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不断完善和调整,需要充分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规章制度范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药品管理制度

1为合理控制药品的经营过程管理,防止药品的过期失效,确保药品的储存、养护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药品应标明有效期,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按劣药处理,验收人员应拒绝收货。

3距失效期不到6个月的药品不得购进,不得验收入库。

4药品应按批号进行储存、养护,根据药品的有效期相对集中存放,按效期远近依次堆码,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垛。

5近效期药品在货位上可设置近效期标志或标牌。

6对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销。

7对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加强养护管理、陈列检查及售控制。

8及时处理过期失效品种,严格杜绝过期失效药品售出。

药品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落实教育部、市教委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及公安机关关于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对学校保管和使用剧毒、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出如下规定:

一、危险化学药品的保管。

1、危险化学药品的保管。

2、库房安装有防爆排风设备,经常通风换气,避免有毒、易燃气体浓度过大发生意外。

3、存有危险化学药品的库房设有防盗门窗、报警器;由专人负责保管,药品的出入有两名保管人员共同负责;有领取药品的签字制度;剧毒药品入入保险柜;易燃、易爆药品根据各自性质,严格按有关安全规定存入;还备有灭火器和沙桶。

4、由教育局发放的危险化学药品,均有详细的记录,包括时间、药品名称、药量、提货人签字、发货人签字、学校的证明及装备站的.出库单,并且存档备查。

1、生物实验室需要用危险化学药学药品时,必须经主管校长签字的证明(证明包括时间、用途、估量、使用人),学校保管人员做好记录后,方可提货。危险化学药品不得代领,证明要存档。

2、生物实验室未使用完的危险化学药品,必须及时、如数交回学校的保管人员,禁止将危险化学药品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放在学校危险药品库外,保管人员要做好记录。

3、危险化学药品出入库要有清晰的帐目,包括领用时间、领用量、消耗量、剩余量、保管人员及使用人员签字等。

4、在开学初、放假前要检查危险品的出入帐目。

药品管理制度

一、化学药品保管室要阴凉、通风、干燥,有防火、防盗设施。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有火源(如电炉通电)时,必须有人看守。

二、化学药品要由可靠的、有化学专业知识的人专管。

三、化学药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并采用科学的保管方法。如受光易变质的应装在避光容器内;易挥发、溶解的,要密封;长期不用的,应蜡封;装碱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等。

四、所有化学试剂(包括标样、溶液、固定试剂)的试剂瓶上都应贴有醒目的标签,标签上应注明:试剂名称、配制时间或购置时间、保存期限、存储人、试剂体积。

五、禁止在贴有标签容器内盛装与标签不符的物品。

六、禁止使用实验室器皿盛装食物;切勿用茶具、食具盛装药品;切勿用烧杯充当茶具使用。

七、稀释硫酸时,必须在硬质耐热烧杯、锥形瓶中进行,只能将浓硫酸慢慢注入水中,边到边搅拌,温度过高时,应等冷却或降温后再继续进行,严禁将水倒入硫酸中。

八、开启易挥发液体试剂之前,先将试剂瓶放在自来水中冷却几分钟,开启时瓶口切勿对人,最好在通风橱内进行。

九、易燃溶剂加热时,必须在水浴或沙浴中进行,避免明火。

十、配制试剂或在实验室中会产生有毒和腐蚀性气体的操作过程应在通风厨内进行。

十一、用电应遵守安全用电规程。

十二、实验室中应备有急救药品、消防器材和劳保用品。十三、下班前检查水、电、门、窗等,确保安全。

十四、对危险药品要严加管理:

1、危险药品必须存入专用仓库或专柜,加锁防范。

2、互相发生化学作用的药品应隔开存放。

3、危险药品都要严加密封,并定期检查密封情况,高温、潮湿季节尤应注意。

4、对剧毒、强腐蚀、易爆易燃药根据使用情况和库存量制定具体领用办法,并要定期清点。

5、危险药品仓库(或柜)周围和内部严禁有火源。

6、用不上的危险药品,应及时调出,变质失效的要及时销毁,销毁时要注意安全,不得污染环境。

7、主动争取当地公安部门对危险药品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8、剧毒药品,用后剩余部分应随时存入危险药品库(或柜)。

药品管理制度

化验室所需的化学药品及试剂溶液很多,化学药品大多数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对其加强管理不仅是保证分析数据质量的需要,也是确保安全的需要。

