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常需要写报告来总结并呈现研究结果,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或者向下级传递决策指示。请大家仔细阅读以下的报告范文,从中可以学到一些写作技巧和表达方式。

资产评估报告内容精彩

(一)评估报告必须按照统一格式进行打印和装订,评估报告的项目名称应在封面显著即居上中间位置。评估机构名称及报告提交日期应在封面下方居中位置打印,字体应依次变小。

(二)评估报告须用幅面209×295毫米规格的纸张(a4纸规格)印刷,文中采用字体均应符合公文行文格式。

(三)评估报告应统一标注页码序号。

(四)评估机构应在评估报告书封底或其他适当位置注明评估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及邮政编码。

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

(一)凡按现行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的各类资产评估项目,应当按本基本内容与格式的要求撰写评估说明,其目的在于通过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评估机构描述其评估程序、方法、依据、参数选取与计算过程,通过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充分揭示对资产评估行为和结果构成重大影响的事项等,说明评估操作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行业规范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证实评估结果的公允性,保护评估行为相关各方的合法利益。

(二)评估机构、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应保证其撰写或提供的构成评估说明各组成部分的内容真实完整,未作虚假陈述,也未遗漏重大事项。

(三)评估说明是资产评估报告申请审查确认材料的必备部分,评估说明中所揭示的内容应同评估报告所阐述的内容一致。

(四)评估说明是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确认评估报告的重要文件,原则上评估说明不提交给其他有关当事人。

1.评估说明的封面及目录;。

2.关于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

4.资产清查核实情况说明;。

5.评估依据的说明;。

6.各项资产及负债的评估技术说明;。

8.评估结论及其分析。

(六)本基本内容与格式,对某具体评估项目确实不适用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修改,增减相关内容。

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基本要求

1.评估技术说明主要是对各项资产及负债进行评定估算和估价过程的详细说明,具体反映评估中选定的评估方法和采用的技术思路及实施的评估工作。评估技术说明应按评估项目涉及的会计科目分类逐一撰写,应至少含有以下基本内容:

(1)委估资产及负债的账面情况,包括账面金额、发生日期等;

(3)评估实施的工作,即评估过程中做了哪些工作;。

(4)评估价值确定的方法、依据、计算过程;。

(5)涉及的计算公式;。

(6)涉及的评估价值构成等式;。

(7)评估值与调整后账面值的差异及其原因;。

(9)外币资金折算为人民币时,所选取的汇率;。

(10)对于选用特殊方法进行评估,应详细介绍选用该方法的原因及其科学性、合理性。

2.评估技术说明可以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适当分类,但采用成本加和法评估整体资产至少应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其它资产、流动负债、长期负债和租金标准与使用费标准等。评估项目中不存在该类评估对象的除外。

说明应以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短期投资、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存货等分别撰写;评估过程或方法相同的可以适当组合、分类,如产成品、在用低值易耗品可以不并入存货,而单独予以说明。

2.在分类说明流动资产评估方法前,应按会计科目列示账面值并适当汇总,保证与资产负债表相对应。

3.各备抵账户账面余额包括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应按零值计算,且予以专项说明。

4.货币资金的评估说明。

(1)货币资金一般应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2)现金存放地点、盘点方式和过程;。

(4)如存在未达账项,应说明未达账项是否影响净资产,影响如何;。

(5)其他货币资金的存在形式、形成原因。

5.应收票据的评估说明。

(1)说明应收票据的种类、变现能力、信用程度;。

(2)说明已查阅票据凭证及查阅结果;。

(3)对于在评估现场工作日已变现的应收票据数额作说明;。

(4)对可能坏账的应收票据,应说明原因及如何确定评估值的;。

(5)已坏账的应收票据,应说明原因,并说明所取得证据。

6.应收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评估。

(2)说明清查核实的具体方法及核实结果;。

(3)对可能坏账的项目,应说明原因及如何确定评估值的;。

(4)对已坏账的项目,应说明原因及取得的证据。

7.短期投资的评估。

(1)说明投资种类、变现能力;。

(2)上市的有价证券应列示评估基准日的收盘价、持有量及评估计算过程;。

(3)非上市的有价证券应列示票面利息率或约定利息率及评估计算过程。

8.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的评估。

(1)递延资产包括开办费、长期待摊费用;。

(3)应结合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的具体内容说明是否存在尚存的资产或权利,如存在,应指明受益期、受益额。

