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工作报告,上级可以了解到我们的工作成果、工作量以及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请大家阅读下面的一些工作报告样本,它们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写作的要点。

廉洁从业情况工作报告

本年度我分管农业、林业、科技、旅游、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现将一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思想理论学习,提高理论水平,一个干部的成熟,首先是理论上的成熟,抓住每次的学习机会,努力克服应付式、抱佛脚式的学习。

(二)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为群众服务的`水平。只有精通专业知识,才能悠然自得驾驭职业之舟。如生态环保、科技、旅游等专业性较强,如不学习,寸步难行,难有作为;新农村建设涉及面广,难度大,如何引导群众、帮助群众、依靠群众,激发广大群众投身于新农村建设都需要我去思考、去学习,只有学习好,才能工作好,把工作当作学习的"本"在学中干、干中学、边学边干,以学习提升能力,以能力增加实绩。

(三)努力向他人学习。"三人行,必有吾师"、"他之石可以攻玉"等,都说明在自己身边,有许多可以求教的老师,平时注意虚心向他人学习,有时在工作中有很多疑难和困惑,经常请教领导和同事,有时会眼前一亮,茅塞顿开,棘手问题迎刃而解。

(一)农业方面。积极组织开展农技培训,在12个村适时办了1期技术培训班,群众称之为"及时雨",新建茶园400亩、桑园20亩,新建标准化茶厂一座,如期完成农业保险任务。

(二)林业方面。全面完成县下达的造林任务717亩(含四大基地建设),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任务超额完成。特别是油茶基地建设标准高,中药材基地建设稳步推进。护林防火卓有成效,没有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三)旅游方面。积极配合妙道创4a景区建设。大别大峡谷路桥主体工程已经完成,4a风景区已通过了省市验收,正迎接国家级验收。景区安全无事故。

(四)包点村工作。xxxx年包点村河南村圆满完成了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和村年度目标,完成村庄整治100户,1户灾后重建已喜迁新居。

(一)严格执行镇党委、政府各项规制度,不搞下不为例,如考勤、招待、用车等,作为班子成员带头执行。

(二)分工分管工作,从不为难群众,从不接受吃请,做到干净干事。

一年,在镇党委、政府集体领导下,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与领导要求和群众的期待还有距离,存在问题,显而易见,如工作时冷时热,与领导和同志有时沟通较少,只知道埋头拉车。

达标情况工作报告

为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我校十分重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和测试工作,在20xx年9月对全校学生进行了体育项目测试,并将测试数据上报,现将实施工作总结如下:

开学初,体育教师明确各年级测试项目,测试步骤和操作细则,并要求体育教师对各班进行《标准》的测试项目及锻炼方法的宣传教育,让他们认识《标准》实施办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学校还把《标准》工作方案复印给各班,让学生了解测试达标要求来督促自已平时积极主动地锻炼身体。

1、在测试前,对学生进行身体健康情况的摸底调查,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测试,并对测试仪器调试、场地、设施以及环境的布置和安排进行排查,制订详细的测试细则和安全措施,指导受试者做好充分的预备活动等。

2、采用达标运动会的形式,我校完成了全体学生达标测试,一、二年级进行了50米跑、坐位体前屈、一分钟跳绳、肺活量、身高标准体重的达标测试。三、四年级进行了身高标准体重、肺活量、50米跑、坐位体前屈、一分钟跳绳、一分钟仰卧起坐的达标测试。五、六年级进行了身高标准体重、一分钟仰卧起坐、50x8往返跑、50米跑、坐位体前屈、一分钟跳绳、肺活量的达标测试。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圆满完成各项达标测试。我校严格按照《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规定,取消了单项得分的限制,以测试项目得分之和为评定等级的依据。60-80为及格,80-90为良,90分上为优。新标准取消单项得分限制,充分允许学生存在差异,这客观地尊重学生的体质差异,也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充分体现了新标准的人本观。于10月20日开始将学生测试数据输入电脑,进行数据统计工作。

3、在测试过程中,学生态度端正,认真测试,各项测试成绩很正常。但是也有一小部分学生抱着好玩的心态。高年级学生对耐力项目(50米x8)的测试有偷懒的现象,导致50米x8成绩较低。

在测试全部结束后,利用计算机教师的空余时间对数据进行录入、录入之后体育教师对数据进行了分析并上传,实事求是地向学生反馈测试结果。

全校1774人参加了《标准》活动,结果表明,学生的体质健康的现状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如下几个方面:

1、学生体能素质下降。学生的速度、耐力、柔韧性、爆发力和力量等素质均出现全面下降。除反映速度素质的50米跑成绩下降幅度较小外。其余各方面素质下降幅度较为明显。

2、肥胖学生增多,特别是低年级肥胖增长更快。

3、从坐位体前屈及格人数看,学生身体的协调性还有待于提高。

4、反映肺功能的肺活量有下降趋势。学生体质健康方面存在的问题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造成学生身体下降。特别是耐力、柔韧性、力量和肺活量持续下降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学生体育锻炼不足,包括锻炼时间和强度均不够,尤其是学校组织的课外体育活动少。所带学校体育活动兴趣队学生不能得到保障,存在重重智育轻体育的严重现象。而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改善带来的热量摄入过多,饮食结构和习惯也不合理。也是导致学生肥胖,身体素质下降的主要原因之一。

1、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强化增强体质的意思。

2、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终身体育的意识。

3、坚持每天锻炼一小时。

4、加强学生体育课教学,为提高学生身体素质服务。

安全排查情况工作报告

我校与xx年11月29日对校园安全情况进行了拉网式认真排查,现将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1、校园内各室、围墙、厕所等无安全隐患,无裂缝、倾斜、断裂等现象,各室房顶的椽子、行条等无断裂。微机室、图书室、防盗窗结实、安全,其它室防护措施到位,无安全隐患。

2、学校建立了教师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学校采用封闭式管理,外来人员登记准入制度、教师值周制度等;确保了学生在上课期间无外来因素干扰。

3、加强学生各种安全教育,特别是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禁止学生带零用钱到校,禁止学生在上校期间购买物品(特别是小食品)。

4、加强了学生上学、放学的管理。学生进入学校,不准在校门口逗留,中午、下午放学时间我校分别在校门口每天安排了年级教师进行疏导、护送学生放学。

5、因我校紧靠xx路,每天有几十名学生上学、放学,为此,我校特别重视学生的安全工作,每天上学、放学时间,值日教师在路边引导确保学生顺利、安全入校、离校安全。

1、经排查,学校周边没有发现高危人群、精神病等容易危害本校及学校安全的人员。

2、学校前方设有“前方学校、减速慢行”标志,xx路口有斑马线。

1、xx路口斑马线已经不太明显,需要重新刷新。

2、我校一年级教室西北角槐树压房顶需要去除,我校已于村委取得联系马上清除。

3、校门外需要一块非本校人员禁止入内的警示牌、一块温馨提示牌。

4、校门外小摊点有点嚣张,有待中心校和派出所出面协助清理。

讨论工作报告的情况汇报

为切实改进在大讨论、大整改活动中查摆出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转变我乡干部作风,我乡深入开展了大讨论、大整改活动“回头看”,对大讨论活动进行总结反思,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针对查摆出的干部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专题会议讨论整改方案,在征求广大党员干部意见的基础上,迅速制定了《乡开展“整顿干部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大讨论、大整改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乡开展整顿干部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大讨论、大整改活动实施方案》,我乡全体机关干部认真贯彻执行,整改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取得了一定实效。一是学习意识空前高涨。通过组织培训、撰写心得体会、读书笔记等手段,使全体机关干部意识到了学习的重要性,享受到了学习带来的成果,学习意识空前高涨,学习氛围更加浓厚,大部分干部能主动学习。二是纪律意识得到增强。通过完善考核制度,严格考核等制度,不断加强督查,使机关干部的纪律意识得到增强。自整改活动开始后,没有出现无故迟到、早退现象,没有干部在上班时间利用电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三送”夜访也正常。三是创新意识得到增强。乡党委、政府时常鼓励广大干部敢想,敢干,敢于创新,并对取得创新成果的干部予以奖励,不断引导干部树立创新意识。四是主动服务意识得到增强。通过“送政策、送服务、送温暖”全体三送干部深入基层,走访群众,了解群众所急、所需、所想,和农民做朋友,使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干部为群众主动服务的意识得到增强。五是工作效率有了一定的提高。通过公开、简化办事流程等手段,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等制度,使干部提高工作效率的意识得到增强。

虽然整改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离整改预期效果还有不小差距。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要再接再厉,加大整改力度,切实改进我乡的干部作风,为我乡的转型发展、率先发展打下牢困基础。

(一)进一步完善制度。通过进一步完善学习、创新、考核等制度,不断提高规范管理程度,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

(二)进一步强化自查自纠就,不断改进干部作风。通过广泛征求意见、撰写自查材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多种形式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三)开展暗访督查,巩固活动成果。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检查,开展暗访督查、接受投诉举报并进行调查核实、督促整改、严格问责。

关于做好旅游管理的探讨论文。

关于会计理论结构的探讨论文。

关于电力信息安全的探讨论文。

关于初中物理教学研讨论文。

关于高中化学教育探讨论文。

关于湖北公路文化特征探讨论文。

关于国际金融创新问题的探讨论文。

关于林场成本会计理论的探讨论文。

浅析关于数控教学质量方法的探讨论文。

公交建设情况调研工作报告

**水电第一台机组已投入发电,全部工程建设即将竣工,**乡电站建设区群众对所反映的征占土地问题没有得到解决,造成涉及农户思想不稳定,于4月16日对**水电站施工区坝址进行围堵,阻止电站施工。接报后,县发改局高度重视,迅速将情况向政府分管领导报告,同时及时向**乡通报情况,要求乡党委政府及时安排人员到围堵现场对群众进行劝说疏导,及时将围堵群众劝说撤离围堵现场,保障电站正常施工。汛期即将到来,为避免再次出现群众围堵阻止电站正常施工情况的发生,影响电站建设进度,4月17日,我局牵头组织市移民局、县移民局、南盘江**水电站有限公司和**乡党委政府召开了遗留问题协调工作会议,会议要求为维护当地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保障电站顺利竣工投入使用,对所涉及征占地的农户提出的补偿遗留问题应及时进行解决,由县移民局、**乡党委政府、**水电站等相关单位深入现场进行核实确认,确认准确无误后书面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由县政府研究协商解决。

一、调查核实存在困难和问题。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需解决的主要问题为:。

(1)施工区2号渣场临时用地变更为永久用地面积认定不足且补偿资金拨付不足。因施工区2号渣场所征用的.临时用地现已被渣填埋压占,经**公司、县移民局上报省移民局及电站设计单位同意调整规划设计,将其变更为永久用地。涉及农户7户,面积40.13亩。**乡对核实情况书面报县移民局,核实结果电站方不予完全认可,只认可部分面积,拨付所认可面积的补偿资金。按核实面积计应拨付补偿资金425299.16元,下差212649.58元,群众反映应尽快兑现下差补偿资金。2号渣场熊正兴户所征用土地16.39亩为临时用地,未变更为永久用地,该农户反映应将此用地变更为永久用地给予兑现。

(2)施工区规划范围内外临时用地变更为永久用地。共涉及7户,18.37亩。因征用地块中挖掘了永久公路,难予进行耕种,群众要求变更为永久用地。

(3)受影响用地变更为永久用地。共涉及2户,水田16.79亩,旱地0.42亩。电站方承诺在电站建设3年内给予解决水源保障灌溉,补偿方式按影响一年补一年。目前电站修筑了防洪沟但无法将水引入地块,群众无法恢复耕种,故反映给予变更为永久征用。

(4)部分农户轮歇地变更为旱地差额补偿资金仍未拨付兑现。涉及农户3户,12.12亩,群众反映应尽快拨付兑现。

(5)超规划设计占用新补量用地补偿资金未拨付兑现。涉及农户4户,7.93亩,群众反映应尽快拨付兑现。

(6)淹没区补偿资金仍未拨付兑现。涉及农户6户,19.19亩,群众反映应尽快拨付兑现。

二、主要措施。

为切实解决好**电站建设中占地遗留的相关问题,促使项目早日完工并发挥效益,4月30日常务副县长邀请市移民局,召集县发改局、县移民局、**乡党委政府、**公司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解决**电站项目占地遗留的相关问题。

1、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和项目业务方要着眼于有利推进工程建设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要求,本着积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及时对接情况,切实处理好占地中存在的遗留问题。

2、当地各级组织和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及时开展各项工作。5月底前,对具备解决条件的问题要及时抓紧解决,并处理好相关具体业务,及时落实对农户的补偿,确保不引发新的冲突和干扰施工秩序引为的发生。

三、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

1、施工区2号渣场涉及的56.52亩临时用地一次性变更为永久用地。

2、施工区范围外2.7亩临时用地变更为永久用地;施工区范围内涉及的15.67亩临时旱地由于项目建设方还在使用,暂时不予变更,待施工工程队撤出后根据实际情况再进一步核实认定和具体处理。

3、受影响16.79亩水田、0.42亩旱地均按照永久性占地水田补偿标准与旱地补偿标准之间的差价进行补偿,另外按该项面积增加两年的水田青苗补偿费。

4、剩下的12.12亩软歇地中,11.17亩按20××年11月30日会议纪委相关要求具体处理,剩余的熊正兴户0.95亩临时轮歇地变更为临时旱地,若不能复垦另行处理。

5、超出规划新增的7.93亩永久性旱地待核实清楚后,按实际情况予以兑现。

6、**乡加紧组织兑现农户占地补偿款。

涉密人员确定情况工作报告

建设局保密工作在县保密委员会的领导下和指导下,严格按照《文山州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文保以[xx]5号)的文件要求,结合建设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在抓落实上下功夫,收到良好效果。通过广泛宣传教育培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在新形势下的保密法制观念,充分发挥保密工作保安全、促发展的作用。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党政机关单位开展保密工作大检查的通知》砚办通[]19号的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对保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一)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

自《文山州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文保以[xx]5号)的文件下发后,我们及时召开保密工作会议,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贯彻实施方案,确保保密工作落到实处。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局长对建设局的保密工作负总责,刘加顺副局长主抓建设局保密工作,各股室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负主要责任,并逐一签定保密工作责任书。工作中,主要领导按照保密工作要求认真履行保密职责,当好表率,带头学法用法执法,树立法制观念,带头执行保密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开展保密工作。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按时听取保密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保密工作。根据保密工作计划安排,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保密工作会议,听取的各股室保密工作汇报,及时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研究具体的解决方法。

(二)建立健全各项保密规章制度。

随着计算机和网络的普及,确保现代化办公室设备发挥应有功效,加强计算机和网络的管理。及时制定了计算机和网络保密规定。笔记本电脑保密管理规定。国际互联网上发布信息保密管理规定。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移动硬盘、u盘、软盘、光盘等)保密管理规定。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的保密管理规定。涉密文件资料的管理制度。

(三)加强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

根据我局股室多,办公地点分散,管理难度大特点,我们重点加强了局领导、局机关办公楼、档案室几个要害部位的管理。一是各股室配备铁柜加强文件资料、移动硬盘、u盘、软盘、光盘的管理。二是加强了办公场所及周边环境安全保密、保卫工作,在办公楼进出通道安装铁门、铁窗,落实按时锁门按时开门制度,坚持办公场所24小时值班制度。三是档案资料规类管理,入柜保存,落实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定期检查制度。四是在要害部门产部位安装了监控系统,进出人员进行实行24小时的监管。五是办公室配备了文件粉碎机,落实办公室文字材料清理制度,防止重要信息混入垃圾中、废旧物品中。

