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我们在阅读一本书、一篇文章或者观看一部电影后,对其中所表达思想和主题的个人感受和思考的总结。通过读后感,我们可以更深入地理解作品内容,拓展自己的思维,同时也可以与他人分享自己的阅读体验,相互交流。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提升阅读理解能力和思辨能力,同时也是一种文学素养的展示。我想我们都应该写一份读后感来表达对作品的思考和理解吧。在下面的读后感中,我们可以看到读者对作品中的名言警句和哲理的理解和碰撞。

所罗门王的指环读后感

一看书名,我以为是与《指环王》同类的魔幻小说,最近太累,周末读一本魔幻小说是个不错的选择。打开书的扉页,看到一个标题“和鸟兽虫鱼说话的人“,作者劳伦斯,诺贝尔生物或医学奖获得者,方始明了原来是一本科普书。此书名来源于一个传说,无所不能的所罗门王凭借一只戒指能够与鸟兽沟通,却无意间听到一只夜莺说王的妃子爱上了别人,孤傲的王一怒之下,毁掉了稀世的指环,其实不然,王自欺的选择了耳不听心不烦的生活。从此,再也无人能读懂动物的心思,人类就完全主宰自居的活着了。

所以我想作者以《所罗门王的指环》命名这本书,是想告诉读者,他可以与动物交流,但是却不需要任何的魔法。我们可以用自己的智慧与动物沟通。

书中记录了作者观察各种动物的经历,比如昆虫,鸟类,鱼,猴子,作为博物学家,他观察动物的视角与我们有很大的不同,作者能够与动物生活在一起,他养的鸟是自由的野生的鸟类,可以在他们家的房间里到处飞行,猴子也是自由出入房间,孩子小的'时候,怕危险的动物伤到小孩,把小孩放在笼子里。作者的父母,妻子,能够认同他把各种动物带回家,并且自由放养,很是令我佩服。需要忍受动物的粪便与各种破坏,毫无疑问需要足够强大的耐心!

但是从教育的角度来看,我们不得不佩服西方教育中平等的理念,对孩子的尊重,使得孩子对自然界的尊重,进而尊重动物的生活习惯,即使从事研究也是在不破坏动物本身生活习惯的前提下,来观察研究动物的自然生活状态。其中有一段关于养鱼的描述,印象颇深,在玻璃缸底部铺上干净的沙子,然后在里面种上几株普通水草。小心地倒进去几升自来水,然后把整个鱼缸放到向阳的窗台上。等水变清澈了,水草也开始生长,就放进去几条小鱼。还有更好的办法,就是带上一个大罐头瓶和一张小网,到附近的池塘去,拿着网在池水深处来回捞几次,你就会得到大量的趣味生物了。一个鱼缸就可以营造出一个世界,坐在鱼缸边,静静地观察这个世界。无论对孩子对成人都是从大自然中学习的过程吧。

读完这本书,不禁想起了法布尔写的《昆虫记》,与本书有异曲同工之妙,《昆虫记》主要记录描述了各种小昆虫,这本《所罗门王的指环》描写的范围更丰富了,大自然可以教会我们很多很多知识。只是我们现在把知识都局限在书本中了,包括我们的生活也离自然越来越远,在钢筋混凝土的高楼大厦中,把自己与自然隔离开了。

文明与进步的同时,最原始的对自然的观察与思考却离我们越来越远,这本关于自然界的科普书值得孩子读一读。

所罗门王的指环读后感

我在寒假读完了《所罗门王的指环》,被作者一家的事所深深吸引。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作者和家人在生活中与动物相处的一些有趣的生活片段。

这本书的作者是著名科普作家洛伦茨,也是一名动物学家,因为他对动物的喜爱,所以写下了许多与动物有关的科普著作。

作者通过十二章的描写,为我们呈现了温柔可爱的灰燕、聪明顽皮的猴子、乖巧伶俐的鹦鹉、喜好战斗鱼棘鱼。他在生活中细致地观察,把动物都拟人化描写,连动物们的心里变化都活灵活现,似乎动物们就在我眼前活蹦乱跳,具有强烈的画面感,充满了童话气息。想必作者一定与动物建立了真正的友谊。

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许多。想象作者记录的过程,我知道了在生活中要留心观察身边事,并且做事要专注。而听了这些故事,我想像作者一样,与动物交朋友。没错,动物不仅是我们的朋友,更是我们的亲人,他们也有语言,有表情,有思想,同样生活在地球这个大家庭里,我们和它们是平等的,都有生命,不能因为人类强大而随意杀害它们,能力越大,责任越大,我们应该去保护去善待它们,以及我们共同的家园。如果你也想和动物做朋友,请你走进大自然吧,多与它们接触、相处,观察它们,安抚它们,我相信你会对它有更深入地了解,到那时候,你一定能与它们建立起深厚的友谊。我希望在人与动物之间搭起一座沟通的桥梁,使双方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创造和平。

书读完了,可还有个问题,那就是这本书为什么叫《所罗门王的指环》呢?这也是所有读者的疑问。面对这个问题,作者用渊博的知识、丰富的语言和幽默的语气回答了这个问题:“据史料记载,所罗门王可以与任何动物交谈,但需要借助手中那枚指环的魔力,而我虽然只能与我熟悉的动物交谈,但不要借助任何东西,这点他就不如我了。活泼的生命无需借助魔法,便能向我们诉说至真至美的故事;大自然比诗人所能描摹的境界还要美上千万倍。”