9.存货的评估。

(2)外购存货说明账面价值构成,分析价值构成的合理性,并载明已查询市场价格;。

(3)自制存货说明销售成本率、销售费用率及相关的税费额或比率的确定方法与数额;。

(5)在用的存货应具体说明如何确定成新率;。

(7)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应当说明代销费用的结算方式,并结合代销费用的结算方式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

(三)长期投资的评估。

1.说明长期投资的种类、形成原因及对企业自身经营状况的影响;。

3.对于上市的证券,应说明已查询评估基准日的收盘价以及证券市场指数;。

6.对于非控股的其它投资,应简要介绍投资背景、被投资单位的概况,在不能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整体资产评估情况且不存在资产状况瑕疵情况下(说明原因),对于被投资单位资产变化较大(账面净资产超过注册资本15%以上的变化或固定资产初始投入项目内容或数量已变化15%以上)或投资超过3年,一般应说明是否已获得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审计后会计报表。

(四)机器设备的评估。

2.应说明评估原值的构成及其来源与依据;。

4.对于精密、大型、高价的设备,应说明已进行技术检测,并介绍检测情况;。

5.对于报废的设备,应特别提示,并说明检测的状况及继续使用的可能性;。

7.大型或重型设备的建筑基础,按房屋建筑物的评估要求进行;。

8.举例说明应选择金额大、技术典型的设备;。

9.举例设备应包括进口设备、国产设备、专用设备,国产设备应包括一般生产设备(机器)、运输设备、电子设备等不同类型,如有自制设备,应予以举例说明。

(五)房屋建筑物的评估。

1.总体介绍房屋建筑物的类型、建造日期、面积及特点、日常管理状况;

3.应说明房屋建筑物成新状况,或增贬值因素,并介绍进行量化的方法及依据;。

4.对于待修理房屋建筑物,应说明修复的可能性及费用;。

6.对于国家强制报废房屋建筑物,应特别提示,并说明查勘的状况及继续使用的可能性;。

8.应选择金额大、典型的房屋建筑物举例说明;。

9.房屋建筑物中含附属设备的,应按设备评估的`要求进行说明;。

10.如列举参照物(比较案例),应全面介绍比较因素;。

11.举例房屋建筑物应包括各种结构,对于构筑物也应举例说明。

(六)工程物资的评估。

1.应当说明工程物资应用的工程项目;。

2.工程物资评估说明的其他要求参照有关存货评估说明的格式与内容。

(七)在建工程的评估。

1.总体介绍在建工程的项目内容、开工日期、预计完工日期及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2.在建工程的评估说明参照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的评估说明要求;。

3.应说明在建工程账面价值的明细构成,并分析其合理性;。

4.应说明在建工程的形象进度、已支付工程款情况,并详细说明对评估价值的影响。

(八)土地使用权及资源性资产的评估。

2.说明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的构成,详细说明费用确定的依据,并反映影响因素;。

3.如列举参照物(比较案例),应全面介绍比较因素;。

4.资源性资产的评估按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

1.其他无形资产包括商标、专有技术、专利技术、软件、商誉、特许经营权等;。

4.具体说明无形资产特征、获利能力、获利期限;。

5.已实际应用的无形资产,应说明其应用、效益状况;。

6.具体说明对未来收益预测的依据,如市场调查结论、订单合同、政府推广文件等;。

7.对于所选择的评估方法,应适当说明选择原因;。

8.反映法律法规、宏观经济环境、技术进步、行业发展状况、企业经营管理、产品更新换代、市场销售等因素对其价值影响。

(十)负债评估说明。

1.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的评估。

(1)介绍借款的种类、发生日期、放贷银行名称、还款期限、贷款利率;

