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通知时应注意语言简练明了,内容准确完整,避免产生歧义。这是一些通知的实例,借鉴这些范文,您会写出一份更加出色的通知。

培训通知

各有关用人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7号)等要求,为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和相关权益,提高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健康素质,提升职业卫生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发生,确保劳动者的安全健康,经研究,在玉环县举办一期职业病危害严重或较重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玉环县范围内职业病危害严重或较重的职业病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基础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2.职业卫生监督和管理;

3.相关行业职业病危害辨识与防治;

4.职业卫生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三、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20xx年7月27日上午11:30之前报到,当天下午2:00开始上课。

2、培训地点:玉环国际大酒店(五楼会议室)。

四、培训收费

根据台发改审培〔20xx〕05号文件核准,现实收培训费400元/人(包括资料、场租等费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其他事项

1、学员报到时请携带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学员应准确填写《职业病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申报表》,“所在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签署单位意见并盖章。

2、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规定,经培训考试合格者,分别颁发《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培训合格证书》、《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3、请玉环县安监局通知辖区内相关企业人员按规定要求参加培训。

联系电话:玉环县安监培训中心:89907699;

台州市安检中心:88585361。

附件:《职业病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申报表》

台州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中心

20xx年7月15日

培训通知

各有关教育单位:

为了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落实“育人为本、改革创新”的教育指导方针,提高小学语文、数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及教育学术水平,特别是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的能力,省教育学专委会决定举办第八届名家小学语文、数学 “育人为本、改革创新”教育研讨暨课堂教学观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届时将邀请久负盛名的浙江省特级教师、全国小学作文教学研究会副会长张化万老师,全国对话教学的开拓者与先行者孙建锋老师,《中国教育台》名师大课堂主讲人、北京市特级教师吉春亚老师,浙江省特级教师郭昶老师,大竹县优秀青年教师何小波老师,成都市优秀骨干教师唐霖老师、何艳老师上教学观摩课、做专题报告,并就大家日常教学中关心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

1、会议时间:20xx年10月4日—7日(10月4日14:00----21:00

报到,5日,6日,7日教学观摩、研讨。)

2、会议地点:成都市新南路88号空军礼堂(一环路南二段磨子桥旁)

3、会议内容:

(1) 张化万老师:五年级现场作文,讲座《活动作文是习作教学的一次革命》。

(2) 孙建锋老师:六年级作文课,讲座内容:《小学习作指导与欣赏的科学追求》。

(3) 何小波老师:《 “奇思妙想”和“情真意切”》作文教学观摩课。

(4) 吉春亚老师:五年级 《圆明园的毁灭》或《凤辣子初见林黛玉》阅读教学观摩,讲座《语文课,教什么与怎么教》。

(5) 唐霖老师:《幽默使我们更可爱》作文教学观摩。

(6) 郭昶老师:五年级《唯一的听众》阅读教学观摩,写作课《赏艺术,谈感受》。

(7) 何艳老师:《寻找那盏最亮的灯》作文教学观摩。

届时将邀请久负盛名的北京教育学院特级教师刘德武老师,浙江省中学高级教师、特级教师朱乐平老师,杭州市文海实验学校副校长、小学数学特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北师大版课标教材培训首批聘任专家刘松老师,上教学观摩课、做专题报告,并就大家日常教学中关心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

1、会议时间:20xx年10月14日—16日(10月4日14:00----21:

00报到,15日,16日教学观摩、研讨。)

2、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50号龙江路小学分校阶梯教室(武侯祠旁)。

3、会议内容:

(1)刘德武老师:小学六年级《怎样使得数最大》教学观摩课,讲座:《我该怎样修改课堂练习》;龙泉驿区数学教研精品课程。

(2)朱乐平老师:小学五年级《用字母表示数》教学观摩课,讲座:《用字母表示数的教学研究》;锦江区数学教研精品课程。

(3)刘松老师:四年级《乘法分配律》教学观摩;青羊区数学教研精品课程。

(4)周心老师:龙江路小学数学教研精品课程。

:小学校长、小学语文、小学数学教师、班主任、教研员等教育工作者。

本着以会养会的原则,每位代表缴会务费、资料费共290元,其他费用(交通、食宿费等)回原单位报销。

(1)为了更好的做好会务事宜,请参会单位在会议举行前10日将参会人员名单告知会务组。

(2)中心可代为安排食宿,参会人员需提前预定。

(3)此次会议由四川省塑人教育文化发展中心承办并出具发票。

(4)凡全程参加研讨会的教师,发给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5)联系人:廖 东 秦兴林 罗云梅 熊元娟

