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情感,提高写作能力。小编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写作有所启发。

我喜爱的一本书日记

我看过许多书,但是我最喜爱的是美国作家弗莱克·鲍姆写的《绿野仙踪》。

我喜爱这本书不仅因为它给我们讲了一个有趣的故事,还告诉我们做人的道理。

在书中,善良的小姑娘多萝西被一场龙卷风刮到了一个陌生而神奇的国度——奥芝国。后来她陆续结识了没有脑子的.稻草人,没有心脏的铁皮人和十分胆小的狮子。他们为了实现各自的心愿,互相帮助,携手协作,历尽艰险,遇到许多神奇的事情。最终,他们凭借自己非凡的职能和顽强的毅力,都完成了自己的心愿。稻草人有了会算数的头脑,铁皮人有了一个健康的心脏,狮子重新找回了勇气,成了百兽之王,多萝西也回到了堪萨斯州,回到了亲人的身边。

读了这本故事书,我不仅明白了人和人之间要互相帮助,团结一致的道理,还明白了不管做什么事都要有恒心,有毅力,要朝着目标前进才会成功的道理。

我喜爱的一本书

是:《第七条猎狗》,因为它里面介绍了很多动物,有写豺的,有写狼的,还有些狗的。每一章都告诉我关于每个动物的故事。

第一章写的是狼,让我收获很多的是:《狼妻》,让我知了狼与狼之间有感情,那么,人与人之间也要有感情,外面有多少小偷在偷东西,他们不懂得人与人之间要有感情,所以,他们光偷别人的东西。

第二章写的是狗,让我收获很多的是:《灾之犬》,虽然那条狗花鹰,被人们定为“灾之犬”,但是最后,花鹰还是不忘了自己的主人,为救主人,与鳄鱼同归于尽,人要是也对朋友一百分之诚信和和睦相处,如果天下人都诚信和和睦相处对人,天下将会多么和谐。

第三章写的是狼,让我收获很多的是:《暮色》,说了豺王索坨的母亲,为了不引起豺群对索坨的不满,宁愿自己多受些苦,也不能让自己的儿子受一点儿苦。所以,她才去当苦豺。这体现出母爱的伟大,现在世界上有多少对父母不孝的人,要是天下的人都孝亲父母,天下的每一个人的家里会团团圆圆。

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人要做一个诚信,有和平观点,孝亲父母,有爱心的人。所以,我非常喜欢它。

我喜爱的一本书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从小到大,我读过的`书不计其数,而我最喜欢的一本是《汤姆·索亚历险记》。

读完这本书后,我被汤姆深深地震撼了:他勇敢。梦想当一名“海盗”,而我却缺乏他的胆量;他淘气机灵,而我却没有他的机智聪明;他有正义感,为莫夫·波特洗刷了冤屈,而我却不能为别人挺身而出……汤姆身上的优点永远值得我学习。

读书,可以励志;读书,可以滋养情感;读书,可以提高素质;读书,可以成就自己……。

读一本好书,可以使我们开阔视野,陶冶情操。《汤姆·索亚历险记》是一本好书,主人公勇敢机智,善良可爱,他有责任感和正义感,他的精神品格将永远激励着我前进!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男孩桑桑小学六年的生活。六年中,他经历了许多看似寻常却又催人泪下、震撼人心的事情。桑桑在这六年里感悟到友谊、亲情和触摸死亡的体验,这一切,都将成为他生命中难以抹掉的回忆。

桑桑很是顽皮,经常给人制造“风景”,如在大热天里穿棉衣棉裤;将秃鹤的帽子挂在旗杆上;用蚊帐打鱼……但,就是这个调皮的孩子,对待困难却是无比的坚强和勇敢。

当发现有人欺负纸月时,桑桑立即站出来替她抱打不平;帮蒋一轮老师送信,虽然早就想放弃;陪秦大奶奶度过生命的最后时刻……而最让我佩服的是桑桑面对死亡的那种平静及对生活充满希望和信心的精神。