(2)写明根据清查核实情况确定其真实性、完整性;。

(3)写明借款条件对企业资产状况及价值的影响及影响程度;。

(4)应说明利息支付情况,并分析利息支付情况对评估值的影响。

2.应付票据的评估。

(1)介绍应付票据的种类、发生日期、偿还日期;

(2)写明根据清查核实情况确定其真实性、完整性;。

(3)对于带息票据,应说明利息率及支付情况,并表示已考虑利息支付对评估值的影响;。

(4)写明逾期未付票据的原因,并表示是否已查明确实存在债权人。

3.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它应付款的评估。

(1)简要介绍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它应付款发生日期、形成原因;

(2)写明已根据清查核实情况查明其真实性、完整性;。

(3)说明已考虑了未达账项对企业负债的影响;。

(4)对于预提性质的其它应付款参照预提费用评估的说明要求。

4.预提费用的评估。

(1)介绍预提费用的明细内容、计提依据;。

(2)对于长期未转销的预提费用,应说明原因,并说明已查证存在债权人;。

(3)说明已查明预提费用系应付未付的费用;。

(4)对于非实际负担的项目,应逐一说明。

5.应交税金、其它应交款的评估。

(1)介绍应交税金、其它应交款的具体内容;。

(2)介绍被评估单位相关的税费政策,特别提示被评估单位所享有的优惠政策;。

(3)对于长期未缴的款项,应说明原因。

6.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的评估。

(1)简要介绍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的具体内容;。

(2)简要介绍被评估单位相关的工资福利政策;。

(3)说明已对工资、福利费的计提、发放或使用进行了核实。

7.应付利润(应付股利)的评估。

(1)简要介绍被评估单位利润(股利)分配政策;。

(2)说明已对应付利润(应付股利)按合同、协议进行了清查核实;。

(3)对于长期未付的利润(股利),应说明原因,并说明已考虑可能需要支付逾期利息对企业负债增加的因素。

8.住房周转金的评估。

(1)介绍被评估单位住房周转金的形成途径和用途;。

(2)说明已对被评估单位住房周转金的形成、使用进行了清查与核实;。

(3)对于评估基准日住房周转金为借方的余额且数额较大,应适当说明原因。

资产评估报告内容精彩

6、评估基准日;

7、评估原则;

8、评估依据;

9、评估方法;

10、评估过程;

11、评估结论;

12、特别事项说明;

13、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16、尾部。

(二)首部。

2、报告书序号。报告书序号应符合公文的要求,包括评估机构特征字、公文种类特征字(例如:评报、评咨、评函,评估报告书正式报告应用“评报”,评估报告书预报告应用“评预报”)、年份、文件序号,例如:××评报字(1998)第18号,位置本行居中。

(三)绪言。

应写明该评估报告委托方全称、受委托评估事项及评估工作整体情况,一般应采用包含下列内容的表达格式:

(四)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

1、应较为详细地分别介绍委托方、资产占有方(两者合一的可作为资产占有方介绍)的情况,主要包括:

(1)名称、注册地址及主要经营场所地址、法定代表人、历史情况简介;

(2)企业资产、财务、经营状况,行业、地域的特点与地位,以及相关的国家产业策。

3、如资产占有方为多家企业,须逐一介绍。

(五)评估目的。

1、应写明本次资产评估是为了满足委托方的何种需要,及其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类型;

2、须简要、准确说明该经济行为的发生是否经过批准,如已获批准,则应写明已获得的相关经济行为批准文件,含批名称、批准单位名称、确立日期及文号。

(六)评估范围和对象。

1、须简要写明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在评估前的账面金额及资产类型;

2、如纳入评估的资产为多家占有,应说明各自的份额及对应的主要资产类型;

3、须写明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是否与委托评估及立项时确定的资产范围一致,如不一致则应说明原因。

(七)评估基准日。

2、写明确定评估基准日的理由或成立的条件;

3、须对确定评估基准日对评估结果影响程度作出明确揭示;

4、申明评估中所采用的价格是否是评估基准日的标准,如不是则说明原因;

5、评估基准日的确定应由评估机构根据经济行为的性质商委托方确立,并尽可能与评估目的实现日接近。

(八)评估原则。

1、写明评估工作过程中遵循的各类原则;

