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执行需要得到全体成员的支持和配合,只有大家共同遵守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规章制度的典型问题和应对方案,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启示和思路。

宾馆卫生管理制度

(一)住宿场所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上岗前须取得'健康合格证'.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继续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健康合格证'不得涂改,转让,倒卖,伪造.

(常保养及运行状态良好.

(五)定期进行病媒生物防治,蟑螂密度,鼠密度应符合卫生要求.

(一)住宿场所应建立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报告制度,场所负责人和卫生管理员为责任报告人.

(三)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报告范围:

1.微小气侯或空气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所致的虚脱休克;

2.生活饮水遭受污染或饮水污染所致的介水传染性疾病流行和中毒;

3.公共用具,用水和卫生设施等遭受污染所致的传染性疾病,皮肤病;

4.意外事故导致的一氧化碳,氨气,氯气,消毒杀虫剂等中毒.

(四)发生传染病或健康危害事故时,经营单位应立即停止相应经营活动,抢救受害者脱离现场,迅速送病人到医疗机构,协助医务人员救治事故受害者,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防止事故的继发.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

宾馆卫生管理制度

一、建立客房清扫制度。

二、要设有足够面积的消毒间,便于消毒员工作。

三、消毒间要通风良好,及时将消毒过程中产生的高温、高湿、化学气体排出室外。

四、应设有通畅的上、下水设备,保证物品充分清洗。

五、应设有放置洗刷、消毒后用具的保洁橱、保洁柜,并保持清洁、防止消毒后的用具再次污染。

六、根据不同的消毒方法,选择合适的消毒设备。用“ 84”消毒液等化学消毒方法,必须有双连池、消毒桶(盆) 用热力消毒法,必须有蒸气或远红外线消毒柜。

七、消毒工作要做到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

1、制度化:旅客用过的卧具、茶杯、漱口杯、脸盆、脚盆、拖鞋等公用物品,都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响应的消毒方法,必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高级宾馆做到一天一消毒。

2、程序化:一洗涤、二消毒、三存放。

3、标准化:设专(兼)职消毒员,要有详细的消毒记录,消毒药品配比标准化、时间标准化,严格操作,保证消毒效果。

八、洗衣房的工作程序应先消毒后洗涤,保证消毒效果。

程序是:收衣、污衣分类、消毒、洗涤、干澡、修补、烫平、 分类存放保洁橱,要特别注意污、洁分开,防止洗消后的物 品受到二次污染。

宾馆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为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条例适用范围)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食品用包装材料、容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的生产、销售,使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食用农产品的种植、养殖等生产活动的`监督管理,除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外,还应当遵守本条例的规定。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协调、监督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工作;管理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建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下辖政府及本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察和考核。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四条(各监督管理部门分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设立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重大食品[宾馆卫生管理制度http://(本文来自范文家http://,转载请保留此标记。)http://欢迎您访问范.文,之.家]安全事故的组织查处。

农、林、渔业行政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含加工,下同)环节的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

集贸市场和超市等市场内的食品生产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宾馆、酒店等餐饮服务场所内的食品生产行为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省人民政府依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整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条(食品生产销售者的一般责任)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者应当生产、销售、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食品,并对其生产、销售、提供的食品承担责任。

第六条(食品消费者的权利与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检举、控告侵害食品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消费者因购买、食用食品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消费者不购买、不食用已经明知有毒、有害或不安全食品。

第七条(科学技术支持)政府鼓励和支持开展食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鼓励和支持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者采用先进技术和管理规范。

宾馆卫生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共用品、用具消毒间的卫生管理,员工均应熟知本制度并遵照执行。

一、消毒间必须做到专人、专室、专用,即专人负责,专设房间,消毒间不得与其他房间混用或合用。

二、消毒间房门应标有“消毒间”字样,消毒工作要在专用设施内进行,去污池、消毒池、清洗池不能混用。

三、消毒后的.清洁物品应立即存放于保洁柜中,物品消毒、领取均要如实填写工作记录。

四、保洁柜为盛放清洁物品使用,未经消毒物品不得存放其中;各类物品保洁柜不允许混用。

五、消毒剂、洗刷工具和配制量具为消毒工作专用,不允许挪作他用。消毒剂、洗刷工具和配制量具和配制量具必须放置在专用保洁设施内。

六、应保证去污池、消毒池、清洗池池内清洁,无污迹、残渣,所有消毒用容器均应能够正常使用,出现损坏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