桑桑一家要搬走了,离开油麻地,离开草房子。

再见了,再见……。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暑假,我读了《地下一百二十一天》,感觉非常喜欢,现在把它介绍给你们。

这本书是美国作家费利斯·霍尔曼写的,讲述了一个孤儿的神奇经历。故事发生在美国纽约市大中央地铁车站。在这个纵横二百二十公里、包含着二百六十五个地铁站的“城市之下的城市”,故事的主角——一个无家可归的孤儿史雷克竟要在这里独自生存。

在地下生活的这一百二十一天中,史雷克遇到了有爱心的“粉红脸”女士,举止神秘的却又让人心里倍感温暖的“缠头巾”男士,还有一只小老鼠,他们让史雷克的生活不再冰冷,让他在逃入地下的一百二十一天中,得到了人生中最重要的冒险和蜕变。

故事刚开始的时候,主人公史雷克只是个软弱可欺的受气包:父母双亡、亲戚们也没有善待他。后来他因为被欺负而逃进地下的地铁站,在那里,他无意中发现了一个神秘的空洞,于是选择留在那里生活,以卖二手报纸和在地铁站的餐厅打扫为生。一天,他遇上了一位顾客——“缠头巾”男士,不仅衣着奇怪、举止神秘,还总是在买报纸时跟着他、盯着他看。我第一次看到书上描写“缠头巾”先生的这段文字时,还以为他是坏人呢!之后却发现他是个外冷内热的人,我甚至还喜欢上了他,史雷克也是如此。后来史雷克又遇上了一位“粉红脸”女士,她也和“缠头巾”一样,成了史雷克二手报纸生意的“固定客人”。她在史雷克面前展现出来的热情及爱心在我看来简直超出寻常,有一次,她甚至还将自己儿子的衣服送给史雷克。

经历了这么一些“热心肠”的人和事后,再次走回地面世界的史雷克,和以前的他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充满了“向上”的勇气和力量。

我喜爱的一本书

书,说起来只有一个字,写起来也只有几笔画。但是,书里的知识是谁也取之不尽,用之不完的。

是《童年》——高尔基。因为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在如此艰难的情况下,令人窒息的环境里,阿廖沙并没有被压垮和变坏,反而成为了一个坚强、勇敢、善良的人,在这种艰苦的环境下,他依然活得这么乐观,这一点很让我们欣赏。

在这本书中它讲述了作者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艰难的童年生活。小说从作者母亲去投奔外祖父起,让我去“人间”混饭吃,但作者并没有气馁,而是坦然面对,从来就没有埋怨过,但他的外祖父是一个那么绝情的人,居然这样对待别人:曾经有一次把阿廖沙打得没有知觉了。

后面一段日子里,阿廖沙和外祖母生活在一起,这一段日子中,描写出了外祖母的善良和阿廖沙的懂事能干。还有外祖母看到阿廖沙挣到钱感动的流泪的情节,这里说明了作者阿廖沙家里并不富裕,但是他能靠自己的努力来维持自己和外祖母的生活。在我们这样的现实生活中,能有多少人为自己的家人这样做过,阿廖沙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赞扬,值得我们敬佩,更值得我们学习。

在这本书中,写出了作者的悲痛,但我学到了许多的知识,我们应该像文中的作者一样,活得乐观坚强。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这是出自培根大哲学家的一篇著作《论读书》。他告诉我们读书的好处之极大,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去读书呢?想必你也很爱读书,也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三国演义》,它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

它主要写了三个国家的兴衰史,从桃园三结义至三国归晋共经历了五大时期,便是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割据(官渡之战,赤壁之战),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

黄巾之乱是从桃园三结义开始,讲了黄巾起义之后,东汉政府的反击,出现了刘备,曹操等英雄,而东汉政权也快灭亡了。

董卓之乱是讲董卓入京前后的故事,从何进与十常侍对战到少帝逃出京城,结果被董卓救驾。董卓入京后收买了猛将吕布,又废少帝,立献帝,大权独揽,实施暴政,逼得群雄联军伐董卓,虽然后来联军失败了,但是董卓最后也被吕布所杀。