2、写明本次资产评估遵循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公认原则;

3、对于所遵循的特殊原则,应作适当阐述。

(第九条)评估依据。

1、评估依据一般可划分为行为依据、法规依据、产权依据和取价依据等;

3、法规依据应包括资产评估的有关条法、文件及涉及资产评估的有关法律、法规等;

4、产权依据应包括评估资产的产权登记证书、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等;

6、对评估项目中所采用的特殊依据应在本节内容中披露。

(十)评估方法。

1、简要说明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所选择并使用的评估方法;

2、简要说明选择评估方法的依据或原因;

4、对于所选择的特殊评估方法,应适当介绍其原理与适用范围。

(十一)评估过程。

5、评估汇总中应反映评估结果汇总、评估结论分析、撰写说明与报告、内容复核的过程。

(十二)评估结论。

4、存在多家资产占有方的项目,应分别说明评估结果;

5、对于不纳入评估汇总表的评估结果,应单独列示;

8、对不纳入评估结果的各类租赁资产,其评估结果应单独表述,并说明是否纳入评估结果汇总表。

(十三)特别事项说明。

2、提示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注意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3、揭示评估人员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十四)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1、揭示评估基准日之后发生的重要事项;

2、特别提示评估基准日的期后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3、说明所揭示的期后事项系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之间发生的重大事项;

4、说明发生在评估基准日期后不能直接使用评估结论的事项。

1、具体写明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条件和假设条件;

2、写明评估报告的作用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

3、写明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

4、写明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申明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1、写明评估报告提交委托方的具体时间;

2、评估报告原则上应在确定的评估基准日后3个月内提出。

(十七)尾部。

1、写明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名称,并盖章;

2、写明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姓名并签名;

3、至少由两名注册资产评估师盖章并签名。

资产评估报告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2)声明;。

3)摘要;。

4)正文;。

5)附件。

1)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2)评估目的;。

3)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4)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5)评估基准日;。

6)评估依据;。

7)评估方法;。

8)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9)评估假设;。

10)评估结论;。

11)特别事项说明;。

12)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3)评估报告日;。

14)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评估机构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者合伙人签字。

资产评估报告编写基本要求

编写资产评估报告要注意内容客观、真实,篇章安排合理、交代周到详细,语言表达严密。制作评估报告的基本要求是:

客观是真实、准确的前提,也是资产评估报告的生命所在。内容客观主要是对评估人和撰稿者思想品质、政策水平、职业和道德修养的要求。在评估中因舞弊或玩忽职守造成评估结果不实的,将由国家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必要的处罚。同时,内容客观也是对评估报告写作技法上的要求。对评估过程,尤其是采用的具体评估方法交代周全,引用的资料合理可靠,都能显示报告的客观性,从而增强社会对报告的信赖程度。

篇章是按照说明——结论还是结论——说明的次序安排都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按方法——说明——原则——根据的次序安排结构,则是明显的逻辑混乱。报告的正文一般不宜写长,拟随正文附件详细展示的内容就不宜在正文中专门安排篇幅。有些报告为了增强客观性,需要详细叙述评估过程的某个环节或希望展示运用某种评估方法建立的评估模型,这些都以作为附件处理为好。还有些报告习惯于把尾部位置安排在正文的左下角,这在篇章的形式上也是不合理的。

正文既要简练,又要交代周详。这就是一对矛盾,解决矛盾的方法一是要抓准重点,非重点问题无需周详;二是语言上必须精炼。

包括所持的原则依据,引用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与规定的评估范围是否一致等内容。对评估机构的合法性必须在附件中加以交代,评估人员的合法性则应在尾部以注明职务、职称的形式加以交代。

评估结果是否真实可信,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所采用的评估方法是否科学。评估方法主要有现行市价法、重置成本法、收益现值法、清算价格法等,应该根据标的物的性质和用途加以选用。允许在一项评估中对不同种类的标的物分别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但是,究竟在评估某一标的物时具体采用哪一种方法,则必须加以交代,以显示其科学性。

