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有助于避免组织内部的冲突和纠纷,保持和谐的人际关系。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制定规章制度,小编精选了一些成功的规章制度案例,供大家参考学习。

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学校财产的完整和学生生活需要,给学生创造舒适、整洁、优良的生活环境,特制定以下规定。

1、学生宿舍家具由学管中心负责管理和调配。

2、学生宿舍家具由管理员编号、登记和建卡,按照家具配备标准进行调配,学生负责使用和保管,舍长负责家具完整,楼长负责检查监督。

3、家具实行定人定位管理,任何人未经学管中心同意,不准擅自搬移、拆卸,违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学生要爱护学校的.公共财产,自觉维护校产家具的完整。严禁涂写、刻画、损坏家具校产的不良行为,如有损坏和丢失,将按照家具赔偿标准的规定进行赔偿。责任能落实的由责任者赔偿,落实不清的由全舍学生集体赔偿。

5、新生住宿后每人要检查所在宿舍家具校产和设施的完整情况,并在校产家具用品登记本上签字。离校由楼长和管理员检查验收,合格后在学校离校手续表上签字,方可办理离校手续。违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给以校纪处分。

6、学生宿舍家具配备标准(每舍):

师范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培养良好的校风,创造一个安静、整洁、文明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别定本办法。

一、住宿学生必须持住宿证到舍务办办理住宿手续,交纳住宿押金,领取房间钥匙,按指定房间、床位住宿,不得私自调房。毕业、休学、退学,必须按期办理退宿手续。

二、分配给学生个人使用的公物和设施,由舍务办统一编号、登记、归个人保管,不得私自调用或借给他人使用。毕业生离校时,须退还公用物品、房间钥匙及住宿证,领回住宿押金,办完退宿手续后,学校再发给报到证。

三、学生宿舍门卫实行来客登记制度,须交押证件。熄灯前半小时停止访客。学生宿舍严禁留宿客人。未经学院批准,不准在宿舍、楼内接待中外记者等采访。

四、严守作息时间,按时熄灯就寝。熄灯后要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弹拉乐器,放音响和搞其它有碍他人休息的活动。熄灯后未离开学生宿舍的来访者均以留宿论处,寝室内严禁留宿异性。

五、保持门窗室内整洁,室内卫生由寝室长组织学生每天打扫,并随时将垃圾倒入水房的竹筐里,不准将垃圾堆在室内、门前或楼道上。不准将饭、菜带入楼内食用。被褥、图书用具要摆放整齐。装饰美化要健康,不准乱写、乱画、张帖不健康的字画。

六、保持楼内整洁和良好的秩序。果皮、纸屑及废弃物必须倒在水房竹筐里,不得倒在水池内。不准随地吐痰和在楼道泼水,不准往窗外泼水和扔东西,禁止在墙上打球印、踩脚印、按手印。禁止在楼内打篮球、排球、踢足球、滑旱冰、摔瓶子。

七、严禁赌博、酗酒、玩麻将及其它有伤风化的活动。

八、严禁在宿舍楼内从事经营性活动,包括修理、服务等项目,不准搞任何形式的倒买和出租各种印刷品。

九、爱护公物和设施,不得损坏门、窗及其它公用物品。

十、节约用电、不得损坏电器设备,做到随手关灯、人走灯灭,严禁私拉电线接灯,不准用电炉、电热杯等电器。用水后要关好水龙头,严禁用长流水冲洗衣物、瓜果等。

十一、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不准在楼内焚烧杂物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在宿舍内吸烟。离开宿舍要锁好门关好窗,严禁在楼内做饭。

十二、保持楼道畅通,严禁将自行车及其它杂物堆放在楼道内。

十三、严禁私自转借房间钥匙,违者除没收外,并处罚。丢失钥匙须经系办公室出具证明,到舍务办补领钥匙,并交费。

十四、住宿学生必须执行学生宿舍楼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舍务人员的管理。

十五、凡违犯上述规定者,视其情节轻重和本人态度,除批评教育、没收物品、赔偿损失外、并罚款10—200元。或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十六、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保卫处负责解释。

十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学生大学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学校的用电安全,确保全体住宿学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学校有关部门将不定期地在学生宿舍开展违章电器的收缴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收缴对象在学生宿舍住宿的拥有违章电器的学生。

二、违章电器的范围包括电炉、电热杯、电吹风、电梳子、电熨斗、热得快、电茶壶、电磁锅、取暖器、应急灯、电饭锅等电器,以及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商标)电器、无3c认证的劣质电器。

三、收缴的违章电器中“热得快”及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商标)电器、无3c认证的劣质电器由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与保卫处消防科集中销毁,其余违章电器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统一编号、统一管理、统一开列单据学生放假时可凭有效单据领回本人物品带回家保管。

四、根据《z大学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规定:“学生在宿舍内不得拥有电热器具或其他违章电器”。已经拥有者,必须立即放至校外或交给学校保管,否则,一经发现,给予警告处分;被发现拥有违章电器并不服从管理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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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也是学校在课堂以外加强学生政治思想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学生宿舍是形成良好校风,塑造健康人格,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公共道德,培养生活自理能力,在集体生活环境中规范个人行为的起点。

二、抓好学生宿舍建设,强化教育功能,完善管理机制,优化育人环境,提高学生养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意识和水平,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是学生宿舍管理的目标。

三、学生宿舍由学保处和后勤服务公司下属的公寓服务部按照本办法的要求进行管理。

四、学保处和公寓服务部主要承担宿舍文明工作的指导,并经常与学生辅导员、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保持联系,同时深入到学生寝室,掌握学生在宿舍内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反映、解决问题。

五、学生宿舍管理的原则是思想教育与行为管理相结合,学校管理与学生自我管理相结合。

六、宿舍中建立以学生干部为主的自我管理网络。成立校学生会生活部,每幢楼设楼长、楼层长、寝室长,协助老师负责宿舍楼各寝室的文明监督、环境美化、文明建设、清洁卫生、纪律检查、安全防范等宿舍的管理工作。

七、学生宿舍实行规范管理是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全、整洁、文明的学习与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律,养成好的个人生活习惯,促使学生成材的重要途径之一。

八、宿舍管理部门对每位学生的住宿表现予以记录,记录汇总后报学保处转各二级学院予以表彰或批评,并作为能否参加各项评优工作的重要依据。每位学生专用的公共财物一旦遗失或损坏,将责成其修理或赔偿。

九、学生宿舍实行规范化管理,保证学生宿舍安全与整洁,由学保处、宿管部、校学生会生活部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保证每周对全校宿舍全面覆盖。在重大节假日(含寒暑假)学生离校后组织宿舍安全和卫生情况大检查。

