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采购战略的制定和执行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在下面的范文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关于采购领域的最新趋势和发展。

食材采购的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实行)》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鼓励餐饮单位到建立电子监管一票通的食品批发企业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食品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食品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六、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七、从食品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八、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九、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十、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十一、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十二、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材采购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采购管理工作,保证物资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和费用,增加物资采购的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具备招标条件的、公司实际需要的工程项目、生产物资、办公用品、技术服务等采购。

1、同类型或单品种物资年用量采购值超过20万元的采取一年招标一次。

2、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总额在15万元以上的实行招标。

3、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总额在15万元以下5(8)万元以上的实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4、5(8)万元以下的零星物资采购采用审批制度直接采购不进行招标。

第三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四条竞争原则。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有三家及三家以上有实力、信誉和服务良好的供应商。

第五条遵循同质低价、同价质优的选择标准。

第六条遵循及时、适用、合理、节约原则。由各物资需求科室,提供物资采购计划,提供拟采购物资的具体明细和质量技术要求、供货时间等。

第七条物资采购招标工作委托招标代理公司进行,并由办公室和监察科联合组织实施。

第八条在实施招标前,由办公室根据各科室提供计划、要求,拟草有关招标文件,其计划、方案上报公司领导,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监察科和物资需求科室负责采集供应商信息资源,其他科室也可提供供应商信息资源,以形成竞价机制,确保招标工作的实施。

第十条供应商信息资源必须认真筛选,拟选参与竞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一定生产规模,质保体系完善,招标人认同的厂家。对多次参加投标,报价持续偏高的厂家,逐步由新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取代参与投标竞价。

第十一条委托招标公司进行具体招标事项,公司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

第十一条物资招标采购可根据所需物资的品种、数量、使用时间、资金保证等情况,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形式。

第十二条不具备上述两种形式招标的,需报请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可实施竞争性谈判采购。

第十三条竞争性谈判采购,必须实行多方询价,填写询价对比过程、结果及拟订供应商,以书面材料形式,报公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

第十四条招标准备工作。

1、各科室根据本科室及生产单位物资使用需求,认真制定下阶段物资采购计划。

2、各科室所报物资采购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核,并报公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报送办公室,由办公室制定招标计划。

3、办公室联合监察科制定招标实施计划,明确招标采购的具体形式,并由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4、各科室所报物资采购计划中,采购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技术要求、用途等参数应详细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否则造成库存积压或因漏报、未报而影响生产造成损失的,追究该科室责任。

第十四条:招标实施工作。

1、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形式采购。

1)由招标代理公司发布招标公告,对有意前来投标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拟定投标人。

2)对拟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进行资格预审,按物资采购程序对其进行前期调研、评价,评价合格的供应商才具有投标资格,以书面形式(邮寄或传真)邀请其投标。

3)向接受邀请的单位发放标书(或招标说明)并负责答疑。

4)接受并筛选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约定方式开标。

5)按拟定的评标办法,筛选合格的投标书。

6)按评标办法中的定标方式定标,或与经评标合格的投标单位协商、谈判、确定中标供货单位。

2、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形式采购。

1)对供应商按物资采购程序进行前期调研评价,进行资格预审,确定合格供应商,以邀请函的形式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洽谈。

2)按拟定的评标标准结合所需物资质量供货期、付款等要求,从最低的报价依次进行评估、分析,按照统一标准,择优进行答疑,通过供需双方进一步磋商,最终确定中标供货单位。

第十五条:合同前评审。

1、为避免评标过程中对投标方了解不够细致和签约时对合同条款研究不够透彻等造成的风险,由物资采购科室会同财务部门进行签约前的合同评审。

2、根据评审结果并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应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方(根据招标文件或招标说明中约定的方式通知)。

第十六条:合同的签约。合同评审通过后,须严格执行合同审批程序,最后由企业法人代表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中标单位签订物资购销合同,必要时可申请公证。

第十七条:对物资招标采购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记录资料由办公室或监察科建档案保存。同时,对中标单位投标时提供的样品要做好妥善保管,以便为今后解决一些可能发生的问题提供依据。同时,供货验收过程中要检查所供产品与样品的符合性,要周期性进行抽查。

第十八条为保证招标采购取得预期目标,监察科应在招标前及招标过程中加强监督,可以考虑邀请纪检和公证处参加招标,避免造成损失的事后监督。对于招标采购过程中人为设置障碍的相关科室及人员,应责令其改正或上报董事会建议调离其工作岗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将依法处理。

第十九条:各科室采购物资必须认真执行本办法,不得走过场或作虚假记录,搞明招暗定,违者从重处罚。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食材采购的管理制度

制定明确的产品标识管理规定,以便于能区别产品和便于追溯和回收产品。适用于所有食品、调料等。化验室负责对制定产品标识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我方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指标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为国内正规厂家所生产的合格产品,包装不易破损、易于保存,不得提供超过近效期(供货日期不得超过保质期二分之一)产品。

在确保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食品卫生标准的基础上,必须确保食材足够新鲜,供应商配送的每批次的食材均要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食品质检报告,严格把关,确保食品安全。

为了保证项目能安全稳定的进行,我公司根据食品质量保证体系制定了保证所配送食品质量的措施及体系。主要包括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及食品采购查验、场所环境卫生管理、设施设备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加工操作管理等各类管理制度。

我们公司蔬菜供应基地、肉类食品和原材料(米、肉、调味品等)属于定点一级供应商,拒绝一切“三无”商品进入公司仓库。

我们公司经过“供应商评定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时公司管理层对我单位自有的生产加工场地及其它延生环节不定期进行随机抽查,确保其所的商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及质量标准。

物流采购部质检组根据不同的食材所对应的不同的检验标准对来料进行严格的验收,并根据食材品种、批量、抽样数量、检验结果、不合格处理结果、来料日期、储存舱位、分发单位名称及分发数量进行详细的记录,以便于出现质量问题的追朔。

