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专业申请书是一种能够向学校申请机构说明申请人希望转学的原因和动机,并向目标专业部门展示自己的优势和适应能力的书面材料。它是申请人与学校之间进行信息交流和沟通的重要工具。对于想要转专业的同学来说,写一份合适的转专业申请书是非常重要的。在下面,我们精选了一些成功转专业申请者的个人陈述和自述,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劳动纠纷申请书

上诉人:罗某云。

被上诉人:深圳某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某。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某地。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劳动纠纷一案,上诉人因不服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某)深南法劳初字第某号民事判决,特向贵院提起上诉。

诉讼请求:

1、撤销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某)深南法劳初字第某号民事判决。

2、判决被上诉人支付上诉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计人民币124590元。

3、判决被上诉人支付上诉人5月4日至7月14日期间的带薪年休假工资74543元。

4、判决被上诉人支付上诉人因申请仲裁而支付的律师费计人民币10000元。

事实和理由: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某)深某法劳初字第某号民事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明,具体表现如下:

本案的争议焦点问题是被上诉人辞退上诉人的行为是否合法,一审法院认定被上诉人辞退上诉人的行为属于合法辞退属于事实认定错误。

根据被上诉人对上诉人作出辞退决定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可知,被上诉人辞退上诉人的理由是:双方于202月4日签字确认了业务员岗位的工作责职和要求,但直至5月23日,您一直未履行岗位职责。由此可知,本案的直接焦点问题是:在年2月4日至2014年5月23日这段期间,上诉人有没有履行岗位职责。对于该问题,被上诉人在第一次开庭前未提出任何证明该情况的证据。在第一次开庭后,其补交了一份邮件网页打印件,意欲以此证明该情况。也就是说,对于本案的唯一焦点问题,被上诉人只提交了一份邮件网页打印件作为证据加以证明。而一审法院亦直接采信该证据,并据此认定被上诉人对上诉人的辞退行为属于合法辞退,这完全违背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审判基本原则。

第一、该邮件属于网页打印件,开庭当日并未出示原件,上诉人对该证据的真实性亦不认可,该证据不能作为法院裁决的依据。

第三、退一步讲,即使该邮件为上诉人所发,那仅依据此邮件也不能证明上诉人在3月22日至203月29日这段期间,上诉人没有履行岗位职责,理由如下:

从该邮件内容来看,该邮件仅一句话:“我的观点已经表明,对于上周五不合理的要求不同意执行,谢谢!”。首先,上周五不合理的要求并无证据显示即为年3月22日签字确认的ce岗位的工作责职和要求。其次,即使属于,上诉人只是在邮件中对被上诉人不合理的安排表达一下不满的情绪,并不能证明其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没有履行。上诉人上班过程中均有视频监控,从监控中可以看出上诉人在该期间一直是认认真真的工作,但对于该监控被上诉人一直拒绝提供。

土地纠纷申请书

申请人:_扎赉特旗__巴彦高勒镇__和平村__玛尔吐组_马兰生_农户申请人户主(或代表人)姓名_马兰生__,性别__男_,民族__汉,出生年月_19361119__,职业_农民__,家庭住址兴安盟扎赉特旗巴彦高勒镇和平村玛尔吐屯,邮政编码_137615__,联系电话_***或***_。

一、仲裁请求。

__请求本人及老伴土地31.4亩土地所有权。

二、事实和理由。

本人由于95年尾欠三提五统(提留)于是将所有70亩土地由长子马奎祥、次子马奎林代种,后经过土地调整后本人拥有的31.4亩也由马奎祥、马奎林耕种并享受地补、本人年事已高经多次索要无果、司法调解无效,(村委会于今年9月份已经将土地补贴转给本人,但土地不肯归还)故提出申请要求给以仲裁土地所有权,同时附村委会裁决意见书。

此致

_扎赉特旗_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签名/指印)。

_2013_年_11月_19_日。

注意:1.同时要提供有关证据(注意收集以前判决、裁定、调解、协商的有关材料)。

2.本申请书需提供一式5份,增加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要相应增加份数。

劳动纠纷申请书

申诉人:

