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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集合

第一,抓好学习传达,在理清党建工作思路上下功夫。学习好、传达好、贯彻好本次会议精神是我省高校当前党建工作的首要任务。回去后,各高校要尽快召开党委会,组织学习王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省委对高校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并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全体党员和干部,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结合实际理清党建工作思路,弄清楚抓什么、怎么抓、怎么样才能抓出成效。

一要按照即将实施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对高等教育和党建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紧紧抓住国家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的战略机遇,编制好本校的发展规划;要认真学习,熟悉纲要内容,领会精神实质,深入研究国家政策给学校带来了哪些发展机遇,用足用好国家的政策;要坚持党建工作与学校事业发展通盘谋划、同步安排、整体推进,紧紧依靠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师生,固本强基,深化改革,推动学校科学发展。

二要按照“两个增强、两个提高”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学校的办学传统和特色,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树立科学的办学理念,探索有效的管理模式,培育各具特色、品味高雅的校园文化,努力形成党委领导坚强有力、基层组织团结向上、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要按照中央即将颁布实施的《高等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中组部、教育部党组即将出台的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加大党内民主建设力度,党委书记和校院长要在班子中作表率,党政团结谋发展,齐心协力抓落实。在贯彻落实条例过程中,要把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查找出来的问题、征集到的意见建议整改落实到位,把活动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提炼升华,形成长效机制,提高领导班子统揽全局、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围绕中心工作,在以党建促发展上下功夫。王书记在讲话中强调,要把推动改革发展作为高校党组织的第一要务。各高校要把贯彻会议精神与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高等教育的部署结合起来,以党建促发展,以发展体现党建成效。

一要以党建促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人才培养是高校的核心任务,高校党委要高度重视教学质量,注重研究教学工作,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在研究重大事项、出台重要政策时要向教学一线倾斜,体现政策导向性;根据教学需求,大力培养和引进学术带头人,加强中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积极探索和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个性化成长。

二要以党建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提升。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是教育工作的根本宗旨。高校党委要不断增强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意识,紧紧抓住国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的重大契机,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西部强省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关中率先发展、陕北跨越发展、陕南突破发展”的整体战略,根据办学特色和学科优势,科学制定服务战略,合理配置教学科研资源,联合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科技攻关,注重对循环经济等新兴产业的研究,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产学研用”结合,通过与地方“结对子”等方式,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增强实力、实现共赢。

三要以党建促科学管理水平的提升。高校党委要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学生管理、后勤管理等方面认真总结,积极探索,强化日常管理,坚持依法治校,在办学治校中,民办高校要注重规范管理,公办院校要加强对二级学院的监管。高校党委要积极推行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切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进一步提升学校管理水平。

第三,创新工作方式,在以党建保稳定上下功夫。王书记在讲话中强调,高校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要把维护高校稳定作为硬任务和第一责任人,巩固全省高校和谐稳定的局面。各高校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党建、维护稳定的规律和方法。

一要创新高校党委在维护稳定中的工作方式。今年来,省委教育工委实行了“领导包片、处室包校”的维稳工作责任制,收到了良好效果。今年,委厅将出台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三个一”制度,即每人联系一个县、一所高校、一所中职学校,全面掌握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第一手资料,其中一个重点就是要帮助学校**难题、维护稳定。各高校领导班子也要在联系基层教学单位、实习实训基地、学生社团等方面制定相关制度,班子成员要深入到课堂、宿舍、餐厅中去,排查、解决矛盾纠纷,进一步夯实维稳责任,完善维稳工作的有效机制。

二要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式。今年,国家将召开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座谈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各高校要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好的做法,继续做好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增强党组织的号召力、吸引力、凝聚力,充分发挥学工队伍和学生党员在传播核心价值、坚定理想信念,开展健康有益活动等方面的骨干引领作用,促进学校的稳定安全。

三要创新党组织服务师生的工作方式。育人以学生为本,办学以教师为本。高校党委要加强组织领导,指导基层党支部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尊重当代大学生的心理和行为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要关心教师、关爱学生,重视解决师生员工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搞好后勤保障等方面,多做雪中送炭、温暖人心的实事,以优质的服务、科学的管理、细致的工作,为学校的改革发展与稳定创造良好的环境、和谐的氛围。

对学校建议10条简短大专。

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

在上级领导和学校的统一安排下,我校全体组织学习了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习之后感觉到这次新修订的《规范》与时俱进,对于激励和引导广大教师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自觉规范思想行为和职业行为,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新的《规范》与原《规范》相比,在条目的数量上有所减少,但在具体内容上得到了充实,并在很多提法上与新时期的教育改革、教育形势、时代背景紧密结合,对教师的职业道德提出了更高、更全面的要求,更突出了对教师自身修养和素质的时代诉求。作为一名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的小学教师,我认为新《规范》体现了与时俱进、以人为本的精神,把握住了时代脉搏,既有传承,也有创新。

新《规范》对教师既有底线要求,又有较高标准。前者反映在前五条上,即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这是作为一名教师应该达到的基本标准;后者则反映在最后一条“终身学习”上。

另外,新的《规范》从“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三个方面,对教师的“爱”作了科学而全面的解读。其核心指向和落脚点,与第四条“教书育人”的实践活动紧紧相连,明确要求我们做到“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其实教师职业的特点决定了教师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更要有深深的爱的情感,正如我校的德育方针一样――以德育德,以爱育爱,只有在爱中成长的学生,才会真正懂得如何做到去爱人。教师在工作中,要把这种爱的情感转化成职业自律,转化成专业能力,更要转化成因材施教、循循善诱的教育态度,转化成不断汲取、不断学习的动力。

新的《规范》从六个方面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进行了规范,提出了要求。其中,我对《规范》中“关爱学生”条目里写入“保护学生安全”的体会尤为深刻。安全工作是学校的生命工程,这是首次将“保护学生安全”纳入了《规范》中,我认为是非常必要的。我们面对的学生是未成年人,他们缺乏自我保护必需的能力,我们更应该对学生的安全负责。安全应该包括“身体安全”和“心理安全”两个方面,当学生的身心安全受到威胁时,我们责无旁贷地担负着保护他们的责任和义务。像在这次汶川地震中,灾区的老师们表现就是我们的榜样。

新《规范》第六条提出的“终身学习”,对办好教育很有重要意义。中国要建设成学习型国家、创新型国家,就需要有善于学习、终身学习的创新型人才,我们现在要培养的是全面发展、有创新精神、品德高尚的学生,同时,现在的学生学习途径广泛、知识面广,作为教师的我们就更应该、而且必须终身学习。教师如果不学习,其所教授的内容、教学的手段、自身的内涵和修养,就会在很短的时间里落后、老化,就会跟不上时代的步伐。终身学习这一条的提出,适逢其时,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我认为要求教师“终身学习”,学校必须加强校本培训制度,使之成为教师继续学习、专业发展的外部助力。作为一名在实小工作20多年的老教师,可以说我对新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的点点滴滴都深有体会,我深深地认识到,新《规范》六条,集中体现了教师职业特点对师德的本质要求和时代特征,“爱”与“责任”是贯穿其中的核心和灵魂。我将会始终不渝地学习它、贯彻它,谨记《规范》中的每一条要求,理解《规范》的思想、宗旨,将《规范》转化为我们内在的要求,时时刻刻用新《规范》对照自己,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做一名合格的中共党员,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关怀和期望,为教育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教育局,部分高等学校党委:

中小学校担负着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使命。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要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抓好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全面提升党组织建设水平。要健全完善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强化领导指导责任,加强基础保障,确保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贯彻执行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央组织部和教育部党组。

中小学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基础,担负着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使命。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中小学校党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着不少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一些学校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还有空白点,党组织隶属关系不规范,政治功能弱化,党员教育管理松散,思想政治工作薄弱,等等。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党章和有关法律法规,现提出如下意见。

1.中小学校党组织是党在学校中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全面负责学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参与决定重大问题并监督实施,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领导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推动学校健康发展。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引导监督学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治校、规范管理,确保正确办学方向。

(2)参与讨论决定学校发展规划、重要改革、财务预决算和教学科研、招生录取、基本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以及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在选人用人中发挥主导作用,负责学校内设机构负责人的教育培养和选拔任用,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学校领导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

(4)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参与讨论决定人才工作政策措施,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各类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管理、服务和奖惩工作,对教职工聘用考评、职称评审等提出意见。

(5)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学校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6)完善学校党组织设置和工作机制,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扩大党内基层民主,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7)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加强对违纪违法问题的预防、监督和查处。

(8)领导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2.建立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有效发挥作用的制度机制。完善领导班子配备方式,推行党组织与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保证党组织在重大事项决策中的地位。健全议事决策制度,明确党组织参与决策具体内容和程序,规范党组织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对重大议题和事项,党组织与行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充分沟通酝酿、形成共识。定期组织党员、教职工代表等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和重大事项情况通报,保证对决策实施的监督。对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或不按程序决策的做法,党组织要及时提出意见或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3.边疆地区、民族地区已明确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中小学校,党组织要加强对学校各项工作、各类组织的领导,积极探索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有效途径。

4.明确管理主体。按照与教育管理体制相适应、管党建管业务相结合的原则,中小学校党建工作一般由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统一领导和指导。

5.规范隶属关系。中小学校党组织关系一般隶属于市、县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协助管理。高等学校等单位和部门举办的中小学校,其党组织关系一般由举办单位和部门党组织管理,所在地方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协助管理。

6.健全工作制度。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要加强对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纳入教育督导内容,与教育教学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建立党建工作联席会、例会等制度,加强直接联系和分类指导,推动工作落实。

7.推进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加大党组织组建力度,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学校,都要单独建立党组织,并按期进行换届。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学校或偏远地区的农村学校(教学点),可就近就便与其他学校建立联合党组织,也可挂靠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暂时没有党员的学校,要通过调剂或聘任党员教师、选派党建指导员等措施,推动尽快建立党组织。新建学校,应同步谋划党组织组建和党的工作开展。

8.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注重选拔党性强、懂教育、会管理、有威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优秀党员干部担任党组织书记。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具备教师资格,经过学校党务和行政岗位锻炼。推行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肩挑”,办学规模大、党员人数多的学校,应配备熟悉党务工作、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同志担任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全力抓好党建工作。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分设的,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兼任副校长,党员校长一般应兼任副书记。学校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对不胜任工作的党组织书记,要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整。

9.创新党组织活动内容方式。把党组织工作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各项工作中,防止“两张皮”。建立党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员联系服务师生员工制度,组织党员老教师、教学骨干与年轻教师结对子。实施党员名师工程,组织党员承诺践诺,开展岗位建功、教学竞赛、建言献策等活动。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党组织活动,增强活动影响力吸引力。

10.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严格党员标准,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重视发展优秀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入党,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增强党性、提高素质。强化对党员的日常管理、组织关系管理,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日等制度,及时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落实谈心谈话、走访慰问、帮扶救助等制度,注重帮助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解决实际问题。

11.强化对党务工作者培训和激励。把中小学校党务工作者纳入基层党务干部培训范围,加强党规党纪、党建工作、学校管理、廉洁自律等知识和能力培训。抓好党组织书记任职培训、业务培训和专题培训,每年至少集中培训1次。完善激励政策,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与校长(副校长)在岗位等级确定、考核奖励、待遇落实等方面同等对待。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比照学校同级行政管理人员落实相关待遇,兼职党务工作者应计算工作量。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应与同级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等享受同等待遇。