经物流采购部质检组检验合格后送到各现场的食材,由现场仓管员进行再次检验,合格后方能流入加工过程。

蔬菜当天购进食用,并采用“农药测试卡”检测农药含量。

原材料在分发前严格按“搬运、储存、包装、防护程序”进行操作,确保因为人为因素导致质量问题的风险降到最低。

食材采购的管理制度

1.1为了规范职工食堂食品采购及保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结合公司职工食堂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1.2本规定所称的食品采购及保管,是指在职工食堂供应食品所需原料的统称,如米、面、油、水产、蔬菜、肉、蛋等的采购和贮存保管。

2.1本制度由职工食堂采购员与库管员岗位负责执行。

3.1.1坚持原料索证制度:须向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食品生产或流通单位采购食品。采购时须索取供货方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书或检验报告复印件需加盖其单位公章,并归档备查。

3.1.2米、面、油、肉等大宗食品及原料须选用有资质、有能力、信誉良好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招标采购。水产品等要实施定点采购制度。所有供应商须提交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及复印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单并留有固定的联系电话。

3.1.3供应商须有固定的营业摊位并持有《卫生许可证》。采购的所有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标出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禁止采购“三无”产品。进行自送的物资、家禽、动物食品,须索取商家的营业执照、卫生经营许可证、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1.4食品运输包装、容器应符合卫生要求,运输车辆应专用清洁,不得与有毒物、污物混运,防止交叉污染。

3.2食品保管。

3.2.1库房保管需对采购的所有食品的品种、质量、数量及各种要求的证件等认真进行对照检查验收。严禁不符合质量、数量和采购单要求的食品入库。

3.2.2库房保管应对入库食品进行登记,建立《食堂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采购和验收人员均应在登记台账上签名,并将有关资料保存归档。

3.2.3入库食品要按照类别和要求的存放方式摆放储存。要隔墙、离地,并标明品名及入库时间。检查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按照“先进先出”原则进行出库。

3.2.4库房内所有的货架、货墩、货柜都必须张贴标签,标签上要注明品名及规格,并在进出标签备注栏上注明进货批次、数量、日期及出库的数量、日期。

3.2.5严格控制库房内的温度,随时对库房内的温度进行检查,保证通风良好,防止因温度过高或受潮而引起库存食品过早过期霉变、腐烂。

3.2.6库房内严禁存放任何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污染的物品及原材料和私人物品。库房管理人员每天对库房内的物资进行检查,对地面、货架、门窗、墙壁进行全面清洁。发现变质、破损、过期等物资要立即进行处理。

3.2.7食品添加剂存放在固定场所或橱柜并上锁,包装上应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专人保管。添加剂的使用须由专门制作加工人员操作,对其使用种类及数量须由专人记录在案。

3.2.8食品冷藏、冷冻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存放,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冷藏、冷冻贮藏的温度应分别符合温度范围的要求,冰箱(柜)宜设外显式温度计,以便于对其内部温度的监测。

本规定由职工食堂管理员负责对采购与库管员岗位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定期考核。

5.1本规定由总务管理处起草,解释权归总务管理处。

5.2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食材采购的管理制度

(一)大宗食材采购必须有饮食管理中心负责人与食堂经营户共同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二)对供货单位的卫生要求采购人员采购直接入口食品或采购食品原料,必须弄清供货方的名称和地址,查明供货方是否有卫生许可证,必须从正常渠道进货。

(三)批量采购食品时,必须向供方索取该批食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畜禽兽肉食品还要索取检疫合格证。索取的各种卫生证明应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四)采购食品时应对食品进行感官检查,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应查看食品包装标识内容是否齐全,如是否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标识内容不全或无中文标识的不应采购。

(五)以销定购采购食品应遵循用多少定多少的原则,以保证食品新鲜和卫生质量,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六)不得擅自食经堂营人员采购大宗食材。

(一)配送前,根据食堂经营户要求,确定各种食品原料辅料的需求量,报送饮食管理中心负责人。各经营户对于需求量的把握必须适度,应避免因采购过多放置时间太长导致腐败变质或因采购过少不够用而影响供餐。

(二)饮食管理中心负责人根据需求量填写《食品原料辅料采购计划表》,联系供应商配送。

(三)配送时间为每半月1次,每月2次;配送信息每月14日、28日告知配送单位,15日、29日为配送时间。除此之外,任何单位及和人不得配送。

(四)货物送到后,配送人员必须首先与饮食管理中心负责人联系,经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向各经营户进行配送。验收中对不合格食品拒收,退回要求重新配送;对合格食品,核实数量、份量、重量、质量,并在供方送货单和食堂采购计划表上登记准确,按验收实际根据食堂所需分配入库。

(六)供货商与各经营户自行按月结算,次月20日前付清款项。

(七)供货商配送过程应防止运输过程的污染散装直接入口食品必须盛装在带盖的容器内运输,容器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洗刷消毒。运输过程应防雨、防尘、防蝇、防晒。

食材采购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食堂食品原料、日耗品的采购管理,降低成本,确保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工食堂食材采购包括食品原材料和食堂日用品、餐饮用具的采购。食品原材料分粮油类、调料类、蔬菜类、肉类、其它;食堂日用品、餐饮用具包括清洁消毒品、一次性用品、厨具、餐巾纸、筷子、餐盘等。

第三条职工食堂食材要做到合理采购、严格检查、科学管理,确保食品原材料的食品安全。

第四条成立食堂采购供应商评审小组。

由中心综合办公室组织成立食堂采购合格供应商评审小组,由中心主管领导、综合办公室人员、食堂班长、采购人员等组成。

第五条食堂食用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等大宗食品原料和一些经常性采购物品,实行集中定点采购,最大限度的降低成本。

第六条经过评审确定采购供应商后,要求必须在指定供应商处采购,特殊情况向中心主管采购领导书面汇报,书面批准后方可采购;更改供应商须经供应商评审小组评审后确定。

第七条供应商的选择。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等大宗食品原料及经常性采购的食品原料选择五家有代表性的供应商进行考察,了解供应商的实力、卫生许可、货物来源、价格、质量等,重点从质量、价格、服务三方面进行比较,评审确定两家合格的供应商,比较价格采购。

第八条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的条件。具备合法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负责人身份证等,将复印件交中心综合办公室备案。

