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心得体会可以激发我们对于学习和工作的热情和动力,让我们有更好的目标和方向。范文中的心得体会充满了对生活的热爱、对学习的追求、对自我成长的思考,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和感悟。

准则学习心得体会

强化学习以明纪。

《准则》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是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誓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要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第一时间对两部法规的学习贯彻作出统筹安排,带头学习纪律,带头敬畏纪律,带头遵守纪律,带头维护纪律,做遵纪学纪守纪用纪的模范。

强化执纪以立矩。

一方面,要转变执纪理念,实现“三个转变”,即:实现“以法律为底线”向“以纪律为标尺”的转变;实现“惩处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的转变;实现“突出以治标为主”向“注重以纪律治本”转变。另一方面,要转变执纪方式,突出抓早抓小,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正确处理“极极少数”与“绝大多数”、“小毛病”与“大问题”、“破纪”与“破法”、“轻处分”与“重处理”的关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强化追究以促效。

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严格执行纪律,加大问责力度,促使各级党组织将执行和维护党内法规深植于心,常抓在手,勤于履职,敢于担当,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中共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为了深入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贯彻落实,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扎实深入推进政协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政协党组和机关党组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组织专题讨论,政协机关党组立即作出对学习贯彻工作的具体要求,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并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过学习,我认为,一是《准则》和《条例》细化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要求和纪律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是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和实践成果。二是《准则》围绕廉政自律主题,重申了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从负面清单转为正面倡导,从底线防守转为标杆引导;强调自律,重在立德,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道德底线。三是《条例》紧扣“六大纪律”,立规矩、明纪律,划出行为禁区,明确违纪结果;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

两部法规通篇贯穿“全面”和“从严”思想,坚持立德立规并举,治标治本结合,实现了纪法分开,纪严于法,有助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面前,对于最大限度地防治腐败、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唤醒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具有深远意义,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带头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标准更高、要求更严、措施更实。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敢于担当、敢于较真,切实把纪律建起来、紧起来、严起来。为全机关树立崇尚制度、遵守制度、维护制度的良好风尚,为推动机关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供坚实纪律作风保证。

准则条例学习体会:贯彻落实两项法规找准定位坚守职责。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从严从实从细贯彻党章要求、严明纪律和规矩的行为准则和规范,为我们明确了有所为的目标导向和有所不为的行为戒尺,也进一步明确了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的职责和使命。贯彻执行好《准则》和《条例》,我们必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足当前,在服务“四个宁夏”建设中找准定位,聚焦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做遵守纪律、坚守职责、发挥作用的楷模。

联系政协机关工作政治性、统战性、程序性、服务性的属性和特点,学习好贯彻好《准则》和《条例》。一是坚持理想信念和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政治素质是党员领导干部综合素质的核心,是搞好各项工作的灵魂。我们要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牢记和践行入党誓词,认真学习领会党的理论和政策,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敏锐性和鉴别力,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协党组保持高度一致。要对照《准则》《条例》细化各项要求,分解落实到履行职能的每一个工作环节。二是坚持高度自觉的统战意识和大局观念。牢固树立统战意识和大局观念是政协机关贯彻执行《准则》《条例》的内在要求。我们要站在增进大团结大联合、强化纪律意识、自觉服从和服务大局的高度审视自己,在联系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及各项工作中,统筹协调、搞好保障,使各项工作和服务紧贴政协党组需要、符合政协党组要求。三是坚持遵章守纪的工作原则和极端负责的工作作风。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是贯彻执行好《准则》《条例》的前提和基础。我们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依照制度办事,无论办文办会办事,都要一丝不苟、严谨细致、精益求精。要弘扬认真负责精神,一切从实际出发,对政协党组作出的安排部署、提出的原则性要求,要通过建章立制、督促检查、跟踪问效等机制,推动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四是坚持无怨无悔的奉献精神和廉洁自律的道德操守。甘于奉献是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塑造是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我们要按照《准则》《条例》要求,不断加强党性锻炼,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自觉用两部法规的要求约束自己的言行,把“三严三实”作为修身、做人、用权、律己的根本遵循,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言行一致,诚实守信。要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保持昂扬向上的朝气和锐气,讲操守、重品行,时刻以肩负的责任警醒和鞭策自己,切实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准则条例学习体会:内化于心真领会外化于行严落实。

新修订的《准则》《条例》,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实现依规依纪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党性原则,认真学习,悉心领会,严格贯彻落实。要时刻牢记共产党人高尚的道德追求,严于律己,不触碰党规党纪底线,真正将《准则》和《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一、深入学习,准确理解,真正把党规党纪印刻在心上。要把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熟读条文、领会实质、把握要义,对《条例》明晰的“负面清单”,要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从案例剖析、正反典型“两面镜子”中获取精神力量、汲取深刻教训,把新观点、新思路、新要求刻印在心上。特别是对《准则》提出的廉洁自律要求更要熟记于脑、牢记于心,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知行合一,率先垂范,在贯彻落实中见“严”见“实”.作为党组成员和机关党委副书记,要以身作则,用《准则》中的“四个必须”、“八项规范”以及《条例》中的“六大纪律”审视自己的言行举止,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查找在从政道德、改进作风、遵守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挖根源,立行立改。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从谏如流,自觉接受监督。要加强党性修养,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自戴“紧箍咒”、自设“高压线”、自筑“防火墙”,不折不扣地用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言行,既向高标准迈进,又牢守政治底线、用权底线、职责底线、生活作风底线。

三、担当责任,敢抓敢管,真正把严肃执纪“立起来”.要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子挑起来,把维护纪律的政治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加强对党员干部队伍的管理和监督,坚决同一切违反纪律的行为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把《准则》和《条例》的执行结合起来,真抓敢管,持之以恒,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不回避、不袒护,不怕“得罪人”、不怕“讨人嫌”;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拉拉袖子”,通过谈心提醒、诫勉谈话、党纪处分、组织处理等措施治病救人,切实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结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若干规定,加强对《准则》贯彻落实情况督促检查。

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教师,提高自己学习能力非常重要,古人云“玉不琢,不成器。

”浅显的比喻却揭示了学习的重要性,我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周围的同志共同进步。

我更应成为学生的榜样,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努力学习,培养创新精神,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 在学习和工作中不断完善自己。

正如古人所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

”中央新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是对照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的坚定决心。

为政之要,贵在廉洁。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许多的现象。

的缺口,往往从小事、小节打开,从小节失守到大节丧失,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走向的普遍规律。

