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应该与时俱进,不断适应组织发展和变革的需要。小编为大家提供了一些规章制度范文的案例,希望能够对大家的规章制度制定和实施提供一些借鉴和参考。

化学品管理制度

二、使用单位购进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核对包装(或容器)上的安全标签。安全标签若脱落或损坏,经检查确认后应补贴。

三、使用单位购进的危险化学品需要转移或分装到其它容器时,应标明其内容。对于危险化学品,在转移或分装后的容器上应贴安全标签;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未净化处理前,不得更换原安全标签。

四、使用单位对工作场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害应定期进行检测和评估,对检测和评估结果应建立档案。作业人员接触的`危险化学品浓度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暂没有规定的,使用单位应在保证安全作业的情况下使用。

五、使用单位应通过下列方法,消除、减少和控制工作场所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害:

(一)选用无毒或低毒的化学替代品。

(二)选用可将危害消除或减少到最低程度的技术。

(三)采用能消除或降低危害的工程控制措施(如隔离、密闭等)。

(四)采用能减少或消除危害的作业制度和作业时间。

(五)采取其它的劳动安全卫生措施。

六、使用单位在危险化学品工作场所应设有急救设施,并提供应急处理的方法。

七、使用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清除化学废料和清洗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废旧容器。

八、使用单位应对盛装、输送、贮存危险化学品的设备,采用颜色、标牌、标签等形式,标明其危险性。

九、使用单位应将危险化学品的有关安全卫生资料向职工公开,教育职工识别安全标签,了解安全技术说明书,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经常对职工进行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教育和培训。

化学品管理制度

1、单位购买剧毒化学品,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申请领取《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剧毒化学品准购证》(注:经台州市公安局授权委托,目前由临海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负责办理),并由购买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及《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向有经销资格的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或者经营企业购买。

2、购买之前,购买经办人应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剧毒化学品准购证》(销售单位存查联)复印加贴在《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入库记录簿》背面,并在《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入库记录簿》上记录采购剧毒化学品的来源、品名、数量、运输单位、购买凭证号码、准运证号码等。

3、购买之后,购买经办人应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回执第一联带回,并在保管人员签注接收情况后的七日内交原发证公安机关核查存档,在交原发证公安机关核查存档的同时,要将此件复印交当地派出所核查存档。再由保管员在《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入库记录簿》上记录采购剧毒化学品入库的时间、数量,经保管员双人签字,并由安管员签字予以确认。

4、《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入库记录簿》由购买经办人负责保管、填写,应当至少保存2年。

5、需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输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临海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申请领取《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承运单位不在目的地的,可以向运输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委托运输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核发《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但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托。剧毒化学品运达目的地后,收货单位应当在《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上签注接收情况,并在收到货物后的七日内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送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临海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备案存查。在送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备案存查的同时,要将此件复印交当地派出所备案存查。

6、个人不得购买除农药、灭鼠药、灭虫药以外的剧毒化学品。

7、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和《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不得使用作废的上述许可证件。

8、《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只能一证一购,严禁一证多购;《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只能一证一用,严禁一证多用。

9、严禁无《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非法购买剧毒化学品;严禁无《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非法运输剧毒化学品。

化学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严格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特制定以下条例:

1、对存有的危险化学品的各类、数量要进行认真登记,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容器上要有“危险品”字样或标记,存放专柜且专人保管。

2、危险化学品在入库前要验收登记,入库后要定期检查核对,做到双人管理,双人收发,双人饮料、双人记帐,双锁锁门。

3、实验室保持通风良好,备有废液桶、废液缸、废液处理池,防止有毒蔓延、污染、扩散。

4、指导学生正确规范地操作,接触过有毒物品的手应及时清洗。

5、实验室内配备消防器材,严禁室内明火,工作人员离开实验室时应切断电源总开关。

6、教师领取危险品必须填写“危险品领用记录单”,经主管领导签字、实验员签字后方能领取,剩余归还实验室,实验员核销用量,验收签字。

7、危险品的报废或购进,作非教学用或外单位借用,必须经学校负责人同意,并办好手续方可。

8、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发现其他问题要及时上报。对违反者,学校将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化学品管理制度