群雄割据是讲董卓死后,中原诸侯群龙无首,为了扩大自己的地盘互相厮杀,最主要分为三个战区,即北方的袁绍与公孙瓒,江东地区孙策的崛起,中原地区曹操,刘备,吕布,袁术之间的战争。

《三国演义》是我百读不厌的一本书,不同的时期读它,有着不同的感受。

在小学高年级,再读原著《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已是一本饱含人生哲理,有着非凡意义的鸿篇巨作。对里面的人物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如我最崇拜的诸葛亮,从火烧新野,骂死王朗、空城计、妙锦斩魏延中显示出他的非凡才智。可他也并非神仙,如他让马谡去守街亭,导致丢失了街亭、柳列城两个军事重镇,一出祁山失败,自己也被降职。料事如神的诸葛亮尚且如此,更何况我等凡夫俗子。所以我们没有理由苛求别人和自己不犯错误,不应该因为别人的一点过失而横加指责,也不应该因为自己的一次考试的失利而灰心气馁,更不应该为自己取得的一点成绩而沾沾自喜,人无完人,我们身上也一定存在着需要充实改进的地方。

而我喜爱的三国猛将张飞,长坡桥单骑救主,智夺瓦口,义释严颜,可谓功不可没,只可惜关羽一死,便失去理智,不务正业,无故鞭打士兵,导致自己被手下两名小将刺杀,还陪上了黄忠、刘备和蜀国七十五万大军的性命,使蜀国状况一落千丈。相反,魏国名将司马懿对诸葛亮的辱骂置之不理,态度乐观,使一代奇才诸葛亮无计可使,以病死五丈原为告终。可见当遇见悲伤、痛苦、气愤的事情时,应该理智地控制情绪,用乐观的态度去战胜它,如果意气用事,后果将不堪设想。

我喜爱的一本书

同学们,我问你们一个问题,世界上什么最珍贵?有人说是生命,有人说是金钱,但我要告诉你们:自由最珍贵,自由高于一切。

这个道理,我也是最近从一本叫《春田狐的爱》的书上知道的。它的主要内容是:一只春田狐生了一窝小狐狸,因此它每天都要去农场偷鸡。终于有一天,农场主被逼得忍无可忍,带上枪来找小狐狸的藏身之处。狐狸妈妈想去保护小狐狸,可是,它暴露了它们的窝,有三只小狐狸被打死,一只被他捉走了,拴在农场上。老狐狸想尽一切办法解救小狐狸,可都没用。最后,它用毒鸡头毒死了它最喜欢的小狐狸。这个时候,老狐狸没流一滴眼泪。因为它知道:小狐狸失去了自由,即使活着,也毫无意义。

读了这本书,我被深深地震撼了。我原以为生命最重要,可没想到在自由面前,生命显得如此苍白。“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匈牙利诗人裴多菲的这首诗也充分说明了自由高于一切。

这使我联想到抗日战争时期,日本侵略了我国,我国人民不怕流血牺牲,奋力反抗。他们是为了珍贵而神圣的自由而战。有千千万万的'中国人民为了自由,为了不被奴役,失去了生命,换来了我们今天幸福自由的生活。同学们,让我们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美好生活吧!

文档为doc格式。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如果你想要借书,尽管来找我哦!不是我吹牛,在我的房间里,简直是书的海洋,而在这么多的书中,我最喜欢《三国演义》这本书了。

《三国演义》是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罗贯中,这本书详细地讲了东汉末年朝廷腐败,黄巾军起义到后来的司马炎称帝,三国归大晋的历史故事,成功地塑造了众多有血有肉、栩栩如生的人物:关羽、张飞、赵云、黄忠、马超、诸葛亮、刘备,还有曹操。这些英雄人物的事迹,给了我很多启发,引起了我深思。而这些英雄人物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关羽。在《三国演义》这本书中,有很多事迹是关于关羽的,就说五光斩六将,还有兵败走麦城、温酒斩华雄、华容道义释曹操、水淹连环城。这些事迹充分说明了关羽的忠、勇、智、,充分地说明了关羽也是一代豪杰。