这番话使我更加崇拜作者了。

所罗门王的指环读后感

前段时间,我读了康拉德·洛伦茨的所罗门之环,以描写动物著称,堪称“动物小说“。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段来自第12章,道德与武器:”我们不是从自然中获得武器,我们是按照自己的意志制造武器。以后还有什么更容易的?它是在发展武器,还是在培养跟上它们的责任感?没有这些禁忌,我们人类肯定会被自己的发明毁灭。我们必须有意识地建立这些禁忌,因为我们不能依靠本能。总有一天,两个敌对的派系会发现他们可以互相残杀。这一天可能会到来,整个人类被分成两个对立的`阵营。我们应该像鸽子还是像狼?人类的命运将取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这段话,我想,是洛伦兹在书中写的,是最哲学的。

这段话用狼和鸽子,鸽子的比喻在击败对手后,会毫不留情地干掉对手,和狼相反。这意味着,作为我的论文我们人类,当我们的利益,贪婪的心就设立了两个敌对的阵营,并有破坏对方的能力,我们该何去何从?这是现代人的警告,但也担心后市对人类和无奈。

这让我想起了一首歌,是薛之谦的《动物作为世界》。在这首歌中,人们可以唾弃动物,嘲笑动物,当贪婪膨胀到极限时,人们研究发现,最愚蠢的其实是一个他们通过自己。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有何尝不是我们这样呢?1990年到1991年的海湾地区战争,不就是伊拉克的总统就是为了企业获取信息更多的石油来赚取暴利,才侵略科威特,最后导致以美国国家为首的多国部队对其进行自我毁灭式打击的吗?堪称人类死亡教育人数数量最多、损失影响最大的二战,也是学生因为这些法西斯希特勒的梦想是统治成为全球而入侵波兰最后可能导致整个二战的发生。这一切发展都是不能因为只有两个字---“贪婪”造成的,贪婪是所有人心中的魔鬼。

通过上述事件得到启发是:人不能太贪,适可而止,如果我们不遏制它,人类的贪婪可能会导致死亡。

《所罗门王的指环》读后感【】

最初读《所罗门王的指环》这本书时,我自以为是地认为这是一本单纯地介绍动物的说明文,并不以为然。读完之后,才发现这本书用诙谐幽默的语言讲述了人与动物的种种趣事,反映了一个深刻的道理:我们要平等地对待每一种生物。

读着这本书,我不禁联想到几日前在马路偶然遇到的一幕:一个男子骑着一辆电动车行驶着,不知从哪里蹿出一只流浪猫,在路边飞奔着,不知为何跑着跑着偏离了轨道,跑到了路中来,那男子明明瞧见了它,可并未减速,而是不以为然地径直蹍轧了过去。那只猫临死前的眼神是怎样的?是无助,惊慌,还是恐惧,忧伤?我无从得知,但是见到那男子的反应时,我心中的怒火犹如浇上了一桶油似的燃烧起来。只见那男子满不在乎地轧死猫后,皱着眉头轻蔑地瞥了一眼死猫的尸体,不屑一顾地低声嘀咕了一句:“真是晦气得要命。”便骑上电动车扬长而去了,丝毫不顾旁人的义愤填膺。

动物也同样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尊重它们,就是尊重人类自己。希望每一个人,都能够关爱每一只动物,尊重每一个生命。

所罗门王的指环读后感

洛伦茨,一个主要研究研究鸟类和鱼类的科学家,被称为现代法布尔。又是诺贝尔生理学还是医学奖获得者。赫胥黎说洛伦茨的语言别具一格魅力十足,个人倒觉得也并非如此,然而用科学角度真实记录的鸟兽虫鱼的方式着实引人入胜,一种深入动物心灵最深处进行的秘密探索,是真正的去了解动物,展现的是一个我尚未了解几乎还全然陌生却生动充满新奇。好像是充满“人情味”的世界,甚至偶尔展现的好像比人类世界更有“人”情味。

狐狸并不比其他野兽狡猾,鸽子并不爱好和平,鱼也并不冷血。刺鱼和斗鱼会因为爱情而判若两鱼。据作者所言,再妙笔生花也描绘不出那时他们身体的美丽、舞姿的曼妙。慈鲷是唯一维持“婚姻终身制”的鱼类。洛伦茨在做慈鲷实验研究时的他们完全堪比任何一部爱情剧。

这是属于慈鲷小小世界里的爱恨情仇,却也丝毫亚于人类社会。

还让我印象深刻的一个是关于珠宝鱼爸爸,当时珠宝鱼爸爸正在激动地跑前跑后寻找走散的小鱼宝宝,开了小差,盯上了一段蚯蚓尾巴(食物),他咬住蚯蚓的时候又发现了一个鱼宝宝,马上冲过去,把宝宝含到满是食物的嘴里。鱼爸爸嘴里就有了食物和宝宝,食物要去胃里,宝宝要回窝里。鱼爸爸嘴里鼓鼓的,待在那里不动弹,也不咀嚼。洛伦茨说这是他第一次看到鱼在思考问题!一条鱼在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却采取了和人类一样的行为:一连好几秒,一动不动。旁边的人几乎可以体会到它的心理活动。后来他把嘴里的东西全部吐了出来,关注着宝宝,先把蚯蚓吃了,再把宝宝含在嘴里带回家。还有一个搞笑的事是,他刚得到弹涂鱼时,一条鱼从盆里往外跳,刚好跳到盆沿上,抬起头看着“我”,它的脸好像哈巴狗,它就趴在那里,用犀利的泡泡眼紧盯着“我”,我开心地笑了起来。