12.抓好学生德育工作。建立党组织主导、校长负责、群团组织参与、家庭社会联动的德育工作机制。党组织要经常研究分析学生思想道德状况,跟进做好有关工作;党组织书记要把德育工作抓在手上,推动解决重要问题。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促进学生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抓好教室、寝室、图书馆、食堂和网络等思想文化阵地建设与管理,及时解决学生实际困难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使德育工作融入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促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

13.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党史国史和形势政策教育,引导教职工增强政治认同和教书育人责任感。建立常态化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每月至少组织1次教职工政治学习。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定期分析教职工思想动态,积极为教职工排忧解难。

14.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强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注重培育宣传师德标兵、教学骨干和优秀班主任、德育工作者等先进典型,引导教师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坚持课堂讲授有纪律,严禁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反对党的领导、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损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注册、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对教师体罚学生、收受礼品礼金等行为,要批评教育、责令改正;道德败坏、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的,追究党组织书记和行政负责人的责任。

15.构建责任明晰、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各级党委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领导和指导,每年至少听取1次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党委组织部门要统筹协调,强化督促指导;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要负起直接责任,明确专门内设机构和人员,上下联动、具体指导。要立足各类中小学校实际,研究制定党建工作办法措施,防止“一刀切”。加强与宣传、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健全有关部门和学校党组织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落实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中小学校党建工作不抓不管、出现严重问题的,严肃问责追究。

16.加强基础保障。中小学校要根据办学规模、党员人数等,设立党组织工作机构,配强工作力量。党建工作经费要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安排。上级党委可按留存党费的一定比例下拨中小学校,用于党组织活动。整合利用学校现有场所,建立党员活动室、学习室,并配备必要设施。注重将人财物等资源向农村偏远地区和党建基础薄弱的中小学校倾斜,健全城乡中小学校党组织互联互帮机制,倡导学校与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本意见适用于公办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公办幼儿园参照执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的意见

学校党总支对这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高度重视,在区委召开先进性教育动员大会之前,学校就根据局党委下发的《关于做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准备阶段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围绕“当前形势下党员的先进性发挥得如何”、“影响党员先进性发挥的因素有哪些”、“怎样才能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等专题,开展调研和讨论,为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打好思想基础。

区委先进性教育动员大会召开后,学校党总支立即召开了支委会,专题研究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成立了及时成立了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两位副书记为副组长的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学校领导班子成员都把这次教育活动当作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看待,从思想上高度重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具体指导。党总支结合学校工作的实际,制订了《-省-中学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意见》,明确了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并对活动开展作出总体安排。根据局党委的要求,学校建立了教育活动联系点制度,-同志联系高三文科小组,-同志联系高三理科小组;-同志联系高一文科小组,-同志联系高一理科小组;-联系高二文科小组,-同志同志联系高二理科小组;-同志联系后勤小组。同时,加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宣传,在“-省-中学网”上建立了先进性教育活动专题网页,使每个党员可以随时了解有关学习内容和最新部署,为党员之间的学习、交流提供了平台。

此次教育活动分为学习动员、分析评议和整改提高三个阶段。每一阶段工作开展之前,我校都召开了全体党员参加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动员大会,使每个党员可以随时了解有关学习内容和最新部署,党员之间可以交流学习心得,畅谈学习体会。校党总支副书记庄红君同志三次亲自作动员报告,对每一阶段教育活动的开展作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通过各阶段动员会的召开,每位党员明确目标任务,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措施,规范程序,各阶段工作扎实推进。

在教育活动的各个阶段,我校坚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先后制订下发了-省-中学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阶段工作计划》《领导班子成员学习方案》《分析评议阶段工作意见》和《整改提高阶段工作意见》,根据计划和意见精神,精心组织实施。为了避免教育活动和教育工作的冲突,在落实先进性教育活动具体工作之前,都要召开党小组长碰头会,在明确要求、落实责任的同时,形成工作安排表,印发给每一位党员。党总支还制作了《先进性教育学习记录本》《党员谈心活动记录本》、《党员谈心活动登记表》等,下发到每一位党员的手中,每一项工作结束后,都及时进行检查,保证了活动的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加强学习,在整个教育活动中具有基础性的作用,是整个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在各个教育阶段,学校先进性教育领导小组都十分重视学习环节,要求全体党员在学习中做到“三严格三提高”。“三严格”即严格学习时间,严格学习内容,严格学习纪律,书记、支委、党小组组长认真组织好学习活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提高”即提高学习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实效性,对不同群体的党员,提出不同的教育要求,采取不同的教育方法,确保学习不走过场;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做到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讨论交流与党课辅导相结合,使党员同志通过学习,心灵有明显触动,思想觉悟有明显提高,真正收到实效。

文章,学校66名党员每人都完成了不少于5000字的学习笔记,撰写学习。

心得体会。

70余篇,真正做到了学时不减、学员不缺、学习内容不漏、心得体会不少。分析评议阶段,组织党员认真自学《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邓小平、关于作风建设和批评与自我批评方面的论述文章,集中学习了同志在贵州考察时就先进性教育活动所作的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局党委班子成员还专门学习了区委下发的有关先进性教育的汇编文章,为撰写认识深刻的党性分析材料奠定了基础。整改提高阶段,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集中学习了《向中央政治局通报中央政治局常委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民主生活会情况的报告》,增强了广大党员搞好整改提高阶段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学校领导干部在学习中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率先垂范。分别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学习新、学习、李源潮等领导的讲话做了辅导报告。庄红君书记还以《认真履行党的宗旨,保持党的先进本质》、《永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题,为全体党员上党课,全体党员深受教育。

和整改方案中,落实到推进整改的实际行动上。

坚持学习理论和学习优秀党员先进事迹相结合,组织学习了任长霞和杨兰娟的事迹报告文章《百姓心中的丰碑》和《不熄的烛光》;收看了反腐倡廉的系列电教片。全体党员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了更切身的体会,增强了服务群众的观念,激励每一位党员在自己的岗位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始终保持昂扬的斗志,努力创新争先,把一腔热血倾注在党的教育事业上。

7月21日,开展了先进性标准大讨论,每位党员结合工作和岗位实际开展大讨论,并撰写了“个人先进性具体要求”。在此基础上,学校党总支提炼出既符合和中央要求,又体现时代精神、反映学校工作实际的“党总支先进性具体要求”,作为下一阶段分析评议时的具体标尺,作为整改提高时的明确方向。

广泛征求意见,是写好党性分析材料和做好整改工作的重要环节,我们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公布电子信箱以及谈心活动广泛征询意见。对征求到的意见,学校党总支进行了认真、仔细地分类归纳、梳理汇总,并形成书面材料及时反馈。这些意见和建议,为帮助总支和个人反思问题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们组织党员对照《》和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6条基本要求和学校以及自身的具体要求,从理想信念、宗旨观念、组织纪律、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深刻反思,认真查摆问题,分析存在问题的根源,提出整改方向,写出了书面党性分析材料。并严格落实党性分析材料审阅、修改制度,及时向党员反馈《党员党性分析材料审阅修改程序表》,进行党性分析材料的修改,每位党员的党性分析材料都进行了多次修改。党性分析,为民主评议工作的开展做好了充分准备。

10月20日下午,校党总支召开了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发扬民主,率先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征求到的意见提出了整改意见,初步拿出了整改方案。全体党员以党小组为单位,召开了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均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了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校长仲伟贵同志按时参加了所在党小组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并首先发言。他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了“四对照”、“四剖析”,实事求是总结了近年来思想、工作、作风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广大党员同志也敞开心扉,既坦诚解剖自己,又勇于批评他人,开展了健康的思想交锋,民主生活会始终在严肃认真、民主和谐的气氛中进行。不少党员反映,这次民主生活会是一次刻骨铭心的党性教育,终身难忘。

搞好整改,是检验教育活动成果的最重要的标志。抓好整改,责任在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关键在落实。我校建立严格的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真正抓出实效。局领导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做好整改工作,并加强具体指导。各支部把整改提高阶段的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到重要位置,支部书记做到了切实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既抓好支部的整改工作,又以身作则,从自身做起,带头搞好整改,同时也督促本支部党员落实整改。对于一些情况比较复杂、涉及面比较广、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坚持上下联动,左右配合、齐抓共管,使整改工作环环相扣、整体推进。

在分析评议阶段,我校遵循边议边改的原则,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能够整改的,力求做到及时整改。针对“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师德修养”的建议,我们在全体教师中开展了“敬业爱生、奉献丹徒”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活动和以“三爱”(爱教育、爱学生、爱自己)为重点的师德师风集中教育活动;在座谈会上,有政协委员提出了加强学校环境治理和教育教学设备的管理的问题,校长仲伟贵同志当场给予明确答复。

做到目标明确措施扎实时效性强。党总支的整改措施紧密结合分析评议阶段征求到的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学校先进性具体要求以及学校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工作的目标、重点、面临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在进行了一系列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而成措施针对性强分解到部门责任到人限期整改到位。党员个人的整改方案党总支进行了审议在组织生活会上与其它党员进行了交流并听取大家意见和建议后修改完善。对于一时无法解决的校领导高度重视正通过各种途径采取有效措施多方沟通协调力求尽快解决。

我校把整改与立章建制结合起来,把整改措施制度化。通过这次整改,结合学校工作和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和修改完善相关制度。一是对于以前行之有效的制度而没有得到认真执行的,在整改时认真进行总结,落实保证措施;二是对制度本身不够完善的,认真总结经验,进行完善;三是对缺乏制度保证的,认真研究建立起相关制度。还做到了认真总结这次学习教育活动在干部教育管理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制度。

一是开展“党员进万家”和“双结双联”活动。开展了以走访慰问和帮扶特困学生为主要内容的“党员进万家”和“双结双联”活动。为确保活动正常有效地开展,建立了目标责任制度和长效管理机制。在“党员进万家”和“双结双联”活动中,走访特困学生27人,送上帮扶金7500元,与学生进行了细致而卓有成效的谈心。此项活动,对学校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永葆党的先进性,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是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学校党总支组织全体党员来到地处宝堰镇的新四军四县抗敌总会纪念馆参观,在革命前辈战斗过的地方重温入党誓词。集中观看了电影《党的女儿》。全体党员受到了很好的革命传统和党的优良传统教育。

三是结合整改开展活动。针对“加强与教师和学生的沟通交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的意见,我们开展了“我为晋星立新功”活动。组织号召广大党员以自己实实在在的行动为学校创建四星级高中再立新功。

在整个教育活动中,我们坚持一手抓教育学习,一手抓业务工作,真正做到工学结合,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得到充分体现,各项重点工作顺利高效地开展。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和教育宣传,创新发展思路,营造了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坚持以人为本,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

长期以来,全县绝大多数学校高度重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等有关师德建设的文件,在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理想等方面都做出了较大贡献,涌现出了胡清贵、刘汉威、陈笃楼等一大批师德标兵和优秀教师。但是,少数学校的极个别教师仍然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歧视差生、不尊重学生家长、乱收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或违纪违法的行为,严重败坏了教师队伍的整体形象,严重影响了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为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自觉性,增强光荣的人民教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造就高素质的让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现就抓好当前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师德建设的有关文件。

1、深入学习《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全面理解国家对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总体规划和部署。

2、认真贯彻《**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省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试行)》、《**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标准测评标准(试行)》、《**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有关师德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准确把握省教育行政部门对我省师德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具体要求。

3、全面落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共宣汉县教育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及职业道德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共宣汉县文教局党组、宣汉县文教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二六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我县师德建设的各项规定,并按照文件精神,逐一抓好落实。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师德建设作为教师工作的首要任务。

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师德建设摆在教师工作的首位位置,贯穿于学校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学校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教师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先锋模范作用。学校教代会和群团组织紧密配合,学生、家长和社会积极参与,形成加强和推进师德建设的合力。

