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可以帮助组织建立秩序和规范行为,促进团队协作和发展。规章制度是组织内外沟通的桥梁,下面是一些规章制度的沟通与协作经验分享。

变更管理制度

为了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场所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及时进行控制,规范相关的程序和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防止因为变更因素发生事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各种变更的适时性动态管理。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生技科。适时地组织各相关部门对公司内发生的各项变更进行评价和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响应主管部门号召,对各项变更采取动态管理。

4资料与要求。

4、1本文件的变更指管理变更、人员变更、工艺变更、设备设施变更、场所变更;变更管理是指对人员、工作过程、工作程序、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

4、1、1管理变更:政策法规和标准的变更,公司机构和人员的变更、管理体系的变更等。

4、1、2人员变更:新入厂职工、内部岗位调动、离岗复岗、临时来厂人员等。

4、1、3工艺变更:因新、改、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原料及介质变更,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等变更,工艺设备的改善,操作规程的变更等。

4、1、4设备设施变更:因更换与原设备不一样的设备和配件,设备材料代用,临时性的电气设备变更等。

4、1、5场所变更指工作场所、环境发生变化。

4、2管理变更时,由生技科组织相关部门在全公司范围内培训、学习。

4、3、1新员工入厂和厂内员工调换岗位的,按照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中有关资料进行三级教育。

4、3、2外来施工队伍按照承包商管理制度中有关资料执行。

4、3、3进入企业参观、学习的人员,由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

4、4、1由工艺变更的技术负责部门制定所需的新规程、制度,并对使用单位、人员进行工艺变更培训教育。教育资料包括变更的资料、使用注意事项、新的规程制度等,使使用者掌握变更后的安全操作技能。

4、5、1由变更负责部门制定新的技术操作规程、制度等,并对使用单位进行变更培训教育。教育资料包括变更的资料、使用注意事项、新的规程制度等,使使用者掌握安全操作的技能。

4、5、2在报废、拆除生产设施时,按照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中有关资料执行。

4、6场所变更时由场所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职工进行变更交底和安全注意事项。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6相关记录。

会议记录。

变更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变更管理,清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建立变更管理制度,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设备工作参数及联锁、报警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风险辨识和控制。

一、职责。

1技术员负责对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设备工作参数及联锁、报警等变更实施管理。

2办公室负责对管理制度等文件变更实施管理。

3其它各部门负责其职责范围内有关变更的管理。

二、程序。

1变更管理要求。

(1)明确变更资料;

(2)规定实施变更的程序;

(3)对由于变更可能导致的风险进行评价;

(4)根据评价结果,制定控制措施;

(5)将变更的资料,及时传达给相关人员,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1)工艺、技术变更,主要包括:。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

原料介质变更;

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工艺设备的改善和变更;

操作规程的变更;

工艺参数的变更;

公用工程的水、电、汽、气的变更等。

(2)设备设施的变更,主要包括:。

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安全设施的变更;

更换与原设备不一样的设备配件;

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临时的电气设备等。

(3)管理变更,主要包括:。

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更;

人员的变更;

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

管理职责的变更;

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

(1)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文件变更按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的获取和贴合性评价、文件控制程序执行。

(2)其它变更按以下变更程序执行:。

变更申请。在实施变更前,变更申请人应填写变更实施表,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变更审批。变更实施表应逐级签署意见,并经主管领导审批,以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变更及对变更进行风险评价,制定控制措施。

变更实施。变更批准后,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实施,实施过程严格按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进行风险控制。

变更验收。变更实施后,变更主管部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前,应将变更状况书面告知相关人员,并对其进行教育培训。

(3)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应满足设备管理制度、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和安全废弃和处置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

(4)变更完成后,实施变更部门将变更实施表复印一份交安全处备案。

三、引用标准。

文件控制程序。

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的获取及贴合性评价管理程序。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变更管理制度

尊敬甲方领导:

您好!感谢您对诚信行物业公司的信赖与支持。随着公司的管理和工作需要,近期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整,现公司安排同志为您谒诚服务,望继续得到贵单位的配合和支持。

xx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xx年12月25日。

变更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炼化企业变更过程的安全环保管理,规范变更审批程序,明确变更管理职责,避免在变更过程中发生安全、环保事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股份公司所属炼化企业。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各级人事组织部门是劳动组织、人员培训管理过程中相关变更管理的归口部门,对所负责业务变更过程中的安全环保负责。