(6) 联系方式:

e-mail: 网址: qq:

四川省教育学会教育学专业委员会

20xx-9-1

培训通知

各区县工会、系统、局、驻芜单位、直属单位工会、行业(企业)联合会,各县区工商联,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加强班组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和全国班组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提升本市企业班组建设水平,切实加强和推进本市不同类型企业和事业单位的班组建设工作健康发展,强化企业基础管理,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职工全面发展,构建和谐企业,围绕创建“学习型、技能型、创新型、管理型、效益型、和谐型”六型班组的要求,加快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班组长队伍,为芜湖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实现“十三五”发展目标任务作出积极努力,市企联、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职业经理人协会决定“十三五”期间全面开展“班组长岗位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芜湖市班组长岗位培训的组织领导,由市企业联合会、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职业经理人协会成立领导小组,全面规划和统筹班组长岗位培训工作;下设班组长岗位培训办公室,由相关职能部门和协会组织组成,负责班组长培训工作的组织发动、实施推进和检查考核等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企业职业培训学校(市企联直属单位)。

二、培训管理

为使班组长培训做到规范、有序,确保培训质量,培训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培训大纲,统一培训教材,统一收费标准,统一师资认可,统一考试颁证”。

三、培训对象

企事业单位班组长。

四、培训形式

为扎实有效地推进“班组长培训”计划的实施,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的作用和社会各方的积极性,整合教育培训资源,本着一切从实际出发和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原则,采取上下联动,点面结合的多种培训形式。

(一)指定市级专职培训机构。

芜湖市企业职业培训学校。

五、教务管理

芜湖市企业职业培训学校应根据学员报名情况安排培训计划,并提前报市班组长岗位培训办公室备案。同时按照培训大纲要求做好培训教务管理,制定讲师教学质量意见反馈表。市班组长岗位培训办公室不定期跟踪培训班的教学质量。每期培训班结业,拍摄结业集体照以作留念;制作学员通讯录,以便于学员之间相互交流学习。

六、培训教材

芜湖市企联、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和芜湖市企业职业培训学校共同编撰的《班组长岗位培训教程》。

七、培训证书

参加培训并通过考试的学员将颁发《芜湖市班组长岗位资格证书》。

八、收费标准

培训费为680元/人,培训费用于支付培训场地费、教师教务费、证书费、学员午餐费和管理费、教材(辅助读物)费等。

九、建立班组长培训学员数据库

紧密关注班组长的职业生涯发展情况,了解本市班组长队伍的变化,为推进和加强班组建设提供依据。

十、成立芜湖市班组长沙龙

凡在班组长培训班中评为“优秀学员”的可以申请参加“芜湖市班组长沙龙”,并以沙龙的形式,定期开展“芜湖市班组长论坛”等相关活动,为优秀班组长提供交流学习的平台。

十一、培训课时安排

每期培训班不少于50人,不超过100人。为期2天,共16学时。

班组长岗位培训培训课时分配表 (规定课时) :略

十二、联系方式

培训、教务管理办公室:芜湖市企业职业培训学校

联系人:黄伟 王荷蓉 朱玉林

电 话:

手 机:

地 址:芜湖市上二街248号

邮 编:241000

邮 箱:931867***@

培训通知

二、培训地点:

公司大会议室

三、参加培训人员:

自20xx年6月1日后入职的员工。

四、培训内容:

1、公司制度

2、企业文化

3、借支、报账流程

4、行业的发展趋势与公司的发展战略

五、培训要求:

1、请相关部门提前做好工作安排,按照后附名单组织新员工参加培训;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请提前通知综合办。

2、要求参训员工在8:50准时在大会议室签到,培训期间不得请假、迟到、早退;培训开始仍未签到者,将按缺岗处理。

3、请参训人员自带笔和笔记本,培训当天不再另行提供。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综合办