(一)检查标准。

宿舍卫生检查满分100分,其中厕所占15分,床铺、台盆、垃圾、浴室、地面、阳台、其他各占10分,镜子、书桌、衣物各占5分。凡低于60分(含60分),开具德育学分扣分单。具体查寝细则如下:

床铺(10分):被褥叠放整齐,不可平铺在床上,床单边沿拉直。

镜子(5分):镜面干净,无水迹、无擦痕。若有去不掉的黑点,请用便利贴注明。

台盆(5x2分):

(1)台盆表面及下方盥洗物品摆放整齐。

(2)台盆表面及内侧无黄色的水垢、肥皂渍和牙膏渍等。

4.垃圾(5x2分):

(1)寝室内垃圾桶垃圾不得超过垃圾桶的2/3。

(2)门外走道及电表箱不得堆放垃圾。

5.厕所(5x3分):

(1)马桶内侧无污渍、斑点(水锈除外),马桶盖、坐垫及边缘无污渍。

(2)厕所地面整洁,无垃圾、毛发、粘物及污垢等。

(3)厕所内垃圾桶垃圾不得超过垃圾桶的2/3。

6.浴室(5x2分):

(1)下水道口无毛发,洗漱用品摆放整齐。

(2)墙面保持干净。

7.地面(5x2分):

(1)寝室内地面保持干净,无垃圾、无烟头、无毛发、粘物和污垢等。

(2)地面鞋子、物品摆放整齐。

8.阳台(5x2分):

(1)阳台地面保持干净整洁,无垃圾、无毛发、粘物和污垢等。

(2)不得丢放任何杂物、垃圾、损坏的桌椅,不准存放空的饮料瓶。

9.书桌(5分):

寝室内所有的桌面保持干净(包括自己置办的桌子),桌上的物品要摆放整齐、有条理。书架上的物品放置整齐。

10.衣物(5分):

寝室内所有衣物叠放整齐,不得随意丢放在椅子、床上等。

11.其他(10分):

(1)用电安全:严禁存放和使用电炉、取暖器、热得快、电水壶、电热杯、电饭煲、微波炉、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不得私接电源线、网线,接线板不得放在桌上、床上使用,严禁将台灯捆绑在床架、床头使用。

(2)消防安全:严禁存放和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等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点燃明火、蚊香,焚烧废弃物。

(3)宠物:寝室内不得饲养宠物,如狗、猫、兔、鸟、鼠等。

(4)烟:寝室内不得吸烟。无香烟、烟头、烟灰缸等,寝室无明显烟味。

(5)其他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事项。

12.若某一项卫生问题特别严重的,或存在安全方面隐患的,可按照该项最高分扣除。

每次检查公布结果,取扣分条目为0条的寝室为优秀,记作100;每不符合一项标准扣除相应分值,分值60—99为良好;分值0—59为不合格,开具德育学分行为自律模块扣分单。

以学期为单位,取检查结果最差的30名寝室进行通报批评,并通报所在二级学院和学保处备案。取积分最低的1~10名寝室为“最差寝室”,宿舍成员每人扣学期德育学分2分;11~21名寝室为“不合格寝室”,宿舍成员每人扣学期德育学分1.5分;21~30名寝室为“较差寝室”,宿舍成员每人扣学期德育学分1分。

(二)安全规范。

1.学生严禁爬越阳台、入公寓,一经查实,按照《学生违纪行政处分实施办法》第十二条十三款给予行政警告或以上处分。

2.个人贵重物品、现金等妥善保管,最后离开寝室者负责关好门窗、电灯、饮水机、空调、热水器等。发现室内财物被盗,应保护好现场,迅速报宿舍值班室、学保处等有关部门。

3.凡私拉电线、插座,使用违章电器等行为根据《学生违纪行政处分实施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处理;在宿舍内酗酒、聚众赌博根据《学生违纪行政处分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处理。

4.房间钥匙由公寓服务部统一分派,入住学生应妥善保管,如遗失钥匙应及时报告值班室,由公寓服务部派专人调换门锁,并收取门锁的工本费。室内家具设施不得随意借用、随意迁移,非配置的家具等物品不得擅自进入寝室。禁止在宿舍门上自行安装插销或擅自调换门锁、配钥匙或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视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5.无特殊情况,宿舍值班室不外借备用钥匙。楼层钥匙须由综合治理办公室出具《楼层钥匙借用单》方可借用,并按规定办理好借用及归还手续。辅导员及后勤维修职工需借个别学生宿舍钥匙时,须凭本人有效证件按规定办理登记借用及归还钥匙手续。学生需借本宿舍钥匙时,周一至周五正课时间段,凭学生证或一卡通请至月华楼261、262保卫办公室(各班副辅导员处)开取“宿舍钥匙借用单”。周六、周日及重大节假日请至2号公寓综合治理办公室开取“宿舍钥匙借用单”后方可借用,并按规定办理好借用及归还手续。

(三)文明规范。

1.为确保学生有充沛的精力投入学习,学生宿舍06:00开门,22:30关门,22:30以后进入宿舍应出示本人有效证件,主动配合在值班室登记说明原因。对未携带有效证件的必须通过与正、副辅导员电话核实后并登记,综合治理办公室每周将登记情况予以汇总并通报。

2.各宿舍在每日22:30应准时熄灯,并禁止一切娱乐活动,保持宿舍区的安静。

3.禁止高声播放音响,吹奏乐器和大声喧哗,起哄和扰乱周围环境:寝室内严禁酗酒、聚餐,严禁吸烟、严禁赌博,不得高空抛物,严禁饲养宠物。

4.住宿学生不得在宿舍内从事出租、出售书刊、音像制品、服装、小商品等商业活动,严禁在宿舍内堆放货物。

5.尊敬师长,讲文明,懂礼貌,不讲脏话、粗话,不打架斗殴。在寝室内衣着要得体。

6.寝室内不得乱钉钉子,不得乱涂乱画,更不准张贴不健康的字画等。墙壁上不得张贴墙纸、画报等。不得在阳台门玻璃上、衣柜上黏贴镜子和其他黏贴物,不听劝阻,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并做好损坏物品的赔偿。

7.不准在宿舍楼和寝室走廊上打(拍)球、踢球、溜冰、划滑板;不得堆放自行车;除学校统一配置以外的家具、桌、椅等,不得私自配置。

8.电表箱内属于公共区域,不得私自堆放垃圾。

9.住宿学生必须自觉爱护绿化,保护环境。寝室内家具等设施按标准配置,遗失、损坏公物照价赔偿或负责修理。

10.宿舍的调整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学生不得擅自调动寝室和床位,不得侵占他人或空余的床位。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调动,应有本人填写《更换寝室申请表》,并经辅导员签名同意,二级学院、学保处和公寓服务部批准后方能调动。