加强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培训,不断增强他们的'责任意识和防范能力。一是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培训,使明确保密要求,遵守保密规定,履行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对档案保管员、文件收发员、专业技术人员等涉密人员上岗前进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通过培训,使涉密人员掌握必要的保密法律知识和技能,自觉履行保密责任和义务。加强对涉密人员在岗、离岗的教育管理工作。二是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保密人员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由纪检组长负责对涉密人员上岗前审查,建立涉密人员在岗监督检查和离岗脱密期管理,并做好记录。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工作发展。

涉密人员确定情况工作报告

科学、准确界定涉密人员,严格履行资格审查和保密承诺等有关涉密人员的基本管理制度,是加强涉密人员管理的前提和关键,对于强化涉密人员的保密责任,明确保密工作重点,增强保密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期“特别策划”以“涉密人员管理”为题,希望进一步推动涉密人员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

涉密人员是保密管理的基本对象。对涉密人员有效管理的前提,是准确界定涉密人员。要做好这项工作,首先要准确理解涉密人员的概念,进而明确涉密人员确定的基准和程序等相关问题。

1988年9月5日通过的保密法,对涉密人员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工作中虽然普遍使用了这一提法,但在严格意义上,涉密人员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有关涉密人员的确定也还不是法律问题,只见于学理探讨和制度实践。,修订后的保密法确立了涉密人员管理的基本制度,其中,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简称涉密人员;第二款规定,任用、聘用涉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第三款规定,涉密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胜任涉密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这三款规定都涉及涉密人员的确定问题,是准确理解涉密人员基本内涵的法律依据。

1.涉密人员的基本特征。按照保密法的规定,涉密人员的基本特征可以简单概括为:在涉密岗位工作、通过岗前审查、具备一定能力条件。如果更为深入地分析,可以从两个方面把握涉密人员的特征。一是涉密人员依职责处理国家秘密。涉密人员与涉密岗位密切相关,是否在涉密岗位工作是认定涉密人员的实质条件。二是涉密人员具备涉密资格。由于涉密岗位的特殊性,在任职资格条件上,涉密岗位工作人员应当区别于非涉密岗位工作人员。这种区别即体现在是否具备涉密资格。涉密资格是在涉密岗位工作的“准入条件”,即不但应当具备涉密岗位要求的特定工作能力和条件,还应当通过专门程序的审查,获得对相关能力和条件的法定认可。

2.与相关概念的区别。从保密法的规定来看,涉密人员的概念与其他一些常见类似概念是应作出明确区分的。

一是与接触、知悉国家秘密的人员的区别。在过去的实践中,通常把涉密人员界定为接触、知悉国家秘密的人员,一些地区和部门的制度实践也支持了这种观点。这种理解和做法,在工作中产生的主要问题是:涉密人员划定范围往往过宽,导致一些管理措施根本无法实施或者难以有效落实。这也是长期以来涉密人员管理的症结所在。从保密法的规定来看,涉密人员与接触、知悉国家秘密的人员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在内涵上,涉密人员与涉密岗位直接相关,即所谓“以岗定人”,是否属于涉密人员取决于是否在涉密岗位工作;接触、知悉国家秘密的人员,则属于“以事定人”,凡接触、知悉国家秘密的,都属于这一概念的指称范围。在外延上,涉密人员的范围小于接触、知悉国家秘密人员的范围,涉密人员必然是接触、知悉国家秘密的人员,但接触、知悉国家秘密的人员并不都属于涉密人员。

从上述概念的区别引申而言,在保密法作出规定后,涉密人员应当成为“人”的保密管理的首要对象,保密管理的策略措施应当以此为基点而展开。接触、知悉国家秘密人员作为一种宽泛的指称,并无实际的法律价值,如果继续作为特定概念存在,其意义和作用应当在于,圈定涉密人员之外其他需要采取保密管理措施的人员范围。具体而言,主要应当用于指称在党政机关和涉密单位非涉密岗位工作,因工作需要接触、知悉国家秘密的人员。对这部分人员,应当采取与涉密人员有所区别的保密措施,如签订保密承诺书等一般性的保密管理措施,即可以满足国家秘密保护的客观需要。

二是与承担保密义务的人员的区别。承担保密义务的人员,其义务是特定义务,区别于宪法和保密法规定的一般保密义务,普通公民因此并不属于承担特定保密义务的人员。特定保密义务来源一般包括两种:一种是法定义务,即来自于职责、职务要求的保密义务,涉密人员承担的即为此种义务;一种是约定义务,即因受委托从事涉密业务而产生的保密义务,如一些非国有企业和社会中介组织,接受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委托,从事特定涉密活动而应承担的保密义务。从逻辑上讲,承担保密义务的人员当然包括涉密人员,但以内涵而论,把涉密人员视为承担保密义务的人员,弱化了其所承担保密义务的职责性特征。在这个意义上,将承担保密义务的人员定义为受委托从事涉密业务而承担保密义务的.人员,可以较好地与涉密人员作出区分。

从保密法的规定来看,涉密人员确定的关键是涉密岗位的确定。因此,可以说,涉密人员的确定在很大程度上已转化为涉密岗位的确定问题,涉密岗位成为确定涉密人员的基准,涉密岗位的密级和数量将决定涉密人员的密级和数量,两者成正相关的关系。

1.涉密岗位的理解。涉密岗位,是根据机关单位授权,履行国家秘密产生、保管、使用、处理职责的岗位。以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及频度为划分标准,涉密岗位包括三类:经常性涉及绝密级国家秘密事项的为核心涉密岗位,经常性涉及机密级国家秘密事项的为重要涉密岗位,经常性涉及秘密级国家秘密事项的为一般涉密岗位。在上述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分别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

2.涉密岗位的确定。总体上,应当贯彻“最小化”原则,即按照“工作必需”规划和设定涉密岗位的数量及密级。具体而言,可以根据保密法关于国家秘密范围有关规定和机关单位编制规定(如三定方案),按照产生、保管、使用、处理国家秘密的数量、密级和频度,确定涉密岗位。在实践操作层面,确定涉密岗位可依据以下两个原则。

一是依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确定涉密岗位。这是确定涉密岗位的基本原则。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是集中存储、产生、使用、处理国家秘密的内设机构和场所,与涉密岗位具有相同的性质和特点,差别仅在于,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空间范围和场所更大,可以基本覆盖涉密岗位设定的范围,因而,大多数涉密岗位可以在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之内设定。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是目前已经制度化而且相对成熟的管理手段,在制度和实践两个层面,已经积累了比较成熟的做法和经验。依据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设定涉密岗位,不仅有利于机关单位明确保密管理重点,缩小管理范围,更重要的是有利于形成层级化、规范化的内部保密管理体系,逐步实现人员、场所、载体的精确化管理。

二是依国家秘密事项范围确定涉密岗位。这是确定涉密岗位的辅助原则。不同机关单位在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上的差异,决定了国家秘密流转范围和流转环节有很大不同,涉密岗位的设置因此不会完全集中在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在此情况下,还应当按照保密法和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采取“依事定岗”的方式,确定涉密岗位。具体来讲,对于涉密程度低、保密工作任务相对较轻的机关单位,涉密岗位应限定于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范围之内;对于涉密程度高、保密工作任务重的机关单位,涉密岗位具有一定的分散性,可能涉及多个工作部门和工作环节,在依据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确定涉密岗位的同时,还应以“依事定岗”作为辅助原则,来确定其他涉密岗位。这样,基本可以防止在确定涉密岗位上出现遗漏。

总体而言,采取“以岗定人”的方法确定涉密人员,相对于“以事定人”的方法,更容易相对精确地划定涉密人员范围,为涉密人员有效管控奠定了重要前提。同时,由于“以岗定人”的制度设计,在具体实施上有比较成熟的制度基础和实践经验可供借鉴和利用,具有可操作性,是解决涉密人员管理问题的一条基本现实路径。

涉密人员是保密法规定的具有特定权利义务的法定主体。为确保涉密人员具备法定性和权威性,涉密人员的确定应当通过一定程序予以实现。这一程序包括两个组成部分:一是涉密岗位确定程序,二是涉密资格审查程序。这两个程序具有相对独立性,在涉密人员确定程序中发挥着不同功能。

1.涉密岗位确定程序。类似于一种前置程序,即在具体确定涉密人员之前,应通过特定程序对涉密岗位进行确定,为涉密人员的具体确定提供基本依据。没有按照法定程序确定的涉密岗位,将可能导致涉密人员范围确定的随意性和易变性。而涉密岗位确定程序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涉密岗位的确定依据、确定权限、确定主体,涉密岗位的审批、撤销、变更和备案等。其中,最重要的是制定涉密岗位目录,明确涉密岗位数量及其相应密级。

2.涉密资格审查程序。涉密岗位明确设定后,可“对号入座”确定涉密人员。为此,需要建立涉密资格审查程序。由于涉密岗位已先期确立,涉密资格审查程序实际成为涉密人员确定的主要程序。通过涉密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授予在涉密岗位工作的涉密资格,涉密人员的确定也即告完成。在制度设计上,这一审查程序主要包括以下一些内容:涉密资格审查主体、审查内容、审查方式,涉密资格授予、登记、撤销、变更等。在此方面,国外有较多成熟的立法例可供借鉴。

根据保密法的立法精神,对所有涉及国家秘密的人员采取适当的保密管理措施是实现国家秘密全面保护的应有之义。问题的重点在于,在保密资源有限的条件下,对作为保密管理对象的“人”而言,应制定区别化的管理策略,针对不同群体类型,采取不同管理措施,以集约保密资源,实现最优保护。在保密法中,对涉密人员管理已有明确的制度性规定,但对于接触、知悉国家秘密人员,承担保密义务人员的管理还没有涉及。在这方面,应当在借鉴国外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不断加以完善。

深圳预算执行情况工作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的规定,2014年,省审计厅在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认真履行审计保障和监督职责,积极探索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审计全覆盖,推动我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在维护健全法治,保障和改善民生,规范财政管理,服务改革发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14年,各部门各地区认真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较好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427.55亿元,总支出3887.38亿元,年终结转540.1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504.95亿元,总支出265.99亿元,年终结转238.96亿元;社保基金预算当年收入308.87亿元,当年支出327.56亿元,年终滚存结余514.8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5.29亿元,总支出15.92亿元,年终结转结余9.37亿元。

——财政保障和调控能力不断增强。依法加强收入征管,促进财政收入增长从约束性向预期性转变,实现了财政收入平稳持续健康发展。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省财政用于公共安全、教育、科技、交通运输支出达953.98亿元(含转移支付),分别完成预算的141.33%、250.6%、131.99%、264.17%;用于办好十件民生实事支出783.83亿元,完成预算的114.6%。免征32项中央设立和7项省设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省级收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积极发行地方债券募集资金148亿元,加大公共投资规模,有效发挥财政政策在推进结构调整和协调区域发展中的作用。

——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成效明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完善党政机关公务活动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建立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经费支出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实施省直部门会议费及“三公”经费支出统计制度,加强考核监督检查,严格控制庆典、研讨会等活动,停止新建楼堂馆所资金安排,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2014年,省级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同比下降27.8%,省直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三公”经费同比下降20.19%。

——预算执行约束力和公开化程度不断提高。围绕推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和预算编制改革,进一步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推进细化全口径预算编制,政府预算体系更加完善;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控制新增支出,清理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压减专项资金项目数量,预算执行约束力不断提高;不断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公开内容不断细化、范围不断扩展,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专项资金公开制度体系不断健全。

一、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2014年,省财政厅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注重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对民生等重点领域的投入,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推进预算公开,强化预算监督,全口径预算执行不断规范,但仍存在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和规范的问题。

(一)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方面。

1.部分支出项目年初预算资金未及时申请拨付使用。从省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审计抽查发现,有9个部门12个支出项目2014年年初预算资金9.13亿元,当年未申请拨付使用;有5个部门6个支出项目2014年年初预算资金19.15亿元,在当年11、12月才开始申请拨付使用。

2.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279.1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3.个别专项资金项目已完成仍继续安排预算。抽查发现,“全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建设专项经费”项目的建设任务在2010年已完成,但2011至2014年仍每年安排预算额度1086万元。

4.部分专项资金管理有待规范。一是内控不健全。有3个部门单位17项专项资金没有制订相应的项目评审办法和验收办法。二是资金拨付不及时。有2个部门单位的5项专项资金会签、审查时间长达4、5个月才安排使用。三是信息公开不充分。有3个部门单位3项专项资金未按要求纳入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管理;有43个部门单位192项专项资金未在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公开管理办法、申报指南或分配信息。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方面。

1.部分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编制方法不科学。由于编制预算时未充分参考上一年度收入实际完成情况,省级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育林基金收入、森林植被恢复费、港口建设费收入等4项政府性基金2012至2014年的收入实际执行数均为预算数的1.5倍以上,差距较大,最高的达5.34倍。

2.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率偏低。2014年,省级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中,有4项支出1.02亿元未执行;有3项支出执行率低于50%,未执行资金1.69亿元。

(三)社保基金预算管理方面。

1.未及时归还各市社保基金利息收入415.1万元。省财政未将2012年4月至6月归集各地级市委托中央投资运营的社保基金形成的活期利息收入415.1万元及时划归各市。

2.少征工伤和生育保险费4001.3万元。省地税局未按社会保险法规定方法征收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导致实际征收金额比应征金额分别少2162.6万元和1838.7万元。

3.信息系统信息更新不及时。对比省公安厅户籍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发现,截至2015年2月底,省社保局社保信息系统中有241名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仍继续领取基本养老待遇超过3个月,涉及金额1079.4万元;有301个参保人员因死亡、退保等原因,社保费38.3万元至今未退还;2014年省地税局征收868人的社保费1015万元,至审计时未能在省社保局社保信息系统反映。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方面。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初安排的财政贴息补助资金支出、产业升级与发展支出等9827万元当年未安排使用。

2.部分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省财政未将1家省属企业2013、2014年上缴的利润收入587.1万元,纳入当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二、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对珠海、东莞、中山、江门4个市2013年度税收征管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省地税局及珠三角8个市(除深圳市外)的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上述地区和部门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税收实现稳步增长,为国家实施宏观调控和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税收征管存在薄弱环节。有2个市未将7家委托代征单位收取的2.15亿元税费及时划解国库;有2个市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110个项目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有1个市将核定征收作为土地增值税清算的主要方式,存在税款流失的风险。

(二)延缓征收税款或应征未征税款。有3个市利用10家企业所得税预缴期和汇算清缴期的时间差调节税款入库进度,导致1.72亿元税款当年未征收入库;有1个市将6家企业营业税及附加1.58亿元违规延缓至次年征收入库;有2个市应征未征16家企业或单位营业税等税费1.46亿元。

(三)土地使用税税源管理存在漏洞。对比8个市国土部门登记数据与地税部门征收数据发现,有4.34万宗涉及面积75077.36万平方米土地在地税部门没有土地使用税征收记录。抽查其中2272宗土地,发现有涉税问题的有743宗,核实其中472宗涉及面积4441.3万平方米土地应征未征土地使用税4.64亿元。