保管员和值班员在上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并加强对库区、库房的巡视、检查工作,不得私自找人替班,不准在库房或库区内会客、留宿他人。

严格执行双人双锁制度和现场交接班制度,未当面交接班的,不得交班离岗。

严禁在库区内吸烟、用火,不得在库房内乱拉电线和私装用电设备,井下炸药临时存放点要注意安全用电,做好防火、防静电工作,人离开时,必须全部切断电源。

保管员、值班员要加强进入库区人员的检查,防止带入火种,引发事故。

保管员、值班员要经常检查仓库报警装置、消防器具、避雷装置、和应急设施等是否完好、齐备有效,确保库房安全。

未经批准库房内不准存放任何与帐面不符的货物、材料。

库房内货物要堆放整齐,类别明确,层高及存放量符合要求。

值班人员、保管员在上班期间不准饮酒、打扑克等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收存和发放必须当时登记下帐,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出入库手续不全或无手续的拒绝入库和发放。井下炸药临时存放点保管员要严格按规定对领料人员及手续进行审查,发现异常情况可不予发放。

领用爆炸器材有毒有害化学品的领料单必须经领用单位、辅助生产部、武装保卫部领导签字或盖章后有效,缺一不可。

库区周围要清洁,做到无杂草,不得堆放杂物。

库区200米内不得使用手机。

化学品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在使用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工作,便于企业规范有序,合法安全的使用,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有关精神,制订本制度。

1.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依法购入易制毒化学品后按时入库,建立仓库保管制度,不得擅自出售,转让和调剂。

2.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用仓库,设置明显标志,实行专人专锁保管,分类定置保存。

3.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和回库应及时建立台帐制度,做到帐物相符。帐卡相符,帐帐相符,仓库保管员对需要入库的易制毒化学品必须经过严格验收和核对后方可入库。同时作好登记签字工作。对出库的易制毒化学品应严格审批,根据领料单等有关单位审核后进行发放并签名,单证上必须注明易制毒化学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流向等。对回库的易制毒化学品要及时检验核对并进行登记,规范入库。仓库保管员每月底要做好易制毒化学品的入库数,出库数和库存数的核查清算工作,如实进行登记做好原始台帐并报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备案,有关台帐保存两年备查。

4.要加强本单位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防范和巡查工作,建立报告制度,防止易制毒化学品事故和盗失现象的发生。

5.易制毒化学品的仓库保管员,应接受相应的知识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1.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实行专人管理,专人监督,定向使用制度,严禁将易制毒化学品进行调剂,赠送或非法买卖,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

2.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的车间负责人要做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使用过程中的正常使用和安全监督工作,并在使用各个环节中要做好复核对记录。

3.易制毒化学品的领取,消耗应建立签字领取和使用登记制度,制作日使用登记表,详细记录。

4.在使用过程中,剩余的易制毒化学品必须当日返库,及时进行回库登记,不得在仓库外保存或随意丢弃。

5.在使用过程中若遇特殊情况,致使易制毒化学品无法投料或投料后不能正常生产而正常消耗的,必须做好登记工作并说明原因,每月底报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备查。

1.易制毒化学品的废料处理应当建立严格审批制度,不得私自买卖,回收销毁或丢弃。

2.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料,本单位可自行回收和利用的,要及时对易制毒化学品废料再利用进行登记说明,并报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审批备查。本单位不能自行回收再利用的。必须出售给具有回收易制毒化学品化学品资格的单位进行处理,并附同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开具的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证明的复印件。

3.在库存中或使用中,易制毒化学品因其他因素导致变质而做废料处理的,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主管部门,经审批后有相关部门按有统一规定处理。

4.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在每月底或每季度末及时对单位产出相关资料与易制毒化学品化学品废料收购凭证回执单进行核查校对,做到数据准确无误,并做好统计结算台帐报公安主管部门备查。

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或责任人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制度关规定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化学试剂管理制度

题目化学试剂管理制度编号smp-jyhs-003-00制定年月日版本第一版审核年月日页号01/02批准年月日颁发部门质管部生效日期年月日分发部门质管部qc化学试剂管理制度目的建立化学试剂管理制度,确保出厂产品质量。

责任质量部负责本规程的制定、管理,检验人员负责本规程的执行,质量检验主管负责本规程执行过程的监督。

内容1、贮存环境:

1.2化学试剂贮存室应避光,通风良好,有适宜的排气设施;

1.3室内严禁烟火,消防灭火设施器材充备,以防一旦事故发生造成伤害和损失;

1.4盛放化学试剂的贮存柜需用耐腐蚀材质制成,防尘、避光,取用方便;

1.5特殊试药应贮存于专柜(室)中,按相应规定贮存。易燃、易爆品应贮存于防火的专室或专柜内,有降温、通风设施。

2、贮存保管:

氧化物与还原物贮存在同一柜内;

2.3.2.2见光易变色、分解、氧化、沸点低的化学试剂需避光保存;

2.3.2.4溴、氨水及需低温存放的试剂需放在冰箱内;

2.4各种试剂均应包装完好,封口严密,标签完整,内容清晰。

2.5特殊试药应执行双人双锁专柜管理,设专用台账,并做到账物相符,易燃易爆品应由专人负责。

化学试剂的购买:每月由中心化验室主任,根据库存量及化学试剂检验需要量提出购买计划,经质量管理部部长批准,由供应部采购员购买。

2化学试剂的入库:购买后由化学试剂管理员接收并入库,入库后填写“试剂、试药入库记录”。

3化学试剂的发放:中心化验室人员提出领用申请,经中心化验室主任批准后,到化学试剂库领取,化学试剂库管理员填写“试剂、试药发放记录”,化学试剂库管理员与领用人分别签字。

4化学试剂贮存4.1化验室化学试剂贮存环境4.1.1化验室化学试剂应单独贮藏于专用的药品贮存室内,该贮存室应阴凉、避光,防止由于阳光照射及室温偏高造成试剂变质、失效。

4.1.2化学试剂贮存室应设在安全位置。室内严禁明火,消防灭火设施器材完备,以防一旦事故发生造成伤害和损失。

4.1.4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柜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

4.1.6大量危险品应存放于危险品库中。

4.2化验室化学试剂的贮存4.2.1化学试剂贮存由化学试剂管理员专人负责。

4.2.2化学试剂管理员应由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经过专业培训且考试合格,具有高度责任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保证化学试剂按规定的要求贮存。

4.2.3化验室操作区内的橱柜中及操作台上,只允许存放规定数量的化学试剂,不允许超量存放。多余的化学试剂须贮存在规定的贮存室中。

4.2.4化学试剂种类繁多,须严格按其性质(如剧毒、麻醉、易燃、易挥发、强腐蚀品等)和贮存要求分类存放。

4.2.4.1分类:按液体、固体分类,每一类又按有机、无机、危险品,低温贮存品等再次归类,按序排列,分别码放整齐造册登记,按分类、购进顺序登记。每一类均应贴有标记,内容包括:类别、贮存条件、异常情况下紧急处理方法。

4.2.4.2.1易潮解、易失水风化、易挥发易吸收、二氧化碳、易氧化、易吸水变质化学试剂,需密闭保存。

4.2.4.2.2见光易变色,分解、氧化的化学试剂,需避光保存。

4.2.4.2.3爆炸品、剧毒品、易燃品、腐蚀品等应单独存放。

4.2.4.2.4溴、氨水等应放在普通冰箱内,某些高活性试剂应低温干燥贮放。

4.2.5各种试剂均应包装完好、封口严密、标签完整、内容清晰、贮存条件明确。瓶外均贴有状态标记,根据此标记存放到规定室(柜)内。

色标含意:红色:剧毒品标记符号:w:怕水兰色:危险品h:怕热黄色:氧化剂l:怕光白色:腐蚀剂4.2.4化学试剂保管员必须每天检查一次温、湿度表,并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人、温度、湿度、结果、备注。超出规定范围应及时调整。