资产的价值受市场、时间、政治、政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评估时应针对不同的评估对象和环境条件,将可能影响被评估对象价值的诸种因素考虑周全,然后修正出确切的评估结论。撰写报告时应对各种影响资产价值的因素均予考虑。但却未加以反映或反映得不周详,则是写作中的失误。如果模糊不清、存有歧义,则有可能发生误导。因此,要善于采用定义法、限定法对有关概念加以明确。

编写资产评估报告的基本要求

资产评估报告,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在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特定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后,编制并由其所在评估机构向委托方提交的反映其专业意见的书面文件。它是按照一定格式和内容来反映评估目的、假设、程序、标准、依据、方法、结果及适用条件等基本情况的报告书。广义的资产评估报告还是一种工作制度。它规定评估机构在完成评估工作之后必须按照一定程序的要求,用书面形式向委托方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评估过程和结果。狭义的资产评估报告即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既是资产评估机构与注册资产评估师完成对资产作价,就被评估资产在特定条件下价值所发表的专家意见,也是评估机构履行评估。

合同。

情况的总结,还是评估机构与注册资产评估师为资产评估项目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证明文件。

下面就由小编给大家分享一篇关于编写资产评估报告的基本要求的相关材料,供大家学习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编写资产评估报告要注意内容客观、真实,篇章安排合理、交代周到详细,语言表达严密。制作评估报告的基本要求是:

(1)内容客观真实。

客观是真实、准确的前提,也是资产评估报告的生命所在。内容客观主要是对评估人和撰稿者思想品质、政策水平、职业和道德修养的要求。在评估中因舞弊或玩忽职守造成评估结果不实的,将由国家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必要的处罚。同时,内容客观也是对评估报告写作技法上的要求。对评估过程,尤其是采用的具体评估方法交代周全,引用的资料合理可靠,都能显示报告的客观性,从而增强社会对报告的信赖程度。

(2)合理安排结构。

篇章是按照说明——结论还是结论——说明的次序安排都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按方法——说明——原则——根据的次序安排结构,则是明显的逻辑混乱。报告的正文一般不宜写长,拟随正文附件详细展示的内容就不宜在正文中专门安排篇幅。有些报告为了增强客观性,需要详细叙述评估过程的某个环节或希望展示运用某种评估方法建立的评估模型,这些都以作为附件处理为好。还有些报告习惯于把尾部位置安排在正文的左下角,这在篇章的形式上也是不合理的。

(3)有根有据。

正文既要简练,又要交代周详。这就是一对矛盾,解决矛盾的方法一是要抓准重点,非重点问题无需周详;二是语言上必须精炼。

(4)注意评估过程的合法性。

包括所持的原则依据,引用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与规定的评估范围是否一致等内容。对评估机构的合法性必须在附件中加以交代,评估人员的合法性则应在尾部以注明职务、职称的形式加以交代。

评估结果是否真实可信,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所采用的评估方法是否科学。评估方法主要有现行市价法、重置成本法、收益现值法、清算价格法等,应该根据标的物的性质和用途加以选用。允许在一项评估中对不同种类的标的物分别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但是,究竟在评估某一标的物时具体采用哪一种方法,则必须加以交代,以显示其科学性。

(6)全面考虑影响资产价值的因素。

资产的价值受市场、时间、政治、政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评估时应针对不同的评估对象和环境条件,将可能影响被评估对象价值的诸种因素考虑周全,然后修正出确切的评估结论。撰写报告时应对各种影响资产价值的因素均予考虑。但却未加以反映或反映得不周详,则是写作中的失误。如果模糊不清、存有歧义,则有可能发生误导。因此,要善于采用定义法、限定法对有关概念加以明确。

研究报告的基本写作内容

1.总写你的专业背景或经历会给你的继续研究打下什么样的基础(如数学功底,统计知识或计算机知识,经济理论,管理知识或个人经历或广博的知识面或英语特棒等等)。

2.详写你感兴趣的方向以及对这个方向的认识。可写几个方向1,2,3分别阐释,或只写一个方向。包括这个方向的研究方法,你的兴趣所在,你觉得研究这个方向的意义,这个方向的最新进展,这个方向的大师以及你准备如何进行研究(如果不知道,就写要抓紧时间看哪方面的书,哪些理论值得你去深入思考等等,表明你的强烈的求知欲望和研究潜能,打动老师^-^)。