近年来,一些因而落马的党员领导干部,大都是从吃别人一顿饭,收别人一些土特产开始的,总认为这是人之常情,礼尚往来。

久而久之,积少成多,积小成大,继而陷入了不可自拔的泥潭。

他们在反省时发出了自己的堕落源于“温水煮青蛙”的悔恨,这些人最初也曾一身正气,只因为失去了廉洁从政的的自我约束,让别有用心者钻了“空子”,从而一发不可收拾,一步步的坠入的“深渊”。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链条最容易在薄弱环节上断裂。

生活上不拘小节,思想上就会放松警惕,行为上就会放纵自己,最终就会滑入罪恶的深渊。

《廉政准则》中明确规定有“52不准”,这无疑就是党员领导干部防微杜渐、拒腐防变的有力武器。

以《廉政准则》为镜,可以明确什么不可为。

《廉政准则》中“八禁止52不准”,其实就是党员领导干部工作生活的底线,也是他们待人处事的'底线,更是杜绝违法乱纪行为的底线。

从发现查处的一些分子来看,他们也就是从一点一滴突破禁令开始走向深渊的。

因此, 这就更需要党员领导干部以《廉政准则》为镜,防微杜渐,注重从点滴小事做起,以肩负的责任鞭策自己,坚守“底线”,廉洁奉公,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

“贪如水,不遏则滔天;欲如火,不遏则自焚。

”贪婪是无止境的,唯有树立廉洁从政的坚定信念,以《廉政准则》为镜,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所做所为是否违反了准则,廉洁自律,忧民所忧,才是人民满意的好教师。

当然,时代是发展的,也具有“与时俱变”的特点。

这就是说,《廉政准则》的若干内容,必定将随之不断补充、丰富。

即便如此,其基础性党内法规的地位,已然奠定,依然是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

按照学校党支部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通过学习《条例》,使我们充分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与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问题。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将会保证我们党始终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重要作用。

同时,也将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我们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我通过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感受颇多。

学准则、学条例,使我进一步增强了廉洁从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是以《准则》为标杆,严于律己。

通过认真研读,我觉得《廉政准则》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是一个“安全网”,只要我们排除私心杂念,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就一定能够保证自己的“安全”。

因此,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对《廉政准则》应该心存敬畏,心怀虔诚,认真学习贯彻。

要逐条学习,牢记在心;案头常放,警钟常鸣。

二是以《条例》为底线,防腐据变。

党员领导干部要防腐拒变,必须在日常行为中严于律己,守住底线。

一要戒贪欲,二要重小节,三要慎用权。

三是以廉建为契机,醒己律人,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是我党对每一名党员的基本要求。

以身作则,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法,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四是以思想为动力,勤政为民,我们的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守住廉洁底线的同时,更应该在勤于政事、为人民谋福祉上有所作为,做出成绩。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党内法规,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遵守《廉洁从政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而言是基本要求,也是必须执行的行为法则。

要求我们在工作过程中,从点滴做起,构筑防腐之墙,堵塞漏洞,切实炼就成“金刚不败之身”,做到“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

一要深刻领会《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内涵。

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内容,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把握《准则》的基本精神,以贯彻实施《准则》为契机,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切实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二要严格践行《廉政准则》要求。

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做好表率,自觉做到标准更高一些,要求更严一些,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努力解决影响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深层次问题,铲除行为滋生蔓延的土壤。

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始终保持职务行为廉洁性,做一名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廉洁公务员。

三要自觉接受监督。

在实际工作中,要围绕解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着手,深入基层,掌握实情,为群众做好服务工作。

在工作中,注意思想改造;在工作中,落实《准则》规定要求;在工作中,查找自身不足,用实际行动加强政(行)风建设,取信于民,使人们满意。

学习审计准则心得体会

引言:

近日,我在大学学习期间参加了一门关于审计的课程,通过学习和实践,我对审计准则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审计准则是指为确保审计的全面、正当和有效,审计师所应遵循的一系列原则和准则。在学习中,我逐渐体会到了审计准则的重要性,并形成了自己的一些心得体会。

第一段:审计准则明确了审计师的职责和义务。

审计准则规定了审计师在进行审计活动中应遵循的道德和专业标准。不论是内部审计还是外部审计,审计师都有责任确保审计工作的公正、客观和独立,以保护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在学习中,我认识到作为审计师,我们需要具备高度的诚信和责任感,严守业务保密,保护客户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同时,审计准则要求我们保持专业独立,不受任何非职业因素的影响,以便能够对客户提供独立中立的评价。

第二段:审计准则规定了审计程序的实施要求。

审计准则要求审计师按照一定的审计程序进行工作,以保证审计的有效性和高效性。审计程序包括了审计计划的编制、风险评估、审计证据的获取和分析等环节。通过学习中的案例分析,我认识到审计程序的合理规划是确保审计质量的基础。在实施过程中,我们需要了解企业的风险特征,确定重点审计领域,并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设计相应的审计程序。此外,审计准则还要求审计师根据获得的审计证据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财务报表进行审查和分析,以提供有关企业经营情况的真实和准确的结论。

第三段:审计准则对审计报告的格式和内容提出了要求。

审计报告是审计师向利益相关者提供审计意见和评价的主要形式。审计准则规定了审计报告的格式和内容,并明确了审计意见的表达方式。通过学习中的实践操作,我了解到审计报告需要清楚地陈述审计师对财务报表的审计结果和意见,并根据审计的发现提出改进建议。此外,审计准则要求审计报告必须真实、准确、完整,遵守语言表达规范,以确保审计意见的客观性和可信度。在实践中,我意识到撰写审计报告不仅要具备审计技术的水平,还要注重表达的准确性和文字的规范性。

审计准则要求审计师不仅要具备专业知识和技术,还要注重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审计师应积极参与各种培训和学习活动,掌握最新的审计准则和规范,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审计环境。在学习中,我认识到不断学习才能保持专业的竞争力,只有不断提升自己,才能更好地适应和应对复杂多变的审计工作。因此,我决心在今后的学习中加大对审计准则的研究和理解,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

结论:

通过学习审计准则,我进一步认识到审计师的重要性和责任。审计准则明确了审计师的职责和义务,规定了审计程序的实施要求,要求审计师编写符合要求的审计报告,并鼓励审计师不断提升专业能力。我将在今后的学习和实践中遵循审计准则,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为实现审计的公正和有效贡献自己的力量。

学习准则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党员,学习《准则》和《条例》既是责任又是义务。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的心得体会,供各位党员参考,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近期,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为进一步规范党员行为准则、切实加强辽河保护区分局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全面树立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按照盘锦市公安局党委的要求,辽河保护区分局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会议由辽河保护区分局陈x光局长主持。

