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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工作汇报

县统计执法人员基本上都是身兼多职,且以业务工作为主。因而,对于执法工作疲于应付,更谈不上使统计执法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地开展。

(二)综合素质不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受局限。

统计执法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极强的工作,必须按法律程序执法。因此,除了要求执法工作人员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外,还要求较为全面地掌握统计法律法规、行政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知识,具备一定的执法技能。而我县统计执法人员专业知识和执法技能欠缺,更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法律和业务技能培训。一是执法人员对于自己搞过的专业熟悉,没有搞过的专业不了解;二是统计执法中往往要遇到财务报表、财务账册,由于执法人员这方面知识欠缺,往往对检查对象检查不深入,应该查出的问题没有查出,造成被检查对象违法而没有被查处;三是县统计局长期没有进行过统计行政处罚,统计执法人员没有参与严格意义上的统计违法案件从立案、调查、处理、结案的全过程,对案件查处的各个环节如何把握、重点掌握哪几个方面、法律文书送达、案件查处的技巧等等内容既没有感性体会,也没有透彻的了解,造成对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畏首畏尾。随着依法行政的推进和法制工作的不断完善,执法能力不强、执法水平不高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三)社会环境复杂,执法手段难以适应。

县统计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阻力很多,一些企业和社会公众依法统计意识还不强,在统计执法被处罚时存在抵触情绪;部分单位(企业)负责人法制观念不强,以含蓄的方式干扰统计数据,妨碍正常的执法工作。

(四)法制宣传力度不到位。

随着新《统计法》和新《省统计管理条例》的颁布,社会公众虽然知道《统计法》,但是对《统计法》规定的条款还不了解,什么是违法,要受到怎样的处罚,并不是非常清楚。有的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对《统计法》知之甚少,对统计部门的执法检查有抵触情绪,更有甚者以各种名义推脱和拒绝检查。统计执法还没有像财政、税务、审计、司法部门那样被人们认识。

(一)进一步加大《统计法》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统计法制意识。《统计法》是维护统计工作秩序的基本法律规范,是指导统计工作的基本准则。加强《统计法》的学习和宣传,是深化统计工作的前提。要以普法宣传教育为契机,在宣传方式上不仅要利用日常普法、统计人员上岗培训和统计宣传日等形式,还要借助各种大型普查和专项调查活动,把《统计法》的宣传与统计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从广度和深度上加大宣传力度。一是领导干部要加强《统计法》的学习宣传,把统计法律法规作为领导干部法律培训内容之一,使其重视统计,依法统计;二是统计人员要认真宣传和学习《统计法》,同时要加强统计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三是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提高全社会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扩大《统计法》在全社会的影响,努力营造统计法制建设大环境;四是以执法检查为契机,广泛开展普法宣传,使统计法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共同营造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环境。

(二)充实统计执法力量,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是执法工作顺利进行的保证。尽快建立统计执法机构,切实从根本上解决统计执法队伍力量不足的问题。统计执法人员是统计法律法规的具体执行者,直接关系到统计法律法规的执行。因此,一是要加强培训,按照先培训后执行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对统计执法人员进行统计业务和执法业务培训,使之具备一专多能的综合性素质,具有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以适应统计执法工作需要。二是提供保障,加强执法所需的微型录音笔、照相机、摄像机、执法专用车辆等执法用具及所需经费的工作保障。

(三)多管齐下改善统计执法环境。加强源头数据控制,提高数据质量,杜绝“数字腐败”。坚持统计普法、统计执法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努力营造统计法制建设大环境。一是加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把依法统计意识融入日常统计工作中。要健全基层统计机构和统计网络建设,着力解决好乡镇和基层统计“无机构、无人员、无台账”的三无状况,建立一支稳定的统计队伍,做到数出有据,坚守“四条红线”,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真实可靠。要通过努力逐步实现统计人员专业化、工作流程制度化、质量检查经常化、资料管理档案化、统计建设法制化的目标,将依法统计的理念深入每个统计工作人员的心中,为开展统计执法提供强有力。

行政执法工作汇报

自我办收到石府法办字[20xx]7号《关于转发省人民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督查表的通知的通知》的文件后,我办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开展了严格的自查自纠活动,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行政处罚主体合法,不存在下达罚款指标的行为,不存在以罚代管、以罚代刑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不存在多头执法、重复执法,行政处罚裁量规范,严格执行省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权执法标准,重大行政处罚按规定报备。

不存在“事放权不放,明放暗不放”,委托下放程序到位,不存在超时限审批、办事效率低下,不存在超越法定职权范围实施审批,不存在继续审批已取消或转变管理审批事项,不存在随意设定审批条件和擅自增加审批事项、提高或降低审批门槛,审批中不存在“互为前置”,相互“踢皮球”,重大行政审批按规定报备,梳理和绘制行政审批项目流程图,并在图上审批系统运行,不存在对申请人态度粗暴、故意刁难、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报”等行为。

我办聘用了5名临时工作人员协助执法,不存在粗暴野蛮执法、随意执法、选择执法等情况。

行政执法工作汇报

1.乐做城市守护人,疏堵结合做好查违控违工作。一是强化责任,巡查不留盲区、死角。采取“定人、定岗、定路段、定片区、定责任”的包干责任机制。一年362天(仅仅过年休息三天)对责任范围区进行不低于2次“拉网式”每日例行巡查,做到了巡查不留盲区、死角。二是坚持依法查处。凡经确认属违法违规建设的一律实施强制拆除。前三季度共计查处、制止违法违章建筑67宗,建筑面积4525m2,强制拆除违法违章建筑面积2550m2。

2.争当建设先锋队,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及参与配合重点项目工程方面。县里一个重点工程(项目)从动工到完成耗时一般耗时需几年,因此难以统计出今年从事工作的具体数据。自20xx年初我办接管此项工作以来,全程参与、指导、监管了县城振兴大道(老观下)、东环路、西外路、县城南延伸段道路改造工程、县城原温坊小学周边地块土地开发项目、县城西外路与西联路交汇处三角地、防洪堤二期、三期、206国道沿线整治、泉商产业园、仙姑岭五星级酒店等12个重点工程项目,参与40余人次,涉及被拆迁户800余户,拆迁总面积14.6万余平方米,签订800余份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拆除房屋面积约20万平方米,房屋征收工作实现了速度快、质量好、矛盾少的新突破。

1.县城规划区内出现一些在屋顶擅自乱搭乱建铁皮棚的行为及一些一夜之间能够成型的违法建筑,如:用水泥砖砌的厨房、车库、厕所、猪牛栏等,此类违法建设搭建速度快、隐蔽性强,巡查时难以发现和制止,使我办防不胜防。

2.城乡结合部违法违章建筑问题突出。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乡结合部当地的一些村民受利益驱使,在房前屋后的空地、菜地、荒地、承包地上私搭乱建,以前这块区域不在我办监管范围之内,自20xx年8月我办接管以来,这块区域的违法违章建筑得到了一定的控制,但近期违规建房户又有明显回升的趋势,部分老百姓准备挖开地基搞违法违章建筑。据初步统计,我县城乡结合部存在这种情况的地方共计28块、占地面积约18300㎡、约28亩。

3.农村土坯房改造工作加大了执法难度。为贯彻落实《若干意见》推进苏区振兴发展,乡镇大力动员老百姓进行农村土坯房改造,其中不少建房户在没有取得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私自拆除旧房动工建设,甚至有部分人一户多建或借着农村土坯房改造的幌子在搞违法违章建设,查到其头上后才上报或想蒙混过关或出具某个单位的一份证明,这给执法工作带来诸多不便。

4.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不够完善。由于拆迁时间、区域的不同,造成乡与乡、村与村、户与户的农民得到补偿价格、安置房面积相差悬殊,使得一些拆迁户抢建违章建筑、拖延拆迁时间、漫天要价等情况出现。

“争当建设先锋队、乐做城市守护人”是我办的工作宗旨。“确保县城规划区内本年度无一例新增违法违章建筑”更是我办一直在追求的工作目标,虽然要达到这个目标非常的困难,但是我们一直在不懈努力中,今后的工作中,我办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加大法制宣传和教育力度。对县城规划区内的居民,我办将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城市规划的宣传,教育市民必须自觉遵纪守法,服从城市规划,停止违法违规建设。

2.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从事查违、控违工作,执法人员自身的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至关重要,为转变执法理念,提高执法水平,今后我办将多邀请相关专家、教授及县法制办的领导到我办开展专题讲座。

3.加强巡查、执法力度,全面做好查违、控违工作。此项工作是我办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今后将进一步细化、责任化,坚决杜绝县城规划区内再有新的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对于那些严重影响规划的违法违规建筑、影响较大又不接受处理的违章建筑要推出来作典型,实施强制拆除,做到拆除一片,教育一方。

4.做好房屋征收监管及配合重点工程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继续做好县里一些重点工程所涉及的城市拆迁工作,重点做好城南大道改造、防洪堤二期、三期、东环路、西外路等几个项目的房屋征收监督管理工作。

行政执法工作汇报

从全年文化市场来看,市场繁荣,经营相对规范,没有出现较大的违规经营事件,满足和丰富了人民群众对文明、健康文化娱乐生活的需求,为我县文化名县建设、体育创强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有力地推进了我县三个文明建设。下面就大队主要工作进行简要回顾。

(一)规范制度,创新执法机制。

协同局机关制定出台行政执法办案程序: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实施办法、罚缴分离制度、行政执法案件统计备案制度、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行政执法宣传培训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建立健全公正高效的12318举报处理机制和综合执法监督体系,完善举报、巡查、办案环环相扣层层负责制度;在规则制定、执法监督、重大案件处理上,健全由各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和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追究制,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明确执法人员的岗位职责,不断提高执法效率;实施执法巡查受检登记制度:规定执法人员检查时须按省文化厅要求,如实填写受检登记表并由受检经营户签字,分管领导还不定期电话回访;坚持每月对群众举报投诉情况进行一次通报,每季度对文化市场动态进行一次专题分析,每半年对执法案卷质量进行一次评查,全年对执法数据进行一次综合分析,全面提升工作质量和执法水平。

(二)健全领导,完善组织机构。

大队十分重视内部机构的完善和健全。为了增强执法力量,填补人员流动的空白,今年大队新录用2名公务员,聘用1名协管员。为使新人尽快适应岗位工作,大队在人手不足经费紧缺的情况下,改善了办公环境,定制了执法工作制服,组织了执法资格考试,参加省市业务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培训。目前全队共有专职在编执法人员11名,协管员1名,驾驶员2名,电脑、打印机、照相机、复印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也在不断更新中,形成了有领导、有机构、有队伍的执法体系,使大队实现了机构合法化、人员专职化、手段现代化。

(三)加大培训,提升队伍素质。

按照局党委的工作部署,大队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对照主席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深化认识、明确目标、查找差距、边整边改;全年分7批派员到省市进行集中培训,与相关县市进行交流学习,使执法人员做到执法先懂法、办案法制化、执法程序化;通过每月1次的法制培训班和学习会,不断强化政治责任感、使命感、自信心和凝聚力;安排新进录用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增强执法队伍力量;结合实际对各乡镇街道文化工作人员和文化市场监督员进行不定期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全体工作人员政治业务素养进一步提升,团结协作意识进一步增强,树立了良好的监督执法者形象,“执着、忠诚、勤奋、朴实”的团队理念得到践行。

(四)严格执法,全面落实责任。

大队人员在思想上严格遵守文化市场执法人员“八不准”规定,廉洁公正执法,加强自律,树立执法大队良好的执法形象;在制度上明确执法人员的岗位职责,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在工作上切实转变作风,努力做到市场管理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坚持日常稽查“扫黄打非”和集中行动相结合,每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不少于6次,其中夜查不少于1次,双休日不少于1次,并连续开展假日、周末、凌晨等突击行动,对各类文化经营单位实行不定期抽查;在方式方法上规范案件整理归档工作,在实施有效监管的同时,以提高案卷质量和数量为切入点,立足执法与服务,着实研究解决制约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促进文化产业大发展。实践证明,通过强化日常和集中检查,对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的经营秩序,全面落实文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起到了良好的作用,文化市场的经营秩序得到了明显改善。