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师德建设,校长是学校师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乡(镇)中心学校必须抓好乡(镇)村小(教学点)的师德建设,乡(镇)中心学校校长是本乡(镇)师德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是本乡(镇)内村小(教学点)师德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根据全县学校师德建设现状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再次重申:不准教师讥讽、歧视、侮辱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教师在教学期间中打牌、搓麻将、斗地主、玩游戏或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其他活动;不准教师在上课时间接打手机;不准教师在校园内着奇装异服、说脏话粗话;不准教师酒后进教室或在教室吸烟;不准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或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不准教师接受或向学生家长索要财物;不准教师参与邪教、非法宗教组织活动。

严禁男教师单独把女生留在学生宿舍、教师寝室等地方单独谈话、辅导功课;严禁安排学生尤其女学生整理教师寝室内务;严禁调戏、侮辱、猥亵女生。在强化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过程中,尤其要加强村小教师的管理。

3、落实师德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切实青少年学生合法权益。

各地要将《**省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省教师职业行为八不准》、《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其他有关保护青少年学生的有关法规纳入经常性的学习教育活动中,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师德建设责任制、学校教师侵犯学生人身权益案件报告制度、学校法制副校长制度等制度,要设立“师德师风举报电话”,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一票否决制。

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的教师,要及时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做出相应处理,对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教师严重侵犯学生人身权的案件,学校必须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对推卸责任、延缓上报的要追究学校领导的行政责任,对包庇、隐瞒不报的要坚决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各校要因地制宜,制定可操作的实施办法,完善师德建设规章制度,建立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学校和教师要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鼓励学生、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对教师职业道德状况进行监督和评议。对落实本文件的情况,教育局将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督察,并将结果在全县通报,同时作为年终评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重要条件。

加强中小学薄弱学校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员会、乡域各单位:

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中小学薄弱学校建设,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建设目标

(一)薄弱学校主要是指区域内办学条件较差,缺少基本教学用房,没有达到有关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的学校;管理不善、领导班子亟待加强的学校;师资力量薄弱,专职教师缺少1/4以上,无法开展正常教学,教育质量相对较差的学校。

(二)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全乡薄弱学校的改造工作。从2017年起,用3年左右的时间全乡基本消除危房、基本完成农村小学和城镇薄弱学校的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农村薄弱初中改造任务。改造薄弱学校的规划要具体到每一所学校及完成的时间。

二、基本措施

(一)依法保障教育经费的投入。各级政府要依法行政、依法投入,确保“两个提高”、“三个增长”。“两个提高”即: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提高,各级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三个增长”即各级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薄弱学校建设,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预算,会同财政部门协商,经政府批准后,主要用于薄弱学校建设。

坚决执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严禁截留和挪用学校收费收入加强学校收费资金管理的通知》)的规定,严禁将学校的收费资金用于平衡预算,严禁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挤占、截留、平调、挪用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收入。广泛吸纳社会资金,积极倡导捐资助学,鼓励个人和社会力量办学。

程教育工程、外援项目等时要向薄弱学校倾斜,向薄弱学校改造工作做得好的地方倾斜。集中财力、物力、人力,办好每一所学校。

(三)加强薄弱学校的领导班子建设,要选派符合校长任职条件,德才兼备,事业心强,有开拓进取精神,有组织领导能力的校长和其他班子成员,到薄弱学校任职,以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到农村薄弱学校任职的校长,向上浮动一档职务工资;连续5年以上的,可再浮动一档工资,调离农村后,不再享受。

(四)引导和鼓励具有相应教师资格人员到农村薄弱学校任教,并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轮岗支教定期服务制度,通过采取长期制、短期制、单向派入制、双向互派制、半日制以及紧缺学科教师流动教学制等灵活多样的支教形式,支援农村薄弱学校。城区学校新进教师原则上应先到农村薄弱学校任教1~3年。城区中小学教师评聘高级教师职务,现职任期内应有农村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倡导和鼓励城区青年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任教期间,关系不转,待遇不变,对其中表现优秀的教师,在职务评聘、评优评先等方面应优先考虑。对农村薄弱学校教师在职称评审条件和结构比例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变教育理念、更新知识、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在选拔骨干教师工作中要在农村薄弱学校设定一定比例的特设岗位,实行指标单列,对长期在农村薄弱学校一线教学的优秀教师予以倾斜,同时鼓励城镇优秀教师参与农村薄弱学校特设岗位的竞争,并签约不低于3年的服务期。

(六)提高农村学校教师待遇。要加大对农村薄弱学校经费投入,做到乡域范围内教师同工同酬。具备教师资格毕业生到农村任教,见习期间可直接执行定级工资标准。对已在农村任教或由城区到农村任教的教师,向上浮动一档职务工资;连续5年以上可再上浮一档。教师调离农村学校后,不再享受。

(七)加强农村学校、薄弱学校骨干教师培训工作,探索新的培训方式和手段,积极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和教师网联计划,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与计算机网络在教师培训中的作用,增加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广泛性。

四、组织保障

(一)要针对不同薄弱学校的不同情况,分类指导薄弱学校建设工作。各学校的改造计划和方案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办学条件较差的学校,要重点安排基建项目,配备基本的教学设施。对管理薄弱的学校,重点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指导加大学校管理水平和力度,专项整治,综合治理。对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重点充实骨干教师,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指导教学环节和方法,加强质量监测等。

(二)对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

个人予以表彰,对改造薄弱学校不力的单位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将予以通报批评。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一日

主题词:薄弱学校 建设 通知

东柳乡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1日印

(共印15份)

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突出地位,采取切实措施,大力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素质,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关于教育问题的重要谈话精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为依据,主动适应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主动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主动适应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使广大教师坚定社会主义信念,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广大教师在学校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和教育教学改革的主力军作用。

在进一步贯彻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础上,通过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努力使广大教师做到:

要拥护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行。

要宣传普及科学知识;不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不参与邪教活动。

要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要为人师表,廉洁从教;不强制学生购买教学辅助材料,不向学生推销商品,不向学生和家长索要财物,不利用职务谋取私利。

要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语言规范健康,行为举止文明礼貌;不赌博,不酗酒,言行不违反社会公德。

绩评价学生。

要密切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坚持进行家访;不指责、训斥学生家长。

要关心集体,尊重同事;不做有损集体荣誉和不利同志团结的事。

三、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道德教育。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心理健康教育等。当前,要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的`学习和时事政策的学习,增强教师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加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学习,促进教师坚定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抵制唯心主义、拜金主义、个人主义、封建迷信及各种伪科学的自觉性;加强爱岗敬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教育,增强教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加强素质教育思想的学习,更新教育观念;加强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教师依法从教水平;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活动,提高教师的心理素质。

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大力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在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中,要把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放在突出地位,将职业道德教育作为必修课程,以前要完成新一轮教育培训任务。建立职业道德教育制度,每年寒暑假期间学校组织教师集中学习时,要有针对性地对教师进行职业道德教育。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实践活动。要大力宣传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职业道德高尚的教师的先进事迹和经验,组织报告会和巡回演讲,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师范院校要设立专门课程对在校学生进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并在相关课程中渗透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校和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等教师培训机构要积极承担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任务。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工作要不断开拓创新,努力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克服形式主义。

加强领导和管理,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工作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把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职业道德建设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统一部署,统一规划,做到制度落实、组织落实、内容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领导和中小学校长要亲自抓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并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自觉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情况要作为考核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学校校长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小学校的党组织和党员教师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带领和引导广大教师切实提高职业道德素质。要充分发挥教育工会、共青团、教职工代表大会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中的作用,支持他们根据各自的职能开展群众性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活动。努力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奖惩机制。要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制度,把职业道德作为考核教师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建立定期表彰奖励制度,大力表彰宣传职业道德高尚的教师和职业道德建设成绩卓著的单位。要依法管理教师队伍,切实把好教师入口关,保证教师队伍的基本素质。对违反职业道德的教师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据有关法规解聘相应的教师职务,调离教师岗位,坚决取消“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者的教师资格。

建立有效的教师职业道德监督机制。教育督导部门要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作为教育督导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检查评估工作。积极鼓励学生、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状况进行监督和评议,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师要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工作。

进一步加强全县镇乡街道党校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加强新时代基层党建阵地建设,完善全镇党员分级轮训教育体系,打造一支精干高效的干部队伍、团结一致的党员队伍,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道)党校建设的意见》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我区镇(街道)党校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研究,现就加强我镇党校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政治觉悟、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信心,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不断提高长沙镇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始终坚持党校姓党的根本原则,突出党校政治学校功能,按照“六有”的标准,即有领导机构、有学习场地、有授课老师、有学习计划、有规章制度、有经费保障,把镇党校办成党委领导下开展党员教育的主阵地,办成党员干部开展思想理论教育的大熔炉,办成集基层各类党员教育资源为一体的高质量教学平台。

重点培训“三种人”:一是村(社区)“两委”干部;二是镇机关党员和干部,村(社区)和“两新”组织的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三是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每名党员的年度总学时不低于3天。

(一)突出党性教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新党章、学习党的光辉历史。

(二)突出基层党员需求。围绕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农村发展、基层治理、城市治理、社区服务、农业生产现代化、惠民政策、党风廉政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等,有针对性地开设教育培训课程。

(三)突出服务大局。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立足实际,积极开展适应基层党员干部需要的经济管理、科学文化、法律知识、思想道德和实用技术等方面内容的培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综合素养。

成立长沙镇党校校务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校务委员会具体负责镇党校日常工作、制定教学培训计划、协调师资力量和组织教育培训。

镇党校校务委员会加强对镇党校办学的指导,做到年初部署、年中评估、年底总结考评。

镇党委加强对镇党校规范化建设的领导,及时解决镇党校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在教学、经费、师资、教材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着力推进镇党校规范化建设。

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按照镇党委部署和镇党校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做到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双提高。每位党员要积极参加党校学习,保质保量完成学习任务,在思想素质、能力素质上同步提高。

镇党校必须有党校牌子、有印章、有课室、有办公室、有电教投影设备。镇党校名称统一为“中共梅州市梅江区长沙镇委员会党校”。镇党校既可以配套独立的办公办学场所,也可以利用新时代讲习所、会议室或小礼堂、党群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中心学校等现有的场所进行合署办学,实行挂牌运作。要依托各村(社区)的新时代讲习所,设立镇党校村(社区)教学点,名称统一为:“梅江区长沙镇党校xx村(社区)教学点。扩大镇党校的教育培训覆盖面。

采取内招外聘、上下结合的方式,多措并举强化镇党校师资队伍建设。着重建立“三支队伍”:一是兼职教员队伍。积极对接区委组织部、宣传部,依托市、区两级党校和讲师团,从区直单位干部、各类专家人才、优秀乡贤等群体中选聘一批高素质人员担任党校兼职教师。二是义务教员队伍。可发动和聘请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专家、老模范和“土专家”、“田秀才”等优秀实用人才担任镇党校义务教员老师,并实行动态管理。三是领导干部教员队伍。坚持不懈开展“书记讲党课”活动,镇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到党校讲课不少于1次。

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党校建设工作,落实经费保障机制。要加大投入,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办学条件。经费采取“三个一点”的办法解决:一是区财政每年下拨每个镇(街道)党校5万元;二是区委组织部每年从党费中划拨专门经费5万元;三是镇配套党校经费不少于5万元。将镇党校基本办学经费纳入镇财政统一管理,确保经费落实到位、专款专用,不断改善党校办学条件。