打斗中胜利的狼不会咬断同伴的脖子,乌鸦也不会啄同类的眼睛,动物进化中拥有能致同类死地的武器,这种动物会形成一种社会禁忌。比如像火鸡,败的一方蹲在地上,伸长脖子,胜者就像狼、海鸥、苍鹭一样,很想伤害落败的敌人,却不能这么做(或者说不会这么做)。洛伦茨解释说弱者突然失去反抗意识,放弃了抵抗杀手的一切手段,而似乎正是弱者放弃抵抗,使得进攻者的中枢神经系统中产生了无法超越的障碍。关于这一点,他所言是否属实我不知,是否这些动物所有的胜利者在失败者作出投降姿态的时候都会放弃进攻我也不知。我们人类貌似并不能做到,可能真的是像洛伦茨所言人家神经系统里进化了这种障碍,而我们人类,是天生的冲动和禁忌发展速度远远跟不上武器的发展速度?“如果有人打你右脸,就把你的左脸也给他。”他说这句圣经上他之前一直不同意的话,直到这些动物给了他启示:并不是为了让他再打你一次,而是为了使他无法打你。

《所罗门王的指环》读后感【】

你们听过这样一则神话故事吗?相传“所罗门王能够和鸟兽虫鱼交谈,因为他有神奇的指环。”可是现实中有一位作家他没有魔戒的力量,却能和动物交谈,是不是很厉害呢。他就是劳伦兹,今天我要介绍的就是他的这本书《所罗门王的指环》。不过这本可不是讲述霍比特人的冒险故事,而是叙述劳伦兹和动物们的相处生活。

书的开头,作者就讲述了他身边动物给他制造的种种麻烦。调皮的灰雁不顾作者阻拦,偷偷到花坛啄食,有时还会闯入屋内引吭高歌;作者的父亲邀请灰雁去自己的书房喝茶,紧张的灰雁一不小心就排泄到了漂亮的波斯地毯上;僧帽猴格洛丽亚差点将家翻了个底朝天……还有在《嘲笑动物》一章中作者讲述的各种趣事,自己甚至差点被当做疯子。在我被动物这些可爱的行为逗笑的时候,也不禁为这人与动物之间的美好感情感到向往。正如作者所说,他已经和野生动物建立了真正的友谊。他所忍受的所有这些麻烦和烦恼,换来的补偿,不仅仅是科学成果,还有其它很多很多。我觉得作者除了1973年诺贝尔生理学和医学奖得主的身份之外,一定还有另一个自豪的身份——动物们的好伙伴。

这本书除了让我向往人与动物的友谊之外,作者也用生动的语言让我了解到了许多新知识。在《长年的住户》一章中,作者向我展现了寒鸦高度发达的社会和家庭生活,还有一些独特的'习性。作者养大的小寒鸦对作者产生了极大的依恋;一只成年的雄性寒鸦居然爱上了作者,给他喂虫子;寒鸦会估计携带黑色物品的东西;寒鸦会本能的攻击碰小寒鸦的东西;寒鸦间的等级排序……这里面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寒鸦间的等级制度,高等鸟会欺凌低等鸟,等级越低的鸟遭到其它鸟的欺凌就越狠,当鸟儿之间的社会等级确定了就会尽力维持,还有鸟王的王位篡夺。鸟社会的种种行为甚至和人类社会有点像,不禁让我感叹起大自然的神奇。

在文章的最后,作者也通过动物之间的打斗,引发了对人类战争的思考。温柔的鸽子和兔子会把同类残忍的折磨至死,凶残的狼却会在对手屈服后掉头走掉。我们人类在战争中会选哪种?动物在进化的过程中,如果形成了能致同类于死地的武器,这种动物为了生存就会形成一种社会禁忌,避免这种武器危及种族的生存。那人类呢?人类可以做到吗?这些问题值得我们再三思考。

《所罗门王的指环》是一本很值得我们读的书,我觉得只要我们用一颗真诚的心认真的去观察动物,亲近动物,我们都可以拥有一枚所罗门王的指环。

《所罗门王的指环》读后感

前段时间,我读了康拉德·洛伦茨的《所罗门王的指环》,以描写动物著称,堪称“动物小说“。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段来自第12章,道德与武器:”我们不是从自然中获得武器,我们是按照自己的意志制造武器。以后还有什么更容易的?它是在发展武器,还是在培养跟上它们的责任感?没有这些禁忌,我们人类肯定会被自己的发明毁灭。我们必须有意识地建立这些禁忌,因为我们不能依靠本能。总有一天,两个敌对的派系会发现他们可以互相残杀。这一天可能会到来,整个人类被分成两个对立的阵营。我们应该像鸽子还是像狼?人类的命运将取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这段话,我想,是洛伦兹在书中写的,是最哲学的。