(四)房产税税源管理存在漏洞。对比7个市房产部门登记数据与地税部门征收数据发现,有7个市5.99万宗涉及面积13032.89万平方米房产,没有房产税采集记录。抽查其中1872宗房产,发现有涉税问题的有362宗,核实其中106宗涉及面积196.18万平方米房产应征未征房产税3484.9万元。

三、省直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对省法院、省科技厅、省民族宗教委、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药品食品监管局、省海洋渔业局、省知识产权局、省旅游局、省法制办、省社科院、省地方志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有色金属地质局、省专用通信局、省妇联、省工商联、省计划生育协会、省社会主义学院、省蚕业技术推广中心、省伦教蚕种场、省冶金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等29个部门单位进行了审计,延伸审计63个下属单位,涉及资金总额136.52亿元(含延伸以前年度资金),其中本部48.67亿元、所属单位87.85亿元。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总体情况较好。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有8个部门单位预算编制不科学、年中追加预算比例较高。如省民政厅及下属单位2014年年中追加预算2.46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49.64%;省科技厅本部年中追加预算6808.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67%;省文化厅及下属单位年中追加预算共3.39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6%。

(二)有11个部门单位预算编制不够完整、细化。如省蚕业技术推广中心未将销售蚕种、检测费等收入纳入年初部门预算,涉及金额1259万元;省地税局年度追加预算5.72亿元没有细化到规定的经济科目;省旅游局中国(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专项资金等5个追加项目,没有细化到规定的经济科目,涉及金额1.18亿元。

(三)有23个部门单位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如省商务厅有46个项目总体执行率仅为11.18%,其中27个项目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8597.8万元;省国土资源厅有44个项目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1.59亿元;省有色金属地质局有21个项目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1447万元;省民宗委有11个项目执行率低于50%,其中9个项目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594万元。

(四)有22个部门单位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预算资金,涉及金额6346.5万元。如省专用通信局有4个项目经费被用于人员和公用支出,涉及金额295万元;省社科院在“课题及业务经费”中超范围列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225.4万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经费挤占公用经费179.3万元;省计划生育协会在“生育关怀行动”项目经费中列支其他项目费用17.8万元。

(五)有12个部门单位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不到位,涉及金额258.7万元。如省法院以现金支付车辆燃料费、差旅费等67.6万元;省法制办以现金支付车辆加油费、车辆维护费等13.8万元;省伦教蚕种场以现金支付办公费、差旅费等13.5万元;省冶金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未制定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管理办法,未按规定开立公务卡。

(六)有18个部门单位和27个下属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涉及金额2.11亿元。如省妇联及下属省妇儿中心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标,涉及金额517.1万元;省海洋渔业局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未按规定编制年初预算,涉及金额1047.8万元;省地方志办印刷服务、耗材等21个政府采购项目未编制年初预算,涉及金额114.6万元。

(七)有4个部门单位未严格执行零余额账户管理规定,涉及金额1.14亿元。如省质监局下属省质检院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基本户划转资金2000万元;省知识产权局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下属知识产权研发中心划拨资金131.3万元。

(八)有13个部门单位的往来款长期未清理,涉及金额3.79亿元。如省交通运输厅下属省公路局1999年以前借给直属单位的周转金等9123.3万元长期未进行清理;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上级下拨未用的委托事项拨款977.5万元中,有47项共计432.1万元超过3年以上未清理;省工商联有124.2万元应收款超过10年未清理;省社会主义学院有22.7万元超过3年以上的个人借款截至2014年12月未追回。

(九)有4个部门单位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涉及金额3568.3万元。如省司法厅未将地块有偿使用收入180万元上缴省财政;省水利厅下属省水文局2012至2014年度对外提供水文专业有偿服务收入3254.7万元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十)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有7个部门单位和4个下属单位未经批准出租土地或房产面积18.49万平方米,涉及金额1.54亿元。二是有2个部门单位和7个下属单位无偿将房屋、土地等固定资产转借给下属单位等使用,涉及17.16万平方米。三是有3个部门单位和6个下属单位未按规定将租金收入上缴财政或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涉及金额1174.9万元。四是有3个部门单位和5个下属单位违规处置固定资产,涉及金额498.5万元。五是有2个下属单位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闲置,涉及1274.8万元。六是有23个部门和25个下属单位未按规定及时结转在建工程或未及时入账等,导致固定资产账账不符、账实不符,涉及金额9.85亿元。

(十一)“三公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1.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方面。有8个部门单位违规长期借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77部;有4个部门单位违规到非协议(定点)厂家维修、保养车辆,涉及金额5.7万元;有4个部门单位车辆运行维护费超预算44.6万元;有3个部门单位向下属单位转嫁公车费用,涉及金额77.1万元;有5个部门单位在其他费用列支公车费用,涉及金额145.3万元。

2.公务接待费方面。有14个部门单位2088次接待没有公函、邀请函,涉及金额334万元;有4个部门单位在“会议费”、“培训费”等其他科目列支公务接待费,涉及金额27.8万元;有2个部门单位在公务接待费列支接待对象的差旅费,涉及金额3.7万元。

3.因公出国(境)费方面。有4个部门单位11个团组因公出国(境)费超预算79.8万元;有2个部门单位13个团组因公出国(境)年初没安排预算,涉及金额149.5万元;有4个部门单位在其他科目列支因公出国(境)费用376.4万元。

(十二)会议费管理存在的问题。有14个部门单位120个会议费用超标准206.9万元;有7个部门单位在非定点酒店召开会议107个,涉及金额354.7万元;有8个部门单位在会议费中列支差旅费等其他费用79.5万元;有6个部门单位在培训费等其他费用里列支会议费20.7万元;有7个部门单位计划外召开会议61个,涉及金额104.8万元;有2个部门单位将89.8万元会议费用转嫁给下属单位或相关社团承担;有5个部门单位32个会议存在会议费用报销凭证不齐全等问题,涉及金额208.9万元。

(十三)差旅费管理存在的问题。有7个部门单位263次出差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涉及金额124.5万元;有3个部门单位超标准、超范围报销差旅费1.7万元;有2个部门单位在培训费等其他科目列支差旅费6.3万元;有3个部门单位在差旅费中列支签证费等其他费用45.6万元;有3个部门单位34次出差存在差旅费报销凭证不齐全等问题,涉及金额93.9万元。

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和审计署、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审计厅2014年分两个阶段对珠海、汕头、梅州、惠州、东莞、中山、江门、阳江、湛江、肇庆、清远、揭阳等12个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高速公路、铁路、城际轨道、地铁等全省25个重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各项工作总体上推进正常。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部分重大建设项目进展缓慢。有3个高速公路项目因受征地拆迁进展缓慢影响,总体仅完成计划征拆量的31%。其中有1个项目截至2014年9月底仅完成年度计划的1.54%。

深圳预算执行情况工作报告

根据《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审计报告文书格式的通知》(审办办发[]44号)规定:

(一)《审计报告》封面纸一般采用a4型幅面(长297毫米、宽210毫米),版心尺寸为长225毫米、宽156毫米。

(二)审计机关名称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字体为长城小标宋体1号加粗;“审计报告”的字体为长城小标宋体初号加粗。

书面文件已由局统一印制,无需自行设置;电子版存档请各审计组按照此标准设置字体字号,word中无此字体的,可到内网下载区下载安装。

“编号”的字体为楷体3号;“被审计单位”和“审计项目”的字体为宋体3号加粗,其内容为楷体3号。

(三)如需标识秘密等级,用黑体3号字(无需加粗设置),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一行,两字之间空1字。

(四)审计机关名称上边缘至上版心23毫米(至a4上边缘60毫米)。

审计机关名称上边缘至文书编号下边缘50毫米。

“审计报告”四个字的下一行为编号。不是在页面中央,请注意审计机关名称、“审计报告”、文书编号水平位置均居中排列。

文书编号下边缘至“被审计单位”上边缘80毫米。

“被审计单位”下空一行为“审计项目”。

(五)“被审计单位”和“审计项目”至左版心17毫米(至a4左边缘45毫米)。(左边距为2.8厘米时首行缩进1.7厘米)。

二、《审计报告》排版与印制规格。

(一)《审计报告》排版与印制、用印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审计机关电子文件格式规范》(审办办发[]21号)执行。注意事项:

纸的规格:a4。

页边距:上3.7下3.5左2.7右2.7(或左2.8厘米,右2.6厘米)。每行28个汉字,每页22行。

编号:3号仿宋gb2312。

签发人:3号宋体,姓名:3号楷体,注意:签发人只有审计机关的上行文有,平行文和下行文没有。

公文大标题使用2号(不是小2号)长城小标宋体或宋体(不要加粗,不要使用黑体、仿宋体),两行以上的行距为2号字高度的八分之七(约为word“段落”37磅),标题除引用法规、规章使用书名号外,其他情况一般不应出现标点符号。排版水平位置应当居中(不要有首行缩进,不要手工加空格居中),如果字数一行安排不下时可以折行。折两行时通常为上短下长,折三行时多为中间长、上下短。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排列为正梯形或倒梯形。但折行时要兼顾词语的完整性,不能把一个词拆开分别安排到两行中。

正文:3号仿宋gb2312。

正文内小标题为宋体字或黑体字(建议使用黑体字,不要加粗)。二级及其以下小标题,均与正文文字相同,使用3号仿宋_gb2312字。

序号标点运用:第一层次汉字数字小写用顿号,如一、xxx;第二层次带括号的汉字小写不用标点,如(一)xxx;第三层次阿拉伯数字用圆实点,(不是顿号1、xxx);第四层次带括号的阿拉伯数字不用标点,如(1)xxx。

“成文日期”的水平位置,以“日”字距公文版心右侧4个汉字距离为准。“成文日期”的垂直位置是以印章盖好后,其上弧与正文(或附件说明)最后一行不重叠,且距离不超过一行文字的间隔为准,以防他人添加文字变造公文。据此,用a4纸按照标准的公文排版规格和审计机关印章的印文图案、直径尺寸测算,审计机关公文的“成文日期”位置与正文(或附件说明)之间的垂直距离约为3至4行文字的间隔。

如果最后一页无正文,主题词以下部分压缩到上页;文件有附件的,标识上附件与正文空一行。

“主题词:”三字为3号黑体字;词目为3号小标宋体(或宋体)字,词目之间空一个汉字距离。其余部分均为3号仿宋体字,每行头尾各缩进一字空格。

3.版记中各要素之下均加一条黑色反线。(选择“边框和底纹”菜单设置,线宽为1.5磅,线长与版心宽度相同)。

4.版记行间距与正文的行间距设置相同。

如:

主题词:审计决定书。

抄送:xx市xxxxxx、xx市xxxxxxxxxxxxx、xx市××。

改革委员会。

局内分送:局领导(5),存(4)。

烟台市审计局办公室20x月30日印发。

页码:文件只有1页,不标页码;2页以上的文件需标页码,页码为4号半角阿拉伯数字,左右各放一条4号全角一字线,如“—2—”。

(二)为了消除变造《审计报告》的隐患,签发日期和审计机关印章移至正文之后。

三、审计报告正文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对****(被审计单位全称。以下简称***)****(审计通知书列明的审计内容,预算执行审计项目表述为:20xx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本级及****等**个所属单位,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审计工作得到****(被审计单位简称)及有关单位的支持和配合,进展顺利。****(被审计单位简称)的责任是在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中,履行法定职责、遵守法律法规、建立并实施内部控制制度、按照适用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编报财务会计报告、提高管理和资金使用绩效;我们的责任是依据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的规定,对被审计单位相关财政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独立实施审计并作出审计结论。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是市政府直属主管***的工作部门,属于市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等×个职能科室,人员编制××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实有××人。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个:***,***,编制××人,实有××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个:***,***,编制××人,实有××人,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个:***,***,企业×个:***,***。另有×个社团组织。

执行情况工作报告

几年来,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我们坚持了“政府领导、部门组织、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有效保证了全县食品卫生安全。目前,全县共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170户,其中生产加工单位73户,副食批发零售单位548户,饭店549户,从业人员2890名。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率达到100,从业人员体检率达到98,各类地产食品监测率达到100,餐具卫生监测率达到100。

(一)广泛宣传,强化法制观念,不断提高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几年来,我们组织开展力所能及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县电视台、乡镇广播站、标语、公告、过街横幅等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宣传《食品卫生法》。通过集贸市场集中宣传,平时检查逐户宣传,重要节日设立咨询台讲解宣传,向食品生产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重点宣传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意义,让广大群众了解食品卫生常识,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意识。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广大食品从业者和消费者,对食品卫生法律法规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对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也提高了公众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同时,增加了食品生产经营者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广大消费者也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几年来,共发放食品卫生安全知识资料6000多册,印发宣传单120__份,电视专题节目3期,新闻30多条。

(二)加强检查,强化监督管理,不断提高食品卫生安全质量

第一,成立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检查领导组织

为保证食品安全质量,成立了全县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县长为组长,卫生、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牧业、农业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食品源头组、生产加工组、流通消费组,具体负责全县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各个相关部门都建立了安全责任制,明确了分管领导,设立了办事机构,确立了专门科室,落实专门人员抓此项工作。

第二,强化食品卫生安全社会舆论监督

在工作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开进行曝光,协助监管执法部门揭露丑恶,警示违规。同时,也注意表扬和报道好的典型。我们还邀请社会各界人士担任食品卫生义务监督员,动员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把平时检查与全民监督结合起来,设立举报投诉电话、意见箱,对食品卫生安全实施全方位的社会监督。

第三,加大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检查力度

一是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检查协调机制。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都能按照职责分工,发挥各自职能作用,通过整合监管资源,将分散的监管力量集中起来,具体监管内容统一起来,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形成协调、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二是严格审查和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凡是生产经营食品的单位,都要按照要求取得卫生许可证,生产经营条件要符合卫生要求,生产经营的食品也要符合卫生要求。无论是在前置审批还是在监督检查中,都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的标准进行检查,按照《食品卫生法》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齐全后,核发给卫生许可证。在工作中重点抽查已经获得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对不符合卫生条件的要吊销或收回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有效期满后,重新进行复核,符合卫生条件的,给予换发新证,不符合卫生条件的,不得继续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三是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基础上,重点检查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证,坚持月查季检、年度审核,保证食品从业人员身体状况符合《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如果发现未取得健康证或身体状况不适宜从事食品卫生工作的,要坚决予以解雇,保证食品卫生的安全,保证消费者的安全。

四是开展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每年县政府都集中时间对全县食品卫生安全进行专项整治,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工作重点,针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采取果断措施,全面开展整治工作。今年以来,卫生、工商、牧业、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都能按照专项整治方案的部署,以奶粉为重点,对外埠食品进行了检查,重点核验产地卫生许可证和卫生检验结果报告单,彻底整治全县食品卫生市场。

(三)严格执法,强化依法行政,不断提高食品卫生安全法治水平

各相关部门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清正廉洁,秉公办事,坚决制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重审批、轻监管的行为。在监督监测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格执行食品行业的卫生标准,提高食品卫生安全质量。对检查中发现的腐 败变质、假冒伪劣以及“三无”食品,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规定依法从严从重查处。今年以来,共警告限期改进220户食品单位,依法取缔3户,吊销卫生许可证1户,没收并销毁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800千克。