七、员工采用化学消毒剂进行消毒时,应开窗通风或打开排风设备。

八、消毒间内不得存放任何与消毒无关的物品。

九、消毒间负责人完成消毒操作后应及时将消毒间上锁。

十、地面采用湿式清扫,室内台面、柜顶、墙壁均不得有积尘。

宾馆卫生管理制度

文明经营。

二、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设专(兼)职卫生管理人。

员。

三、在明显处张挂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和其他证明,亮证经营。

一客一换一消毒。

七、积极配合和服从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如在经营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

诚恳接受处罚,并立即予以纠正。

八、保持室内外环境、物品和用具整洁卫生,对照标准和要求经常性通过自查及时整。

改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卫生设施和行为。

九、对提供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宾馆卫生管理制度

(一)住宿场所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上岗前须取得“健康合格证”。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继续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健康合格证”不得涂改、转让、倒卖、伪造。

二、卫生知识培训管理

(一)从业人员应当完成规定学时的卫生知识培训,掌握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基本卫生知识和卫生操作技能等。

(二)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每两年进行一次。

(三)从业人员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三、个人卫生管理

(一)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进行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及佩带饰物。

(二)从业人员应有两套以上工作服。工作服应定期清洗,保持清洁。

1.按各工作岗位的职责和卫生要求,开展卫生检查工作。

2.由负责人会同有关人员对宾馆各个环节进行卫生检查工作。

3.每次检查均应将发现问题与当事人确认,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

4.应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及处理意见,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应及时制止。

5.健全卫生管理奖惩制度,每次检查结果均应纳入单位工作考核。

6.应建立卫生管理档案备查。

宾馆卫生管理制度

为提高日顺酒店卫生管理工作质量,向顾客提供清新、整洁、卫生的消费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内容。

1、卫生管理包括个人卫生管理、物品及设备卫生管理和食品卫生管理三个方面。2、每一级人员都对各自工作区域的卫生负有保持清洁、进行清理的责任。管理人员对下级的卫生工作负有管理连带责任。3、专业卫生清理部门和人员对所负责的区域和工作项目进行专业化清洁与管理。主要指公共卫生清洁,餐饮部膳食部管事、厨房及厨师、医疗部门及其人员。4、个人卫生管理标准:(1)员工仪容仪表和个人卫生。(2)掌握必要的卫生知识。(3)身体、心理健康,须持《健康证》上岗。5、食品卫生管理标准参见《关于酒店食品卫生的管理规定》。

6、物品及设备卫生管理标准:保持物品及设备表面平整、光亮、无异味、无损坏、无抹痕,摆放整齐有序。7、卫生检查按照员工自检、班组检查、部门检查、职能部门检查的四级检查制度,采用常规检查、专项检查、暗查、暗访的方式进行。对检查出的问题,按照标准追究责任和进行处罚。

三、考核。

1、物品、设施设备要求表面平整、光亮、无异味、无损坏、无抹痕,摆放整齐有序,否则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和造成的影响给予处罚。

(1)毛絮、浮灰、水渍、纸屑等轻微卫生问题,每处给予—元的处罚。(2)积灰、污渍、油渍、较大杂物、毛发、皱褶等卫生问题,每处给予—2元的处罚。(3)污垢、有异物、裂痕、损坏、摆放不整齐、错位、脱落或物品缺少、有异味等环境卫生问题,每处给予2-5元的处罚。2、凡属周期性卫生清理工作,因到期没有清理形成卫生死角的,给予1元分处罚,由此影响到客人的消费或由客人提出的,酌情给予责任部门警告或责任人过失处分。3、在个人卫生和食品卫生方面违反规定的,按照酒店相关制度进行处罚。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一、宾馆、旅店要保持周围环境整洁、美观,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

