4条之规定,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包赔损失,视情节轻重酌情处理。

6、特别处罚。根据公司《管理工作规范》补充规定,严禁酒后驾车。一经发现或被举报查实,属班组长以上人员的,解聘其职务;属管理岗位人员的,调离其现工作岗位;其他人员,下岗培训六个月,下岗培训期间按公司相关规定发给生活费;属农电工、短期合同工、临时工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1、乘车人员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争做文明乘客。

2、乘车时,乘客要坐稳扶好,听从驾驶员指挥系好安全带,不得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车未停稳不准上下车,不准私自开启车门,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不准强行上下车。

3、赤膊者、醉酒者、无人监护的精神病患者和传染病患者以及无成年人带领的七周岁以下儿童,不准乘车。

4、车厢内禁止吸烟,不准随地吐痰或向窗外乱扔杂物。

5、行车中不准与驾驶员闲谈及其他妨碍驾驶操作的行为。

6、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其他有碍乘客安全和健康的物品乘坐公共汽车,如汽油、酒精(乙醇)、液化气、天氖水、硫酸、鞭炮、未经包装的刀具、玻璃等以及家禽和其他暴露的腥、臭、污秽物品。

7、乘车人应注意保管随身物品,下车时及时带走避免遗漏。

8、车辆发生危急情况时,应服从驾驶员安排,及时疏散。

公司司机管理制度

机械料具使用,全部执行公司内部调拨制度,凡是工程项目需要机械料具时,一律由公司机具负责人统一调配。

1、在公司没有货源的情况下,如果项目部急需机料具,要征得负责人同意后才能去社会上租赁,如果擅自去社会上租赁机械料具,按租赁费的10%罚责任人。

2、项目上需要大中型设备,必须提前一星期通知机具负责人。如设备闲置在工地上或无计划要设备,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3、设备调出时,项目部必须清理干净维修好,保证调进项目部及时正常的使用,如果设备不能正常运转,对调出项目部的使用工长罚款200元。

4、凡是调出设备,一律办理调拨单,重要设备由调出单位派专人押车,损失的由调出单位按原价赔偿。汽车到达调出或调进项目后不及时卸车,每小时罚项目负责人50元。

5、因生产需要总部要求项目调出设备时,项目部必须无条件服从,如影响生产,大中型设备每拖延一天罚项目负责人500元。

6、凡是在使用中发生故障的设备,原则上都由各项目部机修工自行修理,不能修理的需要外协单位修理的机修工应向施工员交代原因,并由工地材料员,施工员,机修工,协助单位的修理人员谈好价格,明确修理后的保证使用期。

7、使用塔吊等大型机械,必须严格按机械操作规范,严禁违章操作,如果项目部不按要求超负荷吊装,每次罚责任人500元。

8、三大料具调拨要求项目部提前十天报送机具负责人,调拨时由需方项目派人到调出项目验收,并在调拨单上签字,手续完备后双方不得扯皮。

9、所有货物调出项目必须配合装车,如汽车到工地后,迟迟不能安排人员,每推迟一小时,项目负责人罚50元。

10、钢管调出时必须清理调直,弯曲钢管每根扣5元,钢管上带有扣件的不记帐,乱割钢管的每根扣10元。

11、钢模调出时必须调直修理上油,未整理的钢模按每平方米扣10元;发现小钢模上打洞扣10元;在大钢模上打洞的,每个洞扣30元;大模变形每平方米罚100元。罚款由项目分摊,其中木工工长与组长承担70%,30%由其他管理人员承担。

12、快拆顶托调出必须清理调直,配件齐全。未清理的,每根按2元扣除;情节严重的罚调出负责人200元。

13、扣件调出必须灵活,螺丝齐全上油。调出后发现如需修理的坏扣件每只扣2元;不灵活的扣件,每只扣0.5元。情节严重的罚调出负责人200元。

14、工地上遗失料具的,按总额30%赔偿。根据全体管理人员的折率、时间,由项目经理负责分摊。

15、凡是新开工的项目,需要机械料具的,一律由机具负责人报总经理批准,擅自购买的,不予报支发票,由项目管理人员分摊。

司机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对司机的管理,以促进其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司机。

第四条:司机须凭《用车申请表》出车,未经允许,不得因个人私事使用公司车辆。

第五条:上班时间没有出车任务时,司机应在行政部等侯派遣,特殊情况需要外出时,须向行政部请假。

第六条:接送员工上、下班的班车司机,应做到出车准时、按时。

第七条:司机请事假前,必须获得行政部批准。全体司机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无正当理由缺勤者一律以旷工论处。

