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修订和更新应该及时进行,以适应新的环境和需求。规章制度的落实需要各级领导的重视和监督,让我们共同努力做得更好。

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保证中小学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的正常运行,规范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协调、持续发展,根据《教育法》、《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好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经费保障的关系。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编制学校预算,合理使用教育经费,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必要的财务数据资料;加强票据管理和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学校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经济秩序;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四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校长对学校的财务工作负法律责任。学校负责人要按照《会计法》的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对本单位财务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必须保证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学校的一切经济活动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新密市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学校所有的会计业务,必须纳入新密市会计核算中心集中管理,严禁私设“帐外帐”、“小金库”。

第六条强化学校预算管理,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学校事业的发展、招生情况和学校的长远规划以及年度收支增减等因素来通盘考虑,科学编制,自求平衡。学校预算一经批准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和变动,必须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无预算不开支,有预算不超支”。因政策变化或事业发展规划有较大调整等原因,当年确需调整预算项目的,经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调整。学校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不得遗漏,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坐支和挪用。

第七条严格财务制度,加强支出管理。

1、规范公用经费开支范围。中小学公用经费主要用于保证学校基本运转,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开支。具体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严格控制非教学性支出和奖金福利的发放。

2、实行学校经费支出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报销票据必须合法、合规,具备支出事由、日期、单价、数量、金额、经手人签字、校长签字等要素。

3、实行学校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制度。学校要认真执行财务公开的规定,重要开支事项(如大额商品采购的商品规格、采购人员的确定、维修项目施工单位的选择等),必须经校领导班子、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会讨论通过,并要留有书面记录。每所学校要成立3—5人左右的理财小组,由公道正派,群众威信高的人员担任,负责对学校支出情况进行监督。学校要每学期要向教职工公布财务收支明细账目,接受教职工监督。

4、实行学校大额支出审批制度。学校大额支出必须事先报上级审核批准,未经批准一律不准支出。原则上小学单项开支500元、中学单项开支1000元以上的,必须报中心校校长批准同意后方可开支。对弄虚作假者、隐瞒实情者、套取开支者按私分公款、贪污挪用论处,一律追究校长责任。

5、严禁滥征订、滥发复习资料。各学校不准以任何理由给学生征订省、市、县教育部门规定书目以外的学生学习资料以及各种测试题、复习题,切实减轻学生负担。

6、严格控制差旅费支出,严禁私人用车公款报销。差旅费支出单据必须注明具体事由、来往路线、参与人员,否则领导不予签字,财会人员不予报销。

7、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

第八条加强中小学资产管理。中小学校要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必须规范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健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交接、维修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定期组织资产清查,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中小学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借、出售、出让、对外捐赠、抵押、担保、报废、报损等,应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并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批,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第九条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按照财经纪律和法规要求,对违反财务规定、财经纪律的人和事将依法依纪给予严肃处理。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报账员要按照中心校统一要求,健全各种登记簿。

收支明细登记簿使用现金日记账序时登记。借方根据一级报账员核发的备用金和每次报账时取得的备用金补充数登记,贷方根据各种原始凭证逐笔进行登记(当支出原始凭证在报账时因不合规被退回时,应在贷方用红字冲销)。债权债务登记簿使用三栏式明细账分往来单位进行登记。根据本学校发生债权、债务的'合规凭证登记债权、债务增减变动情况。

固定资产登记簿使用三栏式明细账,按固定资产具体名称进行登记。根据县会计中心提供的“单位固定资产增(减)通知单”登记本校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每学期末,学校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学期所发生的收入、支出及时进行稽核,并分别将本期收入、本期支出、本期余额、上期余额、合计结存等稽核情况写出文字小结,所有参加稽核人员签字并加注日期,由学校报账员保存,并报中心校复印件一份备查。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1、学校的财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部门统一管理。

2、财务人员的工作权限、职责及奖罚,必须按《会计法》执行。

二、收费管理。

1、学校的收费必须合规合法,严格执行“一费制”,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推行校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2、一律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收费票据,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3、学生的课本资料,必须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范围征订,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指定订购的资料,财会人员有权拒绝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查处。