(一)圆满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序专项整治,准确录入日常检查登记情况,并及时上报信息。

积极开展社会活动。“5.12”汶川发生7。8级大地震后,5月17日,县文化经济行业协会组织下属的娱乐业分会、网络文化分会、出版物分会等三家分会,在县城新世纪电影院门口开展抗震救灾捐款活动,此次活动共收到捐款8。88万元,全部捐款通过县慈善总会捐向灾区。同时,大队全体人员和党员多次参加捐款活动。

对口支援江干区联合执法工作。应市总队要求,为确保杭州城区在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检查期间的繁荣稳定,大队及时派员支援江干区检查辖区内的网吧、娱乐场所、音像市场、报刊亭,并派人驻点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对口联合执法增进了县区之间文化市场的相互了解,学习了江干区的宝贵经验,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

配合滨江区块改造拆迁工作。为配合县政府开展滨江区块的改造拆迁工作,大队深入实地了解文化经营户情况,制定联合执法方案,先后三次组织公安、工商等执法人员集中行动,全部停止了拆迁户出租的6家卡拉ok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有力地配合和完成了全县的中心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联合部署“全国哀悼日”工作。根据局文件精神,大队紧急安排“全国哀悼日”的相关工作。在局属单位的积极协助下,大队会同电视台、报社记者向县娱乐场所、演出场所、电子游戏机房、电影院、剧院等经营单位发放文件、张贴公告,告知全县经营业主在“全国哀悼日”期间停止一切经营。地震发生后,大队全体人员还迅速行动起来,纷纷捐款、捐书,向灾区人民献出自己的绵薄之力。

(二)推进与各职能部门的联动协作机制。

与县内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文化市场监管联动职能,震慑文化市场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共同促进我县文化市场健康、繁荣、有序发展。今年大队会同公安、工商、消防、城管、卫生、质监等部门联合整治音乐茶座、“十小行业”、网吧违规经营、校园周边环境、中小印刷企业;对乡镇街道开展的庙会、春季商品交流会实施有效的监管;会同旅游部门对体育项目指导员安全工作实施监管,检查夏季游泳池、健身房、户外运动等经营场所;推进乡镇、街道文化市场管理领导小组的建设,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文体工作站作用,做到文化市场监管“守土有责”。

(三)完善对文化经营户的监管服务机制。

积极引导加强服务。元宵节当晚,全县社会办文化体育工作先进表彰大会暨元宵晚会在剧院举行,这是县第二次对社会办文化体育工作先进进行表彰。晚会上,对度涌现出的全县社会办文化体育先进集体和个人等受到表彰,县文化部门推荐的星乐迪歌舞厅、百姓书店和瑶溪户外休闲运动有限公司等三家单位和个人同时受到了表彰。

积极倡导印刷企业园区建设。针对我县印刷企业“小、散、弱”的特点,大队多次召开印刷业主会议,倡导建设县中小印刷企业园区,并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和协会到温州苍南和苏州印刷园区进行实地考察,与桐君街道等乡镇部门协商园区土地,搭建印刷园区建设的平台。下一步将结合实际,为入园企业提供良好的服务,确保建设一个高品质的印刷园区。

认真参与“千企评百岗”活动。在全县第二次“千家企业评百个机关涉企中层岗位”活动中,大队作为评议对象之一,以创建群众满意科室和最佳经济发展软环境为目标,结合“服务企业百日”活动,从服务意识、工作效能、廉洁自律等方面强化服务型机关建设,票选结果排名比上届大幅提升,这是经营单位对大队工作的肯定。

持续开展文化经营户培训活动。举办文体工作站人员、印刷企业主、户外活动负责人和指导员培训班,通过一年的宣传,文化经营户依法经营管理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思明显提高。

(一)加大安全生产全方位监管力度。

今年是倡导“全国安全生产月”的第七年,大队通过发宣传短信、悬挂横幅、与文化经营户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等方式对辖区内的娱乐场所、体育经营单位、文保单位、广播电视等进行监管:奥运期间,确保文化市场不发生重大事故,不形成社会热点,秩序良好,管理规范;国庆期间,关停所有超范围经营卡拉ok的音乐茶座;针对体育经营户安全生产问题,大队对户外运动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尤其是对体育经营单位指导员配备情况和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方面进行督查,确保体育经营单位安全、有序地经营;大队还联合文管办对全县34处文保单位进行安全大检查,对问题单位下达限期整改责任书,及时阻止了桐君街道高荷村拆卖古建筑、新合乡引坑村古建筑的擅自拆造,配合公安查处多起盗买牛腿案,正确处理了富春江镇文安楼主人与村道路建设的矛盾,广泛宣传了文化市场安全生产的指导原则和政策法规;为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大队拆除了已开通有线电视瑶琳镇毕浦许家村近200只非法“地卫”接受设施,对群众反响较大的中断影视剧并过长插播电视广告等问题对县广播电视台进行了执法检查,促使县广播电视台立即停止在杭州影视频道等违规插播广告行为,取得良好的效果,增强了经营业主的安全意识。

(二)创新网吧等网络文化市场监管机制。

为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部分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和电子阅览室违规经营的问题,营造文化部门严格监督管理网吧和电子阅览室的决心,大队在春节和高考期间联合文化网络分会成员单位发出共同倡议,向全县55家网吧业主提出“谢绝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向全县15家电子阅览室提出“严格执行文化部门管理电子阅览室的规定”,获得社会和家长的一致好评。

(三)推进江南时节文化市场长效监管。

今年是倡导“淡化时节、文明过节”的第五年,大队通过联合发布节前通告、制订监督检查表,开展一系列重点检查活动。除在过节前夕派员进行常规检查外,大队在过节期间重点派员对非法演出、书刊和音像制品进行现场巡查,查扣盗版书刊,有效遏制了违规行为,确保我县传统农村时节文明、健康、有序发展。

(一)集中开展音乐茶座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

根据县委办37号文件精神和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大队作为整治工作办公室,广泛开展宣传动员,会同工商、公安等部门对全县49家音乐茶座超范围经营卡拉ok进行排查。为确保整治实效,大队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每月至少单独开展一次相关执法行动的同时,每月召集各部门开展2次以上不定期集中执法检查。通过三个阶段的集中整治,基本达到“规范一批、查处一批、取缔一批”的目标。今后大队将一如既往,与相关职能部门通力合作,进一步加强和落实好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以音乐茶座名义经营卡拉ok的违法行为不再反复,正确引导娱乐场所规范、文明经营。

(二)集中开展整治规范“十小行业”试点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对“十小”行业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局机关制定出台的县“十小”行业小音像店(小网吧)整治与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大队充分发挥“12318”举报电话、基层文体工作站和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的作用,对全县现有68家小音像店、25家小网吧的现状进行调查摸底,并建立信息库。同时,大队十分重视抓好试点工作,多次陪同上级单位领导实地考察试点单位富春江镇和旧县街道;召开乡镇领导和业主座谈会;组织小音像店业主进行法律法规业务和经营策略培训;针对重点区域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和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音像制品、网吧经营单位,迎接市政府11月进行的考核验收工作。

(三)集中开展年度“扫黄打非”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的总体部署,大队全年认真开展了春、夏、秋季文化市场“扫黄打非”集中行动。按照市扫黄打非办的要求,把工作重点放在全面清查印刷复制业、出版物市场和互联网“扫黄打非”。在阶段性开展的“扫黄打非”工作中,大队下大决心抓整治,花大力气抓规范,对县辖区内的文化市场,尤其是歌舞厅、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演艺厅、网吧、音像制品经营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查处政治性出版物,依法收缴盗版的音像制品、书报刊和电子出版物,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等违规行为进行从严查处,对擅自设立的文化经营单位(户、摊点)坚决予以取缔。根据广电总局督办单,大队会同市总队及公安人员针对有人通过网站上传各种非法视听节目立即着手调查,并首次在依法查处《中国驴》擅自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案。

(四)集中开展印刷行业专项整治初见成效。

大队与局许可科组织全县114家印刷企业法人代表政策法规培训班,要求各企业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落实各项安全制度措施,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之后大队开展了全县印刷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印刷非法出版物和超范围经营,重点整治对象是出版物印刷企业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共出动检查180人次,检查企业110余家,立案查处5家。通过2个月的集中整治,我县印刷经营秩序明显好转。大队还针对各企业五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对安全生产等工作进行长效监督,为全面监督管理我县的印刷企业奠定了良好基础。

(五)集中开展夏季出版物市场整治活动。

根据省市对夏季出版物专项整治的要求,大队自6月上旬开始开展多层面重点监管夏季出版物市场。对书店、音像制品店、报刊亭、高速公路服务区、流动摊点和农村集贸市场临时摊点均加强了监管,凡是在销售中有非法书、报刊和非法音像制品的一律查缴。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文体工作站积极配合,及时提供线索,做到上下联动。到9月中旬止共出动执法人员642人次,检查出版物经营户210家,收缴非法音像制品1075张(本),其中非法书刊339本,盗版dvd和vcd736张,维护了出版物市场的繁荣和稳定。

回顾大队全年来的工作,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和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全体执法人员共同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音乐茶座超范围经营卡拉ok情况仍存在;娱乐场所的安全监管任务仍很重;网吧管理软件的运营质量还不够高;网吧、电子阅览室的投诉仍较多;音像市场还存在着少量的盗版;印刷企业违规承印仍然普遍存在;演出市场、文物执法、危险性体育项目、卫星地面设施、美术品等市场的管理需要进一步规范等问题,我们将在的工作中继续努力,圆满地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争取建设成为人民满意领导信任的单位。

行政执法工作汇报

区交通局严格贯彻执行市局和xx区人民政府的相关文件精神,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政府法制办和市局法规科的具体指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交通发展目标,以开展“五五”普法工作为载体,以贯彻落实依法行政为重点,坚持管理、教育、监督“三管”齐下抓执法队伍建设,全力维护交通运输秩序,有力推进了依法治交进程。现就今年法制工作汇报如下:

一、注重交通法制队伍和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监督检查。

我们交通肩负着运政、路政、航政等多项行政执法工作,行政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三十几部,要做到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因此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强化组织建设和执法人员两个素质的提高。首先,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为组长的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行政执法工作。为保证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和行政投诉案件的管理查处,配备了工作用车、微机和相应调查取证设备等必要设施,明确了执法监督职责。为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保障文明、规范执法,年初,局党委与各执法单位签定了工作目标责任书,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主要议事日程。为确保行政执法公正、公开,我们还实行执法公开制度,将执法主体、办事程序、法律依据、处罚标准、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等向社会公开,置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另外,设立了行政投诉举报中心,向社会公开了投诉举报电话,认真接待受理人民群众投诉。并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责任制和相关制度,为依法行政提供了保障。

二、完善执法工作制度,严格执法工作程序。

每年我局都制定了详实的执法工作方案,并层层签订了执法工作年度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切实做到了谁主管谁负责,把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窗口,每个岗位。同时,我局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监督制》执法“四制”的工作要求,逐步健全和完善了系统的《执法程序制度》、《内部监督制度》、《群众监督制度》,《培训考核制度》、《执法公示制度》、《重大行政处理审查、备案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公约》,为营造良好的依法行政环境提供了保障。同时,严格执法工作程序,将执法程序公开上墙,规定执法人员必须严格依法行政。各执法单位加强了执法档案建设,负责收集、整理、汇编执法档案,使交通执法档案更健全。

三、强化行政执法培训,多形式开展学习。

为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年初制定了全年的学习计划和培训计划。坚持周五学习制度和每月学法制度,先后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公路法》、《国道条》等相关交通法律法规以及《安全法》、《行政处罚法》等法规的学习,并针对学过的法进行考试并全局进行通报。6月初,针对费税改革新形势下的交通执法工作,我们加强了行业管理,对100多名参与行业管理的执法人员进行了为期三天的培训,并对执法人员进行了询问笔录、现场勘验笔录等执法文书的现场考试、评比。通过学习和培训,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成为每个执法人员的自觉行动。