这本《三国演义》,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这本书让我看到了历史,明白了大义,让我看到东汉末年宫政专权、独立无理、收割百姓,使东汉王朝在群雄纷起中圭崩瓦解的直接原因。让我有了很多启发,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有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我要好好学习,奋发向上,长大后成为祖国的有用之才。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老师上完了林海英写的《冬阳童年骆驼队》那一课,其实,我们以前也学过林海英的《窃读记》,便叫我们买林海英的自传体小说《城南旧事》。我就叫妈妈买,妈妈就在网上下了订单。

过了三四天,书终于到了,我迫不及待的从爸爸手中抢过来,就跑到楼上看书去。我第一次拿到书时,心里满怀激动,不知道书的.内容是怎么样的。我小心翼翼地把书放在手中,就像手中拿着宝贝一样,轻拿轻放,我左看看,右看看,似乎从来没有见过书一样。我迫不及待地用小刀轻轻的划开包装皮,书的封面写着《南城旧事》和作者林海英。

这本书就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让我爱不释手,我看了一页又一页,狼吞虎咽的。因为看的太痴迷,就忘记了吃饭。不管妈妈叫了多少次,我就像聋子一样听不见。妈妈推开我的房门,像母狮子一样吼叫:“吃饭了”,我被妈妈的“狮子吼”给吓了一跳,放下书,赶紧去吃饭,表面上,我在吃饭,其实我的脑海里还回味着那本书里的精彩段落。晚上睡觉时,我就偷偷地爬起来看书。过了许久,妈妈看见我房门的灯没有关,便打开房门,一看我竟然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这本书里,小英子学骆驼咀嚼的事,虽然作者说他是傻事,可我觉得这是作者童年生活的童真,童趣。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木偶奇遇记》是我喜爱的一本书,也是一本世界经典文学名著,主人公匹诺曹从一个坏孩子到一个好孩子的整个演变过程。

小木偶匹诺曹多次听信狐狸和猫的谎话,要不是小仙女及时的搭救说不定匹诺曹早已变成坏孩子了呢,小木偶在玩具国被小灯芯骗到了玩具国变成了驴子,匹诺曹被一个杂戏团的老板买走了,杂戏团老板让匹诺曹跳圈,用头撞破纸桶,用后腿直立,还有跳舞,学不好要挨打。

这时匹诺曹才开始醒悟,在善良的小仙女宽容的帮忙下匹诺曹痛改前非,最后变成一个懂事、诚实、勇敢、聪明伶俐的真正的男孩子。

人要有自我的头脑,要有自我的.主见,无论做什么事都要三思而后行,这个童话告诉我们大家必须要做一个好孩子,不要让坏人的谎言得逞。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华兹华斯以往说过:”书籍是一个纯洁而完美的实体世界。”而我则就在这个实体世界中尽情的遨游,享受书给我带来的无限欢乐!要说最喜欢的一本书,自然是《安妮日记》啦!

《安妮日记》是犹太少女安妮。弗兰克在第二次大战期间写的日记,她死后,她的父亲把她的日记与全世界共享,从而轰动全世界。

一个十六岁的`少女,最大的愿望是做一名记者和作家,却因为希特勒发动的一场邪恶的战争,于花季之龄死于纳粹集中营。这本日记是安妮遇难前两年藏身密室时的生活和情感的记载。这本书真实记录了安妮与家人为躲避纳粹迫害而度过的长达两年的密室生活。虽然安妮仅有十几岁,但她表现出超越她年龄的坚强勇敢。安妮的精神使我万分敬佩安妮作为一个成长期的少女,如何应对战争和种族迫害,自我成长与定位,寻求自由等心路历程。作为一名成长中的少女,她在日记中吐露了她的困惑以及好奇。