三、现金管理。

1、每学期开学初,学校总务应及时将收的费用如数上缴,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不执行规定造成损失者,追究财务人员的责任。

2、学校的资金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转的,一律不准外借或挪作他用,否则,必将严肃处理。

3、任何人不能以学校的名义替社会上的集体或个人担保,向银行或私人贷款,以免引起纠纷。

四、收支管理。

1、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要做好每学期的经费收支预算。

2、学校的收费和专项收费必须实行收支两条线。

3、学校上缴的费用,应按数依期向上级教育部门上缴。

4、重大财务收支应集体决策,并要把决策的内容同原始凭证一起装订保管。

1、学校的财务人员应按国家规定的记帐方法日清月结,做到帐单相符,帐表相符,帐帐相符。

2、报销的票据必须合规合法,学校的各项开支要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不合规合法的票据不予报销,不能我行我素使用不合法票据,票据的装订要整齐划一。

3、帐务核算必须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参加核算的人员必须人人签名,以示负责。

4、财务人员调离,必须做好资料交接手续,移交、接收、监交应多方参与。

1、学校每学期帐务在校务公开栏里张贴,自觉接受教职员工的监督。

2、学校的帐目,须接受并服从财政、教育、审计、纪检、监察、物价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依法理财,勤俭节约,正确处理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关系。

依法筹集业资金;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对学校的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1、学校财务人员一般情况下包括报账会计和财产保管员,在校长领导下和财务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管理学校财务活动。

2、学校财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枝术职称、任职资格、交接手续、任免奖罚,应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规定执行。学校的财务管理活动由财务负责人具体组织与实施。

1、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教学任务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2、学校执行政府“核定收支(核定预算包干数)、定额。

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管理办法。

3、学校年度部门预算的编制,包括正常经费的编制、项目支出的编制。学校的各项财务收支均要纳入预算管理,预算的编制要坚持“保证重点,兼顾一般。量入为此收支平衡”的原则,不编赤字预算。

1、收入是指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主要包括:教育经费拨款、教育费附加拨款、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捐赠收入、其他收入等。

2、学校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不得随便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

3、收入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不得“坐收坐支”,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搞账外账。

4、根据物价和主管等有关部门要求,学校每学期开展收费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一)、具体要求。

1、各项支出要按批准的部门预算和规定的经费开支范围、开支标准执行,严格审批手续,不得以领代报、以拨代支;不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支出。

2、对所有公用经费、人员经费支出应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扩大范围、提高标准。

3、对专项资金要坚持专款专用原则,项目支出要严格按政府采购招标条例执行。

1、学校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包括:一般收支结余和专项资金结存。其中:专项资金结存是指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的财政及教育费附加专项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

2、结余分配。年终结转时,学校的资金结余除专项资金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外,按规定的比例在结余中的一般结余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和事业基金,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学校收支差额。学校应力争做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1、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等。

2、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各种债权等。货币资金包括:备用金和银行存款。学校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现金管理条例》和银行结算纪律。债权包括预付款、应收及暂付款项等。

3、固定资产管理按《海陵区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

(1)、学校财产管理由学校分管财产的领导、财务、保管、使用等部门共同管埋。

(2)、按主管部门要求,使用统一的财产管理软件进行电算化管理。

3、定期清查和盘点:每年十一月份学校财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财产清查和盘点核对。

4、报废和转让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的,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包括借入款、应付及暂存款项、应缴财政专户、应缴税金、代管款项等要加强管理。

1、基金是指学校资产减去负债后的差额,即净资产。包括: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

2、事业基金是指无特定用途的净结余资金,主要用于弥补以后年度经费超支。

3、固定基金是指学校所拥有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实行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前,采用原值反映。

4、专用基金是指学校按规定提取和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住房基金、医疗基金、奖教奖学基金和其他专用基金等学校要加强监督管理。

(一)每年根据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写出学校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事业支出明细表、固定资产分类表、基数表、专用基金表、结余分配表等。

(二)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

1、内容包括: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基金结构变动以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问题的主要改进措施等。

2、指标包括:预算收支完成率、经费自给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事此支出的比率、资产负债率、有关生均收支指标等。