十、学生宿舍供在册学生住宿,由公寓服务部根据相对集中(同二级学院、同班级)的原则,统一安排宿舍,每间4人,未经公寓服务部同意,不得擅自变动。

十一、住宿学生不得有旷宿行为,若有事不能回寝室者,应及时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经辅导员和学保处许可后,并向宿管人员做好请假登记,否则一律按旷宿处理。第一次旷宿由公寓部报相关二级学院批评教育,一学期累计二次及以上旷宿由公寓部上报相关二级学院,学校按照《学生违纪行政处分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六款处理。

十二、住宿学生的家长、亲友等来访,未经许可不得在学生寝室内留宿,男性家长原则上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学生会客在楼外或值班室进行,特殊情况须进宿舍,来访者须凭本人有效证件在值班室登记后方可入内。21:30前必须离开宿舍。男、女生不得进入对方宿舍。

十三、根据需要,公寓服务部每学期将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对部分宿舍做局部调整,学生应服从学院的统一安排。

十四、毕业生离校退宿时,若出现宿舍内配置物品有损坏的现象,按规定完成修复或赔偿。清空所有个人物品,将宿舍卫生打扫干净,上交钥匙、电棒、空调遥控器,由正、副辅导员负责检查验收,在《离校手续单》上签字确认。并将《离校手续单》送至所属公寓楼宿管值班室,由值班人员对宿舍进行复查确认盖章。在完成离校退宿手续后,及时搬离宿舍。

十五、为进一步优化寝室管理,强化学生的自治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为此,学校建立寝室长队伍,负责本寝室的管理工作以及与正、副辅导员的沟通协调工作。特制订职责如下:

1.寝室长由宿舍所有成员选举产生。要认真学习和宣传学校关于学生宿舍的各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及时向宿舍成员传达学习相关信息。

寝室长要加强自身修养,严于律己,努力提高个人管理能力;处理好寝室的人际关系,加强寝室的凝聚力建设,采纳同学们的合理化建议;组织全体成员讨论制订《宿舍公约》,并模范遵守执行。

寝室长要合理制定值日分工表,每日提醒宿舍成员做好值日工作,保证宿舍安全、整洁;虚心接受学校组织的各项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寝室长要督促宿舍成员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公物;遵守作息制度,每日22:30准时熄灭寝室大灯,督促宿舍成员禁止进行娱乐活动或在大声喧哗等现象;对出现晚归、夜不归宿现象的成员,要及时联系,并上报正、副辅导员。

寝室长要带动宿舍成员提高防火、防盗意识。离开宿舍要检查门窗是否关严,电器是否关闭。如发现存在隐患,要联系正、副辅导员和宿管人员。

寝室长要督查宿舍成员,养成安全用电的习惯,不私拉电线、插座,不使用违章电器等;禁止在宿舍内酗酒、聚众赌博、阅读不健康读物等不良行为。

推进学习型寝室建设,带头并督促同寝室成员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刻苦学习文化知识,努力提高成绩;对于违反纪律、无故迟到、早退、旷课的同学应给予劝阻并适当教育,情况严重的,应及时向正、副辅导员汇报。

寝室长队伍纳入生活区学生自我管理网络,享受学生干部待遇,学校每学期组织寝室长进行一次集训,并有管理权及罢免权。

十六、对违反《上海师大天华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学生按照《学生违纪行政处分实施办法》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本办法20xx年8月修订,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以往有关文件中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大学宿舍卫生的管理制度

未按时(早晨7:40前,下午4:40前,大清洁5:00前)完成当天清洁,每天酌情扣1—2分。

1、窗台、电制有灰尘,一处扣0、5分;

2、课桌凳不整齐,扣0、5分;地面有垃圾,一处扣0、5分;

3、讲台不整洁,扣1分;杂物间不整齐、垃圾没倒净,扣1分;

4、绿色植物脏、枯,扣0、5分;

5、课室布置不规范扣1分;

6、放学后主扫,要求搬开课桌凳清扫干净;将垃圾倒干净,否则扣除2分。

1、地面有垃圾,一处扣1分;

2、栏杆未擦干净,扣1分;

3、电制有灰尘,扣1分;

4、有香口胶,一处扣0、5分;

5、一天未打扫,扣2分;

6、要求早晨主扫,7:40前未干净的,视情况扣1—2分(每天)。

师范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强化学生宿舍的育人功能,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我校全日制学生,原则上必须统一在校住宿(研究生以招生简章为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在校外住宿。如确有特殊情况需在校外住宿者,必须由学生本人征得家长同意(已婚研究生可征得配偶同意),并向辅导员递交签署意见的申请书,说明校外住宿的原因,再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学生校外住宿审批表》(一式三份),经学院(学部)审核批准后,一份提交后勤管理处物业管理科办理退宿,一份学生留底,一份学院(学部)存档,方可在校外住宿。校外住宿的学生必须遵守《福建师范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管理规定》。延长学习年限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不得申请在校住宿。

第四条学生住宿采取以学院(学部)为单位相对集中的原则,后勤管理处物业管理科根据各学院(学部)住宿生数统筹协调分配学生宿舍床位总量,学院(学部)自行安排学生入住具体的宿舍床位,但不得擅自超范围占用宿舍床位。学院(学部)每年6月15日至6月30日提交在校生下一学年的住宿名单到物业管理科备案,新生报到前一周内提交新生住宿名单到物业管理科备案。学生入住后不得私自调换宿舍,如遇特殊情况,经辅导员同意,可在学院(学部)学生宿舍内部进行调整,并报物业管理科办理宿舍调整手续。

第五条住宿学生要按期缴纳住宿费,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暂时未能缴交者,可按规定办理缓交手续,但不得无故拖欠住宿费。

第六条学生入住前,物业管理部门人员应做好学生宿舍内和公共区域的卫生,并对宿舍内的设备和家具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学生入住后的正常使用。

第七条若遇宿舍重大维修等原因,物业管理科同有关学院(学部)协调后,可以对学生宿舍进行局部调整或重新安排。

第八条学生宿舍实行统一的作息制度。作息时间由学校有关管理部门另行公布。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第九条学生宿舍实行门禁制度。学生宿舍楼大门关闭时间与熄灯时间一致。学生要按时归宿,因事迟归者,应向宿舍楼管理人员出示本人有效证件,说明原因并按规定登记。宿舍楼管理人员于次日向辅导员反映学生迟归情况。学生有特殊原因不在宿舍过夜的,应提前向辅导员办理好请假手续。