辽河保护区分局召开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会上,郜小东政委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全文通读和细致解释,要求全体民警和政府雇用文职人员深刻理解党对广大党员民警的纪律要求,规范和约束自我行为,提高个人防腐拒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要本着警察在一方工作保一方平安的思想,要为群众办事、办好事、办实事,要让群众满意。

会议最后,陈x光局长做了强调发言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要充分认识修订《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

在高举反腐倡廉“大旗”和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大背景下,党中央及时修订两大党规,把党的十八大以来治党管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

两大党规通篇贯穿着“全面”与“从严”两个关键词,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号角,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公安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的执行者、捍卫者,作为刑事执法、治安管理和社会管理服务职能部门,无疑是具有很多和很具强制权力的部门,但同时也是最容易产生争议和分歧的部门,应该常怀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之感,确保不踩“黄线”、不越“红线”。

二是要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辽河保护区分局全体党员干部都要把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作为讲政治、讲党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紧守思想道德高线,严明纪律底线。

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要以下率上,坚持从我做起,从自身做起,带头执行《条例》规定的“六大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三是要抓好“两大党规”的学习和宣传。

各大队要迅速行动起来,继续组织本大队民警再原原本本地学,逐条逐句地学,全面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内涵要义。

要采取一次专题辅导、一次警示教育、一篇心得体会、一次座谈讨论等形式教育引导党员民警永远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同时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其它纪律严起来,始终做到守纪律、懂规矩。

通过此次集中学习,切实增强了辽河保护区分局民警的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收到了良好效果。

大家一致认为:作为一名公安机关民警和政府雇用文职人员,在任何时候都必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时刻与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在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应坚守底线思维,做到执行纪律不变样、遵守规矩不含糊、守住底线不逾越,打造过硬队伍,树立良好警风。

11月30日,县卫计委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学习了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我认为作为卫计系统一名党员,要做到廉洁从政,就必须认真学习不断加强党性修养,自觉接受监督,增强法纪意识。

一、认真学习,加强党性修养。

重新修订后颁布实施的《准则》《条例》,是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首先要学习、熟知《准则》《条例》。

因此,要充分认识学习《准则》《条例》的重要性、必要性,全面把握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准则》《条例》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

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从思想道德教育这个基础抓起,不断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我们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各级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而不是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

必须紧紧围绕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这个根本问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二、干净做事,自觉接受监督。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按照《准则》《条例》来要求自己,时时处处做表率,自觉做到“五个‘实’字”:敢说实话、善谋实事、勇报实情、脚踏实地、能干实政。

要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从而建立“教育、监督、制度”三位一体的惩治和防腐体系。

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做到两袖清风,一身正气,始终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本色,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三、从严要求,增强法纪意识。

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和政绩观,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准则》《条例》的各项规定,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

我们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一定要进行对照检查,加强自律自警意识,为社会健康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百万群众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传达学习。

市人社局党组召开会议,原原本本全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全市人社系统学习贯彻两项法规作出具体部署,要求局党组和纪检组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局班子成员要带头学,要分别到所联系的单位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学习辅导。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纳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重要内容。

二、形式多样广泛开展宣传学习。

为了不断推动《准则》和《条例》的深入学习,及时将《准则》和《条例》两项法规全文上传政府站——市人社局网页方便党员干部学习;充分利用局机关oa办公系统、工作简报、手机短信等平台和载体,开展多层面、多角度的学习宣传。同时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通知,要求局机关和局直属各单位要围绕“廉洁自律怎么做”、“树好人社干部新形象”等专题,进行一次学习讨论,积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让党规党纪刻印在全体党员干部的心上。局机关退休党支部为退休老党员送学上门、送资料上门,向每名党员配送一个学习笔记本和一支笔,督促党员记好笔记,写好心得,确保两项法规宣传学习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人社系统党员干部反响强烈。

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学习后深有感触:新修订的《准则》简短明了、制定的标准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条例》做到纪法分开、纪严于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作为局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贯彻,模范遵照执行。局监察室主任说:我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三年多了,我感觉到新的《准则》和《条例》出台之后,从严执纪将不再是一句套话和空话,我们今后的'工作压力会越来越大。我们将在市纪委、局党组和纪检组的领导下,对系统内违反两项规定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坚决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专家指出,条例的印发施行,标志着党的问责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再次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政治信号。条例对谁来问责、对谁问责、什么情形要问责、如何问责等具体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让问责工作“有章可循”。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细化具体化,问责的“利剑”指向何方?“板子”怎么打?“新华视点”记者梳理条例为你一一解读。

覆盖各级党组织 瞄准“关键少数”

条例:党的问责工作是由党组织按照职责权限,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问责对象是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

中央党校教授辛鸣认为,问责条例对问责工作的概念作了明确界定,首先明确了问责工作的主体和对象,即谁来问责、对谁问责的问题。“问责的主体是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包括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党组织。对我们这样一个拥有8800多万党员、440多万党组织的执政党来说,问责工作必须落实分级负责的原则,从中央到地方,层层压实责任。”

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主任谢春涛表示,除了自上而下分级负责的原则,条例把问责的责任不仅落实到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也分解到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工作部门,这是问责制度的一个重要创新,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要细化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的鲜明态度。

对于“对谁问责”的问题,条例规定包括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

专家表示,将各级党组织纳入问责对象之中,意味着问责不能只对下级,包括中央部委党组、省区市党委也要把自己摆进去。同时,条例还突出强调问责重点是主要负责人,突出了“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更成为了问责的重中之重。

6种问责情形 体现纪法分开。

以来,党中央把问责作为管党治党利器,先后对山西塌方式腐败、湖南衡阳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等严肃问责。据统计,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共对4.5万余名党员干部作出了责任追究,起到了很强的震慑警示作用。

在现有500余部党内法规制度中,与问责相关的共有119部,这些法规制度对事件、事故等行政问责规定多,没有突出坚持党的领导、紧扣全面从严治党,问责主体不明确、事项过于原则、方式不统一。条例明确规定,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有6个方面失职失责的情形,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影响恶劣的,就要进行严肃问责。

根据条例原文,这6种情形概括起来包括:

党的领导弱化,在推进各项建设中,或者处置重大问题中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等情形;党的建设缺失,党组织软弱涣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作风建设流于形式等削弱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等情形;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力,特别是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等情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管辖范围内腐败蔓延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等情形;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等。

辛鸣表示,条例从6个方面具体规定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失职失责需要问责的情形,前5条是主体内容,第6条是兜底条款,紧扣全面从严治党的方方面面,同时也与行政问责事项区分开来,对引咎辞职、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等已有明确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不再重复规定,体现了坚持依规治党,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的原则。

7种问责方式 可以合并使用。

现有各类问责规定中,共有14种不同问责方式,包括批评教育、作出书面检查、给予通报批评、公开道歉、诫勉谈话、组织处理、调离岗位、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辞职、免职、降职、党纪军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等。