二、必须设有消毒间或消毒设施,并要有健全的卫生制度。

三、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要一客一换。

四、公用茶具应每日清洗消毒。茶具表面必须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

各一个。脸盆、脚盆和拖鞋要做到一客一换,用后必须清洗和消毒。

六、宾馆、旅店业的公共卫生间要做到每日清扫、消毒、并保持无积水、无蚊蝇、无异味。

七、各类宾馆、旅店业要有防蝇、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并经常检查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八、对旅客废弃的衣物要进行登记,统一销毁。

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酒店管理之星级酒店客房卫生标准香港联邦国际酒店机构。

第一节客房清扫作业管理。

一、不同类型房间的清扫要求。

二、不同类型房间清扫的先后顺序。

(一)淡季时的清扫顺序。

1、总台指示要尽快打扫的房间。

2、门上挂有“请速打扫”(makeuproomimmediately)牌的房间。

3、走客户(check-out)。

4、“vip”房。

5、其他住客房。

6、空房。

(二)旺季时的清扫顺序。

1、空房。空房可以在几分钟内打扫完毕,以便尽快交由总台出租。

2、总台指示要尽快打扫的房间。

3、走客房间(check-out)。

4、门上挂有“请速打扫”(makeuproomimmediately)牌的房间。

5、重要客人(vip)的房间。

6、其他住客房间。

三、客房清扫的一般原则和卫生标准。

(一)客房清扫的一般原则。

1、从上到下。

2、从里到外。

3、先铺后抹。

4、环形清理。

5、干湿分开。

(二)房间清洁卫生标准。

1、眼看到的'地方无污迹。

2、手摸到的地方无灰尘。

3、设备用品无病毒。

4、空气清新无异味。

5、房间卫生达“十无”。

四、客房清洁剂的种类及使用范围。

(一)按清洁剂的化学性质划分。

1、酸性清洁剂。

2、碱性清洁剂。

3、中性清洁剂。

(二)按用途划分。

1、多功能清洁剂。

2、三缸清洁剂。

3、玻璃清洁剂。

4、金属抛光剂。

5、家具蜡。

6、空气清新剂。

7、杀虫剂。

五、客房清扫时的注意事项。

1、“housekeeping”,同时要注意敲门的声音大小适中,不可过急,力度过大。

2、整理房间时,要将房门开着。

3、不得在客房内呼烟、吃东西、看报刊杂志(特别是客人的书刊)。

4、不得使用客房内设施。

5、清理卫生间时,应专备一条脚垫。

6、清洁客房用的抹布应分开使用。

7、注意做好房间检查工作。

8、不能随便处理房内“垃圾”

9、浴帘要通风透气。

10、电镀部位要完全擦干。

11、不得将撤换下来的脏布草当抹布使用。

12、拖鞋应摆放在床头柜下。

13、谋取心内物品的摆放,要注意将商标面对客人。

14、损坏客人的物品时。

15、离开房间,应要求服务员打开房内照明灯。

第二节客房的卫生。

客房的计划卫生是指在日常客房清洁的基础上,拟定一个周期性清洁计划,针对客房中平时不易或不必进行清洁的项目,采取定期循环的方式做彻底的清洁保养工作的客房卫生管理制度。

一、计划卫生的组织。

1、要求客房清洁工每天大扫除一间客房。

2、规定每天对客房的某一部位或区域进行彻底大扫除。

3、季节性大扫除或年度大扫除。

(一)计划卫生的安排。

(二)计划卫生的检查。

(三)计划卫生的安全问题。

第三节客房清洁质量的控制。

一、强化员工的卫生意识。

搞好卫生管理,首先要求服务员及管理人员要有卫生意识,对于卫生工作的重要性要有足够的认识,为此必须经常强调、考核。

其次,强化员工的卫生意识还要求客房员工要对涉外星级酒店的卫生标准有足够的认识,不能以自己日常的卫生标准作为酒店的卫生标准,酒店的卫生标准要与国际标准接轨,否则,很可以将国际旅游者正常的卫生要求视为“洁癖”。

二、制定卫生工作的操作程序和卫生标准。

三、严格检查制度。

(一)建立客房的逐级检查制度。

1、服务员自查。

2、领班普查。

(1)领班查房的作用。

拾遗补漏,现场监督,在职培训作用。

第四节公共区域的清洁保养。

一、公共区域的范围。

二、公共区域清洁卫生工作的特点。

首先,由于公共区域涉及的范围相当广。其次,公共区域的客流量非常大,客人活动频繁,这就给公共区域的清洁工作带来不便3和困难。最后,公共区域的清洁工作繁琐复杂,工作时间不固定,人员分散,因此,造成其清洁卫生质量不易控制。