第九条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四大宗食品的供应商,还必须同时具备国家规定的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等证照。合格供应商必须能够提供正规发票、送货清单、收据等凭证。

第十条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应与公司签订合同。其中应约定食品原材料、辅料的质量,采购物品的配送方式、货款支付方式、食品卫生安全责任、退换货、供货质保金等。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一条供货商的续用与更换。在合同期满前,由食堂采购供应商评审小组集中讨论决定是否更换、续用。在合作的过程中,如发现供货商有不履行合同约定等行为时,应立即停止该供应商的供货资格。

第十二条对于食堂选购的蔬菜、鲜货、调料等,指定部门定期开展市场价格调查,掌握市场行情,监督采购行为。

第十三条为减少资金的占用,降低成本,坚持按需采购的原则。

第十四条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四大宗食品,采购数量应综合考虑经济批量、采购周期、储存条件等因素,根据最高库存量而定,最高库存量不得超过15天。

第十五条蔬菜、鲜货此类食品原料应根据每日菜单需求适量按单采购。采购量要求能满足1-2天的用量,入库后及时处理,按需要冷藏或冷冻存放。

第十六条需采购食堂日用品、餐饮用具时,食堂班长应提前统计所需用品的类别、数量,填写采购计划单采购。

第十七条对于不完全具备相关证照的某些食品原料、辅料供应商,如蔬菜类供应商,应坚持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农贸市场的摊贩手中采购,以保证所采购的食品原料、辅料可以溯源。严禁采购路边货或其它无法溯源的食品原料、辅料。

第十八条食堂班长、保管员为货物验收人员,负责对物品质量、数量进行验收。

第十九条食材验收主要从重量、质量、随货票证等方面进行验收,定点供货的是否是协议食品等。

第二十条验收合格的食材,仓库保管员、食堂班长分别要在送(收)货单签字确认,作为送、收货和记账的凭证,各食堂凭此单据形成入库台账。

第二十一条食堂核算员每月根据签收的送(收)货单进行审核报销。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公司《员工食堂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学校食堂食材采购的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食堂采购管理,节约资金,降本增效,提高职工伙食待遇,特制订本制度。

1、办公室应提前制订好每周菜单,采购人员按当日菜单和就餐人员数量进行市场采购。

2、采购员应多方询价,严把原材料价格、质量、数量关,确保质优价廉,并保存好原始进料单。每日采购物资必须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进行复核和验收,复核人员根据原始进料单复核数量,并做好当日采购记录。

3、当日采购成本、购菜价格要及时公布,接受职工监督。

4、采购员与办公室每月初对上月采购资金逐日对账、汇总,资金总额不得超过规定的人员标准。

5、采购员每月填写《食堂就餐报销凭证》,并附账目汇总表,由办公室证明,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主要领导审批。

6、建有食堂的'委属事业单位参照以上相关规定执行。

7、本制度至公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食堂食材采购的管理制度

食堂物资采购主要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等采购方式。后勤保障集团采供中心应严格按照学校和集团物资采购的有关规定确定合理的采购方式。

(二)适用范围。

1、学生食堂使用的米、面、油、猪肉及猪副产品、禽肉及禽副产品、豆制品、鸡蛋和部分调味品等大宗食品原料采购适宜采用定期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每学期一至二次)。

2、学生食堂使用的蔬菜、水果、米面制品、肉鱼制品等食品原料,以及单件不超过500元的厨房用具、日杂用品、劳保用品、洗化用品等物资采购事宜采用询价采购,由采供中心组织包括申购部门在内的至少2名人员直接到市场上进行询价采购。

3、其它物资设备采购。

(1)批量采购价值在3万元以上、单件采购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物资设备,按学校规定要求实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2)批量采购价值为5000~30000元、单件采购金额在1000~20000元的物资设备,由集团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或询价采购等具体采购方式。

(3)单件采购金额在500~1000元的物资设备,由采供中心组织包括申购部门代表在内的至少3名人员直接到市场上询价采购。

(一)物资申购。

食堂物资申购方式有两种:一是网上申购,即申购人在后勤集团采供系统上填报“计划申请单”,该申请单适用于采供系统现有商品名称中单件不超过500.00元的食堂日耗的食品原料、烟酒饮料、蛋糕原材料、小型厨房设备和用具、普通清洁日杂用品、劳防用品、日用洗化用品等食品原料和物资设备的申购;二是书面申购,即申购人填写书面“采购申请单”,该申请单适用于大型厨房设备和用具,或者其他单件在500.00元以上的物资设备。

(二)“计划申请单”或“采购申请单”的审批。

申购人在采供系统上填报的.“计划申请单”由饮服中心具体负责同志进行网上审批;书面“采购申请单”须在饮服中心负责同志签署意见后送集团分管领导或总经理审批。

(三)物资采购。

所有经过规定程序审批的“计划申请单”或“采购申请单”统一提交后勤服务集团采供中心,采供中心按本制度第一条——“食堂物资的采购方式及适用范围”实施具体采购行为。

1、“计划申请单”采购。

“计划申请单”中涉及集团通过招标采购确定中标人的招标项,采供中心采购员接单后直接联系中标人进行供货,其它非招标项,采供中心采购员接单后按本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采购。

2、“采购申请单”采购。

所有“采购申请单”须统一提交采供中心负责同志,中心负责同志接单后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要求组织落实采购工作。

(四)验收入库。

物资购回后,采购员必须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非急事特办项目,严禁采购员在办理入库手续之前将物资交付物资申购部门。采购员在办理物资入库手续时须向保管员提供下列材料:

1、物资申购部门填写并经集团分管领导或总经理审批的“采购申请单”(凡属于“计划申请单”采购的,饮服中心仓库保管员只需按集团采供系统上的“采购订单”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即可)。

2、销售方出具并经所有采购当事人签字的售货发票或凭证。

(一)采供中心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食堂食品原料和物资采购工作,严禁徇私舞弊和越权采购。

(二)采供中心必须严格按照申购人填报的“计划申请单”和“采购申请单”购物。物资购回后首先办理验收入库手续,严禁入库前将物资交给申购当事人或部门(急事特办项目除外)。