四、规范自由裁量权,行政处罚案件实行集中处理。

为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办理交通行政处罚案件,上半年,我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规定,结合我区交通行政执法实际,统一规范自由裁量权,成立了专门的违章处理科,实行“集中处理、规范自由裁量权”的办案处理操作规程。操作规程规定,执法人员在实施道路、水路检查过程中,检查发现损坏路产、路权,违反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秩序等应当给与行政处罚的案件,应当依法暂扣、终止运行违法车船,证据保存相关物证并出具法律文书和凭证,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经当事人签字后,全部移交违章处理科,统一窗口、统一标准处罚,确保交通行政处罚工作规范、合法、有序。

五、规范审批办理程序,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的梳理工作。

年初,xx区政府进行了行政许可事项的梳理工作。根据区政府和法制办制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我局行政许可项目及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项目依法进行全面梳理,理清各项目设定、负责部门、收费的依据及部门办事效率,进一步强化对项目的许可和审批进行合理的办理及监管。

六、认真接待和受理人民群众来访和投诉,及时处结行政执法投诉案件。为强化管理,保证监督,我们设立了行政投诉举报中心,向社会公布了投诉电话,并安排专人负责,全面受理群众投诉,能当场解决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批转相关部门限期处理。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举报23起,处理“市局交通服务热线”和“与市民网上对话”批转案件58起,政府督察通知单批转受理事项6起,政府网上投诉102起,均及时处理,群众满意。

七、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应诉制度,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执法投诉工作。

根据市局和区政府的指示精神,我们制定了《行政复议应诉制度》,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一年来,我局没有行政复议案件,也未发生被区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撤消、变更、确认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者责令履行法定职责案件。我们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把严格执法和构筑和谐社会、和谐交通相结合,不仅准确履行了法定职责,也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把国家的法规和党的政策传播给人民群众,为辖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八、结合交通行业现状,认真做好政策调研。

针对交通行业的各种现状、问题和解决对策,做好调研,写出调研报告,为上级领导提供基层信息。根据省交通厅的统一部署,全市交通系统开展了以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人本化为内容的“四化”建设活动,并开展了交通执法“四化”理论研讨工作,牟平交通局在全市交通执法“四化”建设中被评为先进单位,法制科的调研报告《实行综合执法改革》获得全市交通执法调研二等奖。

在今后的工作中,交通系统要以先进为榜样,加强研究,把握方向,锐意进取,扎实工作,推动交通执法工作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大的成绩。

行政执法工作汇报

根据《xx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20xx年全市“扫黄打非”暨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xx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xx年“扫黄打非”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的任务分工,现将近期“扫黄打非”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思想重视,精心组织部署。

根据我市“扫黄打非”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局的分工实际,局党组召开“扫黄打非”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安排部署工作开展。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扫黄打非”暨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工作目标,严明了工作责任,落实了分局、中队、科室每月信息上报制度,并针对城区内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措施,把“扫黄打非”工作作为创建文明城市、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

二、把握重点,认真抓好落实。

全面落实日常监管措施,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出版活动,对城市的重点部位像汽车站、火车站、高架铁轨桥下,公园周边等部位实施高密度巡查,对销售出版物的游商地摊一律清理取缔,并将清理整顿销售非法出版物和盗版出版物的游商地摊纳入市容建设评估体系。对重点地段要求分局进行全面监控,并落实到人,加强节假日、夜间等重点时段的执法力度,并采取守点和巡逻相结合的办法,全力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为全市大局和谐稳定、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注重宣传,建立长效监管。

各分局、中队、科室在执法过程中,充分利用各类载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舆论宣传,扩大了社会影响,加大了对“扫黄打非”的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导向,不断提高“扫黄打非”的社会影响力和公共认同感,努力为xx市精神文明建设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执法办案规章制度

1.争取各级支持,推进办案环境优化。查办案件特别是查办大案要案,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查办案件工作能否取得成效,良好的工作环境是基础。一是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对查办案件尤其是大案要案不搞“禁区、特例”。二是争取区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把纪工委、监察分局当成查办案件新的主力军,对纪工委、监察分局办案工作做到“三倾斜”(领导重视倾斜、力量调配倾斜、后勤保障倾斜)。精选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到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区纪委、监察局内部在履行自己职责的同时,也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完善分工协调、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确保案件从线索发现或提供到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审理整个过程高效运转。三是争取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纪工委职能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地与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相关科室沟通,互通有无,及时排除阻力和干扰,发现并解决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与公检法部门相互移送案件线索和已结案件跟踪制度、查办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复杂案件会审制度、整合办案信息、人力资源、措施手段,形成强有力的横向协作机制。

办案的意识。二是开展“传帮带”实践培训。在查办案件时,采取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办案骨干“传帮带”作用,实现“办案一线”实践培训。三是开展专门的办案工作培训。制定培训方案,编制专业培训教材,聘请高校老师或刑侦、预审专家讲授办案方法、办案技巧,交流办案心得,提高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的思想认识、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增强办案人员依纪依法办案的自觉性。四是加强专业知识培训。加强与上级机关业务部门和培训中心的联系与沟通,争取业务培训指标,有针对性选派干部参加培训;有条件的,也可选派干部参加党校、大专院校的脱产学习,系统学习法律、金融、经济、管理、资本市场等现代科学知识和办案业务知识。

3.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办案力量增强。为促进纪工委、监察分局规范有序开展查办案件工作,建立一支查办案件的生力军,建立和完善一系列配套制度必不可少。一是建立查办案件目标管理考核机制。量化考核管理办法,明确办案具体任务,落实办案责任,增强办案的使命感和主动性。二是建立查办案件联动机制。将每个纪工委、监察分局与纪委机关若干个科室捆绑重组,合理整合成几个查办案件的大组,实现优势互补,壮大查办案件力量。三是建立案件查处机制。严格办案制度,完善办案规章,规范办案流程,促进纪工委、监察分局查办案件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四是建立查办案件激励机制。对成功查办大案要案的办案组及办案人员给予嘉奖或予以记功,并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还可以开展优质案件、办案能手评选活动,对办案质量差的科室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从而充分调动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办案的积极性。

4.把握重点环节,致力办案程序规范。从办案重点环节入手,建立健全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制度和集体排查机制,进一步规范纪工委、监察分局案件查办工作。

一是把握案件线索处理环节。明确案件线索收集范围和处理程序,规定案件线索在限期内办理信访登记手续,经领导交办后方可进行信访初查。

二是把握初步核实环节,是成案的基础,对初核的问题和现象加以认真仔细分析解剖,注意从的蛛丝马迹中发现案件线索,寻找问题的根源和症结。

三是把握立案调查环节,是成案的关键。明确纪工委、监察分局立案调查的工作要求和调查权限,准备充分的立案前预审材料。四是把握案件移送审理环节。明确案件移送审理工作程序和案件装卷规范,加强对案件移送审理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执法办案民警岗位职责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纵深发展,我国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进程的循序推进,社会舆论监督力度的加大,各种问责机制的逐步完善,群众依法维权意识的高涨,特别是工商“两费”停征后,工商执法工作重心的转移,工商监管领域的拓宽,工商一线执法人员普遍感觉到监管责任日益加重,面临的执法风险越来越大,稍有不慎便会导致责任追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承担着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重要职责。随着我国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进程的加快,各种问责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工商部门面临的执法风险越来越大,正确认识执法办案的廉政风险,对依法办案、维护部门形象和保护执法人员有着重要的意义。

廉政风险点通俗的说法就是在岗位与职权上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通常指掌握“案、费、证、照”等方面全力的干部在工作中如何规避,简单说就是利用严格的制度进行有效的监督。设臵风险点就是让干部依法依规办事。

第一篇执法办案中违法乱纪行为带来的危害性执法办案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种常见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履行工商职责,监管市场行为的重要手段,1在履行职责中,由于不认真履行职责,违法乱纪的现象屡见不鲜,带有很大的危害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损害部门形象。在当前投诉渠道多,特别是网络、媒体关注度高的情况下,对相对人处理不当,往往会引起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对工商部门评价较差的结果,出现部门和相关人员被问责,影响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形象,进而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如安徽阜阳奶粉事件,某工商所所长收受厂家1000元贿赂,金额不多,但社会影响极坏。

(二)带来社会不稳定因素。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交织,本身就存在于各种不稳定因素,如果工商部门人员在执法办案中不作为就会影响相对人的利益,引起其反感,如果乱作为,甚至收受案件当事人的贿赂将可能引起更大的不满,甚至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承担法律责任。执法办案是依法行政的需要,作为公职人员必然要受到政纪、法纪的约束,违法乱纪情节较轻的将受到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1、研究拟定制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规章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3、协调指导全系统执法办案工作;

4、组织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组织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大要案件;

5、办理省局、州局、县委县政府交办及需要县局直接查处的重大经济违法违章经济案。

(一)执法指导领导岗:

1、研究制定执法办案的制度措施和指导意见;

2、研究答复基层有关案件请示;

3、组织系统查处不正当竞争、垄断等经济违法案件;

4、负责系统案件质量管理与案件评析评查工作;

5、负责系统办案有关制度的制定及管理。

6、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案件主办岗:

1、办理一般程序案件立案手续;

2、组织调查取证、查明案件事实;

3、依法办理行政强制措施的各项手续;

6、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并负责记录在案;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7、督促当事人履行处罚决定;

8、依法及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0、负责自办案件的移送和执行工作;负责指导案件协办岗整理案卷;

11、负责系统内外有关部门提请县工商局具体案件协查事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案件协办岗。

1、协助主办人工作。

2、接受案件主办人委托,履行案件主办岗授予负责某项或多项工作的职责。

3、在案件主办岗分配的办案任务范围内,依法进行初核、调查及使用相关措施。

4、具体负责办理案件材料的保管、移送、装订、归档等事宜。

5、具体负责县内外有关部门提请县工商局具体协查事宜。

6、完成交办工作。

(四)综合管理岗:

1、负责分局文件办理和相关单位来文办理和信访接待处理;

2、负责针对系统工作中的热点、新情况、新问题和普遍性问题的调研工作,负责分局工作。

总结。

汇报等综合性材料的起草上报工作及各项台帐的登录。

3、负责办案文书的发放与管理。

第三篇风险点位。

随着《行政处罚法》、《行政赔偿法》的出台,使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定权限和程序内行使职权。行政执法不规范是极易导致腐败行为发生的又一个风险点。

一、风险环节。

1、立销案管理;

2、调查取证;

3、实施强制措施;

4、行政处罚决定与行政处罚自由栽量权;

5、案件移送;

6、罚没物资管理环节。

二、风险点位。

(一)立销案管理的风险。

5而擅自不进行立案调查。不按规定使用案件系统进行立案,查办案件系统外运行,造成人情案、弃案的发生,可能导致不廉洁现象出现。

(二)调查取证中的风险。

6处,可能导致行政处罚出现畸轻畸重现象,导致行政复议被撤消或行政诉讼败诉。

(三)行政处罚确定的风险。

擅自改变案件定性、行政处罚种类、幅度;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大案小办、小案重罚或不予以处罚、行政处罚畸重,造成人情案、弃案的发生,可能导致不廉洁现象出现。;在执行中没有履行报批程序随意降级降档;违法干预执法办案人员办案、办人情案或打击报复;不按规定督促相关当事人执行行政处罚决定,逾期未执行的不提请法院强制执行。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可能存在为谋取私利而滥用自由裁量权;在办案过程中可能存在小案大办、大案小办或有案不办,截留私分、变相私分、提前预收罚没款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处罚决定书不按程序进行送达,作出责令停业、吊销营业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按规定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等。为了案件快办快结,一查不到底,对假冒等违法源头未予深究、或案后未有相应交代,因后续监管未跟上而被追溯相应责任的。