郭某某,男,汉族,198年某月某日出生,住址。

被申诉人:北京某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abcd职务:董事长电话: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电话:010-传真:010-。

申诉请求。

1要求责令被申诉人立即支付所欠申诉人的劳动报酬以及25%的经济补偿金。

3若被申诉人在指定期间未支付所欠报酬以及补偿金和赔偿金,则请求依照刑事诉讼法和刑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事实和理由。

申诉人原系被申诉人公司的员工,因被申诉人拖欠劳动报酬等原因,从被申诉人处离职。离职后先后多次找被申诉人要求支付所欠的劳动报酬,但是未予支付。6月13日,被申诉人申诉人签署欠条,再次承认拖欠申诉人劳动报酬。并承诺在10月1日前付清。但是时至今日,分文未付。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劳动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拖欠劳动报酬的',应该支付25%的经济赔偿金,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劳动行政主管提出控告和申诉,要求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并对用人单位予以行政处罚。

据此,申诉人特请求海淀区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此致

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诉人:

附:申诉人身份证份。

被申诉人所签署的欠条:份。

劳动纠纷申请书

优秀精选范文:

申请人:××,女,汉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被申请人:×××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话:×××。

一、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社会养老保险费及滞纳金合计18000元人民币.

二、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医疗保险费滞纳金合计0元。

三、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双倍的`工资合计26000元(1月至今)。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3月8日开始至今一直在被申请人处工作,现担任公司的销售经理,双方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至今,被申请人从未给申请人交纳过任何的保险,同时也未与申请人签定书面的劳动合同。

申请人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交纳各类法律规定的保险,而被申请人却一直未给申请人交纳各类保险,此行为已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申请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纳保险,但被申请人却拒绝交纳,致使申请人的保险费用产生了高额的滞纳金,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保险及滞纳金并依法向申请人支付双倍的工资。

此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优秀精选范文:

申请人:***,男,住丹江口市六里坪镇油坊村2组13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有限公司******车身厂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话:822*****。

被申请人:十堰市**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电话:。

申请仲裁事项:

1、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劳动经济补偿金5100元。

2、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被申请人补缴申请人xx年年——社会保险金。

3、请求两被申请人支付加班费元。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于xx年年2月被十堰****劳务公司派遣到******车身厂工作,年5月25日用工单位以“效益不好、40岁以上人员全部辞退”为由、将申请人违法辞退。二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按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请贵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此致

***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劳动纠纷申请书

范文一:

申诉人:……,男,汉族,198……出生,住所地重庆市渝中区……;联系电话:138…………。

被申诉人:重庆鼎坤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江北区……;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1、裁决解除申诉人与被申诉人之间的劳动关系;。

4、裁决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经济补偿金6400元;。

5、裁决被申诉人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和理由:

被申诉人重庆某某有限公司系湖北劲牌保健酒业有限公司重庆销售代理商。12月底,申诉人杜俊就进入被申诉人单位,从事“劲酒”等产品的销售工作。双方自此建立劳动关系,但未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直至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被申诉人不但不与申诉人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而且未给申诉人办理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的参保手续。

申诉人对此多次提出要求,被申诉人均不予理睬。申诉人迫与无奈于2008年9月底向江北区劳动监察部门如实作了反映。但被申诉人知悉后,不但不予改正,还于10月20日对申诉人报复性地安排工作调动。将申诉人从销售部主管下放到郊县搞销售。

申诉人是通过不断学习,努力工作,才从被申诉人的普通销售人员一直做到销售部主管,工资待遇也从最初几百元到现在的1600多元,为被申诉人贡献了自己的全部精力与才智。鉴于被申诉人的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申诉人的合法权益,也深深伤害了申诉人的感情,故申诉人于接到公司《岗位调动通知》之日即10月20日向被申诉人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及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的规定,申诉人有权解除双方劳动关系,且被申诉人应为申诉人补办社会保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及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的规定,应支付被申诉人工作4年的经济补偿金以平均工资每月1600元计为6400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规定,被申诉人应双倍支付从2008年2月至10月20日的工资,扣除已支付部分,另应支付工资13860元。