(三)国家要求进行质量安全强制认证的食品原料和物资设备,采供中心在采购时要认真查验产品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材料,尤其是《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真伪和有效期查询,同时关注厂家和商家的信誉度。

(四)所有物资采购工作,采供中心必须亲力亲为,严禁将物资采购工作直接交给物资申购部门代办,坚决杜绝物资采购工作“走过场”。

(五)无特殊情况,采购员在购买食品原料和物资设备时必须要有饮服中心安排的代表随同。严禁采购员单独采购、“打包”采购或者总价打包无明细,饮服中心随同人员对整个采购过程要有一定的参与权和绝对的知情权。

(六)采供中心在采购集团通过招标采购确定中标人或通过其他方式明确供应商的食品原料或物资设备时,必须通知中标人或指定供应商供货。

(七)采购食用后可能会引起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食品原料时,采供中心必须向销售商索取销售凭证,以便溯源。

(八)采供中心通过询价采购方式购买食品原料或物资设备时,要做到“货比三家”,确保所购物资的同质低价。不允许搞人情采购和电话采购(招标确定或集团指定供应商除外)。

(九)采供中心应严格按照“计划申请单”或“采购申请单”上“需用时间”进行供货,不允许借故拖延。如因货源紧缺、价格波动、天气等原因造成供货不及时,采购中心应及时与申购部门进行沟通,必要时须向集团分管领导或总经理汇报,并在征得谅解或同意后,重新商定供货时间。

(十)采供中心应按照集团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及时核报或结清货款,切实做到“谁经手谁负责”。坚决杜绝价格虚报、无故拖欠和“吃拿卡要”现象。

(一)仓库保管员在办理物资入库手续之前,首先应检查采购员有无入库物资的“采购申请单”,或查询后勤集团采供系统有无相关物资的“采购订单”。如采购员不能出示“采购申请单”,或在后勤集团采供系统上查不到入库物资的“采购订单”,保管员必须立即停办采购员的物资验收入库手续。

(二)保管员根据“采购申请单”或后勤集团采供系统上的“采购订单”,对照实物和销售方出具发票或凭证进行验收,如发现验收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等与申购要求不一致,保管员应立即停办采购员的物资验收入库手续。

(三)除直接入库品种(米、面、油和部分调味品)实行“二级验收”(即采购员验收和保管员验收),其余品种实行“三级验收”(即采购员验收、保管员验收和食堂主任验收),只有各级验收都通过的食品原料或物资设备,保管员才能为采购员办理物资验收入库手续。

(四)食品原料验收时要注意检查产品的生产厂家、生产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预包装销售的食品原料要特别注意查验生产厂家的qs证书的真伪和有效期;对于集团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的采购品种,验收人员还需检查物资供应商以及产品的品牌或产地、规格与包装与中标产品是否一致;有样品留样的食品原料还应与样品留样进行比对,确保所供食品原料不低于样品留样标准。

(五)验收过程中,如发现采购员所购商品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或假冒伪劣现象,验收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向采供中心领导汇报,以便追责。

(六)米、面、油等大宗食品原料验收时,无论有无质量问题都必须填写“大宗食品原料验收单”,其余食品原料验收时如出现质量问题,则需填写“大宗食品原料验收单”。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原料,“大宗食品原料验收单”必须经采购员、保管员和供应商三方签字后及时送采供中心处理。

(七)严禁验收员瞒报和虚报,或出现其它渎职行为。

(八)严禁验收员与采购员串通,欺上瞒下。

采购管理制度

为加强企业规范化管理,确保公司能购到高品质低成本的产品,从而达到降低成本之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并对采购过程进行严格的控制,确保供应商提供的商品能满足公司各门店的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采购部所有采购人员,价格之审核、接单、订购、验收等,除另有规定外,悉以本制度处理。

1、由本公司采购部门负责生鲜产品的采购工作

2、订单处理负责订单的收集汇总,生鲜产品的销售统计

3、收货部和检验室负责对生鲜商品的相关质量数量进行审核

4、储运部门负责对货物进行运输,加工,分拣,配送

2、职责分离原则。采购人员不得干涉商品采购外的其他部门工作

3、一致性原则。采购人员采购的物品或服务必须与采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相一致。

4、廉洁自律,不收取供应商任何形式的馈赠。

5、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1、选择供应商

(1)生鲜供应商的采购选择要从批准的合作供应商中选取;

(2)本组在选择供应商时应当挑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询价,以作比价、议价依据

(3)部门主管在审价时,认为需要再进一步议价的,则由采购主管亲自与供应商议定价格

(4)公司领导在核价时,均可视需要再行议价或要求采购部门进一步议价

2、价格调查

(1)已核定的商品,采购必须经常分析或收集商品资料,作为降低成本的依据

本组成员均有义务经常性市调以协助主管了解市场行情,以利于领导做决策参考

(2)已核定的生鲜产品采购单价如需上涨或降低,应及时了解相关情况汇总上报

(3)采购数量或频率有明显的浮动时,应及时作出采购计划的调整以应对变化

3、询价和比价

(5)专业用具或相关材料采购人员应该和部门相关人员共同询价议价;

(6)在供应商的报价条件不能满足要求时,采购人员应与供应商及时进行磋商,以使双方最终在全部条款上达成一致。

4、订购作业

(1)在采购作业所需的全部条款与供应商达成一致后,采购人员需填写正式的采购单,订单需要列明一下内容:

a供应商资料:包括名称、编号

b采购商品的详细描述:包括品名、型号、规格等,如有超出标准的特殊要求需特别注明;

c订单所采购的数量、重量;单位包装数量、重量,包装件数

d价格:单价,合计价、合同总额,定金或预付款

e交付期:分批交付时应明确每批的交付时间和交付数量

f付款方式:主要有现金采购和银行转账支付

g标示:商品本身或包装上的文字标记(订单号、供应商、品名、规格、单位包装的数量、重量、批号)

h所需的质量证明材料(检验单、质保单、出厂证明单、化验报告等)

i质量保证条款:发生质量问题时进行退换或其他处理方法。

j装箱清单(送货单)和销售发票的要求。

(3)采购人员应控制商品订购交期,及时向供应商跟踪交货进度。

1、依相关检验与入库规定进行验收工作

2、依财务管理规定,办理供应商付款工作

采购管理制度

为简化、规范办公物资管理,经公司研究决定,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负责公司各部门办公物资的采购、调配、领用及库存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办公物料物资的采购、调配、领用及盘存等,其中办公用品及固定资产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1、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办公物资的采购、调配、领用、出入库等管理工作。