第九条:司机驾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

第十条:司机应时常检查自己所开车辆证件的有效性,确保出车时证件齐全。

第十一条:公务车内不得吸烟。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司机应礼貌制止;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司机可委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员,但不得直接制止。

第十二条:司机下班后,需将车辆开回车库。第一次违反规定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并罚款。第二次违反起,每次加倍处罚。

第十三条:离开车辆时,司机应注意如下两点:

(1):司机需要离开车辆时,必须将车门窗锁好。

(2):车内放有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必须离开时,应将它们妥善锁在后备厢内。

第十六条:司机必须经行政部经理及相关人员批准后,才可对车辆进行大修。车辆修理完后,应认真确认。(并将更换的零部件带回)。

第十七条:司机还应做好如下工作:

(1):出发前,明确路线及目的地,尽可能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2):收车后,司机应详细填写行车记录。

(3):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应向相关管理人员报告。

第十八条:司机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需要注意一下几点:

(1):言行大方得体。

(2):注意头发、手足等的清洁卫生。

(3):保持着装卫生整洁。

(4):在驾驶过程中,尽量保持端正的姿势。

第十九条:司机对乘车人员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需做到以下要求:

(1):司机应热情接待,小心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2):乘车人带大件物品上车时,司机应主动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3):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主动向其确认目的地。

(4):乘车人下次办事时,司机应将车停好等候,严禁不耐烦。

(5):等候时,司机不得远离车辆,不得在车内睡觉,不得翻阅乘车人的物品,严禁用喇叭催人。

第二十条:车内客人谈话时,司机严禁插嘴。客人问话,应礼貌回答。

第二十一条:司机必须注意保密,严禁传播乘车者的讲话内容,违者公司将根据具体情节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接送公司客人时,司机应主动向客人打招呼并进行自我介绍,然后主动为客人开关车门。

第二十三条:司机在行车中听收音机或音乐时应获得乘车人同意,同时,应避免音量过大,以免影响客人思考或休息。

第二十四条:在涉外活动中,司机对待外宾既要注重礼节又要不卑不亢,做到态度自然。如对方主动打招呼时,司机可按一般礼节同其握手交谈。

第二十五条:司机在涉外活动中不得接受客人礼品或示意索取礼品。对确实无法拒绝的礼品,司机可先接受,然后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二十六条:司机有义务对所开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时常检查车辆主要机件,确保车辆能够正常行驶。

第二十七条:司机应每天擦洗所开车辆,保持前后挡风玻璃和车门玻璃的清洁,要经常洗轮胎外侧和防护罩,做到无积土。

第二十八条: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时,必须注意选取合适的停放地点,严禁在禁止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确保车门窗锁好,以防止车辆被盗。

第二十九条:出车前,司机应做好车容卫生,车外擦洗干净,打蜡擦亮,并保持车内整洁美观。

第三十条:出车前,司机要坚持“三检四勤”制,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和灯光等安全、准确、可靠,保证汽车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一条:出车前,司机要对车辆的燃料、润滑油料、电液、冷却液、制动器和离合器总泵油等例行检查,检查轮胎气压及轮胎紧固情况,检查喇叭、灯光是否良好,检查路单、票证是否齐全,检查随车工具是否齐备。

第三十二条:按照车辆技术规定启动引擎,查听声音是否正常,查引擎连动装置的紧固情况,查看有无漏油、漏水和漏气。如有故障应予以排除并向行政部汇报。

第三十三条:行车过程中,司机应密切注意路面动态,与前车保持一定的距离。行经十字路口、繁杂地段和转弯拐角时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第三十四条:收车后,司机要将车身、车轮挡板和车底等处冲洗干净,清洁车厢内壁、沙发、脚垫。

第三十五条:因司机故意或其本人重大过失导致人身伤害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赔偿金额。

第三十六条:执行公务过程中,除认定是司机故意或其本人重大过失的情况外,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交通事故时,其处理办法如下:

(1):违章停车、证件不全、高速驾车或违反交通规则等罚款,由当事人承担和全部罚金。

(2):因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或车辆伤害,属公司车辆损害保险范围内的,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范围外的,当事人应负责损失实额与保险金差额的50%。

(3):当公司车辆交通违章次数超出安全系委员会限定的指标时,由当事人承担全部罚款。

第三十七条:酒后驾车导致车辆损坏者,由司机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如发生交通事故,除支付维修费用外,司机还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或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当发生交通事故时,事故现场司机应做到如下几点:

(1):如导致人身伤害的,应立即将伤者送到附近医院进行治疗。

(2):立即向公司汇报,接受公司的相关指示。

(3):应准确记录对方车辆的车牌号和驾驶证号等相关信息,填写《交通事故处理报告书》。

(4):准确记录对方的姓名、电话、住址、工作单位和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

(5):尽可能取得对方名片,以便事后联系。

(6):牢记对方车辆损坏的部位与程度、尽可能利用手机、照相机等拍下现场实景。

(7):记录事故现场目击者的姓名、住址和联系电话等相关资料。

第三十九条:为确保上述规定得到贯彻执行、使公司司机的综合素质能有显著的提高,人力资源部将对所有在岗的司机进行文明、礼仪、安全方面的考核。

第四十条:考核采取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本部门考核与用车人员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考核的内容包括仪态仪表、敬业精神和安全行车等。

第四十一条:工作勤奋、严格遵守制度并表现突出者,公司将根据具体情节予以嘉奖、记功等奖励。

第四十二条: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和发生事故者,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警告,记过、降级直至辞退处理。

第四十三条: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所有。

第四十四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司机管理制度

1、出车前检查水、油状况。

2、检查车身广告。

3、检查车辆所载商品是否完好,并保证人员、商品在途中的安全。

4、增强防盗防抢安全意识。

(二)、出车前货单对照确认。

出车前认真核对商品与出货单,回货单是否一致。

(三)、途中安全行驶;认真遵守交通规则。

(四)、停车要安全;

1、停车时不能影响正常交通,下车要锁好车门。

2、按时到岗,及时送货,不松懈出车。

3、出入库要严格按顺序和行车路线行驶,损坏货物,按价赔偿。

(五)、车体清洁;

定期对车体内外完全清洁,禁止脏乱有异味,违者严正考核。

(一)、仪表整洁;

1、穿着干净整洁。

2、车身干净、清洁,无污渍。

3、对订货客户送货要及时;

4、途中耽误不能及时送货,要和公司取得联系,方便公司另行派车。

(二)、礼貌服务;

1、对顾客的抱怨要有耐心倾听,做好解释工作。反之造成投诉的每次考核。

50元。

2、做好客情,按规定及时调换货。

3、收集竞品终端信息并及时上报。

4、要保证终端定单的及时准确送达,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5、对终端店已下架产品要及时按调货单调回,并及时与终端店交接补充新货,未能及时按单调货的,除要承担临期产品个人购买的责任外,加倍考核。

6、与终端店往来中严禁发生乱赊欠行为,如因乱赊欠行为而被投诉者,每次考核50元。情节严重并造成影响或后果的,数倍考核。

7、要保证促销政策及公司对终端店的补偿事宜准确及时落实,严禁发生模糊价格行为,如因以上原因被投诉的,每次考核50元。情节严重并造成影响或后果的,数倍考核。

(一)、对每天的工作行程做好记录,确保各项数据的真实性,不得可以更改原始数据,否则,每次考核100元。

1、认真填写汽车使用记录,及时准确上报主管人员。

2、对车辆行驶状况做好记录,及时检查,保证车辆行驶安全。

3、维护公司利益,勇于揭发或及时制止可能对公司造成损害的行为。

(二)、对顾客提出的建议做好记录;顾客对本公司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做好记录,回库后交专职领导。

对领导的安排要绝对服从。

1、不得无故拖延送货时间或拒不送货。

2、上班时间不私自无故外出送货。

3、对领导安排的工作有异议,要在工作完成后向上级汇报。

4、任何时候,司机必须随身携带手机并且开机。对公司领导或管理人员的呼叫,应立即应答。当月三次以上通讯联系不上,取消该月手机使用补贴费,并加倍考核。

司机管理制度

为了使公司的叉车司机作业管理规范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确保生产,以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资的装卸车。

二、仓库物资整理、移位。

三、仓库与仓库之间的物资调拔及材料移库。

四、送车间领用材料及在仓库降材料。

五、机器设备及配件的装卸。

六、值日:叉车的保管、维护与卫生。

一、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保质保量地完成日常各项工作任务。

二、服从仓库负责人的安排和调度。在仓库服从仓管员指挥,保证叉车的工作需求和工作质量。

三、维护车辆的清洁和完整,经常对其安全附件和性能检查,并按规定进维修和保养。

四、配合仓管做好储位规划和管理,以及原辅材料、配件的排列堆放。确保物资堆放安全,经常提出有建设性的建议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五、在装卸作业中做到轻装轻卸,力求货物不破损以保证公司材料质量。