从十三岁到十五岁的日记,起初,她是纯为自我而写。之后,荷兰流亡政府的成员杰瑞特。波克斯坦从伦敦广播电台宣布说,他期望在战争结束之后,能把关荷兰人民在德军占领之下苦难生活的目击报导,公诸大众。他异常以信件与日记做为例子。安妮收听到这段话,报导,公诸大众。他异常以信件与日记做为例子。安妮收听到这段话,为之动心,于是决定在战争结束之后,要依据她的日记出版一本书。安妮的每一篇日记展现的不是战争给她带来这些平凡而真实的历史记录,伴随着主人公的心境起伏,足以引起人们心中的震撼和共鸣,所以能够深深地打动和吸引世界上众多的读者。

安妮本是一个正处花季的少女,她本应当享受缤纷多彩的生活,但因为纳粹的迫害,只能躲在密室中,最终还是没有活下来。安妮死于德国贝尔根———贝尔森集中营,距16岁生日只差3个月。读着读着泪水模糊了我的眼睛,无边的遗憾吞噬着我,无尽的敬佩依偎着我......

《安妮日记》让我明白:”我们应当珍惜今日来之不易的幸福,学习安妮坚强、执著、乐观的精神。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我是一个“小书迷”,虽然我看书的范围广阔,看过不少书,但真正令我喜爱的书却没有多少本。倒是对一本微不足道的书,我却起了喜爱之心。那就是《科学家的故事》。

这本书像一位博学多才的老师向我介绍每个伟大的科学家是怎样生活。它使我知道了天才并不是天生,而是靠自己勤奋学习得来的。伟大的发明大王爱迪生就是一个很好的事例。

爱迪生小时候由于家里穷,很早就辍学了,他在火车上卖报纸维持生活。很对科学实验很有兴趣,一边卖报纸,一边坚持自学。每天一有空就到图书馆里查阅资料,汲取了很多知识。他喜欢做实验,便克服重重困难,没有实验器具,就在垃圾堆里捡一些瓶瓶罐罐;没有实验场地,他就央求列车长给他在火车的一个角落里做实验。把自己买早餐省下来的钱买化学药品。凭着坚定的意志和惊人的毅力,他在历尽磨难之后,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发明了电灯、电影、留声机等,为人类带来了快乐。

最使我难忘的是,有一次,体育老师选我去参加学校的篮球队,我可高兴了!想象着自己就是乔丹、就是姚明,兴致勃勃地参加了。没想到篮球训练是那么辛苦:每天早上一来到学校就要慢跑四圈球场,然后再快跑四圈,最后还要做六组仰卧起坐……一天下来,折腾得我腰酸背痛。我打起了退堂鼓,什么乔丹、什么姚明离我是那么遥远。第一次训练回来,我浑身像散了架似的,一头倒在床上不想起来,打算第二天无论如何也不去受这份罪了!

晚上,我照例做作业,做完作业,无意中又翻开《科学家的故事》,书里的内容太熟悉了,爱迪生高大的身影不断地在我的眼前闪动,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爱迪生付出的代价不是更大吗?有一次,硫酸烧毁了他的衣服;还有一次,硝酸差点儿弄瞎了他的眼睛。为了做实验,他在火车上差点酿成火灾,被列车长打聋了耳朵……可是他还是顽强地做实验,而相比之下,我训练的这点苦酸什么呀,我的脸红了。

第二天,我照样精神抖擞地出现在运动场上,我满怀信心地跑了一圈又一圈,汗水不断地从我的额上流下,渗透了我的衣服。我咬紧牙关坚持完成了老师规定的训练任务。得到了老师的表扬。一起训练的同学都翘起了大拇指对我说:“你真棒!”