2、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公司月度物资申购计划进行对照核查、对量大价高的物资价格进行对照审查核实、并督促办公物资盘存工作。

3、行政人事部后勤主任负责对各部门办公物资的库存量核实、入库验收、物资调配、出入库手续的办理及领用登记、月度盘存工作的监督检查,并负责申购计划审核、物资价目库及采购供货商的建立、参与采购、物资调配工作。

4、行政人事专员负责汇总统计各部门月度物资申购计划,并对上月采购、领用、库存物资进行对照检查核实。

5、各管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办公物资的申购计划核实、入库验收、物资保管、领用手续的办理及办公物资的登记统计、盘存工作。

6、公司总经理负责对各部门月度物资申购计划的对照核实、对量大价高的物资采购进行审查核实,并对特殊大件及应急物资的采购进行审批,以整体控制成本费用支出。

1、各部门负责人对物料物资应建立合理的库存量,各部门物料物资由行政人事部统一集中采购补库,以确保各部门的正常领用。

2、各部门物料物资的申购原则:由各部门主任每月25日前集中申购一次。遇特殊情况,需紧急采购的,经部门经理审核,行政人事主任同意后发起临时申购。

(一)流程说明

1、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主管在收到经过审批后的物资申购单后,按照对比询价后的预算价格履行财务借款手续,执行2—3人共同采购。

2、因行政人事部暂无库房设置,与各部门属于异地入库。由各部门主任按照采购清单代为验收确认入库,视同从行政人事部集中批量领用。

3、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主管隔日按照采购清单开具公司入库单一式三份,一份交由行政人事主任签字;一份交财务列帐,一份存档。并同时开具出库单一式三份,一份交领用人签字;一份交财务记帐;一份存档。为单独核算成本费用,各部门采购办公物资及劳保用品应单独开具税务发票。

4、各部门在提交次月办公物资《申购单》(附表3)时,需同时提交当月《盘存表》(附表1)及《领用登记表》(附表2),均需由总经理一并审核后,提交至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

(二)采购工作流程

为确保公司各部门办公物资的正常使用和实际需要,以上办公物资采购工作流程的时间节点遇假日顺延,并以提倡节俭、合理使用和控制成本费用原则,公司各部门应当各尽其责,加强沟通和配合。

(三)库房管理

1、公司行政人事部及各部门临时设置的库房应根据物资的易耗分类进行分类存放,应当保持库存物品存放地点整齐、干燥,并入柜或入袋保存。

2、易碎、易燃、易爆、易挥发的物品应单独设置盒、袋、柜小心存放,周围无明火、远离热源,配备灭火器,保持包装完好。

3、吸水性强、易发潮、易发霉和易生锈的物品存放时:应保持干燥,尽量保持通风。

(四)物品领用

公司各部门在员工领用办公物资时,应建立《领用登记表》(附表2)。

采购管理制度

1、所有采购项目均需酒店总经理签批授权、财务部批准同意。

2、所有采购物品均需比较至少三家的价格和品质,月结类物品每月每一类至少有三家供货商提供报价单。

3、采购人员须对自己采购物品的价格、品质负责。

4、采购人员须每月通过电话、传真、外出调查、接待厂商等方式获取酒店使用的各类物品主要品种的价格信息并整理成价格信息库,以书面形式汇报给酒店财务部及公司。

5、所有供应商名片、报价单、合同等资料及样品采购部须登记归档并妥善保管,有人员变动时须全部列入移交。

6、采购时间要求:一般物品采购时间为3-5天,急用物品第二天必须采购回来,印刷品、客房一次性用品、布草等使用部门须提前一个月下单采购。

7、采购部禁止采购任何未下申购单的物品,否则财务部将不予以报销。

8、禁止使用部门自行采购物品或私自与供应商洽谈采购事宜。

9、采购部负责跟进各协作厂商的货款及时签批支付事宜,对到期的应付帐款,酒店应及时支付,以建立酒店良好形象,维护酒店财务信誉,同时也为日后的采购工作提供便利。

1、了解各部门物品需求及各类物品市场的供应情况,掌握财务部对各种物品的采购成本及采购资金的控制要求,熟悉了解各种物品的采购计划。降低物资食品采购成本,为酒店提供价格合理质量好的各类物资及食品。

2、了解部门和仓库各类物品的消耗情况和库存物资动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合理、科学地根据采购计划,对各种物品进行价格调查。

3、搜集市场上各类物质的价格信息,作好资料的存档工作;积极配合搞好物资食品保管工作,做好物资平衡工作,及时处理呆滞物资,加速物资周转。

4、大宗用品或长期需用的物资,根据核准的计划可向有关的工厂、酒店、商店签订长期的供货协议,以保证物品的质量、数量、规格、品种和供货要求。

5、主动协调与酒店内其他各部门的关系,经常倾听使用部门对物资采购工作的意见,及进改进采购工作。

6、协助客房仓库作好物质的验收工作,对质量不合格和价格不符的产品给予退换货工作。对食品原料进库前,要严格验收,注意食品的生产期,不进保质期已过一半的食品,确保食品原料的新鲜度。

7、与有关供应商作好积极的沟通,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8、严格执行酒店财务制度,遵纪守法,不索贿、不受贿,在平等互利在原则下开展作业。

2、临时物品的采购审批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检查所需采购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等必要时进行删减和增补,并注明急需采购的原因。