六、廉洁自律、自觉维护公司利益和形象,按程序、按规定公平地对待每一位客户。

七、为提高工作效率,司机人员通讯保持通畅,做到随呼随到。

八、以保证装卸、送料作业时的安全,严禁酒后驾车。车辆维修必须按规定的程序申报维修。

一、车辆严禁超载、超速、载人,杜绝驾驶员以外的人随意动用车辆。

二、车辆在作业过程中严禁急停、急刹车、急转弯。

三、车辆开始作业前需前瞻后顾,鸣笛、提速要慢、停放位置要在一个固定合适的位置。

四、车辆在出入仓库门、人流混杂,视线不清,拐弯抹角等处一定要先按喇叭,并且做到相互提醒或警示。

五、注意路况,及时调整车速和叉臂,抱夹离地面距离。

六、司机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上级领导。

一、司机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叉坏物资按公司材料原价赔偿损失。

二、在作业过程中,不服从仓管员指挥,故意刁难客户及仓管员,投机取巧,经核实第一次罚款50元并警告批评;第二次给予加倍处罚。司机人员野蛮操作,经核实第一次罚款100元并通告;第二次给予开除。

三、上班时间或特殊情况接上级紧急(来自:小龙文档网:叉车司机管理制度)通知,司机人员通讯工具,不允许停机、关机或者拒接电话。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100元罚款。

四、为确保安全,在作业过程中,严禁穿拖鞋、接打电话、收听耳机。经发现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罚款50元。

五、司机人员在作业过程中撞坏、撞凹叉车、建筑物及公共财产,视其情节罚款或按财产原价赔偿。

六、上班时间,司机人员不脱岗、不睡觉。

七、下班后,作业未完毕,必须继续作业完毕后才能收工。擅自提前离岗或托拉、延长卸货时间,经核实,第一次给予罚款100元;第二次给予罚款200元。

八、当日作业完毕后,要检查车辆的用油情况,导致油量无法满足第二天工作需求,经核实,给予罚款100元并警告。

校车司机管理制度

为规范校车接送过程的管理,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避免错接、漏接状况的发生,特制订该制度:

一、每次车辆出发前,驾驶员需全面检查车辆状况正常后方可出发。校车定时参加年检和交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驾驶员需带齐所有证照,保证良好的身体状况,不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二、跟车老师务必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领队老师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三、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于下午3点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务必在当日记录中做个性说明,以免遗漏。

四、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务必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五、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务必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六、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务必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七、督促校车司机务必持续车辆匀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八、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落。

九、提醒校车司机务必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能够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十、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织教师提前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十一、家长接送幼儿务必出示接送卡。

司机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三条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四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五条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六条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七条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八条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九条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十条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十一条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第十二条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

第十三条接送员工上下班的司机,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第十四条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司机室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司机室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

第十五条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总办主任反映。

第十六条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

第十七条不论什么时间,司机身上必须带传呼机。对公司领导或管理人员的传呼,应尽快复机。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复机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第十八条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适当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第十九条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第二十条司机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的,给予奖励500元。

第二十一条总办每月负责对司机进行考核,将考核等级作为每月发放浮动工资的依据。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嘉奖、记功、晋级等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直至除名处理。

奖励管理制度

增强与提高酒店员工的动力和士气,是保持酒店企业生机和活力的客观要求,是酒店企业管理中具有重要意义的环节之一,也是酒店人事管理工作成效的综合反映。

(1)以企业精神(企业文化)激励员工,加强酒店对员工凝聚力。成功的企业精神是通过酒店的口号、店歌、店徽、店服、员工活动、员工刊物、酒店在员工心目中的高大形象等多种途径,建立起酒店经营的精神支柱,形成酒店对员工的向心力与凝聚力。

(2)以目标和成就感激励员工,激发员工奋发向上,勇往直前的斗志。酒店人资质检部在员工调配中,可以提供挑战性和竞争性的工作岗位来激励那些成就感强烈的员工。

(3)以信任和尊重激励员工,提高员工的自信心和责任意识。人资质检部要以人为中心进行人事管理,靠激发员工的能动作用来改善酒店的服务质量,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与竞争能力。相信人、尊重人、尊重每个员工的人格,承认他们的工作成绩和对酒店企业的贡献,使员工在一定范围内表现与发挥自己的才干,他们才会感到工作的意义和自我的价值,进而体验到酒店企业的吸引力。

员工奖励一般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嘉奖员工在日常工作岗位上,对加强酒店经营管理或提高酒店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或创造出的优异成绩。另一类是表彰员工在精神文明与素质修养方面表现突出,产生显著社会效益。

酒店实施奖励的办法可根据具体环境与条件而确定。一般可采取物质奖赏与精神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发放奖金是最普遍采用的物质奖赏,其次以发放纪念奖品予以奖励。酒店还可以对优秀员工给予一定假期,组织赴外地参观、考察、旅游或休养等,作为调剂先进员工紧张的'工作的奖励方法效果也佳。