镇党委要发挥好牵头抓总的作用,加强督促指导。积极联系上级党校加强对镇党校建设工作的宏观指导,牵头编印适应镇基层普通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实际的培训教材,指导制定完善镇党校主体班次及年度课程设置计划,制定对镇党校业务指导年度计划,加强对镇党校的教学培训业务指导,定期组织镇党校专兼职教员业务培训,定期组织教学科研和“送课下乡”活动。要建立上级党校联系下级党校工作制度,加强经常性业务检查指导,组织开展精品党课示范教学。镇党委要充分发挥各类党建资源的共建共享作用,构建城乡党员教育一体化格局。

制定加强镇党校及教学点建设的具体方案和督查考核办法,把党委重视、政治突出、内容生动、参训率高作为镇党校建设考核重要标准,并把考核情况纳入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努力把镇党校及教学点建设成为基层党建的重要阵地,为建设我镇各项工作夯实基层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实施意见

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现就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广泛协商、凝聚共识的重要民主形式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

1949。

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式确立。

1954。

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机构、作为统一战线组织继续发挥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人民政协的性质、作用被庄严载入宪法,党中央对加强人民政协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强调,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为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人民政协以宪法、政协章程和相关政策为依据,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保障,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是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发扬民主、参与国是、团结合作的重要平台,是适合中国国情、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有利于广纳群言、广谋良策、广聚共识,有利于促进党和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有利于更好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有利于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重点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拓展协商内容、丰富协商形式、规范协商程序、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成效,广泛凝聚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的智慧和力量,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宪法和政协章程确定的人民政协性质定位,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切实提高协商实效;坚持民主协商、平等议事、求同存异、体谅包容,努力营造良好协商氛围。二、明确政协协商的内容国家大政方针和地方的重要举措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各党派参加人民政协工作的共同性事务,政协内部的重要事务,以及有关爱国统一战线的其他重要问题等。党委会同政府、政协制定年度协商计划,对明确规定需要协商的事项必须经协商后提交决策实施。政协专题议政性常务委员会会议议题、专题协商会议题及其他协商形式的重要议题,应列入年度协商计划,做到协商议题和协商形式相匹配。建立健全制定年度协商计划的工作机制。政协办公厅(室)在广泛征求政协参加单位、政协委员和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年度协商计划草案。党委办公厅(室)会同政府办公厅(室)、政协办公厅(室)修改完善年度协商计划草案。经政协主席会议审议后,报党委常委会会议确定。鼓励各级政协根据形势发展,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结合实际丰富协商内容,拓宽协商范围。政府起草一些重要法律法规的过程中,视情可在政协听取意见。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等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政协全体会议期间,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导同志出席开幕会、闭幕会,参加界别联组和委员小组讨论;党委和政府有关领导同志听取大会发言;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界别联组和委员小组讨论、听取意见。可安排跨界别联组讨论;界别联组和小组会议应安排时间讨论界别提案、推荐界别大会发言。规范会议活动程序和机制。完善大会发言遴选机制,提高发言质量。改进会议成果报送工作,如实反映委员意见建议。全国政协一般每年召开

2

次专题议政性常务委员会会议,地方政协可视情安排。会议按专题分组讨论,进行大会发言。根据议题需要,政协邀请党政有关领导同志出席会议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并可与委员互动交流;邀请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参加讨论。会议成果以政协党组报告、大会发言专报、政协信息等多种形式报送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

全国政协一般每年召开

2

次专题协商会,地方政协可视情安排。根据议题需要,政协邀请党政分管相关工作的领导同志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听取意见,与委员互动交流。组织相关委员和专家学者参加。会议发言应充分反映政协专门委员会专题调研、委员视察、界别调研和民主党派调研等成果。会后,相关意见建议以政协党组报告、政协信息等形式报送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

全国政协应选择内容具体、针对性强的问题作为双周协商座谈会的议题,部分重要议题列入政协年度协商计划视情每年召开若干次双周协商座谈会根据议题需要,政协邀请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并介绍情况优化参会人员结构,以委员中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为主,视情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参加会前,全国政协相关专门委员会和有关方面应深入开展调研会后,及时将会议主要内容、形成的共识和重要意见建议,以信息专报等形式报送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参阅推动协商过程和协商成果公开,增加影响力和共识度地方政协可结合实际,对协商座谈会等活动作出安排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与对口联系的有关部门以议题为纽带建立健全对口联系工作机制,开展对口协商。加强走访交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定对口协商议题。对口部门根据情况邀请政协相关专门委员会参加重要工作会议或重要活动,政协组织的视察和调研活动可邀请对口部门参加。

充分发挥界别在视察、调研、提案、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工作中的作用。完。

善政协领导同志和专门委员会联系界别的制度。专门委员会根据工作整体部署组织界别委员开展专题调研,举行界别协商会、座谈会等活动。政协主席会议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参加界别协商活动。健全政协办公厅(室)和专门委员会服务界别协商的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

修订提案审查工作细则,严格立案标准,提高提案质量加大专门委员会和界别提交提案力度,增加集体提案比重建立交办、办理、督办提案协商机制在提案交办环节,建立共同交办机制,召开提案交办会,做好落实责任的协商在提案办理环节,建立健全联系沟通、办理询问、研讨交流机制,把沟通协商作为提案办理的必经环节在提案督办环节,建立健全跟踪督查和成果反馈机制,做好成果转化的协商建立和完善台账制度,把提案办理纳入政府年度督查计划完善提案办理考核评价机制,逐步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落实提案及办理结果公开的有关规定制定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办法落实政协办公厅(室)和专门委员会参与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的工作制度全国政协完善主席办公会议协商督办重点提案的做法政协在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形成过程中及时召开专题座谈会,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建议。在视察、考察、专题调研等活动中开展协商。通过视察报告、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等形式开展协商。整合现有网络资源,探索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等新形式。认真落实由党委、人大、政府、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等提出议题的规定。建立党委同政府、政协重点协商议题会商机制,议题可由党委和政府交办,可由党委召开的秘书长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可由政协与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协商提出。建立政协内部选题机制,通过常务委员会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座谈会、发函等形式征集议题,积极探索由界别、委员联名、委员小组提出议题。党委召开的有关重要工作会议可安排政协领导同志参加。国务院或地方政府召开全体会议和有关会议,可视情邀请政协有关领导同志列席。有关部门召开的重要会议可视情邀请政协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建立相关部门定期通报情况制度,为政协委员履行职责提供便利、创造条件。政协全体会议召开前,根据需要可组织情况通报会,请有关部门通报年度工作情况。协商活动举办前,有关部门应提供需要协商的相关材料。组织委员视察调研,可邀请有关部门同志介绍情况、交换意见。党委会同政府、政协制定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办法。协商后形成的视察报告、调研报告、政协信息、大会发言专报、重要提案摘报等成果,党政领导同志作出批示的,应及时告知政协办公厅(室);对领导同志要求有关部门落实的,应将落实情况抄送政协办公厅(室)。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对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加强政治协商的制度建设,把政治协商作为重要环节纳入决策程序,明确党委、政府和政协在协商活动中的职责。

适时制定民主监督的专项规定,完善民主监督的组织领导、权益保障、知情反馈、沟通协调机制。重视发挥协商会议、视察、提案、建议案、专题调研、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委员举报等在民主监督中的作用。政协各种协商活动特别是专题议政性常务委员会会议、专题协商会、协商座谈会等,增加民主监督内容,加大民主监督力度。政协办公厅(室)和专门委员会应开展监督性的视察和专题调研。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政协可应有关行政执法部门邀请推荐特约监督员。密切与党委和政府监督机构以及新闻媒体的联系,加强工作协调和配合。总结推广专题民主监督、民主评议的做法。

建立健全参政议政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和改进经常性工作。修订专门委员会通则,发挥专门委员会在政协工作中的基础作用。修订视察工作条例。做好党委和政府委托政协开展的重大课题调研和邀请委员参与的重大项目研究论证,集中优势资源,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形成整体合力,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

进一步明确委员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委员履职服务管理,建立委员履职档案,实行委员履职情况统计,将委员履职情况作为换届时继续提名的重要参考;严格会议请假制度,委员出席会议和参加活动的情况书面通知本人并在一定范围通报;探索建立委员每届任期内就履职情况向本级政协报告的制度强化廉洁自律,逐步建立委员履职的利益冲突回避机制,制定委员违反政协章程的处理办法建立覆盖全体委员的联系网络,充分发挥政协参加单位、专门委员会、界别、机关、所在地全国政协委员活动召集人等联络服务委员的作用。完善发挥全国政协委员作用的意见。各级政协领导考察调研,可视情与当地同级政协委员座谈。政协的视察考察和专题调研活动可安排当地相关同级政协委员参加。全国政协定期向京外委员和港澳地区委员通报工作情况。建立健全与委员联络的具体机构,明确职责,做好委员日常联络工作,为委员履行职责提供服务管理,依法维护委员依照政协章程履行职责的权利;配合专门委员会,联系政协参加单位和界别召集人,及时通报政协会议精神和工作情况;做好接待委员信访的工作。完善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和主席会议学习制度,组织委员专题学习研讨。加强委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的学习,在履行职责的实践中,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判断形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坚定理想信念,增进政治认同。坚持问题导向,重视调查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调研工作实施办法。视察和专题调研课题应与政协年度协商计划和政协重点工作相衔接,由主席会议或主席办公会议统筹审定。优化调研队伍构成,采取集中调研、分散调研、蹲点调研等形式摸清真实情况。加强对调研成果的研究论证。加强人民政协智库建设,整合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委员等各方面智力资源,发挥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作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建立健全社情民意表达和汇集分析机制,畅通和拓宽各界群众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积极反映社情民意。修订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条例。密切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与人民团体等界别的联系,积极组织委员参与协商、视察、调研等活动,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其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意见建议。有条件的地方可推广委员联系点、委员网上信箱等联系群众的新形式。委员应主动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解疑释惑,引导群众理性有序合法表达诉求。完善工作机制,搭建更多平台,加强政协组织与党委统战部门的沟通协调,为民主党派委员和无党派人士委员在政协履行职能、协商议政、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建立政协主席、副主席联系各界别委员制度。强化政协开展统战工作的职责要求。政协委员中的共产党员和政协机关中的共产党员应广交、深交党外朋友。在工作中既增进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共识,又包容不同意见的存在和表达,提高合作共事的质量和水平。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人民政协事业要沿着正确方向发展,就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支持人民政协依照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各级党委要充分认识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重大意义,认真贯彻落实《中

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善于运用人民政协这一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为实现党的总任务、总目标服务。

各级党委应把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纳入总体工作部署和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并统筹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各方分工负责的原则,统筹制定加强党委和政府工作与政协协商有效衔接的相关制度支持政协制定并实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专项制度建立健全党委常委会会议听取政协党组工作汇报,讨论政协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年度协商计划等的制度深入研究发挥政协界别作用的思路和办法,拓展有序政治参与空间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条件成熟时对政协界别适当进行调整完善委员推荐提名工作机制,优化委员构成改进委员产生机制,严把委员素质关,真正把代表性强、议政水平高、群众认可、德才兼备的优秀人士吸收到委员队伍中来加强政协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干部选拔、交流和任用,加大干部培训学习、挂职锻炼的力度加强对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政协党组肩负着实现党对人民政协领导的重大政治责任,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关于人民政协的方针政策,把党的有关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贯彻到政协全部工作中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确保协商依法开展、有序进行。健全政协重大工作向党委报告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委员队伍建设和政协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正风肃纪、反腐倡廉。坚持“不打棍子、不扣帽子、不抓辫子”的方针,营造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协商氛围。大力推动关于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理论研究,将其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的教学计划。把对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宣传列入各级党委宣传部门的工作计划,积极宣传各级政协和政协委员履职的生动实践,形成有利于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良好环境。