第四条各级计划规划部门是资本性投资计划过程业务变更管理的归口部门,对所负责业务变更过程的安全环保负责。

第五条各级物资采购部门是物资采购业务实施过程中相关变更管理的归口部门,对所负责业务变更过程中的安全环保负责。

第六条各级项目管理部门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项目实施等工程管理过程中变更管理的归口部门,对所负责项目变更过程中的安全环保负责。

第七条各级生产管理部门是生产工艺、操作及应急预案等生产过程相关变更管理的.归口部门,对所负责项目变更过程中的安全环保负责。

第八条各级设备管理部门是设备运行、检维修过程等相关变更管理的归口部门,对所负责项目变更过程中的安全环保负责。

第九条各级安全环保部门是安全环保设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生产保证基金安排的隐患治理项目等相关业务变更管理的归口部门,对所负责业务变更过程中的安全环保负责。

第十条各级消防部门是消防设施、消防灭火预案、应急救援预案相关业务变更管理的归口单位,对所负责业务变更过程中的安全环保负责。

第三章安全环保管理要求。

第十一条各项业务的变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业务归口部门对所管业务变更过程中的安全环保负责。

第十二条各项业务的变更按照《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sy/t6276-)中“变更管理”的要求,形成变更文件,经相关部门和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未经审批同意不能实施变更。

第十三条业务归口部门应该根据业务的变更内容,组织进行安全和环境因素识别与风险评价,制定完善的风险削减措施,确保变更过程中安全环保受控。

第十四条业务归口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划分,负责对业务变更的内容告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并组织对变更涉及的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

第十五条在各项业务变更执行过程中,应该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杜绝违章行为和违反标准现象的发生。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规定所称变更是指在日常管理措施实施过程中与原计划的现状发生的变化,主要包括设计变更、设备变更、工艺变更、方案变更、人员变更等。

第十七条各单位和各管理部门对其业务范围内的变更过程的安全环保管理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股份公司炼油与销售分公司、化工与销售分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变更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生产设备设施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有效利用再生资源,达到节能降耗,提高工厂经济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定。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

3.1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3.1.1属于国家发改委颁布淘汰落后的机电产品。

3.1.2经质量技术监督局鉴定为不合格、报废的机电产品。

3.1.3属于生产技术改造,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机电产品。

3.1.4属于生产工艺改变,长期闲置未用的机电产品。

3.2申请制度和规定。

3.2.1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机电产品由使用部门和保管部门填写《固定资产闲置、报废申请表》.

3.2.2由设备科现场确认后签署意见报主管厂长和公司领导审批后由财务部统一办理报废。

3.2.3特种设备报废后还应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登记。

3.2.4生产设施建设中设计改变而变更设备。

3.2.5该设备不能满足现阶段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

3.2.6该设备自身缺陷,未达到设计和使用要求。

3.2.7要求设施设备变更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生产设施设备变更申请表》,交设备科核实,报主管厂长审批。

3.2.8变更设备的购买严格按化工厂物质计划,购买制度执行。

3.3.1生产设施设备的拆除由使用单位按规定填写申请表。报安全生产科、设备科、设备科审核后报主管厂长审批。

3.3.2拆除施工前,拆除单位应会同使用单位、安全生产科进行现场安全风险系数评估,制定拆除方案和安全预防措施,并由安全生产科制定专人现场负责监督执行,并做好记录。

3.3.3拆除施工前应按规定办理各种安全操作(业)票(证)。

3.3.4拆除作业时,需爆破作业必须提出爆破方案。并报公司保卫处、安全生产科以及当地公安机关批准。

3.3.5拆除作业时,严格按《冶金企业厂区作业规程》、《冶金企业厂区十四不准》及七个对待规定执行。

3.3.6拆除作业时禁止损坏本体设备和其他设施设备。

3.3.7拆除电气仪表和特种设备时必须由安全生产科批准确认可性,方可进行作业。

3.3.8拆除后的`设备必须进行除锈,除油并保持外观整洁。按规定地点放置,分类标识。

3.3.9拆除后的设备按《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制度执行》。

3.4设施设备闲置生产、报废入库的管理规定。

3.4.1报废设备申请报废后由公司进行统一处理。

3.4.2闲置设备入库前必须做到:。

3.4.2.1设备零部件必须完好无损,外观整洁干净。

3.4.2.2铭牌,技术参数资料齐全。

3.4.3闲置设备入库后必须建立台帐档案,方便合理调度利用。在能满足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的情况下,优先使用该设备。