精神奖励的方法,一般是颁发奖旗、奖状,发布通知、宣传报、书面表彰或召开员工大会通令嘉奖;酒店人资质检部要制定定期评选酒店最佳员工的政策,使全酒店范围内集中奖励少数特别优秀员工,成为一种制度持续下去,作为员工激励的最高奖励。另外,酒店还可以不定期评选'礼貌大使'、'礼仪小姐'、'微笑模范'等。

晋升是员工奖励的手段之一,对于工作表现优秀的员工,除了给予规定的奖励外,晋升加薪也是必要的配套措施。对优秀员工考虑予以晋升,必须按照晋升职位的岗位要求,对照晋升对象的近期考评结果,以能力条件为主全面?量、慎重决定受奖员工是否具备晋升资格,能否胜任更高职位的业务要求。酒店人资质检部要根据受奖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的意见,经过必要的审批手续,才可决定是否对受奖励员工予以晋级加薪的激励,这样才能确保酒店人事政策的科学性及有效性,对酒店的经营管理负责任。

关于酒店人事组织系统中,人员的岗位空缺晋升的操作程序,应严格按照既定的酒店组织结构及岗位设置、人事管理原则、结合晋升对象的业绩考评情况,全面决定晋升实施方案。酒店人资质检部经理应在员工晋升中,坚持组织原则和任人为贤的方针,抵制长官意志、任人为亲及开后门等不正之风,确保酒店干部队伍的素质水平,为酒店企业人事工作的科学管理把好关。

奖励管理制度

一、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部门和个人,应当给予荣誉或物质奖:。

1、认真执行本条例,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取得显著成绩的;。

2、在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方面,有重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3、防止和避免重大伤亡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二、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教育不改的,应给予处罚:。

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2、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4、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或者嫁祸他人的;。

5、对批评或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一、处分包括行政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要追究行事责任。

二、先进项目部、科室、个人必须是贯彻本条例,搞好劳动保护和坚持安全生产的模范、几年万人死亡率超过一点五的,负伤频率超过36‰的,当年不能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奖励管理制度

为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杜绝各类违章现象,奖勤罚懒,教育公司职员和相关人员尽职尽责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实行逐级岗位责任制,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总经理是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公司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任。

2、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以责任书的形式明确逐级岗位责任,责任书内容包括安全责任范围,安全目标指标,奖罚标准等,以此作为公司对各级责任人的考核依据。

3、安全工作的奖罚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批评教育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以奖励为手段,以教育为目的。

4、安全责任制考核实行动态管理,百分考核,每月由主管安全工作的副经理组织安全办主要成员对责任的落实检查一次,分级考核,考核结果与当月效益工资、奖金分配挂钩,并进入考核档案。

5、考核资料累积由安全办主管考核的干部负责,每年年终考核以每季度考核结果为依据,并与年终奖励挂钩。

6、公司每年对上一年度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1)预防、制止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者。

(2)连续三年未发生工伤事故、火灾事故、被盗事故的管理处。

(3)改善劳动条件,控制职业危害成绩显著者。

(4)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管理、监督、教育成绩突出者。

(5)关心、支持、帮助公司的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者,安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有突出贡献者。

7、对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不按期整改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人进行处罚。

8、对带病运行的设备不采取安全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人进行处罚。

9、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人员进行处罚。

10、对发生事故后,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措施致使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人进行处罚。

11、出现各类安全事故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或故意隐瞒不报的,视情节予以处罚并予以通报。

12、对出现事故的责任人,按责任大小、情节轻重予以扣除效益工作和奖金,情节严重的追究行政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3、公司在实际施行奖罚时,可重奖重罚。

司机班管理制度

第1条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公司司机的管理,本制度未涉及事项按照其他有关规定管理。

第二章行为规范。

第2条所有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第3条敬业、驾驶作风端正,遵循职业道德。所有司机必须遵守本公司制订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4条严格遵守公司用车规定,拒绝乘车员工公干期间办私事的要求。

第5条上班时间不出车时,司机必须在办公室等候工作,若临时有事离开须向领导说明去向和时间。

第6条司机请假,必须经董事长同意后,方可请假。

第7条所有司机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无故缺勤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司机不听从安排,耽误公事,严重者给与开除处理。

第8条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9条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司机均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者联系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由无证人员驾。

第10条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超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11条司机应经常检查所开车辆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出车时保证证件齐全。,第12条车内不准吸烟,公司员工车内吸烟时应礼貌制止,公司外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员,但不能直接制止。