三、公共区域清洁保养的内容。

(一)大堂的清洁。

1、大堂地面的清洁。

2、扶梯、电梯清洁。

3、大堂家具清洁。

4、铜器上光。

(二)酒店门庭清洁。

(三)餐厅、酒吧、宴会厅的清洁。

(四)其他区域的清洁卫生。

(五)绿化布置及清洁养护。

宾馆卫生管理制度

4、定期对厨房工具、用具进行盘店检查,有缺口或损坏的工具用具,由负责人处理;

1、所有厨房出品(凉菜、面点、肉、青菜、半成品)等必须分配到人,保证所有菜品都有专人负责质量把关。

2、确保出品卫生、量足、味正、餐具无缺口、造型合格,规格统一;

4、多次因菜品质量造成投诉的厨师,厨师长有权给予其他处分或辞退处理;

b、所有厨师每三天必须洗一次澡,保持清洁无体味;

c、所有厨师不得使用化装品,以免影响出品口味;

d、在厨房不得随意脱下工服,摘下工作帽;

c、定人定时检查厨房泔脚的清理及用具的清洁工作;

4、营业结束,对所剩原材料过秤后,定人妥善保管,以免造成浪费;

宾馆卫生管理制度

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

制订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检查宾馆卫生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接受和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1.宾馆从业人员应按《宾馆卫生法》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如遇特殊情况还应接受临时检查。

2.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宾馆卫生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宾馆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凭有效的医院证明方可重新上岗。

1.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时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还应戴口罩。

2.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厕所。

3.不得在宾馆内吸烟和随地吐痰。

4.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垃圾处理区。

5.工作人员都应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服、勤理发、勤剪指甲。

宾馆卫生管理制度

一、经营单位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并悬挂在明显处。

二、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熟练掌握卫生知识。

三、室内外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整齐,地面无垃圾污物,空调器滤网、电风扇叶、门窗等应无积尘,无卫生死角。

四、要设有专用消毒间(多层建筑应每层设一消毒间),消毒间内要有上下水,设有两联洗刷池,配备红外线消毒柜、保洁柜、“84”消毒液等消毒药品,有专人管理,要有物品消毒记录。

五、设有顾客用品备品库。床上用品配备数应每张床至少3套。

六、有卫生间的客房,卫生间应有机械通风装置,配有清洁消毒筐(车),整理卫生间的抹布应配有6块(浴盆、脸盆、座便器各2块),专间专用。卫生洁具不相互污染。

七、各类宾馆要有除“四害”设施,保证正常使用。

八、无卫生间的客房,每个床位应配备标记分明的脸盆和胶片。

九、客房内床上用品应一客一换一消毒,有换洗记录。顾客用口杯、茶杯、毛巾、拖鞋以及脸盆、脚盆应一客一清洗消毒,且应在消毒间内操作。

十、顾客用洗发液、浴液应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要求。

十一、各类宾馆饮用自来水和二次供水水质要符合《生活饮水卫生标准》,二次供水蓄水池要有消毒和防护措施,定期清洗消毒,且与记录。

宾馆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节食品安全标准。

第二节食品召回。

第三节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第四节食品安全信息管理。

第三章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

第一节食品生产。

第二节食品销售。

第三节餐饮服务。

第四章食品安全监督。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为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条例适用范围)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食品用包装材料、容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的生产、销售,使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食用农产品的种植、养殖等生产活动的监督管理,除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外,还应当遵守本条例的规定。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协调、监督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工作;管理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建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下辖政府及本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察和考核。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四条(各监督管理部门分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设立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组织查处。

农、林、渔业行政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含加工,下同)环节的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

集贸市场和超市等市场内的食品生产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宾馆、酒店等餐饮服务场所内的食品生产行为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省人民政府依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整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条(食品生产销售者的一般责任)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者应当生产、销售、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食品,并对其生产、销售、提供的食品承担责任。