申诉人为维护自己合法劳动权益,特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向贵委申请仲裁,恳请贵委予以公正裁决。

此致

重庆市某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xxx。

xx年xx月xx日。

范文二:

申诉人:xx县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xx,办事处主任。

被申诉人:xx,女,19xx年7月15日出生,原xx县电机厂职工,现住xx县xx办事处xx村xx号。

关于被申诉人xx诉xx县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劳动争议一案,申诉人xx县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不服xx法民申字第01652-1号《民事裁定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事实,现提出申诉意见如下:

一、请求事项:

1、依法驳回对原告xx的再申申请的诉讼请求。

2、请求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撤销(2011)xx法民申字第01652-1号《民事裁定书》,依法维护(2011)驻民终字第324号民事裁定。

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原告xx承担。

二、事实与理由:

劳动纠纷申请书

答辩人:xxxx建设设计有限公司(被申请人)。

地址:xx市xx区青年广场a栋x层e座。

法定代表人:严xx。

职务:总经理。

尊敬的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收到贵会的江劳人仲通字(xxxx)第0915-1-2号的开庭通知,现针对申请人的请求事项答辩如下:

第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这一点是客观存在的,但被申请人是xxxx年7月19日依法成立,xxxx年11月28日被依法吊销,故双方的劳动关系存续时间是:xxxx年7月19日---xxxx年11月28日,而非申请人所说的xxxx年6月至xxxx年6月。

第二、申请人提出的xxxx年2月至xxxx年6月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的仲裁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1、首先被申请人与申请人未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既然视为签订了劳动合同,也就不存在所谓的未签劳动合同要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另xx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纪要(武中法『xxxx』第87号)第18条中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超过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仍然保持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双倍的工资。

2、即使支持双倍工资的请求,按目前的`法律规定最多也就是支持xxxx年2月至xxxx年12月11个月的双倍工资,但按照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三条之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工资的本质是劳动者提供的劳动这种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形式。用人单位已经发放的工资就是这种价值的体现,而另外一倍工资(双倍工资差额),并不是劳动者提供劳动的价值体现,因此不属于工资,属于因用人单位违反法律的规定而承担的惩罚性赔偿。关于时效起算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既然双倍工资差额不属于劳动报酬,那么就应该适用这一规定,故xxxx年2月至xxxx年12月11个月的双倍工资的差额部分截止xxxx年12月已过仲裁时效,况且截至今日已有4年之久,对此阶段的双倍工资的差额部分请求事项应依法驳回。

第三、对于申请人要求支付10个月每月按3500元经济补偿金的请求事项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1、被申请人存续的时间是xxxx年7月19日---xxxx年11月28日,总计4年4个月,即使支付经济补偿金最多也是4.5个月工资。

2、申请人在职期间的平均工资远没有3500元,最高不超过3000元。

3、xxxx年6月要求支付xxxx年11月28日之前的经济补偿早已过了劳动仲裁一年的仲裁时效。

4、申请人在职期间,在工作过程吃回扣,已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并涉嫌违法,为此申请人肆意旷工、擅自离职,而非公司原因导致其离职,公司念及旧情暂时保留向其追究责任的权利,申请人更无权向被申请人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对于申请人提出的缴纳xxxx年7月至xxxx年6月期间的社会保险或者支付社会保险损失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1、被申请人存续时间是:xxxx年7月19日---xxxx年11月28日,即使补缴或者赔偿也仅限于此期间。

2、依照我国法律规定补缴社会保险,应该有行政机关处理而非仲裁机构和法院受理的范围。

3、此请求事项已过一年的仲裁时效。

终上所述,申请人请求事项无事实和法律依据,答辩人恳请贵委依法驳回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依法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市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xxxx建设设计有限公司。