第13条严禁在车内赌博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一经发现,第一次给与严重警告,第二次报治安管理部门查处。

第14条司机下班后,车辆需按照领导要求回到指定位置。第一次违者,批评教育并罚款,第二次起,每次加倍处罚,车辆附件一切损失由司机负责,如车辆失窃,司机须负一定的赔偿责任。

第15条离开车辆时,司机应注意以下两项。(1)离开车辆时,必须关好车窗,锁好车门。

(2)车内放有物品文件,司机必须离开时,应放置在安全区域内。第16条出发前,司机应做好出车准备,收车后做好相关的工作。(1)出发前,应确定路线和目的地,选择最佳行车路线。

(2)收车后,应填写《车辆使用日志表》,包括目的地、乘车人、行车时间等。(3)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需和相关管理人员报告。

第16条所开车辆经董事长批准后,才能进行车辆大修,修理完毕后,应做好确认工作。第17条出现事故时,司机应能做出应急处理,并向董事长报告。

第三章礼仪规范。

(1)司机应热情接待,小心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2)司机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领导)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并亲自为乘车人开关车门。

(3)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4)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等候时不得有任何不耐烦的表示,应选择好停车位将车停好等候,等候时不要远离车辆,不得在车上睡觉,不得翻看乘车人放在车上的物品,更不得用喇叭催人。

(5)乘车人带大件物品上车时,应予以帮助。

第20条载客时,车内客人谈话时,不准随便插嘴。客人问话,应礼貌回答。

第21条司机必须注意保密,不得传播乘车人讲话的内容,违者予以批评教育,严重者严肃处理。

第22条司机不得在车内脱鞋。

第23条接送公司客人时,应主动打招呼并自我介绍,然后打开车门将客人让进门内,关车门是注意客人的身体和衣物,防止被车门挤压。

第24条行车过程中应及时使用冷热风。听收音机或者音乐应征得乘车人的同意,声音不要太大,以免影响乘车人的思考和休息。

第25条在接送贵宾中,司机对待宾客要彬彬有礼、不卑不亢,态度自然大方。如对方打招呼,可按一般礼貌同其握手、交谈。

第26条司机不得向公司客人索要礼品,或者示意索要礼品,对不宜拒绝的礼品可以接受,回公司后应上交至办公室统一登记、处理。

第27条公司专车司机须保证车内随时有饮用热水供公司客人和领导饮用。

第四章车辆保护规范。

第28条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的时间对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29条司机每天应保证车辆的清洁,做到晴天停车无灰尘,雨雪停车后无泥点。前后挡风玻璃和车门玻璃要保持清洁,轮胎外侧和防护罩要经常清洗,做到无积尘。

第30条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31条出车前,应搞好车卫生,车外要抹洗干净,车内要勤打扫,保持车内的整洁美观。第32条出车前,要坚持“三检四勤”制,做到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的安全、可靠,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

第33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燃料、润滑油、刹车油、助力油是否足够,检查轮胎气压和轮胎紧固情况,检查喇叭、灯光是否良好。

第34条出车前严禁酗酒,行驶中注意力要高度集中,严禁吸烟、谈笑、接打电话等有其他有碍驾驶的动作。

第35条行车过程中,密切的注意道路上其他车辆和行人的动态,与前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遇到对方车辆违章行驶,应主动避让,避免发生事故。

第五章违章与事故处理。

全部由当事人承担。

第37条除认定司机是故意或者是其本人重大过失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交通事故时,其处理办法如下。

(1)违章停车、证件不全、超速驾车或违反交通规则等罚款,由当事人负担全额罚金。(2)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车辆伤害时,如属公司车辆损害保险范围,当事人可免除责任。但在保险范围之外,当事人应负责损失实额与保险金差额的1/2。

(3)公司车辆违章的罚金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第38条酒后驾驶损坏车辆者,由司机负责维修费用,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用外,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或民事责任。

第39条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在事故现场,司机应做到。(1)迅速与公司联系,接受公司的相关指示。

(2)如发生人身伤害,应将伤者送到最近的医院进行治疗。

(3)应记录下对方车辆的行驶证号、车牌号和发动机号,做好事故报告单。

(5)尽量取得对方名片,以便事后联系事宜。

第六章附则。

第40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第41条本制度经呈董事长审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人力行政部。

2014年2月10日。

司机管理制度

(1)在设备部门领导下,负责机械设备运转状态的监控工作。

(2)每月对在用机械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检查和评定。

(3)不定期对机械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抽查和评定。

(4)对机管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5)对库存闲置设备状态进行监控。

司机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车辆管理,保证工作用车,保障行车安全,提高车辆使用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办公室为公司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司机班的日常管理和协调。