第六条(食品消费者的权利与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检举、控告侵害食品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消费者因购买、食用食品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消费者不购买、不食用已经明知有毒、有害或不安全食品。

第七条(科学技术支持)政府鼓励和支持开展食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鼓励和支持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者采用先进技术和管理规范。

第八条(宣传教育)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学校、新闻媒体有义务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工作,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第九条(社会参与)政府鼓励、支持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维护食品安全。

食品相关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应当建立行业规范,开展诚信建设,实行行业自律。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发挥维护食品安全的作用,参与和协助政府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一节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条(标准体系)省标准化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并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价,根据评价结果适时组织修订;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建立食品安全标准的查询平台。

第十一条(地方标准制定和修改程序)制定、修改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听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食品相关行业协会、企业及消费者意见。

第十二条(企业标准备案)企业生产没有国家和地方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并报地级以上市标准化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审查合格并准予备案的企业标准方可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

本条例规定的食品安全国家和地方标准实施前,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者可以按照现行食品卫生标准、食品产品标准生产、销售食品。

第二节食品召回。

第十三条(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者应及时召回其生产、销售的不安全食品,并承担召回的相关费用。

第十四条(主动召回)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者发现其生产、销售的食品存在不安全隐患,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主动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不安全食品,并记录召回的具体情况,包括召回的数量、时间和地点等内容,并及时向原负责审批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强制召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安全食品时,应当责令该不安全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召回不安全食品。

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者应按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召回不安全食品,并及时向其报告召回的具体行动情况。

第十六条(召回行动的监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不安全食品召回行动的监督,并向社会发布召回的有关信息。具体管理办法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节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第十七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食品生产、销售者和餐饮服务者应当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

事故处理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食品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十八条(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通报)各级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含食用农产品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下同)应当定期对本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向同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通报。

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会同其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形势进行综合分析。认为可能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向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者相关地区的人民政府通报。

接到报告或者通报的地方政府应当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必要时发出食品安全预警或指引。

第十九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不得隐报、谎报、缓报。

收到报告的部门,确认属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在两个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食品安全事故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应当立即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方案对事故予以处理,防止事故危害进一步扩大,并立即向所在地政府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发生情况。

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各自的职责及时采取应急救援行动。

第二十一条(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调查)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事故的查处和责任调查,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事故责任调查处理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调查,除了应当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外,还应当查明负有审查批准和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部门的责任。

第四节食品安全信息管理。

第二十二条(信息管理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发布制度。

信息的汇总、分析和综合性信息的发布工作。

各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相关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报告、分析和发布工作。

食品行业协会负责本行业内的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报送工作。

第二十三条(信息平台)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负责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上发布相关食品安全信息。

第二十四条(信息通报、报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之间应建立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同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报送信息。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向社会发布监督抽检结果前,应通报同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和其他相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五条(新闻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情况、重大活动或重大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状况和食品安全警示信息应当由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组织统一发布。

第二十六条(信息发布要求)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应当依法进行,做到准确、及时、客观、公正。

第二十七条(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内容)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的内容包括:。

(一)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

(二)食品安全监测评价、预警和食品抽查信息;。

(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

(四)不安全食品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及查处信息;。

(五)其他食品安全信息。

第三章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

第一节食品生产。

第二十八条(持证生产及其一般生产条件)食品生产者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生产条件,依法取得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第二十九条(按标准组织生产)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标准组织生产。有国家或地方标准的,应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无国家或地方标准的,应当符合经标准化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

第三十条(食品生产管理体系)食品生产者应当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对食品生产进行全过程监控。

第三十一条(原料验收)食品生产者应建立原料进货验收制度。食品原料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禁止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食品。

第三十二条(生产记录)食品生产者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生产档案,内容包括:。

(二)食品生产记录,载明投料情况、生产工艺参数和生产数量等;。

(三)食品检验记录,载明食品及原料检验情况和相关检验数据;。

(四)食品销售记录,载明食品销售对象、数量和日期;

(五)不合格食品处理记录,载明不合格食品的生产日期、数量、原因和处理措施。

生产档案应当保存至食品保质期满后两年,不得伪造生产档案。

第三十三条(出厂检验)食品生产者生产的每批食品必须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不具备检验条件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其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