市政府加强市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市。

2010。

18。

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1。

年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的通知》(商办建函〔。

2010。

886。

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通知》(苏政办发〔。

2010。

62。

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的目标任务、责任主体、建设标准、资金政策、管理规范和考核机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加强市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农贸市场是。

“菜篮子”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惠及千家万户、体现城市形象。加强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是贯彻民生幸福工程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改善农贸市场环境,有利于农副产品价格长效可控管理,有利于保障“菜篮子”食品安全和“四城同创”目标如期实现。农贸市场建设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民生幸福工程建设为统领,坚持公益性和市场化相结合,坚持硬件改造和管理提升相结合,通过加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实现农贸市场空间布局合理化、设施建设标准化、长效管理规范化,达到“方便就近、便宜放心”的总体要求。

利用。

2

年左右时间,采取内部提升、原址翻建、搬迁移建三种形式完成市区现有。

35。

个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改建面积。

14.5。

万平方米左右,同时积极推进新建一批农贸市场。

2011。

年度,按照难易结合和创建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要求,启动升级改造农贸市场。

18。

个,建筑面积约。

7.2。

万平方米。其中新浦区。

6

个,建筑面积为。

2.7。

万平方米;海州区。

4

个,建筑面积为。

2.2。

万平方米;连云区。

6

个,建筑面积为。

1.5。

万平方米;市开发区。

2

个,建筑面积为。

0.8。

1

个农贸市场。

2012。

年度安排升级改造农贸市场。

17。

个,建筑面积约。

7.3。

万平方米。积极推进新浦区新建。

2

个农贸市场,海州区、连云区、市开发区、云台山景区(科教园区)各新建。

1

个农贸市场。

市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遵循以区为主、属地管理原则。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作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这项民生工程,根据市区农贸市场专项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辖区内农贸市场的建设方案,负责做好农贸市场拆迁、建设、管理和运营等方面的组织协调推进工作。各区要成立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建立主要职能部门集中办公制度,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及时协调解决农贸市场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本辖区农贸市场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市商务局(市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市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的牵头单位,要认真做好农贸市场的建设、管理和运营等协调推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建设规范的要求,做好农贸市场建设的方案审核、指导推进和项目验收,督促市场建设主体严格执行建设规范。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做好农贸市场建设管理的舆论宣传,大力宣传农贸市场建设管理的意义,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理解支持、积极参与农贸市场建设管理。

“建设管理同步落实”。

1

),做到干湿分离、生熟隔离、配套齐全、整洁美观。市发展改革、公安、财政、规划、国土资源、城乡建设、商务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农贸市场建设的服务工作。

要严格落实《连云港市市区农贸市场经营管理规范》(见附件。

2

),在确保农贸市场按照规范化要求建设好的同时,更要管理好,确保商品质量安全、价格合理,市场秩序稳定、管理规范。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属地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本辖区农贸市场的长效管理,同农贸市场开办方签订《农贸市场规范管理目标责任书》,做好经营、销售、食品安全、停车管理、周边环境整治等方面的责任落实、督查工作。市商务局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工作,促进市区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市城管、农委、卫生、物价、工商、质监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要妥善做好农贸市场建设期间过渡市场的安排和管理工作,确保市场供应不断不乱,保障市场建设稳步推进。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市区农贸市场建设,体现农贸市场的公益性质,市区农贸市场建设采取以下扶持政策:

市财政根据农贸市场建设的不同形式,按农副产品交易区域的建筑面积采取三种补贴标准:一是对现有农贸市场进行内部升级改造的,根据具体项目的各类设施建设、资金投入、达标验收等情况给予补贴,最高补贴标准不超过

200。

元∕平方米。二是对现有农贸市场进行翻建、迁建的,砖混结构的原则上给予。

500。

元∕平方米补贴,钢结构的原则上给予。

300。

元∕平方米补贴。财政补贴作为政府投资。三是对规划新建的农贸市场,以国有投入为主,参照翻建、迁建标准予以补贴,鼓励振兴集团等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市区新的农贸市场建设,确保新建农贸市场的公益性和可调控性。

市政府对翻建、迁建和新建农贸市场的农副产品交易区域在土地、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方面给予以下优惠政策:免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市级留存部分、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登记费,减半收取规划咨询费政府给予的优惠一并作为政府投资

翻建、迁建和新建农贸市场的政府扶持资金来源:一是翻建、迁建和新建农贸市场占地土地出让净收益作为农贸市场建设专项资金;二是不足部分资金由市财政调剂。

享受补贴及相关优惠政策的农贸市场国有产权部分分别归属市、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所有;国有产权的经营权和收益权归所在区政府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收益用于农贸市场的建设管理。

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列入市政府考核各区政府和各园区管委会的重点工作目标之一,

2011。

年度、

2012。

2011。

5

日前向市商务局报送各农贸市场上月建设进展情况。市商务局要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目标办)研究制定农贸市场建设考核办法,并做好农贸市场建设工作的年度考核。

年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意见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项目建设有关安排部署,充分发挥项目在促投资、稳增长上的支撑作用,以高质量项目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切实推动“十四五”转型出雏型,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全面落实省、市、县工作部署,坚持“项目为王”鲜明导向,聚焦“六新”和“两新一重”,深化六项常态化工作机制和重点项目推进八条制度,以储备项目为基础、年度建设项目为支撑、重点工程为引领,千方百计扩总量、提质量、优存量,构建项目谋划、入库管理、精准服务、综合保障、绩效考核各环节高效承接、一体推进新格局,形成“一切为了项目、一切服务项目、一切围绕项目”的浓厚氛围,为“十四五”转型出雏型提供强大新动能。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2021年,全县共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县级以上重点项目36个,总投资368.17亿元。其中:投资规模在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有8个,3000一5000万元项目5个,5000万元以上项目23个;有产业类项目12个,总投资305.3亿元;基础设施类项目14个,总投资47.11亿元;民生保障类项目10个,总投资16.08亿元。

(二)重点目标

1.科学谋划储备项目。储备项目是指有明确投资意向、有一定前期基础、需要持续完善开工条件的项目。做好项目储备工作是解决县域发展短板的重要途径,是向上争取资金的重要前提。各乡镇、各部门必须改变传统思维方式,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市的产业政策和支持导向,突出“六新”和“两新一重”,主动对接上级相关部门,认真研究,抓紧做好项目储备和立项入库工作,力争2021年我县储备项目动态增长规模保持在年度投资规模的5倍以上。

2.协同推进建设项目。年度建设项目是指当年开工建设、形成实物投资的项目,包括新开工和续建项目。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财政、住建、行政审批等部门分别牵头保障项目土地、环境容量、资金、市政配套、手续办理等,确保投资规模在1000万元以下、续建项目投资规模在3000万元以下的,年内基本建成,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新建项目完成60%、续建项目完成90%以上建设任务。重大产业类项目要按照“一年建设、两年投运、三年达产达效”的进度要求实施推进。

3.提速推进重点项目。重点工程是契合高质量高速度发展导向、具备一定投资规模、引领性、带动性强的转型标杆项目。我县今年列入省级重点工程的两个项目中,枝柯煤化工新材料工业园区务必于6月中旬实质性开工,心言生物黑木耳产业发展综合开发(一期)项目年内完成50%以上建设任务;列入市重点工程的5个续建项目要基本建成,2个新建项目要开工建设:27个县重点工程开工率要达到83%以上。

三、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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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推进形成项目建设的联动态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审批、住建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实行绿色通道服务,积极主动推进项目手续办理;项目承载单位要充分发挥主体能动,主动沟通,密切配合,强化目标倒逼、进度倒逼,推动项目攻坚持续突破。

(二)创设绿色通道,建立简便审批机制。进一步释放“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红利,全面加快行政审批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费用。县行政审批部门要主动对接、主动服务、主动担当,指导项目承载单位加快完善报批材料,缩短审批材料准备时间,政务服务大厅要设立重点项目审批快速通道,指派专人协助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优化简化审批流程,最大限度提高审批效率。对园区重点工业项目、交通基础实施项目要探索推行容缺审查、审批信用承诺等制度:低风险小型项目要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从申请赋码备案、取得施工许可、完成竣工验收并取得不动产证全过程审批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对供水、排水、供电等小型市政设施接入,实行企业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三零”服务。

(三)强化部门领办,建立跟踪销号机制。各职能责任部门要聚焦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环评、土地、林地、水利、节能审批和安全评审等卡点堵点问题,组建工作专班,发挥好推手作用,属于部门管理权限范围内的事情要牵头领办,需要协调上级部门和其他部门共同办理的事情要积极帮办,为项目推进提供“保姆式”服务。进一步完善项目推进“问题发现、分析研判、梳理分解、交办督办、清零销号”全流程闭环管理,畅通问题反映渠道,摸清动态推进情况,找准问题短板,定准对策措施,建立工作台账,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解决方案、解决时限“五到位”,确保事事有人抓、工作有计划、攻坚有章法、推进有成效。对交办职能部门的事项,超过时限的要紧盯督办;跟踪回访解决情况,企业满意的方可清零销号。

(四)围绕要素保障,建立协同调度机制。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要素安排和项目需求精准匹配。资金方面,紧盯国家政策动态和资金投向,,实现全力争取重点建设项目获得***预算内和省市级各类资金支持;健全完善财政、金融、发改部门工作协调机制,扎实做好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工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项目建设的信贷支持。用地方面,加快重点项目涉及的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用地规划优化调整步伐;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尽力争取省市预留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重大项目建设需求。公用配套方面,优先完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的施工道路、水电等配套设施。实行重点项目定期会诊制度,包项目领导和分管领导定期召集各职能责任部门和项目承载单位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重点办要收集整理好项目推进情况和企业反馈问题处理情况。

(五)对标分类管理,建立亮晒比拼机制。根据全省全口径项目管理要求,要建立储备项目、年度建设项目、重点工程三类项目子库,所有入库项目实行按月更新、标签化管理、差异化调度,省级重点工程“一项一档”,实行可视化管理。县发改局会同重点办、统计部门要统筹做好项目分类入库管理工作,及时上传项目动态推进情况。各乡镇、各职能责任部门要聚焦本区域、本行业项目工作,深入开展重点项目推进“五晒五比”活动,一比谋划、晒前期,二比招商、晒签约,三比开工、晒进度,四比投产、晒成效,五比服务、晒质量,充分运用“三个一批”、项目观摩、手续集中办理、入企服务等方式,推动项目建设进度。适时邀请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阅重点项目。

(六)加大督查考核,建立奖惩激励机制。一是实行重点项目建设专项督导和重点督办。县重点办会同发改局每月对项目进度和开竣工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开展一线指导和靠前协调,县政府督查室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督办。二是实行按月通报、适时约谈的“一通报、两约谈”推进机制。“一通报”即:在相关县领导研究后,形成交办函,明确任务内容和完成时限,交由有关责任单位承办,对交办问题不落实以及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两约谈”即:对两次通报未完成任务的责任单位负责人,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约谈;三次通报未完成任务的责任单位负责人,由县政府主要领导约谈。三是实行月度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制度。对重点项目推进理想、要素保障到位的单位,提请县委政府通报表扬,并在下一年度安排前期工作经费时给子重点倾斜。涉及政府投资项目,未纳入发改部门项目管理库的,财政不予支持;县级核准备案项目,具备开工条件两个月内无实质性进展的,取消项目核准备案资格和用地指标供应。新闻舆论部门要做好对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的报道,发挥新闻媒体的正向引导作用,同时对重点项目推进不力、不作为慢作为等现象跟踪曝光。