3、临时物品的采购实施:采购员根据部门所下的申购单直接采购,部门急用的物品采购必须当天完成;采购员将部门所采购物品购回后,需将申购单交给相关部门补签手续。

4、临时物品的采购验证:采购购回物品后,仓库及部门负责人验货给予优先及时验收,验收合格入库后交与申请部门领用。

1、无论是供应商或是采购购回的物品必须先验收再入库,由库房根据申购单验收货物,不允许直接将货物交与使用部门。

2、对于不符合采购申购单的货物,库房人员有权拒收,供应商或采购人员办理入库验收手续后,仓管应开入库单,并将入库单客户联交采购员或供应商办理结算手续。

3、仓管在验货过程中对项目质量、规格等难以确认的情况下应主动请使用部门一起验收。

5、购买、收货和使用三个环节上的相关人员要相互监督、相互合作、共同做好工作,对于有争议的问题应各自向上级报告协调解决。

采购管理制度

加强对本公司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的管理和控制,确保工程物资质优价廉,满足工程设计和施工需要。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自建工程项目材料采购、验收等管理工作。

3、工作职责。

3.1各项目部材料部门是该项目工程材料设备和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3.2项目部具体实施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验收、发放、使用等管理工作。

4、物资管理要求。

4.1按照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和文件,按质量准确采购各工序所需的工程材料、工程设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公司《采购控制流程》的有关规定。

4.2材料采购实行分级管理,物资种类分为:

4.2.1重要物资:钢材、水泥、商品砼、设备、木方、九夹板;。

4.2.3辅助物资:其他建筑材料、周转材料等。

4.3.1工程项目各工序需统一使用材料清单。

4.3.2工程项目进度表(如遇计划更改,应补充计划表),在需用材料清单中应注明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以及供货时间等内容。各使用单位(班组)每月应提前将所需材料清单按物资种类报送项目部组织采购。

4.3.3项目材料部门接到需用材料清单应结合库存情况,统一策划,分别编制材料采购计划。

4.3.4重要材料采购计划须经项目经理和项目第一责任人进行审核批准后实施,主要材料及其它材料采购计划由项目经理批准,施工项目材料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4.3.5物资采购后要准确、及时验收,做到合理保管,妥善看护,减少保管损耗,使物资安全存放。

5.1材料采购的供方一般应在单位颁发的合格、优质分承包方名单中确定,并由合同成本部检查监督。

5.2各种材料采购合同,由项目部负责签订,合同成本部检查监督。

5.3材料采购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尽量采用国家标准合同文本。

5.4对违反合同,不能按质按量按时供货的供应商,项目部应及时上报合同成本部,由项目部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予以通报除名。如该供应商从名册中除名,此供应商在一年内不得使用。

6、材料的验证。

6.1根据采购合同和生产要求,必要时项目部应组织材料员不定期的到供应商(直接供方)货源处进行验证,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要求,确保供方按质、按量、按时供货,这种验证也可在采购邀标文件中约定。

6.2如工程合同中规定(项目部)需对供货商(供方)物资进行验证工作,但不能代替材料部门的现场验证。

6.3材料进货验证的分级管理重要材料、主要材料的进货验证由项目部负责,质量员和材料员验证,其它材料的进货验证,应由项目部委派的仓库保管员验证、负责。

6.4材料进货验证必须按合同条款进行,根据供货商提供的有关规格、数量、质量等证明文件,清点查验进库(工地)材料,材料验证人员填写“物资验收记录”。

6.5需作现场复试检验的材料,由项目部及时送试验室。根据复检检验报告作好有关标识工作。(复检合格产品为绿色标牌,不合格产品为红牌,待检产品为黄牌)。

6.6在进货检验中发现不合格材料,应及时按规定作出不合格品的处理工作,严禁使用于工程中,做及时清退出场,做好退货处理工作。

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物资管理,规范物资采购程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室。

第三条办公室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

第二章计划。

第四条任何物品采购前必须由使用部门申报采购计划,部门采购计划须有部门领导签字,经主管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物品采购计划每月申报一次,于每月3日前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报办公室,对计划外物品办公室有权拒绝采购或办理办入仓手续(经总经理批准的急件除外)。

第三章询价。

第六条各部门报采购计划前须进行初步询价,并随采购计划一并报办公室。

第七条单价100元以下,批量300元以下的材料由使用部门和办公室询价;单价100元以上,批量300元以上的材料报集团材料部询价。日常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由使用部门和办公室询价。

第八条每种物品询价不少于三家并填写询价表,询价表内容应包括品名、品牌、单价、规格、供应商名称、供应商电话等。

第四章采购。

第九条公司所有物品均由办公室依据按规定程序审批的采购计划统一办理采购。

第十条采购物品时须由办公室采购人员和使用部门指定人员同时进行,违者每次罚款50元。特殊情况下单独采购需经公司领导批准。

第十一条采购必须遵照"货比三家"、"择优择廉"的原则,严禁采购质次价高的物品。如有发现每次罚款100元。

第十二条所有采购的物品均需开具税务发票。5000元以上物品采购前须签订购销合同,并由总经理批准。不签订购销合同每次罚款50元。

第五章入仓。

第十三条所有采购的物品均需按规定办理入仓手续并填写入仓单,无入仓单的,财务不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四条办理入仓时,仓管员应对物品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等进行审验,并与审批单、发票进行核对。物、单、票不符者不予入仓,如仓管员没发现账物不符而被督导室检查发现,对仓管员处以50元罚款。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相关规定如与本制度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总经理或办公室会议决定。

采购管理制度

为了严格管理和控制公司采购物资的质量和价格,规范公司的采购管理行为,堵塞采购环节的漏洞,有效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的比价采购管理要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决策民主化;。

(2)操作透明化;。

(3)权力分散化;。

(4)采购规范化;。

(5)效益最大化。

在此基础上构筑全公司的比价采购管理体制。

2、公司实行集团公司和各分公司、子公司三级管理的比价采购管理模式。

具体分工办法如下:集团公司成立采购管理办公室,由公司总工程师分管领导,与各分公司的采购管理部门按采购效益最大化的原则进行分工管理。集团采购办公室具体负责经办由集团集中统一采购的材料物资如:各分公司、子公司共用的白糖、香精等大宗常用原辅材料。

(3)提出制定和调整采购物资控制价格的建议;。

(4)对供货单位和价格有否决权;。

(5)检查处理违反公司比价采购管理制度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1)根据市场信息及时提供价格建议;。