(四)实施强制措施的风险。

7力。强制措施容易出问题的方面:一是越权使用强制措施。有的单位为了办案方便动不动就采取强制措施,暂扣或查封物品,而没有考虑到对经营者的处罚,最后依据的法律法规是否赋予了工商部门有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这种超范围采取强制措施的行为较为普遍。采取强制措施,要考虑到案件定性和最后适用的法律法规等因素,《物权法》颁布实施后,采取强制措施更要慎重,采取强制措施的一定要按期限办事,不能拖延,同时要考虑合法性和合理性。二是违反程序。有的单位在能够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案件中不按程序采取强制措施,比如不及时送达暂扣(查封)物品通知书、不出具暂扣或查封物品清单或清单记载不祥细(数量、新旧、好坏程度等)、对暂扣(查封)物品不及时作出处理(是罚没还是发还)、审批手续不完善(24小时内审批)。

(五)罚没财物管理的风险。

对实施强制措施暂扣的财物、款项未及时办理人仓、入帐登记物品清单中对物品型号、数量等登记不详,可能导致物品损毁、丢失、侵占、挪用、数量型号出现差错等不良后果。暂扣入仓或就地封存的财物、款项,因保管不善损毁、丢失;提前预收罚没款,擅自截留、挪用、私分、私放、出借罚没财物、变价款或其他方式擅自处理罚没财物;将罚没财物变相低价处理给当事人或他人;应该销毁的物品而未及时销毁。

(六)案件移送风险。

8随着行政法制的逐步完善,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相衔接的问题已逐步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工商部门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主力军,查办的行政案件中有大量的违法行为涉及到是否构成犯罪。如《公司法》: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商标法》: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反不正当竞争法》:侵犯商业秘密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串通投标罪,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广告法》:虚假广告罪;《合同法》:合同欺诈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无照经营取缔办法》非法经营罪等,这些罪名是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管辖范围内主要的或是常用的,至于具体案件是否构成犯罪,要根据最高检、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加以判断和认定。对移送案件操作违反规范要求,或该移交未移交,以至产生严重危害后果。

(七)、外部施压产生的风险。

在现行体制下,现实生活中,办案人要经常面对情与法的碰撞和矛盾,人情关系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情关系对执法的不当影响,导致产生偏离公正的人情案和关系案。一是涉及执法个人或单位的亲朋好友同事等直接亲情友情原因所办的案件,实质上是一种权情交易行为。这种人情和关系与执法个人感情、利益密切相关,很难取舍,天秤极易倾斜。尤其容易在9一些社交广泛、喜交朋友,重情分、讲哥们义气,社会关系比较复杂、遇事不讲原则的同志身上发生。二是因为办案人员接受当事人的金钱、财物、礼物、宴请或受到某些人的请托拉拢和腐蚀等原因所办的案件,实质上是一种权钱交易行为。这种人情关系案本可避免,却因为有的办案人员意志不坚定,贪图蝇头小利而摊上,送顺水人情。容易在一些喜欢应酬、好与老板结交,处事庸俗、好玩手中权力、恃权自大意识较重、不给好处不办事的人身上产生。三是有关部门领导或上级部门领导打招呼及局领导授意等原因所办的案子,实质上是一种权权交易行为。这类人情关系往往是领导直接向承办人或通过向局领导打招呼,局领导向下属承办人授意甚至直接干预办案的居多。容易在一些喜欢讨好结交领导、奉承领导、升迁欲望强、善于编织“关系网”或唯命是从的同志身上发生。四是受部分有特殊背景人物的影响所办的案件。这类案子的涉案当事人在当地有一定关系和背景,有的是知名人士、知名企业家或当地的纳税大户,有的是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受各方面的特殊保护,地方党政领导往往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和维护稳定等为由帮助说情、打招呼,要求予以关照,并且他们中的某些人对工商工作有着一定的评价权,处理这类案件的法官甚是为难,有时不得不手下留情。随着社会的调整,办案人员经受这方面的说情压力和地方保护压力会进一步加大。

第四篇典型案例。

案例因受贿为传销人员通风报信,获刑九年。

【案情】2008年8月初,时任广西某市工商局公平交易科长的李雪润,在广州市经人介绍,认识了在本市从事传销活动的罗某。李雪润明知罗某是本市一个传销组织的业务经理,但是在其承诺给予“好处费”的利诱下,仍多次通过手机向罗某提供工商、公安部门联合打击传销活动的信息,使罗某多次得以逃避打击,并通过户名为“张兴得”、“胡智勇”的邮政银行储蓄卡,先后收受罗某给予的“好处费”共计98000元。2009年3月,该传销组织被省工商、公安联合督察组一举查获。2009年12月30日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公平交易科长的李有期徒刑9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七)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禁止传销条例》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查处传销行为。

11第二十九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的职责和程序查处传销行为,或者发现传销行为不予查处,或者支持、包庇、纵容传销行为,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案例二:《越权执法违反程序——工商局败诉法庭》【案情】2006年7月河南省某公平交易分局孙科长带领执法人员在未向值班人员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闯入南阳市某骨伤医院,砸锁撬门,闯入该院制剂室,强行摘走墙上的《制剂许可证》(经省卫生厅颁发),拆掉室内空调,拉走库内原料、成品以及其它生产设备600余件,价值3万余元,而后封门换锁。2006年8月21日,骨伤医院接到该工商局9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来该骨伤医院一纸诉状将该工商局告到了邓州市人民法院,要求确认其所谓“打假”行为违法,判决撤销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退还扣押的《制剂许可证》、药品和其它财物,并赔偿经济损失60余万元,邓州市人民法院很快立案。最后法院判决:撤销被告工商局扣押原告《制剂许可证》、制剂室药品和其它财产的具体行政行为;经济赔偿诉讼请求另案处理;工商局承担诉讼费600元。

12【点评】从这个案例来分析,既有越权执法行为,也有违反执法程序行为,首先砸锁撬门、封门换锁等一系列行为都是越权,法律法规还没有赋予工商部门这些权力;另外根据《药品管理法》第45条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对于医疗单位《制剂许可证》和制剂的管理,属于卫生行政部门职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药品管理法规行为的处罚范围,只限于“城乡集市贸易市场”和“广告管理”中的违法行为,所以到骨伤医院制剂室去查缴《制剂许可证》,拉走药品和其它生产设备,显然属超越职权,非法查扣;砸锁撬门和封门换锁更是没有法律依据。其次不出示执法证、对暂扣物品未及时处理等是违反程序。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先行登记保存有关证据,或者扣留、封存当事人的财物,应当场清点,开具清单。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应当在7日内作出没收、扣留或者解除登记保存的处理。

[法纪链接]。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13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

三、

【案情】2009年4月份,办案人员陈某在管区内例行检查时,发现杨某无证从事汽车维修和电焊经营活动,即将此情况向黄所长作了汇报并要求立案查处,黄所长安排陈某打电话通知杨某到办公室,经三人口头商议,杨某同意缴纳罚款10000元,并没有经过办案程序直接收缴了罚款,并口头通知让杨某办理行政许可有关前臵手续后到工商来办执照,没有依法予以取缔。因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杨某某的无证经营行为。2009年7月22日,杨某某违章修理河南蓝天集团豫qa2652甲醇运输车时,导致该车发生爆炸,造成司机李某当场死亡。8月19日黄某接到检察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检察机关接受讯问,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2010年4月10日,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这起玩忽职守案,判决被告人黄某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

14生重大爆炸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但黄某玩忽职守的行为虽然造成了严重后果,但只是该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之一,并有自首情节,可以酌情对被告人从轻处罚,遂依法做出以上判决。

[法纪链接]《刑法》第397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案例四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构成渎职犯罪。

15限公司通过了年检。同年11月某有限公司涉嫌诈骗和虚报注册资本案已经被市公安局经警支队立案调查,调查发现卫某多次授受卢某宴请、贿赂,卫某也因涉嫌渎职犯罪已被依法追究。【点评】卫某作为一名注册分局局长、工商机关的执法办案人员,他理应认真调查举报情况,依法作出处理。而他把一个举报应该移交刑事处理的“虚报注册资本”的违法案件办成一个虚假的“没有按照规定参加企业年检”行政处罚案,作了一个虚假的象征性的处理,卫某徇私舞弊,刑事不移交、办假案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应付举报人的举报,回避某有限公司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的违法事实。工作腐败见利枉法的胆大妄为和草荐法律随意执法的猖狂无惧,卫某伪造虚假的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放纵犯罪嫌疑人卢某,致使犯罪嫌疑人卢某继续进行违法犯罪(经营)活动的;在这期间,卫某授受卢某宴请、贿赂,与某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卢某相互勾结,隐匿证据办假案,利用自己职务便利,徇私枉法,擅自为卢某开拓法律责任,最终东窗事发。

16诉标准》将案件及时移送,不能以罚代刑,否则有可能构成“不移送刑事案件罪”。按照《刑法》的规定,构成“不移送刑事案件罪”的要件是:明知故意、徇私舞弊。

一、《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具体规定了虚报注册资本罪的立案标准:。

2、实缴注册资本达到法定最低限额,但仍虚报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在100万元以上,……;某有限公司是虚报注册资本100℅虚报注册资本,并且达100万元。

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十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第四百零二条)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指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监察等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交,情节严重的行为。

4、以罚代刑,放纵犯罪嫌疑人,致使犯罪嫌疑人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6、隐瞒、毁灭证据,伪造材料,改变刑事案件性质的;

案例五《工商分局:执法还是犯法》。

17当地的工商部门以涉嫌经销伪劣钢材扣住了,并做了相关调查材料。在没有送检的情况下,通过与货主协商,于11月17号,这批货被扣留了三天之后,工商部门决定没收李平的三车货物的三分之一,货值金额二十多万元,晚上,大港工商局在从李平的车上卸下来90吨,螺纹钢后将其余的180吨放行。同时对当初三位货车司机以及货主李平的笔录又全部重新做一遍,三车螺纹钢,270吨,被篡改成三车36捆,总共90吨.1月25日,工商部门就把扣下的90吨螺纹钢以每吨1800元的废钢价,卖给了大港物资回收总公司。

18津工商局大港分局就应该将它们依法全部没收并予以处罚,如果质量没问题那就应该全都放行,为什么要煞费苦心地篡改办案记录,扣一部分放一部分呢?工商机关把这批钢材没收了以后,变为国家所有以后,按照我们国家现行法律规定应该由拍卖机构进行拍卖。根据规定,李平如果对大港分局的处理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六十天之内,向上级机关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直到今天,期限也没有到,但本应做为证据保全的钢材却早已经被物资回收总公司出售了。挣钱最快结果最坏如果权力可以用来挣钱的话,我相信这是世界上最快的一种挣钱方式。因为权力可以通过威慑强制等手段直接把各种资源抓到手中,那简直就是无本万利的买卖,而且这些手段,都是在执法或者是服务的美好名义下进行的。正因为权力挣钱容易,所以世界各国包括我国,对用权力挣钱十分戒备也十分防范,因为它是以掠夺社会资源毁坏市场秩序践踏公平正义为代价的。这是最快的,但也是最坏的挣钱手段。如果不能严厉制止和惩罚这种行为,市场将不成其为市场,政府也将不成其为政府。

[法纪链接]《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篇执法办案中廉政和监管风险点防范管理。

一、监管执法中廉政风险的主要成因。

1、依法行政的观念不强。作为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是首要的最基本的要求。但在执法实践中屡屡出现违法行政的行为,有的不履行任何手续就私自采取扣押封存等强制措施,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的在处罚中随意裁量,罚款就在办案人的嘴上,想罚多少就是多少;有的不请示、不报告、不送达、不处理、不移送等等。这些违法行政行为的根源就在于执法人员以管理者自居,官本位的思想意识根深蒂固。