一.化学药品保管室要阴凉、通风、干燥,有防火、防盗设施。周围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

二.化学药品进入实验室后由专人登记入库保存管理。

三.化学药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并采用科学的保管办法。如受光易变质的应装在避光容器内;易挥发、潮解的,要密封;长期不用的,应蜡封;装碱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等。

四.化学药品应在容器外贴上标签,并涂蜡保护,短时间装药的容器可不涂蜡。

五.对危险药品要严加管理:1.危险药品必须存入专用仓库或专柜,加锁防范。2.互相发生化学使用的药品应隔开存放。3、危险药品都要严加密封,并定期检查密封情况,高温、潮湿季节尤应注意。5、危险药品柜周围和内部严禁有火源。6、变质失效的要及时销毁,销毁时要注意安全,不得污染环境。

七.管理人员定期对药品进行检查,确保药品的用量并在保质期内使用。

药品管理制度

1、药品的有效期是指药品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能保持其质量的期限。

2、对药品、制剂实行效期管理制度,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制剂禁止销售。

3、距有效期不大于六个月的药品为近效期药品,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4、药剂科原则上应采购距有效期不短于六个月的药品,采购时应根据药品的有效期,在预测药品使用量的基础上合理采购,避免积压、浪费。采购近效期药品,应统计既往的平均用量,限额采购。距有效期短于六个月的药品不得采购,特殊情况必须采购的,应由药品使用科室主任做出使用计划,严格按计划采购。

5、药品验收时必须查看药品的有效期,无有效期的药品不得验收入库。一次入库多批号药品时,应分别检查批号和效期。遇近效期药品,应与药品采购员联系,在确认无误的情况下方可收货,并通知药库保管员。

6、药品入库时必须写入药品批号和有效期等与效期管理有关的信息,信息填写及时、准确。

7、在库储存药品应按品种、剂型、规格、批号分别码放,同品种不同批号的药品,应按效期远近依次码放。

8、各级药品保管人员在进行药品养护中应遵循有关的操作程序,检查所养护药品的有效期,发现近效期和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即时处理。

9、保管员每月底检查、核对、汇总库存近效期药品,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报告表》上报质量监督管理小组。质量监督管理小组审核无误后督促调剂室内部进行药品调拨,尽量先发放近效期药品。

10、药品清点时应查看有效期,发现近效期和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应立即向负责人报告。

11、药品调剂员在药品调剂、发放、补充工作中应查看药品的有效期,发现近效期和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应立即向各部门负责人报告。对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应立即停止该药品的调剂和发放。

12、发放距失效期短于三个月的药品时应向患者(家属)说明药品的效期情况,叮嘱其及时服用,不要超效期保存。遇所调剂、发放的药品距有效期短于患者(家属)处方上标示的用药时间时,应拒绝调剂、发药,请医师修改处方换药。

13、在药品的管理、养护、调剂、发放、补充工作中发现距失效期短于三个月的药品,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处理。

14、采购员应尽快完成近效期药品的退换货工作,避免因药品过期失效而造成损失。

15、已发出药品需要退换的(符合医院有关规定),退回药品应在有效期内。对已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不得办理销后退回手续。

16、在库储存的药品超过有效期的,按《过期药品报损制度》的规定执行。

17、质量监督管理小组负责药品效期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药品管理制度

为规范医院相关工作人员在药品使用过程中的行为,保证临床用药的安全、合理、经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处方管理办法》、《阳江市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范》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医生:应根据病人诊断结果为病人选择合适的药物,严禁医生开大处方、乱开贵重药品,实行大处方登记跟踪制度。对不合理用药的大处方,给予医生业务警示,并处以一定的经济处罚。

二、药学技术人员:应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包装;向患者交付处方药品时,应当对患者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药学技术人员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认为存在安全问题时,应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发现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应拒绝调剂,并及时告知处方医师,但不得擅自更改或者配发代用药品,对于发生严重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的处方,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有关规定报告。

三、护理人员:应做好最后把关工作,发现有不合理使用或其他失误的应及时询问相关人员并作处理。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应认真执行。患者出院带药,一律由护理人员代领送到床前,并详细介绍药品名称及服用办法。

四、抗菌素的使用管理:要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明确各级医师非限制使用、限制性使用和特殊使用的权限,严格处方行为,落实分级管理要求。同时要建立健全医院促进、指导、监督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的管理和评价制度,将药物的合理应用纳入医疗质量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规范医师的用药行为。