这段话用狼和鸽子,鸽子的比喻在击败对手后,会毫不留情地干掉对手,和狼相反。这意味着,作为我的论文我们人类,当我们的利益,贪婪的`心就设立了两个敌对的阵营,并有破坏对方的能力,我们该何去何从?这是现代人的警告,但也担心后市对人类和无奈。

这让我想起了一首歌,是薛之谦的《动物作为世界》。在这首歌中,人们可以唾弃动物,嘲笑动物,当贪婪膨胀到极限时,人们研究发现,最愚蠢的其实是一个他们通过自己。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有何尝不是我们这样呢?1990年到1991年的海湾地区战争,不就是伊拉克的总统就是为了企业获取信息更多的石油来赚取暴利,才侵略科威特,最后导致以美国国家为首的多国部队对其进行自我毁灭式打击的吗?堪称人类死亡教育人数数量最多、损失影响最大的二战,也是学生因为这些法西斯的梦想是统治成为全球而入侵波兰最后可能导致整个二战的发生。这一切发展都是不能因为只有两个字---“贪婪”造成的,贪婪是所有人心中的魔鬼。

通过上述事件得到启发是:人不能太贪,适可而止,如果我们不遏制它,人类的贪婪可能会导致死亡。

所罗门之歌读后感

在《所罗门之歌》一开始,就设置了一个看似奇怪的引子:在主人公出生的一天,一个按部就班的老实人,宣布自己将从某一个地方利用自己制造的翅膀飞向一个遥远的地方。他按照通告时间表演了自己的飞行,然后干脆利落地摔死在了医院的门口。而与此同时,一个名叫“奶娃”的孩子在这场闹剧发生的地点降生了。——这再一次展现了托妮·莫里森的高超叙述技巧,以及对于结构掌控的游刃有余。因为直到很久之后,我们才会发现,这个看似毫无意义的荒诞的行为的实际意义。

不同于其它托妮·莫里森其它作品的紧凑和强力,《所罗门之歌》的结构虽然紧密,但是节奏却也更加多变。一如既往,她的作品展开于地狱般生活场景之中,但所不同的是,在《所罗门之歌》里,地狱般的现实正被缓慢地拖离出暗黑的世界,重新进入光明之中。或者说不同于以往,托妮·莫里森寻找到了一种重新寻回天堂的可能——一种从文化的重新确认中获得自尊和自信的可能。这当然是显而易见的,但是我总觉得在某种层面上,这种显而易见将托妮·莫里森的世界变得狭小了。

托妮·莫里森高超的叙述技巧和语言天赋,以及显而易见的主题,很容易被纳入到一个关于身份、种族和解放的主题之中,而消减了其普遍性的内涵。毫无疑问,她很容易被纳入到萨萨特的文学主张之下——文学本身就是一种介入。它必定是介入而且应该是介入的。写作本身就是对于主题的介入行为——在这个意义上,托妮·莫里森的努力当然是值得尊敬的,可是假如我们将福克纳和托尼·莫里森放在一起比较时,我们又会看出两者多少的实质性差距呢?也许文学本身就是一种介入,但是它绝不因为写作者自身的问题而因此被限定在一个狭窄的范畴之中,实际上尽管存在着一些差异,但是在人性的层面上,福克纳笔下的白人地狱和托妮·莫里森的黑人地狱,又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呢?同处在一个灾难性的历史阶段,所有的人都挣扎在恐怖的地狱之中,不同的是,托妮·莫里森笔下的黑人不仅仅要对抗上帝的困难,还要承担人自身的罪孽。因此,在这种双重压迫之下,他们显得更加的沉重。——但因此,就能将其孤立化,成为一个特殊的群体而特别对待吗?当然,在具体的问题上,这是显然的,可毫无疑问,这样的区别对待本身就是一种可怕和可悲的。

托妮·莫里森对于苦难的极具煽动力的写作,加深了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将其作品的主题限定在了一个具体的狭窄的空间之中——这当然不是她的本意,可是它却是发生了。我强烈反对很多评论家将其简单地限定在黑人种族解放的狭隘主题之中——实际上不仅仅因为作为一种文化自身的特质需要被重视,同时从文化多元性和互补性角度来说,托妮·莫里森同时还在说一个我们文化缺失或者正在被无情地肢解的过程—-而这几乎是我们所有人和所有文化的主题。每一个时代,我们都在对抗文化的野蛮和野蛮的文化,这是人永恒的主题,即使生在这个被认为普遍丰裕的时代,难道我们的文化不同时在遭受着前所未有的紧张和压力么?因此,《所罗门之歌》也许唤醒的不仅仅是“奶娃”的飞跃,还有我们所有的人的关于文化的乡愁。托妮·莫里森坚持追寻消逝的乡愁,不仅仅是为了寻根,而是为了找回属于自己的存在—-属于自己的历史,文化,以及自由和自尊。文中的人渴望会飞,就是渴望逃脱禁锢,重新找回失去的荣光和自由。那是一种自杀式的飞跃,也是一种决绝的努力。这就是托妮·莫里森的写作态度,也是她的写作动机。