第三十四条(食品标识)食品标签和说明书应当真实、清晰,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得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使用涉及疾病治疗、诊断功能的用语。

委托生产的食品应当标明受委托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

宾馆卫生管理制度

为提升宾馆卫生,为顾客提供清新,整洁的消费环境,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每天早晨,各个楼层对各自负责的工作区域进行打扫,包含楼道卫生.楼梯扶手,楼道垃圾桶表面及垃圾袋的更换,灭火器的抹尘,各楼区域的花区定时浇水,如有任何一项不按时清理,各人每次扣10元。

二.客房内不能出现死角卫生,其中包含门后,电脑桌后,床底。空调定时清理,大房间内沙发套,窗帘定时清洗,麻将桌牌要摆放有序.桌底要清扫。如有一项不按时清理,各人每次扣10元。

三.客房内抹尘要仔细到位,电视,电脑屏幕不能有水渍,布毛等,客房物品要摆放整齐有序,不能乱放,如违反每次扣10元。

四.客房内盖杯,电壶要清洗到位,壶内不得有残渣,,饮水机桶要更换及时,违者每次扣5元。

五.客房内门,卫生间门,开关,壁灯每天都要抹尘,墙壁污点及时清理,违者每次扣5元。

六.客房内床单被罩做到一客一换,其中包含钟点房,损坏的布草要及时更换,以便使用。不退的`房间客人不在时,必须更换床单,被罩。如接到客人因此投诉,各人扣10元。

七.客房内空调水及时倒掉,违者罚5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加重.尤其是夏天。

八.客房内拖鞋清理干净,放入鞋柜,摆放消毒条,违者扣5元。

九、卫生间内马桶清理干净,表面不得有水渍,尿渍,桶内不得有大便残留,每天更换消毒条,消毒条要摆放有序,违者扣5元。

十、卫生间洗漱用品应齐全,如发现漏配任何一样,每次扣5元。

十一.卫生间顶,墙壁或玻璃门清理到位,面盆,水嘴,淋浴,镜子,口杯不得有水渍,如发现每次扣5元。

十二.服务员查房时应仔细快捷,如发现漏查商品自身承担,漏配商品每次扣10元,没补齐的商品及时上报前台。

十三.打扫卫生时,不得用热水,如发现一次扣20元。

十四.不得有抹布,用过的布草遗留在房间,如发现每次扣5元。以上制度望员工自觉遵守,若违反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不留任何情面。

宾馆卫生管理制度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及个人卫生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1、新上岗的厨师、服务员必须先体检后上岗,取得体检合格证后,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并经考核后才能上岗。

2、厨师、服务员必须每年体检一次,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1、从业人员应坚持良好的个人卫生,进行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及佩带饰物。

2、从业人员应有两套以上工作服。工作服应定期清洗,坚持清洁。

三、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3、客房清洗的饮具、盆桶、拖鞋的设施应分开,清洁工具应专用,防止交叉传染;

5、洁净物品保洁柜应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存放杂物;

6、客用棉织品清洗消毒前后应分设存放容器;

7、客用棉织品、清洁用抹布应分类清洗;

9、清洗消毒间应有明显标志,环境整洁,通风换气良好,无积水积物,无杂物存放;

11、厨房操作间和设施的**应科学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13、厨师上岗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上岗前必须先洗手和消毒。厨师上班不准带戒子、手镯,也不能涂指甲油。操作时不许吸烟,不得随地吐痰。

14、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17、遵照各级爱委会有关灭鼠、灭蝇、灭蟑螂的安排和实际情景,按照技术要求在食堂内投放鼠药,喷洒药水,摆放夹鼠板,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

1、自查由专职或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组织计划,分管领导带队,每月不少于一次,定期对本单位从业人员开展卫生考核工作。

2、检查资料主要是服务过程中的卫生状况,是否按操作规程操作,并做好记录。

3、有下列情景之一的,对相应职责人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罚款20元并通报批评:

1)健康检查合格证明过期,进行卫生操作时未穿工作服或工作服不洁的;

2)客用饮具表面不光洁、有油渍、水渍和异味;

3)供顾客使用的一次性卫生用品超过有效期、重复使用一次性卫生用品;

4)床上用品未能做到一客一换,长住客每周一换;