条例区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两种不同对象,根据情节轻重规定了共7种问责方式:

对党组织的问责方式有3种,包括检查、通报、改组。

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有4种,包括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其中诫勉既包括谈话诫勉,也包括书面诫勉;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包括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

谢春涛分析指出,这些方式均在党内法规中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也经常使用,问责条例对既有各类问责规定中的问责方式进行了规范。

条例还规定,这些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谢春涛认为,这主要是考虑到在问责实践中,有时要进行组织处理,也要给予纪律处分,这时就要将两种方式合并使用,“双管齐下”。

规定问责时限 实行“终身问责”

条例:问责决定作出后,应当及时向被问责党组织或者党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党组织宣布并督促执行。有关问责情况应当向组织部门通报,组织部门应当将问责决定材料归入被问责领导干部个人档案,并报上一级组织部门备案;涉及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的,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毕相应手续。

辛鸣认为,条例明确规定了问责决定作出后如何执行等细则,特别是要求受到问责的领导干部书面检讨的同时,还要在民主生活会或者其他党的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建立健全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可以保证问责达到最终效果。

“这既体现了‘严’和‘实’的精神,也可以通过一个个具体鲜活的案例,发挥警示作用,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真正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辛鸣说。

此外,条例特别规定: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

对此,谢春涛表示:“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把该打的板子狠狠打下去,决不能搞下不为例、网开一面,才能不让问责的利剑生锈,形成破窗效应。”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相关专家最后指出,作为一部党内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条例对问责情形、问责程序等作了明确而原则的规定,目的是为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紧密联系实际细化问责工作、制定实施办法、抓好贯彻落实留下余地。

学习廉政准则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我认为:《廉政准则》是党中央给党员领导干部筑起的一道“防腐墙”,目的是为了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近几年来,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由于没有遵守廉洁从政的若干准则,走上了违纪违法甚至犯罪道路,这些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犯罪事实令人触目惊心、不寒而栗。我们有理由相信,《廉政准则》的正式实施,能够更加有效地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更有效地指导今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成为一部高质量、高层次的党内法规。可以说《廉政准则》的实施,是给党员领导干部装上了“防腐墙”,只要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不越雷池一步,就能远离腐败。

《廉政准则》共有52个“不准”,犹如52条鲜红的“警戒线”,谁敢触碰,那就是“死亡线”;自觉遵守,那就是“安全区”。从某种意义上说,《廉政准则》的发布和实施,在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行为惩处的同时,更重要的还是警示、教育和保护,最大程度地使党员领导干部少违纪违法甚至是不违纪违法。将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着力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只要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就一定能够保证自己的“安全”。

一、要做到“知”与“行”结合。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贯彻落实《廉政准则》这部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基础性法规,首先必须抓好对《廉政准则》的宣传学习,要逐条逐条学,原原本本学,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仅是知道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还不够,还必须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从政,真正做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领导干部。

二、要做到“自律”与“他律”结合。

《廉政准则》约束的主要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规范的主要是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廉政准则》执行力、约束力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遵守,以“自律”作为基础。大量的资源和权力主要掌握在党员领导干部手中,如果党员领导干部缺乏遵守制度的自觉性,单靠外界的监督和压力是行不通的,所以必须在“自律”上下功夫。要做到自律,首先要加强自己的思想道德修养,增强廉政意识和自律意识,积极组织开展对《廉政准则》的学习,充分认识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重要性,提高遵守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而对于少数不能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党员领导干部,还需要加强监督检查,辅以“他律”。同时,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干部群众信访举报等的监督作用,从而自觉遵守《廉政准则》。

三、要做到“勤小物,治其微”

能否正确对待小事,能否防微杜渐,是共产党员的基本修养问题。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细节能成就一个人,也能毁掉一个人。《廉政准则》的52条不准,从细微处,从小事情,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执政行为进行了规范。这就要求我们的广大干部,要“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注意,管好自己的“癖好”,管好身边人的“要求”。

总之,通过学习,我认为《廉政准则》就是党员干部行为规范的一场及时雨,是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从政指南。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一定要进行对照检查,加强自律自警意识;作为教育系统的一名领导干部,我还要对照《廉政准则》做好他律,监督管理好我们身边的党员领导干部。以《廉政准则》中提出的从政行为八大方面的“禁止”及52个“不准”,结合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对《廉政准则》的执行力度,为施甸教育的健康和谐发展营造风清气正、政通人和的氛围。从而让“52个不准”筑成一道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防洪堤,成为一条政治生命的高压线,成为领导干部的人生信条。

中央召开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电视电话会,全国上下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热潮。但到底如何贯彻落实,笔者以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常怀“三颗心”,方能使头脑清醒,言行一致,使《准则》成为自己的人生指南。

一是对《准则》要常怀敬畏心。《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其中的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涵盖了行政权力行使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包括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问题、浪费挥霍等干部作风问题,可以说,《准则》明确了哪里是“不能入”的禁区,哪些是不能触的“高压线”。如果党员领导干部财迷心窍、官迷心窍、色迷心窍,走入禁区,触动“高压线”,就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罚,轻则名誉受损,重则身败名裂、断送前程、祸及家人。因此,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对《准则》心存敬畏,抓好《准则》的宣传学习,把《准则》熟记于心,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此外,还必须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从政,真正做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领导干部。

二是对权力要常怀“平常心”。《廉政准则》约束的主要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规范的主要是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一言蔽之,就是对权力的约束和规范,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领导干部要规范、正确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就必须用一颗“平常心”看待自己手中的权力。要清醒认识到“做官一张纸,做人一辈子”,权力来自人民,权力是用来为人民服务这些基本道理。同时,更要清楚认识到权力是柄双刃剑。正确地行使权力,则群众喜,事业兴,己光荣;错误地行使权力,甚至滥用权力,则群众怨,事业损,声名败,甚至成为人民的罪人。清人申居郧说得好:“做官时,要往前日想一想:我原不是官;又要往后想一想:我不能常有此官。寻取真我,方有着落。”每一个领导干部只有常怀这种“平常心”,牢固树立掌权为民的思想,始终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自觉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认识和处理问题,才能自觉当好人民的“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利益而努力工作。