2、职业风险意识不强。从事工商行政管理的工作人员在履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过程中,承担着与职业相关的各种责任追究、人身伤害、精神损害等方面潜在的可能性。在长期的执法实践中,部分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淡漠,有的心存侥幸,怕麻烦图省事,在执法中走捷径;有的是图私利刻意所为;有的是怕承担风险,刻意规避制度规定;有的是职业素质差,没有意识到风险所在,无意所为。导致问题的根源在于没有树立正确的职业风险观,没有准确地认识权利和责任的辩证关系,淡化了责任。

20发生的事例屡屡出现。问题的根源就在于工商执法人员存在靠山吃山的思想,妄图凭借手中的执法权谋取私利。

4、错误的政绩观和不完善的考核体系是诱因之一。基层执法存在着许多障碍,执法受阻的因素比较多,因此工作上对执法监管的评价弹性较大,考核中把处罚等同于监管,把办理案件的数量等同于监管的力度,把罚款的数量作为核拨经费的依据等,这些错误的做法导致执法人员在执法中有意识地追求案件的数量和处罚额度的最大化,甚至于让当事人出办案经费等,在这些因素的作用下,公正执法的难度可想而知,监管风险和廉政风险也就在所难免。

5、综合监控的方式和措施有待改善。在行政执法中,经过长期的摸索,建立起了一系列的制度和规定,对执法行为进行规范,效果明显。但是,目前仍然存在监控的方式单一和监控措施不完善、缺乏力度等问题,比如法制部门的程序监督多于实质监督,纪检监察监督重纠正违规轻责任追究,常常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同时,法制、纪检监察、财务、人事教育等综合监督控制部门没有形成合力,综合措施不到位,而且事后监督多于事前和事中监督。

21等,因此防范和管理执法监管中的廉政风险必须坚持长期、综合有效的措施。

二、监管执法廉政风险点防范对策。

(一)建立案源先行备案制度。为防止执法人员在案源的核实过程中随意处臵案源的现象发生,建立和坚持案源先行备案制度。即各级办案机构获取案源,应先向同级法制机构备案(基层工商所由法制副所长负责案源的先行备案工作),经主管局长批准后(基层工商所由所长批准),办案机构才可开展案件线索的前期调查核实工作。

(二)强化立销案制度。为防止办案机构不及时立案或不及时填写《立案审批表》的现象发生,各局要进一步强化立销案制度。在案源核实的当日即应填写《立案审批表》,报主管局长批准后送法制部门备案。对已立案的案件,在调查过程中若发现违法事实不成立、证据不足、当事人逃匿等情况,办案机构应及时填写《有关事项审批表》,详细说明销案的理由并附带相关材料,报主管局长批准并送法制部门备案后,方可销案。

22主管局长批准后,方可对当事人的财物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情况紧急或交通不便的可先征得主管局长口头同意,但事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补办相关手续。对已实施的行政强制措施,法律法规有明确的期限规定的,办案机构最迟应于行政强制措施到期前2天,根据案件调查的需要,填写《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提出相关意见,报主管局长批准后及时处理。

(四)建立健全扣留(封存)、罚没财物监管机制。在执法活动中,采取扣留(封存)财物等行政强制措施,应使用统一编号的执法文书并严格规范制作格式及内容。对于扣留(封存)的财物,办案机构应在扣留(封存)财物的当日或次日将财物清单交同级法制部门备案。法制机构应会同监察部门对清单所载财物的出入库、行政强制措施的解除或没收后销毁、变价处理及罚没款入库等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办案机构在执法过程中依法暂扣的现金,应于实施暂扣措施的当日上缴办案机构所属局财务暂存帐户(特殊情况可于次日上缴)。严禁设立“小金库”,挪用、私分或变相私分暂扣款和罚没款。根据案件情况需要退还当事人或转入罚没上缴财政的,要填写《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报主管局长批准后,按照程序规定及时做出相应处理。变价处理或销毁依法予以没收的财物时,应事先填写《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经主管局长批准后,由办案机构的执法人员会同法制、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共同处理。

23无使用价值需销毁的物品,应由办案机构制定销毁方案。销毁物品时,办案机构的执法人员应填写《物品处理记录》,法制、监察机构的工作人员应监督销毁并在《物品处理记录》见证人一栏签字。有使用价值的物品,由办案机构的执法人员与法制机构的工作人员共同将物品交有资质的拍卖部门进行公开拍卖。若无法实施公开拍卖活动时,则应由物价部门对物品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而后依据评估价格将物品交给有资质的单位收购,收购单位需出具发票,办案机构的执法人员应填写《物品处理记录》,法制、监察机构的工作人员需在《物品处理记录》见证人一栏签字。

(五)加强取证及送达环节的日常监督工作。为防止办案机构在案件取证过程中涂改、伪造案卷材料以及不按照程序送达法律文书等现象发生,各局应一方面加强执法人员的法纪教育,严格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调查取证和送达法律文书。另一方面应由法制部门会同监察部门通过查验案卷材料和对当事人的回访,加强日常监督,防微杜渐。

24机构集体讨论,形成初步意见后,按照规定送法制部门核审、报主管局长审批。主管局长对办案机构的调查结果、法制部门的核审意见等进行审查,并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1、违法事实不能成立或违法行为较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处罚;

2、确有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

3、案情复杂或者大要案件应给予较重处罚的,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4、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七)加大案件的执行力度。为维护法律和执法工作的严肃性,各单位应认真督促检查《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履行情况,及时追缴罚没款上缴财政。当事人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及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八)强化案卷管理工作。办案机构应于案件办理终结后5日内,按照《程序规定》的要求,将案件材料装订成卷,上交局档案室统一保管。

鄂州市华容工商分局。

廖甜。

市场局执法工作汇报

和最新成果,为各级管理部门的信息统计、数据分析、调研决策和日常管理提供翔实的资料和工具。5、重视普法培训,健全执法机制。主要内容:一是去年9月和11月下旬,市支队分二期对市直文化市场业主和从业人员进行普法培训,学习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并实行统一考试和佩证上岗。并要求各文化经营从业人员实行文化经营管理委托责任制,强化岗位职责,弥补了在文化市场经营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二是对全市各级稽查部门的“净网先锋”、“oa”系统操作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三是自去年起对全市各级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实行文化市场稽查工作评估考核。考核的内容包括市场秩序、日常检查、举报受理、信息与统计、队伍建设等内容。12月27至29日,市局组织有关人员分三组对全市2004年度文化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评估考核,温岭、仙居、黄岩、椒江、路桥等稽查队分别达到市级优秀稽查机构评估考核标准,被评为台州市2004年度文化市场稽查工作先进集体,文化市场稽查机构优秀率达55%。通过评估创优活动,有效地强化和完善了文化市场管理依法行政的工作机制,为实现文化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和一体化,实现文化市场稽查的高效率、文化行政执法的高质量、稽查队伍建设的高素质奠定了必要的基础。二、2005年工作思路指导思想:继续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推动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文化市场的依法管理,提高文化行政执法质量。主要工作目标:一是认真实施和完善《台州市文化市场稽查机构工作评估考核标准》,强化和完善文化市场依法行政的有效工作机制,实现全市文化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和一体化,努力实现文化市场稽查队伍建设的高素质,文化行政执法的高质量和文化市场稽查工作的高效率;二是强化稽查队伍的自身建设,利用多种有效形式,开展多主题、多层次、多渠道的行政法规培训和业务技能培训;三是强化市场监管,争取全市文化市场良好率在75%以上,并积极向前移位,引导各级文化行政执法部门要自加压力,努力创新,奋力争先,至年底,争取实现全市3/4以上稽查队为优秀稽查机构。

(2013年上半年)。

1、完成两节两会期间文化市场专项整治,为节日营造文明、祥和和谐气氛。

2、开展了春季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大检查,保障安全稳定有序局面。3、完成一年一度许可证审验换证工作。落实依法管理。4、开展了“扫黄打非”行动,净化了文化环境。

5、开展了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信息“净网”行动,清除了非法信息传播。6、开展了清理学校周边文化环境专项检查,保护学校周边文化环境。7、开展中、高考期间网吧专项整治行动。为招生考试营造良好氛围8、进行文化执法宣传2次。广泛宣传了文化市场法律法规。

二0一三年六月五日。

工作总结。

执法大队积极研究部署暑期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一、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将日常巡查、错时检查、突击检查、反复回查等检查方式相结合,做到查无死角,切实加强暑期文化市场监管。进一步贯彻落实值班制度,每周安排一个执法大队在分管责任人的带领下进行值班,确保文化市场举报电话“12318”举报热线24小时畅通,做到及时交办、及时处理、及时反馈。

二、突出重点领域,以网吧、电子游戏室、ktv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主要针对网吧场所是否存在无证经营、未实名登记、超时经营、接纳未成年人现象以及娱乐场所是否存在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超时经营、播放违禁曲目等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并督促各场所做好各项安全工作。特别加强重点地区的监管,尤其是位于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以及偏远地区的网吧、电子游戏室,严查无证经营行为。

三、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加强文化市场安全管理,全力营造健康、有序、安全的文化环境。一是加强部门协作,开展联合执法。切实加强与工商、公安、消防等多个职能部门的协作,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二是对全市各文化经营单位进行地毯式排查,特别是歌舞娱乐场所、网吧、影剧院、文保单位等人员较为密集的场所和印刷、打字复印等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排查其安全通道、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等重点部位,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三是通过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明确分管责任人安全管理责任,全面落实文化经营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形成分级监管、责任明晰、定位准确、高效运转的监管体系,构建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文化市场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文化市场举报热线“12318”,有效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积极鼓励市民参与文化市场监督。召开文化业主专题会议,认真梳理文化市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就执法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进行了交流和探讨。

行政执法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一年来,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在县法制办和市局法制科的领导和精心指导下,根据县、市行政执法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处罚法》、《药品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全年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800人次,取缔无证经营户7户,查出假劣药品、不合格医疗器械311种次,货值达431452元,办案300件,没收违法所得264374元,给予行政处罚634012元,罚没款到位240409元。由于加强了行政执法工作,有效地规范了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保证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保障了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有效地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确保的行政执法公正严明,推动了依法治药进程。下面就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加强法制宣传,增强法律意识,营造法治氛围。

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法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法律意识,是加快改变执法环境,推动依法治药的重要途经。我们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1、抓好法规宣传,进一步提高依法维权意识。

为推动依法治药进程,促进广大人民群众和涉药单位学法、知法、守法,我局紧紧抓装3·15”、“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契机,加大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规的宣传教育。今年共设立法律法规、鉴别药品真假咨询台2台次,挂出药事法规宣传横幅8条,推出宣传盾牌40多个,法律法规宣传板6块,散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展示假劣药品300余种,现场集中焚烧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货值5万余元。通过一系列药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等活动,广大人民群众能自觉抵制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侵害,维护了自身合法权利,健康消费的法律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我们全年接待各种咨询人员约2000人,较去年增加一倍。

2、抓好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守法经营意识。

为了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守法经营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我们采劝分片集中,内容侧重”的办法,组织了10埸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综合知识培训,先后培训从业人员513多人。组织涉药单位征订了《中国医药报》、《医药经济报》等专业报刊杂志近100份。并对100多家未参加法律培训的诊所、社会医疗机构,采取送法上门服务的办法,帮助他们依法做好各项基础工作,收效较佳。县益民大药房刘利明同志说:“药监局的同志能及时指出我们存在的问题,使我们逐步走向了正规”,茅草街配送站负责人杨学武同志说:“药监局的细心指导,使我们学到了很多知识”。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较去年相比明显提高,药品质量明显好转,进货渠道明显规范,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明显提高。

3、抓好岗位学法,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意识。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在全县行政执法单位开展岗位学法活动》的文件精神和省局组织的开展岗位学法活动,我局以岗位学法活动为契机,强化了机关干部职工学习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规章。为此成立了局长为组长的岗位学法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岗位学法实施方案和具体培训课程表,发放了13份《行政许可法》等法规资料,为切实解决好工学矛盾,达到工学两不误,确定每周星期五政治学习时间改为学法辅导,两位副局长分别对《行政许可法》、《药品管理法》、《湖南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指定的法律、法规进行了重点辅导,共计讲课40多课时,今年5月省局组织的岗位学习考试,我们干部职工考出了较好的成绩。有效地强化了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全体干部的执法水平。