4.2.5无标签的试剂未经鉴定之前不得发放。

4.2.6保持室内清洁,保证所贮存试剂的实际贮存条件符合规定要求。

4.2.7每月检查一次消防灭火器材的完好状况,保证可随时开启使用。

4.3配制试剂的贮存4.3.1配制试剂在实验室操作区内保存,除执行化学试剂贮存要求外,还应特别注意其外观的变化。

4.3.2由化验员负责保管,过期不得使用,须重新配制。

4.3.3注意避免阳光直射和室内通风。

4.3.4注意室内温湿度变化,夏季高温季节应放在冰箱内保存。

4.3.5配制试剂要封口严密,瓶口或盖损坏要及时更换。

4.4化学试剂的发放4.4.1化学试剂管理员负责试剂的发放工作。

4.4.2填写试剂、试药发放记录。内容:品名、规格、编号、数量、领用人、发放人、领用日期等。

4.4.3发放人检查包装完好,标签完好无误方可发放。

5化学试剂配制5.1试剂配制应按批准的各类标准操作规程进行配制,并填写相应配制记录。

5.2缓冲液配制记录内容:名称、ph值、使用期限、配制温度、配制依据、配制方法、配制日期、配制体积、配制者、复核者、使用截止日期、备注、指令。

5.3试液与指示液配制记录:名称、变色范围、使用期限、配制温度、配制依据、配制方法、配制日期、配制数量、配制者、复核者、备注、指令。

5.4配制人员在配制前首先检查所领试剂、试药瓶签完好,试剂外观符合要求,在规定使用期内,方可进行配制。

5.5试剂恒重:固体化学试药在贮存中易吸潮而增加重量,故配制时需恒重,按“恒重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5.6称量是决定所配制试剂准确性的关键步骤,必须准确无误。

5.7所用操作器具,必须干燥、洁净、无痕迹,并经过计量校正。

5.8严格按配制方法进行操作,化验操作符合规定要求。

5.9按一定使用周期配制试剂,不要多配。特别是危险品、毒品应随用随配,多余试药退库,以防时间长变质或造成事故,配制后存放时间根据不同试剂性质分别制定。

5.10配好后的试剂放在具塞、洁净的适宜试剂瓶中,见光易分解的试剂要装于棕色瓶中(放置于有避光措施的柜中),挥发性试剂其瓶塞要严密,见空气易变质试剂应密封,贴好瓶签,注明名称、浓度、配制日期、使用期限、配制者。

5.11用过的容器、工具按各自的清洁规程清洗,必要时消毒、干燥、贮存备用。

5.12配制记录保留至试剂用完后一年。

6化学试剂使用6.1不了解试剂性质者不得使用。

6.2使用前首先辨明试剂名称、浓度、纯度是否过使用期,无瓶签或瓶签字迹不清,超过使用期限的试剂不得使用。

6.3用前观察试剂性状、颜色、透明度、有无沉淀、长菌等。变质试剂不得使用。

6.4用多少取多少,用剩的试剂不得再倒回原试剂瓶中。

6.5使用时要注意保护瓶签,避免试剂洒在瓶签上。

6.6防止污染试剂的几点注意事项:

6.6.1吸管:不要插错吸管,勿接触别的试剂、勿触及样品或试液。

6.6.2瓶塞:塞心勿与他物接触,勿张冠李戴。

6.6.3瓶口:不要开的太久,以免灰尘及脏物落入。

6.7需冷冻贮藏的试剂使用时勿反复冻融,否则会加速试剂变质。应按日用量分装冷冻,用多少取多少。

6.8低沸点试剂用毕应盖好内塞及外盖,放置冰箱贮存。

6.9贮于冰箱的试剂用毕立即放回,防止因温度升高而使试剂变质。

6.10化验室试剂应按类别定置依次码放整齐,用后归还原处,不要乱放,防止因紊乱而造成不应有的差错。

7化学试剂的编号化学试剂的编号用“g、s、y”等分别表示,其中“g”为固体,“y”为液体,“s”为生测用试剂,短线连接三位数字表示顺序号。把化验室常用试剂分别给一个固定代码。