对学校的财务情况要定期实行校务公开。坚持学校财务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学校每月在校务公开栏里对学校叫财务收支状况要进行公开。张贴学校整套的会计月报表,会计报表中应附项目支出明细表。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学校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加强民主理财,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坚持依法理财,严格经费管理,坚持民主理财,做到校内财务公开。

第二条、预算编制的原则:统筹安排,量力而行,保证重点,略有节余。首先保证人员经费和教育、教学、科研的需要,注意重点项目经费的安排,严格控制公务费的开支。

第三条、经费预算方案的制定程序:总务主任每年10月份对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汇总核算,对下年度收支情况认真匡算,制定综合财务预算计划草案,提出经费安排的初步意见,提交校长审阅和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其预算执行情况,由总务主任定期向校长汇报。

第四条、经费管理办法:量入为出,指标分解,分片使用,统一管理。

1、全校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由校长按国家政策和学校的有关决定确定,由总务主任实行统一管理、一级核算。

2、公务费、业务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经费,根据年度计划由学校统筹管理,并加强督促,严格控制支出在限额范围之内。

3、学校负责人作为经济责任人,要从严从紧把好经费开支关口,力求用有限的经费办更多的实事,产生更大的办学效益。

第五条、经费使用规定及审批程序。

1、在区教育局下达年度预算经费指标之前,学校只能作维持正常运转的日常费用开支。

2、每年11月底,由总务主任提出《学校统筹经费管理方案》,经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总务主任要根据年度预算计划统筹管理公务费、业务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经费的有效使用。

3、区财政局、区教育局等上级部门下达的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

4、各项费用开支均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在规定的范围内,本着节约的原则掌握使用。如有违反制度者,总务主任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5、不在预算经费计划安排内的开支,由会计(或相关人员)写出专项报告,报校长特批。

6、基建费支出的审批程序:

(1)基建预付款由校长审核、审批。其《合同》送档案室存档备查。履行《合同》分期付款时,必须经质检部门签出对工程质量进行跟踪审计的意见,报校长审签后,由总务主任执行支付。

(2)基建决算款须经审计后,由校长签字认定才能支付,并将决算情况报校长及校务会。

7、大小型维修的修缮费。其经费预决算先由总务主任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审(同一项目不得一人既管施工现场又搞预审),然后由校长审核,最后报校长审签。

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本着量入为出,事前控制的原则,有计划的调配使用教育资金,合理配置办学资源,安排好费用支出,保障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预算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管理体制。学校预算编制要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预算年度全校可能组织的收入情况,统筹合理安排支出项目,不搞赤字预算。

2.财务预算是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工作任务编制的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设备购置计划、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财力结合单位工作任务安排所需资金,是学校筹集、分配、运用、控制资金的依据。

3.做好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要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实际情况与预算的`对比,摸索收支规律,为本年度的"预算编制打下基础;要了解和掌握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及其资金供需情况,以便安排支出预算时做到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4.学校基础信息是做好财务预算的根本保障,各教师有义务向后勤处提供其职责范围内的数据资料,并对所提供的基础信息负责,对于重大数据差错,要追究其责任。

5.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稳健的原则,尽可能排除收入的不确定因素,不将上年非经常性的收入作为预算年度的收入依据。收入预算的编制按来源测算:在编制财政补助收入时应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人员工资标准及抚顺市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编列;在编制预算外资金收入(事业收入)时,应根据具体的收费项目确定,凡明确有收费标准的项目,要根据有关基数和收费标准计算编列;在编制其他收入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结合上年情况编列。

6.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各教师应根据自己的年度工作计划,参照上年度本部门各项实际开支,考虑可能出现的变化因素,先自行作出本人费用预算。后勤处汇总后编制学校年度预算草案。

7.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两部分,支出预算首先要保证基本支出。

8.编制基本支出时,应分为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和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三个两部分:人员支出应按国家有关政策、标准和编制人数等计算编列;公用支出有支出定额的,要按定额计算编列,无支出定额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测算编列。

9.项目支出的预算要与学校发展规划相结合,其安排要做到“量力而行”,对于不能短期完成的项目要制定项目规划,分步实施。在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时,应分为“基本建设项目支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和“其他项目支出”,在对申报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并及时上报教委计划财务科。项目支出实行项目管理,要有执行项目完成情况报告、招投标制度、重大项目审核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