时间:

劳动纠纷申请书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以下证据材料:

2、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原件2份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新一代身份证请复印双面);。

5、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

6、委托人与受委托人关系证明复印件1份;。

7、委托代理不收费协议原件1份;。

8、律所所函或法律援助公函原件1份;。

9、被申请人注册登记资料复印件1份(打印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10、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记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处罚凭证、社保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

注意:

2、凡需提交复印件的,请提供原件以便核对;。

3、被申请人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请到市工商物价信息中心打印注册信息登记资料;。

纠纷处理申请书

申请书。

不知道的朋友,下面请参考公文站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纠纷处理申请书相关范文,供大家阅读参考。

申请人:王(x),男,x年12月18日出生,汉族,农民,xx县人,现住xx县x镇xx村二组(原称四组),电话:。

被申请人:王,男,现年50岁,汉族,农民,xx县人,现住xx县x镇xx村二组,电话:。

申请内容:依法撤销x年1月1日曾都区林业局x镇林木林地责任承包领导小组下发给王林证编号为:。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是x镇xx村四组的老居民(后村级合并称为二组),x年着农村改革开发,原公社集体大队(后称xx村)为我办理了林权证,编号为:林证号,四至界线为:东:山岗;南:洼小田角直上;西:山脚边;南:大栗树脊埂,为自留山,此后该片山场及林木一直由我看管和所有。一九九八年政府组织村、组农民换证期间,王串通组会计:王家勇将我的林证号林权证办理在被申请人王xx名下(即为重复办证)。因x年我患有风湿病在厉山镇李“风湿病专科”门诊处住院治疗,王乘机串通组长及会计所为。x年春季住院回家后发现我的自留山的林权证已办理到王xx名下,我找到王问清情况,他说:我们到换山场,(即我的房子旁边是王山场,王房子旁是我的自留山场)。事实上,x年1月1日林权证办下来后,王不同意互换山场,又口称:“我有林权证,你那片自留山属于我的了,我是合法的,你要你的自留山去找政府。”事后我多次与王为山场林权发生纠纷打架,被申请人属于侵权行为。x年至今我无数次找村委会及镇林业部门处理,镇政府、林业站、司法所及村委会组织了四次调解工作,四次调解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x年1月1日曾都区x镇林木林地责任承包领导小组下发给王所争的山场,证号为:,已产生了法律意义的确权,而1981年12月7日原xx县人民政府下发给我的:林证号林权证仍然产生法律意义上的确权(两个林权证为一个山场),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先的林权证没有依法撤销,在后的林权证不能生效。对此,应依法予以撤销王x年1月1日原曾都区x镇人民政府下发的no:号林权证。依法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原曾都区下发的林权证,现xx县林业局无权撤销,对此,请求州市林业局行政机关依法撤销王no:号林权证,确认我的林证号合法有效。

此致

申请人:王(x)。

x年11月12日。

申请人:王某海,男,x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农民。被申请人:原农具社。

1.责令农具社退还其占用的原属于申请人的宅基地一处。

2.依法确认申请人对该处宅基有合法使用权。

申请理由:。

x年5月3日,某队东头生产队与原农具社签定一份协议,该协议将本属于申请人父亲王某江的住宅一处划给农具社使用,该协议载明了住宅当时的四至范围:南至农具社,东至坝梗,北至某路,西至于东方住宅。

x年3月7日农具社又与申请人父亲签定了一份协议:。

按照该协议约定:农具社应当给王某江划分同等面积住宅一处,并提供王某江新建住宅所需要的材料,并负责建房。同时还承诺为王某海解决商品粮问题,如口粮问题不解决好王某江有权不搬家。

但农具社占用申请人住宅之后,却迟迟不能为申请人解决商品粮问题,也没有为王某江建房屋,因此申请人一家人始终没有从这处住宅搬走,农具社将申请人家人所住老房屋拆除之后,申请人一家只好在老宅靠近某路的边上临时搭建房屋居住,也就是现在申请人一家现居住的位置。其他某部分原属于申请人的住宅被农具社占用至今。