2.  试剂管理人员应认真做好年度计划,做到计划合理,报负责人批准。

3.  试剂采购计划批准后,填写请购单,主管负责人签名后,送采购产采购。

4.  试剂购买后,认真核对,分类存放,并填写入帐记录。

5.  试剂由管理人员根据配制用量发放,已取出的试剂严禁倒回原瓶中,并做好发放记录。

6.  试剂按规定的贮藏期限贮存、使用,没有期限的,原则上为三年。

7.  批准销毁的化学试剂,对环境,下水道无污染的,直接冲入下水道,对毒性强,有污染的,按销毁办法执行,执行销毁应有指定的第二人在场监督执行,销毁应有记录。

目的建立化学试剂管理规程,保证化学试剂正确使用,确保检验结果真实可靠。

2.范围实验室用直接购买的试剂和配制的试液。

3.管理职责3.1分析室负责本制度的起草和修订。

3.2质管部经理负监责督检查。

4.管理程序4.1试液的配制4.1.1配制人员在配制前,首先检查所领试剂、试药与该试剂配制过程的一致性,瓶签是否完好,试剂外观是否符合要求。

4.1.2试剂恒重。部分固体试剂在贮存中易吸潮,故配制时需按要求恒重。

4.1.3称重必须准确无误。

4.1.4按一定使用周期配制试剂。原则上配用量以3—6个月用完为宜;

某些性质非常活泼的试液可即用即配。

4.1.5配好的试剂放在具塞、洁净的适宜容器中,见光易分解的试剂装于棕色瓶中;

挥发性试剂瓶塞要严密。贴好瓶签,注明名称、浓度、配制日期、使用期限、配制者。

4.1.6用过的容器、工具按各自的清洁规程清洗,必要时干燥、贮存备用。

4.2直接购入的化学试剂贮存4.2.1实验室操作台上,只允许存放规定数量的化学试剂,多余试剂须贮存在贮存室中。

4.2.2化学试剂的分类贮存。一般按液体、固体分类。

4.2.3易潮解吸湿、易风化、易挥发、易氧化变质的化学试剂,需密封保存。

4.3配制试剂的贮存4.3.1配制试剂一般在实验室操作区内保存,保存条件略低于化学试剂贮存室。

4.3.2配制试剂一般贮存3—6个月,过期不得使用,须重新配制。

4.3.3避免阳光直射。

4.3.4配制试剂要封口严密。

4.4化学试剂的使用4.4.1不了解试剂性质者不得使用。

4.4.2使用前首先辨明试剂名称、浓度、纯度,无瓶签或瓶贴、字迹不清、超过使用期限的试剂均不得使用。

4.4.3用前观察试剂性状、颜色,有无沉淀、长菌,变质试剂不得使用。

4.4.4试剂用多少取多少,用剩的试剂不准再倒回原试剂瓶中。

4.4.5使用时要注意保护瓶签,瓶签朝向手心的一面,避免试剂洒在瓶签上腐蚀瓶签。

4.4.6瓶塞的塞心勿与台面接触,勿塞错瓶塞。瓶口不要开太久,以免杂质落入。

化学品管理制度

仓储物品的接运方式有四种:铁路专用线接车、车站提货、库内接货、外出提货。

本公司采用库内接货的形式,即供货单位直接或委托运输部门送货到库。收货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在送货人的当面开箱验货,并做好验收记录。

2、外观检查时,发现短件、缺件、损坏、受潮、变质等情况,应请送货人当场复查,签字认可,留作凭证。

3、无采购计划送来的物品,拒绝验收,更不能代管,以免发生纠纷。

4、一时不能全部安全完成验收项目时,应进行外观初验并点清数量,在验收记录备注栏内写明情况。

仓储物品的验收包括验收准备、证件核对、实物验收、验收报告等环节。

1、验收准备:收集和熟悉订货合同、物品技术标准等有关订货资料,准备已校验过的计量器具,根据到货的数量、性质和特点,准备仓储货位,检查必要的堆码、苫垫材料及起重设备设施、工具和材料,防护设施。

2、证件核对:核对入库单或订货合同中的供货单位、收货单位、物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计量单位、实收数、制单时间、收单时间及验收完毕时间;核对供货单位的质量证明书、合格证、装箱单、磅码单、明细表,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格证明;核对承运单位的运单及有关证件等。

3、实物验收:包括验收物品数量和验收进货质量。

4、验收报告:包括物品名称、规格、供货单位、出厂日期(或批号)、运单号、到达日期、验收完毕日期、应收数量、实收数量、抽验数量、质量情况、验收人等。

仓储物品验收后,应立即办理入库手续,做到“六清”:渠道清、数量清、规格清、价格清、用途清、质量清。

1、仓储物品验收后,应填制仓储物品入库单。

2、建立仓储物品明细账(登帐)。

3、建立仓储物品实物卡片(料牌)。

4、建立仓储物品档案。

1、保管员发料必须以手续齐全的发货凭证为依据。

2、保管员发料时,出库凭证上没有规定发货批次的,应按物品入库时间前后顺序,先进先发。

化学仓库管理制度

1、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仓库。

2、严禁随意动用仓库消防器材。

3、严禁在仓库内乱接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4、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