3.(可写可不写)。还可结合写点你对这个专业哪些老师的方向感兴趣,老师的研究成果是什么。(甚至可以说这是你报考的动力所在,但要真实感受,不能虚情假意)。

4.(可写可不写)表明你的信心和决心。表明你在读研期间将抓紧时间,好好学习,尽可能地充实和提高自己。(要知道,每个老师都喜欢务实勤奋的学生,千万别写要做些兼职或社会实践,那会耽误你宝贵的学习时间!)。

主要就这些了,再说明几点:

1.字数在一页至两页之间,最好不要超过两页.光华的老师都很忙,没时间看你的长篇累牍。

2.内容一定要真实,可以略为夸张,但不能是假的。

3.同时要准备一下研究计划中提到的内容。面试老师可能会问你一些报告中的细节问题,你应该很有把握地回答出来。

4.要写出自己的亮点或特色,不要千篇一律,结合自己的特点写。

资产评估报告都包括哪些内容全

资产评估报告封面须载明下列内容:资产评估项目名称、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的编号、资产评估机构全称和评估报告提交日期等。有服务商标的,评估机构可以在报告封面载明其图形标志。

每份资产评估报告书的正文之前应有表达该报告书关键内容的摘要,用来让各有关方面了解该评估报告书的主要信息。该摘要与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注册资产评估师、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及评估机构等签字盖章和署明提交日期。该摘要还必须与评估报告书提示的结果一致,不得有误导性内容,并应当采用提醒文字提醒使用者阅读全文。

(1)首部。评估报告书正文的首部应包括标题和报告书序号,标题应含有“xxx(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字样。

(2)序言。报告书正文的序言应写明该评估报告委托方全称、受托评估事项及评估工作整体情况。

(3)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报告书正文的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应较为详细地分别介绍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的情况。当委托方和占有方相同时,可作为资产占有方介绍,也要写明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之间的隶属关系或经济关系。无隶属关系或经济关系的,应写明发生评估的原因,当资产占有方为多家企业时,还须逐一介绍。

(4)评估目的。报告书正文的评估目的应写明本次资产评估是为了满足委托方的何种需要,及其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类型,并简要准确地说明该经济行为是否经过批准。若已获批准,应将批准文件的名称、批准单位、批准日期及文号写出。

(5)评估范围和对象。这部分应写明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及其类型,并列出评估前的账面金额。评估资产为多家占有,应说明各自的份额及对应资产类型。

(6)评估基准日。这部分应写明评估基准日的具体日期,确定评估基准日的理由和成立条件,揭示确定基准日对评估结果的影响程度。另外,还应对采用非基准日价格标准作出说明。评估基准日应根据经济行为的性质由委托方确定,并尽可能与评估目的实现日接近。

(7)评估原则。应在这部分中写明评估工作过程中遵循的各类原则和本次评估遵循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公认原则。对所遵循的特殊原则也应作适当阐述。

(8)评估依据。应在这部分中列示评估依据,包括经济行为依据、法律法规依据、产权依据和取价依据等。对评估中采用的特殊依据应作相应的披露。

(9)评估方法。应在这部分中说明评估过程所选择、使用的评估方法和选择评估方法的依据或原因。对某项资产评估采用一种以上评估方法的还应说明原因并说明该资产价值的确定方法。对所选择特殊评估方法的,也应介绍其原理及适用范围。

(10)评估过程。这部分应反映评估机构自接受评估项目委托起至提交评估报告的全过程。包括接受委托过程中确定评估目的、对象及范围,基准日和拟定评估方案的过程;资产清查中指导资产占有方清查、搜集准备资料、检查与验证过程;评估估算中的现场检测与鉴定、评估方法选择、市场调查与分析过程;评估汇总中的结果汇总、评估结论分析、撰写报告与说明、内部复核过程,以及提交评估报告等过程。