三是对诱惑要常怀“明白心”。作为领导干部,经常要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如果不能头脑清醒,保持一颗“明白心”,就会为物欲所惑,为名利所困。当诱惑渐欲迷人眼,就要炼得一双火眼金睛,识破诱惑背后的陷阱。要明白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诱惑向权力献媚,目的就是想俘虏权力。江泽民同志也曾用古训告诫领导干部:“大厦千间,夜眠七尺;珍馐百味,无非三餐”。领导干部如果不能正确地对待诱惑,唯利是图、见利忘义、利令智昏,势必走上以权谋私的邪路,最终误党、伤国、损民、害己。所以,作为领导干部,要经常用《准则》为自己的行为敲警钟。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管住自己的眼,不该看的不要看;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要去。要像古人那样“一日三省吾身”,自重、自省、自尊、自励,正确对待个人利益,自觉防止私欲膨胀;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时刻关心群众的疾苦冷暖,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这样才能做到“绝非分之想,拒非分之物”,不为物欲所惑,成为一个堂堂正正,廉洁奉公的人民公仆。

近来,我学习了《中国共产党赏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这一具有深刻长远意义的中央文件。通过学习,我们认识到了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视程度,以及中央关于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决心。就此,我谈谈对此《廉洁准则》的一些个人看法和所得:

一、加强认识,落实学习。

中央此次发布《廉洁准则》,无疑是对民意、民愿、民声的最好策应和有效“回应”,可谓正当其时,正合时事,正顺民意。

二、加强学习,勤政为民。

作为人民群众的勤务员,我们应该明确自己身上所肩负的责任,杜绝不良思维,不断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践行“八荣八耻”重要内容,将“为人民服务”牢记于心,坚定自己的政治立场,勤政为民。

三、乐教勤业,为人师表。

1、强师德,即时刻保持高尚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廉洁从教的作风。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们担负着培育新一代中国未来人才基础的历史使命。作为奠基工程的我们,一言一行都影响着他们的成长,我们的知识底蕴直接关系着我们教学的好坏。作为新世纪的教师,我们只有不断地加强自身学习,丰富自己,钻研业务,为人师表,在教学中尽显自己教学本色;快乐生活,让愉快的教学成为自己生命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也为祖国的发展奉献自己微薄的力量。我相信,在中国共产党的英明领导下,我们的明天会更加灿烂美好。师德好是一名教师的道德水准、立身从教的综合体现。师德不是建立在学位、学识的基础之上,而是在德育的教化和熏陶、法纪的约束、工作的磨砺中逐步形成的。良好的师德,能够营造教书育人的浓厚氛围,能够发挥弘扬中华五千年灿烂文明文化的重要作用。强师德就要加强自身修养。历史的事实表明,师者——传道,授业,解惑,然后师。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所以,作为一名好教师,更应“强师德、讲修养”,才会牢记使命,牢记誓言,才会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对得起手中“俸禄”,对得起良心,做到俯仰无愧,成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脱离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才会在重大关头、关键时刻的锻炼和考验中坚定信念,在处理各种复杂问题中经受考验,不断铸就教师品行,从而真正树立教师高尚的从教品格。

2、树形象,即做模范“带头人”。

首先要在弘扬教书育人的工作作风上做表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教育和谐,实现全中华民族文化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和重大战略任务,迫切要求全体教师进一步转变教风,做好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只要做到“权为教所用,情为教所系,利为教所谋”,就能在师生中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其次要在遵守规章制度方面树形象。即要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规章制度,时时刻刻用规章制度约束自己的言行。即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三要在体察教情,深入实际方面树形象。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吃亏,“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必须切实深入教育,从教育中来,到教育中去,在求真务实的指导思想之下,积极响应科学发展观以学生为本的深刻要求,以此自勉,进一步加强自身党性的修养,始终作好传播先进文化的忠实代表。要谦虚谨慎,身体力行,脚踏实地,多干实事,多干好事,不要夸夸其谈。要时刻勉励自己,鞭策自己,努力使自己成为优秀的人民教师。

3、要在学习方面树形象。

学习是充实头脑的有力武器,是进行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善于学习新知识、接受新教法,不断为自己“充电”,要深入实践,善于倾听各方意见,要学以致用,善于提出富于创新教育精神的举措。学规范是我们进行教书育人重要准则,是教师做人的“行为指南”;强师德是我们进行工作的道德准则,是教师做人的“纠偏器”;树形象是我们工作的最终目的,也是我们的必然结果。【人名】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这个要求,为广大教师的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学规范、强师德、数形象,是政治原则和行为准则,也是人生追求和道德规范;是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的迫切需要,也是个人健康成长和不断进步的重要保证。我们要认真学习和实践“学规范、强师德、数形象”的各项要求,自觉改造主观世界,用这一强大的思想武器,进一步武装我们的思想,加强先进意识的监督指导作用。用我们的思想树立新形象,用我们的作风树立新形象,用我们的绩效树立新形象。

“是人民在养着我们”,我们要时时提醒自己,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以谦恭之心看待我们的工作,才能完成好党组织交给我们的各项任务,才能更好地教书育人,才能让学生满意、让家长满意、让人民满意。

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各级纪检机关进一步深化“三转”、转变执纪思路和执纪方式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学习贯彻落实《准则》《条例》的具体过程中,我们必须准确把握职责定位,回归党章的要求,保持政治定力,强化责任担当,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围绕“一条主线”去把握。

新修订的《准则》《条例》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围绕把纪律挺在前面的目标,以党章为遵循,坚持纪法分开,既赓续“思想建党”的传统,又确立“制度治党”的规矩,他律与自律互补、守底线与高标准兼顾、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结合,体现了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认识。纪检机关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条主线,依据党章履行职责,既强调从“全面”出发,用纪律约束管住大多数,又坚持从“从严”着眼,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一寸不让。必须牢固树立纪律思维,紧紧抓住纪律建设不放,坚持以纪律为尺子,从纪律的维度思考问题,用纪律的手段处理问题,用纪律的方式开展工作,切实把“六大纪律”落到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前沿。

压实“两个责任”去贯彻。

学习贯彻《准则》《条例》,是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只有党委把主体责任担起来,才能最大程度调动各方面力量和资源,齐心协力把《准则》《条例》学习好、贯彻好。作为纪检机关,要积极协助党委落实好主体责任。要认真落实《丽水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十项制度》,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层层传递压力,重点要加强对二级单位、基层单位的常态化督导,防止责任虚化空转。同时,要落实好监督责任。切实加强对《准则》《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终考核内容,尤其要把贯彻执行《准则》、《条例》情况作为“一案双查”、追责问责的重要内容。对不认真组织学习宣传,不贯彻执行或贯彻执行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不良影响的,坚决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确保两项法规贯彻执行,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推进“三转深化”去落实。