5、严禁在仓库内吸烟,使用手机等各类非防爆电子设备。

二、货物入库

1、所有货物,无论是新入库、退货,均应检查包装桶,确保无渗漏后方可入库。

2、新入库货物在桶身统一位置贴上物料名称小标签,并根据作业单信息在指定仓库桩脚位置将货物入库。

3、按要求叠放整齐,最高叠放至三层。叠放时注意轻拿轻放,防止掉落。

4、根据作业单信息,清点并核对数量,并在标识牌上写明品名、入库时间、数量、盘点时间及客户名称。并将该物料安全周知卡悬挂于标识牌下,每个品种悬挂一块即可。

5、在仓库管理台账上,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入库数量、入库后现存数量、客户等信息。

三、货物出库

1、货物出库在无特殊要求时,同种货物相同规格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

2、根据作业单信息并核对原始提单信息,明确待出库货物品名、出库数量、存放地点、所属客户及车辆信息。

3、将包装桶身擦干净后,在桶身统一位置贴上物料品名大标签。

4、货物出库时,注意包装桶运输的轻拿轻拿,防止掉落。

5、装车完毕后,核对出库货物品名,清点车上货物数量及库存数量,确保出库品种、数量均无误。

6、在标识牌上更改库存数量,盘点时间(为本次出库时间)等信息。

7、在仓库管理台账上,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出库数量、出库后现存数量、客户、运输公司等信息。

四、货物保管

1、仓库物品堆放整齐、平稳,分类清楚。

2、储物空间分区及编号,标示醒目、朝外,便于盘存和领取。

3、通道不得乱堆放物品。

4、保持适当的温度、湿度、通风、照明等条件,必要时开启强制通风设备。

化学仓库管理制度

本公司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易燃液体(有机溶剂、树脂、溶剂型涂料成品、溶剂型涂料半成品等)、易燃固体(硝化棉)、有机过氧化物(白水)。

1、 仓库必须配备具有专业知识的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仓库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安全防护用品。

3、 进入仓库人员穿戴必须符合公司相关要求。

4、 禁止携带火种进入仓库,严禁在仓库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5、 每日上班,应先开启排气扇对仓库强制通风不低于30分钟。

6、 人员进入仓库前,应先通过仓库门口的静电释放装置释放人体静电。

7、 除叉车外,禁止其他机动车辆进入仓库,进入仓库的叉车,应采取防火措施。

8、 货品入库应严格按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并进行检查验收,当货品性质未确定时,不得入库。

9、 装卸搬运货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动和滚动。

10、 修补、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11、 泄漏或渗漏的包装容器应迅速转移至安全区域进行处理。

12、 货品不得直接落地存放,应存放于托盘上。

13、 库房周围无杂草和易燃物,库房内应经常打扫,无漏撒物料,保持清洁卫生。

14、 仓库内应设温湿度计,并每日进行检查和记录,当温湿度不符合要求时,应采取必要措施进行纠正。各类货品适宜存放温度和相对湿度按附表一执行。

15、 货物堆垛高度不得超过3米,若存放货品本身有具体要求的,按要求执行。

16、 堆垛货品存放距离按附表二执行。

17、 库管员每日应对货品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货品堆垛牢固程度、通道是否畅通、有无泄漏或渗漏现象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

18、 库房内禁止分、改装,开桶、验收和质量检查等需在库房外进行。

19、 各货品的储存应根据其性能分区、分类、分库储存,不得混存。禁忌物品不得同库存放。

20、 各货品的储存管理,除需遵守本制度外,还应遵守相应的其他规章制度。

2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化学品库管理制度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工厂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及生产的正常进行。