二、求真务实,改善作风,切实履行药监工作职责。

期药品多达20余种次的违法行为,当场销毁假劣药品货值800多元;组织参观了进货渠道规范、药品质量合格、购进记录完整、药品陈列有序、环境卫生清洁的天然村卫生室。同时,先后在辖区内聘请了药品协管员、联络员、信息员共106人,基本形成了县、乡、村三级社会监督网络,解决药械监管鞭长莫及的状况,有效地保证了药品市场监管的全面覆盖。

2、突出薄弱区域的治理。把大通湖区作为重点监控区域,根据大通湖区监管现状,积极向大通湖区管委会领导汇报药品监管工作,取得了大通湖区管委会高度重视,在会上,区长邓宗祥同志明确表示,在药品监管工作上,不管遇到什么困难,管委会都会全力支持和帮助。加强与区社会发展局协调合作,9月,局领导亲自带队,与大通湖区卫生防疫站4名同志一道对大通湖区81家涉药、涉械单位进行了大规模集中整治,极大地打击和震慑了不法分子,使大通湖区药品经营秩序有较大的转变。

3、突出重点品种的排查。在药品打假治劣战役中,坚持把假劣药品、一次性使用无菌输液器(输血、注射)和医疗单位制剂以及以往犯案率较高的药品、医疗器械产品作为排查清理的重点品种,开展了拉网式排查清理活动,组织开展了对医院和药店的行为规范、医疗器械、牙科设备、生物制品等四项专项检查。

4、突出假劣药品的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行为,认真研究往年打假治劣工作做法,借鉴兄弟单位成功经验,不断理顺工作思路,拓展稽查方式方法,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把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活动引向深入。对涉假案件的查处坚持“五不放过”,即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来源、去向不查清不放过,涉及的单位、责任人不查清不放过,案件产生的原因不分析透不放过,涉案人员未得到应有的惩处不放过,今后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加强与卫生、公安、工商、物价、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打假工作格局和工作机制。今年来,对15起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进行立案调查,取缔无证经营3户,没收假劣药品193种次,货值达43万余元,进行行政处罚20多万元,较好地规范了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打假治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5、突出食品监管资源的整合。

我局是食品安全牵头单位,为了尽快进入监督角色,依法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我们一是认真开展了食品安全工作调研。针对食品安全监督职责、职能不明,部门职能交叉的现状,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管辖范围以及今年来所做的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二是充分整合食品监管资源,9月21日,根据调查情况,组织召开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议,对食品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能、职责和管辖范围进行了具体明确,较好地解决了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职、权、责等问题,整合了现有监督管理资源。三是健全制度,完善方案。先后制定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协调办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和《县2004年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确保中秋、国庆的食品安全,我们认真制定了《中秋、国庆两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两节期间食品安全检查的集中行动方案》,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逐步走向了正规。四是牵头组织开展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于9月26日至27日,我局牵头组织工商、质监、卫生、公安、广播电视等部门20多人,对南洲城区的超市、集贸市尝酒店、学校、食品加工企业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及时指出所发现的问题,对问题比较严重的个别糕点和熟食加工企业工作人员不穿工作服操作、加工作坊卫生状况较差、制作环境简陋等问题,我们已责令当事人及时整改,同时,及时销毁了6只动验不合格的病死狗。

三、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

1、建章立制,政务公开。

为了加强行政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办事质量和效率,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增强为人民服务意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总结实践经验,制订各种制度。主要有:审批许可制度、处罚制度、廉政制度、、禁酒制度等。为了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树立新形象,专门设立政务公开栏,主要公开的内容有:办事承诺、时限、办事程序、处罚程序、审批许可程序、审批许可的内容及监督电话等。

2、建立和完善了行政执法机制。根据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和一系列规章制度。成立了行政执法领导小组,明确了行政执法工作目标和法律责任,制定了办案制度和行政执法工作纪律,签订了行政执法责任状。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两错”追究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主办负责制,做到了行政执法工作有检查、有督促,有监督。真正使行政执法人员既有权力、又有责任,既严格了执法程序,又规范了执法行为,还充分调动了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行政执法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xxx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在县农委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农业和农村工作大局,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农业行政执法年”活动抓亮点、法律法规宣传抓特色、涉农违法案件查处抓重点、农产品质量监管抓源头、队伍建设抓提高的原则,大力开展了农业行政执法、农资经营管理、涉农违法案件查处等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及明年的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农业行政执法年”各项活动。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今年是全省的“农业行政执法”活动年,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和取得实效,县农委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并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主要负责工作协调、信息整理、对外宣传和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一年来,我队认真按照《xxx“农业行政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开展农资打假、放心农资下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等各项工作,并认真填写上报各类报表和工作信息,经过一年的努力,各项工作都已圆满完文案大全成并取得了实效。

2.加强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群众法制意识。

一是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和3.16“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等活动,采取悬挂横幅、现场宣传、实物展示、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对广大农民群众进行了农业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假劣农资识别的现场指导。年内共开展相关宣传咨询活动5场(次),现场展示假劣农资100多公斤,悬挂横幅5条,发放明白纸、宣传资料及农业法律法规书籍2500余份,发放《致全县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400余份。各项宣传活动群众累计参与人数约5000多人次。

二是今年年初,我队参与召开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班,对全县农产品生产者和农业投入品经营者在涉农法律法规方面进行了系统的培训。培训中,我队参与制作幻灯片讲稿2份,知识讲座2次,为参会人员现场讲解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及法规》和《农资经营涉及法规知识》,并发放《致农资经营者的一份信》200余份。

三是为了应对冬季农业生产,在蔬菜大棚中使用农药的情况,我队组织召开了一次针对农业投入品批发商户的培训班,对我县批发配送农药的农资批发商进行了一次法律法规的系统培训和政策宣讲,发放了《国家关于禁限用农药管理的相关公告》等宣传资料100余份,并与农资批发单位负责人签订了《xxx农资经营批发单位承诺书》。培训班的召开,为杜绝禁限用农药在我县的滥用和进一步做好农资监管奠定基础。

3.各部门联合,切实开展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省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相关通知的要求,我队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并牵头组织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整治行动从3月份开始,通过对农资经营者经营证件、进货渠道、包装标签、产品质量、违禁农药销售、农资新产品销售、经营行为等七个方面的检查,通过多次的检查治理,查处了一批存在质量问题和违规使用的限用农资,有效的规范了农资经营市场秩序。

为继续巩固农资打假护农专项行动的成效,我队在后半年开展了3次农资及农产品治理安全检查,认真开展了数次农资打假等市场检查活动。至目前,各项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00多人(次),车辆52台(次),累计检查农资生产企业20多家(次),检查农资经营门店180多次,其中外县农资批发车辆5辆;化肥批发公司5家,化肥生产企业1家,农民蔬菜专业合作社32个(次),蔬菜生产基地21个(次),农产品生产农户90多户。检查农作物种子、农药、化肥、农膜品种250多个,数量达2万多公斤。依法没收过期种子427袋,过期农药300多瓶(袋),无标签农药73瓶,标签残缺肥料5袋,杀鼠剂76支,限用农药甲拌磷26瓶,货值共计5000多元。

4.针对实际,切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今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我队针对重点,认真开展了以蔬菜生产基地、农民蔬菜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企业、农资经营门店以及农资生产企业等单位为内容的监督检查共6次,配合县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站开展蔬菜农残检测抽样工作12次。在检查中,我队对销售质量不合格蔬菜的2超市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当场下架处理,同时归根溯源,进行追究调查。与工商部门协调处理了质量不合格蔬菜的超市1家,并由工商局予以了行政处罚;对xx和xx两家蔬菜销售市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责令他们及时开展农残检测工作,并在后期的检查中,督促他们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控工作;对没有办理危化证但私自购进并配送农药给本社社员的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没有建立生产经营档案的16民专业合作社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经检查整改,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5.深入调研,上报专题调研材料。

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开展农业执法等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队安排专人,开展了5次形式多样的调研工作。在调研中,执法人员通过进村入户,同农资经营人员、农产品生产企业工作人员交谈,深入了解最基层的声音,并形成了《农业行政执法调研》、《农产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调研》等8篇有价值的调研材料,为上级领导制定决策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二)严格执法,认真开展违法案件查处和纠纷调解工作。

今年,我队在进行各类市场检查的同时,积极开展了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完成了省农牧厅通报督办的案件1起,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案件调查处罚了9起。经过我队一年来对执法办案的不断摸索和学习,已经基本掌握涉农违法案件的办理流程和相关规定,执法办案人员的经验也不断丰富,为今后更有效的开展执法办案和农资纠纷调处打下了基础。至目前,共依法查处农资经营违法案件10起,其中以一般程序立案的3起,行政罚款2460元;以当场处罚程序立案的7起,行政罚款950元。参与农资纠纷调解5起,均得到圆满处理。

(三)联系实际,开展市场主体清理工作。

为了进一步搞好农业投入品监管,我队按照掌握情况、摸清底子的原则,对全县范围内的农资经营者进行调查摸底。经排查,全县共有化肥生产企业x家,农作物种子生产企业x家;农民蔬菜专业合作社x家;化肥专营批发公司x家;外来农资批发配送公司x家;本县农业投入品经营门店共x家,其中化肥农膜经营门店x家,种子农药经销门店x家(农资批发配送的门店有x家),部分门店综合经营化肥、农膜、种子、农药等农业投入品。

(四)强化管理,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教育。

今年以来,我队按照“六五”普法及执法工作的职能职责要求,对执法人员开展了以农业法律法规知识、行政执法程序、执法办案技巧、执法文书制作、涉农处罚条款、农资管理知识、假劣农资识别为内容的系统培训,加强了岗位训练与执法实践,按照“实体法和程序法并重、法律知识与操作技能并重”的要求,培训执法人员快速发现问题、有效锁定证据、正确判断违法行为、严格遵守执法程序的能力。通过集体学习经典案例,分析理解法律条款,共同参与制作法律文书等方式,逐步提升了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今年,共有2名执法人员参加了省农业执法总队召开的执法培训班,并带回大量的执法学习资料。2名干部参加县政府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班。单位集体学习累计抄录学习笔记3万余字,个人抄录笔记2万字,撰写学习心得2篇。

(五)规范执法,不断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

今年,我队通过不断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则》、《农业行政处罚重大违法案件审定制度》、《农业行政执法办事公示制度》、《农业行政执法罚没物品管理制度》、《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工作守则》、《农业行政执法限时办结制度》、《农业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执法监督与廉政建设制度》等制度,并实现了制度上墙,这为执法人员廉洁高效地开展执法工作提供了切实可靠的制度保障。通过规范执法运行机制,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和公正,确保执法人员廉洁自律,秉公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阳光执法、和谐执法,努力调动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执法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六)强化措施,加强执法队伍作风建设。

在队伍作风建设方面,我队紧紧围绕全县农业发展大局,突出重点,始终把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农民作为农业执法的出发点,把有效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和谐稳定作为农业执法的落脚点,树立农业执法队伍勤政、廉政、公平、公正的良好形象,以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严谨扎实的工作作风和埋头苦干的奉献精神,扎实开展农业执法工作。今年,我队严抓工作态度,强化责任观念,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把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作为提升农业执法形象的重要抓手。

(七)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努力推进执法能力建设。

今年,我队积极申报了《xxxxxxxxxxxxx》一项,签订了《项目责任书》,按照项目建设内容,认真开展了执法制度建设、执法信息统计、大案要案查办、执法取证设备配备等方面的建设,项目资金xx万元。目前项目严格按照责任书要求,实施已全面开展,年底可基本到位。下半年,我队又积极申报了《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治理工作建设项目》,力争在今后几年内通过争取能够立项。