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也是对纪检机关“三转”的又一次深化,要求纪检机关职能定位进一步回归党章“原教旨”,工作重心进一步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向进一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工作目标进一步体现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深化“三转”必须冲着纪律去,执纪理念上要从“以法律为底线”回归到“以纪律为尺子”,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挺在前面。工作重心上要从“查办大案要案”转移到“强化日常监督执纪问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盯紧重要节点,扭住“四风”不放,一寸不让;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让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监督重点上要从单个“树木”拓展到整个“森林”,从盯少数到盯多数。自身建设上要坚持正人必先正己,作遵守《准则》和《条例》的表率。

综合“四种形态”去运用。

坚持以《准则》和《条例》为尺子,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对症施药,精准发力。“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强调的是“防致病”理念,要重点通过完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约谈提醒制度这两项制度,形成常“扯袖子”、多“咬耳朵”的工作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强调的是“正歪树”理念,要对照新修订的《条例》,加大对违反六大纪律行为的监督查处力度,更多地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轻处分等方式来处理。“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强调的是“治病树”理念,要对那些严重违纪但不足以沦为“阶下囚”的党员,通过采取党纪政纪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等方式,在“好同志”和“阶下囚”之间形成带电的“缓冲区”,以达到当头棒喝、用猛药、治病救人的目的。“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强调的是“拔烂树”理念,要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从建立完善案件移送、信息共享、联合办案工作平台入手,不断完善反腐败组织协调机制,最大程度形成纪律审查的工作合力。

学习廉政准则心得体会

党员干部要廉洁自律,是我们党历来就坚守的铮铮誓言。早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主席高屋建瓴地提出了,全党同志必须做好“两个务必”的,论述:“务必使同志们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保持艰苦朴素的作风”。牢记“两个务必”,对于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员干部的廉洁白律,对深入开展反腐倡廉的斗争,具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是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保证。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从严治党,反对不正之风,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手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本任务是要全面端正党风,把党建设成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从而使人民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一些不正之风现象逐渐侵入我们党内,侵蚀着党的肌体,腐蚀着一些党员干部包括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能不能通过抓党风廉政建设,反对不正之风,端正党风,解决党内的不正之风现象,关系到党组织能不能得到纯洁,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无论什么形式的不正之风现象,什么性质的不正之风行为,其本质上都是侵害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都是阻碍、破坏生产力的发展;都是与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背道而驰,也都是违背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的。而不正之风行为得不到惩处,不正之风现象不能消除,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成了一句空话。因此,必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纯洁我们党的队伍,使我们的党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回顾历史,不难看到,只要党风正,党的组织纯洁,党员干部能廉洁奉公,廉洁为民,能真正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我们的党就会前进,就会发展壮大,就会得到人民群众拥护和支持;党领导的事业就会不断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反之,如果党风不正,党的组织、党员以权谋私,侵害人民利益,人民群众就会坚决反对,党就会脱离人民群众,失去人民群众,就会遭受挫折。所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就是要严肃党的纪律,端正党的作风,使广大党员干部能够立党为公,勤政为民,认真自觉地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牢固地树立科学发展观。

二、廉洁白律是党员干部的必备素质。

廉洁自律是我们党一贯倡导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优良品质,也是我们党强化自身建设,克服消极因素的重要举措。作为我们每个共产党员,都要从自己做起,坚持清洁廉洁,一身正气,经得起改革开放和执政的考验。我们要旗帜鲜明地反对不正之风,以进一步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树立党和政府的崇高威望。从严治党,反腐倡廉,只要党员干部做好了,党风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就有了希望。党员干部是否廉洁自律,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和形象和威望。因此,党员干部要切实管好自己,也要管好家人,保持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好作风。

三、以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活动为动力,加强自身建设。

提高自身素质,团结干事,为圆满完成馆领导交给的任务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组织保证。我们要以开展廉洁自律活动为契机,抓好自身建设。在思想建设上,铭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地树立科学发展观,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扬艰苦奋斗、爱岗敬业、踏实工作的精神。在作风建设上,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在组织建设上,积极起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围绕博物馆的中心工作,充分调动本部(室)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配合馆领导班子做好各项工作;同时,结合本部(室)的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和完善廉洁自律的各项制度,用制度管人。按照上级部门及博物馆廉洁自律的规定,定期进行对照检查,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防微杜渐。用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来武装自己的头脑,认真改造世界观,用科学的发展观去指导工作实践,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以上这些,是我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心得体会。我们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牢记“两个务必”,牢记党的宗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员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的八个方面的内容,及52个不准的要求去做,认真思考,认清不正之风的危害性,通过中共楚雄州纪委、州警察局编写的《警钟长鸣》楚雄州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读本(续二)的学习,从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要做到时刻警醒自己,不放松思想改造,严于律己,警言慎行,旗帜鲜明的反不正之风,不断加强政治学习,团结干事,才能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才能做到经受各种引诱和考验,永葆党员干部的政治本色和廉洁形象,才能团结和带领本部室的工作人员,做好各项工作,共同谱写廉洁自律灿烂辉煌的篇章。

范文二。

最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刻地认识到廉政建设对每个工作岗位的重要意义,这两部党内法规,前一部重道德自律,后一部重制度他律,二者相互配合、相辅相成,既树立崇高的道德追求,又划定明确的行为底线,作为一名干部,要紧跟时代步伐,积极响应中央的号召,时刻不忘廉洁自律、勤勉工作,将清正廉洁贯穿于日常的思想和各项工作之中,努力做到廉政纪律不可忘,不正之风红线不可触,公仆之情不可移。

我认为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使《准则》成为自己的人生指南,必须常怀“三颗心”,方能使头脑清醒,言行一致,做到“明规范、慎用权”;“廉从政、作表率”。

首先,要做到“自律”与“他律”结合.《廉政准则》约束的主要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规范的主要是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廉政准则》执行力、约束力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遵守,以“自律”作为基础。大量的资源和权力主要掌握在党员领导干部手中,如果党员领导干部缺乏遵守制度的自觉性,单靠外界的监督和压力是行不通的,所以必须在“自律”上下功夫。要做到自律,首先要加强自己的思想道德修养,增强廉政意识和自律意识,积极组织开展对《廉政准则》的学习,充分认识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重要性,提高遵守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而对于少数不能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党员领导干部,还需要加强监督检查,辅以“他律”。同时,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干部群众信访举报等的监督作用,从而自觉遵守《廉政准则》。

其次,要做到“勤小物,治其微”。能否正确对待小事,能否防微杜渐,是共产党员的基本修养问题。一个细节能成就一个人,也能毁掉一个人。《廉政准则》的52条不准,从细微处,从小事情,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执政行为进行了规范。这就要求我们的广大干部,要“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注意,管好自己的“癖好”,管好身边人的“要求”。