3.4.4闲置设备的管理按《工厂备品备件管理制度执行》。

3.4.5闲置设备的领用按《工厂物质领用发放制度执行》。

变更管理制度

为规范信息系统的配置、变更和发布的流程,使系统配置和变更等工作能顺利实施,保证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的正常运行。

2.2.1核心设备的配置和变更,包括服务器硬件变更、服务器操作系统配置和变更、各级交换机的.配置和变更。

2.3.1.1对于新上线的信息系统,应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配置和实施计划,确保系统能顺利投入使用。

2.3.1.2对于在用的信息系统,因管理工作需要进行变更的,应调研变更的涉及范围和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需填写《信息系统变更申请表》,并制定变更实施计划。

2.3.1.3对于在用的软件业务系统,科室因业务工作需要,要求对软件系统进行系统缺陷修改或功能完善的,须填写《信息系统软件功能新增修改申请表》。

2.3.2审批

2.3.2.1涉及面小且影响轻微的或必须立刻实施的信息系统变更,可由信息科负责人审批。

2.3.2.2 涉及面广且影响较大的信息系统变更,先由信息科负责人审批,再上报主管院长审批。

2.3.2.3 对于科室提交的软件系统功能的修改变更,先由所属的主管职能部门审批,再由信息科负责人审批,如涉及开发费用的需由主管院长审批。

2.4实施和发布

2.4.1对于新上线的信息系统,按照制定的计划方案进行实施。

2.4.2 对于在用的信息系统,信息科需细化实施方案,必要时制定风险应对计划,通知本次变更所涉及的科室和人员作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再按照实施方案进行具体的变更实施。

2.4.3 软件系统的发布,按照《信息系统软件版本变更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2.4.4 对于新安装的计算机终端,在投入使用前应由所涉及到的业务系统的责任维护人员进行检查和配置,再进行分发使用。

2.5 记录

2.5.1信息系统配置或变更实施完毕,持续正常运行后,需进行相关配置的记录,填写《信息系统配置记录表》。

3.1《信息系统变更申请表》

3.2《信息系统软件功能新增修改申请表》 3.3《信息系统配置记录表》

变更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

变更管理包括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

由产生变更的相关部门主管提出变更申请及进行变更后的风险分析,企业安全委员会审批验收。

1.要明确变更的内容。

2.要按规定的程序来完成有关变更的手续。如应先提出申请,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序,同时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风险应进行分析评价等。

3.要根据评价结果,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4.应将变更后的内容及相关控制措施,及时传达给相关人员,并对操作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1、根据本企业的特点,变更类型主要有:。

(1)工艺、技术变更包括:。

a.原材料介质的变更;

b.作业现场改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

c.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变更;

d.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e.操作规程的变更;

f.工艺参数的变更;

g.公用工程的水、电、气、风的变更等。

(2)设备设施的变更包括:。

a.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b.安全设施的变更;

c.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d.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e.临时的电气设备等。

(3)管理变更主要包括:。

a.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更;

b.人员的变更;

c.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

d.管理职责的变更;

e.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

各部门需实施变更时,由申请人填写统一的《变更申请表》。

(1)《变更申请表》填好后,先报部门主管批准,再报企业安全委员会主任批准,重大变更还需报总经理批准。

(2)变更批准后,实施部门应会同企业安全委员会及相关人员对变更过程和变更结果进行风险分析,确定变更可能产生的风险,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变更批准后,由各相关职责的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任何临时性的变更,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超过原批准的范围和期限。

变更实施结束后,变更主管部门应会同企业安全委员会、实施部门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确保变更达到预期要求。变更主管部门应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变更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变更规范管理,清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提高工作质量,促进变更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订本制度。

1、人员的调动,必须由用人单位写出需用人计划、申请,报劳资处审核,主管经理审核,方可人员调动。

2、管理的改变,任何人无权做出管理改变,确需管理改变,由单位写出申请报主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方可进行管理的改变。

3、工艺操作指标的变更。

3.1使用单位不准随意变更工艺控制指标,尤其是各种化学反应的压力温度、原辅材料及产品质量等重要控制指标。

3.2各单位技术负责人要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及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定额的查定,监督工艺指标执行,优化操作技术及工艺技术,消化吸收外来经验和技术。从实践中找出影响安全,成本和生产过程控制的不合理的工艺指标,及时提出变更意见。

3.3各级技术管理人员要深入现场,督促检查工艺指标的执行情况,了解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变更意见。