(2)严格控制和执行比价采购小组确定的采购价格;。

(3)自觉接受比价采购管理小组的监督,按程序开展工作;。

(4)建立价格信息网络及台账;。

(5)采购人员随时注意市场价格的变化,并及时将信息反馈给比价采购管理小组。

4、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

当比价采购管理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时,比价采购管理小组无法裁定的,上报公司总裁,由总裁依据公司比价采购管理的实施原则进行裁定。

1、由各物资使用部门在保障生产经营和管理需要的前提条件下做好采购计划,并建立健全计划管理工作,将物资采购计划与财务预算管理统一起来,以公司预算为前提和依据,按月制定采购明细计划,按比价采购的分工上报各级比价采购管理办公室,经比价采购管理小组批准后方可进行比价采购。

2、采购部门在采购前,必须先进行广泛的市场调查,然后由比价管理小组召集有关成员,集体研究,对所采购的物资货比三家,进行综合评价,统一意见。坚决杜绝采购中的权力行为和个人行为。采购部门根据研究的结果,在比价采购办公室审核备案,办理采购物资价格审核单后具体执行。

3、各类物资采购不论签订合同与否,都按此程序办理。

4、对于价格低、采购量不大且不经常使用的物资,暂不按比价采购程序管理。但必须事先经过比价采购办公室确认。

5、在比价采购工作中,要逐步实行公开招标采购,以降低采购成本。为此,公司要求,只要具备条件,各分、子公司对大宗物资的购置及其它经营活动所需物资都要进行公开招标,公司总部比价管理小组将指导和配合企业的招标活动。

6、对由集团公司进行统一采购的材料物资,分别付款的管理办法。由公司采购部门统一进行采购统筹管理,各分公司和子公司分别进行付款。对各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物资采购计划实施网络化的适时管理,在保障生产经营前提条件下,以最近的距离和最短的采购时间统一要求供货商配送物资材料。由各使用单位按照约定的付款期限进行付款。

7、对集团所属分公司及集团总部所需办公设备、办公用品、清扫用品以及劳保用品,统一归口到公司采购办公室进行集中采购,在货比三家的基础上实行定点采购,以取得规模采购效益,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成本。

五、采购部门要建立物资采购分类流水台账,详细记录供货单位的全称、商品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标准、价格、付款条件、联系电话及联系人等情况,随时备查。

1、不按比价采购程序进行采购的;。

2、不按比价采购制度进行集体讨论研究,私自进行采购的。

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各项采购活动的管理和控制,结合《预算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采购包括公司各项固定资产及其附属设备的采购、车饰等商品采购、配件及其他材料采购、低值易耗品和办公用品采购、各种广告和展示设计采购。

第三条公司所有的采购活动统一由公司的所指定的相关专业部门负责执行。具体规定为:

1、广告和展示设计采购由行政部负责执行;。

2、生产车间、办公室物品由采购部负责执行;。

3、电脑、软件等电子信息设备的采购由行政部负责执行。

4、其他上述未包括的采购全部由行政部或其他公司另行指定部门负责执行。

第四条单项(含综合项目采购,整车和配件采购及整车供应商指定的采购除外)采购金额超过10万元的采购项目,应由相应的采购部门会同有关采购需求部门、财务部、审计部和总经办举行采购听证会或合同评审会,采购部门应在会前准备好充足的资料,如项目方案介绍,供应商询价记录或招投标情况,各供应商优惠办法,性价比意见书,其它相关资料等。

第六条采购部门接到批准的采购申请单后,优先到公司指定的供应商处购买,如指定供应商无货供应时,必须进行多方比价,1千元以上的物品,货比三家,作好市场询价记录(市场询价记录表附后),择优择廉购买,同时保管好《市场询价记录表》以供以后参考和审核,保管期限为一年。

第七条审计部和财务部定期或不定期联合进行市场信息调查,作好市场信息调查记录(记录表附后),对前期购买活动进行评审,做好评审工作总结,报总经理参考。

第八条定期评审分为季度评审、半年度评审、年终评审。不定期评审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由总经理或审计总监决定。

第九条采购价格选定后,采购商品单位价格在5000元以上或采购合同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或有经常供货行为的(一年内有3次以上)必须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广告、展示设计采购必须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第十条采购合同必须进行合同评审会签,各职能部门对合同的内容和条款逐一进行审查,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合同进行联合会签,并对会签结果负责。只有经过会签同意的合同才能加盖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第十一条参加合同会签的职能部门:总经理、审计总监、财务部、行政部。合同会签的经办人为相关采购责任部门。

第十二条采购合同的保管:采购合同原件由采购责任部门保管,留复印件在财务部备案,合同原件保管时限为3年。

第十三条采购合同条款的执行跟踪:日常跟踪由采购责任部门负责,审计部对合同条款的执行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审计。

第十四条供应商给予公司现金折扣和销售折让的情况,必须在合同条款中反映。严禁采购人员私自收取或索要供应商回扣、佣金等,一经查明发现将由公司视具体情况给予责任人开除、降职或其他行政处罚。

第十五条属于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必须办理固定资产验收手续(附固定资产验收单格式),验收合格才能入库。

第十六条属于公司商品、原材料(车饰精品、配件、车间辅料等)的必须办理入库手续,认真填写入库单,仓管员对入库数量负责,月末盘亏时需进行赔偿。

第十七条办公用品和其他不需入库的零星物料(数量在5个以下金额在10元以下且不属公司商品、原材料的物料),必须有两人以上在送货单或发票上签名确认。

第十八条采购金额超过50元的,必须取得合法的发票,尽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二十条每年年初,由审计部组织,对上年度的各类供应商进行评审,对价格高、服务差的供应商进行淘汰替换。列出合格供应商名录。

第二十一条评审委员会的组成:行政部负责人、售后服务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审计总监、总经理共五人组成。