最后,要充分认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李自成政权维持了42天;蒋介石的国民党奉行“三洋开泰、五子登科”,三年覆灭;苏联79年后东欧剧变,政权风雨飘摇。当前,我们党已经是一个拥有8200多万名党员的世界上的第一大执政党,在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长期执政,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面对艰巨复杂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面对党所面临的各种考验和危险,如果没有统一的意志和严明的纪律来维护,只能是一盘散沙,只会是一事无成。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不正之风,听任不正之风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

总之,通过学习,我认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就是党员干部行为规范的一场及时雨,是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从政指南。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一定要进行对照检查,加强自律自警意识,切实转变观念,树立依法、依规工作的意识,可以说,《准则》明确了哪里是不能入的“禁区”,哪些是不能触的“高压线”。如果党员领导干部财迷心窍、官迷心窍、色迷心窍,走入禁区,触动“高压线”,就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罚,轻则名誉受损、断送前程,重则身败名裂、祸及家人。因此,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对《准则》心存敬畏,对《准则》深入学习,把《准则》熟记于心,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此外,还必须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从政,做一名真正做为民办事、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党员领导干部。

范文三。

习总书记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中共中央又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正之风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通过近期的学习,我充分认识到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贯彻落实好这两项法规,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两项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廉洁自律准则》共8条、281字,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党纪处分条例》共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现就学习两项法规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第一,要认真学习,增强纪律观念。共产党员增强纪律观念,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本环节,而关键的问题是要正确认识党的纪律的重要性。10月27日,镇党委专门组织国家干部全文学习两项法规,要求全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文件精神上来。全镇每一个党员都应懂得,是否遵守党的纪律,是检验党员党性强弱的重要标志之一。一个没有党的纪律观念,一个不把党的纪律放在眼里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党员,也不可能是合格的领导干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纪律观念在一部分党员、干部包括某些领导干部中有所淡漠,甚至陷入误区。有的认为,把改革开放与严肃党纪对立起来,认为党的纪律是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条条框框”,应当“冲破”,可以“变通”,提出经济要搞活、纪律要“松绑”;有的只要一讲严肃纪律,就被别人说是“左”的表现,是“整人”,等等。这些模糊认识和错误思想,正是近些年来纪律松弛的根源所在,也是加强党员纪律修养的思想障碍,必须坚决予以清除。全镇广大共产党员要做遵守党的纪律的模范,必须从加强纪律观念、树立纪律观念做起,为自觉维护和遵守党的纪律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第二,要从我做起,模范遵守党纪。共产党员要做遵守纪律的模范,仅仅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体现在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全镇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特别是要有“怕”的意识。这里所说的“怕”,不是胆小怕事,而是要求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底里敬畏,并用这种“怕”约束自己,在遇到可能违犯党纪政纪的时候,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由此可见,这种“怕”,不是谨小慎微,而是政治上坚定和成熟的表现。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特别是一些党员干部,颇有些“天老大,我老二”的架势,什么党纪、国法、制度等,全不放在眼里,任凭自己的恶性膨胀,最终跌进了深渊,其教训不可谓不深。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共产党人时常要面对金钱、名利、美色等种种引诱,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成为引诱的俘虏。因此,我们必须警钟长鸣,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

第三,要严格执纪,发挥党纪作用。凡事重视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是我们党的一个优良传统。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同样如此。我们党的纪律有个鲜明的特征,就是它的平等性。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应平等地接受党纪国法的约束和监督,党内绝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个体户”。严格地遵守党的纪律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义务,党员领导干部也不例外,谁违犯了,就会受到党纪制裁。现实生活中,确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的纪律,要求别人做的,他自己偏偏不做;要求别人不要做的,他自己做得挺来劲儿。这样的行径,对党的纪律建设具有极大的杀伤力。近几个月,省纪委作出对少数领导干部党纪处分的决定,充分体现了省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所以,党员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在遵守纪律、执行纪律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头维护党的纪律。

第四,既敢于负责,强化主体意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有些党员虽然对党内不良现象心存不满,但缺乏坚持原则和敢于斗争的勇气。有些党员满足于洁身自好,觉得只要自己遵纪守法就行了,别人的行为好坏与己无关;个别党员干部对违纪现象麻木不仁,甚至包着、护着......这些现象,不仅影响了党的纪律的严肃性,而且容易给不正之风以滋生蔓延的机会。如果对违法乱纪的行为不能大声说“不”,那党纪的尊严就无法得到保证。因此,每一个党员都要站在党性立场上对待这个问题,不仅自己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而且还要坚决同形形色色的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同时还要敢于和善于支持那些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的同志。作为乡镇党委书记,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对党内同志要敢抓、真抓、真管。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树立党章扎紧制度笼子,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新时期的基层党员干部,要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底线、不越红线,以“粉身碎骨浑不怕”的精神来恪守“廉洁”二字,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党的纪律,做党领导伟大事业的坚定基石。

学习《准则》心得体会

近年来,随着中国的快速发展,社会风气日益好转,道德建设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准则》,作为一部关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文件,对于促进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国家繁荣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一名普通大学生,通过学习《准则》,我深刻认识到了道德的重要性,对于自我修身、加强道德观念有了新的认识。下面我将从五个方面阐述我对《准则》学习的心得体会。

首先,学习《准则》使我对自己的责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准则》提出了人们应该积极践行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其中包括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每一个人都是社会的一分子,应该为社会主义道德的实施而承担起责任。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们更应该担当起引领社会风尚的责任。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践行道德规范,不仅要对自己要求严格,也要影响身边的人,通过自己的积极行动引导他人,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文明、互助的社会环境。

其次,学习《准则》让我知道了一个人应该具备的品质。《准则》提出了在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应具备的品质,包括诚实守信、友善互助、勤奋进取等。这些品质是一个人高尚道德品质的基石,也是社会进步的重要保障。通过学习《准则》,我认识到要成为一个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人,不仅要追求个人的利益,更要考虑他人的利益,在与他人相处中要做到公正、宽容、尊重,不谋私利。只有具备了这些品质,才能真正走向社会主义道德完善的道路。

第三,学习《准则》让我明白了道德与个人品质的关系。《准则》强调道德的培养与个人品质的提高密不可分,提出了要注重培养人的全面发展、提高道德水平等要求。通过这些要求,我认识到道德与个人品质是互相关联的,一个人的道德水平的高低与其品质有着密切的联系。只有内心善良、角色开阔、有高尚情操的人,才有可能拥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因此,要想提高道德水平,就要从自身的品质入手,培养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

第四,学习《准则》让我看到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希望。《准则》强调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并从多个角度提出了如何推进道德建设的措施和方法。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社会主义道德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需要每一个人都积极参与进来。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以从身边小事做起,树立好榜样,影响他人。政府也应该加大道德建设的投入,通过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奖励制度等多种手段,推动社会主义道德的发展。只有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推动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进行。