几年来,我们在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过程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由于食品卫生经费不足,食品监测设备陈旧,取证工具落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食品卫生监管工作开展。二是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大多为个体工商户,缺乏有效的安全检测手段和质量控制措施,经营管理比较落后,食品卫生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三是一些不法分子往往将假劣食品销往农村集贸市场和小卖店,农民容易买到假冒伪劣食品,农村食品卫生监管难度较大,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相对薄弱。

一要进一步加大《食品卫生法》和9月1日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的宣传力度。由县政府牵头,在城区主要街路和农村各集市,通过各种形式大张旗鼓地搞好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食品卫生法》和《决定》精神,了解食品卫生安全常识,提高食品卫生从业人员和广大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形成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风气。

二要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对食品生产经营等各环节进行经常性检查,对卫生状况进行监测检验,严格执行国家卫生标准,依法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和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规范食品卫生市场秩序,提高食品卫生安全质量,切实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三要提高设备检测技术水平。采取多种渠道,搞好现有人员的培训再教育,不断提高依法管理水平,提高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质量。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千方百计创造条件,逐步改善食品卫生检测设备,增加设备科技含量,为全县食品卫生安全监管提供优质、科学服务。

四要进一步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继续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高位领导,全方位操作,高度重视食品卫生安全,加大依法打击查处力度,努力提高食品卫生安全监管水平,积极营造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上安全放心食品。

深圳预算执行情况工作报告

20**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领导下,区审计局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兴区”总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年度审计计划安排,依法对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并对区财政局、区科委、区统计局等6个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及管理情况,—20**年长寿区彩票公益金、—20**年农资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资金、20**年社会救助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12个单位18位区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69个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或审计调查。对我区贯彻落实中央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进行了持续跟踪审计。

20**年全区实现财政收入729,115.00万元,同比增长11.1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3,126.00万元,增长15.31%,完成预算的105.0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15,789.00万元,增长8.19%,完成预算的100.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实现财政支出965,089.00万元,增长8.1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7,561.00万元,增长8.42%,完成预算的94.7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27,328.00万元,增长7.81%,完成预算的95.3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审计结果表明:20**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超额完成了区人大批准的年初收入预算及调整预算。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一是预算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在公开年度区级预算的基础上,实现了30个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全面公开。二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进一步推进。全年新增103个国库集中支付单位,占预算单位的70%,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占财政支出总额的比例提高到38.96%。三是预算单位公务卡报销结算率比上年提高3.81个百分点。四是年初部门预算批复到位率达到69.97%,较上年提高50.18个百分点。五是政府性债务清理甄别、控债化债成效明显。

审计发现在税费征缴、预算分配、资金管理使用、国资管理、政府采购审批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加强的问题。

(一)税费收缴管理不规范。

1.征管不严造成税收流失355.00万元。一是23户企业未向地税局申报缴纳税款附加76.00万元。二是4户企业少缴税款201.00万元。三是光兰驾校长寿考试训练场等5所驾校、20**年瞒报营业收入,涉嫌偷税近80万元。

2.未按期征收税款和非税收入11,203.00万元。乐至置业公司、正能建工等3户企业未按期缴纳税款8,996.00万元,区残联少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520.00万元,区矿管办少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4.00万元。国有资产转让出租收入1,683.00万元未缴入财政专户。

(二)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不及时。

1.预算下达不及时。一般公共预算中有50,680.0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599.00万元政府性基金,未按规定在接到上级文件后30日内分解下达,分别占应下达数的55.01%和22.09%。

2.资金拨付不及时。第4季度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8,148.00万元,占全年拨款的35.1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88,177.00万元,占45.42%,分别滞后时间进度10.l1个和20.42个百分点;对下级财政拨款23,639.00万元,占应下拨款的26.47%,滞后进度48.53个百分点。到年末仍欠拨17个街镇项目建设资金6,956.00万元。

(三)财政结余结转规模大,统筹使用不够。

截至20**年末,区本级财政结余结转68,114.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2,029.00万元,占47.02%;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结转36,085.00万元,占52.98%。从形成年度看,20**年形成56,157.00万元,占82.45.%;2013年形成6,785.00万元,占9.96%;及以前形成5,172.00万元,占7.59%。结余结转总额中可重新安排使用的资金达24,620万元。

部门结余结转资金量大。审计抽查了区环保局等10个部门20**年末结余结转资金79,229.00万元。其中,20**年当年形成41,829.00万元,占52.80%。2013年形成19,330.00万元,占24.40%。20及以前形成18,070.00万元,占22.80%。结余结转总额中可重新安排使用的资金3,760.00万元。

区财政局未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进度实现预算支出及预算目标,也未对可重新安排使用的资金进行清理并编制统筹使用预算方案,重新安排使用,造成预算资金大量长期闲置。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不完整。

审计发现20**年应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有17户(不含平台公司),其中有8户企业2013年净利润达2,474.00万元。但20**年度纳入预算的企业仅有1户,收益收缴200.00万元,还有16户企业未纳入预算范围。据调查,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未建立。

二、财政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情况。

根据区财政局提供的财政决算草案报表,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581,317.00万元,支出总量550,489.00万元,结转结余30,828.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474,618.00万元,支出总量438,533.00万元,结转结余36,085.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200.00万元,当年支出200.00万元。

20**年财政决算草案与初向区人代会报告的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相比存在以下差异:

公共预算收支方面。公共预算决算收入增加393.00万元,主要是市财政批复上年决算调增结转收入;本级支出增加14,707.00万元,主要是根据决算报表编制说明的要求,将凤城等4个街道办事处列为区本级支出;本级年末结转结余增加286.00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支方面。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收入减少53.00万元,主要是年终上级补助收入减少了53.00万元;本级支出增加7,012.00万元,主要是根据决算报表编制说明的要求,将凤城等4个街道办事处列为区本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增加26.00万元;本级年末结转结余减少79万元。

审计发现决算草案编制中主要存在收支不真实的问题。一是20**年末仍有较大额度财政收入滞留在非税专户,未解缴国库纳入本年决算予以反映。二是区级财政多列报支出4,176.00万元。

区审计局对区统计局、区文化委等6个部门(单位)20**年度部门预算(含“三公”经费)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对区公安局等15个部门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抽查。

从审计结果看,各单位不断强化内部控制、夯实预算管理基础,部门预算管理规定得到较好执行,特别是“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管理控制成效十分明显,预算执行整体规范性和刚性约束有所提升,6个部门预算执行结果总体较好。但是,由于少数部门对预算规范管理意识和预算执行的责任意识不强,在部门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不够规范、不及时,决算草案编报不完整、不真实等问题。

(一)收入征缴不及时2,203.00万元。区残联少征残保金520.00万元,区财政局未按规定将非税收入1,683.00万元缴入专户。

(二)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普遍较差。6个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总额8,840.00万元,实际执行8,242.00万元,总体执行率93%。区财政局、区文化委、区科委三部门未完成支出预算,其中:区财政局、区文化委执行率在80%以下;区残联、长寿日报社、区统计局超预算支出,超幅均在10%以上,且存在项目间挤占和无预算支出等问题。

(三)挤占挪用专项资金245万元。区统计局挪用市级网络抽样补助资金31.00万元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区科委无依据调项使用资金36.00万元,区文化委将村级文化建设专项资金178.00万元借给长寿区电影公司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四)部门决算草案编制不真实不完整。抽查区公安局等15个部门年终决算草案编制情况,有3个部门单位少列报收入789.00万元,3个部门单位多列报支出10,908.00万元,9个部门单位少列报支出29,665.00万元。

四、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署、市审计局统一部署,从20**年8月起,区审计局对我区有关单位贯彻落实中央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6次跟踪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稳增长等系列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确定专职领导和机构统筹推进,将涉及长寿区的稳增长政策纳入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和督查考核内容,强化工作措施,贯彻落实效果总体较好。但在项目推进、资金拨付、审批改革跟进等方面还存在需要改进的问题。

(一)项目建设推进缓慢。

截至203月,区民政局实施的4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项目未开工建设,市级补助资金171万元未到位;区农委负责的邻封镇上坪等4个试点村组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工作和巩固退耕还林专项工程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尚未实施。

截至年7月,区发改委实施的凤城街道、葛兰镇4个高山生态扶贫搬迁项目未完善建设用地手续,凤城街道223人高山生态扶贫搬迁任务未落实具体人员。重钢(集团)finex综合示范钢厂项目,进展缓慢。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措施推进不及时。区发改委、区建委未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及市政府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要求,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未规划建立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库。

(二)资金使用政策跟进不及时。

截至20**年底,区环保局未对已实施完成的市级6个大气污染达标治理项目进行验收,导致市级补助资金944.00万元未到位。长寿经开区4个循环化改造项目未实施,造成财政补助资金1,058.00万元闲置。区人社局未及时审核拨付职业培训补助金137.00万元。

执行情况工作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现就全县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的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请予审议。

20xx年,《药品管理法》经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修改后颁布实施。五年来,我县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以"抓基础、抓基层、抓作风"为立足点,以法律法规培训、药品质量检验和药品监督执法为重点,在全县扎实开展了《药品管理法》宣传培训、执法检查和监管调研活动为重点的"三位一体"活动,开展了示范药店(房)、放心药店(房)、药械质量信得过单位"三项创建"活动,狠抓了药品供应网络和药品监管网络"两网"建设,初步实现了全县药品市场秩序好转。

(一)强化宣传教育,注重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

《药品管理法》修订后,我们把宣传工作作为执法工作的切入点,坚持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宣传《药品管理法》。五年来,累计印发《药品管理法》书籍2200本,宣传挂图20xx张,宣传资料5500份。还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药品管理法》,通过报刊和省、市、县三级电视台对药械、无证经营等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跟踪报道。利用纪念日、假劣药品销毁及重大典型案件处理等多种形式,加强对《药品管理法》的宣传。20xx年12月1日,是《药品管理法》颁布实施一周年纪念日,我县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了法律法规和真假药品鉴别宣传活动,参加咨询群众近20xx人。每年的"3。15"活动中,我县均组织现场销毁假劣药品活动,对制假售劣者予以警示教育,对制售假药的企业和个人进行曝光。通过正面强化宣传引导,反面强化警示教育,有效加强了舆论监督力度,增强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严格监督管理,维护药品市场秩序,确保执法实效

1、开展专项整治,规范农村药品市场秩序

长期以来由于我县特殊的地域条件及经济条件,导致农村药品市场问题较多。五年来,我们按照上级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一手抓规范,一手抓治理,建立健全了执法监管制度,开展了多形式、多层次的执法监督检查,有力地维护了我县药品市场秩序。我们全面开展了各种专项检查活动和综合整治工作,通过开展非法邮售假药、假冒藏药、假劣疫苗等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正源行动保健康”、“基层药品质量大检查”等一系列药品监督执法大检查活动,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劣药品违法分子嚣张气焰,使得我县医药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四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8579多人次,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3584余家,立案查处案件1228余起;先后查处了吗叮啉片、贺普丁、醋酸泼尼松片等一系列较有影响的假药大案;有8名违法分子被依法刑拘,3名违法分子被依法留置,1名违法分子被依法判刑。一系列大案要案的成功查处,得到群众一致好评,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通过开展以上专项行动,全县药品市场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市场秩序趋于稳定。

2、建立信用监督体系,完善药品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实现电子档案管理。对监管相对人建立电子图片档案,实行电脑管理。管理系统对每一家企业或医疗机构都配设独立编号,建立数据库,不仅记录每一管理相对人的地址、人员、质量负责人等基础数据,而且记录良好或不良信用情况、行政检查以及年检等动态情况,并按此建立信用档案,划分信用等级,使监管人员能及时、全面了解情况,便于开展分级监管。

二是实行不良行为记录制。制订了《××县药品经营企业不良行为计分登记管理规定》,共列出18条55项不良行为扣分标准。如发现有不良行为的,分为三等次归档处理:初次有轻微的不良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屡教不改或情节较为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严重违规行为的,及时移交稽查部门立案查处,并视情况建议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生产(经营)许可证。

三是建立诚信等级管理制度。对药品零售企业诚信等级评定实行“3 3”分类评定法,即由药监部门参照《××县药品零售企业诚信等级管理办法》根据药品零售企业的诚信度(守法经营情况),将药品零售企业分为a(诚信)、b(一般诚信)、c(失信)三类,再由药监部门组织的药品诚信等级评定小组对a类中申请参评的药品零售企业,按标准综合评价,细分为三星级信用企业、二星级信用企业、一星级信用企业三个等级,年底对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认定。对a、b、c三类实行个性化管理,并对诚信企业给予一定激励措施。

3、加强企业帮扶,发展地方医药经济

一是积极扶持发展药品生产企业。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第一要务,结合招商引资工作,为相对人开展优质服务。目前已有四个企业在××生根开花:

2、投资6000万元的连云港榆嘉药业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已完成;

3、投资1。2亿元连云港瑞帮药业有限公司第一期1。83万平方米厂房已建成;

4、投资60万元的连云港金水湾药业有限公司已进行试生产。还有两个处于培育期:

2、已培育了几年的门河中草药5000亩gap基地,争取及早通过gap认证。填补××有史以来无药品生产的空白。

二是帮促药品经营企业通过g认证。先后投资两万余元印制了药品零售企业g认证参考资料、药品购进质量验收记录等各种记录本40余种,4800多册,及时下发至全县各零售药店。通过集体培训、个别指导、现场会等形式,督促药品零售企业进行g认证工作。目前全县146家通过g认证。

(三)加强"两网"建设,全面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五年来,我县下大力气狠抓了药品供应网络和药品监管网络建设,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1、“四位一体”,加强药品监督网络建设

总体的格局是:建立政府领导、药监为主、部门配合、群众参与“四位一体”的县、镇、村三级药监网络。

(1)政府领导主要体现在:

一是县政府成立了分管县长担任组长的县药品“两网”建设领导小组,有关部门参与配合;各镇成立了以一名副书记或副镇长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二是政府发文,形成行政行为。20xx年6月县政府召开了全县“两网”建设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成立××县农村“两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赣政办发[20xx]40号)、《关于加强农村药品监管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的意见》(赣政办发[20xx]41号)等文件。三是在县和各镇成立了药品监管办公室。县级办公室设在药监局;镇办公室多设在计生指导站,个别乡镇设在中心卫生院。四是县政府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纳入了政府目标考核内容。五是在有关部门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请人员担任药品协管员;村级成立了药品质量信息站,由村干部负责,聘请部分老党员、农民群众为药品质量信息员。目前已在18个镇聘请了140名药品协管员,435个行政村聘请了407名药品信息员。为充分调动药品协管员、信息员工作积极性,鉴于目前无镇级药监机构编制和经费的情况,政府支持,部分镇政府根据实际抽出部分资金,给予协管员、信息员每月100—150元补助。

(2)药监为主主要内容是:

为充分体现县级药监机构主体地位,对农村药品市场实施有效监管,我们明确了县、镇、村三级药监网工作职责。县级药监机构根据全县药品市场现状制定工作目标,确定工作重点;对镇、村两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进行培训;对制售假劣药品行为进行查处。镇药品“两网”领导小组根据县部署开展工作,协助县级药监机构查处制售假劣药品行为,指导村级网工作;深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了解药品质量动态,宣传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时做好药品信息上报工作。村级及时上报游医药贩活动情况,群众呼声。