第十条学生宿舍实行来访客人有限准入制度和物品进出查验制度。访客须在宿舍楼值班室登记,宿舍楼管理人员要认真查验来访者的身份,并做好登记。严禁访客擅自进入宿舍楼,访客须在当天22:00前离开宿舍区,学生不得在宿舍内留宿外来人员。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宿舍会客制度,会客时不得影响其他同学的学习和休息,不得有不雅或可能妨碍他人的言行举止。宿舍楼管理人员要对带出宿舍楼的物品进行检查,禁止任何人擅自将他人物品带出宿舍楼。

第十一条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学校立德树人的重要阵地。学生在宿舍区内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法行为;不得从事或者参与非法传销、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悖社会美德的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在宿舍进行宗教活动。

学生宿舍为休息场所,任何人有保持宿舍楼安静的义务。学生不得在宿舍、楼道及其他宿舍区大声喧哗、起哄;不得在宿舍楼内打球、打牌、打麻将、溜冰、踢足球等;不得在宿舍楼内养宠物或将宠物带入宿舍。午休时间和晚上熄灯后,不得有吹拉弹唱、开音响和跳舞等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行为;在宿舍内拔打电话应当轻声细语,以不影响他人为宜。

第十二条住宿学生应遵守《福建师范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补充规定》。住宿学生不得擅自改用电气线路或私拉电线,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电路异常,必须立即关上总闸,并报物业管理部门,不得自行拆卸、修理;严禁使用电磁炉、电热棒、电热褥、电取暖器等高功率电器,以及其它可能危害公共安全、不宜在集体宿舍内使用的电器;不得在宿舍内烹煮食物等;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液化气;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明火;不得破坏或擅自挪用消防器材。住宿学生发现火警、火灾等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报警、撤离现场等措施。宿舍楼管理人员对于学生宿舍存在的违规用电或使用明火等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有权要求进行整改。

第十三条宿舍区的自行车、电动车等车辆应规范、有序地停放在指定安全地点,严禁占用消防通道。电动车应到集中充电装置点充电,不得私拉电线充电,严禁在宿舍楼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第十四条任何人员不得随意改变建筑结构(或功能),应时刻保持疏散通道畅通。宿舍楼天台为消防疏散逃生通道,遇火情等特殊情况可砸开天台门逃生。除特殊情况,严禁学生擅自在楼顶或露台活动,不得破坏楼顶门窗、栏杆等。学生不得在阳台、走廊护栏上用重物压晒衣物,不得在阳台、走廊护杆上摆放花盆或容易下坠的物品,不得有拉线吊取外卖的行为,不得私自在消防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堆放杂物。

第十五条住宿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区的公共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丢垃圾等,自觉将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地点。

第十六条住宿学生使用电脑等上网设备,必须严格遵守《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网络行为规范》(闽师学工〔2014〕1号)及学生宿舍作息制度,不能影响其他同学学习和休息,并要保证用电安全。

第十七条任何个人或单位、团体不得在宿舍区内从事各种经营性活动。

第十八条学生如果发现治安、刑事等案件时,应当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保卫处、学生工作处和物业管理部门,并协助处理。

第十九条学生宿舍实行重大事项预警制度。对停水、停电等影响学生生活的事项或台风、洪水等可能影响学生生命和公私财产安全的自然灾害,宿舍楼管理人员要在得到消息的第一时间通知本宿舍楼的所有学生。

第二十条学生宿舍实行传染病报告制度。如发现宿舍区内有传染性疾病患者或疑似患者,应及时报告辅导员和有关学院(学部)领导,学院(学部)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消毒和防控工作;患传染病的学生应按医院的要求调整住宿,治愈后,经医院同意方可搬回宿舍住宿。

第二十一条学生宿舍的水电用量以宿舍为单位结算,免费指标按月拨给,当月有效。超出定额部分按表读数由宿舍成员协商分摊,并按时缴交。当住宿学生对水电费用有疑义时,可向后勤管理处能源管理科申请查询和复核。

第二十二条宿舍楼内的水电设施、门窗、玻璃、家具及其它各种由学校统一配置的设施、设备,是学校的公共财产,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宿舍内个人使用的家具由使用者本人保管,共同使用的家具由宿舍成员集体保管,宿舍长负责。学生不得将宿舍内家具拆卸或搬出使用,不得移动、损坏家具及其他设施设备。调换宿舍时,公共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搬迁。学生未经物业管理部门同意,不得将自备或其它场所的家具搬入学生宿舍使用。学生有义务保持宿舍内公共财产的整洁,不在墙、门、窗、桌椅等公用设备上乱涂、乱画、乱写、乱张贴。

第二十三条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宿舍楼内的土木水电维修工作。住宿学生如发现设施设备有损坏或丢失等现象,有权要求物业管理部门及时处理,但人为损坏要照价赔偿,相关责任人须承担维修或更换费用。

第二十四条物业管理部门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要全面了解宿舍楼的情况和学生的基本情况,以认真负责的精神做好门卫管理和楼内巡逻工作;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和各学院(学部)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和思想教育工作;严格执行学生宿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生宿舍楼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学生宿舍楼的财产安全;及时将学生晚归等情况通报辅导员或相关学院(学部)领导。宿舍楼管理人员对于住宿学生在宿舍楼内的各种违规违纪现象,有建议相关学院(学部)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宿舍楼管理人员脱岗或疏于管理,导致学生财产损失的,由物业管理部门先行赔付。物业管理部门有权向相关工作人员要求赔偿。

第二十六条各学院(学部)要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积极主动配合物业管理部门抓好宿舍楼管理工作。各学院(学部)要组织学生党员、干部参与宿舍楼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七条保留入学资格或放弃入学资格的新生,应由辅导员于新生报到后一周内及时到物业管理科办理退宿手续;休学、转学、退学学生或其他原因安排宿舍后需退宿的学生,应由学生本人或辅导员提交休学、转学、退学证明或退宿申请(如:《福建师范大学学生校外住宿审批表》等)及时到物业管理科办理退宿手续。退宿后半年内原则上不再安排住宿。办理退宿后,其原床位不予保留。住宿费按照《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闽价费〔20xx〕567号)等文件结算。结算住宿费以办理退宿手续结束之日起计算。凡未办理退宿手续的学生,离校或未住期间仍须交纳住宿费用。以上保留入学资格或休学的学生期满复学后,或是申请校外住宿的学生要重回学校住宿,由学院(学部)向物业管理科提交住宿申请,给予重新安排住宿。