10.学校财务预算一经批准实施,必须确保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各教师应严格按预算进度执行,严格控制超过预算及无预算开支情况,非经规定程序,不得随意更改和突破。

11.凡是未报预算或未经批准执行的预算项目,所需支出必须写出书面报告,经学校校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和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正确反映和监督各项经济活动,管好、用好各项资金,保护国家财产,维护财经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法规、政策、制度,维护财经纪律,认真贯彻财务管理制度,办理会计、出纳业务,进行会计核算、会计监督。

二、热爱本质工作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向一切贪污、盗窃、铺张浪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会计要认真做好计帐、算帐、报帐工作,认真审查各项收支业务。()做到手续完备,符合制度;出纳人员要严格审查各种收、付款凭证,对不合法、不合理、不合规定以及不按规定程序办理的原始凭证不予报销。

四、坚持领导审批、会计审核、出纳付款的报帐程序。

五、各种原始凭证的报销,经办人必须签字,说明报销用途,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一、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教职工培训,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二、差旅费报销,必须按现行差旅费规定标准执行,不得突破标准,超标准和绕道的费用由个人自理。

一、凡在医院门诊看病、购药者,医疗费自理。

二、确需住院治疗者,需本人提出申请(需持县级以上医院的检查、诊断书),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住院治疗。报销时,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书、住院证明、发票,方可按规定报销(纳入“两基”办报)。

一、接待上级有关部门领导、一般工作人员或来宾时,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根据情况安排招待(接待标准不超15/元人次)接待原则上不安排酒水和饮料,确需用烟酒的,不使用名烟名酒,坚持节俭原则。

二、不经主要领导批准,擅自请客或到外地请客的,一律不予报销,费用自理。

一、出差或其他原因需向财务借款的,先由借款人注明用途,由主要领导签字同意方可借出,但必须在出差回来3天内将借款还清,原则上,300元的借款必须经主要领导批,1000元以上的必须经会议讨论通过。

二、一般情况下,教职工一律不准借公款,因特殊情况需要借用公款的,借款人必须写出还款计划,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借出。

三、一律不允许将公款借给非本单位人员。

四、凡欠款未还清者,不允许再借款。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1、不能再使用和再修复使用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由总务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鉴定后办理相关手续,并报校长批准;大型、贵重设备报上级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批准,并注销台帐。

2、低值易耗品(耐用品),由专管员统一收集并造册上报学校,由学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鉴定后办理相关手续,并报校长批准,并注销台帐。

固定资产的借出制度。

1、学校一切财产,任何人不得擅自出借、出租,如确实需要借用、调出的,必须经领导研究决定。

2、批准借用的财产,必须办理借用手续,注意爱护,精心保管,按期还回。如损坏和不能按期还回,照价赔偿。

3、调出人员要自觉归还自己领用和借用的公物,不得转借他人或私自拿走,否则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4、所有人员,都要自觉爱护公共财产,故意破坏或因不负责而破坏的,要追究责任,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

1、凡需新增或补充的财产,由请购人提前三天向学校领填请购单,经负责人审核,校长审批,组织人员采购。属专用物品,由使用人参与采购,负责质量、数量、规格选择。

2、凡新购入的财产,应由采购员填写入库单(一式三份,总务处留存一份,附发票交财务一份,专管员一份),经保管员对数量、质量、规格、单价等进行验收签字,请购单方可报销。

3、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维修材料、卫生清洁用品由校产管理员验收登记;文体用品、实验用品(具)、图书资料、实验材料等低值物品购入时由各部门专管员验收登记。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小学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结合我区中小学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根据我区现行的财务管理模式,局属各学校(园)对所辖中小学财务实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乡镇学校只设报帐员,在中心学校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财务活动。区直学校需设主办会计与报账员,在区财政局监督与学校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财务活动。

2、各学校(园)的专兼职财务人员必须选派原则性强,廉洁奉公,熟悉国家有关财经方针、政策,有一定专业知识,爱岗敬业,全心为教育事业提供后勤保障服务人员的人员。

3、各学校(园)财务人员的配备必须按规定上报教体局审核备案,学校不得擅自更换财务人员。

1、各学校(园)必须按照《中小学会计制度》和《政府预算收支科目》设置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2、各学校(园)每月5日之前向区教体局计财股上报上月财务报表。