20xx年8月19日

培训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保持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财政部对职工薪酬等五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修订,并印发了公允价值计量等三项新准则。为配合财政部做好新准则的宣传贯彻工作,推动新准则在企业的贯彻执行,应企业会计人员的要求,中国会计学会决定于今年4月、5月份举办三期“企业会计准则高级培训班”,邀请财政部负责起草新准则的专家授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讲 企业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财政部会计司专家主讲。

第二讲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财政部会计司专家主讲。

第三讲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财政部会计司专家主讲。

第四讲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财政部会计司专家主讲。

第五讲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政部会计司专家主讲。

1、境内外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会计人员;

2、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3、高等院校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

昆明班,20xx年4月18―22日,18日(周五)报到。培训地点为昆明市云安会都。

桂林班,20xx年5月9―13日,9日(周五)报到。培训地点为桂林宾馆。

西安班,20xx年5月23―27日,23日(周五)报到。培训地点为西安市西北饭店。

本次培训主要针对职工薪酬、长期投权投资、合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列报、金融工具列报以及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新准则进行全面系统的解读,同时对如何做好实施前的准备工作提出要求。课程安排详见附件1。

1、传真报名。请您填写《中国会计学会企业会计准则高级培训班报名回执》(详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中国会计学会(010-68xxxxxx、68xxxxxx)。

2、报名审核。中国会计学会将对学员资格进行审核,并以短信方式通知您报名是否成功。培训班开班前1周,我们再以电子邮件通知您具体报到事宜,并将报到事项在中国会计学会网站()公布。

3、培训班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开始报名,开班前1周停止报名。鉴于场地、名额有限,额满为止。

1、培训费。参加培训的学员,每人收取2200元培训费(含资料费等)。如学员是中国会计学会个人会员或所在单位为中国会计学会单位会员,每人收取20xx元培训费。培训费请在报到现场交纳(现金、刷卡均可),也可提前汇款至中国会计学会:

开户单位:中国会计学会

开户银行:

账 号:

2、食宿费。培训班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食宿费标准约为每人每天300元左右。

未尽事宜,请与中国会计学会联系。

联系电话:

联系人:

电子信箱:

附件1:中国会计学会企业会计准则高级培训班课程安排

附件2:中国会计学会企业会计准则高级培训班报名回执

中国会计学会

20xx年2月13日

培训通知

为帮助新员工全面了解公司基本概况、企业文化及基本制度流程、产品知识等内容,并掌握基本的`沟通技巧,养成良好的职场习惯,以更快更好地融入z大家庭,按公司《培训管理纲要》相关规定,培训发展部决定举行《新员工入职特训班》,现将此次培训班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xx年7月9日9:00至7月11日17:30,7月14日9:00至7月16日17:30期间。

二、培训地点:z科技园

三、参训人员:详见附件:《参训员工名单》

四、培训计划:详见附件:《新员工特训进度计划表》

五、自备物品:受训员工在军训期间需自行准备军训用鞋

六、咨询电话:

七、培训考核:

1、本次培训重点内容都列入考核范围。

2、考核采取闭卷笔试形式,严格考试纪律,严禁讨论、相互抄袭、查找资料等违纪行为,违纪以0分计算;对考试不合格者,针对具体内容限期自修,并重考,补考不合格者将不予以转正。

新员工特训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特训期限内有客户紧急需求,或其他不可抗拒的重要事宜,请按流程请假并经副总裁级以上领导审批后报培训发展部备案,方可准予请假。

附件:《新员工特训进度计划表》

《参训员工名单》

人力中心培训发展部

二0xx年七月四日

培训通知

为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规范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的使用,根据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市委〔20xx〕1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补贴和奖励对象

2、杭州市区被征地但尚未“农转非”的农民(以下简称被征地农民);

5、杭州市区范围内企业中具有城镇户籍的在职职工(以下简称企业职工);

9、开展培训工作实效突出的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

(二)补贴和奖励项目

1、适应性培训补贴。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被征地农民、残疾人在未就业期间,可以享受一次适应性培训补贴。

2、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被征地农民、残疾人在未就业期间,每年可享受一次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培训不能重复享受。大学生、企业职工、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可享受一次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

3、创业培训补贴。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被征地农民、残疾人、大学生、杭州市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未就业期间,可以享受一次创业培训补贴。