五、特殊药品的使用:

1、有麻醉处方权的医生才可开具麻醉的药品、第一类精神的药品处方。

2、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麻醉的药品、第一类精神的药品处方,签名并进行专册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的药品,第一类精神的药品处方,拒绝发放。

3、每张处方的麻醉的药品、第一类精神的药品数量不得超过规定的要求。

4、麻醉的药品注射剂型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或者由医务人员出诊至患者家中使用。

5、医院使用放射性药品必须符合国家放射性同位素卫生防护管理的有关规定。

6、医院供应和调配医疗用毒性药品,凭执业医师的正式处方。调配处方时,由配方人员及具有药师以上职称的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后方可发出。如发现处方有疑问时,须经原处方执业医师重新审定后再进行配制。

药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药品入库检查验收环节的质量管理,确保在库药品质量稳定,保证临床科室及患者用药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药品的入库验收包括购进药品和发出退回药品的检查验收。

二、药品检查验收必须进行药品内外包装及标识的检查。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要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规定。

(一)检查药品内、外包装。药品包装应清洁、完整、无渗漏、包装外观字迹清楚。外观包括:木箱、纸箱、包材及衬垫物、麻袋、塑料袋等包物。药品外包装应坚固耐压,防潮、防震动。包装用的'衬垫应清洁卫生、干燥、无虫蛀,纸箱要封牢、捆扎坚固、封条不得严重破损。验收整件包装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对储存温度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按规定包装并符合说明书上的温度要求。

(二)核对标签和说明书。药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上应印字规范、清晰,内容应包括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药品的成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症、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及贮存条件等,要求贴牢贴正,不得与药品一起放入瓶内。

(三)特殊管理药品、外用药品、非处方药品应有标识。

(四)进口药品应检查药品包装是否注明中文名称、生产企业、国别、批号、有效期、主要成分、中文说明书等。

三、特殊药品应双人验收。

四、验收进口药品、生物制品时应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五、发出退回的药品验收,必须核对药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批号、有效期限等相关信息是否与我院发出的药品相一致,外包装必须完好无损。对贮存条件要求比较严格的药品(例如需要冷藏),一律不得回退。

六、对不合格的药品,按照《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处理。

七、药品验收入库后,仓库管理员要及时完成药品验收记录,验收记录至少保存三年。

药品管理制度

1.药剂科对终止妊娠药品实行专人、专柜、专帐、专销、专处方五专管理。

2.终止妊娠药品的处方权限于获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妇产科医生和计划生育技术人员。

3.终止妊娠药品必须单独处方,妥善保存,每月汇总装订一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4.药剂科建立终止妊娠药品处方档案和专帐,做到帐与处方(帐处)相符,帐与药品(帐物)相符,药品的进、销、存(帐帐相符)。专帐各栏目内容必须据实填写完整。

5.采购终止妊娠药品必须按照获准开展的终止妊娠手术类型,即早期人工终止妊娠术,编制采购计划。

6.终止妊娠药品权限于本院使用,禁止转让和外借。

药品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极具危害。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及实验室的安全,经研究决定成立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各工作人员进行责任分工,明确岗位职责。

1、组长职责:定期召开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工作例会,研究部署具体工作;对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进行管理、监督、控制,做到宏观把握;制定安全预案、节假日防护,为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2、副组长职责: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日常管理,了解日常管理的一切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及时向校长、局安办、区教仪站汇报日常管理中需要解决的各类问题;完成校长及上级各部门交办的与本管理工作有关的其它工作。

3、各成员职责:参与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的全过程,并作好日常管理方面的参谋;负责日常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做到严格按制度办事;完成校长交办的与本管理工作有关的其它工作。

1、危险化学品必须设专柜,专柜为铁皮材料制成,按特性分类合理存放。符合排风、防盗、防火、防雷、防潮、防腐等要求。危险化学品按特性分类合理存放。

2、专柜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定期对危险化学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做到账目清楚完整,账物相符,卡物相符。学生和其他无关人员严禁保管室。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

3、严格取用审批、用量登记。领取危险化学品必须根据教材实验要求,由两位保管人员共同核实实验的实际用量,领取时间只能当天领取当天使用,若当天因故未能使用,必须及时交还保管室,不得随意放置;用后剩余部分应交还保管室,或按规定进行销毁。