3.4工艺指标变更程序。

一般指标变更由生产车间技术负责人向公司主管部门提交工艺控制指标变更申请表。由生产技术负责人协调设备、安全、调度、供应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对工艺指标变更申请进行论证。由技术部门编制工艺指标变更通知单,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下发生产单位,调度室,并报总工办备案。重要或较大的'工艺控制指标变更,需报总工程师批准签发。

3.5.工艺配方变更、原材料替代、设备技术变更。

3.5.1生产单位不准私自变更工艺配方(优化试验配方除外),降低原辅材料质量标准,变更品种。

3.5.2对于优化配方的试验和新型原辅材料的采用、替代,由生产单位和生产处提出可行性分析报告及试验方案,编制试验计划,上报总工程师批准,总经理签发后,由生产处和相关单位组织实施。

3.5.3关键设备及装置的更新、大修要由生产处、总工办、设备处和有关技术人员广泛搜集新设备、新技术信息,研究在用设备、装置存在的问题,提出改造方案,经公司负责人审核,报总工程师同意,经经理办公会批准后,适时安全实施。

4.1人员的管理,由劳资处存档。

4.2工艺、技术的档案实行统一管理原则,总工办负责统一管理技术档案,车间可以复印,保存复印件。

4.3设备档案由设备处负责管理,车间可以复印,保存复印件。

4.4要加强技术保密管理,严格遵守管理的规定。

变更管理制度

为加强各类变更的管理,降低和控制变更带来的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设备技术动力科负责审查工艺条件(还包括材料、材质、压力等级)和工艺规程的变更、申请(包括生产设施的新建)、组织工艺变更危险源的辨识,进行风险评价,并采取管理措施,达到审查及时、准确,了解分析生产技术的数据和状态,确保设备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范,保证生产工艺的稳定。负责分管设备(包括特种设备、动力设备)及其附属变更申请的批复(包括生产设施的新建),组织设备变更,危险源的辨识,并进行风险评价和采取管理措施,确保设备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可规范,保证设备及其附属设施变更后的安全运行。

生产科负责各类仪表计量器具及其附属设施变更申请的批复(包括生产设施的`新建)组织设备变更危险源的辨识,进行风险评价和采取管理措施,确保设备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范,保证仪表和计量器具变更后的安全运行。

行政办公室负责全公司各级人员变更的管理(包括新进人员),组织人员的各类培训和人才储备,确保人员安置的到位和适宜,杜绝患有禁忌症的人员从事相关禁忌作业。

4.1各类变更要遵循科学性、安全性、先进性、合理性的原则,变更内容要有相关论证证据,杜绝随意变更。

4.2在变更发生时,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或科室批准后(或由主管科室直接提出),报分管副总审批。

4.3有变更时,要依据实际情况,由主管科室部署“变更通知单”、“人员变动通知单”或聘文。经分管厂长批准后下发“变更通知单”要有变更人及批准人签字。

4.4发生变更后,各主管部门组织变更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确保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范,保证设备及其附属设施变更后的安全运行,必要时,重大危险造成较大以上风险的变更时要制定评检的方案。

4.5各主管研究后加强变更后的管理,必须建立变更台帐,对变更及时记录,组织对变更后的效果和安全性进行评检和查证,必要时由生产副总组织各生产职能科室参加。

5.1发生变更后涉及到受控文件需更改时,应由文件更改建议人或建议部门草写《文件更改通知单》,说明更改原因,对重要的更改(如重要技术文件),还应用有必要的依据资料。

5.2文件更改的审批应由该文件审批部门或领导进行。

5.3文件更改批准时,由对口部门文件管理员向受控文件持有部门(人)发放文件变更通知,文件持有人或使用单位的文件管理人员负责发放记录实施更改。对于一个单位有多份相同受控文件时,可以对该单位只发放一份文件变更通知单,但该单位必须保证本单位所有受控文件均得到更改。

5.4当同一份有多处更改时,可以采用模真方式更改,由文件对口管理部门更改。文件持有人负责将原文件进行销毁进行登记,并填写更改记录。

5.5各类文件变更及时准确,要确保变更后文件的有效性。

变更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炼化企业变更过程的安全环保管理,规范变更审批程序,明确变更管理职责,避免在变更过程中发生安全、环保事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股份公司所属炼化企业。