第二节车辆调度。

第三条。

坚持公车公用原则,所有用车必须由办公室或指定人员统一安排,特殊情况公司级领导可直接安排驾驶员,但驾驶员必须向办公室汇报。

第四条。

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驾驶员严禁借车给他人使用,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及损失由司机个人负责。

第五条。

未经批准,驾驶员或公司其他员工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第三节车辆日常管理。

第六条。

公司办公室指定驾驶员负责分管车辆,驾驶员对分管车辆的安全状况负责,确保运行车辆具有完整地安全保障。公司办公室将定期对驾驶员分管车辆进行重排。

第七条。

司机班考勤由办公室负责记录并抽查。驾驶员应按《司机班值班表》安排夜班和周日值班,擅自脱岗者按照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进行处理。(如当值驾驶员正在执行出差任务,其夜班或周日值班将按顺序由下一驾驶员顶替)。

第八条。

驾驶员应随时确保车身外观清洁干净。车内应保持整洁,不得零乱堆置杂物。

第九条。

驾驶员应严格执行车辆保养规范,认真做好五查工作(查机油、查水温、查异响、查刹车、查油量),利用空闲时间保养车辆,维护车辆最佳状况。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安排维修。

第十条。

车辆维修保养费一次性发生费用金额500元以下的,分管司机应征得办公室同意后安排修理;金额在500元以上的,应报请总经理同意后安排修理。

第十一条。

车辆实行单车定点维修、保养、保险。如遇特殊情况,需报请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在其他维修处进行维修和保养。

第十二条。

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无特殊情况车辆不准在外过夜或停放在其他地方。

第四节驾驶员行车管理。

第十三条。

严格遵守公司劳动纪律,服从安排。驾驶员无出车任务时应在公司。

待命,接到出车任务不得借故拖延或无故推诿。如遇特殊情况,公司办公室有权指派驾驶员驾驶指定车辆,驾驶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驾驶员接受出车任务后,驾驶员应做好行车记录,行车记录应包括:行车时间、行车路线、行车里程、用车单位或个人等。驾驶员完成出车任务后,派车单应由用车单位或个人签字证明。无证明人、无行车路线的派车单不予核算里程。

第十四条。

驾驶员在工作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饮酒,严禁酒后驾车。驾驶员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谨慎驾驶,不违章开车,不疲劳驾车,确保行车安全。因个人行为造成违章罚款或引发事故的的,责任自负。

第十五条。

注意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服装整洁卫生、言行得体大方,对待乘车人员要热情、礼貌。

第十六条。

妥善保管分管车辆的所有资料,不得遗失。按期做好分管车辆年审和个人驾驶证年审工作。

第十七条。

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不擅自传播乘车人员的谈话内容。第十八条。

全体驾驶员(含休假、调休)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第十九条。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迅速向公司报告,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和程序积极配合交警妥善处理,及时通知投保的保险公司,有伤者应及时送到医院进行救治。

第五节费用管理。

第二十条。

车辆发生的维修保养费、油费、洗车打蜡费、停车费、年检费、保险费,根据实际情况由办公室核准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据实报销。

第二十一条车辆加油时,应索取记录有公司名称的加油小票,未按规定开具的发票或未注明事由的,公司不予报销。

第二十二条出差车辆的路桥费实行实报实销,驾驶员应注明事由。

第六节奖惩。

第二十三条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公司将给予其特别奖励。第二十四条出现下列情况的,将对驾驶员进行以下处理:

1、私自借车给他人使用的,发现一次扣200元。

2、未经批准私自出车的,发现一次扣100元。

3、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发现一次扣50元。

第七节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集团办。

2013年7月29日。

司机管理制度

(1)在公司主管经理领导,负责公司机械设备的管理工作。

(2)负责机械设备的调配、运转工作。

(3)负责机械设备维修保养的管理工作。

(4)负责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库存的管理工作。

(5)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6)负责机械设备及零部件采购的管理工作。

司机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机电运输管理工作,积极推进机电运输技术进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机电运输系统安全、科学、合理、经济运行,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电运输管理的原则是:坚持科技进步,加强科学管理,积极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不断提升机电装备水平。

第三条机电运输管理的范围是:机电技术管理、机电设备管理、供用电管理、矿井运输管理、机电配件管理、机电运输标准化管理、机电应急管理等。

第四条本制度制定的依据为:《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矿井机电设备检修标准》、《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等。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生产矿井、在建矿井(其它单位参照执行)。