(4)群众参与主要表现为:

一是通过采取明线与暗线结合,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方式,构筑了完善的举报网络,以20xx年为例,我们共收镇村两级网提供的有价值信息21条。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几年来共兑现举报奖金5000多元,激发了广大群众举报热情。二是加强药品管理协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协会协管作用。

2、“四抓一放”,保证药品供应网络通畅

一是抓“招标制”。自20xx年,县政府规定了县、镇两级医疗机构用药必须全部通过县药品招标采购中心招标采购。我局通过严格招标商资质审定,强化全过程监督及质量跟踪监督方式,对全县32家县、镇医疗机构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保证县镇两级医疗机构购药渠道规范、药品质量安全。

二是抓药品“代购制”。支持镇村一体化管理工作,配合卫生主管部门完善镇卫生院为村卫生室药品代购工作,出台了《××县镇卫生院药品代购管理办法》及《××县镇卫生院为村卫生室统一代购药品验收细则》,各镇卫生院先后投资近百万元加强了药品代购软、硬件建设,经验收,26家镇卫生院全部通过验收,使药品代购工作走向规范化管理轨道,确保了村卫生室药品质量。

三是抓“连锁配送制”。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引导零售企业走连锁之路,对连锁企业实行“六统一”管理(即“统一配送、统一进货、统一价格、统一标牌、统一质量、统一管理”)。目前,我县已发展2家连锁企业,连锁门面61家,占全县药品零售企业40。

四是抓药品“直配制”,个体零售药店采购药品必须严格索验证制度,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直接签订购销合同,质量保证协议,由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直接配送。

五是放宽药品经营准入条件。在保证药品质量情况下,支持鼓励药品的零售企业向镇村发展。目前全县零售药店由建局前的13家发展到152家,镇村两级占78。9%(其中镇级70家,村级50家),在保证群众购药方便的同时,提高了药品质量,降低了药品价格。

(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监管干部依法行政水平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我县于20xx年组建了药品监督管理局,履行全县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能。在加强队伍建设方面,我县一方面狠抓了政治培训,通过"双建一创"、"五好"创建、作风整治、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药品监督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另一方面大力鼓励干部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基础上强化专业知识培训,在提高学历层次的同时改善专业结构。新规定、新要求比较多,而我县的从药人员法律基础知识比较薄弱,对此,我们一方面认真开展《药品管理法》的宣传培训工作,坚持每年组织从药人员进行一次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其法律知识水平。20xx年以来,累计培训1156人次,培训考试合格率在90以上。目前药品监督执法干部人均参加市以上法律法规培训两次以上,全部按期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五年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处的行政处罚案件无一起错案。

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社会宣传不够,严格执法的社会氛围不浓。新《药品管理法》颁布实施时间短,新的执法主体开展工作时间不长,《药品管理法》的宣传贯彻落实目前仍局限在从药人员层面上。广大的药品消费者掌握的药品法律法规知识较少,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还不够强。《药品管理法》执法的严格程度还远远不及税法,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落实还很不充分。

2、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因以保健食品冒充药品进行广告宣传和现场促销问题,通过邮寄渠道销售假劣药品问题,需要部门间加强合作,紧密衔接,联合整治。药监部门与物价、工商等部门在执法活动中的配合协作问题,公安部门在药监执法中介入的时间和方式问题,需要通过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予以解决。

3、执法装备匮乏,药品检验经费严重不足。交通通讯设备、药品快速检测设备、办案取证设备严重匮乏,对基层抽检没有经费补助。在执法实践中,药品检验以委托检验即送检为主,加重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经济负担,同时也影响了执法部门的形象和监管效果。

药品监管任重道远。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实施药品放心工程为总要求,以"两网"建设为总抓手,突出以下工作重点:

1、进一步主动争取人大对《药品管理法》执法情况的监督。人大代表人民意志制定法律并监督法律实施。我们将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将人民代表审议提出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同时,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主动争取市、县人大常委会对《药品管理法》执法情况的监督。建议市、县人大常委会定期开展《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活动,促进《药品管理法》的全面贯彻落实。

2、进一步加强《药品管理法》宣传培训。要加强《药品管理法》的社会宣传,让《药品管理法》和科学用药知识深入人们生活。要建立定期培训工作制度,进一步改进培训方法,使从药人员素质逐年得到提高。将《药品管理法》作为"四五"普法内容,纳入社会公益性宣传内容,真正让该法精神深入人心。

3、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基础建设和规范化管理。针对全县药品市场热点问题,突出假劣药、过期失效药、无证经营等重点,不间断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尽快实现药品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继续实施gmp、g、gap认证,提高基础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药、有效药。目前最急迫的任务,是加大部门协调力度,解决好体制理顺过程中出现的热点问题。

4、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全面贯彻落实药监工作方针,促进医药事业健康快速发展。要在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的同时,重点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要在增强执法能力的同时,增强服务医药经济的能力,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水平。要在全面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的基础上,推动和促进全县医药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

深圳预算执行情况工作报告

20xx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量3,428.93亿元,为年度收入预算的139%;支出3,234.88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31%;结余结转194.05亿元。政府性基金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量387.7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14%;支出272.4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13%;结转下年115.3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10.76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21%;支出139.65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10%;当年结余71.1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12.3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计5.55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7%;支出4.9亿元,为年度预算的94%;调出资金0.65亿元。本次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部分政府性基金利用率低,存量大。

至20xx年末,政府性基金结余115.3亿元,有15项基金结余超过当年收入的30%,其中5项基金年末结余超过当年收入。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上年结转8,394.13万元,当年征收3,087.78万元,支出702.19万元,结转下年1.08亿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上年结转2,668.62万元,当年征收650.05万元,支出533.5万元,结转下年2,785.17万元。

(二)资金下达不及时。

一是抽查上年结转资金,有11.69亿元延至7月1日以后下达,占77%,其中有6.51亿元至年末尚未下达。

二是抽查省级二次分配资金,有16.85亿元延至7月1日以后下达,占抽查资金的21%。

三是抽查中央专项资金,有87.1亿元未在1个月内转发下达,占抽查资金的29%。

(三)调剂使用粮食风险基金。

省财政从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中垫支家庭农场补助资金3,000万元、粮油千亿产业专项资金5,150万元、危仓老库维修资金9,456万元。

(四)财政专户资金未及时清理。

抽查发现,原电动车发展专项资金和韶山南环线工程资金2个专户结余资金未进行清理收回,20xx年末2个账户余额近400万元。

深圳预算执行情况工作报告

施不完善,当地住房保障待遇准入门槛过高等原因,9个市、40个县的1.29万套保障性住房处于闲臵状态。其中4个市、22个县4870套保障性住房未及时分配使用而空臵6个月以上。

五、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审计调查情况。

为解决灌区功能萎缩、设施落后等问题,国家启动了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计划基本完成。省和17个市审计机关对列入国家规划的50个大型灌区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灌区基础设施薄弱。我省大型灌区大多建于上世纪50至70年代,限于当时的条件,工程设计标准低,配套程度差。近年来,节水改造工程使我省灌区基础设施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但由于历史欠账多,资金投入不足,灌区绝大多数干渠以下工程没有安排续建、改造,渠道老化失修、功能衰减的状况未得到根本扭转。有三分之二的灌区灌溉渠道完好率低于80%,其中有20个低于50%。

(二)资金缺口较大。,国家批准我省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至20规划总投资为108.24亿元,截至20末,中央累计下达我省50个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项目303个,计划投资67.07亿元,批准规划剩余投资为41.17亿元。但按照现时价格水平测算,完成规划剩余工程需投资123亿元,资金缺口约82亿元。

63.8%和应配套资金的36.34%,导致部分项目不能按期完工,三个年度的项目实际完工率为67%,完工验收率不到50%。

(四)工程建设和资金管理不规范。部分灌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应招标未招标,部分施工项目评标行为不规范,串通投标和违规转包等问题在一些灌区工程中还比较突出。审计调查发现,有67项勘察设计任务采取直接委托勘察设计单位方式,涉及合同金额3536.07万元;56家施工、监理单位在11个灌区节水改造工程中串通投标或违规转包,涉及金额1.91亿元。一些项目法人未按规定使用项目建设资金,虚报工程量,有5个项目挪用、滞留和虚假配套资金4899.28万元。

六、体育彩票公益金审计情况。

省和17市审计机关对全省2009至2012年体育彩票公益金(以下简称体彩公益金)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据统计,四年全省共销售体育彩票300.46亿元,筹集体彩公益金77.38亿元,中央和省级财政各分成38.69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促进彩票市场健康发育,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快速开展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分配政策制定和执行不到位。财政部门制定的分配政策不明确、不统一。7个市财政部门未制定体彩公益金分配管理办法,10个市制定的分配管理办法未明确市、县分成比例。市级留用省返还体彩公益金的比例过高,不符合适当向基层倾斜的分成原则。15个市本级留用体彩公益金占省返还金额的50%以上,其中5个市本级留用比例高于70%,日照市本级留用高达85.33%。

(二)体彩公益金结存较大。截至2012年末,各级财政结转结存体彩公益金达10.86亿元,其中省级3.09亿元、市级5.45亿元、县级2.32亿元;有5个市、80个县财政部门结转结存的体彩公益金占当年返还金额的50%以上。体育部门有4.25亿元体彩公益金未使用,其中省级1.23亿元、市级1.61亿元、县级1.41亿元;有4个市、34个县体育部门未使用体彩公益金占当年拨入金额的50%以上。

5.35亿元。省及8个市、62个县体育部门将应用于资助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整修和增建体育设施的体彩公益金3447.28万元,用于办公经费、办公楼维修及车辆购臵等。

七、海域使用金审计情况。

省和3市审计机关对省、6个市及所辖部分县至2012年海域使用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近三年,全省新确权海域1022宗,面积9.77万公顷,累计征缴海域使用金19.86亿元,分配使用海域使用金19.25亿元,主要用于海域规划、海域整治保护、海域监察执法等。从审计情况看,各有关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推进海域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促进了海域资源的有效利用。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户企业海珍品深水养殖项目海域使用金1370.95万元。

(二)违规支出。省及5个市扩大范围安排使用海域使用金。

2.34亿元。如烟台市将海域使用金用于港口建设1.3亿元;东营市河口区用海域使用金支付乡镇渔民补贴536.7万元、办公经费107万元。日照市和3个县的财政和海洋与渔业部门虚列支出4.09亿元。

(三)项目建设管理不严格。有4个海洋牧场项目在没有可行性研究和论证的情况下即开工建设。有20个项目实施进度缓慢,未在批复时间内完工,占审计项目的18.5%。部分填海项目竣工验收迟缓,近三年省级确权登记的填海项目161个,向省海洋与渔业厅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的只有33个,占确权项目的20.5%。

八、省管企业审计情况。

省审计厅对枣庄矿业集团、xxxxx省交通工业集团、肥城矿业集团、华鲁控股集团、xxxxx鲁华能源集团和xxxxx省石油天然气开发总公司等6户省管企业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近年来上述企业积极调整发展战略,优化产业布局,管理水平和竞争力不断提升。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未经批准转让、核销资产和提供担保。3户企业在股权转让、产权交易、对外投资等方面,存在手续不完备、转让程序未经批准等问题,涉及金额1.3亿元;2户企业未经批准清理核销资产9088.37万元;2户企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向中外合资企业、民营企业提供贷款担保21.92亿元。

损失21.45亿元。1户企业未经主管部门核准投资建设氧化铝项目,项目建成后亏损严重,造成经济损失5.89亿元。

(三)侵占国有权益。1户企业未及时清退内部职工持股、通过工会为职工垫资入股2.66亿元;2户企业向职工高息集资1.4亿元;5户企业未经批准发放奖金、补贴等845.39万元。

(四)未按规定使用财政资金。1户企业闲臵未用财政资金。

1.21亿元;1户企业获得中央补助专项资金12亿元,该企业多次将资金用于企业经营周转。

九、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机关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处罚,向被审计单位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有关部门单位按规定尽快整改;对政策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单位提出了改进建议;对严重违法违规问题,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其中移送司法和纪检监察机关5件,移送其他主管部门5件。对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省审计厅已向省政府提交了专项报告,有关部门和市、县政府按照审计意见,正在进行整改落实。

省政府对审计结果高度重视,郭树清省长等省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必须提高认识,转变观念,认真对待查出的问题;对不认真整改和屡查屡犯的单位,要严格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要注重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范问题发生。具体整改落实情况,还将专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十、加强和改进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见。

(一)深化财政改革,规范预算管理。加强预、决算对比分析,提高部门预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将各类财政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扩大财政直接支付范围,加大公务卡结算推行力度,建立财政国库动态监控机制,实现对预算执行全过程的有效控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合规使用。结合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强化依法治税,加强财税部门协调配合和重点税源监控,强化纳税申报真实性审核,遏制多征、少征、延缓征收或提前征收税款等问题,提高税收收入质量。

(二)强化经费支出管理,降低行政成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规定,在今年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的基础上,做好部门决算公开工作,建立、完善预算编审制度和经费开支标准,增强预算约束,切实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各部门单位要强化法制意识、节约意识和预算意识,进一步健全完善内控监督机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能力。

(三)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使用绩效。按照事权与财权相匹配原则,通过逐步减少专项转移支付,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形成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资金和项目的管理,修订完善论证、申报、审核管理制度,建立资金使用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强化资金跟踪问效,扎实推进财政支出绩效管理。

警控制,避免决策重大失误。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实施内部审计制度,对经济活动事项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及时纠正违反财经法规行为,增强企业自我约束力,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深圳预算执行情况工作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各部门各地区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较好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

——财政经济实现平稳运行。面对国内经济下行的压力,明确经济运行的合理区间,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将财政赤字占gdp的比重控制在2.1%。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全国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10.2%,中央财政收入完成预算的100.2%。

——财政保障能力不断提高。着力改善民生,中央财政用于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比上年增长26.4%、14.2%、7.5%。加强结构调整和基础设施建设,用于科技、交通运输方面的支出增长7.4%、4.3%。厉行节约,中央部门一般性支出压减5%;执行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调减2391.39亿元、调增1340.78亿元。

——财税改革逐步推进。国务院机构改革有序实施,分批取消和下放416项行政审批,取消和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348项。扩大“营改增”试点,实施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试点,重新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减轻企业负担1500多亿元。

——财政金融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加强财政管理,清理财政存量资金,制定结余结转资金统筹使用办法,摸清全国政府性债务底数,开展地方财政专户和借款检查。着力引导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适度增长,强化风险预警和流动性管理,保持金融稳健运行。

对《国务院关于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国务院召开专门会议部署整改。各部门各地区认真落实国务院要求,整改后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等3900多亿元,纠正违规征地用地50多万亩,制定完善制度1900多项;审计署发现的175起涉嫌违法违纪案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后,已有1200多人被依法依纪处理。具体整改情况,国务院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审计署已向社会公告。

一、中央财政预算收支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主要审计了中央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总体情况,并与库款收缴、资金拨付情况进行了核对。财政部编制的中央决算草案显示,20,中央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总量61198.48亿元,支出总量69698.48亿元,收支相抵,赤字8500亿元,与预算持平;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5086.59亿元,支出4179.46亿元,结转下年907.13亿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1130.38亿元,支出978.19亿元,结转下年152.19亿元。预决算收支情况详见下表:

年中央财政收支预决算情况表。

单位:亿元。

公共财政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年初预算。

决算草案。

完成率。

年初预算。

决算草案。

完成率。

年初预算。

决算草案。

完成率。

收入。

60060。

60198.48。

100.23%。

3619.13。

4251.86。

117.48%。

1011。

1058.43。

104.69%。

上年结转收入。

-

781.02。

834.73。

106.88%。

72.11。

71.95。

99.78%。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

1000。

1000。

100.00%。

-

-

-

-

-

-

收入总量。

61060。

61198.48。

100.23%。

4400.15。

5086.59。

115.60%。

1083.11。

1130.38。

104.36%。

支出。

69560。

68491.68。

98.46%。

4400.15。

4179.46。

94.98%。

1083.11。

978.19。

90.31%。

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1206.8。

-

-

-

-

-

-

-

支出总量。

69560。

69698.48。

100.20%。

4400.15。

4179.46。

94.98%。

1083.11。

978.19。

90.31%。

结余或赤字。

-8500。

-8500。

100.00%。

-

907.13。

-

-

152.19。

-

审计结果表明,中央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决算草案编制较为规范,但各类预算收支划分还不够清晰,预决算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决算草案编报内容不够清晰。决算草案反映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中,有些科目又是按资金来源或分配使用单位设置的,导致同类工作或支出事项分散在不同科目列报,同一科目又列报了不同类工作或支出事项。如公共财政用于公路建设的相关支出分散在“21401公路水路运输”和“2140601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科目列报;在“213农林水事务”科目列报的个别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实际包含教育、社会保障等非农林水事务支出。此外,决算草案目前仅按功能分类科目情况列报,财政部应进一步研究同时按经济性质分类编制中央决算。

(二)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界定不清晰。一是收入归属不够明确,如将有公共财政预算性质的船舶港务费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2013年收入44.36亿元、支出43.92亿元。二是对同一项目或企业通过不同渠道交叉安排支出,如对“全国第十二届运动会办赛经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4个项目,公共财政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分别安排专项资金44.89亿元、114.22亿元;对13户中央企业,公共财政预算安排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1.3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又安排同类的产业升级与发展支出34.55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不完整。至底,中央部门和单位全资或控股企业尚未全部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但201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并未扩大。同时,对财政部持股的中央金融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缺乏统一规定,执行中标准不一。

(四)各类预算中有专项用途的收入不能统筹安排使用,不利于及时发挥资金效益。2013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具有专项用途的收入有3002.73亿元(占4.99%),如车辆购置税2013年结转133.31亿元,占当年收入的5.13%;实行专款专用的政府性基金收入至年底结存907.13亿元,占当年收入的21.34%。同时,政府性基金清理工作进展较慢,至2013年底,20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一项都未减少,价格调节基金等未按规定程序设立的基金也未取消。

二、中央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从审计中央财政的预算管理、资金分配和使用效益情况看,2013年,财政部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严格财政预算执行,加大对民生等重点领域的投入,预算的规范化和公开程度不断提高。但预算资金分配权责关系尚未完全理顺,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中还存在一些违规问题。

(一)资金收缴和预算批复不规范。

1.未收缴入库资金91.4亿元,包括:发展改革委委托所属企业管理的前已取消的国家轿车零部件横向配套基金本金和清收款(含资产)10.26亿元;财政部参股的创业投资基金收益1.38亿元;财政部同意农业银行从受托处置资产收入中留用的委托手续费和超收奖励79.52亿元,电网经营企业从农网还贷资金收入中留用的手续费2400万元,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2.批复的部门预算中个别事项不够准确和细化。一是批复的56个部门年初预算少编报已确认的底结余资金18.33亿元;二是批复的教育部年初预算列入了未细化到具体项目的“高校发展长效机制补助经费”等预算43亿元,执行中由财政部再次批复。

3.批复的部门预算中个别事项不合规。一是批复的农业部、林业局部门预算中,安排“病虫害控制”等补助地方支出8.97亿元。二是批复安全监管总局等4个部门在未实行定员定额管理的下属单位预算中编列机动经费预算4493.18万元、银监会等11个部门超范围动用机动经费2.03亿元,不符合机动经费预算编列和动用有关规定。三是批复的证监会、保监会、社保基金会部门预算中,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4%安排职工福利费,超过中央在京部门标准。

4.预算下达不及时。公共财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中,有4950.46亿元(占26.60%)未按要求于6月15日前下达,其中6.77亿元是12月31日才下达的。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预算中,有1011.76亿元(占71.24%)未按要求于6月15日前下达,其中21.01亿元是12月25日才下达的。公共财政本级支出预算中,有920.53亿元(占4.5%)未按要求于9月30日前下达,其中66.85亿元是12月31日才下达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有420.70亿元(占43.01%)12月才下达。

5.财政专户清理不到位。至2013年底,中央财政在商业银行开设41个专户,其中:存放资金的性质和用途相近的专户未按规定精简归并,涉及13个专户;超过一年未发生业务的5个专户未按规定撤销。

(二)财权与事权未理顺,专项转移支付清理整合不到位。

1.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理力度不够大。经审计核实,具有专项性质的转移支付明细项目有363项,其中“中央基建投资”1个明细专项又包含110个子项。有的专项设置交叉重复,如财政部管理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补助”等6个专项与发展改革委管理的“水土保持专项资金”等6个专项之间,财政部管理的“农业科技推广示范”、“名优经济林”等21个专项之间,发展改革委管理的“物流业调整和振兴”、“农产品冷链物流”等13个专项之间,在资金投向、补贴对象等方面存在交叉现象。

2.有的政策目标不够协调。如农业部管理的`“海洋捕捞渔民转产转业补助”主要用于海洋渔船的报废补助等,而财政部和农业部共同管理的“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主要用于补助因成品油价格调整增加的渔业成本,由于保留渔船领取的成品油价格补助高于报废渔船获得的转产转业补助,渔民更倾向于保留渔船,造成减船转产工作陷于停顿。个别专项分配办法与政策目标衔接不够紧密,如发展改革委管理的“重点节能工程”项目,不是按节能量而是按项目总投资的一定比例安排补助,未充分考虑项目的节能效果和不同行业的节能成本。

3.分配管理权责有待理顺。以“农林水事务”类专项为例,其中66个专项在中央本级由9个主管部门的50个司局、114个处室参与分配管理;下达到地方后仅省一级就涉及近20个主管部门,省以下也需层层审批,如广东省2013年分配的“晚造水稻种植保险保费补贴”1.16亿元,经县、市、省逐级审核,最长的历时213天才到位。同时,专项资金整合不到位,至2013年底,财政部已将“农林水事务”类中的23个专项整合为10个,但整合后的6个专项在实际安排资金时,仍按原16个专项管理,分配依据、审批程序无实质性改变,资金也不能调剂使用。

(三)部分财政资金分配不规范,有的使用中存在违法违规问题。

1.分配中存在超范围、超标准问题。一是财政部分配的“成品油价格补助”、“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能力建设”等3个专项中,有128.32亿元超出规定的补助范围,其中由于交通运输部扩大成品油价格补助范围,多拨付116.61亿元。二是财政部在清算成品油价格补助时,未按实际油品分类结算,多支付地方12.62亿元。三是发展改革委在“重点节能工程”专项中超范围安排地方发展改革等部门车辆购置补助2.18亿元,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专项的7个项目超出标准或申请额多安排投资940万元。

2.申报中存在虚报冒领问题。由于财政专项资金种类多、项目杂,参与分配部门多,由基层逐级审核上报,信息沟通不畅,加之审核监管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比较严重。重点抽查的“林业贷款贴息”、“成品油价格补助”、“农机具购置补贴”、“中央基建投资”、“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和“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6个专项的可疑项目中,有18.59亿元专项资金(占抽查金额的37.59%)被骗取套取。主要是:

一是项目单位和个人采取虚构项目、伪造申报材料等方式骗取财政资金。如南充鑫泓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和四川安格儿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年以来,虚构项目、私刻印章、伪造公文、虚开发票,骗取中央基建投资补助1240万元;黑龙江百禾食品有限公司在未向银行贷款的情况下,伪造银行公章、银行法定代表人名章、贷款合同、保证合同等,申报2013年林业贷款贴息104.1万元,审计指出后当地财政局未向企业拨付。

二是一些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出于地方或部门利益,审核把关不严,有的甚至默许弄虚作假行为。如滨州、新泰、宁阳的交通运输局默许当地3家公共汽车公司虚报车辆和运营里程,至2013年骗取成品油价格补助1.06亿元,其中340.67万元被当地交通运输局占用。

三是有的公职人员与企业或个人内外勾结骗取财政资金,从中牟取不当利益。如山西信联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将同一机具修改发动机号、重复计算等方式,虚报销售量骗取农机具购置补贴5000多万元,山西省41个县区农机系统多名工作人员协助造假,并从中收受好处。

3.使用中存在挤占挪用问题。审计9个省发现,8个省及所属12个县挤占挪用专项资金31.33亿元,主要用于日常运转、工业园区建设、发放工资津补贴等。如四川省简阳市20至2013年,将上级财政拨付的民生类专项资金共计14.19亿元挪用于市重大项目、工业园区建设等,影响相关政策目标的实现。

(四)各级财政均有一些资金沉淀,资金使用效益未能充分发挥。

1.中央本级财政存量资金较多。如为满足科技经费增幅应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的规定,中央财政将当年无具体使用项目的科学技术支出按权责发生制结转,至2013年底累计结转384.12亿元,有217.24亿元结转5年以上。

2.重点审计的32个中央部门结存资金半数闲置超过一年。至2013年底,这些部门结存资金974.20亿元中,有493.80亿元(占50.69%)是2012年底前形成的,结转超过5年的有8.36亿元。审计还发现,卫生计生委、文化部、人民银行等7个部门本级和36个所属单位2013年采取虚列支出、以拨作支等方式人为减少存量资金6.11亿元,海洋局本级和中科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等16个所属单位未及时上缴或未经批准动用结余资金1.29亿元。

3.重点审计的9个省本级和9个市本级财政存量资金近三成已无法按原用途使用。至203月底,这些地方财政存量资金共计7673亿元,其中有指定用途的4802亿元(占62.58%),主要集中在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和环境保护等政府投入不足领域;有2051.39亿元(占26.74%)由于原定项目完成或取消、不具备实施条件等已无法按原用途使用。

深圳预算执行情况工作报告

年同期提高3.5个百分点;继续推进财政改革,选择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等15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试点,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奠定了基础。省发展改革委进一步加强投资计划和资金分配管理,年初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批复率达到77%;积极建立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分配的时效性有所提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审核批复部门预算不够严格。2012年省财政厅批复的年初部门预算中,有103个部门单位应编未编会议费支出预算,36个单位应编未编公务接待支出预算,35个单位应编未编公务用车支出预算,279个部门单位应实行政府采购的支出7.38亿元未编报政府采购预算。

(二)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仍不到位。去年审计指出的预算单位违规转款、有些支出应实行未实行直接支付等问题,至今年审计时改进效果不明显。

1.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836个省级预算单位中,仍有515个单位违规将零余额账户资金66.22亿元转至其他自有账户,分别占预算单位数和授权支付金额的61.6%和20%。如xxxxx中医药大学将省级应用技术研究开发、高水平大学建设工程等资金1.22亿元转至单位工会账户,占该单位授权支付金额的53.65%。

2.省级预算单位中有519个单位的相关支出未按规定实行直接支付,涉及金额75.78亿元,分别占预算单位数和商品服务支出总额的62.08%和49.69%;8所高校未按规定采取直接支付方式归还银行贷款,涉及金额2.56亿元。

3.省财政厅未按规定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部分专户管理资。

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仍采取实拨资金方式拨付到有关单位,涉及金额82.27亿元。

(三)公务卡结算改革进展缓慢。我省从开始在省级预算单位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但从审计情况看,此项改革进展比较缓慢。

9.81%;同期各单位现金结算额为10.29亿元,是公务卡结算额的45倍。

2.省财政厅2012月制定省级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制度,要求各预算单位的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7个支出项目使用公务卡或转账方式结算,但未得到全面落实。抽查发现,2012年有269个预算单位仍使用现金结算上述项目,涉及金额3.11亿元。

(四)部分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

1.省财政部分专项资金年初只明确了支出用途,未落实批复到具体项目单位。2012年共分配省级公共财政预算专项资金268.78亿元,其中年初批复到项目单位145.73亿元,只占54.22%。

2.资金分配时间较晚。2012年省财政厅分配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补助经费、农业良种工程资金、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等14项资金全部在12月份才下达,涉及金额5.29亿元,不利于资金及时有效使用。

(五)省发展改革委预算资金分配管理不规范。

1.部分投资计划下达时间较晚。2012年11月至12月共下达基。

本建设投资项目计划1.21亿元,占当年投资计划的12%,不符合财政部关于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最晚应于当年10月底之前全部下达的规定。另外,有4.12亿元蓝黄两区建设专项资金于11月下达,占该专项资金的27%,年度内难以发挥效益。

2.评审程序不严格。在未经专家评审的情况下,向大众日报支持两区建设网络信息平台等4个项目,下达蓝黄两区建设专项资金计划2100万元。

3.超出项目申请额度分配资金。xxxxx科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xxxxx师范大学等7个项目单位共申请建设资金补助4530万元,实际安排7280万元,多安排2750万元,超出申请金额60.71%。

二、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本次审计重点抽查了4个市及12个县(市、区,以下简称县)地税部门,延伸审计了81个纳税单位、17户委托代征或代收单位,以及12个县级财政局和23个乡镇财政所。审计发现,有些地税部门履行征管职责不到位,人为调节收入进度等问题依然存在。主要是:

(一)未严格依法征收税款。

万元。

2.多征或提前征收税款。截至2012年末,11个县地税部门对40个纳税单位多征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5.73亿元;5个市、县地税部门对6户企业提前征收税费1.44亿元。如邹平县地税局多征4户企业土地使用税、城建税等8560.52万元;淄博市地税局齐鲁石化分局年度内提前征收1户企业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14亿元。

3.延缓征收税款。2012年,6个县地税部门对10户企业违规延缓征收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等3.25亿元。如微山县地税局对3户企业延缓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土地使用税1.91亿元;临沂市地税局兰山分局对2户企业延缓征收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4424.29万元。

(二)对委托代征单位监管不到位。抽查17个委托代征单位发现,临沂市地税局委托没有代征资格的税务师事务所代征税款,该所挪用代征税款2119万元;3个委托代征单位将代征税款975.53万元存放个人账户;9个委托代征单位延压税款7711.73万元。

(三)通过税收过渡户延压税款。有4个县级地税部门设立或使用21个过渡户,延压税款1.35亿元。如至2012年,五莲县地税局直属征收局和办税服务大厅通过在银行开设的1个单位账户和8个个人账户,过渡延压税款3885.3万元。截至今年4月,以上账户已全部销户。

导致截留上级收入5802.25万元。以上税款已于审计期间调库更正。

(五)虚收空转税收收入。8个县将财政资金拨付给企业,企业再以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营业税等名义缴纳税款,共虚增税收收入13.33亿元。

今年对18个省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规定,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培训费等“五项经费”支出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延伸审计了所属73个二级单位。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部门预决算编报不完整、不细化、不真实。