4、生活补贴。劳动预备制人员可享受一次培训期间生活补贴,就业困难人员每年可享受一次培训期间生活补贴。

5、创业导师补贴和奖励。对创业导师根据其结对指导学生创业情况和开展专项服务情况给予补贴和绩效奖励。

6、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就业绩效奖励。对开展培训工作实效突出的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根据其培训和就业的绩效给予奖励。

(一)补贴标准

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残疾人参加适应性培训的,每人补贴50元。

(二)申报拨付程序

1、由各区就业管理服务部门事先提出月培训计划,报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审核后方可办班;

2、培训结束后,由区就业管理服务部门向市就业管理服务局申报适应性培训补贴,并提供以下材料:

(1)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申请表(附表1);

(2)杭州市就业再就业适应性培训月汇总表(附表2);

(3)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补贴人员名册(附表3);

(4)享受经费补贴人员的失业证、残疾证等复印件。

3、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初审汇总后,填报《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使用申报表(附表4)》,经市劳动保障局和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在经费到位后的10个工作日内拨付给区就业管理服务部门。

(一)补贴标准

1、 大学生参加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结业证书并在杭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其培训和鉴定费用50%的补贴,最高每人 20xx元;其中培训职业(工种)属当年杭州市紧缺职业(工种)的,给予其培训和鉴定费全额补贴。杭州户籍的大学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即可予以补贴。

2、 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和残疾人参加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结业证书的,给予其培训和鉴定费用全额补贴。

3、 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培训和鉴定费50%的补贴,最高每人1300元,其中培训职业(工种)属当年杭州市紧缺职业(工种)的,给予其培训和鉴定费全额补贴。

4、 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残疾人和大学生参加定向、订单培训,且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培训和鉴定费全额补贴。

(二)申报拨付程序

1、定点培训机构在开班前7日向杭州市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办班备案申请,并提交《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办班申请表》(附表5)、《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学员名册》(附表6)和授课计划表。

2、定点培训机构在技能鉴定前7个工作日内,将经备案的《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学员名册》报送杭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3、定点培训机构在培训鉴定结束后,向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申请补贴,并提交下列材料:

(1)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申请表;

(2)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补贴人员名册;

(3)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证书)发证名册(须经证书核发部门盖章确认);

(4)鉴定机构开具的鉴定费发票复印件;

(5)享受补贴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失业人员提供失业证复印件,被征地农民提供乡镇(街道)政府出具的证明,残疾人提供残疾人就业管理服务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大学生提供毕业证或学生证复印件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培训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事局,市直各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市人事局《关于举办xx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上岗前培训班的通知》(xxx〔xx〕16号)精神,应届高校毕业生岗前培训作为我市人事培训的一项常规性工作,要求于每年10月底前完成,做到“先培训,后上岗”。我中心现定于今年7月中旬开始举办~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上岗前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xx年进入xx市各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一)职业生涯规划与成功之道;。

(二)职业初期的心理调适;。

(三)职业道德规范与修养;。

(四)职业人士的沟通与礼仪;。

(五)xx经济与社会发展;。

(六)xx风貌与xx人精神;。

(七)参观考察。

培训采用xx市人事局组织编写、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出版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岗前培训教程》一书。

(一)培训时间:第一期培训班,7月19日至22日;第二期培训班,7月26日至29日;8-9月份各期培训班开班时间另行通知。

(二)培训地点:xx市人才培训中心(xx路266号北秀大厦)。

每人缴交培训费用230元(含培训费、教材费、参观考察费、证书工本费)。

请各单位填写《~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上岗前培训班报名表》(附后),在当期开班时间前5个工作日通过交换、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市人才培训中心公务员培训部;学员请于开班当天上午8:30到培训地点办理报到手续(缴交培训费及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

培训通知

集团公司各部门:

自20xx年7月份至今,公司入职一批新员工,为使新员工更好的`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更快地融入公司这个大家庭,现特于本周六组织新员工入职培训。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详见附表;

二、培训时间:12月22日(周六)下午15:00开始;

三、培训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四、培训由副总裁主持,行政人事部赵元煜主讲;

五、新员工都应准时参加培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的,应事前请假,事后补训;

六、本次培训效果由人事部进行跟踪,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测试;

七、请参加培训人员注意培训时间并安排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同曦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人事部