第二十二条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及标准分。

1

产品报价。

(50分)。

1、合理最低价(几家相比后确定,详见备注)。

50分。

2、比合理最低价相差0-1.9%。

45分。

3、比合理最低价相差2-3.9%。

35分。

4、比合理最低价相差4-6.9%。

30分。

5、比合理最低价相差7%以上。

0分。

2

付款方式。

(30分)。

能遵循我方提出的付款方式。

30分。

若供货单位自己提出付款方式,则根据其付款方式酌情加减分,但最多只能加20分。

采购管理制度

一、医疗设备采购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采购。

二、医疗设备的采购申请程序。

1、甲类大型医疗设备,向市卫生局申请,待逐级上报省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2、乙类大型医疗设备,向市卫生局申请,上报省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3、三万元以上普通医疗设备,向市卫生局申请,审批后,向市财政局申请,审批后,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填写《政府采购实施申请表》,确定采购部门及采购方式。

4、向采购部门提供所需要的数据和相关信息。

5、接到采购部门的中标通知书后五日内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6、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三、三万元以下普通医疗设备,在院长领导下,由医疗设备科按照《丹东市卫生局医疗设备采购暂行管理办法》(20xx)58号文件则,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规程;竞争性谈判采购规程;单一来源采购规程;询价采购规程,进行采购。

四、医疗设备采购对象(企业或供应商),应具有如下内容。

1、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可生产或经营范围内经注册的产品。

2、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3、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件)和其它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5、产品检测报告。

6、产品合格证。

7、销售人员的单位授权或委托书。

8、进口医疗器械应用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应用中文标识中文说明书。

9、包装和标识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储运要求。

五、与供应商鉴定合同的条款内容及相关内容。

1、医疗器械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2、产品出厂时每件包装中应附产品合格证。

3、厂家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注册证复印件。

4、产品应有生产日期或批(编)号。

5、限期使用产品,应标明有效期。

6、医疗器械包装要符合储运部门及有关部门要求。

7、整件医疗器械需附产品合格证。

采购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上级物资采购有关文件的精神,使学校物资采购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结合我校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及群众监督的原则。

3、坚持节约实用的原则。

4、坚持量入为出、计划预算、统筹安排的原则。

5、坚持申报、审批、入库登记的规范化原则。

1、由需要购买人提出申请,填写《物资采购申请清单》应写清项目、数量、单价、大约金额、使用单位、用途和申购人签名等。

2、申购清单由申购人送所属各处室,由各处室主任根据需要认真审核后送总务处审批。

3、申购物资金额在100元以下由总务处主任审批,100元-200元送分管后勤的领导审批,200元以上送校长审批。1万元以上的大宗物资采购上报教育局并采用招投标方式。

4、采购人员根据完整的审批手续签字后的申购清单进行采购。

5、教学实验用品、各处室办公用品、生活用品由相关人员提前三天填好申请清单,并送有关领导批准,如因迟报导致来不及采购,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及造成生活不便由申购人负责。

6、专项大宗物品的采购或工程造价项目要列入财务预算并上报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由政府采购部门采购办理。

1、物资采购工作由学校分管后勤的领导把关,总务处负责落实。

2、采购人员及保管人员应严格把好质量关、验收关。

3、200元以下的物资由采购人员在市场供应货比三家的前提下,根据质优价廉的原则直接购买;200元-1000元由需方派人与采购人员进行采购1000元以上须由总务主任或副主任、需方派人和采购人员三人以上进行采购;1000元以上须学校校级领导参与采购。

采购管理制度

1.负责制定采购政策。执行政策法规,组织市场调研,按照经济适用原则提交购买或招标方案。

2.负责招标组织工作。每次招标活动都要依法公开公正公平的进行,认真完成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整个过程。

3.负责业务咨询。要充分发挥招标采购智囊团作用,负责采购政策法规和业务技术等方面的宣传、解释、参谋和咨询工作。

4.负责招标项目的落实。对每次招标活动要检查监督,确保落实,并负责听取使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1.要加强计划性,尽量形成批量规模,吸引厂商,促进竞争,产生效益。

2.要加强市场调研,做好前期准备。要首先做好选型工作,满足教学科研需要;充分了解市场行情,做到胸中有数;公开招商并审核资质和业绩。每项招商不得少于3家。

3.要根据采购需求制定标书,标书内容应详细具体,以免引发争议。

4.要根据招标内容组织招标人员。招标开始时负责介绍招标投标概况。

(一)基本宗旨

招标小组成员代表学校和各使用单位的根本利益,必须公平公正,客观全面,不倾向或排斥某一确定的指标,并对个人的评标意见负责。

(二)组织纪律

招标小组成员不得以招标名义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接受投标人的宴请,不得收受投标人的礼物,不得透露对中标文件的评审、比较以及评标有关情节。凡是国家规定集团购买与招标项目,不得变相交易方式,更不得变成个人行为,必须坚持集体决策。凡是擅自违规操作,以个人身份所签协议和合同视为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材料出现问题,组长是第一责任者,工作组集体负责。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成员的.亲属不能参与招标。

(三)评标原则

坚持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坚持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后,同质比价;坚持质量第一,以防止中标价格低于成本价格带来后患;价格最低,不一定是最好的标;争取最大回报率。

(四)评标方法

在各投标厂商开标后,招标小组成员要进行充分地讨论评标,要求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见解。在充分讨论基础上,以无记名投标方式或其它方式产生中标者,少数服从多数,如果两家以上出现同等票数要进行重新投票。每次中标活动结束,要现场做出《招标记录》,招标小组成员要当场签字,每次招标要建立招标档案一套,以备查考。

(五)大型采购项目,联络员不参与投票。

1.集团购买与招标项目确定(组长负责);

2.项目公示(联络员负责);

3.应标单位材料送达(联络员负责);

4.相关市场调研(申请单位及联络员)

5.项目说明会(应标单位参加、联络员负责通知);

6.工作组和议,敲定购买对象与应标单位;

7.履行法律手续,公示结果。

1.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原则上交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

2.一次采购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由总务科长、采购员参与招标;

一次采购1000~3000元的,由分管校长、总务科长、采购员参与招标;

一次采购3000~5000元的,由纪委书记、分管校长、总务科长、采购员参与招标;

一次采购5000元以上物资或1万元以上的基建维修项目的,由招标小组全体成员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