1.12个部门、11个二级单位年初预算少报上年结转结余、当年收入等14.82亿元,应编未编政府采购预算2.11亿元。如省交通运输厅2012年年初预算编报上年专项结转694万元,实际结转6.89亿元,少编报6.82亿元。

2.部分预算资金未细化到项目和单位,涉及金额14.28亿元。如省教育厅所属13所大学编报科研经费项目支出预算9.43亿元,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全部填列为其他商品和服务类支出;省质监局年初预算中信息化建设等10项专项资金7003万元,未细化到项目执行单位。

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

1.18个部门单位、38个二级单位存在未按规定分项核算专项资金,以及挤占挪用、虚列支出、以拨列支等问题,涉及金额13.08亿元。如省机关事务局未按批复用途分项核算专项资金2亿元;省社科院挤占科研经费281.17万元用于弥补公费医疗超支等日常公用支出。

2.10个部门单位、7个二级单位2012年专项资金结转结余较大,共计结转结余9.87亿元。如省国土资源厅汇总决算报表显示,厅机关及所属单位项目支出累计结转结余2.86亿元,占当年专项资金总额的38.94%。

(三)落实财政改革制度不到位。

1.部分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应实行未实行政府采购2.27亿元,如聊城大学购臵办公设备、教学仪器等1423.05万元未实行政府采购。

2.违规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或向其他自有账户划转资金。

4.63亿元,如省民政厅所属省荣军总医院将病房楼改造项目等资金1600万元,从零余额账户转入单位基本账户。

3.8个部门单位、38个二级单位尚未办理使用公务卡;9个部门单位和7个二级单位公务卡使用比例较低,如中国孔子基金会秘书处2012年使用公务卡结算1.26万元,仅占强制使用公务卡消费支出的2%。

4.6个部门单位、27个二级单位未严格执行票款分离制度,涉。

及金额12.72亿元。其中收取的学费、检验费、房租收入等未实行票款分离7.54亿元;收取的培训费、广告费等应缴未缴国库或财政专户5.18亿元。如xxxxx科技大学将学费、住宿费等2.55亿元,通过学校收取后集中上缴财政,未严格执行票款分离制度。

(四)“五项经费”支出管理不严格。13个部门单位、12个二级单位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培训费等“五项经费”超预算支出2908万元。13个部门单位、10个二级单位“五项经费”列支内容不真实,以会议费、培训费等名义列支公务接待费2029万元。(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出台后,本次审计的省直部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控制经费支出,今年1至3月份“五项经费”共计支出119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6.41%。)。

(五)其他违反财经法规问题。省农业展览馆等8个部门单位和9个二级单位设臵账外账、私存私放资金,涉及金额2.18亿元。xxxxx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等4个部门单位和14个二级单位,以虚假发票和不合规票据报销2072万元。省住房建设厅等5个部门向所属二级单位、协会、企业等违规集中资金4404万元。省医科院等8个部门单位和19个二级单位少计收支和结余等1.11亿元。省交通运输厅等5个部门单位和9个二级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14.8亿元。

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

计,延伸审计了1576个单位及225个乡镇街道、441个村居、6202户家庭。审计结果表明,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各项部署要求,积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城镇化进程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资金筹集和管理不到位。7个市、33个县少安排或少提取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3.89亿元,占应安排或提取资金总额的48.05%。9个市、33个县未及时拨付资金7.94亿元,主要是9个市、21个县滞拨上级补助资金4.72亿元;3个市、5个县因安居工程任务未落实到具体项目等造成资金闲臵1.8亿元,其中闲臵半年以上的达1.69亿元。

(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严格。抽查发现,有281个项目在未完全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即开工建设,占抽查项目的29.93%。158个项目在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监理等环节未按规定进行招标,涉及合同金额9.98亿元。36个项目招标过程中存在违规评标、定标、虚假招标、操纵竞标等问题,涉及合同金额2.82亿元。

(三)保障性住房分配不规范。部分市、县基础管理工作薄弱,未及时向社会公开保障性住房房源、分配方案、分配结果等信息。11个市、42个县尚未建立住房保障与公安、房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单位的数据信息共享机制。7个市、38个县的815户居民家庭收入、住房标准等不符合保障条件,但仍获得审批通过,享受住房保障待遇。

深圳预算执行情况工作报告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安徽省审计监督条例》的规定,去年以来,省审计厅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发展、改革、法治、反腐”的主题,坚持以“提面、提质、提效、提能”为总抓手,加大审计力度,创新审计管理,大力推进预算执行、政府投资、国有企业、重大专项资金、资源环境、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注重发挥审计监督的建设性作用,着力促进新常态下的新发展。

从审计情况看,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认真执行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应对经济下行的严峻形势,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努力推进各项工作,较好完成了省人大批准的度财政预算任务,全省财政收入增速与经济增长均保持在合理区间。

——着力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全省安排42亿元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推进34个省级开发区产城融合发展。争取地方政府债券173亿元,重点支持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区域经济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加大对革命老区、皖北地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财政政策的积极效应逐步显现,大别山革命老区、皖北地区财政收入增长分别高于全省平均增幅5.8和3.8个百分点。

——持续加大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强化定向调控,突出简政放权,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切实为实体经济减负添力。省财政安排31亿元加强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拨付5亿元建立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得到改善。建成财政涉企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财政资金投向更加精准。进一步完善创新型省份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政策体系,重点支持企业加快设备更新、科技研发和集聚发展。

——重视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建设。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省级“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持续下降,比预算减少2.2亿元。全省33项民生工程财政投入686.4亿元,比上年增长13.3%。重点支持就业困难群体、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统筹安排4亿元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注重整合财政资源,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和水环境综合治理。

——深入推进预算制度和财政管理改革。积极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首次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府,省直一级预算单位(涉密部门除外)预决算全面公开。省财政加大对历年项目结转、专户结余资金的清理力度,将清理收回的资金和当年部分超收收入等55.3亿元,转入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超收收入2.6亿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严格政府债务管理,强化债务审批、风险监控机制,规范政府举债方式,努力降低融资成本。

今年,省审计厅对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省地税局、省国资委等部门组织20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组织开展了审计。按照省级预算单位五年轮审一遍的原则要求,对省民政厅等20个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比上年多审计2个部门。将全省20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纳入本报告。省审计厅还就去年审计查出的问题,对相关部门和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省政府已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今年3月10日,省审计厅向社会公告了具体整改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年,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等部门认真执行省委、省政府的战略决策,深入贯彻宏观调控政策措施,依法组织预算收入,协同推进改革,加强统筹管理,省本级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审计也发现,省本级财政管理中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

省人代会批准的2014年度收入预算为199.7亿元,完成收入229.8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15%,比上年增长7%。加中央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2,316.1亿元、政府债券收入173亿元,以及市县上解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收入总计2,875.3亿元。经综合调整后的支出预算为686.5亿元,实际支出630.2亿元,为全年预算的91.8%,增长5.7%。加省对下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1,946.9亿元、债券转贷支出133.1亿元,以及上解中央、债券还本支出等,支出总计2,818.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7亿元,其中结转下年56.3亿元。审计指出的主要问题有:

1.部门项目支出预算不够细化。省财政厅批复的2014年度省级部门预算中,由预算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236.4亿元,未细化到具体实施项目的有59.3亿元,占25.1%。

2.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效率不高。2014年省级政府采购项目的可执行支出预算指标为61.2亿元,当年申报采购计划60.3亿元,已签采购合同的金额45.6亿元,占预算指标75.6%。

3.部分涉企专项资金未纳入财政涉企项目信息系统管理。2014年,省财政在财政部下达的基建投资预算中,安排服务业发展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10.9亿元。该部分专项资金的项目申报、分配由省发改委负责组织实施,当年安排48户企业2.8亿元,未纳入财政涉企项目信息系统管理。

4.部分财政结转项目资金未清理。在上年结转支出指标中,监狱系统人员补贴9,967.4万元超过两年未安排使用;因项目取消或资金结余收回的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资金2,256万元,已无具体执行项目。

2014年度收入预算56亿元,完成收入60.2亿元,为预算的107.5%,比上年增长1.9%。加中央补助、下级上解收入等,收入总计163.2亿元。当年支出预算63亿元,实际支出18.6亿元,为预算的29.5%,增长92.9%。加上解中央、补助市县支出等,支出总计118.8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4.4亿元。预算执行中的主要问题是:

1.收入预算编制不够完整。2014年度基金收入预算未编列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收入,但决算草案分别列报两项收入3,191.9万元、4,200万元。

2.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未执行。在上年结转支出指标中,彩票公益金、土地有偿使用费等安排的5项支出34,009.3万元,当年有33,889.2万元未执行。

2014年度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成收入93,453.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39.4%,增长76.7%;当年支出97,674.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36.4%。当年收支相抵,加上年结余4,549.1万元,年终结余327.5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少数单位滞留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安徽江汽集团、铜陵有色(000630,股吧)集团根据省国资委的安排,向省产权交易中心累计转入股权转让款10,001.9万元、股利10.1万元。省产权交易中心直至2014年8月才将股权转让款上交省财政。至审计时,上述股利10.1万元及相应利息收入283.1万元,仍未上交省财政。截至2014年底,铜陵有色集团应缴未缴股权转让款及股利2,564.9万元,直至3月才上交省财政。

2.部分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根据省国资委安排,20底,安徽江汽集团将回购国有股的部分价款6,717万元,直接转入江汽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并从中支付安徽旺众投资有限公司(江汽集团原股东)相关股权转让款6,665.9万元;江汽集团按省国资委批复,将省国资委持股应分得的利润24,854万元,全部转入江汽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上收支没有按规定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3.个别项目支出效益不佳。2014年预算安排省盐业总公司“徽盐连锁”直营店建设项目2,000万元,计划建成380家直营便利店。截至203月,省盐业总公司已投入1,154.9万元。首批建成的28家直营店,因经营亏损,目前存续经营的还剩15家。

2014年度省级社会保险基金(含省统筹资金)完成收入221.6亿元,为全年预算的99.6%,比上年增长16%,其中各项保险费收入103.8亿元,财政补贴收入81.4亿元。实际支出103.7亿元,为全年预算的98.4%,比上年增长12%,其中保险待遇支出97.2亿元。当年收支结余117.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65.3亿元。主要问题是:

1.省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未纳入预算管理。我省启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以来,有237家省直事业单位4.3万人参保。省政府机构改革后,省人社厅接管该项养老保险基金,由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中心负责运营管理,但未纳入社保基金预算。2014年底,该项基金滚存结余2,313.9万元。

2.少征缴社会保险费。审计抽查20家参保单位,有10户企业因少申报缴费基数,少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4,487.2万元;6家单位中断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涉及欠缴金额1,468.6万元。

(五)省地税局组织省级预算收入审计情况。

审计发现省级预算收入征管方面的主要问题是:

1.纳税申报管理不到位。审计抽查10户企业,有8户企业少申报缴纳税费2,118.7万元,其中企业所得税1,900.6万元。1户企业向关联方融通资金未计利息收入,少申报缴纳相关税款。

2.应征税款未足额入库。2014年,省地税局选择12户纳税人,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审查鉴定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12户企业应补缴税款3,923.6万元,至审计时,征缴入库2,753.9万元。1户企业申请延期缴纳的20企业所得税366万元,延期结束后仍未征缴入库。

3.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存在功能缺陷,影响征管质量和效率。一是该系统对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等方面的一些异常情况,难以实施有效监控并及时纠正。如纳税人未按期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系统无提示预警。二是涉税信息处理、冗余数据清理不及时。如对跨地区经营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征管,存在分支机构已缴纳而应抵扣的税务数据录入不完整、处理不及时的现象。

2014年,中央和我省共同投资项目、省本级投资项目的预算安排合计480.2亿元,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综合交通等13大项。当年实际支出479.5亿元,预算执行率为99.9%。审计反映的主要问题如下:

1.部分项目年初预算未细化。省财政安排的重点水利工程等7项支出46.3亿元,未细化到执行单位和具体项目,占该部分年初预算的46.8%;省统筹投资预算未细化安排的,有重要河段治理、服务业发展等9项4.5亿元,占省统筹投资预算的41.1%。

2.部分项目资金下达不及时。省财政安排的综合交通项目、重点水利工程等7项资金36亿元,未按规定于当年10月底之前下达,占全年支出预算的28.3%;省统筹投资部分未按时下达的资金9,097万元,占支出预算的8.3%。

3.项目资金分配存在管理不严的问题。一是财政涉企项目信息管理系统预警作用发挥不到位。2014年11月,省财政下达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系统显示有关部门核准企业项目信息的时间为年3月,实际上是先下达资金、后审核项目信息。二是未按项目评审结果分配资金。省经信委分配工业强省有关项目资金,2家评审名次居后的企业,在预留资金中得到安排。三是省统筹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分配不合理。省发改委及所属单位当年安排了有关经费3,188万元,实际支出944.9万元。

4.项目实施进展缓慢,影响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1)部分市县项目实施迟缓。从2014年起,合肥市、六安市和岳西县启动实施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补偿资金由省财政和合肥市、六安市出资组成,专项用于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2014年11月,省财政下达六安市、岳西县补助资金12,000万元。至审计时,两市县的具体项目均未实施。

(2)监管工作不到位,存在“报大建小”的问题。滁州市实施的河东高排涝站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总投资2,608.4万元,实际投资1,563.8万元,投资概算所列的堤防新建工程等4项内容未实施。肥东县的众兴泵站更新改造工程,省发改委批复投资概算13,985.1万元,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5,445万元于到位。经肥东县年7月申请,省水利厅于2014年11月批复同意该项目投资调减为10,788.7万元。至审计时,省发改委尚未批复该项目设计变更,但该项目已按设计变更方案和建设内容实施建设。

(3)项目单位资金不到位,造成项目进展缓慢。2014年7月,蚌埠市政府、蚌埠玻璃设计研究院签订投资协议,共同组建中建材(蚌埠)光电材料有限公司,采用蚌埠玻璃设计研究院自主创新技术,建设一条高强度盖板玻璃(金刚玻璃(300093,股吧))生产线,计划2014年底前开工建设,2015年底前竣工投产。项目总投资5亿元,其中公司注册资本金2亿元(双方各出资7,000万元、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6,000万元),其余由项目法人通过银行贷款解决。2014年9月,蚌埠市政府将省里已切块下达的2013年度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专项资金6,000万元(中央2,500万元、省级3,500万元),全部安排给该项目。至审计时,双方出资及项目单位融资均未到位,仅完成购地156.7亩,实际发生支出3,500万元。

(4)项目单位组织实施工作缺乏力度。2014年全省计划提前淘汰黄标车50840辆,省财政奖补资金17,678万元已下达到位。审计抽查的9个市,当年计划提前淘汰35695辆,实际只淘汰139辆,大部分市尚处在筹备实施方案阶段。省农垦事业管理局实施的沿江泵站、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及土地治理项目,当年到位资金6,802万元,实际支出698.6万元,预算执行率仅为10.3%。