农具社从停业经营到现在已经有二十多年的时间,由于农具社占用申请人住宅之后没有按照协议兑现承诺,在此期间,申请人一家多次要求农具社返还被其占有的住宅。申请人与原农具社人员为此多次发生冲突,x年申请人和农具社的张和就土地问题发生争执,申请人家属还被其打成轻伤。

《安徽省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条例》(x年2月26日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某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对土地争议有明确规定,其中:。

第八条农村集体土地,按照一九六二年九月二十七日《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以下简称《六十条》)实施时划定的范围确定所有权:。

(一)行政区界变动;。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乡(镇)、村、村民小组、场合并、分立;。

(三)因开发土地、农田基本建设调整土地;。

(四)因其他原因重新划界。

第十条乡(镇)村办企业、事业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按下列规定确定权属:。

根据上述规定,由于农具社占用申请人住宅和房屋之后没有按照承诺对申请人进行补偿,属于无偿占有使用。并且农具社现在倒闭停止经营已经有二十多年了,该处住宅上所建造的房屋早已破烂不堪,原农具社事实上已经不存在了,该土地某期闲置。因此,将该处本来就属于申请人宅基归还给申请人,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但是,由于原农具社个别人员的干涉,致使申请人的正当权益无法行使。x年4月份原农具社主任李明伙同张和、李起在土地权属没有确定之前,就擅自委拍卖公司将该处住宅于x年5月10日拍卖,并以5万元的价格拍卖给xx街上的孟四。企图将占有土地合法化,但上述人员在土地权属尚未确认的情况下擅自改变土地利用现状,是明显违法的。别说该土地权属尚未确定,退一步说,就是取得了使用权,那么作为农村的集体土地,其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也是禁止转让的。

综上所述,农具社无偿占有申请人宅基,且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在其倒闭之后,土地闲置某达二十多年,依据现有法律的规定,该处宅基地理所当然的应当归还给申请人,请求政府依法支持申请人的正当请求。

此致

xx镇人民政府。

申请人:王某海。

x年5月22日。

纠纷仲裁申请书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仲裁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

2、

3、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劳动纠纷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北京xx公司(以下简称“aa公司”)。

住所地:

联系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职务:

住所:?编码:

电话:?传真:

委托代理人:?职务:

地址:

编码:

电话:

被申请人:?_________(北京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住所地:

邮寄地址:?编码:

联系人:?职务:

电话:?传真: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

住所:?编码:

电话:?传真:

_____依据:

_____请求:

3、裁令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_____费用。

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_________某甲联系申请人公司某乙,说要给其公司进行新三板上市辅导。因此,20_________年8月27日,申请人公司指派某乙在邮件中发给_________的某甲与某丙各一份邮件,邮件中有一份合作合同的电子版与申报项目所需材料的清单。201t年9月1日,北京@@vv咨询有限公司与_________(北京xx公司在_________公司办公室签订关于“20_________年海淀区促进金融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促进企业上市专项)”《合作合同》。合同签订时,有某乙(@@工作人员)、某甲(_________董秘)、某丙(_________工作人员)在场。

根据《合作合同》,由申请人向被申请提供政府专项资金申请的顾问服务,被申请人在拿到政府相关资金后向申请人支付领取的申请资金m%比例的咨询顾问费具体为n万_________m%=t万元。

为履行《合作协议》,申请人北京xx公司工作人员切实履行合同,完成相关工作,但##公司违约,不予支付服务费,并且对申请人工作人员的公司进行言语_____。因此,申请人提起本_____申请。

本案中协议具体履行情况如下:

一、aa公司公司合理履行合同。

纠纷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大街__________号。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案由:

购销合同纠纷。

仲裁要求:

一、立即支付货款_______________元。

二、赔偿损失费_______________元。

事实与理由: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于上述情况,根据原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特申请__________仲裁机构予以仲裁。

此致

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纠纷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仲裁要求:

一、立即支付货款_________元。

二、赔偿损失费_________元。

事实与理由: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申请人_______省_______市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我厂在_______市签订销合同一份,采购我厂生产的钢窗_________副。合同对钢窗的质料、规格、数量和单价都作了明确约定,交货日期为_______年_____月份。我厂按期向被申请人交付了钢窗并经过合格验收,但对方却迟迟不支付货款,后又称有部分钢窗不符合市场变化的影响,公司资金紧张,一时难于支付货款。由于_______房地产开发公司违约拒不支付货款,我厂几次到_______省_______市往返交涉,给我厂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

由于上述情况,根据原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特申请_______仲裁机构予以仲裁。

此致

_______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_______市钢窗厂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

1、本仲裁申请书副本___份

2、证据目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_____份

民事纠纷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xxxx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农民。被申请人:原xx农具社。

1、责令农具社退还其占用的原属于申请人的宅基地一处。

2、依法确认申请人对该处宅基有合法使用权。

申请理由:

xxxx年5月3日,xx某队东头生产队与原xx农具社签定一份协议,该协议将本属于申请人父亲王某江的住宅一处划给农具社使用,该协议载明了住宅当时的四至范围:南至农具社,东至坝梗,北至某路,西至于东方住宅。

xxxx年3月7日农具社又与申请人父亲签定了一份协议:

按照该协议约定:农具社应当给王某江划分同等面积住宅一处,并提供王某江新建住宅所需要的材料,并负责建房。同时还承诺为王某海解决商品粮问题,如口粮问题不解决好王某江有权不搬家。

但农具社占用申请人住宅之后,却迟迟不能为申请人解决商品粮问题,也没有为王某江建房屋,因此申请人一家人始终没有从这处住宅搬走,农具社将申请人家人所住老房屋拆除之后,申请人一家只好在老宅靠近某路的边上临时搭建房屋居住,也就是现在申请人一家现居住的位置。其他某部分原属于申请人的住宅被农具社占用至今。

农具社从停业经营到现在已经有二十多年的时间,由于农具社占用申请人住宅之后没有按照协议兑现承诺,在此期间,申请人一家多次要求农具社返还被其占有的住宅。申请人与原农具社人员为此多次发生冲突,xxxx年申请人和农具社的张和就土地问题发生争执,申请人家属还被其打成轻伤。

《安徽省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条例》(xxxx年2月26日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某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对土地争议有明确规定,其中:

第八条农村集体土地,按照一九六二年九月二十七日《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以下简称《六十条》)实施时划定的范围确定所有权:

(一)行政区界变动;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乡(镇)、村、村民小组、场合并、分立;

(三)因开发土地、农田基本建设调整土地;

(四)因其他原因重新划界。

第十条乡(镇)村办企业、事业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按下列规定确定权属:

根据上述规定,由于农具社占用申请人住宅和房屋之后没有按照承诺对申请人进行补偿,属于无偿占有使用。并且农具社现在倒闭停止经营已经有二十多年了,该处住宅上所建造的房屋早已破烂不堪,原农具社事实上已经不存在了,该土地某期闲置。因此,将该处本来就属于申请人宅基归还给申请人,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但是,由于原农具社个别人员的干涉,致使申请人的正当权益无法行使。xxxx年4月份原农具社主任李明伙同张和、李起在土地权属没有确定之前,就擅自委拍卖公司将该处住宅于xxxx年5月10日拍卖,并以5万元的价格拍卖给xx街上的孟四。企图将占有土地合法化,但上述人员在土地权属尚未确认的情况下擅自改变土地利用现状,是明显违法的。别说该土地权属尚未确定,退一步说,就是取得了使用权,那么作为农村的集体土地,其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也是禁止转让的。

综上所述,农具社无偿占有申请人宅基,且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在其倒闭之后,土地闲置某达二十多年,依据现有法律的规定,该处宅基地理所当然的应当归还给申请人,请求政府依法支持申请人的正当请求。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xx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