4、加强对学生危险化学品使用、操作的安全教育。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实验前,教师必须向学生讲清实验操作要求,严格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实验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危险化学品的泄漏、污染、燃烧、爆炸、腐蚀、中毒等事故发生。学校危险化学品严禁外借,防止流入社会,造成危害。

5、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实验产生或残存的废气、废液、废渣,应按规定进行收集、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内存留、释放,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内。

6、出现问题,及时处置报告。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和使用如出现安全问题或事故,应迅速采取妥当措施排除,并按学校安全管理相关要求逐级上报,不得隐瞒。

7、坚持定期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学校教育技术中心应定期逐项检查,特别是药品品种和数量等,及时纠正存放、管理和使用中可能出现的隐患,并做好登记。

总之,领导小组工作人员要明确岗位职责、切实履行职责,并在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分工协作,相互支持,共同做好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工作。

药品管理制度

1、设急救药品处,根据病种保存一定基数的药品,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2、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放置,编号定量,定位存放,逐班交接,每日清点,保证备用状态,专人管理。

3、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盒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

4、凡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存放加锁,定位存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5、抢救结束后,应及时清点,补齐药品,以备后用。

6、特殊药品,按有关规定管理。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

药品管理制度

1、要遵循既有利于教学,又要保证安全的原则,管好用好化学药品,加强危险药品管理和使用的安全教育。

2、危险药品要存放在专用橱内,在存放专用橱的储藏室;有阴凉、通风、防潮、避光等条件;有防火防盗安全设施;实行专专人管理制度。

3、不同性质,互相会发生化学作用的危险药品要隔开存放。

4、危险红品容器应封闭,防止漏气、潮解。见光容易起变化的危险药品应装在深色的玻璃容器或避光的容器里,对危险药品包装和药品质量要定期检查。

5、要加强对火源的管理。危险药品储藏室周围及内部严禁火源。

6、危险药品要有可靠的懂得危险药品管理知识的人员管理。

7、化学药品容器都要有标签,并涂蜡保护;对分装的药品在容器标签上要注明名称、规格、浓度;无标签药品,不难擅自乱扔、乱倒,必须请化学老师经化学处理后方可处置。

8、管理人员要建立危险药品(化学药品)各类账册,药品购进后,及时验收、记账,使用后及时消账,掌握药品的消耗和库存数量。

药品管理制度

1、管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作风严谨,工作踏实,严于职守,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管理人员必须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建立详细帐册,包括总帐、明细帐、领用审批单、领用记录册。

3、管理人员必须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按规定分门别类存放,并在存放处贴上标签,注明“危险”字样。

4、任何领用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者,必须持有分管领导签字的审批单,并办理登记领用物品名称、数量、用途、领用人签字等手续。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领用手续。

5、管理人员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必须做好防尘、防潮、反腐蚀、防暴晒等各项工作,严格做好预防事故工作,避免因管理疏忽而产生不良后果。

6、管理人员要做好易燃易爆、剧毒药品、化学药品存放室的防盗、防火工作,保持存放室内整洁。要按规定在存放室内配备防盗、防火设施,照明线路应定期检查,保证安全,消除隐患。

7、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存放室内,未经管理人员准许,领用人不得进入存放室。

8、管理人员要具备保密意识,不得随意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的名称、数量、性能告知他人。

9、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存放室20米内不得持有明火、吸烟,不得在存放室50米范围内进行电焊、电割等有明火火花、带电作业。

10、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自然失效,需要报废,管理人员必须事先提出请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查验、确认可以报废时,由主管领导签字,做好帐册登记,方可报废。

11、对因保管不慎、管理不当,造成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丢失、损坏,管理人员应立即向主管部门、保卫处报告,不得延误时机。

12、对因工作不慎、管理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的管理人员,要追究其责任。

药品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做好对库存、陈列药品进行养护检查,以保证药品的质量。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实施细则。

3、适用范围:门店药品保存质量过程管理。

4、责任:门店养护员负责实施本制度。

5、内容。

5.3、养护员应每日巡回检查店内药品储存条件与保存环境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5.3.1、养护员每天上午8:30-9:30下午2:30-3:30两次对店堂的温湿度进行检测,并做好完整记录。发现不符合药品规定陈列储存要求时,应采取调控措施并记录。