(11)评估结论。这部分是报告正文的重要部分,应使用表述性文字完整地叙述评估机构对评估结果发表的结论,对资产、负债、净资产的账面价值、调整后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及其增减幅度进行表述,还应单独列示不纳入评估汇总表的评估结果。

(12)特殊事项说明。在这部分中应说明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也应提示评估报告使用者注意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还应提示评估人员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3)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在这部分中,应揭示评估基准日后至评估报告提出日期间发生的重要事项,以及评估基准日的期后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还应说明发生在评估基准日期后不能直接使用评估结论的事项。

(14)评估报告法律效力、使用范围和有效期。这部分应具体写明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条件和假设条件,并写明评估报告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和评估结果的有效使用期限。还应写明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依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主管部门审查使用,并申明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15)评估报告提出日期。在这部分中,应写明评估报告书提交委托方的具体日期。评估报告书原则上应在确定的评估基准日后三个月内提出。

(16)尾部。这部分应写明出具评估报告书的机构名称并加盖公章,还要由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和至少两名负责评估的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名盖章。

4.备查文件的基本内容。

(1)有关经济行为文件;。

(2)资产评估立项批准文件;。

(3)被评估企业前三年会计报表(至少包括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4)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5)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6)委托方、资产占有方的承诺函;。

(7)资产评估人员和评估机构的承诺函;。

(8)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9)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资产评估报告书内容

二、评估目的。

三、评估范围和对象。

四、评估基准日。

五、评估假设与原则。

六、评估依据。

(一)主要法律法规。

(二)经济行为文件。

(三)重大合同协议、产权证明文件。

(四)采用的取价标准。

(五)参考资料及其他。

七、评估方法。

八、评估过程。

九、评估结论。

十、特别事项说明。

十一、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十四、备查文件。

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基本要素

(3)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4)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5)评估基准日;。

(6)评估依据;。

(7)评估方法;。

(8)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9)评估假设;。

(10)评估结论;。

(11)特别事项说明;。

(14)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签章。

一、为进一步促进我国资产评估工作的发展,规范资产评估行为,完善资产评估工作程序,提高资产评估行业的执业水平,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91号令)[1]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凡按现行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的各类资产评估项目必须遵循本规定。

评估机构在具体项目的操作中,其工作范围和深度并不限于本规定的要求。

四、本规定所称资产评估报告是由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资产评估说明、资产评估明细表及相关附件构成。

五、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活动时,应当遵循资产评估的一般原则和本规定的要求;具体项目不适用本规定的,可结合评估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减相应的内容。

六、资产评估活动应充分体现评估机构的独立、客观、公正的宗旨,资产评估报告书的陈述不得带有任何诱导、恭维和推荐性的陈述,评估报告书正文不得出现评估机构的介绍性内容。

七、资产评估报告的数据一般均应当采用阿拉伯数字,资产评估报告应用中文撰写打印,如需出具外文评估报告,外文评估报告的内容和结果应与中文报告一致,并须在评估报告中注明以中文报告为准。

八、凡涉及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九、本规定由财政部负责解释、修订,并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具体内容资产评估报告书的作用有

相应的法律责任。评估报告声明应当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和使用限制等内容。评估报告声明应当置于评估报告摘要之前。

3.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正文的基础上编制评估报告摘要。

评估报告摘要应当简明扼要地反映经济行为、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评估方法、评估结论及其使用有效期、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等关键内容。

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评估报告摘要应当置于评估报告正文之前。

二、正文。

(一)绪言;。

(三)评估目的;。

(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五)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六)评估基准日;。

(七)评估依据;。

(八)评估方法;。

(九)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十)评估假设;。

(十一)评估结论;。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十四)评估报告日;。

(十五)签字盖章。

2.绪言一般采用包含下列内容的表述格式:“×××(委托方全称):

×××(评估机构全称)接受贵单位(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评估方法(评估方法名称),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方全称)拟实施×××行为(事宜)涉及的×××(资产--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企业、股东全部权益、股东部分权益)在××××年××月××日的××价值(价值类型)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3.评估报告正文应当介绍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的概况。

(一)委托方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一般包括名称、法定住所及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及主要经营范围等。