1、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范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包括普通初中、职业初中、完全中学的初中部分、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和特殊学校。农村中小学预算以财务独立核算的学校为基本预算单位,教学点纳入其所隶属的中心学校统一编制。

2、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要求:

(1)学校应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合理编制年度收支计划。

(2)学校应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年度预算,预算的内容要全,预算的数据要实,预算的安排要细,预算的执行要严。

1、票据的发放。票据由财政部门统一供应,区直学校在区财政局统一领购,乡镇学校在教体局计财股统一领购。学校要严格执行“专人保管、限量领购、以票管费、票款同行”的规定。

2、票据的使用。各校必须明确票据种类及使用范围,各类款项必须使用《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经区物价局批准许可性收费项目须使用《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收据,严禁票据混用。

3、票据的核销。区直学校由区财政局核销,乡镇各校票据由计财统一核销,当年已使用过的票据均要核销,未使用的票据登记转为下学年使用。

1、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按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需要增加的收费项目应向物价部门申报,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学校不得自立项目、超标准收费,代收费项目,实行多退少不补的原则及时结算预收费用。

2、学校收费实行许可证和公示制度,增强收费工作透明度。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收费票据的管理制度,发生收费行为时,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不得使用自制票据、三联单、白纸条,严禁不开票收费。

3、严格执行“校收、区(局)管、校用”原则,学校收费必须在开学后15日内缴入财政专户。

1、支出范围。中小学(含幼儿园及高中)公用经费是指保证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开支的.费用。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印刷费、水电费、取暖费、差旅费、邮电费、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校舍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等。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2、支出票据要求。一是票据合法,原始凭证必须是合法发票或正规收据(工程预付款必须凭发票支付),严禁白条列支;二是内容清楚,应写明商品和服务的详细内容,不能只写大类;三是要素齐全,包括日期、发票单位名称、商品数量、单价、金额、填制人签名、填制单位公章;四是无涂改现象,随意涂改原始凭证即视为无效凭证。

3、支出审批。学校各项支出,实行“一支笔”财务审批制度。重大开支项目(非正常性支出单笔业务10000元以上)必须经学校行政会议集体决策,超过0元以上的工程需报教体局批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每笔经济业务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即审核人)、审批人签字。

4、采购管理制度。学校购买物品达300元以上必须先做计划审批,然后购置。购置的物品按“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有关规定填写入库单,由经办人、证明人、收货人共同签字后,予以报销。

5、考察管理制度。学校严格控制考察费用支出,团体考察活动实行报批制度。每项考察活动实施前,须将活动主题、参与对象、人数姓名、考察地点、费用金额和委托办理单位等以书面形式向教体局申报,经教体局批复同意后才能实施,批复后作为考察费用报销入账支出附件。

6、绩效工资管理制度。学校认真贯彻执行区教体局、人事局、财政局、监察局《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津贴补贴和奖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财综〔〕288号],严禁利用公用经费和其它收入自行发放津贴补贴,严禁在绩效工资外发放任何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严禁违反规定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

5、出差管理制度。职工外出公务严格按照《铜陵市义安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规范内部管理制度的通知》(义教[]18号)文件执行。

6、业务招待管理制度。公务接待严格按照《铜陵市义安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规范内部管理制度的通知》(义教[]18号)文件执行,严格控制招待费,实行月报制和通报制。

7、校内零星维修制度。学校发生的零星修缮,超过2万元须报教体局办理报批立项手续,基建工程严格按照《义安区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办()102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1、各学校总务处指定专人管理,财务上以价值管理为主,设置总帐和明细帐。

2、新增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入帐,坚持做到与会计核算同步。

3、固定资产的报废、报销,必须报区国资委批准,方能核减调帐。

4、每学期结束后,必须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总务人员、保管人员、会计人员共同参加,核对实存数与帐面数。

学校的会计档案,包括票据,应按照国家财政部、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1、会计人员按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有权向单位负责人提出意见。

2、各校经费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管理,主动接受教职工监督,年终向教代会报告财务收支决算情况,及时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学校财务管理工作。