5)卫生间有积水、积粪、有异味;

6)客房未及时清洁或未按照程序进行卫生清洁;

7)防蝇、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损坏未及时报告的;

8)地面有果皮、痰迹和垃圾的;

9)发现健康危害事故与传染病未及时报告的。

1、室外公共区域应随时坚持干净整洁。

2、室内公共区域地面、墙面、门窗、桌椅、地毯、台面、镜面等应坚持清洁、无异味。

3、废弃物应每一天清除一次,废弃物收集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4、厨房操作间环境必须干净、整洁,每餐后清扫,坚持整洁。门窗、沙窗无灰尘、油垢,玻璃明亮;墙壁、屋顶经常打扫,坚持无蜘蛛网、无黑垢油污。灶台、抽油烟机、工作台、放物架等应洁净,无油垢和污垢、异味。

5、定期进行病媒生物防治,蟑螂密度、鼠密度应贴合卫生要求。

6、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室内空气、用品用具等定期进行检测。

宾馆卫生管理制度

宾馆作为接待外来客人的场所,卫生管理工作非常重要。以下是一篇宾馆卫生管理制度,以帮助宾馆管理人员提高卫生管理水平。

1.全员参与:宾馆所有员工都要参与到卫生管理中来,做好个人卫生和室内物品清洁。

2.环境整洁:保持宾馆内外干净整洁,室内设施设备保持良好的'卫生状态。

3.食品安全:严格控制食品卫生,保证食品的安全卫生,禁止使用过期或者变质食品。

4.融洽卫生关系:加强员工卫生管理,维护员工健康,鼓励员工协作和互助,建立和谐的卫生关系。

1.行业规范:根据国家卫生行业规范,制定宾馆内部卫生管理规范。

2.日常清洁:负责宾馆日常清洁,规范清洁作业员工工作,每日定期检查清洁情况。

3.客房卫生:宾馆客房卫生管理非常重要,要定期进行客房打扫和消毒。

4.餐饮管理:严格控制食品卫生,保证食品的安全卫生,禁止使用过期或者变质食品。

5.外围环境:内外协调管理,定期检查外围环境,清理并清除卫生死角。

6.员工管理:健康情况和个人卫生管理非常重要,作业员工要进行每年体检,保证身体健康。

1.感染病例管理:一旦发现客人或员工感染疾病,马上隔离并用消毒液消毒。

2.公共区域清洁:宾馆公共区域是人员较为密集的区域,必须加强定期清洁,维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3.床单、毛巾管理:负责客房床单、毛巾的更换、洗涤和消毒。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以上是一些宾馆卫生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和措施,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杜绝宾馆卫生问题的发生,提高宾馆管理水平,提高宾客满意度。

宾馆卫生管理制度

(一)住宿场所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上岗前须取得“健康合格证”。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继续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健康合格证”不得涂改、转让、倒卖、伪造。

(二)从业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可疑传染病患者须随时进行健康检查,明确诊断。

(一)从业人员应当完成规定学时的卫生知识培训,掌握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基本卫生知识和卫生操作技能等。

(二)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每两年进行一次。

(三)从业人员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宾馆卫生规章制度宾馆卫生规章制度。

(一)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进行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及佩带饰物。

(二)从业人员应有两套以上工作服。工作服应定期清洗,保持清洁。

2、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一)清洗消毒间应有明显标志,环境整洁,通风换气良好,无积水积物,无杂物存放。

(二)供顾客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应严格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三)清洗消毒应按规程操作,做到先清洗后消毒,使用的消毒剂应在有效期内,消毒设备(消毒柜)应运转正常。

(四)清洗饮具、盆桶、拖鞋的设施应分开,清洁工具应专用,防止交叉传染。

(五)清洗消毒后的各类用品用具应达到有关卫生标准的规定并保洁存放。清洗消毒后的茶具应当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符合《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

(六)洁净物品保洁柜应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存放杂物。

(七)客用棉织品清洗消毒前后应分设存放容器。

(八)客用棉织品、客人送洗衣物、清洁用抹布应分类清洗。

(九)清洗程序应设有高温或化学消毒过程。

(十)棉织品经晒干烘干后应在洁净处整烫折叠,使用专用运输工具及时运送至储藏间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