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范文

(一)精心组织。医院党委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制定详细的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与时俱进、系统学习,全面深入融会贯通,深刻把握核心要义。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党员干部的头脑,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敏锐力,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导医院党建各项工作。全年组织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20次,专题理论研讨5次。

(二)全面落实。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市直机关工委、卫计委组织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培训班”,实现党员全员培训;通过党课、演讲比赛、网站、微信等形式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省卫生城市工作,制作各类宣传牌、宣传栏四十多个,大力弘扬党的十九大精神、执政思想;组织党员进社区宣传文明创建、党员志愿者交通文明劝导等活动,形成良好的学习宣传教育氛围。

(一)把握政治方向,开展“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开展纪念建党97周年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党章》、重温入党誓词等系列活动,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始终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首要政治原则、政治本色、政治品质。

在全面梳理市委巡视巡查整改落实和意见征集情况下,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从“六聚焦六整肃”方面分别进行了自我剖析查摆问题,分析了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提出了改进措施与努力方向。党委成员在批评和自我批评方面,班子成员查摆问题18条,其中立行整改17条。院党委针对“以案促改”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抓好建章立制,查缺补漏工作,建立完善制度5条。

(二)党的组织建设。严格按要求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着力推进党的建设,为推动医疗中心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供强大动力和支撑。

1、认真落实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严格按照党建目标责任书要求开展党建工作,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狠下功夫,各项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记录。对标销号,逐一推进落实。

2、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为提高党委的凝聚力、管理决策能力,努力加强班子的自身建设。一是要贯彻政治学习制度,定期开展理论学习,提高政治思想理论水平;二是增强干部工作透明度,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加强干部考核和选拔工作;三是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党内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搞好班子内部的团结与监督;四是率先垂范、当好表率,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3、抓思想教育,推进党建工作。根据省委和市委巡视巡察发现卫生计生领域反馈党建方面存在问题,围绕党的十九大以来形成的新思想新观点新战略新举措,始终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持续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意识形态建设,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党员的教育管理常态化。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持续开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党规党纪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和研讨活动。

4、开展意识形态教育活动。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及相关指示精神,切实解决省委巡视组对省卫生计生委党组巡视反馈指出的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我院开展“共筑同心圆,红心永向党”意识形态主题活动,结合“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深化教育引领、层层传导压力,把党员干部意识形态领域的纪律、规矩意识作为重要监督内容,促进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带头捍卫主流意识形态阵地,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及医务工作者坚定理想信念,立足本职岗位,大力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引导党员干部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

(一)基层党建工作。一是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和党支部提升行动,指导党支部完成调整和换届选举工作。二是组织党支部班子成员进行两次党务业务培训,重点培训《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支部工作条例》。三是结合“领导干部双联系”,指导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活动日、领导干部上党课等基本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四是组织积极分子和考察发展对象的专题教育培训,指导支部发展党员3名,预备党员转正2名。

(二)加强党风廉政工作。院党委通过3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党委书记上主题党课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有关会议精神;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省市“三十条”等文件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思想道德底线,要清醒认识当前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九不准”和省卫计委《商业贿赂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院党委制定《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德医风奖惩实施细则》,开展《整治损害群众利益“微腐败”问题》专项活动,重点整治医德缺失、职业操守和行为不端;行政管理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将医德医风建设作为创建满意型医院的核心指标,改善群众就医环境,提升医疗服务服务质量,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全面推进医院医疗事业良性发展,全面开展创建“创新型、活力型、安全型、满意型”四型医院建设。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领导责任。院党委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主动承担起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线索亲自督办,将党建工作纳入医院目标管理重要内容,对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充分调动各方面抓党建的积极性,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履职尽责,着力抓好分管工作。把医院的党建工作放在医院发展的龙头位置,与医院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遵循“边学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的基本思路,认真查摆整改党建工作的突出问题,完善修订党建的6项工作制度。通过开展集中研讨、上党课、观看法制教育等方式以案促改,增强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廉洁行医意识,扎实推进全院党建工作整体水平上新台阶。

安徽省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及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一尊重五统筹”为遵循,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努力开创城市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加快建设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美好安徽。

扎实推进

2020。

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

56%。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

35%。

城市发展质量效益显著提高徽风皖韵特色初步彰显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较大提升。

坚持依法治理与文明共建相结合,坚持规划先行与建管并重相结合,坚持改革创新与传承保护相结合,坚持统筹布局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坚持完善功能与宜居宜业相结合,坚持集约高效与安全便利相结合对接全国城镇体系规划、长三角城市群规划等国家战略布局,落实

《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

2011。

2030。

年)》要求,统筹城市空间、规模、产业结构,推动形成以合肥都市圈、沿江(皖江)城市带、淮蚌合芜宣发展(轴)带、皖北城市群等为主体的网络化城镇发展格局。加快编制实施跨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促进城市组群发展,形成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产业协作协同的联动发展格局,提升城市能级和整体竞争力。深入推进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提升行动,做大做强中心城市和县城,加快培育一批新兴中小城市和特色城镇,科学确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促进大中小城市空间协调、产业协作发展。以城镇体系规划为指导,以城市总体规划为统领,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核心,以专业规划和城市设计为支撑,以修建性详细规划为落脚点,进一步健全层次清晰、上下衔接的城镇规划体系。创新规划理念,把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等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全过程。开展水、土地、能源、大气等环境资源要素评估,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产、以水定人,科学确定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建立绿色规划体系,保证生态用地,优化生态空间布局,开展设立永久性城市绿带试点。

编制省域空间规划,建设省级空间规划信息平台,同步推进市县

2017。

年底,编制完成省、市、县三级空间规划,省辖市完成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工作。依法加强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编制和修改规划要充分征求各方面的意见,保障规划涉及的相关利益主体对规划编制和修改的知情权、参与权。

牢固树立

+

图则”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体系,没有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一律不得出让和开发建设。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实施以及对违规建设的处理结果,都要向社会公开。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城市建设项目滚动投资计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定期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定期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确保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连续性,实现一张好的蓝图干到底。完善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增加组成人员中专家和公众代表比例,逐步实行规委会决议票决制。充实规委会办公室力量,强化统筹协调。完善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全面推进省辖市向县(市)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推进利用卫星遥感监测等多种手段辅助规划督察工作。强化规划实施的社会监督,依法公示公开规划,鼓励当地居民对违反规划的开发建设行为进行举报。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必须依法设立,并依据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核定四至范围。

全面开展城市设计,加强对城市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等方面的规划和管控,结合当地自然、历史、文化、建筑、园林等特色资源,确定城市特色定位,体现徽州文化、皖江文化、淮河文化等地域文化特色

2017。

年,编制完成城市特色风貌规划(总体城市设计)。完善城市设计导则,注重城市特色要素表达,运用具有地域特色的建筑符号和建筑材料,突出乡土树种和市树市花展示。加强报刊亭、公交候车亭、路灯、店招店牌、标识牌等“城市家具”设计。城市新区、核心区及重要风貌区要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同时开展城市设计,在城市设计指导下进行建设。单体建筑设计方案在形体、色彩、体量、高度等方面必须符合城市设计要求。大中城市要进行高层建筑布点研究,优化城市轮廓线。加强城市特色风貌规划档案管理,将城市设计纳入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按照

bim。

)技术,到。

2020。

bim。

技术。尊重城乡规划、建筑设计规律,完善城乡规划、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制度,允许采用规划设计方案招标或规划设计单位招标,提倡综合评标法,消除不合理最低价中标现象。进一步规范和发展规划设计市场,加快培育一批高水平的规划院、建筑设计院和建筑师事务所。开展优秀建筑设计竞赛、勘察设计大师评选,造就一批优秀建筑师队伍。

严格实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街区保护规划,将文物保护规划相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加强城市历史风貌区、古遗址、古建筑、近现代历史建筑以及工业遗产等各类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合理利用,更好地延续历史文脉,展现城市风貌用

3

年左右时间,完成所有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探索历史建筑分级保护模式,编制重要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加强新建建筑与历史建筑在空间尺度、风貌色彩等方面的协调控制。有序实施老城区更新改造,优先开展历史文化街区、传统街区整治复兴行动,防止拆真建假、拆旧建新等建设性破坏行为,恢复老城区功能和活力。注重保护与开发并重,规划建设一批特色小镇。

提倡优质优价、优质优先,坚决遏制和打击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快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作用,将企业信用信息与招投标、评优评奖、工程担保等挂钩,建立健全守信奖励、失信惩戒机制加强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项目监管,完善项目管理、造价控制、工程变更、竣工结算、审计监督等制度,保障国有资金安全,提高投资效益严格执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推行工程履约担保、施工企业银行保函制度,切实减轻建筑企业负担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五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全面实施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市县政府监督责任,推行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强化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控,严格加强对工程监理的监管。充分发挥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作用,鼓励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解决质量安全监督力量不足问题。建立健全工程质量责任保险制度。大力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深化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推广工程总承包制。改革建筑企业用工制度,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大力弘扬“徽匠”精神,加快培育适应现代建筑业发展的产业工人队伍。

实施工程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重点抓好房屋建筑、城市桥梁、建筑幕墙、斜坡(高切坡)、隧道(地铁)、地下管线等工程运行使用的安全监管,做好质量安全鉴定和抗震加固管理,建立安全预警及应急防控机制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设备的安全监管,落实专项施工方案,切实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强化对既有建筑改扩建、装饰装修、工程加固的质量安全监管,严禁擅自改变房屋主体承重结构、临街破墙、破窗开门等违法违规装修行为持续开展城市老旧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房屋所有人

(使用人)安全主体责任,严防发生垮塌等重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以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预制构配件和部品部件、全装修等为重点,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积极开展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城市和示范基地建设,建立适应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技术、标准和管理体系,培育建筑产业现代化龙头企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到

2020。

年,基本形成建筑产业现代化一体化产业链,装配式施工能力大幅提升。力争到。

2025。

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

30%。

进一步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推动有条件的地区执行更高的节能标准鼓励各地结合自然气候特点,推广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建立公共建筑能耗监管云平台,探索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各类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结合老旧住宅小区整治、城中村和危房改造,稳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动节约型医院、校园、机关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试点示范到

2020。

年,城镇新建建筑能效比。

2011。

年提高。

20%。

2020。

年,新建建筑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比例达到。

60%。

以上。

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以政府为主保障困难群体基本住房需求,构建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的住房保障制度,以市场为主满足居民多层次住房需求,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在全省开展

2019。

年底,全省城乡违法建设、违法用地得到全面处理,治违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基本完成现有的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危房和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创新棚户区改造体制机制,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推行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积极争取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支持。因地制宜确定住房保障标准,定期公布城镇住房保障条件,健全准入退出机制,完善轮候制度,提高保障效率。

加强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加快推进地下空间暨人防工程综合利用规划编制稳步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抓紧编制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规划,综合考虑城市远景发展,统筹各类管线实际发展需要,预留和控制地下空间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新建道路必须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统筹兼顾城市新区和老旧城区,新区管廊规划与新区规划同步编制,老旧城区管廊规划结合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道路改造、河道改造、管线改造、轨道交通建设、人防建设和地下综合体建设等编制凡建有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各类管线必须全部入廊,管廊以外区域不得新建管线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科学合理制定分年度建设计划建立健全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有偿使用、运营管护等相关政策、标准和管理制度,确保管廊正常运行加强街区的规划和建设,扭转