1、各单位应严明纪律,把握好政策依据,学校负责人应带头执行各类财经纪律,执行各项收支标准。

2、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杜绝帐外帐和私设小金库情形出现。

3、对收入不及时入帐或收不入库、坐收坐支及私设帐外帐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出,将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处理,同时停止对被查学校的各类资金补助。

本制度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前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同的,以此制度为准。本制度如有与上级部门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的经费管理,完善报账程序,切实保障广大教师和学生的利益,促进学校正常、健康地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学校实行如下报账制度:

一、各部门组织开展活动,实行经费预算制,然后由学校视财力状况统筹安排。

二、各部门采购办公用品,须在办公室主任处备案,经校长同意,由学校同志负责经办,并在一个月内报账。

三、各种接待和招待由校长办公室统一安排,办公室主任或校长具体负责,报账时须经校证明,且在一个月内完成。

四、教师个人外出参加各种会议和活动,由办公室主任通知,按学校相关规定报销,报销时须提供相应得活动记录或证明,由办公室主任签字证明,且在一个月内完成。

五、重大集体活动的经费须经校行政会或校教代会讨论决定。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一、留守学生管理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各部门、班级、科任教师都要重视留守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为留守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二、留守学生的校外管理责任人是其监护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对其监护对象进行全面细致的跟踪管理,抓好留守学生的校外学习、生活和活动,保证留守学生的安全。

三、学校留守学生之家要坚持经常开展思想品德、文化知识、法纪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并对家长和监护人开展定期专题培训活动,共同促进留守学生的健康成长。

四、学校要在学年初和留守学生的家长、监护人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职责,分清责任,细化措施,抓好落实。

五、学校提倡、鼓励老师和留守学生帮扶结对,担任“代理家长”、“爱心妈妈”,给予留守学生热情、亲情和友情,使留守学生感受到组织和家庭的温暖,互帮互助,共同成长。

六、留守学生要遵守学校、班级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老师、家长和监护人的正确教导,自尊、自爱、自强、自立、自护、自律,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争做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合格接班人。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全面负责学校的后勤财务管理工作,坚持勤俭办学方针,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引导后勤人员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管理好学校的校舍、设备和经费;严肃财经纪律,努力增收节支,对学校的财务开支进行审批检查。

在校长领导下,协助校长分管学校后勤财务工作,是学校后勤财务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和责任者。

1、协助校长制定各项后勤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制定学校后勤工作计划。

2、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遵照勤俭办学的原则,尽可能地利用好有限经费;审核票据;编制学校的经费预算,科学使用经费。

3、负责学校的财产管理。根据教学等方面需要,合理添置、使用和保管学校财产,充分发挥其效益。

4、负责学校的校园建设和校舍管理。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对校园建设进行科学规划,进行校舍的建设、使用和维修。搞好绿化、美化,保持校园的整洁,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

5、负责学校食堂管理工作。

6、搞好学校学生生活。

7、负责对学校后勤工作人员的管理。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后勤队伍素质,使之树立起服务育人观念。

8、有计划地征求教职工对后勤工作的意见,及时向校长汇报工作,经常向校务委员会汇报后勤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校务委员会成员的意见。

1、统一负责管理学校现金收付工作。严格遵守财政纪律。认真学习并熟悉财务制度,切实按照财务制度和标准办理各项收付报销手续。按照规定,该收的收,该付的付,受理报销单据,应予严格审查。如发现凭证不实,手续不全,耐心解释,加以拒付。

2、具体负责学校原始凭证的报销、收集、分类、汇总、传递等工作。

3、认真把关,严格审查原始凭证,以合法、真实的原始凭证为收入和支付的依据,所有支出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物品验收人等签字,发票要素必须齐全,对不符合制度和规定的经济业务,不予报销,未经审核同意不得办理支付。

4、妥善保管好现金、支票等,银行日记帐及现金日记账不能出现赤字。不得以白条子抵充现金,也不得坐支现金。

5、做好各项代付款项和水电的收付工作,做好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工作。

6、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事务。

1、树立爱校如家和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

2、负责全校的教学用品、办公用品、生活用品、维修材料等物品的保管工作。

3、做好物资的出库、入库验收登记手续。物资入库一律开箱开包点数、验收质量,逐项入库登记,及时发放办公用品、教材、作业本、生活用品、维修材料、清扫工具、桌凳等,对库存物资要按规定建立帐本,与出纳配合定期盘点对帐,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4、物品报损报废,必须得到领导批准。