我知道,是《科学家的故事》使我坚定地选择自己的道路,是《科学家的故事》让我克服了重重困难,懂得了做人的道理。这本书将陪伴着我,激励我不断地前进!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我是一个“小书迷”,虽然我看书的范围广阔,看过不少书,但真正令我喜爱的书却没有多少本。倒是对一本微不足道的书,我却起了喜爱之心。那《科学家的》。

这本书像一位博学多才的老师向我介绍每个伟大的科学家是怎样生活。它使我知道了天才并不是天生,而是靠自己勤奋学习得来的。伟大的发明大王爱迪生就是一个很好的事例。

爱迪生小时候由于家里穷,很早就辍学了,他在火车上卖报纸维持生活。很对科学很有兴趣,一边卖报纸,一边坚持自学。每天一有空就到图书馆里查阅资料,汲取了很多知识。他喜欢做实验,便克服重重困难,没有实验器具,就在垃圾堆里捡一些瓶瓶罐罐;没有实验场地,他就央求列车长给他在火车的一个角落里做实验。把自己买早餐省下来的钱买化学药品。凭着坚定的意志和惊人的毅力,他在历尽磨难之后,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发明了电灯、电影、留声机等,为人类带来了快乐。

最使我难忘的是,有一次,体育老师选我去参加学校的篮球队,我可高兴了!想象着自己就是乔丹、就是姚明,兴致勃勃地参加了。没想到篮球是那么辛苦:每天早上一来到学校就要慢跑四圈球场,然后再快跑四圈,最后还要做六组仰卧起坐……一天下来,折腾得我腰酸背痛。我打起了退堂鼓,什么乔丹、什么姚明离我是那么遥远。第一次训练回来,我浑身像散了架似的,一头倒在床上不想起来,打算第二天无论如何也不去受这份罪了!

晚上,我照例做作业,做完作业,无意中又翻开《科学家的故事》,书里的内容太熟悉了,爱迪生高大的身影不断地在我的眼前闪动,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爱迪生付出的代价不是更大吗?有一次,硫酸烧毁了他的衣服;还有一次,硝酸差点儿弄瞎了他的眼睛。为了做实验,他在火车上差点酿成火灾,被列车长打聋了耳朵……可是他还是顽强地做实验,而相比之下,我训练的这点苦酸什么呀,我的脸红了。

第二天,我照样精神抖擞地出现在运动场上,我满怀信心地跑了一圈又一圈,汗水不断地从我的额上流下,渗透了我的衣服。我咬紧牙关坚持完成了老师规定的训练任务。得到了老师的表扬。一起训练的同学都翘起了大拇指对我说:“你真棒!”

我知道,是《科学家的故事》使我坚定地选择自己的道路,是《科学家的故事》让我克服了重重困难,懂得了做人的道理。这本书将陪伴着我,激励我不断地前进!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在日常生活中,人人都有自我喜爱的书,而我喜爱的书就是《笑猫日记——保姆狗的阴谋》。它的作家是杨红樱。本书讲的是从前有一户人家,那户人家养着一只腊肠狗,腊肠狗在那个家里十分受宠。那家里的腊肠狗具有纯种德国腊肠狗的一切优良品质,比如忠诚、机智、刻苦、坚韧,它几乎就是这家人的骄傲。之后,刚出生不久的牧羊犬帅仔来到了这个家,腊肠狗就成了帅仔的保姆狗。他全心全意的照顾帅仔,几乎寸步不离,帅仔对腊肠狗也是百般依恋。帅仔一天天长大了,越长越漂亮,真是人见人爱。主人们渐渐把对老头儿的爱,全部转移到了帅仔身上,腊肠狗老头儿失宠了。老头儿认为是帅仔抢走了人们对他的爱,所以他嫉妒帅仔,他要除掉帅仔。

之后,保姆狗为了除掉帅仔,在翠湖公园里制造了几起十分可怕的凶案,之后被笑猫和马小跳几个孩子依次救活。最后保姆狗死于一场奇怪的车祸。嫉妒是心灵上的一个毒瘤,它不仅仅使人,也会使狗,使猫丧失理智,做出一些疯狂的蠢事来。