“宽马路、大街区”的开发理念,原则上城区常住人口。

50。

万以上城市新建街区面积不超过。

4

公顷、街区长度不超过。

250。

米,城区常住人口。

50。

万以下城市新建街区面积不超过。

3

公顷、街区长度不超过。

200。

2020。

年,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提高到。

8

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达到。

15%。

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统筹公共汽车、轻轨、地铁等多种公共交通协调发展,到

2020。

年,特大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

40%。

以上、大城市达到。

30%。

以上、中小城市达到。

20%。

85%。

500。

2020。

5

年滚动建设计划,合理布局建设停车场、立体车库和充电桩设施,新建建筑应按规定配套建设停车位,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配建停车位时应建设充电桩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优化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整合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卫生、养老、商业网点等专项规划,促进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把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要求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推动社区用房、中小学、幼儿园、超市、菜市场以及社区养老、就业服务、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公共交通等设施与地块开发同步进行,打造城市便捷生活圈合理安排城市商业综合体建设,把握市场容量,防止盲目扩张,优化项目布局,促进供需平衡加强社区服务场所建设加强对现有公共服务设施的挖潜利用,推动机关、企业等单位的公厕、体育设施等向社会开放合理规划建设广场、公园等公共活动空间,方便居民文体活动,促进居民交流强化绿地服务居民日常活动的功能,使市民在居家附近能够见到绿地、亲近绿地城市公园要免费向居民开放,严禁违规占用公共空间动态调整公共服务范围和标准,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地下管网提升改造。提高城市排涝系统建设标准,及时开展行洪河道、排水设施、受纳水体普查和积水易涝点排查,加快实施河道水系综合整治和排涝泵站建设改造,提高应对极端天气能力。加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备用水源建设,到

2020。

年,基本形成供水安全保障体系,供水水质稳定达标。建立健全包括城市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在内的城市应急预案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动态管理制度,健全城市抗震、人防、防洪、排涝、消防、交通、燃气、热力、气象、应对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完善城市生命通道系统,加强城市防灾避难场所建设,统筹推进防空阵地建设,增强抵御自然灾害、处置突发事件和危机管理能力。开展城市重点单位、重要部位、重要基础设施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垃圾堆放场所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好预警防范工作。加强城市安全监管,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地理信息系统,建立省市联动、实时监管的城市运行安全监测平台,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的救灾救援队伍,完善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协调联动机制,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形成全天候、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

加强城市生态修复,有计划有步骤地修复被破坏的山体、河流、湿地、植被,做好城市工业污染场地环境调查、风险评估、治理修复工作到

2017。

2020。

年,完成。

50%。

生态修复项目。到。

2025。

2017。

年,省辖市园林绿化主要指标全部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到。

2020。

年,所有城市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80%。

以上县城达到国家园林县城标准,

60%。

以上省辖市达到国家森林城市标准,

70%。

以上县城达到省级森林城市标准。加快城市绿道以及环巢湖和皖南区域景观绿道建设,到。

2020。

年,建成以城市绿道为基础、区域绿道为骨架的全省绿道网络。

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老城区要结合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有机更新、地下老旧管网改造等,以解决城市内涝、治理黑臭水体和雨水收集利用为重点,大幅度减少城市硬覆盖地面,推广透水建材铺装,大力建设雨水花园、储水池塘、湿地公园、下沉式绿地等雨水滞留设施,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通过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取

“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将。

70%。

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努力实现城市水体的自然循环。到。

2020。

年,城市建成区。

20%。

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

2030。

年,城市建成区。

80%。

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强化城市污水治理,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推进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污水截流与收集到

2017。

年,城市建成区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到。

2020。

年,省辖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90%。

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控制在。

10%。

2018。

年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

2

2020。

年,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

20%。

2020。

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省空气质量明显改善。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改善环境质量。

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协调机制,通过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综合循环利用,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提质达标进度,加强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综合整治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和不达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强化城市保洁工作,推进垃圾收运处理企业化、市场化,提高生活垃圾清扫机械化水平和密闭化运输率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到

2020。

年,城市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40%。

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90%。

以上,省辖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70%。

以上、县城达到。

30%。

以上。

适应

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新要求,加强重点领域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省辖市要加强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地方立法,形成覆盖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的法规规章体系。完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标准体系,加大标准的实施监督力度。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决遏制领导干部随意干预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和工程建设的行为。建立健全城市管理执法机构与司法机关的案件移送、协调联动等工作机制,严厉惩处规划建设管理违法行为,强化法律责任追究,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作为全省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深化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合理确定城市管理执法事项范围,明确行政处罚权划转部门与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的职责权限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到

2017。

年底,实现市、县政府城市管理领域的机构综合设置。强化执法力量配置,按照权责清晰、事权统一的原则设置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推进执法重心和力量下移,提升执法效能。深化市政公用事业单位体制机制改革,推进管办分开、建管分离,建立市场化的园林绿化、卫生保洁等服务机制,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推动城市管理执法进小区。

落实市、区、街道、社区的管理服务责任,健全城市基层治理机制进一步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以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带动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建立健全社区为民服务和综治维稳信访工作平台,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推动城市管理扁平化,在城市探索区直接管理和服务社区体系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实践,建立完善市民行为规范,增强市民法治观念,促进市民形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社会风尚,提高企业、社会组织和市民参与城市治理的能力和意识,实现城市共治共管实施

+

wifi。

)建设的,必须同步建设符合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的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到。

2017。

年底,市、县全部建成数字化城管平台。到。

2020。

年,全省建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智慧城市管理平台。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定期召开城市工作会议党委、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支持力度,建立城市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相关工作市县党委、政府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目标要求,制定本地推进城市现代化行动方案,明确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落实工作经费实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监督考核制度,确定考核指标体系,定期通报考核结果,并作为各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将城市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地方政府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内容。各级政府应当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城市规划的实施情况,并接受监督。制订干部培训计划,利用党校、行政学院、专业院校等平台,加强对领导干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知识的培训,引进一批高水平的规划建设管理人才,加快培养一批懂城市、会管理的干部队伍,提高领导城市工作的能力。强化大学教育、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指导省内相关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优化专业与课程设置,打造一支高水平的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建筑设计、城市管理和建筑施工队伍。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建设管理,按照政府主导、财政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注重绩效的原则,创新城市建设管理投融资机制,全面推广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

)模式,逐步形成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多元投入格局。加强与开发性、政策性等金融机构合作,加大对城市建设管理项目的信贷支持。加强对城市建设管理资金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

2016。

6

号)和本实施意见精神,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要求,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要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省委、省政府将就贯彻落实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xx〕13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皖政〔20xx〕1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总体部署,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改革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和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和培养培训政策,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高乡村医生整体素质,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监管,全面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二)主要目标。到20xx年,确保全省乡村医生普遍具备医药卫生类中专以上学历,50%以上的乡村医生取得执业助理医生以上资格,乡村医生年龄、学历、执业资格结构更加合理,执业环境进一步优化,合理待遇得到切实保障,基本建成一支素质较高、适应农村基层需要的乡村医生队伍,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更好保障农村居民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三)明确乡村医生职责任务。乡村医生(包括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下同)主要负责向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并承担卫生计生部门委托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相关工作。

(四)合理配置乡村医生人力资源。各地要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服务现状和预期需求以及地理条件等因素,合理配置乡村医生,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每个村卫生室至少要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没有乡村医生的村卫生室,由所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派驻医生提供服务,或引进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到村卫生室工作。村卫生室实有人员超过规定配备标准的,原则上不得新进人员。

(五)严格乡村医生准入。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乡村医生资格审核,加强准入管理。在村卫生室执业的医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必须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从事护理、药事及医技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执业资格。

(六)规范乡村医生考核。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要按照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的原则,完善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办法,统一组织开展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执行基本药物制度,遵守基本医保规定,学习培训以及医德医风等情况。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和财政补助的主要依据。具体考核工作主要由乡镇卫生院承担,原则每年不少于1次。在村卫生室内部建立考核和收入分配机制,收入分配向业务骨干倾斜。

(七)强化执业服务监管。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切实加强乡村医生执业管理和服务质量监管,促进合理用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逐步将乡村医生纳入医务人员执业监管信息系统。推进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推动乡镇卫生院领办村卫生室。从严打击乡村医生非法行医、违规购销药品、诱导服务和过度医疗以及违规转诊病人的行为。

(八)完善乡村医生退出制度。建立健全乡村医生考核退出、到龄退出、违法违纪退出机制。对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的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医生,不得在村卫生室继续执业。对x严重违法犯罪或出现严重医德医风问题的乡村医生,吊销或暂扣其执业资格,并责令退出村卫生室。各县(市、区)政府制定乡村医生到龄退出办法,积极探索村卫生室富余人员退出机制。

(九)加强学历教育。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按照《全国乡村医生教育规划(20xx—20xx年)》要求,制定乡村医生培养规划。鼓励符合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进入高等医学(卫生)院校(含中医药院校)接受医学学历教育,提高整体学历层次。对于按规定参加学历教育并取得医学相应学历的在岗乡村医生,政府对其学费可予以适当补助。

(十)实施订单定向培养。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重点实施面向村卫生室的3年制大学专科免费医学生培养。免费医学生主要招收农村生源。完成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的免费医学生可安排到村卫生室工作,村卫生室工作时间计入协议规定服务期,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和定岗的乡镇卫生院要在进修培训、职称评定等方面予以倾斜。

(十一)规范开展岗位培训。各地要依托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培训。乡村医生每年接受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鼓励各地利用信息化手段,对乡村医生开展网上在线培训。各地可选派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优秀乡村医生到省、市级医院接受免费培训。乡村医生每3-5年免费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进修,进修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乡村医生应学习中医药知识,运用中医药技能防治疾病。

(十二)加强乡村医生后备力量建设。建立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库。各地要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城市退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和取得执业资格的医学(卫生)院校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通过“三支一扶”等渠道公开招录高等医学(卫生)院校毕业生补充乡村医生队伍,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享受“三支一扶”计划相关政策待遇。“三支一扶”期满考核合格后,乡镇卫生院可按规定在编制内办理招聘手续,继续用于乡村医生岗位,实行“院派院管”。

(十三)开展契约式服务。各地要结合实际,探索开展乡村医生和农村居民的签约服务。乡村医生或由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含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组成团队与农村居民签订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并按规定收取服务费。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分担,具体标准和保障范围由各地根据当地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签约人群结构以及医保基金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乡村医生提供签约服务,除按规定收取服务费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未开展乡村医生和农村居民签约服务的地方,对于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成本,要通过收取一般诊疗费等措施,由医保基金和个人分担。各县(区)20xx年至少选择1个乡镇开展试点,总结经验后逐步扩大覆盖范围。加大适宜技术的推广力度,鼓励乡村医生提供个性化的健康服务,并按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十四)鼓励乡村医生参加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按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执行,考试合格的发放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限定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执业。鼓励乡村医生参加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可以按规定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十五)切实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全面落实村卫生室药品零差率补助、一般诊疗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运行经费等补偿政策。动态调整乡村医生各渠道补助标准,逐步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水平。在20xx、20xx年将农村地区新增的人均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全部用于乡村医生的基础上,未来新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继续重点向乡村医生倾斜,用于加强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连片特困地区服务的乡村医生,各地要适当增加补助。

(十六)规范经费拨付方式和监管。规范村卫生室账户开设和核算运行,加强财政补助经费和医保补偿资金的使用监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药品零差率补助、村卫生室运行补助经费实行“按季预拨、打卡发放、考核结算”,由县级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村卫生室账户。一般诊疗费医保报销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按季拨付到村卫生室账户,年终结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药品零差率补助、一般诊疗费由村卫生室负责人根据乡村医生实际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分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监管。

(十七)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完善老年乡村医生生活保障机制,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比照村干部政策执行。各地要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符合条件的退出村医,按照《黄山市退出村医生活补助工作实施意见》进行补助,补助资金由省、县(区)政府统筹解决。