《所罗门之歌》在某些时刻让我想到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对于自身的迷失,包括对于自己的文化的整体的缺失,在马尔克斯那里表现为对于遗忘的恐惧,对于久远的文化的失去的怀念。当老何塞死在黄色花雨的那天,过去被终结了。一个新的时代来了。但是有一些残存的人,比如那个活了很多年的具有疯狂生育能力的老女人,在《所罗门之歌》里就是那可怜的派拉特一家三代。她们如异类一般生活在一个新的时代,用一种天性般的纯真顽强展示了自身文化存在的证明。她们向往自由,充满了艺术的热情和天赋,她们对待生活以一种完全陌生的方式——但是她们真诚,她们充满了人性的光辉和纯洁的快乐。在那个月夜,冷酷的麦肯穿过贫民窟,被她们一家三口在低矮的小屋里,昏黄的煤油灯下的歌声感动了—-在那一刻,他感到了一种回归和温暖的感受—-那歌声正是一种文化的乡愁的展示。“当麦肯在记忆和音乐的重压下觉得自己软化下去的时候,歌声消逝了。气氛是宁静的,但麦肯却无法离开了。”正是在这一段歌声里,冷酷的麦肯展示了他温情的一面。他是如何在父亲被无辜残杀之后,母亲在分娩死亡之后,将可怜的派拉特努力养活——他不是生来就如此冷酷的—-冷酷到即使他的房客要自杀,也要坚持将他的房租收齐—-他是一步步被现实逼向冷酷境地的——仿佛那个社会只留给了他一个唯一的可能,只有沿着冷酷的这条道路一路走到底,他才能和那些居于另一个世界的人享受到同样的幸福。

托妮·莫里森必须让那个在奇怪的一天出生的“奶娃”脱离老麦肯的成长路线。因此,她让“奶娃”遇到了派拉特。这个女人象征着某一种神秘的力量—-她是自己从一动不动、一声不响、毫无作为的母亲的血肉之体中自己爬出来的—-因为那个时候她的母亲已经死了,而她也被认为将死在母亲的腹中,但是她自己爬了出来,身后拖着脐带和胞衣,头前脚后一点点地爬出来了。这个充满了魔力的女人,就像马尔克斯笔下那个一直守护着家族的母亲。正是因为她们,祖先留下来的那些看似愚昧,但却充满了智慧的生活才得以延续下去。因此,在这个层面上,詹姆斯·伍德敏锐地捕捉到了托妮·莫里森和马尔克斯的相似之处——反对魔幻现实主义,就是反对托妮·莫里森的小说。

但是毫无疑问,托妮·莫里森太爱她的人物了。用詹姆斯·伍德的话说,她用自己的热情闷死了他们。这样的指责当然是过于严肃和认真了。但却也并非空穴来风。尽管在风格上相似,但如果我们将福克纳和托妮·莫里森的人物相比较,我们会很容易发现托妮·莫里森的人物就像是作者的宠儿,而福克纳的人们则自由自在,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完全不受控于作者的力量—-这看似不可能,但实际上他们确实做到了—-也就是说那个人物在一种模糊和暧昧之中,存在着一种超越的潜力。而这种潜力在《所罗门之歌》里—-尽管托妮·莫里森给予了足够的耐心和努力,使“奶娃”可以纵身一跃——但是她母性的光辉早就将这种飞跃性的力量上升到了一个神秘性之中—-如果不借助于这种神秘性,托妮·莫里森的人物就真的被闷死在了她的怀抱中。无独有偶,在《所罗门之歌》里,那个战战兢兢生活的妈妈,除了享受丈夫的刺激之外,只有一种感到兴奋和快乐的方式——-那就是让早就该断奶的“奶娃”每天偷偷地在黑暗的书房里喝着她的奶。仿佛他从自己的身上吮吸的是光芒。——这用来形容托妮·莫里森与他作品人物的关系,其实挺合适的。

除此之外,当詹姆斯·伍德说托妮·莫里森也许应该记住奥登关于诗人应该像轻骑兵一样突进,而小说家应该尽量显得笨拙和朴素时,她反对的是托妮·莫里森那种随时可能因为不可遏制的乡愁而溢出小说边界的行为。这当然是对的。因为这好像一个谜语,早早就被发现了谜底。不过托妮·莫里森的语言和想象,正因为这种溢出,成为一种风格,这种风格尽管有时候显得过剩,不过确实也绚烂夺目。(乔沅)。

《所罗门宝藏》读后感

先说语言这一块,有许多值得学习和借鉴的地方。无论是描绘美丽的自然风光,还是神奇动物们各不相同的姿态,例如调皮的鹦鹉科卡,在老太太们喝茶时像直升机般的把糖粉卷到她们的脸上;例如水鼩在探索路线时聪明地用胡须试探,然后猛冲一段距离;例如寒鸦在空中如石块般坠落,飞时又像飞絮般轻盈……正是有了这些多姿多彩的描写,才让我们更加清晰地了解到大自然生物的多样性。

我印象最深的是《契约》这章,写狗与人类之间一种神秘奇妙的联系,就好似签订了契约般。狗对主人是忠贞不渝的,书中讲到两种原因:他们对首领狗的忠诚转移到了人身上,对母亲的依赖之情会得以永久保留。狗又分为狼性犬和豺性犬。豺性犬是容易被诱拐的,“只要谁手里有杆枪,猎犬都会跟着他走”,显然,养一只豺性犬要做好随时丢失的心理准备。它们也容易被驯服,但狼性犬就完全不一样了,如果它已经是你的狗,那么就再也不会对别人有感情。虽然它们不一定会听主人的话,但会为主人赴死。豺性犬也是好的,他们会讨人的欢心,也是有情感的。有一只狗能像朋友一样陪伴着你,这是很让人羡慕的。