第二十八条因赴国(境)外交流、跨校联合培养、校外实习、应征入伍、体育集训等集中批量退宿或外宿的,应由学院(学部)于上个学期末统一提交名单到物业管理科办理退宿或备案手续。

第二十九条学生毕业(含达到学制年限但不能如期毕业的学生)、结业、肄业、转学、退学或被学校开除学籍时,应在规定时间内(若未作规定,则在相关文件送达之日起五天内)及时到物业管理科办理退宿手续,并将个人物品搬离宿舍。无特殊原因不及时办理退宿手续的,物业管理科有权将其物品搬出宿舍。

第三十条学生办理退宿手续时,物业管理部门应及时对学生宿舍内的公共设施、设备和家具进行检查验收。若有缺损应由学生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或恢复原状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者将按《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修订)》(闽师学工〔20xx〕36号)处理。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实施。原《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宿舍管理暂行规定》(师大办〔20xx〕15号)同时废止。

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宿舍的管理,使大家的一个清洁、舒适、安全、秩序良好的住宿环境,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展现宝华人的礼貌形象,特订立宿舍管理制度如下:

1、员工住宿必须凭人力资源部填写的住宿申请单及押金收据办理住宿手续,并服从宿舍管理员统一安排,按照规定的房间和床位对号入住,不得随意更换房间和床位。

2、员工住宿按规定标准领取清洗干净的床上用品,不得代领和超标准多领,管理人员要规定严格把关登记。

3、对酒店配备的床上用品、电器、家俱及日用品必须爱护,不得损坏和丢失,损坏者照价赔偿,有意破坏者除加倍赔偿外,要按《员工手册》有关规定追究职责并进行处理。

4、坚持室内物品摆设美观,不得乱摆,乱放。坚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或超音量播放收录机。

5、同事之间应团结、友爱、互谅互助,不允许打架、斗殴,违者通报批评并罚款50——100元。不听劝阻,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6、严禁在宿舍内进行酗酒、打麻将等赌博活动,违者没收,通报批评并处当事人200元罚款。严禁传阅淫秽书刊及音像制品。

7、员工宿舍是酒店为住宿员工供给的休息场所,住宿员工不得随意将亲友私自留宿,如果亲属探亲,确因路途遥远需留宿,本人必须填写《临时住宿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住宿手续。

8、必须实行定时查房,晚上外出22时须回宿舍,发现不打招呼而随意彻夜不归或迟归者给予10——20元处罚并通报有关部门。住宿手续不健全者,限期健全手续,否则取消住宿资格。

9、员工退宿或离职,必须亲自到管理处办理退宿,注消床位,严禁转交或不交。凡离职人员逾期不办理退宿手续,宿舍管理区在接到人力资源部通知后将强制当事人退宿并禁止其进出宿舍区。

1、每单元指定一名宿舍长负责本单元住宿人员卫生轮值工作,执行卫生管理制度,全体住宿员工必须配合清洁工坚持宿舍及公共区域环境卫生。

2、由宿舍长编排本单元轮值表并张贴在浴室门上头。

3、各单元值日员工负责当天内宿舍的清洁卫生,要做到房间地面、床面无烟头,毛发、纸屑等杂物,坚持卫生间无异味。

4、住宿员工每周自我清洗床上用品一次,若被管理员检查出污渍过多有异味者将在酒店通报并罚款5元。

5、严禁随地吐痰、丢果皮,严禁将鼻涕揩在墙上、地板或床上或将手印打在墙上等不礼貌行为,如发此刻酒店通报并给予20元罚款处理。

6、禁止在宿舍区喂养宠物及家禽、家畜。

1、坚持高度的`防火意识,熟悉使用消防器材,做到安全用电、用火。

2、宿舍内不得抽烟,不得随便乱拉、乱接电线,插座或烧电炉并用烟火烧煮东西,人离熄灯,切断电源,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管理处。

3、水、电维修和宿舍维修,请填写维修申请单并与管理处电工联系,不得私自乱拆、乱修。

4、出入宿舍随手关门,不得门户敞开,空无一人。严防盗窃,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5、住宿员工不得随意翻弄和挪用别人的物品,要注意妥善保管好自我的贵重物品,如发现自已的钱、物在宿舍丢失要及时报告管理员便于保卫人员追查,对那些有偷盗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送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1、每月对照宿舍管理的各项规定进行二至三次全面检查,评出礼貌宿舍四间,不礼貌宿舍两间。

2、礼貌宿舍舍长及全体成员将通报表扬,并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评优、升职、升级的参考依据之一,礼貌宿舍赠予流动红旗。

3、不礼貌宿舍舍长及全体成员给予通报批评。两次者除通报之外另记入个人档案,宿舍长罚款30元,舍员罚款20元,三次者取消有关人员住宿资格。

4、违反本宿舍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的个人,除按本制度有关处罚条款执行外,还将参照《员工手册》各项规定予以处理。

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项目部员工宿舍管理,确保员工财产的安全,给员工创造一个安静、整洁、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1、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被褥一套(棉被、棉垫、枕头各壹)。

2、员工必须按照统一编号使用各自的床、卧具等,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或多占。

3、集体宿舍床位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得带外来人员来宿舍住宿。

4、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晚上24时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5、自觉节约水电,爱护公物,不准在墙上乱钉、乱写乱划,损坏(浪费)公物按价赔偿。

6、自觉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7、严禁在宿舍范围内搞封建迷信和违法乱纪活动。

8、严禁在宿舍私拉电源线及电源插头、电炉、使用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造成后果者送交唐热处理。

9、禁止在员工宿舍内酗酒滋事、赌博,凡被查获利用纸牌或麻将在员工宿舍赌博者,给予罚款,无理取闹者,送交唐热处理。

10、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异性房间,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因工作原因或检查宿舍除外)。

11、爱护宿舍各类公用设施,保障设施的完好,对人为因素损坏公用设施的,将严惩违纪人,并责令赔偿项目部经济损失;(本站)针对个别房间不能举报肇事人的,由其房间员工均分承担赔偿金。

13、住宿舍的员工,必须在晚上24:00时之前返回宿舍舍。(工作原因除外)。

14、禁止员工将饭菜带到宿舍就餐,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

1、保持正常合理的生活规律,养成良好习惯。

2、及时换洗衣服、床单、枕巾。

3、个人生活用品、物品按规定摆放有序,整齐合理。

宿舍值日生的职责是:

1、按宿舍卫生基本要求和室内物品摆放标准打扫整理房间。

2、督促本宿舍员工,按规定摆放物品。

3、完成本宿舍规定的其他值日工作。

1、门窗:门窗洁净,玻璃明亮,无破损,无糊纸及张贴物。

2、地面:做到“五无”即无痰迹、无水迹、无纸屑、无果壳、无废物等。

3、墙壁:做到“四无”,严禁“四乱”。即做到无蜘蛛网,无污迹,无手、脚印。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

4、床:床上用品做到“三齐”:即每天被褥叠放整齐,床单拉平整齐,枕头摆放整齐。

5、空气: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6、宿舍仪容:宿舍面貌应文明、整洁、高雅,室内物品摆放得当、合理,无乱拉绳索、电线,乱晾挂衣物及其他破坏整体形象的物品,不用违禁物品。

1、床及被子:床上被子应叠成豆腐块状,一律放于床头靠窗位,枕头、枕巾放于其上,床单平整,床上不放其他物品。

2、床下:在床下每人至多只能摆放三双日常用鞋,且摆放整齐。床下其他物品应盛入纸箱内靠墙整齐摆放。

3、墙壁:墙壁无张贴图画,无乱挂衣物。

4、脸盆:脸盆一律放于床架上面。

5、衣柜:衣柜做到内外有序,即柜内衣物放置有序,叠放整齐;常穿衣服放上面,柜外用品摆放有序。

6、洗漱用具:统一放在脸盆内。

7、墩布:放置门后桶内。

1、不在楼道泼水、吐痰、堆放杂物和垃圾。

2、不向窗外倒水扔东西。

3、保持厕所、水房清洁,不在水池内倒饭菜,剩饭菜倒于泔水桶内,大小便入池,并做到便后放水冲洗。

4、保持墙壁干净,不乱涂乱画、乱张贴启事。

宿舍卫生由项目部副经理负责,每天检查1次(上午9点),分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或以百分制公布并记录在案。

宿舍管理制度

1.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与卫生习惯,保持宿舍的`良好秩序与卫生环境,使大家有一个良好的住宿环境。

2.爱护公物,损坏按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3.墙上严禁乱涂乱画,不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屑。

4.室内布置应井井有条,不得乱摆乱放。

5.宿舍人员建立值班制度,做到天天有人打扫室内外卫生,保持宿舍环境清洁。

6.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不得找任何借口争吵、打架。7.不得在宿舍聚众赌博,酗酒闹事。

8.不得将外来人带到宿舍内住宿。

9.出人宿舍随手关门,注意提防盗贼,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10.晚上有事外出,应向上一级领导通报,并于23点前回到宿舍。

11.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火,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线,做到人走灯灭,电源断。宿舍内不允许用电炉、煤炉,发现一律予以没收。

12.宿舍人员发现有偷窃行为者,一律处以罚款后开除。

宿舍管理制度

3、对所有保卫值班人员,严格要求,发现不能尽职尽责的现象及时纠正,情况严重的及时处理并报告。

4、外来可疑人员,禁止进入校园。

5、门口会见制。外来人员上课期间不许进校。找学生,下课后给班主任打电话,由班主任通知学生门口会见;找老师打电话,老师到门口会见。确需进入,可让其给被找人打电话,经保卫接电话确认后方可允许进入。做到一看二问三登记四联系五检查。

6、执勤保卫人员要加强夜间巡逻,时刻保证有一人清醒,定时或不定时进行巡逻,避免失盗、凶杀等案件的发生。

7、学校监控要每天24小时录像,不得私自关闭。

8、实行问责制,失职人员要承担责任,即:问题(事件)出现时,值班人员在什么地方,做什么事情,是否及时处理,处理是否得当,是否存在失职。

9、值班期间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10、本规定自即日起开始执行。

宿舍管理制度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使学生有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自主、自理精神,特制订本条例。

2.管理办公室排定寝室后,个人不准擅自调动,床铺、桌柜等必须按指定编号使用;。

3.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卫生,节约水电,不将饭菜带入宿舍楼;。

4.保证安全,严禁在寝室内外私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毯等电热器具,严禁使用蜡烛、焚烧废纸。

5.不准在寝室和走廊内进行球类和**类活动;。

7.男女生之间不能进入对方寝室,寝室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和非住宿生;。

8.遵守作息制度,晚上熄灯后不喧哗,不做其他有碍他人就寝的事情。

9.每个寝室应建立值日生制度,由其负责寝室内外环境卫生;。

10.寝室卫生应做到:

(2)地面和桌面干净、整洁,无杂物、无水渍;。

(3)箱柜整洁,洗漱用品、茶杯、毛巾、鞋子、椅凳摆放均做到一条线;。

(4)门框、窗框无积灰、无脏印,门上气窗玻璃明亮;。

(5)室内不乱拉绳索,不乱挂毛巾、衣物。

(6)在校期间有事不住宿,需自己向班主任和管理教师说明去向,得到书面同意方可离校。

总则。

1、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保证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和学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方针:定置管理、定期检查、严格考核、严格奖惩。