最后,学习《准则》让我找到了正确的生活方向。《准则》提出了在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应追求的目标,即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通过学习,我明白了我们的目标是要建设一个民富国强、社会和谐的美好社会。而实现这个目标,需要每个人都身体力行,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会以《准则》为指南,注重培养自己的道德素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中国的繁荣与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综上所述,通过学习《准则》,我对于道德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明白了一个人应具备的品质,并认识到道德与个人品质的关系,看到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希望,并找到了正确的生活方向。相信通过我们每个人的共同努力,中国的道德建设能够取得更大的进步,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廉政准则》学习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廉政准则》的出台,不仅是当前反腐倡廉形势的客观需要,也充分表明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强态度和坚定决心。对党员领导干部而言,落实《廉政准则》,基础在于充分认知,关键在于作出表率,目的在于收到成效。当前,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是全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结合学习体会有三点:

体会第一点:执行之基,在于认知。知是行之始,只有深刻的认知,才有主动的践行。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强化准则意识、自律意识,是从严规范从政行为、切实加强自我约束的前提和基础,必须深刻理解准则的意义,切实把握准则的精髓,深入掌握准则的内容。特别是《廉政准则》的8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不仅涉及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过程中的行为规范,还涉及思想、生活、家庭和社会交往等方方面面,规范清楚、要求严格。这些都是衡量是非的标尺,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标杆。按照市纪委要求做为党员干部,对《廉政准则》也有必要认真学习、熟稔于心,做到了如指掌、严格遵守,一切言论和行动以《廉政准则》为准绳,一把尺子量到底。

体会第二点:执行之要,在于表率。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恪守准则,律言律行。《廉政准则》的颁布就是给党员领导干部立规矩,定规范。《廉政准则》既体现了党中央积极预防和坚决惩治腐败的决心,也体现了教育为先、关心爱护党员领导干部的良苦用心,它是一面“镜子”,可以正衣冠、除尘埃。要始终坚持时时勤照镜,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自觉做到标准更高一些、要求更严一些,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经常检查自己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点点滴滴做起,从日常小事做起,时时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分之念,及时修正自己的行为,避免犯错误。

体会第三点:执行之重,在于成效。贯彻《廉政准则》,贵在践行,重在实效。贯彻好《廉政准则》,贵在身体力行,重在狠抓落实。《廉政准则》的52个“不准”,是一条“底线”,是是与非的分水岭、对与错的分界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严格按照《廉政准则》的要求,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强对管辖范围内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守好“底线”。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避免走上违纪违法道路。要严格执纪,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切实维护《廉政准则》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公信力。

学习廉政准则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颁布以后,作为一名纪检监察战线的党员领导干部,感到由衷的欣慰,并进行了认真反复的学习。回想《廉政准则》从试行到正式推行这十几年的历程,从以前“30个不准”到现在的“52个不准”,条目不仅增加了,内容更有了新意。可以说条条不准都针砭时弊,条条不准都反映了党中央反腐力度、信心和决心;也让我们感受到了反腐关口的不断前移,反腐制度的不断升级。

《廉政准则》的52个不准,详细列举了领导干部不准“在公务接待活动中的违规问题”、“公费开支和公车使用事项”、“社会经济活动中的相关准则”,以及涉及领导干部形象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问题”等等,这与以往较宽泛和原则性过强的规定是有区别的,它不仅涉及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中的行为规范,也涵盖了党员干部思想、生活、家庭和社会人际交往等方方面面,可以说,要求不可谓不严、规范不可谓不细。如此明确而细致的标准,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有了更严格的行为标尺和参照系,体现出严格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决心。而《廉政准则》的颁布与实施,也标志着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约束,已从过去较宽泛性的管理,向精细化管理的转变。

常言道:严是爱,宽是害。《廉政准则》正是一份严厉的爱。纵观以往落马的贪官,无论是邱晓华、郑晓臾,还是陈希同、王宝森,以及陈良宇之流,也无论是他们曾经如何滥用职权、贪赃枉法、大肆贪污腐败,都有着有关部门对他们失之以宽、失之以软的影子,也有纪律不彰、执纪不严的原因,更与对干部管理和作风建设不细致、不全面、不到位有关。而《廉政准则》的实施,将逐步实现对党员领导干部“全方位”监督管理,其效果很值得人们期待。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颁布以后,作为一名纪检监察战线的党员领导干部,感到由衷的欣慰,并进行了认真反复的学习。回想《廉政准则》从19试行到20正式推行这十几年的历程,从以前“30个不准”到现在的“52个不准”,条目不仅增加了,内容更有了新意。可以说条条不准都针砭时弊,条条不准都反映了党中央反腐力度、信心和决心;也让我们感受到了反腐关口的不断前移,反腐制度的不断升级。

《廉政准则》的52个不准,详细列举了领导干部不准“在公务接待活动中的违规问题”、“公费开支和公车使用事项”、“社会经济活动中的相关准则”,以及涉及领导干部形象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问题”等等,这与以往较宽泛和原则性过强的规定是有区别的,它不仅涉及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中的行为规范,也涵盖了党员干部思想、生活、家庭和社会人际交往等方方面面,可以说,要求不可谓不严、规范不可谓不细。如此明确而细致的标准,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有了更严格的行为标尺和参照系,体现出严格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决心。而《廉政准则》的颁布与实施,也标志着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约束,已从过去较宽泛性的管理,向精细化管理的转变。

常言道:严是爱,宽是害。《廉政准则》正是一份严厉的爱。纵观以往落马的贪官,无论是邱晓华、郑晓臾,还是陈希同、王宝森,以及陈良宇之流,也无论是他们曾经如何滥用职权、贪赃枉法、大肆贪污腐败,都有着有关部门对他们失之以宽、失之以软的影子,也有纪律不彰、执纪不严的原因,更与对干部管理和作风建设不细致、不全面、不到位有关。而《廉政准则》的实施,将逐步实现对党员领导干部“全方位”监督管理,其效果很值得人们期待。

总之,通过学习,我认为《廉政准则》就是党员干部行为规范的一场及时雨,是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从政指南。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一定要进行对照检查,加强自律自警意识;同时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来说,还要对照《廉政准则》做好他律,监督管理好我们身边的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廉政准则》中提出的从政行为八大方面的“禁止”及52个“不准”,结合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对《廉政准则》的执行力度以及对违纪违规党员干部的查处力度,为我们企业的健康和谐发展营造风清日丽、政通人和的氛围。从而让“52个不准”筑成一道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防洪堤,成为一条政治生命的高压线,成为领导干部的人生信条;成为企业经济发展的保驾护航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