我最喜欢的一部以狗为主角的影视剧,是《忠犬八公的故事》。讲的是小狗八公,在一次主人外出时极力挽留,却失败了。主人站在演讲台上,突然倒了下来,谁也没有预料到,唯独八公。之后它天天到火车站旁的花坛上等,等待他的主人会有那么一天,微笑着走向他。

我不禁想起了我曾经的两只小狗,虽然没有什么值得赞颂的壮举,但在我的心中却是很重要的伙伴。有它们的陪伴,不会觉得孤单。

读完了这本书,使我有了想让自己的家变成动物园的冲动,或许我该好好养一只动物了。

《所罗门宝藏》读后感

保险代理人罗伯特.史密斯在家门口挂出了一则通告,他将依靠自己的翅膀从慈善医院出发飞向远方。到了约定的时间,史密斯像他曾经许诺的那样,带着一对宽大的蓝色丝质双翼出现在楼顶,然后纵身一跳。当然,他没有飞向远方,而是直接摔倒了地上,终结了这无果的、经不起考验的人生。史密斯死的时候,奶娃刚刚出生,托妮.莫里森的《所罗门之歌》就这样拉开了序幕。

奶娃是黑人麦肯.戴德的儿子,也叫麦肯.戴德,可无人叫他的真名,都叫他奶娃。奶娃成长的家虽然富裕,但缺乏温情。自私冷酷的父亲,古怪孤僻的母亲,两个比他大很多的姐姐对他也是不管不问。这样成长起来的奶娃自然也是自私、冷漠的。他对生活没有冲动和欲望。不愿意为任何事承担责任。他不爱任何人,对哈格尔也只是没有灵魂的爱,缺乏自我,也没有自由。32岁了,依然靠家里生活,是父亲办公室助手,负责帮父亲收房租,生活似乎一成不变,然而一袋丢失的黄金却开始改变奶娃的生活。他去了南方,本意是寻找金子,结果却发现了家族的历史,寻金之旅变成了寻根之旅。他们的真名不是戴德(dead,喝醉酒的白人填错了),而是所罗门,是“会飞的所罗门”的后代。发现自己真实名字的奶娃兴奋不已,对自己的身世倍感自豪,他迫不及待地赶回北方,在这个国家许许多多的地名里面或背后,包含着多少失去的生命和记忆!正如“麦肯·戴德”一样,在那些正式记录下来的名字下面还有许多其它的名字。它一直是登记在蒙灰的卷宗里的名字,而正是这正式的名称隐去了真实的人名、地名和物名。这些名称都有含义。他理解了姑姑派拉特为什么将自己的名字放在耳坠里。

远离故土的黑人在漫长为奴的年代,渐渐遗忘了非洲的根,在种族歧视依然严重的美国,黑人的自由即不能依靠对白人文化的认同来获取,也不能靠以暴治暴的对抗来调解,黑人只有到自己的文化中去挖掘,去寻找,才能摆脱自卑的精神枷锁,过上自由的生活。这正是《所罗门之歌》所要表达的。在小说结尾的时候,奶娃跳了出去,他像北极星那样明亮,那样轻快地朝吉他盘旋过去,他获得了飞翔的能力,驭风而行。

托妮.莫里森的语言绵密紧实,刚开始读会比较吃力,我是不得不大声读出来才可以集中注意力。书中人物众多,故事跨三代,似乎都是些散落的珠子,却被莫里森串成了网,直到最后紧紧裹住我。

《所罗门王的指环》读后感

波光粼粼的湖面,绿树葱郁的岸边,飞鸟走兽的窣窣声响……我们跟随《所罗门王的指环》踏入自然。

全书的语言生动而准确,为我们展开了自然界丰富多彩的画卷,作者洛伦茨无比细致的观察与细腻的文字带领我们走进了动物。书中最精彩的就是对动物的特点、习性的描写,很好地抓住每种动物的行为习惯及叫声等,表现出主要的特点。也有景物描写与哲思穿插其中,使书本的内容更丰富、深刻。而整本书除了向我们展现并描述了各种动物,作者对这些动物的态度也令我的印象最深。