(一)认真开展普法宣传、不断提高法制意识。

一方面继续强化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和执法实践操作,加强执法队伍素质的提高,提升执法水平和工作能力,另一方面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农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为农业生产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供宽松的法制环境。具体抓好农村法律法规培训和农资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并联合各部门、各单位搞好农业法制讲座培训,完成法律进村入户、放心农资下乡、“六五”普法、法制展览等各种法制宣传活动,积极创造条件多印发法制宣传资料,全面完成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任务。

(二)规范农业执法行为,提高农业执法能力。

xxxx年农业综合执法重点做好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及日常监管,切实抓好春季以规范种子、农药、肥料农资市场为主,秋季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的各项工作。

一是要突出案件查处力度,对市场检查、投诉举报、媒体披露等途径发现的问题,予以认真查处,对已立案查处的案件进行跟踪关注,及时结案,对已处理的违规单位或个人要开展“回头看”,督促整改提高,对大案要案集中力量一查到底。

二是要突出源头监管。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测,要对查获的情况进行严厉处罚,切实加强农资经营者及其农产品生产企业的资格管理,进一步规范农业投入品的经营和使用行为。

三是加强农资市场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全县农资市场繁荣有序。全年计划对农资市场检查不少于4次,并着重开展对经营证件、进货渠道、包装标签、产品质量、违禁农药销售、农资新产品销售、经营行为等七个方面的检查。

四是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进一步加强与工商、公安、质检等部门的合作,协调各个单位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发挥各部门的优势,联合执法,监督管理,将农产品安全生产、农资经营流通以及影响农业生产经营等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五是积极建立农业执法快速反应机制。做到有案必查,快速反应,针对全县农业生产中常发的违法违纪行为,加大预测分析,力争作到加强预警,把违法行为和矛盾纠纷平息在萌芽状态,努力保护农业生产健康有序发展。

六是完善农业生产事故及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农业生产事故和各类应急事件处理运行机制建设,提高农业生产事故和应急事件调处能力和工作力度。及时处置各类纠纷和突发事件,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突发事件的损失和影响。

七是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在开展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自查自评的基础上进行监督抽查,组织一至二次农业行政处罚案卷的集中评查或互查活动,以查促优,以评促优,及时纠正不当行为,落实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

八是继续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执法行为。通过规范执法运行机制,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和公正,确保执法人员廉洁自律,秉公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阳光执法、和谐执法,努力调动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执法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三)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建立诚信经营企业。

一是完善档案、信息和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开展农资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二是建立农资经营单位进销货信用档案,落实农资商品索证验证制度、备案登记制度和质量跟踪制度;三是在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规模种植基地全面推行生产档案制度,探索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四)认真处理群众投诉,做好事故调处工作。

认真接待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并及时登记交办,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特别是做好农业生产事故调处工作,针对农业生产事故的发生,快速、准确地解决生产事故的调处工作,切实减少农民损失,维护群众利益。

(五)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改善执法办案条件。

xxxx年我队将积极申报争取《xxxx》,同时积极争取上级农业综合主管部门和县财政支持,进一步提升农业综合执法能力,努力改善单位办公经费欠缺,执法手段单一、执法力量薄弱等一系列问题。

市场局执法工作汇报

第1期(总第102)。

珠海市城市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0年1月15日加强夜间市容执法。

为民排难解忧。

为加强我市夜间市容环境管理,我局针对珠海亚热带海滨城市的特点,合理整合调整执法资源,自2008年12月起完善夜间执法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夜间市容环境管理,取得明显成效,一年多来,各执法大队夜间小分队坚持来电必接、有诉必处的原则,快速、高效处置夜间各类违法行为,夜间市民投诉大大减少,口岸、情侣路等夜间市容污染的“重灾区”情况全面改观。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构。

(一)统筹安排,提出解决问题新思路。

并下发了《关于加强夜间执法严格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大队组建夜间值班小分队,承担各自辖区内的夜间执法工作,及时查处局“城管110”转办、局领导督办及群众投诉的事项。各大队从2008年12月11日晚上开始,正式启动夜间执法行动,大队领导亲自带队,认真安排值班人员执勤巡查。

局领导高度重视夜间执法工作,切实关注城管队员夜间执法安全,经常开展夜间市容巡视,掌握执法成效,局主要领导多次到各大队夜间小分队办公室及执法现场调研,并提出执法工作新思路。

(二)重新组建“城管110”指挥中心。

去年5月份,结合我局规范化建设,将原机动大队所属的“城管110”划归市局统一管理,定为“城管110”指挥中心,并增加执法人员,实施24小时值班、一级调度,建立了快速反应机制,规范了接报、转办、回复、跟踪等工作程序。同时定期编发《城管110执法动态》,通报各大队处理市民投诉情况,向各级领导提供相关信息。一年来,“城管110”已接受群众投诉10488宗,其中处理夜间投诉1603宗(夜间施工和社会噪音927宗,市容环境方面623宗,规划等其他53宗),全部转到各辖区执法大队夜间值班室得到及时处理。

(三)整合夜间执法执勤人员。

—2—。

组,每班由2-3名执法队员及若干协管员组成;香洲大队抽调15名执法人员组成夜间小分队,确保城区夜间执法力量得到保障;高新大队安排专人晚间接电、专人处理。

二、规范管理,反应迅速,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开展夜间执法工作以来,我局制定了相关的运作制度,建立健全了“城管110”指挥中心工作的相关规章,制作了《城管110指挥中心接线员文明用语》;各大队建立并完善了夜间值班、巡查等制度。并要求执法人员做好巡查执法日志,对群众投诉及时登记、回复。如拱北大队要求夜间执法队结束每周夜间执法工作后,在周一上午9时前,将夜间执法小结和巡查日志交大队部,由大队部根据小结和巡查日志进行汇总并报市局备案。

三、

依法行政,服务于民,有效治理夜间违法行为。

(一)加大执法力度,实行无缝执法。

各大队在时段上大力推行主城区网格化管理,无缝隙执法。拱北大队把夜间执法工作分为上、下半夜,上半夜各辖区中队对市容进行机动巡查,下半夜夜间小分队负责处理110转来的群众投诉。对辖区重要区域和市容“六乱一占”行为多发地段安排专人定点。在夜间执法力量得到保障的同时,达到了执法无缝对接,执法整体“全覆盖”。

(二)积极处理群众投诉,为民办实事。

—3—。

认真排班执勤,重点查处市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先后查处了唐家东岸村村口工地燃烧垃圾污染环境、散发臭味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夜间定点和巡查,控制好“四个周边”。乱摆乱卖主要集中在人流量大的广场、小区、大型商场、巴士站周边,要提升辖区的整体市容环境,控制好这“四个周边”的市容市貌尤为重要。各大队夜间小分队在处理投诉之余,将执法力量向情侣路、口岸周边等重点路段及投诉热点倾斜,加强定人、定岗执勤和机动巡查。对乱摆乱卖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处理,使这些路段的乱摆卖得到了有效控制。

(四)多措并举,集中治理夜间烧烤档等市容“黑点”。一年来,各大队夜间小分队处理夜间烧烤档、大排档等占道经营行为825宗,占投诉总量的一半。夜间烧烤档、大排档具有扰民严重、投诉量大、反复性强的突出特点,单纯采取定人、定岗或机动巡查的方式,难以取得明显的整治成效。为切实解决这一突出问题,香洲大队遵循“先教育、后处罚、再整治”的原则,分步骤治理夜间烧烤档,对118家拒不整改的商铺进行了立案查处。经过夜间小分队多管齐下的治理,夜间烧烤档得到了一定的遏制。拱北大队在迎澳门回归十周年庆典期间,对口岸地区、情侣南路、夏湾等地连续突击整治,有效遏制了夜间占道经营及乱摆卖严重回潮现象。

—4—。

处违法行为,坚决维护群众利益。去年10月20日凌晨两点,香洲大队夜间小分队在查处某工地夜间违法施工时,当事人态度强硬,拒不配合执法工作,执法人员毫不妥协,果断采取强制措施,阻止施工作业,受到周边居民的赞同。

目前,夜间执法工作虽然存在执法资源、执法手段有限等困难,尤其是夜间施工、噪音扰民等违法行为随季节有增加趋势,各大队将在今年进一步加强这项工作,在运作模式上积极创新,务求实效。

香洲大队夜间小分队共出动执法人员3294人次,执法车辆1713台次,受理各类举报1773宗。其中,夜间施工640宗,占举报总量的35.5%;夜间烧烤417宗,占举报总量的24%;占道经营434宗,占举报总量的24.5%。乱摆卖214宗,占举报总量的12%;社会噪声68宗,占举报总量的4%。

拱北大队夜间小分队共处理群众举报1455宗,其中城管110转来举报1072宗,其中夜间施工举报157宗,教育整改违法行为2310宗,取缔流**摆卖和占道经营行为2522宗,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91宗。

高新大队夜间巡查小分队共处理夜间举报74宗,涉及噪音扰民31宗、乱摆卖20宗、夜间施工18宗、占道经营5宗。

—5—。

抄送: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市政府正副秘书长,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市综治办,市维稳办,市应急办,市机关作风办,市城管委办。

—6—。

审核:张丽芳编辑:彭建力。

—7—。

执法办案研究

按照区纪委、监察局领导要求,为切实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进一步做好案件查办工作,现将案件检查室2015年1-5月份查办案件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查办案件基本情况。

二、查办工作主要做法。

1、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拓展案源。针对案件线索逐年下降的趋势,我们不坐等而是主动出击,采取多种形式挖掘案源。一是对基层已核实的信访案件进行复查。我们不放过任何一个有价值的举报线索。二是通过加强公检法联系会的形式挖掘案源。三是继续坚持通过排查全区治安案件发现违纪党员线索。四是充分借助执法监察、纠风及其土地监察、环保、安全生产等专项治理工作发掘案件线索。

2、统一认识,将查办案件工作摆到突出位置。2014年在全区实行百分考核制度,采取通报分析全区查办案件情况,鼓励先进、鞭策落后。为加大反腐败力度,使基层纪委书记、专职纪检委员能够提高意识,我们坚持好的表扬,差的批评,我们也经常深入到基层单位中亲自指导、配合他们查办案件,互相交流经验,统一思想。认真落实办案责任制,明确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明确办案人员的责任,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压案不报、办案不力或出现错误的,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办案程序和有关规定导致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办案人员的责任,对办案有功人员及时进行表彰。

3、改善办案方法,提高办案质量。通过业务培训、“以干代训”等提高纪检干部查办案件的技术水平,通过“无案帮找、难案帮查、疑案帮审”的做法,指导基层办案,通过建立人才库等方式为查办案件整合资源。本着“案件数量要追求,案件质量要确保”的基本原则,在办案方法上,我们实行了基层办案联系点、异地“交叉办案”,分批抽调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到区纪委监察局案件检查室进行“以干代训”等办法;通过理论指导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加大培训力度,锻炼队伍,使基层纪检监察队伍能办案、会办案、办铁案。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案件查处手段等急待提高,以适应新时期查办案件工作的需要。目前对案件举报人、当事人缺乏相应的约束机制,使案件突破受到了种种条件的限制,面对各种新类型的违法违纪行为,更要求我们的办案手段、措施、装备等方面必须有所提高。

第三,要加大业务知识培训。基层纪检监察队伍稳定性不强,办案人员近年来调整频繁,应对新调入的人员进行培训,以使其尽快充电,提高纪检工作经验。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第一,抓好自办案件,加强对基层纪检单位查办案件的指导。一是抓好自办案件工作。要下力气抓好本级办案工作,形成全委办案的格局,解决办案人手不足的问题,要把上级纪委要结果案件作为重点案件查处。二是加强面上工作指导。要抓好重点带动一般,典型引路,发挥示范作用;分类指导,具体帮助。对有案查不了,有事查不实,长期办不成案子的地方,要认真研究,个别指导,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对长期有案不办的单位责任人,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予以追究;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干扰办案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第二,集中力量查处大要案件。一是继续重点查办区管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要把查处大要案放在突出位置来抓。二是严肃查处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和损害经济环境的案件。以创新的思维开展工作,真正实现“查处一案,震动一方,教育一片”的效果。