第六条公司所属单位要按照本制度,制定出相应的管理办法。

第七条机电运输管理分为公司、矿(厂)、部(科)室、区队(车间)、班组五级管理,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实行业务归口,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分级制定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第八条公司机电动力部是全公司机电运输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公司机电运输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电管理的.政策、法规,制订公司机电运输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公司机电技术、机电设备、供用电、矿井运输、机电配件、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机电应急等方面的工作。并对公司所属各单位的机电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

3、负责机电运输专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4、负责组织修订和审批各单位机电运输专业重要措施及应急预案。

5、负责机电运输专业报表的汇总及上报工作。

6、参与全公司机电运输方面的远景规划、机电设备的更新改造,专项资金计划的编制工作;参与机电运输专项工程的设计审批及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7、参与重大机电运输事故的抢险和事故追查工作。

8、参与全公司机电运输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9、定期对各单位的机电运输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召开公司机电运输工作会议。

司机管理制度

7、遵守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车辆运行记录。

(1)派车原则。

市内公务派车由办公室指派,省内公务派车须经主管副总批准,100公里以上由总经理批准,使用总经理的专用车须经总经理同意。

(2)建立用车台账。

a、办公室必须建立用车台账,车辆使用前须将车里程表数一一进行登记造册。

员出车登记表上登记出车起始里程、出车地点及事由并签字。

c、办公室设置用车通知单和用车登记表。市内用车者在登记表签字;出城用车由用车者填写用车通知单,按程序审批后驾驶员才可出车。

(3)加油、加气的规定。

a、主管副总、财务总监、办公室主任和驾驶员根据车况、车型共同制定每百公里耗油/气标准。

b、财务室凭用车通知单和行车登记表按月结算耗油/气量。

c、实行专车专卡,财务室按实际出车里程和核定的耗油量计发各车的油卡,并设立各车用油台账。无加油卡时须索取发票,并登记加油/气量,当前里程,时间等数据。

(4)车辆维修。

a、驾驶员对自己驾驶的车辆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无法解决的必须到指定的厂家维修。

b、由主管副总、财务总监共同联系汽车修理厂家,并约定先修车后付款的合同原则,修理厂家每月凭驾驶员签字的维修清单来矿结算付款。

c、车辆需要更换单件在1000元以上的配件或进行大修时,必须填写申请表,经主管副总审查,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d、凡被更换的废旧配件如数回收。由负责回收人员出具证明后新购配件才能报销。

e、严禁驾驶员出售油料和配件或多报修理费,违者处同等金额三倍的罚款,严重者直接勒令离职。

(5)奖惩方法。

a、对节约限定油料者,奖节约油额的50%;超过定量油料时,由驾驶者承担多耗油料的50%;实行季度结算制。

b、驾驶员必须按指定地点出车,如地点变动,由用车者补办相关手续。严禁擅自出车,违者罚款100元。

c、驾驶员酒后开车者,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每次罚款300元,交给他人酒后驾驶每次罚款500元。

d、出现交通违章,如因主观原因由驾驶员承担相应责任与罚款。e、发生安全事故,驾驶员负主要责任时,按事故损失的20%承担赔损责任。

f、对全年安全出车330天(不含修车)以上,且又无主观违规行为的驾驶员,每人奖励20xx元。

4、严禁随意利用公车办私事,或帮他人办私事,发现以上行为罚款50元每次;

5、一般情况下必须使用加油卡进行加油,加油卡余额不足了应及。

时通知冲卡。特殊情况用现金加油必须开发票并且在发票上注明原因;

司机管理制度

第1条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公司司机的管理,本制度为涉及事项按照其他有关规定管理。

第2条所有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第3条敬业、驾驶作风端正,遵循职业道德。所有司机必须遵守本公司制订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4条严格遵守公司用车规定,拒绝乘车员工公干期间办私事的要求。

第5条上班时间不出车时,司机必须在公司工位等候工作,若临时有事离开须向相关领导说明去向和时间。

第6条司机请假,必须经相关人员批准,专车司机须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请假。

第7条所有司机应严格执行出车考勤制度,无故缺勤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司机不听从安排,耽误公事,严重者给与开除处理。

第8条如遇晚间驾车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9条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司机均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者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由无证人员驾驶。

第10条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超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11条司机应经常检查所开车辆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出车时保证证件齐全。

第12条离开车辆时,司机应注意以下两项。

(1)离开车辆时,必须关好车窗,锁好车门。

(2)车内放有物品文件,司机离开时,应放置在安全区域内。

第14条出发前,司机应做好出车准备,收车后做好相关的工作。

(1)出发前,应确定路线和目的地,选择最佳行车路线。

(2)随车运送物品时,司机应主动帮助公事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