“因为从一个人对这些麻烦事的忍耐程度,就能看出他对动物的喜爱”作者在第一章的开头就这么写道,体现了他喜爱动物并会很有耐心地与他们相处,在后文中,既使多种多样的动物们会闯入家中四处啄食、撕碎纸张,肆意地飞行、奔跑,但洛伦茨依旧不会将怒气放在它们身上,而是一遍遍思考对策,感受这些麻烦事中的趣味与莫名的欣喜,足以体现他以完全将动物融入了自己的生活,像对待一个个孩子般体会它们的行为与成长所带来的奇妙感觉,作者在驯养动物时,表现出的浓厚兴趣与欢喜之心十分真切。他为了使鸟类顺从,会模仿它们的叫声,不在意旁人好奇而带着惊恐的目光,专注训练稚嫩的鸟儿。他也会爬上屋顶握住旗杆奋力挥舞,召回小寒鸦。围观他怪异举动的人越来越多,而他仍一心系在动物们的身上。从作者的种种表现中,也使我们深切地感受到,他对动物的包容、呵护,对动物就算付出了重大代价,仍带着喜悦之心看待动物们制造麻烦过程中的可爱之处,他将自己放到与鸟类等动物平等的地位。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也与动物相处。当我买来新的小动物,会充满兴致地陪伴、与它嬉戏,玩乐。但时间一长或事情太多,我就会把动物的事抛之脑后,偶尔去望一望,有时甚至会因它们在半夜弄出的响声感到烦躁无比。对比作者对他的动物们的态度,我有些惭愧。也有家长认为养一只小动物不是个好的选择或是觉得动物带来的只有麻烦,实际上,饲养动物的过程中,你给于了它温暖与安定,它带给你信任与喜悦。善待动物,最终获得益处的是我们,收获到欢悦心情的也是我们。

在这本书中,作者甘愿把一切时间及精力献给动物的这种态度,深深打动了我,使我懂得了如何与动物相处,明白了那份善于发现美好的心态。

《所罗门宝藏》读后感

在《所罗门之歌》一开始,就设置了一个看似奇怪的引子:在主人公出生的一天,一个按部就班的老实人,宣布自己将从某一个地方利用自己制造的翅膀飞向一个遥远的地方。他按照通告时间表演了自己的飞行,然后干脆利落地摔死在了医院的门口。而与此同时,一个名叫“奶娃”的孩子在这场闹剧发生的地点降生了。——这再一次展现了托妮·莫里森的高超叙述技巧,以及对于结构掌控的游刃有余。因为直到很久之后,我们才会发现,这个看似毫无意义的荒诞的行为的实际意义。

不同于其它托妮·莫里森其它作品的紧凑和强力,《所罗门之歌》的结构虽然紧密,但是节奏却也更加多变。一如既往,她的作品展开于地狱般生活场景之中,但所不同的是,在《所罗门之歌》里,地狱般的现实正被缓慢地拖离出暗黑的世界,重新进入光明之中。或者说不同于以往,托妮·莫里森寻找到了一种重新寻回天堂的可能——一种从文化的重新确认中获得自尊和自信的可能。这当然是显而易见的,但是我总觉得在某种层面上,这种显而易见将托妮·莫里森的世界变得狭小了。

托妮·莫里森高超的叙述技巧和语言天赋,以及显而易见的主题,很容易被纳入到一个关于身份、种族和解放的主题之中,而消减了其普遍性的内涵。毫无疑问,她很容易被纳入到萨萨特的文学主张之下——文学本身就是一种介入。它必定是介入而且应该是介入的。写作本身就是对于主题的介入行为——在这个意义上,托妮·莫里森的努力当然是值得尊敬的,可是假如我们将福克纳和托尼·莫里森放在一起比较时,我们又会看出两者多少的实质性差距呢?也许文学本身就是一种介入,但是它绝不因为写作者自身的问题而因此被限定在一个狭窄的范畴之中,实际上尽管存在着一些差异,但是在人性的层面上,福克纳笔下的白人地狱和托妮·莫里森的黑人地狱,又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呢?同处在一个灾难性的历史阶段,所有的人都挣扎在恐怖的地狱之中,不同的是,托妮·莫里森笔下的黑人不仅仅要对抗上帝的困难,还要承担人自身的罪孽。因此,在这种双重压迫之下,他们显得更加的沉重。——但因此,就能将其孤立化,成为一个特殊的群体而特别对待吗?当然,在具体的问题上,这是显然的,可毫无疑问,这样的区别对待本身就是一种可怕和可悲的。

托妮·莫里森对于苦难的极具煽动力的写作,加深了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将其作品的主题限定在了一个具体的狭窄的空间之中——这当然不是她的本意,可是它却是发生了。我强烈反对很多评论家将其简单地限定在黑人种族解放的狭隘主题之中——实际上不仅仅因为作为一种文化自身的特质需要被重视,同时从文化多元性和互补性角度来说,托妮·莫里森同时还在说一个我们文化缺失或者正在被无情地肢解的过程—-而这几乎是我们所有人和所有文化的主题。每一个时代,我们都在对抗文化的野蛮和野蛮的文化,这是人永恒的主题,即使生在这个被认为普遍丰裕的时代,难道我们的文化不同时在遭受着前所未有的紧张和压力么?因此,《所罗门之歌》也许唤醒的不仅仅是“奶娃”的飞跃,还有我们所有的人的关于文化的乡愁。托妮·莫里森坚持追寻消逝的乡愁,不仅仅是为了寻根,而是为了找回属于自己的存在—-属于自己的历史,文化,以及自由和自尊。文中的人渴望会飞,就是渴望逃脱禁锢,重新找回失去的荣光和自由。那是一种自杀式的飞跃,也是一种决绝的努力。这就是托妮·莫里森的写作态度,也是她的写作动机。