(二)企业价值评估中,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概况一般包括:

(3).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之间的关系(如产权关系、交易关系)。

(三)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评估,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概况一般包括名称、法定住所及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及主要经营范围等。

(四)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为同一企业,按对被评估单位的要求编写。

(五)存在交叉持股的,应当列示交叉持股图并简述交叉持股关系及是否属于同一控制的情形。

(六)存在关联交易的,应当说明关联方、交易方式等基本情况。

4.评估报告应当说明本次资产评估的目的及其所对应的经济行为,并说明该经济行为获得批准的相关情况或者其他经济行为依据。

5.评估报告应当对评估对象进行具体描述,以文字、表格的方式说明评估范围。

企业价值评估中,应当说明下列内容:

(五)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面金额(或者评估值)。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评估,应当说明委托评估资产的数量(如土地面积、建筑物面积、设备数量、无形资产数量等)、法律权属状况、经济状况和物理状况等。

6.评估报告应当说明市场价值及其定义。选择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类型,应当说明选择理由及其定义。

7.评估报告应当说明评估基准日及确定评估基准日所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本项目评估基准日是××××年××月××日;。

(二)确定评估基准日所考虑的主要因素(如经济行为的实现、会计期末、利率和汇率变化等)。

8.评估报告应当说明本次评估业务所对应的经济行为、法律法规、评估准则、权属、取价等依据。

(二)法律法规依据通常包括与国有资产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等;。

(五)取价依据通常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会计、经营方面的资料,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技术标准和政策文件,以及评估机构收集的有关询价资料、参数资料等;(六)其他参考依据。

9.评估报告应当说明所选用的评估方法,以及选择评估方法的理由。

以持续经营为前提,采用两种以上方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应当分别说明两种评估方法选取的理由以及评估结论确定的方法。

10.评估报告应当说明自接受评估项目委托起至出具评估报告的主要评估工作过程,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二)指导被评估单位清查资产、准备评估资料,核实资产与验证资料等过程;。

(三)选择评估方法、收集市场信息和估算等过程;。

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基本要素

(3)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4)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5)评估基准日;。

(6)评估依据;。

(7)评估方法;。

(8)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9)评估假设;。

(10)评估结论;。

(11)特别事项说明;。

(14)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签章。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像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格式:

资产评估报告书基本内容格式要求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格式。

(一)凡按现行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的各类资产评估项目,应当按本基本内容与格式的要求撰写评估说明,其目的在于通过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评估机构描述其评估程序、方法、依据、参数选取与计算过程,通过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充分揭示对资产评估行为和结果构成重大影响的事项等,说明评估操作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行业规范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证实评估结果的公允性,保护评估行为相关各方的合法利益。

(二)评估机构、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应保证其撰写或提供的构成评估说明各组成部分的内容真实完整,未作虚假陈述,也未遗漏重大事项。

(三)评估说明是资产评估报告申请审查确认材料的必备部分,评估说明中所揭示的内容应同评估报告所阐述的内容一致。

(四)评估说明是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确认评估报告的重要文件,原则上评估说明不提交给其他有关当事人。

1.评估说明的封面及目录;。

2.关于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

4.资产清查核实情况说明;。

5.评估依据的说明;。

7.整体资产评估收益现值法评估验证说明;。

8.评估结论及其分析。

(六)本基本内容与格式,对某具体评估项目确实不适用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修改,增减相关内容。

一、概述。

五、备查文件。

评估说明。

一、撰写评估说明的基本要求。

二、评估说明封面及目录。

三、关于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

五、资产清查核实情况说明。

六、评估依据的说明。

八、整体资产评估收益现值法评估验证说明。

九、根据评估结论及其分析。

评估明细。

一、概述。

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基本要素

(3),评估依据,如所应遵守的法律,法规,经济行为文件,重大合同协议等;。

(4),评估目的;。

(5),评估原则,即资产评估的行为规范;。

(6),评估程序;即资产评估的工作从开始靠结束的顺序;。

(7),评估价值类型,即对评估价值的质的规定;。

(8),评估方法,即评估资产所采用的特定的技术,是分析和判断资产评估价值的手段和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