3、管理目标:干净整洁、井然有序,做到“日常状态就是最好状态”。

4、管理范围:所有住校学生。

1、学生寄宿必须根据学校寄宿条件,由学校统一管理分配,具体床位由舍。

务老师和班主任编排。

2、学生必须按指定床位住宿,不经舍务同意,不准随意调换或并铺,违者一次限期改正,二次停宿一周。

1、由学生民主产生舍长一名,报班主任和舍务老师批准。

2、舍长负责安排本宿舍的卫生值日工作,并上墙公布,每天要督促、检查。

值日卫生工作。

3、舍长必须对宿舍的公共财产全面负责,填写好宿舍财产管理合同。

4、舍长必须认真做好宿舍轮流值日工作。

值日职责:制止乱倒水及处理偶发事项,认真做好记录。

5、舍长有权制止学生的越轨行为。

6、舍长必须经常向班主任和舍务老师汇报宿舍情况。

1、值日生每天必须做到早、中、晚三扫制,平时应做到见脏就扫,见灰就擦,保持全天整洁。

2、公共区域的包干范围,每天中午统一行动,要求人人动手打扫各室的包干区。

3、被褥应折叠成型,每舍要放在同一位置,同一方向。蚊帐挂或不挂每舍都要统一。挂蚊帐的要挂好蚊帐。

4、床下鞋子应放成一直线,鞋尖一律朝前。

5、盆、杯、包等物应排列整齐。

6、毛巾、脚巾应分别晾整齐。

7、舍内不准乱挂衣、裤(雨天例外)。

8、端水进宿舍,不要装满盆,以免弄潮地面。

9、严禁随地大、小便,严禁乱倒水,严禁乱停自行车,严禁随意乱倒垃圾,

便纸要入篓。

10、清洁用具要定位放置。

11、不准随意乱扔瓜皮果壳,不准随地吐痰等。

1、寄宿生必须认真执行学校规定的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和起身。

2、严禁打牌和下棋,一经发现,一律没收,并责令其检查改正,屡教不改。

者以校纪处分。

3、严禁吸烟、喝酒,发现一次批评教育,二次以上警告处分。

4、不准乱接电源,乱拉灯火,严禁使用电炉,不准使用明火,违者批评教。

育,没收电器、蜡烛,屡教不改者以校纪处分并责令通学。

5、严禁在舍区点放烟火、爆竹,违反一次批评教育,二次以上校纪处分。

6、严禁-看黄色淫秽书刊,收听黄色录音,一经发现,将追查到底,视情节。

轻重给予校纪处分。

7、不准随意在外留宿,有事向班主任请假。

8、不准随意留宿外客,亲属探望,如遇特殊情况,需住宿者,经学校同意,

实行住宿登记,方可住宿。

9、宿舍必须保持安静,熄灯后不准讲话、播放录音机、听mp3,玩弄乐。

器、打手电、不准敲打墙壁。

10、学习时间不得随便进入宿舍,如遇特殊情况凭班主任证明,实行学生入舍登记手续,方可入舍。

11、学生在宿舍内严禁使用手机、小灵通。

宿舍总门开关时间:

关锁时间:(1)上午第一节正课预备铃。

(2)晚自修上课前(17:50分)。

开门时间:(1)当日下午洗澡时间(第三――四节)。

(2)晚就寝集合整队后(20:30分)。

1、公共财产做到人人爱护,专人保管,每件公物落实到专人管理,每学期同舍长订立一次财产管理合同,并上墙公布。期初点数交待,中途检查,期终验收清点,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视其情况轻重2~3倍赔偿。

2、爱护舍内墙面,保持整洁完好,不准在墙上乱涂乱画,乱拉绳线,乱钉钉子。

3、注意节约用水,水用完后立即关好水龙头。严禁打、砸、扳,以至损坏水龙头。凡堵塞下水道、排污管,其疏通费用由各舍负责,故意者从严处理。不准随意更换灯泡,以至损坏,故意损坏按第一条处理。

1、不准随便带外客到本宿舍闲谈。

2、进出宿舍关锁好门窗,保管好钥匙。各自保管好衣物、钞票、磁卡等。

3、严禁偷窃,对偷窃者视其情节轻重,在追回赃物的前提下,给予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检举偷窃者可加分、表扬并给予适当奖励。知情不报者给予扣分处理。

4、翻越围墙、门窗视偷窃处理。

1、学生在舍区要做到谈吐文明,服装整洁,不穿奇装异服,遵守社会公德。

2、对人要有礼貌,尊重老师和舍务人员,服从安排。

3、实行“星级宿舍”评比制度,每天检查,每周小结公布,期中初评,期终总评,对连续三周检查为最差的,除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外,并给予一定的处罚。

4、被评为“文明宿舍”,学校将举行隆重的表彰仪式,对该舍的学生给予一定的物质与精神奖励,其舍长可评为优秀舍长。

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公寓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所以为了营造良好寝室氛围,确保学生的安全健康成长,在学生公寓居住的我院学生都必须遵守《西语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服从公寓工作人员管理,自觉按《西语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制度》规范自我的行为,不得违反。

第二章: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学生应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本事和自我管理本事,及时劝阻、制止有损自身、他人以及公寓安全的不良行为。

第二条:学生寝室一经排定,无特殊情景不再调整。本科学生原则上须在学生公寓内住宿,如确有特殊原因要求在校外住宿,需要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条: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安全用电规范,严禁在寝室内使用或保存煤油炉、酒精炉、蜡烛、热得快、电炉、电热毯、电热杯、电水壶、电吹风、电熨板等明火设施和违禁电器。若查到违禁电器,将按《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第四条:严禁存放烟酒等违禁品。

第五条:严禁在寝室内私接、乱拉电源线、网线以及在配电、消防设施或线路上堆置物品。

第六条:严禁在公寓楼道及防火通道停放自行车和乱堆物品,坚持门厅、楼道及防火通道畅通;严禁擅自移动、破坏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应急灯、消防栓、灭火器、疏散标志等)。

第七条:计算机等贵重物品,学生本人需妥善保管,如发现丢失应及时报案,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破案。学生在寝室内使用计算机,应自觉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学生离开寝室要关窗落锁,在寝室休息时也要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范。

第三章::卫生管理规定。

第一条:学生寝室实行寝室长负责制,负责制定值日制度,每日安排值日生清扫本室卫生,督促寝室内成员整理内务,按时作息,维持正常的生活秩序。

第二条:学生要自觉坚持卫生间、洗漱间等公共区城的整洁。

第三条:学院舍委会每周检查一次学生寝室卫生,评比“礼貌寝室”,学校舍委会将不定期抽查。

第四条:查寝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1.地面:门前和室内地面洁净无积水,门口及室内无存留垃圾。

2.门窗及墙面:门、墙上无脚印、球印、禁止乱涂乱画,禁止有粘钩,之前遗留的粘钩不允许挂任何物品;门上禁止贴广告、宣传单;窗户玻璃明净,水壶统一摆放在窗台上,一字排。

3.桌面:每个人的桌子桌面上体积大的物品靠一侧摆放整齐,体积小的零碎物品统一收纳好,摆放整齐。

4.室内整体:保证每一天必须的通风时间,确保室内无异味,无卫生死角、蜘蛛网;暖瓶、凳子等摆放整齐;禁止挂床帘、蚊帐;全寝人被子朝同一方向(窗户)摆放,并且被子开口背向窗户,用统一的床单、被罩、枕巾;桌子横向靠窗摆放;床下物品和柜子上物品摆放整齐;床位和衣柜不允许私自移动;不允许私自串床铺;门上以及床上的名条一律不允许撕掉。寝室有鞋架衣柜等其他物品摆放遵循靠墙统一摆放、干净整洁原则;要求室内整体整洁明亮。(4人寝室合理利用梯子下头空间,物品摆放整齐。)。