今年审计了省直工委、省委党校、省政府驻沪办、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商务厅、省外事办、省统计局、省金融办、省人防办、省档案局、省供销社、省文联、省社科联、省侨联、省贸促会、省农发局、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等20个省直部门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延伸审计所属单位55个。20个部门2014年度决算草案列报支出106亿元。审计结果表明,这些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节约行政成本,“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比预算减少12.4%,比上年下降24.2%;重视堵塞漏洞,预算及财务管理比较规范,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通过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涉及金额15亿元(涉密部门除外),其中违规问题金额2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3亿元,主要是:

(一)部门预算编报方面。

1.省交通厅、省科技厅、省文联、省民政厅、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商务厅、省外办、省统计局、省贸促会等部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76,624.4万元,未编入年初预算。

2.省统计局、省直工委、省交通厅、省民政厅、省住建厅、省侨联等部门未将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纳入预算管理,涉及金额814.7万元。

(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省科技厅、省文联等部门年初预算中,项目支出410.7万元未细化到执行单位和具体项目。

2.省科技厅、省统计局、省政府驻沪办、省文联、省外办、省金融办等部门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641.3万元。

3.省商务厅未以固定资产贷款利息数额为依据,分配加工贸易企业贴息资金,涉及8户企业425万元。

4.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供销社等部门对项目审核把关不严,涉及金额964万元。如省商务厅超出规定时间范围安排“出口信用险保费”补贴,涉及12户企业627万元。

5.省交通厅、省民政厅、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统计局、省农发局、省住建厅、省政府驻沪办等部门的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低于50%,有38,948.8万元尚未使用。如省交通厅安排各市内河船型标准化补贴资金37,194.4万元,实际支出6,272.6万元,30,921.8万元滞留在各市港航管理局,预算执行率仅为16.9%。

6.省商务厅、省直工委、省文联、省科技厅、省统计局、省委党校、省民政厅、省交通厅、省社科联、省档案局、省金融办、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住建厅等部门的部分采购事项,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1,470.9万元。如省商务厅未经政府采购程序,直接委托企业,建设华东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会场(省内)展台,提供厅办公楼物业管理和中央空调维修保养服务,涉及支出290.4万元;所属安徽国际职业学院自行购买网络中心机房设备、空调等,涉及支出149.4万元。

(三)执行财经法规制度方面。

1.省民政厅、省文联、省科技厅、省供销社、省直工委、省档案局、省统计局、省贸促会等部门及所属单位收费依据不充分,涉及金额1,247万元。在省政府明确规定自2013年8月起,缓收货物原产地证明书工本费的'情况下,省贸促会所属法律咨询服务中心自2013年8月至2014年3月仍收取该项费用16.5万元。省科技厅所属中澳职业学院多收教材费124.6万元,违规收取食堂承包单位资产占用费13.1万元。省供销社所属财贸职业学院违规收取食堂托管费105.3万元,无依据收取自主招生报名费12.1万元。

2.省委党校、省直工委、省档案局、省政府驻沪办、省交通厅、省商务厅等部门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涉及金额1,345.8万元。省委党校培训费收入、停车费收入和所属单位代收的房租收入等469.7万元,未及时足额上缴财政。

3.省文联、省社科联所属部分协会或二级单位设立账外账、公款私存,涉及金额704.7万元。省文联所属3个协会的5名经办人员,将单位收入489.8万元存入个人银行卡,从中购买理财产品、个别人用于偿还个人信用卡欠款和挪作私用。省文联所属2个协会,账外办理下属9个专业委员会收支业务,涉及金额108.7万元。省社科联所属《学术界》杂志社自以来,隐匿广告费、课题出版费等收入106.2万元,至审计时,向个人有偿出借47万元,累计支出45.7万元,结存13.5万元。

4.省政府驻沪办、省侨联等部门违规出借银行账户,涉及金额487万元。

(四)“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方面。

1.省科技厅、省社科联、省供销社等部门“三公”经费或会议费超预算、无预算支出97.6万元。如省科技厅所属2个单位无预算报销出国费用50万元。

2.省统计局、省民政厅、省社科联等部门决算草案列报“三公”经费或会议费支出不实,涉及金额27.6万元。如省统计局以会议费名义支付酒店17.8万元,其中办理酒店储值卡7.3万元,非会议期间餐饮客房消费5.9万元,结存4.6万元。

3.省民政厅、省金融办、省外办、省商务厅、省委党校、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科技厅、省档案局等部门“三公”经费或会议费报销手续不全,有的会议未编制计划、费用报销未附会议通知和签到表,有的公务接待费报销缺少审批单、报销单据不够规范,涉及金额219.2万元。

4.省文联所属4个协会组织出国考察活动,无外事部门批文,先后有22人持因私护照出国,公款支付部分出国费用14.7万元。208月,省社科联所属单位《学术界》杂志社1人未经审批、持因私护照出国,公款报销因私出国费用6.7万元。

(五)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省住建厅、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档案局等部门未入账核算的固定资产有3,727.9万元。如省住建厅所属建设服务中心的一处拆迁补偿房产,按照超补偿面积支付的145万元价款入账,该房产依据产权登记日网上备案均价计算应为2,928万元,账面反映不完整。

2.省委党校、省科技厅、省档案局等部门处置核销固定资产,未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涉及金额950.3万元。

3.省委党校有7幢办公、教学和学员宿舍楼(建筑面积5.05万平方米,账面原值13,272.9万元),无房屋所有权证,权属关系不清晰。

(六)部门决算草案编报方面。

省住建厅、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文联、省委党校、省政府驻沪办、省供销社、省民政厅、省科技厅、省交通厅、省直工委、省贸促会、省侨联、省社科联、省商务厅、省金融办等部门账务处理不当或报表填列不准确,影响部门决算草案的完整性、真实性,涉及金额7,743万元。如省住建厅滨湖新区综合办公楼建设项目,2014年完成投资3,657.9万元,在当年决算报表中未完整反映;所属建设干校虚列支出266万元,造成当年支出列报不实。

三、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署的统一部署,署驻南京特派办与省审计厅组织开展了2014年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政策,积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管理方面的问题。9个市县少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0,570.5万元。6个市县挪用资金1,935.2万元。6个市县工程进展缓慢,有35,160.3万元资金闲置超过一年。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方面的问题。一是土地供应与使用不合规。4个市县7个项目建设未经农用地转用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涉及用地61.1万平方米。2个市县以毛地供应等方式,违规供应项目用地36.9万平方米。二是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244个项目在未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批准手续的情况下即开工建设。池州市15个项目8765套住房未严格执行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

(三)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保障对象的甄别管理工作有待加强。16个市县1066户虚报家庭收入等资料,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二是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不完善。30个市县1010户不再符合保障待遇条件,未按规定及时退出,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545套,违规领取货币补贴73.9万元。三是后续管理亟需规范。30个小区14286套已竣工保障性住房未办理产权登记。62个小区的保障性住房租金难以收缴。

上述实施的审计项目,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限期整改。对严重违纪违规问题,已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省委书记王学军强调,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按时限要求整改销号。今年1月13日,省政府召开审计情况通报会,省审计厅向各市、各部门通报了近年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今年3月,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单位自身存在的问题,要研究制定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下属单位的问题,要亲自过问督促整改。各地各部门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要依法依纪处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要严格追责问责。7月9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审计工作汇报,李锦斌代省长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强化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把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总体来看,相关部门对审计反映的问题十分重视,一方面,立即行动,边审边改,有些问题在审计过程中已经得到纠正。另一方面,主动与审计机关加强沟通,梳理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健全相关制度,强化内部控制,从源头上抓整改、促规范。下一步,省审计厅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跟踪督促,10月底前向省政府报告审计整改情况。省政府将按时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四、加强财政管理和审计监督的意见。

(一)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促进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以新《预算法》施行为契机,一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政府预算的统筹力度。对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都安排的支出,要实行统一的资金分配方式与管理办法,避免交叉重复安排。加大国资经营预算资金调入公共预算的力度,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二是健全预算标准体系,规范预算编制工作。重点解决部门预算编报粗放、项目支出不够细化等问题,提高预算内容的完整性、预算安排的到位率,压实预算单位的管理责任。三是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目标和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合理确定财政收支政策和重大项目安排,集中财力办大事,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充分发挥财政政策作用,促进我省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切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不断提高财政支出绩效。围绕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着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强化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加大结转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对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要调整安排到经济社会发展亟需支持的领域。二是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定向调控政策,切实做到项目从严把关,分配规范透明,资金下达及时,跟踪问效到位。要适应形势和环境变化,研究改进财政投入模式及资金分配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三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逐步扩大绩效管理范围,将绩效评价重点由项目支出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将评价结果作为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的重要依据。

(三)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审计整改检查跟踪机制,被审计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审计机关报送由主要负责人签发的审计整改报告,同时向本级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二是建立完善监管部门、主管部门参与的联合督促整改工作机制,对审计机关提请协助落实的整改意见,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予以支持和配合。对属于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共性问题,要举一反三,采取专项治理等措施,全面加以整改。三是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推动审计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社会公众监督相结合,“倒逼”整改和制度完善,实现审计整改与被审计单位自我整改的良性互动。

(四)扎实推进审计全覆盖,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各级审计机关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履行职责,积极主动作为,努力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一是进一步突出审计重点。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财政经济运行安全、重点项目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公共资金使用绩效、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等方面的审计力度,推动政策落地见效,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二是进一步创新审计管理。以实现审计全覆盖为目标,积极整合审计资源,探索多视角分析、多专业融合、多技术应用的审计管理模式,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各部门、各单位都要自觉接受审计,积极协助审计机关开展工作。强化审计工作联系机制,重视发挥审计预警功能,推动审计监督成果转化为服务成果、审计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源,让审计监督成为“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的强大助推力。

执行情况工作报告

3月23日下午,我院召开十届委员会会员代表大会。xxx区卫计局副局长、卫生系统工会负责人李洁蓉、办公室副主任陈卓君、院领导班子及职工代表等参加了会议。

在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并完成了新一届工会委员换届。

20xx年,凝心聚力拼劲足,持续改进获肯定

20xx年,是非凡和难忘的一年。

我们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三甲复审工作,使医院发展突破瓶颈,踏上新起点;我们有效应对儿科季节性医疗高峰和持续生育高峰,还被确定为区级重症儿童救治中心、区级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我们普通外科二区开科启用,医学影像科顺利进入市级重点学科下一周期建设,康复医学科被评选为全国“神经康复一体化先进科室”,我院成为张江细胞形态学技术中心广州分中心等等。全院新增省级常委13人,市级副主任委员2人、常委2人;黄臻被评为全国“十佳优秀康复名家”,陈汉威被评为广州市高层次医学人才,何金花、陈国钦被评为广州市高层次医学骨干人才;向之明成功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资助,实现了全区卫生系统国家级最高级别研究项目“零的突破”。

20xx年,撸起袖子,共迎医改

今年是新一届领导班子的开局之年,是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之年,会上,党委书记、医院院长苏波代表领导班子作了题为“勇挑重担携手共进迎接医改大考验”的工作报告,对20xx年工作做了部署。

深化内部管理。依规开展各项换届工作,建立以党委统一领导,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高效内部管理机制。重组学术委员会,发挥参谋咨询作用,增强决策的专业性和科学性。优化职能部门设置,建设高素质的管理队伍。激发内部活力,以层级负责为原则,赋予各科室更大的自主管理权。建立高效、畅通、透明的院务公开机制,使员工更加充分地认识和了解医院发展困境与改革路径。深化与完善预算管理,强化成本核算与控制。提高员工收入,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临床一线和高层次优秀人才倾斜的绩效考核分配体系。

人才队伍建设。用好现有人才资源,大胆提拔中青年骨干,启动博士后工作站分站、院士工作站的创建工作,为引进和培养学科精英等高层次人才构筑新平台。完善在职员工技能培训考核机制,不断提高员工素质,保障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加强超声、病理、精神等各类紧缺人才及技能型人才培养。通过柔性引进等多种方式,外引学科带头人、专家以及学科骨干;创新人才使用、管理和评价机制,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向导的人才评价考核机制。健全医务人员技术档案,实行个人专业知识考核和技能水平追踪制度。结合医师多点执业政策,探索新举措、新机制,实现优质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共享。

提高医疗质量安全水平。巩固三甲复审成果,逐步完善院科两级医疗质量与安全评价及控制体系,强化环节质控,狠抓医护核心制度落实。加强规范化诊疗管理,加大临床路径管理力度,加大处方点评力度,以抗菌药物、辅助用药为重点推进合理用药,提高临床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强医师执业管理,从严落实医师定期考核制度。持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充分发挥护理在提升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中的积极作用。

加强临床服务能力建设。建立以优势学科为依托、各相关学科交叉渗透的学科群,形成医院品牌特色;建设一批高水平临床专科,重点支持康复、肿瘤、医学影像、心血管四大研究所和脑卒中、消化病两大诊疗中心建设,通过发挥其示范、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促进医院乃至医联体内临床专科诊疗能力提升。推动医疗资源整合与共享,落实分级诊疗制度,以业务、技术、管理等为纽带,搭建区域肿瘤专科、耳鼻喉专科医疗联合体,与区内二级、一级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紧密型医联体,建立多层次联合及利益共同体关系,避免恶性竞争,杜绝中心医院被变相成为桥南区域的医院。加强区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建设及薄弱专科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医院综合能力,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区。

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信息化建设进程,为医院精细化管理提供技术保障。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医疗业务流程的闭环式管理,提高医疗管理的可及性,进一步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积极推进区域医学影像网和心电网远程医疗业务平台的搭建,为区域医疗中心的建设提供技术保障。在区域医联体平台搭建的基础上,整合居民健康管理及医疗信息资源,拓展健康产业。完成全院pacs系统升级改造,力争为信息系统应用功能水平达到himss6级标准和国家卫计委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达到五级标准打下坚实基础,逐步实现无纸化医院建设目标。推进信息集成平台建设,加强统计数据分析能力。

改善医疗服务。发挥区域医疗中心的网顶作用,加强急诊力量,建立与基层医院之间便捷转诊的绿色通道。通过跨科收治、日间手术缓解住院压力,最大限度方便患者诊疗。成立客服中心,建立以健康管理为抓手的全流程医疗服务。积极推进“互联网+”益民服务,实施预约诊疗、诊间线上支付、检验检查结果在线查询、推送等移动医疗服务,改善患者就医体现。加强以病人感知为导向的优质护理服务内涵建设,深化示范病区建设。优化诊区布局,启动二期工程的前期申报工作。

院史馆建设。缅怀历史,铭记传统,让历代番医人的文化精髓,使其变成有型的、可传播、可学习、可使用的媒介,向全院员工及社会各界全面展现医院88年来番医人艰苦创业,科学发展的历程,激励全院职工在新的历史时期不断探索,再创辉煌。

医院工会常务副主席、副院长梁伟华同志作《共创、共享、共进第九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并宣读《xxx区中心医院20xx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xx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在分组讨论中,代表们以饱满的热情,高度的主人翁精神,就六个报告或草案进行了热烈地讨论,对医院的发展提出了许多积极的意见和建议。

最后,代表们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本次大会的报告或草案。选举产生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为新一届工会委员。

工会是全院员工的家,是在党委领导下团结员工、凝聚人心、携手共进的组织,在20xx年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落实之年,扎实工作,抓机遇,攻难点,保持医院稳步发展,努力完成我们这一代番医人的光荣使命,使xxx区中心医院在广州南部医疗高地上牢牢站稳核心地位,让xxx人更信任我们医院,为开创医院发展新局面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