5、勤俭节约,细心保管,防止积压、浪费、损坏、被窃,作到物尽其用,使用合理。做好保养工作。

6、经常检查各班的课凳桌、门窗、玻璃、黑板及一切公物的保管情况,并做好检查登记,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

7、做好防盗、防霉、防火等物品安全工作,搞好库房卫生。

8、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事务。

1、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精打细算,厉行节约。

2、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3、按照区教育局的规定,学校所有支出实行报账制。出纳员具体负责学校原始凭证的报销、收集、分类、汇总、传递以及资金的收支等工作。

4、严格开支审批手续和审批程序。领用各种用品要登记、签名,做好明细。所有支出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物品验收人等签字,发票要素齐全后交分管签字审批,最后由校长审核同意后方能报销;对不符合制度和规定的经济业务,不予报销,未经审核同意不得办理支付。

1、学校食堂是为师生服务的单位,是学校的一部分,其资产属学校所有。

2、食堂由学校统一管理,不以营利为目的,应本着学生自愿、为师生服务的原则,在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前提下,努力降低成本,提高伙食质量,让师生享受质优价廉的服务。

3、食堂实行独立核算,按规定设置账目,账目公开清楚,定期向教职工公布。

4、食堂的收入必须存入区结算中心的帐户,不得坐收坐支,不得以个人存入折子户。

5、食堂大宗物品实行定点采购,采购时食堂负责人、出纳员应当参加,必要时分管行政要参加,供应商必须证件齐全,支出时要求供应商提供发票。

6、食堂保管员必须建好物资帐,定期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如实反映盈亏分管领导要经常检查物资保管情况。

7、采购回的物资保管员必须开箱开包及时验收入库,出入库必须办理手续。

8、食堂报销的票据必须有售货人(要写明售货人姓名、住址)、采购人、验物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批,校长审核同意方可付款。

9、与食堂无关的支出不得在食堂帐列支。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1、每年12月份,学校制订出第二年财务开支预算,每年春期开学和秋期开学,再视其情况,具体修订预算表。

2、除常规开支以外的大额经费开支,应写处书面报告交中心学校校长,在中心学校校长研究同意后,才能纳入预算内开支。

3、每年的开支,不得超出当年的收入。

4、不得私自开支经费。计划外的开支,未经校长中心校批准,不予以报销。

1、审批权限

(1)、开支200元以内,由校长审批;

(2)、开支200元以上,原则上需经教代会表决通过,由校长负责审批。

2、审批程序

(1)所有项目资金开支,先由经办人签字,再由证明人签字,最后由校长签字报销。

(2)对不合理的开支和未经审批的开支,报账员不得付款,报账员不能入帐,并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教职工不得无理纠缠报账员。

1、会议费、活动费及招待费的管理

(1)学校举行大型活动确需经费,需经分管领导拟出报告,经教代会研究同意并决定后,校长批准后方能开支。

(2)对外活动的接待费,必须由校长同意,并定出接待标准(视其接待规格而定)、参陪人员、就餐地点后,方能就餐。就餐结束由经办人当面结帐,并签字(写明事由、就餐人数)。费用由报账员每月支付一次,并带回附件,发票报销时附件附后。先斩后奏者,一律不予以报销,由经办人负责。

(3)上级的各项收费,报销发票时,要出具上级征收费的文件或通知。

2、差旅费的管理

(1)教职工因公出差(含开会、学习、考察、参观),由学校研究确定对象和人数(去城内办事应提前报告学校以便统筹安排)后,方可出差,否则不予以报销差旅费。

差旅费、住宿费、车船费按以下标准报销:

1、出差六安车费报20元∕来回1趟。每天生活费20元。

2、培训、学习、考察、参观需集体生活、住宿、坐车、培训费按发票报销。

1、账目日清月结,期末整理公布。

2、压低、紧扣支出,民主理财。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工作是学校一切工作的基础和保证,为加强财务工作管理,根据《会计法》和《全体人员规则》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如下规定:

1、为了认真执行财务制度,加强资金管理,在学校校长统一领导下,由一位副校长直接分管财务工作。

2、对财务工作,实行收费公示制、财务公开制,收支两条线,并接受执法部门的检查、监督。

3、管好国家下拨的经费,根据拨款拟定各项预算,准确地掌握经费运用、周转、变化,做到计划开支,满足教学,达到收支平衡,办好决算。

4、通过勤工俭学等形式多渠道自筹办学经费努力改变校园面貌,及教学环境更新教学设备,改善教职工的福利待遇。

5、财务人员必须执行主管领导“一支笔”的审批制度。帐目有凭有据,报帐时应先由财务按照规定进行核实后,由主管领导签字生效结帐。

6、建立健全严密的财务传递制度,做到手续完备帐物相符,日清月结,使财务工作逐步达到正规化、规范化、科学化。

7、严格遵守国家法令,法规,做好各项财务工作充分运用会计资料经济效果,提供真实数据,预测经济形势,当好学校参谋。

8、有计划地对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素质。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一、学校固定资产由总务处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管理,并根据各部门需要统一调配。教师和学生因公需要使用学校固定资产的须通过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员领取或借用,不准私拿用私用。

二、固定资产管理员要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的登记保管工作。要设立固定资产总帐、分类登记帐。实行二级管理,各组室要指定一名兼职管理员。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三、凡调进人员要通过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员办理领用或借用学校手续后方可使用学校固定资产。调出人员要办理归还手续后,由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员签字方可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四、凡借用固定资产者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借用手续。

五、使用或借用固定资产造成损坏或遗失,视情节照原物赔偿或罚款。

六、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要由各部门管理员填制统一表格,经总务处同意,报校长批准后,由总务处固定资产管理员签发销帐通知单并办理财产集中手续,由学校统一处理。

七、每学期各部门要进行一次自查清理,发现问题及时和总务处管理员联系,每年暑期学校领导组织力量对财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对保管、使用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总结经验教训,表彰先进,提出改进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财务管理与监督,促进学校教育和建设的发展,切实做到民主管理和民主理财,根据有关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学校财务公开制度。

一、成立学校财务公开工作小组,由学校分管副校长任组长,会计参加。

二、学校财务公开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校财务管理要逐步走向电算化管理的轨道。

三、设立学校财务公开栏,做到“公布地点公众化、公布形式专栏化、公布内容通俗化、热点问题专项化”。

四、财务公开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财务公开内容为:

(1)学校经费的预算、结算收支情况。

(2)学校的校产及其增减变动情况,创收情况。

(3)学校的修缮项目的预算、结算,学校设备设施的购置情况。

(4)依法收费的项目、标准,收费依据和实际执行情况。

五、每年学校要全体教师汇报一年经费开支情况,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一、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和勤检办学的方针,管好、用好教育经费(包括号预算内、外资金),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财产、物资的利用率,是学校财务、财产管理的根本任务。

二、第二条学校领导要以身作则,模范执行国家法令,教育教职员工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发扬主主人翁态度,参与学校财务管理工作,财务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学校的财务,财产管理。

三、学校财务、财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工负责、权责结合,由校长审批,总务主任审核,财务人员办理收支业务。

四、学校的一切预算内、外资金都必须由学校统一怍、付、集中管理,及时入帐,任何人不得搞账外资金私设“小金库”。

五、加强财务的计划管理,通过调查研究,校内各部门先造预算,由校长办分会议根据收入预算情况平衡后,合理调配,作来正式预算。预算方案报财务后有计划地控制使用。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变更计划、盲目开支。每年终结算。公布收支情况。

六、健全财务指挥和监督系统:

校长办公室是决定学校财务计划,经费分配指标是方案的最高权力机构。

工会是审议,监督机构。为了实行民主理财、加强财务检查和监督、组织由学校领导、教职工代表、财务人员参加财务审查,并向教职工报告财务情况,接受群众监督。总务处每学期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七、报销手续要齐全。

八、财务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收费标准和各中经费支出范围和标准。严格把关。对随意改变收支范围和标准的现象给予在低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