20xx年12月20日

培训通知

各镇(街办)工会,市直机关工委工会,各局、市直属各大型企事业工会:

为了认真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全总《关于学习宣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决议》的精神,满足工会干部对工会业务知识学习的需求,省总工会将于今年4月举办全省基层工会干部培训班。

一、培训时间、地点:兹定于20xx年4月在湖北省总工会举办(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培训内容:见附件。

三、培训方式:省工会干部学校负责组织教学。

四、参训人员:各镇(街办)、市直单位及企业工会主席。自愿报名参训。

五、培训费用:2500元/人左右。

六、报名时间:20xx年1月22日报市总工会办公室。

枝江市总工会

20xx年1月21日

培训通知

台属各单位:

为增强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技能和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台定于 12月2日下午 举办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2月2日 (星期五)下午3时

1、听消防知识课(四楼多功能厅);

2、消防器材实际操作(球场)。

1、请各单位于 12月1日 下午下班前将参加培训的名单报台办公室李文斌同志。(各单位应优先安排未参加过培训的人员特别是新入职员工参训,名额见附件)

2、参训人员按时到四楼多功能厅听消防知识课。

3、 12月2日 下午球场不得停放车辆。

xx广播电视台办公室

二oxx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培训通知

根据国务院假日办规定,端午节期间:5月27日(周六)为工作日;5月28日(周日)、29日(周一)、30日(周二)为法定节假日,为配合学校端午节放假安排,本中心上课时间作如下调整:

1、5月26号(周五)晚上的课调至5月27号(周六)晚上。

2、5月27号(周六)上午的课调至5月28号(周日)上午。

3、5月28号(周日)上午的课调至5月29号(周一)上午。

4、原5月29号(周一)晚上的课照常上。

5、端午节(5月30日)休息一日。

如需请假的学员,请务必提前与客服沟通,谢谢配合!

为了确保孩子度过一个健康、安全、有意义的节日,放假期间请留意以下几点:

1、天气转热,很多泳池和水上游乐开始启用,放假期间做好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不要让孩子单独玩水、游泳。

2、最近是手足口病高发期,请您培养孩子良好的饮食、卫生、作息习惯,提醒孩子多喝水、勤洗手。尽量不带孩子到人多拥挤、空气不流通的地方。

3、赛龙舟、吃粽子是端午节的传统活动,请注意孩子外出安全,粽子是不易消化的食物,让孩子适量进食,以免出现不适症状。

4、多带孩子一起参加一些有意义的劳动,既能增强孩子体质又能培养从小热爱劳动的良好品质。

预祝大家“端午节”假期愉快!

悦舞艺术培训中心

20xx年5月18日

培训通知

各分公司: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令第6条规定和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及县安监局20xx年4号便函通知要求,全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取得上岗证,方可上岗作业。今后公司所有新招人员和在职人员未经过安全培训,未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件,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具体安全培训规定要求如下: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令第6条规定:强化职工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没有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有关规定: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三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十九条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1、从业人员培训要求,除矿长资格证、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所有在职人员,由具有安全培训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公司安全培训计划安排如下:

(1)首批对矿山从业人员,由具有安全培训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培训考核发证,持证上岗。

(2)第二批对选矿车间及附属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考核。

3、公司要对本单位的所有从业人员分期、分批、分工种制订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培训,各分公司要密切配合、组织好安全培训工作,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

4、从业人员培训管理规定

(1)第一次安全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进行重新培训,重新培训的费用自理,不付培训工资;第二次安全培训不合格者,再次参加县安监局安全培训;第三次安全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2)凡发现未经培训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要追究所在单位各级领导责任。

(3)各级管理部门要对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存在有无证上岗者,首先责令停止作业,对无证上岗者立即开除,并追查具体安排人责任和领导责任。

(4)各单位新招从业人员,实行“谁签字、谁负责,谁安排、谁负责”的制度。若发现一人未经培训上岗,对批准签字和安排负责人扣除一个月工资,两人以上给予降级处分。

(5)各分公司要认真组织做好本公司内部新招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在本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重新上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和技术操作能力,并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

(6)加强从业人员持证管理,建立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矿长资格证人员的台帐,并保存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7)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各种持证人员的培训、复训工作。

(8)经常检查从业人员的持证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做到无证不准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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