(十八)改善乡村医生工作条件。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方式,支持村卫生室建设和设备采购。加快信息化建设,运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建立以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和基本诊疗为核心的信息系统并延伸至村卫生室,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即时结算管理、健康档案和基本诊疗信息联动、绩效考核以及远程培训、远程医疗等。

(十九)拓展乡村医生职业前景。在同等条件下,乡镇卫生院优先聘用获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进一步吸引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院校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

(二十)完善执业风险化解机制。建立健全覆盖村卫生室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体系。完善乡村医生执业风险防范机制,按照村卫生室业务收入的适当比例提取医疗风险基金,县级财政可给予适当补助。

七、切实强化组织领导。

(二十一)制定实施方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中统筹考虑。各县(区)要在20xx年9月底前制订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市医改办、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二十二)落实资金投入。县级人民政府要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省、市对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予以支持,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地区的补助力度。各级财政要及时足额下拨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挤占。

(二十三)加强督查指导。各地要切实维护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严禁以任何名义向乡村医生收取、摊派国家规定之外的费用。对在农村预防保健、医疗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乡村医生,可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督查和通报机制,确保乡村医生相关政策得到落实。

20xx年9月28日。

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的意见

加强班子建设,职责明确,分工协作,执行到位。修订完善《党政联席会议事制度》《支委会议事制度》等制度,参与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并监督实施。坚持民主集中原则,定期征求群众意见,开好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不放松,专业学习持续化,奉献当先,廉洁自律,实现“一岗双责”,创建党建工作新局面,引领学校稳步发展。

注重提升党员素质,通过政治理论学习、党课、知识答题、观《李保国》《邹碧华》《榜样》等影片、撰写心得、开展学习讨论等活动,坚定了党员教师的政治信念,强化了教育理想和奋斗意志,提高了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开展“最美教师”评选、优秀教师展播等活动,弘扬典型事迹,引领良好师德师风的形成。

按照党员的岗位职责和特长,设置3个党小组,规范组织机构建设,方便灵活开展党员活动。及时收缴党费,认真按时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及时登录“党建云”平台,实现支部工作规范化、信息化。

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党性修养,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每季度按时召开专题会议,交流思想,组织学习,提高对党的认识,促使教师尽快成长。

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坚持以“实”文化为主线,以常规为基石,以活动为载体,积极践行核心价值观,让师生的教育生活美好而丰盈。以“校园文明十条”为抓手,开展“文明小标兵”评比,规范学生行为,培养良好习惯,为学生上好第一课,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开学伊始,巧妙的典礼仪式,激励着学生在新学期努力加油--“遇到更好的自己”;“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世界环境日活动,引导学生从小树立环保意识,建设绿色生态校园;“怀揣诗心,滋养童年”诗词诵读活动,使中华传统文化缓缓流进学生们的童年岁月;“六一真好玩”趣味运动会,使学生享受节日的幸福,体验成长的快乐;“丰实”杯篮球赛,凝聚起向上的班级力量;“四个”节日文化活动,更为学生发展提供了广阔的舞台。

党支部牵头,积极践行市级文明单位责任与承诺,走进平山元坊小学,开展教育帮扶活动。为学校赠送体育器材,为学生带来精彩课例,使山区的孩子感受党的温暖。每月一次的党员志愿活动,党员教师深入社区,开展为民服务活动;来到主要交通要道,引导文明行为,为城市文明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坚持以党风正教风,以教风促学风,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依法治校,依法从教,清正廉明,不断规范管理中的每一个环节。严格落实“正风肃纪”文件要求,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一系列政策、规定、纪律的行为。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认真践行“廉洁从政”十项承诺,规范办学行为和从政行为,筑牢行为防线,创设教育风清气正好环境。

对学校建议10条简短大专。

县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范文

119。

号)精神。

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信用蔚州”建设步伐。

将诚信文化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普及信用知识,制定颁布公民诚信守则,将诚信教育贯穿公民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大力弘扬

“诚实、厚道,守信、担当”的诚信文化理念。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社会氛围。(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等有关部门负责,持续实施)。

结合春节、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劳动节、儿童节、网络诚信宣传日、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和法定节假日,集中宣传信用政策法规、信用知识和典型案例。大力宣传身边好人、道德模范、诚信企业,推动创作中华传统诚信文化与时代价值观相融合的诚信文艺作品、公益广告,丰富诚信宣传载体,增加诚信宣传频次,提升诚信宣传水平。(县文明办、县发改局、人民银行蔚县支行、县食市局、县网信办、县商务局、县司法局等有关部门负责,持续实施)将诚信教育作为中小学思想品德教育的重要内容

以中小学思想品德教育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为主阵地,分别把法律中的诚信原则和伦理中的诚信基本道德规范作为重点,从学生的实际出发、从身边的具体事例讲起,教育学生知法守法,树立诚信意识。在中小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积极引入诚实守信方面的评价内容,在评价过程、评价结果中体现学生诚信状况的个性化信息。(县教育局负责,持续实施)。

建立健全信用管理职业培训与专业考评制度,加大对信用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丰富信用知识,提高信用管理水平。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和企业建立信用管理和教育制度,组织签署入职信用承诺书和开展信用知识培训活动,培育企业信用文化。(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民政局等有关部门负责,

年底前完成)。

落实以公民身份号码制度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推动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工作,完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库,实现个人信用信息资源的统筹管理。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不断加强个人身份信息查核工作,确保个人身份识别信息唯一性。以互联网、道路运输、邮寄递送、通信、金融、电子商务、就业和社会保障等领域为重点,推进建立实名登记制度,为准确采集个人诚信记录奠定基础。(县公安局、县食市局、县交运局、县邮政局、人民银行蔚县支行、县商务局、县人社局等有关部门负责,持续实施)以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环境保护、生物安全、产品质量、税收缴纳、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劳动保障、工程建设、金融服务、知识产权、司法诉讼、电子商务、志愿服务等领域为重点,以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律师、教师、医师、执业药师、评估师、税务师、注册消防工程师、会计审计人员、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认证人员、金融从业人员、导游等职业人群为主要对象,各部门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形成机制,及时归集有关人员在相关活动中形成的信用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实现及时动态更新。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个人征信机构要大力开展重点领域个人征信信息的归集与服务。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建立健全会员信用记录制度,形成会员信用档案。(县食市局、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卫计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人民银行蔚县支行、县文旅局、县检察院、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民政局、团县委、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负责,持续实施)研究制定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分类标准和共享交换规范机制。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快建立和完善本部门、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加强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要及时将归集到的个人信用信息推送至县社会信用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和县社会信用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互联对接事项,商定推送频次。过渡期要定期以数据拷贝或者邮件方式将个人公共信用信息传送至县社会信用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支持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公共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科研机构、新闻媒体和市场化征信机构安全接入市共享平台。(县发改局、人民银行蔚县支行等有关部门,

2018。

年底前完成)。

各部门按照自身工作职责,结合监管和服务对象实际,研究制定信用分类监管办法,明确分类标准、健全奖惩措施。探索依据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构建分类管理和诚信积分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个人信用

“红黑名单”制度,明确“红黑名单”产生的标准、程序及应用规则,依法依规规范发布行为,完善“红黑名单”退出机制。在日常监督管理、行政许可、采购招标、评先评优、公共资源交易、资质等级评定、职称评审、定期检验、融资、安排财政资金、制定财政资金管理政策等工作中,推动查询和应用个人公共信用信息。鼓励市场主体查询个人信用记录,为经济合作、社会交往提供信用参考。(县直有关部门负责,持续实施)。

各部门要积极发掘本行业的守信典型,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商业经营、志愿服务、税费缴纳等重点领域,每年树立一批守规则、讲诚信的典型个人,通过

“信用河北”网站和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充分发挥诚信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形成诚实守信社会风尚。(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网信办、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食市局、县商务局、团县委、县国税局、县地税局等有关部门负责,持续实施)。

对信用状况良好的行政相对人、诚信道德模范、优秀志愿者,行业协会商会推荐的诚信会员,以及新闻媒体挖掘的诚信主体等建立优良信用记录,在教育、就业、创业等领域制定实施支持和优惠政策。探索实行行政审批便利措施,在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过程中,对诚信典型和连续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实施

“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对符合条件的行政相对人,除法律、法规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要求提供的材料外,部分申报材料暂时不齐备,其书面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的,应先行受理,加快办理进度。鼓励社会机构依法使用征信产品,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给予优惠和便利,使守信者在市场中获得更多机会和收益。(县发改局、人民银行蔚县支行、县行政审批局、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团县委、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等有关部门负责,持续实施)。

各部门将恶意逃废债务、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网络欺诈、严重交通违法、不依法诚信纳税、住房公积金利用虚假手续恶意骗贷行为等严重失信个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对严重失信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及时撤销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股东等人员的荣誉称号,取消参加评先评优资格。在将企事业单位严重失信行为记入企事业单位信用记录的同时,记入并完善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有直接责任人员的个人信用记录,并归集推送至县社会信用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实施信用惩戒措施的参考。(人民银行蔚县支行、县发改局、县法院、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县工信局、县交运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等有关部门负责,

年底前完成)。

对法院已经判决生效、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限制出境、购买不动产、乘坐飞机、乘坐高等级列车和席次、旅游度假、入住三星级以上宾馆以及其他高消费行为等措施。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加强与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合作,制定行业内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开展会员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对失信、严重失信会员按照行业标准、行规行约实施行业内信用警示、警告、通报批评、不予接纳、劝退及公开遣责等惩戒和约束措施。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作用,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失信联合惩戒,支持社会组织依法对群体性侵权行为提起公益诉讼。鼓励将个人征信机构采集的个人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产生的严重失信记录推送至县社会信用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完善失信举报制度,鼓励公众举报企业严重失信行为,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县法院、人民银行蔚县支行等有关部门负责,持续实施)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个人信息安全保障制度,明确个人信息记录、归集、交换、使用等各环节管理流程和要求,做好数据库安全防护工作,防止信息泄露。加大信用信息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制定个人信息泄露应急预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大对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使用单位、征信机构的现场和非现场监管力度,确保个人征信业务合规开展,保障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确保国家信息安全。(县直有关部门负责,持续实施)未经法律、法规授权,不得采集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加大对泄露、篡改、毁损、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金融机构、征信机构、互联网企业、大数据公司、移动应用程序开发企业实施重点监控,规范其个人信息采集、提供和使用行为。配合建立征信机构及相关人员信用档案和违规经营

“黑名单”制度。(人民银行蔚县支行、县工信局、县食市局等有关部门负责,持续实施)。

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异议处理、投诉办理、诉讼管理制度及操作细则。收到个人异议申请或投诉后,及时告知信息提供单位,信息提供单位在收到核查通知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核实,经核实信息有误的应及时更正或撤销,核实无误的继续执行。核实结果及时向申请或投诉人反馈,同时推送至县社会信用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核实期间暂不执行联合惩戒措施。因错误实施联合惩戒措施损害有关主体合法权益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恢复其信誉、消除不良影响。(县直有关部门负责,持续实施)。

惩戒措施发起部门和实施部门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立健全本部门信用修复机制,确定联合惩戒期限,明确信用修复规则和办理程序。各部门在收到信用修复申请后,要认真组织核查,已经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符合修复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信用修复,依法依规公开修复结果,并推送至县社会信用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信用修复结果生效后,有关部门或组织对失信主体采取的失信惩戒措施予以解除。(县直有关部门负责,持续实施)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按照本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有效开展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建立工作考核推进机制,对本地本领域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要定期进行督促、指导和检查。各部门要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经费保障工作,加大对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信息应用、信用宣传教育和人才培训等方面的资金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