第三条各级人事组织部门是劳动组织、人员培训管理过程中相关变更管理的归口部门,对所负责业务变更过程中的安全环保负责。

第四条各级计划规划部门是资本性投资计划过程业务变更管理的归口部门,对所负责业务变更过程的安全环保负责。

第五条各级物资采购部门是物资采购业务实施过程中相关变更管理的归口部门,对所负责业务变更过程中的安全环保负责。

第六条各级项目管理部门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项目实施等工程管理过程中变更管理的归口部门,对所负责项目变更过程中的安全环保负责。

第七条各级生产管理部门是生产工艺、操作及应急预案等生产过程相关变更管理的归口部门,对所负责项目变更过程中的安全环保负责。

第八条各级设备管理部门是设备运行、检维修过程等相关变更管理的归口部门,对所负责项目变更过程中的安全环保负责。

第九条各级安全环保部门是安全环保设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生产保证基金安排的隐患治理项目等相关业务变更管理的归口部门,对所负责业务变更过程中的安全环保负责。

第十条各级消防部门是消防设施、消防灭火预案、应急救援预案相关业务变更管理的归口单位,对所负责业务变更过程中的安全环保负责。

第十一条各项业务的变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业务归口部门对所管业务变更过程中的安全环保负责。

第十二条各项业务的变更按照《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sy/t6276-1997)中“变更管理”的要求,形成变更文件,经相关部门和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未经审批同意不能实施变更。

第十三条业务归口部门应该根据业务的变更内容,组织进行安全和环境因素识别与风险评价,制定完善的风险削减措施,确保变更过程中安全环保受控。

第十四条业务归口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划分,负责对业务变更的内容告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并组织对变更涉及的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

第十五条在各项业务变更执行过程中,应该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杜绝违章行为和违反标准现象的发生。

第十六条本规定所称变更是指在日常管理措施实施过程中与原计划的现状发生的变化,主要包括设计变更、设备变更、工艺变更、方案变更、人员变更等。

第十七条各单位和各管理部门对其业务范围内的变更过程的安全环保管理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股份公司炼油与销售分公司、化工与销售分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变更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特建立变更管理制度。

1、变更管理是指对管理、工艺、技术、设备、操作方法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和管理。以避免由于变更造成的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2、实施变更前变更申请人应写出变更申请报告,明确说明变更的内容、方法和范围。

3、对变更内容必须进行必要的风险分析(评估),确定变更产生的风险,制定出行之有效的控制防范措施。

4、变更申请报告应逐级上报并得到批准,形成受控文件。

5、变更实施过程应由实施部门监督管理,实施过程要严格控制,严禁超越审批的'范围。

6、变更实施后申请变更部门应对变更情况进行考查验收,确保达到变更计划的要求。

1、严禁在厂生产区域内吸烟及携带火种(火柴、打火机、bp机、手机)。

2、严禁未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在生产区域内违章动火。

3、严禁穿带铁钉鞋进入生产区域。

4、严禁未经批准而未戴防火罩的机动车进入生产区域。

5、严禁就地排放轻质油品、废液、气等化学危险品。

6、严禁在各个生产区域内用铁质金属工具敲打物质(设备)及地面。

7、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器具及设备。

8、严禁损坏生产区域内的防火防爆气体检测设施。

9、严禁乱接电源,违章使用电炉等电热设备;

10、严格防雷、静电接地系统的管理措施;

11、规范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与管理;

12、做好电力设施的保养工作并定期巡查。

变更管理制度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股长和分管局领导。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50号)。

审批社会团体的成立、变更和注销。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

(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一)筹备申请书。

(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三)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四)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五)章程草案。

(一)申请成立。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

筹备成立的社会团体,应当自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

申请筹备成立社团发起人提交相关资料后,6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筹备的决定,收到完成筹备工作的社团的登记申请及有关文件后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登记。对不予登记的,应当将不予登记的决定通知申请人。

依照法律规定,自批准成立之日起即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应当自批准成立之日起6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备案文件之日起30日内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备案。

社会团体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三)注销登记。

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注销备案:

1、完成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2、自行解散的。

3、分立、合并的。

4、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社会团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及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清算期间,社会团体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社会团体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文件和清算报告书。

登记管理机关准予注销登记的,发给注销证明文件,收缴该社会团体的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综合检查、个案调查及跟踪问效等手段,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完成任务、开展管理服务的工作效率、效果进行监督检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对不抓制度落实、不认真执行制度、违反行政权力运行规定或不按照行政自由栽量权标准行使的行为,都要依纪依法严格追究责任,保证行政权力合法、公正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