5.5、中药饮片按其特性,采取翻晒、筛选等方法进行养护。做好“养护检查记录”;。

5.6、对易潮湿、霉变、变质。虫蛀、裂片的药品要增加检查次数;。

5.7、检查中有质量疑问的中药饮片,按“门店质量查询管理制度”执行;。

5.10、不同剂型的药品要有针对性的运用不同的养护检查方法:片剂应重点检查有无裂片、霉变;胶囊剂,应重点检查有无漏粉、囊壳破碎等;颗粒剂,应重点检查有无潮解、结块等;糖浆剂,应重点检查有无霉变沉淀物析出,是否混浊药;中药饮片,应重点检查饮片有无发潮、霉变、虫蛀,一旦发现发潮、霉变现象,应立即采取翻晒、挑选等措施,确保中药饮片的质量。

6、相关表格:养护检查记录表、近效期药品催销表、温湿度记录表。

药品管理制度

5.1不合格药品:指药品质量(包括外观质量、包装质量和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设定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的药品。

6.1、不合格药品包括:。

6.1.3、过期、失效、霉烂、变质及有其他质量问题的药品;。

6.1.4、各级药品监督部门抽检验不合格的药品;。

6.1.5、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销售的药品。

6.2、各环节不合格药品处理程序:。

6.2.4、上级药监部门抽查,检验为不合格药品,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销售的不合格药品由公司质管科电话通知各连锁门店立即停止销售。同时出具“药品召回通知单”,下发至各连锁门店。门店填写“退货通知单”直接退回配送中心。若由门店首先发现,立即电话通知公司质管科,并填写“退货通知单”直接退回配送中心。

6.2.6、质管科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情况应进行归档、汇总;。

6.2.7、如违反上述现象,不按规定操作及造成不合格药品的销售和质量事故的将在质量考核中处罚相应的责任人。

药品管理制度

规范防疫消杀药品使用管理,确保正确安全使用。

适用于小区内防疫消杀药品使用管理。

3.1保洁领班负责制定有关规定并监督实施及质量监控。

3.2保洁员负责依照本规定进行具体的防疫消杀药品使用。

4.1在使用防疫消杀药品进行防疫消杀防治工作时,应事先准备好相关喷药工具,操作人员应详阅药品标鉴说明,并做到清楚药品的防治对象、使用剂量及稀释倍数。

4.2::喷洒药品时要注意做好预防措施,操作人员必须穿长衣、长裤,工作时佩戴卫生口罩。戴防毒手套;喷药作业完毕后换衣裤,并用肥皂洗净手、脸和喷药工具,将剩余药品和药品空瓶/袋如数交回仓库集中保管。

4.3药物不慎溅至皮肤或脸部时,及时用水冲洗,以免中毒或灼伤皮肤,凡接触过药物的手或手套,未洗干净前,不能触摸家私或食品用具。

4.4在小区内使用药品应杜绝使用剧毒,有效期长及具有强刺激性气味的药品,应使用高效低毒防疫消杀药品。

4.5使用各种药品的浓度应准确,严格按比例配制;两种或两种以上药品配合时,用量要准确,避免降低药效或产生药害。

4.6喷洒药品时要注意风向,操作人员应站在上风口,切勿迎面喷药。

4.7喷洒药品时要求均匀,以防多药处出现药害,少药处害虫未除。

4.8大风大雨天、重大节日或专项活动期间及周末禁止喷药;楼层消杀活动一般在上班时间住户少的情况下进行,梯间喷杀时不要将药液喷在扶手或客户的门面上,如特殊情况须在非上班时间进行的,须先征得管理处同意方可进行。

4.9员工宿舍喷杀时不要将药液喷在餐具及生活用品上;食堂喷杀时不要将药液喷在食品和器具上。

4.10办公室、会所及娱乐配套设施应在下班或营业结束后进行,并注意关闭门窗;将药液喷在墙角、桌下或壁面上,禁止在桌面、食品和器具上。

4.11在使用药品时,必须有领班现场指导进行药品配制。

4.12各种防疫消杀药物应贴上标记,使用药物后,应放回原处,必须妥善保管,以防出现意外事故。

5.1关注环保,各类农药保管、领用、配制按规定执行,及时回收空瓶,集中退还或处理。

5.2注意节约。

5.3对空气质量有影响的施药、排污作业应事先通知客户,并采取有效驱冲措施。

6.1《防疫消杀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