1.2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厂危险化学品库房、油库的消防安全管理。

2相关文件。

外来文件:《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3术语。

3.1危险化学品:是指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

3.2危险化学品库: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库房。

4职责。

5.1.1库房管理部门须指定专门的化学品库消防安全责任人,其职责是:负责库房消防器材的管理和日常消防安全检查。

5.1.2仓库管理员应经过专门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了解、掌握所保管的化学品性质、灭火方法以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持证上岗。

5.1.3库房内所使用的电气设备都应为防火、防爆电器。电器维修时必须由设备动力科专业人员进行。

5.1.4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同库存放。

5.1.5库房内物品的存放应严格按要求留有通道(1m)、垛距、墙距(0.5m),储量不超过0.5t/m2。

5.1.6禁止烟火等警示标志要明显,消防器材配备齐全、完好。在库房内及库房周围动用明火,须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并采取必要措施后方能动火。

5.1.7库房安装有避雷设施,避雷设施每年检测一次。

5.1.8库房内不许设置办公室,除库房管理员及安检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必须进入库房的搬运工等,严禁携带火种。

5.2操作管理。

5.2.1库房管理员接班后,应对库房全面巡视,检查存放物品、设备设施、防雷设施、消防器材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及时处理并报告主管或制造部。

5.2.2危险化学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杜绝隐患。对于物品性质不清的化学品不得入库。

5.2.3运输甲类危险物品的车辆须停放在远离库房10米之外的空地上,再通过叉车转运到库房门口,叉车不得进入库房,要求叉车排气口距离库房门口不得少于3米,然后通过人工转运进库。

5.2.3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要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5.2.4库房内严禁分装作业。

5.2.5库房管理员应做到对库房一日两检,及时开启通风设备强制通风。

5.2.6对于初起火灾库房管理员应及时组织扑救,并按应急响应流程执行。

5.2.7下班时应仔细检查库房内物品、设施,确定正常后,关闭电气、门窗。

6记录。

编号。

名称。

保存期。

7修定内容一览表。

章节号。

修改单编号。

修改标记。

修改人。

修改日期

备注。

化学仓库管理制度

1、库房的建筑设计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爆炸和火灾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等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仓库配备足够的与危险化学品性质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由专人维护和保养。

3、危险化学品必须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小于100m2,垛与垛间距大于1m,垛与墙间距大于0.5m,垛与梁、柱间距大于0.3m,主要信道的宽度大于2m。

4、在仓库堆垛设立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5、危险化学品仓管部门根据物品的危险性,为保管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6、危险化学品入库时,保管员应按入库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登记,严格核对和检验物品的名称、规格、案例标签、质量、数量、包装。物品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无产地、品牌、安全标签和产品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7、危险化学品发放,应严格执行发放管理制度。仓库主管负责人应经常检查核准。

8、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经指批准进入仓库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作业人使用的工具、防护用品应符合防爆要求。

9、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避雷、静电导除设施的管理,选用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检验合格的防爆电气产品。

10、易燃、易爆品仓库内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状态,做好记录。

11、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私自动火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负责人上报,经企业有关负责人指认,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上述作业。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才可离开现场。

12、物品储存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化学仓库管理制度

为规范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管理

3.职责

3.1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生产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房、设置警示标识、安全设施配置和维护、建立台帐等管理工作。

3.2综合管理部负责检查危险化学品库房、罐区管理情况,发现问题,要求生产单位立即整改。

3.3行政部负责危险化学品库房、罐区的消防管理。

4.内容

4.1专人管理:各单位危险化学品储存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

4.2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具备以下条件:

4.2.1库房不得有地下室,耐火等级符合储存危险品要求。

4.2.2必须远离公共场所、生活区、水源、交通干线等。

4.2.3消防、供配电、防雷、通风、防火、灭火、防爆、防晒、防腐蚀、防渗漏、仪表、安全阀、个人防护用品等安全设施齐备,要符合规范,并要经常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能正常使用。

4.2.4消防通道保持畅通。

4.3危险标志:各单位应在危险品库房、罐区设置危险标志,以及毒物周知牌,内容包括:危险品名称、特性、危害、伤害救治、应急处理措施等。

4.4库房管理:库房管理人员必须建立危险品台帐,严格出入库登记,经常检查,检查要有记录。

4.5各单位每月必须对危险品库房、罐区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检查要有记录。

4.6综合管理部、行政部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危险品库房、罐区进行检查。检查要有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