《所罗门之歌》在某些时刻让我想到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对于自身的迷失,包括对于自己的文化的整体的缺失,在马尔克斯那里表现为对于遗忘的恐惧,对于久远的文化的失去的怀念。当老何塞死在黄色花雨的那天,过去被终结了。一个新的时代来了。但是有一些残存的人,比如那个活了很多年的具有疯狂生育能力的老女人,在《所罗门之歌》里就是那可怜的派拉特一家三代。她们如异类一般生活在一个新的时代,用一种天性般的纯真顽强展示了自身文化存在的证明。她们向往自由,充满了艺术的热情和天赋,她们对待生活以一种完全陌生的方式——但是她们真诚,她们充满了人性的光辉和纯洁的快乐。在那个月夜,冷酷的麦肯穿过贫民窟,被她们一家三口在低矮的小屋里,昏黄的煤油灯下的歌声感动了—-在那一刻,他感到了一种回归和温暖的感受—-那歌声正是一种文化的乡愁的展示。“当麦肯在记忆和音乐的重压下觉得自己软化下去的时候,歌声消逝了。气氛是宁静的,但麦肯却无法离开了。”正是在这一段歌声里,冷酷的麦肯展示了他温情的一面。他是如何在父亲被无辜残杀之后,母亲在分娩死亡之后,将可怜的派拉特努力养活——他不是生来就如此冷酷的—-冷酷到即使他的房客要自杀,也要坚持将他的房租收齐—-他是一步步被现实逼向冷酷境地的——仿佛那个社会只留给了他一个唯一的可能,只有沿着冷酷的这条道路一路走到底,他才能和那些居于另一个世界的人享受到同样的幸福。

托妮·莫里森必须让那个在奇怪的一天出生的“奶娃”脱离老麦肯的成长路线。因此,她让“奶娃”遇到了派拉特。这个女人象征着某一种神秘的力量—-她是自己从一动不动、一声不响、毫无作为的母亲的血肉之体中自己爬出来的—-因为那个时候她的母亲已经死了,而她也被认为将死在母亲的腹中,但是她自己爬了出来,身后拖着脐带和胞衣,头前脚后一点点地爬出来了。这个充满了魔力的女人,就像马尔克斯笔下那个一直守护着家族的母亲。正是因为她们,祖先留下来的那些看似愚昧,但却充满了智慧的生活才得以延续下去。因此,在这个层面上,詹姆斯·伍德敏锐地捕捉到了托妮·莫里森和马尔克斯的相似之处——反对魔幻现实主义,就是反对托妮·莫里森的小说。

但是毫无疑问,托妮·莫里森太爱她的人物了。用詹姆斯·伍德的话说,她用自己的热情闷死了他们。这样的指责当然是过于严肃和认真了。但却也并非空穴来风。尽管在风格上相似,但如果我们将福克纳和托妮·莫里森的人物相比较,我们会很容易发现托妮·莫里森的人物就像是作者的宠儿,而福克纳的人们则自由自在,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完全不受控于作者的力量—-这看似不可能,但实际上他们确实做到了—-也就是说那个人物在一种模糊和暧昧之中,存在着一种超越的潜力。而这种潜力在《所罗门之歌》里—-尽管托妮·莫里森给予了足够的耐心和努力,使“奶娃”可以纵身一跃——但是她母性的光辉早就将这种飞跃性的力量上升到了一个神秘性之中—-如果不借助于这种神秘性,托妮·莫里森的人物就真的被闷死在了她的怀抱中。无独有偶,在《所罗门之歌》里,那个战战兢兢生活的妈妈,除了享受丈夫的刺激之外,只有一种感到兴奋和快乐的方式——-那就是让早就该断奶的“奶娃”每天偷偷地在黑暗的书房里喝着她的奶。仿佛他从自己的身上吮吸的是光芒。——这用来形容托妮·莫里森与他作品人物的关系,其实挺合适的。

除此之外,当詹姆斯·伍德说托妮·莫里森也许应该记住奥登关于诗人应该像轻骑兵一样突进,而小说家应该尽量显得笨拙和朴素时,她反对的是托妮·莫里森那种随时可能因为不可遏制的乡愁而溢出小说边界的行为。这当然是对的。因为这好像一个谜语,早早就被发现了谜底。不过托妮·莫里森的语言和想象,正因为这种溢出,成为一种风格,这种风格尽管有时候显得过剩,不过确实也绚烂夺目。(乔沅)。

《所罗门宝藏》读后感

自打九月份以来,就一直开始下乡督导,阅读计划的书到现在还没有读完,漂流书籍一本接着一本的到来,目前手中还有5本书未读呢,究其原因不是工作,是自己的惰性问题。本周一下乡督导终于告一段落了,趁着这段时间好好的读书,运动,好好的充实一下自己。先表表决心,开始主题吧。

托妮.莫里森的《所罗门之歌》主要这本书讲的是黑人的故事,主人公偏多,但是文中始终由奶娃与父母与朋友与亲人之间的冲突贯穿于整篇文章,奶娃从一个任性叛逆的孩子到一个成熟稳重有思想的青年,这应该也属于逆袭成长的典型吧。

文中从奶娃离家出走开始找寻“金子”之后的章节,达到了本书的巅峰。通过追寻,没有找到传说中流失金子却有了其它意外发现,解开了家族的谜团,完成了自己的蜕变和救赎。作者没有华丽词语的描述,却给我们展示了一个奇妙的世界,一个在远离自然的大城市里想像不出来的世界,人人神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