第三,充分发挥发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加强与公检法、审计等机关的联系沟通。乘着2014年我区反腐败协调小组进一步确立和完善的时机,我们要加强全区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定期与公检法、审计、组织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深挖案源;下半年,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和公检法等单位的联系沟通,对全区治安刑事及行政处理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我们将与公安部门联合,对近年来辖区内治安刑事案件进行一次大排查,为查办案件工作储备更多的线索资源。

以上是案件检查室2015年1-5月查办案件工作情况,我们有信心力争全年查办案件数量不低于上年的工作目标,敬请领导放心。

[办案工作总结]。

市场局执法工作汇报

**县农业执法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帮助支持下,依照《大理州20xx年农资打假工作方案》、《大理州20xx年农业执法工作意见》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打假护农为重点,通过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知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实现了“打假、护农、保粮、增收”的目标,现将20xx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情况。

20xx年我县农业执法工作,采取“部门整治为主,联合打假为辅”的方法进行,具体情况是:

1、组成执法小组,强化种子市场监管。今年我县种子站顺利完成了体制改革,全面退出种子市场,种子经营户迅猛发展,市场监管工作量加大,**县农业局于年初及时安排农业行政执法股和种子管理站的6位同志,组成执法组对全县73家种子经营户进行逐户检查。期间,要求种子经营户建立进销货台帐,出售种子必须开具销售发票;印发宣传资料3000多份,宣传引导群众购买种子做到“四看三问一索要”。即“四看”:一看种子经营者是否具备合法经营手续(证照是否齐全)。二看包装是否为一次性封口,不能有拆封过痕迹。三看包装印刷是否精良,是否存在掉色、字迹模糊等现象。四看标签是否注有种子类别、品种名称、产地、质量指标、检疫证明编号、生产日期等;“三问”:一问在购买前问清楚所购买种子是否通过审定。二问在购买前问清楚所购买品种的简要现状、主要栽培技术、适应地区、适应海拔等。三问在购买前问清楚所购品种是否经过农业技术部门和种子经营者的试种;“一索要”:要向种子经营者索要销售发票。

2、联合质检、工商、净化农资市场。

3、深入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推广。以20xx年“放心农资进村宣传周”活动为契机,组成两股力量对农业法律、法规和无公害生产技术进行宣传、推广,一股力是是由执法股牵头,植保、种子、农机、茶叶参加共7个组成宣传小组,利用街天进行宣传;另一股力量是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教师队伍,对50个新型农民培训点开展了一期如何选购农资、合理使用农资讲座,受训人员达350多人。4、突出重点,做好无公害农产品管理。5、完善管理,促进执法队伍建设。

盐池县农牧局。

(2011年12月)。

来,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公正执法树形象,强化管理促发展”的工作思路,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市场监管为重点,以查处违法案件为突破口,以加强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和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强化农资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我县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得到了根本转变。

根据农牧厅《关于开展2011年全区农业综合执法年终考核等工作的通知》(宁农法发[2010]536号)和《关于印发宁夏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宁农法发[2010]439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对我县农业综合执法的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规范化建设等进行全面检查,现将一年来情况汇报如下:

一、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1、案件办理情况。在种子方面,今年我县加大对农资市场的执法检查力度,对生产中容易出问题而且问题最大的种子市场进行严查,结合种子执法年活动的开展,对全县种子市场进行“六查”,尤其对我县大面积主推杂交玉米品种长城706和主渠道供应商县种子公司进行严格监管,进货渠道严格把关,销货去向一目了然,治理源头,净化市场,确保了我县没有重大案件的发生。在农药、化肥等方面,共办理案件11件,其中农药案件5件,协同动物卫生监督所办理案件6件,今年案件的顺理办理得益于农牧厅法规处、吴忠市执法支队的各类培训和检查指导,使我县执法大队走出了不会办案、不敢办案的困境,在去年零案件的情况下实现了较大突破。全年没有一件错案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也没有一起群众上访事件发生。

2、农资营销员培训情况。依托新型农民培训和阳光工程培训项目,共举办农资营销人员培训班2期。一是在春耕备耕关键时期,结合种子执法年活动,组织全县农资经营人员及县城各大超市负责人,举办了为期3天的培训;二是在冬季种子储备时期,结合阳光工程培训,联合工商、物价、质监等部门,组织全县农资经营人员及县城各大超市负责人,举办了为期5天的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农资经营人员的法律法规素质,增强了服务“三农”意识,受到良好的效果。三是组织农业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邀请法规处张延平处长作了专题讲座。

3、执法信息报送情况。全年以《盐池农牧》报送执法信息22期。

4、新闻稿件刊登情况。在盐池电视台播报新闻4条。一是县人大副主任代占山、县政府副县长王学增带领县农牧、农机、供销、工商、质监、物价等相关部门检查春耕备耕农资储备情况及农资市场监管工作落实情况;二是盐池县电视台制作了《农资市场监管》专题片;三是盐池县电视台宣传报道了张延平处长在盐池县执法人员和农业系列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上的专题讲座;四是县电视台对阳光工程农资营销员培训情况进行了跟踪报道。

5、农资市场专项检查情况。会同工商、公安、物价、质监等部门开展了春耕备耕农资储备情况检查、春季农资市场监管联合执法大检查、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周专项检查、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种子执法年活动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农药市场专项检查、高毒农药经营资质检查、秋季农资打假行动检查、冬季蔬菜生产用药管理农药专项检查、规范蚊蝇用药检查和规范绿色食品包装的超市专项检查等10项专项检查活动。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车辆40余车次,检查农资经营户210家次,整顿农资市场20个(次)。共检查种子标签15份,检查种子经营档案46份,检查品种审定及授权15份;封存种子样品44份,抽查样品15份,通过检验,合格率100%;检查主要农作物种子16万公斤;查处过期农药130.3公斤,全部上报农牧厅法规处,等待集中销毁。并按照有关规定每月每季度及时上报农资打假报表等。

二、规范化建设情况。

6、盐池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是盐池县编办2002年批准成立的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经机构合并调整,现实行种子管理站和农业综合执法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农牧局授权委托,行使农业综合执法,现有在编人员16人,取得执法资格9人,从事执法工作7人。主要对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的监管。机构独立法人为种子管理站站长(兼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队长)。7、在盐池农业信息网上公开办事制度、程序、标准,制度上墙,公开执法人员姓名、职务、执法证号、工作职责,上班时间或外出检查挂牌上岗,农牧局专门为执法人员制做了统一服装,规范执法形象。

8、在农牧局门前设立农资案件投诉箱,在盐池农业信息网上公布网上投诉邮箱(yanchizhzglz@)和投诉电话(12316),监督举报电话6016932,接受社会监督。

9、今年全县登记备案的农资企业、经营户46家。种子经营单位43家,其中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的1家(即盐池县种子公司),办理种子代销证的42家。种子代销经营单位中:盐池县种子公司分支机构2家,代销点27家,区内西夏、丰禾、巨丰等其他种子经营企业的代销经营单位13家。

农药经营单位17家,肥料经营单位18家。根据相关法律条例和自治区农牧厅的有关规定,对部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没有农药、肥料经营的个体工商户,责令其及时到工商管理部门变更登记并到农业执法部门备案。目前已监督办理3家经营户的变更登记,新增登记经营户2家。

10、现有固定办公室4间,办公电脑6台,打印机3台,摄像机1台、照相机1台,便携式复印机1台,录音笔等,执法调查取证设备基本完善。在没有专用执法车辆的情况下,我局优先安排执法所需车辆,保证执法工作正常开展。

三、我们的主要做法。

2014年上半年农业执法工作总结今年上半年,全市农业执法工作人员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紧紧围绕全市农业工作大局,按照郭平银局长在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会议上的讲话要求,认真履行农业行政执法职责,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效能,提高执法水平。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5198人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企业2503家次,查获非法农资106.7吨,立案43起,结案43起,为农民朋友挽回经济损失111.4万元。其中市执法支队共出动执法人员390人次,检查生产企业、经营单位677家,立案9起,结案9起。

一、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开创农业执法新局面。

根据全国、全省农资打假会议精神、全国“2014年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周”活动、2014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双百行动”安排部署,我们制定并印发了《德州市2014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活动方案》、《德州市放心农资下乡活动实施方案》,转发了省农业厅《2014年山东省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2014年蔬菜种子检疫专项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学习和下发了将于六月一日施行的《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明确了今年的农资打假工作重点,为全市扎实有效开展农业执法工作指明了方向。

二、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治理,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2月份以来,针对春季农资使用高峰期,严格按照“三查”的要求,加大对各县市区的农资产品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种子未审先推、无证生产、标签不合格;肥料假冒、无登记证号、擅自修改标签内容;农药无证生产、标签不合格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全市共查获不合格产品20345公斤,货值13.7万元,检查企业216个,整顿市场558个次,挽回经济损失76万元。通过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行为,达到“打假护农、维权增效”目的。

三、大力开展“双百行动”,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

根据省农业厅《2014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双百行动”》的通知要求,3月19日以来,在全市进行了“农药质量和使用安全百日整治”行动。

1、农药质量整治。

一是根据“八个清查”的行动目标,迅速与各县市区开展农药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检查。组织安排在全市范围内完成农药产品抽样110个(其中烟剂产品10个)。截止目前,全市共检查生产企业34家,检查经营单位1905家次,查获、没收不合格产品1300公斤,已完成农药抽样产品60个。

二是开展被部、省列为指定抽查企业专项检查。我们对被农业部指定抽查的1家农药企业实施红牌管理,对省农业厅指定抽查的3家农药企业实施黄牌管理,要求4个企业每月5日前,报上月生产的农药产品进行备案,同时,要求县农业执法大队对每个企业,专门派出2名执法人员实行跟踪监督,市执法支队不定期突击检查,重点检查农药标签和质量是否合格、产品是否及时备案等内容。

三是完成省、市监督抽查各项工作任务。4月17日—18日,配合省农药检定所农药抽检小组对我市武城、夏津、平原的农药生产企业、农药市场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农药样品20个,检查农药生产企业3家,农药经营门店8个。

5月25日--31日,根据省农药检定所的安排,进行2014年农药质量监督交叉抽检行动,依照任务要求,我们从淄博、潍坊的11家农药生产企业、23个门店抽取样品70个。

6月5日--6日,根据局统一安排,配合质监科、蔬菜办开展2014年首次蔬菜质量抽样,全市共采集蔬菜样品80个。2、农药经营整治。

主要措施:一是全市开展农资经营单位主体资格清查,对无照经营或不符合经营资质要求的坚决依法取缔。通过调查,今年全市共有农药经营门市部1156个,已建立数据库。

五是进一步完善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制度,着力抓好规范落实农药产品100%备案、实行产品质量承诺、及时公开信息,截止目前,全市共登记农药备案产品5575个。

五、开展种子、肥料市场专项检查,强化植物检疫调运执法。根据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结合《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全市共查获假劣种子2015公斤,整顿市场260个次,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检查生产企业30家,抽检种子样品35个。

按照《2014年全市肥料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全市共检查肥料企业95家次,整顿市场243个次,查获假劣肥料9.87吨,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41万元。

2-4月份,我们联合植保站,重点对全市种苗繁育基地、种子经营企业、果品市场等进行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有效控制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传播和蔓延,截止目前,全市共调入种子3899.3吨、调出202.4吨,检查种子繁育基地2家,开具省间、省内调运证书121份。

六、强化宣传,提高农业执法社会认知度。

今年以来,我们针对执法工作热点、难点问题,采取事件专访、政策解读等形式进行专题系列报道,增加农业执法对外宣传的知名度。截至目前,全市共在各电视台进行了19次现场报道,6次专题报道,报纸新闻报道、农业信息等45次,其中支队通过德州新闻、直通德州、金色乡村等栏目录制报道3次。

下半年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