5.床铺:床单、被罩及枕巾干净,摆放整齐;被子叠放按军事化要求,白单采用半包围散法;枕头置于被子与墙之间横放;床上无杂物,床头柜书籍等物品必须摆放整齐。

6.做到人走断电。

7.寝室内不允许悬挂衣架和衣物。鞋子统一摆放在门口一侧或者床下,拖鞋摆放整齐。

8.行李箱、整理箱摆放:4人寝室摆放在靠近窗台的空隙或者梯子下方,6人或8人寝室摆放在床下或者靠墙的空地。

8.清扫工具摆放整齐。

9.床位卡贴到要求的指定位置。

10.寝室内不允许养宠物。

备注:

1.窗帘坚持干净,不要损坏。

2.查寝时凳子上不要放衣物等其他物品。

3.查内务时除特殊情景外床上不得有人,否则会适当减分。

4.以上资料有不理解,可向工作人员询问,20xx级新生会有内训部成员深入寝室指导。

第四章:归寝管理规定。

第一条:学生公寓每一天早5:30开门,晚22:00关门,学生晚22:00以后归寝视为晚归。

第二条:有特殊情景关门后须外出公寓的,经辅导员同意,准予外出。未经请假夜不归寝或在公寓关门后强行外出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第三条:凡擅自爬门、爬窗损坏的公共设施一律由学生赔偿。且因爬门、爬窗造成的人身意外伤害,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对私自爬窗进入公寓楼或为他人晚归进入公寓楼供给方便的行为将从重从严处罚。对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翻爬门窗以及辱骂、恐吓管理人员的同学,学生工作处将按《哈尔滨师范大学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四条:学院每周日和周四对寝室进行常规夜检,并且不定期进行抽查,对夜不归寝者予以通报扣分批评。

宿舍管理制度

一、住校教师一律服从学校统一安排,不得私下调换宿舍,不得私拿学校公物。

二、住校教师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上午班主任在学生起床前起床;晚上回宿舍时间不得迟于23∶00。上班期间不得随意回宿舍。

三、宿舍长负责安排好本宿舍的卫生值日工作,其他教师应认真整理好床铺,并自觉做好值日工作,保持宿舍整洁。

四、任何教师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异性学生带到宿舍,禁止利用学生替自己做事。

五、不得留客住宿。

六、保持宿舍内外整洁、卫生,不得在宿舍内外乱贴、乱画。

七、节约水电,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宿舍内烧、煮饭菜,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八、校外集体宿舍的水电费应由住宿教师承担,原则上应由所住教师平均分摊。

九、住校教师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有关纪律制度,注意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

宿舍管理制度

一、舍长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好督促,争取最后离开宿舍,做好检查(包括物品摆放、地面卫生、垃圾处理等)。

二、宿舍成员相互督促,及时整理好个人内务,不妨碍整理内务,并团结一致尽量给予帮助。

三、中队长、副中队长每周三下第二节课,即大课间对宿舍进行检查(其他时间会不定进行抽查),查处的问题记录清晰,并且记清相关人员人名、宿舍号。建立专门记录本,检查结果上传到大队校内网上,实行公开量化。中队长每周至少召开一次舍长会,及时强调宿舍问题。

四、宿舍扣分严格实行责任制,查清到个人,并分清是个人问题还是值日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扣操行分处理,每次一分。违反用电安全(如人走充电器未拔等)的情况,扣除两分操行分。

五、大队宿舍分为男生组和女生组进行评比,男生组12个宿舍,女生组6个宿舍。检查时以每个宿舍为单位,每发现一个问题扣两分,建立个宿舍扣分记录,按扣分多少排名,男生组取扣分少的前六名,女生组取前3名进行奖励,宿舍每成员操行分加1分。

宿舍管理制度

为做好我校的防控工作,依据《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时有效地遏制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要组织住宿教师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必须人人重视,加强预防。

三、认真排查,由宿舍负责人实时监控,全面摸排传染风险,确保无遗漏,无死角,对宿舍教师出行情况、接触史、健康状况等有关防信息进行收集整理、登记造册、及时上报,实时追访。

四、严格把关,切断病源,落实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每天教师微信群里网络报平安。

五、防控期间,老师尽量减少外出,尽量不到人口密集、空间密闭的场所,如外出必戴口罩,回宿舍后必测体温、必登信息。

六、宿舍常通风,执行每日物表消毒和开放紫外线灯管进行室内消毒。讲卫生,勤洗手,注意休息,注意穿衣保暖,适当锻炼,保证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身体状态。

七、教师发现应该立即报告领导,发现要在2小时内报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八、防控期间,谢绝非宿舍人员来访,因工作需要,需经宿舍负责人批准。不允许非本宿舍区人员进入宿舍区,一经查实,将从重处罚。

宿舍管理制度

可以从卫生、安全、规范、秩序等几方面入手。推荐几条:

1、保持宿舍清洁,严禁宿舍内吸烟。

2、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及其他危险品进入宿舍。

3、严禁乱搭接、拆改电线电路及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

4、严禁在宿舍酗酒、聚众赌博。

5、严禁高空抛物,乱扔垃圾和烟头,乱倒污水。

6、严禁外人留宿,特殊情况须报主管部门批准。

寝室的规章制度都有哪些。

一、集体宿舍卫生是精神文明的窗口。保持宿舍整洁,创建“文明寝室”是寝室每个同学的责任。每个同学必须积极参加寝室卫生劳动,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的好习惯。

二、寝室内务管理实行寝室长责任制,寝室长由每...

一、保持宿舍的整洁卫生,勤开窗,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二、加强安全意识,保管好自己的财物,防火、防盗。

三、严格按照作息时间休息,外出必须9:00归宿。

四、遵守公共道德,不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不擅自进入他人房间,不随意拿取别人的用品。

五、每周按轮值表,负责宿舍卫生工作。

六、未经允许,不准将校外人员留宿。发现一次处罚20元。

七、每位老师做到节约用水,随手关灯。

八、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电热毯、热得快等用具。违反规定的每次罚款50元并对用具予以没收。

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健全宿舍清洁卫生及安全用电管理,确保职工住宿安全舒适,有一个良好的休息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每个宿舍必须选定(或班长指定)一名负责人,督促其管理室内的清洁卫生和安全用电等有关事项,确保室内整洁。

2、遵守作息时间,不开天亮灯。不大声喧哗和戏闹,特别是夜间加班回室时,不影响他人休息。不赌博或以娱乐为借口的变相赌博。

3、不随意乱倒剩菜剩饭或乱泼废水,自觉遵守项目部规定的"七不"规范。做好个人卫生,衣物整洁,摆放整齐。

4、不损坏公物,损坏照价赔偿。有意破坏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5、为了安全起见,严禁在使用的电线中或灯头上挂钩用电,违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条例第八条规定处罚。

6、未经组织审批,严禁任休人随意私装插座或灯头,违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条例第七条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